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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05-09

中毒管理制度

中毒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预防和控制工作场所可能发生的中毒事件,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它涵盖了识别、评估、控制和应对中毒风险的各项措施。

包括哪些方面

1. 风险识别:定期进行工作场所的有害物质调查,确定潜在的中毒源。

2. 危害评估:分析中毒风险的可能性和严重性,为制定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3. 预防措施:制定并执行预防中毒的规程,如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安全操作程序等。

4. 应急响应:设立应急预案,培训员工应对中毒事故的能力。

5. 监测与检查:定期检测工作环境中的有害物质浓度,确保符合安全标准。

6. 健康监护:为员工提供定期的健康检查,早期发现并处理健康问题。

7. 教育与培训:提高员工对中毒风险的认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8. 信息记录与报告:建立中毒事件的报告机制,记录并分析相关数据以改进管理。

重要性

中毒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直接关乎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福祉。有效的管理能:

1. 减少事故:防止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稳定。

2. 保护员工:维护员工的健康权益,提高员工满意度和忠诚度。

3. 合规性:遵守国家及行业安全法规,避免法律风险。

4. 声誉维护:体现企业社会责任,提升公众形象。

5. 经济效益:减少因事故导致的经济损失,提高企业效率。

方案

1. 制定详细规程: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详细的预防中毒操作规程,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指导。

2. 强化培训:定期举办安全培训课程,使员工了解中毒的危害,掌握预防和自救知识。

3. 设施升级:投资于通风、排毒等设备,降低工作场所的有害物质浓度。

4. 健康监控:与专业医疗机构合作,定期为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职业病。

5. 应急演练: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中毒事故的反应速度和处置能力。

6. 持续改进:定期审查和更新中毒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

7. 监督与考核: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制度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考核。

通过这些方案,企业可以构建一个全面、有效的中毒管理制度,确保员工在安全的环境中工作,同时也为企业长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中毒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公司为了防止火灾、爆炸、中毒、泄漏事故发生,建立了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一般要求、主要措施、等级划分、消防设施等程序;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防火防爆管理,由各部门、各厂(车间)认真执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的所有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的安全管理。

三、一般要求:

(1)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公司生产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2)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罐区﹑厂区内、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阻火器。电瓶车禁止入内。

(3)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4)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

(5)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6)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7)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8)必须加强火源管理。厂区内焊割动火、熬炼用火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动火制度的规定。

(9)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体。

(10)危险物品仓库、气柜。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装置检查试验一次。避雷装置单独设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如与电气设备共用,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管道法兰之间电阻不大于0.3欧姆。

(11)厂区内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12)化工生产甲类区域在有液化石油气及可燃气体容易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应加强气体监测工作。

(13)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必须有合格证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规格、型号的材质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

(14)设备管道在使用前,必须按照规定对外观、尺寸及补焊过或其它疑焊缝进行复验,并作耐压试验或气密试验,安全装置和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外观、内部检查和无损伤检查。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

(15)一切设备、管道和钢瓶等应按化工部制订的化工厂设备管道的保温规范(hgj1047-79)规定的颜色进行涂色。

(16)根据工艺过程的具体特点,设置必要的事故信号、声光报警器和事故停车联锁装置。

(17)生产过程中的正压系统严防形成负压,并且应设置防止形成负压的措施和停车联锁装置。

(18)生产厂房、建筑物、构筑物应符合本地区的防震烈度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加固。

(19)设备检修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检修制度。

(20)消防机构必须健全,消防器材的设置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厂区内的一切消防设施或器材未经许可(非火灾情况下)不准动用。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占用道路,必须经生产部批准。

(21)厂内所用职工必须分批轮流进行消防知识教育,掌握灭火知识,并会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22)禁止使用氧气代替空气对设备、管道充压、保压、试压、置换或吹扫。禁止擅自向缺氧的设备、管道、井下等场所输送氧气。

四、主要措施

1、防爆泄压。

(1)定期对设备进行无损探伤检验和测厚工作。

(2)在高低压系统之间应安设止逆阀等安全措施。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安装必要的自控监测仪表、自动调节报警装置、自动和手动泄压排放设施。

(3)所有放空管均应引至室外,并高出厂房建筑物、构筑物2米以上。若设在露天设备区内的放空管,应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最高设备2米以上。

(4)可燃气体的放空管,应设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应有向管内加氮气或蒸汽的措施,同时应有良好的静电接地设施。放空管应在避雷设施的保护范围内。

(5)安全阀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按照安全阀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6)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危险物料的设备,应装爆破板。如装导爆筒,应朝向安全方向。

(7)凡是装有触媒的高温设备,必须泄压降温后方可打开。(触媒需要惰化的,应进行惰化。)

(8)压缩气体钢瓶的充装、使用、贮运严格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第2篇 防火防爆防中毒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1 目的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防止在正常生产过程、作业活动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中毒事故。

制度。

1.2范围

在蚌埠杭氧气体有限公司生产现场区域内的所有作业员工与外来施工人员及车辆均应遵守此规定。

第二章内容

2.1生产装置

2.1.1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泄漏、火灾和爆炸的部位,应设置安全联锁装置设施。

