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管理制度是企业恢复正常运营后,为确保员工安全、生产有序进行而制定的一套规范性文件。它涵盖了疫情防控、员工健康管理、工作场所安全、应急处理等多个方面。
1. 疫情防控策略:制定科学的防疫措施,如体温监测、口罩佩戴、社交距离保持等。
2. 员工健康追踪: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定期收集和更新员工健康状况信息。
3. 工作场所消毒:规定日常清洁和消毒频率,确保工作环境的卫生安全。
4. 返岗人员管理:明确返岗条件,如健康码、疫苗接种证明等,合理安排员工分批返工。
5. 应急预案:设定疫情突发情况下的应对流程,包括隔离、就医、通知等。
6. 培训与宣传: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培训,提高员工自我防护意识。
7. 工作调整:灵活调整工作方式,如远程办公、错峰上下班等。
8. 心理关怀:关注员工心理状态,提供必要的心理援助和支持。
复工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产稳定和员工的生命健康。通过规范化的管理,可以有效防止疫情在工作场所传播,降低员工感染风险,维护企业正常运营秩序。良好的复工管理制度也能提升员工的安全感和工作满意度,促进企业内部的和谐稳定。
1. 制定详细的操作指南: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疫情防控政策,编写具体的操作手册,明确各项措施的执行步骤。
2. 设立专门的防控小组:由管理层人员组成,负责监督制度的执行,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 定期评估与调整:根据疫情变化和实际效果,定期评估制度的有效性,并适时进行调整优化。
4. 加强沟通与培训:通过会议、邮件等方式,确保所有员工了解并遵守制度,同时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源。
5. 强化监督与反馈:设立举报机制,鼓励员工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报告,同时重视员工的反馈,不断改进管理制度。
复工管理制度应以员工健康为首要,兼顾生产效率,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实现疫情防控与生产的双赢。在执行过程中,需注重人性化管理,关注员工的身心健康,共同构建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
第1篇 某项目开复工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一、复工安全检查要求:
安全控制工作主要是控制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督促施工人员做好作业环境的防护工作,其具体工作有: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
2、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责任制的建立健全和考核、经济承包合同或协议中安全生产指标、各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专(兼)职安全员设置。
3、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审查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否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使之符合安全施工的要求,并督促其实施;核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种类和编审手续,安全措施合理科学性。
5、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6、定期检查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的涉及面、针对性及履行签字手续情况;检查分包班组安全检查制度、检查记录、整改情况:检查承包商安全教育制度,新工人三级教育和变换工程教育的内容、时间等;检查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复验时间);对不安全因素,及时督促整改。
7、组织上岗工人观看安全动画宣传片、多种安全教育形式。
8、项目部项目经理在工地现场的时间不得低于80%,安全员必须在现场,做好质量和安全预控措施,如出现质量、安全问题要追究责任人、企业法人代表的责任。
二、安全施工检查工作内容
1、检查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检查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组织结构图;检查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要素、职能分配表;检查项目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施工单位保证体系要素及职能分配表。
2、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文件。该文件包括: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程序文件、施工安全各项目管理制度、经济承包责任制;要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惩在内的保证措施、支持性文件、内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审核记录,检查施工单位内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审核记录;
