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预防和控制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风险因素。该制度涵盖了识别、评估、监控、应急响应和持续改进等多个环节。
1. 识别与分类:制度应规定如何识别企业内的重大危险源,依据其潜在风险进行分类,如爆炸性物质、有毒有害物质等。
2. 风险评估:详细说明如何进行风险评估,包括定量和定性分析,确定危险源的风险等级。
3. 安全措施:制定针对各类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操作规程,包括设备维护、作业流程、个人防护装备等。
4. 监控与报告:设定定期检查和监测机制,确保危险源处于可控状态,并建立异常情况报告制度。
5. 应急预案:设计针对重大危险源可能引发事故的应急预案,包括疏散路线、救援程序和资源调配。
6. 培训与教育:规定员工培训内容和频率,确保所有相关人员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7. 审核与改进:设立定期审核机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优化。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不仅有助于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而且可以防止企业因事故导致的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此外,符合国家法规要求,能避免法律风险,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公众形象。
1. 建立专门团队:组建由安全专家、工程师和管理人员组成的团队,负责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2. 技术升级: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如物联网和大数据,实时监测危险源状态,提升预警能力。
3. 合作与交流:与其他企业和研究机构合作,分享最佳实践,持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4. 定期演练:组织员工参与应急预案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5. 激励机制:设立奖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管理,报告潜在风险和改进建议。
6. 持续改进:根据事故教训、技术进步和法规变化,不断修订和完善制度,实现动态管理。
通过上述方案,企业可以构建起一套完善的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保障企业稳定发展。
第1篇 重大危险源辨识监控管理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为全面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及其分布,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有效防范重大事故的发生,为加强管理,统一标准,规范运行,现对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提出如下制度。
一、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科技兴安”,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遏制和减少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 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需要合理设计,统筹规划。
1、 要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
2、 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检测评估;
3、 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防范;
4、 对有缺陷和存在事故隐患的危险源实施治理;
5、 通过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要促使企业强化内部管理,落实措施,自主保安,以实现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6、 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摸清底数,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定期报告制度;
7、 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对重要的设备、设施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建立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体系;
8、 对存在缺陷和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治理整顿,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9、 建立和完善有关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存在事故隐患的危险源治理的法规和政策,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四、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
五 、1.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普查、评估、监控、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切实防范重大事故。2.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成立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和指导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工作。3.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检查中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生产部门立即整改;在整改前或者整改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生产部门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难以立即整改的,要限期完成,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监控措施。4.为规范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各部门应统一按照公司组织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日常监督工作,采取措施,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第2篇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1、安全监理工作会议制度
(1)首次安全监理工作会议
1)在工程开工前(可与第一次工地会议合并召开)由总监召集总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并邀请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召开首次安全生产工作交底会议,分析并列出施工过程中各个阶段及分部、分项存在的重大危险源情况,并研究对危险源的控制要求和对策。
2)要求施工单位针对本工程建设特点,对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罗列,除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制定应急预案。
(2)安全生产管理例会
1)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总监理工程师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管理例会(可与每周工程例会合并召开),检查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及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情况。
2)会上应检查上次会议执行情况,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机械及现场施工安全状况,安全生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和必要的新议程,对所发现和提出的安全施工隐患,应在会上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
3)会议中提出的要求和决议应形成书面的会议纪要,并得到与会各方的确认。
(3)安全生产现场会议
主要针对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好的和差的典型情况,适时组织安全生产现场会,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典型常见的安全隐患进行点评,提出改进措施,总结经验教训,明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并由监理项目部将会议情况专项编制“安全监理现场会议纪要”。
2、安全施工方案报审制度
(1)要求施工承包单位对所确定的本工程重大危险源书面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报审,重点审查施工单位内部有关职能部门是否汇签,总工是否审批和有无企业盖章。
(2)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审批,应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和专项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会审,重点审查专项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总监的审批意见应有针对性,审批资料应收集备案。
(3)重大危险源工程内容结合工程施工实际情况而确定。
(4)凡是涉及到施工工艺变更,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手续应参照第2条要求重新审批。
3、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监控制度
(1)监理项目部应根据重大危险源工程监理控制程序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实施过程进行监控。
(2)对重大危险源工程,事先识别策划的危险源,是否列入“重大危险源工程策划表”(参照安全监理工作作业指导书中“安全监理工作计划表”),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3)督促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对施工技术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提供相应交底记录。
(4)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后,应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实施前的落实情况并对检查验收情况和结论留有书面的记录。
(5)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安全监理应按制度的规定进行巡视、旁站和检查工作,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按照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一旦在搭设过程中发现有违规情况应立即阻止,开具安全监理工作通知单,纠正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检查情况应反映在安全监理日记中。
4、重大危险源交底与验收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员必须了解熟悉本工程的重大危险源,以及新编制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和安全监理细则的内容和要求,向全体监理人员进行交底,必要时应向施工承包单位作安全监理工作交底,以使全体监理人员明确安全监理工作要求,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规定开展施工作业活动。
