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辨识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企业安全运营,通过识别并管理潜在的危险因素,预防事故的发生。该制度涵盖了危险源的识别、评估、控制与持续监控等多个环节,以期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
1. 危险源识别:通过对工作场所、设备、工艺流程等进行系统性的审查,找出可能引发事故的源头。
2. 风险评估:确定危险源可能导致的伤害程度及发生的可能性,为制定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3. 控制措施:制定并实施针对性的安全措施,降低危险源的风险等级。
4. 监控与更新:定期检查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并随着业务变化及时更新危险源清单。
危险源辨识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预防为主:提前发现并管理危险源,可以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2. 法规遵循:符合国家和行业的安全法规要求,避免因违规导致的法律责任。
3. 企业形象:体现企业对员工安全的重视,提升企业社会形象和声誉。
4. 生产效率:减少因事故造成的生产中断,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
1. 建立专门小组:成立由安全专家、部门经理和一线员工组成的危险源辨识团队,确保识别工作的全面性。
2. 制定识别标准:依据行业规范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危险源识别标准和流程。
3. 定期培训:对全体员工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的培训,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
4. 实施风险评估:对识别出的危险源进行量化评估,确定其风险等级。
5. 制定控制策略:针对高风险危险源,制定具体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响应计划。
6. 实施监控:设立监控机制,定期检查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确保其有效性。
7. 持续改进:定期回顾危险源辨识管理制度,根据新的业务变化和技术发展进行调整优化。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企业将能构建一个有效的危险源辨识管理体系,确保安全生产环境,保障员工安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1篇 危险源辨识与管理制度
危险源辨识与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引用标准gb18218-__《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三条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第四条 各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各职能部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分工合作,积极配合,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 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
第五条 必须根据国家标准定期对本单位的危险源进行危险(安全)评价,即工程公司(项目部)所有构筑物、承建的施工现场、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库区(库)、贮罐区(贮罐)、危险化学品使用、储运等危险性作业的工业设施和作业以及其他具有危险性、可能发生或曾经发生过重大事故的生产场所予以危险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
第六条 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和安全评价由公司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降低危险性,保障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
第七条 公司对有重大危险源的施工现场,必须开工前进行一次风险分析评估;剧毒品作业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性与后果做出定量或者定性的分析评价,并将评价报告按管理权限上报有关部门。
第八条 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后,将根据安全评价结果和国家有关标准对危险源划分等级,确定不同的管理权限和责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与控制措施。
第九条 重大危险源实行分级监控。按照“集团公司-铜城建设公司-各分公司”三级分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监控管理。
第十条 建立危险源登记台帐制度,及时掌握重大危险源数量与等级变化以及运行控制、安全管理与维护、人员培训、安全责任落实等情况,有效控制引发事故的危险因素,消除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现象。
第十一条 重大危险源所在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必须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与工具,并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检验应急响应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并根据演练效果及时修改补充。
第十二条 重大危险源所在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必须制定书面的、科学清楚的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其适用有效。
第十三条 实行重大危险源动态管理,生产工艺条件、设备、材料、生产过程等因素发生变化后必须重新进行风险分析与安全评价,重新进行危险源分级登记,修订相关技术资料、文件与控制措施。
第十四条 建立和实施重大危险源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安全培训档案,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一)安全管理部要把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监控、治理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制定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实施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重点监控部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不定期巡查,掌握动态变化情况,并严格记录备查,对相关单位、部门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协调;
(二)项目主管部门在新建、改建、扩建有重大危险的设施和项目时,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应优先考虑对重大危险源的改进;
(三)计划、质量部门负责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技术管理,为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制订本单位重大危险源技术操作规程;
(四)保卫部门负责重大危险源部位的消防、保卫工作,参与安全评价工作;
第二十条 重大危险源岗位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熟练掌握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汇报,严禁违章作业。
第二十一条 当重大危险源发现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自行解决的要及时上报,确保安全运行。
第四章 罚则
第二十二条 由于岗位人员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违反本办法造成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所在单位经济处罚;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由于单位领导或有关部门不认真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玩忽职守或者渎职,造成管理混乱,发生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所在单位经济处罚;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 重大危险源所在区域必须设置安全标识。
第十六条 各单位新建、扩建、改建有重大危险的设施或工程项目时,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在投运前进行安全评价,对具有重大危险的设施或设备应制定保障安全运行的控制措施和操作规程。
第三章 管理职责
第十七条 要重视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监控和隐患治理工作,掌握公司重大危险源分布及其动态变化情况,公司及所属各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和有关部门领导对所辖区域内的重大危险源负有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组织和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相应的治理计划和长远规划。
第十八条 各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和在安排与之有关的工作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严禁违章指挥、冒险作业。
第十九条 对重大危险源负有实施监督管理的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标准,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分管工作。
第2篇 安全社区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安全社区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一)危险源识别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2、实效性原则;3、有限范围原则;4、方法的科学性原则;5、适宜性原则;6、预防性原则;7、输出性原则;8、真实性原则
(二)危险源的分类
1、按时间分为:过去、现在、未来三种时态;2、按严重程度分类:正常、异常、紧急情况;3、按照危害类型分类:机械危害、物理危害、生物性危害、人机工程危害、化学危害、行为危害。
(三)危险源识别方法
危险源辨识为单独或联合使用下列常见方法: 1、安全检查表法;2、预先危害因素识别法;3、现场观察法;4、座谈法;5、安全调查表法。
(四)危险源识别的步骤 危险源识别的一般步骤为:
1、调查确定危险源。通过调查、了解、收集过去的经验及事故情况,结合现场检查、判断等办法来确定危险源并进行分类。 2、识别危险转化条件。 3、进行危险分级。危险分级是确定危险程度,提出应重点控制的危险源。危险源等级可分为以下三级: a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多人伤亡或引起火灾、爆炸,造成设备、厂房设施毁灭性破坏者,或虽事故程度不太严重,但事故频率高,经常造成人员伤亡和影响生产者。 b级,可能造成一人死亡或虽未死亡但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终身致残重伤)的伤害。 c级、可能造成人员微伤、轻伤、或伤愈后不影响正常生活。 4、制定危险预防措施。从人、物、环境、管理等方可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五)危险源风险评价管理规定
1、危险源划分的依据,是根据引发事故“四要素”为依据,即: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环境条件。
2、危险源风险评价级别确定的规定 (1)a级由街道安全促进委员会确定,并对b级进行审查批准 (2)b级由街道社会治安工作组确定,并对c级进行审查批准 (3)c级由各社区工作小组确定,并开会讨论后上报街道社会治安工作组审查批准。
3、危险源评价管理程序 (1)由各社区工作组进行讨论确定社区危险源。 (2)危险源确定后进行分级,并由社区工作小组讨论控制措施,汇总上报街道社会治安工作组。 (3)街道安全工作组将各社区上报的危险源汇总后,召开危险源确认研讨会,对社区确定的危险源、控制措施、责任人是否妥当,进行认真研讨后上报街道安委会。
第3篇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充分辨识危险源,合理评价风险,进行风险控制策划,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本公司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的管理。
3、术语
3.1重大风险(或不可承受风险):指级别较高或危险程度较大、能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风险。
3.2管理方案:对重大风险,需投资或加强培训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明确相关职能和层次的职责和权限,制定方法、资源和时间表,落实、检查所采取的措施。
4、主要职责
4.1生产安环部负责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管理工作。
4.2设备技术部负责建设项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管理工作。
4.3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包括相关方)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工作。
5、工作程序
5.1危险源辨识:
5.1.1划分作业活动
5.1.1.1危险源辨识是针对作业活动进行的,进行危险源辨识首先要划分作业活动。
5.1.1.2划分作业活动方法
a按生产(工作)流程的阶段划分;
b按地理区域划分;
c按装置划分;
d按作业任务划分;
e上述几种方法的结合。
5.1.2危险源辨识范围
5.1.2.1所有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
5.1.2.2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
5.1.2.3所有作业场所内的设施。
5.1.3危险源辨识内容:危险源类别的分类见附录一
5.1.3.1物的不安全状态;
5.1.3.2人的不安全行为;
5.1.3.3作业环境的缺陷;
5.1.3.4安全健康管理的缺陷。
5.1.4在危险源辨识过程中,要考虑三种状态(正常、异常和紧急)和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和将来)。
5.1.5危险源辨识方法具体内容见附录二
5.1.5.1基本分析法
5.1.5.2工作安全分析法
5.1.6危险源辨识充分性的确认
a覆盖已发生事故的原因;
b覆盖法律法规的要求。
5.2风险评价
5.2.1风险评价采用直接评价法、mes法和ms法(mes法、ms法和风险程度的具体内容见附录三)。
5.2.1.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直接评价法判定为重大风险(或不可承受风险):
a所有违反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情况或属于组织性行为且涉及的范围较大、后果较为严重的其它违规(轻微的违章行为除外);
b近三年发生过重伤、死亡、重大财产损失(30万元及以上)一次;或轻伤、非重大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下)三次以上,至今未采取有效防范控制措施,仍有可能发生事故。
5.2.1.2除上述情况外,人身伤害事故采用mes法,单纯财产损失事故采用ms法。
5.2.1.3风险分级
二级以上(含二级)风险(即一、二级风险)属政府部门级危险源;三级属公司危险源;四级、五级属车间(部门)级危险源。
5.2.1.4对5.1、5.2条款中记录填写《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表》,公司级危险源填写《重大风险控制计划表》,其中控制计划为“制定目标管理方案”的填写《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表,并填写《重大危险源清单》。
5.3汇总和调整工作
