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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备管理制度汇编(15篇)

更新时间:2024-05-10

公司设备管理制度汇编

公司设备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作用在于确保企业设备的有效管理和高效利用。通过制定和执行这样的制度,可以预防设备的损坏和丢失,延长设备寿命,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行和持续发展。

包括哪些方面

一套完整的公司设备管理制度应涵盖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1. 设备购置:明确设备采购流程,包括需求分析、预算审批、供应商选择、设备验收等环节。

2. 设备登记:对所有设备进行详细登记,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购置日期、使用部门、责任人等信息。

3. 设备使用与维护:规定设备的使用规范,定期进行保养和检查,确保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

4. 设备维修:建立故障报告机制,规范维修流程,确保设备及时修复。

5. 设备报废:设定设备报废标准,管理设备的退役和处理过程。

6. 安全管理:强调设备操作安全,提供必要的培训,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7. 绩效评估:通过设备利用率、故障率等指标,定期评估设备管理效果。

重要性

公司设备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良好的设备管理能够保证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减少因设备故障造成的生产中断;另一方面,它有助于控制维修成本,避免因设备老化导致的性能下降;此外,严格的设备管理制度还有助于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防止工伤事故,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方案

为建立健全公司设备管理制度,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 制定详尽的设备管理政策,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2. 建立设备使用培训体系,确保员工熟悉设备操作和维护知识。

3. 引入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设备信息的电子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4. 定期进行设备盘点,确保设备账实相符。

5. 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争取优质服务和优惠价格。

6. 设立设备管理委员会,定期审查设备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调整优化。

请注意,设备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全体员工的配合和执行,管理层需定期评估制度效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适应企业的发展需求。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我们可以构建一个高效、安全的设备管理体系,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硬件支撑。

公司设备管理制度汇编范文

第1篇 公司设备维修管理规程办法

公司设备维修管理规程

第一条 本规程旨在确定本公司的设施等维修计划及维修手续。

第二条 本规程中的维修是指土地、建筑物、构筑物、车辆、搬运工具和备品的增 设、改造和更新。

第三条 维修工作的责任人为制造部长、总务部长和技术部长。

第四条 责任人负责制订所属设施等的维修计划,并根据第六条规定的手续,依据维修计划和预算,组织实施维修业务。

第五条 总务科负责协助责任人,组织、协调所属设施等的维修工作。

第六条 财务科负责协助责任人,编制综合维修预算,检查执行预算情况。

第七条 维修计划制订程序

1.责任人在进行维修前,应向技术部长提交维修计划。

2.技术部长确认有必要,请示公司主管后,作出具体的指示。

3.技术部长从技术的角度对维修计划的内容进行审查后,提出全公司的综合设备投资计划,交财务部长审查。

4.财务部长依据该计划,编制资金计划。

5.设备投资计划和资金计划均由总经理裁定,董事会审议。

6.技术部长将决定的设备投资计划,通知责任人和相关部门。

第八条 维修实施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1.责任人接到技术部长的通知后,组织讨论具体的维修工程方案,并制订出详细的实施计划,提交给技术部长和财务部长后,组织实施。

2.紧急性的维修工程,不需要办理上列手续,直接由责任人与技术 部长协商后,组织实施。

3.当责任人制订的详细实施计划的内容、期限和预算,与设备投资计划有显着差别时,应按第七条所列程序,修订设备投资计划。

第九条 设备投资计划的变更

1.维修实施后,如维修内容、期限、预算等需要作重要变更,或需追加预算时,责任人与技术部长协商后,应提交工程变更或追加预算申请。

2.技术部长应从技术角度对上述申请作出审查后,编制设备计划修正案,提交财务部长审查。

3.设备计划和资金计划的修正案最终由总经理裁决,董事会审议。

第十条 维修实施状况报告

责任人应及时向技术部长、财务部长和总务部长提交维修进展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第十一条 公司职工住宅和集体宿舍的维修规程,另行制订。

第十二条 本规程的实施细则由负责维修计划实施管理的公司主管和财务主管制订 。

第十三条 本规程自×××年×月×日起实施。

第2篇 某某公司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设备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依据国家有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订本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设备的规划、选购

1.设备的规划与选购的类型要符合安全生产的需要。

2.选购的设备应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和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

3.特种设备的选购,设备必须是持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建议检疫局)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可证的厂家产品。

4.进口设备应当备有设备维修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维修配件。

5.对新设备认真验收、调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建立设备管理档案

1.对新购设备及调入设备及时建立档案。

2.建立相应的设备安全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岗位责任。

3.收集整理所有相关资料,保证设备技术档案的完整和准确。

4.特种设备执行注册登记制度,取得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三、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维修

1.设备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和安装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后使用。

2.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3.特种设备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

4.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常规检查、维修保养等安全使用和运营的管理制度。

5.针对设备的使用性质制定交接班制度。分班轮换使用或集体使用的设备,由当班负责人全面负责,专人使用的设备由使用者全面负责设备的使用安全。

6.大型精密设备要严格实行定人、定机的管理办法。

7.对特种设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持证上岗。

8.设备的使用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检查和保养,并做好日常的检查保养记录。

9.制定设备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根据设备的安全性能和技术参数,对设备定期检验,确保设备运行过程的安全。

四、设备安全事故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设备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设备损坏和设备事故,根据设备损坏程度,设备事故分为:

⑴ 一般设备安全事故:零部件损坏,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

⑵ 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设备受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⑶ 特大设备安全事故:导致设备报废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

2.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⑴ 一般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

⑵ 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的措施并报告公司负责人及有关职能部门,公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

⑶ 对各类设备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

⑷ 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设备安全事故的领导,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执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设备报废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国家或行业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机生产安全的设备或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2.积极推荐先进的新设备、新材料。

第3篇 公司设备、防护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本制度规定了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包括购置、租赁、装拆、验收、检测、使用、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等内容。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施工现场全过程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包括公司自有设备、租赁设备和分包方自带的设备。

3、本制度如与上级规定有矛盾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4、本规定由公司授权安全监督部负责解释。

5、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6、本制度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22)

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22)

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1991)

7)、《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

8)、《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22)

9)、《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10)、《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

1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t3787-2006)

12)、《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11651-2008)

13)、《建筑施工作业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184-2009)

14)、《安全帽》(gb2811-2007)

15)、《安全带》(gb6095-2009)

16)、《安全网》(gb5725-2009)

二、定义

(一)、施工设施

施工设施,是指在施工作业活动中,将危险、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减少、预防和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包括:

1、安全防护设施:漏电保护器、安全网、密目网、安全扶手绳、孔洞盖板、防护围栏、防护栏杆及机械防护装置等。

2、定型工具式安全施工设施:按公司规定制作、安装、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围栏、孔洞盖板、装配式防护栏杆、操作平台等)。

3、临时安全防护设施:指在施工作业中,根据施工工序、作业安全需要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采用挂设安全防护网、搭设钢管安全防护栏杆、隔离层、安全通道等)。

(二)、施工设备

施工设备,是指参与施工生产的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包括各类大中型起重机械设备、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挖掘机、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龙门架及井字架、施工吊篮、混凝土输送泵车等设备。

(三)、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保护劳动者在施工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所必备的一种防御性装备,对于减少职业危害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劳动防护用品按照防护部位分为九类,包括:安全帽、呼吸护具、眼防护具、听力护具、防护鞋、防护手套、防护服、防坠落具(主要有安全带、安全绳、缓冲器、防坠器)、护肤用品等。

三、工作主要职责

1、公司分管设备的主管领导负责审批公司施工设备的购买。

2、公司、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监督检查。

3、公司、分公司、项目部材料设备管理部门或材料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对其合格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负责。

4、分公司材料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审批项目部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需用计划,组织评审设备租赁供方和设备购买供方,组织设备租赁、购买合同条款会签,监督检查出租方对设备维护保养和履约情况,组织对施工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对各类施工设施、设备管理资料进行收集、分类、归档、移交等工作进行检查。

5、项目部负责实施安全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策划,制订相应的计划并实施,建立相应的安全保证体系,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实施结果进行验收。