(2)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前,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方案的技术人员应参与首次交底工作(交底后内容要有记录),交底与被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交底后资料收集备案。
(3)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实施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验收,符合验收要求后,由施工单位技术员,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履行签字手续,安全监理应对有关资料收集备案。
(4)施工过程中如施工措施有所变更或属重新恢复使用时,应按上述第3条规定,重新要求施工单位组织验收工作。
5、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1)监理项目部应制定书面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并获得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共同确认。
(2)安全监理人员应按制度规定做好日常检查工作,重点督促对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了解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在监理日记中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应不少于每天一次检查的记录,确保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3)安全监理人员可视情参加施工单位组织的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了解和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对在日常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违反《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向施工承包单位开具“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期限整改。“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必须经项目总监或其授权人员签字才能发出。在施工承包单位按通知单要求定时、定人、定措施整改完毕后,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组织验收,并签署整改验收意见。
(5)在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出现可能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人员生命安全情况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承包单位立即对指定部位停工整改。工程暂停令应及时抄送建设单位和项目经理部相关负责人,必要时应抄报负责本工程施工监督的受监安质监站,情况严重的应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6)如出现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将该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领导、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6、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制度
(1)监理项目部针对重大危险源工程编制的安全监理细则,应明确建立有针对性的安全旁站工作计划和要求。
(2)在重大危险源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项目部应安排监理人员开展旁站监理工作,对具体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面的监理检查应每天不少于一次,并按规定填写“安全监理工作旁站检查记录”表,旁站检查记录应经安全监理人员签字确认。
(3)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实施旁站监理工作的重点内容是:施工单位现场安保体系的落实情况(包括施工安全员到岗和开展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情况),特殊工种施工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操作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准确使用情况,施工区域范围内安全防护和警戒标识设置情况等。
(4)根据不同的专业工程施工特点按以下监理工作要点,对施工作业实施过程开展安全巡视旁站监理:
1)基坑施工监理巡视旁站监控要点
○1基坑施工方案必须按施组设计要求进行;
○2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临边应设置防护;
○3坑壁支护按要求实施基坑环境监测,基坑变形最大值和日变形量不能超过规定的限值;
○4基坑施工应设置有效排水系统;
○5坑边荷载、堆土、机械设备距坑边距离符合方案规定要求;
○6上下基坑必须设置有登高措施。
2) 施工用电监理巡视旁站监控要点
○1现场临时用电应按施组中用电平面图进行布置;
○2高压线防护架按方案搭设;
○3支线架设高度应确保电缆线高度大于2.5米、架空线高大于度4米;
○4现场照明线架设高度大于2.4米;危险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
○5电箱应统一编号、放置高度下口应高于60cm;
○6动力开关电箱应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7用电设备、机械设备是否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8变配电装置符合规范要求;供电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电室设示警牌、灭火机、绝缘毯、绝缘手套等。
3)施工机具作业巡视监理旁站监控要点
◆打桩机施工监理巡视旁站监控要点
打桩机械准用证齐全、有效;
打桩机超高限位装置符合要求,作业区域5米以内无高压线;
起吊钢丝绳润滑良好,无断线超标现象;
桩机走车轨道铺设应符合出厂说明书规定。
下指挥1名。
7、安全事故上报制度
(1)施工现场一旦发生死亡事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人员),监理项目部总监或总监代表应在2小时以内向监理公司办公室电话报告,同时签发工程暂停令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及时收集整理安全事故资料。
(3)由总监理工程师填写《安全事故快报表》,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向公司报告。
8、安全监理资料管理制度
(1)监理项目部应由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日常资料登录和管理工作。项目总监应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安全监理工作资料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
(2)监理项目部对施工单位需提供的安全生产验收资料及相关要求应于工程开工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安全监理工程师在日常监理工作中应做到外业和内业资料同步,必要时应要求施工承包单位停工补齐相关的安全工作资料。
(3)监理项目部在日常工作中应对相关资料按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对所使用的各类规范和标准应注意检查其有效性。如有作废应明确标识,并回收作废文本予以销毁。
(4)对已生成的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资料应确保签字和盖章正确,不得出现无权和越级签字的现象,同时做好文件收发记录。各类资料应编号,并建立文件资料目录。
(5)施工承包单位按相关要求须报请项目监理机构审核的相关资料应请施工承包单位履行必要的书面报验手续,相关资料应齐全并且责任人员签字盖章完备。
(6)涉及安全监理工作的各项审批材料,按规定要求所需的各项证明材料,关键性的资料应有现场原始的检验记录,必要时按规定留存相关的影像资料。
第3篇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保障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和处置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防止环境污染,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和处置。
3 职责
3.1办公室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督、检查和回收处理。
3.2仓库负责保管。
3.3实验室、生产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的技术指导。
3.4各生产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保管、贮存和使用管理过程中的危害与环境因素识别,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杜绝或降低危险化学品在保管、贮存和使用管理过程中对员工健康的威胁及对环境的污染。
4 工作程序
4.1 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基本要求
4.1.1 危险品指《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gb6944 – 86)中规定的物品,对其实施分类管理。
4.1.2 对危险品要按其性质危险程度、储存数量、工艺条件特殊性及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等,按有关规定划定危险等级,分类登记造册,上级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管理。
4.1.3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控制和管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和运输的地点、区域和线路,以及危险品的使用范围。
4.1.4 对危险品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要严格考核,配备技术等级高、有实际经验、责任心强的人,经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同时要登记造册、建立安全档案。
4.2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
4.2.1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应当根据危险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降温、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2.2 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压力容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验,使用前后,必须检查,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4.2.3 使用危险化学品,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
4.2.4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2.5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必须按照环保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废水、废气和废渣。
