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资产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学院内各类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的有效利用和安全保管,提高资产运营效率,防止浪费和损失。制度涵盖了资产的购置、登记、使用、维护、报废等全过程,并明确了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和操作流程。
1. 资产分类与编码:建立统一的资产分类标准和编码体系,便于资产的识别和管理。
2. 购置审批:规定资产购置的申请、审批流程,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3. 资产登记:设立详细的资产登记簿,记录资产的入账、变更和注销情况。
4. 使用与维护:明确资产的使用权和保养责任,制定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查的规定。
5. 转移与借用:设定资产转移和借用的程序,防止资产流失。
6. 报废与处置:规定资产报废的标准和处置流程,确保资产的合理退出。
7. 监督与审计:设立内部审计机制,定期进行资产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学院资产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保障资产安全:通过严格的管理,防止资产被盗、损坏或浪费。
2. 提高使用效率:明确权责,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
3. 规范财务行为:符合财务管理法规,确保学院财务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4. 培养责任感:培养师生对公共资源的尊重和责任感,形成良好的校园文化。
1. 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为各部门和师生提供清晰的指导,确保制度落地执行。
2. 建立资产管理小组:由财务、后勤等部门组成,负责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3. 定期培训:对师生进行资产管理制度的培训,提高大家的知晓度和执行力。
4. 引入信息化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和监控。
5. 建立奖惩机制:对于遵守制度、管理得力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
以上各项措施旨在构建一个高效、公正、透明的学院资产管理环境,促进学院的长期稳定发展。在执行过程中,应不断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制度,确保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第1篇 教育学院财务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落实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管好、用好院里资金,规范全院各项经济活动和经济核算,根据学校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制定学院实施细则。
一、财务管理原则
1、 帐目和现金管理分别由专人负责,做到帐目清楚,现金无短缺。
2、 各种经费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挪用。
3、 购买一切物品,必须先征得主要领导或行政办公会同意,方可购买。
4、 任何财务经手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财务管理规定,按规定程序使用资金。
5、 一切从简,厉行节约,充分利用好有限的资金。
二、 财务管理审批规定
1、 本院一切财务费用开支由院主管领导负责,即院长“一支笔”审批制度。
2、 院里财务重大决策由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决定。
3、 院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财务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把审批关,力争院资金合情合理使用。
三、 收费管理制度
1、 严格执行物价局批准的各类收费项目标准进行收费,凡无收费项目而需要办的各类短期培训班,必须向校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收费。
2、 学院总体负责社会服务工作,院以下系、教研室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进行任何经济活动。
三、 报帐制度
1、 借款的规定:根据财务制度的规定,公款不得私借。院系教师出差及临时性公务借款,由借款人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经院财务主管领导审批,院办公室审核无误后,方能办理借款手续,领取现金。
2、 借款报销的规定:凡借款人必须在当月将需要报销的原始凭证(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发票)由经办人、院主管财务领导签字,经院务办公室审核后,方能报销。出差人员在返回后10天内,按上述要求履行报销手续。
3、 购置教学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家具等大宗用品必须实行政府采购,需写出书面购置项目申请报告,报院里批准,送校资产处。由学校统一办理购置。 确有必要而学校不能解决的,由行政办公会研究决定,院务办公室负责采购。
4、 零星开支的报销:各种零星开支须经院务办公室批准后报院长同意,经办人签字、院长签字,方能报销。
四、 资产管理制度学院办公室负责学院固定资产的管理。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各种物资进行盘点清查,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如有问题及时处理,对当年新增或报废的固定资产列出明细表,以便查询。
第2篇 __教育学院财务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落实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管好、用好院里资金,规范全院各项经济活动和经济核算,根据学校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制定学院实施细则。
一、财务管理原则
1、帐目和现金管理分别由专人负责,做到帐目清楚,现金无短缺。
2、各种经费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挪用。
3、购买一切物品,必须先征得主要领导或行政办公会同意,方可购买。
4、任何财务经手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财务管理规定,按规定程序使用资金。
5、一切从简,厉行节约,充分利用好有限的资金。
二、财务管理审批规定
1、本院一切财务费用开支由院主管领导负责,即院长“一支笔”审批制度。
2、院里财务重大决策由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决定。
3、院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财务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把审批关,力争院资金合情合理使用。
三、收费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物价局批准的各类收费项目标准进行收费,凡无收费项目而需要办的各类短期培训班,必须向校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收费。
2、学院总体负责社会服务工作,院以下系、教研室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进行任何经济活动。
三、报帐制度
1、借款的规定:根据财务制度的规定,公款不得私借。院系教师出差及临时性公务借款,由借款人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经院财务主管领导审批,院办公室审核无误后,方能办理借款手续,领取现金。
2、借款报销的规定:凡借款人必须在当月将需要报销的原始凭证(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发票)由经办人、院主管财务领导签字,经院务办公室审核后,方能报销。出差人员在返回后10天内,按上述要求履行报销手续。
3、购置教学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家具等大宗用品必须实行政府采购,需写出书面购置项目申请报告,报院里批准,送校资产处。由学校统一办理购置。 确有必要而学校不能解决的,由行政办公会研究决定,院务办公室负责采购。
4、零星开支的报销:各种零星开支须经院务办公室批准后报院长同意,经办人签字、院长签字,方能报销。
