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1. 设立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全面的消防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2. 建立消防巡查制度,定期进行消防设施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3. 制定消防安全培训计划,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消防设施设备管理 1. 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功能完好。
2. 对消防器材进行定期更换,保证其有效性。
3. 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无阻,标识清晰可见。
三、火源管理 1. 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禁止未经许可的明火作业。
2. 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和使用管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3. 对吸烟区进行严格管理,防止烟蒂引发火灾。
四、应急演练与预案
五、火灾应急预案 1. 制定详细火灾应急预案,包括报警、疏散、灭火、救援等多个环节。
2. 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升员工应对火灾的能力。
3. 设立紧急联络机制,确保信息传递快速准确。
六、电气火灾防控 1. 对电气线路进行定期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引发火灾。
2. 加强对电器设备的使用管理,避免过载或短路。
3. 在关键区域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早期预警火灾风险。
七、特殊场所消防管理 1. 对于特殊危险场所(如实验室、仓库等),制定专门的消防措施。
2. 提供必要的防护装备,如防毒面具、防火服等,以保障人员安全。
3. 对特殊场所的消防设施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其适应特殊环境。
1. 消防安全责任人:xxx
2. 每月消防巡查日期:xx日
3. 紧急联络电话:xxx-xxxx-xxxx
4. 最近消防栓位置:(地图或指示图)
5. 疏散路线图:(张贴清晰的疏散路线图)
6. 消防器材检查记录表:(定期更新的检查记录)
7. 应急疏散集合点:(明确标识)
以上各项制度需严格遵守,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处罚。全体员工应积极参与,共同维护我们工作环境的安全。让我们携手共筑消防安全防线,预防火灾,保护生命财产安全。
第1篇 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保障建筑工程顺利进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施工现场必须有专门领导负责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制定现场安全防火方案和措施,组织全体员工学习消防知识,建立消防保卫责任制。
二.施工现场必须按防火安全方案配备相应消防器材和安排足够的水源,设置消防车道,高度超过24米的在施工程必须按规定设置消防立管,消防泵应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闸上端。
三.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消防器材、设施必须有效,严禁挪用。
四.施工有明火作业时,执行操作证和用火制度,并配备防火人员和灭火工具。
五.料场库房的设备应符合治安消防要求,并配备必要的防范措施,贵重、剧毒、易燃易爆等物品要设专库专管,建立存放、保管、领用、和回收制度,做到帐物相符。
六.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生活区不准使用电炉子,违者按规定严肃处理。
七.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签订治安消防协议,制定保卫消防措施,确保安全。
第2篇 现场消防安全文明施工保卫管理措施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金漳茗都小区1#、2#楼,建筑面积:1#楼3219.53m2,2#楼 2022.62m2;结构形式均为框架结构;建筑物总层数为三层。建筑分类为二类,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六度,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二、现场消防和保卫管理措施
(一)、施工现场保卫
1、施工现场治安保卫组织系统
1)治安保卫组织管理体系
针对本项目成立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施工段工长、作业队队长、安全员、现场保安为组员。
2)职责与任务
(1)定期分析施工人员的思想状况,做到心中有数。
(2)定期对职工进行保卫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做到召之即来,团结奋斗。
2、治安保卫措施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预防各种盗窃、破坏案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工程的保卫工作方案。
1)本工程设立由4人组成的保卫领导小组,由本工程项目经理任组长,全面负责领导工作,安全负责人任副组长,其他成员由施工工长、各施工队长、安全员组成。
2)工地设门卫值班室,由保安员昼夜轮流值班,白天对外来人和进出车辆及非有物资进行登记,夜间值班巡逻护场。重点是仓库、木工棚、办公室、设备及成品、半成品保卫。
3)加强对劳务分包人员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掌握每个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非施工人员不得住在现场,特殊情况须经项目保卫负责人批准。
4)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存入企业资料内备查。
5)对易燃、易爆、有毒品设立专库、专管,非经项目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动用。不按此执行,造成后果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6)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负责保卫工作。由业主指定的分包队伍,仍由总包负责保卫工作,总包与分包签定保卫工作责任书:各分包单位接受总包单位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
7)施工现场设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值勤标志。
8)更衣室、财会室及职工宿舍等易发案部位要指定专人管理,重点巡查,防止发生盗窃案件。严禁赌博、酿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9)变电室、大型机械设备及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是现场的关键部位,加强保卫,确保安全。
10)加强成品保卫工作,严格执行成品保卫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事故的发生。
11)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
3、现场保卫定期检查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对施工现场保卫工作的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确保施工现场保卫工作的正常有序,促进建设工程顺利进行,按时交工,根据本项目实际每周对现场保卫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对现场保卫定期检查提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并按期进行复查。检查内容如下:
1)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的管理,掌握各施工队伍人员底数,检查各队的职工“三证”是否齐全,无证人员、非施工人员立即退场,并对施工队负责人进行处罚。
2)加强对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在施工场内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3)施工现场保卫值班人员必须佩带袖标上岗,门卫及值班人员记录完整明确;
4)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设有专库,专人负责保管,进出料记录明确,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并制定具体措施严防盗窃,破坏和治安事故的发生。
4、门卫值班记录
1)外来人员联系业务或找人,门卫必须先验明证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行工地。
2)门卫值班每天记录完整清楚,值班人员上班时不得睡觉、喝酒,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3)进入工地的材料,门卫值班人员必须进行登记,注明材料规格、品种、数量、车的种类和车号。