4.2.6 销毁处理有易燃、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险的废弃化学物品,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4.3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4.3.1入库的危险化学品应符合产品标准,收货保管员应严格按gb190的规定验收内外标志、包装、容器等,并做到账、货、卡相符。
4.3.2 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
4.3.3库存危险化学品应根据其化学性质分区、分类、分库储存,禁忌物料不能混存如:氧化剂物质不能与还原剂、有机物同存一库。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质,应严格按规定分类储存。
4.3.4 库存危险化学品应保持相应的垛距、墙距、柱距。垛与垛间距不小于0.8m,垛与墙、柱的间距不小0.3m。主要通道的宽度不于小1.8m。
4.3.5 危险物品露天堆场,应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爆炸物质、一般易燃物质、遇水燃烧物质、剧毒物质和浓酸不得露天堆放。
4.3.6 库房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排风装置及必要的避雷设施。
4.3.7 库房内电气设施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一般不准架设临时线。
4.3.8 库区的安全、消防、卫生设施,应根据危险性设置相应的防火、防爆、泄压、通风、温度调节、防潮、防雨等安全措施和器材。
4.3.9 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对可能发生的火花、静电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禁止带有铁轮的车辆进入库区。
4.3.10 危险化学品仓库应设有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危险化学品管理和监督工作;危险化学品仓库保管员应经过岗前和定期培训,持证上岗。
4.3.11 仓库保管员和安全员应做到一日两检,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中发现危险化学品存在质量变质、包装破损、渗漏等问题应及时通知安全环保科和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解决。
4.3.12 库房必须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如来人登记,危险化学品验收、保管、领用,库房、库区的禁火、动火管理制度和记录。特别是爆炸物质、剧毒物质和放射物质,应采取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和双人使用的“五双制”。
4.4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和装卸
4.4.1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执行国家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发货人不得托运,运输部门不得承运。
4.4.2 运输装卸危险品,应遵守下列规定:
4.4.2.1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4.4.2.2 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危险物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混装。
4.4.2.3 不得客货混载,禁止无关人员搭车。
4.4.2.4 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4.5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
4.5.1各部门处置产生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包括危险化学品、贮存容器等,应上报安全环保科备案。
4.5.2安全环保科根据危险废弃物的特性,进行鉴别、分析,确定安全的处置措施。
4.5.3处置危险废弃物时,车间、安全环保科以及接收处置废弃的车间必须做好危险废弃物处置登记表。
4.5.4本公司不能处理或暂时不处理的危险废弃物,应暂存在指定的场所,暂存场所应有防雨淋、防泄漏、防火措施,由安全环保科负责监督指导。
4.5.5堆存的危险废弃物应有醒目的“危险废物”标示,并注明危险废物的特性,危害性。
4.6危险化学品的监督检查
4.6.1各使用易燃易爆和化学品的部门,对其贮存、运输和使用情况,应结合月度安全检查时一并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
4.6.2办公室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及废弃物处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的记录。
第4篇 民爆物品库房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炸药爆炸是快速的化学反应,并产生大量的热量和气体,具有强烈的破坏作用,炸药库是炸药集中的地方,因此对保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要严格要求,特别是政治上应进行严格审查,应选用忠诚、老实、可靠人员,并随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做思想工作和调离,以防发生意外。
2、严格管理制度,制订爆破物品管理人员、仓管人员、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和管理规章制度,责任到人,相互监督,共同促进。
3、炸药库要严格按规定配置各种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水池、沙堆。炸药库应2 4小时值班制度。做至《把“三防、“四把关。即“人防、技防、犬防”及“储存关、审批关、使用关、退库关’’。进一步做好严格管理、严格发放、严格使用。
4、炸药库周围用围墙加电网防护,设置警报系统和通讯设备,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警和报告。
5、保持炸药库周圈环境的清洁干净,及时清扫周围的垃圾及清除四周的杂草,保持炸药库四周环境整洁卫生安全。
6、严禁外人和无关人员进入炸药库禁区。对各工区领炸药人员进行严格审查、核实。严格按上级规定要求发放爆炸物品,确保炸药库安全。
第5篇 煤业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重大危险源辨识》及《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有效防范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台东山煤业有限公司各类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三、重大危险源定义
重大危险源是长期的或临时的生产、搬运、使用或储运危险物品,且危险特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的设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包括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器和放射源等。
四、职责
矿长是重大危险源检查和预防的第一责任者,对全矿的危险源负全责。
总工程师对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定性负技术全责。
其他副矿长对所分管区域内的重大危险源负责。
五、重大危险源辨识
1、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性及其数量,通过危险辨识评价结果,根据gb18248-2009《重大危险源辨识》,确定我煤业公司重大危险源。
2、建立重大危险源台帐,台帐内容包括,危险名称,危险物质名称,危险源存在位置,易导致的事故类型,主要危害,最大储存量,正常储存量,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措施等内容。
3、重大危险源管理,安全科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危险源辨识,当有新的设施或场所构成重大危险源时纳入危险源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4、对重大危险源矿将定期检查,并24小时值班,遇有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5、在每月的安全例会上针对上月重大危险源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并加以整改。
6、重大危险源备案,按照《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申报登记范围的要求,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并填写《重大危险源申报表》报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
7、变更管理,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原因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得新进行辨识评价,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6篇 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检测、监控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早期预控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公司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15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重大危险源分为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和公司规定的安全管理重点。
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品,且危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它存在危险数量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按照《重大危险源辫识》( cb18218—2000)的规定,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 56号文件规定,属于申报登记范围内的特神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公司规定的安全管理重点指:除国家规定的危险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公司财产损失的其他特种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___公司。
第四条各单位必须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管,对本部门业务管理范围的重大危险源负有业务倮安监管责任:
(一)安全管理部门是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综合监管机构,对公司的重大危险源负有建档、检测、评估、监控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二)机电管理部门是公司机电设备、锅炉、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及提升坠落等重大危险源的专门监管机构,对其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负责建档、检测、评估、监控的业务管理工作。
(三)保卫消防部门是公司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有毒物品及放射性物品等重大危险源的专门监管机构,对其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负责建档、检测、评估、监控的业务管理工作。
(四)物资供应部门是公司油脂储库及其它易燃物资储库、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的
专门监管机构,对其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负责建档、检测、评估、监控的业务管理工作。
(五)各基层管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建档、检测、评估、监控管理工作。