四、资产管理制度
学院办公室负责学院固定资产的管理。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各种物资进行盘点清查,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如有问题及时处理,对当年新增或报废的固定资产列出明细表,以便查询。
第3篇 l教育学院财务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落实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管好、用好院里资金,规范全院各项经济活动和经济核算,根据学校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制定学院实施细则。
一、财务管理原则
1、帐目和现金管理分别由专人负责,做到帐目清楚,现金无短缺。
2、各种经费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挪用。
3、购买一切物品,必须先征得主要领导或行政办公会同意,方可购买。
4、任何财务经手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财务管理规定,按规定程序使用资金。
5、一切从简,厉行节约,充分利用好有限的资金。
二、财务管理审批规定
1、本院一切财务费用开支由院主管领导负责,即院长“一支笔”审批制度。
2、院里财务重大决策由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决定。
3、院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财务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把审批关,力争院资金合情合理使用。
三、收费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物价局批准的各类收费项目标准进行收费,凡无收费项目而需要办的各类短期培训班,必须向校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收费。
2、学院总体负责社会服务工作,院以下系、教研室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进行任何经济活动。
三、报帐制度
1、借款的规定:根据财务制度的规定,公款不得私借。院系教师出差及临时性公务借款,由借款人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经院财务主管领导审批,院办公室审核无误后,方能办理借款手续,领取现金。
2、借款报销的规定:凡借款人必须在当月将需要报销的原始凭证(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发票)由经办人、院主管财务领导签字,经院务办公室审核后,方能报销。出差人员在返回后10天内,按上述要求履行报销手续。
3、购置教学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家具等大宗用品必须实行政府采购,需写出书面购置项目申请报告,报院里批准,送校资产处。由学校统一办理购置。 确有必要而学校不能解决的,由行政办公会研究决定,院务办公室负责采购。
4、零星开支的报销:各种零星开支须经院务办公室批准后报院长同意,经办人签字、院长签字,方能报销。
四、资产管理制度
学院办公室负责学院固定资产的管理。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各种物资进行盘点清查,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如有问题及时处理,对当年新增或报废的固定资产列出明细表,以便查询。
第4篇 学院资产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落实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管好、用好院里资金,规范全院各项经济活动和经济核算,根据学校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制定学院实施细则。
一、财务管理原则
1、帐目和现金管理分别由专人负责,做到帐目清楚,现金无短缺。
2、各种经费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挪用。
3、购买一切物品,必须先征得主要领导或行政办公会同意,方可购买。
4、任何财务经手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财务管理规定,按规定程序使用资金。
5、一切从简,厉行节约,充分利用好有限的资金。
二、财务管理审批规定
1、本院一切财务费用开支由院主管领导负责,即院长“一支笔”审批制度。
2、院里财务重大决策由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决定。
3、院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财务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把审批关,力争院资金合情合理使用。
三、收费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物价局批准的各类收费项目标准进行收费,凡无收费项目而需要办的各类短期培训班,必须向校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收费。
2、学院总体负责社会服务工作,院以下系、教研室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进行任何经济活动。
三、报帐制度
1、借款的规定:根据财务制度的规定,公款不得私借。院系教师出差及临时性公务借款,由借款人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经院财务主管领导审批,院办公室审核无误后,方能办理借款手续,领取现金。
2、借款报销的规定:凡借款人必须在当月将需要报销的原始凭证(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发票)由经办人、院主管财务领导签字,经院务办公室审核后,方能报销。出差人员在返回后10天内,按上述要求履行报销手续。
3、购置教学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家具等大宗用品必须实行政府采购,需写出书面购置项目申请报告,报院里批准,送校资产处。由学校统一办理购置。 确有必要而学校不能解决的,由行政办公会研究决定,院务办公室负责采购。
4、零星开支的报销:各种零星开支须经院务办公室批准后报院长同意,经办人签字、院长签字,方能报销。
四、资产管理制度
学院办公室负责学院固定资产的管理。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各种物资进行盘点清查,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如有问题及时处理,对当年新增或报废的固定资产列出明细表,以便查询。
第5篇 学院纪委监察处资产管理制度
学院(校)纪委监察处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我处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规范购置和报损程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__民族学院资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1、固定资产的管理
①根据固定资产的分类,实行分类管理。我处的固定资产主要有专用设备(办公电脑)、一般设备(家具)两大类。
②固定资产的购置,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实行采购申报制度,填写相关申购表。
③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管理责任到人,实行分类明细帐和卡片管理。搞好自己使用设备的清洁,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④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严格审批程序,按规定报批,完善手续。
⑤建立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制度,每年年终对固定资产实行一次全面清查,核对帐卡物是否相符,如有丢失和损坏,按照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赔偿规定办理。
⑥根据处领导工作分工,明确分管领导,设置资产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处资产的管理。
2、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参照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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