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冶金生产的安全、高效和可持续。这一制度涵盖了从原料采购到产品制造的全过程,涉及到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环保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多个领域。
1. 生产管理:明确生产流程、设备维护、工艺优化和生产效率提升的策略。
2. 质量管理:设立严格的质量标准和检验程序,保证产品品质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3. 安全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定期安全检查,预防和应对各类安全事故。
4. 环保管理:遵守环保法规,控制排放,实施清洁生产,推进资源循环利用。
5. 人力资源管理:培训员工,设定绩效考核机制,保障员工权益,提升团队协作能力。
6. 供应链管理:优化原料采购,确保供应链稳定,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7. 技术研发管理:鼓励技术创新,推动技术进步,以保持企业的竞争力。
冶金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
1. 确保合规性: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避免因违规操作导致的罚款或停业风险。
2. 提升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减少浪费,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3. 保障安全:防止工伤事故,保护员工生命安全,维护企业声誉。
4. 促进环保:减少环境污染,实现绿色生产,响应社会责任。
5. 增强竞争力:通过科学管理,提升企业整体实力,增强市场竞争力。
1. 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针对每个生产环节,制定详尽的操作指南,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循。
2. 建立质量追踪系统:从原料到成品,全程记录,确保质量问题可追溯。
3. 实施安全培训: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 引入环保技术:投资研发和引进先进的环保技术,降低能耗和排放。
5. 设定绩效激励:根据员工表现,设定合理的绩效指标,激发工作积极性。
6. 加强供应商评估:定期评估供应商,确保其质量和交付能力满足企业需求。
7. 搭建技术研发平台:鼓励创新,为技术研发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冶金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一项持续的工作,需要全体员工的参与和配合,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其在企业运营中的关键作用,推动企业健康、稳定、长远发展。
第1篇 冶金钢铁行业值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于节假日及工作时间外应办一切事务,除由主管人员在各自职守内负责外,应另派员工值班处理下列事项:临时发生事件及各项必要措施。指挥监督保安人员及值勤工人。预防灾害、盗窃及其他危机事项。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公司交办的各项事宜。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值班,其时间规定如下:自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下午下班时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时间止。例假日:日班上午8时起至下午5时止。夜班下午五时半起至次日上午8时30分止。
第三条、员工值班安排表由各部门编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员按时值班。并应置值日牌,写明值班员工的姓名悬挂于明显地方。
第四条、值班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连续执行任务,不得中途停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本公司或工厂内所指定的地方食宿。
第五条、值班员工遇有事情发生可先行处理,事后方可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通报并请示主管领导办理。
第六条、值班员工收到电文应分别依下列方式处理: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即时处理。非职权所及,视其性质应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处理。密件或限时信件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领导。
第七条、值班员工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写报告表,于交班后送主管领导转呈检查,报告表另定。
第八条、值班员工如遇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者,公司视其情节给予嘉奖。
第九条、值班员工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应给予记大过处分,因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从重论处。
第十条、值班员工因病和其他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他员工代理并呈准,出差时亦同,代理者应负一切责任。
第2篇 冶金公司安全费用管理制度
冶金公司安全费用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维护公司和职工利益,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真正使用到安全生产方面,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决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财务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按原矿产量每吨8元,按月提取。
第二条财务部要建立安全费用专账,严格管理安全生产费的使用情况.
第三条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矿山安全设备、设施。矿山和选场和防尘、地质监控、防火灭火、防排水和防洪、有毒有害气体的监测、通风系统和安全通道的完善、改造和维护所需的设备和设施;支护和防治井巷片邦、采空区封闭、巷道封闭,边帮滑坡、机电设备安全、供配电系统安全、运输(提升)系统和尾矿库(坝)的安全设备、设施等安全措施。
2、危险品库房和危险作业场所安全设备设施。炸药总库、井下(上)发放站、配电室、化验室、油库等车间和库房作业场所的监控、通风、防晒、防火、灭火、防爆、防潮、防雷、防静电、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措施)等设施设备。
3、生产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物种和仪器的安全监测和检验。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物品。
(三)安全生产检查、评比及安全生产评价。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及各类安全隐患的整改。
(五)安全技能培训、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文化、安全宣传、安全标志及安全生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学习。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事项。
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程序
(一)有计划使用:年初由生产部根据需求制定安全投入计划.
