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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员工管理制度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聘用员工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1. 招聘程序:包括职位发布、简历筛选、面试安排、评估与录用决策等环节。

2. 员工入职:涵盖合同签订、岗位介绍、公司文化培训、工作设备发放等流程。

3. 工作职责:明确各部门及岗位职责,确保员工理解其工作内容与期望目标。

4. 考核制度:设定绩效考核标准,定期进行评估,作为晋升、调薪、奖励的依据。

5. 培训与发展:提供职业发展路径,鼓励员工提升技能,促进个人与公司共同成长。

6. 离职管理:规范离职程序,处理好员工离职后的交接、清算等事宜。

处罚规定

1. 迟到早退:连续三次或月累计五次迟到早退者,将扣除当月相应奖金。

2. 旷工:未经许可擅自缺勤,视为旷工。连续两天旷工,将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3. 工作懈怠:对工作敷衍了事,影响团队效率,将视情况给予警告或记过。

4. 违反公司政策:如泄露机密、滥用公司资源等,将面临严重处罚,甚至解雇。

5. 不尊重同事:任何形式的欺凌、歧视或骚扰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细则

1. 招聘程序:公司有权根据业务需求调整招聘计划,应聘者需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

2. 岗位变动:员工在公司内部可申请转岗,需经过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3. 考核制度: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晋升、调薪的重要参考,员工有权查阅个人考核记录。

4. 培训与发展:公司将提供内部培训及外部进修机会,员工需按要求完成并提交反馈。

5. 离职管理:员工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离职手续应在一周内完成。

请注意,本制度旨在维护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提升团队协作效率,所有员工应自觉遵守。对于任何疑问或建议,欢迎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我们将持续优化和完善管理制度,以期实现共赢。

聘用员工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聘用制度

公司招聘员工的主要原则是依据应聘者是否适合应聘岗位职务的素质和培养潜质,并以该职位人员应具有的实务知识和操作技能作为考核准则,“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申请人首先必须如实填写《职位申请表》,经面试、笔试、实操考核合格后方可聘用。申请人接到公司办公室发出的录用通知书后按期到公司报到上班。

(一) 招聘员工资格要求根据企业发展对人才素质的基本要求,以及所在市住宅局颁布的“城市物业管理优秀大厦”考核评比条件中对人才素质的要求标准,特拟定公司招聘人员资格标准要求。

1.管理处正、副经理,经理助理。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2年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验,综合素质高,能力强,年龄在35岁以下。

2. 事务助理(房管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个别能力强的可适当放宽到中专以上。

3.机电工程师。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个别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和较高能力的可适当放宽,具机电工程师职称,具5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在35岁以下,机电主管工程师及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 机电维修工。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较丰富实际工作经验和较强工作能力的适当放宽至中专以上。须持有电工操作证,具机电维修2年以上工作经验。

5. 护管队长。复转军人或保安专业学校毕业,中专以上学历,有2年以上保安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军体训练能力和组织能力,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 护管员。复转军人或保安专业学校毕业,高中以上学历,个别素质较好的可放宽到初中毕业生,

第2篇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聘用制度-5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聘用制度(五)

公司招聘员工的主要原则是依据应聘者是否适合应聘岗位职务的素质和培养潜质,并以该职位人员应具有的实务知识和操作技能作为考核准则,“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申请人首先必须如实填写《职位申请表》,经面试、笔试、实操考核合格后方可聘用。

申请人接到公司办公室发出的录用通知书后按期到公司报到上班。

(一)招聘员工资格要求

根据企业发展对人才素质的基本要求,以及所在市住宅局颁布的“城市物业管理优秀大厦”考核评比条件中对人才素质的要求标准,特拟定公司招聘人员资格标准要求。

1.管理处正、副经理,经理助理。

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2年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验,综合素质高,能力强,年龄在35岁以下。

