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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仓库物资管理制度3汇编【16篇】

更新时间:2024-05-09

公司仓库物资管理制度3

流程

1. 入库管理: - 物资到货后,由收货员进行实物验收,核对数量、型号、质量等信息,并在系统中记录。 - 验收无误后,物资应立即入库,按指定位置存放,确保分类清晰。

2. 库存管理: - 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账实相符,防止物资积压或短缺。 - 建立先进先出原则,优先使用接近保质期或存储时间较长的物资。

3. 出库管理: - 所有出库申请需经审批,确保物资使用合规。 - 发放物资时,遵循“谁领谁签”的原则,确保责任明确。

4. 库区维护: - 保持仓库整洁,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安全通道,确保安全环境。 - 对破损、过期物资及时处理,避免资源浪费。

上墙

1. 明确张贴仓库区域划分图,便于员工快速定位物资。

2. 制定并公示物资领用流程及审批权限,提高工作效率。

3. 设置库存告警制度,当物资量低于预设阈值时,自动触发补货通知。

4. 张贴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职责

1. 仓库主管: - 负责仓库的整体运营,确保物资管理流程顺畅。 - 定期向管理层报告库存状态,提出采购建议。

2. 收货员: - 负责物资的接收与验收,保证入库物资准确无误。 - 协助主管进行库存盘点,确保数据准确。

3. 库管员: - 负责物资的日常管理,执行先进先出原则。 - 处理破损、过期物资,及时更新库存信息。

4. 领料员: - 根据需求申请物资,确保出库流程合规。 - 负责物资发放记录,确保责任追踪。

5. 安全员: - 检查仓库安全设施,定期组织安全培训。 - 在紧急情况下,执行应急预案,保障人员和物资安全。

以上制度旨在优化仓库物资管理,提升工作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同时确保员工的安全。各部门需严格执行,如有疑问或建议,应及时向上级反映,共同完善管理制度。

公司仓库物资管理制度3范文

第1篇 公司仓库物资管理制度3

公司仓库物资管理制度(三)

一、加强仓库管理,做好物资的收发和保管工作。做到保质、保量、及时、成套地完成物资的收发任务。保质就是要把质量好的物资收进来并发给用户;保量就是按合同规定的数量,及时缩短验收和配发时间,做到快收快发,按照物资的供应计划,及时地把物资发放到需求单位。

二、做好仓库管理是加强物资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此每位仓库管理人员必须根据储存物资的特点,做好“五无”--无霉烂变质、无损坏和丢失、无隐患、无杂物积尘、无老鼠;做好“六防”―――防潮、防冻、防压、防腐、防火、防盗。

三、保证物资管理的安全,严防贪污盗窃,严防坏人破坏,严防一切事故发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不准在仓库内吸烟、烧电。

四、物资进仓须有严格验收手续,对物资的数量、规格、质量、名称等做到准确无误,同时做好进仓的登记手续。

五、物资出库发放必须严格执行发料,须有领料凭证,并且手续完备、齐全,否则仓库管理人员有权拒发材料。

六、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改善仓库的物资管理工作,减轻笨重体力劳动,做到科学管理仓库,提高工作效率,使物资尽快地投入生产,充分发挥物资的作用。

第2篇 某物资仓库消防管理制度

1.仓库管理员应经过专门消防培训,熟悉所管物资的物理和化学性质,熟悉物质的安全防火知识及灭火方法等。

2.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设有明显的禁牌,库房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3.库房内不准使用 碘钨灯.日光灯.高压水银灯照明;严禁使用电熨斗.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

4.要根据不同货物分类.分库存放,不准将性能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货物同库混存。

5.库内货物堆放应做到“五距”,即灯距.墙距.堆距.柱距.顶距。

6.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允许住人和设办公室。

7.仓库管理员要经常检查照明灯具.电线.开关等电器,发现电线老化,破损或绝缘不良等要及时维修处理。库内不得随意拉设临时电线。

8.仓库管理员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库房,确认无问题后,切断电源方可锁门离开。