6、项目部作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制度落实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所需费用,并专款专用。

7、项目部负责施工设备的租赁方是否在公司合格供方名录内,组织设备的进场并负责施工设备的安全检查。

8、项目部分管生产的副经理应分管施工设施、设备,对本项目设备需用计划进行评定。执行公司有关施工设施、设备及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对分包方自带设备进行监督管理,主持本项目施工设施、设备及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检查和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

9、项目部机械员负责制定施工设备需用计划、保养维修计划,参与本项目的施工设备验收,报告设备的运行情况并留存记录,贯彻实施公司施工设备管理的相关规定,组织本项目施工设备安全检查。

10、施工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机械设备的性能,坚守岗位,按章操作,做好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持证上岗。

四、施工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一)、施工设施、设备的内容、范围

1、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的设施、设备;

2、临时用电工程中电器设备安装的防护性接地或接中性线的装置,以及其他防止触电的设施;

3、为施工安全而设置的低电压照明设备;

4、锅炉、压力容器、压缩机械及各种有承压爆炸危险的机械设备配置的保险装置和信号装置(安全阀、自动控制装置、水封安全器、水位表、压力计等);

5、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上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桥式起重机设置固定的着陆平台和梯子;升降机和起重机械为安全而进行的改装;

6、各种联动机械和机械之间、工作场所的动力机械之间、施工现场为安全而设的信号装置,以及在操作过程中为安全而进行联系的各种信号装置;

7、在施工现场区域内危险处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

8、在施工人员可能到达的洞、坑、沟、槽、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装设置的临时防护装置;

9、在施工现场区域内,施工人员经常往来的道路,为安全而设置的通道及便桥;

10、在高处作业时,为避免物料坠落伤人而设置的工具箱以及防止人员坠落的防护网、绳;

11、高处作业的上下通道及防护设施;

12、脚手架、井字架和龙门架外围封闭的防护网(密目网);

13、为防止坍塌采取的支护设施;

14、立体交叉施工作业区域的隔离设施;

15、在建工程与周围人行通道及民房等建筑物的防护隔离设施;

16、在建工程的外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隔离防护设施;

17、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设施。

(二)、施工设施、设备策划

1、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结构、环境、技术含量和施工安全风险程度等因素,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实施施工设施、设备安全技术策划,策划内容如下:

1)、确定整个施工过程中应执行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2)、确定危险部位和过程,对风险较大、专业性较强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论证。同时采取相适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得到有关部门的审批认可。

2、根据施工设施、设备安全策划结果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所须安全设施、设备的结构形式、材料、设置要求等可在施工方案中完整独立体现。

3、工程项目施工前,安全措施计划随施工方案一并上报有关部门审核确认。

(三)、采购:

施工设施、设备采购执行《物资管理分册》有关制度。

(四)、公司、分公司材料设备管理部门应对供应商进行如下评价:

1、根据能否满足施工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要求的安全能力选择供应商。

2、根据采购施工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安全重要性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五)、检查及验收

1、按照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要求,对施工现场的施工设施、设备进行安全审核检查,只有通过查验的设施、设备才能安装和使用。

2、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施工员、安全员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检查验收计划,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对下列内容检查、验收:

1)、施工过程中所需的施工设施、设备的安全验证;

2)、一般脚手架搭设工程(含外围封闭),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要求验收;

3)、特殊类脚手架的搭设,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要求进行分类验收,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或监理复查;

4)、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设施安全技术要求,如通道防护棚;电梯井内隔离排或安全网;脚手架外围封闭、上下通道;“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设施;悬挑钢平台;高处作业人员行走防护设施;危险作业点的防护措施;施工吊篮组装;外挑安全网等搭设、组装等。

3、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根据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组织相关人员及分包方负责人对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检查、验收;

4、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及分包方负责人对下列内容进行检查验收:

1)、对施工设施、设备,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并责成使用方对施工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持完好;

2)、对危险性较大的起重、升降设备,必须按照特种设备的相关法律和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

5、上述各类检查和验收完毕后,项目部须填写相应的检查验收记录。

(六)、过程控制

1、施工作业人员操作前,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员应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双方签字认可;

2、项目部安全员应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并会同施工员督促施工作业人员,做好作业前对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做好班后清理工作;

3、搭设或拆除施工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起重机械或其它设施、设备,必须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或安全员的确认同意。如当天未能完成时,应做好局部收尾,并设置临时安全防护措施。

4、项目部应根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中确定的危险部位和过程,责成分包方落实监控人员,确定监控措施和方式,实施重点监控,必要时应增派人员连续监控。

5、应对危险性较大的悬空作业、起重机械安装和拆除、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井字架和龙门架、施工吊篮、塔吊等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和拆除、施工升降机的组装和拆除等作业,实施重点监控;

6、在拆除施工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前应通知项目技术负责人,由其确认可拆除时,方可拆除。

7、在工序交接中,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组织交接双方负责人,对现场的施工设施进行验收、确认。

(七)、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控制

1、项目部应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设施、设备和过程行为进行控制,确保不合格设施、设备不使用、不合格安装拆除过程不安排作业、不安全行为不放过。

2、对事故隐患应由项目部安全员会同项目部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处理方式有:

1)、停止使用、封存;

2)、落实“五定”进行整改以达到规定要求;

3)、进行返工,以达到规定要求;

4)、对有不安全行为的人员进行教育或处罚;

5)、对达不到安全生产的过程进行重新组织。

五、施工设备安全管理

(一)、一般规定

1、施工设备进场使用前,必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特种设备必须经具有法定资质的专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2、施工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和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仪表或安全装置、仪表已失效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3、任何人严禁拆除施工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4、处在运转中的施工设备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施工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5、施工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上岗操作;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6、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7、施工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施工机械交给非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8、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的人员,都必须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严禁高处作业投掷物件。

9、进行倒班作业的施工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度。操作人员应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10、施工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员应向施工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定。

11、当使用施工设备与安全管理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管理的要求。

12、当施工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件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项目部负责人和有关部门或人员,听候处理。对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二)、设备采购和租赁

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能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2、机械员或材料员应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采购或租赁意见按程序报批实施。

3、设备采购前,按照质量、安全要求,对设备的生产厂商资质及生产能力进行审查及评审,选出合格的设备供应商,需采购的设备必须在合格设备供应商中进行采购。

4、严禁采购和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严禁采购和租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低劣、劣质、结构简陋、没有安全保障的施工机械设备。

(三)、大型专用和特种设备的安装和拆卸

1、大型专用和特种设备的装拆,项目部必须有具备装拆能力、持有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或邀请具有相关业务能力和资质的单位实施。

2、必须按照设备制造厂商的相关说明并结合现场具体情况制定装拆方案或作业指导书,负责装拆的有关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如实做好记录。对在装拆过程中发现的一般性缺陷和问题应详尽说明。

4、大型专用和特种设备的安装,凡存在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重大缺陷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可行的补救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设备使用安全。

5、重大缺陷和问题经处理后,必须经过公司或分公司主管部门检验并经当地特检所或安监部门同意并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

6、大型专用和特种施工设备在安装后,必须进行检测、验收,并确认各项安全技术指标达到要求和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后,方可正式运行。

7、大型专用和特种施工设备安装工作自行实施的,完成后必须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租赁的大型专用和特种施工设备安装工作,必须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组织租赁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

(四)、设备的资料档案管理

1、施工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建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资料档案,并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将其存入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施工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参见《施工设备管理办法》。

2、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具体内容参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3、各种机械设备的验收,应留存下列技术文件:

1)、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及试验图示程序和详细说明书;

2)、各种安全保险装置及限位装置调试和说明书;

3)、维修保养及运输说明书;

4)、安装操作规程;

5)、生产许可证(实行生产许可的机械设备)、产品鉴定证书、合格证书;

6)、配件及配套工具目录;

7)、其他注意事项。

(五)、设备的使用检查

1、施工设备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尽可能降低对其周围环境的影响。设备进行验收合格后,分类建立机械设备台帐,并负责存留相关记录。

