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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隧道管理制度汇编

本《隧道管理制度汇编》旨在规范隧道工程的建设和运营管理,确保工程安全、高效、有序进行。其主要内容涵盖了隧道设计、施工、监测、维护及应急处理等多个环节,以期为隧道行业的专业人员提供全面的指导。

包括哪些方面

1. 设计阶段:明确隧道设计原则,规定地质勘查、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具体流程和标准。

2. 施工阶段:涵盖施工组织、安全规程、质量控制、环境保护等方面,确保施工过程的合规性。

3. 监测与评估:规定隧道施工过程中的动态监测要求,以及完工后的安全评估标准。

4. 运营管理:设立日常维护、设备检查、交通管控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5.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火灾、坍塌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提高危机处理能力。

重要性

隧道工程的安全与效率直接关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本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 防止安全事故:通过严格的管理和操作规程,降低施工风险,预防事故的发生。 - 保障工程质量:明确的质量控制标准确保隧道结构稳定,延长使用寿命。 - 提升运营效率:科学的运营管理策略能优化交通流线,提高隧道通行效率。 - 保护环境资源:遵循环保原则,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方案

1. 设计阶段: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地质评估,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性;设计阶段应充分考虑隧道通风、照明、消防等设施需求,提高隧道的使用安全性。

2. 施工阶段:实施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提高工作效率。

3. 监测与评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问题;建立完善的评估机制,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状况进行定期评价。

4. 运营管理:设立专职的隧道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巡查和设备维护;利用智能交通系统,实现交通流量的科学调度。

5. 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响应。

本《隧道管理制度汇编》旨在通过系统化、标准化的管理,推动隧道工程行业的健康发展,为社会公众提供安全、便捷的交通服务。各相关单位应严格执行,确保制度的有效落地。

隧道管理制度汇编范文

第1篇 瓦斯隧道机电设备管理 安全措施

⑴不准在洞内拆卸和修理设备。

⑵瓦斯工区使用的光电测距仪及其他有电源的仪器设备,均应采用防爆型,当采用非防爆型时,在仪器设备20m范围瓦斯浓度必须小于1%。

⑶安装后的机电设备,必须经过外观、防爆性能、操作性能的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⑷机电设备重点检查专用供电线、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瓦斯浓度超限与供电的闭锁情况。供电线路应无明接头,接头连接应牢固、紧密不松散,有漏电保护及接地装置,电缆悬挂整齐,防护装置齐全。

⑸瓦斯隧道使用的机电设备,在使用期间,要经常检查。

⑹固定敷设的照明、通信、信号和控制用的电缆应采用铠装电缆或矿用塑料电缆。

⑺电缆不应与风、水管敷设在同一侧,当受条件限制时,必须敷设在管子的上方,其间距应大于0.3米。

⑻所有洞内照明一律采用防爆型照明灯具。

⑼为防止洞内施工机械摩擦火花和机械磨擦、冲击热源引起的瓦斯隐患,洞内施工机械应采取如下措施:①在机械磨擦发热部件上安设过热保护装置和温度检测报警装置;②对机械动力传动部位或机构可能产生磨擦热处,要及时润滑、保养、清除污物,严防异物进入;③在机械磨擦部件金属表面,溶敷活性低的金属铭,使之外表面形成的磨擦火花难以引燃瓦斯;④在铝合金表面涂丙烯酸甲基酯等涂料,以防磨擦火花的发生。

第2篇 瓦斯隧道施工人员安全管理规范

⑴爆破工、焊工、电工和特种设备司机等特业人员和安全员、瓦斯检测员、仓库保管员必须经过正规安全培训,懂得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知识,保证100%持证上岗。

⑵所有参与瓦斯隧道施工的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专门的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⑶进入瓦斯隧道的人员必须在洞口进行登记,并均要求携带个人自救器。

⑷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含有瓦斯的工区。

⑸钻工必须穿棉质服装、雨衣和胶鞋,佩戴防尘口罩。

⑹瓦斯隧道各道工序、各种作业施工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第3篇 隧道爆破施工操作规程安全管理措施

1.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过程

(1)爆破作业装药前应认真检查工作面有无险情及附近支护是否牢固,发现危石先排除险情或加固后方可作业。

(2)必须用高压风将炮眼的泥浆、石粉吹洗干净。

(3)刚打好的炮眼因热度高不准立即装药。

(4)不准用已冻结或分解的炸药装炮。

(5)不准使用tnt、黑色炸药等爆破后有大量有害气体的炸药。

(6)严禁在作业现场吸烟或使用火种。

(7)装药棍必须使用木质,严禁使用铁棍。

(8)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沙、泥流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水、高压水涌出时,严禁装药爆破。

(9)必须严格按照爆破设计规定的装药量装药,并按要求堵塞炮眼。

(10)严禁向炮眼内投掷装填起爆药包,应用炮棍将起爆药包轻轻推入炮眼。

(11)洞内爆破作业必须有带班领导统一指挥,并由经过专业培训且持有《爆破操作合格证》的专职爆破员担任。

(12)实施爆破前,所有人员和机械应撤离现场,安全距离为独头隧道不小于100米;相邻的上下导坑内不小于100米;双线上半断面爆破时不小于400米;双线全断面爆破时不小于500米。

(13)双向掘进的隧道两端距离在50米内时,一端爆破必须提前一个小时以书面签字形式通知另一端,在约定的时间内爆破。

(14)爆破后,必须经通风排烟15分钟后值班人员方可进入现场检查,经检查确认已排除险情后方可进洞施工。

(15)钻眼已装药一般不得平行作业。若采用钻孔台车平行钻眼,而钻孔爆破又采取了下列措施时,可不受此限制:

a.制订出操作细则,经有关领导批准;

b.由值班负责人统一指挥。

c.装药与钻孔顺序必须是自上而下进行。

d.装药与钻孔应隔开一排孔,共距离不少于2.5米。

e.装药与钻孔人员必须分区负责,且相对固定。但不得上下垂直作业。

(16)爆破器材的加工应在洞外加工房内进行,加工房应设在距洞口不少于50米的僻静地方。

(17)在隧道掘进较深时,所有领取爆破器材必须由指定人员从库房内取出送到撑子面,装炮后剩余的爆破物品,必须及时退回库房存放。

2.各类起爆方法的安全操作:

(1)导爆管是目前用于隧道爆破作业较理想的爆破器材,具有抗静电、抗杂电、抗水、抗冲击、耐火和传爆长度等特点,适用于无瓦斯隧道的爆破作业。

(2)使用导爆管起爆必须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a.导爆管使用前应随时保持封口状态,以防管内药粉受潮;

b.导爆管的连接必须牢固,防止拉脱,影响塌爆;

c.导爆管必须有段别标志,否则报废处理;

d.装起爆药包时,应先把导爆管理顺,用手扶着药包后把药包轻轻送入孔内,防止导爆管拉脱和打结;

e.填炮时应妥善保护导爆管,防止炮棍、石子撞击、砸扁或切断导爆管;

f.网路连接时必须清除导爆管上的泥污和水,并绑扎牢固,但不要拉紧,以防拉脱;

g.网路连接后还必须仔细检查有无错连漏现象,确保连接准确无误。

(3)使用火花起爆必须遵循下列安全规定:

a.导火索的长度应能确保点炮人起爆前安全撤至安全地点,同时,导火索长度最短不得少于1.2米;

b.一人点炮时超过5根或多人点炮时,必须先点燃信号索,信号索燃完时,无论点炮完毕与否,爆破工都必须立即撤离工作面;

c.火花起爆,每次每人负责点燃的根数不准超过5根;

d.爆破工必须随身携带手电筒,并设置工作照明,严禁用明火照明点炮。

3.盲炮处理

(1)炮眼和深孔中的起爆药经点或通电后,雷管和炸药全部未爆或只爆雷管而炸药未爆的现象,称职盲炮或瞎炮。

(2)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进行处理。

(3)对孔底剩药现象,采取用水冲洗和取出残药卷的方法进行处理。

(4)对只爆雷管而炸药未爆的现象,采取用木棍掏出炮泥,重新装起爆药包或聚能药包进行残爆;查出错连的炮孔网络,重新连线起爆在距盲炮不小于0.3-0.5米的地方钻平行装药起爆,用风水吹管吹洗炮孔。

