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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05-09

自动化管理制度

自动化管理制度是企业提升运营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保障生产安全的关键工具。它涵盖了从设备管理、流程控制、质量监控到人员培训等多个环节,旨在通过科技手段实现企业运作的自动化,降低人为错误,提高生产效率。

包括哪些方面

1. 设备自动化:确保生产设备的智能化与自动化,包括定期维护、故障预警和远程控制等功能。

2. 流程自动化:利用信息技术优化业务流程,如订单处理、库存管理、供应链协调等。

3. 质量控制:引入自动化检测设备,实时监控产品质量,减少不合格产品的产生。

4. 数据分析:通过自动化系统收集和分析生产数据,为决策提供依据。

5. 员工培训:建立自动化技能培训课程,确保员工能适应自动化环境。

6. 安全管理:设立自动化安全防护措施,预防生产事故。

重要性

1. 提高效率:自动化可以显著减少人力投入,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工作效率。

2. 减少误差:自动化设备减少了人为操作的不确定性,提高了生产精确度。

3. 安全保障:自动化系统能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保证生产安全。

4. 决策支持:自动化产生的数据有助于管理层做出更科学、更快速的决策。

5. 竞争优势:自动化能力是现代企业竞争力的重要体现,有助于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

方案

1. 设备升级:评估现有设备的自动化水平,制定逐步升级计划,引入先进的自动化技术。

2. 流程梳理:分析业务流程,找出可自动化环节,设计自动化解决方案。

3. 技术合作:与技术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获取技术支持和定制化服务。

4. 培训体系:构建持续的自动化技能培训体系,确保员工技能的更新与提升。

5. 制度完善:制定详细的自动化设备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确保安全运行。

6. 监控与反馈:设立自动化效果监控机制,根据反馈调整优化策略。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企业将逐步建立起完善的自动化管理制度,实现生产运营的高效、安全和智能化。

自动化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加强仪器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以下简称“仪表设备”)管理工作,提高仪表设备管理水平,保障仪表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1.2 仪表设备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对仪表设备从规划、设计、制造、选型、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管理,使仪表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1.3 本制度所称仪表设备是指在我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类检测仪表、自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分析仪器仪表、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及其辅助单元等。

2、 管理机构与职责范围

2.1 仪表设备由公用配套负责归口管理。公用配套应设相应岗位和专职技术人员。公用配套在主管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仪表设备的管理。

2.2 公用配套仪表设备管理职责:

2.2.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仪表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贯彻执行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程和规定。

2.2.2组织制定和修订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

2.2.3检查执行仪表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的情况。

2.2.4参与新建装置、更新或技措等重点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规划、设计选型等前期管理工作。

2.2.5负责审批公用配套上报的仪表设备零购、更新计划,汇总到设备采购,负责审批仪表车间 上报的仪表设备报废、仪表检修计划。

2.2.6负责审查或制定公司仪表设备及其系统的技改技措项目计划。

2.2.7负责公司仪表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2.2.8负责审核公司重要仪表设备的检修项目及方案,参与重要仪表项目验收工作。

2.2.9负责组织仪表设备新产品、新技术的交流及管理经验交流。

2.2.10参加公司仪表设备的重大事故调查与分析。及时上报仪表设备事故分析报告,及时上报仪表设备事故分析报告。

2.2.11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仪表设备台帐及档案。

3、仪表设备的前期管理

3.1 仪表设备的前期管理是全过程管理中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竣工、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综合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使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必须重视前期管理工作。

3.2 仪表设备规划主要依据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方向、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的需要、仪表设备发展动态等因素。仪表车间负责制定本企业仪表设备规划。

3.3 公用配套应参与新建、改扩建等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设计审查,对设计选型的可靠性、维修性、适用性、经济性、先进性、安全性提出要求,坚持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

3.4 仪表设备购置要坚持质量第一、性能价格比高和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的原则,严格进厂质量验收,进口设备应有必备的维修配件。

3.5 在新建、改扩建工程中负责仪表设备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具有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的能力,具有健全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仪表设备施工必须按设计要求及《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 3521-1999)进行。

3.6 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或负责仪表设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调试、竣工资料移交等方面的工作。施工单位在移交时,竣工验收必须按设计要求及《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093-2002)、《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 3521-1999)进行,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交接。要做到竣工资料齐全,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应包括:

(一)工程竣工图包括(装置整套仪表自控设计图纸及竣工图);

(二)设计修改文件和材料代用文件

(三)隐患工程资料和记录;

(六)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四)仪表安装及质量检查记录;

(五)电缆绝缘测试记录;

(七)仪表风和导压管等扫线、试压、试漏记录

(八)仪表设备和材料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九)仪表校验和试验记录;

(十)回路试验和系统试验记录;

(十一)仪表设备交接清单;

(十二)报警、联锁系统调试记录;

(十三)智能仪表、dcs、sis、plc组态记录工作单;

(十四)未完工程项目明细表等。

3.7 仪表设备投用前,运行维护单位应根据设备的特点编制相关规程,开展技术培训、事故预案演练等工作。

4、 仪表设备分类

4.1 仪表设备按以下类别进行分类:

(一)过程控制系统;

(二)检测仪表;

(三)控制仪表;

(四)联锁回路仪表;

(五)在线分析仪表;

(六)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七)特殊仪表;

(八)其它仪表。

5、 常规仪表管理

5.1 常规仪表是指一般情况下通用的检测仪器仪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辅助单元及其附件、化验分析仪器仪表等。

5.2 常规仪表选型应考虑以下原则

(一)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仪表选型应综合考虑其安全可靠性、技术先进性、经济性。

(二)选用的仪表应是经过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取得制造许可证的合格产品。优先选用经gb/t 19000或iso 9000标准认证的产品或符合国际标准的产品。在工程设计中不得采用未经工业鉴定的试制仪表。

(三)仪表选型应考虑企业的现状和发展规划,主流机种力求统一。

(四)仪表选型应有利于全厂或区域性的集中控制和集中管理,有利于系统集成、信息集成、功能集成,提高企业生产管理水平。

(五)对于新建或改造装置的常规仪表配置、选型应遵循《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 3005-1999)之规定,各企业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或组织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

5.3 防爆型仪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危险场所使用的仪表必须符合防爆类型及等级要求。防爆型仪表的明显部位应有清晰的防爆标志。危险场所仪表的安装,配线必须符合防爆类型及等级的技术要求。

防爆型仪表检修时不准更改零部件的结构,材质。

在危险场所对原有的防爆型仪表进行更新、改造时,必须审定仪表的防爆性能,不得随意降低防爆等级。

在危险场所新增仪表测控回路及其他回路,其防爆等级不得低于区域内其它仪表防爆等级。

5.4 放射性仪表现场要有明显的警示标记,安置使用应符合国家规范。

5.5 常规仪表的使用、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要求。

(一)检维部应建立和健全常规仪表运行、维护、校验、检修等各种规程和管理制度。

(二)仪表设备的操作及维护保养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三)特殊仪表的维护人员应接受专门培训,才能进行仪表的维护调校工作;放射性仪表应指定专职维护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四)严格执行仪表设备的定期检查、强制保养制度,搞好计划检修工作。备用仪表应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五)仪表运行时如发现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六)各种标准仪器应按有关计量法规要求进行周检,严禁使用超期未检或检定不合格的标准仪器。

(七)当对参加联锁的常规仪表进行维护检修时,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第七章的要求进行。

(八)常规仪表的检修一般随装置停工检修进行,在检修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修计划,准备必要的备品备件、检修材料、工具和标准仪器,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检修网络图。需要外委的检修项目应办理外委审批手续。

(九)仪表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1~07008-2004)要求进行;在每个检修周期内,应对每台仪表进行检查校验。

(十)仪表单机校验后应进行回路联校,参加联锁的仪表还应进行联锁回路确认。

5.6 压力表

压力表的校验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压力表安装前应进行校验,在刻度盘上应划出指示最高或最低压力的红线,压力表校验后应加铅封。压力表应根据工作压力选用。压力表表盘刻度极限值不应小于工作压力的1.5倍。

6、 控制系统管理

6.1控制系统主要包括集散控制系统(dcs)、安全仪表系统(sis)、可编程控制器(plc)、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ipc)以及在先进过程控制(apc)和优化过程控制(opc)系统中使用的上位计算机等。

6.2 公用配套参与公司控制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验收等阶段的全过程管理。

6.3 新建或改造装置控制系统的规划和选型或在原有控制系统进行开发升级改造,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控制系统的配置、选型,既要保证满足装置生产控制的要求,又要具有较高的技术先进性。

6.4 对已投入使用的控制系统,如果生产工艺要求改变控制方案,或增加仪表回路,应由工艺提出,生产技术科负责审核,由仪表车间负责安排仪表人员实施,并做好相关记录。

6.5 对控制系统机房的管理,达到以下要求:

(一)机房必须定专人管理。

(二)机房环境必须满足控制系统设计规定的要求。

(三)机房内严禁带入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不得在机房内堆放杂物,机柜上禁放任何物品。

(四)机房内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五)机房电缆通道要有防鼠设施,以防鼠害。

6.6 控制系统的备件管理,达到以下要求:

(一)备品配件要有专门的帐卡,要随时掌握备件配件的储备情况,保持一定数量的备品配件储备,以保证控制系统的稳定运行。

(二)保管储存控制系统备品配件的环境,必须符合要求的保管条件。

(三)在装置停工检修期间,要对备件进行通电试验,确保其处于备用状态。

6.7 为防止病毒感染,严禁在控制系统上使用无关的软件,也不得进行与控制系统软件组态无关的作业。做备份用的移动硬盘、光盘等不准另作他用,也不准在其他计算机上使用。控制系统与信息管理系统间应采取隔离措施,以防范外来计算机病毒侵害控制系统。

6.8 控制系统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管理。

(一)每日应定时检查主机、外围设备硬件的完好和运行状况。保证环境条件满足控制系统正常运行要求;供电及接地系统符合标准;按规定周期做好设备的清洁工作。

(二)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必须有双备份,并妥善保管;控制系统的密码或键锁开关的钥匙要由专人保管,并严格执行规定范围内的操作内容;系统软件和主要应用软件修改应经仪表车间、公司主管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软件备份要注明软件名称、修改日期、修改人,并将有关修改设计资料存档。

(三)系统运行时如发现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四)控制系统的检测原则上随装置停工大修同步进行。大修时要对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工作;要进行系统的调试、诊断、维护和系统联校工作,并对联锁系统进行确认;大修期间还要对系统外围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控制系统的检修应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8-2004)要求进行。

(五)加强控制系统故障管理,制定控制系统故障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处理突发故障的能力。

(六)在对系统进行维修操作前,必须做好技术准备工作,杜绝盲目操作。

(七)在检修前必须检查并记录其属性设置、跳线或开关的位置;拔下的卡件必须立即放到防静电塑料袋中,不得随意摆放。

6.9 公用配套必须建立系统硬件设备档案、软件档案,建立必要的台帐,建立《操作日志》和《维修记录》,必须建立健全网络结构示意图,硬件配件清单和i/o分配表。

7、 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

7.1 联锁分为工艺联锁和设备联锁,根据其重要性,分成a、b两类。其中关键、重要的工艺系统联锁和可能涉及发生人身伤害、设备损坏或产品重大质量事故的联锁划为a类联锁。

7.2 公用配套根据上述定义将所管装置内的联锁进行分类,汇编整理为联锁分类一览表,报公司生产技术科进行审核后,上报到公司;经公司主管总工程师批准后下发执行。

7.3 联锁需要变更(包括设定值、联锁程序、原理等的变更)、解除、恢复、取消时,应事先由车间提出申请,由车间办理审批单,生产技术科审核。在审批单上应写明原因、实施方案及采取的防范措施,有公用配套负责实施。

7.4 a类联锁保护系统解除由工艺设备提出,副主任以上人员签字同意,公司生产科或设备科负责人批准。对涉及装置和大型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联锁的解除,生产科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公司主管总工程师审批。

7.5 在获准同意对联锁保护系统进行变更、解除、恢复、取消后,实施前必须到安全科办理联锁工作票,票上详细注明作业依据、作业执行人及作业监护人、作业内容和作业时间等。

7.6 为杜绝误操作,必须采用双人操作的方式,一人操作、一人现场监护。操作前应细检查核对联锁状况,在操作过程中应与工艺操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和监护人必须在联锁工作票上详细记录作业内容并签字确认。

7.7条 联锁的解除期限最长为6个月。超过6个月仍不能投用的联锁必须重新办理审批单。具备投用条件的联锁,应及时办理恢复投用手续,及时恢复投用。

7.8 新装置投料试车前或设备检修后投运之前,应对所有的联锁回路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对联锁保护系统进行联校。新装置的联锁检查试验由仪表车间组织相关单位在开车前完成,并按试验结果填写联锁试验单,由参加联锁检查的人员签字后作为资料存档。装置修理后联锁试验由仪表车间组织电、仪专业人员会同工艺人员一同进行试验,按试验结果填写试验单,参加联锁试验的人员要在联锁试验单上签字。联锁试验单一式三份,设备科、生产科、安全科各保存一份。

7.9 重要联锁保护系统必须有明显标识。

7.10 新增联锁保护系统必须做到图纸、资料齐全。

7.11 联锁保护系统的紧急停车按钮,均应设有可靠的护罩。

7.12 联锁系统的盘前开关、按钮由操作人员负责操作,盘后开关、按钮由仪表人员负责操作。仪表人员在处理联锁系统时,如果需要操作盘前开关、按钮等,必须事先和工艺负责人联系,获准后由操作人员进行操作。作业完成后,必须及时通知操作人员,由操作人员确认工艺状况,将开关、按钮等复位。

7.13 联锁保护系统所用器件(包括一次检测元件和执行元件)、运算单元等应按各自规定的校验标定周期进行校验和标定,通常可借装置停车大检修进行检修、校验、标定。新更换的元件、仪表和设备必须经过检验和标定合格后方可装入系统。

7.14 联锁保护系统仪表的维护和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7-2004)要求进行。

7.15 联锁保护系统应具有足够的备品备件,其种类和数量根据储备标准和备品配件管理规定贮备。

8、 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管理

8.1 凡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装置及贮运设施,如有可燃、有毒气体意外泄漏可能的,无论是引进项目还是国内配套项目,必须按照“三同时”原则配备可燃、毒性气体检测报警仪。

8.2 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配置、选型应严格执行《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 50493-2009)的规定。报警仪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可燃气体报警器的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并取得国家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国家指定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

(二)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反应灵敏、便于维修、保证备品备件的供应。

(三)根据使用场所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选择检测器的防爆类型;根据使用场所被检测的可燃性气体的类别、级别、组别,选择检测器的防爆等级、组别。