2.1.2在有可燃气体、惰性气体可能泄漏扩散处,应设置氧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

2.1.3所有自动控制系统,应同时并进行设置手动控制系统。

2.1.4所有与易燃、易爆装置联通的惰性气体、助燃气体的输送管道,均应设置防止易燃、易爆物质窜入的设施,但不宜单独采用单向阀。

2.1.5应在可燃气体的放空管出口处设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截止阀,以便在放空管出口处着火时,切断气源灭火。

2.1.6设备、管道等防静电措施,应按《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2.1.7有突然超压的生产设备或贮存设备,应装有安全阀和爆破板(防爆膜),导爆筒出口应朝安全方向。

2.1.8各生产装置、建筑物、构筑物、罐区等工业下水出口处,除按规定做水封井外,尚应在上述区域与水封井间设置切断阀,防止大量易燃、易爆物料突发性进入下水系统。

2.1.9用于易燃、易爆气体和惰性气体的安全阀及放空管,必须将其导出管置于室外,并高于建筑物1米以上。

2.2消防组织与设施

2.2.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采取科学先进的防火、防爆和救灾技术,实行目标管理。

2.2.2公司必须设立有主要领导和各职能人员领导参加的安全委员会;公司相应设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在其领导下的义务消防组织。

2.2.3消防组织应根据企业的特点、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拟定消防工作计划,实行消防目标管理,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结合事故预案进行演练。

2.2.4对所有易燃、易爆、惰性气体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和中毒危险的生产、储运、销售、使用过程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

2.2.5按国家、部颁规范、规定的有关要求确定其生产、储存、运输物品相适应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

2.2.6公司内部设置的固定式消防设施要设专人管理,并制定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试运行。

2.2.7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

2.2.8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向消防队和公司领导报警并说明着火物质,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明引车路线和消防水源,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进行灭火,并维持好现场秩序。

2.2.9 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易燃、易爆化学品库。凡必须进入上述区域的机动车辆,应配装阻火器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2.2.10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应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

2.2.11厂区内不准随意存放非生产用液化石油气瓶,办公室和更衣箱(室)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

2.2.12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高压线下严禁堆放可燃物。易燃、易爆厂房、仓库和装置,与高压线的间距要大于高压线搭杆高的1.5倍。

2.2.13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易燃、易爆场所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

2.2.14扑救有氧、氮、氩液体泄露或火灾时,应站在上风向,检测现场氧气浓度含量,防止发生窒息或氧中毒事故,必要时佩戴防护用具。

2.2.15氧气的生产遵照《氧气站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3篇 职业防护油气中毒管理制度(范文)

职业防护油气中毒管理制度

7.1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7.1.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力;

7.1.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力;

7.1.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力;

7.1.4要求公司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力;

7.1.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力;

7.1.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权力;

7.1.7参与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权力。

7.2职业防护油气中毒

7.2.1 预防措施

7.2.1.1对存在油气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进行卫生预评价。卫生预评价的全过程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设计阶段的卫生审查,施工过程中的卫生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中对卫生防护设施效果的监测和评价。

7.2.1.2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有防尘防毒设施,实行“三同时”管理,即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产使用。

7.2.1.3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油气中毒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逐步消除油气中毒危害。

7.2.1.4进入有油气有害岗位作业人员,必须事先进行防油气中毒知识教育,掌握油气的毒性、中毒急救互救知识、防护器材的使用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2.2生产过程中的控制

7.2.2.1对有油气的作业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

7.2.2.2对作业场所散发出的油气,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7.2.2.3对可能产生有油气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

7.2.2.4对油气危害严重、测定超过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应当及时给予有效的治理。

7.2.2.5要认真做好防油气综合措施,消除油气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7.2.2.6为接触油气有害因素的员工配备适宜有效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使用。

7.2.3 职业卫生管理

7.2.3.1 必须贯彻执行有关保护妇女的劳动法规,安排工作要充分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

7.2.3.2对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工作场所各种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7.2.3.3对疑似职业病的员工需要上报职防机构诊治的,由质量安全环保部和人力资源部提供职业接触史和现场职业卫生情况,到具有职业病诊疗资格的职防部门进行检查、诊断。

7.2.3.4对接触油气的员工进行医学监护,包括上岗前的健康检查、在岗时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离岗及退休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没有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不得从事所禁忌的作业。(本文由文书帮小编编辑提供阅读)

7.2.3.5工作场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该场所的员工进行应急职业性健康检查,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7.2.3.6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要制定出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专兼职安全卫生管理人员严格监督岗位操作人员按章操作。

7.2.3.7有油气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应设置有毒有害因素告示牌,注明岗位名称、有毒有害因素名称、国家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监测结果、预防措施等。

7.2.3.8除按要求对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进行报告外,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书面现场调查报告书,报告书内应有分析、有结论、有改进措施。

第4篇 预防食品中毒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不采购变质食物,妥善保管剩余食物,不食用变质食物。