为了确保全员参与、辨识充分,采取三级辨识二级评价的方法。《即班组、车间(部室)、公司三级辨识,车间(部室)、公司二级评价。》
5.3.1各车间(部室)对所属各班组;公司对所属各车间(部室)上报的危险源辨识评价表分别进行汇总。汇总过程中对所列出的危险源可合并同类项,但要指出危险源所涉及的作业活动。
5.3.2生产安环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各车间(部室)上报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和确认,结果上报公司。
5.4风险控制策划
5.4.1风险控制措施选择的优先顺序:
首先考虑消除风险(如技术、工艺改造);其次考虑降低风险(如增设安全监控、报警、连锁装置或隔离措施);再次考虑采用个体防护装置。
5.4.2风险控制措施:
5.4.2.1二级以上(含二级)风险,由公司主管部门和厂充分讨论确认后,制定重大风险控制计划,公司生产安环部根据控制计划组织实施,公司主管部门进行跟踪监督、检查。二级以上(含二级)风险,应及时上报政府有关安全监督行政部门备案。
5.4.2.2三级风险,生产安环部和相关车间(部室)讨论确认后,制定风险控制计划,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所属单位实施控制计划,生产安环部进行监督、检查。四至五级风险,由各车间(部室)制定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5.4.3生产安环部每月组织一次对三级危险源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职能单位的三级危险源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各类安全监测与监测设备设施维护情况、安全防护设施维护情况、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岗位职工按章操作情况、职工应急预案与处置方案的掌握情况;各车间(部室)每月进行一次对本单位三级危险源的检查,重点检查各类安全监测与监测设备设施维护情况、安全防护设施维护情况、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岗位职工鞍章操作情况、职工应急预案与处置方案的掌握情况;作业区(班组)每月对四级、五级危险源的检查,,重点检查各类安全监测与监测设备设施维护情况、岗位职工鞍章操作情况、职工应急预案与处置方案的掌握情况。
5.5危险源的更新
5.5.1各单位每年按本文件对危险源进行更新确认,并将确认结果于七月底前报公司生产安环部。
5.5.2对属于公司管理的建设项目,在施工前,设备技术部组织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工作,以便对工程承包商提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风险控制的具体要求。并将结果报生产安环部备案。
5.5.3当下述情况发生变化时,各单位应及时辨识危险源,更新(或补充)危险源辨识的相应表格。
5.5.3.1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等发生变化;
5.5.3.2各各车间(部室)的工艺、技术、作业环境、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或更新;
5.5.3.3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后的责任单位,要对相应的作业活动进行危险源重新识别、评价,评价结果在事故处理结束5个工作日内,报生产安环部备案(书面和电子版)。
第4篇 重大危险源辨识监控管理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为全面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及其分布,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有效防范重大事故的发生,为加强管理,统一标准,规范运行,现对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提出如下制度。
一、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科技兴安”,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遏制和减少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 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需要合理设计,统筹规划。
1、 要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
2、 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检测评估;
3、 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防范;
4、 对有缺陷和存在事故隐患的危险源实施治理;
5、 通过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要促使企业强化内部管理,落实措施,自主保安,以实现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6、 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摸清底数,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定期报告制度;
7、 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对重要的设备、设施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建立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体系;
8、 对存在缺陷和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治理整顿,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9、 建立和完善有关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存在事故隐患的危险源治理的法规和政策,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四、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
五 、1.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普查、评估、监控、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切实防范重大事故。2.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成立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和指导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工作。3.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检查中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生产部门立即整改;在整改前或者整改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生产部门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难以立即整改的,要限期完成,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监控措施。4.为规范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各部门应统一按照公司组织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日常监督工作,采取措施,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第5篇 危险源辨识评价与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辨识、评价施工生产活动中存在的职业安全卫生、环境危险源,评价其危险程度,依此实现对职业安全卫生、环境危险源进行全面管理和有效控制,并提供培训等相关信息,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环能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个(简称公司)。
第二章 机构及职责
各项目管理部门组织对所承担建设、运营项目的危险源辨识、评价及危险源控制工作,负责填写本单位的《危害辨识与危险评价表》、《环境因素辨识与评价表》和《危险控制计划清单》、《环境因素控制计划清单》。
项目部负责本项目的危险源辨识、评价及危险源控制计划的制定工作,负责填写本项目《危害辨识与危险评价表》、《环境因素辨识与评价表》,组织制订《危险控制计划清单》、《环境因素控制计划清单》并报公司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
公司技术部负责对危险源辨识、评价及危险源控制的指导工作,并负责各部门危险源辨识、评价的结果进行汇总、分析、评价及整理工作,编制出公司《危害辨识与危险评价表》、《环境因素辨识与评价表》和《危险控制计划清单》、《环境因素控制计划清单》,并监察项目部危险源控制计划的执行。
第三章 工作程序
每年年初,技术部、各部门应针对本单位危险源辨识、评价及危险源控制计划工作的需要,结合本单位生产活动的具体情况,组织制定《危害辨识与危险评价实施方案》、《环境因素辨识与评价实施方案》,并发布给相关项目。
项目部按公司《危害辨识与危险评价实施方案》、《环境因素辨识与评价实施方案》,对本项目所有作业活动,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以及所有作业场所内的设施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价,填写《危害辨识与危险评价表》、《环境因素辨识与评价表》。
技术部将各项目部上报的危险源辨识与评价结果汇总为本单位的《危害辨识、危险评价表》、《环境因素辨识、环境评价表》,分析、评价出不可接受的重大的职业安全卫生风险、重大环境因素,编制《危害辨识与危险评价报告》、《环境因素辨识与评价报告》,制定并发布公司《危险控制计划清单》、《环境因素控制计划清单》,督促各部门落实危险有害因素控制措施。
公司总工程师审核并发布公司直管工程《危险源控制计划清单》、《环境因素控制计划清单》。并对各项目部的危险源控制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控。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按照上述描述重新进行危险因素和环境因素的辨识与评价工作:
(一)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运用;
(二)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三)生产活动发生重大变化;
(四)方针、目标发生重大调整;
(五)与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有关的其他情况发生变化。
项目部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或运营项目开机前,应依据当时的内外条件,针对本项目进行一次总体的危险源辨识、评价工作,以指导有效的危险源控制。
项目部在每项单位工程开工前,均应对该项工程,依据当时的内、外条件,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价工作,上报项目管理部门审定。
第四章 危险源的辨识内容方法
危险源辨识内容
工作环境:包括周围环境、工程地质、地形、自然灾害、气象条件、资源交通、抢险救灾支持条件等;
平面布局:功能分区(生产、管理、辅助生产、生活区);高温、有害物质、噪声、辐射、易燃、易爆、危险品设施布置;建筑物、构筑物布置;风向、安全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等;
运输路线:施工便道、各施工作业区、作业面、作业点的贯通道路以及与外界联系的交通路线等;
生产工艺工序:物资特性(毒性、腐蚀性、燃爆性)温度、压力、速度、作业及控制条件、事故及失控状态;
机具、设备:高温、低温、腐蚀、高压、振动、关键部位的备用设备、控制、操作、检修和故障、失误时的紧急异常情况;机械设备的运动部件和工件、操作条件、检修作业、误运转和误操作;电气设备的断电、触电、火灾、爆炸、误运转和误操作,静电、雷电;
危险性较大设备和高处作业设备:如提升、起重设备等;
特殊装置、设备:锅炉房、危险品库房等;
有害作业部位:粉尘、毒物、噪声、振动、辐射、高温、低温等;
各种设施:管理设施、事故应急抢救设施、辅助生产、生活设施等;
劳动组织生理、心理因素和人机工程学因素等。
危险源辨识方法
危险因素与危害因素分类。
为了便于进行危险源辨识和分析,首先应对危险因素与危害因素按照事故类别和职业病类别进行分类,共分为20类:
物体打击:是指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如落物、滚石、锤击、碎裂、砸伤和造成的伤害,不包括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爆炸引发的物体打击;
车辆伤害:是指本企业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如机动车在行驶中的挤、压、撞车或倾覆等事故;
机械伤害:是指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碾、碰、割、戳、切等伤害。如工具或刀具飞出伤人,切削伤人,手或身体被卷入,手或其他部位被刀具碰伤,被转动的机具缠压住等。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伤害;
起重伤害,是指从事各种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不包括触电、检修时制动失灵引起的伤害,上下驾驶室时引起的坠落;
触电:指电流流经人身,造成生理伤害的事故,包括雷击伤亡事故;
淹溺:包括高处坠落淹溺,不包括隧道、洞室透水淹溺;
灼烫:是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酸、碱、盐、有机物引起的体内外灼伤)、物理灼伤(光、放射性物质引起的体内外灼伤),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
火灾:指造成人员伤亡的企业火灾事故,不包括非企业原因造成的火灾;
高处坠落:是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包括脚手架、平台、陡壁施工等高于地面和坠落,也包括由地面坠入坑、洞、沟、升降口、漏斗等情况,不包括触电坠落事故;
坍塌:是建筑物、构筑物、堆置物等倒塌以及土石塌方引起的事故。适用于因设计或施工不合理而造成的倒塌,以及土方、岩石发生的塌陷事故。如建筑物倒塌、脚手架倒塌,挖掘沟、坑、洞时土石塌方等情况;
冒顶片帮:指隧道洞室工作面、巷道侧壁由于支护不当、压力过大造成的坍塌,称为片帮;拱部、顶板垮落为冒顶;
透水:指地下开挖或其他坑道作业时,意外水源带来的伤亡事故;
放炮;是指爆破作业中发生的伤亡事故;
瓦斯爆炸:指可燃性气体瓦斯、煤尘与空气混合形成了达到燃烧极限的混合物,接触火源时,引起的化学性爆炸事故;
火药爆炸:是指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在生产、加工、运输、贮存中发生的爆炸事故;
锅炉爆炸:指锅炉发生的物理性爆炸事故;
容器爆炸:容器(压力容器、汽瓶的简称)是指比较容易发生事故,且事故危害性较大的承受压力载荷的密闭装置。
其他爆炸:不属于上述爆炸的事故;
中毒和窒息:指人体接触有毒物质,如在误吃有毒食物或呼吸有毒气体引起的人体急性中毒事故,或在暗井、涵洞、地下管道等不通风的地方工作,因为氧气缺乏有时会发生突然晕到,甚至死亡的事故称为窒息。
其他伤害:凡不属于上述伤害的事故均称为其他伤害。如扭伤、跌伤、冻伤、野兽咬伤、钉子扎伤等。
危险源辨识方法
调查法:按上述内容在现场进行调查、辨识;
全检查表辨识法:辨识按辩识内容编制安全检查表,进行辨识;
经验法:辨识人员结合以往经验进行辨识。
危险源的确定要点
危险险源一般出现在:基础开挖、起吊作业、多人高处作业、高压电气、锅炉压力容器、油料、爆破物品贮运、受限空间作业、动火动焊等场所或环节。
危险源的确定要防止遗漏,不仅要分析正常施工、操作时的危险因素,更重要的是要充分考虑组织活动的3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和3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下潜在的各种危险,分析支撑系统垮塌、支护失效,设备、装置破坏及操作失误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危险因素。
重大危险源是指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危险因素,具有伤亡人数众多、经济损失严重、社会影响大的特征。
风险评价办法
组织具有一定专业知识人员,在熟悉作业现场、相关法规、标准、评价方法后采用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进行风险评价。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法用与系统风险有关的三种因素之积来评价操作人员伤亡风险大小,这三种因素是:l(事故发生的可能性)、e(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和c(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其赋分标准见下表: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