二、施工现场消防
1、现场消防组织机构
1)管理组织
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本项目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施工工长、施工队队长、现场保安员为组员。
2)职责和任务
(1)定期分析施工人员的思想状况,做到心中有数。
(2)经常检查水消防器材,以保证消防的可靠性。
(3)经常检查现场的消防规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的可靠性。
(4)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做到召之即来,团结奋斗。
3)义务消防队
本工程以本项目经理为义务消防队队长,以项目安全负责人为副队长,项目施工人员组成义务消防队员。
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的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和扑救火灾。
2、防火教育
1)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3)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
4)施工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3、消防安全措施
1)机电设备
(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2)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可使用。
(3)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4)施工机械和电器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下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5)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规定进行,运转时不得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6)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的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1kv以下1-20kv35-110kv154kv220kv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m)1.52456
(7)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8)受压容器应配备相应的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氧炔燃烧焊割,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9)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体检。
2)电焊工
电焊机外壳,应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带手套侧向操作。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带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严禁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焊接储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工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焊接预热工作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脚手架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焊机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严禁手持把线爬梯登高。多台电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机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3)防水作业
(1)皮肤病、眼结膜病以及对防水材料严重过敏的工人不得从事防水作业。
(2)装卸、搬运、施工时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
(3)在室内等进行防水施工,应定时轮换间歇,增设换气扇或抽风机。
(4)防水施工设置明显警戒标志,施工范围内不得有电气焊作业,明火作业。
(5)防水施工时,现场要配备灭火器。
4)明火作业
(1)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品,必须遵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批,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时间内有效。
(2)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禁止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主管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用严密的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3)现场生产,生活用火均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明火。使用明火时,要远离易燃物,并备有消防器材。
(4)冬季施工室内取暖及建筑物室内保温用的炉火,都要经消防人员检查,办理用火手续,发现无用火证的火炉要立即熄灭,并追究责任。
(5)现场设吸烟室,场内严禁吸烟。
(6)现场从事电气焊人员均应受过消防知识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证。在作业前办理用火手续,并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看火人员随身应有灭火器具,且在焊接过程中不准离开岗位。
5)现场堆料防火措施
(1)材堆放不要过多,垛之间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木材加工的废料要及时清理,以防自燃。
(2)现场生石灰应单独存放,不准与易燃可燃材料放在一起,并应注意防水。
(3)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处要符合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一二三级动火作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
(三)、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文明施工的程序体现了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是企业形象和社会信誉的重要保证。整洁文明的施工现场、井然有序的平面布置,给人的将是焕然一新的感觉。为维护我单位的良好信誉和为宜昌市的环境治理做贡献。投标单位将以文明施工为突破口,全面抓好施工现场管理。
一、文明施工目标
安全文明合格标准,并做到“五化”:亮化、硬化、绿化、美化、净化。
二、施工现场建立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及文明施工管理体系详后附图。
三、现场管理原则
1、进行动态管理
现场管理必须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和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对场容的有关规定及依据,进行动态管理。要分基础施工阶段、结构施工阶段、装饰施工阶段分别绘制施工平面布置图,并严格遵照执行。
2、建立岗位责任制
按专业分工种实行现场管理岗位责任制,把现场管理的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有关专业和工种,这是实施文明施工岗位责任制的基本任务。例如:砌筑、抹灰用的砂浆、水泥、石子、砂堆场和落地灰、余料的清理,由瓦工、抹灰工负责:钢筋及其半成品、余料的堆放,由钢筋工负责。为了明确责任,可以通过施工任务或承包合同落实到责任者。
3、勤于检查,及时整改
对文明施工的检查工作要从工程开工做起,直到竣工交验为止。由于施工现场情况复杂,也可能出现三不管的死角,在检查中要特别注意,一旦发现要及时协调,重新落实,消灭死角。
四、文明施工措施
1、现场场容管理方面的措施
(1)施工工地设一个主入口,一个辅入口,在主入口设2.5m高大门,大门门柱用红砖砌筑成600×600mm,高度为4.5m。大门整洁醒目,形象设计有特色,各种标牌齐全完整。
(2)施工现场周围用240砖墙围墙高2.5m,围墙并涂刷宣传画或标语。
(3)在现场入口的显著位置设立投标单位规定的“六牌一图”,内容包括现场施工总平面图、工程概况牌、管理监督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卫牌等规章制度。
(4)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制,划分区域,明确管理负责人,实行挂牌制,做到现场清洁整齐。
(5)施工现场材料堆场和道路采用120厚c20砼硬化地面,在适当位置花草等绿化植物,美化环境。
(6)修建场内排水管道及沉淀池,防止污水外溢。
(7)针对施工现场情况设置宣传标语和黑板报,并适当更换内容,确实起到鼓舞士气,表扬先进的作用。