2、严格食物验收制度,未经验收签名不得入账,不符合幼儿卫生的食物坚决退换。

3、厨房人员分食物必须穿戴好工作服。

4、对成品存放做到生熟分开,分切,并要清洗干净,做到无杂物,食物要煮熟,并留下样品以备检验。

5、保持厨房清洁卫生,餐具、食具应洗涮干净,一餐一消毒。

6、食物、配料要有明显标志,归类存放,有毒、有害物品要严格分开管理,防止污染。

第5篇 乡小学防食物中毒安全管理制度

乡小学防食物中毒安全管理制度富昌中心小学为了加强校内卫生、安全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及其它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加强预防校园食物中毒,确保全校学生与职工饮食卫生、健康。

建立预防校园食物中毒安全责任制度如下:

一、预防校园食物中毒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

二、食品的准入、验收、加工、经营规范1.严把食品采购进货关。

学校对食堂所购进米、面、油、肉、家禽、调味品进行监督管理,建立食品采购定点、索证、验收、登记制度、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材料生活部有权拒收,并追究采购人员责任。

食堂、服务部部在采购时必须向提供货方索要食品卫生许可证、产品出场质量检验报告及禽畜产品检疫章及肉品准消证。

2. 学校要严格把好饮食品的采购、操作、保管和出售“四关”。

学校从业人员都必须持卫生健康证从业。

要提高饮食安全、卫生的责任意识与自觉性。

3. 严禁生产和经营违反卫生法规的下列饮食品:

(1).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有害、污秽不洁、混有异物、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饮食品。

(2).有毒、有害物质或有毒、有污染的饮食品。

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损害、遭各种病毒污染的运输工具装载的各种饮食品。

(3).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

未经卫生检疫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

(4).掺假、掺杂、伪造、超过保质期限,影响营养、卫生的饮食品。

用非食品原料加工,添加禁用或超量的化学物质的饮食品。

(5).无商标、无食品卫生许可证、无出厂日期、无保质期的商品。

为防病需要,或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饮食品。

三、食品的监督、检查规范1.学校后勤管理人员每天安排人员对食堂饭菜质量,以及与食堂饮食有关的服务检查。

凡检查出违法饮食品实行没收及销毁处理。

2. 学校负责做好防病宣传工作。

及时解决学生中疑难问题。

负责检查、落实全校卫生防疫工作。

做好饮用水,食品的卫生抽检工作。

3. 学校与后勤处签订责任状,后勤从业人员都必须服从学校卫生防疫的管理、检查与监督,必须承担卫生、安全等方面应负的责任。

4. 要求食堂、服务部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要求所有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办理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5.预防校园食物中毒领导小组将每月二次对所采购、加工、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查。

四、发生食物中毒施救、报告、调查、处理程序1.学校专设总值班室24小时值班,处理学校工作的突发情况。

当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立即责令停止营业,同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

2. 第一时间救治中毒人员,保护生命安全。

3. 保护好现场,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等。

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采样、取证并如实汇报情况,及早查明原因,并严肃处理事故责任者。

第6篇 预防疑似食物中毒管理制度

预防疑似食物中毒管理制度

1、学生食堂就餐者若出现多名呕吐、发烧、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情况时,应沉着、冷静、认真积极予以妥善处理;

2、及时通知校医务所,送就近正规医院就诊、确诊、救治,并安排专人陪护;

3、学院财务为救治病人暂垫付费用。待确诊后,若不是在食堂就餐发生疑似食物中毒者,应由患者支付费用;

4、应立即向疾控中心、卫生执法监督所、教育局、当地政府报告,如怀疑是人为投毒,应立即向派出所报告;

5、根据疑似食物中毒者提供情况,通知学生班主任,有必要时通知学生家长。

6、封存就餐灶食品,疑似饭菜,取留样饭菜的样品,送疾控中心化验;

7、根据学院领导的有关指示,做好各项善后工作,确保正常的教学、餐饮工作。

8、在没有确诊前,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接待新闻媒体,待确诊后由学院领导接待媒体。

第7篇 乡d小学防食物中毒安全管理制度

乡小学防食物中毒安全管理制度

富昌中心小学为了加强校内卫生、安全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及其它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加强预防校园食物中毒,确保全校学生与职工饮食卫生、健康。建立预防校园食物中毒安全责任制度如下:

一、预防校园食物中毒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二、食品的准入、验收、加工、经营规范

1.严把食品采购进货关。学校对食堂所购进米、面、油、肉、家禽、调味品进行监督管理,建立食品采购定点、索证、验收、登记制度、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材料生活部有权拒收,并追究采购人员责任。食堂、服务部部在采购时必须向提供货方索要食品卫生许可证、产品出场质量检验报告及禽畜产品检疫章及肉品准消证。

2.学校要严格把好饮食品的采购、操作、保管和出售“四关”。学校从业人员都必须持卫生健康证从业。要提高饮食安全、卫生的责任意识与自觉性。

3.严禁生产和经营违反卫生法规的下列饮食品:

(1).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有害、污秽不洁、混有异物、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饮食品。

(2).有毒、有害物质或有毒、有污染的饮食品。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损害、遭各种病毒污染的运输工具装载的各种饮食品。

