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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施工管理制度10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质量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质量安全施工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涵盖了项目策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旨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以下是其主要内容:

1. 项目策划阶段,需明确质量与安全目标,制定详尽的施工计划,并进行风险评估。

2. 设计阶段,要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同时考虑施工安全因素。

3. 施工阶段,包括人员培训、设备管理、现场监控、安全检查、质量控制等多个环节。

4. 验收阶段,通过严格的质量检测和安全评估,确保工程达到预期标准。

安全

安全是施工管理的首要任务,我们强调以下几点:

1. 员工安全教育: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了解作业规程,掌握应急处理方法。

2. 现场安全管理:设立安全警示标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及时消除隐患。

3. 设备安全:所有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禁止使用不合格或老化设备。

4. 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减少损失。

清单

为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我们制定以下清单:

1. 质量安全手册:详细记录所有政策、程序和责任人,供员工参考。

2. 安全检查表:定期进行现场安全检查,记录并解决发现的问题。

3. 培训记录:跟踪员工的培训情况,确保所有人员都已完成必要的安全培训。

4. 风险评估报告:定期更新风险评估结果,以便及时调整管理策略。

5. 应急演练记录:记录应急演练的实施情况,评估响应效果,持续优化预案。

6. 设备维护记录:跟踪设备的保养和维修情况,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质量安全施工管理制度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需要全员参与,全程控制,以实现零事故、高质量的目标。我们期待每一位员工都能理解和执行这些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

质量安全施工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

一、建筑施工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自项目经理所负责的工程项目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二、依据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类别以及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分为12分、6分、3分、1分四种。

三、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2分:

(一)超越执业范围或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

(二)执业资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过期仍担任项目经理的;

(三)因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未执行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

(四)谎报、瞒报质量安全事故的;

(五)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未开展应急救援的。

四、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6分:

(一)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的;

(二)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组织施工的;

(三)未按规定组织编制、论证和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

(四)未按规定组织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见证取样的;

(五)送检试样弄虚作假的;

(六)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的;

(七)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

(八)未参加分部工程验收,或未参加单位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的;

(九)签署虚假文件的;

(十)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期间未在现场带班的;

(十一)未组织起重机械、模板支架等使用前验收的;

(十二)使用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的起重机械的;

(十三)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质量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十四)未组织落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相关单位提出的质量安全隐患整改要求的。

五、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3分:

(一)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未在岗履职的;

(二)未按规定组织对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等进行检验的;

(三)未按规定组织做好隐蔽工程验收的;

(四)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的;

(五)现场作业人员未配备安全防护用具上岗作业的;

(六)未组织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或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

(七)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

(八)作业人员未经质量安全教育上岗作业的。

六、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分:

(一)未按规定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

(二)未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的;

(三)未落实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

(四)未按规定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制定质量安全技术措施的;

(五)未组织实施质量安全技术交底的;

(六)未按规定在验收文件或隐患整改报告上签字,或由他人代签的。

七、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项目经理有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责令其改正,并按本规定进行记分;在一次检查中发现项目经理有两个及以上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分别记分,累加分值。

八、项目经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超过6分的,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其负责的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增加监督执法抽查频次。

九、项目经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责令该项目经理停止执业1年;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项目经理在停止执业期间,应当接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安全教育培训,其所属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程序更换符合条件的项目经理。

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2篇 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监督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市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自律意识和自控能力,指导和督查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制度完善、执行有力、监管到位”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主管全市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监督工作,并具体负责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的管理。黄岛区、城阳区、崂山区、高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蓝色硅谷核心区、胶州市、胶南市、即墨市、平度市、莱西市(以下简称七区五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从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监督工作。

第二章 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及专职人员设置

第四条 本地建筑施工企业在注册地设立专门的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外地入青企业在入青备案注册地设立驻青专门的质量安全管理机构,统一负责本企业在辖区内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总承包特级、一级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专职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总承包二级、三级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专职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专职负责人应具有初级及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第六条 本市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配备要求:总承包特级建筑施工企业各不少于6人,总承包一级企业各不少于4人,总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下企业、专业承包一级企业各不少于3人;专业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下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各不少于2人。