(四)当使用场所存在能使检测元件中毒的硫、砷、磷、卤素化合物等介质时,应选择抗毒性检测器。

(五)多点式指示报警器应具有相对独立、互不影响的报警功能,并能区分和识别报警场所的位号。

第四十八条 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

(一)根据可燃、毒性气体的密度和主导风向,确定检测器的安装高度和位置。

(二)检测器宜安装在无冲击、无振动、无强电磁场干扰的场所。

(三)尽可能减少雨水对检测元件的影响。

(四)指示报警器或报警器的安装安置,应考虑便于操作和监测的原则。报警器应有其对应检测器所在位置的指示标牌或检测器的分布图。

(五)检测器的安装和接线应按制造厂规定的要求进行,并应符合防爆仪表安装接线的有关规定。

8.3 加强对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及检修管理。

(一)检测器为隔爆型时,不得在超出规定的条件范围下使用;在仪表通电情况下,严禁拆卸检测器。

(二)每日巡回检查时,应按动试验按钮,检查指示、报警系统是否工作正常;经常检查检测器是否意外进水,防止检测元件浸水受潮后影响其工作性能。

(三)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检定每年不少于一次,由仪表车间统一安排。根据环境条件和仪表工作状况,仪表工每三个月通气一次,检查和试验报警仪是否正常,填写相关纪录。检定、校准人员应取得有效的计量检定员证书。

第五十条 可燃气体报警器每年应全面检修一次,维护和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5-2004)要求进行。

8.4 可燃气体报警器标定时应采用经计量行政部门批准、颁布并具有相应标准物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提供的标准气体。

第五十二条 可燃气体报警器需停运、拆除、增加,由生产科申请,安全科批准后由仪表车间安排具体施工、作业等。

9、 在线分析仪表管理

9.1 在线分析仪表的配置、选型应遵循《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 3005-1999),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在线分析仪表的选用和配置。在线分析仪表选型应考虑以下原则:

(一)选用的在线分析仪表应技术成熟、性能可靠,操作、维修简便。

(二)选用的分析仪表技术应满足被分析介质的操作温度、压力和物料性质的要求;仪表的各种技术指标,必须满足工艺流程要求。

(三)用于腐蚀性介质测量或安装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在线分析仪表,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四)用于控制系统的分析仪表,其线性范围和响应时间须满足控制系统的要求。

(五)当在线分析仪表需要与dcs进行数据通信时,应有通用的通信接口,其通信协议、通信速率应和dcs系统一致。

9.2 在线分析仪表的使用、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的管理。

(一)在线分析仪表的操作及维护保养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二)严格执行在线分析仪表有关定期检查,定期校验制度,搞好计划检修工作。在线分析仪表的维护、检修及校验应根据《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5-2004)的要求及相应在线分析仪表说明书中的要求进行。

(三)在线分析仪表运行时如发现示值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四)各种标准仪器应按有关计量法规要求进行周检,严禁使用超期未检或检定不合格的标准仪器。标定时应采用经计量行政部门批准、颁布并具有相应标准物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提供的标准气体。

(五)对参加联锁的在线分析仪表进行维护检修时,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第七章的要求进行。

(六)对防爆型在线分析仪表进行维护检修,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第五章第十八条的要求执行。

(七)在线分析仪表的的大修随装置停工大修进行;大修期间要对在线分析仪表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工作、要进行系统的调试、诊断、维护和系统联校工作。参加联锁的在线分析仪表还应进行联锁回路确认。

9.3 在线分析仪表样品预处理装置的日常维护和检修管理。

(一)严格执行样品预处理装置定期检查制度,每日对样品预处理装置进行检查,确保待测样品温度、压力、流量等指标满足在线分析仪表技术要求。

(二)样品预处理装置运行时如发现异常和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三)样品预处理装置的维护、检修应根据制定的规程及样品预处理装置说明书中的要求进行。

(四)装置停工检修时,应对在线分析仪表的样品预处理装置进行检修,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工作和系统调试、诊断、维护工作。

10、 基础资料管理

10.1 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和公司所属各部应根据各自的管理职责范围,建立和完善仪表设备台帐、档案和基础资料。

10.2 仪表设备主管部门至少应建立仪表专业管理制度、dcs、plc等控制系统台帐、关键设备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台帐及其统计表、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台帐、重大缺陷记录、自动化仪表技术状况表、专业检查记录等。

10.3 仪表车间至少建立健全如下资料台帐:

(一)仪表专业管理制度、检维修规程等

(二)dcs、sis、plc等控制系统台帐、系统验收记录、系统点检及故障处理记录、系统修改记录;系统设计资料、说明书、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系统备份盘等。

(三)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台帐、联锁原理图/逻辑图、联锁系统统计表等。

(四)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台帐、检测点分布图、仪表说明书、回路图、校验记录等资料。

(五)所有仪表的设计资料、图纸,选型资料、说明书、随机资料、配套仪表及其它设备资料和相关图纸,安装调试记录、验收记录、检修校验记录等。

(六)自动化仪表技术状况表。

(七)仪表设备故障及缺陷记录、仪表事故台帐等。

(八)自控设备一览表。

(九)在线分析仪表台帐。

(十)月备品备件台帐。

11、 仪表电源、气源管理

11.1 仪表气源管理:

(一)净化后的气体中不应含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腐蚀性气体(或蒸汽)。在操作压力下的气源露点,应比工作环境或历史上当地年极端最低温度至少低10℃。

(二)控制室内应设供气系统压力的监视与报警。

(三)每日对供气系统(风罐、阀门、管线、过滤器、减压阀、压力表等)巡回检查一次。

(四)每周至少一次对在用的过滤器进行排空(视仪表供气品质及安装地点可适当增加排空次数)。定期对装置最低点处的排污阀进行排空。

11.2 仪表电源管理:

(一)定期对供电系统的各部位进行巡回检查,检查电源箱、电源分配器、各开关、熔断器等部件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

(二)对并联使用的电源箱,在线检查其运行情况,每个电源箱的输出电流均不得超过其额定值。

(三)供电系统中的开关、电源分配器、供电端子排的标识必须准确清晰。对脱落、丢失的标签,模糊不清的字迹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四)供电系统的各设备,应当有完善的防止小动物随意进入的措施。

(五)仪表盘(柜)的仪表供电开关宜留有至少10%备用回路。严禁从仪表电源上向非仪表负载供电;严禁从仪表电源上搭接临时负载。

(六)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配置原则

(七)重要生产装置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中应配置ups,确保生产装置供电系统发生断电等事故时,其控制仪表能够正常显示和可靠动作。

(八)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接线方式应简洁、清晰,电源引自不同回路的380v/220v母线(以下简称低压母线),所选用的线路、设备、保护装置等应符合《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1995的有关规定。

(九)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配置在满足生产装置正常运行后,还可进行ups离线检修、蓄电池定期维护等工作。

(十)控制仪表电源系统的切换装置,应能实现无扰动切换,其切换时间应满足控制仪表的运行要求;低压母线的直供馈出回路可根据系统电源质量等情况,配置隔离变压器或稳压器。

(十一)在控制仪表电源系统中,要采取防雷、ep谐波吸收装置保护措施,防止过电压对控制仪表电源系统的危害。

(十二)具备两路供电的控制仪表,应具备两路非同期工频交流电源同时工作的条件。

(十三)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配置,应由仪表专业提出供电要求,电气、仪表专业共同确定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配置方案。

(十四)下列情况控制仪表应按两电源或三电源方案配置。

(1)大、中型化工生产装置、重要公用工程系统的控制仪表及其重要的显示仪表。

(2)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的生产装置。

(3)工艺控制、联锁多,系统复杂的生产装置。

(4)重要在线分析仪表(如带工艺连锁的仪表等);

(5)大型机组、机泵的监控系统等。

11.3 控制仪表电源系统的技术管理

普通电源质量指标:

(1)电源电压:交流220v ±10%。电源频率:50hz±1hz。

(2)电源瞬间断电时间应小于用电设备的允许电源瞬间断电时间。瞬时电压降:小于20%。

11.4运行管理:

(一)控制仪表电源系统竣工后,由电气、仪表专业按有关规范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用。

(二)生产装置每周期开工投料前须对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可靠性进行以下检验:

(1)断开隔离变压器输出电源回路。

(2)断开ups输出电源回路。

(3)同时断开供隔离变压器和ups的输入电源回路。

检验过程中如控制仪表运行正常、生产装置无异常现象发生,视为仪表电源供电系统合格。

(4)企业须绘制控制仪表电源一次供电系统图,并明确电气、仪表专业的管理界线。

(5)ups的运行管理应按相关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6)控制仪表电源系统配电装置的运行管理除按照低压配电装置管理要求外还应做好以下工作:

(a)配电装置上应有电气一次主接线图。

(b)仪表和电气专业须在各自的管辖范围内积极做好运行、检查、维护等工作,消除管理盲区。

(c)建立ups台和蓄电池台帐及运行、事故、测试等记录。

(d)ups的故障报警信号应引入控制仪表报警系统。

(e)ups电源装置输出端的中性点不应接地。

11.5 ups管理:

(一)ups是“uninterruptible power system”的缩写。其译义是不间断电源系统,简称ups。

(二)对重要负荷使用的ups电源宜采用双机供电方式,对特别重要的负荷应采用双机供电。

(三)ups应选用在线式(电网电源质量符合ups输出标准时,其逆变器在热备用状态运行),其接线应简单可靠。采用单机运行方式。采用两路独立电源供电。

(四)ups故障报警信号应送至控制室。

(五)ups应具备良好的运行环境,运行环境温度以25±5℃为宜,并采取必要的防尘措施。

(六)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系统的理论和实践培训。

(七)ups主管技术人员应定期进行运行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预防措施确保安全运行。

(八)ups运行维护人员应具备ups设备专业知识,做好ups运行的技术管理,按规定进行各项操作,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记录并向上级或有关单位汇报。

(九)蓄电池应选用全密封阀控式或铅酸蓄电池,其后备时间一般为15min~30min。检修部必须每年对ups电池进行一次核对性容量检查;因生产装置运行不能检查的,应制定方案,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十)对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ups设备故障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十一)仪表队应制定ups设备的完好标准,并对照标准对设备进行评定工作。

(十二)仪表队应建立ups台帐,说明投用日期、型号、使用情况等。

(十三)额定容量:单台ups带全负荷时,其负荷率应在50%~60%为宜。

(十四)基本技术指标

(1)输入电源质量指标:

输入电压:三相380v±15%或单相220v±15%。

输入频率:50hz±2.5hz。

(2)输出电源质量指标:

输出电压:220v±5%。

输出频率: 50hz±0.5hz。

输出波形失真率: 小于5%。

(3)输出电源瞬间断电时间应小于等于20ms。

(4)输出瞬时电压降小于10%。

(5)输出谐波失真率:thd<3%。

(十五)ups及控制仪表电源配电装置应单独安装在室内,要有温控、除湿措施。室温保持在16℃~30℃左右,并采取防止化工气体、高盐密值空气腐蚀的措施。

12、 仪表备品备件管理

12.1 仪表备品备件管理

仪表车间按有关规定,贮备足够的仪表备品备件;仪表备品备件申购有仪表车间报到设备科,由供销部门统一采购。

13、 检查与考核

13.1条 公司公用配套定期组织仪表设备检查。

13.2 对仪表设备,按以下技术指标进行检查、考核:

(一)仪表完好率≥95%;

使用率≥95%;控制率≥90%;泄漏率≤0.5‰;

(二)分析仪表完好率、使用率≥90%。

(三)联锁系统投用率为100%;

(四)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安装率、完好率和使用率为100%。

第2篇 房地产集团公司办公自动化设备使用维护管理办法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办公自动化设备使用维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办公节奏的加快,办公自动化设备(下称oa设备)的使用越来越普及。为规范_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oa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减少设备故障率,充分发挥使用效能,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oa设备使用维护管理主要包括:机房使用维护、设备使用维护、通信线路使用维护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oa设备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的购置、调配、实物台

帐管理、维修管理和办理报废手续等。oa设备的购置、报废按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条oa设备的操作使用人负责设备的保管、日常保养,为oa设备的直接责任人;所有员工不得利用oa设备 玩电子游戏或进行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操作。

第六条oa设备维护管理员负责公司信息网络中心及各终端电脑应用程序的维护管理、系统故障排除和“病毒”侵害的预防和消除;

负责局域网初始密码、信箱的分配和设备的配置;指导电脑使用人员正确使用操作;为广域网上的信息发布提供技术和安全管理服务;

负责公司oa设备的维护、修理、调试;负责公司电话线路和网络线的维护管理,负责与电信部门等单位的联系。

第三章机房使用维护管理

第七条机房包括:信息网络中心机房、文印机房等。

第八条机房应保持环境清洁,机房人员应每日清洁台面地面,不得带食物入内和在

室内吸烟、堆杂物;应避免潮湿和高温,制定防震、防电磁场、防火措施。

第九条 机房实行专人管理,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入机房,不得随意动用机器设备。

第十条严禁在机房设备中使用未经批准和病毒测试的软件盘,严防计算机病毒破坏应用软件系统。

第十一条 计算机房人员不得私自修改系统设置、拷贝系统使用软件及文档。

第四章设备使用维护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oa设备主要有计算机及相关外部设备、电话机、传真机、复印机、油印机和其他辅助设施。

第十三条oa设备使用人应严格履行操作规程,使用前仔细阅读设备说明书,了解日常维护保养常识及一般故障的排除方法。

第十四条oa设备周围应避免电磁场和高温设备,安装时应按规范要求接地良好;使用时要注意防尘、保养。

第十五条综合管理部统一负责oa设备说明维修资料的保管,使用人查阅时须办理借阅手续。

第十六条综合管理部应加强对文印纸、传真纸的质量控制,文印人员使用前应进行去潮处理,复印前要将纸张打松后整齐地装入机器纸盒内。

第十七条oa设备使用不得自行拆卸、修理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oa设备维护管理员,由管理员修理或安排修理;如需更换零件,则需填具《oa设备报修申请单》(见附件),交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十八条对复印机、打印机应采取保护性措施,一次连续印制较多的,中间应挺印休息,对一式50份以上的文印,尽可能采用 油印方式,若必须复印或打印,则须经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

第十九条办公用电脑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原则,使用人员应设置必要的驱动开机密码,对软盘应标号、登记,借用时应履行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电脑软盘使用时应注意:

(一)不触摸软盘的磁头孔,防止油污弄脏磁介质表面;

(二)用完应妥善保管,以免落上灰尘摩擦磁盘表面和划伤磁道;

(三)不应重压,不要过度弯曲软盘表面;

(四)不应把软盘放在录音机或显示屏等强磁场的地方;以免破坏磁介质上的信息;

(五)避免日光曝晒,减缓塑料和磁介质老化;

(六)对使用的软盘应先格式化。

(七)对于存有重要信息的软盘,为防止信息丢失,应采取写保护措施。

第二十一条电脑使用人应定期清理硬盘上的失效文件,释放存储空间,以提高程序运行速度。

第二十二条电脑使用人应严格按开机、关机程序操作,设置突然断电和突然加电时的保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电脑使用人发现病毒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或与oa设备维护管理员会同相关单位、部门进行。

第二十四条oa设备的检修应选择节假日进行,由oa 设备维护管理员会同相关单位、部门进行。

第二十五条未提足折旧的oa设备,发生故障尽可能修理,不轻易报废。

第四章通信线路使用维护管理

第二十六条通信线路应用范围包括:电话、传真、计算机局域网、远程网络通信系统。

第二十七条 公司oa设备维护管理员负责管理通信线路,负责与电信等有关部门的协调;负责定期检测线路,保证通信线路的通畅。

第二十八条 外部通信线路发生故障时,管理员应立即与电信部门联系,并协助电信部门尽快排除故障,保证线路畅通。

第二十九条办公场所禁止擅自接线拉线和其他妨碍通信线路畅通的行为。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3篇 某公司办公自动化管理规定