4.爆破员的岗位责任制

(1)必须严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必须严格执行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目规章制度;

(3)必须严格按当天现场爆破实际需要的药量,领取爆破物品,剩余部分必须当天退回仓库;

(4)领出的爆炸物品必须妥善保管,不得乱堆、乱扔、乱放,不得转借或送人,如发现应追究当事者责任,严肃处理;

(5)服从安全监炮员的监督,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放炮或拖后放炮,则应先求得监炮员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6)在装药、加工起爆药包,点火爆破和处理盲沟时要催促无关人员撤离操作现场。在操作过程中,要按受安全监炮员的监督检查;

(7)装药和爆破前,必须检查现场警戒情况,待安全监炮员发出点炮信号后,方可点火进行爆破作业。

5.爆破员的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岗位责任制,检查作业面的安全情况,有不安全因素,要经处理后才能上班作业。

(2)炮眼打好后,必须将炮眼内的泥浆、水、碎石等处理干净,以免装药时脱节。

(3)由监炮员准备炸药和爆破材料,并将其运至作业地点。检查炮眼质量,加工起爆药包和炮眼装药,发出第一次警戒信号,任何人不得进入警戒区。(信号可用哨子、敲钟、摇铃、红旗、红灯等)。

(4)装药时要用木棒将炸药轻塞,不得用力过猛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过期和失效的爆破材料)。发出第二次预备信号,非爆破人员全部退出工作地点。

(5)放炮必须有专人指挥,起爆前要待施工人员、过路行人、车辆全部进入安全地点后,发出第三次点火信号准起爆。

(6)爆破完毕,确认药已响完,发出第四次解除信号,爆破人员方可进入,检查是否有盲炮和残药等。

(7)要仔细听清响炮个数,若有哑炮,要及时地进行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准进入作业。

6.安全员的岗位责任

(1)必须严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

(2)必须严格执行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章制度。

(3)检查焊破工对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负责审查新来工人、民工的证明,并传授和考核新来工人、民工的基本安全生产知识。

(5)严格执行放炮时间规定,放炮前做好安全检查,包括人员撤职离、警戒区域布置、警戒牌的张挂,联络信号等各项有关规定。

(6)必须对本工区使用爆炸物品,实行安全监督,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对不听劝阻的要及时报告工区领导和安保处理。

(7)要经常深入现场,对爆破工的炮眼装药,制造起爆药包,现场爆破处理盲炮,残药等实行安全监督。

(8)有权制止,并向安保部检举揭发违反爆炸物品管理规定行为的人和事,在异常情况下应停止或延期爆破,发生爆破事故,除及时抢救外,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安保部和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7.监炮员的操作规程

(1)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岗位责任制,检查作业面的安全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提出处理意见。

(2)进入工作面前必须先了解前一个班的放炮情况,放炮个数,对准备工作提出必要的要求,认为可以方可接班。

(3)监督爆破工的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如有违反可当场禁止操作,要检查好炮眼质量,方可同意装药。

(4)当发出第一次信号后马上布置警戒区域,严禁人员进入,第二次预备信号发出后要检查非爆破人员是否全部撤离,确认人员安全进入安全地点后方可发出第三次点火信号。

(5)如有盲炮及时地同爆破工一起,进行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准交班,并要对接班人讲清当班时的各种情况。

第4篇 隧道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工程施工中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人身健康,预防事故发生,制定隧道安全作业管理办法。

1.2 本办法依据《福建省高速公路隧道施工标准化指南》和《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j042-94)等规范的规定编制。

2 施工准备

2.1 隧道施工的进度、安全、质量由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全面负责。项目经理部工程部编制隧道施工技术交底,安全员制定安全措施交底,总工程师审核实行。

2.2 项目经理部安质部、物资部负责组织爆破业务,爆破安全的培训工作。作好特殊工种的取证工作。

2.3 各作业队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安排爆破前警戒工作及施工过程中安全检查,排除隐患,确保施工安全;组织作业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隐患。安全员要检查进入现场人员的防护用品。进入作业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 施工作业

3.1开挖前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支护是否牢固。人工开挖软弱围岩隧道时应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3.2 洞内施工应明确规定每天放炮次数,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宜过久。

3.3 洞内爆破时,必须由现场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所有人员应撤至不受有害气体、震动及飞行物伤害地点,安全距离为:独头坑道不小于200米;相邻的上下通道内不小于100米;相邻的平行通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小于50米;全断面开挖进行孔深爆破(3~5米)时不小于500米。

3.3.1 爆破前工作面附近的设备器材撤至安全地带,不能撤走的应做好防护。爆破时人员必须完全撤出至安全区,台车及各种自行机械开出洞外或躲避处,所有通道均设安全警戒。

3.3.2 爆破作业后须经过15分钟排烟后,检查人员检查工作面并经妥善处理无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可进入。瞎炮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3.3.3 现场施工负责人检查所有通风道门均暂时开启,炮响后再关闭,以防冲击波损坏。

3.4 通风防尘工作应按照通风防尘防有害物质施工细则执行。施工前制定出适应的通风防尘防有害物质措施。安全员检查个人防护。

3.4.1 进洞施工的内燃机械设备,须有消烟除尘和废气净化装置,其状况须良好,否则不准进洞。

3.4.2 隧道施工通风专人管理,应保证每人每分钟供新鲜空气1.5~3方。风速不得大于6m/s,导坑内、横通道、分部开挖的各工序的最低风速不得小于0.25m/s。

3.4.3 爆破后炮烟未稀释,禁止人员进入工作面,通风开始后,当co浓度降到100mg/m3以下时,准许照明、找顶等少数人员进入,其他人员须在有害物质浓度降到允许值后进入。

3.5.4 各作业队应设专业的通风工作班组,专职承担全隧道的一切与通风有关的工作。施工中指定专人随时检查洞内风速、风压及供风情况,做好通风防尘工作记录。

3.6 隧道开挖,必须做到“湿式凿岩标准化,机械通风经常化,喷雾洒水正规化,个人防护普遍化,检查督促制度化。”

3.7 台车要求供电充足,电缆安设要满足规范要求。

3.7.1 隧道内用电线路要求使用防潮绝缘导线,用磁瓶悬吊于距地面规定高度,电缆也应悬吊于高处,沿隧道一侧顺直安设。所有机电设备必须按规定加设漏电保护器。

3.7.2 电缆绝缘必须良好,接头必须用接线盒,不准有漏电现象。电缆沿途设明显标记,大型机械运行时不得接近电缆。

3.8 装碴运输应在洞口附近适当位置设装车限界,专人检查装载限界,装运作业应有专人指挥。洞内装碴地点,出入洞口及碴场或换装场均应设人指挥及照看安全。

3.9 运碴司机必须有驾驶合格证,装载机司机必须经过岗前安全操作培训并通过考核,确认达到操作水平才能上岗。

3.10 无轨运输洞内车辆行走速度遵守有关规定要求。

3.11 装载机、运碴汽车司机等在机械启动、倒车、停车、转向时必须开灯鸣号,并注意观望。

3.12 汽车周围和装载机进退道路上禁止有人站立或通过。

3.13 运碴车必须做到:

