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管理制度文库旨在建立一套全面、严谨的规则,以规范企业内部的商品管理流程,确保商品从采购、存储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都得以高效、准确地执行。这套制度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商品分类与编码体系:为商品设立统一的分类标准和编码,便于库存管理和信息检索。
2. 采购管理:规定采购流程、供应商选择标准及合同签订等环节的操作规范。
3. 库存控制:明确库存盘点、出入库管理、保质期监控等关键任务的执行标准。
4. 销售管理:规定商品定价、促销策略、退换货处理等方面的政策与程序。
5. 质量保证:设定商品质量检验标准,确保商品符合企业与消费者的品质要求。
6. 数据分析:强调商品销售数据的收集、分析和应用,为决策提供依据。
1. 商品信息管理:涵盖商品的基本信息、属性描述、价格策略等。
2. 物流管理:涉及商品的入库、存储、出库、配送等物流活动的管理。
3. 合同管理:涉及供应商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等环节。
4. 信息系统支持:利用信息技术实现商品信息的实时更新和共享。
5. 培训与执行: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商品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6. 监督与审计:设立监督机制,定期对商品管理流程进行审计和评估。
商品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企业运营至关重要,它能:
1. 提高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减少无效工作,提升商品周转速度。
2. 控制成本:有效管理库存,防止过度积压或缺货,降低资金占用。
3. 保障质量:确保商品质量,增强消费者信任,提升品牌形象。
4. 支持决策:准确的数据分析为商品策略调整、市场预测提供依据。
5. 规避风险:明确职责,预防潜在法律纠纷,保障企业合规经营。
1. 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列出每个环节的具体步骤,确保员工清楚理解并执行。
2. 引入信息化系统:采用先进的erp或wms系统,自动化处理商品管理的各个环节。
3. 定期审计与反馈:设立内部审计机制,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及时调整改进。
4. 持续培训: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制度培训,对在职员工进行定期复训。
5. 建立激励机制:奖励严格执行制度的员工,激发团队积极性。
6. 优化流程:根据业务发展和市场变化,适时调整和完善商品管理制度。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商品管理制度将逐步融入企业日常运营,成为推动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第1篇 房地产公司商品房资金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商品房资金管理制度
一 、目的:保证公司销售房款的回收。
二 、适用范围:销售部对销售房款的管理工作。
三 、责任:
1.销售代表在规定时间内按计划完成已售房屋款的回收。
2.销售代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全部的按揭资料,配合按揭工作的及时进行。
3.销售代表负责户履行合同中有关付款期限的规定。
四 、程序:
1.销售代表与客户签订<商品房认购书>的同时,必须保证客户交纳定金;
2.在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十日内,向客户催要首付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上报全部按揭资料。
3.如遇特殊情况,客户延期付款,需经主管领导对付款及条件进行更改,并从新制定催款计划;
4.对于长期拖欠的客户可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按公司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第2篇 商品采购合同管理规程
一、商场采购合同的内容
商场采购合同的条款构成了采购合同的内容,应当在力求具体明确,便于执行,避免发生纠纷的前下,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商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
商品的品种应具体,避免使用综合品名;商品的规格应规定颜色、式样、尺码和牌号等;商品的数量多少应按国宝统一的计量单位标出。必要时,可附上商品品种、规格、数量明细表。
2.商品的质量和包装
合同中应规定商品所应符合的质量标准,注明是国家或部颁标准;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应由双方协商凭样订(交)货;对于副、次品应规定出一定的比例,并注明其标准;对实行保换、保修、保退办法的商品,应写明具体条款;对商品包装材料、包装式样、规格、体积、重量、标志、及包装物的处理等,均应有详细规定。
3.商品的价格和结算方式
合同中对商品和价格的规定要具体,规定作价的办法和变价处理等,以及规定对副品、次品的折扣办法;规定结算方式和结算程序。
4.交货期限、地点和发送方式
交(提)货期限(日期)要按照有关规定,并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商品特点和交通运输条件等确定。同时,应明确商品的发送方式(送货、代运、自提)。
5.商品验收办法
合同中要具体规定在数量上验收和在质量上验收商品的办法、期限和地点。
6.违约责任
签约一方不履行合同,违约方应负物质责任,赔偿对方遭受的损失。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规定,供应者有以下三种情况时应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1)未近合同规定的商品数量、品种、规格供应商品;
(2)未按合同规定的商品质量标准交货;
(3)逾期发送商品。购买者有逾期结算货款或提货,临时更改到货地点等,应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7.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条件