第五条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
(一)各单位每年初要按照《重大危险源辩识》 ( gb18218-2000)标准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 56号)规定,如实填报登记《重大危险源申报表》,若于每年元月底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公司安全监察部,由安全监察部及有关部门负责审查、汇总报送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各单位在确定重大危险源时,方法要正确、合适,设备、设施要符合标准要求,此外,虽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标准,但是确属重大危险源的,由主管专业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确认。
(二)对符合《重大危险源辫识》( cb18218—2000)标准的重大危险源,公司组织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按照规定进行鉴定、评估。
第六条重大危险源建档
(一)安全监察部负责建立公司重大危险源档案;各专业部室负责建立本专业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档案;各基层管理单位负责建立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档案。
1.基层管理单位的重大危险源档案包括:①<重大危险源登记台帐》;②《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登记表》;③重大危险源确定的依据或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结果、主管部门的确认文件;④监控措施;⑤日常监控或检查记录;⑥单位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和现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资料。
2.专业部室的重大危险源档案包括:①<重大危险源登记台帐》;②《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登记表》;③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结果或主管部门的确认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④监控措施;⑤监督检查记录;④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资料。
3.安全监察部的重大危险源档案包括:①《重大危险源登记台帐》;②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登记表);③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结果或主管部门的确认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④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资料。
(二)(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登记表》应明确重大危险源名称、业务管理部门、基层管理单位、责任人及联系电话、存在场所、确定依据及结果、重大危险源物理化学性质及能量描述、事故发生的前提条件、主要危害及后果、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监控措施、现场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等内容。《重大危险源登记台帐》应载明重大危险源名称、业务管理部门、基层管理单位、存在场所、确定依据及结果、监控措施、事故发生的前提条件、主要危害及后果、现场事故应急预案等内容。
(三)各基层管理单位确定重大危险源后,要及时填写《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登记表》,建立《重大危险源登记台帐》,每年二月二十日之前,将本单位所有重大危险源的《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登记表》、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结果或主管部门的确认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三份分别报相关专业部室和安全监察部备案。每年二月底前,各专业牵头部室将本专业的<重大危险源登记台帐》报公司安全监察部备案,安全监察部将公司《重大危险源登记台帐》报集团公司安监局备案。<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登记表》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台帐》必须编号管理,便于检索。
(四)安全监察部和各专业牵头科部每年三月底之前,必须进行一次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工作。安全监察部和各专业牵头部室、各基层管理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重大危险源建档管理工作,做好保密工作。
第七条重大危险源监控
(一)各基层管理单位应针对不同的重大危险源,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落实责任人,并制定相应的监控措施,其内容要符合行业规范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满足安全生产需要,便于员工操作。
(二)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对基层管理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对监控措施组织审查,对监控效果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单位或专业管理部门要指定专门人员按规定的监测周期,对规定的监测项目进行日常监测,填写相关监测记录;重大危险源管理单位负责人按规定期限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填写相关的检查记录。
(四)安全监察部和专业部室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力度,每月必须至少监督检查一次,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对重大危险源各类监督检查中所查问题,要落实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限期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验证。
(六)各专业牵头部室每年对本专业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效果进行一次评价,对监控效果较差的重大危险源,要及时完善监控措施。安全管理部门每年对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监揎效果进行一次评价,对监控效果较差的重大危险源,及时督促业务主管部室和责任单位尽快完善监控措施。
第八条重大危险源监督考核及其它要求
(一)各单位要完善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档案,制订重大危险源建档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职责,规范重大危险源的建档、检测、评估、监控措施。
(二)基层管理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和巡检,发现隐患及时安排处理,不能及时处理时,采取相应的监控措施,并按规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防止事故发生。
(三)各基层管理单位要按照要求,及时完善重大危险源的建档工作,并将相关资料一式二份报安全监察部备案。安全监察部将对建档工作进行验收考核。
(四)二季度,安全监察部对各基层管理单位、各专业牵头部室的重大危险源建档、检测、评估、监控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及考核。考核处罚标准执行以下规定:
(1)发现未按规定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扣单位200元:
(2)未按规定进行监督检查或指导扣单位2 00元;
(3)缺一项资料扣单位5 0元。
第九条本制度与上级重大危险源管理有关规定不一致时,依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本制度从 年 月 日起执行。
第7篇 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aq 3013 - 2008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5.2.5 重大危险源
5.2.5.1 企业应按照gb18218辨识并确定重大危险源,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
5.2.5.2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设置安全监控报警系统。
5.2.5.3 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
5.2.5.4 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定期检查、检验,并做好记录。
5.2.5.5 企业应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装备,每年至少进行1次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5.2.5.6 企业应将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送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5.2.5.7 企业重大危险源的防护距离应满足国家标准或规定。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的,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二、其他标准
aq 3035-20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aq 3036-20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案例)
1目的
为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范围内,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9)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规定,识别出的所有重大危险源。
3职责
3.1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测监控全面负责,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3.2安环部
3.2.1负责建立公司重大危险源的档案;
3.2.2组织制订并完善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及公司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2.3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相关工厂(部门)
3.3.1负责所辖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监控;
3.3.2建立工厂(部门)重大危险源的档案;
3.3.3制定并完善工厂(部门)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
3.4其他部门
生产部、设备部、电仪厂等有关职能管理部门按各自的管理职能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督管理。
4控制程序
4.1按照《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0)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规定,公司现有重大危险源 处,详见附表。
4.2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重大危险源辨识后,应对其进行风险分析评价。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辨识各类危险因素及其原因与机制;