装车吨位不超载,装车容积不超限界

岩块一般不许超过车帮

汽车开动前须放平车箱,不准立斗行车

不准翻斗车载人

注意碴场地基塌陷问题

保持车辆状态良好,注意养护

3.14 隧道开挖后,应及时进行施工支护。工程部及时进行围岩测量,数据有突变或喷砼表面开裂、地表出现裂缝时,应视为危险警告信号,须立即通知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待加固处理后再行施工。

3.15 软岩或不良地质隧道施工,严禁盲目蛮干,衬砌应紧跟开挖面,项目对物设部应在洞口准备适量的抢险器材。

3.16 工程部负责加强超前地质预报,提前采取对策和措施,防止隧道坍塌。

3.17 施工中发现险情时应立即将施工人员撤离危险地段,并在危险地段设立标志或派人看守,报告施工负责人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第5篇 隧道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构建“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长效管理机制。

2、本项目隧道工程的所有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在隧道施工中各负其职。

3、本项目隧道工程的目标是:杜绝死亡事故,杜绝塌方事故,杜绝爆炸事故及爆破物无丢失事故。

4、建立健全各项措施制度,制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控制措施,应急预案及防坍塌措施。

5、建立隧道工程安全日常检查制度,并建立专门的隧道施工安全检查记录薄,对日常检查和处理情况及时填写,保证隐患问题处理及时。

6、隧道施工安全检查重点:设计开挖方案的实施情况,光面爆破控制,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测量,初期支护(二次衬砌、仰拱施工)瓦斯隧道的瓦斯监控和通风,施工用电,火工品管理,应急预案,安全员履行职责情况及人员遵章守纪情况。

7、各隧道施工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专职负责安全施工监控工作,做好施工情况记录,隧道洞口应设置值班室,安装监控设备,严格入洞人员登记制度。

8、不良地质隧道施工时,严格遵循“早预报,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强支护,勤量测,早封闭”的原则,保证隧道不塌方。

9、做好洞内交通组织,洞内车辆限速行驶,作业地段车速一般每小时应小于10公里,严禁超车,在衬砌台车或作业台等作业地段应设慢行警示标志,中心水沟检查井要及时设置盖板或明显的警示标志。

10、对有下类情况的给与停工处理:

(1)、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防护的。

(2)、使用大型机械未按规定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的。

(3)、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杂,未按规定设值班室的,人员进出无登记的,交接班无鉴证手续的。

(4)、对主管不能经常性,深入现场抓安全,安全员不到位,未指派专职安全员按规定履行职责的。

11、健全组织机构和保证体系,严格教育计划的落实,抓住主要环节,关键部位,全过程实施管理监控,实现安全目标。

第6篇 隧道施工 安全管理要点

为加强隧道施工安全质量控制,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的精神,在认真执行《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 f60-2009)、《公路隧道施工技术细则》(jtg/t f60-2009)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的基础上,强调下列事项:

1、完善专项施工方案编审。隧道开挖和初期支护为高危险性项目,施工前施工单位要按高危险性分部工程的要求完成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并向我站书面报告。

2、加强施工过程的监控量测。量测方案根据危险性较大项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程序报批;坚持每次开挖后对开挖工作面进行观察,及时绘制开挖工作面地质素描图,填写开挖工作面地质状况纪录表和施工阶段围岩级别判定卡(见附件);对已支护地段的观察每天进行一次,主要观察围岩、喷射混凝土、锚杆和钢架等的工作情况;监理单位隧道工程师及时对量测结果进行复核。观察中发现围岩条件恶化时,立即报告业主,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3、加强超前地质预报。不良地质地段应进行超前地质预报,在前期地质勘察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明掌子面前方一定范围的地质条件,进而预测前方的不良地质以及隐伏的重大地质问题,地质预测预报应作为必备工序纳入施工组织设计。

4、初期支护及时跟进。初期支护必须及时跟进,初喷混凝土必须在开挖面清理后第一时间完成,锚杆、挂网、钢架、复喷等初期支护工序施工全部完成距掌子面的距离,对ⅳ级以下围岩不得超过一个开挖循环的长度,ⅲ级以上围岩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放宽到10米;每个循环开挖前,上个循环的初期支护质量必须经过自检和监理抽检,质量达到合格。

5、强化初期支护质量。除钢架地段之外,其它地段喷混凝土后锚杆头要求外露,随时接受监管部门的检测,二衬前再将外露部分切除;喷射混凝土原材料符合规范要求,适当掺加外加剂和速凝剂,要求初凝不大于5min,终凝不大于10min。

第7篇 隧道施工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为认真贯御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59--99.针对我工程实际状况,为了优质、高速、安全、文明、低耗地完成本工程建设任务,特制本定安全管理目标。

1、伤亡控制指标

1.1.死亡事故为零;

1.2.重伤事故为1‰;

1.3.轻伤事故频率不超过10‰。

2措施:

2.1.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原则,死亡控制指标由项目经理___负责监督指导.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积极配合,确保实施。

2.2.本指标为否定指标,为把指标控制到最低点,必须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解决安全中的重大问题。

23.做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人人签字手续。

2.4.组织定期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防止重大伤亡事故。

2.5.搞好新工人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及项目管理人员的年度培训考核工作。

2.6.落实好项目各类人员,各部门及工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安全达标:

3.1.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达标优秀率(95分以上,大于30%,良好率85分以上,大于60%,不合格率为零)。

3.2.特种作业时,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百分之百。

3.3.新工人教育达百分之百。

3.4.用电设施、漏电保护器安装率达百分之百。

3.5.起重设备、施工机具安全防护装置,安装和检查验收率达到百分之百。

3.6.安全防护三宝利用率达百分之百。

4措施:

为达到以上标准.以上各条由下列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1:由项目负责安排生产的同志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2、3.3.3:由项目专职安全员同志负责日常安全监督检查。

4:由本项目电气负责人同志负责现场临时用电监督检查、整改。

5:由本项目设备负责人同志负责机械安全监督检查、整改。

6:由安全员、各班班长负责现场文明施工及三宝利用监督检查。

6.文明施工目标

6.1.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坚固、稳定、整洁美观的现场围档。

6.2.施工现场各种标牌、标志达标率百分之百。

4.3.现场工人住宿安全卫生合格率达百分之百。

6.4.材料堆放整齐率达百分之百。

6.5.生活设施专人负责率达到百分之百。

6.6.现场防火器材配置合理,动火审批手续齐全。

7措施:

7.1. 文明施工目标由项目经理派专人负责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为董淑存。

7.2.各班班长必须各尽所能,各负其责。

7.3.每月进行文明施工安全大检查。

7.4.力争创(省、市、县、区)文明施工优良现场。

8、奖罚措施:

年终全面实现各项指标,同时完成施工必保产值目标,给予项目管理人员、班组长、安全技术人员2000元的奖励,没有完成指标将给予1000元的处罚。

第8篇 隧道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度

1、人员保证:

桥梁施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安全管理小组职责:

2.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2.1.1、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要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坚决执行国家、地方政府以及上级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令、规定、制度、标准、规范。不论以何种形式组织生产,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责。