在什么情况下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什么情况下不可变更或解除合同,通过什么手续来变更或解除合同等情况,都应在合同中予以规定。
除此之外,采购合同应视实际情况,增加若干具体的补充规定,使签订的合同更切实际,更有效力。
二、采购合同的签订
1.签订采购合同的原则
(1)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备法人资格。这里的法人,是指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独立支配财产,能够独立从事商品流通活动或其他经济活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企业。
(2)合同必须合法。也就是必须遵照国家的法律、法令、方针和政策签订合同,其内容和手续应符合有关合同管理的具体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
(3)必须坚持平等互利,充分协商的原则签订合同。
(4)当事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委托别人代签,必须要有委托证明。
(5)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签订采购合同的程序
签订合同的程序是指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并签署书面协议的过程。一般有以下五个步骤:
(1)订约提议。订约提议是指当事人一方向对方提出的订立合同的要求或建议,也称要约。订约提议应提出订立合同所必须具备的主要条款和希望对方答复的期限等,以供对方考虑是否订立合同。提议人在答复期限内不得拒绝承诺。
(2)接受提议。接受提议是指被对方接受,双方对合同的主要内容表示同意,经过双方签署书面契约,合同即可成立,也称承诺。承诺不能附带任何条件,如果附带其他条件,应认为是拒绝要约,而提出新的要约。新的要约提出后,原要约人变成接受新的要约的人,而原承诺人成了新的要约人。实践中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内容反复协商的过程,就是要约→新的要约→再要约→……直到承诺的过程。
(3)填写合同文本。
(4)履行签约手续。
(5)报请签约机关签证,或报请公证机关公证。
有的经济合同,法律规定还应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签证。对没有法律规定必须签证的合同,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是否签证或公证。
三、商场采购合同的管理
采购合同的管理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强商场采购合同签订的管理
加强对采购合同签订的管理,一是要对签订合同的准备工作加强管理。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认真研究市场需要的和货源情况,掌握商场的经营情况、库存情况和合同对方单位的情况,依据本商场的购销任务,收集各方面的信息,为签订合同、确定合同条款提供信息依据;二是对签订合同过程加强管理,在签订合同时,要按照有关的合同法规定的要求,严格审查,使签订的合同合理合法。
2.建立合同管理机制和管理制度,以保证合同的履行
商场应当设置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建立合同登记、汇报检查制度,以统一保管合同、统一监督和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解决纠纷,保证合同的履行。同时,可以加强与合同对方的联系,密切双方的协作,以利于合同的顺利实现。
3.处理好合同纠纷
当经济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4.信守合同
合同的履行情况好坏,不仅关系到商场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而且也关系本商场的声誉和形象。
第3篇 房地产商品房销售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商品房销售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售房市场和工作人员
一、市场营销部是商品房销售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
二、市场营销工作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目标,营销人员必须发扬爱岗敬业、团结奉献精神,具有责任心和使命感,完成公司所交给的商品房营销任务。
三、售房有形市场是公司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营销人员要做到诚实守信、规范交易、热情服务,自觉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形象。四、市场营销部在新建项目开盘前,应认真作出切实可行的营销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销售价格未经批准不得变更。
五、房屋预售建筑面积由投资发展部会同市场营销部计算,房屋销售面积须经房管局测量复核后,列出明细表,双方工作人员书面确认无误后,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财务部备案。在预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
六、工作人员要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互相配合、言行一致,向顾客介绍商品房时要讲究服务态度和推销技巧,做到宣传力度大、范围广、影响深、效果好。
七、在销售商品房屋工作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设立销售帐本、房屋预订登记本、房屋移交登记本、售后服务登记本;认真签订和及时发放房屋预售协议书、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
八、销售帐薄的记录要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月底及时向总经理上报销售情况,及时报表。
九、房屋销售后,要及时将预售协议书、买卖合同、结算单等销售资料整理入档管理。
十、所有购房款必须由市场营销部于收款当日交财务部,存至指定银行帐户,严禁公款私存。