(8)脚手架采取全封闭,使用合格绿色阻燃密目网,上下全部围护,围扎牢固整齐。
(9)施工区、办公区划分明确,安排合理。
(10)现场材料分类标识,堆放整齐。
(11)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及时清运。
(12)施工现场设立卫生医疗点,并设置一定数量的保温桶和茶亭。
(13)大门进出口两侧100米内派专人清扫,无建筑、生活垃圾和污染。
(14)防火组织健全,加强消防训练,并保证措施消防设施齐全有效,所有施工人员保证均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15)建立以现场施工人员为主的保卫组织机构,并与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以便加强现场的安全、防盗工作。
(16)严格进行总平面管理,施工现场的道路、停车场、材料堆放场地等均采用混凝土硬化,保持施工道路畅通无阻。
2、现场机械管理方面的措施
(1)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要按平面图定点存放,遵守机械安全规程,经常保持机身等周围环境的清洁。机械的标记、编号明显,安全装置可靠。
(2)机械排出的污水要有排放措施,不得随地流淌。
(3)钢筋切断机、电焊机等需要搭设护棚的机械,搭设护棚时要牢固、美观,符合施工平面布置的要求。
3、现场生活卫生管理的措施
(1)施工现场办公室、仓库,保持清洁卫生,坚持卫生区域经常打扫。
(2)施工现场不设食堂,严禁任何人在现场开小灶。
(3)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厕所,厕所地面贴地面砖,墙面贴1.8米高瓷砖,厕所由专人负责定期打扫。
(4)施工现场严禁居住民工及其家属,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五、生活区卫生管理
1、宿舍
宿舍管理以统一化管理为主,并制定详尽的宿舍管理条例,每间宿舍排出值勤表,每天打扫卫生,保证宿舍的整洁,为了安全,宿舍内严禁私拉私接电线和使用各种电器。
2、食堂
职工食堂严格参照食品卫生法,食堂内明亮整洁,并设置冷冻、消毒器具;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蝇设施完好,食堂有卫生许可证;炊事员进行体检合格,且有健康证,其证件用铝合金镜框悬挂;食堂内保证清洁卫生、无杂物、无四害;食堂墙面粉刷整洁,地面铺贴防滑地砖。
3、厕所
现场设水冲厕所,厕所内外清洁,墙面铺贴1.8m高的瓷砖墙裙,地面贴地板砖,粪便经化粪池处理进入沉淀池沉淀后再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每天派专人打扫,时刻保持厕所卫生、清洁。
4、其他
(1)现场排水沟末端设沉积井和沉淀池,并周期清理沉积井内的沉积物。
(2)食堂下水道和厕所化粪池周期清理并消毒,防止有害菌的传播。
第3篇 施工现场保卫消防管理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工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依据国家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等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 施工现场应建立保卫消防领导机构,设义务消防组织,并将责任落实到人。
二、 施工现场应健全各级人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完善保卫消防制度,措施。
三、 施工现场应制定消防保卫方案和预案,依照本制度和现场消防保卫方案实施日常消防保卫管理。
四、 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管理
1、 施工现场要建立警卫和巡逻护场制度,现场警卫要忠于职守,工作期间佩戴值勤标志,做好警卫值班记录。
2、 施工工地要加强工人管理(特别是对外包队伍管理),建立人员登记花名册,掌握底数,并对工人加强遵纪守法教育,非工地人员不得留宿,特殊情况须经保卫部门批准。
3、 工地财务室、食堂、材料仓库、职工宿舍等易发案部位要责成专人管理,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盗窃案件。
4、 施工现场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5、 做好成品保护工作,贵重金属物品和材料必须及时入库保管,设专门警卫力量看管。
五、 施工现场贯彻“以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
1、 工地要确定重点防火部位,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工具,经常对消防灭火器材的质量和使用效能实施检查,及时更换失效器材。
2、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应设明火宣传标志。
3、施工现场应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在场区内修建车辆回转场地。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工地应在适当地点设吸烟室。
5、 施工工地应加强对露天存放的易燃材料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火灾。
6、仓库内易燃物品必须与其它材料分开存放,油漆、稀料设专库保管。
7、现场要加强对易燃易爆材料的管理,严格出入库手续,未使用完的易然材料及包装、盛装容器,必须送回仓库妥善保管。
8、施工现场严禁非工程动火,工程动火,必须履行动火审批手续,用火部位有易燃物品又不能移开的,要设专人看火,落实防火措施。
9、加强对电器线路、设备、设施定期检查,及时更换老化破损的电源线路,防止发生电气火灾事故。
10、冬季施工,未经保卫组织及负责人批准,并由现场专业电工实施操作,任何人不得私自安装、使用电热器具。
11、施工现场不准使用电炉取暖、烧水、做饭,不得使用汽油、煤油、酒精、稀料等易燃材料升火、助燃。
12、工程内不准任何人居住或做为仓库储存易烟易爆材料,特殊情况需要住人或存放一般材料时,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并经上级机关批准,但应落实安全和防火责任。
13、施工现场必须认真整改公安机关和公司保卫部门发出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施工现场设置的消防器材、工具、要在工程全部竣工后在撤出施工工地。
14、发生火灾事故,现场如何人都有责任向公安消防队报火警,保护现场,并通知公司保卫部门。
15、施工现场发生治安、刑事案件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迅速报告上级和通知保卫部门。遇有受伤人员要在报案的同时,采取紧急护理,并保护好发案现场。
16、本制度在上级的指导和监督下由施工工地,项目经理和现场消防组织具体实施。
第4篇 项目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1、项目正职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治安保卫管理工作。主管副职具体负责消防、治安保卫责任制的组织落实与实施。同时应设有一名有责任心的同志负责项目的日常消防、治安保卫工作。
2、对本项目职工及外协队伍要经常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制观念、 加强防范意识。
3、配足保安力量,成立消防、治安保卫领导小,建立健全群众性的群防群治组织,做到人员落实,组织落实,责任落实。
4、定期或不定期的听取和研究本单位消防、治安保卫情况及时解决消防、治安隐患
5、对本项目发生的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并为其提供情况,协助查破案件。
6、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7、施工现场严格控制火源,严禁随便动用明火 。
8、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必须按规定配足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并保证各类消防器材的完好。
9、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严禁支搭易燃建筑,如需支搭临时建筑时,
要经工程部和保卫部审批后,方可实施。
10、乙炔发牛器、氧气瓶一律不准放在在施工程内使用。
11、重点工种、电气焊工、电工、油漆工、防水工等要严格按照 操作规程施工。
12、项目经理、工长、班长,在下达任务时,要逐级下达书面的防火安全交底,否则造成火灾事故要依法追究责任。
13、在施工程内,严禁住人及堆放易燃物资,也不得使用电炉子以及电暖气,违者除限期整改并处以重罚。
第5篇 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1. 施工现场设置消防器材警示标牌,按照平面布置图设置,使各施工人员了解施工现场救援物资安放地点。
2. 对进场各施工人员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意识教育,宣读:“施工现场消防制度”,“明火作业制度”及“施工现场及生活区消防安全治安保卫防范工作”的若干规定。
3. 落实专人负责按规范要求设置现场及生活区灭火器具,并做到定期检查是否有效。
4. 设立现场义务消防人员进行必要演习安全防火教育。
5. 万一发生火灾,知情者立即报告项目部值班人员,严重的打119火警电话,并由值班人员迅速组织义务消防人员进行灭火工作,具体各位责任按“现场消防、防台人员名单”进行救灾工作。
6. 做好易燃、易爆物品管理。
① 按规定专库存放,专人管理,备足灭火器材设备。
② 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