第3篇 物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物资仓库防火安全的管理,根据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划》制定本管理制度:

1、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物资仓库的防火安全由本单位物资部门负责人负责。

2、物资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防火工作。

3、对仓库保管员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新职工须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物资仓库应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定期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5、物资仓库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规定,应采取相应的隔热、散热措施。

6、仓库内不准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垂直下方禁放物品,且与储存物品水平距离不小于50厘米。

7、库房内禁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以及禁用明火。

8、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分区存放,严格执行其特殊管理规定。

9、物资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对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并经常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10、此制度的执行将严格按照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实行奖惩,对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武汉中央文化区项目部

第4篇 宾馆饭店物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 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保管员应经常进行安全自查。

2. 熟悉和掌握贮存物资的性质。根据不同性质分类存放、堆放整齐,化学危险品要专库存放,严禁混放。

3. 仓库区域内严禁烟火和使用电热器具,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库房。

4. 物资堆放要符合“五距”,并留有消防通道。

5. 仓库内经常保持整洁,库内及其周围的包装纸箱、木板条和杂草等易燃物要及时清除。

6. 仓库内使用符合安全规定的灯具,并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线路,防止老鼠等动物进入。

7. 工作结束时应检查门窗关锁情况并切断电源。

8. 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及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5篇 物资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各类物资仓库属厂区重点防火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执行出入登记制度。

2、库房内要保持干净整洁,货物摆放有序,对敞落得棉丝、油布、废纸等易燃物质应该及时消除。

3、库房内不得架设临时电缆,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车间、科室负责人批准,报安环科备案,并在限期内及时拆除。

4、库房内严禁烟火和动火,需要防火作业时,需厂安环科审批后,办理“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明火作业。

5、库房内只准使用100w以下的白炽灯或日光灯照明。灯头要与物品距50公分以下间距,严禁使用其他灯泡照明和电热具取暖。

6、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产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消防部门规定设专库存放,专库内保持通风,防湿、防晒。

7、仓库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无事故隐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8、工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对配备器材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执行《二钢厂消防器材管理暂行规定》。

第6篇 物资仓库消防管理制度

1.仓库管理员应经过专门消防培训,熟悉所管物资的物理和化学性质,熟悉物质的安全防火知识及灭火方法等。

2.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设有明显的禁牌,库房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3.库房内不准使用 碘钨灯.日光灯.高压水银灯照明;严禁使用电熨斗.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

4.要根据不同货物分类.分库存放,不准将性能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货物同库混存。

5.库内货物堆放应做到“五距”,即灯距.墙距.堆距.柱距.顶距。

6.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允许住人和设办公室。

7.仓库管理员要经常检查照明灯具.电线.开关等电器,发现电线老化,破损或绝缘不良等要及时维修处理。库内不得随意拉设临时电线。

8.仓库管理员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库房,确认无问题后,切断电源方可锁门离开。

第7篇 医院仓库物资管理制度6

医院仓库物资管理制度(六)

1、仓库人员必须按计划、定额、分月、合理报购,保证供应。

2、进库物资验收合格后分类,分规格有序存放。

3、所有库存物品必须作好防潮、防霉变,存放时离地20cm,离墙5cm,离顶50cm。

4、库存物品每半年盘存一次,保持帐物相符。

5、作好防火、防盗、防鼠工作,下班后及时关灯、关门窗。

6、保持库房卫生整洁,仓库场地实行分片、定期、包干。

第8篇 餐饮管理——仓库物资制度

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仓库管理的目的主要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加速资金周转。它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主要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为规范本公司的仓库管理,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防止物资的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1.物资入库

(1)物资入库时,保管员必须认真验收,严把质量关、价格关、数量关,经检验质量合格、数量无误后,方能办理入库手续。

(2)物资入库,应先进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放入仓库的存货区,更不准投入使用。

(3)材料验收合格后,保管员凭发票所开列的名称、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就位,入库存单各栏应填写清楚。