十一、营销人员要~完成各自的销售任务,负责从介绍房屋、交款、贷款、结算、签订合同、房屋移交、维修等等营销过程中的全部工作。
十二、营销人员要保守商业机密,确保商品房价格、户型、销售情况等内部信息不泄露。
十三、除完成销售任务以外,营销人员要服从部室的安排,完成部室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十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要明确以下内容:当事人名称或姓名、房屋状况、销售方式、房屋面积、价格、价款、付款方式和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建设标准、配套设施状况、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处理方式、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五、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做到合法、严密、可行。
十六、妥善保管房屋买卖合同档案,每份合同在盖章前都必须到公司办公室登记、编号。市场营销部负责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包括序号、合同号、签约日期、对方姓名),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商品房按揭贷款和其它业务
十七、为购房户办理按揭贷款,要熟悉业务,熟练掌握操作流程,必须按照银行规定签定合同,做到办证细心,资料齐全,专人办理。
十八、结合公司发展计划,制订商品房营销计划和实施方案,充分调动营销人员的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益。
十九、市场营销部会同投资发展部、项目技术部做好竣工商品房的移交工作,现场查验土建、水电等配套设施并核实房屋面积,确认无误后(竣工房屋面积须经房管部门书面认可),查验人员办理书面移交手续。竣工建筑明细表报副总经理批准后,由市场营销部据此编制房屋销售结算清单,报财务部备案,不得擅自变更。
第4篇 某房地产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签约前的准备工作
第三章 认购书的签订、审核
第四章 合同及附件的签订、审核
第五章 合同的备案、监章、存档、返还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及管理工作,保证公司销售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商品房买卖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交房标准、补充协议)以及其他一切与商品房销售相关的文件、图纸、资料实行综合管理。
第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由公司委托营销公司负责签订,或由公司自行组织相关人员负责签订。
第四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实行签约代表填写、销售负责人初审、公司经营部审核、签章编号、归档保管的制度。
第五条 公司实行签约培训制度。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由公司安排法律顾问人员对签约代表进行签约前的培训并将培训记录归档。
第二章 签约前的准备工作
第六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经营部应将签约所需的资料准备齐全,并将签约流程和培训内容拟订归档。
第七条 签约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相关证件、资料的准备: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国土使用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5、预售许可证;
6、预售面积报告书。
(二)主要图纸、资料的准备:
1、房屋平面图及在整个楼栋中的位置图(应标明方位)及总平图;
2、签约数据统计表(住宅和非住宅)。包括:幢号、建筑层数(应标明地上层数、地下层数)、楼层号、单元号、房号、房屋用途、层高、净高、朝向、阳台数、阳台结构形式(封闭或非封闭)、建筑面积(列明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房屋所在楼栋的主体建筑结构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若为有坡屋顶的项目,应标明坡屋顶的最低米数和最高米数;
3、销控表(住宅和非住宅)。包括幢号、楼层号、房号、单元号、建筑面积;
4、交房标准(住宅和非住宅);
5、《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三)银行按揭相关资料及开户银行帐号等情况。
(四)签约所需的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签约审核表、签约变更审批表等样本的拟订并归档备查。
第八条相关文件、图纸、资料如有变更或修改的情况,应实行会签制并及时书面告知各部门。
第三章 认购书的签订、审核
第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正式签订前,可以由签约代表与客户签订认购书。
第十条 认购书的签订流程如下:
第十一条 认购书应写明签约代表的姓名、联系电话、客户的姓名(客户自己亲笔签字)、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并附客户的身份证复印件二份。
第十二条 认购书一式二份,客户将认购金存入公司的户头后凭收讫回单换取财务收据和认购书,其余的认购书连同客户身份证复印件由销售负责人交回公司。
第十三条 认购书由经营部审核后登记归档,并进行信息统计,对未签或作废的认购书进行登记收回。
第十四条 认购书的统计信息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编号:r(认购书)--__(项目名称缩写)-00_(序号);
(二)客户姓名、联系电话;
(三)房屋用途、建筑面积;
(四)幢号、楼层号、单元号、房号;
(五)购买单价、总价;
(六)付款方式、签订日期。
第十五条签约代表在与客户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的同时必须收回客户持有的认购书并随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一并报送公司。
第四章 合同及附件的签订、审核