2、项目部要做好机械设备的标志工作,按要求悬挂机械设备标志牌。

3、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禁止违规操作,设备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检查监督操作人员,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凡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制度。

4、对于从事危险作业和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机械设备,应有明显标志和安全措施。

5、施工设备的停放、检修、安装应有统一固定的位置,场地应安全。对设备进行转移和检修保养时,必须悬挂明显警示标志;对电器设备进行检修时,检修场所必须有防雨棚等防潮防水装置。

6、大中型施工设备必须定人、定机,实行岗位负责制的人机一体化管理。

7、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过技术培训,熟悉本机的操作、保养和安全技术规程;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相关有效证件,严禁无证上岗。

8、按照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规程,进行维护和保养,并如实填写相关记录。

9、定期进行设备安全检查和检验,切实加强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和检查。设备不得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立即停机整改,待故障排除后,方能重新使用。

10、对于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场地及路段,或施工机械设备存在严重故障隐患时,现场指挥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使用,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操作。

11、实行施工机械设备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制,把安全管理落实到分包方、作业班组、及个人,做到责任分明,定期考核,并把考核结果同基层设备管理人员、操作和修理人员的个人收入挂钩。

(六)、设备的保养

1、一级保养:由操作人员实施,主要对机械设备在操作前、作业后进行“十字作业”保养(清洁、润滑、坚固、调整、反腐),并对一些外部易损部件进行拆洗检查,调整。

2、二级保养:由维修人员完成,二级保养除一级保养内容外,主要是对机械设备内部各系统进行清洁、润滑和调整,并对可能有问题的部位予以解体进行检查、清洗的调整。

3、三级保养:指对设备主体进行解体检查和调整,更换达到磨损限度的零部件。同时对主要零件、部件的磨损情况进行测量和鉴定。三级保养由专业维修人员完成。

4、施工设备的各级保养由各设备产权单位负责。

(七)、施工设备的维修

1、小修是一种维护性修理,主要是排除使用不当,保养失误及使用中发生的临时故障和局部损坏,维护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小修应结合保养进行。

2、中修:是在两次大修之间和新机械设备大修之前有计划的平�性修理,其目的在于消除两次大修之间设备部件损坏和出现不平衡的状态,以及可能延长大修间隔期。

3、大修:是对设备的总体状态达到极限磨损的程度进行技术鉴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恢复性修理,使性能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延长使用寿命。

4、施工设备的各类维修,由设备产权单位负责实施,或按合同实施,且由专业修理人员完成。

5、项目部要做好施工设备运转记录,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施工设备保养维修计划,分公司监督检查以上修理执行情况。

(八)、设备更新改造及报废

1、施工设备报废条件、申请、手续,执行公司《施工设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

1)、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可以提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的。

2)、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不能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行。

六、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

1、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执行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

1)、安全帽,是用于保护头部,防撞击、挤压伤害的护具。主要有塑料、玻璃钢和防寒安全帽;

2)、防护服,是用于保护员工免受劳动环境中的物理、化学因素的伤害的护具。防护服分为特殊防护服和一般作业服两类;

3)、防护鞋,是用于保护足部免受伤害的护具。主要有防砸、绝缘、防滑鞋等;

4)、防坠落护具,是用于防止高处作业坠落事故发生的护具,主要有安全带等;

5)、防护手套,是用于手部保护的护具。主要有耐酸碱手套、电工绝缘手套、电焊手套、防_射线手套等;

6)、眼防护具,是用于保护作业人员的眼、面部,防止外来伤害。主要有防冲击眼护具、焊接用眼防护具、防强光射线眼镜等;

7)、听力护具,长期在90db以上或短时在115db以上的环境中工作时应使用听力护具。主要有耳塞、耳罩和帽盔;

8)、呼吸护具类,是预防职业健康危害和职业尘肺病的重要护具。按用途分为防尘、防毒、供氧三类,按作用原理分为过滤式和隔绝式两类;

9)、护肤用品。用于外露皮肤的保护。分为护肤膏和洗涤剂。

3、劳动防护用品标准

1)、公司各单位在选购劳动防护用品时,依据《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11651-2008)的相关规定进行选择防护用品和生产厂商;

2)、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执行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4、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保管与发放

1)、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与发放执行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由个人妥善保管,领用和使用前进行检查,对破损、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不得领用和使用,对非正当原因造成的劳动防护用品损坏,按有关规定办理;

3)、工会应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不定期征求员工代表的意见,及时对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

七、管理与追责

1、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

1)、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

2)、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2)、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3)、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4)、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5)、危险物品的容器,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未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

6)、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八、附录

本制度采用的资料表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标准中的记录表,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如有必要,也可以采用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规定的检查记录表,如:对塔吊的安装、使用、拆卸管理,也可以采用《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标准中的检查记录表。凡采用《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的表格,详细表格内容、格式、要求参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以下表格可自行查找)

1)、《临边防护验收表》(表c6.3.1)

2)、《洞口防护验收表》(表c6.3.2)

3)、《安全防护设施拆除(移动)审批表》(表c6.4)

4)、《落地式扣件脚手架验收表》(表c7.3.1)

5)、《悬挑式脚手架验收表》(表c7.3.2)

6)、《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验收表》(表c7.3.3)

7)、《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安装验收表》(表c7.3.4)

8)、《外挂防护架验收表》(表c7.3.5)

9)、《高处作业吊篮验收表》(表c7.3.6)

10)、《卸料平台(落地式)验收表》(表c7.3.7)

11)、《悬挑式钢平台验收表》(表c7.3.8)

12)、《脚手架拆除审批、监控记录》(表c7.4)

13)、《模板工程验收表》(表c8.3)

14)、《模板工程拆除审批监控记录》(表c8.4)

15)、《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表c9.3)

16)、《绝缘电阻测试记录》(见附录16,表c9.4)

17)、《接地电阻测试记录》(表c9.5)

18)、《漏电保护器检测记录》(表c9.6)

19)、《电工安装、调试、迁移、拆除工作记录》(表c9.7)

20)、《电工巡检、维修工作记录》(表c9.8)

21)、《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台账》(表c10.1)

22)、《机械设备进场验收表》(表c10.2)

23)、《机械设备安装验收表》(表c10.4.1)

24)、《混凝土泵检查验收表》(表c10.4.3)

25)、《混凝土搅拌机安装验收表》(表c10.4.4)

26)、《焊接机械安装验收表》(表c10.4.5)

27)、《钢筋机械安装验收表》(表c10.4.6)

28)、《平刨、压刨安装验收表》(表c10.4.7)

29)、《圆盘锯安装验收表》(表c10.4.8)

30)、《机械设备日常运行记录》(表c10.5)

31)、《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c10.6)

32)、《群塔作业平面布置图》(表c11.4)

33)、《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过程记录》(表c11.8)

34)、《塔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表c11.9.1)

35)、《施工升降机安装自检表》(表c11.9.2)

36)、《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表》(表c11.11.1)

37)、《施工升降机安装验收表》(表c11.11.2)

38)、《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装验收表》(表c11.11.3)

39)、《塔式起重机顶升检验记录》(表c11.13.1)

40)、《施工升降机加节验收记录》(表c11.13.2)

41)、《塔式起重机附着锚固检验记录》(表c11.14)

42)、《建筑起重机械运行记录》(表c11.15)

43)、《建筑起重机械定期维护检测记录》(表c11.16)

44)、《吊装机械验收表》(表c12.4)

45)、《个人防护用品采购计划表》(表c2.14.2)

46)、《个人防护用品进场查验登记表》(表c2.14.3)

47)、《个人防护用品检查记录》(表c2.14.5)

第4篇 汽车饰件公司设备工装管理控制程序

汽车饰件公司设备、工装管理控制程序

1、目的和目标

1.1目的

对设备、工装进行维护、保养及使用管理等活动进行控制,确保设备、工装处于完好状态,并满足工艺技术、产品质量的要求,

1.2目标

设备、工装完好率100%、事故出现率为0,关键设备、工装的cmk≥1.67。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的设备/工装的选型(设计)、外购、加工(外协加工)进厂验收、安装、调试、移交、日常维护与保养、预防/预测性维修、封存、报废及其备件的管理控制。