2.事务助理(房管员)。

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个别能力强的可适当放宽到中专以上。

3.机电工程师。

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个别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和较高能力的可适当放宽,具机电工程师职称,具5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在35岁以下,机电主管工程师及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机电维修工。

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较丰富实际工作经验和较强工作能力的适当放宽至中专以上。须持有电工操作证,具机电维修2年以上工作经验。

5.护管队长。

复转军人或保安专业学校毕业,中专以上学历,有2年以上保安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军体训练能力和组织能力,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护管员。

复转军人或保安专业学校毕业,高中以上学历,个别素质较好的可放宽到初中毕业生,身高1

第3篇 镍业企业员工聘用管理制度

镍业公司员工聘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聘用管理,提高公司员工聘用效率,实现人员需求与招聘的合理配置,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员工招聘、录用、试用转正及劳动合同签订管理。

三、工作职责

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员工招聘、录用、试用转正及劳动合同签订的统一管理。

1.综合管理部负责员工招聘计划的制定及经批准后的实施。

2.各用工部门负责本部门用工需求申报。

3.总经理负责招聘计划及新增岗位人员招聘的审批。

4.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试用员工的确认。

5.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十级以下试用人员的批准,总经理负责十级以上(含十级)试用人员的批准。

6.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十一级以下(含十一级)人员薪酬提出意见和建议,综合管理部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用工部门和综合管理部共同协商,对七至十级以上人员(含十级)人员薪酬提出意见和建议,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7.各用工部门负责本部门试用期员工的试用考核及转正申报。

8.综合管理部负责员工试用转正的审核。

9.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十级以下员工试用转正批准,总经理负责十级以上(含十级)员工试用转正的批准。

四、招聘原则:

1.德才兼备原则:综合管理部及各用人部门在招聘人员时,尽量选拔有志于公司发展、忠于企业的“德才兼备”人员,同等条件下,以德为先。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管理部在有人员需求时,要公开发布相关信息,在选拔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

3.人岗匹配原则:综合管理部在进行人员筛选时,要量才录用,尽量选择适用型人才,避免能力过剩或能力不足造成的不良影响。

4.亲属回避原则:综合管理部及用人部门进行筛选时,应尽量避免亲属在直接管辖的工作岗位任职。

5.先批后招原则:人员招聘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后由综合管理部进行统一招聘,不允许用工部门私自招聘和录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以录用:

1)精神病或传染病患者;

2)有政治、经济问题者;

3)不满《劳动法》规定年龄者;

4)公安机关追捕或通辑的犯罪嫌疑人及有刑事犯罪记录者;

5)从青山董事局下属各子公司或本公司辞退或自动离职的人员;

6)所填简历与实际情况不符合者。如学历要求、年龄要求、工作经历、个人资历等。

7)与原单位或第三方建立劳动关系,并且尚未解除。

五、招聘程序

1.用人需求与招聘申请: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及内容,明确本部门人员编制。当新增工作任务、员工离职空缺等原因产生的人力需求,填写人力需求表(见附表1),交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十级以下交分管副总批准,十级以上报总经理批准。审批完毕的人力需求表应至少提前5天提交综合管理部。

2.用人需求审核:综合管理部每年组织各部门编制下年度人力编制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作为综合管理部审核部门人力需求的标准。如为编制外招聘、战略性招聘及特殊渠道引进人才,须以呈批表形式报总经理审批。如果为新增加岗位,用人部门必须编写岗位职责说明书,经公司例会讨论通过后进行招聘。

3.制定招聘计划:综合管理部根据各部门提交的人力需求表,编制人力需求汇总表,并在明确用人需求后3个工作日内拟订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包括拟招的人数、职位名称、任职资格要求,应聘人员的考核方案,招聘的截止日期,确定入职的员工上岗时间;招聘资料费、摊位费、广告费,以及招聘工作时间表等。

六、招聘活动

1.选择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综合管理部根据需求岗位特点、任职资格要求、人力市场情况等因素,慎重选择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招聘渠道选择及信息发布在完成招聘计划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目前,公司主要依靠以下渠道:

1)报纸招聘:本地发行量较大,读者群较多的报纸。

2)网络招聘:目前主要通过钢铁英才网、智联招聘网等直接发布职位。以后视招聘工作需求,再寻求新的招聘网站合作。

3)各种现场招聘会:参加各种大型招聘会。

4)校园招聘:与大、中专院校保持联系,定期输送毕业生,接收学生进行实习,并从中挑选合适人员留任。

5)内部推荐:鼓励公司员工推荐。

6)政府就业中心:搜集人才信息,或参加现场招聘会。

7)职业介绍所、个人中介:工商注册或个人从事的中介服务。

8)个人中介及其它可行的招聘渠道。其中,当地报纸、内部推荐、政府就业中心和职介所及为普工、熟练工招聘的主要渠道,网络招聘、校园招聘、内部推荐为技工、工程师、管理人员的主要渠道。

2.收集、筛选应聘资料

综合管理部积极收集并仔细筛选应聘人员资料,原则上,根据工种不同,筛选的基本标准如下:

1)简单体力型工种:如选料工,打包工、涂包工、清洁工,食堂服务员、宿舍管理人员,要求身体健康,服从工作安排,思想素质好。

2)熟练工型工种:如天车工、车工、钻工、电焊工、切割、煤气发生炉、aod炉、维修工、电工、驾驶员等岗位,要求初中以上文化,服从工作安排,思想素质好,并具有同岗位2年以上工作经验。

3)技术型工种:如aod配气连铸浇钢、轧钢调整、主控室、电脑操作、统计员、化学分析室等岗位,要求大专以上文化,特别优秀或具有同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可放宽条件。

4)行政办公室人员必须是大专以上文化。

5)保卫人员要求初中以上文化,退伍军人、保安学校毕业者优先。

6)工程师、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其他岗位的素质要求,将根据工作岗位和企业具体情况而定。

3.年龄要求:

1)普通员工:22~48周岁,保安:20~40周岁;

2)学徒工:20~30周岁,熟练工:22~48周岁;

3)工程技术人员视情况而定,但男性一般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50周岁

,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录用。

4)普通员工年满60周岁必须办理退休手续,不能继续留在企业工作;

5)管理人员年满65周岁必须办理退休手续,退出管理岗位。但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安排其它工作。

6)企业特聘的工程师或顾问年满70周岁必须办理退休手续,不再担任此项工作。

4.综合管理部初试

对于资料筛选合格者,综合管理部及时通过电话约谈或面试的方式组织初试。电话约谈适用于外地且不方便近期到来的应聘者,综合管理部面试人员需记录约谈结果;应聘者来公司面试,需填写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综合管理部面试人员填写面试评估表的初试部分。面试内容包括个人背景、所接受过的教育和训练、具备的资格、经验和能力等。

1)个人背景:个人特性、家庭情况、爱好、年龄、身体状况、社会关系等。

2)教育和训练:个人受教育程度和职能训练的深度、广度,相应的职称等级。

3)工作经验:曾经服务单位、任职、薪资、离职原因、个人专长,最突出的成就等。

4)资格和能力:上岗证、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实际操作能力、管理能力、领导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等。

面试方式有口试、笔试、实际操作等。其中,口试针对所有面试人员,笔试针对行政人员和工程师等,实际操作针对技术工人、驾驶员、工程师等对动手能力要求较高的岗位。对于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安排管理能力及领导能力测试。

