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修管理制度是企业提升员工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的重要手段,旨在确保员工持续学习,适应企业发展需求。这一制度涵盖了进修规划、申请流程、费用管理、考核评估及激励机制等多个方面。
1. 进修规划:明确员工进修的目标、方向和时间安排,与企业发展战略相吻合。
2. 申请流程:设定清晰的进修申请步骤,包括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资料提交要求。
3. 费用管理:规定进修费用的承担方式,如企业资助、个人自费或两者结合,并设立报销标准。
4. 考核评估:制定进修成果的评价标准,包括进修期间的表现和进修后的应用效果。
5. 激励机制:通过奖励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参与进修,提高员工积极性。
进修管理制度对企业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人才储备:通过进修培养,企业可以储备更多具备专业能力的人才,应对未来挑战。
2. 技能更新:进修有助于员工及时掌握行业新知,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
3. 员工满意度:良好的进修政策可以提高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增强员工忠诚度。
4. 企业文化:体现企业对员工个人发展的重视,塑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
为建立完善的进修管理制度,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 设立进修委员会:由各部门代表组成,负责进修项目的筛选、审批和监督。
2. 制定个性化进修计划:根据员工岗位需求和个人职业发展路径,提供定制化的进修课程。
3. 实施进修成果报告制度:员工完成进修后需提交学习心得和应用计划,作为考核依据。
4. 定期评估制度:对进修效果进行周期性评估,以便调整和完善进修政策。
5. 设立进修奖励基金:对于进修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奖金或其他形式的奖励。
以上方案旨在构建一个系统化、公平且高效的进修管理制度,促进企业与员工的共同成长。在执行过程中,应不断收集反馈,适时调整政策,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第1篇 房地产员工进修培训管理规定
一、为提高员工素质,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社会举办的与本职工作有关的进修与业务知识培训。
二、员工外出进修与培训原则上一律自费,除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由公司办理进修及培训手续,并按公司有关精神实施的进修与培训,公司将给予报销部分费用。
三、凡公司安排的外出进修与培训,取得毕业或结业证明后,学费由公司承担。
四、经部门经理同意,总经理核准的,由员工自行联系的外出进修与培训所支出的学费原则上由员工自己支付,特例情况由总经理特批。
五、除公司安排的外出进修与培训外,员工自行联系的外出进修与培训所占用的工作时间作缺勤处理,并需办理事前请假手续,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
六、如外出进修、培训时遇到例假日一律不按加班处理,亦不办理被休手续。
七、接受进修、培训人员应于学习结束后一周内书写《员工培训汇报》,呈报上级主管审查后,转交行政部备案。
八、公司员工在下列情况下离职时,应按规定返还受训费用:
员工受公司安排外出进修与培训的,毕业或结业后二年内自动离职者,应无条件返还培训期间公司所支出的一切费用,三年内自动离职者,应返还受训期间50%的费用,四年(含四年)后自动离职者,应返还受训期25%的费用。
九、凡公司安排出国进修与考查的员工,必须由公司与员工在出国前签订相关协议,回国后如员工提出要求辞职,按协议规定条款执行。
第2篇 进修学校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管理学生宿舍的一切设施,关注学生晾晒物件,教育学生爱护公物。
二、指导帮助住宿生订宿舍公约和选举舍长。‘督促学生做好宿舍区和个人卫生。开展文明宿舍的竞赛和评比工作。
三、按时开关学生宿舍大门,不离岗。保证舍区安全,严禁闲杂人员进入舍区。
四、按规定控制水电开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
五、检查督促学生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
六、热情主动帮助学生解决生活困难,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3篇 外用(包)工进修生实习生安全管理制度
1、凡来我院参加工作的外用工、进修生、实习生等必须向医院保卫科进行申报登记。
2、在申报登记时,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或单位有效证件,本人像片一张。
3、为加强对外用工、进修生、实习生等治安工作的管理。凡来院工作的外用工,必须由单位或个人担保;进修生、实习生由医院科教科负责进行登记,其中一份登记表交保卫科备案。
4、担保人(单位)必须为自己所介绍的外用工、进修生、实习生等承担政治、刑事、治安等方面的责任。
5、外用(包)工、进修生、实习生等与在职员工一样,必须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制度,自觉维护医院工作秩序和社会信誉。如有违章、违法行为者,参照本院各项管理制度,同等处罚,对治安保卫工作不利者予以辞退。
第4篇 附属医院进修医生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进修医生管理制度
1、进修医生必须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自觉参加业务活动和政治学习,并服从所在科室安排的各项工作。