公司办公自动化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强化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管理,确保系统各功能有效运行,信息及时处理和反馈。对电子公文准确、规范、安全、及时地进行处理,提高工作效率。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公司内部各单位、解放经销商、服务站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电子公文:电子公文是指在企业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行政效力和规范体式,能被计算机处理、拷贝、存储和现代数据通信技术传递的公务文书如:(决定、决议、指示、请示、批复、通知、通告、通报、报告、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公函等)。文秘资源网

4 职责

4.1公司办公室是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管理部门,对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管理负责,定期检查、指导、评价、考核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使用、运转、保密情况。

4.2公司电算室是保证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正常运行的系统维护部门,对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能否正常运行负责,并负责对永久保留的信息备份工作。

4.3人力资源开发室负责人员流动、用户变更信息的及时提供。

4.4网络室是解放经销商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管理部门,对解放经销商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管理负责,定期检查、指导、评价、考核解放经销商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使用、运转、保密情况。

4.5服务管理部是解放服务站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管理部门,对解放服务站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管理负责,定期检查、指导、评价、考核解放服务站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使用、运转、保密情况。

5 管理要求

5.1 电子公文管理规定。

5.1.1 电子公文与纸质公文关系。

5.1.1.1各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办公系统管理,按纸质公文办理程序处理电子公文。

5.1.1.2电子公文行文关系,与纸质公文的行文关系相同。

5.1.1.3除特殊注明外,电子公文与纸质公文具有同等的行政效力。电子公文不加印鉴。

5.1.1.4电子公文的公文要素与纸质公文基本一致,包括:公文版头、秘密等级、发文字号、签发人、公文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主题词、抄报抄送机关、附件等。

5.1.1.4电子公文的办理分为收文和发文办理,其工作流程与纸质公文工作流程基本相同。

5.1.2上机操作人员必须熟记本人的用户代码和口令,并保守秘密,在系统中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系统用毕应及时退出该系统。上机人员调离工作岗位应及时通知办公室和电算调整业务流程、更改用户设置。非办公系统中注册的人员不得上机操作或浏览。

5.1.3 对机密级以上(含机密级)的文件和篇幅较长的转发附件,仍以纸质方式发送,但要形成简要说明,进入业务流程,批复工作仍在办公系统中进行。

5.1.4 使用人员要在每个工作日8:00-8:30和16:00-16:30期间察看待办事宜,并签署意见。

5.1.5国家秘密级以上(含秘密级)和集团公司机密级秘密公文不得以电子公文形式在网上传递。

5.1.6各部门在收到电子公文后,有必要复制成一份(经发文机关批准可复制成多份)纸质公文,应需在所复制成的纸质公文右上角加盖复制专用章(电子公文复制专用章图样附后)注明复制单位、日期、份数,然后继续办理的其他程序。所收到的相同纸质公文应作为备份存档。

5.1.7 电子公文处理和存储,必须采用专用的计算机和存储设备,由收到电子公文的人员负责管理,确保有关设备的安全。

5.1.8 电子公文介质[硬(软)磁盘、磁带、光盘等]应按下列要求管理:

5.1.8.1 电子公文介质的使用和保存,等同纸质公文的使用和保存。

5.1.8.2 电子公文介质的维护和维修,由公司电算室负责。

5.1.8.3 电子公文介质的销毁,等同纸质公文的销毁,须进行登记并由两人监销,确保不漏销、不丢失。

5.1.9用户认证管理。

5.1.9.1用户密码方式:用户首次登陆时系统强制更改密码,日常要求每隔1个月修改用户密码。

5.1.9.2建议系统采用电子身份认证卡确保系统的安全。

5.1.10用户管理。

5.1.10.1用户重新审核:将现有的oa用户按部门列表由用户所在部门领导签字确认。

5.1.10.2新用户申请程序:新增用户由本人填写新增(变更)用户表(附后),本部门领导签字后,到人力资源开发室盖章确认,由电算室创建用户。

5.1.10.3用户权限变更:当对用户权限有特殊需要时,请填写用户权限变更表(附后)。

5.1.10.4用户变更:人员流动时,由人力资源开发室填写用户新增(变更)表(附后)提供给电算室,由电算室对这些用户变更所属部门。

5.1.10.5用户注销:人员调离,退休、退养、离职时,由人力资源开发室填写用户注销表(附后)提供给电算室,由电算室注销用户。

5.1.11用户组管理。

5.1.11.1用户群组重新审核:将群组名称及群组成员列出后,由各主管部门重新审核。

5.1.11.2新用户组申请程序:由使用部门填写用户新增(变更)表(附后),与电算室协商创建。

5.1.11.3用户组的日常管理:用户组由电算室进行日常维护。

5.1.11.4用户组信息的发布:为方便查询各用户组包含的成员,电算室将每隔一个月在通知公告中发布用户组信息。

5.1.12功能模块的管理。各模块的主管单位指定专人对模块中的文档进行维护。

5.1.13系统操作要求。

5.1.13.1要求每天早8:00打开oa办公系统,下班时触发按钮,形成的信息由各部门专人管理并与考勤挂勾。

5.1.13.2上班期间每隔一个小时查看一次最新信息。

5.1.13.3各模块的主管理单位负责及时更新信息。

5.1.14信息管理要求。

5.1.14.1电子邮件系统:要求经常清理,保证邮件占用空间小于100m。

5.1.14.2通知公告、留言板:文档保留一个月时间,超期后由电算室对文档进行删除。

5.1.14.3公文管理、党委工作、食堂管理:由办公室对文档进行维护。

5.1.14.4政策法规、经济责任制:由企管办对文档进行定期维护。

5.1.14.5信息发布、信息收集:由指定部门的专人负责维护。

5.1.14.6对于永久保留的信息由电算室负责备份。

5.1.14.7重要信息主管理部门要自已备份

5.2经销商电子公文管理规定。

5.2.1每家经销商一个用户名,由专人管理与使用,用户名和密码要有两人知晓,避免人员调动,其他人不能登录。

5.2.2上机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新的操作人员应及时更改用户设置。

5.2.3上机操作人员必须熟记用户名和密码,并保守秘密。

5.2.4上机操作人员在系统中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系统用毕应及时退出该系统。

5.2.5不许将ie浏览器设置成“表单自动提示密码”。

5.2.6上机人员不得在邮件系统中向所有用户群发邮件,一经发现,作为劣迹记入经销商综合考评。

5.2.7使用人员要每日登录系统,至少保证早、晚各一次,并及时将一汽贸易总公司的有关信息通知到相关人员。

5.3服务商电子公文管理规定。

5.3.1外来公文进行登记、处理,在收文流程中处理,例如:一汽网上公文、服务通报、月报审核通知及其它形式的文件等。由服务站资料员负责管理流程。

5.3.2服务站内部制定的公文,需按流程办理且归档,在发文流程中办理。由服务站资料员负责管理流程。

5.3.3信息采编用来从各种媒体采集各种相关信息,经筛选整理编辑后形成各种主题刊物,进行发布。例如:质量信息反馈、重大质量问题汇报、用户信息、索赔申请、市场信息等。主要由持有一汽贸易公司颁发的培训上岗证的服务经理、鉴定员、资料员负责。

5.3.4公共服务为各服务站提供资料和服务,资料内容由服务管理部整理更新后供查询、使用。

5.3.4.1服务系统通讯录,供服务站使用,主要由贸易公司电算室负责。

5.3.4.2服务信息通报、月报审核信息每月由服务管理部进行编写,以供服务站查看。

5.3.4.3资料管理是涉及日常工作需共享的各方面资料,例如:新车型信息、产品改进信息、零部件信息、故障编码、保用标准等。主要由服务管理部负责。

5.3.4.4电子公告板用于发布各类公共信息和通知等,各服务站均可发布。

5.3.5直接发送电子邮件主要是用于小范围内的信息沟通。

5.3.6关于磁盘上机使用的规定。

5.3.6.1凡从外单位带回、拷回或购回的磁盘,必须由有关服务站站长同意并经服务站计算机管理人员作病毒检查后,方可上机使用。

5.3.6.2外单位人员来服务站上机时,所带磁盘必须由服务站站长同意,经作病毒检查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上机使用。

5.3.6.3发现病毒时,操作者不得擅自处理,须经服务站计算机管理负责人查明原因后,责成专人处理。

6相关文件

(无)

7相关记录及保存期

7.1新增(变更)用户表 保存期限五年

7.2用户权限变更表 保存期限 五年

7.3用户注销表保存期限五年

第4篇 _局办公自动化管理办法

×局办公自动化管理办法

为加快我局办公自动化建设的深入开展,各部门要充分运用高科技手段,为科研、行政及后勤管理服务,提高办公效率,优化办公质量。现对我局办公自动化管理作如下规定(试行):

一、总则

办公自动化是以电脑为核心的复杂的“人与机”信息处理系统,它集管理、控制、服务等功能于一体,是一门受时代科技支持的综合性的应用技术学科,加强和加快办公自动化建设,是促进办公业务迅速向前发展的物质基础。加大办公自动化建设的力度,扩大其应用的覆盖面和应用能力,是提高办公效率,优化服务质量的有效措施。

加快全局办公自动化建设是当前的一件大事,是十分重要和非常必要的。加快办公自动化建设,首先要进行管理思想的变革,特别是领导干部更要转变观念,力求达到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此项工作列入工作日程,立足于现代化办公管理,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发挥局内网功能,实现办公自动化、标准化管理。

各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针对办公自动化管理人员技能、素质欠缺的实际,配合局信息中心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办公自动化管理人才的培养、提高,使他们掌握办公自动化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成为本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的技术骨干,并带动全部门人员掌握办公自动化技术,努力促进全局办公自动化人才培养的现代化,使办公自动化系统应有的效率得到高效发挥。

二、办公自动化范围

㈠、日常办公

1、能迅速处理各种文书、资料,包括输入、翻译、编辑、拍板、修改、打印、储存等功能的文字信息处理;

2、能收集、生成报表统计、账目计算、日常事务管理的数据信息处理;

3、能高效率、大容量地登记、分类、储存、检索各种信息资料的信息查询;

4、能在网上下载资料、发布信息、传递文件,运用电子信箱进行网络通信等处理。实现公文、档案、秘书、信息宣传、办公等日常工作全程网络化、无纸化。

㈡、环境管理、科研

1、制作多媒体(c)课件及数据库的开发与利用;

2、合理使用局内网作为宽带高速的网络平台,开发和利用具有办公自动化功能的应用软件,将办公自动化系统引入机关领导及有关行政、科研、管理部门的办公桌面;

3、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发挥局内网的作用,实现全局的资源共享,为全局办公自动化系统服务;

4、通过tnterent实现局内网与各个部门、上级部门的互连,实现政务信息和科研成果资源共享。

三、安全保密要求

安全是办公自动化正常运行的基本要求,它既是一个技术目标,又是管理目标。保密是电讯、文字储存、传输系统必须保证的工作前提,作为办公自动化主体技术的计算机技术本身包含着不安全因素,这些不安全既有系统自身的,也有人为地,因此全局在办公自动化建设过程中,必须做到:

1、坚持安全保密原则,建立办公自动化系统安全保密原则,建立办公自动化系统安全保密工作的科学管理体系。

2、局成立计算机安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计算机、磁盘秘密载体的规范管理,杜绝设备技术故障,消除环境不安全因素。

3、完善保密配套设备和保密工作督察制度,改变传统办公方式,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立起新的科学的工作秩序。

要以加快办公自动化建设为契机,带动全局信息化建设,在工作中,做到运行―提高―再运行―再提高,使各项系统发挥实效,根据局机关管理系统设置、信息流量、人员素质、工作环境等方面的条件,坚持实事求是,科学规范,合理简化,分工协作,职责落实,使之能够方便地利用交互式多媒体系统,及时了解第一手资料,完成有关办公事务和程序,并为局领导做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的办公自动化系统,从根本上推进全局管理思想和管理方法的科学化,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5篇 办公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定

办公自动化系统(oa)运行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工作效率,有效降低和节约成本,加快办公自动化建设,保障文件和各种信息传递快捷畅通,根据公司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2.1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各部门、各控参股企业、各销售公司(物流中心)办公自动化的管理。

2.2 oa系统用户暂定为集团各部门、各销售公司(物流中心)工作人员和各控参股企业管理人员。

3.相关部门职责

3.1 集团办公室负责文件的制作、发送、督办和少量纸质文件的存档和上报。发出的电子公文必须具有符合规范的文件头和文件主体。

3.2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配合集团办公室信息技术处进行oa用户的注册和注销。

3.3 集团办公室信息技术处负责oa系统操作技术的培训,oa系统运行设备的维护、管理和电子文档的保存。

3.4各控参股企业、各销售公司(物流中心)的部门和人员职责可参照执行。

4.文件发送与接收

4.1集团公司及各部门、各企业下发、上报的各类公文(包括文件、会议通知、公告、简报、信息等)原则上统一采用办公自动化系统(oa)发送,特殊情况需要打印纸质文件的报集团或本分管领导批准。

4.2 集团公司的正式文件及其他需要签发的公文,仍按原流程起草、审核、签发,统一由办公室编号、制作、扫描、使用oa发送至收文单位和个人,并根据实际需要打印若干份存档和上报。

4.3 电子公文应做好登记,并由起草、审核、签发人签名。

4.4 所有oa用户每天上、下午上班后都必须及时登录oa系统查看文件,并始终使oa系统处于“在线”状态,确保信息和联络畅通。如因出差或出差时间较长,须指定授权的公文代办人代办。

4.5 电子文件发送后,工作人员应根据公文的缓急程度对所发公文的接收情况进行检查,催办、督办,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

4.6 集团各部门、各控参股企业、各销售公司(物流中心)要建立oa系统管理体制,指定专人负责oa系统文件的管理。

5. 用户注册和注销

5.1总部新进符合使用oa系统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在一个工作日内将人员的姓名、单位、岗位等基本资料送交集团办公室信息技术处,信息技术处应在一周内完成电脑配置和oa用户注册。总部oa用户离职前,须到集团办公室信息技术处办理电脑移交及oa注销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5.2各控参股企业、各销售公司(物流中心)新进符合使用oa系统的人员,由控参股企业、各销售公司(物流中心)在两个工作日内将人员的姓名、单位、岗位等基本资料报集团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备案后送交集团办公室信息技术处注册。控参股企业、各销售公司(物流中心)oa用户离职前,需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并由集团办公室信息技术处办理oa注销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5.3 集团各部门、各控参股企业、各销售公司(物流中心)对没配置专用电脑的oa用户,要合理安排电脑共用。

6.系统安全与维护

6.1 集团公司和各控参股企业、各销售公司(物流中心)的网络服务器在工作时间内必须始终保持在线,oa系统始终保持正常的运行状态。建立服务器的运行日志,并保存30天以上。

6.2 集团办公室信息技术处须指定管理员专门负责文件上传及系统维护。所有配置信息要由专人保管,注意保密。系统管理员应定期对网络系统进行杀毒,建立防火墙,防止黑客侵入,确保系统安全。

6.3 密级的文件不入oa系统,按照现有公文流转方式处理;电子文件严格按发文范围发送,发文范围的审批仍按集团公司公文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6.4所有oa系统应保管好用户密码口令,不得随意泄漏给无关人员。