3、审查施工单位安全设施,保证安全所需的材料、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到位;
4、强化分包单位安全管理,检查分包施工安全管理;
5、检查安全技术交底及动火审批。检查交底及动火审批目录、记录说明。检查总包对分包的进场安全总交底;对作业人员按工种进行安全操作规程交底: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安全防护设施交接验收记录。检查动火许可证、模板拆除申请表,检查施工单位、班组之间的安全防护设施交接验收记录;
6、督促和检查对安全施工的内部检查。检查施工安全检查记录表、脚手架搭设验收单、特殊类脚手架搭设验收单、模板支撑系统验收单、井架与龙门架搭设验收单、施工升降机安装验收单、落地操作平台搭设验收单、悬挂式钢平台验收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验收单、接地电阻测验记录、移动手持电动工具定期绝缘电阻测验记录、电工巡视维修工作记录卡、施工机具验收单:并对安全检查进行记录;
7、检查事故隐患控制;检查事故隐患控制记录:事故隐患处理表、违章处理登记表、事故月报表;
8、检查安全教育和培训;检查安全教育和培训目录及记录说明;新进施工现场的各类施工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9、检查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汇总表,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节前后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10、抽查班前安全活动、周讲评记录。检查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名册,持证人员的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三、安全施工管理监控
1、开工前,项目监理部针对所建项目特点召开安全施工专题讨论会,加强安全知识的深化学习,进一步强化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2、项目部制定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项目经理负全责,各专职安全员、施工管理人员各负其责。
3、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管理的条款以及开工条件中安全施工的准备工作情况,否则不予开工。
4、对在施工过程中安全隐患的存在,责令停工整改:
5、安全总监、安全工程师对现场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巡查或抽查,对施工现场及办公生活区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整改通知,同时及时收集现场安全方面的信息,及时对信息进行处理。
6、通过例会、专题会议解决安全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7、及时多渠道地向公司汇报工程安全方面的信息。
8、建立安全施工状况登记制度,即在施工日记、施工月报、施工总结等施工文件中准确及时记录安全状况。
9、制定安全施工管理中的奖罚机制,对成绩优异的安全、管理人员实行奖励,对责任心不强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处罚,直至调离工作岗位。
四、安全施工管理措施
l、项目部根据在建项目情况召开安全管理主题研讨会,落实工作职责,内部加强安全知识的深化学习,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2、召开施工、监理双方参加(邀请业主参加)安全专题协调会,以高标准,严要求为方针,制定安全管理奖罚机制。
3、把安全措施作为施工方案审核的必备条件,不合要求的不予签认。
4、公司通过巡查、抽查等形式,对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以书面通知形式通知项目部整改,情节严重的同步下达停工令,并及时向公司报告安全控制状况。
5、督促项目部落实安全施工教育,召开安全施工教育例会,例会纪要交公司备案。
6、要求项目部针对工程特点,制定施工防火、安全用电、场地排水、高空作业等安全专项保证方案,经审定后执行,报监理、业主审查后执行。
复工检查表
编 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检查日期
劳务
分包
专业
分包
检查
项目
检 查 内 容
检查结果
标准化
实施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是否按照总公司、局、公司标准化手册实施
危险源
管理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重新组织了验收,并按照规定报监理单位签字确认,确保在施工前达到了安全状态。
危险源是否公示,重大危险源管理是否设置公示牌、责任人
是否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了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了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基坑
防护
基坑边坡是否稳定,观测记录是否齐全、人员上下爬梯是否牢固可靠
周围地面是否出现裂缝,原有裂缝是否加大,支撑系统是否有所变形;环梁排桩有无位移锚杆螺丝是否松动脱落
脚手架
防护
脚手架基础是否稳定,是否发生不均匀沉降原使用的安全网是否完好
架体的拉接是否完好,符合规定要求作业面铺板是否符合要求
外挂架架体、挂件、架体防护是否完好,符合作业安全施工要求
外挂架荷载试验完成,符合规范规定要求,并记录齐全。
洞口、
临边
防护
1.5×1.5米以下洞口盖板防护是否到位。
1.5×1.5米以上四周防护栏杆是否到位,水平网是否完好。