第十六条 公司取得预售许可证后,由签约代表负责与客户联系并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
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的签订流程如下:
第十八条 销售负责人在审查确认签约代表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与样本无误、《签约说明书》要求的材料齐备并在销售签约审核表上签字后,移送经营部审核。
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和相关材料不齐备的,签约代表必须在公司要求的期限内负责补齐。否则,合同不予盖章备案,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签约代表与销售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章 合同的备案、监章、存档、返还
第二十条 经营部审核合格后,盖章并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数据信息录入备案系统并报房管机关监章。
第二十一条 房管机关监章完成后,由经营部核实确认款付清后将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各一份返给客户,一次性付清全款的,可在当时返给客户盖章合同及附件一份。其余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和其他资料应交公司存档。
第二十二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进行编号管理,规则如下:
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h(合同)―__(项目名称缩写)―00_(序号);
补充协议编号:__(幢号)--__(单元号)--__(房号)。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签约代表在签订认购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罚款50元:
(一)不按规定完整填写相关合同条款的;
(二)未填写销售签约审核表的;
(三)未留存客户身份证复印件的;
第二十四条 签约代表在签订认购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时错误填写房价款、建筑面积(含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幢号、单元号、房号、层高等合同条款信息的,罚款100元。
第二十五条 签约代表在认购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买受人一栏中代客户填写姓名的,罚款20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费用。
第二十六条 签约代表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时,不得在合同及附件上添加与合同条款无关的信息,如有变更情况,必须按照公司的规定填写签约变更申请单,在得到总经理批准后方能按变更后的条款执行。否则,罚款500元。
第二十七条 签约代表和销售负责人应如实向客户宣传、解释、说明商
品房买卖中的事宜,如有不清楚的地方需向公司内部人员核实、咨询的,应先和内部人员沟通后再向客户作出解释、说明,否则,罚款200元。
第二十八条 负责办理预售许可证的责任人应保证录入房管机关备案系统的预售面积数据与预售面积报告书上的数据一致。如果面积数据不一致,每次罚款500元。
第5篇 商品房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商品房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1.本工程施工管理,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甲方将定期按《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及检查评定标准》及招标单位安全文明现场管理程序等要求进行检查,达不到文明工地标准,甲方即可勒令乙方停工整改,并相应给予违约经济处罚。
2.乙方应在本项目执行iso9002质量管理体系,甲方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除通报认证单位外,乙方还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3.乙方办公室应配置齐全、完好的办公设备,包括复印机、电脑(可上网)、打印机、传真机等等
4.乙方在危险环境下施工之前,应制订完善的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批准后实施。
5.考虑到工地可能出现停水停电,乙方应准备备用发电机、水池等设施。
6.乙方应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管理规定并办理有关手续,乙方造成的罚款等全部责任由乙方负责。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完善文明施工措施,并事先预防由于乙方施工可能对周边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各种影响,尤其避免对周边房屋和构筑物产生不良影响。
8.本工程外脚手架全部采用满堂脚手,不得采用提升架,且从二层(按销售样板工程条款执行)开始悬挑,具体按规范执行。
9.施工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而导致停工,乙方应按停工时间支付10000元/天的违约金。
10.施工期间由于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范,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如通报批评、警告和罚款等,乙方应支付5000元/次的违约金。
11.甲方或监理有权对乙方的违章现象提出整改,乙方接书面整改通知后24小时内未采取相应整改措施,每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累计3次后,每次支付违约金5000元。
12.施工期间未受安全方面的任何处罚,待乙方人、机、物退场后甲方将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
13.必须由乙方组织,每月进行一次施工安全检查及安全教育,3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汇报。