综合管理部面试人员根据综合考察结果,决定是否推荐给用人部门进行复试。

5.用工部门复试

经综合管理部初试合格者,由用工部门负责复试。用工部门通过业务方面的询问和考察,填写面试评估表复试部分。

简单体力型劳动,由综合管理部人员直接面试通过,不需要用工部门负责人进行复试。其它人员必须经过复试合格才能进入录用审批程序。

初试和复试,可以根据需要采取不同的方式,如综合管理部和用工部门共同面试,并共同填写面试评估表。

熟练工型工种由用工部门车间主任、负责人与综合管理部招聘专员共同复试,由用工部门负责人提出薪酬建议。技术型工种由用工部门及相关联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共同复试,由用工部门和相关联部门负责人提出薪酬建议。工程师、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由用工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共同复试,提出薪酬建议。十级以上管理、技术人员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共同复试,并确定薪酬待遇。六级以上管理技术人员由总经理组织集体复试,并确定薪酬,上报董事长及青山董事局。

原则上,初试和复试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综合管理部必须在复试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复试结果通知应聘人员,并向应聘人员说明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收到公司录用通知即被视为未被录用。对于录用者,综合管理部还需详细告知公司地址、交通路线、报到资料等信息。

七、录用及入职

经复试合格的人员,均可进入公司录用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录用人员报到,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办理员工录用审批手续,查验相关证件,并根据需要进行背景调查。员工录用审批实行分级、分部门管理:10级(含)以上员工由总经理审批,11级(含)以下员工由分管副总审批;综合管理部负责审核录用员工的职务级别和工资级档等人事资料。

被录用人员在办理报到手续时应提供以下入职资料:

1)个人简历、员工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份;

3)最高学历证明(含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业技术人员提供);

5)体检证明原件(含肝功能5项检查、胸肺透视及其它常规检查);

6)健康证(仅食堂工作人员提供);

综合管理部在审核以上资料无误后办理入职手续;如体检不合格(各类传染性疾病、心脏病、肺病等)或提供证明资料与实际不符者不予以录用。

办理入职手续时,人事科负责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发放工作证、考勤卡,并办理一卡通充值手续,开始正式试用,起薪日从入职报到之日起。

入职手续完成后,新员工立即进行入职培训,包括综合管理部组织的一般入职培训,安环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用人部门组织的岗位培训等,培训时间不低于8小时,主要内容为公司企业文化、工作环境、岗位职责和安全规范等。

八、人员报批及备案

公司各级录用人员都需按照青山钢铁董事局规定办理相关报批备案手续。级别为1~6级的套级定档员工名单由公司上报至董事局确定、调整和管理;7~10级套级定档员工名单由公司综合管理部拟定,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报集团公司审批;11级及以下的套级定档员工名单由综合管理部拟定,报总经理批准。公司所有级别的套级定档员工名单均需报相关集团公司和青山钢铁董事局备案。

九、试用及转正管理

所有录用员工均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一般根据签订的劳动合同年限确定。目前,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如没有试用期,部门必须在录用审批表上注明。试用期员工的直接主管和部门负责人对试用期员工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并做出评价。

综合管理部每月底向各部门发布到期转正人员名单,各部门根据试用人员工作表现决定是否予以转正。如给予转正,综合管理部将转正人员的《转正申请表》发至各部门负责填写,并逐级审批;如决定延长试用期,部门在到期转正人员名单上注明延期原因。如决定给予表现优秀的员工提前转正,用人部门负责人可随时至综合管理部领取《转正申请表》,逐级审批。

《转正申请表》审批完毕,综合管理部重新核定职位、职级、薪资待遇等人事资料,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所有新招聘人员从试用期开始缴纳工伤保险。

十、劳动合同

所有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详见《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十一、附则

1.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解释。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十二、附则

第4篇 员工聘用管理制度范例

企业聘用一名员工,不管是从劳动合同,公司的各项基本制度方面都要完善,一般员工聘用都包括哪些详细的制度呢以下整理了一份员工聘用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形成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奖罚分明、合理流动的用工用人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章定编及岗位设定

第三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企业总体经营目标和要求,提出公司人员规模和人力资源需求规划,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会同各部门科学合理地划分企业组织职务,明确职务间的相互关系,建立清晰的职务层次和顺序。