电梯井口、楼层进出料口、管道竖井口防护是否到位。
阳台边、楼层周边、屋面檐口边、楼梯踏步边、休息平台边、深基坑边防护栏杆是否完好。建筑物出入口防护棚是否稳固
机械
安全
安全防护及限位装置是否齐全
操作规程、验收、责任人、维修保养是否到位
整体结构、零部件是否牢靠防护棚是否到位
塔吊
起重吊装
基础是否有沉降;排水措施、挡土墙是否到位
主结构件有无开焊、变形现象
安全限位装置是否动作灵敏、齐全有效、吊钩、钢丝绳是否合格
塔司、信号、司索工是否持证上岗,人员是否符合使用要求,并经上岗前安全专项安全教育,考试合格。使用前是否经产权单位检查、维修、保养并出具验收检查报告。
现场
围档
宿舍
施工现场周边是否划分责任区、围挡是否齐全、干净
是否设置洗车池,安排人员清洗车辆
暂设房屋是否牢固,符合要求,是否验收、备案手续齐全
屋内是否清洁、整齐,制度齐全、食堂、屋内卫生条件达标
临时
用电
检查临电系统的完整性是否保持逐级设置漏电保护,检查漏电保护器的灵敏
电闸箱内各种电器是否完好,接线是否正确,标识是否准确。
配电线路是否按规定悬挂、敷设或埋设;标示清晰,线路是否有破损,漏电保护器是否灵敏可靠;并记录
检查重复接地、防雷接地装置的完整性,并检测、记录
遥检测大、中、小型机械设备的绝缘是否符合规范,并记录
内业
资料
各种施工方案是否齐全、危险性较大工程专家论证是否齐全
分包单位资质、人员资格是否齐全有效
进场人员安全教育是否备案齐全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各类验收手续是否齐全
复工
组织
项目部、分包单位有无按规定开展节后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自查自纠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人员
及工
人教育
项目部、分包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到位履职情况
新进工人或转岗工人接受三级教育、保证受教育时间、安全技术交底等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施工人员是否办理健康证。上岗作业的工人是否全部经过考试合格
负责人
检查组
项目
经理
安全
总监
第2篇 监理制度:工程暂停施工及复工管理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工程暂停施工及复工管理制度
1、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可签发《工程暂停令》;
(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
(3)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
(4)施工中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
(5)施工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
2、《工程暂停令》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机构的其他监理人员均无权以《监理工程师通知书》等其他监理形式和手段,指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之前,应征求建设单位的同意,由于事态紧急,没有及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时,监理机构应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24小时内,向建设单位书面报告。
3、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根据暂停工程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明确停工范围。
4、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署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指令施工单位继续施工(严禁口头通知)。
5、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到《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的时间内,应会同有关各方按照施工合同的规定,分清停工原因及责任归属,配合建设单位处理好因工程暂停而引起的工期和费用等有关问题。
6、凡本监理单位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项目管理部到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时,发现监理机构违反上述规定时,由本监理单位根据危害程度,给予责任人罚款、降级或解聘处理。
第3篇 开工暂停复工管理制度范本
1 工程的开工
1.1 开工应具备下列条件
l施工组织措施(设计)方案已经审定;
l施工单位已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并经审定;
l现场的水、电、气、通讯(包括信息网络)、道路、场地等环境已具备施工条件;
l材料、设备采购供应已落实,并有材质单、合格证,主要材料及设备的供应能满足工程连续施工的要求;
l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已齐全,并经过交底和会审;
l工程投资已落实,并能满足工程进展的需要;
l施工单位已经过资质审查合格,特殊工种人员已经审查合格,合同已签订;
l施工单位已经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有关技术文件及验收项目划分部分表等已审定完。
1.2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办理开工申请手续。
l施工单位在开工条件具备后,应填写“工程开工报告”先送现场监理部。
