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修管理制度是企业提升员工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的重要手段,旨在确保员工持续学习,适应企业发展需求。这一制度涵盖了进修规划、申请流程、费用管理、考核评估及激励机制等多个方面。
1. 进修规划:明确员工进修的目标、方向和时间安排,与企业发展战略相吻合。
2. 申请流程:设定清晰的进修申请步骤,包括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资料提交要求。
3. 费用管理:规定进修费用的承担方式,如企业资助、个人自费或两者结合,并设立报销标准。
4. 考核评估:制定进修成果的评价标准,包括进修期间的表现和进修后的应用效果。
5. 激励机制:通过奖励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参与进修,提高员工积极性。
进修管理制度对企业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人才储备:通过进修培养,企业可以储备更多具备专业能力的人才,应对未来挑战。
2. 技能更新:进修有助于员工及时掌握行业新知,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
3. 员工满意度:良好的进修政策可以提高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增强员工忠诚度。
4. 企业文化:体现企业对员工个人发展的重视,塑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
为建立完善的进修管理制度,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 设立进修委员会:由各部门代表组成,负责进修项目的筛选、审批和监督。
2. 制定个性化进修计划:根据员工岗位需求和个人职业发展路径,提供定制化的进修课程。
3. 实施进修成果报告制度:员工完成进修后需提交学习心得和应用计划,作为考核依据。
4. 定期评估制度:对进修效果进行周期性评估,以便调整和完善进修政策。
5. 设立进修奖励基金:对于进修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奖金或其他形式的奖励。
以上方案旨在构建一个系统化、公平且高效的进修管理制度,促进企业与员工的共同成长。在执行过程中,应不断收集反馈,适时调整政策,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第1篇 州医院护理人员外出进修培训管理制度
自治州医院护理人员外出进修培训管理制度
一、针对各专科特点和发展的需要,有计划选派护理骨干、有进取心的护理人员到省内外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先进护理理念、护理经验,熟练掌握先进仪器、设备的使用等,培养专科和技术骨干。
二、医院为不同技术职称的护士提供外出学习的机会,鼓励护士外出参观学习及参加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并做到学习前有任务交代,学习后将学习心得上交护理部,且外出学习获得的资料应上交护理部,供护理人员共享。
三、医院支持护士参加各种学习班,获取本科或研究生的学历。
四、护士长应对本病区外出学习人员统筹安排,必须保证正常的护理工作不受影响。
五、护士长外出学习,提出外出期间病区护理工作负责人选,报护理部审核。
第2篇 外用包工、进修生、实习生的安全管理制度
1、凡来我院参加工作的外用工、进修生、实习生等必须向医院保卫科进行申报登记。
2、在申报登记时,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或单位有效证件,本人像片一张。
3、为加强对外用工、进修生、实习生等治安工作的管理。凡来院工作的外用工,必须由单位或个人担保;进修生、实习生由医院科教科负责进行登记,其中一份登记表交保卫科备案。
4、担保人(单位)必须为自己所介绍的外用工、进修生、实习生等承担政治、刑事、治安等方面的责任。
5、外用(包)工、进修生、实习生等与在职员工一样,必须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制度,自觉维护医院工作秩序和社会信誉。如有违章、违法行为者,参照本院各项管理制度,同等处罚,对治安保卫工作不利者予以辞退。
第3篇 某医院进修管理制度
1、凡欲来我院进修的人员,必须填写《进修申请登记表》,由科教科审核并进行入院考试,在征求有关科室意见后,发给接收通知书,其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行安排接收进修人员。
2、为保证进修生质量,凡来我院进修者,必须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以上或医技、护理工作2年以上,身体健康、政治表现好,医德医风好,且入院考试合格者。
3、接收进修生的时间一般为每年的3月份和9月份。进修生必须凭行政、组织介绍信和《进修报到通知书》按时到科教科报到。如因事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由选送单位来函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2周,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4、进修生必须在报到前或报到时凭科教科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到有关部门一次性交清进修费用。中途退学或被终止进修者,不予退款。拖欠费用者,不再接收其单位进修生。