(二)随时申请使用:由于生产变化,需增加或更换安全设施,生产使用单位随时写出申请,由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第五条安全生产费用验收审批程序:依照年初安全投入计划或审请,由资产部、安全部和生产部共同验收。由总经理审批后报财务部、企管部进行核算
第3篇 冶金安全生产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冶金公司安全生产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一、文件与资料识别
1、各单位、部门在制定安全生产文件时,必须按标准化要求制定符合标准的各种文件。(格式、纸张、文件程序、版面等)
2、对外来文件要进行识别与分析,在转发或修订下发时要进行标准性转换,下传的文件必须符合标准化文件要求。
3、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要以标准资料格式进行装订收藏。
4、对资料的内容进行识别分析,不符合标准化要求的要修改完善。
二、文件与资料的管理规定
1、文件、资料都要按标准格式进行分类、保存、管理。
2、下发文件要建立“文件下发登记表”,登记表格式必须符合标准化要求,并将保存文件下发登记表存档。
3、建立文件、资料档案库,专人负责管理和保存。
4、借阅、查询各种资料、文件时,要建立借阅、查询登记表。
5、文件、资料要整理规范,保存有序,管理到位,查找便捷。
6、若文件、资料需更新、补充、增加,必须经过保管员进行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行修改。
7、妥善保护文件、资料,不得随意外借;查询文件时不得在文件上做任何标记,不得损坏。
8、文件、资料科室要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工作,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保证文件、资料的安全。
第4篇 冶金出入坑管理制度
冶金公司出入坑管理制度
1、所有出入坑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出入坑登记表。任何人不准代签,必须有洞口检身工负责登记。交班时必须向接班人交待清当班出入坑人数情况。
2、两人以上集体作业人员出入坑时必须有带班长带领集体出入。领队负责入井前清点人数,检查作业人员劳保用品穿戴、安全防护用品携带及身体精神状况,出入坑时要把本班出入坑时间、姓名、出入坑人数填写清楚。井口值班人员应认真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向负责人汇报。
3、作业人员因事出坑,必须经带班长批准,持证明在坑口进行登记。
4、凡未经批准,擅自离岗出坑者,对当事人立即开除厂级。
5、考勤人员凭出入坑登记表进行考勤(出入坑登记、并填写时间)。
6、交接班必须在井内进行,严格执行交接班时间,不能提前上下班。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下班的由队长向坑口检身工回报,检身工要在登记表备注栏内写明延长时间、原由、人数(必须两人以上),当面向接班人员交接。留在井下的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内出坑,出坑后要向检身工说明情况办理出坑手续。
7、外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入坑时,须由分公司安全科负责人批准后,并排专人办理出入坑手续,安全科为其准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安全教育后陪同出入坑。
8、如出入坑人员不登记,对当班检身工给予开除厂级。
9、竖井入坑人员乘罐笼,每趟提升不得超过9人,由专用通道进入罐笼。
10、人员出入坑由矿山安全生产调度室负责管理,生产科、安全科调度值班人员负责具体监督管理。
11、如由一个洞口进从另一个口出,人员出坑后由出口检身工向入口检身工电话通知出坑人员、姓名、核实消退。
第5篇 冶金公司领导带班下井管理制度
冶金公司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根据国务院23号令《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34号令《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精神,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分公司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一)分公司领导带班下井规定
1、分公司经理、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下井,现场带班必须确保每个班次至少1名领导,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2、分公司要制定领导下井带班月度计划,每月20日将计划上报公司安全部,并在井口、办公楼、局域网站公示。若遇特殊情况需调换人员时,应写出委托书并由分公司经理审批,批准后、方可替班。
.3、分公司每月21日在井口、办公楼、局域网站明显位置公示上月领导下井带班作业计划完成情况和举报电话6681707(安全指挥中心)。
4、下井带班领导必须了解掌握当班生产作业人数及各生产区域安全情况,领导升井后,在入井签到处填写《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将下井及升井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等有关情况进行登记并存档备查。
5、认真填写《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对本班中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在交接班中重点交接。
6、没有领导带班下井的,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下井作业,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并确认带班下井领导无故提前升井的,经带班长或车间值班主任说明后有权提前升井。
7、分公司必须建立领导带班下井登记档案,如发现未按照规定填写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未按照规定带班下井的带班领导按擅离职守处理;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事前责任追究。
8、分公司下井带班领导跟班出井后(上零点班的当日下午)可以休息半天,其它时间班次的按正常上班时间照常上班。
9、分公司领导下井带班按规定天数结合实际下井带班次数进行奖励,未按规定下井带班或未与工人同时上下井的领导按奖罚制度处理。
(二)分公司领导带班下井时,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班前带班领导应了解当班生产作业面和人员分布情况。
2、接班后,根据交班情况重点落实上一班遗留问题,现场监护主要隐患的落实整改。
3、督促各车间班组开好班前班后会,做好安全宣传教育。
4、加强对井下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及检查巡视,全面掌握井下的安全生产情况;
5、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6、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严禁违章指挥,盲目组织施救。
7、领导带班下井检查时,必须做到“三个必到”即:最危险的工作面必到、最远的工作面必到、掘进独头工作面必到。
8、督促检查本班各班作业签证制度执行情况,车间主任值班情况,安全员、测风工班中检查情况。
二、总公司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一)总公司领导带班下井计划
总公司领导带班下井范围及次数:总公司领导也要下井了解掌握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发现解决生产现场存在的问题。总公司领导带班下井指董事长(2次/月)、党委书记、工会主席(2次/月)、总经理(3次/月)、安全经理(4次/月)、生产经理(4次/月)、总工程师(4次/月)、技术经理(2次/月)、行政经理(四分公司2次/月)、财务经理(一、二分公司2次/月)。
(二)下井规定:
1、总公司领导下井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按规定次数自行安排。
2、认真填写《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对本班中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在交接班中重点交接。
3、必须建立领导带班下井登记档案,如发现未按照规定填写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未按照规定带班下井的带班领导按擅离职守处理;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事前责任追究。
4、下井带班领导跟班出井后(上零点班的当日下午)可以休息半天,其它时间班次的按正常上班时间照常上班。
5、公司领导下井带班按规定天数结合实际下井带班次数进行奖励,未按规定下井带班或未与工人同时上下井的领导按奖罚制度处理。
(二)总公司领导带班下井时,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带班领导必须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协助分公司当班跟班经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督促检查分公司领导带班下井情况,是否按带班下井计划执行,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3、检查分公司《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执行情况及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否达到落实整改。