7. 文件共享与归档

7.1集团办公室应对公司成立以来的文件进行清理,剔除密级和失效文件外,将所有的实用文件在oa系统上发布,供用户学习、使用。

7.2集团办公室对oa系统上电子公文每年整理一次,刻录成光盘,存入集团档案室。

8. 附则

8.1 本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试行,原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8.2 在试运行期间,公司除利用oa系统处理文件发送、信息沟通外,还将逐步推行自动化办公流程,以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无纸办公,加快公司的管理科学化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8.3 集团各部门、各控参股企业、各销售公司对在试行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请及时向集团办公室反映,以便对本规定进行修改。

第6篇 热电公司自动化专业运行管理制度

1 适用范围

为使电网调度自动化(以下简称自动化系统)系统稳定、可靠地运行,加强自动化专业的行业管理,确保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提供准确的信息和有效手段,提高自动化运行管理水平,特指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的组成及其设备的运行管理、检修管理、技术管理和数据传输通道的管理等,并规定了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和维护的职责分工和运行考核考评管理办法。适用于市供电有限公司自动化专业管理和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规范性规程和规定:

dl/t516-2006 电力网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dl 408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dl/t410 电工测量变送器运行管理规程

dl/t630 交流采样远动终端技术条件

dl/t5003 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4号)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5号)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闽电调[2009]366号 福建省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榕电业调[2007]310号 福州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3 总则

3.1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以下简称自动化系统)是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和电力市场运营的基础设施,是提高电力系统运行水平的重要技术手段。

3.2 自动化系统是系统工程,由主站系统、子站设备和数据传输通道等构成。

3.3主站的主要系统包括:

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scada)主站系统;

能量管理系统(pas、avc)主站系统;

调度管理系统(oms);

电力调度专用数据网络主站系统;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主站系统(防病毒中心及安全防护装置);

主站系统相关辅助系统包含gps卫星时钟、远动通道检测和配线柜、自动化设备专用ups电源及其它相关设备。

3.4子站的主要自动化设备包括:

远动终端装置(rtu)及相关设备(包括调制解调器、电源设备、连接电缆、屏柜、防雷设备等);

厂站端计算机监控系统、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只含远动部分)及其相关设备;

远动专用变送器、输入和输出回路的专用电缆及其屏柜,与远动信息采集有关的交流采样等测控单元;

电力调度数据网络设备(路由器、通信接口装置、交换机或集线器、安全防护装置等)及其连接电缆,自动化设备到通信设备配线架端子间的专用通信电缆;

自动化装置通道防雷保护器;

自动化设备专用的电源设备及其连接电缆;

子站设备间及其到通信设备配线架端子间的专用连接电缆;

与保护设备、站内监控系统、数据通信系统等接口。

3.5 自动化系统中采用的各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必须符合省网规定的通信规约及接口技术条件,应取得国家有资质的电力设备检测部门颁发的质量检测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3.6 自动化系统中采用的各种软、硬件和技术配置参数的管理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安全保密规定的要求。

3.7调度自动化信息的管理包括:信息采集处理规范化、信息传输规范化、信息监视常态化,确保自动化信息的正确和不间断。

3.8凡新建的厂站(含电网35kv以上变电站)均应安装远动分站,并将自动化信息送往调度主站,否则不予并网。

3.9自动化系统的建设要做到主站、分站协调发展。调度所应加强自动化基础工作,确保自动化信息与一次设备同步投产,确保自动化系统投入运行后一年内,达到部颁实用化标准。

4 管理职责

4.1调度自动化是为电网调度服务的技术密集型班组,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分层实施,分工负责的原则,电网调度所(简称县调)是调度自动化专业归口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履行全网自动化运行管理职责,对全网调度自动化系统实行专业管理。其主要职责包括:

4.1.1 调度自动化班组负责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管理和技术、业务的指导工作。

4.1.2贯彻上级颁发的各项规程、规定、标准、规范等文件。结合具体情况编制自动化系统的运行、检验规程、技术管理规定。

4.1.3参加审查所辖范围内的自动化系统的规划和设计审查,负责所辖范围内新建、扩建、技改自动化工程及新设备的验收。

4.1.4监督(或负责)所辖范围内自动化设备与厂、站一次设备同步投入运行工作。

4.1.5负责所辖范围内自动化设备的运行管理、设备维护、设备故障处理、检修等申请汇报工作。

4.1.6负责所辖范围内的自动化系统及设备的运行情况的统计和分析,并定期上报省调、福州地调。

4.1.7参加所辖范围内自动化系统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并及时上报。

4.1.8编制和审核所辖范围内自动化设备的年度定检计划、临检申请、编制调度自动化系统技术改造和大修计划。

4.1.9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所辖范围内自动化系统的考核,评比和专业人员的经验交流、技术培训等工作。

4.1.10负责调度二次系统运行安全防护工作。

4.1.11参与省调、福州地调范围内自动化系统的实用化验收及复查工作。

4.1.12保证调度自动化系统向省调、福州地调传送电网有关运行信息的正确性和可靠性。

5 运行管理

5.1运行管理制度要求

5.1.1应制定相应的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管理制度。内容应包括:运行值班和交接班、机房管理、缺陷管理、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等。

5.1.2应建立电网或自动化系统异常情况下的操作规定和紧急处理措施。

5.1.3应建立自动化系统与其它计算机系统联网方案审查制度,确保调度自动化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5.1.4投入运行的自动化系统和设备均应明确专责维护人员(可按系统、软件、硬件等分工)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

5.2运行管理人员要求

5.2.1 调度自动化班组人员设置要求

5.2.1.2投入运行的设备应明确专责维护人员,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

5.2.1.3应设自动化运行值班人员,负责管辖范围内自动化系统和设备的日常运行工作;

5.2.1.4 应用软件(pas)功能,应设软件专责管理员,负责应用软件的日常维护工作;

5.2.1.5无功电压控制(avc)功能投入实际应用的,应设avc专责管理人员,负责avc功能的调试、运行维护管理及统计分析等工作;

5.2.1.6在设置各类人员时应考虑交叉互备,满足各系统运行维护需要。

5.2.2运行维护、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及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脱离岗位半年以上者上岗前应重新进行考核。新设备投运前,必须对运行值班人员和专责维护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现场交底和技术考核。

5.2.3所有自动化专职人员名单应按要求上报省调自动化管理部门。

5.2.4 根据全年生产计划及实际情况,制定出年度培训计划、月培训计划,并严格执行。

5.2.5 根据班员的文化、技术素质,由班组长或技术人员每月开展一次技术学习及技术问答活动。

5.2.6 组织学习有关规章制度和专业技术知识,以及先进检修、试验方法,熟悉设备技术参数、结构性质、使用方法及运行情况,以提高对设备故障的判断、处理能力。

5.2.7 自动化专业人员应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水平,并保持相对稳定。

5.2.8 实行上岗考核制度:

5.2.9 自动化运行维护人员均须经上岗考核后,方可上岗。

5.2.10 上岗考核内容可根据有关规程、规范及自动化专业技术知识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按岗位职责、专业设置等情况制定

5.3自动化系统和设备运行维护要求:

5.3.1 投入系统正式运行的自动化设备由自动化班组统一管理,未经自动化值班人员同意,不得无故停运。

5.3.2自动化设备的运行应符合设备环境条件要求,保持自动化系统设备机房和周围环境的整洁。

5.3.3 在自动化系统操作、故障处理、测试时,不得进行值班人员交接班。

5.3.4 投入系统运行的自动化设备由自动化人员统一管理,未经自动化人员同意,不得无故停用。

5.3.5自动化班组应建立日常运行巡视制度,对所有管辖设备应于固定周期内巡视完毕,并列入日常工作考核。

5.3.6自动化主站和子站系统进行运行维护时,若会影响到自动化信息时,应提前通知调度值班员及变电站监控中心运行值班员,获得准许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若影响向省调、福州地调传送的电网运行信息的,应上报上级调度自动化值班人员,获得准许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

5.3.7调度自动化设备运行维护的职责应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及信息的完整性和正确性。自动化班组人员应定期对自动化系统和设备进行巡视、检查、测试和记录,定期核对自动化信息的准确性,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并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汇报。

5.3.8自动化设备定期核对、测试(传动试验)的主要内容包括:遥测的准确性,遥信、遥控、遥调的正确性,主备通道切换,通信网络测试,标准时钟的校对,ups蓄电池的充放电等,并做好巡检记录。

5.3.9自动化人员应定期巡视子站自动化设备运行情况,做好记录;发现故障或接到设备故障通知后,应立即进行处理。事后应详细记录故障现象、原因及处理过程,必要时写出分析报告,并报相关部门。

5.3.10 子站应建立设备台帐、运行日志、设备缺陷、测试数据等记录。每月做好运行统计和分析,按时填报远动装置运行统计月报等。电网发生事故后,自动化专业人员应认真检查自动化系统对事故的反应是否正确,应进行详细记录并做出结论。

5.3.11由于一次系统的变更(如厂、站设备的增减、主结线变更、互感器变比改变等)需修改相应画面、数据库等内容,应以经公司生技部批准后的书面通知单为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5.3.12值班调度员、变电站监控中心值班员及巡操班人员发现自动化系统信息有误或系统运行不正常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自动化人员进行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5.3.13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自动化遥测、遥信考核点和监视点,关口总加及计算点设置,信息转发,计算机通信网络联结方案的制定和变更,由我司调度负责,并以文件形式下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动。

5.3.14未经调度自动化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在子站设备及可能影响自动化设备运行的二次回路上工作和操作,但按规定由运行人员操作的开关、按钮及保险器等不在此限。

5.3.15为保证自动化系统正常维护和及时排除故障,自动化班组应配备自动化专用的仪器、仪表、工具(笔记本电脑)及适当的备品备件。

5.3.16自动化子站设备中的各类仪表、交流采样测控装置等须按国家有关标准的检验规定进行检定,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不得在电网中运行。

5.3.17 运行中的自动化系统、设备、数据网络配置、软件、数据库等需做重大修改,必须经过技术论证,提出书面改进方案,经部门领导批准,确认后方可实施。改进后的设备和软件应经过3-6月的试运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5.3.18 凡投入avc运行的变电站,必须保证其设备的正常投入,除紧急情况外,未经调度许可不得将投入运行的avc功能擅自退出运行或修改参数。

5.3.19自动化设备若遇紧急情况,可先退出运行进行处理。事后应对设备退出运行的原因、时间及处理过程予以记录并及时上报部门领导、公司领导、当班调度值班员和变电站当班运行值班员。

5.4设备投运和退役管理

5.4.1 子站向调度传输自动化实时信息内容执行dl/t5003和相关调度运行的要求及规定。

5.4.2新建厂站自动化设备应保证与一次系统同时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5.4.3新研制的产品(设备),必须经过技术鉴定后方可投入试运行,试用期限为半年至1年;在试运行期间,建设管理部门应将有关接入申请、技术资料、功能技术规范、竣工验收报告、投运设备清单提供给调度自动化班组,经我司调度所书面批准后方能正式投入运行。

5.4.4新建、技改、扩建变电站相关自动化系统的接入申请(包括调度数据网的开通,综自至后台机、调度主站的通道、规约等相关问题),由筹建部门提前5个工作日向我司调度自动化班组提出申请。申请批复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厂站端与调度自动化主站的联调。启动前3日,筹建部门应向自动化班组书面提交新设备接入自动化系统的验收及检测报告。

5.4.5新型设备投入运行前,必须对该设备的维护人员、运行值班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现场交底工作。

5.4.6子站设备不能满足所辖调度机构的信息需求时,应及时进行更新,并按设备投退役管理进行。

5.4.7子站设备永久退出运行,应事先向调度自动化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5.4.8子站设备投入运行前或永久退出运行,自动化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通信部门以便安排接入或退出相应的通道。

5.4.9 主站系统投入运行或永久退出运行,应履行相应的手续。

5.5 自动化系统和设备检修管理

5.5.1自动化系统和设备检修分为计划检修、临时检修和故障检修。计划检修是指对其结构进行更改、软硬件升级、大修等工作;临时检修是指对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或缺陷进行处理的工作;故障检修是指对其运行中出现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故障进行处理的工作。

5.5.2 自动化系统和设备的年度检修计划应与一次设备的检修计划一同编制,由调度自动化班组上报,部门领导负责进行审核和批复。主站系统由自动化班组提出并报部门领导审核批准。

5.5.3子站设备的计划检修由计划检修部门至少在2个工作日前提出书面申请(oms系统填报),报自动化班组批准后方可实施。

5.5.4子站设备的临时检修应在工作前4小时在调度管理系统(oms)填写自动化系统设备检修申请单,报自动化人员,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5.5.5 子站设备的检修及停、服役申请单见附录表1。

5.5.6当一次设备检修影响到四遥功能的工作时,应在工作前2个工作日向调度自动化班组提出书面申请(oms系统填报),征得自动化班组人员批准后,才能将相应的遥信信号退出运行,并检查相应的遥信、遥测、遥控、遥调二次回路的正确性。一次设备检修完成后,应将相应的信号恢复正常,并确保信号的准确性,同时应通知调度自动化班组进行信号的核对工作。

5.5.7主站系统的计划检修由自动化班组至少在2个工作日前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其他部门会签,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影响到发送至省调、福州地调远动信息的,应提前2天(节假日顺延)报上级调度自动化运行管理部门并经相关调度机构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5.5.8主站系统的临时检修应在工作前4小时在调度管理系统(oms)填写自动化系统设备停运申请,经部门领导会签,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必要时应经分管领导批准。如可能影响到向上级调度机构传送的自动化信息,应提前通知上级相关调度机构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5.5.9 主站系统的故障处理,由自动化人员及时通知部门领导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必要时应经分管领导批准。

5.5.10输电线路检修或通信设备检修等影响调度自动化通道时,由通信人员提出受影响的厂站通道名单,附在相应的停役申请单后,送主管部门审批。经领导批准后,通知当值自动化人员、当值调度员以及变电站(含巡检站)运行值班员。当通道恢复时,也应及时通知当值自动化人员、当值调度员以及变电站(含巡检站)运行值班员,以便自动化通道及时恢复运行。在影响到自动化通道期间,通调值班员应根据自动化通道恢复时间的长短及时通知变电运行值班员到相应无人值班变电站值班。

5.5.11自动化班组应针对自动化系统和设备可能出现的故障,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和处理流程,编制各种设备的零部件备品定额,并据此在生产维护中,储备必须的备件。

5.6值班运行管理

5.6.1 工作人员须严格按操作规定启闭设备,严禁带电插拔设备。

5.6.2 严禁在设备上安装、运行各类游戏软件及非工作性软件。

5.6.3 非机房工作人员使用机房设备须办理机房工作票,经自动化班组人员许可后方可进行工作。

5.6.4 对外来移动存储介质应先按照《关于自动化实时监控系统计算机病毒防范工作的管理办法》处理后,方能使用,平时注意对重要文件和数据的备份工作。

5.6.5 密切注意设备运行状态及环境状态,遇到温度过高(一般机房温度保持在15℃-28℃,机房湿度保持在40%-75%),电压不稳,系统有异常情况后应及时停机并检查处理。

5.6.6 应建立机房运行值班制度,对机房内的运行设备按值班制度规定内容定时进行巡视检查,并做好机房设备巡视记录卡。

5.6.7 值班人员必须对调度自动化系统中数据服务器、工作站、前置机及通信柜应定时、定期进行检查、测试并做好维护记录,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应的处理记录。