5、进修内容根据选送单位的申请要求,由科教科同有关科室协商确定。进修时间至少为半年。任何科室或个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变计划。
6、接收进修生的科室,应指定专人带教。指导老师应根据进修内容,在1周内制定出带教计划并经科主任审核后认真实施。
7、进修生学习3个月后,通过考核,经科主任同意,方可单独值班、管理病房,按规定审批程序给予处方权。
8、进修期间原则上无假期。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由本人写出请假报告,1天由指导老师同意经科主任批准并报科教科备案;2—3天由科教科批准并备案;4天以上由选送单位来函证明并经科教科批准备案。请假手续办妥后,方可离院。每次请假不得超过1周,累计不得超过进修时间的1/12。
9、进修生在学习期间可凭临时借书证借阅图书。
10、进修生的党、团活动和政治学习随所在科室进行。
11、进修生的住宿凭科教科出具的《住宿通知单》由总务科安排。
12、进修生必须严格执行我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科主任和上级医(护)师的安排。对违章违纪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终止进修,并将有关情况通知选送单位。对一切不良行为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13、进修期满后,应进行考核鉴定,合格者由科教科发给《进修结业证书》。
14、进修生离院前须凭《离院清单》办理离院手续。
第4篇 教师进修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全校教职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校内、校门口交通安全的管理
1、学校各科室召开的会议、组织的各项活动,必须由组织人负责通知参会人员尽量采用公共交通方式与会,所有与会人员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内,所乘车辆安全由自己负责。
2、杜绝在校内骑自行车、电动车,进校后必须推行。
3、校门口设专人疏导交通。
4、机动车禁止在校园内洗车、试车、练车。
5、机动车在校园内不得碾压人造草坪和塑胶跑道。
(二)本校教职工机动车的管理
1、本校教职员工的私家车由办公室统一发放证件,门卫、执勤人员凭证允许进出。
2、学校私家车一律由西门进出,驾乘人员须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3、私家车进出校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教职工乘驾车辆进出校园时要主动接受门卫查验,服从引导;
(2)车辆进入校园后须减速慢行(时速不超过5km∕h),不得鸣笛,不得与学生抢道;
(3)遇会议入场、散场或上学、放学高峰时段,与会行人、学生优先通行,车辆必须等候或避让;
(4)晚上10:30后,任何车辆禁止出入校门,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门卫值班室登记。
4、私家车应当在规定停车区域内按车位有序停放,不得随意停放在停车区域以外的教学区、活动区等;安装报警装置的私家车,停车后须将报警信号置于静音状态;对不按规定停放者,一经发现,将禁止车辆入校。
5、教职工驾驶私家车造成学校公物损失或师生伤害,由驾车教职工负全责。
6、学校为教职工私家车提供工作期间停放位置,不保障车辆安全。
第5篇 医院进修实习护士管理制度
医院进修实习护士管理制度
一、进修实习护士在护理部及所在科室护士长的领导下,有计划地完成进修或实习任务。
二、选送单位应先寄来进修实习人员申请表,经护理部审核同意后再通知对方前来办理进修手续。
三、进修实习人员要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安排参加医院政治学习和业务活动。
四、进修一般为半年,实习为一年,按上级统一规定标准交纳进修实习费。
五、进修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假,不得中途退学和随意延长或缩短学习时间。必须请假者应与护士长协商同意后报护理部审批,方可离开。
六、上班要求提前15分钟,到科室做好准备工作。排班由所在科室统一安排,不得代班或随意调班,确因故需调班者,应经护士长同意。
七、各病室应选派有经验的护师以上职称人员指导时候,带教者应根据进修实习人员具体情况拟定计划,定期检查与考核。在工作中发生差错应及时报告护士长,以便及时处理。
八、进修期损坏公物或器械,由本人或选送单位负责赔偿。
九、护理部科护士长应经常了解进修实习人员的思想情况,关心生活,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十、科室应每月进行一次业务理论知识讲座或技术练兵活动,进修人员多时,可由护理具体组织专业理论知识培训,选派有经验及理论知识扎实,表达能力强的护士长讲课。
十一、进修实习人员在医疗工作中有特殊贡献者,应给予表扬。医疗作风恶劣,犯有严惩错误者由医院提出意见,退回原单位或学校处分。
十二、进修实习期满,应做好考核和书面鉴定,办妥离院手续,方可离院。
第6篇 上民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一、进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自觉参加业务活动和政治学习,并服从所在科室安排,参加科室的各项活动。
二、进修人员在医院进修学习期间,要在医院工作人员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进修人员工作一段时间后,一般三个月根据科室工作需要,由所在科室向医务科申办临时处方权。进修人员无权出具转诊、伤残鉴定、计划生育、调换工种等病情证明。