3、引用标准与术语

3.1引用标准

本程序采用gb/t18305-2003(idtiso/ts16949:2002)、gb/t19001-2000(idtiso9001:2000)确立的术语和定义。

3.2应急计划:组织制定的书面文件,确保在如公用设施中断、劳动力短缺,关键设备故障和使用中退货等紧急情况下满足顾客要求。

3.3“四大标准”:维修技术标准、设备点检标准、给油脂标准、维修作业标准

4、过程指标

设备综合利用率=设备实际利用时间/需要利用时间×100%

监控部门:生产部

监控频度:每半年一次

5、职责

5.1技术部负责提出设备、工装的技术要求或设计;进行设备的选型、选点,并组织设备、工装的进厂安装、调试、验收,负责建立、健全设备、工装的档案、资料;负责维修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

5.2采购部负责采购、外委制造;

5.3设备、工装的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设备、工装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5.5综合部行政办公室负责设备使用人员的培训工作。

6、工作程序

6.1设备、工装需求策划

6.1.1新产品、过程所用检测器具的策划:apqp小组根掘《工厂、设施、设备策划控制程序》及《先期质量策划过程控制程序》的要求对所需的设备、工装进行策划,提出《设备、工装需求清单》;

6.1.2已有过程、产品所增加设备工装的策划:过程评估小组、使用部门根扔:过程改进及产量要求,对所需的设备、工装进行策划,填写《设备、工装需求清单》。

6.2选型、采购

6.2.1采购部收集适合5.1.2所述要求的设备的相关信息及资料,提交技术部、生产部;

6.2.2生产部组织技术部、使用部门、财务部、采购部根据采购部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选型、选点,并制定验收标准和验收方式;

6.2.3生产部根据选型结果填写《设备请购单》,经主管副总审孩、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部,采购部负责与厂商签订合同采购进而进行采购。

6.3设备、工装的安装、调试、验收

6.3.1设备或外委加工工装到厂后,采购部及时通知综合部部,并将设备放在指定地点;

6.3.2设备的开箱:由综合部会同使用部门、采购部共同开箱验收,按装箱单逐一验收清点,检查合格证、说明书、零配件、专用工具等是否齐全,检查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是否完好,填写《设备进厂开箱验收单》,严禁擅自开箱。设备的附件、专用工具由使用部门保管;备件、易损件由综合部移交仓库统一保管,技术资料、说明书原件由综合部行政办公室负责归档。开箱过程所发现的问题由采购部及时与厂商联系解决;

6.3.3设备的安装:技术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内部安装或联系外单位安装:如合同规定由厂商安装的按合同执行;

6.3.4验收:安装后,综合部组织技术部、质保部、采购部、使用部门严格按照说明书及制定的验收标准和验收方式进行清洗、检查、调试、空运转、负荷实验、试生产、精度检验等技术状况的检查与验收,填写《设备调试记录》,合格后填写《设备安装竣工验收证明书》交付设备使用部门;

6.3.5已验收为不合格的设备、工装,一律不得验收、移交生产,并由主管副总经理组织有关部门,对不合格的设备、工装做出处理意见,对于价值超万元以上的设备、工装,应形成报告,报总经理;

6.3.6对本公司内自制的设备、工装,综合部根据使用技术要求负责设计,并以各级责任签字批准后,交生产部组织加工制造;加工完成后,由技术部参照6.3.4组织验收,逐项检定,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部门试用,并报综合部行政办公室备案。

6.4作业指导书编制与培训

6.4.1技术部对每台设备编制设备操作指导书(作业指导书),确定设备的操作、设定、保及及预测性维护方法;

6.4.2综合部行政办公室组织对设备操作人员的进行培训。

6.5设备、工装使用、维护(修)、保养

6.5.1设备、工装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或有相关专业知识,经考核合格后,取得设备操作证,方能上岗操作;

6.5.2设备(含工装)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及操作指导书的要求,对设备进行操作、维护、保养,同时在《设备点检表》上做好记录;

6.5.3对关键设备(工装)实行定人、定机操作、维护及保养。各使用部门按行政办公室的规定进行预测性维护保养;

6.5.4技术部在每季度第三个月的上旬编制全公司设备大检查计划,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会同各部门领导进行检查,同时做好相应的记录;

6.5.5技术部于每年1月编制下一年度的设备检修计划。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下发;

6.5.6技术部根据年度设备检修计划、设备运行情况、日常检查中的问题及设备的维修记录,在每月18日前编制下月的《设备、工装预检修计划》,经生产部协调后,由维修人员按计划执行,并在《设备、工装维修保养记录》上记录。

6.6设备、工装封存管理

6.6.1凡列为封存的设备、工装,由使用部门填写《设备、工装启用、封存审批单》,经生产部审核(行政办公室备案),报主管副总审批后执行。

经批准封存的设备、工装,由使用部门就地封存,并负责日常的维护和保管工作,行政办公室列入大检查计划进行检查;

6.6.2经封存的设备、工装,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私自启用,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封存设备、工装上的配件拆件使用。

6.6.3当需要启用封存设备、工装时,由使用部门申请,经生产部审核,报主管副总审批准。设备启封时,由使用部门配合技术部进行清洗、除油、试运行,证明性能良好后,方可交付使用;行政办公室负责通知财务部提取资产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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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1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工装,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技术部会同财务部、生产部及有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作出报告,填写《设备报废审批单》报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废。技术部及时将《设备报废审批单》转交给财务部;

6.7.2经批准报废的设备、工装,需要更换、更新,或按技术方案需增购的设备按6.1执行。

6.8设备、工装的事故及处理

6.8.1设备、工装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产或严重影响使用效能的均为设备事故。事故发生后,操作者应立即停止作业,报告部门负责人;

6.8.2一般事故由使用部门组织进行事故分析,采取纠正措施,并填写《设备事故报告单》,将分析处理结果报综合部;

6.8.3重大事故,使用部门应立即报综合部,并保护现场,技术部与使用部门处同进行事故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做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及处理意见,报主管副总经理。

6.9设备的日常维修

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操作者应立即通知设备维修人员(以电话或口头方式),设备维修人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组织维修,设备所在班组的班组长应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主管审批后,交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维修结束且设备正常运转后,方可正常使用

6.10备件、易损件管理

6.10.1技术部根据设备的特性和使用条件,编制《备件、易损件清单》,确定最低库存量,将清单交库房;

6.10.2库房管理备件和易损件,当库存量少于最低库指标时,提出采购计划交采购部采购。

6.11设备、工装的标识

6.11.1设备、工装在验收正式交付生产使用部门后,技术部负责进行分类编号,填写《设备台账》、《工装模具台帐》,标出重点、一般设备,作为设备数量及变化情况的总台账;

6.11.2制定设备(工装)统一编号标牌,并固定在商标附近的明显处,对重点设备还应有“重点”字样;

6.11.3设备(工装)台账及标牌,不得涂改或丢失,设备(工装)统一编号不得重复、挪换或交替;

6.11.4对工装及工具,应按图纸要求给予编号标识,并根据实际所处情况予以状态标识(在用、维修、报废)。

6.12设备资料

6.12.1设备的备件及图纸的管理

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执行

6.12.2设备技术资料及档案的管理

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执行

7、相关的文件和记录

7.1相关的文件

7.1.1设备、工装管理制度7.1.2工装计划保养规定

7.1.3新设计工装验证制度7.1.4设备、工装事故管理条例

7.2相关的记录

7.2.1设备、工装需求清单7.2.2设备、工装请购单

7.2.3设备、工装进厂验收单7.2.4设备安装竣工验收证明书

7.2.5设备、工装调试记录7.2.6备件、易损件清单

7.2.7设备台帐7.2.8工装模具台帐

7.2.9特殊、重点、一般设备明细表

7.2.10闲置设备台帐

7.2.11设备点检表7.2.12设备定期检查记录表

7.2.13设备故障分析处理单7.2.14设备能力调查记录

7.2.15设备能力测定原始记录7.2.16预测、预防性维护保养计划

7.2.17设备故障登记台帐7.2.18设备故障统计分析

7.2.19设备、工装启用、封存审批单

7.2.20设备、工装维修保养记录7.2.21设备报废审批单

7.2.22设备事故报告单7.2.23设备维修申请单

7.2.24工装更改申请单7.2.25工装状况卡

第5篇 实业公司设备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实业总公司设备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1)负责机械、电器、仪表、设备、工艺管道、通风排风装置及工业建筑、构筑物的管理,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2)制定或审查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组织编制大修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确保其实施。