5.6.8 值班人员应做好运行日志、设备缺陷和测试数据等维护记录。

5.6.9 电网发生事故后,值班人员必须认真检查事件顺序记录及遥信状态变化记录,遥测异常记录等,并检查对事故的反应是否正确,详细记录并做出结论,并组织班员进行讨论与分析。

5.6.10 自动化人员应明确设备分管范围,明确责任,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

5.7报表管理

5.7.1调度自动化班组应建立自动化系统运行简报和远动系统运行情况统计表,按规定逐级上报。报表格式详见附录表2。

5.7.2 自动化系统运行简报及统计报表等应在每月3日前向福州地调、省调自动化组上报自动化上月运行月报;每年1月5日前上报上年的年报。报表项目包括主站调度自动化计算机系统和子站远动系统月运行率、自动化远动通道月运行率等。

5.7.3自动化班组应编写年度工作总结、次年工作计划(设备检修计划)及相关的运行情况年度统计表

5.7.4自动化系统运行简报及统计报表质量(缺报、漏报、迟报、统计不正确等)列入年度检查和考核。

5.7.5自动化班组应保存二年自动化系统运行记录和报表,以备实用化复查和年度检查。

6 检验管理

6.1运行中和新安装的自动化系统和设备应按照相应检验规程或技术规定进行检验工作,设备的检验分为三种:

6.1.1 新安装设备的验收检验;

6.1.2 运行中设备的定期检验和总准确度及功能核对;

6.1.3 运行中设备的补充检验;

6.2自动化系统和设备的安全防护按《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的要求进行。

6.3运行中设备的定期检验分为全部和部分检验,其检验周期和检验内容可根据各设备的要求和实际运行状况在相应的现场专用规程中规定。

6.4 运行中自动化系统和设备的补充检验分为经过改进的检验和运行中出现故障和异常后的检验。

6.5定期检验主要内容:自动化系统可根据情况自定。子站设备为功能检验和遥测精度、遥信、遥控、遥调功能及回路等检验。

6.6运行中遥测总准确度核对可采用参考计量表进行,当二者相对误差超过精度要求时,应使用标准仪表接入测量回路进行测试,找出误差原因,不允许就地调整、随意调整设备有关参数或修改系数。

6.7与一次设备相关的子站设备(测控单元、电气遥控和遥调回路等)的检验时间应尽可能结合一次设备的检修进行,并配合变压器、输电线路、断路器、隔离开关的检修,检查相应的测量回路和测量准确度、信号电缆及接线端子,并做遥信和遥控的联动试验。

6.8设备检验前应充分准备,如图纸资料、备品备件、测试仪器、测试记录、检验工具等均应齐备,明确检验的内容和要求,在批准的时间内完成检验工作。

6.9在进行运行中自动化系统和设备的检验工作时,必须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和专用检验规程的有关规定,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以及设备的检验质量。

6.10各类仪表、仪器和测试设备应有专人管理,处于良好状态,并按有关标准,按周期进行校验。

7 技术管理

7.1资料管理

7.1.1新安装的自动化系统和设备必须具备的技术资料:

7.1.1.1设计单位提供安装和调试过程中已校对的设计资料(远动信号接入申请、竣工原理图、竣工安装图、技术说明书、远动信息参数表、设备和电缆清册等);

7.1.1.2制造厂家提供的技术资料(说明书、操作手册、软件备份、合格证明、质量检验证明和出厂试验报告等);

7.1.1.3 工程负责单位提供的工程资料(合同中的技术规范书、设计联络和工程协调会议纪要、工厂验收报告、现场施工调试方案、调整试验报告、遥测信息正确度和遥信信息正确性及响应时间测试记录等);

7.1.2 运行中自动化系统和设备应备有的技术资料:

7.1.2.1 7.1.1条中所列的资料;

7.1.2.2 设备的专用检验规程,相关的运行管理规定、办法;

7.1.2.3 设备投入试运行和正式运行的书面批准文件;

7.1.2.4试制或改进的自动化系统设备经批准的试制报告或设备改进报告;

7.1.2.5 符合实际情况的现场安装接线图、原理图、外部回路接线图、信息表、测试记录和远动通道组织图;

7.1.2.6 各类设备运行记录(运行日记、现场检测记录、定检和临检报告、故障缺陷和处理记录、运行分析报告等);

7.1.2.7相关部门间使用的变更通知单;

7.1.2.8 软件资料(程序框图、软件文本及说明书、软件备份、软件维护记录薄等);

7.1.3 软件备份由专人管理,并制定管理制度。

7.1.4运行资料、光和磁记录介质等应由专人管理,应保持齐全、准确,建立技术资料目录及借阅制度。

7.2.信息参数管理

7.2.1 厂站信息参数主要有:

7.2.1.1 一次设备编号的信息名称;

7.2.1.2 电压和电流互感器的变比;

7.2.1.3 变送器或交流采样的输入/输出范围、计算出的遥测满度值及量纲;

7.2.1.4 遥测扫描周期和越阈值;

7.2.1.5 遥信信号的合/断触点、信号触点抗抖动的滤波时间设定值;

7.2.1.6 事件顺序记录(soe)的选择设定;

7.2.1.7 厂站调度数据网络接入设备和安全设备的ip地址和信息传输地址等;

7.2.1.8 向有关调度传输数据的方式、通信规约、数据序位表等参数;

7.2.1.9 福建电力调度自动化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中规定的参数。

7.2.2 如果参数发生变化,相关部门应提前书面通知自动化班组。

7.3通过计算机通信传输的数据应带有数据有效/无效等质量标志。

7.4 自动化系统的安全防护应执行国家、电力行协、电监委的有关规定。

7.5 遥测的总准确度应不低与1.0级,及从变送器入口(交流采样方式的应从交流采样测控单元的入口)至调度显示终端的中误差以引用误差表示的值不大于+1.0%,且不小于-1.0%。

7.7计算机系统应有良好工作接地。若与大楼合用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应小于0.5ω,接地线应独立并与建筑物绝缘。远动终端变送器屏柜、转接屏、执行屏等金属外壳,应与接地网牢固连接。

8 信息传输通道的管理

8.1 自动化系统数据传输通道(以下简称自动化通道),主要指自动化系统专用的光纤(电力数据网络)、载波等通道。

8.2 自动化通道由自动化管理部门提出要求,通信部门负责提供符合自动化数据传输要求的通道。

8.3 重要厂站自动化通道原则上应按具备主备两种独立路由方式配置。

8.4变电站基建竣工投产时,自动化通道应保证同步建成投运。

8.5 电力调度数据网络通道和远动专线通道与通信专业的维护界面以通信设备屏柜内的接线端子划分,两个专业应分工负责,密切配合。

8.6 必须保证自动化通道的传输质量和可靠性满足自动化系统稳定运行的要求,自动化通道由通信部门按照通信的有关规定进行全过程管理。自动化系统运行指标中应有通道考核统计数据。

8.7应建立调度自动化班组与通调班之间的工作联系和审批制度。

8.8 运行中的自动化通道,任何人不得随意变动或停用。通信人员需要中断、测试、定检或改变通道路由时,应按有关规定事先取得自动化班组的同意后方可执行。对具备主备通道的,通信部门应事先通知自动化人员切换主备通道后,才能进行;对只有单一通道的还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进行。传送省调、福州地调数据的通道,应征得省调、福州地调自动化班组同意方可进行。

8.9自动化通道故障时,自动化和通信值班人员应互相通报,自动化人员应积极配合通信人员及时排查故障。

8.10为实现调度自动化系统实时数据共享而建立的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的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8.11自动化通道由通信运行部门按照通信电路的有关规定和自动化系统运行的要求进行维护、管理、统计和故障评价。

8.12 为保证实时信息的可靠传输,自动化班组应定期测试自动化通道的比特差错率。比特差错率越出极限值,应会同通信人员及时进行处理,以满足数据传输的要求。

8.13 自动化通道质量的有关要求

8.13.1 远动专线通道发送电平应符合通信设备的规定,在信噪比不小于17db的条件下,其入口接收工作电平应为-15dbm~-5dbm。

8.13.2 远动专线通道比特差错率的极限规定(传输速率300bit/s、600bit/s、1200bit/s):问答式极限值为5×10-5,循环式极限值为1×10-4 。

8.13.3计算机数据通信模拟通道传输速率一般为1200bit/s-9600bit/s;数字通道传输速率一般为n.64kbit/s、n.2mbit/s、155mbit/s等。

8.13.4 通信专业应为调度数据网络提供可靠并满足质量要求的数据通道。网络通道带宽为n.2mbit/s或155mbit/s。

8.13.5 基于光纤的sdh通道,比特差错率要求小于10-8。

9 电网实时监控系统和电力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管理

9.1为了防范对电网调度自动化计算机监控系统的攻击侵害及由此引起的电力系统事故,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建立和完善电网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的安全防护体系。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决议》和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及国家关于计算机信息与网络系统安全防护的有关规定,制定我司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试行)。

9.2本规定所称“电力监控系统”包括电网调度自动化主站系统,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调度数据网络”包括电力调度系统专用广域数据网络等。

9.3对本单位的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的安全情况,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管理信息系统网络和电网监控系统及电力调度数据网络是否进行了有效的隔离,是否满足安全性要求,做好记录。

9.4电力系统安全防护的基本原则是安全等级较高的系统不受安全等级较低的系统影响。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等级高于电力管理信息系统及办公自动化系统。各电力监控系统必需具备可靠性高的自身安全防护设施,仅可与安全等级相同的系统直接相联。

9.5电力监控系统可通过专用局域网实现与本地其它电力监控系统的联系。各电力监控系统与办公自动化系统和其它信息系统之间以网络方式相联时,必需采用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可靠的专用有效安全隔离设施。

9.5.1 scada系统的web发布、oms系统与我司管理信息系统之间要采用防火墙隔离。

9.5.2 scada系统的web发布与电力监控系统之间采用专用的物理隔离设备相连(即正向隔离装置),并确保电力监控系统与外部网络只能有唯一的出口。

9.5.3 电力监控系统内各应用系统之间的连接采用网关方式连接。

9.6 电力监控系统和电力调度数据网络均不得与公共因特网相连。

9.7 建立并完善电力调度数据网络,应在专用通道上利用网络设备组网,实现物理层面(专线,同步数字序列,准同步数字序列)上与公用信息网络的安全隔离。电力调度数据网络只允许传输与电力调度生产直接相关的数据业务。

9.8 建立健全安全防护审批制度。对刚接入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的节点和应用系统需经我司调度所领导审批,对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的已有节点和接入的应用系统,要进行认真的清理检查,若发现安全隐患,尽快解决并向部门领导汇报。

9.9 建立健全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安全联防制度。我司自动化班组应制定安全应急措施和故障恢复措施,对关健数据做好备份并妥善存放。及时开展防病毒软件及安装操作系统漏洞修补程序。制定相应的黑启动方案,在遇到攻击(黑客、病毒,人为破环等)后,必需及时采取安全应急措施,保护现场,尽快恢复系统运行,防止事故扩大,并马上向部门领导汇报。

9.10在与电力监控系统和调度数据网络有关的规划设计、工程实施、运行管理,项目审查等各相关环节都必需严格遵守本安全防护规定。凡违反本规定,造成电力监控系统和调度数据网络安全事故的,要追究有关环节安全责任人和其它直接责任。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要同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10 运行考核考评管理

10.1为保证自动化系统稳定可靠运行,提高实时信息质量,制定自动化系统运行考核考评管理办法,是加强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的重要手段。

10.2 属调度机构调度管辖权范围内的厂站自动化设备及其自动化信息均应列入考核考评;

10.3 自动化系统和设备事故、障碍的评定和处理

10.3.1 由于自动化设备故障,构成现行部颁《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所列事故条款之一者记为事故。

10.3.2主站系统故障导致自动化系统主要功能失效,对电力调度生产造成直接影响的,主站scada系统连续失效时间超过24小时者,应定为障碍;调度数据网络故障按其影响程度分为如下等级:核心、骨干节点路由设备导致主要功能失效24小时,定为障碍;多个核心、骨干节点故障导致网络瘫痪,定为障碍。

10.3.3子站自动化设备主要功能连续故障停用时间超过48小时者,定为障碍;重要发电厂、500kv变电站及220kv枢纽变自动化设备主要功能连续故障停用时间超过24小时者,定为障碍。

10.3.4 主站和子站系统安全防护措施出现漏洞遭到病毒或黑客攻击,引起系统主要功能失效,定为障碍。

10.4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考核考评工作由上一级调度管理机构负责,自动化系统每月运行和专业管理的情况和考评结果按月在自动化系统运行简报上公布。

10.5 自动化系统年终考评结果将作为调度机构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

10.6自动化系统有关运行指标和计算公式。

10.6.1 运行指标

10.6.1.1 自动化系统遥测总准确度引用误差不大于±1.5%。

调度端自动化显示值-标准值

遥测点误差值= ×100%

总量程

10.6.1.2 遥测合格率(月) ≥95%

遥测总路数×全月总小时数-∑每路遥测月不合格小时数

遥测合格率(月)= ×100%

遥测总路数×全月总小时数

注:(1)远动装置故障等原因引起yc不可用,应统计为yc不合格。

(2)不合格小时数是指从发现不合格值开始,到校正合格时为止的小时数。

(3)某路yc的误差超过yc规定的误差值时,应视为不合格。

10.6.1.3 事故遥信动作正确率(年)基本指标为100%

年正确动作次数

遥信事故动作正确率(年)= ×100%

年正确动作次数 十 年拒动、误动次数

注:(1)事故遥信动作正确率只统计属管辖范围内的断路器开关位置信号。

(2)事故时,开关跳合情况与调度端事故y_事项记录吻合时则为正确动作;无记录则为事故y_拒动;记录不正确为事故y_误动。

(3)事故时,开关跳闸后重合闸成功的可以不作事故y_统计。

(4)每月统计事故y_正确动作次数及拒动、误动次数,每年统计其年动作正确率。

10.6.1.4 遥控动作正确率(月)≥98%

遥控月正确动作次数

遥控动作正确率(月)= ×100%

月总操作次数

10.6.1.5 远动装置(rtu)和转发装置可用率(月)≥98%

全月日历总小时数×n-∑远动装置停用小时数

远动装置可用率(月)= ×100%

全月日历总小时数×n

注:(1)远动装置停用小时数包括装置故障和各类检修及电源故障时间。

(2)转发装置故障引起的各站远动停运应统计为各站远动装置故障。

(3)远动装置可用率按各单位总运行套数计算。

10.6.1.6 远动系统平均可用率(月)基本要求≥99.99%

全月日历总小时数×套数-∑各套设备月停用小时数

远动系统运行率(月)= ×100%

全月日历总小时数×套数

注:(1)远动系统停用小时数包括装置故障、各类检修、通道故障及检修、转发故障、电源及其它原因造成远动系统停用的时间。

(2)远动系统可用率按各单位总运行套数计算。

10.6.1.7 计算机系统可用率(月)单机系统≥95%,双机系统≥99.8%

全月日历总小时数-计算机系统月停用小时数

计算机系统可用率(月)= ×100%

全月日历总小时数

注:(1)计算机系统停用小时数包括影响系统功能的主机硬件、软件、电源停用小时数总和加影响局部功能各类设备停用的折算时间总和。

(2)局部功能设备(仅指供调度使用)分为显示器、打印机两类。

其折算小时数如下公式计算:

同类设备停用时间总和

局部功能各类设备停用时间总和 = ∑

同类设备总台数×局部功能设备种类数

10.6.1.8 调度自动化系统可用率(月)基本要求≥99.99%

全月日历总小时数-调度自动化系统月停用小时数

调度自动化系统可用率(月)= ×100%

全月日历总小时数

∑远动终端系统停用时间

调度自动化系统停用小时数= 计算机系统停用时间 +

远动终端总数

10.6.1.9负荷总加完成率(月)基本要求≥90%,争取≥95%

已采集的统配各 (全月日历时间-

∑ ×

关口负荷计划值 当月不合格时间)

负荷总加完成率(月)= ×100%

应采集的统配各关

× 全月日历时间

口负荷计划值之和

注:(1)全网用电负荷各关口点由省公司发输电部定义。

(2)各关口值指相应的各关口有功功率的最大值。

(3)当月不合格时间指当月关口负荷yc数据不合格时间。

10.6.1.10 调度日报表合格率(月)基本要求≥93%, 争取≥96%

全月调度日报表合格张数

调度日报表合格率(月)= ×100%

全月调度日报应制张数

注:(1)合格调度日报表是指日报数据合格率≥95%的报表。

日报表中遥测合格的数据数

日报数据合格率 = ×100%

日报表中应采集的遥测数据总数

(2)日报表中yc合格的数据为调度员审核的数据,按每天一张统计。

10.6.1.11 rtu(综自)覆盖率为100%

已安装的rtu(综自)数

rtu(综自)覆盖率 = ×100%

应安装的rtu(综自)数

注:(1)rtu(综自)覆盖率按各级调度机构所辖范围厂、站统计。

10.6.2 85%以上实时监视画面对命令的响应时间≤3~5%秒。

10.6.3 状态估计覆盖率≥100%, 状态估计可用率≥95%,单次状态估计计算时间≤10s。

10.6.4 遥测估计合格率≥95%。

10.6.5 调度员潮流合格率≥95%,调度员潮流计算机结果误差≤2.5%,单次潮流计算时间≤10s。

10.6.6 负荷预报运行率100%,负荷预报准确率≥96%。

10.7 缺陷处理标准

设备缺陷按其对电网安全运行的威胁程度和设备健康状况分为四类,即:ⅰ类设备缺陷、ⅱ类设备缺陷、ⅲ类设备缺陷、ⅳ类设备缺陷。

10.7.1 ⅰ类设备缺陷:指严重程度已经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随时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必须立即消除或安排检修,以及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设备缺陷。ⅰ类设备缺陷消除时间不超过24小时。

10.7.2 ⅱ类设备缺陷:指缺陷比较严重,在短期内虽不会使设备发生事故或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但需在近期内安排消除或消除前应加强监视、跟踪的设备缺陷。ⅱ类设备缺陷消除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10.7.3 ⅲ类设备缺陷:指设备部件伤损或缺少应有的附属装置,近期对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影响不大的,需结合计划检修、临时停运或不需停电进行处理的设备缺陷,但该类缺陷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ⅲ类设备缺陷的消除时间不超过三个月。

10.7.4 ⅳ类设备缺陷: 指缺陷比较轻微,不影响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供电能力,且在较长时间(指一个小修周期内)不会有明显加剧或恶化的需安排停电处理的缺陷,该类缺陷经本单位批准可延期结合停电处理,但必须在设备的一个小修周期内完成。ⅳ类设备缺陷的消除时间不超过该设备的一个小修周期。

具体分类方法标准详见《市供电有限公司输变电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11附录

11.1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设备)检修申请单 (附录a)

11.2月地区电网调度系统运行情况统计表 (附录b)

11.3月地区电网调度系统运行情况分类统计表(附录c)

第7篇 自动化远动运行管理制度

1、职责范围

1.1、远动设备包括的内容:

1.1.1、远动主机。

1.1.2、远动专用变送器柜、变送器以及与之相连的通信、遥测、遥控、遥调电缆。

1.1.3、远动的调制、解调器、通道电线。

1.1.4、调度模拟盘及连接设备和电缆。

1.1.5、远动的附属打印、制表及显示装置。

1.1.6、远动信息的输出设备及其连接电缆。

1.1.7、远动与计算机之间远动侧接口。

1.1.8、远动用的电源设备和u赐电源。

1.1.9、电力负荷控制装置。

1.2、公司继电保护班是远动技术管理的职能机构,又是生产第一线的运行检修部门,实施全网远动专业技术指导,对管辖系统远动工作负有全面的责任,其职责如下:

1.2.1、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各种规章制度,制定本网系统的远动专业规程及各项技术管理制度。

1.2.2、编制系统远动和自动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加有关的远动工程和电路的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

1.2.3、负责管辖范围内的远动更新改造。

1.2.4、组织新设备的调试及安装工作。

1.2.5、制定管辖设备的检修计划、定期检验计划、调试计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贯彻执行。

1.2.6、负责管辖范围内的远动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工作。

1.2.7、做好远动设备的运行统计分析和考核评价。

1.2.8、负责负荷控制装置的安装调试和维修管理。

1.2.9、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及考核,采用和推广先进技术组织经验交流。

1.2.10、保持各种资料、图纸、技术文件的正确完整,仪表工具完好,备品备件齐全。

1.2.11、定期检查电源、ups的运行情况,定期进行备用电源的检查,使其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1.3、公司应设立远动专业机构,根据远动装置的数量及发展规模配备人员。从事远动工作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水平,人员要保持稳定。

1.4、远动设备与其它专业设备的分界。

1.4.1、远动使用的通道与通讯专业职责分工,以通讯配线架为界。远动设备至通讯配线架端于属远动专业所管。远动与通讯共同的通道设备的维护、测量、调整、由通讯人员负 责。在这些设备上进行操作,事先应征得远动人员的同意。当通道发生故障影响远动信号传播时,远动人员应及时通知通讯人员进行处理,并配合工作。

1.4.2、二次回路上的分工:远动专业电缆属远动专业,但电缆压头均由盘、柜的所属设备专业负责。发生故障时,与电缆两头有关的专业应共同配合查找。确系电缆故障,由远动专业负责更换电线事项。电缆的日常维护由远动专业负责。

2、远动设备的运行管理

2.1、远动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

2.1.1、每日巡视检查远动设备,发现异常故障,及时处理。

2.1.2、日常巡视项目:

2.1.2.1、收发两端是否同步、通道灯是否闪亮。

2.1.2.2、遥测值是否正常准确。

2.1.2.3、遥信开关是否正常。

2.1.2.4、检查显示是否正常。

2.1.2.5、制表打印是否正常。

2.1.2.6、做好运行记录。

2.1.3、每月测试全机一次,月测试一般在每月的上旬进行。月测试项目:

2.1.3.1、电源电压。

2.1.3.2、通道电平及波形。

2.1.3.3、校对遥测精度、通信动作正确性。

2.1.3.4、检查时序状态。

2.1.3.5、检查自发自收是否正常。

2.1.3.6、检查备品备件是否齐全。

2.1.3.7、清扫、除尘。

2.1.4、结合停电常规变送器每年校验一次。

2.1.5远动通道电平每年进行一次频率测试。

2.1.6、电网故障时,应随时监视远动设备的运行情况,并及时对远动装置的动作储况进行分折,如发现误动、拒动或遥测误差大于规定值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处理。

2.1.7、建立运行日志、设备检修记录、测试记录、设备技术规范等记录。

2.1.8、维修远动设备用的仪器、仪表应完好无损。

2.1.9、保持设备及周围环境整洁。

2.1.10、配备精度符合校验要求的变送器校验台,有条件的可配备变送器现场校验仪表。

2.2、公司所属远动设备应具备的制度。

2.2.1、岗位责任制。

2.2.2、设备专责制。

2.2.3、设备维修检测制度。

2.2.4、机房管理制度。

2.2.5、计算机操作制度。

2.2.6、工具、材料备品备件管理制度。

2.2.7、图纸、资料管理制度。

2.3、远动设备的投入和退出运行:

2.3.1、远动设备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方能投人运行。

2.3.1.1、新安装的远动设备必须具备正确的原理固、结构图、技术说明书和现场安装结

2.3.1.2、构图,现场测试报告和调试运行报告;经有关部门的技术鉴定主要技术指标和功能达到

2.3.1.3、规定的技术要求,有足够的备品备件,有必要的仪器仪表。

2.3.1.4、检修后的设备检查结线应正确,功能测试完整数据合格。

2.4、远动设备在下列情况下,方能退出远动:

2.4.1、由上级批准的定期检修。

2.4.2、设备发生异常,需停运检查,应经当值调度员同意,并向领导汇报。

2.4.3、因通讯设备检修致使远动信号停运。

2.4.4、对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的严重事故,可先停用设备,事后报告有关人员,必须在运行日志上标明原因,批准人和时间。

2.4.5、在正点前后五分钟不要进行远动通道和主机测试,以免影制表打印。

2.4.6、未经远动人员同意,不得在远动装置二次回路上工作和操作,但按规定由运行人员操作的开关和保险器等不在此限。

3、检修管理

3.1、正式投运的设备停运检修必须经调度员许可方能进行,若影响到地调时,需经地调许可。

3.2、远动检修人员应认真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工作责任制度和工作监护制度,在现场二次回路上工作至少有二人进行,不允许在没有短路好电流互感器二次电流回路上拔插、切换变送器,以免造成二次侧电流回路开路。工作曲向电气值班员说明工作内容,工作完成后值班员认真验收。

3.3、远动检修人员对检修的内容、要求、完成的时间应明确。带足备件、仪表缩短检修时间。

3.4、检修人员必须保证检修质量,检修后的远动装置应做到接线正确,功能完善,测试合格,性能达到标准。

3.5、检修完毕后,填写检修记录,设备台帐,清扫现场。

4、设备定级管理

4.1、评定设备健康水平时,应将变送器,发送端分机,接收端主机,显示部分按套进行综合评定。

4.2、新装远动设备应在正式投运后开始定级,运行中的远动设备,在每定期检验后进行定级,当发现或消除陷时,应及时重新定级。

4.3、对运行中的设备,半年度制定出全面的升级计划,年底进行一次检查分析。

4.4、设备定级标准:

4.4.1、一类设备

4.4.1.1、机器设备的安装符合规程要求。

4.4.1.2、机器设备的性能达到说明书的技术要求。

4.4.1.3、有可靠的电源设备、备用电源。

4.4.1.4、机器按期测试、调整、检验的期限,项目及质量符合规程要求。

4.4.1.5、有足够的备品备件。

4.4.1.6、机器设备清洁。

4.4.1.7、图纸资料齐全,符合实际。技术记录完整。

4.4.2、二类设备:

4.4.2.1、无重大缺陷。主要技术指标状况和性能达到说明书规定的标准运行。评价能达到一般标准。

4.4.3、三类设备:

4.4.3.1、有重大缺陷,对系统远动已失去参考价值。

5、设备大修与更新改造工程

5.1、远动设备大修后,质量指标必须符合设备说明书的各项有关规定。大修后有技术报告。并在工作结束后一用上报。

5.2、凡新建、改建和大修后的设备在交付运行前,必须进行试运行,试运行规定如下:

5.2.1、试制设备六个月;新装设备三个月,大修设备一个月。

5.2.2、试运行结束,必须经远动组验收,合格后方能投人运行。

5.3、新建改造设备验收前,必须提供下列图纸资料:

5.3.1、工程设计原始资料与施工图纸。

5.3.2、设备有变更后的资料图纸、施工图纸。

5.3.3、各种设计图纸、说明书、调试大纲、备品备件及设计规定的配套仪器、仪表、专用工具等。

5.3.4、设备安装、调试记录及其它有关资料。

5.4、工程竣工验收的主要内容。

5.4.1、检查工程竣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4.2、审查5.3规定的各项内容是否相符。

5.4.3、检查设备安装质量和主要技术指标是否符合规定。

5.4.4、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5.4.5、在运行中的远动设备在进行一般性改造前必须首先提出改进方案,验收后需写出技术报告并上报。

6、远动通道的技术管理

6.1、远动通道应在通信设计中统一安排,主要场、站应有两个独立的远动通道,当一个通道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可自动切换或人工切换到另一个通道上。必须保证远动通道畅通无阻,在特殊情况下通道需要中断时,通情人员必须事先通 知远动人员并取得调度部门同意后,方能中断。

6.2、远动通道由通讯运行部门按通讯电路的规定进行维护、管理、统计与故障评价。在远动系统运行指挥中应列入此项统计数字。

第8篇 自动化系统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1、设备缺陷管理的目的

缺陷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掌握正在运行的自动化系统存在的问题,以便按轻、重、缓、急消除缺陷,提高自动化系统的健康水平,保障自动化系统的安全运行。另一方面,对缺陷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其变化规律,为大修、更新改造自动化系统提供依据。

2、设备缺陷的分类

设备缺陷根据其严重程度,一般分为三类:

2.1、一般缺陷:指设备状况不符合规程要求,但近期内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

2.2、重大缺陷:指设备有明显损坏、变形,近期内可能影响设备安全运行。

2.3、紧急缺陷:指设备缺陷直接影响设备安全运行,随时有可能发生事故,必须迅速处理的缺陷。

3、设备缺陷的处理

建立设备缺陷记录簿,远动人员在巡视中发现的缺陷应及时记录在设备缺陷记录簿上,写明缺陷情况,提出处理意见。重大及以上缺陷应立即向主管领导回报,并根据缺陷严重程度进行处理。自动化设备存在缺陷但不影响安全运行,应加强监视,针对缺陷发展做出分析和事故预想。

4、设备缺陷消除的期限

缺陷消除的期限一般规定为:紧急缺陷应予24h内消除;重大缺陷视其严重程度在1个月内安排处理;一般缺陷可列入季度或年度大修计划进行处理或在日常维护工作中消除。

5、处理设备的原则:

处理缺陷时,要严格执行有关规程规范,严禁违章作业。

第9篇 燃气公司仪表自动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____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仪表及自动化系统的科学管理,使之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确保设备运行参数正常受控,为站场平稳、高效、准确运行提供保障,依据有关现行标准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仪表及自动化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及所属单位仪表及自动化系统的管理职责、仪表及监控与数据采集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资料管理、报表管理等内容。

第二章 职责

第四条 公司调度中心是公司仪表及自动化工作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仪表及自动化工作管理、运行维护等法规、政策和标准。

(二)负责制定公司仪表及自动化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监督和检查所属单位的执行情况。

(三)参与所属单位仪表及自动化系统的改、扩、新建项目方案的审核工作。

(四)负责对所属单位仪表及自动化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

(五)参与仪表及自动化管理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工作。

(六)负责推广应用现代化仪表及自动化管理方法和新技术,参与仪表及自动化系统管理有关的技术交流工作。

(七)负责公司仪表及自动化管理季报的收集整理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五条 仪表及自动化的设备购置计划,设备更新的申报应执行公司有关规定。

第六条 仪表及自动化设备的购置应执行有关规定。

第七条 仪表及自动化的设备购置、更新、改造及维检修等费用管理应执行公司有关规定。

第八条 所属单位是仪表及自动化系统运行、维护的具体实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所属单位应成立仪表及自动化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仪表及自动化管理人员,全面负责本单位的仪表及自动化管理工作。