14.针对不同的分部分项工程,乙方在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监理人员参加),并以书面形式向监理汇报,经认同后方可开工。对安全有特别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乙方必须按甲方、监理的要求及时提供安全施工方案,方可开展后续工作。
15.施工中若由乙方原因造成工伤事故,甲方将暂停付款直至乙方整改完毕。
16.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竞赛,甲方将根据结果给予奖罚。
17.工地内在甲方指定位置设专门吸烟室。除在该室内,在工地其它地方发现吸烟者一次一次支付违约金100元人民币,从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当同一人被连续发现三次者赶出工地,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第6篇 易燃易爆商品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 易燃、易爆商品有:发胶、摩丝、油墨、粘胶剂、卫生球、赛璐璐制品、杀虫剂、显像管、酒类等(其它易燃商品及器具禁止进场);
2 易燃、易爆商品进货时,必须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证;
3 存放部位应独立封闭、通风,避免高温和阳光直射;
4 易燃易爆品周转库和柜台摆放数量不准超过二天的销售量;
5 易燃易爆商品严禁混车运输、同库存放和交叉销售;
6 对易燃易爆商品实行“四专”管理措施,即:专车运输、专库储存、专人保管,单独柜台专人销售;
7 各商场经营的易燃易爆商品具体品种、贮存库位、保管员和售货员分别报保卫处登记存档,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落实好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货、贮存和销售。
第7篇 商场商品出入货门管理规定
商品出入货门的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本公司商品出、入货门手续,保障商品有序、安全的出、入货门。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货门保安员对商品的出、入管理。
3.职责
3.1 护管队负责制定本规定。
3.2 所有货门护管队员负责对商品出、入货时单据与商品对照检查。
3.3 各部门人员应遵守商品出、入货门规定,按本规定执行。
3.4 审计部负责货门出入商品单据的审核。
4. 管理规程
4.1 各部门人员在商品出、入货门时应提供的单据:商品调拨单、商品出库单、供应商退货单或商品出门证。
4.2 各种单据出、入货门审核标准:
商品调拨单或商品出库单应有:制单人、各商品部门领班级以上人员签字、收货部人员签字。
供应商退货单应有:制单人、各商品部门领班级以上人员签字、收货部人员签字。
商品出门证应有:制单人、各部门商品部门领班级以上人员签字。
4.3 货门护管队员在收到商品出库单、调拨单或商品出门证(均一式三联),与所出、入商品数量认真清点核实,无误后在单据上签字,并注名收到单据时间,留存一份保管,其余单据交制表人。
4.4 货门护管队员在收到供应商退货单(电脑列印一式三联),与所出、入商品核实,无误后在单据上签字,并要求供应商在退货单上签字,留存二份保管,一份交供应商。
4.5 货门护管队员员每日将收到的各种单据,接收到的时间顺序进行整理,在交接班时全部交护管队员内勤统一保存;
4.6 护管队部内勤将收到的单据分类整理,在日常工作日将供应商退货单的第一联送财务部做帐处理,第二联留存。
4.7 各种单据保存期限:
调拨单和商品出库单,保存期限为六个月。
退货单保存期限为一年半。
商品出门证保存期为一周。
4.8 保存期限满的单据,由内勤做销毁登记表,经部门主任审核,报审计部批准销毁。凡经批准需要销毁的单据,在审计部的监督下进行。
4.9 各部门商品出、入货时必须坚持三个不准,即不准从正门出货,不准在地上拖拉商品,不准乘坐客梯运货。
5. 记录:
《销毁登记表》
第8篇 房产经纪商品房买卖合同管理制度
房产经纪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由签约主管根据销售代表提供的签约通知单上网录入,其他人员无权上网操作。
第二条所有与客户间的相关法律文本文件,原则上均由销售支持部签约主管或过户主管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章。
第三条《房屋认购书》一式四份,其中公司两份分别由销售部及财务部收存。财务人员每月4、14、24日必须与销售统计人员核对账目。
第四条《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一式四份,办理预售登记三日内,交予公司两份合同,副本由公司综合计划部收存,正本由财务部收存,销售支持部预留复印件一份。
第五条若补充协议在公司提供的文本基础上有修改,必须经销售部经理上报公司各部门、公司总经理,在需签订的文本上签署文字意见后,方可加盖合同章执行。最后送财务部一份备案。
第六条销售代表与客户签订完《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交与销售主管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违者但未超过3日的每次处以50元罚款;若超过5日仍未归档者,每次处以200元罚款,第二次违规者辞退。
第七条签订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和客户个人资料(与该房屋相关的补充审批单、折扣单等)一并交销售支持部,经签约主管审核后方可加盖公司合同章,转预登主管,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违者但未超过3日的每次处以50元罚款;若超过5日仍未归档者,每次处以200元罚款,第二次违规者辞退。
第八条预登主管办理预售登记工作必须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若没有正常理由并超出时限仍未办理完毕,将对责任人每次予以罚款200元,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此类情况,将予以辞退。
第九条自客户签订合同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揭主管必须追踪销售代表办理客户贷款手续,若没有正常理由并超出时限仍未办理完毕,将对责任人每次予以罚款200元,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此类情况,将予以辞退。