2.1.2、工程开工前,针对施工生产的具体情况,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实施性安全组织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环境保护措施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1.3、组织制定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并监督实施。安全组织机构、保证体系健全,安排作业队(作业班组等)定期进行安全活动。

2.1.4、创建安全的施工作业环境,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2.1.5、采用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时,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性能、特点、安全技术要求及作业防护条件的交底。

2.1.6、提供现场施工防护和安全设施所应用的机械、设备、材料、资金和劳力,保证职工的作业条件和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政府的标准。

2.1.7、合理安排施工程序和施工技术保障,杜绝由于安排不善导致工序颠倒或造成疲劳作业。

2.1.8、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生产问题,并加以解决。

2.1.9、对违章行为要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安全生产要与分配挂钩,实施考核与奖罚。

2.1.10、拒绝安排不合格的施工队和人员上岗作业,拒绝安排无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2.1.11、采纳作业人员提出的改善作业防护条件的合理建议,并组织实施。

2.1.12、所有施工队进场施工,一律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权力和义务;对承包单位、租赁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施工队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必备的资质。

2.1.13、发生事故时,要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工伤事故,对重伤以上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要亲临现场组织调查、实事求是地提出调查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并认真吸取教训。

2.1.14、接到安全监察指令书,对存在的问题,按指令要求进行整改,并按期将完成情况上报安监部门。

2.2项目生产副经理安全职责

2.2.1、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要把安全生产列入议事日程,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一个环节中去,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定期组织安全检查,针对问题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2.2.2、组织制定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负责贯彻实施;及时纠正违章、冒险作业,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加强管理,坚持定期培训,对新工人、调换工种人员、伤愈复工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督促、检查作业队(作业班组等)定期开展安全活动,活动时间、内容有安排、有保证。

2.2.3、支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主动听取他们的汇报,积极发挥他们的作用,认真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和好人好事。

2.2.4、保证施工生产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认真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并负责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落实改正办法及措施。

2.2.5、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要认真分析、弄清事故原因,找出事故规律,采取防范措施。发生伤亡事故,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及时上报。

2.3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2.3.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对本单位的安全环保问题负技术责任。

2.3.2、熟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3.4、编制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要把安全技术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贯穿到设计、方案的各个环节中。

2.3.5)、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做好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3.6、主持各种安全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2.3.7、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生产中存在的事故隐患,从技术上提出意见和解决方案。

2.4、安全员岗位职责

2.4.1、安全员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直接管理者和责任人,在业务上向公司负责。

2.4.2、贯彻安全条例和文明施工标准是安全员工作准则、执行相关规章、规程是安全员的责任。

2.4.3、办理开工前安全监审和安全开工审批,编制项目工程安全监督计划,上报安全措施和分项工程安全施工重点。

2.4.4、制定项目工程文明施工达标方案,提高文明施工达标方案、资金预算、实施文明施工达标方案。

2.4.5、整理汇总填写安全内业资料,总结安全生产状况并上报公司。

2.4.6、检查评定安全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达标,罚处理场违章行为,组织机械设备安全评定,提出安全整改意见和处理办法。

2.4.7、承办工地文明施工相关事宜,向主办安全监督部门交办事宜,参加事故调查,定期安全检查,例会提出工地项目,奖罚意见。

2.4.8、实行安全终止权,有权制止任何人的违章行为,承担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

2.5、工区主任安全职责

2.5.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指示、规章制度,确实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对所管辖的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全面责任。

2.5.2、随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法、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2.5.3、组织所管辖的职工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教育,严格遵守特种作业人员和民工在使用和管理上的各项安全规定。

2.5.4、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各项安全措施和要求,严格履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以及施工生产设施、设备的检验和使用制度。

2.5.5、认真执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

2.5.6、检查并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设施的设立和使用,改善职工劳动工作环境条件。

2.6、班组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2.6.1、经常对本班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6.2、督促本班组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地使用现场安全防护和个人防护用品。

2.6.3、检查和维护本班组的安全设施。

2.6.4、发现生产中有不安全、不卫生情况及时报告。

2.6.5、参加事故的分析和研究,协助领导实现防止事故的措施。

3、资金保证:

3.1按照项目工程款的1%资金投入安全费用

3.2安全资金投入应当用于以下安全事项,不许挪作他用。

3.2.1工程建设安全技术措施;

3.2.2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及维护;

3.2.3劳动用品的保障及发放;

3.2.4其他保障安全生产事项。

3.3安全资金投入或者安全费用的计划支取、使用、效果验证以及投入资金的数量统计操作如下:

下发专项资金

各作业队兼职安全员计划

各作业队负责人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

项目部分管安全副经理

项目部经理审批

财务审核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

3.4项目经理部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并制订系列相关人员在安全资金保障,落实等各环节上的权利和责任;

3.5制定安全资金保障不落实的责任追究程序和处罚规定。

第9篇 隧道工程安全施工管理措施

1.1 施工场地应作出详细的部署和安置,出碴、进料及材料堆放场地应妥善布置,弃碴场地应设置在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环境、不毁坏农田的地段。对风、水、电、路等设施作出统一安排,并在进洞前基本完成。

1.2 进洞前应先做好洞口工程,稳定好洞口的边坡和仰坡,作好天沟、边沟等排水设施,确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

1.3 隧道施工的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将施工、安全等情况记载于交接班的记录簿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1.4 所有斡旋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本事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1.5 遇有不良地质地段施工时,应按照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先护顶、强支护、早衬砌的原则稳步前进。如设计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必要时应进行超前钻孔,探明情况,采取预防措施。

1.6 本规定适用于山区公路隧道的施工,不适用于水底公路隧道。

2 开挖、凿孔及爆破

2.1 开挖及凿孔

2.1.1 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枪支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2.1.2 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2.1.3 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2.1.4 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

2.1.5 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2.1.6 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2.1.7 电钻钻眼应检查把手胶套的绝缘和防止电缆脱落的装置是否良好。电钻工必须手戴绝缘手套,脚穿绝缘胶鞋,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钢钎,不得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2.1.8 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2.1.9 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2.1.10 钻孔台车进洞时要有专人指挥,认真检查道路状况和安全界限,其行走速度不得超过25m/min。台车在行走或待避时,应将钻架和机具都收拢到放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倾斜,并应刹住车轮,放下支柱,防止移动。

2.2 爆破

2.2.1 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2.2.2 爆破器材加工房应设在洞口50m以外的安全地点。严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点改制和加爆破器材。长隧道施工必须在洞内加工爆破器材时,其加工硐室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的有关规定。

2.2.3 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2.2.4 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1) 独头巷道不少于200m;

(2) 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100 m;

(3) 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50 m;

(4) 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3~5 m)时,不少于500 m。

2.2.5 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的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2.2.6 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砂、流砂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

2.2.7 洞内爆破不得使用黑色火药。

2.2.8 火花起爆时严禁明火点炮,其导火索的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 m。

一个爆破工一次点燃的根数不宜超过5根。如一人点炮超过5根或多人点炮时,应先点燃计时导火索,计时导火索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长度的1/3。当计时导火索燃烧完毕,无论导火索点完与否,所有爆破工必须撤离工作面。

2.2.9 为防止点炮时发生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严禁用明火照明。

2.2.10 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照明。起爆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1 m。

2.2.11 爆破后必须经过15 min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盲炮”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可进入工作面。

