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爆药品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企业内部对这类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易爆药品的分类与标识
2. 储存与搬运规定
3. 记录与追踪系统
4. 应急预案与演练
5. 员工培训与安全意识教育
6. 定期安全检查与评估
1. 易爆药品的分类与标识:明确各类易爆药品的化学性质,设定统一的警示标签,以便识别和区分。
2. 储存与搬运规定:制定严格的储存条件,如温度、湿度控制,以及搬运过程中应遵守的安全规程。
3. 记录与追踪系统:建立完善的入库、出库、使用记录,以便实时掌握易爆药品的动态。
4. 应急预案与演练:预先规划应对火灾、泄漏等紧急情况的处理流程,并定期进行模拟演练。
5. 员工培训与安全意识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其对易爆药品风险的认识。
6. 定期安全检查与评估:定期对存储设施、操作流程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易爆药品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易爆药品的不当管理可能导致严重的安全事故,不仅威胁员工生命,还可能破坏生产环境,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另一方面,合规的管理制度有助于企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降低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公众形象。
1. 制定详尽的规章制度:根据国家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易爆药品的管理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操作指引。
2. 强化硬件设施:投入必要的资金升级储存设备,确保其符合防爆、防火、防潮等安全要求。
3. 建立严格的出入库制度:所有易爆药品的领取、使用和废弃都需经过审批,确保全程受控。
4. 定期培训与考核:定期组织安全培训,通过考核确保员工了解并能执行相关规定。
5. 实施安全巡查:设立专职安全员,每日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6. 定期评估与改进: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评估,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完善管理制度。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我们将构建一个高效、安全的易爆药品管理体系,为企业运营提供坚实的保障。
第1篇 学校易燃易爆剧毒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1、管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作风严谨,工作踏实,严于职守,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管理人员必须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建立详细帐册,包括总帐、明细帐、领用审批单、领用记录册。
3、管理人员必须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按规定分门别类存放,并在存放处贴上标签,注明“危险”字样。
4、任何领用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者,必须持有分管领导签字的审批单,并办理登记领用物品名称、数量、用途、领用人签字等手续。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领用手续。
5、管理人员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必须做好防尘、防潮、反腐蚀、防暴晒等各项工作,严格做好预防事故工作,避免因管理疏忽而产生不良后果。
6、管理人员要做好易燃易爆、剧毒药品、化学药品存放室的防盗、防火工作,保持存放室内整洁。要按规定在存放室内配备防盗、防火设施,照明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安全,消除隐患。
7、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存放室内,未经管理人员准许,领用人不得进入存放室。
8、管理人员要具备保密意识,不得随意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的名称、数量、性能告知他人。
9、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存放室20米内不得持有明火、吸烟,不得在存放室50米范围内进行电焊、电割等有明火火花、带电作业。
10、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自然失效,需要报废,管理人员必须事先提出请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查验、确认可以报废时,由主管领导 字,做好帐册登记,方可报废。
11、对因保管不慎、管理不当,造成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丢失、损坏,管理人员应立即向主管部门、保卫处报告,不得延误时机。
12、对因工作不慎、管理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的管理人员,要追究其责任。
第2篇 学校化学药品易燃易爆管理制度
1、管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作风严谨,工作踏实,严于职守,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管理人员必须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建立详细帐册,包括总帐、明细帐、领用审批单、领用记录册。
3、管理人员必须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按规定分门别类存放,并在存放处贴上标签,注明“危险”字样。
4、任何领用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者,必须持有分管领导签字的审批单,并办理登记领用物品名称、数量、用途、领用人签字等手续。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领用手续。
5、管理人员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必须做好防尘、防潮、反腐蚀、防暴晒等各项工作,严格做好预防事故工作,避免因管理疏忽而产生不良后果。
6、管理人员要做好易燃易爆、剧毒药品、化学药品存放室的防盗、防火工作,保持存放室内整洁。要按规定在存放室内配备防盗、防火设施,照明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安全,消除隐患。
7、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存放室内,未经管理人员准许,领用人不得进入存放室。
8、管理人员要具备保密意识,不得随意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的名称、数量、性能告知他人。
9、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存放室20米内不得持有明火、吸烟,不得在存放室50米范围内进行电焊、电割等有明火火花、带电作业。
10、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自然失效,需要报废,管理人员必须事先提出请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查验、确认可以报废时,由主管领导签字,做好帐册登记,方可报废。
11、对因保管不慎、管理不当,造成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丢失、损坏,管理人员应立即向主管部门、保卫处报告,不得延误时机。
12、对因工作不慎、管理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的管理人员,要追究其责任。
第3篇 柏西一中实验室药品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ee一中实验室药品、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药品由专人负责,药品按规定摆放整齐,每个药品柜有标签,标明药品名称及数量。
二、药品领用须经负责人同意,填写领用单。一般情况下只允许实验教师领取,其他人员领用需经教务处批准方可填单领用。
三、每年药品购买由药品负责人报计划,教务处审批,总务处购买,再由药品负责人验收入库。
四、药品管理每年盘点一次,购进药品与耗用明确,报教务处备案。
五、药品室需设立危毒药品专柜,须上两把锁,由两位实验教师分别管理其中一把钥匙。取用药品,需两位老师同时在场。
第4篇 化学药品及易燃、易爆、有毒类重要物品的管理制度
化学药品及易燃、易爆、有毒类重要物品的管理制度
一、化学药品及易燃、易爆、有毒类重要物品储存分类:
1、易爆物品:梯恩梯、硝酸、硝铵、迭氮化物等;
2、氧化剂:碱金属和氯酸盐、硝酸盐、过氧化物、高锰酸钾等;
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液氮、液氨、氯化甲烷、氧气、氖、氩、氦、氢气等;
4、易燃物品:黄磷、硝化物等,凡闪电小于45℃的物品;
5、有毒物品:氰化钾、氰化钠、亚硫酸、有机磷、有机物、氟硫酸钠、四氯化碳、三氯二稀、水银等;
6、腐蚀性物品:硝酸、发烟硫酸、三氯化磷、蚁酸、乙酰氯、乙酰溴、氢、氧化钾、氢氧化钠、甲醛、焦油酸等;
7、放射性物品:铯137、镅241/铍、钴60、独居石、硝酸钍等;
二、以上多种药品和物品应按有关规定分类存放于药品室中,由实验室主任指定专人保管。保管人员应了解其性质及保管方法。
三、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应严格按消防条例规定执行,存放药品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房间应阴凉、通风、干燥,并配备必要的防火器材。
四、贵重、剧毒物品应由专人用保险柜加锁保管,并有使用记录。
五、剧毒物品使用后,不得随意排放,应放入废液桶中,按要求集中进行解毒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六、贵重物品使用后的残渣尽量回收。
七、不同性质的废液,不能放入同一废液缸(桶)中。
八、上述分类药品、物品的购进、取用必须登记,定期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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