第七条 外地入青建筑施工企业驻青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配备要求:总承包特级建筑施工企业各不少于4人,总承包一级企业各不少于3人,其他企业各不少于2人。外地入青建筑施工企业在青工程量在30万平方米以上时,每增加20万平方米,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工作人员各增加1人。

第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按《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备案登记表》(附件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备案登记表》(附件2)要求,填写本企业专门的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工作人员配备情况。注册地属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将备案表报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注册地属七区五市的建筑施工企业,将备案表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

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工作人员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15日内重新填报。

第九条 建筑企业施工现场项目部必须配备质量安全管理专职工作人员,在办理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应提供有资格的质量安全管理专职工作人员名单。

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施工现场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专职工作人员的配备要求:建筑工程合同造价5千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专职工作人员各不得少于1人;5千万(含)~1亿元或1万(含)~5万平方米的工程,各不得少于2人;1亿元(含)以上或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工程,各不得少于3人,并分别设立质量安全主管。

劳务分包企业施工现场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专职工作人员的配备要求:施工人数在50人以下的,质量安全专职工作人员各不得少于1人;施工人数在50(含)~200人的,各不得少于2人;施工人数在200人(含)以上的,各不得少于3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第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专职工作人员都应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三章 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及专职人员监督职责

第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每季度组织一次本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自查,全面检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工作人员配备、企业制度建设等情况,并针对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存在的漏洞和缺陷,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纠正。

企业自查记录及整改措施需经企业法人代表(外地入青企业驻青主要负责人)审签确认并存档备查。

第十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分管负责人,应严格落实对辖区内在建工程的检查工作,每项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每月应各不少于1次,重点检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在施工现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在企业检查隐患整改通知单上签字并存档备查。

外地入青建筑施工企业其总部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对辖区内的在建工程检查每季度应不少于1次。

第十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具体监督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范、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

(二)负责制订落实企业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参与企业施工技术标准的编制,并监督实施;

(三)协调企业各级管理部门的工作关系,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四)编制并适时更新施工现场项目部质量管理制度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并监督实施;

(五)组织企业内的质量管理交流和教育培训工作;

(六)组织对在建项目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每个项目每月不少于2次,及时制止不符合要求的质量行为;

(七)对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项目及创优评奖项目应当组织专项质量检查;

(八)指导和督促项目部贯彻落实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

(九)掌握和了解工程质量动态,帮助解决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监督质量问题的整改与验收,参与质量事故处理,并按规定对在建项目的施工质量提出奖罚意见;

(十)开展“自检、互检、专检”(以下简称“三检”)工作,并监督实施;

(十一)参加工程项目的地基基础、主体及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

(十二)负责工程项目质量控制资料的检查、归档和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竣工项目的质量保修与投诉处理,并监督实施;

(十四)制定工程项目的质量回访制度并监督实施;

(十五)企业明确的其他质量管理职责。

第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对在建工程监督检查中,应重点对以下重点环节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并落实到位。

(一)施工现场项目部按规定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情况;项目部必备检测检验仪器配备情况;

(二)施工图纸会审记录及重大设计变更施工前图纸审查等落实情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三)深基坑、桩基、地基处理等施工质量及检测报告、验收记录情况;

(四)基础、主体工程的钢筋、混凝土、砌体等材料质量和施工质量情况;

(五)防水、保温、钢结构、幕墙、外墙粘(挂)饰面等工程主要材料、重点部位、关键节点质量控制及隐蔽验收情况,严格落实“样板领路”责任制;

(六)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照明和通风、电气及智能化等工程的材料、设备及其施工安装质量和检测试验情况;

(七)屋面、外墙和卫生间、淋浴室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部位及卫生器具防渗漏试验的记录情况;