③ 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④ 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
⑤ 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禁止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用严密的消防措施,保证安全。
第6篇 项目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1、项目正职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治安保卫管理工作。主管副职具体负责消防、治安保卫责任制的组织落实与实施。同时应设有一名有责任心的同志负责项目的日常消防、治安保卫工作。
2、对本项目职工及外协队伍要经常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制观念、 加强防范意识。
3、配足保安力量,成立消防、治安保卫领导小,建立健全群众性的群防群治组织,做到人员落实,组织落实,责任落实。
4、定期或不定期的听取和研究本单位消防、治安保卫情况及时解决消防、治安隐患
5、对本项目发生的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并为其提供情况,协助查破案件。
6、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7、施工现场严格控制火源,严禁随便动用明火 。
8、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必须按规定配足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并保证各类消防器材的完好。
9、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严禁支搭易燃建筑,如需支搭临时建筑时,
要经工程部和保卫部审批后,方可实施。
10、乙炔发牛器、氧气瓶一律不准放在在施工程内使用。
11、重点工种、电气焊工、电工、油漆工、防水工等要严格按照 操作规程施工。
12、项目经理、工长、班长,在下达任务时,要逐级下达书面的防火安全交底,否则造成火灾事故要依法追究责任。
13、在施工程内,严禁住人及堆放易燃物资,也不得使用电炉子以及电暖气,违者除限期整改并处以重罚。
第7篇 保卫科消防管理职责及制度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一、对职工进行防火、防盗、防毒、防灾害事故的安全教育和社会主义法制、共产主义道德品质及医德规范教育,增强法纪观念,提高安全意识。
二、结合医院实际,坚持安全检查,对重点要害部位要定期检查。
三、从注意安全,做到人离门窗关闭,严禁使用电炉子、电褥子;严禁乱接乱拉电源线。
四、坚持夜间巡查制度,坚持门卫制度,夜间值班人员,要主动进行检查,及时处理问题,确保安全。
五、保持消防设施完好充足,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六、院内禁止停放自行车,机动车辆要在指定区域停放。
七、加强住院楼的管理,门诊大厅、办公室不准留客住宿。
八、加强对门诊大楼的管理,按时清查,按时锁门。
九、保卫科24小时服务电话:____
防火检查制度
一级检查由科室组织实施
每个职工每天对本岗位、本科室进行一次火情安全检查,排除本身能够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报本身不能解决的不安全因素。
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否则发生事故则由本岗位当班人员负责。
接班人应向交班人了解安全情况,发生的问题,一般由交班人负责处理,较大的问题及时向科室领导汇报,不得忽视或拖延。
二级检查由总务科组织实施
总务科每周组织检查各科室对防火安全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组织处理火险隐患及整改,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及表扬或批评。
将一周的消防安全情况向主管院长汇报。
三级检查有院领导组织实施
每月由院领导主持对全院重点要害部位进行检查或抽查。
检查各科室贯彻防火安全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一、本院职工、实习进修人员及临时工的自行车、摩托车等,一律存入车棚内。禁止将车辆乱停、乱放和存放在科室。
二、外来机动、非机动车辆入院时,必须按规定地点停放整齐,走时按规定交纳停车费。
三、诊室、病房和走廊、办公室、工作间不准存放自行车。
四、凡来院联系工作的人员必须出示单位介绍信或工作证方可入内,并将自行车存放在指定地点。
五、凡违反上述规定或不听从管理人员劝阻者,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
六、保卫科工作人员负责日常检查、督促、监督、纠正违章。
第8篇 停车场车辆停放、安全保卫、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为加强停车场安全管理,对车辆统一停放和管理,避免人为因素对车辆进行破坏,确保车辆安全,维护正常的车场秩序,本停车场特制定以下安全制度:
一、 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1、本车场实行封闭式管理,提供24小时停车管理服务。
2、本车场为内部停车场,只为小区的业户提供停车管理服务;外部车辆禁止入内。
3、凡在本车场停放车辆的业户,须到公司客户服中心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停车许可证。
4、为保证您的车辆安全,凡在本车场停放的车辆,须办理机动车辆保险。
5、车辆进出停车场时,应按规定的行车线路减速慢行,注意交通安全,严禁违章、逆行。
6、请将公司核发的停车卡及停车证放置在车辆前挡风玻璃的显要位置;车辆进出停车场时,请主动刷卡文明停车。
7、请按规定的位置停放车辆,严禁挤占其它车位。
8、停车后,请锁好车门、关好窗户,严禁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
9、停车场内严禁烟火;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停车场。
10、严禁在停车场内修理车辆或使用消防水源冲洗车辆。
11、停车场内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司机将车辆停好后,应主动离开,不得在停车场内无故逗留。
12、严禁酒后和非司机人员驾驶车辆。
13、对于进出停车场的可疑车辆,停车场管理人员有权暂扣其车辆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4、为了保证停车场的正常使用,请您爱护停车场内的各种设备设施。一旦造成人为损坏,当事人应照价赔偿。
15、请广大业户自觉遵守本车场的管理制度;自觉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共同维护停车场的秩序。对于违反停车场管理规定的人员,物业管理公司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负责车库的车辆指引,维持停车秩序。
3、对车辆安全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来车时将车辆指挥到位,并检查车辆有无损坏,有无上锁。
4、严格执行停车规则对来路不明、无牌证车辆不予停放。
5、合理配置灭火装备,检查灭火设备运行情况,对漏油、漏气车辆不准停放,并及时告知车主。
6、定期开展消防演习,消除安全隐患、堵漏洞、抓死角。落实安全条例,增强防火意识。
三、 消防管理制度
1、 车辆接顺序停放,不得阻塞消防通道,和堵压消防栓;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2、 电源火线绝缘套管不被挤压,与灼热部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 驾驶室、车厢的车门(包括安全疏散门)开启灵活,门锁完好。
4、 车上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
5、 进场车辆及司机应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扔垃圾及弃置废杂物;禁止场内吸烟。
6、 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用过的油绵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停车库内。
7、 在停车场内禁止以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8、 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9、 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入停车场。
10、 不损坏停车场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设施。
11、 在停车场设置垃圾箱(桶),必要位置设置路障和防护栏。
12、 停车声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检修,保持完好。
13、 严禁停车场内放汽油、柴油等燃料以及其它易燃或可燃物品。
14、 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
2016年1月11日
第9篇 保卫科(消防科)管理职责制度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一、对职工进行防火、防盗、防毒、防灾害事故的安全教育和社会主义法制、共产主义道德品质及医德规范教育,增强法纪观念,提高安全意识。
二、结合医院实际,坚持安全检查,对重点要害部位要定期检查。
三、从注意安全,做到人离门窗关闭,严禁使用电炉子、电褥子;严禁乱接乱拉电源线。
四、坚持夜间巡查制度,坚持门卫制度,夜间值班人员,要主动进行检查,及时处理问题,确保安全。