2.2.12 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2.2.13 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2.2.14 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岩石隧道两工作面距离接近15 m(软岩为20 m),一端装药放炮时,另一端人员应撤离到安全地点。导坑已打通的隧道,两端施工单位应协调放炮时间。放炮前要加强联系和警戒,严防对方人员误入危险区。

土质或岩石破碎隧道接近贯通时,应根据岩性适当加大预留贯通的安全距离,当时只准一端掘进,另一端的人员和机具应撤离至安全地点。贯通后的导坑应设专人看管,严禁非施工作业人员通行。

第10篇 隧道文明施工安全管理方案

一、目的

为确保隧道施工安全,保证各级领导、作业人员、机械车辆出入洞井然有序,做到进洞有签字出洞有确认。以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之目的,特制定本方案。

二、内容

1、设立进出人员登记薄 2、设立交接班登记薄

3、每一洞口设立入洞安全须知,并设立每作业班组进出洞挂牌制。

4、安全保障管理 5、隧道施工安全交底书 6、危险源台账

三、设立进出人员登记薄

重点是上级领导、项目管理人员及作业队机械司机和管理人员的进洞签证。

四、设立交接班登记薄

针对每个洞口个作业班组进洞施工情况由交班人及作业人员相互签字确认,以便保证下道工序安全生产。

五、设立入洞安全须知

设立入洞安全须知及挂取牌监控栏:在每一洞口埋设两块监控牌(一块入洞须知、另一块是进洞姓名牌悬挂栏)。根据隧道进展情况,提前制作作业人员姓名牌,针对上班情况,各自把自己的姓名牌挂在监控栏内,下班时自己取走自己的姓名牌。依此类推,按序挂牌。

六、安全保障管理

1、在隧道口设立出入洞值班室,指派专人负责24小时坚守岗位,对出入洞人员进行监控管理。

2、督促检查及有关人员,认真填写入洞登记薄内的全部内容,保证出洞签认到位。

3、配备应急救援抢险物资,如:急救箱各项各项抢险物资。

七、隧道施工安全生产交底

《开挖、凿孔及爆破》、《洞内运输》、《支护》、《通风防尘》、《照明,排水及防火》、《瓦斯防治》应按照隧道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1、电焊安全技术交底

(1)、焊工应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2)、作业时应穿带工作服,绝缘鞋,电焊手套,防护面具,防目镜等防护用品,高处作业系牢安全带。

(3)、作业现场周围10米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雨雪,风力六级以上不得露天作业,雨雪后应清除积水,积雪后方可作业。

(5)、作业前应检查焊机,线路,焊机外壳保持接零等确认安全后方准作业。

(6)、严禁在易燃液体或气体扩散区域内,运转中的压力管道和装有易燃易爆的物品的容器内以及受力构件上焊接或切割。

(7)、焊接曾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时应根据介质性质进行多次置换和清洗,并打开所有的孔口,经检验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8)、在密封容器内施焊时应采取通风措施,间歇作业时,焊工应该到外面休息,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 ,焊接时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熟知焊接操作规程和抢救方法。

(9)、焊接铜、铝、铅、锌等合金金属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品,在通风良好的地方作业,在有害介质场所进行施焊时应采取防毒措施,必要时进行强制通风。

(10)、施焊点潮湿,焊工应在干燥的绝缘板或脚垫上作业,配合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上,应定期检查绝缘鞋的绝缘情况。

(11)、施焊是临时绝缘线严禁浮搭,必须牢固压紧用胶布包严。(12)、工作中遇到下列情况应切断电源,改变电焊机接头,移动两次线,移动工作地点,检修电焊机,暂停焊接作业。

(13)、高处作业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与电线的距离不得少于2.5米,必须使用防火的安全带,并系在可靠地构架上,必须在作业点下的5米处设置护栏,并设专人值守,必须清除作业点下方区域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使用盔式面罩,焊接电缆绑紧在固定处,严禁绕在身上或搭在背上作业,必须在稳固的平台上作业,焊机必须放置平稳,牢固,设良好的接地保护装置。

(14)、焊接时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用其他金属物做二次线回路。

(15)、焊接电线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采取其他措施。 (16)、下班时必须拉闸断电,必须将地线和把线分开。 2、气焊工安全技术交底

(1)点燃焊割具时,应先开乙炔阀电点火,然后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

(2)点火时焊具口不准对着人,不得将正在燃烧的焊具放在工具或地面上,焊具带有乙炔或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容器上。

(3)作业时发现气路或气阀漏气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4)作业时若氧气管着火应立即关闭氧气阀门,不得折弯胶管断气,若乙炔管着火,应先关熄矩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止火。

(5)高处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液化气瓶,不得放在作业区域正下方,应与作业点的正下方10米以上的距离,必须清除作业区域下方的易燃物。

(6)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

(7)作业后应卸下减压管,拧上气瓶安全帽,将软管盘起绑好,挂在室内干燥处,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后方准离开。

(8)冬天露天作业时,如减压阀软管流量计冻结应使用热水等取暖设施,严禁用火烧烤。

3、开挖及凿孔安全技术交底

(1)、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2)、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3)、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4)、站在渣堆上作业时,应注意渣堆的稳定,防止滑塌伤人。

(5)、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根有无不直,带伤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应修理更换。

(6)、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7)、钻孔台车进洞时要有专人指挥,认真检查道路状况和安全界限,其行走速度不得超过25m/min。台车在行走或待避时应将钻架和机具都收拢到放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倾斜,并应刹住车轮放下支柱防止移动。

4、爆破安全技术交底

(1)、装药与钻孔不应平行作业

(2)、爆破器材临时存放点或需加工时必须设在洞口50米以外的安全距离操作。严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点加工和改制爆破器材,长隧道施工必须在洞内加工爆破器材时,其加工硐室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3)、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如:①独头巷道不少于200米。②相邻的上下坑道不少于100米。③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50米。④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时,不少于500米。

(4)、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工作面的支护是否牢固。爆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吸洗干净,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沙流泥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放炮。

(5)、爆破后必须经15min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盲炮”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和雷管,顶板两端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变形,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作业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

(6)、若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5、洞内运输安全技术交底

(1)、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装。

(2)、进洞的各类机械车辆宜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动力,燃烧汽油的车辆和机械不得进洞。

(3)、所有运载车辆不得超载、超宽、超高运输。运装大体积或超长料时应有专人指挥,专车运输,并设置显示界限的红灯。

(4)、进出隧道的人员应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车辆抢道,追车或强行搭车。

6、爆破器材运输安全技术交底

(1)、在隧道工程外部运输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2)、在任何情况下雷管与炸药必须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人力运送时雷管与炸药不得由一人同时运送;汽车运送时,雷管与炸药必须分别装在两辆车上运送,其间距应相隔50米以上。

(3)、人力运送雷管与炸药时必须由专人护送,必须直接运到工地,不得在中途停留,一人一次运送炸药的数量不得超过20kg或原包装一箱。

(4)、汽车运送爆破器材时,汽车排气口应加防火装置,运行中应显示红灯,器材必须由爆破工专人护送,其他人员严禁搭手。

(5)、在上下班或人员集中的时间,严禁运送爆破器材。 (6)、严禁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和皮带运输机运送爆破器材。

7、支护安全技术交底

(1)、隧道各部(包括竖井、斜井。横洞及平行洞)开挖后除围岩完整坚硬,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不需支护外都必须根据围岩情况,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护。

(2)、施工期间,现场负责人应会同安全及有关负责人员对支护各部定期进行检查,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设专职人员随时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整修和加固,当变形或损坏严重时应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再行加固。