(3).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未经卫生检疫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

(4).掺假、掺杂、伪造、超过保质期限,影响营养、卫生的饮食品。用非食品原料加工,添加禁用或超量的化学物质的饮食品。

(5).无商标、无食品卫生许可证、无出厂日期、无保质期的商品。为防病需要,或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饮食品。

三、食品的监督、检查规范

1.学校后勤管理人员每天安排人员对食堂饭菜质量,以及与食堂饮食有关的服务检查。凡检查出违法饮食品实行没收及销毁处理。

2.学校负责做好防病宣传工作。及时解决学生中疑难问题。负责检查、落实全校卫生防疫工作。做好饮用水,食品的卫生抽检工作。

3.学校与后勤处签订责任状,后勤从业人员都必须服从学校卫生防疫的管理、检查与监督,必须承担卫生、安全等方面应负的责任。

4.要求食堂、服务部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要求所有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办理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5.预防校园食物中毒领导小组将每月二次对所采购、加工、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查。

四、发生食物中毒施救、报告、调查、处理程序

1.学校专设总值班室24小时值班,处理学校工作的突发情况。当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立即责令停止营业,同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

2.第一时间救治中毒人员,保护生命安全。

3.保护好现场,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等。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采样、取证并如实汇报情况,及早查明原因,并严肃处理事故责任者。

第8篇 (危化品经营)防中毒、反腐蚀安全管理制度

(危化品经营)防中毒、反腐蚀安全管理制度

一、装卸搬运前应按规定佩带好防护用具,搬运时要轻拿轻放,避免磕碰。

二、对化学容器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容器密闭不泄漏。

三、检查运输车辆的安全状况,禁止超装、混装。

四、各类危险化学品要分类存放。

五、加强监控,发现泄漏等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蔓延。

六、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自护意识。

第9篇 防止硫化氢中毒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防止生产过程中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天津天保电力有限公司范围内以及进入公司区域内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三、内容与要求

1.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防止硫化氢中毒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使作业环境中硫化氢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标准。 2.在有可能泄漏硫化氢气体的场所应配置固定式硫化氢检测报警器,有硫化氢危害的车间应配备便携式硫化氢检测报警器。所使用的监测仪器应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 “三证”齐全(即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消防认证、防爆合格证),并按技术规范要求定期由有检测资质的部门校验,并将校验结果记录备查。硫化氢检测报警器的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应达到100%。 3.对相关装置和罐区动态硫分布情况进行调查,建立动态硫化氢分布图,在可能泄漏硫化氢造成中毒的危险工作场所设置警示牌和风向标,明确作业时应采取的防护措施。 4.要根据不同的生产岗位和工作环境,为作业人员配备适用的防毒防护器材,并制定使用管理规定,各类防毒防护器材应定期进行检查,检查不合格的器材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5.定期对生产场所定点监测点的硫化氢浓度进行检测,检测数据要挂牌。对于硫化氢浓度超标点应立即查清原因并及时整改。 6.开好脱硫和硫磺回收装置,做好设备、管线的密封,减少泄漏,禁止将含有硫化氢的气体排放大气;含硫污水应密闭送污水汽提装置处理,禁止排入其它污水系统,严禁酸性气体和含流污水就地排放。必须将生活污水与工业污水系统隔离,防止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 7.酸性气线、低压火炬线放空切水及火炬巡检等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站在上风向,各放空必须接胶带引至距作业人员3 米以外,并且现场要有人监护;疏通放空时,作业人员必须使用铜管,且佩戴好长管式防毒面具。 8.大力推进技术进步,加快工艺技术的革新改造,所有含硫化氢介质的采样和切水作业改为密闭方式,从本质上减少硫化氢的危害。 9.对生产过程中的介质和作业环境中的硫化氢含量,须定期检测与评价,对 因原料、加工流程改变、装置改造或操作条件发生变化导致硫化氢浓度超过常规含量时,生产部门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通知有关车间、班组或岗位,防止发生中毒事故。 10.所有在含硫化氢环境中作业的人员,都必须接受“防止硫化氢中毒知识” 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 ⑴掌握硫化氢的理化性质及中毒特性; ⑵掌握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规定; ⑶掌握过滤式、隔离式防毒器材的使用和维护以及保管要求; ⑷掌握作业区内硫化氢的分布情况; ⑸掌握硫化氢中毒时的自救和互救技能。 11.切实抓好防止硫化氢中毒预案的制订和演练工作。