第十条非销售部人员要查看合同或索取客户资料及数据的必须经营销总监或上级领导的批准。
第十一条 行政人员若将所管理的合同、文件丢失或下落不明,第一次予以罚款200元,第二次辞退。
第十二条 涉外审批单由前期开发部负责办理。
第9篇 房产经纪商品房分期付款管理办法
房产经纪公司关于商品房分期付款的管理办法
鉴于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商品房的客户大多享受了一次性付款的优惠折扣,而目前逾期支付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保障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全体销售人员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 在约定分期付款期限内客户不能如期付清应付款项的,销售代表必须积极催要应付款,如在7日内将应付款收回的,销售代表、销售主管、销售经理则免于处罚。
第二条 在约定分期付款日到达后7日内,客户不能付清应付款项的,销售代表、销售主管、销售经理自第8日起每延期一日扣罚该套房屋应发全部佣金的1%(含入住后应发放的20%)。
第三条 客户在约定分期付款日到达后,超过30日仍不能付清应付款项的,销售代表、销售主管、销售经理自第30日起每延期一日扣罚该套房屋应发全部佣金的2%(含入住后应发放的20%),直至该套房屋的佣金扣完为止。
第四条 销售代表、销售主管、销售经理扣罚的罚金当月于佣金或底薪中扣除。
第五条 销售支持部于每月25日以前将当月的逾期明细单交综合计划部备案。
第六条 本管理办法的处罚审批人为营销总监,审批后将处罚单于每月25日以前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在公司行政人事部。
第10篇 商品管理员岗位职责内容
1.负责相关产品线商品结构的调整。
2.负责相关产品线商品价格制定与调整。
3.负责相关产品线的商品货架与页面管理。
4.负责网上和店面的促销活动商品的确定。
5.负责网上搜索引擎商品的确定。
6.负责b2c后台维护。
7.负责制订商品销售计划。
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11篇 小商品服装市场城经营管理规定
小商品、服装市场(城)经营管理规定
为维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的生命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利益,针对小商品、服装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措施:
一、市场小商品、服装厅摊位、柜台,实行租赁合同制。采取自愿原则,每年一月市场办公室与承租方签定承租合同。摊位、柜台价格,根据位置、物价变动而定。
二、场内的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厅的管理工作。维护市场秩序,协调关系,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落实各项制度,负责厅内安全。反映承租人的要求和意见。经常对本厅的电源、电器设备、消防设备、消防设施及其它公共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问题严重或当时不能解决的应迅速上报市场主管领导。
三、市场经营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明礼诚信、服从管理,做到:
1、不在市场内吸烟,乱拉接电线、使用电炉、电加热器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严格遵守、执行市场各项管理规定,亮照经营,明码标价,统一佩带胸牌,统一价签,统一实行索证、索票和信誉卡制度。
3、不得经营假冒商品,劣质商品和有害身心健康的商品;不得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不得缺尺少寸,以及以其它方式损害消费者的权益。
4、不得销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禁止销售的商品。
5、承租方停止经营时,须提前三十天向市场办公室报告。不得擅自转租、出租摊位、柜台。
6、按时、按规定,足额交纳应交纳的费用。
四、处罚规定
1、市场内吸烟、乱拉电线、使用电炉、电加热器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一经发现,除收缴物品外,并扣押金100元;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损失,并根据损失轻重,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租赁方单方终止与承租方的合同。
2、不亮照经营、明码标价、证照不符、不佩戴胸牌、不统一价签,当即予以批评,连续3次不改正者,建议有关部门依照法规处罚;连续5次不改正者,视不不服从管理,市场主办单位单方终止其经营合同。
3、售假冒商品、劣质商品,或缺尺少寸,以及以其它方法损害消费者利益的,除赔偿消费者损失、扣缴其物品外,建议有关部门依照法规处罚。市场开办单位视情节轻重,确定当事人的经营资格。
4、未经市场主办单位同意,擅自转、出租柜台、摊位。发现收回,单方废除合同,租金概不退还。
5、销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禁止上市销售的商品,除扣缴其商品外,并报请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6、无故不按时、足额交纳税费者,不再与其签定下期承租合同,如数扣除相应押金,并不准在其该市场内经营。
7、凡违背市场规定,给市场造成影响,被媒体爆光者,即停止该经营者在市场内的经营活动,单方终止合同,租金不予退还;两年内不与该经营者签定承租合同。
第12篇 商场自营寄卖专柜商品管理准则
自营、寄卖、专柜(本公司派驻员工)商品管理准则
(一)目的:使商品能有效控制,防范商品在进货、销货、存货、因不当管理造成流失而影响公司及员工权益,另外有效率的商品管理能辅助营业人员在销售上的便利,对于业绩的提升也有不少帮助。
(二)适用商品:(1)自营商品。
(2)厂商寄卖商品。
(3)本公司员工派驻专柜之商品。
(三)使用表格:(1)需求单如表(a);由楼面主管填写课长签核送至仓管单位。
(2)退货单如表(b);营业人员发现不良品填写退货单注明毁损情形发生原因。
(3)库存类动表如表(c);由营业人员自行填写包括进货、销货、存货、的动情形依商品数量装订成册。
(四)流程:(1)进货:
(a)楼面主管依销售情行、现场库存、陈列量感、经营业人员反应进行补货。