(3)、洞口地段和洞内水平坑道与辅助坑道(横洞、平行洞等)的连接处,应加强支护或及早进行永久衬砌。洞口地段的支撑宜向洞外多架5-8米的明厢,并在其顶部压土以稳定支撑,待洞口建筑全部完工后方可拆除。

(4)、洞内支护宜随挖随支护,支护到开挖面的距离一般不超过4米,如遇石质破碎,风化严重和土质隧道时应尽量缩短支护面,当短期停工时,应用支撑顶住工作面。

(5)、不得将支撑立柱置于废渣或活动的石头上,软弱围岩的地基的立柱应加设垫板或垫梁,并加木楔塞紧。

(6)、喷锚支护时危石应清除,脚手架应牢固可靠,操作工应佩戴防护用品,机械各部位应完好正常,压力应保持在0.2mpa左右,喷枪管出口严禁对人放置。

(7)、在发现喷锚区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时应立即在该区段增设加强锚杆,其长度应不少于原锚杆长度的1.5倍。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宜用钢支架支护。(8)、当发现测量数据有不正常变形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许值时,洞内或地表出现裂缝以及喷层出现非正常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施工现场,待制定出处理措施后才能继续施工。

8、衬砌安全操作技术交底

(1)、随着隧道各部位开挖工作的推进,应及时进行衬砌和压浆,特别是洞门建筑的衬砌必须尽早施工,地质不良部位的洞口必须首先完成。

(2)、衬砌使用的脚手架等,工作平台、跳板、梯子等应安装牢固,不得有露头的钉子和推出的尖角,靠通道的一侧应有足够的净空,以保证车辆行人的安全通行。

(3)、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的铺板应钉铺绑扎结实,模板的端头,必须搭于支点上,高于2米的工作平台上应设置不低于1米的栏杆,跳板应设防滑条。

(4)、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所有人数及堆置的建筑材料不得超过其计算载重量。

(5)、在洞内作业地段倾卸衬砌材料时人员和车辆不得穿行。

(6)、机械转动部位应设置防护罩,电动机必须有接地装置。移动或修理机器及管线时应先停电并切断电源、风源。

(7)、安装拆除模板、拱架时,工作地段应有专人监护。拆下的模板不应堆放在通道上。

(8)、压浆机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试运转,管路开关安装要完好,压力要正常,操作人员应佩戴护目镜及胶皮手套。喷浆嘴应用支架支撑牢固。压浆时操作人员必须注意喷嘴的脱落并设法躲避。拔取时必须在撤出压力后进行,检验和清洗时应在停止运转、切断电源、关闭风门后方准进行。

(9)、采用模板台车进行全断面衬砌时,台车距开挖面得距离不得小于260米,台车下的净空应能保证运输车辆的顺利通行。混凝土灌注时必须两侧对称进行,台车上不准堆放料具。工作平台上应满铺底板并设安全防护栏,拆除混凝土运送软管时必须停止混凝土泵的运转。

9、通风及防尘要求安全技术交底

(1)、严格执行隧道作业环境标准的规定和要求。 (2)、隧道内空气成分每月至少取样分析一次,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

(3)、隧道施工时通风应设专人管理,应保证每人每分钟供给新鲜空气1.5~3m。

(4)、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5)、施工时宜采用湿式凿岩钻孔,降低可见粉尘浓度,保障健康。

(6)、在凿岩和装碴工作面上应做好下列防尘工作: ①放炮前后应进行喷雾与洒水。 ②出渣前应用水淋透渣堆和喷湿岩壁。 ③在吸入式的出风口宜放置喷雾器。 10、照明安全技术交底

(1)隧道内的照明灯光应保持亮度充足,均匀及不闪烁。应根据开挖断面大小、施工工作面的位置选用不同高度。

(2)隧道内的用电线路均应使用防潮绝缘导线,并按规定的高度用磁瓶悬挂牢固,不得将电线挂在铁钉和其他铁件上或绑在一起。开关处应加木箱盖。采用封闭式保险盒,如使用电缆,宜牢固的悬挂在高处,不得放在地上。

(3)隧道内各部位的照明电压为:

①开挖支撑及衬砌作业地段为12~36v。 ②成洞地段为110~220v。 ③手提照明为12~36v。

(4)隧道内的用电线路必须由专职电工负责检修管理,检查照明与线路时必须切断电源。

(5)在潮湿及漏水隧道中的电灯应使用防水灯口。 11、排水安全技术交底

(1)在有地下水排出的隧道,必须挖凿排水沟。当下坡开挖时应根据涌水量的大小设置大于20%涌水量的排水机具予以排水。

(2)抽水设备宜采用电力机械,不得在隧道内使用内燃抽水机,抽水机械应有一定的备用台数。

(3)隧道开挖中如预计要穿过涌水地层,宜采用超前钻孔探水。查清含水层厚度、岩性、水量、水压等,为防止涌水提供依据。

(4)如发现工作面有大量涌水时,应即令作业人员停止工作,撤至安全地点。

12、防火安全技术交底

(1)各洞、井口施工区洞内机电硐室、料库、皮带运输机等处均应设置有效而又数量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不得挪作他用。

(2)洞口20米范围的杂草、易燃品、必须清除。火源至洞口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库房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洞内严禁明火作业与取暖。

(3)洞内各硐室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和其他易燃物品,清洗风动工具应在专用硐室内并设置外开的防火门。

(4)进入洞内作业人员严禁带火种和打火机,禁止洞内吸烟。13、瓦斯防治

根据工程实际属带瓦斯地带的隧道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全方位的进行管理和控制。

另附:1、隧道施工交接班记录

2、上级领导、项目管理人员进出洞签字表 3、安全技术交底书 4、隧道危险源台账

第11篇 高速公路东段隧道安全管理措施

太原至佳县高速公路东段是山西省高速公路网规划“3纵11横11环”中第五横(平定-太原-佳县)的组成部分。路线全长94.6公里,起点位于太原北环城高速公路向阳店互通以东6.7公里处,经尖草坪区、阳曲县、静乐县、娄烦县,终点位于娄烦县赤土华村,与太佳高速公路西段起点相接。全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全线隧道总长16.28公里/7座,其中特长隧道2座,分别是西凌井隧道6555米,老龙山隧道4961.5米;长隧道2座,分别是西庄一号隧道2095米,静游1#隧道1407.5米;中隧道1座井儿沟隧道937.5米;短隧道2座,分别是西庄二号隧道195米,静游2#隧道130米。除西庄二号隧道为连拱隧道外,其他均为分离式隧道。全线隧道工程由8个合同段参与建设,五个监理合同段承担监理工作。

为切实保障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现将在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一些做法汇报如下:

一、充分发挥地质超前预报对隧道掘进施工的指导作用,为隧道施工提供科学合理的掘进方案,有效预防地质灾害诱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通过招标,由山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长安大学、长沙理工大学分别承担全线6座隧道的地质超前预报工作。为确保地质超前预报工作质量,建管处下发文件,要求预报单位加强与监理、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及时进行地质超前预报和质量检测;进场人员、设备要符合合同约定,严格按规定的检测频率、范围开展工作;预报和质量检测工作报告应在现场施测后48小时内送达业主4份,监理、施工单位各1份,便于随时掌握和了解隧道地质情况以及支护质量;严格按照约定的工作内容积极提供技术指导,提高地质超前预报成果的可靠性、准确性,确保质量检测数据的真实性;监理工程师要将预报成果与实际揭示情况进行对比,作为业主对各单位工作质量的主要考核依据;预报和质量检测工作报告应由事先约定的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对出具的工作报告负责;地质超前预报和质量检测工作纳入相应合同段总监办的总体管理,服从总监办的工作部署和安排。