12.硫化氢监测仪器发生低位报警时,作业人员应佩戴好防毒面具到现场进行检查。当发生高位报警时,作业人员立即报告车间管理人员和调度部,同时疏散下风向人员,禁止动用电、气焊,佩戴空气呼吸器到现场查明泄漏原因并控制泄漏。禁止任何人员在不佩戴合适的防毒器材的情况下进入有可能发生硫化氢中毒的区域,并禁止在有毒区内脱掉防毒器材。硫化氢浓度持续上升无法控制时,应立即疏散周围人员,并启动硫化氢泄漏应急预案。 13. 进入含硫化氢介质的设备内作业前,应严格执行公司票证管理制度,切断一切物料,彻底冲洗、吹扫、置换、加好盲板,经取样分析合格(可燃气体、硫化氢检测),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在有人监护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14.在含有硫化氢的油罐罐顶作业(如:轻质污油罐、污水罐)及含酸性气、酸性水、瓦斯、未经脱硫的液化气、烃系统及硫化氢浓度超标介质的设备上进行更换阀门、垫片、拆装盲板、清扫阻火器、维修仪表及抢修、堵漏等施工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同时在上述罐进油时,严禁上罐顶检查、作业,若确因生产需要上罐顶检查或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佩戴空气呼吸器,并有专人在现场监护。 15.在接触硫化氢作业过程中,必须佩戴适用的防毒救护器材,作业时应有两人同时到现场,并站在上风向,必须一人作业,一人监护。 16 接触硫化氢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⑴生产车间施工的工程由车间派出现场安全监护人,负责安全监护工作;属外委工程施工,生产车间和施工单位同时派出安全监护人。生产车间安全监护人负责设备、管线达到施工作业条件,并随身携带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检查并落实生产单位负责的各项安全措施,施工作业过程中要坚守岗位,发现有异常情况立即通知施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撤离现场;施工单位安全监护人要严格检查施工人员的防护器具和劳保穿戴符合要求,密切注意施工作业人员的工作及环境状态,发现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和做好应急抢救工作。施工作业人员 及安全监护人员必须站在作业点的上风向。 ⑵施工人员必须做到“三不作业”,即没有经批准的作业许可证不作业,防毒措施不落实不作业,现场安全监护人不在场不作业。 ⑶施工作业时,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供风式防毒面具或长管式防毒面具;使用长管防毒面具时进行气密检查,确认完好,并将导管进气口放到上风向适当位置后,才能进行施工作业。 ⑷必要时应在施工现场设置防爆风机,顺着风向对着作业现场,吹散作业环境的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风机下风向不允许站不戴防毒器材的人员。 ⑸施工作业所使用的工具、设备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⑹在接触硫化氢有毒气体作业中,作业人员一旦发生硫化氢中毒,监护人员应立即将中毒人员救离毒区,在位于毒区上风口、空气新鲜处对中毒人员进行人工呼吸(不得使用口对口呼吸)。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护时,救(监)人员必须佩戴好适用的防毒救护器材。 ⑺在发生硫化氢泄漏且硫化氢浓度不明的情况下,必须使用隔离式防毒器材,不得使用过滤式防毒器材。 19.对可能发生硫化氢中毒的作业场所,在没有可靠的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要求作业人员进行作业,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并可直接向上级安全主管部门报告。

七、硫化氢中毒的现场急救处理

1、迅速脱离中毒现场至空气新鲜处,有条件时给予吸氧,保持呼吸道通畅。保持安静,卧床休息,注意保暖,严密观察病情变化。

2、对呼吸、心跳骤停者,立即进行心肺复苏。对休克者应让其取平卧位,头稍低;对昏迷者应及时清除口腔内异物,保持呼吸道通畅,迅速送往医院抢救。

3、有眼部损伤者,应尽快用清水反复冲洗,迅速送往医院进一步处理。

4、救援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器进入中毒环境,并留有危险区外监护人员,做好一切救护准备,以尽可能地减少人员中毒或伤亡。

第10篇 防爆防气体中毒管理制度应急预案

一、工程概况

1、本工程为晋江市永和镇茂峰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工程位于晋江市永和镇茂峰中心小学内;由福建省泉州市水电工程勘察院进行地质勘察,福建联盛建筑设计院设计。

2、工程规模:占地面积1314.90m2,建筑面积5898.0 m2,建筑层数五层,建筑高度19.52m。

3、功能布局:办公、教学及相关教学辅助室。

4、本工程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结构安全等级2级, 8度抗震设、框架抗震等级二级。

5、基础形式为柱下独立基础。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过程中“防火、防爆、防气体中毒”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也是我们经常抓的问题。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在预防事故发生的同时加强、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公司特订立了“防火、防爆、防气体中毒”管理制度及设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并编制预备方案。

二、防火、防爆、防气体中毒管理制度:

(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动火作业前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动火作业没经过审批的,一律不得实施动火作业。

2、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存放。

3、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防火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建立检查记录,

4、建立健全防火预警机制,防止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5、建立安全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工作。

6、严格控制火源及着火源,防治爆炸混合物的形成。

(二)防气体中毒管理制度

1、加强工作场地的通风措施,在封闭容器、罐、桶中焊接、切割时,应先打开施焊工作物的孔、洞,使内部空气流通,必要时应由专人监护。

2、严格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卫生标准。

3、禁止使用危害严重人化工产品。

4、严格要求生产工人认真执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方法,严防错误操作,并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三、应急救援机构:

工地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协调和指挥工地应急救援的全面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黄伟平 (项目经理)

副组长:(安全主管)

成员:(机电工长)(木模组长)

(施工员) (材料员)

(钢筋组长)(泥水组长)

救援行动组:

组长:(技术负责人)