(3)监督各车间机械动力设备的正常使用,保证其正常运转,防止发生事故。

(4)编制公司内通用设备的维修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5)负责公司的压力容器、起重、锅炉、动力设备及安全装置的管理、检查和定期保养。

(6)在平衡供给各车间水、电、汽、气等动力时,应考虑设备能力,确保其安全运转,并检查其使用情况。

(7)在设备进行大修时,必须做好应有的安全措施,组织机修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教育和做好现场监护;大修完毕要负责验收检修质量,保证安全运转。

(8)制定和修订动力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随时检查执行情况。

(9)组织按期实施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对设备的不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

(10)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第6篇 y公司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之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公司机械设备(包括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的日常管理和使用,使我公司的设备管理水平上一新台阶,作到合理装备、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测、适时更新,经公司研究决定制定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本规定所指的机械设备,是指:手持电动工具、木工机具等施工机械和应急救援设备及器材。

二、职责权限:各项目经理负责对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

三、监督检查及考核:

1、各项目经理对自己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发现使用不合格产品或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设备,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清除出施工现场。

2、对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各项目部,公司将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经济处罚。

四、设备的安装和拆除:

1、大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及相应的资质人员进行;

2、依据工程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并审批手续完备;

3、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完毕后要进行检查验收工作;

4、以上各项工作必须要进行记录。

五、设备使用保管:

1、保管员每天上下班前要检查库房、库区周围是否有不安全因素存在,如有异常应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向项目经理和保卫部门汇报;

2、在禁止烟火的地段和库区内严禁明火和吸烟;

3、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氧气瓶等压力容器),设立专门的库房存放,不得倒置,严格支领制度,消除不安全因素的存在。

4、保证库区内消防设备完整有效,不许随意挪用,对在库区内不安全作业的行为任何人有权制止。

5、库房内的物资按品种、规格、型号、产地整洁有许存放,并作好标识。

6、使用氧气、乙炔等容器瓶时,轻拿轻放,避免猛烈撞击。

六、设备验收和检测: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必须经过专业人员的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作好验收和检测记录。

七、设备定期保养和维修:

1、机械设备必须按照使用说明书定期进行保养,未经保养或保养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2、使用过程中,要勤检查、勤保养,勤维护,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

3、作好维修保养记录。

八、设备改造和报废:

1、机械设备改造必须经过专业技术人员论证后进行。

2、对超过使用年限的机械设备,必须报废,不准再进行改造使用。不准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械设备。

第7篇 某公司设备引进管理规定

公司设备引进管理规定

一、原则

1.为了保证我公司设备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使引进工作正常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2.引进设备是一项重要、严肃的工作,各级人员必须高度重视,以严肃的态度进行此项工作。

第8篇 水利水电建设公司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设备事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设备包含特种设备和普通设备两大类。

(一)特种设备主要指施工起重设备、施工中的客运和货运缆机、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及压力管道、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目录中的其它施工设备。

(二)普通设备主要指除特种设备以外的施工、生产、加工、运输、制造等设备。

第三条 各单位应设置或明确设备安全管理责任部门,配备满足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所需的管理人员和设备操作人员。

第四条 各单位的设备管理责任部门,应制定设备安全管理办法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和落实。

第二章 设备的采购、租赁、运行安全管理

第五条 设备采购的安全管理要求:

(一)应采购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机械设备及产品。

(二)设备采购前,应审查设备生产厂商的资质及生产能力,采购符合安全性能要求的设备。

(三)设备到货验收时,应检查设备的安全性能是否良好,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查验厂家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书等资料是否齐全;对于特种设备还必须有设计文件、制造许可证和监督检验证书等。

(四)设备管理部门应为每台设备建立技术档案。设备技术档案包括:设备设计的技术规范,产品合格证,设备安装和使用维护说明,随机工器具登记表,设备运行、维修、维护保养记录,调配记录等,特种设备还必须有定期检验、安拆记录、日常使用、维护保养、检查记录和运行故障、事故记录等。

第六条 租赁设备时,必须由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技术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合格后,方能租赁。严禁租赁存在安全隐患、国家强制报废及明令淘汰的施工设备。

第七条 承租设备时,对于国家强制要求需定期进行检验的特种设备,应要求出租方提供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检测检验报告和其他有效证明。

第八条 租赁设备时,租赁双方应签订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应当对设备的使用安全负责。

第九条 施工设备的运行:

(一)设备操作人员不得违章操作。

(二)对于危及人身安全的部位,应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和防护装置。

(三)施工设备停放、检修、安装应有固定的安全场所。对设备进行拆装和检修保养时,必须按规定悬挂明显警示标识;对电器设备进行检修时,检修场所必须有防雨措施。

(四)大型施工设备应定人定机,实行机长负责制。

(五)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熟悉本机的操作、保养和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持证上岗。

(六)设备不得带病或超负荷运转,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设备,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待故障排除后,方能重新工作。

(七)设备必须经现场调度或设备管理人员同意方可出勤或运转。设备不得在有事故隐患的场所作业和停放。

(八)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使用前应按照规定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登记;制定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演练。

第十条 设备的拆装:

(一)特种设备安装前应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告知。

(二)设备的安装与拆除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特种设备的拆装应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作业指导书,并履行审核批准程序后实施。

(三)安装与拆除过程应如实记录,发现缺陷和问题应详细说明,并采取措施处理。

(四)特种设备安装后,必须由相关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特种设备应定期检验。

第十一条 设备的大修或改造:

(一)设备的大修或改造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单位进行。

(二)设备大修或改造完成后,必须由相关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三)对于特种设备,必须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检验后,出具检验合格报告及使用登记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 设备的报废:

(一)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设备应及时予以报废。

(二)特种设备报废时还应履行使用登记注销等手续。

第三章 设备操作人员安全教育

第十三条 各单位应建立设备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制度,规范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 设备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还应按规定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件。

第十五条 设备操作人员应按规定进行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机操作;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还应按规定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件。

第四章 设备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第十六条 根据事故损失大小,对设备安全事故进行分类,划分为一般设备事故、较大设备事故、重大设备事故、特别重大设备事故。

(一)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30万元的事故。

(二)较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100 万元的事故。

(三)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500万元的事故。

(四)特别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事故。

第十七条 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及时、如实上报。

第十八条 设备事故的调查:

(一)事故发生后,各单位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

(二)一般及较大设备事故由事故单位自行组织调查,有关事故的全部资料由事故单位保存完整。

(三)重大设备事故由事故单位自行组织调查,特种设备的重大事故则视事故情况,必要时由股份公司组织调查。

(四)特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由股份公司组织调查。

第十九条 设备事故处理:

(一)股份公司每年对发生重大以上设备事故进行统计,并对事故单位进行处罚,处罚金额为事故直接损失总额的1%~3%,处罚金上缴股份公司。

(二)对迟报、谎报、瞒报的事故单位,对事故单位和责任人按照股份公司《安全事故和违规行为处罚办法》给予处理。

第9篇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建筑公司设备管理员

建筑安装公司设备管理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严格执行企业机械安全设备管理制度,负责处理机械设备、脚手架的调度、维修、保养,以确保机械设备走运转过程中不发生因机械不正常运转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

2、建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台帐、记录,做到内容准确,记录认真。

3、制定、组织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负责组织设备的评比,开展创无事故设备的活动。