(二)认真执行国家的标准规范和上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三)负责本单位仪表及自动化有关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分析工作,编写本单位的仪表及自动化系统管理季报,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报送调度中心。

(四)负责组织完成仪表及自动化设备春(秋)检工作。

(五)协助本单位计量管理人员做好测量仪表的对外送检工作,确保完成计量器具管理的有关指标要求。

(六)负责本单位站场、阀室、调压箱(柜)仪表及自动化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等工作。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应及时报告本单位调度,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

(七)负责加强对闲置、封存自控设备的管理工作,使闲置自控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管理内容参见公司《设备管理办法》。

(八)负责本单位改、扩、新建项目仪表及自动化方案的编制和审核工作,负责工程施工监督和验收工作,并做好相关资料整理和存档。

第三章 测量仪表及系统

第九条 就地指示仪表的管理内容

(一)仪表的更换、清洁、维护维修及标校等。

(二)配合相关人员搞好现场仪表的校验工作。

(三)做好仪表的更换、维护维修记录。

第十条 过程检测仪表及仪表箱的维护管理内容

(一)现有各种变送器、开关、仪表箱及其相关管件的使用、维护维修、更换与标校。

(二)站场局部整改时有关仪表、连线、管件及支撑件的变动更换配合。

(三)对出现的故障进行紧急处理。

(四)做好故障处理、维护维修记录。

第十一条 现场执行机构的维护管理内容

(一)阀门执行机构及辅助设备的检修、操作管理,调试和加注润滑油。

(二)执行机构及辅助设备的故障的分析判断与及时处理。

(三)故障电路板和机械零件的检查与更换。

(四)做好故障处理及维护维修记录。

第十二条 天然气计量系统的维护管理内容

(一)天然气计量系统的日常巡检和维护管理,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配合计量管理人员进行检定和标定工作;

(二)天然气贸易计量用流量计设备、检测仪表、流量计算机的日常操作、维护管理;

(三)孔板流量计节流孔板的定期检查清洗,涡轮流量计定期注润滑油,超声波流量计定期诊断检查;

(四) 在许可的权限内进行流量计算机操作员级面板的操作,以实现对流量计算机日常的维护管理、记录分析和处理报警信息。在公司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系统维护员级的操作,除非在授意或报批的情况下,不得对该系统的软硬件配置随意改动。任何硬件的变动、参数设置的更改必须依据规定并在本单位有关人员的监督下完成;

(五)内部燃料气计量用、过程测量用各种流量计、检测仪表、二次计算设备的日常操作使用、维护、检修;

(六) 协助办理有关的贸易计量交接事宜;

(七)有关计量器具的检定管理执行公司《计量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分析仪的日常维护管理内容

(一) 分析仪配套记录仪的调校,记录纸和笔的维护与更换;

(二) 在线分析仪日常维护、检查;

(三) 在线色谱仪相配套载气的维护与更换;

(四) 在线色谱仪、硫化氢分析仪标准样气的购置申请、维护与更换;

(五) 硫化氢分析仪的标定;

(六) 在线分析仪器需定期进行测试和标定;

(七) 认真填写各类分析仪巡检等相关记录。

第十四条 火灾报警及可燃气体泄漏检测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内容

(一) 火灾报警系统的常规维护、定期检查和测试;

(二) 可燃气体泄漏检测系统的常规维护、定期检查和测试;

(三) 可燃气探头零点调整,电位检查及调整;

(四) 配合第三方完成可燃气体检测系统的标定工作;

(五) 火灾报警系统感烟(或感温)测试,模拟测试;

(六) 报警信号的正确判断与分析,系统故障情况下的紧急处理;

(七) 系统的检定申请与配合、维修与更换,但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对设备软硬件进行变动;

(八) 配合安全等相关专业进行安全、消防的测试检查。

第十五条 其它仪表设备管理

(一)安全栅

1、非4ma~20ma信号制的仪表宜采用可更换保险丝型齐纳式安全栅,需更换保险丝时应选用规格型号相同的产品。

2、4ma~20ma信号制的仪表宜采用隔离式安全栅。隔离式安全栅宜参照jjg 829的有关方法进行校准。

3、安全栅应具有良好的接地。

(二)电涌防护器

执行____燃气有限公司《公司自控及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标准(试行)》中第四章库站自控系统的相关要求。

(三)仪表盘、操作台、接线箱和仪表线路

1、仪表自动化系统投运正常后,盘台箱内不应有临时电线、受力电线和与图纸不相符的电线。各接插件的应接连牢固,各种螺丝应齐全完好、规格正确。

2、执行____燃气有限公司《公司自控及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标准(试行)》中第四章库站自控系统的相关要求。

(四)仪表供电与接地

1、户外使用的各种仪表设备、电动执行机构应尽可能减少断电时间和断电次数。长期断电的仪表设备应采取必要的防潮措施。

2、执行____燃气有限公司《公司自控及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标准(试行)》中第四章库站自控系统的相关要求。

第四章 监控与数据采集(scada)系统

第十六条 自动控制系统的维护管理内容

(一) 站控系统设备、机组控制系统设备、站场辅助控制系统设备、智能控制设备、控制系统网络设备的日常巡检与维护管理;

(二) 站控控制系统消耗品的更换;

(三) 对控制系统出现的报警信息进行分析,找出报警源并排除报警;

(四) 及时发现控制系统出现的问题, 对控制系统出现的故障提交故障分析报告,为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和厂家的故障诊断、排除提供初步的参考意见;

(五) 紧急情况下系统故障的分析、应急处理和维修;

(六) 所有对plc/rtu/dcs/esd 硬件的变动及软件的调试操作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在自控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七) 每季度检查控制系统及仪表设备的备件使用情况,备件的使用必须有登记。

第五章 运行管理

第十七条 安全维护要求

(一)从事仪表自动化设备的维护工作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二)需要拆、装或调试涉及控制与保护的仪表设备时,需得到主管人员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在拆、装或调试现场运行仪表设备前,应了解工艺流程和设备运行状况,并通知当班调度人员,在征得同意后方可操作。拆装带压管道上的仪表设备时,应有人监护。

(四)在防爆场所进行电动仪表的开盖检查前应关掉电源。

(五)采用手持通信器对智能变送器进行校准时,其接线点应在非防爆区一侧。

(六)在防爆场所不应拆除或短路仪表系统中的安全栅。

(七)在防雷场所不应拆除或短路仪表系统中的电涌防护器。

(八)仪表及自动化设备的电路板不应带电插拔(有带电插拔保护功能的除外)。

(九)需要进行仪表自动化设备、安全联锁保护回路或仪表控制回路的改造前,应制定方案并经过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方可实施。

(十)不应擅自取消安全联锁保护回路中的保护项目或修改保护回路的设定值。

(十一)当有外来人员进入管道生产现场进行施工时,仪表及自动化管理人员应向有关人员主动提出隐蔽仪表设施的保护注意事项。

(十二)scada系统的操作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应定期进行双备份。

(十三)所属单位的scada系统应有事故处理紧急预案。

(十四)scada系统网络不应与办公信息网络直接联网,不应在scada系统网络的计算机上进行与生产运行操作无关的任何操作。

第十八条 巡回检查管理

(一)一般规定

1、巡回检查人员应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携带工具、物品和有关维护技术资料,沿巡回检查路线图进行定时维护检查。

2、对于重点参数、重点设备运行状态、异常情况和遗留问题应留下记录。巡回检查记录本应内容齐全、填写字迹工整和数据真实可靠。

(二)日巡回检查

1、有人值守站每天应进行一次以上仪表自动化设备的巡回检查。其主要内容有:

(1)检查控制室内计算机设备、盘装仪表、ups电源和通信接口设备的运行状况;

(2)检查空调、加湿机及干燥机的运行状况;

(3)检查现场取源部件、测量仪表、执行器和盘装仪表的运行状况;

(4)检查仪表设备动力源、仪表管线和仪表线路的技术状况;

(5)查看重要参数测量仪表的指示值;

(6)通过控制室操作员工作站查看无人值守站仪表自动化系统的运行情况。

2、日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具体要求有:

(1)分析scada系统出现的报警信息,及时协调处理或通知有关部门;

(2)比较现场显示仪表与盘装显示仪表的示值差、同管段上下游仪表的示值差、盘装显示仪表与计算机显示的示值差,及时发现和处理仪表超差故障;

(3)对不能及时处理的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季巡回检查

由本单位生产管理部门安排组织相关人员每季度对无人值守站的仪表自动化设备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四)半年巡回检查

由本单位生产管理部门统筹部署对仪表及控制系统和scada系统设备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中巡回检查(即“春秋检”),在进行半年巡回检查前应编制方案,报主管领导审批。巡回检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审批方案和有关规范规定。

1、根据检定与校准周期对测量仪表进行检定与校准;

2、按规定的检查周期和内容对执行器和仪表控制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

3、对计算机和受控设备进行联动试验,不具备联动条件的应进行模拟测试;

4、对各站和全线的自动联锁和保护程序进行模拟测试;

5、对各站调节回路的“手动-自动”切换、手动输出和pid参数设置等进行检查;

6、对plc(rtu)模拟量输入模块每个通道的0%、50%、100%三点的准确度的进行校准;

7、对plc(rtu)模拟量输出模块每个通道的0%、50%、100%三点的准确度的进行校准;

8、通过测试程序检查plc(rtu)开关量输入模块的动态响应状态;

9、通过测试程序检查plc(rtu)开关量输出模块的动态响应状态;

10、对plc(rtu)其他输入类型输入模块进行测试;

11、检查现场仪表显示与计算机显示的一致性;

12、检查计算机系统的显示、报警、记录、打印和通信等功能;

13、进行热备冗余计算机设备和通信信道的切换实验,记录切换时间,检查系统运行的状态;

14、检查各种硬件设备和plc(rtu)模块的指示灯和表面温度状态;

15、检查机房内环境温度、湿度和接地电阻的阻值,并对空调机、加湿机和干燥机进行维护保养;

16、检查不间断电源断电后的持续供电时间。当持续供电时间低于设计要求时应更换整套电池组;

17、紧固一遍机柜内所有接线端子螺丝和搞好相应的清灰工作。

第十九条 仪表的检定与校准

(一)测量进出站管道介质压力、温度和流量的仪表等生产过程中重要参数测量仪表,应保证在自定检定与校准周期内不超差。

(二)需要现场进行测量仪表的校准时,应选择测量标准器合适的环境适用条件。

(三)准确度很高的测量仪表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可以降级使用。但应在降级使用的仪表上标明降级后的准确度等级。

(四)所属单位生产管理部门编制测量仪表周期检定与校准工作计划表,确保全部在用测量仪表得到检定与校准。

1、用于贸易结算仪表设备、锅炉压力表、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和测量标准器等属于强制检定测量仪表,强制检定测量仪表应有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实行定点、定期检定。

2、非强制检定测量仪表在不具备检定与校准条件的情况下,应送地方计量检定机构进行定期检定。

3、非强制检定测量仪表在具备检定于校准条件的情况下,可自行检定与校准。

第二十条 测试仪器与备品备件管理

(一)对所配备的工器具、常规测试仪器、进口标准测试仪器及其原始资料按照要求进行日常操作、维护调试、妥善保存与正确使用。

(二)测量标准器、测试仪器和备品备件应放置在专用库房内,归类定点存放,实行专人管理。专用库房内温、湿度符合要求,无腐蚀性气体,有防盗设施。

(三)测量标准器和测试仪器的技术状态应完好,配套线缆应齐全。

(四)常用工具、备品备件与消耗材料的规格、数量即技术状态应满足生产的要求。

(五)特殊仪表自动化设备的备品备件实行专项定期维护管理。

(六)设置库房物品流动记录本。重要物品设置挂卡,并做到本、卡、物相符。

第二十一条 事故管理

(一)各站场值班人员加强仪表自动化设备日常维护保养,避免事故发生。事故发生后,要采取紧急措施,制止事故扩大,向本单位调度报告的同时向公司的调度中心汇报。

(二)对于维修后的仪表自动化设备,管理人员填写《仪表及自动化管理季报》中的自动化系统维检修表,详细记录所发生的现象,以及处理措施等。

第二十二条 资料管理

(一)所属单位应建立健全的仪表自动化设备管理档案。

1、各种设备说明书、技术文件、制度、标准和规程应齐全完整、定柜存放和分类保管。

2、对所辖范围内所有自动化设备、仪器仪表、专业工器具按规定的格式建立完整的台帐。

3、所有仪器、仪表校验单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由校验人、 审核人、负责人签字后存档。

4、对控制系统、自控设备、仪器仪表等项进行的任何维修、调校、变更均须按规定的格式填写记录,记录签字有效。

(二)各项巡检记录均须按规定的格式填写记录,记录签字有效。

(三)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标准、设计文件/图纸等需归档管理。

(四)所有电子文档都要留有备份,妥善保存。

(五)要求所有记录完整、准确、工整,严禁伪造。

第二十三条 报表管理

(一)每季度定期对仪表及自动化运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上报。

(二)统计报表原则上保存5年,有特殊要求的可以适当延长。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对仪表及自动化管理的考核执行《____燃气有限公司仪表及自动化考核评分标准》

第二十五条 所属单位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本单位的仪表及自动化管理细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由公司调度中心起草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印之日起施行。

第10篇 检疫局办公自动化系统使用及管理办法

检验检疫局办公自动化系统使用及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_检验检疫办公自动化系统(以下简称oa系统)的管理,打造安全快捷的网络办公平台,充分发挥oa系统作用,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oa系统主要分为公文处理、政务管理、个人事务、历史数据、快捷操作等五大功能区,包括局发文、收文管理、内部签报、信息宣传、督查督办、休假管理、公告板、内部资料、电子邮件、文档查询、个人设置、外出授权、常用工具下载等20个功能模块。

第三条 所有非涉密公文无特殊情况均应使用oa系统进行办理。

第二章 系统的管理

第四条 oa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由_局办公室和信息化处共同负责。

(一)_局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oa系统总体管理与协调工作;

2、负责oa系统的规划、构建、优化、完善工作;

3、负责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和办法,并监督执行;

4、负责oa系统各模块工作流程的设计、审核等工作;

5、负责oa系统培训和使用指导工作。

(二)_局信息化处主要职责:

1、保障oa系统设备正常运转;

2、负责oa系统人员调整、权限变更及日常维护工作,并解决系统运行中的各种问题;

3、负责oa系统数据清理、备份工作,确保系统效能及数据安全;

4、负责oa系统网络技术支持及网络安全工作。

第五条 _局所属各单位为oa系统的使用单位,各单位须明确一名分管领导,指定一名综合人员(文书),负责公文处理和日常工作。

第六条 除休假管理模块由人事处负责日常使用管理外,系统其他模块均由办公室负责日常使用管理。

第七条 未经许可或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以他人名义登陆oa系统进行任何操作,对盗用他人密码冒名使用者,_局将给予严肃处理,冒名使用人将承担一切后果。

第三章 系统的使用

第八条 为保证oa系统切实发挥作用,各单位综合人员至少保证在每天的8:30-9:30、10:30-11:30、13:30-14:30、15:30-16:30 这四个时段登陆到oa系统,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处理公文及其它待办事项,确保政令畅通。