4、了解分公司安全生产指标执行情况,协调公司部室与分公司共同搞好安全生产。
5、督促检查当班生产中重点部位、关键环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了解掌握井下安全生产状况。
6、发现“三违”现象及时制止,提出处罚意见。
7、遇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时,立即组织停产撤人,将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8、交接班记录应在检身工房填写,检身工保管分公司安全科月底汇总报安全部。记录本记完后交安全部存档备查。
第6篇 冶金领导下井带班作业管理制度
冶金公司领导下井带班作业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23号令《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34号令《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精神,结合我公司安全生产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下井,现场带班作业,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二、分公司主要负责人按公司规定安排好领导班子成员轮流下井带班作业,必须保证班班有领导,不得空班和擅离职守。
三、分公司要制定下井跟班领导月计划,每月20日将计划上报公司安全部,并在井口公告。
.四、每月21日要在井口明显位置公示上月领导下井跟班作业计划完成情况。
五、下井带班领导必须了解掌握当班各水平生产作业人数及各生产区域安全情况,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首要责任。
六、领导带班下井时,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加强对井下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及检查巡视,全面掌握井下的安全生产情况;
(二)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三)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七、督促各车间班组开好班前班后会,加强安全知识和技能操作宣传教育。
八、督促检查本班各班作业签证制度执行情况,车间主任值班情况,安全员、测风工班中检查情况。
九、认真填写领导下井带班值班记录,对本班中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在交接班中重点交接。
十、如发现未按照规定填写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未按照规定带班下井的,对分公司给予警告,处1万元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的带班领导按擅离职守处理,并处1000元的罚款。
十一、分公司必须建立领导带班下井登记档案,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事前责任追究。
十二、分公司下井跟班领导跟班出井后,原则上可以休息半天,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规定。
第7篇 冶金档案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1、外单位借阅档案资料需持介绍信,经主管经理批准后,方能查阅.
2、凡公司系统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的,由借阅人向档案员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借阅登记卡,返回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认真检查并及时销帐.
3、借阅档案资料要妥善保管,不得勾划、涂改、圈点、裁剪、损坏,否则取消借阅权.对于将档案丢失者要追究责任.
4、借阅各项档案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不得转让他人使用.
5、公司各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在工作发生变动时,必须由本人向档案室交回借用的全部资料,否则,主管调动部门不予开调令.
6、工作调出,必须将档案、科技书、资料全部交加,外出参加科技性会议带回的资料,一律交档案室存放.
7、经批准查阅的绝密档案,只能在档案室阅文,不得带出室外查阅、翻印和转借.
8、在查阅档案中不得折卷,不得损坏、涂改,因工作需要必须摘抄的,必须抄在保密工作手册上.
9、查阅档案的部门,要及时将利用效果登记册内.
10、上级部门审查档案资料时,需派车由有关人员和专职档案管理员妥善保管共同到指定部门进行审检,待审查结束后,把档案资料安全归位。
11、档案资料按统一分类大纲进行分类、编目、划定保管期限限、密级。
12、维护国家机密,卷面、封面要注意密级。密级定为三种:(1)绝密(2)机密(3)秘密
13、加强档案的安全管理,档案必须存放在专用的保险柜内严密保管,档案室门窗要坚固,做到安全可靠。
14、保护档案库的清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请示处理。
15、保持好库的温湿度,经常检查调整,按规定填写温湿度记录。
16、案库房是档案保管要害部位,非本室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有查阅档案资料的同志请等候调卷,在阅览室查阅。
17、借阅制度,搞好借阅、查阅、入库、发放登记工作。
第8篇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安全职责,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作业文件适用于各级、各部门安全管理工作。
3 职责
3.1经理: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对贯彻落实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3.2副经理:负责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3.3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4 管理内容和要求
4.1总要求
4.1.1各单位在各项生产和建设中,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第一位,实行全员安全管理的氛围。
4.1.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职工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对本单位其它区域有监督监护的责任义务。
4.2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
4.2.1在纵向管理方面,必须贯彻行政第一领导负责制的原则。各级行政领导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法规和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做到思想、责任、工作三到位。凡是由于职工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就上岗操作;缺乏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规程不健全;安全设施、安全信息、安全标志、安全用具不齐、不全、不清;设备严重失修、蛮干、超负荷;对事故熟视无睹,不采取措施,重复发生同类事故;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等造成伤亡事故的,首先要追究各级领导的责任。
4.2.2经理(或相当于经理)的职责
4.2.2.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直接领导安全管理部门工作。
4.2.2.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有关指示。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相应作出决策,组织实施。
4.2.2.3在编制安排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措施计划并付诸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防止伤亡事故发生,保证本单位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4.2.2.4负责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消除或制定可靠的控制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4.2.2.5组织制定、修改、审订安全技术规程,对健全各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负责,并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4.2.2.6负责对职工,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与培训,支持安全人员的工作,总结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经验,并给予表彰奖励。