五、保持消防设施完好充足,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六、院内禁止停放自行车,机动车辆要在指定区域停放。
七、加强住院楼的管理,门诊大厅、办公室不准留客住宿。
八、加强对门诊大楼的管理,按时清查,按时锁门。
九、保卫科24小时服务电话:____
防火检查制度
一级检查由科室组织实施
每个职工每天对本岗位、本科室进行一次火情安全检查,排除本身能够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报本身不能解决的不安全因素。
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否则发生事故则由本岗位当班人员负责。
接班人应向交班人了解安全情况,发生的问题,一般由交班人负责处理,较大的问题及时向科室领导汇报,不得忽视或拖延。
二级检查由总务科组织实施
总务科每周组织检查各科室对防火安全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组织处理火险隐患及整改,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及表扬或批评。
将一周的消防安全情况向主管院长汇报。
三级检查有院领导组织实施
每月由院领导主持对全院重点要害部位进行检查或抽查。
检查各科室贯彻防火安全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一、本院职工、实习进修人员及临时工的自行车、摩托车等,一律存入车棚内。禁止将车辆乱停、乱放和存放在科室。
二、外来机动、非机动车辆入院时,必须按规定地点停放整齐,走时按规定交纳停车费。
三、诊室、病房和走廊、办公室、工作间不准存放自行车。
四、凡来院联系工作的人员必须出示单位介绍信或工作证方可入内,并将自行车存放在指定地点。
五、凡违反上述规定或不听从管理人员劝阻者,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
六、保卫科工作人员负责日常检查、督促、监督、纠正违章。
第10篇 保卫消防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根据工程规模建立保卫消防组织,配备保卫消防人员,建立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保卫消防责任制。
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有保卫消防措施及设施平面布置图,制定保卫消防工作预案。
3、施工现场要设门卫,有人巡逻,守卫人员要佩带标志。
4、加强包工队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签订治安消防协议。
5、财会室、库房、宿舍等处指定专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6、做好成品保护,制定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如发生案件、火灾,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查破。
7、施工现场必须设消防通道,宽度不小于3.5米,并配足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8、施工现场进水干管直径不小于100毫米,消火栓处昼夜设明显标志,配足水龙带,周围3米不准存放物品,高度超过24米的工程必须设消防竖管,管径不小于65毫米,每层设消防栓口配水龙带,设置专用消防泵,专用配电线路从总箱上口接出。
9、电工、焊工从事电气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的人员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检看现场配备看火人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当地点有效。
10、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11、施工材料存放、保管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易爆物品设专库储存、分类存放,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配漆。
12、工程内不准作仓库,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住人的要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1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设立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14、生活区不许使用电热器具。
15、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瓶距作业面不得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16、冬施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必须采取防火措施,重点工程和高层建筑不得采取可燃保温材料。
第11篇 加强外施工队治安保卫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外施队的治安保卫、消防、交通安全管理,维护企业 治安秩序,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犯罪案件和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生产和经营是顺利进行。根据《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和《北京市企业治安保卫责任制规定》以及《北京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外施队的治安保卫、消防、交通安全管理本着“谁的人、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实行治安综合治理,使用单位要与外施队签订治安保卫,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第三条 对外施队的人员,必须进行严格检查,下列人员一律不准使用。
1、被判处管制或有期徒刑缓刑的人员;
2、确保就医的劳改犯;
3、所外执行的劳教人员;
4、被依法监视居住,取得候审的被告人或重大嫌疑犯;
5、正被通缉的人员;
6、从劳改、劳教场所脱逃的人员;
7、被假释的人员;
8、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不满三年且表现不好的人员;
9、公安、检查或安全机关的侦察对象;
10、被注销城市户口倒流回城的人;
11、精神病人;
12、严重痴呆癫傻的人;
13、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14、其他不宜雇佣的人员。
第二章 户籍管理
第四条 凡来公司从事建筑施工的外施队人员,必须按照《北京市外地人员户籍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二款的要求,在来京三日内,由用工单位向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第五条 申领《暂住证》应当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原籍乡以上政府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如果是育龄妇女,还要交验原籍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办理暂住证应按规定缴纳本人照片和工本费、手续费等。
第六条 外施队负责人应对所属人员的基本情况和素质负责,应向用工单位提交全员花名册并介绍基本情况。人员花名册应有外施队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各用工单位要指定专人做外施队人员户籍管理员,负责整理保管外施队人员的户籍资料,办理《暂住证》,掌握外施人员的情况。
第八条 《暂住证》由外施队人员随身携带,以倍随时检查,任何人不得拒绝、阻碍执行公务的公安保卫人员查验。
第九条 外施队人员离京或转往其他单位时,《暂住证》应及时上交和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条 各用工单位和外施队不得容留、雇佣无《暂住证》人员。
第十一条 外施队人员不得冒领、冒用、转借、转让、涂改《暂住证》。
第十二条《暂住证》有效期最长为一年,期满仍需住本市的人员,应当重新办理《暂住证》。
第十三条 凡违反《暂住证》和户籍管理的,应当接收公安保卫部门的处罚。
第三章 治安管理
第十四条 外施队人员进入现场后,由用工单位保卫部门及时进行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的教育和培训,使他们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遵纪手法意识。未经保卫部门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
第十五条 50人以上的外施队,要明确一名治安保卫负责人,要建立治保会和义务消防队,班组要明确一名治保员。不足50人的外施队,要建立治保小组。负责本队范围内的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防破坏事故等宣传教育工作。
第十六 条用工单位保卫干部要经常与外施队治保人员取得联系,了解情况,指导业务工作。外施队治保人员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上报保卫部门或保卫干部。