b.依次评价已辨识的危险事件发生的概率;
c.评价危险事件的后果;
d.进行风险评价,评价危险事件发生概率和发生后果的联合作用;
e.风险控制,将评价结果与安全目标进行比较,检查风险值是否达到可接受水平,否则需采取措施,降低风险。
4.3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后,通过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控制和管理。
4.3.1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制订和落实重大危险源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台帐。
4.3.2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集中监控系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并保留记录。
4.3.3重大危险源场所应当设置醒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包括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主要危害和应急措施等内容。
4.3.4设备部及有关工厂(部门)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及其仪器、仪表、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测检验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并在台帐中记录。
4.3.5相关工厂(部门)对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并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第8篇 s矿煤矿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有效地控制潜在的危险因素,确保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企业必须对其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对重大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一、危险源监控的目的不仅是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而且要做到一旦发生事故,能将事故危害控制到最低程度。
二、矿山的危险源主要有:有坍塌、倾覆、压埋的场所;有发生爆炸、火灾危险的场所;有发生透水、涌水等水害的场所;有高空坠落的危险场所;有提升、调运系统危险的场所;有被车辆伤害的场所;有触电危险的场所;有灼、烫伤危险的场所;有被电器绞、碾、碰、挤和撞击的场所;有中毒、窒息、腐蚀、放射危险的场所。
三、对危险源进行分析评价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辨识各类危险因素及其原因和机制;依次评价已辨识的危险事件发生的概率;评价危险条件的后果;进行风险评价,即评价危险事件发生概率和发生后果的联合作用。风险控制,将上述评价结果与安全目标值进行比较,检查风险是否达到可接受的水平,否则需进一步采取措施,降低危险水平。
四、通过对危险源的分析评价,根据危险程度、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对危险源分三级管理与控制:
a级:重大危险源,由企业、矿部、班组三级管理与控制;
b级:较大危险源:由矿部、班组二级控制管理;
c级:一般危险源,由班组控制管理。
五、对每一个重大危险源都要制定出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
六、三极危险源在各级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活动中均应列为重点检查目标,层层把关堵口,共同严格管理和控制。对于重大危险源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七、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下发《隐患通知书》督促整改并进行复查验收。对重大安全隐患,由矿长指定专人会同生产、技术、安全、设备等有关部门指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组织整改验收。
八、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重大危险源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经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检验和评估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程序的有效程度,并进行演练,必要时加以修订。
1、成立有关部门组成的预案编制小组,指定负责人。
2、参阅现有的应急预案。
3、危险分析、包括危险识别、脆弱性分析和粉尘分析。
4、应急准备和应急能力的评估。确认现有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能力,并对其充分进行评估。
5、完成应急预案编制。提出应急所需的人员、设备和程序。
6、提出预案的落实、更新、培训和演练计划。
九、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矿长任组长,生产、技术、安全、设备、运输、消防、医疗等有关部门参加。
第9篇 工程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一、编制说明
1、根据本企业在近几年的施工中,对危险性较大的部分分项工程和易发生事故的部位进行实际总结,进行编制预防监控措施。
2、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为依据。
3、在施工中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灵活执行、严格监控、安全预防,监控防护措施一定要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最佳效果。
二、集中降水井人工开挖预防监控措施
1、采用人工开挖集中降水井时,根据地质报告给定的有关数据,合理选好降水位置,即要达到集中降低地下水位,又要保证基础大孔桩开挖施工的顺利进行和安全生产。
2、降水井开挖前,适先必须选购护井圈,护井圏常规选用预制砼井圈,规格为直径不小于1.5米圆型圈,高为60㎝,厚度不小于10㎝砼标号为c20以上,表面完好,不破损无裂缝的合格产品。
3、挖地表土层可选用机械或人工开挖,挖到2米深时,采用机械安装护井圈,井圈安装一定要平直,不许出现倾斜现象。
4、人工下井开挖时,要四周均匀挖土,保证井圈自由落体垂直下沉。
5、护井圈上口要高出地面30㎝,防止土石块落下伤人。井下作业人员一定要配戴安全帽和防水服装,井下作业人员轮换间歇。
6、吊土所用三角架一定要牢固,所用滑轮固定紧,防止倒塌发生安全事故。
7、吊运土所用容器选用新水桶,每次装土不超过三分之二,见水后采用潜水泵抽水,随抽随挖。
8、设专人指挥和检查,检查井口四周土质变化,一旦发现险情马上停止施工,预防发生安全事故。
三、人工挖大孔桩预防监控措施
1、人工挖大孔桩预防监控措施时一定严防监控,重点防范,必须确保施工安全。
2、施工前一定要掌握地质资料,了解土质等级分布情况。
3、施工时必须按设计要求施工,严格执行安检技术部门编制的施工专项方案及安全施工方案进行组织施工,杜绝违规和违章作业施工。
4、土质坚硬,桩基较浅,设计上没有砼护壁的大孔桩,要随时观察土质情况,保证施工人员的作业安全。
5、土质较软,设计要求有砼护壁的大孔桩,施工时必须进行护壁,防止坍塌,每次挖深不超过0.8米,要随挖随护,砼达到初凝期后拆模,继续开挖,流进行作业施工。
6、桩口四周必须清理干净,所挖的余土及时运走,防止土石块坠落,砸伤井下施工人员。
7、挖桩时不许带水作业,遇有地下水时,一定要降水,才能施工。
8、施工现场设专职人员观测地质变化,一量发现险情,马上停止施工,决不许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出现险情时,要由技术人员和专业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护方案后,方能复工生产。
四、高空作业预防监控措施
1、高空作业是建筑施工企业最容易发生危险的部位,所以必须引起高度注意,施工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防护,做为安全施工预防监控措施的:重中之重来抓来管。
2、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定期检查身体,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高空作业必须按安全技术规程进行维护,经安全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施工作业,经检查不合格或有隐患时,不准施工作业。
4、临边作业施工,必须设置防护措施,按规范搭设防护栏,防护栏所用材料必须符合规定要求,搭设时要固定牢靠,挂好安全立网和水平安全网。
5、洞口作业施工,必须设置牢固盖板,设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防护设施,防护设施要根据洞口尺寸,位置按规范要求进行防护,防止人员和其他物品坠落发生事故。
6、悬空作业施工,必须设置防护栏网、栏杆和其他安全设施。所用的设备须经技术鉴定或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时根据施工项目设置安全防护措施。
7、操作平台搭设,操作平台要经技术人员计算和设计,按要求进行制作或搭设,移动平台轮子与平台结合要牢固可靠,平台四周应有护栏。悬挑式钢平台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安全规范,平台物料不易过高,保证荷载系数。钢丝绳不破损,使用时要由专人检查安全情况。
8、高空交叉作业施工时,在支模、粉刷、砌墙各工种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钢模板、脚手架拆除时下方不许有其他人员操作。二层以上施工时,通道口必须搭设防护棚,超过24m以上作业时,应设双层防护,确保施工安全。
9、高空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执行验收制度,在施工进行高空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空作业施工。验收时检查项目一定要齐全,验收数据要真实,所用材料是否符合标准,防护设施是否可靠,并做好验收记录,凡不合格者,决不准使用,施工中要进行抽查检验。
五、模板支拆安全预防监控措施
(一)模板安装
1、当安装模板时,超过3m高时,应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不准在墙上或梁底模板上行走。3m以下可采用移动高凳。
2、模板吊装,选用卷扬机或塔机吊装,按规格和型号吊装,不许混吊,应设专人指挥,起落地点要准确。
3、模板安装时不许上下交叉作业,模板安装没固定前不准堆放物料。
4、安装边缘部位的模板或悬挑模板时,按规定进行临边防护设施。
5、支撑柱选材一定要符合规格和标准,满足荷载需要,防止模板坍塌造成人员伤亡或其他安全事故。
(二)模板拆除
1、拆除前应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在做业区范围设警戒区挂警告牌,拆除时设专人警戒。
2、拆除时应从一侧向另一侧拆除,先将支撑拆掉后再拆模板,操作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禁止将支撑全部拆掉,再大面积拆卸模板,必须按顺序拆除。
3、拆除大跨度梁下支撑柱时,应当从跨中开始分别向两端对称进行拆除。
4、拆除时必须设脚手架或专用平台,保证操作人员站稳。
5、模板及其支撑应随拆随运。拆下的模板及其支撑等有人接应,妥善传递,用垂直运输机械运下,严禁随意抛掷砸伤人员。
6、模板拆除,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规定的等级后,方可拆除。
六、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及吊装安全预防监控措施
1、塔式起重机必须购买正式厂家产品,并符合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及使用证。
2、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除必须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和拆卸,安装和拆卸要制定专项安拆方案。
3、塔式起重机刚必须装有力矩限制器,超载限制器,超高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及吊钓保险卷扬机滚筒保险装制等全部装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方可使用。