(八)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重要分部(分项)的质量验收资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质量验收情况;

(九)分户验收检查记录情况。

第十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具体监督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

(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

(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六)组织对在建项目的施工安全进行检查,每个项目每月不少于2次,及时制止不符合要求的行为;

(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八)参与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会审;

(九)参与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十)参与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十一)参与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

(十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工作;

(十三)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十四)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十五)按规定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工作;

(十六)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第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对在建工程监督检查中,应重点对以下环节实施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并落实到位。

(一)施工现场项目部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二)施工现场项目部每天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及记录情况;

(三)深基坑设计方案评审、基坑支护验收、基坑检测、日常巡查等内容;

(四)起重机械产品备案、安装拆卸、检查验收、安装检测、使用登记、日常使用等内容;

(五)脚手架、大模板安全方案论证、搭设拆除、检查验收日常使用等内容;

(六)“三宝”、“四口”、“临边”防护和施工用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七)防汛和重大突发事件、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情况;

(八)施工现场围挡墙、临建设施、场地硬化等文明施工相关情况。

第十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工作人员在施工现场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应当场给予纠正并落实整改,检查记录、整改复核记录由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后,分别独立成卷存入施工现场资料档案备查。

第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应重点履行以下质量安全管理职责:

(一)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质量安全情况检查;

(二)项目经理等应进行考勤的人员每月在岗时间不少于20天;

(三)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专职工作人员每天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不少于2次的检查,检查应当包含工程操作层情况、现场重大危险源质量安全方案实施情况、大型设备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备查;

(四)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应当场予以纠正或查处,并做好记录备查;

(五)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六)对进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

(七)严格施工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八)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检测;

(九)组织开展现场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质量检验,及时发现报告质量问题;

(十)对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记录备查;

(十一)对发现的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应立即向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报告并做好记录备查。

第四章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

第十九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开展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监督检查,重点审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专职工作人员配备及履责情况、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专职工作人员配备情况、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在施工现场的落实情况等,查找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中存在的漏洞和缺陷,指导企业不断完善自控体系。

第二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出现下列问题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按照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办法给予考核扣分。

(一)建筑施工企业每季度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自查工作不真实的;

(二)企业分管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开展检查次数未达到规定要求的;

(三)企业分管负责人开展检查记录不真实或代签字的;

(四)质量安全管理专职工作人员不到岗到位、企业与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或质量与安全管理人员相互兼职的;

(五)质量安全管理专职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不到位,对各类隐患未及时发现或未进行有效整改的;

(六)企业及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记录不全,存放整理不清晰的。

第二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出现下列问题,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外,同时视为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不畅,按照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办法给予扣分,并将该企业列入重点监控企业,与该企业法人代表进行预警谈话。属本地企业将重新复核企业资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属外地入青企业将重新复核其入青信用登记。

(一)建筑施工企业未开展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季度自查自纠工作的;

(二)企业分管负责人或质量安全机构未开展检查的;

(三)企业分管负责人或质量安全机构未认真履行职责,未发现现场质量安全较严重隐患的;

(四)质量安全管理专职工作人员数量未达到本规定配备标准,虚报人员或者非本单位人员的;

(五)对发现的质量安全违章违规行为或隐患,未当场给予处理的;

(六)企业及项目部伪造施工质量控制资料的;

(七)工程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

第二十二条 凡列入重点监控的建筑施工企业,经整改后仍发生上述行为的,取消该企业年度评优资格,属本地企业给予暂停企业办理资质升级或增项、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属外地入青企业收回其入青信用登记证。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此前已发布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相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3篇 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为加强本项目工程的施工管理,提高工程工程质量,增强各施工班组的质量及安全意识,规范施工,特制定如下细则,望各施工班组认真执行.