(b)补货时间订为每星期一、::三、五、14:00前由楼面主管填写需求单送至仓管单位。
(c)商品到达验收单位,由营业主管陪同查核商品的数量及品管部分。
(d)确定商品无误后,营业人员依商品编号及数量填入库存动表的进货栏上。
(e)进货单需拷贝一份转交楼面主管存档备查,原进货单请依日期编号装订成册。
(2)销货:
(a)商品陈列是否标准。
※丰富感是否吸引消费者注意。
※陈列量、橱窗、壁面、层板、货架、应充分利用。
※商品按颜色、样式、尺码、排列。
※标价有无错误。
※商品保持清洁。
※有无和季节调和。
※商品要先进先出。
(b)顾客挑选商品由营业人员填写销售日报表至收银台报帐后,交还顾商品、发票、 及应找金额、完成销货动作。
(c)营业人员根据每日销售情形于隔日15:00前完成销售动作,也就是在库存异动表上存货栏填写日期数量。
(3)存货:
(a)依仓库大小销售情形储存,避免现场积压过多存货为原则。
(b)存放商品依编号排列。
(c)仓库随时保持清洁。
(d)存货数量须用红笔填入库存异动表之存货栏。
(4)退货:
(1)季节性商品退仓由营业部规定日期统一办理。
(2)不良品退回规定每星期三15:00前填写退货单,注明原因经楼面主管签核,联络广商退回办理,自营商品则退回仓管单位。
(五)盘点:(1)季节性商品每次换季及下折扣前2-3天盘点。
(2)非季节性商品每月月底当天盘点。
(六)查核:楼面主管不定期查核所属楼层商品管理工作。
(七)奖惩:(1)奖励:按规定办理者考绩加分。
(2)惩罚:未按规定办理者考绩扣分。
第13篇 商品质检管理员岗位职责内容
1.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商品质量管理水平。严格贯彻执行《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维护商场声誉。努力学习商品知识,加强鉴别能力,对商品质量把关,杜绝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商场柜台。
3.会同商场进货管理委员会成员,定期对全场所经营的商品质量进行检查(每月一次,逢十必查),遇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则随时抽查,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要立即停止出售,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进行经济处罚。
4.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积极配合上级质检部门对商场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和检
第14篇 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范本
第一条 为保护生态环境,遏制“白色污染”,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引导消费者减少使用塑料购物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国办发[2007]7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零售场所系指向消费者提供零售服务的各类零售企业、销售门店、集贸市场、商品交易市场(含开展零售活动的展销会、展览会)等。
餐饮行业按照本办法,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塑料购物袋系指由商品零售场所提供的,用于装盛顾客所购物品、并具有携提功能的塑料提袋。塑料购物袋的材质、规格及技术要求由国家相关标准予以规范。
商品零售场所基于卫生及食品安全目的,用于装盛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且单袋周长不大于1400毫米的塑料包装袋,不属于本办法所指的塑料购物袋范围。
第四条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商品零售场所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工作的指导,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对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购销过程中的价格为进行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的质量和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过程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商务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共同制定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该办法的组织、实施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本级物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第六条商品零售场所必须有偿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购物袋,不得以促销为目的,采取赠送及其他方式变相向消费者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
第七条塑料购物袋定价不得低于其进货价。商品零售场所必须在醒目位置对塑料购物袋实行明码标价,并在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购物袋时严格按照标示的价格收取价款,不得将塑料购物袋价款隐含在商品价款内合并收取。
第八条以出租摊位形式经营的商品零售场所(含开展商品零售活动的展销会、展览会),其开办单位负责对市场内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的组织实施,实行塑料购物袋统一采购、销售,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塑料购物袋的规格、价格。
第九条商品零售场所必须在销售凭证上单独列示消费者购买塑料购物袋的数量和价款。
以出租摊位形式经营的商品零售场所,对消费者开具销售凭证确有困难的,其开办单位应保留塑料购物袋采购、销售凭证备查。
第十条商品零售场所销售、使用的塑料购物袋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严禁商品零售场所销售、使用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塑料购物袋。