序号
分数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备注
1
10
完全可以预料
2
6
相当可能
3
3
可能,但不经常
4
1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5
0.5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6
0.2
极不可能
7
0.1
实际不可能
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
序号
分数值
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备注
1
10
连续暴露
2
6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3
3
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4
2
每月一次暴露
5
1
每年几次暴露
6
0.5
非常罕见的暴露
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c)
序号
分数值
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
备注
1
100
大灾难,许多人死亡,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2
40
灾难,数人死亡,或造成很大财产损失
3
15
非常严重,一人死亡,或造成一定的财产损失
4
7
严重,重伤,或造成较小的财产损失
5
3
重大,致残,或很小的财产损失
6
1
引人注目,不利于基本的安全卫生要求
2.由评价小组成员共同确定每一危险源的lec各项分值,然后再以三个分值的乘积来评价作业条件危险性的大小,即:
d=l_e_c
3.将d值与危险性等级划分标准中的分值相比较,进行风险等级划分,若d值大于120分,则应定为重大危险源。危险源评价情况填入《危险源评价表》内。
根据风险值d进行风险等级划分
序号
分值
级别
危险程度
1
大于320
一级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制定专项方案及应急预案)
2
120-320
二级
高度危险,要立即停工整改(制定专项方案及应急预案)
3
70-120
三级
显著危险,需要立即整改(编制专项方案)
4
20-70
四级
一般危险,需要加强过程控制
5
小于20
五级
稍有危险,通过管理可以消除
第五章 监控管理
控制措施:a-运行控制;b-培训;c-定期检测;d-健全管理制度、作业规程;e-制定管理方案。
相关单位应建立并保持危险源辨识、评价和及危险源控制活动的记录。
第六章 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6篇 冶金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冶金公司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一、危险源识别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
2、实效性原则
3、有限范围原则
4、方法的科学性原则
5、适宜性原则
6、预防性原则
7、输出性原则
8、真实性原则
二、危险源识别的使用范围
危险源识别范围应覆盖公司矿山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的全过程。具体包括:
1、所有的生产、经营过程。
2、新建、扩建、改建生产设施,采用新工艺的实施及管理中的预先危害因素识别。
3、在用设备或运行系统的危害因素识别。
4、退役、报废的系统或有害废弃物质的危害因素识别。
5、化学危险品危害因素的识别。
6、工作人员进入作业场所各种危害因素的识别。
7、外部提供产品、服务中危害因素的识别。
三、危险源的分类
1、按时间分为:过去、现在、未来三种时态。
2、按严重程度分类:正常、异常、紧急情况。
3、按照危害类型分类:
机械危害、物理危害、生物性危害、人机工程危害、化学危害、行为危害。
四、危险源识别方法
危险源辨识为单独或联合使用下列常见方法:
1、安全检查表法
2、预先危害因素识别法
3、现场观察法
4、座谈法
5、安全调查表法
五、危险源识别的步骤
危险源识别的一般步骤为:
1、调查确定危险源。通过调查、了解、收集过去的经验及事故情况,结合现场检查、判断等办法来确定危险源并进行分类。
2、识别危险转化条件。
3、进行危险分级。危险分级是确定危险程度,提出应重点控制的危险源。危险源等级可分为以下四级:
a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多人伤亡或引起火灾、爆炸,造成设备、厂房设施毁灭性破坏者,或虽事故程度不太严重,但事故频率高,经常造成人员伤亡和影响生产者。
b级,可能造成一人死亡或虽未死亡但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终身致残重伤)的伤害,或造成局部停产一个班以上者。
c级、可能造成人员局部丧失劳动能力(愈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重伤)的伤害,或造成生产中断一个班以上者。
d级、可能造成人员微伤、轻伤、或伤愈后能在原岗位工作的一般性重伤的伤害,并未造成生产中断。
4、制定危险预防措施。从人、物、环境、管理等方可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六、危险源风险评价管理规定
1、危险源划分的依据,是根据引发事故“四要素”为依据,即: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环境条件。
2、危险源风险评价级别确定的规定
(1)a级由总公司确定,并对b级进行审查批准
(2)b级由分公司确定,并对c级进行审查批准
(3)c级由分公司车间确定,并对d级进行审查批准
(4)d级由分公司车间班组长确定,并开会讨论后上报车间审查批准。
3、危险源评价管理程序
(1)由班组按工种和作业内容进行讨论确定本班组危险源。
(2)危险源确定后进行分级,并由班组讨论控制措施,汇总上报车间。
(3)车间将所属班组上报危险源汇总后,召开技术人员、班组长、老工人参加的研讨会,对班组确定的危险源、控制措施、责任人是否妥当,进行认真研讨后上报分公司。
(4)由分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主持,召集有关部门、有关人员对分公司危险源进行综合论证确定后,并研究具体危险源管理办法上报总公司。
(5)总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召集有关部室、人员对分公司上报的危险源进行综合论证,评价确定重大危险源,并制定具体管理方法,上报安委会。
4、危险源管理分工
a级――由公司各主管副总经理负责,相关职能部室负责检查,安全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分公司由经理负责,车间主任负责管理,班组长负责日常管理。
b级――由分公司副经理负责,相关职能科室检查,安全科监督管理,车间主任负责管理,班组长负责日常管理。
c级――由车间副主任负责,车间安全组及队长、班组长负责检查,安全组负责监督管理,班组长负责日常管理。
d级――由班组长负责,岗位工人负责检查,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管理。
七、危险源管理责任制
(一)有关责任人职责
1、总公司主管副总经理的职责
(1)组织领导开展全公司矿山系统的危险源分级控制管理,检查危险源管理办法及有关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2)督促分公司或职能部室对a级危险源进行检查,并对所查出的隐患实施整改措施,同时,了解全公司a级危险源的分布状况及存在重大缺陷状况。
(3)审阅和批示有关单位报送的危险源隐患汇总表,,并督促或组织对其及时进行整改。
(4)对全公司a级危险源漏定或失控及由此而引发的死亡及以上事故承担责任。
2、分公司经理、副经理的职责
(1)负责组织本单位开展危险源分级控制管理,督促车间和科室落实危险源管理办法及控制措施。
(2)对本单位a级、b级危险源按分级管理的规定进行认真检查,并了解本单位危险源的分布情况及存在的重大缺陷问题。
(3)督促车间及检查部门对a、b、c级危险源进行严格检查。
(4)审阅并批示安全科报送的危险源隐患汇总表,督促或组织车间和科室及时对隐患进行整改。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隐患,应及时上报公司,并检查落实临时措施加以控制。
(5)对本单位a、b级危险源漏定或失控及由此引发的事故负责。
3、车间正、副主任的职责
(1)负责组织本车间开展危险源分级控制管理,落实危险源管理办法与有关措施。
(2)对本单位a、b、c级危险源进行检查,并了解本车间危险源的分布和存在的重大缺陷。
(3)督促车间职能组及所属班组对危险源进行认真检查。
(4)及时审查并批示班组报送的危险源隐患整改材料。对新上报的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隐患,应及时向经理及安
全科报告,并对物理整改的隐患采取有效地临时控制措施。
(5)对本车间a、b、c级危险源漏定或失控而导致的死亡事故负责。
4、班组长的职责
(1)负责本班组的危险源控制管理,熟悉各级危险源控制的内容,督促各岗位人员(包括本人)对各级危险源进行检查。
(2)对本班组查出的隐患当班不许整改完毕,确实无力整改的应及时上报车间,同时立即采取措施有效的临时性措施。
(3)对本班组内危险源进行认真检查,对隐患整改或信息反馈方面出现的失误及由此引发的各类事故承担责任。
5、岗位操作人员的职责
(1)必须熟悉本岗位有关危险源的检查控制措施内容,当班检查控制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2)发现隐患应立即上报班组,并协助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则应采取临时有效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3)对因本人在危险源检查、信息反馈、隐患整改、采取临时措施等方面延误或弄虚作假,造成危险源失控而发生的事故承担责任。
(二)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
1、各级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
(1)督促本单位开展危险源分级控制管理,制定并实施管理办法,负责综合治理。
(2)负责组织本单位对相应级别危险源危险因素的系统分析,推行控制技术,不断落实、深化、完善危险源的控制管理。
(3)分级负责组织危险源辨识结果的验收与升级、降级及撤点、销号审查。
(4)按期深入现场检查(或抽查)本级危险源的控制情况。
(5)负责危险源控制点的信息管理。
(6)按规定的期限及时填报危险源隐患汇总表。
(7)督促检查各级对查出或报来隐患的处理情况,及时向主管经理报告。
(8)对危险失控而引发的相应级别伤亡事故,组织认真调查分析,按本规定查清责任人并及时报告领导。
(9)负责按本规定的内容进行危险管理的考核。
(10)对因本部门工作失误或延误,造成危险源漏定或失控及由此造成的相应级别工伤事故负责。
2、总公司职能部室职责
(1)参与a级危险源辨识结果的审查,并在本部门的职权范围内组织实施对相应危险源的控制管理。
(2)负责本部门分管的危险源定期进行检查。
(3)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职责,对下属矿分公司无力整改的危险源缺陷或隐患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安排处理。
(4)对因本部门工作延误,导致危险源失控或由此引发的死亡以上事故负责。
3、分公司有关科室职责
(1)了解本单位危险源分布情况,参加a、b级危险源辨识结果的审查与控制管理。
(2)负责对科室分管的危险源定期进行检查。
(3)对车间无力整改的危险源隐患或缺陷,接到报告及时安排处理。
第7篇 高速公路危险源辨识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加强安全管理事前控制,强化对____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提高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杜绝重大生产事故发生,现就____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危险源辨识、管理和监控以及风险控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____高速公路工程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危险源是指有可能引发____高速公路施工人身伤害及设备、财产损失的各种危险因素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第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本标段工程项目特点、地质地貌、当地气候、周边环境等具体情况以及承担的施工范围和工程进展和开工情况,在工程项目大面积施工前,辨识出施工安全危险源,并对其进行风险评价。确定重大危险源,从而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到突出重点、有的放矢。
第二章 危险源辨识
第五条 危险源辨识工作方法采用现场调查、工作任务分析和工作任务危险性研究结合的方法。
第六条 危险源辨识的各项准备工作:
1、 施工单位管理者要高度重视,在人员、时间、和其他资源上给予支持和保证;
2、必须由懂专业、有经验的人员组成辨识小组,如项目生产经理、项目总工、工程或技术部长、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施工队长、专业工程师、技术员、安全员、班组长、材机部负责人、机械调度员、现场施工人员和机械操作手等;
3、危险源辨识的专业技术知识和安全防护知识要全,要能基本覆盖本项目的所有工程项目和施工工序以及机械设备(设施)、工作场所等知识;
4、对参加辨识的员工进行专门的危险源辨识培训,使每个人能掌握辨识范围和类别的基本情况,了解本项目安全生产具体要求;
5、基础资料准备齐全,包括图纸、清单、施工组织设计、机械设备说明书、技术规范、安全技术规程等;
第七条 危险源辨识工作具体操作步骤:
1、按照工程量清单章节,列出各清单细目包括的所有分项工程内容;
2、根据定额以及施工经验,列出每一分项工程中包含的所有施工工序及每工序内的施工活动内容及活动场所;
3、对每个施工活动内容及活动场所存在的危害危险因素(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安全管理缺陷)进行详尽的列举;
3、将危害危险因素可能导致的事故和伤害对应于危险因素列出;
4、危险源辨识小组在完成上述工作后,按照清单章节;清单细目;分项工程;施工工序;施工活动内容及活动场所;危险和危害因素;可能导致的伤害或事故等内容,对已经辨识的危险源及其潜在风险,编制详细的《危险源辨识清单》。 格式详见附件一。
第八条 本项目公路施工中可能发生的的危险因素造成的事故、伤害类别大致有以下:
1、物体打击,是指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如落物、滚石、锤击、碎裂、砸伤和造成的伤害,不包括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爆炸引发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是指本企业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如机动车在行驶中的挤、压、撞车或倾覆等事故,在行驶中上下车、搭乘自卸车或放飞车引起的事故,以及车辆挂钩、跑车事故;
3、机械伤害,是指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碾、碰、割、戳、切等伤害。如工具或刀具飞出伤人,切削伤人,手或身体被卷入,手或其他部位被刀具碰伤,被转动的机具缠压住等。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伤害;
4、起重伤害,是指从事各种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不包括触电、检修时制动失灵引起的伤害,上下驾驶室时引起的坠落;
5、触电,指电流流经人身,造成生理伤害的事故,包括雷击伤亡事故;
6、淹溺,包括高处坠落淹溺,不包括井下、隧道、洞室透水淹溺;
7、灼烫,是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酸、碱、盐、有机物引起的体内外灼伤)、物理灼伤(光、放射性物质引起的体内外灼伤),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
8、火灾;指造成人员伤亡的企业火灾事故,不包括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火灾;
9、高处坠落:是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包括脚手架、平台、陡壁施工等高于地面和坠落,也包括由地面坠入坑、洞、沟、升降口、漏斗等情况,不包括触电坠落事故;
10、坍塌:是建筑物、构筑物、堆置物等倒塌以及土石塌方引起的事故。适用于因设计或施工不合理而造成的倒塌,以及土方、岩石发生的塌陷事故。如建筑物倒塌、脚手架倒塌,挖掘沟、坑、洞时土石塌方等情况,不适用于矿山冒顶片帮和爆炸、爆破引起的坍塌;
11、冒顶片帮:指隧道、洞室矿井工作面、巷道侧壁由于支护不当、压力过大造成的坍塌,称为片帮;拱部、顶板垮落为冒顶。二者常同时发生,简称冒顶片帮。
12、放炮;是指爆破作业中发生的伤亡事故;
13、火药爆炸:是指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在生产、加工、运输、贮存中发生的爆炸事故;