4.2.2.7负责对伤亡事故、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4.2.2.8检查指导副职和基层领导的安全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4.2.2.9制订的承包方案和经济责任制要有安全内容并与安全紧密挂勾。
4.2.3副经理(或相当于副经理)的职责
4.2.3.1协助经理在分管的职权范围内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并对主任负责。
5.2.3.2组织并参加公司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业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负责落实解决。
5.2.3.3负责审批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
5.2.3.4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按“三同时”的原则,做好施工与验收工作。
5.2.3.5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和定期复审。
5.2.3.6负责组织全公司设备大、中修计划的审批,对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予审批,并负责组织安全措施的落实。对因检修中安全措施不完善或不落实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5.2.3.7对在生产现场出现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及其它安全问题要及时制止和解决,并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5.2.3.8主持和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5.2.4厂、车间主任(或相当于厂、车间主任)的职责
5.2.4.1对所领导的厂、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5.2.4.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每月、周主持召开厂、车间安委会会议,每月、周至少组织一次厂、车间安全检查。
5.2.4.3针对厂、车间生产情况提出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检查和发现的隐患及其它危害要及时安排力量解决。对本厂、车间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并采取可靠的控制措施。对本厂、车间安全防护设备、装置处于齐全良好状态负责。
5.2.4.4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严格贯彻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注意职工思想动态,提高安全意识,制止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5.2.4.5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准上岗。特种作业人员要持有有效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否则不准上岗作业。
5.2.4.6负责组织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对于生产同步进行的检修工程的安全措施及进行生产试验的临时安全措施,要亲临现场指挥,保证安全生产。
5.2.4.7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紧急抢救,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查明原因,接受教训,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和重复发生。对已、未遂事故和违规违制都要执行“三不放过”,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给予表彰或奖励。
5.2.4.8负责贯彻执行上级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津贴、防暑饮料标准。做好女工保健工作。
5.2.4.9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5.2.5班组长的职责
5.2.5.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带领班组工人严格执行安全规程、作业标准和遵守劳动纪律,对本班组工人的安全与健康负责。
5.2.5.2熟知本班组各岗位安全规程,带头遵守并组织工人学习和执行。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修改补充意见。
5.2.5.3指导班组工人正确使用所分管的机器、设备,保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完好、可靠,消除作业环境中的危险因素。
5.2.5.4对班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标准化作业方法训练,对新工人和换岗工人及时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2.5.5经常检查并保持工作地点的文明生产,保持成品、半成品、材料及废物合理放置。
5.2.5.6开好“三会”:班前布置会(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对安全工作有具体要求);班后总结会(总结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安全活动会(要有内容、有效果、有记载)。组织开展事故预知活动。
5.2.5.7不违章指挥,且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遇有事故险情时,有权立即指挥工作人员撤离现场。
5.2.5.8组织“三查”:交接班检查(查设备、物料、环境是否有隐患,个人防护用品是否正确使用;班中检查(查制度和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定期检查(按有关规定查隐患、查不安全行为、查班组安全管理)。
5.2.5.9发生伤亡事故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并如实提供事故发生的情况。
5.2.6班组安全员的职责
5.2.6.1班组安全员在车间领导、班组长和厂安全管理人员领导下,在安全生产上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5.2.6.2对本班组人员“三违”行为有权进行制止批评及向上级报告,并提出处罚意见。
5.2.6.3指导班组成员正确使用佩戴个人防护用品,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开展班组安全教育。
5.2.6.4配合班组长对三级安全教育对象进行教育,及时总结安全生产的经验。
5.2.6.5对伤亡事故要及时登记,按照“三不放过”原则,协助班长进行分析,制定改进安全措施,防止重复事故发生。
5.2.6.6认真填写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并妥善保存。
5.2.7职工安全通则
5.2.7.1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做到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
5.2.7.2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丰富安全生产知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做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管安全、我保安全。
5.2.7.3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
5.2.7.4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体防护用品。
5.2.7.5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5.2.8安全部门职责
5.2.8.1各项工作由经理直接领导,并在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经理的具体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汇总安全生产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
5.2.8.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并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5.2.8.3负责组织制定、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经经理批准后发布执行。