(4)不合格品,应隔离堆放,严禁使用。如保管员工作不认真,导致不合格品混入到合格品中投入使用,造成的影响应由保管员全权负责。

(5)托收而货未到,或货已到而无发票,均应向经办人反映查询,直到消除悬事挂账。

(6)各部门的余料入库,仓库保管员根据余料的名称、数量开具入库单,注明某部门的退料。

2.物资的储存保管

(1)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使用量大且频繁的货物应就近摆放,使用量小的物资可以选择较远的货架进行存放。

(2)物资堆放一般是需要在堆垛安全、合理、可靠的前提下,根据货物特点,推行五五堆放,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摆放整齐。

(3)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验材料以及设备、容器和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必须要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不得采取发生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4)保管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使公司财产不发生保管责任损失。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5)保管物资,未经部门领导的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

(6)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存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需经保卫科批准。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3.物资出库

(1)所有发料凭证,保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

(2)物资出库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出库,四减数的原则。对贪图方便,违反出库原则造成物资失效、霉变、大料小用、优料劣用以及差错等损失,保管员应负经济责任。

(3)物资出库按月平均单价计量出库。领料单应填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领料数量或材料用途,领料人签字。属计划内的材料应有材料计划,属限额供料的材料应符合限额供料制度,属规定审批的材料应有审批人签字。同时,超费用领料人未办手续,不得发料。

(4)发料必须与领料人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错出门。

(5)对于部门领料,属部门定员领料,必须是固定岗位人员领取。其他部门领料,必须由部门的领导签字才可发料,否则,造成物料损失,由管理员承担经济责任。

(6)对于专项申请用料,除计划采购员留作备用的数量外,均应由申请单位领用。常备用料,凡属可以分割折另的,本着节约的原则,都应折另供应,不准一次性发料。

4.其他有关事项

(1)创造五好仓库(安全、优质、方便、多储、低耗)是每个保管员努力的方向,每月对仓库进行一次检查,以促进创五好仓库的开展。

(2)允许范围内的差错、合理的自然损耗所引起的盘盈、盘亏,每月都可以上报,以便做到账、卡、物、资金四一致。

(3)记账要字迹清楚,日清月结不积压,托收、月报及时。

(4)保管员调动工作,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关凭证,要列出清单三份,注明情况,双方签字,需领导见证,双方各执一份,报人事部存档一份,事后发生纠葛,仍由原移交人负责赔偿。对失职造成的亏损,除原价赔偿外,还要给予纪律处分。

(5)库存盈亏反映出保管员的工作质量,力求做到不出现差错。

第9篇 公司仓库物资管理制度8

公司仓库物资管理制度(八)

一、仓管人员对进仓物料必须严格检查物料的规格、质量和数量。发现与发票数量不符,以及规格、质量不符合使用部门的要求,应拒绝进仓,并立即向采购部递交物品验收质量报告进行处理。

二、经办理验收手续进仓的物料,必须填制“商品、物料进仓验收单”,仓库据以记帐,并送采购部一份用以办理付款手续。物料经验收合格,办理进仓手续后,所发生的一切物料短缺、变质、变型、霉烂等问题,均由仓库负责处理。