2、进修医生在医院进修学习期间,要在医院工作人员指导下开展工作。
3、进修医生无权出具病假,伤残,转诊,计划生育等病情证明;进修医生进修期间根据情况可授予处方权;进修医生可书写病历,但需带教上级医师修改并签名。
4、进修医生应自觉爱护医院公共财物和医疗,教学,科研资料,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无权借阅,收藏及私带医院病历,检查资料和各种标本。
5、接收进修医生的科室,应由一名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负责带教,具体制定进修计划并组织落实。
第5篇 医院进修实习护士管理制度
医院进修实习护士管理制度
一、进修实习护士在护理部及所在科室护士长的领导下,有计划地完成进修或实习任务。
二、选送单位应先寄来进修实习人员申请表,经护理部审核同意后再通知对方前来办理进修手续。
三、进修实习人员要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安排参加医院政治学习和业务活动。
四、进修一般为半年,实习为一年,按上级统一规定标准交纳进修实习费。
五、进修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假,不得中途退学和随意延长或缩短学习时间。必须请假者应与护士长协商同意后报护理部审批,方可离开。
六、上班要求提前15分钟,到科室做好准备工作。排班由所在科室统一安排,不得代班或随意调班,确因故需调班者,应经护士长同意。
七、各病室应选派有经验的护师以上职称人员指导时候,带教者应根据进修实习人员具体情况拟定计划,定期检查与考核。在工作中发生差错应及时报告护士长,以便及时处理。
八、进修期损坏公物或器械,由本人或选送单位负责赔偿。
九、护理部科护士长应经常了解进修实习人员的思想情况,关心生活,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十、科室应每月进行一次业务理论知识讲座或技术练兵活动,进修人员多时,可由护理具体组织专业理论知识培训,选派有经验及理论知识扎实,表达能力强的护士长讲课。
十一、进修实习人员在医疗工作中有特殊贡献者,应给予表扬。医疗作风恶劣,犯有严惩错误者由医院提出意见,退回原单位或学校处分。
十二、进修实习期满,应做好考核和书面鉴定,办妥离院手续,方可离院。
第6篇 上民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一、进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自觉参加业务活动和政治学习,并服从所在科室安排,参加科室的各项活动。
二、进修人员在医院进修学习期间,要在医院工作人员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进修人员工作一段时间后,一般三个月根据科室工作需要,由所在科室向医务科申办临时处方权。进修人员无权出具转诊、伤残鉴定、计划生育、调换工种等病情证明。
四、进修人员应自觉爱护医院公共医院公共财物和医疗、教学、科研资料,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无权借阅、收藏、拿、带医院病历、_光片、心电图等资料和标本。
五、接受进修人员的科室,应由一名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人员负责带教,具体制定进修计划,并组织落实。
第7篇 州医院护理人员外出进修培训管理制度
自治州医院护理人员外出进修培训管理制度
一、针对各专科特点和发展的需要,有计划选派护理骨干、有进取心的护理人员到省内外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先进护理理念、护理经验,熟练掌握先进仪器、设备的使用等,培养专科和技术骨干。
二、医院为不同技术职称的护士提供外出学习的机会,鼓励护士外出参观学习及参加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并做到学习前有任务交代,学习后将学习心得上交护理部,且外出学习获得的资料应上交护理部,供护理人员共享。
三、医院支持护士参加各种学习班,获取本科或研究生的学历。
四、护士长应对本病区外出学习人员统筹安排,必须保证正常的护理工作不受影响。
五、护士长外出学习,提出外出期间病区护理工作负责人选,报护理部审核。
第8篇 第三医院来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第三人民医院来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一、申请手续
1.进修人员可在我院网站下载《进修人员申请表》及《进修人员管理协议书》。
2.由本人填写《进修人员申请表》并签署《进修人员管理协议书》,经本单位签字盖章后,寄我院科教信息科留存待批。
3. 申请进修的医生将《进修人员申请表》、签署好的《进修人员管理协议书》寄往我院,电子版发送至_____。
4. 进修人员报到时须核对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以及医师执业原件、药师资格证以及药师执业证书原件、护师(士)资格证以及护师(士)职业证书原件。
二、进修人员资格:
必须是公立医疗机构,具有执业医师、药师、执业护士资格,要求临床工作两年以上,计划来我院进修时间3个月以上。必要时,医院将组织有关科室对申请来我院进修人员进行考核。
医院鼓励高年历的进修医师来我院进修,同时鼓励医院各临床专业科室提高自己技术水平与学术影响,提高带教水平,吸引进修医师来进修。
三、进修管理
1.进修人员来我院进修需向科教信息科申请(护理人员由护理部办理),按申请时间先后办理进修手续,以便做好统筹计划,进行集中管理。
2.科教信息科按规定办理进修人员审核与录取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接受者,由科主任同意,报科教信息科批准后方可接受。科室不得擅自招生。