二、加强施工监控量测,特别是认真做好拱顶下沉、净空水平收敛的监控量测工作,各施工单位自检自测外,要求监理单位在3-6小时内独立进行检测。为确保量测数据真实反映围岩变化,监控量测点在围岩级别变化处适当加密,在各类围岩起始段增设拱顶下沉测点1-2个,水平收敛1-2对。

三、隧道洞口设置值班室,设专职值班人员负责进出洞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进出洞人员登记管理制度。

四、严格执行《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项目高危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要求》(试行)隧道逃生的有关规定,在充分征求意见并参照国内隧道施工安全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太佳东段项目实际,对逃生及救生管道设置做了具体要求:逃生通道长度不小于50m,管节长度宜为6~8m,壁厚不小于10mm,管节间采用直径大于逃生管道10cm的套管连接,每端连接1m,采用橡胶圈或木楔临时固定,管口距掌子面距离不大于12m。风水管作为紧急救生管道,末端距掌子面距离不大于20m,且在管口附近配备醒目的工具箱,箱内存放应急电筒、活动扳手、钢锯、锤子、钢钎等应急工具,便于紧急情况时打开风水管法兰盘,开通救生管道,及时输送水和食物。掌子面另同时放置应急食物箱及救护箱 。应急食物箱须存放10人左右一天所需的方便面、饼干、矿泉水等食物;救护箱内备包扎纱布、消毒药水、常见外伤用药等。

五、根据地质勘查资料全线隧道均为无瓦斯隧道,为确保安全,建管处要求各隧道施工单位配备瓦斯检测仪等有害气体监测仪器,定时不定时进行有害气体检测,并做好记录。

六、为强化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提高施工人员安全逃生救生和自我保护意识,各隧道单位制订了事故应急演练计划,截至目前,各单位已分别进行了隧道坍塌、瓦斯爆炸等演练,不断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增强了突发事故处置能力。

七、由于隧道施工的特殊性,为客观真实的对围岩情况作出判断,科学合理地确定支护参数,指导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有效控制施工安全,对全线隧道围岩施行动态确认分级管理。由建管处组织专家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现场确认围岩级别,及时调整支护参数,确保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

八、组织国内隧道工程专家,对隧道施工方案特别是西凌井隧道、老龙山隧道斜井工程进行多次专项论证及安全风险评估,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各单位施工安全系数。

九、设置远程监控设备,在隧道洞口及洞内配置视频监控设备,以便各单位项目部及建管处及时掌握工程建设进展和安全生产情况。

十、为了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建管处制订了《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办法》,将合同清单中安全生产费细化为安全生产费清单,并经施工、监理、业主三方签字确认,在期中计量支付中按照签认后的清单给予支付,有效地保证了安全设施设备投入。

全线各隧道参建单位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交通运输厅各项办法和建管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及相关控制性文件要求,以《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项目高危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要求》(试行)为基点,提高标准、严格要求,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安全事故隐患要查得出、防得住、能控制,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确保太佳高速公路东段隧道工程建设优质安全推进。

太佳高速公路东段(太原段)建设管理处

二00九年八月五日

第12篇 瓦斯天然气隧道机电设备管理要求

1.不准在洞内拆卸和修理设备。

2.瓦斯工区使用的光电测距仪及其他有电源的仪器设备,均应采用防爆型,当采用非防爆型时,在仪器设备20m范围瓦斯浓度必须小于1%。

3.安装后的机电设备,必须经过外观、防爆性能、操作性能的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机电设备重点检查专用供电线、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瓦斯浓度超限与供电的闭锁情况。供电线路应无明接头,接头连接应牢固、紧密不松散,有漏电保护及接地装置,电缆悬挂整齐,防护装置齐全等

5.瓦斯隧道使用的机电设备,在使用期间,除日常检查外,尚应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查。

6.固定敷设的照明、通信、信号和控制用的电缆应采用铠装电缆或矿用塑料电缆。

7.电缆不应与风、水管敷设在同一侧,当受条件限制时,必须敷设在管子的上方,其间距应大于0.3米。

8.所有洞内照明一律采用防爆型照明灯具。

9.为防止洞内施工机械摩擦火花和机械磨擦、冲击热源引起的瓦斯隐患,洞内施工机械应采取如下措施:

⑴在机械磨擦发热部件上安设过热保护装置和温度检测报警装置;

⑵对机械动力传动部位或机构可能产生磨擦热处,要及时润滑、保养、清除污物,严防异物进入;

⑶在机械磨擦部件金属表面,溶敷活性低的金属,使之外表面形成的磨擦火花难以引燃瓦斯;

⑷在铝合金表面涂丙烯酸甲基酯等涂料,以防磨擦火花的发生。

四)、瓦斯(天然气)隧道消防(防火)要求

1.消防(防火)设施:

⑴必须在洞外设置消防水池和消防用砂,水池中经常保持不小于200m3储水量,保持一定的水压;

⑵设置灭火器等灭火设备或设施,并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2.洞内火源管理:

⑴必须严格执行“严禁烟火进入隧道”的安全规定,作业人员进洞前,必须经洞口值班人员检查,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和穿化纤衣服入洞;

⑵洞内严禁使用灯泡和电炉等,不得从事电、气焊等工作;

⑶洞口值班房、通风机房等洞口附近20m范围内不得有火源;

⑷出碴运输车辆要安装尾气排放净化器,防止排放尾气带有火花。

3.易燃品管理:

⑴瓦斯隧道洞内及洞口附近不得存放各种油类,废油及时运出洞外;

⑵加强油料运输管理,严禁在瓦斯隧道洞内及洞口附近发生油料的“滴、漏、跑、冒”现象,留下安全隐患。

五)、瓦斯(天然气)隧道施工人员要求

1.爆破工、焊工、电工和特种设备司机等特业人员和安全员、瓦斯检测员、仓库保管员必须经过正规安全培训,懂得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知识,保证100%持证上岗。

2.所有参与瓦斯隧道施工的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专门的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进入瓦斯隧道的人员必须在洞口进行登记,并均要求携带个人自救器。

4.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含有瓦斯的工区。

5.钻工必须穿棉质服装、雨衣和胶鞋,佩戴防尘口罩。

6.瓦斯隧道各道工序、各种作业施工前,必须对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第13篇 地铁隧道盾构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引言

安全管理工作己在我国得到了日益重视,尤其是在加入了wto后,全球经济趋于一体化,要求发展中国家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赶上世界先进水平,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已作为和生产管理并列的一项企业管理重要内容。而建筑业是伤亡事故多发的行业,仅次于矿山作业。隧道施工具有建筑业和矿山业的一些共同特点,施工危险程度大,安全隐患多。盾构施工隧道技术是一项先进的隧道施工技术,开挖面处在盾构体的保护下,可以最大程度避免土体失稳或冒顶带来的人身伤亡事故,近年来,在上海、广州、北京和深圳等地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应用。

盾构法隧道施工技术由英国工程师布鲁诺尔发明于1818年,并于1825年运用于工程实践。我国从1956年开始引进盾构施工技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得到了快速发展,目前,在上海、广州等大城市中逐渐成为城市地下铁道施工的主流方法,其特有的安全施工和管理问题引起犷广泛注意,本文为结合多年的盾构施工实践和安全管理经验的总结。