三、各部门领用物料,必须填制“仓库领料单”或“内部调拨凭单”,经使用部门经理签名,再交仓库主管批准,方能领料。

四、为提高各部领料工作的计划性及有利于加强仓库物资的管理,采用隔天发料办法办理领料事宜。

五、各部门领用物料的下月补给计划,应在月终前报送仓管部。临时补给物资必须提前天报送仓管部。

六、物料出仓,必须办理出仓手续,填制“仓库领料单”或“内部调拨单”,并验明物料的规格、数量,经仓库主管签署、审批发货。仓库应及时记帐及送财务部一份。

七、仓管人员对任何部门均应严格按先办出仓手续后发货的程序发货,严禁先出货后补手续的错误做法,严禁白条发货。

八、仓库应对各项物料设立“物料购、领、存货卡”,凡购入、领用物料,应立即作相应的记载,以及时反映物资的增减变化情况,做到帐、物、卡三相符。

九、仓库人员应定期盘点库存物资,发现升溢或损缺,应办理物资盘盈、盘亏报告手续,填制“商品、物料盘盈、盘亏报告表”,经领导批准,据以列帐,并报财务部一份。

十、为及时反映库存物资数额,配合供应部门编好采购计划,以节约使用资金,仓管人员应每月编制“库存物资余额表”,送交财务部、采购部各一份。

十一、各项物资、材料均应制订最高储备量和最低储备量的定额,由仓管部根据库存情况及时向采购部提出请购计划,供应部根据请购数量进行订货,借以控制库存数量,以避免物资积压或供应短缺,而影响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

十二、仓管部未能及时提出请购而造成供应短缺,责任由仓管部负责。如仓库按最低存量提出请购,而采购部不能按时到货,责任则由采购部负责。

十三、公司物资管理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司各部门均应遵照执行。

第10篇 煤业物资供应部仓库管理制度流程规范

****煤业公司物资供应部仓库管理制度

1.0目的

对物资供应部仓库物资的储存、保护、进、出库进行有效的控制。

2.0范围

适用于物资供应部的仓库管理。

3.0职责

3.1负责对仓库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3.2负责对仓库盘点的监盘与记账监督。

3.3仓管员负责对仓库物品的进、出管理和帐、物的盘点与记录,并按规定对仓库进行管理。

4.0方法和过程控制

4.1物资入库

4.1.1仓管员和物资使用部门的指定检验人员应对物资进行验收,使用部门检验人员对物资的质量负检验责任,仓管员对经检验合格的物资数量进行核实,开出《入库单》,由检验人员签字确认后,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

4.1.2仓管员应及时将入库的物资登记到库存物资台帐,保证帐物相符。

4.1.3对急用物资使用人可经部门负责人口头同意后直接拿至现场使用,但使用部门须协助仓管员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出入库手续,仓管员及时入帐和销帐。

4.2仓库管理要求

4.2.1仓管员根据物资的性能、品种、型号、用途、重量、包装等特点以及易挥发、易受潮物资的特性和仓库条件,把库存物资分成清洁物资、维修物资、清洁工具、维修工具、待处理物资、不合格物资、危险品等,分区摆放并做好区域标识。

4.2.1.1待处理物资包括回收再利用品、边角料及队组遗留下来的物品等。

4.2.1.2不合格物资包括检验发现的物资、报废物资等。

4.2.1.3危险品包括易燃易爆物品及带毒性物品,以及强酸强碱等强腐蚀性化学品。危险品应分区隔离摆放、分类分项进行保管,并设置明显的标识。

4.2.2所有物资应摆放整齐、分类标识,方便领取,包装标识一律向外。

4.2.3应根据仓库内物资特性,配备相应的温度计、湿度计等监测工具,设定上下限值,保持仓库环境的温度、湿度适当,环境清洁。

4.2.4仓库内应具有相应的防火、防潮、防盗、防挥发等措施。

4.2.4.1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消防设施应功能正常。

4.2.4.2存放危险品的仓库须装防爆灯。

4.2.4.3乙炔瓶和氧气瓶必须隔离5米存放。

4.3材料出库

4.3.1材料的出库必须凭《物资领用单》,经直属领导批准后方可到仓库领用,项目清楚,手续齐全。如有不符,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材料。

4.3.2材料要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对于不是一次性消耗的物资如油漆、电话线、铁钉、电缆等,最初使用人填写《物资领用单》,由仓管员销账。剩余材料必须存放在剩余材料存放点,剩余材料未使用完之前,不能开封新材料。