四、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1. 进修人员报到时,医院须验证其本人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书以及医师执业证书原件、药师资格证书以及药师证书原件、护师(士)资格证书以及护师(士)职业证书原件后方可在我院进修学习,从事与医疗有关的工作。
2.进修期间,进修人员必须履行卫生部规定的各级医师,检验师(士)、护师(士)、技师(士)的职责。
3.进修人员主要在实践中学习,工作中提高。须处理好政治和业务、服务和学习、理论和实践的关系,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同时各科室安排必要的讲课和辅导。
4.进修期间需接受所在科室的领导,尊重上级医师,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工作中努力减少差错,杜绝事故的发生。
5.进修人员报到后须经入院考查才能进入科室。进修人员来院后如在一个月内工作表现或服务态度不符合要求者,科室提出意见,经科教信息科同意报院领导批准,可终止进修,退回原单位。
6.进修医师到病房工作时,须及时、认真地书写住院病历,病程记录及各种诊治单等,并经指导医师审核签字。不符合要求的,须及时按要求修正。
7.进修人员不得携走我院病历,_光片,病理切片等各种资料和标本,如有违犯者,则终止进修。
8.进修期间不安排探亲假和休假,也不接待来我院探亲。确因特殊原因必须请假者,须由原单位组织来函,说明理由,我院酌情批假或中止进修。科室准假不得超过两天,三天以上须经科教信息科批准。
9.因病所持病假证明(除急诊外),必须由我院科教信息科签字同意后方可有效。假条应及时送交所在科室的带教老师和科主任。
10.科室将进修人员的考核,考勤情况认真填写,评分,送交科教信息科存档。
11.进修人员保健费、夜班费等均由原单位负责,离院时我院开具夜班费的证明书。
12.进修医师在本院医师指导下,在住院医师职责范围内开展医疗活动。按要求书写医疗文书。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处理患者、值班、门诊、会诊、进行临床操作。
13.进修医师不得为病员出具转诊、司法鉴定等病情证明文件。
五、经费管理
进修费用按国家最低标准收取,协议单位免费提供住宿,其他单位收取费用。医院提供工作衣两件,每月补贴进修医生150元(充入餐卡)。以上物品需缴纳押金100元,进修结束后将餐卡及工作衣退还科教信息科后返还押金(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六、科室对进修人员管理
1.热忱认真做好进修教育工作。进修人员工作学习及思想教育等主要由科室负责。凡接收进修人员的科室均应指定专人负责,科教信息科与科室紧密联系,共同做好进修人员培养管理工作。
2.进修期间,如因业务水平差,服务态度不好,工作责任不强,而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者,又如劳动纪律差,脱岗、旷工、逾假不归者,除批评教育外,科室应写出书面材料(事情经过及处理意见),报科教信息科,医院根据情况做出处理决定。
七、颁发结业证书的规定
进修结束,经科室理论与技术考核(或撰写临床经验总结文章),合格者发予结业证书,但属下列情况者不予发给证书。
1.请假逾期3天不归者;进修期限半年请假超过7天,一年请假超过15天者;
2.进修期间服务态度不好,工作责任心不强,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
3.劳动纪律差,无故三次旷工;
4.业务水平差,不能完成学习要求;
5.道德品行不好者
__市第三人民医院
科教信息科
第9篇 第二医院进修人员管理须知
第二人民医院进修人员管理须知
一、接到入学通知后,务必按时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否则取消入学资格,其名额作废。
二、办理入学手续时必须携带两张一寸照片和身份证、毕业证及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三、自备生活用品、听诊器和特殊检查仪器。
四、凡来我院进修人员,办理好手续后持《进修通知单》到科室报到。
五、凡临床专业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方可到我院参加进修学习。
六、我院每年固定举行四期进修培训班,每年3月份,6月份,9月份以及12月份分别为进修班的开班时间。申请进修的人员于进修开班前两周将填写好的《进修申请表》寄往医务处。申请参加临床进修培训时间必须为半年或一年,医技专业为3个月。
七、凡属我院医疗协作单位及对口支援单位的符合进修条件的人员到我院进修,凭与本院签订的协议书可免收进修费和住宿费。
八、自觉遵守卫生部颁发的《医院工作人员守则》。进入我院必须熟悉且遵守医院及科室的各种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医疗道德、端正的医疗作风,并迅速熟练掌握进修科室医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各类医疗缺陷的发生。
九、进修人员必须在带教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各项临床工作,无处方权,不得单独值班。若因不请示带教医师擅自处理病员发生医疗缺陷者,所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负责。
十、进修人员在我院进修期间,一律要穿我院工作服、佩戴胸牌上岗,积极参加科室政治业务学习,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若出现严重违纪行为,如收受患者(或家属)的红包或向患者暗示、索要红包者,一经发现核实,除责令退还所得钱物外,立即终止其在我院的进修学习,并将违纪情况直接向原单位进行通报。
十一、进修人员的进修培养计划一经制定,必须认真执行,不得任意变更进修科目和学习时间,不得无故中途退学。
十二、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参加值班时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十三、进修期间,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请假。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需要选送单位来公函联系,请假一天由科主任批准,并报医务处备案;请假二天以上需经医务处审批。无论任何原因提前结束进修或请假累计超过半个月者,一律不发结业证书。