第十一条鼓励商品零售场所向消费者提供多种规格的符合环保要求的塑料购物袋替代品。
第十二条商品零售场所应改进管理方式和业务流程,为顾客自带购物袋、购物篮购物提供便利。
第十三条商品零售场所应加强环保知识宣传、教育,引导、鼓励消费者使用可重复使用的环保购物袋及其他塑料购物袋替代品购物,减少塑料购物袋的使用。鼓励有条件的商品零售场所开展塑料购物袋回收。
第十四条商品零售场所经营者及开办单位违反本办法有关价格行为规定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五条商品零售场所经营者违反本办法有关塑料购物袋质量和竞争行为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08年6月1日起实施。
第15篇 商品车库管理制度
目的: 规范商品车安全管理,明确售前条业务条线以及相关部门在商品车出入库、 仓储、物流等方面的职能职责,商品车之间的规范流程,围绕以库存商品车的安全、质量、 可交付工作为重点,来满足商品车贮存、物流、交付的控制要求。
适用范围:____下属各公司。 内容及要求:
1 商品车的出入库控制
1.1 车场内地面应平坦,并有动态区域划分,车辆进出按规定路线行驶,车辆移动时,
时速不得超过 10 公里/小时;
1.2 商品车应按车系车型进行摆放,便于后续交付时查找和移动;车场内杂草定期清 理,消除火灾隐患,车场内明显位置设置禁烟和禁止明火的警示标识;
1.3 销售库管员负责核对入库商品车单据,并按主机厂要求进行车辆外观环检,无误 后清洁整理后入库待做 pdi 检测;杜绝商品车以外的其它车辆入库。
1.4 售后相关人员在对车辆进行 pdi 检测确认无误后,负责将合格的商品车驾送至库 管员指定区域内停放。在车场容量允许情况下,车辆摆放遵循以下原则:车前后距离不应 小于 100mm,左右距离不应小于 500mm,拉紧手刹,将变速杆置入空档,关闭门窗、天窗、 车灯、电源,将收录机天线回位、雨刷帽齐全、锁好车门;遵循谁入库谁负责的原则。
1.5 销售库管员要定期对库存车辆的停放位置进行调整,以满足定置停放的需求;每 天要对库房(停车场)及商品车情况进行巡视和巡检,保证库容、库貌整洁、区域目视牌 清晰准确,防止商品车出现磕碰、划伤、损坏及小部件丢失;
1.6 商品车库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对非库区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由于工作需 要,进入库区的人员必须有部门负责人登记,并注明进库原因、人数和进出库时间,对此 项工作要求谁领队谁负责,库管员和保安人员配合并监督实施。
2 商品车的移库控制
2.1 二网经理或装饰经理等相关人员要依据要求填写“商品车调车通知单”或“商 品车前装确认单”,经销售经理、财务经理、店总签字确认后,到销售库管员处领取钥匙,
并与库管员一起入库提车。
2.2 销售库管员提车时,应对所提车辆外观质量确认合格后将车辆移至库外并要接车 人员共同对车辆进行外观环检,如发现问题,及时向销售经理汇报,并送至售后服务立即 修复,达到商品车的质量要求,经双方验收合格后出库提车。
2.3 提车人员除了有驾驶证件之外,还必须有____准驾证,无证不得驾驶商品车。
2.4 二网或车展调回的商品车辆,入库前由销售库管员进行外观环检,确认无误后方 可入库停放。
3 商品车的日常巡检与盘点
3.1 销售库管员要每天进行库区巡检,在巡库时发现库存车零部件缺件、损坏问题及 时向销售经理及店总汇报,并及时查找原因,做好规避工作。
3.2 周检月检制度,确保车况良好。
3.2.1 周检:每周检查一次车辆的胎压是否正常,并及时调整;每周检查车辆的电瓶, 没电的及时充电,对于需要长期存放的车辆建议拔去电瓶线;
3.2.2 月检:每月检查一次车辆的橡胶件(如嵌条、密封条)是否老化,如有老化, 立即更新;每月检查一次车辆的仪表盘,避免由于长时间的曝晒导致塑料件的老化; 长 期存放的库存车,每月定期移动一次,以防轮胎变形,并做好防锈蚀处理。 出库车辆在 交付客户前,必须事先清洗。
3.3 做好各种防范工作,确保车辆的安全保管。
3.3.1 预防内容包括:防火、防盗、防锈、反腐、防鼠、防尘、防爆、防漏电。 3.3.2 商品车库必须有值班人员看管且配置监控设备,确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严禁无关人员进 入库区;建立和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对因工作需要出入库人员按规定进行盘查和登记。
3.3.3 确实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库区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 对库区的电灯、电线、电闸、消防器具、设施要经常检查,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排除,不得 擅自挪动或挪用消防器具。
3.3.4 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存放其它任何物资;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车辆。
3.3.5 要随时注意库区和车场四周是否有对商品车产生危害的隐患,如发现异常情况 应立即报告,并设法排除。
3.4 健全商品车保管台账,经常盘存,做到日清月结。
3.4.1 保管台账内容:应载明车辆名称、编号、型号、数量、发动机号、合格证号、
3.4.2 每月必须对库存车辆进行一次实物盘点,并填报库存盘点表。
3.4.3 积极配合财会部门做好全面盘点和抽点工作,定期与财会部门对帐,保证帐表、 帐帐、帐物相符。
3.4.4 发现车辆有损伤或残损,随车物品出现缺失、短少,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建议,呈报销售部和财务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帐。
4 商品车档案、手册、随车配件和钥匙等管理
4.1 商品车档案、手册的管理按各主机厂指定的相关岗位人员进行管理,领取和使用 要有相应的记录备查;
4.2 商品车随车配件和钥匙由销售库管员进行统一管理,领取和使用要有相应的记录 备查,每天核对钥匙、随车配件与车辆实物,车辆实物与仓储台帐是否相符;做到一车一 档,pdi 单、交车检查单、csi、提车单每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出入库凭单和有关报表、 保管帐簿,不得丢失,未经公司同意,不得涂改或抽换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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