4、塔机安装安后必须进行试运转和验收,填写验收单,参加验收人及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使用。
5、塔机司机必须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要懂得塔机性能。要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能够及时排除,预防发生机械事故和其它事故。
6、塔机在工作中要设专人指挥,必须熟记并使用国家标准gb5052-85《起重机吊运指挥信号》规定的信号,工作中司机、指挥人员密切配合,任何人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7、司机要牢记和坚决执行十不吊。
七、脚手架搭拆预防监控措施
1、脚手架搭设前,应制定施工方案,按方案给定的计算数据,搭设形式、尺寸进行施工搭设,确保构架稳定,承载可靠和使用安全。
2、施工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要做到定期检查身体,发现有高血压,冠心病等疾病人员不得从事脚手架施工作业。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带。
3、脚手架所用材料,必须选用同一种材料,禁止钢混搭,材料型号不一致的材料混用,材料一定要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的材质要求,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4、搭设脚手架要根据不同墙体,不同用途进行搭设不同方式的脚手架,满足施工的需要。
5、脚手架搭设场地要平整、夯实,并设置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
6、脚手架搭设一定要稳定,坚固,24m以下单、双排脚架,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严禁使用拉筋的柔性连墙件。脚手架高度在24m以下必须按规范设剪刀撑。
7、脚手架上的脚手板应满铺、铺稳、离开墙面120-150㎜,脚手架应设防滑条。
8、脚手架外侧应设防护栏,挡脚板,并用密目网封闭,按不同高度设水平安全网。
9、脚手架拆除应自上而下进行,禁止上下垂直作业。拆除前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拆除时应有可靠的防止人员与物料坠落的措施,严禁抛掷物料砸伤其他人员。
10、遇有大风大雨、大雾、大雪等恶劣天气时,禁止搭拆脚手架作业施工,夜间不许搭拆脚手架施工作业。
八、施工用电安全预防监控措施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数据,数值及标准进行施工架设安装,满足和保证施工需要,符合安全用电标准。
2、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必须设专用电杆,线路截面应符合临电设计和规范要求。
3、采用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电缆直埋时,敷设深度不小于0.6m。
4、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必须设保护接零,在同一供电系统内,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5、放工现场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设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分级配电。所有配电箱应配锁,由专人负责管理。
6、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制,严禁一个开关电器控制二台以上用电设备。
7、照明额定电压的要求,一般所宜采用200v的照明器具,对特殊环境下施工照明应按下列安全电压供电的照明器具。
(1)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2)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压不得大于24v。
(3)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安装,维修或拆除,必须由经过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上岗操作证的电工作业人员完成,电工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9、当发生严重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的,可以越级拉开负荷开关。
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执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10篇 重大危险源危险作业场所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为为全面掌握csj04标段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的数量、状况及分布,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的检测、监控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早期预控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为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监督管理,驻地办成立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监管领导小组,负责对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的监管工作。
2、驻地监理代表必须加强对本标段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实施监管,对本标段的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富有安全监管领导责任;安全监理工程师具体实施本标段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3、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标准规定,如实填报登记《重大危险源申报表》。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作业场所、设备、设施、系统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实时检测或定期检测,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系体系。落实安全治理整改对策措施。针对本标段存在的各类重大危险源情况,明确专门管理机构监管、配备专门人员检测监控、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开展动态检测监控、分析检测监控参数、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4、驻地办每天对重大危险源巡查一次,定期对危险作业场所进行检查,掌握施工单位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的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对存在缺陷和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整改,消除危险因素、确保安全生产。
5、保证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检测监控和隐患治理整改所需的资金投入,要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技术管理措施,逐级落实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责任制。
6、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安全应急预案,根据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的变化及时修订完善;要对职工进行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安全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让职工了解、掌握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事故的应急救援程序、自救互救知识。
7、严格按照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的种类及其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的最严重后果,实行分级管理与监控: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特大事故的危险源,必须作为安全管理和检测监控的重点对象;三级、四级重大危险源是可能造成重大、一般事故的危险源,也应加强管理和监控,不留死角。
8、对各类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的监控、治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原则,要采用先进科技检查监控手段和治理技术装备,提高监控、治理的本质安全水平。
9、各级监理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下达书面通知单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在整改前或整改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必须责令有关单位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停止生产作业或停止使用运行,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监控、整改措施后要限期整改完成。
10、驻地监理代表及安全监理工程师必需加大对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检测监控、治理整改质量的跟踪监督力度,对因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不到位、治理整改不及时、治理整改质量不好的,不论发生事故与否,均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整改不力、监管不力责任。
11、驻地办必须加强监理人员对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检测、监控、治理、防灾、避灾等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监理人员对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事故的防控和管理能力。
12、从事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检测、监控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均必须具有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进行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从事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检测、监控作业。
第11篇 重大危险源液氨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一、机房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未经允许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机房。
2、值班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各种设备的操作,对新进人员严格培训操作技术,同时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严禁易燃易爆的物品堆放在机房设备附近。
4、定期对机房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进行认真的检查,并检验其灵活性。
5、开机前应先查看各设备的油面、水面、液面、仪表是否在相应位置,周围有无障碍物。
6、查看各库房的阀门是否开启或关闭。
7、查看机器是否通电,电压是否正常,转动机器细滤数圈,看有关阀门是否开启。
8、启动压缩机,待正常运转后,按顺序逐级上载并缓慢开启吸入阀直至正常。