一.混凝土工程

1)在砼浇筑前,提前堵好墙柱脚(超过20mm提前通知项目部由木工负责),避免出现烂根现象。在浇筑混凝土时,商砼不得任意加水,根据混凝土标号不同先浇墙柱,后浇梁.板。在浇筑梁柱板砼时,认真振捣,不得出现蜂窝,麻面,漏振现象。严格控制砼上平标高,根据所引出的500线和技术交底控制表面平整度,面层要求均匀平整,塑料薄膜覆盖完整。春夏季节施工时砼浇筑12小时后及时洒水保养,且不少于7天,每天保证不少与3次,没少一次罚款100元,一天不洒水罚款500元。

2)砼浇筑时落地灰及时清理使用,做到工完料清,如造成材料浪费将加倍处罚材料损失。

3)混凝土浇筑前,仓内要清理干净,木模要洒水湿润,梁柱接茬应清理干净(包括墙,柱头凿毛),浇筑时应用同标号的结合浆(柱,墙内厚度50-100mm),施工缝应留在设计允许的位置,且有技术人员指定,用模板加堵留成直槎,按标高控制柱、板上表面的平整度。混凝土振捣应密实,不允许出现200平方厘米以上的蜂窝、麻面现象,杜绝漏振及夹渣现象的发生(包括柱跟的烂脚)。

4)混凝土浇筑时,严禁随意践踏钢筋,确保钢筋配置符合设计要求。

二钢筋工程

1)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

2)钢筋的规格、形状、尺寸、数量、锚固长度、接头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

3)钢筋的焊接应按要求留置试件,且应合格。

4)钢筋绑扎应牢固,缺口、松口的数量应控制在10%以内,且不应集中。

5)弯钩的朝向应正确,绑扎接头应符合规范规定,搭接长度不应小于设计规定值。 6)钢筋保护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垫块放置间距应适当,钢筋较小时,垫块间距应密些。

7)钢筋包扎完成后,应做好自检工作,以便项目部及监理建设单位检查验收。

8)施工期间,必须派专人看仓,看仓人员必须要认真负责,随时对位移、变形的钢筋整修,看护成型的钢筋不准踩踏,特别注意负筋的保护。

9)每层使用不完的钢筋及时清理使用,做到工完料清,不得剩余大量料头钢筋,否则将由钢筋班组包赔损失。

三、模板工程

1)1、在模板制作安装过程中,严格配料,控制好模板拼缝在2mm以内,特别是梁底,梁底与墙柱交叉根部,墙柱阳角,必须用双面胶粘结,超过5mm的缝隙用木板条钉牢,_b顶板用胶带粘缝,每发现一处不使用双面胶,透明胶带,在砼浇筑过后出现花角、花边、麻面现象,根据情节将处罚木工班组。根据每层所弹出的300控制线,严格校验各梁底位置,允许偏差控制在5mm之内。2、根据所弹出的结构500mm线,依据每层的施工图纸,板厚要求严格控制模板上平标高,每个房间模板表面平整度控制在5mm之内,禁止超过10mm;3、根据每层所弹出的300mm控制线,严格校验各墙柱的垂直度、平整度及轴线位移,增强架体的稳定性,避免墙体成型砼发生位移,扭曲现象。

2)模板安装,必须要图纸要求规范施工,放好轴线及模板边线,定好水平控制标高。所用模板应涂刷隔离剂,分类堆放,待钢筋验收后在进行模板安装,要求接缝严密不漏浆,轴线及标高应符合规定,梁柱接头偏差不应过大,混凝土墙体薄厚应一致,模板应垂直,拉、顶撑要牢固可靠,对于梁板跨度大于4m者,应按规定起拱,应防止梁身不平直、扭曲,中部下挠现象发生。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及孔洞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梁板与墙柱砼标号不一致时,梁与墙柱交接处要按规定绑扎钢丝网防止砼乱跑而影响砼浇筑质量,如有漏绑将予以处罚。安装好的模板必须自检,合格后报项目部及监理检查验收。混凝土浇筑时,应有专人看仓,以便应急突发情况的发生。