2盾构机刀盘前的压气作业

2.1盾构机的压气作业

当操作人员必须进人盾构机前体刀盘内作业时,如果盾构机前方或上方的土体不能自稳,上体可能通过刀盘的开日处进人刀盘内,威胁作业人员的安全。大多先进的盾构机均配备了压气系统,即通过密封刀盘和盾构前体的通道,向刀盘内注入无油空气,使刀盘内的压力升高,以达到平衡外侧土体压力的目的,压力最大可达到3-4kg/cm2。为了保证操作人员的适应性,一般在通道卜设置密闭的过渡增压舱,这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压力变化带给操作人员的影响。由于操作人员是在一个密闭的环境中工作,刀盘内空间狭窄,不能有多人同时作业,压人的空气质量也可能含有一定的杂质,且工作面的环境温度将会很高,当操作人员出现不适时,需要经过一定时间减压过渡后才能得到医疗。因此,压气作业是盾构安全施工的一个重点,也是一个值得注意的危险源。

2. 2压气作业的相应措施

(1)尽量减少在不良地质条件下进人刀盘内,尽可能地在基本可以自稳的地层中进行开舱作业,这样可以不用压气作业。因此,要根据地质条件的变化,选择适当的时机,提前或推迟进人刀盘内,尤其是更换刀具时要有预见性。

(2)要挑选身体健康、强壮的工人作为进人刀盘内的操作人员,并经过职业病医院严格的身体检查,确保对恶劣环境的抵抗力。一般压气作业一天不宜超过4小时。

(3)如需压气作业时,一定要选用无油型空压机,确保空气质量,减小环境污染。

(4)准备好通迅工具,无间断地保持联络。

(5)做好应急准备,必要时要能在减压舱(刀盘与盾构前体间的密封过渡通道)内抢救伤员,并与有关医院签好急救协议。有条件的要配备专用的流动医疗舱,以便在送往医院的过程中,保持伤员所受体外压力差基本一致。

3盾构刀具更换

随着地质条件的变化,隧道掘进过程中需要对刀具进行更换,尤其是当岩石强度较高时,需要更换滚刀。滚刀一般是背卸式,以方便拆卸,但相对而言,滚刀重量大、四周光滑、没有固定点、搬运困难、安装和拆卸均要比刮刀、割刀难得多。刀盘内空间狭窄、不能多人同时作业,也很难借助机械,往往刀盘内湿滑,刀盘下部充满了泥土或者是泥浆,刀盘开口处还可能有不稳定岩土掉入,影响刀具更换。因此,进人刀盘内更换刀具是盾构施工过程中一项相对较危险的作业工序,许多施工单位在刀具更换时,时有轻重伤事故发生。

进行刀具更换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当地质条件不好、开挖面地层有可能失稳时,应预先对地层进行加固处理,可采取注浆或洞内加支撑等办法防止岩土掉块对作业人员的伤害,尤其是作业人员在搬运刀具过程中遇意外物体打击极易失衡,轻则将刀具掉人刀盘内,要花费相当时间才能打捞上来;重则人易被滚刀碰伤,甚至有可能滑人刀盘底部,被滚刀二次击伤,造成严重后果。

(2)除了对地层采取必要的措施外,还要做好其它准备工作,如对刀盘内的积土或淤泥和泥浆进行清理,尽量保持刀盘内作业空间位置,搭设稳固的临时支架和作业平台,提供充足的照明,包括行灯等局部照明工具。

(3)选派技术精、能吃苦、体质好的作业人员进行刀具的更换工作,尤其相互之间要配合娴熟,尽量缩短盾构机停止时间,防止土体失稳。如有土体严重失稳,可分次完成刀具更换,一般这时土体强度不大,盾构机可掘进数环后再更换另一批刀具。软土地层中盾构机停止时间以不超过两天为宜。

(4)滚刀重量大、边缘光滑、不宜固定,应尽量借助机械装置安装和拆卸滚刀,如合理运用葫芦等起重装置和滑轨等移动装置,以及支架等固定装置,操作时要倍加小心。

(5)刀盘内潮湿,水气大,随着温度的升高会产生雾化现象,对电器、电线绝缘性能要求高,需选用24v以下的安全电压。

(6)刀盘非期望转动伤人在盾构施工过程中屡有发生,因此,重新启动盾构机时一定要再三确认土舱内没有操作人员和工具材料已全部回收,最好能实现安全本质化,即在盾构设计或改造时,锁定原操作室的控制开关,在人闸口增设控制开关,并实行重复挂牌清点制度。

第14篇 公路隧道施工安全风险管理

1 隧道施工风险管理

1)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就是明确目标,找出哪些因素可能会对项目产生损失”这是风险管理的基础,是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的前提。整个识别过程包括确定目标、明确最重要参与者、收集

资料、风险形势估计、识别出潜在风险因素、编制风险识别报告。通过风险源识别,得出各种因素组成的集合,还可根据事件之间的支配关系,利用层次分析法划分所有因素的层次,形成有序的递阶层次结构。

2)风险评估。

隧道施工风险评估由隧道施工风险估计和隧道施工风险评价两部分内容组成。隧道施工风险估计是对隧道施工各个阶段的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的大小、可能出现的后果、可能发生的时间和影响范围的大小进行估计,为分析整个工程项目风险或某一类风险提供基础,并进一步为制定风险管理计划、风险评价!确定风险应对措施和实施风险监控提供依据;隧道施工风险评价是对隧道施工风险因素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并估算出各风险发生的概率及其可能导致的损失大小,从而找到该项目的关键风险,确定项目的整体风险水平,为如何处置这些风险提供科学依据,以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3)风险应对。

它是在隧道施工风险发生时实施风险管理计划中预定的措施”风险应对措施一般包括两类:一类是在风险发生前,针对风险因素采取控制措施,以消除或减轻风险,具体措施包括风险规避、缓解、分散等。另一类是在风险发生前,通过财务安排来减轻风险对项目目标实现程度的影响。具体措施包括风险自留、转移和保险等。

第15篇 分隧道公司办公设备管理办法

隧道分公司办公设备管理办法

隧道分公司办公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办公设备的使用效率,保持其设备性能,有效节约费用开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办公设备包括为完成工作而购买的摄像机、照相机、便携式计算机、移动硬盘、u盘、手机等。

第二章 办公设备的配备及管理

第三条 因工作需要,确需购买的办公设备由当事人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单位领导审批后再购买,所购办公设备要经公司机关有关部门备案。(配备人员见附表1)

第四条 新购办公设备采取公司与个人按照一定出资比例购买,在规定使用年限后归个人所有。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一般情况是公司所有,个人使用。(见附表1)

第五条 原购办公设备由所在单位登记后统一在公司综合工作部备案,原则上在规定使用年限内不再重复购买,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后,由综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评估后折价处理,原使用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 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办公设备毁损、灭失、被盗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负责。

第七条 在办公设备规定使用年限期间,配备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调动的,公司范围内调动办公设备采取“机随人走”,公司范围外调动办公设备上交公司,由公司返还其剩余年份的出资额。所交办公设备由综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评估后折价处理,原使用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条 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办公设备的维修与保养由使用人负责,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年限费用递增办法包干使用,据实列销(见附表2)

第九条 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按照岗位不同采取不同的出资比例。

l 公司经理、书记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据实报销。

l 公司副职领导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在基础出资比例上个人降低50%。

l 公司部门负责人、项目领导班子成员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在基础出资比例上个人降低25%。

l 其他岗位人员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按照基础出资比例。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条 办公设备由公司财务部设立专门帐户,发生的费用一律按使用年限及出资比例办理报销。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综合工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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