9、停机前先将各设备的供液停止,并将有关设备的压力降到相应处。
10、制冷压缩机严禁超压、超温、超负荷、超速、超检验期货带“病”运转。
11、定期进行检修保养,及时排除各类不安隐患,做好保养检修记录。
12、制冷操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进行复审换证。
13、值班人员不得串岗、漏岗、睡岗,在班上禁止一切娱乐活动或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4、做好各种相关设备检测记录。并值班签名。
15、机房人员每月进行一次技术培训学习,掌握操作规程和应急事故处理,提高技能。
16、机房值班人员每天要做具体操作记录并存档,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问题,如遇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汇报领导。
17、机房人员在操作中,要做到随时检查阀门是否开启或关闭,并进行标示。
18、值班人员必须随时与车间联系,了解降温情况,确保库房温度,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行情况,使其发挥应有的制冷能力。
19、库房需热氨冲霜时,经机房管理人员及车间管理人员同意,当班人员必须和车间随时保持联系,并在车间人员下班后进行,在操作保热氨压力不得 超过6kg。
20、机房卫生要做到门窗玻璃干净,地面无油污,工器具摆放整齐,值班人员要做到“四勤”,勤看仪表,勤摸温度,勤听机器运转有无杂音,勤到库房查看库温情况。
21、对制冷设备要定期维修、保养检查对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上报、及时配合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必须确保车间生产加工的顺利进行。
22、机房人员必须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严格按照设备正常规程及标示进行操作
二、机房交接班制度
1、交接前做好以下工作:
①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②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清洁工作;③若在交班前发生故障,应先处理好故障后,再进行交接。
2、交接班时:
①由双方共同逐点逐项巡回检查,做到件件事情有交接,同时交接的内容和存在问题记入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中:②交接班记录要交代上级有关运行方面的指令;③交接人员在交接班记录中签字后,又发现了设备缺陷,由接班人员负责。
3、交接的内容:
①交接上一班的工作记录;②交接上一班发生的特殊情况;③交接各种阀门的开关位置和自控仪表情况;④交接各种辅助设备的运行情况;⑤交接所有工具是否完好无缺。
4、交班人员在以下情况下不得交接:
①不交给酒后接班的人员;②设备设施发生异常情况时不交接;③在处理事故或故障时不交接;④各种仪表指示不正常时不交接,工作记录未完善时不交接。
三、车间氨系统设施使用管理
1、每个车间的生产科长是本车间的安全管理员,上下班要做好车间按是否泄漏检测,并做好记录,对相关管道、阀门等易露氨的部位必须检查。
2、车间做好泄氨应急预案及逃生疏散方案。
3、 车间工厂经理建立安全检查汇总每周一次。对有危险的部位及时整改,不能迁就。
4、速冻库冷凝管及阀门系统要每天上下班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上述附件要进行经常性的保养。
5、速冻库存放物品要安全轻放,避免碰撞管道。不能超重放置物品。
四、冷冻库氨系统附件管理
1、冷库管理班长每天上班前首先要检测冷库是否泄氨,并做好检测记录,对氨泄漏量超标要立即报告经理,做应急预案处理,严重的要打开库门,关闭阀门,吹风空气稀释氨浓度,对存放物品要做重新化验。
2、叉车工运输储藏物品时,要轻放轻拿,严谨鲁莽操作,防止物跺倒塌。
3、车车工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氨气管道、墙壁、跺堆留有安全空间。
4、严谨叉车工无证驾驶,酒后驾驶。
5、叉车工进出冷冻库要做好记录,进出时间、存放品种、库内氨气是否泄漏情况、下班关门时间等。
第12篇 危险物品、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aq 3013 - 2008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5.2.5 重大危险源
5.2.5.1 企业应按照gb18218辨识并确定重大危险源,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
5.2.5.2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设置安全监控报警系统。
5.2.5.3 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
5.2.5.4 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定期检查、检验,并做好记录。
5.2.5.5 企业应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装备,每年至少进行1次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5.2.5.6 企业应将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送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5.2.5.7 企业重大危险源的防护距离应满足国家标准或规定。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的,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二、其他标准
aq 3035-20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aq 3036-20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案例)
1目的
为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范围内,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9)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规定,识别出的所有重大危险源。
3职责
3.1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测监控全面负责,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3.2安环部
3.2.1负责建立公司重大危险源的档案;
3.2.2组织制订并完善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及公司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2.3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相关工厂(部门)
3.3.1负责所辖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监控;
3.3.2建立工厂(部门)重大危险源的档案;
3.3.3制定并完善工厂(部门)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
3.4其他部门
生产部、设备部、电仪厂等有关职能管理部门按各自的管理职能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督管理。
4控制程序
4.1按照《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0)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规定,公司现有重大危险源 处,详见附表。
4.2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重大危险源辨识后,应对其进行风险分析评价。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辨识各类危险因素及其原因与机制;
b.依次评价已辨识的危险事件发生的概率;
c.评价危险事件的后果;
d.进行风险评价,评价危险事件发生概率和发生后果的联合作用;
e.风险控制,将评价结果与安全目标进行比较,检查风险值是否达到可接受水平,否则需采取措施,降低风险。
4.3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后,通过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控制和管理。
4.3.1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制订和落实重大危险源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台帐。
4.3.2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集中监控系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并保留记录。
4.3.3重大危险源场所应当设置醒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包括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主要危害和应急措施等内容。
4.3.4设备部及有关工厂(部门)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及其仪器、仪表、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测检验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并在台帐中记录。
4.3.5相关工厂(部门)对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并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4.3.6职能管理部门及有关工厂(部门)应按各自的职责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
a.工厂(部门)第一责任人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综合检查;
b.重大危险源具体负责人每周对重大危险源检查一次,所在班组的班组长每天对重大危险源检查一次,班组员工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
c.生产部、设备部、安环部、电仪厂等职能管理部门每月至少对公司的重大危险源检查一次。
4.4安环部、工厂(部门)分别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安环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将重大危险源及监控情况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当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及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对新设立或者新构成的重大危险源,应及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及时报告注销。重大危险源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重大危险源报表;
b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c重大危险源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d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评估)报告;
e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查表;
f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
4.5安环部至少每两年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公司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组织完善相关的监控措施。安全评估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安全评价的主要依据
b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情况。
c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