3)模板拆除: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必须有施工员的许可方可拆除,在大于4m以上的高空拆除时,不得让模板材料自由下落,更不得大面积撬落模板材料拆除后,必须进行清理,涂刷脱模剂,分类堆放,零星配件应用箱、袋存放。

四、砌体工程

1、砂浆的拌和和配制严格按照配合比进行,砂在使用前必须过筛。砂浆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应分别在3小时和4小时内使用完毕,气温超过30度时,应分别在2小时和3小时内使用完毕。

2、砖(砌块)在使用前1-2天浇水湿润。砌体质量要求为横平竖直、砂浆饱满、组砌得当、接茬可靠。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三分之二;竖向灰缝不得出现明缝、瞎缝、假缝;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80%,灰缝厚度控制在10mm内;轴线位移和垂直度不超过规范。

五、安装工程

1)电工预埋的开关、插座盒根据结构500线必须严格控制标高位置,不得偏移,同一墙面同高度的线盒必须一致,不得剔凿,否则每处罚款50元。

2)砼板内的预埋线盒必须固定牢靠,线管绑扎牢,pvc管过梁时应加设套管,避免压扁,浇砼时跟班作业,避免管子堵塞,如发现剔凿墙板、顶板时,每处罚款200元,并自行修复。

3)各种箱体预留必须准确,不得遗漏,造成后期剔凿,每处罚款200元。

六、脚手架工程

七、安全及文明施工

1)进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且是公司规定统一标准的安全帽),高空临边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施工区内不准随地大小便,严禁盗窃工地材物及打架斗殴现象的发生,禁止酒后作业,施工期间应按操作规程规范施工,做到工完料净、随清随用,所剩材料码放归整,不准乱扔乱放。要求各施工班组应做好班前安全活动工作,不允许无交底施工,多讲安全及文明操作规程,依据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以便让施工人员更全面的了解,提高施工人员的现场安全防护水平,搞好文明施工。

八、奖惩制度

1)施工现场每发现一人次未戴安全帽的罚100元。

2)高空临边作业不佩戴安全带者每人次罚200元。

3)施工现场,乱倒剩饭、剩菜(特别是钢筋区内),每发现一次,罚所在班组一百元。施工区内,随地大便者罚100元,并清理干净。

4)在工地上打架斗殴的,无论什么原因各罚当事人所在班组2000元,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盗窃工地财物者处500元以上罚款。

5)施工区内穿拖鞋者每人次罚款20元。

6)施工班组未接到施工员通知,擅自进行下步工序施工的,罚责任班组1000元。

7)对于无视施工员的指挥我行我素的处以200--500元的罚款。施工期间不注意节约造成浪费的,按所浪费材料价格的5倍计算罚款。

8)模板工程轴线位移超标一处的罚100元,造成永久性缺陷的视情节轻重进行重罚。

9)柱筋(含gz)位移超标一处罚100元。

10)梁柱插筋:错插、漏插一处罚100元。

11)对于看仓不负责任保护层漏垫,模板拆除后漏筋一处罚款100元。绑扎剩余的钢筋不及时清理的,每根罚100元。

12)混凝土浇筑沙子不过筛每次罚100元,不按配合比施工严重超标的每次罚100元,机设备使用后不清理干净、不维修保养的罚50元。砼浇筑完后落地灰不及时清理的,每处罚50元。

13)梁、柱接头清理不干净,浇筑时不用结合浆形成夹渣的每处罚100元。

14)现浇构件蜂窝、麻面每处达200平方厘米以上的及漏振(柱烂脚)的罚款100元。

15)混凝土浇筑不按标高的,每超标一处罚50元。

16)模板支设不牢,漏浆严重的一处罚1000元以上。胀模一次罚200元,垂直每超标一处罚50元,仓内模板材料清理不干净,每剩余一块(个)罚20元。高空模板拆除,每坠落一块模板材料等物罚款50元。拆模后不及时清理、码放规整的罚100元,在高空随意抛掷东西的每次罚100元。