十四、掌握一种以上的电脑输入方法。爱护公共财物,厉行节约,不得将病史记录纸挪作私用,不得将医疗用品带回宿舍。丢失或损坏公物应按医院规定赔偿。不得私自留宿外人,不准使用电炉、酒精炉、电热棒、电炒锅等。保持宿舍内清洁、整齐、卫生。
十五、为加强对进修人员的管理,凡来我院进修学习的人员应缴纳服装及遵守纪律保证金200元,报到时将现金交医务处。如进修人员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将从此款中扣除罚款。无违纪者,进修结束时将工作服退还医务处后将原款退回。
十六、进修期满必须填写进修生结业鉴定表,所在科室进行专业结业考试,综合评审合格后,方可颁发《进修结业证书》。
十七、进修结束后须按时办妥离院手续,所借公物必须全部归还。
十八、进修生报到时,必须上交经本单位领导签名及盖公章之本管理须知,否则不予受理。
以上所有表格信息都将挂医院外网,请想要进修的人员仔细阅读管理须知,办理好进修相关手续。
进修生签名:
单位领导签名及公章:
联系方式:(______
z市人民医院
第10篇 第二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第二人民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一、进修招生管理
1.进修人员进我院网站下载进修人员申请表等相关表格。
2.由本人认真填写进修人员申请表,经本单位签字盖章,寄往我院医务科留存待批。
3.申请表必须注明本人学历、简历、职称及进修专业等,然后按程序办理。
4.到医务科办理手续时,进修人员须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复印件和一寸个人免冠照片,交我院医务科存档。
5.进修生报到时,必须上交经本单位领导签名及盖公章之进修生管理须知,否则不予受理。
6.医务科办理全部手续后,本人持进修通知单到科室报到。
7.招生对象以我市各县医院、区医院、乡镇卫生院为主。
8.申请参加临床进修培训时间必须为半年或一年,医技专业为三个月。
9.凡临床专业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方可到我院参加进修学习。
10.医院每年三月份、六月份、九月份和十二月份四批次招收进修生,其他时间原则上不招收。
二、进修人员优惠政策:
1.免收进修费、住宿费。
2.每月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
3.参加我院学术活动免收一切费用。
4.进修人员可随时请带教老师到原单位会诊、讲学。
5.进修期间,医院定期对进修人员进行学术讲座。
6.我院常规开设四期进修班。特殊情况,进修人员可以随时到我院办理进修。
7.我院随时对进修人员提供国内学术活动信息。
8.我院为进修人员免费提供夏、冬两季医院工作服,进修期满交还本院。
三、进修生管理办法
1、各科室应设专人(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负责进修生工作,切实关心进修医师的学习、工作、生活,严格要求,严格管理,负责进修医师工作的人员考勤应及时上报医务处。各科室根据本科室具体情况及进修生要求制定培养计划。
2.进修期间,进修人员必须遵守卫生部颁发的《医院工作人员守则》。进入我院须熟悉且遵守医院及科室的各种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医疗道德、端正的医疗作风,并迅速熟悉掌握科室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各类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3.进修人员主要在实践中学习,工作中提高。必须处理好政治和业务、服务和学习、理论和实践的关系,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同时各科室安排必要的讲课和辅导。
4.凡在我院进修期间出现严重违纪行为,如收受患者(包括家属等)的红包,隐瞒不交者,或向患者暗示、索要红包者,一经发现核实除责令退还所得钱物及红包外,立即终止在我院的进修学习,违纪情况由医务处直接通报原单位。
5.进修人员必须在带教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各项临床工作,无处方权的,不能单独值班。若因不请示带教医师擅自处理病员发生医疗事故者,所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负责。
6、进修专业和期限按计划进行,中途不允许改专业。进修生来院工作三个月内,工作表现不符合要求,或有违反医院规章制度者,经医务处和院领导同意,终止进修学习,退回原派单位。
7、进修人员不得收藏、携走我院病历、_光片、病理切片、血片等资料和标本,不能以z市人民医院的名义对外宣传与联系。进修期间服务态度恶劣,工作责任心差,值班脱岗,医德医风差,向病人索取红包,劳动纪律差,发生医疗差错、医疗责任事故,给医院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者,立即终止进修学习,不发予结业证书,退回原派单位。
8.爱护公共财物,厉行节约,不得将其挪作他私用,丢失或损坏公物应按医院规定赔偿。不得私自留宿外人,不准在宿舍里使用电炉、酒精炉、电炒锅、电热棒等。保持宿舍内清洁、整齐、卫生。
9.为加强对进修人员的管理,凡来我院进修学习的人员应缴纳服装及遵守纪律保证金200元,报到时将现金交医务处。如进修人员违反医院管理规章制度,将从此款中扣除罚款。无违纪者,进修结束时将工作服退还医务处后将原款退还。
10.进修期满从网上自行下载进修结业鉴定表,认真填写。各科室进修人员进修期满时,需通过各科的出科结业考试。科室负责人将进修生成绩记入鉴定表中,并实事求是的将该同志在进修期间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和临床实践工作能力等各方面进行鉴定。综合评审合格,方可颁发结业证书。