d重大危险源单元划分与等级确定。
e可能发生事故的种类及严重程度。
f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
g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
h应急救援措施、应急能力和预案效果评价。
i评价结论与建议。
j与安全评价有关的其他内容。
安全评价报告应当方法科学、数据准确、内容完整、结论客观公正、建议措施具体可行。
4.6对于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相关工厂(部门)必须立即整改,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责任人、期限等,整改期间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7安环部组织制订公司级的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工厂(部门)具体制定重大危险源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公司每年组织一次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厂(部门)每年应对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至少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救援的演练。演练前应制定演练方案,明确演练规模、方式、范围、内容。演练时可邀请相关部门参加。演练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评估、总结,根据评估结果对预案进行修订,并将修订情况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a应急组织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b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
c应急能力评估与物资装备保障。
d应急设备与设施。
e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f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g保护措施与程序。
h事故发生后的恢复与程序。
i培训与演练。
公司应建立应急自救队伍,配备必须的应急器材、设备和所需的应急物资。并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避险方法等应急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及其人员;
4.8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贮存设施、新建扩建工程的选址和土地使用规划应符合政府制定的综合性土地使用政策,与周边安全防护距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理》第十条及国家有关安全防护距离的规定。
5支持/相关文件
5.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理》
5.2《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0)
5.3《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规定
第13篇 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为为全面掌握csj04标段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的数量、状况及分布,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的检测、监控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早期预控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为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监督管理,驻地办成立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监管领导小组,负责对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的监管工作。
2、驻地监理代表必须加强对本标段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实施监管,对本标段的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富有安全监管领导责任;安全监理工程师具体实施本标段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3、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标准规定,如实填报登记《重大危险源申报表》。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作业场所、设备、设施、系统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实时检测或定期检测,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系体系。落实安全治理整改对策措施。针对本标段存在的各类重大危险源情况,明确专门管理机构监管、配备专门人员检测监控、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开展动态检测监控、分析检测监控参数、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4、驻地办每天对重大危险源巡查一次,定期对危险作业场所进行检查,掌握施工单位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的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对存在缺陷和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整改,消除危险因素、确保安全生产。
5、保证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检测监控和隐患治理整改所需的资金投入,要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技术管理措施,逐级落实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责任制。
6、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安全应急预案,根据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的变化及时修订完善;要对职工进行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安全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让职工了解、掌握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事故的应急救援程序、自救互救知识。
7、严格按照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的种类及其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的最严重后果,实行分级管理与监控: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特大事故的危险源,必须作为安全管理和检测监控的重点对象;三级、四级重大危险源是可能造成重大、一般事故的危险源,也应加强管理和监控,不留死角。
8、对各类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的监控、治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原则,要采用先进科技检查监控手段和治理技术装备,提高监控、治理的本质安全水平。
9、各级监理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下达书面通知单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在整改前或整改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必须责令有关单位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停止生产作业或停止使用运行,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监控、整改措施后要限期整改完成。
10、驻地监理代表及安全监理工程师必需加大对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检测监控、治理整改质量的跟踪监督力度,对因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不到位、治理整改不及时、治理整改质量不好的,不论发生事故与否,均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整改不力、监管不力责任。
11、驻地办必须加强监理人员对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检测、监控、治理、防灾、避灾等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监理人员对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事故的防控和管理能力。
12、从事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检测、监控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均必须具有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进行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从事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检测、监控作业。
第14篇 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各单位应当成立危险源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二、单位的决策机构或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
三、各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四、单位应当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五、各单位应当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重要的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测、检验,并做好检测、检验记录。
六、各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七、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各单位必须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报告。
八、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适时进行应急救援演练,评价、总结、完善。
第15篇 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为保障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消除潜在危险因素,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出现,特制定本制度。
1、根据公司情况,对公司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管理、制定相应应急预案。
2、通过识别重大危险源包括潜在的火灾事故、锅炉运行安全、重大机械设备伤亡事故等,分析事故隐患,采取预防措施。
3、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危险源管理。
4、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巡查登记,跟踪管理,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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