第五条编制岗位说明书,明确每个岗位的工作性质、任务、权限、责任大小以及任职条件。

第四章岗位聘用原则

第六条坚持任人唯贤、优化组合结构。

第七条公司调配方案与个人业务专长和意愿相结合。

第八条实行自上而下的逐级聘用制,并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第九条岗位聘用期限不得超过员工劳动合同期限。

第五章管理人员任免

第十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组成;公司中级管理人员由各部门部长、经理、主任和部门副部长、副经理、副主任组成。

第十一条公司管理人员任免通过聘用制实现,即聘用和解聘。

第十二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任免;

2、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任免;

3、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任免。

第十三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由总经理任免。

第十四条公司所有人事任免事项,均须正式行文通告。

第六章晋升和降职

第十五条公司建立正常职务升迁机制,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备选方案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后实施。

第十六条对成绩出色者或卓著者,可以晋升职位,特殊情况可破格晋升。

第十七条对业绩不良者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可以降职使用,特殊情况可连降几级。

第十八条职位升迁由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经总经理审核批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行文通告。

第十九条当事人可因自身工作原因向公司提出晋升或降职请求,人力资源部受理后提出初步意见,报公司高级经理会议审批。

第二十条员工职位升迁后,其工资福利待遇应进行相应调整,特殊情况报总经理批准后可保持不变。

第七章岗位调换

第二十一条为了做到人尽其才,公司允许员工在公司岗位间调动。

第二十二条员工主动提出岗位调换时,可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调动申请书,经新旧岗位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正式行文任免事项,当事人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三条公司提出人事调动命令时,征求员工个人和新旧岗位部门负责人意见后,人力资源部正式行文调动,当事人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四条所有岗位变动,其部门负责人均须对员工原岗位的工作进行考核、鉴定,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八章试用及正式聘用

第二十五条公司所有员工均应实行试用制,须签订试用劳动合同或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新员工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延长试用期的必须报总经理审批,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第二十六条试用员工部门负责人对其试用期工作绩效进行考核,提出提前结束、按原定期限、延期、解聘等意见,并填写试用考核单,送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二十七条员工由试用转入正式聘用,须签定正式劳动合同或由人力资源部发出通知。

第二十八条根据员工岗位、职务等原因,可协商决定员工的聘用年限,一般分别为1年、2年、3年。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的,如员工提出,可续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员工和公司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确定员工在试用、正式期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

第九章解聘

第三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可对有关员工解聘:

1、受聘人因本业务、技术水平等原因,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要求;

2、受聘人在规定的一段时间内不能完成岗位任务;

3、因违反国家和公司法律规章制度;

4、因公司部门工作变化,部门提出撤岗;

5、公司因经营业务和经营范围调整、变化;

6、受聘人因脱产进修、长期外借,难以履行岗位责任;

7、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达十五天;

8、因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岗位要求;

9、受聘人因劳动合同趋于届满;

10、其他本公司认为不合适岗位工作要求且不触犯国家有关法规的事宜。

第三十一条解聘可由员工或公司各方提出,须于离职前1个月提出。

第三十二条公司无正当理由提出解聘要求的,按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进行补偿。

第三十三条员工解聘后,公司将不再负担员工的任何非公司职责范围内的费用。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5篇 k医院员工聘用管理制度

医院员工聘用管理制度(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浙人政〔1998〕141号文件《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录〔1999〕42号文件《关于贯彻〈浙江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暂行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的精神,为深化__区中医院人事制度改革,促进医院科学化管理,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的员工队伍,保障医院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在编职工、返聘人员、借用人员和聘用合同工。

第二章聘用条件和程序

第三条人员聘用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四条受聘员工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热爱祖国;

2、热爱本职工作,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合作精神;

3、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五条聘用程序:

1、明确聘用的岗位、人数和应聘条件;根据__区人事部门的要求,需参加统一招考的由人事部门统一安排,其他的由医院自主招聘。

2、由医院自主招聘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聘用条件的应聘者进行面试、笔试及科室试用半个月,产生候聘人选,经院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选。