14、容器爆炸:容器(压力容器、汽瓶的简称)是指比较容易发生事故,且事故危害性较大的承受压力载荷的密闭装置。容器爆炸是指压力容器破裂引起的气体爆炸即物理性爆炸。包括容器内盛装的可燃性液化气在容器破裂后,立即蒸发,与周围的空气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遇到火源时形成的化学爆炸,也称容器的二次爆炸;
15、中毒和窒息:指人体接触有毒物质,如在误吃有毒食物或呼吸有毒气体引起的人体急性中毒事故,或在废弃的坑道、横通道、暗井、涵洞、地下管道等不通风的地方工作,因为氧气缺乏有时会发生突然晕到,甚至死亡的事故称为窒息。不适用于病理变化导致的中毒和窒息事故,也不适用于慢性中毒和职业病导致的死亡;
16、其他伤害:凡不属于上述伤害的事故均称为其他伤害。如扭伤、跌伤、野兽咬伤、钉子扎伤等。
第九条 危险源辨识工作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在范围上应包括施工现场内受到影响的全部人员、活动场所,以及受到影响的周围环境、排水系统等,也包括劳务分包人、供应商等相关方的人员、活动与场所可施加的影响。
2、危害和危险因素确定要防止遗漏,不仅要分析正常施工、操作时的危险因素,更重要的是要充分考虑施工生产组织活动的3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和3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下潜在的各种危险,分析支护失效,设备、装置破坏及操作失误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危险因素。
3、对同一分项工程中不同施工工序中存在的相同的危害危险因素,按照危险性最大的原则,进行归纳合并。
4、要充分发动全员参与危险源识别工作,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 危险源风险评价
第十条 在完成危险源辨识工作后,施工单位应由项目部领导、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施工队长等成立危险源风险评价小组,对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评价小组采用5~7人组成,讨论通过,必要时可邀请监理单位参加讨论。
第十一条 危险源风险评价采用lec评价法:
1、风险评价公式为:d=l×e×c
2、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作为l,按照施工经验和本单位管理特点,根据危险和危害发生的可能性赋予不同分值,如下表:
分数值 |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
10 | 完全可能发生 |
6 | 相当可能发生 |
3 | 可能发生,但不经常 |
1 | 可能性小,意外时发生 |
0.5 | 很不可能 |
0.2 | 极不可能 |
0.1 | 实际不可能 |
3、按照作业工人出现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作为e,根据不同的时间频率,赋予不同的分值,如下表:
分数值 | 工人出现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
10 | 连续出现 |
6 | 每天工作时间内出现 |
3 | 每周一次,或偶尔出现 |
2 | 每月一次出现 |
1 | 每年几次出现 |
0.5 | 非常罕见地出现 |
4、把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作为c,并赋予不同分值,如下表:
分数值 |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
100 | 1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300万元 |
40 | 3~9人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30~100万元 |
15 | 1~2人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30万元 |
7 | 人员重伤或经济损失1~10万元 |
3 | 人员重伤或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 |
1 | 轻伤,可能需要救护 |
5、把危险性作为d,其值为l、e、c三者乘积,其等级划分如下表:
风险等级 | 分数值 | 危险程度 |
a级 | >320 | 极其危险,坚决不能作业 |
b级 | 320~160 | 高度危险,需要立即整改 |
c级 | 160~70 |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 |
d级 | 70~20 |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
e级 | <20 |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
第十二条 风险评价结果填入《危险源风险评价表》,对是否为重大危险源进行确定。格式详见附件二。
第四章 危险源的管理与控制
第十三条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危险源均可判定为重大风险危险源:
1、采用lec评价法,d>;160分,即a、b类危险源;
2、明显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3、曾发生过事故,仍未采取有效防范控制措施的;
4、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危险的发生,且无适当控制措施的。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根据《危险源风险评价表》和第十三条的规定,应该把本单位存在的重大危险源汇总,同时提出风险控制措施,填写《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清单》。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编制的《危险源辨识清单》、《危险源风险评价表》和《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清单》经项目部领导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审核确认。经监理审核通过的危险源资料必须报____公司安全部备案。
第十六条 施工方案因施工图设计变更或施工条件影响发生变动的,施工单位应将施工方案变动后增加的危险源及时补充和完善,并经自审和工程监理单位审查确认后报____公司安全部备案。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当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在施工现场人员集中的显要位置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可能导致发生的事故类别、注意事项及保障措施。在每一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处醒目位置应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八条 对危险源应当进行定期的监控,确认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进行了整改,具体检查方法参照《____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执行。各从业单位及部门应按照不同的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查周期进行检查,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危险源类别 | 检查单位及检查周期 | ||||
班组 | 项目部 | 驻地监理 | 安全监理工程师 | ____公司工程部 | |
a级 | 每班 | 每天 | 每天 | 每3天 | 每7天 |
b级 | 每班 | 每天 | 每2天 | 每5天 | 每10天 |
c级 | 每班 | 每天 | 每3天 | 每10天 | 每15天 |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____公司安全部负责解释。
第8篇 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和监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危险源识别、评价及监督管理 ,提高对事故的防范能力和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力,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消除事故苗头,特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经理负责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价的领导工作,并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审核批准。
二、项目部结合项目施工特点,由项目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负责组织项目部有关部门、各分部分项主管技术员、安全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对施工生产过程活动及相关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并对重大危险源提出预控措施。
三、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本项目部危险源的汇总、建档、更新,并在本工程开工后一个月内将本项目部第一类或第二类重大危险源上报子(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四、危险源识别:
1、本项目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危险源。
2、本项目所使用的产品(机械设备)及施工环境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危险源。
3、识别危险源应充分考虑常规、非常规两种活动状态和过去、现在、将来三个时态。
4、危险源识别方法:采用经验法。由辨识小组按辩识内容,结合以往经验和现行法律法规及标准进行辨识,必要时,组织专家审核。
五、重大危险源确定及预控措施编制;
1、当危险源符合下列6项情况可能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可直接确定重大危险源:
(1)不符合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相关技术标准的;
(2)曾发生过死亡的;
(3)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危险的错误、且无适当控制措施的;
(4)会引起停产的;
(5)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的;
(6)造成社会严重不良影响的。
2、项目部辨识小组对辨识的危险源进行评分评级,确定重大危险源并制订预控措施。同时符合论证条件的工程必须提前申请专家论证审查。
六、危险源清单、重大危险源及预控措施表建立;
项目部安全部负责建立危险源清单、重大危险源及预控措施表。
七、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
1、各施工项目部工程主管技术员负责将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情况作为安全技术交底的重要内容告知作业人员,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
2、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在施工现场入口显著位置和有重大危险源的作业点附近挂牌公告。重大危险源公示内容包括重大危险源涉及的活动过程、危险源具体描述、可能引起的事故、预控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3、项目部对识别出的重大危险源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应急救援预案或处置方案,报监理审批。依据应急救援预案要求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和救援抢险队,施工现场配备所需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4、项目部每月不少于一次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检查,并留有监控检查纪录并留有检查纪录。
5、根据检查监控情况,针对发现的隐患制订纠正预防措施并落实整改。
6、当发生下列情况但不限于,及时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更新:
(1)当项目内部发生变化时(如作业条件的改变、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开辟施工领域等);
(2)外部因素引起的变化时(如法规的修订、职业健康安全知识与技术的发展)。
(3)距离上次更新时间超过半年时。
第9篇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环境因素控制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辩识、评价唐山市西北片区bt建设项目在施工活动中存在的职业健康安全危害,评价其危险程度,实现对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因素的全面管理和有效控制,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唐山市西北片区bt建设项目所有施工活动中的危害辩识、风险评价和环境因素控制。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环境管理体系 规范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04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gb/t28001-2001
4 职责
4.1工程项目管理部负责工程项目管理合同范围内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和环境因素控制的组织、管理工作。
4.2 工程项目管理督查部为工程项目管理部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管理部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和环境因素控制工作。对各bt承包商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和环境因素控制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对其危害辩识、风险评价的结果进行分析、评价。
4.3 各bt承包商执行工程项目管理部发布的《危害辩识与风险评价实施计划》,负责本单位作业范围内的危害辩识、风险评价和环境因素控制工作。
5 内容及要求
5.1 工程项目管理部结合项目生产活动的具体情况,组建危害辩识、风险评价和环境因素控制评价小组,组织制定《危害辩识与风险评价实施计划》。
5.2 各bt承包商按《危害辩识与风险评价实施计划》的要求,对本年度所有作业活动,所有进入作业现场人员的活动,以及机械设备进行危险源辩识、环境因素和风险评价。
5.3 危害辩识、风险评价的重点:
a) 工作场地特点:如高空、井下、洞口、容器内、带电作业、交叉作业,作业场地狭小,安全装备无法使用等可能给作业带来危险的因素。
b) 工作环境的情况:如高温、高压、易燃、易爆、辐射、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缺氧等可能给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造成的危害。
c) 工作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材料等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害或设备异常。
d) 操作程序以及工艺流程的颠倒、操作方法的错误等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害或设备异常。
e) 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与所从事工作的身体要求不适应,或者作业人员的自身素质(技术素质、熟练程度、安全意识)的局限给作业人员带来的隐患。
f) 管理上包括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完善给作业人员或机械设备带来的危害。
g) 其他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危害或容易造成设备异常的不安全因素。
5.4 各bt承包商按照本企业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对本单位作业进行危险源辩识及环境因素和风险评价,填写附录a《危险源辨识与危险评价表》附录b《重要危险源清单》、附录c《环境因素辨识评价表》、附录d《 重要环境环境因素清单》。
5.5 bt承包商将重大危险源及重要环境因素的辨识及风险评价的结果汇总,报项目监理部、工程项目管理部进行审核。
