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疫岗位是公共卫生体系中的关键环节,主要负责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确保公众健康安全。该岗位涉及的工作范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对进出口货物、旅客、动物及植物等进行卫生检疫,防止外来疾病入侵,同时也负责国内疫病的监测和防控。
1. 具备医学或相关专业背景,掌握传染病学、流行病学等专业知识。
2. 熟悉国内外卫生检疫法规及标准,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
3. 拥有良好的观察力和判断力,能快速识别潜在的卫生风险。
4. 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能够与各类人群有效交流,包括旅客、运输人员、企业等。
5. 能够适应经常性的出差和轮班工作,包括节假日和紧急情况。
6. 具备团队合作精神,能够在压力下高效工作。
检疫人员的主要任务是执行各项检疫程序,确保符合国际和国内的卫生标准。他们需要对入境物品进行详细检查,包括采样、分析和测试,以确定是否存在病原体。对于旅客,他们需要进行体温检测、健康问卷调查,甚至可能进行进一步的医学观察。在动物和植物检疫方面,他们要防止动植物疫病的跨境传播,保护国内农业和生态环境。
此外,检疫人员还需要参与疫病的监测和应急响应。他们需要定期收集和分析数据,报告疫情动态,并在发现疫情时迅速采取控制措施。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他们可能需要配合其他部门,如卫生部门、海关和警方,共同应对危机。
1. 实施入境、出境和过境的卫生检疫,包括货物、交通工具、旅客等。
2. 执行病虫害防治措施,防止动植物疫病的传播。
3. 进行实验室检测,确认是否有传染病或有害生物存在。
4. 对高风险区域进行持续监控,及时上报和处理发现的卫生问题。
5. 参与制定和更新检疫政策、规程,确保法规的合规性。
6. 提供卫生教育和咨询服务,提高公众的卫生意识。
7. 协助调查和控制疫情,参与应急演练和实际应急响应。
8. 与其他政府部门和国际组织合作,共享信息,共同应对全球卫生挑战。
检疫岗位的工作严谨而重要,它直接关乎国家的公共卫生安全和民众的生命安全。检疫人员需始终保持专业素养,以科学的态度和严谨的操作,守护国门的健康防线。
第1篇 检验检疫二科岗位职责
1.负责保税物流中心内进出口货物、集装箱和木质包装的报检、计费、放行、签证和归档管理工作。
2.负责保税物流中心内出入境集装箱、包装物及铺垫材料和动植物检疫以外货物的检疫、查验和卫生除害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收集有关动植物疫情、传染病疫情in息。
4.负责保税物流中心内出入境场站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5.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2篇 苏州检验检疫局主要职责
办公室
1、负责协助局领导协调和处理日常工作,组织局重要会议的召开;
2、负责党组会、局务会、局长例会的秘书工作并草拟会议纪要,;
3、负责制定本局督查督办工作规定,督促检查机关对上级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会议决定、本局党组决定和工作部署的执行落实情况;
4、负责起草和修改局重要文件、报告、总结、计划以及局领导重要讲话等文字综合事项;
5、负责公文管理、档案、机要、保密工作;
6、负责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
7、负责全局法制工作;
8、负责对外接待管理和外事工作;
9、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稽查工作;
10、承办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事处
1、负责拟订本局干部队伍发展规划、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本局内设科室、办事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3、负责本局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
4、贯彻实施《国家公务员法》;负责本局行政机关职位分类工作;
5、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局人员录用、调配、任免、考核、退休和辞职辞退工作;
6、负责本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人员的政审工作;
7、负责拟订本局教育培训工作规划、计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8、负责本局职称评聘工作;
9、负责本局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
10、贯彻实施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局有关劳动工资管理办法;负责本局人员的工资调整和福利津补贴发放工作;
11、负责本局人员社会保险的办理工作;
12、负责本局的干部、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等统计及年报工作;
13、负责技术工人等级考核和上报工作;
14、负责全局协检员的招录工作,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管理工作;
15、负责本局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16、负责本局临时工管理工作;
17、负责日常考勤和劳动纪律检查工作;
18、承办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工处(机关党委)
1、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本局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工作,组织本局党员和全体职工进行政治理论学习;
2、负责本局党建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制订党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机关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3、负责围绕检验检疫中心工作,制订创建规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指导本局各部门思想政治工作;
7、负责制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各阶段的学习。协助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做到会前征求意见,会后通报情况;
8、负责指导本局机关群团工作;
9、负责指导支部扶贫帮困工作;
10、承办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室
1、建立、完善局勤政廉政教育、预防机制,做到教育在前,预防在前。协助局党组抓好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全面做好工作。抓好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政纪教育。
2、监督检查局属部门、处室以及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按照《中国**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公务员管理条例》和行政监察有关规定,对全局党员、干部实行监督。
3、受理局内、外党员和群众对我局党员干部的控告和举报。
4、调查、处理局管理权限内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监察室根据有关规定,对所查处的案件提出指导性的处理意见与建议;
5、受理局管理权限内党员干部对党纪、政纪处分不服的申诉;
6、承办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务处
1、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拟订本局财务、会计和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2、负责本局会计核算,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职工福利工作;
3、负责本局预算执行、经费审批和报销工作。
4、负责本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局住房制度改革;
5、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实验室仪器设备的配置计划,落实购买仪器设备的资金的落实工作;
6、负责本局企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管理、指导和协调工作;
7、负责做好本局财务稽查、内部审计工作;
8、负责基本建设预算和决算工作;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
9、承办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3篇 金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实施细则、办法及工作规程,负责所辖区域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认证和日常监管等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实施所辖区域出入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和卫生监督,负责出入境人员的预防接种和传染病监测体检等工作。
(三)负责实施所辖区域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检验检疫与日常监管工作,负责动植物疫情监测、调查和汇总报告等工作,实施动植物疫情的紧急预防措施。
(四)负责实施所辖区域进出口商品(含食品)的法定检验和日常监管工作,负责实施一般包装和出口危险品货物包装检验,负责进出口商品鉴定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外商投资财产鉴定,办理进出口商品复验工作。
(五)负责实施与所辖区域进出口食品、动植物及其产品等的生产(养殖、种植)、加工和存放等单位卫生、检疫注册有关的宣贯、受理、考核及日常监管,负责实施与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相关的日常监管,负责实施与出口质量许可制度相关的宣贯、受理、考核及日常监管,负责实施产品和体系认证工作。
(六)负责实施所辖区域国家实行进口许可制度的民用商品的入境验证,负责出口、转口商品的有关出境验证。
(七)负责实施所辖区域出入境交通运载工具和集装箱及容器的卫生监督、检疫监督和有关适载检验、鉴定,负责出入境交通运载工具、集装箱、包装物及铺垫材料和货物的卫生除害处理等工作。
(八)负责执行国家、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署的有关检疫、检验的国际协议、协定和议定书等,负责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和检疫协议的具体实施工作。
(九)负责签发所辖区域出入境检验检疫证单和标识、封识,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出口商品普惠制原产地证和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的签证工作。
(十)负责所辖区域的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统计,调查和收集国外传染病疫情、动植物疫情和国际贸易商品质量状况,提供有关信息。
(十一)承担对所辖区域内各类涉外检验检疫、鉴定和认证机构(包括中外合资、合作机构)以及卫生除害处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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