11.进修结束须按时办妥离院手续,所借公物(如工作服等)必须全部归还所在进修科室。
12.各科室不得自行擅自接收进修生,否则后果自负。
四、请假制度:
(1)进修期间,如确有特殊原因请事假者,必须由原单位组织来函,我院酌情批假。
(2)请事假一天以内,由科主任批准,二天以上假期经科主任审批后上报医务处批准。
(3)进修半年者事假累计超过一周;进修一年者,事假累计超过二周,不发予结业证书。
(4)因病超期休假者,回来后可继续学习,但进修期限不顺延,不发予结业证书。
(5)未经科主任允许擅自离岗或请假逾期不归者,立即终止进修学习,不发予结业证书。
五、进修人员的奖惩
1、奖励:
对在进修期间,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医德医风高尚,在工作和学习中取得优异成绩者,给予如下奖励:
1)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医德医风好,工作认真负责,勤奋好学者,经科室推荐,医务处审核,可授予优秀进修生称号,发给奖状和奖杯,并全院通报表扬。
2)凡在医疗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显着成绩者,给予表扬,并通报原单位。
3)凡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医疗事故隐患或严重差错,并经院医务处确认者,给予物质奖励。
2、处罚:
对违反我院规章制度,在工作中产生不良影响或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科内批评、全院通报批评、直接终止进修的处分:
1)进修生在进修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本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正确着装,准时上岗,不迟到、不早退,佩带胸卡上岗。凡衣冠不整或未佩带胸卡上岗、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做私事者,一旦发现取消当月进修补贴。
2)未经请假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作旷工处理,旷工超过两天以上(包括两天)者,通报原单位并终止进修,不发给结业证书,进修押金不予退还。
3)严格按照病史、处方规范书写病历资料。凡病史、
处方质量检查不合格者,参照本院医师处理办法处理。
4)不得以权(医)谋私,不得开人情方、大处方,不得开人情假,不得出具假证明或假报告单,外配自费药方或外院自费检查须取得病人同意,违者本人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损失,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责令检讨或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情节严重者通报原单。
5)进修生必须做到服务热情、态度和蔼、语言文明、举止规范,耐心解答病人疑问。对病人态度粗暴或作出超出职责范围的举动者,视情节轻重,责令做出检讨或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情节严重者通报原单位。
6)在工作时间被病人或其家属投诉,经查实者,第一次给予严肃警告并作出书面检讨,第二次则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
7)在医疗过程中,要坚守岗位,严守医德,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或违背职业道德等而引发的医疗差错或事故,导致医院经济损失者,酌情承担部分费用(参照本院职工标准),情节严重者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并通报原单位。
8)对于在进修期间发生的与进修生相关的医疗纠纷,进修生必须保证在进行医疗事故的鉴定及处理时,无论何时、身处何地,都能与我院配合。
六、颁发结业证书的规定
进修生进修期间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我院进修管理有关规章制度者,进修结束时,经所在科室进行出科考试、医务处考核合格,由我院颁发《进修结业证书》。但属于下列情况者不予颁发结业证书:
1、请假逾期三天不归者;进修期限半年请假超过一周者;进修期限一年请假超过两周者。
2、进修期间服务态度不好,工作责任心不强,劳动纪律差,无故三次旷工,业务水平差,不能完成学习要求和不能胜任现职工作及道德品行不好者。
3、进修期间发生严重医疗差错或事故者。
4、进修期限未达到医院规定时间者。
5、因故中途提前终止进修者。
6、其他不符合颁发结业证书的规定。
7、结业时必须要由宿管科出示已办理退宿舍手续的证明。
七、联系方式:
地址:z市_中路_号z市人民医院医务处
第11篇 东方医院接收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东方人民医院接收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1.进修生工作由科教科负责,统一管理,其他科室及个人不得擅自接收进修人员。
2.进修时间一般为半年到一年。
3.进修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相应专业资质。
4.需要来进修的人员,必须认真填写进修申报表(附身份证、执业证、学历证明复印件),经选派单位同意盖章(附单位介绍信)后交科教科,科教科在审定资格后统一安排,发出通知,并将进修人员情况通知相关科室。
5.进修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按时报到,交纳进修费用。未缴纳费用或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进修资格。
6.科教科由专人负责进修管理工作。进修人员报到后,应向其详细介绍医院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安排好学习、生活等事宜,并送到进修科室。进修结束后到科教科办理相应手续后方可离院。