副组长:(安全员)

成员:(机电工长)(木模组长)

(施工员)(材料员)

(钢筋组长)(质检员)

(泥水组长)

职责:

1、一旦发生紧急事件或事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应急器材和设施及时到位,全面实施应急救援计划。

2、一旦发生紧急事件或事故迅速启动安全防护救护的组织预案和措施,迅速指挥组织人员奔赴事故现场迅速抢救伤员和财产,并保护好现场对因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防止事故扩大而需要移动某些物件时必须做好标志、记录、拍照或摄录相。同时认真落实防范措施,避免二次伤害发生。

四、急救援主要工作程序:

(一)潜在的事故和紧急情况可能是:火灾、爆炸、气体中毒事故

(二)应急准备:

1、工地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积极参加公司、项目部每半年举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和义务消防学习,检验应急准备是否充分。

2、保健急救:

(1)工地配备保健药箱、氧气袋等急救器材及一般常用药品。放置在项目部。

(2)有培训合格的急救人员,懂得一般急救处理知识。

(3)定期开展“防火、防爆、防气体中毒”宣传教育。

3、防火、防爆、防气体中毒管理工作:

(1)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工地根据项目部订立的消防制度或消防措施,逐级落实责任制。

(2)按消防规定配足消防器材和设施,其设置位置和数量等均应符合有关消防规定,填写《消防器材和设施统计表》报公司办公室和安监站备案。

(3)设立明显防火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每季培训一次义务消防员,保证特殊工种人员具备防火知识,持证上岗率达100%。

(4)工地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消防措施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隐患填写《安全检查表》,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落实。

(三)应急救援程序:

1、一般事故的应急救援:

(1)当事故或紧急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向指挥中心汇报,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2)工地应急救援成员对事故进行处理,并向相关主管领导汇报。

2、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

(1)当重大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指挥中心班子成员汇报,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同时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项目部指挥中心总指挥。

(2)按调查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制定实施防范措施及事故状况后处理;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写出《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报送公司、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备案。

3、当发生火灾、爆炸等紧急情况时:

(1)报警:发现人应立即报警:

a、向内部报警(公司报告),简述事故地点、情况、报警人姓名等;

b、向外部报警,拨打报警电话119,详细准确报告:火灾地点单位地址电话并派人到时路口迎接消防车。

(2)人员疏散

一旦发生火灾,疏散引导组应沉着冷静、迅速指挥组织人员按疏散路线图所示撤散到工地安全地带。

(3)防护救护组应及时组织应急小组成员对事故进行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4)重要资料的转移

根据火灾情况需要,对能转移的重要资料、图纸等应尽量抢救,将工地资料存放在安全地带。

(5)工地应急救护组应在火灾初始阶段组织灭火,以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但一旦火灾进入猛烈阶段应立即撤退,由消防部门组织灭火,以免造成人员伤亡。

(6)上报:事故处理结束后,工地负责人应在24小时内填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报告书》一式两份,自留一份,报公司安监站一份。

4、发生气体中毒时:

(1)报告:发现病人应立即报告:

a、向公司报告,简述中毒的人数、病人的症状以及是否造成大面积扩散等。

b、向外部报告,打电话到市防疫站

详细准确报告发生疫情的地点、单位、联系电话、发病的人数、病人的症状是否造成大面积扩散以及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地址、电话。

(2)拨打电话120,及时将病人送去急救、治疗。

(四)监督检查和教育:

1、监督检查:

工地领导小组负责对消防保卫工作进行检查:每月对各项易燃、易爆、油品及化学危险物品的储藏、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存在的隐患及时组织人员整改。

2、教育:

项目部对相关岗位人员的应急知识如消防、防火、防气体中毒、救护等每季度进行一次培训,熟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程序》中的具体内容和职责,提高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第11篇 油气中毒职业防护管理制度

职业防护油气中毒管理制度

7.1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7.1.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力;

7.1.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力;

7.1.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力;

7.1.4要求公司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力;

7.1.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力;

7.1.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权力;

7.1.7参与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权力。

7.2职业防护油气中毒

7.2.1预防措施

7.2.1.1对存在油气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进行卫生预评价。卫生预评价的全过程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设计阶段的卫生审查,施工过程中的卫生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中对卫生防护设施效果的监测和评价。

7.2.1.2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有防尘防毒设施,实行“三同时”管理,即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产使用。

7.2.1.3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油气中毒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逐步消除油气中毒危害。

7.2.1.4进入有油气有害岗位作业人员,必须事先进行防油气中毒知识教育,掌握油气的毒性、中毒急救互救知识、防护器材的使用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2.2生产过程中的控制

7.2.2.1对有油气的作业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

7.2.2.2对作业场所散发出的油气,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7.2.2.3对可能产生有油气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

7.2.2.4对油气危害严重、测定超过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应当及时给予有效的治理。

7.2.2.5要认真做好防油气综合措施,消除油气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7.2.2.6为接触油气有害因素的员工配备适宜有效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使用。

7.2.3职业卫生管理

7.2.3.1必须贯彻执行有关保护妇女的劳动法规,安排工作要充分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