l开工报告经监理部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审核,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l开工报告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师审核同意后,再经建设单位有关部门会签(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分送有关单位。
l施工单位接到批准的开工报告后,方可开工。
2 工程的监督和停工
2.1 监理人员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有权进行监督处理,直到通知停工。
l违反施工顺序管理程序未经验收和工序交接即进入下道工序作业。
l施工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可能危及安全及质量。
l施工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未采取有效措施,或虽采取措施而效果不良。
l擅自变更设计要求。
l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新工艺、新材料。
l擅自将工程转包他人。
l擅自改变经过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方案。
l施工机械难以保证施工安全及质量。
l生产环境难以保证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l施工机具、试验设备、测量器具未以检定合格。
l其它。
2.2监督的形式和签署权限
l口头通知(不停工处理)
l监理人员在现场发现2.1条中情况之一时,对一般问题可用口头方式通知施工单位有关人员,指出问题,要求整改,并作好记录。
l整改通知单(停工处理)
监理人员口头通知后,施工单位并未改正,继续施工,或对重要问题可发出整改通知单,由现场监理工程师签署,发送施工单位,并抄迸建设单位工程部。
l工程暂停通知单(紧急处理)
施工单位拒不执行整改和复验“整改通知单”,对重大问题,为确保质量,应签发暂停令。非紧急事件,监理部与建设单位工程部协商后及时发出“工程暂停通知单”,由总监理师签署,发送施工单位,令其立即停工,紧急处理并抄送建设单位工程部。
3 整改和复验
l施工单位接到“整改通知单”后应及时对该项目进行整改,使之达到质量标准,经自检合格后填写“复验申请单”,说明整改情况和自检结果,送交监理工程师,要求复验。
l监理工程师接到“复验申请单”后,应及时对该项目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在复验单上签字认可。
4 工程复工
l施工单位接到暂停通知单后,应立即将“暂停通知单”内所列的工程项目停止施工,并采取措施,消除暂停因素,积极弥补损失。
l在完成4.1的工作之后,恢复施工之前,施工单位应填写“复工申请”,送监理工程师复审。
l监理工程师应到现场核查确认停工因素已全部消除、整改完毕,已经具备复工条件,在“复工申请”上签认,经总监理师审批后报建设单位工程部。
l施工单位必须在收到经审批的“复工申请”后,方可复工。
第4篇 工程停工复工管理规定
1、根据监理合同和监理工作范围的规定,监理单位在工程监理中遇到威协安全和质量的重大问题时,有权发出暂停施工的通知,签发“停工通知单”的权限属于总监理工程师。
2、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停工通知单时,应根据暂停工程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按照监理合同和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确定停工范围,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签发停工通知单:
2.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2.2在工程施工或安装中发现了威协安全和质量问题时,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而需要停工处理;
2.3工程中发生了必须暂停施工或安装的紧急条件;
2.4施工承包商未经开工申请许可擅自施工、安装,或拒绝监理单位的管理;
2.5施工承包商在工程中采用未经检验或检测的建设工程材料,或者使用检验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材料,且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
2.6在停工通知单下达后,签发复工申请表之前,施工承包商擅自继续施工或安装。
3、若在停工通知单发出后,签发复工申请表之前,施工承包商擅自施工或安装,监理单位发现后,应再次签发停工通知单,并要求施工承包商采取进一步措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和监理的正常秩序。
4、当重大项目或重大事件需要停工,但会影响到工程里程碑进度或关键路径的工期时,监理单位应事先与建设单位磋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发出工程停工令,并报建设单位审批。
5、由于非施工承包商原因且非2.2~2.6条原因时,监理单位应在发出停工通知单之前,就有关工期和费用等事宜与施工承包商进行协商。
6、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或其他非施工承包商原因导致工程停工时,监理单位应如实记录所发生实际情况,并在停工因素消除,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署施工承包商报送的复工申请表,经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后继续施工。
7、 由于施工承包商原因导致工程停工,在具备恢复施工或安装条件时,施工承包商可报送复工申请表、整改报告等有关材料,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复工申请表,同意施工承包商继续施工,并报建设单位审批。