其他工作人员至少每天上、下午各登陆一次oa系统,接收、处理各类文件,处理待办事项。

第九条 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外出授权制度,人员外出前应明确外出时分管工作的委托授权人,做好外出授权工作,并在回岗后第一时间收回授权,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第十条 各单位人员调动、工作调整由本单位综合人员负责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_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自动化系统事项变更申请表》(详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后,向_局信息化处提出申请,由信息化处统一进行调整。

各单位综合人员发生变动时,除按规定填写《申请表》外,必须同时报_局办公室备案。

第十一条 为保障系统运行稳定,oa系统中电子邮件功能仅限于进行工作交流使用,任何与工作无关的内容禁止使用oa系统电子邮件进行发送。

第十二条 系统运行出现问题,应及时报_局办公室及信息化管理处进行处理。

第四章 系统的安全及保密

第十三条 oa系统上以任何形式传递、刊载、发布的公文、信息、公告等各种资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_检验检疫局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得在oa系统上传递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任何信息、资料,违者将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 凡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信息等资料一律不得在连接oa系统的计算机上处理、存储、传递,以确保国家秘密安全,防止网上泄密事件发生。

第十五条 各单位使用oa系统的计算机不得使用调制解调器等工具登录互联网。

第十六条 所有使用人员应不定期修改密码,密码应设6位以上字符,由于个人原因致使密码信息泄漏,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泄密者本人承担。

第十七条 严禁向外单位提供我局oa系统办公软件、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相关资料。

第十八条 各单位的电子印章应等同于实物印章管理,由负责保密工作的部门指定专人保管及使用。

第五章 电子公文的处理

第十九条 oa系统中的公文也称电子公文,与纸质公文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 _局电子公文处理工作由_局办公室归口管理,各类电子公文处理程序和时限应按照《_检验检疫局公文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如承办单位对公文办理有不同意见,应及时向主管局领导报告,并同时将相关情况电话反馈办公室。

第二十一条 接收电子公文前,各单位综合人员应对公文正文、格式等进行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打印、接收,并负责本部门公文的催办;接收失败的,应及时与发文单位联系。

第二十二条 _局处(室)函的使用范围为,在本部门工作职责权限内与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就具体行政和业务问题进行商洽、征询和答复意见,要求上报情况、材料、数据以及联系工作,办理一般性事项时使用。涉密文件及转发文件不可使用处(室)函。

第二十三条 公告板用于向其他单位或部门发布公示及一般告知性通知,其他如会议通知、转发文件、上报材料、联系工作等事项要求一律使用办公室文件或局发函下发。

各单位发布公告时应准确选择发布范围,除特殊情况外,禁止向_局全体人员发布公告;重要公告由局领导审批,一般性公告由本部门主要领导审批。

为减少系统占用空间,每年年底将对所有公告进行清理,重要内容请及时自行保存。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_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生效。原《_检验检疫局办公自动化系统使用及管理办法》(辽检办〔2007〕62号)同时废止。

第11篇 尾矿库自动化检测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充分发挥自动化检测系统工程的作用,及时掌握动态数据,加强对自动化检测系统安全监督管理,更好地为安全生产服务,特制定《刘家沟尾矿库自动化检测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2工程简介

刘家沟尾矿库自动化检测系统分为四个检测子系统,分别为水位监测子系统工程、渗压(浸润线)监测子系统工程、坝体位移监测子系统工程、视频监控子系统工程。各系统现场采集的数据传输采集机房,经数据库服务器处理后在监控主机上形成检测数据,工业水处理站内设一台监控机。

水位监测是通过水位传感器对库水位高低进行监测,库水位传感器安装在;渗压(浸润线)监测是通过在坝体渗压观测孔内安装渗压传感器对尾矿沉积体内自由水面线高度进行监测;坝体位移监测是通过gps观测墩来对尾矿坝外部形变位移进行监测;视频监控是通过视频监测设备来实时对尾矿库库区的情况和运行状况进行监测。

3管理职责

1)工段尾矿班班长及工业水处理站工作人员负责自动化检测系统的日常管理、监护、检查,信息报告。

a、每日检查一次自动化检测系统,确保设备完好、可靠。

b、每日七点将前一日的监测数据,以电子邮件形式汇报厂调度.

c、在监控主机发出报警、预警时,立即以电话形式报工段或厂调度,并到现场核对警报的真实性。

2) 主管尾矿生产副段长负责自动化检测系统的管理工作,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负责每季度对主坝坝体位移监测数据进行人工测量,与在线监测数据进行对比并做好详细记录。

3)设备副段长负责设备技术性问题,在自动化检测系统出现故障时联系相关技术人员(供应商)进行维修。

4)在检测数据异常、监控主机发出报警、预警时,到现场核实,确认检测数据超出安全数据时,工段必须进行数据异常分析并提出隐患整改方案。

3考核细则

1)未及时检查或检查未作记录扣50元/次。

2)设备损坏未及时汇报扣50元。

3)未及时报监测数据扣50元/次。

4) 检测数据异常、监控主机发出报警、预警时,未及时汇报处罚责任人200元/次。

5) 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按设备折价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12篇 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军工军品代码转换管理制度

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及军工军品代码转换管理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标准》和上级关于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有关要求,为对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实施严格依法管理,确保涉密事项传输、处理、存储、复制时的保密安全,结合昆明贵金属研究所、z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所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是指所和公司专用于处理涉密信息、制作涉密载体等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如:涉密计算机及与其相连接的所有办公自动化设备如“打印机、扫描仪和相关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等”,涉密传真机、复印机等。涉密信息只能使用专用的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进行处理和制作。

第三条 涉密计算机管理要求:

一、涉密计算机定密程序为:责任部门申请――保密办审查――保密委批准,本单位涉密计算机涉密程度无特别说明,都为秘密级。

二、在涉密计算机显示器明显位置标识“sm”两字,涉密计算机须配备电磁干扰器,严禁将涉密计算机与互联网联接;

三、涉密计算机实行三级保护:即开机密码、操作系统密码、屏保密码,密码设置大于8位数并每月应变动一次;

四、涉密计算机应定期进行人工打补丁、杀毒、软件升级等维护。涉密计算机须专人专管,严禁无关人员使用;

五、涉密计算机只能与其相连接的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如“打印机、扫描仪和相关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等”配合使用,严禁非涉密与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相连接使用,尤其是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禁止与涉密计算机进行有效接触。

第四条 严禁任何非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处理涉密信息。严禁任何非涉密计算机存储涉密信息。

第五条 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的维修维护执行《涉密设备与保密防范设施管理制度》。

第六条 所和公司设置一名涉密计算机管理人员负责监督、管理涉密计算机的使用。涉密计算机管理员管理职责如下:

一、学习掌握相关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知识、技能。

二、清楚所和公司所有计算机(包括便携式计算机)和涉密计算机的配置、使用、分布情况,随时配合完成保密办组织的保密检查。

三、负责对所和公司涉密计算机及与其相连接的所有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如“打印机、扫描仪和相关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等”的涉密设备管理、维护。

第七条 所和公司便携式计算机保密管理要求:

一、所和公司设置的涉密计算机管理人员负责对所和公司便携式计算机的分布、配置、使用情况、责任人进行登记,并备案。

二、除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可以处理涉密信息外,其余便携式计算机严禁处理涉密信息。

三、严禁任何非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存储涉密信息。

四、涉密便携式计算机严禁与互联网连接。

五、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必须实行专人专管,责任到人。

六、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因工作需要,需携带外出时,必须填写涉密载体外出保密审批表

(见附表14)。审批表由业务主管领导审批后才能携带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外出。并且携带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外出时,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必须与其他涉密载体分开放置。

第八条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管理规定如下:

一、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包括:涉密硬盘、u盘、磁盘、光盘等磁、光存储介质。

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必须到保密办公室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贴上密级标识后,方可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中涉密信息的处理只能在涉密计算机上进行。

三、个人使用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须按涉密载体妥善保管,不使用时应放在密码文件柜、保险柜或铁皮柜中,并按涉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严禁将存贮有涉密事项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携带出办公场所,如需携带出办公场所须按《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中涉密载体外出保密管理规定执行。

第九条 密级军工项目相关信息由军工项目管理办公室确认密与非密,军工项目负责人须在涉密计算机上进行处理确认的涉密信息。

第十条 所和公司设立“涉密计算机专用室”(简称专用室),专用室由保密办归口管理,专用室管理要求如下:

一、使用专用室涉密计算机实行登记制,专用室涉密计算机只用于处理本人相关涉密信息,严禁用于处理非涉密的无关事项;

二、专用室涉密计算机使用人要求使用自己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处理本人相关信息,如果要在计算机中存储信息,一律由自己对其存储信息实行加密处理,严禁其他人员在非责任人授权情况下获取信息;

三、专用室涉密计算机相关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严禁带出专用室,要求一律放入专用室配备的本人储物柜中,储物柜由军工项目管理办公室、保密办分配、标识、管理,严禁混用或放置其它非无关物品;

四、专用室其它未明确事项由军工项目管理办公室、保密办裁定、处理。

第十一条 代码转换管理要求。

一、军品生产代码保密管理流程

合同评审

军品合同洽谈

签订

代码转换

产品实现过程

发货、财务记账

(一)市场营销部门、军品合同管理办公室负责处理军品合同洽谈、合同评审、签订、代码转换等过程,涉密的军品合同,由部门涉密人员将军品合同名称转换成代码,方可转入生产任务下发,该代码由涉密人员专人管理。

(二)生产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产品实现过程,由部门涉密人员专人管理代码。

(三)发货部门负责涉密的军品合同产品发货,由部门涉密人员将代码转换,该代码由部门涉密人员专人管理。

(四)财务部门涉密人员将代码转化成名称、开票,该代码由部门涉密人员专人管理。

二、军工项目代码转换管理要求。

(一)所有密级军工项目由军工项目管理办公室对项目名称进行代码转换。

(二)军工项目管理办公室对具体项目进行代码转换工作只局限于相关涉密工作人员知悉,严禁外泄。

第十二条 其他部门涉及代码管理要求的,一律由相关涉密人员处理。

第十三条 涉密复印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及军工军品代码转换管理制度

一、涉密复印设备一律不能是带存储功能的数字复印机或多功能一体机等;

二、要害部门、部位的涉密复印设备实行使用登记,归口控制管理;

三、严禁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购买带存储功能的数字复印机或多功能

一体机;

四、复印涉密文件资料严格按《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中涉密载体复制、印刷、装订保密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13篇 办公自动化系统网络管理规定范本

办公自动化系统网络管理规定

为有效利用我矿办公网络资源,保障矿井办公网络系统正常、安全、可靠运行,实现办公网络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最大程度地发挥办公系统的作用,切实提高办公效率,更好地为矿井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中提供服务和保障。经研究,特制定《办公自动化系统网络管理规定》。

一、管理要求

(一)网络系统管理

由通讯计算机中心负责办公网络的管理和日常维护,主要负责系统硬件和软件的维护以及服务器数据的备份工作;对全矿办公自动化使用人员的培训;用户账号的申请和用户账号的管理工作。

(二)用户账号的申请程序

全矿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工作需要,以书面形式申请办公网络用户账号,报分管矿领导签字批准后交通计中心。通讯计算机中心根据各单位的申请报告统一分配分配用户账号,对账号进行实名登记,并建立用户档案。办公网络用户必须与企管科签订保密协议。

(三)用户账号的撤销

办公网络用户岗位发生变动时,通讯计算机中心应及时变更或者撤销用户账户及相关信息。

(四)用户账号密码的管理

办公自动化系统用户必须妥善保管好账号和密码,不得使用原始密码,并定期对密码进行修改,若忘记密码应报通讯计算机中心进行处理。如因用户使用初始密码、密码简单或者密码外泄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账号所有人及使用人员的责任。

(五)用户账号的使用

用户账号一旦建立,在办公自动化上发布的一切文件均视本人发布。严禁使用他人用户账号收发文件,或把账号转借给他人收发文件,如因上述情况造成资料和信息泄漏或不当信息发布的,追究账号所有人的责任。

(六)文件的传阅

在办公系统上发布文件及其他信息必须要经过发送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方可发布;办公网只限于正常工作文件的发布和接收,不能在办公自动化上发布与工作无关的数据,严禁在办公自动化上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和内容,给国家、集体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专用账号的管理

各单位要明确隐患排查专用账号的负责人。

(八)系统安全

为了保证文件的正常接收发布和系统的正常运行,办公网络用户应定期对使用的电脑进行查杀病毒处理,不能将带有病毒的文件和资料在办公自动化上发布,严禁利用各种黑客软件攻击办公自动化服务器,如造成局域网络瘫痪要追究账号所有人的责任。

(九)系统要求

该系统支持windows自带的internet e_plorer浏览器,不支持使用360、qq、百度、搜狐等浏览器。

二、考核规定

(一)通讯计算机中心要明确系统维护责任人,要定期对系统硬件和软件进行维护检修,对出现的问题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凡是因系统出现问题未能及时处理而影响办公的,对维护责任人及通计中心负责人每次处罚50元。

(二)因未按规定对办公网络账号进行登记、变更、撤销管理的,对通讯计算机中心负责人及办公网络管理员每次处罚50元。

(三)如因密码保管不善,造成不良后果的对账号所有人及所在单位的负责人每次处罚200元。

(四)对使用他人账号发布文件或者转借给给他人账号发布文件,未造成后果的,一经发现,给予账号所有人就所在单位的负责人罚款100元/次。

(五)对没有经过审核随意发布文件的或者发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和内容的,根据所造成后果追究账号所有人相应的责任,并对账号所有人及所在单位负责人分别给予罚款200--1000元。

(六)对在网上发布病毒文件或者利用黑客软件对办公系统进行攻击造成网络瘫痪等后果的,一经查实,注销该使用人的账号,根据所造成后果追究当事人相应的责任并处罚2000元。

(七)各单位对专用账号因管理不善造成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及所在单位负责人分别给予罚款200元。

(八) 出现本规定以及其它情形,给矿井造成损失及后果的,按照《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三、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4篇 调度室自动化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指示、指令、三大规程和矿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矿内全矿井综合自动化系统管理维护、调度室的dlp大屏及监视器管理维护、生产工业电视系统的维护管理、保卫科工业电视的维护管理、井下变电所、泵房的自动化的管理维护、全矿调度通讯系统、无线通讯及人员定位系统的管理等工作。

3、在主任的领导下,协助主任做好所分管范围内的工作。

4、负责矿井自动化建设与实施的相关技术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和遇到的问题及时向主任汇报并提出解决办法。

5、积极配合主任开展主管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工作,保证遵守国家的关煤矿安全生产工艺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6、负责对现有设备技术资料、书籍、软件进行搜集整理、归档。

7、定期组织对主管系统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

8、系统出现故障时,及时组织人员处理,严格执行事故汇报程序,并参与事故分析。

9、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10、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15篇 综合管理部自动化网络管理员职责

1)认真学习并且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2)参加公司和部门组织的安全活动和安全会议,参加公司和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3)做好办公网络、设备的维护工作

4)做好办公应用软件相关资料整理及维护工作

5)做好视频、电话会议、电子液晶屏等工作

6)协助财务部做好财务服务器的维护工作

7)协助财务部做好财务应用软件的正常运行工作

8)参与拟订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参加本部门危险源辨识,落实本岗位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10)检查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整改查出的问题。

11)有权拒绝下达的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12)积极参加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加强安全自我保护,切实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自动化管理制度(1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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