4.3.3急用材料领用人员须在2个工作日内填写《物资领用单》交仓管员,并由仓管员销账。

4.3.4《物资领用单》由材料使用人填写,直属领导审批;如是借用材料,归还时需填写归还日期,由仓管员验收入库。直属领导须对整个物资领用合理情况进行监督。

4.3.5周期性采购的材料均实行以旧换新制度,即用旧物资换领新物资,如:硒鼓、墨盒、灯泡、日常工具等。如不能提供旧物资,必须提供情况说明并由直属领导签名确认。

4.4仓库盘点

4.4.1仓管员对库存物资每月进行一次盘点,并填写《仓库进销存台账》经直属领导审核后,进行备案。

4.4.2仓管员对仓库相关纸质单据要留底并保存完整,包括:预算内/外材料申购单、入库单、出库单、物资领用单、仓库进销存台账等,以便备查。

4.4.3对库存时间较长的物资,发现霉变、破损或超过保质期时应及时填写《物资报废申请单》,写明报废原因,由财务管理中心进行价格审定,1000元以下的直属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处理意见,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材料报矿长审批。对有保质期要求的,仓管员应提前一个月报部门或项目负责人处理。

4.4.4对不能及时处理的材料,应统一放置于仓库的待处理材料隔离区内。

4.5待处理物资管理

4.5.1对回收再利用物资、项目部遗留下来的物资须填制《待处理物资登记表》,并报财务进行价格审定,1000元以下的物资由相关部门根据待处理物资的情况可做出内部调剂、变卖等处理,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资产处理须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仓管员设置账本并按实际情况登记入账。属资产类物资需按相关办法执行。

4.5.2对“待处理物资”,仓管员应每季度至少整理、汇总一次,报部门或==项目经理审核后,提交上级部门待处理。

4.5.3对于需调剂的资产,按相关办法执行。

10待处理物资登记表

序号

日期

物资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单价

数量

性质

分管领导处理意见

总经理或授权人处理意见

处理结果

处理

日期

经手人

仓管员

备注

备注:“性质”按回收、边角料、队组遗留、其他填写。单价须财务审核,价格上盖印。

仓管员:

出纳员:

分管领导:

物资报废申请单

申请部门

申请人

申请日期

物资编号

物资名称

报废数量

规格型号

购置日期

报废金额

采购单价

报废原因

签名:

直属领导意见

签名:

相关职能部门意见

签名:

矿长意见

签名:

处理情况

物资已:□按规定废弃

□修复使用

□退供应商

□其他:

处理人:

仓库管理流程图

根据物资申购单采购,原则上采购数量不能大于申购数量,且不能超过总金额,无申购的物品不能采购入仓

仓管员和物资使用部门指定人员共同验货,对合格物资开《入库单》并签字确认,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

物资要分类分区摆放并做好区域标识,如办公用品,工程物资、清洁用品、危险品等

库内管理

定期检查,维护仓库清洁、安全

入库管理

领用人必须凭《物资领用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到仓库领取

物资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急用物资须在一个工作日内补单交仓管员销账

周期性采购的物资均实行以旧换新制度,旧物资每月由相关部门主管监督清点后,仓管员统一处理

出库管理

仓管员每月对仓库进行盘点并于25日前做好仓库进销存台账经主管领导签名后报财务审核,保证账物相符。

仓库盘点

仓库管理规范及具体操作细则图例

一、各项目仓库要统一设立物品存卡,根据仓库情况进行摆放,存卡填写物品名称、单位、日期等,不可随意更改,领用物品须签名,如图:

劳保类工具类

二、仓库须配有灭器等消防器材,严禁吸烟等标识应张贴在仓库明显位置

三、相关单据要按要求填写规范,实际采购物资时要根据物资申购单进行采购,原则上当月采购的物品要当月进仓,规范填写,如图:

1、物资领用单填写时注意单价及金额不用填写,其他均按要求规范填写,不可随意涂改;

2、领用物品较少时剩余空白处以“/”标注;

3、填写入库单时应注意;

①物资申购单序号根据预算内或预算外物资申购单序号进行填写;

②填写完毕后经采购或部门指定检验人员、仓管员共同签名后方可;

③填写时单据不可随意涂改。

第11篇 饭店宾馆物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 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保管员应经常进行安全自查。