8、建设单位批准复工申请表后三个月内,监理单位宜会同有关各方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处理因停工引起的与工期费用等有关问题。
第5篇 开工停工复工管理制度
1.目的
1.1开工、停工、复工是施工进度与施工质量的过程管理,是工程施工应具备的质量、进度的保证。为了确保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级供热机组扩建工程(以下简称“青岛公司三期扩建工程”)的建设进度与质量,根据科学管理、合理组织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1.2施工承包商在单位工程开工之前,必须提交开工申请,并有完善的开工准备条件。
1.3开工申请包括主体工程(建设项目)开工申请和单位工程开工申请。主体工程开工从主厂房浇灌第一灌砼算起;单项或单位工程(包括烟囱、水泵房、输媒系统、化水、除灰、升压站等)开工从基础土方开挖算起;安装工程开工从锅炉本体钢架开吊算起。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青岛公司三期扩建工程建设中的所有土建、安装的单位工程。
3.术语定义
3.1华电国际: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3.2电厂: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
4.责任
4.1施工承包商:
4.1.1负责在单位工程开工前,按照本制度规定填报开工申请报告。
4.1.2负责对施工中检查发现的因设计、设备及施工质量存在影响电厂施工正常开展和安全运行的质量问题,及时填报单位工程停工申请报告。
4.1.3负责按单位工程停工整改通知单处理意见进行整改,经内部三级检查验收合格后,填报单位工程复工申请报告。
4.2监理公司:
4.2.1负责检查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中开工条件的落实情况,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投资计划安排,发布开工令。
4.2.2负责审查因设计、设备或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而发生的停工通知单,发布停工令。
4.2.3负责审查施工承包商提出的复工申请报告,是否已按停工整改意见处理,发布复工令。
4.2.4负责开、停、复工报告的接收、传递审签、存档和发放。
4.3建设单位:
4.3.1三期办负责复审单位工程各项开工条件,分管副总师批准同意开工。
4.3.2三期办负责复审因设计、设备或在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而发生的停工通知单,分管副总师批准发布停工令。
4.3.3三期办负责复审施工承包商提出的复工申请单,是否已按停工整改意见处理,分管副总工批准发布复工令。
4.3.4三期办负责确认单位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是否已落实。
4.3.5三期办主任或建设单位专业主任(组长)负责对批准发布的开工令、停工令和复工令进行审查,确保单位工程已具备开工、停工和复工条件。
4.4计划组负责确认单位工程的资金使用计划安排是否已落实,公司分管领导(或副总工)进行批准。
5.规定
5.1单位工程开工必备条件及审查要求:
5.1.1施工图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已进行,监理公司已下发会审纪要,设计单位已按会审纪要审定意见提出设计变更,并审查批准下发。
5.1.2作业指导书按施工图设计及会审纪要编写(当审定意见要求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时,还要依据已审批下发的设计变更编写),并已报监理公司与三期办审批。
5.1.3劳力安排计划已落实。
5.1.4施工机具按计划已落实。
5.1.5设备材料供应计划已落实。
5.1.6施工场地障碍物已清理,施工道路畅通,施工临时电源、水源、通讯已落实。
5.1.7施工进度计划已安排落实。
5.1.8施工消防和安全措施已落实。
5.1.9资金使用计划已落实。
5.1.10已对上岗施工人员就作业指导书中的施工内容及安全措施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交底记录上签字。
5.1.11要求解决的问题已基本解决,不影响开工。
5.2开工令的实施:
5.2.1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见附表)应在该单位工程计划开工日前五天一式三份报监理公司。
5.2.2办理开工申请报告的工作程序为:
三期办主任或专业主任
监理公司
三期办专工
公司分管领导(副总)签署开工令
监理公司发布开工令
施工承包商提出开工申请
分发至按5.2.3
规定的单位
5.2.3批准后的开工申请报告,发至三期办、监理公司、施工承包商各一份。
5.2.4保温工程施工前须办理“保温工程施工申请单”,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批准后方可施工。
5.3停工令的实施:
5.3.1当三期办专工发现施工承包商在施工中存在必须停工的问题或不符合项时,可立即口头通知施工承包商停工整改,并及时发出经监理会签的停工通知单。
5.3.2当三期办专工发现会影响电厂正常安全运行的设计或设备缺陷时,可立即口头通知施工承包商停工,及时发出经监理会签的停工通知单,并责成设计工代或制造厂工代提出修改处理意见报批。
5.3.3当监理工程师发现施工承包商在施工中存在必须停工的问题或不符合项时,可立即口头通知施工承包商停工整改,并及时填写停工通知单,报三期办会签后,发布停工令。
5.3.4当监理工程师发现会影响电厂正常安全运行的设计或设备缺陷时,可立即口头通知施工承包商停工,及时填写停工通知单,报三期办会签后,发布停工令,并责成设计工代或制造厂工代提出修改处理意见报批。