7.科教科要经常了解进修人员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帮助解决问题,不断改进工作。
8.科教科定期检查、考核各科室的进修带教工作,帮助提高进修带教质量。
9.各科室进修生带教由科主任负责,也可委托副主任代理。选派合适人员指导进修工作,根据进修目的拟定计划,认真落实,努力完成。带教质量差的人员要及时更换,好的要及时表扬。进修结束,科室应及时对进修人员进行考核,做好书面鉴定,送科教科。
10.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应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进修安排,不得擅自更改进修计划,不得自行延长或缩短进修时间,否则院方将终止其进修,且不出具进修鉴定。进修人员应尊重带教老师及其他人员,认真学习,努力完成进修任务,并积极参加医院各项活动,党团员应转办临时组织关系,参加有关组织活动。
11.进修人员进修期间原则上无处方权,不得出具任何鉴定证明和疾病诊断证明。
12.进修期间不享受探亲假和公休假。原则上不准请事假,如需要请假的应本人申请,将有关证明交科教科备案。两天以内科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科教科批准,五天以上需经医院与选送单位共同批准后方可离院。假期满后按时返院销假。凡未经批准私自离院或无故超假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两次或累计旷工时间超过5天者取消进修资格。进修一年内病假超过1个月,事假超过两周的不发结业证书,只做鉴定。
13.进修期间医德医风差、工作表现差或发生医疗差错的,除书面检查外,不发结业证书,情节严重者或发生医疗事故及不服从管理者,一律终止其进修,退回原单位。
14.因各种原因终止进修的人员,必须在48小时内离院,进修费不退。
15.进修结束后业务提高不明显、考核不合格者,不发结业证书。
16.进修人员的医疗费用和保健津贴等由选送单位负责,专用医疗器械自备。
第12篇 第二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第四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一、凡要求来我院进修学习的人员,必须具有规定的专业工作经历,大专以上学历工作满3年,中专毕业工作满5年或取得助级职务。应填写我院的进修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后寄(交)科教科。科教科根据有关科室情况,研究同意者,发给进修通知单。进修医疗、医技、护理专业时间半年一1年。
二、进修人员持我院进修通知单和单位介绍信按时到科教科办理进修手续,按规定缴纳进修费用,逾期不报道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进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院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自觉参加业务学习和政治学习,并服从所在科室安排,参加科室的各项活动。党团员必须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如有违反我院规章制度和不服从管理者,退回原单位。
四、进修人员在我院进修学习期间,要在我院工作人员指导下开展工作,不得擅自独立处理病人,遇有患者病情变化应及时通知我院人员,在我院人员指导下处理病人。进修人员不得独立值班,根据科室工作需要,可协同我院人员值班。
五、进修人员工作三个月后,根据科室工作需要。可以向医务科申办临时处方权。进修人员无权出具转诊、伤残鉴定、计划生育、调换工种等病情证明,遇此类病人,应请本院医师处理。
六、进修人员应自觉爱护我院公共财务和医疗、教学、科研资料,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无权借阅、收藏、拿、带我院病历、_光片、心电图等资料和标本,违者按规定处罚。
七、接受进修人员的科室,应由一名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负责带教,具体制定进修计划,并组织落实。
八、进修人员的医疗卫生津贴、_线防护费、夜班费,加班费等,进修结束后由我院出具证明,回原单位领取。
九、进修期间一般不得请假,确因特殊情况请假,应提出申请,经科室签署意见,交科教科备案。进修期间内请假超过两周者视为自动中止进修。
十、进修期满前一周,到科教科领取鉴定表,认真填写,由科室主任对其进行全面考核鉴定,实事求是的写出评语,然后到科教科办理手续,方可离院。
第13篇 东华人民医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管理规定
第一人民医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管理规定
为提高我院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快人才培养,提高整体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完善人才梯队建设,实施人才兴院、科技兴院,合理、有序的安排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申请外出进修学习必须具备的条件
1、热爱医院和本专业,思想进步,业务素质较高,能安心本专业工作,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科室及医院的工作,且具备一定的培养潜质。
2、自从事本专业工作以来,未发生过重大医疗事故和过失。在历次院内医疗文书质量检查中,无丙级病历及严重违反医疗文书质量标准的情况。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从事本学科或专业满1年;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本学科或专业满2年;具有大学本科(学士)学历,从事本学科或专业满4年;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学科或专业满7年;具有中等专科学历,从事本学科或专业满10年。