3、拟聘人选参加健康体检,合格者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正式聘用。

4、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三章聘用合同的签订

第六条聘用合同由医院与员工签订,医院签订聘用合同是在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服从卫生部门领导管理的前提下享有高度自主权,同时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以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七条聘用合同期限按有关规定签订。新招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应届毕业生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医院因工作需要,而本人不愿意签订合同的员工,给予30天留岗考虑时间,逾期仍不签聘用合同的,作自动终止合同处理。要求辞职者,须经院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同意。

第九条对因业务素质或工作态度等原因不符合上岗条件而医院不续签聘用合同的员工,按终止聘用合同处理。

第四章聘用人员管理

第十条聘用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第十一条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双方即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经过医院(根据工作需要及聘用期间年度考核结果)和员工双向选择,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医院成立待聘、解聘专项管理小组,由工会、人事、妇委、团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员工的待聘、解聘、复聘的建议与管理。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待聘员工:

1、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符合《__区中医院奖惩办法》条款而受待聘处分者;

2、在工作中有违规违纪行为并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者。

3、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级医生负责制后或其它原因科室不再聘用,也未被其它科室聘用,医院安排其它工作岗位,但不愿意接受的;

4、受聘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期限为3-6个月),仍不能胜任的(由专家委员会评议确定);

5、两次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不合格者;

6、受聘、人员患病或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7、从事第二职业严重影响医院工作或在院内造成极坏影响的;

8、因体制改革,精简机构,缩减编制等原因,需要减员而本人拒绝安排其它工作的。

9、无正当理由而不报从工作分配、调动和指挥,违反法纪,影响了医疗秩序和社会秩序。

第十四条待聘员工在待聘期内应按医院安排参加有关的学习和工作,也可申请离岗培训,费用自理。同时要求每月向管理小组递交思想工作报告。

第十五条待聘员工在待聘期间有科主任同意试聘的,作为试聘员工。试聘期一般为3月,试聘期满后,科主任不同意聘用的仍作为待聘员工。

第十六条对于待聘期限内有突出表现可以提前复聘(但不少于期限的1/2)复聘需所在科室提出,管理小组鉴定,由院长办公会议决定。突出表现主要有被病人多次提名表扬、有突出事迹等。

第十七条待聘员工在待聘期间不享受效益工资(奖金),试聘员工在试聘期间效益工资(奖金)减半发给,其它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试聘、待聘、离岗培训的时间大于6个月延迟晋升一年。

第十九条一年内待聘时间超过6个月者,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医院可解除聘用合同:

1、新招聘人员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未能符合岗位聘用要求:未能取得执业资格、待聘期内不同意转岗或无合适岗位聘用。

3、年度考核连续两次不合格的;

4、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5、严重失职、渎职或违法乱纪,对医院造成重大损害的;

6、在聘期内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第五章聘用合同工管理

第二十一条聘用合同工管理按照《__区中医院聘用合同工管理办法》实施。

第六章违约责任、经济补偿和生活补助

第二十二条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都应按聘用合同规定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员工与医院终止、解除聘用合同,必须办妥工作交替手续;不得私自带走医院的科技成果,内部资料和设备器材等,不得侵犯医院权益;违者,由医院责令赔偿经济损失,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由医院出资培训的员工与医院终止解除聘用合同,除缴纳违约金外,还应缴纳补偿费,补偿

费一般为培训所付的全部费用(脱产培训的,补偿费为培训费与培训期间工资总收人之和;就读在职硕士、博士研究生的补偿费为培训费和培训期间工资总收入的60%之和),并按培训后在医院的工作年限,以每年递减10%的比例计算,满五年以上者免缴补偿费。引进人才特殊待遇和出国培养,院长特殊津贴按协议赔偿。

第二十五条由于医院方面原因而解除聘用合同的,根据受聘人员在医院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基本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解聘人员的生活补助费停发:

1、重新就业;

2、应征人伍;

3、出境或出国定居;

《聘用员工管理制度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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