四、进修人员应自觉爱护医院公共医院公共财物和医疗、教学、科研资料,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无权借阅、收藏、拿、带医院病历、_光片、心电图等资料和标本。
五、接受进修人员的科室,应由一名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人员负责带教,具体制定进修计划,并组织落实。
第7篇 外用(包)工进修生实习生安全管理制度
1、凡来我院参加工作的外用工、进修生、实习生等必须向医院保卫科进行申报登记。
2、在申报登记时,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或单位有效证件,本人像片一张。
3、为加强对外用工、进修生、实习生等治安工作的管理。凡来院工作的外用工,必须由单位或个人担保;进修生、实习生由医院科教科负责进行登记,其中一份登记表交保卫科备案。
4、担保人(单位)必须为自己所介绍的外用工、进修生、实习生等承担政治、刑事、治安等方面的责任。
5、外用(包)工、进修生、实习生等与在职员工一样,必须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制度,自觉维护医院工作秩序和社会信誉。如有违章、违法行为者,参照本院各项管理制度,同等处罚,对治安保卫工作不利者予以辞退。
第8篇 附属医院进修医生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进修医生管理制度
1、进修医生必须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自觉参加业务活动和政治学习,并服从所在科室安排的各项工作。
2、进修医生在医院进修学习期间,要在医院工作人员指导下开展工作。
3、进修医生无权出具病假,伤残,转诊,计划生育等病情证明;进修医生进修期间根据情况可授予处方权;进修医生可书写病历,但需带教上级医师修改并签名。
4、进修医生应自觉爱护医院公共财物和医疗,教学,科研资料,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无权借阅,收藏及私带医院病历,检查资料和各种标本。
5、接收进修医生的科室,应由一名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负责带教,具体制定进修计划并组织落实。
第9篇 东方医院接收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东方人民医院接收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1.进修生工作由科教科负责,统一管理,其他科室及个人不得擅自接收进修人员。
2.进修时间一般为半年到一年。
3.进修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相应专业资质。
4.需要来进修的人员,必须认真填写进修申报表(附身份证、执业证、学历证明复印件),经选派单位同意盖章(附单位介绍信)后交科教科,科教科在审定资格后统一安排,发出通知,并将进修人员情况通知相关科室。
5.进修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按时报到,交纳进修费用。未缴纳费用或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进修资格。
6.科教科由专人负责进修管理工作。进修人员报到后,应向其详细介绍医院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安排好学习、生活等事宜,并送到进修科室。进修结束后到科教科办理相应手续后方可离院。
7.科教科要经常了解进修人员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帮助解决问题,不断改进工作。
8.科教科定期检查、考核各科室的进修带教工作,帮助提高进修带教质量。
9.各科室进修生带教由科主任负责,也可委托副主任代理。选派合适人员指导进修工作,根据进修目的拟定计划,认真落实,努力完成。带教质量差的人员要及时更换,好的要及时表扬。进修结束,科室应及时对进修人员进行考核,做好书面鉴定,送科教科。
10.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应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进修安排,不得擅自更改进修计划,不得自行延长或缩短进修时间,否则院方将终止其进修,且不出具进修鉴定。进修人员应尊重带教老师及其他人员,认真学习,努力完成进修任务,并积极参加医院各项活动,党团员应转办临时组织关系,参加有关组织活动。
11.进修人员进修期间原则上无处方权,不得出具任何鉴定证明和疾病诊断证明。
12.进修期间不享受探亲假和公休假。原则上不准请事假,如需要请假的应本人申请,将有关证明交科教科备案。两天以内科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科教科批准,五天以上需经医院与选送单位共同批准后方可离院。假期满后按时返院销假。凡未经批准私自离院或无故超假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两次或累计旷工时间超过5天者取消进修资格。进修一年内病假超过1个月,事假超过两周的不发结业证书,只做鉴定。
13.进修期间医德医风差、工作表现差或发生医疗差错的,除书面检查外,不发结业证书,情节严重者或发生医疗事故及不服从管理者,一律终止其进修,退回原单位。
14.因各种原因终止进修的人员,必须在48小时内离院,进修费不退。
15.进修结束后业务提高不明显、考核不合格者,不发结业证书。
16.进修人员的医疗费用和保健津贴等由选送单位负责,专用医疗器械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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