5.2.8.4负责组织各种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问题,有权下达行政指令,限期整改,并督促实施。在生产中,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下令停止作业,并立即上报。
5.2.8.5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好职工全员安全教育。做好对“三级”安全教育对象的教育工作,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复审和发证工作。
5.2.8.6组织推广目标管理、安全系统工程,标准化作业等现代化管理方法和先进的安全,职业卫生技术和设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预测预防事故的发生。
5.2.8.7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提出安全、职业卫生方面的建议与要求。
5.2.8.8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业务工作。
5.2.8.9参加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大、中、小修工程的初步设计方案的审查和竣工验收。
5.2.8.10负责编制组织中、长期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年、季、月安全及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5.2.8.11负责职业卫生工作管理,组织对噪音及其它物理性危害作业岗位的检测。组织研究并督促检查防噪、防物理性危害技术措施的实施。
5.2.8.12参加重伤、死亡、重大险肇事故的现场勘察、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5.2.8.13负责伤亡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并建立伤亡事故档案。
5.2.8.14督促检查个体防护用品的质量和发放使用情况,制定并监督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发放标准。
5.2.8.15加强专业基础管理。分别建立以下台帐:
a. 安全教育台帐
b. 安全奖惩台帐
c. 工伤事故登记台帐
d. 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台帐
e. 危险源(点)分级控制管理台帐
f. 安全标准化班组检查考核台帐
g. 安委会记录
h. 特殊工种管理台帐
5.2.8.16组织进行防火、防爆宣传教育和检查,制定消防及易燃、易爆、剧毒品等要害岗位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监督贯彻执行。
5.2.8.17负责充实消防器材,指导义务消防员工作。
5.2.8.18负责对新、改、扩建工程消防项目的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
5.2.9生产部门职责
5.2.9.1编制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时,要列入安全生产的指标和措施。公布各项生产经营指标时,要公布安全生产指标及措施落实情况。在季度(月份)计划和经营活动分析时,要有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内容。
5.2.9.2分配年度更新改造资金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需要。
5.2.9.3凡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要求的不得下达计划和安排生产。
5.2.9.4坚持生产与安全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5.2.9.5在指挥生产过程中,如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生产要服从安全。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必须坚持应立即下达停产处理的指令,不得违章指挥作业。
5.2.9.6要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并通知有关部门。时刻保持生产信息与安全生产信息渠道同时畅通。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并保护现场,参与抢救、调查、处理。待现场勘察处理完毕,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方可组织恢复生产。
5.2.9.7调度会应首先汇报生产、施工的安全情况,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问题。
5.2.9.8负责组织制定、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2.10技术部门职责
5.2.10.1组织审查技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时,要通知安全部门参加并签署审查意见。
5.2.10.2开展科技攻关、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革新项目和合理化建议时,凡危及人身安全的,都要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并征求安全部门意见。未经论证和无保证安全措施的项目,一律不准采纳和推行。
5.2.10.3对因技术操作规程不健全,规程管理混乱而造成的职工伤亡事故负责。
5.2.10.4在制定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时,应有安全、职业卫生的规划。要积极引进推广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新技术。
5.2.10.5对新技术推广和科研工作中的安全生产负责。
5.2.10.6对新改、扩建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内容实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负责。
5.2.10.7对基建技改工程中的安全负责,要制定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落实。工程开工前要让施工单位到安全部门办理相关的安全手续,否则,不允许施工。
5.2.11机动部门职责
5.2.11.1对因设备失修、设备缺陷或因防护装置不全造成的设备事故和伤亡事故负责。
5.2.11.2定期组织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锅炉、压力容器、避雷设备和工业建筑
物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的,要组织解决。对暂时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并限期解决。
5.2.11.3负责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的制定与健全,负责分管的特种作业人员、设备操作、
维修人员的培训、考试工作。
5.2.11.4各种机电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的引进、制造、安装、修理、改造和竣工验收,
要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发布的有关条例、规程和标准。
5.2.11.5新设备和自行改造的设备,要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和检测仪器。使用前制定出技术操作规程并分送有关部门。
5.2.11.6组织大、中、小修要搞好事故预测,超前制定出安全防范措施,并落实安全措施。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冒险作业。
5.2.11.7在进行有关电、汽、气等危险作业时,应事先会同安全部门组织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
5.2.11.8对厂建筑物和设备抗震工作全面负责。
5.2.11.9严格按设计部门和使用单位提出的设备、材料、备品配件计划,保质保量地按时采购。对因采购的工器具、设备、备品配件、仪器、个人防护用品等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安全要求而发生的伤亡事故负责。
5.2.11.10在编制物资采购计划时,应将安全、职业卫生所需的工具、材料等编入计划并及时采购供应。
5.2.11.11新购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符合质量标准。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要在具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的工厂订货。
5.2.11.12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采购、搬运,应严格遵守国家颁发的各项安全规定,保证安全。
5.2.11.13对已批准采购的安全技术设施设备,要积极组织货源,保证供应。
5.2.11.14要加强仓库的安全管理,对因管理不善而发生的火灾及人身伤亡事故负责。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库房管理人员要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