第十七条 外施队负责人要经常教育本队人员遵守国家法律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乱超乱拿、打架斗殴、寻衅滋事、酗酒闹事、赌博、偷窃、搞违法乱纪活动。如发生上述问题,将对当事人和负责人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 外施队人员应自觉遵守警卫出入制度,携物出门,属于公务的,必须由材料和保卫部门开具出门条,属于私人物品的必须有本队负责人开具的证明。
第十九条 外施队人员应树立主人翁的精神,爱护和保管好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以及成品。严防磕、碰、砸、泡,不准在现场乱写乱画和随地便溺,自觉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第二十条 外施队人员在施工中要提倡团结协作,互相支援、互创条件,保持文明的生产秩序,严禁互相抄、挪材料工具,相互挤占施工场地和运输通道,由此而发生打架斗殴,甚至群斗群殴的,要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 外施队人员检举、揭发和抓获盗窃公物者或制止违法犯罪,排除治安、火险隐患,为企业避免损失的,用工单位应给予表扬、表彰获奖励。
第二十二条 外施队人员要积极投入群防群治,综合治理保护国家和企业集体财产不受损失,预防违法犯罪发生。
第四章防火管理
第二十三条 外施队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防火规定,生产生活要明火要经用工单位保卫部门批准,开具用火证。非电气焊工一律不准从事焊割作业。进行电气焊时必须有专人看火,及时清理周围易燃物,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严防发生火灾。
第二十四条 外施队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不得使用电炉子、电饭锅、电褥子。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的,必须经用工单位保卫部门批准,方可使用。
第二十五条 现场内一律不准吸烟,在宿舍不准躺在床上吸烟。
第二十六条 宿舍内的火炉及烟囱、风斗,要符合防火安全规定,经保卫部门批准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火炉及烟囱周围不得随便挂烤衣服鞋帽。防止发生火灾和煤气中毒。
第二十七条 宿舍照明灯具功率不宜过大,一般不超过40瓦,禁止使用碘钨灯取暖,不得私自乱接用电器具。非电工不得擅自乱接电线。
第五章宿舍管理
第二十八条 外施队人员应按用工单位指定的房间住宿。每间住员要相应固定,采取房间挂牌制,不得擅自调房。
第二十九条 外施队宿舍要设专人管理,负责宿舍的防火、防盗、防流氓,防煤气中毒工作。
第三十条 外施队宿舍的门窗要安全可靠。门锁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得乱塞乱放,房间内无人时,必须锁门。
第三十一条 外施队宿舍不得任意留宿他人,家属、老乡来访要登记,经批准后方可留宿。
第三十二条 外施队宿舍内任何人不得进行赌博、酗酒、不得传播淫秽试听物,不得进行其它有碍治安和有损精神文明的活动。
第三十三条 外施队宿舍内不准存放滞留大量现金,现金超过500元应及时存入银行或放到保险柜中。
第三十四条 外施队与用工单位一次借支生活费超过1000元的,应购置专用保险柜(购置费用由外施队自理)统一保管。外施队经常存放现金票证的宿舍,同样是各单位保卫组织的重点防范部位,要填表登记,落实“四有一及时”的防范办法,既有防范负责人,防范措施、防范制度、防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三十五条 外施队宿舍要经常检查,不准窝藏坏人和赃物。
第六章交通安全管理
第三十六条 外施队同每个人员鉴定交通行为规范保证书,外施队人员在行车、走路、乘车中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共秩序,防止交通事故发生,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必须经交通部门处理。如因违章发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外施队自负。
第三十七条 外施队人员非司机禁止驾驶机动车。,外施队人员一般不准在京报考驾驶员。
第三十八条 外施队人员的自行车,要纳人管理范围,按北京市有关车辆管理的规定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法的限期整改。
第12篇 人民医院消防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z县人民医院消防与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 保卫科负责对全院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业务训练,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
2. 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保卫科统一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
3. 防火工作人人有责。各级领导有义务对职工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积极带领广大职工做好防火工作。
4. 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门,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5. 物资、药品、医疗设备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火种。
6. 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者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7. 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育。如损坏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8. 医院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检查,由保卫科负责统一安排,各科室给予密切配合。
9. 重要部门及库房要按照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安装“防撬锁、防护棂”。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准吸烟,不准生火取暖。仓库要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危险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检查。做到防火、防爆。
10. 财务部门现金要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不得超过规定数额,现金、有价票证一律放入保险柜。
11. 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携带物品出院时(凭出院证),门卫要进行检查。发现可疑问题,要及时通知保卫人员协同处理。
12. 夜间巡逻人员不得睡觉,对重点科室、库房要经常巡视。发现可疑人员,要盘问检查,对犯罪分子要扭送公安机关。
13. 职工摩托车、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存放,患者摩托车、自行车一律停放看车处。
14. 财务人员去银行送款,必须由专职保卫人员负责护送。
第13篇 石油公司安全环保消防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石油公司安全环保消防治安保卫管理
第七十九条产品经销公司及所属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核心经营理念,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督机制,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装备,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坚持安全生产检查,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八十条产品经销公司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安全管理要求,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协调所属单位开展安全环保节能工作。所属单位负责安全环保节能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管理。
第八十一条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负责公司的安全环保消防治安保卫管理工作。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安全管理的最高机构,公司及所属单位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下属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相应机构,统一协调指导各公司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职业健康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下属各公司总经理任安委会主任。
各公司安委会设办公室,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处理安委会的日常工作。