7.2.3.2对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工作场所各种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7.2.3.3对疑似职业病的员工需要上报职防机构诊治的,由质量安全环保部和人力资源部提供职业接触史和现场职业卫生情况,到具有职业病诊疗资格的职防部门进行检查、诊断。

7.2.3.4对接触油气的员工进行医学监护,包括上岗前的健康检查、在岗时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离岗及退休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没有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不得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7.2.3.5工作场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该场所的员工进行应急职业性健康检查,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7.2.3.6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要制定出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专兼职安全卫生管理人员严格监督岗位操作人员按章操作。

7.2.3.7有油气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应设置有毒有害因素告示牌,注明岗位名称、有毒有害因素名称、国家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监测结果、预防措施等。

7.2.3.8除按要求对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进行报告外,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书面现场调查报告书,报告书内应有分析、有结论、有改进措施。

第12篇 某职业学院预防疑似食物中毒管理制度

职业学院预防疑似食物中毒管理制度

1、学生食堂就餐者若出现多名呕吐、发烧、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情况时,应沉着、冷静、认真积极予以妥善处理;

2、及时通知校医务所,送就近正规医院就诊、确诊、救治,并安排专人陪护;

3、学院财务为救治病人暂垫付费用。待确诊后,若不是在食堂就餐发生疑似食物中毒者,应由患者支付费用;

4、应立即向疾控中心、卫生执法监督所、教育局、当地政府报告,如怀疑是人为投毒,应立即向派出所报告;

5、根据疑似食物中毒者提供情况,通知学生班主任,有必要时通知学生家长。

6、封存就餐灶食品,疑似饭菜,取留样饭菜的样品,送疾控中心化验;

7、根据学院领导的有关指示,做好各项善后工作,确保正常的教学、餐饮工作。

8、在没有确诊前,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接待新闻媒体,待确诊后由学院领导接待媒体。

第13篇 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预防管理制度

为全面加强我校冬季防火安全工作,大力预防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我校冬季取暖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工作。 深化消防安全整治,彻底清除火灾隐患 ,切实提高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我校师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冬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我校成立冬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卢光辉

副组长:马进洪

组员:马正军、汪康盛、赵俊、纯洁。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

(一)主要任务

1、全面开展冬季防火安全大检查。冬防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各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开展检查,集中整治各种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加强节假日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检查工作可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重点针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地点开展检查。一是加强对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防火分隔设施的检查。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时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挤占疏散通道;要确保防火门能够按照要求正常使用;坚决清理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的违章建筑。二是加强对用火用电设施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检查。对食堂宿舍和各班级、安装用火用电设备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一经发现,要立即纠正,并指定专人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人员密集场所严禁违法储存或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要加强对周边地区的巡逻检查,学生宿舍等要杜绝使用电炉子、酒精炉、液化气灶具等用火用电设施。冬季取暖要严格预防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发生。三是加强对建筑消防器材的检查。入冬初期,我校对配置的灭火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保养,落实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防冻措施,严禁关闭消防给水阀门。四是加强夜间防火检查。我校根据冬季火灾特点,把安检人员布置在火灾高发时段和高发部位,认真执行“ 错时”工作制,严厉查处脱岗漏班等行为。五是加强节日和举办大型活动期间的消防安全检查。做到提前部署,强化措施,及时堵塞漏洞,确保消防安全。 六是对今年以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回查。对遗留隐患进行集中研究,坚决消除火灾隐患。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 ”。

2 、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我校要牢固树立“ 灭大火,救大灾,打恶仗,打硬仗 ”的思想,制定完善各类事故预案,加强组织指挥和人员调度,及时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积极组织安检人员开展灭火演练,确保人员、器材时刻处于良好状态。

4 、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各班级要大力开展以冬季防火安全为主题的消防宣传工作,不断改进宣传教育形式, 全方位、多角度地向教职工及学生宣传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提高教职工及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 。各班级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

(二)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 落实责任 。各班级、部门要加强放火工作的意识,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把责任分解到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各种责任规定都应具体、量化、具有可操作性。

2 、及时反馈信息。 各班级、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各班级冬防工作的安排部署情况、检查落实情况、冬防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交政教处。

德令哈市五中

第14篇 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尘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防火防爆防安全管理,预防各类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人员。

3 职责

3.1 综合办负责本制度的制订、修改。

3.2 各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防火防爆和禁烟安全管理工作。

3.3专职安全员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情况进行上报和处理。

4 工作程序

4.1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作业场所防火防爆管理

4.1.1 使用和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人员,应熟悉其理化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4.1.2 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应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部位,其贮存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

4.1.3 贮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按照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征、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性质与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1.4 使用、贮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车间、库房等场所,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工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电器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库房禁止安装)。

4.1.5 根据使用、贮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火灾和防爆危险性等级分类要求,公司房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防火规范、规程的有关要求。

4.1.6 在工艺装置上在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充分设置报警(声、光)装置等设施。

4.1.7装卸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4.1.8运输危险物品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懂得其性质的专人押运,并应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同车运输。

4.1.9 应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盖的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