5.6 项目监理部、工程项目管理部对bt承包商上报的危害辩识与风险评价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审核评价结果,确定重大危险源及重要环境因素。
5.7 各bt承包商根据评价结果,对重大危险源及重要环境因素制订应对措施及应急响应预案,报项目监理部、工程项目管理督查部进行审核、备案。
5.8 bt承包商依据发布的风险评价结果对本单位标段范围内的作业进行管理。
5.9 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负责监督检查《危害辩识与风险评价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
5.10 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每年按相关程序,依据当年的施工项目内外条件,每年进行一次危害辩识、风险评价工作,以有效指导危险因素控制。
5.11 bt承包商每项工作开工前,均应针对该项工程特点,依据当时的内、外条件,进行危害辩识、风险评价工作,以验证风险控制计划的符合性,指导有效的风险控制。
5.12 工程项目管理部及bt承包商应建立并维持职业健康安全危害辩识、风险评价和危险控制活动的记录,并随时保持记录的更新。
第10篇 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
1.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的管理。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
1.3本制度所指重大危险源分为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建筑行业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2重大危险源的定义
2.1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贮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2.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28001)对中危险源规定为“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其组合。”
2.3《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来之于国标《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标准在适用范围中明确指出:“本标准不适用于: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b)军事设施;c)采矿业,但涉及危险品的加工工艺及储存活动除外;d)危险化学品的运输;e)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2.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28001)中危险源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中重大危险源的定义的区别:
2.4.1《安全生产法》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所指重大危险源仅适用于易燃、易爆、有毒类的化学物质。它的局限性较大,不适用于建筑业等,也没有涉及存在能量的装置(设施、作业活动)等。
2.4.2综合以上原因,本制度所指危险源是建筑工程活动中的危险源定义,按照建设部建质安函[2006]145号转发《南京市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指出: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存在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
2.5公司在本制度中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是指:除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以外,还包括对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火灾、爆炸、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以及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活动、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危险作业等。
3工作主体职责
3.1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和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责:
3.1.1组织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促进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要求;
3.1.2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隐患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各分公司、项目部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控制措施;
3.1.3综合协调和指导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体系,实现重大危险源的可控在控。
3.2分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和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责:
3.2.1组织分公司、项目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2.2督促分公司、项目部做好重大危险源预测、预警、预案工作,组织落实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建档登记、风险评估、监控管理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技术方案和资金,组织整改,做到可控在控。
3.3公司、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职责:
3.3.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及本单位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定、完善重大危险源管理规章制度;
3.3.2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危险源辨识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3.3.3负责公司、分公司安全生产中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指导工作;监督所属项目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
3.3.4协助公司、分公司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及项目部研究制定和执行预防事故措施,参与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中针对重大危险源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并督促落实;
3.3.5根据公司、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际,及时掌握、分析、评估公司、分公司系统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提出强化危险源管理措施,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3.3.6参与重要安全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工作。
3.4公司、分公司其他部门职责:
各部门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危险源辨识工作,参加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策划工作。
3.5项目部职责:
3.5.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5.2按照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落实预测、预警、预案工作,做好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普查辨识、建档登记、风险评估、监控管理,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3.5.3录入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数据要做到及时、准确、完整,无遗漏;
3.5.4完善项目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落实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5.5及时如实报告重大危险源造成的各类事故;
3.5.6重大危险源管理必须责任到人,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对项目部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在控。
4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流程
确定施工作业过程→识别危险源→安全风险评估→登记重大安全风险→危险源防控。
确定施工作业过程,首要是划分危险源辨识和评估单元,其一般性原则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分项)施工活动、施工生产(生活)设施设备相对空间位置、危险有害物资储存场所来划分识别评估单元,使识别评估单元相对独立,具有明显的特征界限。
5危险源的分类
根据能量意外释放理论和危险源在事故发生、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把危险源划分为两大类:
5.1第一类危险源,是指可能发生意外释放能量的载体或危险物质以及自然状况。包括动力源和能量载体以及具有危害性的物质本身。是事故发生的前提和事故的主体,决定事故的严重程度。
5.2第二类危险源,是指造成约束、限制能量意外释放措施失效或被破坏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包括人、物、环境、管理四个方面,是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的必要条件,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大小。
5.2.1人的因素
人的因素分为不安全行为和失误。不安全行为一般指明显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这种行为往往直接导致事故发生。失误是指人的行为结果偏离了预定的标准。不安全行为、失误可能直接破坏对第一类危险源的控制,造成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意外释放;也可能造成物的危险因素问题,进而导致事故。
5.2.2物的因素
物的因素可以概括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物的故障(或失效)。物的不安全状态(隐患)是指机械设备、物质等明显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状态。物的故障(或失效)是指机械设备、安全装置、零部件等由于性能低下而不能实现预定功能的现象。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物的故障(或失效)可能直接使约束、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措施失效而发生事故。
5.2.3环境因素
环境因素主要指系统运行的环境,如影响施工作业的环境,包括温度、湿度、照明、粉尘、通风换气、噪声和振动等物理环境,以及企业和社会的软环境。不良的物理环境会引起物的因素问题或人的因素问题。
5.2.4管理因素
管理不善是造成安全事故的间接原因。人的不安全行为可以通过安全教育、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奖惩机制等措施减少甚至杜绝。物的不安全状态可以通过提高安全技术的科技含量、建立完善的设备保养制度、推行文明施工等活动予以控制。
6建筑安装施工危险源辨识
6.1一起伤亡事故的发生往往是两类危险源共同作用的结果。第一类危险源是伤亡事故发生的能量主体,决定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第二类危险源是第一类危险源造成事故的必要条件,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两类危险源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第一类危险源的存在是第二类危险源出现的前提,第二类危险源的出现是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的必要条件。因此,危险源辨识的首要任务是辨识第一类危险源,在此基础上再辨识第二类危险源。
6.1.1第一类危险源从以下方面进行辨识:
a) 产生、供给能量的装置、设备,如现场配电箱、空压机等;
b) 使人体或物件具有较高势能的装置、设备、场所,如起重机械、提升机械、坠落高度差较大的作业场所等;
c) 能量载体,如运动中的车辆、机械的运动部件、带电的导体等;
d) 一旦失控可能产生巨大能量的装置、设备、场所,如充满爆炸性气体氧气瓶、乙炔气瓶、低温液氧气瓶、液化石油气瓶和空间等;
e) 一旦失控可能发生能量突然释放的装置、设备、场所,例如各种压力容器、受压设备,容易发生静电蓄积的装置、场所等;
f) 危险物质。具有化学能的危险物质分为可燃烧爆炸危险物质和有毒、有害危险物质两类。前者指能够引起火灾、爆炸的物质,按其物理化学性质分为可燃气体、可燃液体、易燃固体、可燃粉尘、易爆化合物、自燃性物质、忌水性物质和混合危险物质八类。后者指直接加害于人体,造成人员中毒、致病、致畸、致癌等的化学物质;
g) 储存危险物质的装置、设备、场所,如氧气、乙炔、油漆、稀料储存设施等;
h) 人体一旦与之接触将导致人体能量意外释放的物体,例如物体的棱角、工件的毛刺、锋利的刃、尖等。
6.1.2.第二类危险源按场所的不同,初步可分为施工现场危险源与临建设施危险源两类,从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和管理因素四个方面进行辨识。
a) 与人的因素有关的危险源主要是人的不安全行为,集中表现在“三违”,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b) 与物的因素有关的危险源主要存在于分部、分项工艺过程、施工机械运行过程和物料使用等危险源中。
c) 与环境因素有关的危险源主要生产作业环境中的温度、湿度、噪声、振动、照明或通风换气等方面的问题。
d) 与管理因素有关的危险源主要表现为管理缺失,如制度不健全、责任不分明、有法不依、违章指挥、安全教育不够、处罚不严、安全技术措施不全面、安全检查不够等。
6.2危险源辨识过程按以下步骤进行:
6.2.1选择施工现场或部门中的作业活动;
6.2.2识别施工作业活动中的危险因素;
6.2.3对风险因素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估;
6.2.4确定重大风险。
6.3.选取作业活动对象:
6.3.1前期施工准备;
6.3.2基础施工阶段;
6.3.3建筑主体结构施工阶段/结构安装阶段/设备安装阶段;
6.3.4设备搬运/设备安装/调试、试车、运行阶段;
6.3.5其他辅助活动(包括大型起重机械和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厂内车辆运输、供电和临时用电等)。
6.4危险源的识别
6.4.1危险源的分类:(根据gb644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a) 物体打击;
a)2.车辆伤害;
a)3.机械伤害;
a)4.起重伤害;
a)5.触电;
a)6.淹溺;
a)7.灼烫;
a)8.火灾;
a)9.高处坠落;
a)10.坍塌;
a)11.锅炉爆炸;
a)12.容器爆炸;
a)13.其他爆炸;
a)14.中毒和窒息;
a)15.其他伤害。
6.5.危险源和危害因素识别的方法
6.5.1.施工现场危险源常用的辨识方法。
1.经验分析法:经验分析法包括对照分析法和类比分析法。
对照分析法是对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检查表或依靠分析人员的观察能力,借助于经验和判断能力直观地对评估对象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辨识的方法。缺点是容易受到分析人员的经验和知识等方面的局限性,对此,可采用安全检查表的方法加以弥补。
类比分析法是利用相同或类似工程或作业条件的经验和事故的统计资料来类推、分析评估对象的危险因素。总结以往事故的教训和管理经验,对以往发生过的事故或未遂事件的原因进行分析,不难辨识出危险因素。施工现场的危险源和危险因素主要是通过经验分析方法来辨识。