各公司应设置相对独立的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基层各库站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八十二条安全标准化管理
公司及所属单位应按照集团公司及各地方政府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并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公司安全标准化体系以hse体系、西安市高危行业安全标准化体系为基准。
公司定期对所属单位安全达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并建立安全标准化考核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机制。产品经销公司制定《安全标准化规范》,该规范由《安全标准化规范》及附件1:《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和附件2:《安全标准化考核评价标准》组成。该规范适用于产品经销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八十三条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总经理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负主管领导责任,其他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负分管领导责任;各职能管理部门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二)各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范围应覆盖本公司所有组织、管理部门和岗位。应根据其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能,分别制定出各级领导干部、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公司所有岗位设置及职责,分别制定出各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各公司应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情况列入对单位安全生产考核的主要内容,同时作为对主要责任人的业绩考核内容之一。
第八十四条安全事故隐患管理
(一)公司所属单位要建立事故隐患立项、销项整改制度,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实行分级动态管理。
事故隐患整改实行公司责任制。公司是识别、评估和整改事故隐患的责任主体,对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都必须组织整改。
(二)事故隐患在未整改或销项前,必须采取措施加以监控。所有事故隐患实行所在岗位、基层单位、所属单位三级监控;一般事故隐患和较大事故隐患由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或所属单位督察管理,重大事故隐患实行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督察管理,特大事故隐患由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督察管理。
(三)员工有发现事故隐患的义务。岗位员工应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所属各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状况评估、评价,查找事故隐患;产品经销公司应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和事故隐患调查工作,掌握事故隐患情况。
(四)对需要立项投资整改的事故隐患应组织评估。产品经销公司应成立重大事故隐患评估领导小组。评估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牵头,安全部门组织投资规划、财务资产、销售管理、事故隐患所在单位及有关专家参加。
(五)根据事故隐患评估结果,较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由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实施或所属单位组织实施并向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备案;特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由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组织实施,报集团公司备案,集团公司有关部门督察。
第八十五条安全应急预案管理
(一)产品经销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产品经销公司生产安全综合应急预案、所属单位生产安全应急预案和基层单位现场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组成。
公司生产安全综合应急预案由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所属单位生产安全综合应急预案由全资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和修订,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报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备案。
基层单位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由各基层单位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不安全因素及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编制和修订,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报送上一级主管领导备案。
(二)产品经销公司应急组织机构由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应急管理办公室、专业应急救援组和专家组组成。
(三)产品经销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负责组建本单位应急指挥机构和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对应急救援人员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体防护设备,定期进行相关培训和演练,不断提升其应急救援能力。
第八十六条生产安全事故管理
(一)公司所属单位员工伤亡事故由本单位负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登记、报告和处理;火灾、盗抢事故由负责消防保卫管理的部门组织登记、报告和处理;涉及与生产有关的火灾、爆炸事故处理,应由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消防管理部门共同组织登记、报告和处理。其他生产安全事故由业务主管部门会同安全管理部门共同组织登记、报告和处理。较大以上事故,由产品经销公司视情况协同调查处理。
(二)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或安全环保质监部)接到各类事故的报告后,根据事故响应汇报,属于一般以上事故立即向公司相关领导汇报,较大以上事故向公司相关领导汇报的同时,根据事故情况向集团公司安委会领导报告。
(三)实行领导干部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的重、特大责任事故,除国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根据情节,对确实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工作副
职、业务分管副职等分别给予组织处理或行政处分(党务干部的党内处分参照执行)。组织处理分批评教育、主动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
(四)公司所属单位在事故基本查清后应向上级正式汇报。所属单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主要领导应带领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产品经销公司汇报。所属单位发生重大事故,由产品经销公司视情况决定到集团公司汇报。
第八十七条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一)公司安全专项费用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求、公司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公司财务管理人员应将安全费用纳入公司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二)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由各单位自行审批,使用情况报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备案,所属控股公司安全费用的使用由各单位自行核算、审批,使用情况报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备案。所属参股公司将安全费用使用情况报备给控股方的同时,应报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备案。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将汇总后结果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八十八条环境保护管理