5、做好设备的安全技术工作,组织和参加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6、认真贯彻安全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规则,使设备保持清洁、整齐、润滑,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7、组织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坚持持证上岗,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好防护用品。

8、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损等工作。

9、经常深入工地了解设备的维修、保养、使用情况,协助领导做好各项材料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10篇 建筑工程公司设备管理制度(15)

建筑工程公司设备管理制度(十五)

本公司为了加强对设备的采购控制,设备的租赁管理和设备的档案管理,明确相应的管理要求,确定监督检查与实施考核办法,以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和职工的人身安全真正达到安全生产,特制订设备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设备采购的控制

项目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购置合格的施工机械设备。所购设备有效证照(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实行许可证制度产品的许可证等)必须齐全。

二、设备租赁的管理

1.公司应对设备出租和承租对象所能承担的资质和能力进行确认。

2.项目单位承租设备时应对出租商进行评价,选用合格出租商的设备,并合理使用及时维护。

3.出租单位出租的设备、机具和配件,应保证性能良好、运行安全可靠并及时进行检修和维修。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出具安全性能检测合格证明。禁止使用出租和承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机具和配件。

4.公司应与出租企业在租赁设备前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签订安全协议书,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三、对大型设备装、拆安全控制

1.对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必须事前制订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实行审批手续。

2.对安、拆施工企业的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必须进行评价。组织双方技术人员对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基础的隐蔽工程验收。

3.按施工方案进行技术交底、专业监控人员到位和检查验收,及时做好监控记录等,监控内容必须有书面记录。

4.施工企业应严禁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不得将施工起重机械的拆装工作分解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进行。

5.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后除了安装单位自查、自检以外,还应当委托相应的建筑机械设备检测机构对已安装的起重机械设备实施检测,经检测合格,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使用。

四、机械设备的完好标准与设备完好的要求

1.应做好设备的管理工作,及时传达并有效落实相关文件要求,从方案到现场实施,均要控制,严禁企业内部各个场所使用国家、行业和地方明文淘汰的施工生产设备,以及落后或不安全的施工工艺。

2.企业应有创新意识,提倡优先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上推荐的新型施工设备,以及新的施工工艺和新的安全防护材料、器具,或在安全施工科技领域有所创新。

五、特种设备的管理

1.公司应对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落实专人管理,明确管理要求、职责和权限,确定监督检查、考核的方法,形成文件并组织实施。

2.应确保各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均通过相关法定检测机构定期检测,且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六、设备档案管理

公司应当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并备有设备状况明细表,包括自有设备、出租设备、承租设备的数量、设备型号及规格、日常检查记录等管理记录和目前状况的简要情况说明。

七、安全检查测试工具的配备与管理

施工企业应配备相应的合格安全**,并做好**的校准和检定管理工作,根据本企业施工的特点,规定并有效落实各施工场所配备相应完善的安检测设备和工具,配备的安全检测设备应有配套的相关产品合格证书或许可证或认证证书。施工企业应按规定对安全**进行检定、校正。

第11篇 宣钢公司设备设施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公司设备维护、检修、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以提高生产能力,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管理、验收、报废。

3、职责

3.1技术部负责负责设备的统筹管理,包括设备的配置、验收、建档、检修和报废等;负责生产设备、安全设施的配置计划的制定,负责生产设备的采购管理。

3.2生产安环部主要职业健康安全设施进行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台帐及管理制度。负责基础设施检修、维护时与生产之间的协调与调度。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消防设施日常管理

3.3办公室负责生产性基础设施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的技术资料的归档管理

3.4各车间负责本单位生产性基础设施、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状态监测。

3.5分管设备副总负责设备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3.6总经理负责设备购置及报废的最终批准。

4、工作程序

4.1设备的配置

4.1.1公司生产安环部根据使用部门的要求及公司发展的需要提出设备的配置申请,并在申请书上写有所购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单价、数量等。经相关领导审批后,由技术部负责采购。

4.1.2需要自制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技术部负责具体和组织实施,经生产总经理确认批准后加工。

4.1.3设备配件的采购由公司采购部根据部门的需求填写《物资采购计划》,按《采购控制程序》购进,经验收合格后由验收人在验收单上签字办理入库手续,由使用部门开据领料单领用。

4.2设备的验证、建卡及出入库。

4.2.1所采购的设备到货后或自制设备加工完成后,由公司采购部和使用部门共同核对,在《设备验收单》上注明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单价、数量、随机附件及资料等内容后,共同进行安装调试,当确认设备满足要求后,双方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字,以示验收合格,(对于特种设备的验收由公司生产部联系有关具有验收资格的单位进行验收)。

4.2.2验收不合格的设备,由公司使用部门将信息反馈到采购部,采购部供应员及时与供方协商处理,并于《设备验收单上》记录处理结果。

4.2.3对验收合格的设备进行编号,并在《设备一览表》上予以登记。

⑷仓库保管员根据合格的验收单办理入库手续,使用部门需填写领料单,并经公司生产部批准后方可到仓库领取所需设备。

4.2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1、公司生产安环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人员编写操作规程,发放至相关部门遵照执行,操作人员需经培训后,持证上岗,并做好相应设备的运行,和交接记录。

2、实行专机专人负责,做到每台设备、条条管线、每个阀门、块块仪表有人负责。

3、操作人员必须凭严肃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正确使用和维护好设备。

4、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设备,通过岗位练兵和技术学习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5、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a、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和停车。

b、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c、认真做好润滑工作。

d、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e、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现象。

f、所有备用设备,应有专人定期检查维护,注意防尘、防潮、反腐蚀,对于传动设备应定期进行盘车和保养,使所有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不得将备用设备拆体使用。

6、操作人员发现设备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反映,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车,并上报和通知值班领导及有关人员。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未经处理时,需记于记录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7、维修工要按质按量完成维修任务。

4.3、设备的维修制度及检修事项

1、设备的维护。

⑴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检修规程,按所分区域,搞好设备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⑵搞好每班两次设备巡回检查,一次不巡回检查罚5元,并且详细记录设备状况及运转情况,一次不记录为5元。

⑷杜绝设备的跑、冒、滴、漏现象,发现一处扣责任人5元。

⑸凡因设备故障,不及时检修处理,拖延,致使设备带病运行,发现一台次扣除30元。

⑹按下达的计划,按时完成设备,备件制作任务逾期完不成者每项次扣责任者10元。

⑼公司各单位电工负责公司电仪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电仪设备正常运行。

⑽负责所需备品备件编报工作,每月18日前将计划呈报公司生产部,要求所报备件规格型号准确齐全。规格、型号不准,造成采购失误,视情节处理。

⑾负责检修现场废旧物清理,并及时将换下的废旧物资回收、交仓库或与值班人员交接,造成流失,按价赔偿。

⒀负责完成临时性指派的任务。

2、设备检修。

⑴设备在检修前各责任人必须根据自己所管设备的运行情况,提前呈报所需备品备件。

⑵每月18日前,如未向公司技术部呈报设备件计划的,按不需要备件对待。

⑶凡因备件影响检修和检修质量的,根据影响生产情况进行处罚。

⑷设备在检修过程中,必须严格把握质量关,凡因工作不精心造成设备损坏的按有关规定考核。

⑸如备件计划未报,需报急件每次罚责任人5元,造成影响生产停车的罚50元。

⑹设备投运后,如发现运行周期短,将对检修责任人严格考核。

⑺设备修好后,必须认真填写设备存在的问题及所更换的备件作好记录。

⑻如发现记录不表或未作记录的每台次扣责任人10元。

3、检修安全注意事项。

为安全顺利地完成检修任务,特对以下检修岗位作出规定:

⑴有易燃物的地方动火时,必须办理动火证,设专人看管。

⑶在检查用电时必须通过公司生产部电工。

a、临时用电程序

a、临时用电单位负责人向公司生产部提出书面申请由专职安全员人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报主管领导审批。

b、内部临时用电单位凭批准的《临时用电申请表》由公司生产安环部维修班长安排电工接好供电。

c、内部临时用电部门结束用电后,部门负责人应通知电工,及时拆除线路,清除安全隐患。

b、临时用电安全规定:

a、内部临时用电应严格遵守安全用电制度,专人监护,外部临时用电应严格临时用电管理制度,专人负责,定期巡检。

b、临时用电的线路铺设应规范牢固,器材应合格。

c、临时线路的装设考虑电力点平衡,用电设备应实行逐级漏电保护。

d、临时线路应有开关控制,设备保护接零,设围栏标志牌等安全措施。

c、要求与考核

a、公司生产部接到单位临时用电申请后,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及时供电,未及时办理的处罚公司生产部10元。

b、临时用电单位负责人为主要负责人,电工为直接责任人。

c、外来临时用电纳入电工巡检范围。电工发现有不安全隐患的,向公司生产部汇报备案,限期整改,否则予以断电。属电工巡检不到位的,按有关规定考核。

d、临时用电单位无批准的《临时用电申请表》用电的,对单位负责人处罚100元。

e、内部临时用电结束后,线路未及时拆除,处罚部门负责人10元。

2、设备巡检台帐的规定

⑴台帐填写要求:

a、凡值班维修工必须按巡检项目进行登记。

b、按表格或说明进行填写,做到填写情况属实、字体工整、书面整洁。

c、每天由巡检人按巡检时间项目进行巡检签字。

⑵考核办法

a、值班维修工每天必须按台帐要求进行巡检、填写每缺一项次处罚10元。

b、岗位签名必须认真负责,根据台帐中设备状况栏情况进行签名,情况属实,正常签名,一次不签名罚5元。

(五)、设备检修的分类

1、月度检修:在生产运行中,针对部分容易发生堵塞,内、外漏或达不到工艺指标的设备进行检修。

2、年度中修:在整个生产设备中针对部分维修难度比较大的设备进行彻底维修,确保恢复设备的正常功能。

3、年度大修:对生产中所有设备进行全面检修,包括对技改项目的实施工作。

(六)、设备的报废

公司设备申请报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属于国家明令淘汰产品或规格特殊,其零件不再生产、确实难以修配的生产设备。

b.因生产结构调整或生产工艺改造而必须拆除又无法调整、销售的生产设备。

c.主体结构陈旧、破损严重、经大修仍不能恢复其性能者或根本无修理价值的生产设备。

d.生产能力低、能耗量大,继续使用很不经济,而国内已有新产品可供更新的生产设备。

e.已满使用年限,且磨损程度在80%以上,无继续使用价值的生产设备。

1、对于不能通过维修、改造而达不到使用要求的设备,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填写《设备报废台帐》,设备副总审核、副总经理批准后报废,并作相应的记录。

2、报废的设备必须挂报废牌。

(七)、发生设备事故需停车时,应立即通知相关岗位及人员紧急停车,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由有关部门进行原因调查,并妥善处理,重大设备事故需由公司生产安环部将调查及处理情况报主管领导,并做相应的记录。

(八)、以上所有考核,不免除对出现问题制定相应措施的要求。

第12篇 某钢铁公司设备润滑管理制度

钢铁公司设备润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设备润滑管理是设备维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任务是运用摩擦学传统理论和最新研究成果分析设备摩擦与磨损的机理,合理选用润滑材料,改进润滑方式,以达到降低摩擦、节约能源,降低生产成本,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目的。为了加强和规范润滑管理工作,特建立此制度。

第二章 各级管理机构与职责权限

第一条 总工办负责全公司设备润滑及液压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

1.审查、批准全公司设备润滑油脂、绝缘介质和液压介质(统称油品)的有关标准。

2.审查、批准新材料、新技术的试验、试点及推广应用工作。

3.审查、批准公司设备润滑管理和液压管理制度。

4.检查、督导公司设备润滑、液压管理的全面工作。

5.参加因润滑不良造成的重大设备事故分析会,审批防范措施。

第二条 机动部负责公司润滑专业技术管理具体工作,具体职责为:

1.对公司所属各单位润滑、液压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与考核。

2.负责制定全公司设备油品选用标准、加注油量标准、加注油周期标准及换油标准,油品进厂检验管理办法、油品抽检、清洗循环管理办法。

3.对油品、润滑方式、液压设备(油箱、油泵、控制阀、储能器、热交换器、过滤器、监测系统、变压器、油开关)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

4.组织分析因润滑不良造成的重大设备事故,组织制定防范措施。

5.负责油品定期化验、分析、质量确认工作。

6.新油品、新技术的导入、试用、评定、推广等工作。

7.对各厂、矿的润滑消耗定额进行定期考核、调整。

8.组织公司润滑专业队伍的技术培训及考核工作。

9.参与新建工程(包括技改工程)油品选择工作。

10.负责油品进厂后的取样、复检,向物资供应部出据检验单。

第三条 各厂、矿负责本单位的润滑技术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

1.各厂、矿应设专职(或兼职)设备润滑管理员,负责贯彻执行公司下发的有关规章 制度,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润滑管理的规章 制度。

2.搞好设备润滑的“五定”工作。即定点、定油品、定量、定时、定人、贯彻油品的三级过滤和定期过滤净化制。

3.按机动部有关规定定期将油品样送机动部检验。坚持油品的定期化验和以质换油工作,加强油品定额管理,降低油品消耗,油品消耗要按期上报(其指标的考核包括年、定、日修工程用油)。

4.组织润滑设备及系统的维护检修与润滑油站的运行工作,保证润滑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5.负责变压器、油开关等电器设备的安全运行工作。

6.参加新油品、新技术的试验研究,改善润滑方式,不断提高润滑技术水平。

7.分析因润滑不良造成的设备事故,杜绝违反润滑管理制度的行为。

8.组织本单位润滑技术培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9.定期向机动部报告本单位设备润滑工作,按时填报本单位的油品消耗报表。

第四条 物资供应部负责油品采购、保管工作,具体职责为:

1.按机动部确定的油品品种、牌号,负责油品的计划审批、招标、采购。

2.对投标方的要求:

1)提供各种资质证明,包括生产营业执照、质量证明、生产许可证、专利产品要提供专利证明。

2)提供业绩证明。

3)提供的产品包装要求整洁,密封良好、油桶上有明显的生产厂家及牌号标志,否则按不合格产品对待。

4)提供产品合格证、主要指标参数(理、化指标及使用性能指标),供应的油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满足凌钢提出的技术要求。

3.对供应商的管理:

1)建立供应商档案库,详细记录供应商的资质、信誉、供货情况。

2)对有掺脏使假等舞弊行为的供应商永远取消其在凌钢的供货资格。

3)虽经机动部复检合格,但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油品存在质量问题,机动部组织使用单位、油品供应部门进行审核、确认。

4.油品保管:

1)坚持先进先出,不应存储时间过长。

2)油品必须有合格证,并向机动部申报复检,复检合格方可入库。

3)油品要按生产厂家、品种、牌号,分类、分区域整齐摆放,不得乱摆乱放,各种油品必须有明确标识。

5.对油品使用单位的油品存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使用单位油品存放、保管不利,应提出批评和改进意见,情节严重者应给与处罚。

6.废油回收、保管或根据实际需要对回收废油进行再生处理,经再生处理过的油品再使用时,必须经机动部检定审查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五条 财务部核查有机动部出具的复验合格单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第三章 油品的管理

第一条 油品使用制度

1.各厂应根据公司统一制定的油品选用标准合理选用油品,设备所使用的油品应按设备使用说明书选择。如资料不全,可参照同类设备具体技术状况或经技术咨询选择适当油品。

2.所有油品经机动部审定后不准擅自改代。

3.如确需改代(包括更换品种、规格、牌号、生产厂家),必须事先提出申请,提出技术依据和可行性技术分析,报机动部审定、总工办批准,确认可行后方可试用,试用单位必须在使用前将试用设备、部位、时间,上报机动部备案,在试用过程中及时进行数据纪录、统计,试用期结束后,将试用情况上报机动部,机动部召集总工、供应部门、使用单位,召开鉴定会,讨论是否可以改代。