4、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证书或相关的资格证书。
5、开展新项目、新技术的科室,由科主任书面材料推荐,优先安排进修学习。
6、院部急需培养的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办理外出进修审批程序
1、各临床科室在年工作计划中,应根据本科室情况制定出外出培训计划,有计划、有目的的选送人员进修、学习。
2、符合进修条件者,由申请进修者本人或所在科室与进修单位联系相关事宜。
3、申请进修人员在科教科领取进修申请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所在科室主任签字同意后,上报科教科,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审批。
4、医院审批同意后,由申请进修人员在进修医院网站上下载该院正式的进修申请表,并完整填写,按表格上相应程序逐级报批后寄出,科教科进行备案。
5、外出进修人员将行程时间上报科教科、人力资源部,以便安排工作。
三、相关的几项规定
1、原则上不允许跨专业、跨学科进修学习。
2、专题进修(通过短期学习掌握新技术,有利于新项目的开展)时间1-3个月;专业进修时间半年至一年。
3、进修费、住宿费由医院报销。原则上应由进修单位统一安排住宿。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急需进修而进修单位又不能安排住宿者,自行联系住宿费用每天不高于30元。
4、由医院报销往返车票一次,进修交通工具限乘用汽车(出租车除外)、火车(软卧除外)。进修期间,无节假日。特殊情况需回本单位,经分管院长批准,由相关单位证明,方可报销来回车票。
5、进修学习期间,由于不能遵守进修医院的规章制度及出现重大的医疗事故或医疗行为过失被进修医院退回医院者,进修费用由进修者全额承担,5年内不得提出各种形式的进修、参加学术会议的申请。不能完成进修任务中途自行返院,进修费用按时间比例报销。
6、进修期满后三天内,必须回科教科、人事科报到,并在归院一周内,由科教科组织向本业务单位汇报学习成果。工作中应该积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汇报学习成果作为报销学费的依据。
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有文件与本规定有不同者,以本规定为准。
第14篇 教职工在职培训进修管理规定范本
教职工在职培训进修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教职工队伍管理,有计划地做好教职工在职培训工作,努力建设一支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的骨干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借鉴其他学校相关做法,特制定我院教职工在职培训进修暂行规定。
一、培训进修的审批和管理
凡需要在职培训进修的教职工,培训进修报名前,应先办理相关手续:教师系列由本人填写申请表,经系(部)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审核汇总,呈报学院审批;非教师系列由本人填写申请表,经所在处室签署意见报由人事处审核汇总,呈报学院审批。
二、培训进修的类别
(一)学历教育。学历教育是指通过在职进修培训,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主要包括博士学历学位、硕士学历学位(报读专业应为学校开设的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学位、专科学历等。
(二)岗位培训。岗位培训是指为适应工作岗位需要,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而进行的非学历教育。主要包括第二职称培训、转岗培训、课程进修、短期进修、职工技术等级培训考试、紧缺专业人才培训、技能鉴定培训、校本培训(包括继续教育培训)、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以老带新等。
三、培训进修的原则
(一)教职工申请培训进修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本职工作,尽职尽责,遵纪守法,年度考核均合格及以上。岗位培训必须纳入学院统一的师资培训规划。各系(部)、处室应根据工作需要,在确保本部门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统筹安排。
(二)培训进修坚持在职业余、就近培训为主,在职脱产、异地培训为辅的原则;坚持进修内容与所从事工作紧密联系,专业对口、学以致用的原则。
(三)教师进修以中青年教师为主。通过培训进修使青年教师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并创造条件及时选拔与重点培养在教学科研中涌现出来的优秀骨干教师。
四、培训进修的管理
(一)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课程进修、短期进修、职工技术等级培训考试、紧缺专业人才培训、技能鉴定培训、校本培训(包括继续教育培训)等按财务规定报销。
(二)以老带新
“以老带新”活动是指各系(部)为每一位见习期教师选派一名老教师(中级职称以上)作为指导教师,进行“传帮带”以提高新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的活动。“以老带新”活动时间一般为一年。指导教师要根据所带新教师的特点制定具体指导计划,并建立新教师培养档案,认真做好带新的听课、评课记录(每学期不少于8次),每学期做一次小结。新教师每学期写一份学习总结,并开设一堂教学研讨课。每学期由考评小组对新教师进行一次考评,考评结果存入新教师业务档案。指导教师完成规定工作并提交相应材料,每学期可计算教学工作量20课时。