5.2.11.15对压力容器、起重设备、供配电设施的安全使用负责,健全档案管理,负责检验复查等工作。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5.2.11.16对因采购的原、燃、材料和废金属质量不合格及品种不符合安全要求导致发生的伤亡事故负责。
5.2.12劳人部门的职责
5.2.12.1对因劳动组织不合理、人员分配不当或劳动纪律松驰又未予以解决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5.2.12. 2负责对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的不适合所在岗位工作的年老体弱、患有各种疾病(含严重职业病)的人员以及经体检诊断不适应本岗位作业的人员的及时调整,并安排适当工作。
5.2.12.3不得分配女职工到有害女工保护的岗位作业。已在有害岗位作业的,负责调离并另行妥善安排工作。
5.2.12.4对新工人、调转人员、实习代培人员、复工人员、调换工种人员等安全三级教育对象,在进入岗位之前须通知安全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对未经安全教育并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
5.2.12. 5新工人入厂前必须按规定进行体格检查和文化考核,不符合招工条件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素质的不得录用。
5.2.12.6在编制岗位定员时,要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对新岗位要根据技术复杂程度,按定员提前配齐并进行培训。
5.2.12.7在职工工资晋级指标、系数、期限及职工个人晋级都应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条件。
5.2.12.8负责劳动纪律教育和检查工作。对因劳动纪律松驰和不执行安全规程的,应予以制止并按经济责任制予以处罚。
5.2.12.9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对持证上岗进行监督检查。
5.2.12.10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时,要有安全、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计划并负责安排教育经费。
5.2.12.11按照职工安全、职业卫生应知应会内容和继续工程再教育的要求,组织各级领导及职工的岗位培训。
5.2.12.12对因职工未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就上岗操作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5.2.12.13要把安全生产列入干部的教育和考核内容。
5.2.12.14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事故责任者的行政处分,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
5.2.13办公室的职责
5.2.13.1在调研中应把安全生产列为经常性的主要课题之一。
5.2.13.2起草有关文件、领导讲话时,应将安全生产工作做为一项重要内容
5.2.13.3督促协调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参与协助伤亡事故的抢救和处理。
5.2.13.4定期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工作经验。
5.2.13.5按需要保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并监督实行。对因安全标准不完善、不科学而引起的伤亡事故负责。
5.2.13.6对各单位进行综合考评时,应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内容。
5.2.13.7组织制定、修定责任制和其它制度时,要把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列为主要内容之一。
5.2.13.8制定岗位作业标准要有安全内容。
5.2.13.9在推行现代化管理方法工作中要同时推行安全现代化管理方法。
第9篇 冶金应急保障管理制度
冶金公司应急保障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应急救援的顺利实施,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救援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机构与队伍的保障
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主要由应急救援管理机构和应急救援实施机构两部分组成。
(1)应急救援管理机构的构成如下:
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由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常务副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担任;现场指挥长由分公司经理担任;成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部长、办公室主任、供应部部长、生产部部长、技术部部长、保卫部长、财务部部长、资产部部长、应急队队长等有关人员。
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事故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事故所在单位正职担任;副指挥长分别由事故所在单位、与事故相关的主管部门的副职或与事故相关的专业机构负责人担任;成员:分别由事故所在单位、与事故相应的主管部门的其他副职以及相关专业的职能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组成。
(2)应急救援实施机构
由安全生产指挥中心、现场处置组、应急技术保障组、医疗救治组、后勤保障组、物资供应组、应急救援队、矿山救护队、医疗救护队、分公司应急指挥系统组成。
2、应急装备的保障
应急装备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通报及警示设备手提式扩音器、无线电对讲机等相关设备。
(2)监测和检测设备气体检测仪、风速仪等相关设备。
(3)个人防护设备氧气呼吸器、自救器、安全带、安全绝缘橡胶手套、防护服、防护口罩等相关设备。
(4)消防设备、灭火器、救生绳、应急照明灯相关设备等。
(5)重点作业场所、重点岗位的监控设施。
(6)现场急救设备急救医疗点、担架、急救药品、急救车辆和急救通信工具等相关设备。
(7)安全生产指挥中心负责对应急装备进行管理、评估与更新。
3、应急能力的保障
(1)应急知识培训
每年组织应急人员对相关应急救援知识进行培训。主要培训知识应有基本防护知识,自救与互救基本常识,应急预案的程序等。
(2)应急技能培训
定期组织应急救援人员进行技能训练。主要培训技能有各种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安全疏散人群等基本操作,应急预案操作程序等。
(3)应急预案演练
每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主要演练内容有撤离演习、急救演习、逃离演习、响应时间演习、救援模拟演习,灭火演习等,通过演练,增强参与人员的反应能力和处理能力,保证其在实战中能够充分发挥其职能。
二、管理措施
1、各单位根据制度要求设置本单位的应急管理机构与队伍,保证人员与物资符合国家要求,未按照制度设置的,按照《公司经营管理责任制》给予考核。
2、各单位根据制度要求进行应急能力的保障,未进行培训、演练的,按照《山西__粉末冶金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责任制》给予考核。
第10篇 冶金矿山民爆物品运输车管理制度
冶金公司矿山民爆物品运输车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及公司“民爆物品管理细则”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民爆器材的运输工作。
2、运送爆破物品时,驾驶员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责任心,严禁酒后驾驶,驾驶员和随车人员在运送途中严禁携带烟火。
3、驾驶员必须持驾驶证,车辆必须配备灭火器材,严禁炸药和起爆器材同车载运。
4、运输爆炸物品时,要做到遵章守法,安全运输,到达库区时押运员、保管员要清点核对数量。
5、运送爆炸物品时,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的人员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送、押运和看护,押运、看护人员在运输途中负监管责任。
6、出车前后要检查车辆,不准带病作业。如天气影响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禁止雷雨天气运输民爆物品。
7、在运输过程中,行驶过程中不得超过10km/h,不得在上、下班或人员集中时运输,运输途中遇到前方有车辆应停车、躲避,在主运输巷道有放炮作业时,必须听从警戒人员指挥,将车停放在警戒线之外的安全区域,禁止在人多的地方停车,安全把民爆物品送到各个工作面。
8、在井下运输时,要按照井下车辆运输管理制度执行。
9、民爆运输车辆只允许运送民爆物品,不运送民爆物品时,车辆应停放在发放站附近。
第11篇 冶金应急管理制度
冶金公司应急管理制度
为强化应急管理,有效防止事故扩大,消除或降低事故影响,制定本制度。
[1应急管理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安全生产指挥中心为应急管理责任部门,主要负责针对潜在的紧急事件收集相关资料,管理应急装置、应急预案、应急组织与协调,负责应急演练及评审和更新,责任人为安全生产指挥中心主任。