2. 熟悉和掌握贮存物资的性质。根据不同性质分类存放、堆放整齐,化学危险品要专库存放,严禁混放。

3.仓库区域内严禁烟火和使用电热器具,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库房。

4. 物资堆放要符合“五距”,并留有消防通道。

5. 仓库内经常保持整洁,库内及其周围的包装纸箱、木板条和杂草等易燃物要及时清除。

6. 仓库内使用符合安全规定的灯具,并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线路,防止老鼠等动物进入。

7. 工作结束时应检查门窗关锁情况并切断电源。

8. 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及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12篇 防汛物资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一、仓库的保管员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物品入库前必须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三、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离开时必须关掉电源,不准架设临时线路。

四、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禁止带入火种。

五、仓库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库外动火作业时,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同意。

六、仓库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须设置在显眼和便于取用的地点,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杂物,并确保任何时候都完好、有效。

七、库区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严禁堆放物品。

八、一旦发生火灾时,要及时报告,同时立即组织人员扑救,并打火警电话119报警,事后协助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13篇 某物资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各类物资仓库属厂区重点防火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执行出入登记制度。

2、库房内要保持干净整洁,货物摆放有序,对敞落得棉丝、油布、废纸等易燃物质应该及时消除。

3、库房内不得架设临时电缆,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车间、科室负责人批准,报安环科备案,并在限期内及时拆除。

4、库房内严禁烟火和动火,需要防火作业时,需厂安环科审批后,办理“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明火作业。

5、库房内只准使用100w以下的白炽灯或日光灯照明。灯头要与物品距50公分以下间距,严禁使用其他灯泡照明和电热具取暖。

6、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产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消防部门规定设专库存放,专库内保持通风,防湿、防晒。

7、仓库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无事故隐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8、工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对配备器材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执行《二钢厂消防器材管理暂行规定》。

第14篇 物资仓库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第一章 仓 库 建 筑

第一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仓库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和验收。

第二条 仓库、货场、生活区、维修工房必须分开布置。

第三条易燃和可燃物品的露天堆垛与烟囱、明火作业场所、架空电力线等的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四条储存易燃物品仓库地面,应当采用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材料。

第五条库区的加工间和仓库管理员办公室应当单独修建或用防火墙与仓库隔开。

第六条仓库区域内应当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

第七条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货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并请有资质的管理部门监测合格后,方可投入施用。

第二章 储 存 管 理

第一条仓库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梁距。

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

第二条 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建筑设计和消防防火规范》有关规定。

第三条 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四条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第五条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第六条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第七条 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八条 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第九条 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

第十条 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仓库、露天堆垛、罐区,不准进行分装、试验、封焊,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这些作业时,事先须经安环部和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由安环部派信进行现场监护,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第十一条 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管理员,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应穿棉布工作服,防止工作人员,穿易产生静电的化纤工作服进入工作现场。

第十二条仓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第十三条 在仓库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和其它杂物。

第十四条 库区和仓库内要经常保持整洁。

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

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 仓库院内,仓库,严禁吸烟。

油库、炸药库院内,严禁开手机和带静电物品进入库区。

第十六条认真做好三防工作,即人防、物防、技防。

充分发挥技防监视器的作用。

并认真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章装 运 管 理

第一条 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

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第二条 进入易燃、可燃物品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戴防火罩,并不准进入仓库。

第三条 运输易燃、可燃物品的车辆,一般应当将物品用苫布苫盖严密,随车人员不准在车上吸烟。

第四条 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化学易燃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干净。

第五条 各种机动车辆在装卸物品时,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物品。

各种车辆不准在库区、仓库内停放和修理。

第六条 仓库、堆场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

第四章 电 源 管 理

第一条 仓库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需要安装时,应当严格按照有关的《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和消防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条 储存化学易燃物品的仓库,应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离或密封式的电器照明设备。

第三条 各类仓库的电线主线应架设在仓库外,引进仓库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塑料套管内,电器线路和灯头安装在仓库通道的上方,与物资堆垛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仓库房顶架电线。

第四条 仓库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应当使用60瓦以上的灯泡。

第五条 仓库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库区如需架设临时电线,必须经安环科和公司领导批准,使用时间不超过半个月,到期及时拆除。