5.3.5当设计工代发现施工承包商未按设计要求施工且将影响电厂正常安全运行时,应及时向施工人员指出,并立即填写单位工程停工申请报告,报三期办和监理公司审批后,由监理公司发布停工令。
5.3.6当制造厂代表发现施工承包商未按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施工且将影响设备正常安全运行时,应及时向施工人员指出,并立即填写单位工程停工申请报告,报设计工代、电厂三期办、监理公司审批后,由监理公司发布停工令。
5.3.7当施工承包商在施工中发现会影响电厂正常安全运行的设计或设备缺陷,可及时填写单位工程停工申请报告,报三期办和监理公司审批同意后,由监理公司发布停工令,并责成设计单位或制造厂提出修正处理意见报批。
5.3.8停工申请报告审批传递程序:
监理公司
三期办复审
设计工代或制造厂代表或施工单位提出停工申请报告
三期办专工或监理工程师要求停工时,可口头通知施工单位,在24小时内填写停工通知单,发出停工令。
监理公司发布停工令
分管领导批准签字
按5.2.3发放
5.4复工申请
5.4.1因施工承包商施工质量等问题造成停工后的复工申请:
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措施方案
监理审查提出意见
三期办复查并报分管领导审批
综合办
下发至施工单位并处理合格后,填写复工申请报告
监理公司审查
监理公司发布复工令
按5.2.3下发
三期办复审并报分管领导审批
5.4.2因设计或设备问题造成停工后的复工申请:
三期办复查并报分管领导审批
监理公司审查提出监理意见
设计单位提出设计修改通知单或制造厂代表提出修改措施、方案
综合办
施工单位按批准的修改设计或制作厂修改措施、方案,处理合格后,填写复工申请报告
监理公司审查
按5.2.3下发
三期办复查并经分管领导审批
监理公司发布复工令
5.4.3因不符合项而停工时,按“不符合项管理工作制度”执行。施工承包商按照批准的不符合项处理方案进行整改,内部检查验收合格后,提出复工申请报告,再按5.4.1执行;复工申请报告申请份数为3份。
第6篇 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监理项目部管理规定
1. 为保证工程平稳有序进行,在工程开工前应督促承包商做好施工管理和现场施工条件的充分准备,避免条件不具备而仓促开工,特制订工程开工监理项目部管理规定:
1.1监理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编制开工审查纲要,交承包商。
1.2承包商应按监理要求提交开工申请,应有详尽的附件支持。支持性文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1.3监理项目部在收到开工申请后,应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仔细检查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并逐条核实。
1.4经检查,各项条件已经具备满足连续施工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开工申请报告上签字认可。如不合格,退回承包商并限期整改合格后,再报。
1.5根据建设管理单位的授权,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开工令。
1.6承包商申报的资料及允许开工函等必须妥善保存、备查。
2. 为加强本工程工程管理,保证高标准施工,保障工程能够安全、优越、连续顺利地施工,确保工期按计划进行,及时制止违章行为,杜绝不安全和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暂停及复工监理项目部管理规定:
2.1当监理或业主认为工程建设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重大质量隐患时,符合停工条件时,监理项目部向施工单位下发“工程暂停令”,并报建设单位备案。签发“工程暂停令”的权限属于总监理工程师。
2.2由于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程施工,施工单位接到“工程暂停令”后,应按其中规定的工程部位和时间采取暂停施工措施。并应根据停工原因积极进行整改。在暂停施工期间施工单位负有保卫、安全和维护的责任。
2.3在具备恢复施工或安装条件时,施工单位可保送复工申请表和整改报告等有关资料,保送监理单位审批,并报施工单位备案。
2.4监理单位接到复工申请,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复工申请表,同意施工单位继续施工,并报送建设单位。
2.5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查同意复工后,施工单位方可复工。如果认为某方面尚不具备复工条件,不同意复工,施工单位将继续停工整改。整改合格后,重新填报“复工申请表”。
2.6当重大项目或重大事件需要停工,但会影响到工程里程碑进度或关键路径的工期时,监理单位应事先与建设单位磋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发出工程暂停令。
2.7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或其他非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程停工时,监理单位应如实记录所发生实际情况,并在停工因素消除、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署施工单位报送的复工申请表。经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后继续施工。
2.8建设单位批准复工申请后三个月内,监理单位应会同有关各方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处理因停工引起的与工期、费用等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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