[2紧急事件的认定要求
1、依据风险评价、危险源辨识结果内容包括;自然灾害、水害、地压灾害、地表塌陷、坠罐、火灾、爆炸、突然停电、中毒和窒息等。
2、以往事件、事故的紧急状况经验及设备、设施流程、周围环境发生变化,产生的新风险。
3、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的紧急状况。
4、紧急事件的认定要坚持全面、合理、科学的原则,并与之引发的风险相对应。
[3应急预案的编写要求
1、预案的编写要坚持全面、简单、明了、有效的原则。
2、应急预案编制应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的要求。
3、当设备、设施或作业流程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回顾与更新。
4、当有新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修订时、应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相应的调整。
5、当预案演练或事故应急处置中发现不符合项时,应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相应的调整。
6、内容主要包括:组织机构、接警与通知、响应时间、响应人员及物资、指挥与控制、警报与紧急公告、应急资源、通讯、事态监测与评估、警戒与治安、人员疏散、医疗与卫生、公共关系、应急人员安全、搜索和救援、泄漏物控制、恢复后期处置等。
[4紧急事件组织准备要求
1、依据紧急事件的类型级别、风险确定响应救援预案,同时考虑周围情况及事故地点的地理、人文、地质、气象等因素影响。
2、依据救援预案进行组织准备,并与相关方处理联系。
3、必要时对救援人员进行援前培训,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5应急装置配置要求
1、根据紧急事件的认定,配备相应的装备和工具并存放于便于获取利于救援的地点。
2、在生产作业所的显著位置标注或张贴易于辨认的紧急疏散和逃生路线的标志,设立紧急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
[6紧急事件演习要求
1、根据演习事件,确定演习时间、目标和范围、编写演习预案和方式、制定演习规则、指定演习效果评价人员,对相应的应急设施、设备、工具等进行全面检测,确保其完整有效。
2、对参加演习的人员进行演习地点、路线交代,并实地观测。
3、对应急演习人员进行相应的知识、技能培训。
4、演习具体要求。
(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应急预案规定;
(2)领导重视、科学规划;
(3)结合实际定出重点;
(4)周密组织、统一指挥;
(5)由浅入深、分步实施;
(6)讲究实效、注重质量;
(7)公众普及教育,条件成熟。
5、编写书面演习评价报告
6、演习人员进行自我评估。
7、制定整改方案,修订应急预案,并予以落实实施。
[7相互支援识别与协调要求
1、根据事故的类别、性质确定相应的应急救援体系,确定相应的内部识别标志,了解外部支援识别标志并相互告知。
2、成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发出预警或通知、求助、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和参与外部救援。
第12篇 冶金相关方外用工管理制度
冶金公司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对外来施工、承包和租聘方以及外来施工和服务人员的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一、公司与相关方签订合同的责任单位是相关方归口管理部门。
1、负责组织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并对相关方各类证件和资格进行审查。
2、负责对相关方及其作业现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和管理。
3、负责督促相关方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并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关要求传达到相关方。
二、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范围内的相关方的安全监督管理。
1、负责对相关方的安全资质进行鉴定审核。
2、负责监督责任部门与相关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3、负责监督检查相关方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工程发包管理规定
1、公司因基建、设备安装等工作需要对外发包工程项目,发包单位必须严格审核承包单位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及安全资质,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
2、对符合条件的承包单位,在签订承包合同的同时,还必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一式三份。发包方、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门各一份。
3、承包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后,发包方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承包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进行监督检查,向承包方介绍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4、发包方生产技术部门、工程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应负责对对口的承包方进行作业现场及环境的安全技术交流,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落实安全措施。
5、发包方责任部门督促承包方在施工和作业中达到发包方的安全管理要求。
6、承包方负责对作业人员开工前的三级安全教育。
7、承包方开工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施工安全措施。
8、未签订承包合同的其它施工作业等项目,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也必须签订由公司统一印制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手续,严禁口头安排。
9、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包单位要对承包方的安全施工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监督,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10、承包方在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1、现场工作人员应接受发包方和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对违章人员或妨碍企业安全生产的作业,企业有权令其纠正或停止作业。
12、承包单位在我公司范围内,违反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一经发现,除对其进行教育外,并按我公司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同时追究发包方单位相关责任。
四、承包单位须提供以下安全资质资料:
1、施工企业相关安全资质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现场负责人安全职责及授权书。
4、有关承包劳务合同(协议)。
5、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6、施工、服务人员劳动合同书或授权委托书。
7、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8、施工设备、设施台账。
第13篇 冶金企业档案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1、外单位借阅档案资料需持介绍信,经主管经理批准后,方能查阅.
2、凡公司系统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的,由借阅人向档案员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借阅登记卡,返回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认真检查并及时销帐.
3、借阅档案资料要妥善保管,不得勾划、涂改、圈点、裁剪、损坏,否则取消借阅权.对于将档案丢失者要追究责任.
4、借阅各项档案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不得转让他人使用.
5、公司各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在工作发生变动时,必须由本人向档案室交回借用的全部资料,否则,主管调动部门不予开调令.
6、工作调出,必须将档案、科技书、资料全部交加,外出参加科技性会议带回的资料,一律交档案室存放.
7、经批准查阅的绝密档案,只能在档案室阅文,不得带出室外查阅、翻印和转借.
8、在查阅档案中不得折卷,不得损坏、涂改,因工作需要必须摘抄的,必须抄在保密工作手册上.
9、查阅档案的部门,要及时将利用效果登记册内.