第六条 每个仓库单独安装开关箱,并设在仓库外,且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第七条 在库区及仓库内使用电器机具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电线要架设在安全部位,免受物品的撞击、砸碰和车轮碾压。

第八条电器设备除经常检查外,每年至少应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或更换。

第九条 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电器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

仓库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

第五章火 源 管 理

第一条 库区内严禁吸烟、用火。

第二条 门卫金属火炉距可燃物不应当小于一点五米。

金属烟囱距可燃墙壁、屋顶不应当小于七十厘米,距可燃屋檐不应小于十厘米,高出屋檐不应小于三十厘米。

烟囱穿过可燃墙壁、窗户时,必须在其周围用不可燃材料隔开。

(公司应没有火炉)

第三条 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火炉附近不准堆放木片、刨花、废纸等可燃物。

第四条 不准靠近火炉烘烤衣物和其他可燃物。

燃着的火炉应有人负责管理。

第五条 从炉内取出的炽热灰烬,必须用水浇灭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第六章消 防 设 施

第一条 仓库区域内应当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给水设施,保证消防供水。

第二条 仓库、货场应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

消防器材设备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第三条 消防器材设备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完整好用。

寒冷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机等消防设备采取防冻措施。

第四条仓库应当装设消防通讯、信号报警设备。

第15篇 仓库物资工作管理制度

仓库物资管理制度

1、酒楼店仓库的仓管人员应严格检查进仓物料的规格、质量和数量,发现与发票数量不符,以及质量、规格不符合使用部门的要求,应拒绝进仓,并立即向采购人员递交物品验收质量报告。

2、经办理验收手续进仓的物料,必须填制商品、物料进仓验收单,仓库据以记账。物料经验收合格、办理进仓手续后,所发生的一切短缺、变质、霉烂、变形等问题,均由仓库负责处理。

3、各部门领用物料,必须填制领料单或内部调拨凭单,经使用部门经理签名,再交仓库签字方可领料。

4、仓管人员必须严格按先办出仓手续后发货的程序发货。严禁白条发货,严禁先出货后补手续。

5、仓库应对各项物料设立物料购、领、存货卡,凡购入、领用物料,应立即作相应的记载,以及时反映物资的增减变化情况,做到账、物、卡三相符。

6、仓库人员应定期盘点库存物资,发现升溢或损缺,应办理物资盘盈、盘亏报告手续,填制商品物料盘盈盘亏报告表,经财务部会计和总经理批准,据以列帐,并报财务部会计和总经理各一份。

7、为配合采购人员编好采购计划,及时反映库存物资数额,以节约使用资金,仓管人员应每月终编制库存物资余额表,于次月3日前送交总经理、财务部一份。

8、各项材料、物资均应制订最低储备量和最高储备量的定额,由仓管根据库存情况及时向采购人员提出请购计划,采购人员根据请购数量进行订货,以控制库存数量。

9、仓管因未能及时提出请购而造成供应短缺,责任由仓管部承担。如仓库按最低存量提出请购,而采购人员不能按时到货,责任则由采购人员承担。

第16篇 抢险物资仓库管理制度

一、物资仓库须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严禁烟火入内。

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正常情况领料须征得仓管员同意方可入内,并到仓管员处办理领料手续;节假日或紧急情况领料后由相关负责人事后及时补办领料手续。

三、仓管员应自觉的遵守物资管理制度,做好收、发、存工作及进出库记录,每月5日前完成物资进出库统计报表。

四、仓管员应随时掌握物资库存情况,保证正常抢险、施工维护用料,需补充物资的按规定办理物资供应申请或物资采购申请手续。

五、仓库内的物资应按类型、规格型号整齐存放,领料人员不得随意乱翻,退还的物资必须放归原处。

六、在上、下班前仓管员应进入库房巡查,确认电源、门锁、物资情况是否正常。

七、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抢险物资,违反者按规定处理。

《公司仓库物资管理制度3汇编【1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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