2.材料性质和现场施工条件分析法
了解施工安装或使用的材料性质是危害辨识的基础,危害辨识中常用的材料性质有:毒性、物理化学性质、燃烧和爆炸特性等。施工条件也会产生危险或使施工过程中的材料的危险性质加剧。
3.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估法(也称定量分析法,详见本制度7.5条款)。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估法认为,影响危险性的三个主要因素是: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用符号l表示;人体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用符号e表示;发生事故可能产生的后果,用符号c表示。作业条件危险性分值用符号d表示,d=l×e×c,d值愈大,说明危险性愈大,当d值超过不可容许或不可接受的风险时,就认定为重大危险源。
6.5.2.施工现场潜在危险源(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的辨识。
由于危险性有潜在的特点和性质,只有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展成为事故,故在未发生事故前,如何辨识出潜在的危险源或危险因素就至关重要,为了能迅速辨识危险源或危险因素,应采取如下预先分析方法:
1.调查危险源(作业危险因素)。先对施工作业目的、工艺过程,操作条件和周围环境,作较为充分的调查了解,然后再按照过去的经验和同类施工中所发生过的事故,分析作业对象中是否也会出现类似情况,查找能够造成人员受伤和物质损失的危险性。
2.识别危险因素。潜在的危险性往往是很难辨识的,危险性存在具有固有的潜在性质,应采取系统地去辨识它,才不会造成遗漏。
3.根据过去的经验及同类施工中所发生过的事故教训,进行综合分析,施工现场存在着主要的“五大伤害”,既高处坠落、触电、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这五类事故是最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事故类型,是建筑安装施工现场存在的常见重大危险源或重大危险因素。其他重大危险源或重大危险因素还有窒息、中毒、爆炸、火灾等。
6.5.3.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主要做法。
应针对建筑安装工程的类型、特点、规模及公司、分公司、项目部自身管理水平等情况,根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及以前一些事故案例,充分辨识出本工程各个施工阶段、部位和场所需控制的危险源、危险因素和环境因素,列出清单,并采用适当的分析评估方法,评估已辨识的全部危险源、危险因素和环境因素对施工现场场界内外的影响,将其中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较大,且事故发生会造成严重后果的危险源、危险因素和环境因素确定为重大危险源。
6.5.4.建筑安装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作业危险性分析)的主要依据。
1.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及以前一些事故案例,可作为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作业危险性分析)的主要依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第4.1.1条规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
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22)第5.0.3条为强制性条款,规定“当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的等级为不合格时,必须限期整改达到合格”。
6.国家住建部发布的历年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对建筑施工事故的类别、发生部位进行了全面的统计,也是辨识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依据之一。
6.5.5.重大危险源的认定。
6.5.5.1.施工现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认定为重大危险源:
1.违反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规定的;
2.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22)的规定检查,分项检查中保证项目得分不足40分或保证项目中有一项得分为0分的。
6.5.5.2.存在重大施工危险作业的分部分项工程,主要包括:
1.施工现场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中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基坑、沟(槽)工程;
2.地下暗挖工程;
3.水平混凝土构件横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荷载大于15kn/m的高大模板工程以及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
4.30m及以上高处作业与悬吊作业;
5.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
6.起重吊装工程;
7.悬挑式脚手架,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吊篮脚手架;
8.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作业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
7.安全风险评估管理
7.1.通过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或施工管理中存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分析,并运用定性或定量的方法确定其风险的严重程度,评估风险程度并确定其是否在可承受范围的全过程,进而确定风险控制的优先顺序和风险控制措施,以达到改善安全施工环境、减少和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7.2.安全风险评估的基本方法和步骤。
1.安全风险评估一般按照划分的施工作业单元和作业活动,识别危险和有害因素、评估风险、制定风险控制措施等步骤进行。
2.作业活动划分一般按照作业区域、施工任务、施工工序、施工设施和设备进行划分,或者将上述方法结合使用进行划分,以能够清晰辩别危险、有害因素并无遗漏为准。可将设施、设备、工器具的使用(安装、调试、运行、检修、拆除等)和相同工序、相同操作内容的作业活动进行单元划分,施工作业涉及此部分时不再重复划分。
3.识别危险、有害因素应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原则,主要从施工环境条件、施工总体布置(包括施工区、生活区的布置)、施工过程和工序、施工设备和设施、尘毒噪温有害作业部位、管理设施、事故应急救援设施、辅助作业、生活设施、劳动组织、施工人员生理、心理因素等方面,全方位、全过程进行识别。在辨识充分的基础上,确认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评估危险、有害因素有可能引起的事故类型及其后果的严重程度。
4.对不可承受的安全风险,制定并实施控制措施。控制措施分为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一般按照消除、消弱和个体防护的顺序和原则选择,控制措施在实施前应对其可行性、有效性和充分性进行预评审。
5.当工程项目的内外部条件发生显著变化,以至危险、有害因素和风险受到显著影响,对现有评估、控制措施的有效性产生疑义,应及时再进行危害辨识、安全评估和控制措施的评审。
7.3.安全风险评估范围:
1.施工规划、施工过程、试车投产运行等阶段;
2.常规施工活动和采用“四新”施工活动;
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所有进入施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
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7.人为因素,包括“三违”和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
7.4.风险评估准则:
1.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
3.公司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4.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
7.5.风险评估工具:
可根据安全生产管理需要,选择有效、可行的风险评估方法进行风险评估。常用的安全风险评估方法(工具)有(安全风险评估工具定义见附录5):
1.工作危害分析法(jha);
2.安全检查表分析法(scl);
3.过程危险分析法(pha);
4.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法(hazop);
5.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法(fmea);
6.故障树分析法(fta);
7.事件树分析法(eta);
8.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
7.6.定量评估主要采取作业条件风险评估法,也称lec法,即用与系统危险性有关的三种因素指标值之积来评估系统产生安全风险的大小。
7.6.1.其公式是:d=l×e×c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c——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的损失后果。
7.6.2.d=l×e×c分值
1.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
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当用概率来表示时,绝对不可能的事件发生的概率为0;而必然发生的事件的概率为1,但在作系统安全考虑时,绝对不发生事故是不可能的,所以人为地将“发生事故可能性极小”的分数定为0.1,而必然要发生的事件的分数定为10。介于这两种情况之间的情况指定了若干个中间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
分数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0
完全可以预料
6
相当可能
3
可能,但不经常。
1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0.5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0.2
极不可能
0.1
实际不可能
2.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
人员出现在危险环境中的时间越多,则危险性越大。规定连续暴露在此危险环境的情况定为10,而非常罕见地出现在危险环境中定为0.5。同样,将介于两者之间的各种情况规定若干个中间值。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
分数值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10
连续暴露
6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3
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2
每月一次暴露
1
每年几次暴露
0.5
非常罕见地暴露
3.事故发生的严重程度(c)
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变化范围很大,对伤亡事故来说,可从极小的轻伤直到多人死亡的严重结果;对于机械设备及火灾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可从1万元到1000万元。由于范围广阔,所以规定分数值为1~100,轻伤或1万元财产损失规定分数值为1,把造成十人以上死亡或1000万元财产损失的可能性分数规定为100,其他情况的数值均在1与100之间。
事故发生的严重程度(c)
分数值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人员伤亡
机械设备或火灾损失(万元)
100
10人以上死亡
1000
40
3~9人死亡
200
15
1人死亡
50
7
严重,重伤
20
3
重大,致残
5
1
轻伤
1
4.危险等级划分(d值——风险级别值)
根据公式就可以计算作业的危险程度,但关键是如何确定各个分值和总分的评价。根据经验,总分在20以下被认为是低危险;如果危险分值到达70~160之间,那就有显著的危险性,需要及时整改;如果危险分值在160~320之间,那么这是一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的高度危险环境;分值在320以上的高分值表示环境非常危险,应立即停止生产直到环境得到改善为止。危险等级的划分是凭经验判断,难免带有局限性,不能认为是普遍适用的,应用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正。
危险等级划分(d值——风险级别值)
分数值
状态评价
﹥320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160~320
高度危险要立即整改。
70~160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
20~70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20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7.6.3.重大危险源或重大危险因素的确定原则,根据评价人员的经验判断,凡具备以下条件的均应评估判定为重大危险:
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
2.相关方有合理抱怨和要求的;
3.曾经发生过事故,且没有采取有效防范、控制措施的;
4.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危险的错误,且无适当控制措施的。
7.7.安全风险评估管理
7.7.1.安全风险评估分为:安全预先评估、安全验收评估、安全现状综合评估和专项评估四种:
1.安全预先评估是根据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分析、预测施工过程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技术规划设计和安全管理的建议。
2.安全验收评估是在安全设施、设备、装置搭设安装和运行使用正常后,通过对设施、设备、装置实际运行使用状况的检测、监督,查找运行使用后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技术调整方案和安全管理对策。
3.安全现状综合评估是针对施工现场总体或局部的施工作业活动安全现状进行的全面评估。
4.专项安全评估是针对特定的施工项目、施工工序、施工场所、施工装置等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的专项安全评估。
7.7.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安全性自评估:
1.危险源、有害因素已构成重大威胁,现有的或规划的控制措施不能保证其不会演变成事故;
2.对所承担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有害因素或者对本单位范围内的危险源、有害因素认识、掌握不清楚;
3.不断改进、提高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水平的需要;
4.施工环境、条件、方法、工艺、设备、设施以及劳动组织和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时;
5.新开工的工程项目。新开工项目的安全预估评可与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同时进行。
7.7.3.安全性自评估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安全性自评估的目的、范围及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
2.评估现有的安全管理情况,其中包括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评估,现有规章制度、技术措施、操作规程等的可行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评估;
3.评估存在的重大危险因素、环境因素和不可承受风险及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风险控制措施;
4.拟采取的安全措施、管理方案的优先排序;
5.针对实现安全管理方针、目标和指标的评估;
6.安全管理方案编制的建议;
7.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8.安全风险的控制