10、上级部门审查档案资料时,需派车由有关人员和专职档案管理员妥善保管共同到指定部门进行审检,待审查结束后,把档案资料安全归位。
11、档案资料按统一分类大纲进行分类、编目、划定保管期限限、密级。
12、维护国家机密,卷面、封面要注意密级。密级定为三种:(1)绝密(2)机密(3)秘密
13、加强档案的安全管理,档案必须存放在专用的保险柜内严密保管,档案室门窗要坚固,做到安全可靠。
14、保护档案库的清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请示处理。
15、保持好库的温湿度,经常检查调整,按规定填写温湿度记录。
16、案库房是档案保管要害部位,非本室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有查阅档案资料的同志请等候调卷,在阅览室查阅。
17、借阅制度,搞好借阅、查阅、入库、发放登记工作。
第14篇 冶金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管理制度
冶金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管理制度
为确保安全费用投入能够满足企业安全生产要求,制定本制度。
1、责任人及责任部门:公司经理为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的主要负责人,公司财务部为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与管理部门,对因安全费用投入不足引发的后果负责。
2、费用投入的组成: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由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提取的费用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补充的费用两部分组成。
3、费用的投入:年初根据安全措施计划及年度产量计划,预测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是否符合需求。如提取金额不能满足需求,要制定费用的补充计划,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4、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管理:按有关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要按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或挪用;企业补充部分由安全经理审批使用
5、安全投入的绩效评价:每年底要通过员工的意识变化;现场、设备安全性的提高;员工与相关方对安全管理的满意度;事件、事故发生的频率等渠道评价安全投入的绩效,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方案。
第15篇 冶金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冶金公司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一、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1、监控室应制定监测监控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及监测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值班制度等规章制度。
2、分公司应指定人员负责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与维护工作,公司安全部监控维修组负责监测监控系统维护和故障处置及监督检查工作。
3、资产部负责监测监控设备应定期进行调校,传感器经过调校检测误差仍超过规定值时,应立即更换。
4、系统发出报警信息时,监测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应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置,处置结果应记录备案。
5、公司、分公司监控室应建立以下台账及报表
――监测监控设备台账;
――监测监控设备故障登记表;
――监测监控检修记录表;
――监测监控巡检记录表;
――传感器调校记录表;
――报警记录月报表。
6、报警记录月报表应包括日期和时间、传感器设置地点、所测物理量名称、报警次数、对应时间、解除时间、累计时间、每次报警的最大值、对应时刻及平均值、每次采取措施时间及采取措施内容等,每月21日报公司安全部。
7、公司生产部负责绘制监测监控系统布置图,并根据各分公司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布置图应标明传感器、分站等设备的位置,以及信号线缆和供电电缆走向等。
8、监控室每3个月应对监测监控数据进行备份,备份的数据保存时间应不少于2年,视频监控的图像资料保存时间应不少于1个月。
9、相关图纸、技术资料由公司生产部、分公司生技科归档保存。
二、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1、分公司应指定人员负责人员定位系统的日常检查与维护工作,公司安全部监控维修组负责监测监控系统维护和故障处置及监督检查工作。
2、分公司安全科负责识别卡发放及信息变更管理。
3、分公司每月对人员定位系统进行两次巡视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若影响到对井下人员情况的监控,应加强井下作业人员监督管理,跟班车间主任、安全员、带班长应随时掌握作业人员所在地点和人数,并做好出入井签到工作。
4、分公司监控室应建立以下帐卡及报表:
――设备、仪表台账;
――设备故障登记表;
――检修记录;
――巡检记录。
5、公司生产部应绘制人员定位系统布置图,并根据各分公司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布置图应标明分站(读卡器)等设备的位置、信号线缆和供电电缆走向等。
6、分公司监控室应每3个月对人员定位系统信息资料、数据进行备份,备份数据应保存6个月以上。
7、相关图纸、技术资料由公司生产部、分公司生技科归档保存。
三、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1、分公司安全科负责紧急避险系统的日常检查,分公司生技科负责设备维护。
2、分公司安全科每月对紧急避险系统进行一次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避灾硐室配备的食品由分公司综合办更新,急救药品由分公司安全科负责更新,应保证在保存期或有效期内。
4、分公司安全科每年组织技术人员对入井人员进行紧急避险设施使用和紧急情况下逃生避灾培训一次,确保每位入井人员均能正确使用紧急避险设施和选择正确的避灾线路逃生。
5、图纸、技术资料由公司生产部、分公司生技科归档保存。
四、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1、分公司生技科负责压风自救系统的日常检查与维护工作,公司资产部负责压风自救系统监督检查工作。
2、公司生产部负责绘制压风自救系统布置图,并根据各分公司井下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布置图应标明压风自救装置、三通及阀门的位置,以及压风管道的走向等。
3、分公司生技科每月对压风自救系统进行两次巡视和检查,公司资产部每月对压风自救系统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4、分公司应配备足够的备件,确保压风自救系统正常使用。
5、分公司安全科根据各类事故灾害特点,将压风自救系统的使用纳入相应事故应急预案中,并对入井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压风自救系统使用培训,确保每位入井人员都能正确使用。
6、相关图纸、技术资料由公司生产部、分公司生技科归档保存。
五、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
1、公司生产部绘制供水施救系统布置图,并根据各分公司井下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布置图应标明三通及阀门的位置,以及供水管道的走向等。
2、分公司生技科每月对供水施救系统进行两次巡视和检查,公司资产部每月对压风自救系统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3、分公司应配备足够的备件,确保供水施救系统正常使用。
4、分公司安全科应根据各类事故灾害特点,将供水施救系统的使用纳入相应事故应急预案中,并对入井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供水施救系统使用培训,确保每位入井人员都能正确使用。
5、相关图纸、技术资料由公司生产部、分公司生技科归档保存。
六、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1、分公司应指定人员负责通信联络系统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公司安全部维修组负责通信联络系统的维护和故障处置工作。
2、公司生产部绘制通信联络系统布置图,并根据各分公司井下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布置图应标明终端设备的位置、通信线缆走向等。
3、公司安全部负责系统维护人员的培训,分公司系统维护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分公司系统维护人员对通信联络系统每月进行三次巡视和检查,公司安全部维护组每月进行一次巡视监督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5、系统控制中心值班人员不得离岗脱岗,必须认真填写设备运行和使用记录。
6、控制中心备用电源应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2小时以上。
7、公司、分公司监控室应建立以下帐卡及报表:
――设备、仪器台账;
――设备故障登记、检修表;
――巡检记录;
――报警、求救信息报表。
8、相关图纸、技术资料由公司生产部、分公司生技科归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