(三)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
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是指专任教师在完成学院安排的教学任务的前提下,根据教学或工作需要,相对集中一段时间或利用寒暑假到企业挂职锻炼的活动。挂职锻炼实行工作周记制度和企业评价制度,并在挂职工作结束后撰写工作总结。挂职天数在一个月及以上的,还需要提供相应的工作成果。挂职锻炼的工作量按实际下企业天数每天折算1个标准课时,每学期不超过25课时。挂职锻炼折算的标准课时不得计算超课时津贴。对于弄虚作假者,将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发下个月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
1.初级职称青年教师属于专业课教师的,每年要利用寒暑假或课余时间到企业挂职锻炼一个月以上,同时参加与本专业相适应的职业资格培训和考试。
2.中级职称教师属于专业课教师的,每年要利用寒暑假或课余时间到企业挂职锻炼十五天以上,同时参加与本专业相适应的职业资格培训和考试。
3.高级职称教师属于专业课教师的,每年要利用寒暑假或课余时间到企业挂职锻炼十天以上,同时参加与本专业相适应的职业资格培训和考试。
4.鼓励“双肩挑”人员参加与所担任课程相适应的职业资格培训和考试。
5.专业课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的经历做为职称评聘的条件之一。
五、培训进修的服务年限和赔偿
教职工进修(含在职进修)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完成学业后,服务工作期限为六年。未达服务年限离开学院的,应全额退回所报销的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六、其他
1.本规定由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2022年9月1日起执行。2022年9月1日之前已审批而正在进修培训者,按原有规定执行。
附件:
第15篇 医院外出参加进修学术活动管理规定
医院外出参加进修、学术活动管理规定2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加强继续教育学习,又要保证正常医疗工作,发挥有效费用的最大效益,经研究对“外出进修、培训学习、参加学术会议”特作如下规定:
(一)外出进修学习(6个月以上):
(1)凡毕业后工作三年以上的医、药、护、技师,要求到省级以上进修基地进修(含省级和出国培训)6个月以上者(含6个月),须在每年12月底之前个人申请报告,经科室签署意见后交科教科(护理系列由护理部),由科教科组织相关科室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成绩,经科教科、分管院长同意后,交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方可列入年度人才培训计划,派出进修。
(2)外出进修一年者按规定视为完成每年的25学分。
(二)外出短期培训学习(6个月以下):
(1)凡毕业后工作三年以上的医、药、护、技师,因工作需要,进行专科、专项技术培训学习6个月以下者(不含6个月),须在每年12月底之前个人申请报告,经科室签署意见(护理系列由护理部)后交科教科,由科教科组织相关科室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成绩,经科教科、分管院长同意,交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方可列入年度人才培训计划,派出学习。
(2)根据省医会继〔2006〕第073号文件规定:“将培训考核工作与继续教育相结合,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岗位资格的任定,包括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上岗证以及其它岗位资格的培训和考核,由个人申请,科室签署意见,经科教科、分管院长批准后进行。
(3)外出进修6个月以下至3个月者,按进修基地规定分别授予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3个月以下者不授予学分。
(三)参加学术会议:
(1)高级职称卫技人员参加省内外ⅰ类学分的学术会议,限一年一次;中级职称限省内(含上海市),一年一次;初级职称限市内,一年一次。
(2)外出参加学术会议须服从科室工作需要,在科教科领取审批表,分别由科室(护理系列由护理部)、科教科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院长批准,出省的由院长办公会通过后方能外出,外出前均需在科教科登记后方可离院。
(3)学术年会一般由学科带头人参加,参加学术年会的当年一般不再参加其他学术活动。
(4)卫技人员除按规定区域参加学术活动外,费用报销实行包干制,每年标准为:正高级1500元,副高级1200元,中级800元,初级300元,职称按医院聘用时间为准。
(5)卫技人员报销费用标准为每年每人最高限额,包括学术会务费、资料费、交通费、住宿费及住勤补助费等全部费用,超过部分自理。当年未外出者,节约费用可转下年合并使用,最多不超过二年。但下年费用不得提前使用。重点学科、专科及重点人才、重点人才培养对象超出部分的20%,可以在“135资助经费”和科技立项经费中报销。
(6)报销程序:所有卫技人员外出进修、培训学习、参加学术活动者,均需出具批准手续,在财务科审差旅费、住宿费及住勤补助费后,在科教科领取“外出进修、培训学习、参加学术会议费用报批表”,经科教科按规定标准审签后报分管院长批准报销,一律不得超出规定。
(7)凡参加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夜大学习的卫技人员均不得影响工作,毕业后持毕业证书及票据,经科教科审签后报分管院长批准报销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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