(一)产品经销公司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环境保护原则,在预防产生新污染源的同时,通过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不断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提高公司的环境管理水平。
(二)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最高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本单位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岗位责任制。
(三)各级项目投资部门对本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负责,工程建设部门对施工建设期间环境保护管理负责。
(四)产品经销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应将环保费用支出纳入预算管理,专款专用,并将环境治理投资纳入年度计划。
(五)产品经销公司对环境保护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对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行政处分,对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十九条节能管理
产品经销公司积极推行节能技术进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鼓励、支持所属单位与职工开展节能技术研究,提出节能合理化建议。
产品经销公司与所属单位通过设立节能管理部门实现对节能的统一管理。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是节能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综合管理全集团的节能工作;下属各单位设立相应的节能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节能工作。
第九十条消防、治安保卫、交通安全管理
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是负责消防、治安保卫管理机构;公司办公室是公司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办公室负责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培训、监督、检查,及时处理上报相关事故。
公司所属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治安保卫、交通安全机构、明确责任、建立队伍,加强预防和培训教育,做好设施与装备的维护,特别是涉油(气)、化工产品的单位,要做好消防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加强油区治安整治和交通安全管理,防止偷盗和交通事故发生。
第14篇 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和公司对消防工作的指示,逐级落实防火责任制,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做到人人重视消防工作。
2.施工现场严禁支搭易燃建筑,高压线下不准堆放易燃物品,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保温,氧气、乙炔瓶分别入库存放,有安全距离、明显标志警示。
3.现场安装各种电气设备,必须由专业正式电工操作。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如必须使用时,必须经保卫部门批准,发给使用许可证,设专人管理方可使用。
4.严格加强现场明火作业管理,严格用火审批制度,现场用火证必须统一由保卫部门负责人签发,并附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电气焊工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操作。明火作业必须有专人看火,并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施工现场设专用吸烟室。施工现场禁止吸烟,严禁擅自明火作业。
5.现场高大机械、电气设备、灯架、脚手架等,雨季要有防雷接地措施,防止雷击着火。
6.施工现场必备有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按施工平面布置图设置地下消火栓、消防专用泵房,各楼设置消防竖管一道,管道直径65mm,隔层设消火栓,配备水龙带、水枪和水桶。现场内循环消防道路宽度不低于3.50m。各楼设吸烟室一处。内配消防器材及带水烟头桶。施工现场的消防器具由保卫人员检查、维护,保证齐全、完好有效,不准他人擅自乱_用。
7.消防保卫工作必须纳入生产管理议事日程,要与施工生产同计划、同布置、同落实、同评比。
8.现场消防保卫人员有权制止一切违反规定的行为,对违反治安消防规定的人员、保卫干部有权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直至停止施工。
9.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严格进行模底审查,对施工人员坚持先审后用的原则,对重点人员做到心中有数,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注册登记。
10.所有施工人员入场前必须进行“四防”教育,认真学习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国家法规,使每个施工人员做到制度明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1.对施工现场的重要部位及成品保护,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把责任落实到人。
12.对现场的重要部位(配电室、库房、泵房、资料室、塔吊等)要配备责任心强,技术熟练的人员操作和管理,建立建全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13.建立、建全消防保卫档案,搞好资料收集管理工作,对现场发生的事故和各种隐患要认真整理好资料备查。
14.施工现场平时设一个出入口、现场围墙保证良好,现场不得留住外来人员。出入口门卫必须对所有出入车辆及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登记。
15.对现场处理不了的治安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报告。主动与建设单位、当地治安联防部门取得联系,共同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第15篇 项目工程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必须遵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党领导负责保卫工作。有总、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实行总承包单位负责的保卫工作制度,各分包单位应接受总包单位的统-领导和监督检查。
(2)现场要建立门卫、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执勤标志。重要工程、重点工程要实行凭证出入制度。
(3)料场、库房的设置应符合治安消防要求,并配有必要的防范设施。易燃易爆、贵重、剧毒、放射性等物品,要设专库专管,严格执行领用、回收制度。
(4)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宽度不小于3.5m的消防车道。消防车道不能环行时,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道。
(5)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并经常注意维修、保养。
(6)现场进水干管直径不小于l00mm。消火栓处昼夜要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在周围3m内干;替存改任何物品。
(7)消防设施要能保证建筑物最高点的灭火需要。高压水泵及高层消火栓要随结构施工同时设置。临时消火栓要有防寒防冻保温措施。
(8)严格执行用火申报审批制度,凡是电气焊及用明火处,要有灭火措施及设备,周围无易燃物.并有专人看管。
(9)在施工程内不准作库房使用,进入工程的可燃材料,应按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10)冬施保温材料,不得采用可燃保温材料。
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工作,应采取专职人员检查与群众性检查结合,平时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施工高峰阶段和冬、雨期阶段要组织专项检查。
检查的重点应围绕高处作业、电气线路、机械动力等方面进行,防止发生高处坠落、触电、机械曲人等事故。另外,应针对施工特点,如深基、高空吊装、架子平台、防火、防塌、防爆、防毒等进行专业检查。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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