4.1.10 不准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

4.1.11 高压线下禁止堆放易燃、可燃物。易燃、易爆公司房、仓库和装置,与高压线的间距要大于高压塔杆高的1.5倍。

4.1.12 扑救有毒、有害物质的火灾时,应站在上风向,必要时佩戴防护用具。

4.1.13 物资仓库的管理,除应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4.2 动火、用火作业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 3022-2008)。

4.3 所有人员严禁在工公司禁火区内吸烟、使用电炉、电瓶充电等其他一切可能引起火灾的活动。违者追究当事者的责任,按照工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奖罚规定予以处罚,造成火灾事故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行政、刑事责任。

4.4 消防组织与设施

4.4.1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采取先进的防火、防爆和救灾技术,实行目标管理。

4.4.2 公司设立由主要领导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兼职义务消防队。

4.4.3 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公司的特点、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拟定消防工作计划,实行消防目标管理,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结合事故预想进行演练。

4.4.4 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储运、销售、使用的过程及有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

4.4.5 公司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相关单位可提供的消防协作条件等因素,按国家、部颁规范、标准等规定的有关要求确定其生产、储运、运输物品相适应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

4.4.6 公司内部设置的固定式消防设施要设专人管理,并制定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试运行。

4.4.7 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

4.4.8 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组织人员疏散和灭火工作,并视情况向义务消防队和外部消防组织报警并说明着火物资,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明引车路线和消防水源,兼职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进行灭火,并维持好现场秩序。

4.5 防尘、防毒

4.5.1公司应采取措施,确保使用有毒有害物品作业场所与生活区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应将有毒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

4.5.2各部门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的职业健康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教育和培训。

4.5.3 公司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定期检查并记录。

4.5.4 严格管理有毒物品、或其他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4.5.5 对接触粉尘的人员必须配备防护口罩;接触有毒气体的人员配备防毒面罩。重点部位配备氧气呼吸器、逃生器等应急器械。

5 附则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第15篇 防止急性中毒和抢救措施管理制度

防止急性中毒和抢救措施管理制度

1基本原则

1.1各单位必须认真做好防尘、防毒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1.2防止尘毒的基本要求是:限制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尘、毒气、毒物的泄漏和扩散;保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采取有效的卫生和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定期监测和体检。

1.3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认真编制防尘防毒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通过革新、改造,逐步消除尘毒危害。

1.4对长期达不到国家规定卫生标准,尘毒危害严重的作业,要制定计划,进行攻关,限期整改。经过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应停止生产。

1.5企业内的新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其尘毒治理和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运。

1.6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企业内对尘毒危害的治理应制定短期和长期计划,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每年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

2防止急性中毒的措施

2.1工业性毒物进入人体的途径有三种:即人的呼吸道、皮肤和消化系统。一般情况下以呼吸道进入为主,其次是皮肤进入,消化系统进入仅在特殊情况下才会发生。

2.2为防止发生急性中毒,职工进入生产岗位前必须穿戴好规定

的劳动防护用品。根据我公司的生产实际,在生产过程中凡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都要积极采取措施进行防护,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其重点是抓好设备密闭和隔离操作二个主要方面。

2.3不断革新工艺,采用现代管理技术,逐步向机械化、自动化方向迈进。加强巡回检查,对设备、管线的跑、冒、滴、漏现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治理。

2.4加强有毒有害岗,并力争做到回收利用,以改善职工的工作环境。

2.5定期给职工查体和定期测定作业环境的毒物浓度。

3发生人身中毒事故的抢救

3.1如不慎发生人身中毒事故,抢救工作要分秒必争,绝不能拖延耽误。事故发现单位,要立即向公司领导和值班人员报告,并立即通知医务室和车队,以便及时抢救。

3.2要把中毒人员迅速抢救到安全通风地带,在抢救时。一定要注意抢救人员自己的安全,如有必要,要穿戴好防护用品。

3.3要及时查明原因,切断毒物,防止继续外泄。

3.4消除掉残留毒物,尽快恢复生产。

3.5中毒患者如衣服被有毒物质污染,要立即脱掉并将其身上的毒物擦洗干净,在这同时要注意保暖,以防患者受冷。对呼吸微弱或面色青紫的缺氧者,要迅速给予输氧。

3.6人工呼吸法:

3.6.1人工呼吸适用于呼吸已停止,但心脏仍跳动或刚停止跳动而有体温的患者。口对口人工呼吸法适应于中毒、窒息引起的呼吸停止,不受毒物或外伤的限制。

3.6.2口对口人工呼吸法:使患者仰卧,口张开,消除掉口腔内堵塞物,使其呼吸道保持畅通,将患者头部尽量后仰,头部不宜垫得过高,救护人员站在患者头部的右侧,用手掰开患者的嘴,深呼吸后紧贴患者的嘴吹气(可隔一层纱布),要使患者的胸部膨起,整个过程大约吹气二秒,停三秒,每分钟以14-16次为宜,救护人员吹气后要放松患者的嘴使其自动呼气。人工呼吸要坚持进行,不可中断。

《中毒管理制度1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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