8.1.安全风险的控制,依据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估的结果,按确认的风险等级分级管理:
1.属于d>320(高度危险)的危害应上报公司,由公司进行协调控制。各分公司、项目部逐级设置风险控制措施,按照公司《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定》由公司相关领导人最终签字确认。公司安全部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定期监督检查,确保高度危险等级的风险控制有效。
2.属于d>160(极其危险)的危害应上报分公司,由分公司协调项目部控制。分公司、项目部逐级设置风险控制措施,按照公司《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定》由分公司、项目部领导最终签字确认。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安管人员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定期监督检查,确保重大风险控制的有效。
3.属于70<160(很危险或可能危险)的危害由各项目部或相关责任部门控制,必要时上报公司、分公司。确定为很危险或可能危险等级的中等风险,由分公司进行监督管理,项目部进行直接管理。项目部按各部门或岗位设置风险控制措施,由分公司领导最终签字确认。分公司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定期监督检查,确保中等风险控制有效。
4.属于d<70(稍有危险)的危害由各作业岗位自行控制。确定为稍有危险等级的可接受风险,由项目部按专业由施工员进行管理。施工员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定期监督检查,确保可接受风险控制有效。
8.2.风险控制措施管理。
8.2.1.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及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等,确定不可接受的风险,制定并落实控制措施,将风险尤其是重大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内。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
1.应考虑:⑴可行性;⑵安全性;⑶可靠性;
2.应包括:⑴消除措施;⑵替代措施;⑶工程技术措施;⑷标志、警告和(或)管理措施及培训教育措施;⑸个体防护装备措施等。
3.应将风险评估的结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对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掌握、落实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8.2.2.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应根据与管理权限,依据各级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逐级进行风险管理监督评价。风险管理监督评价的内容和方法包括:
1.安全生产目标满足与实现程度的评价;
2.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评价;
3.风险识别、评价、控制、监督评价措施执行情况评价;
4.对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规程、制度等执行情况实行监督和评价;
5.对安全生产事故、事件、不符合调查和处理结果的评价。
8.3.风险信息更新
8.3.1.公司应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评估结果和风险控制效果。
8.3.2.分公司应适时组织风险评估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隐患。
8.3.3.项目部应在下列情形发生时及时进行风险评估:
1.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有变更时;
2.作业环境和操作条件变化或工艺改变;
3.施组、方案变更;
4.采用“四新”施工作业;
5.对事件、事故或其他信息有新认识;
6.项目部组织机构发生变更、施工作业组织进行大的调整。
9.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合规性评价
9.1.根据安全预先评估、安全验收评估、安全现状综合评估和专项评估四种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现状,找出安全生产管理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运用定性定量分析工具和方法,把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行业标准规范相比较,衡量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否与之符合,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9.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合规性评价工作和评价报告,具体执行公司管理体系文件《综合管理分册》中《法律法规应用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10.管理与追责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工,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1.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2.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11.附则
11.1.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负责解释。
11.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11篇 危险源辨识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危险源识别、评价及监督管理制度的实施,提高事故的防范能力和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力,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消除事故苗头,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价的领导工作,并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审核批准。
二、公司安全生产部及项目部负责排查、识别所辖范围内的危险源并实施和管理。
三、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组织危险源的识别、汇总、分析、评价和确定,各相关部门协助实施。
四、危险源识别范围:
a) 本公司在生产和服务活动中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危险源。
b) 所使用的产品或服务中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危险源。
c) 识别危险源应充分考虑常规、非常规两种活动状态和过去、现在、将来三个时态。
五、危险源识别方法危险源的识别采用现场排查法,由安全检查人员同其他相关人员在现场进行识别、观察。
六、风险评价采用lec评估办法,它综合考虑各个环节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人员暴露在这些环境的频率以及一旦发生事故所产生后果的严重性等三方面因素,采取“评分”的办法和对比的手段,根据总的危险分值简易评价作业环境的潜在危险性。
七、公司安全生产部、项目部安全员根据本程序的规定组织有关人员对所辖场所的危险源进行评分评级,确定重大危险源并实施控制。
八、重大危险源管理:
1、公司、项目部分别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体系和识别监控小组,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
2、公司、项目部分别制定重大危险源识别监控管理制度。
3、项目部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本项目有关人员对该施工工程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价,列出一般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确定监控时间和监控巡查时间。国家建设部指出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全部列为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同时符合论证条件的工程必须提前申请专家论证审查。
4、公司和项目部分别建立重大危险源识别监控台帐。项目部每月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每月按时向安全生产部上报一份台帐。
5、项目部对识别出的重大危险源要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措施及监控责任制度,报监理审核,总工程师审批。
6、项目部针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施工前必须进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进行现场公示。
7、项目部必须设置专人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检查,并留有监控检查纪录。项目部由项目经理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并留有检查纪录。
8、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救援抢险队伍,施工现场配备所需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第12篇 重大危险源辨识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充分保障员工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其监督管理。
3 职责
3.1总经理
负责领导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负责领导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2辨识与评估小组
对公司生产现场和储存设施进行评价,确定重大危险源。
3.3安全科
负责组织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工作,并组织重大危险源的识别、评价、监督、档案管理等。
3.4设备科
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日常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
4 工作内容及要求
4.1重大危险源辨识工作流程
4.1.1公司成立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估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
组员:各科室负责人
4.1.2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估小组对公司危险源按照《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9)和《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0)的要求进行辨识;
4.1.3依据辨识与评估小组的辨识,无重大危险源,由安全科出具书面评估报告。
4.1.4如发现重大危险源,由设备科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
4.1.5设备科根据重大危险源特性,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制定防范工作计划;
4.1.6安委会根据防范工作计划每周进行一次专项综合检查,并详细记录检查情况;
4.1.7安全科负责开展应急演练,并详细记录演练情况;
4.1.8设备科对重大危险源配备设施、监视设备,进行日常巡检,填写《日常巡检记录》;
4.1.9设备科根据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编制《日常管理工作汇报》;
4.1.10重大危险源小组对日常管理工作汇报进行审议,并由安全科出具《书面评估报告》;
4.1.11设备科根据评估报告,进行回顾总结,并制定《改进计划》;
4.1.12重大危险源小组审定改进计划,进行持续改进。
4.2重大危险源工作要求
4.2.1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半年不少于一次演练,并不断完善。
4.2.2在重大危险源区域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制度》、《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进行,实施谁签字谁负责,谁作业谁负责。
4.2.3重大危险源档案内容应包括:危险物质名称、数量、特性、管理人员、管理制度、评价报告、检测报告等。
4.2.4公司重大危险源回顾、总结、持续改进工作每年组织一次。
4.2.5设备科要将重大危险源在市安监局备案。
5 相关记录
表9-1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第13篇 重大危险源辨识、监控管理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为全面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及其分布,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有效防范重大事故的发生,为加强管理,统一标准,规范运行,现对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提出如下制度。
一、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科技兴安”,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遏制和减少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 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需要合理设计,统筹规划。
1、 要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
2、 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检测评估;
3、 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防范;
4、 对有缺陷和存在事故隐患的危险源实施治理;
5、 通过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要促使企业强化内部管理,落实措施,自主保安,以实现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6、 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摸清底数,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定期报告制度;
7、 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对重要的设备、设施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建立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体系;
8、 对存在缺陷和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治理整顿,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9、 建立和完善有关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存在事故隐患的危险源治理的法规和政策,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四、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