4.认真做好油品净化工作,人工注油的部位,必须使用专用的注油工具,实行“三级过滤”。集中润滑油站(液压站),特别是制氧机、发电机、鼓风机、高精度机床的润滑系统,必须增设过滤净化装置,定期进行油品净化。

5.各厂应按照公司制定的油品化验周期和换油标准,坚持对油品进行定期取样化验,并根据化验结果确定换油时间。

6.库存超过半年的油品上机前要化验,化验合格后方可上机使用,否则不得使用。

7.各厂、班、段的油桶、油盒、油壶等工具,务必保持干净,需做到油具专用。

8.各厂的油品存放,不同油品必须做好标志,分别放置,防止混淆,并建立完善的发放制度,严禁露天存放油品。

9.各厂要做好废油回收,经机动部鉴定不能再生的废油交物资供应部统一处理。

第二条 润滑(液压)装置的管理

1.润滑(液压)设备及润滑(液压)站必须制定点检四大标准及使用规程、岗位责任制、区域分工负责制、交接班制、卫生清扫维护管理体系、防火要害保卫制度、工作牌制度、油品化验更换制度等,并认真贯彻执行。

2.要加强润滑(液压)设备及润滑(液压)站的维护保养,保证零部件的完整,仪表和报警装置灵敏可靠。工作环境清洁,设备、地表及地沟都做到光洁无油污、无灰尘、无异物、无损坏,确保润滑(液压)设备的正常使用。

3.设备的润滑(液压)管路及装置必须保持完好,未经批准不得拆除。

4.经常检查设备的润滑情况和润滑效果,研究改进润滑方式和油品,杜绝设备在润滑不良的情况下运转。

5.采用新型润滑设备,改进仪表和控制系统,采用新型监测装置,不断提高润滑系统的现代化水平。

第三条 其它

1.加强润滑(液压)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润滑事故台账,油脂消耗台账,人员培训档案等。

2.主要设备要建立润滑技术档案,内容包括设备性能、润滑方式、选用油品、油品化验和换油记录、磨损、事故情况等。

3.因润滑不良造成的设备事故,要及时进行分析、针对事故的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4.润滑油站(液压站)的运转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润滑(液压)专业知识,熟悉使用维护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5.加强设备的保养,减少泄漏,积极采用新型密封材料和先进密封装置。

第13篇 公司设备部工具管理制度

公司设备部工具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则

为了使工具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使工具的使用更加经济、合理,在保证生产正常的条件下,不断降低工具的消耗量和储备量。组织监督工具的合理使用和节约,延长工具的使用寿命,降低修复等方面的费用。从而完善工具申购、领用、保管、使用等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申购、审核

各单位须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本着节约、降耗原则,申报工具计划。

1、个人工具、公用工具到使用期限时,可申报工具申购计划。

2、个人工具、公用工具合理损坏的,有设备部、供应部鉴定书的可申报工具申购计划。

3、增加人员时,凭员工报到单、工种变更单申报工具申购计划。

4、因特殊原因申报工具申购计划,必须经过设备部特批。

5、经过签字的申购计划单返回设备部存档备案。

第三条 工具的采购、领用

1、供应部必须按申购计划购买合格的工具,以满足生产的需求,对于使用过程中发现工具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2、各单位领取工具时,工具出库单经设备部工具计划员按申购计划核实后签字,到供应部仓库领用,无设备部签字的工具出库单,仓库不得随意发放。

第四条 工具的管理

1、各单位的工具管理部门为各生产厂设备科(无设备科的单位由部门指定并上报设备部),各单位必须指定人员负责工具管理工作。

2、各单位必须建立工具台帐,台帐要按公司下发的表格按工具所属类别(常用手动、钳工、电动、气动、起重及液压、切削、测量、个人、其它工具)建立,公用工具落实到班组,并指定负责人。工具台帐要和设备部工具台帐经常核对。

3、个人工具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发放、领用,由本人负责保管。离职时,应将工具退回分厂,并在台帐上注明。未将工具退回要从其工资中按工具价值扣除,超出部分从生产厂工资中扣除,厂长承担10%。

4、调职时,工具负责人更换要办理交接手续,并在台帐上签字。未办理交接手续按工具价值从工资中扣除。

5、大型、专用工具的调配须听从公司设备部的安排、调配。

第五条 工具的使用、修理

1、为了降低工具消耗,要发动和依靠员工在工作中自制工具。

2、加强在工具使用过程中的技术指导,严格按工艺规程进行。

3、加强对工具的维护、修复工作。

4、具有修复价值的工具,损坏后本单位要尽力修复,如本单位无能力修复,可报请供应部外委修理。

第六条 损坏、更换、报废

1、工具丢失由责任人按原价赔偿,人为损坏的工具按原价对责任人予以处罚。

2、质量问题损坏的工具,必须由设备部、供应部与分厂共同鉴定后,工具可以旧换新,损坏的工具上交统一销毁。

3、个人工具达到使用年限后以旧换新。

4、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工具损坏由责任人负责。

本制度由设备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设备部

第14篇 某公司设备管理规定

e公司设备管理规定

一、新增设备管理

(1)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2)经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才确定装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3)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设备维修班组应指导各部门人员按正确要求操作。

(4)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维修班负责安装的任务并进行验收。

二、使用设备管理

(1)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

(2)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通过上岗考试后,人资行政部要发设备操作证才能上岗操作。

(3)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岗位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4)设备维修班和各部门负责人要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员工工作的考核内容。

三、改装、移装设备操作管理

(1)设备的跨部门移装、改装和电气及机械设备的改装要报设备管理部门。

(2)设备维修班进行技术可行性咨询后,再派人员移装、改装。

(3)将设备移装、改装的情况记入设备档案。

(4)公司各部门未经申报或呈报设备主管审批同意,任何人不得移装、改装设备。

四、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

(1)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废,报废之前,设备部门要进行技术鉴定和咨询。

(2)设备维修部应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状况及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和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和评估,并填好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3)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设备维修部门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4)申请批准后,按程序办理,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废、报损。

(5)报废、报损的旧设备由设备维修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设备事故分析处理

(1)发生设备事故后,设备科当班人员应立即到现场进行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2)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发生原因、时间、设备损坏程度等作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

(3)设备维修部门主管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报主管总经理。

(4)对重大事故由设备维修部门知会人资行政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5)事故处理完,设备维修部当值将设备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6)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7)属设备自然事故,设备维修部门进行处理,采取预防措施。

六、设备检修保养管理

(1)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填制“半年设备检修计划表”,报上级部门审批。

(2)设备主管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日计划的内容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部分停电、水、汽时,要填写“停------通知单”。

(3)当值人员填写的“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保养申请单”“停------通知单”一并报部门主管和总经理、各部门沟通后,签属意见、下达执行。

(4)当值人员根据批准的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签发“设备------的保养任务单”,填清任务单中的内容及要求栏目,安排人员实施。

(5)在“检修保养工作记录簿”中登记派工项目及时间。

第15篇 公司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3)

公司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三)

为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贯彻“预防为主”和“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以保证设备的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1.企业应大力开展“完好设备”及“无泄漏”等活动,实行专机专责制或包机制,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线、个个阀门、块块仪表有人负责。

2.操作人员必须用严肃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正确使用和维护好设备。

3.操作人员通过岗位练兵和培训,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到“四懂”、“三会”,经过考试合格,发给证书才能持证单独操作设备。

4.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1)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与停车。

(2)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3)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

5.操作人员发现设备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反映。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并上报和通知值班长及有关岗位,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未处理的缺陷须记于运行记录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

6.维修工人(机、电、仪)要明确分工,对分工负责包干的设备,负有维修好的责任,并做到:

(1)定时定点检查,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2)发现缺陷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予以消除。

(3)按质按量完成维修任务。

7.所有备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注意防尘、防潮、防冻、反腐蚀,对于传动设备还应定期进行盘车和切换,使所有备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8.车间设备管理人员应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总结操作和维修工人的维护保养经验,改进设备管理工作。

9.未经设备动力科批准,不得将配套设备拆使用。

《公司设备管理制度汇编(1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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