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维修管理制度是确保教学设施正常运行、保障师生学习生活的重要措施,旨在规范维修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防止资源浪费。本制度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维修申请与审批
2. 维修人员职责与管理
3. 设备保养与预防性维护
4. 应急处理与故障报告
5. 维修成本控制与审计
6. 维修质量监督与评价
1. 维修申请与审批:规定了设施设备发生故障时,师生如何提出维修申请,以及相关部门审批的流程和标准。
2. 维修人员职责与管理:明确维修人员的工作职责,包括日常维修任务、技能培训、安全操作等,并规定了人员的选拔和考核机制。
3. 设备保养与预防性维护:强调定期保养的重要性,制定预防性维护计划,以减少突发故障的发生。
4. 应急处理与故障报告:设立应急响应机制,规定故障发生后的快速报告和处理流程。
5. 维修成本控制与审计:对维修费用进行预算和控制,同时设立审计机制,确保资金使用透明合理。
6. 维修质量监督与评价:通过定期评估维修效果,确保维修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学院维修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确保教学秩序:及时修复设施设备,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升教学质量。
2. 节约资源:通过预防性维护减少大修频率,节约维修成本,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3. 提升满意度:有效处理设施故障,提高师生对学院服务的满意度。
4. 安全保障:规范操作,降低因设备故障引发的安全风险。
5. 培养责任感:通过制度约束,培养维修人员的责任心和专业素养。
1. 建立在线维修申请系统,方便师生提交申请,同时便于管理部门跟踪处理进度。
2. 定期组织维修人员培训,提升其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
3. 制定年度保养计划,结合设备使用情况,合理安排预防性维护。
4. 设立24小时维修热线,确保紧急情况下的快速响应。
5. 对维修费用进行月度和年度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6. 每学期进行一次维修服务质量评估,根据反馈调整工作策略。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学院维修管理制度将更加完善,为学院的日常运营提供有力保障。
第1篇 学院(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
学院(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和我院《后勤服务管理规范》,为使教学科研和生活用房及附属建筑设施保持完好地使用状态,创造优美文明的育人环境,确保基建维修优质安全管理规范,特制定基建维修管理制度如下:
一、后勤基建处基建科和物管科必须每月对全院建筑的防水渗漏、房瓦倒垅、天棚檐沟、内外墙壁、天花地面、道路场地、下水道化粪池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维修。
二、基建维修工程按修缮的程度和投资多少分为小修、维修、大修三类。小修(3000元以内)一般由使用部门报修或物业管理人员巡查发现后,由物管科上报后勤基建处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维修(3000-20000元)是指按照有关规定和维修计划进行的常规性、周期性维修(含养护),由基建科立项,报学院领导核准后由基建科组织实施,按维修审批单或施工协议验收审核进行结算。大修(20000元以上)是指损坏严重或存在安全隐患及根据学校使用要求的调整而必须进行的改造项目。大修工程由后勤基建处申请立项,也可由学校直接下达维修任务,由国资办按规定程序招标后组织施工。后勤基建处和审计处必须对大修工程进行全过程施工监管,并组织进行工程验收。
三、小修一般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按协议约定或学校规定期限内完成;大修按计划或合同约定期限完成。维修必须分类建立施工台帐,大修必须在房产建筑档案资料中作真实记载。
四、所有基建维修必须严把质量关,小修与维修由后勤处物管科、基建科安排专人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后勤基建处组织进行抽查。大修工程的质量控制参照基建工程项目管理规范执行,所有基建维修施工单位(人)必须对质保期限作明确承诺并缴纳保证金。
五、基建维修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逐项落实安全责任人,并在施工协议中明确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
六、基建维修的管理责任部门必须加强对招标、预算、合同、施工、验收等环节的管理,落实廉政工作责任,防止基建腐败现象和滋长不正之风。
七、基建维修必须严格对施工单位(人)进行资质审查,资质不明、不符的单位(人)不得承担相应的基建维修工程。
八、基建维修要坚持按国家定额标准和规定程序进行决算、审核。3000元以内工程十五天内完成审核,3000元-20000元工程一个月内完成审核,20000元以上二个月内完成审核。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2篇 (学校学院)维修材料工具管理制度
学校(院)维修材料、工具管理制度
一、 本着节约的原则,维修人员使用维修材料前要做出详细的使用计划,上报主任审阅签字后方可领用。
二、 维修材料由仓库统一保管,专职采购,统一购进,不允许维修人员自主采购材料。
三、 各部门领用维修材料应在出库单上注明名称、数量、用途等事项,以备复查所用。所拆换下来的材料必须及时收回。
四、 仓库保管专职负责仓库材料的入库存放,出库领用及安全防盗工作,其他人员不得参与仓库保管业务。
五、 每月的月底,仓库保管员要认真盘点核对一遍物资储备情况,并对领用情况做出科学分析,上报主任并制定下月计划。
六、维修工具所属权归水电暖维修管理中心,中心与使用人签定工具配备使用协议。
七、维修人员有妥善管理工具的义务,在使用工具过程中,如因使用不当造成工具损坏,应交付维修费,如果工具丢失,应按原价赔偿。
八、工具劳损,需正常维修更换的,应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维修人员不得在不提供旧工具的同时,领取新工具。
九、如因工作调动,维修人员离开原工作岗位,应把所配发工具全部交回水电暖管理办公室。
十、公用维修工具应随用随借,办理借用手续,用完后及时交还。
第3篇 学院基建维修管理制度
学院(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和我院《后勤服务管理规范》,为使教学科研和生活用房及附属建筑设施保持完好地使用状态,创造优美文明的育人环境,确保基建维修优质安全管理规范,特制定基建维修管理制度如下:
一、后勤基建处基建科和物管科必须每月对全院建筑的防水渗漏、房瓦倒垅、天棚檐沟、内外墙壁、天花地面、道路场地、下水道化粪池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维修。
二、 基建维修工程按修缮的程度和投资多少分为小修、维修、大修三类。小修(3000元以内)一般由使用部门报修或物业管理人员巡查发现后,由物管科上报后勤基建处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维修(3000- 0元)是指按照有关规定和维修计划进行的常规性、周期性维修(含养护),由基建科立项,报学院领导核准后由基建科组织实施,按维修审批单或施工协议验收审核进行结算。大修( 0元以上)是指损坏严重或存在安全隐患及根据学校使用要求的调整而必须进行的改造项目。大修工程由后勤基建处申请立项,也可由学校直接下达维修任务,由国资办按规定程序招标后组织施工。后勤基建处和审计处必须对大修工程进行全过程施工监管,并组织进行工程验收。
三、 小修一般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按协议约定或学校规定期限内完成;大修按计划或合同约定期限完成。维修必须分类建立施工台帐,大修必须在房产建筑档案资料中作真实记载。
四、 所有基建维修必须严把质量关,小修与维修由后勤处物管科、基建科安排专人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后勤基建处组织进行抽查。大修工程的质量控制参照基建工程项目管理规范执行,所有基建维修施工单位(人)必须对质保期限作明确承诺并缴纳保证金。
五、 基建维修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逐项落实安全责任人,并在施工协议中明确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
六、 基建维修的管理责任部门必须加强对招标、预算、合同、施工、验收等环节的管理,落实廉政工作责任,防止基建腐败现象和滋长不正之风。
七、 基建维修必须严格对施工单位(人)进行资质审查,资质不明、不符的单位(人)不得承担相应的基建维修工程。
八、 基建维修要坚持按国家定额标准和规定程序进行决算、审核。3000元以内工程十五天内完成审核,3000元- 0元工程一个月内完成审核, 0元以上二个月内完成审核。
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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