五 、1.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普查、评估、监控、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切实防范重大事故。2.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成立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和指导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工作。3.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检查中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生产部门立即整改;在整改前或者整改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生产部门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难以立即整改的,要限期完成,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监控措施。4.为规范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各部门应统一按照公司组织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日常监督工作,采取措施,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第14篇 安全生产危险源辨识管理制度
1.管理职责
1.1项目部安全保障体系小组建立符合本项目部实际状况的危险源辨识制度,负责指导检查各施工工地危险源辨识工作,并制定相关控制措施。
2.内容及要求
2.1危险源辨识的主要范围
危险源辨识覆盖企业生产活动、产品或服务活动的全过程,包括:
1)作业地质及环境条件。
2)作业场所平面分布。
3)建(构)筑物。
4)采购服务过程。
5)作业设备、装置。
6)粉尘、毒物、噪声、振动、高温、低温等有害作业场所。
7)管理设施、事故应急抢救设施和辅助生产、生活卫生设施。
8)劳动组织、生理、心理因素、人机工程学因素等。
2.2 危险源辨识条件
2.2.1辨识时应充分考虑三种状态,即:
1)正常态:指作业活动、系统或设备等按照其工作任务连续长时间进行工作的状态
2)异常态:指作业活动、系统或设备周期性或临时性的进行工作的状态 ,如设备的开启、停止、维修等。
3)紧急态:指发生火灾、爆炸、人员伤亡等状态或其发生的临界状态。
2.2.2辨识时应充分考虑三种时态,即:
1)过去:指作业活动、系统或设备等过去的安全控制状态及发生过的人身伤害事故
2)现在:指作业活动、系统或设备等现在的安全控制状态。
3)将来:指作业活动发生变化、系统或设备等在发生改进、报废、退役等活动时产生的安全控制状态变化。
2.2.3六种能量逸散类型,即:动能、势能、电能、物理能、化学能、生物能。
2.2.4四种事故起因,即: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缺陷、管理缺陷。
2.3危险源辨识方法
2.3.1 进行危险源辨识所必须的知识和经验。
1)关于对象系统的详细知识,诸如系统的构造、系统的性能 、系统的运行条件、系统中能量、物质和信息的流动情况等。
2)与系统设计、运行、维护等有关的知识、经验和各种标准、规范、规程等。
3)关于对象系统中的危险源及其危害方面的知识
2.3.2危险源辨识方法可以粗略地分为对照法和系统安全分析法两大类:
1)对照法。与有关的标准、规范、规程或经验相对照来辨识危险源
a安全检查表。运用已编制好的安全检查表,对组织进行系统的安全检查,可辨识出存在的危险源。
b询问、交谈法。与生产现场的管理、施工人员和技术人员交流讨论,获取危险源资料。
c现场观察法。到施工现场观察各类设施、场地,分析操作行为、安全管理状况等获取危险源资料。
d问卷调查。问卷调查是通过事先准备好的一系列问题,通过到现场察看和与人员交谈的方式来获取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的信息。
e查阅相关记录。查阅组织的事故、职业病的记录,可从中发现存在的危险源。
f获取外部信息。从有关类似组织、文献资料、专家咨询等方面获取有关危险源信息加以分析研究可辨识出组织存在的危险源。
g工作任务分析。通过分析组织成员工作任务中所涉及的危害,可识别出有关的危险源。
2)系统安全分析法。系统安全分析是从安全角度进行的系统分析,通过揭示系统中可能导致系统故障或事故的各种因素及其相互关联来辨识系统中的危险源:
a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是一种对工艺过程中的危险源实行严格审查和控制的技术,它是通过指导语句和标准格式寻找工艺偏差,以辨识系统存在的危险源,并确定控制危险源的对策。
b事件树分析。事件树分析是一种从初始原因事件起,分析各环节事件“成功(正常)”或“失败(失效)”的发展变化过程,并预测各种可能结果的方法,即时序逻辑分析判断方法。应用这种方法对系统各环节事件进行分析,可辨识出系统的危险源。
c故障树(事故树)分析。故障树分析是一种根据系统可能发生的或已经发生的事故结果去寻找与事故发生有关的原因、条件和规律。通过这样一个过程分析,可辨识出系统中导致事故的有关危险源。
2.4风险评价方法
按照风险评价结果的量化程度,评价方法可分为定性风险评价法和定量风险评价。常见的风险评价方法有两种:专家现场询问观察法和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
2.4.1专家现象询问观察法
由专业人员组成专家评价小组对辨识出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定性判断该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以及一旦危害事件发生后所带来的后果,并确定该危险源的风险级别,参考评价准则如下:
1)曾经发生过且无良好控制措施的重大事故或事件,评为不可容许风险。
2)曾经发生过已制定有效控制措施的重大事故或事件评为重大风险。
3)违反法律法规的预计可能导致的事故结果在重伤或重伤以上的评为不可容许风险。
4)违反法律法规的预计可能导致的事故结果在重伤以下的评为重大风险。
5)相关方强烈抱怨的事故或危害事件评为重大风险。
6)除上述5项以外的事故或危害事件评为一般风险。
2.4.2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
对于一般风险源的评估采用本方法。
1)判定准则
a危险性指数大于320的,确定为一级;
b危险性指数大于等于161但小于等于320的,确定为二级;
c危险性指数大于等于71但小于等于160的,确定为三级;
d危险性指数大于等于20但小于等于70的,为四级;
e危险性指数小于20的不列入等级。
2)判定方法
作业危险性指数是下列三个因素的乘积:
危险指数d=l×e×c
l-----发生危险事件的可能性
e-----作业者在危险环境下的状况
c-----事故的可能后果
a发生危险事件的可能性(l)
l
分 数
完全预料到
10
相当可能
6
不经常,但可能
3
意外,很少可能
1
可以设想,但极少可能
0.5
极不可能
0.2
实际上不可能
0.1
b作业者在危险环境中的状况(e)
e
分值
连续处在危险环境中
10
每天在有危险的环境中工作
6
每周一次在危险环境中工作
3
每月一次在危险环境中工作
2
每年一次在危险环境中工作
1
极难出现在危险环境中工作
0.5
c事故的可能后果(c)
现象
可能后果
分值
大灾难
多人死亡
100
灾难
数人死亡
40
非常严重
一人死亡
15
严重
严重致残
7
重大
手足伤残
6
较大
受伤较重
3
引人注目
轻伤
1
d危险指数评价(d)
d
危险程度
风险等级
>320
极度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不可容许风险
161-320
高度危险,要立即整改
重大风险
70-160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
重大风险
20-70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一般风险
≤20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一般风险
2.4.3定性或定量的风险评估方法
1)项目部安全生产部应组织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相应应急预案等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编制风险评估报告。
2)风险评估报告经监理单位审核后向建设单位报备。
3)风险等级分为4级:包括一般(ⅰ级)、较大(ⅱ)、重大(ⅲ)及特大(ⅳ)风险。
2.5 风险控制
2.5.1风险控制原则
风险控制措施应首先考虑风险消除的原则,然后再考虑风险降低的措施(降低风险概率,降低伤害潜在的严重程度),将使用个体防护措施作为最后的手段。
2.5.2重大危险源
1)对评价出的重大危险源,各部门要分析原因,实施纠正及预防措施。
2)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构成重大危险源、ⅲ级及以上风险的施工专业活动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3)对于存在技术、资金问题的风险源,职能部门将分期列入当年或来年的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4)项目部安全生产办公室和各施工项目部分别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台帐。
2.5.3 一般危险源
1)一般危险源由基层单位和从业人员按要求进行风险控制,从业人员执行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
2)基层单位要建立一般险源管理台帐,根据危险源的特点进行分时分级控制。
2.6危险源的控制
2.6.1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重点控制,项目部每半年检查一次,基层单位每月检查一次,班组每周检查一次,作业人员每天检查一次。
2.6.2 一般危险源所在部门严格控制,项目部安全生产办公室每月检查一次,各项目部每周检查一次,作业人员每天检查一次。
2.6.3 检查人员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并限期整改。
2.6.4 项目部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按要求上报备案重大危险源工作。
2.6.6 项目部安全生产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危险源对应岗位制定监控组织措施,措施中要求明确职责、岗位人员培训、防护器具配置要求及安全控制措施。
2.6.7 ⅲ级及以上风险的施工专业活动的风险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重大风险源的监控与防治措施、应急预案经项目部安全副总或总工程师审批后需上报监理及建设单位,有建设单位组织相关论证会议。
2)建立ⅲ级及以上风险源的监控及验收、日常巡查及记录、定期报告的工作制度。
3)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人员在工程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及交底;施工现场需设立相应的危险告知牌。
4)适时组织对典型的重大风险源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5)当专项风险等级为ⅳ级且无法降低时,必须提高现场防护标准,落实应急处置措施,视情况开展第三方施工监测。未取得有效措施的,不得施工。
3危险源的编号和标志
3.1危险源编号
1)重大危险源由项目部统一编号,按重大危险源进行管控。
2)一般危险源由各基层单位参照项目部编号的原则自行排列编号。
3.2危险源标志
重大危险源,要设立醒目的危险源标志及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并悬挂在明显位置,以便提示。
3.3标志内容
标志牌上定好名称、编号、危害及责任者,并写清注意事项(提示)。详见图一。其中:
1)名称--危害部分称谓;
2)地点--所在位置、岗位;
3)危害--可能引起的事故危害;
4)责任人--危险部位单位负责人;
5)注意(提示)--注意事项或预防事故的主要措施。
3.4危险源的更新
3.4.1项目部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危险源的重新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
3.4.2当发生下列情况时,要及时进行危险源的重新识别与风险评价,以确保相关资料的有效性。
1)法律、法规及自身要求发生变化。
2)经营形式发生变化。
3)设备、设施、技术发生变化。
4)作业现场发生变化作业方式发生变化。
第15篇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环境因素控制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辩识、评价唐山市西北片区bt建设项目在施工活动中存在的职业健康安全危害,评价其危险程度,实现对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因素的全面管理和有效控制,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唐山市西北片区bt建设项目所有施工活动中的危害辩识、风险评价和环境因素控制。
3规范性引用文件
《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04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
4职责
4.1工程项目管理部负责工程项目管理合同范围内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和环境因素控制的组织、管理工作。
4.2工程项目管理督查部为工程项目管理部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管理部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和环境因素控制工作。对各bt承包商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和环境因素控制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对其危害辩识、风险评价的结果进行分析、评价。
4.3各bt承包商执行工程项目管理部发布的《危害辩识与风险评价实施计划》,负责本单位作业范围内的危害辩识、风险评价和环境因素控制工作。
5内容及要求
5.1工程项目管理部结合项目生产活动的具体情况,组建危害辩识、风险评价和环境因素控制评价小组,组织制定《危害辩识与风险评价实施计划》。
5.2 各bt承包商按《危害辩识与风险评价实施计划》的要求,对本年度所有作业活动,所有进入作业现场人员的活动,以及机械设备进行危险源辩识、环境因素和风险评价。
5.3危害辩识、风险评价的重点:
a) 工作场地特点:如高空、井下、洞口、容器内、带电作业、交叉作业,作业场地狭小,安全装备无法使用等可能给作业带来危险的因素。
b) 工作环境的情况:如高温、高压、易燃、易爆、辐射、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缺氧等可能给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造成的危害。
c) 工作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材料等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害或设备异常。
d) 操作程序以及工艺流程的颠倒、操作方法的错误等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害或设备异常。
e) 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与所从事工作的身体要求不适应,或者作业人员的自身素质(技术素质、熟练程度、安全意识)的局限给作业人员带来的隐患。
f) 管理上包括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完善给作业人员或机械设备带来的危害。
g) 其他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危害或容易造成设备异常的不安全因素。
5.4各bt承包商按照本企业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对本单位作业进行危险源辩识及环境因素和风险评价,填写附录a《危险源辨识与危险评价表》附录b《重要危险源清单》、附录c《环境因素辨识评价表》、附录d《 重要环境环境因素清单》。
5.5bt承包商将重大危险源及重要环境因素的辨识及风险评价的结果汇总,报项目监理部、工程项目管理部进行审核。
5.6项目监理部、工程项目管理部对bt承包商上报的危害辩识与风险评价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审核评价结果,确定重大危险源及重要环境因素。
5.7各bt承包商根据评价结果,对重大危险源及重要环境因素制订应对措施及应急响应预案,报项目监理部、工程项目管理督查部进行审核、备案。
5.8bt承包商依据发布的风险评价结果对本单位标段范围内的作业进行管理。
5.9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负责监督检查《危害辩识与风险评价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
5.10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每年按相关程序,依据当年的施工项目内外条件,每年进行一次危害辩识、风险评价工作,以有效指导危险因素控制。
5.11bt承包商每项工作开工前,均应针对该项工程特点,依据当时的内、外条件,进行危害辩识、风险评价工作,以验证风险控制计划的符合性,指导有效的风险控制。
5.12工程项目管理部及bt承包商应建立并维持职业健康安全危害辩识、风险评价和危险控制活动的记录,并随时保持记录的更新。
90位用户关注
77位用户关注
95位用户关注
83位用户关注
36位用户关注
58位用户关注
67位用户关注
33位用户关注
72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