17)混凝土浇筑期间,看仓人员不到位的检查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8)混凝土建筑后不派专人养护的罚款100元。

19)擅自乘坐上料盘上下的,罚开卷扬机手每次100元。

20)对于已完成的工作,不认真自检,验收后不能按期进行下步工序施工的罚500--1000元。

21)对于项目部组织的检查验收、例会等工作各班班长应积极参加,概不准假,不参加者罚款200元,迟到者罚款100元。

以上条款望各施工班组认真履行,积极做好本职工作,检查上步工序,服务下步工序,坚持三检制、样板制及挂牌制度,责任到人。

第4篇 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质量安全方针,加强建筑质量安全管理,保障建筑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及山东、新疆地方性法规规章,结合援疆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___对口支援新疆工作指挥部担任项目长的项目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___对口支援新疆工作指挥部对援疆项目施工安全及工程质量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___援疆项目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援疆项目施工安全及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___援疆安全小组负责援疆项目治安安全的监督管理,各援疆项目工程建设组负责本援疆项目安全及工程质量的日常管理。援疆项目还要自觉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的依法监管。

第二章 施工安全及现场管理

第四条 施工企业是实施建筑安全生产的主体单位,必须依法组织安全生产。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生产规范、规程及强制性标准,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标准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三、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建立重大安全生产危险源管理制度,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

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认真落实三级教育培训规定,采取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强化对农民工、临时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素质和安全作业技能。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业安全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严禁无证上岗、无证操作。

六、严格执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七、严禁使用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活动。

八、严格执行《___援疆干部、援疆企业安全管理规定》,全面落实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生产安全、作风安全“四项安全“,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

九、加强施工人员工作以外的安全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严格控制人员外出,晚间禁止外出,确保人身安全。

十、搞好检查督导,重点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整改、查重点部位和查重大危险源,严肃处理各类违章行为。

第五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生产规范、规程及强制性标准,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监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责任:

一、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二、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三、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四、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重大安全技术设施的实施实行旁站式监理,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书面报告。

六、工程竣工后,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及相关书面通知等按规定立卷归档。

七、严格执行《___援疆干部、援疆企业安全管理规定》,全面落实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生产安全、作风安全“四项安全“,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

八、加强监理人员工作以外的安全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严格控制人员外出,晚间禁止外出,确保人身安全。

第六条 勘察、设计等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工作一盘棋意识,在勘察设计阶段要充分考虑施工安全风险,认真履行各自安全职责。严格执行《___援疆干部、援疆企业安全管理规定》,全面落实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生产安全、作风安全“四项安全“,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加强本单位人员工作时间以外的安全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严格控制人员外出,晚间禁止外出,确保人身安全。

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第七条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要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展现援疆工作精神面貌。施工现场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及操作规程,及时纠正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二、健全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确定专人管理。安全技术资料应真实齐全,并按规定分类建档,集中存放。

三、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工地围挡应稳固、安全、整洁、美观,采用硬质材料连续设置。工地大门应规范标准,设有企业标志,要建立门卫制度,专人负责,定时锁门。在建工程应采用符合国家、省标准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网实行全封闭。

四、施工现场应合理清晰划分作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应设置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吸烟饮水处、文体活动室等临建设施,并按规定配备急救员和急救器材。临建设施应优先选用钢骨架彩板房,不得选用菱苦土板房。现场道路应平整、硬化、畅通。临街施工现场应设置可靠的安全通道,通行危险的地段应悬挂警示标志。

五、脚手架搭设必须实行双排脚手架,立杆、大横杆宜刷黄漆,剪刀撑、隔离栏杆宜刷红白相间漆,所有主节点处应搭设小横杆,做好基础排水设施,设置可靠的拉接点,连墙件应有标识。

六、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和机械设备,必须质量合格,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使用的起重机械必须证件齐全,按照法规规定经过监督检验、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八、严格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手续,专业性较强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会审,提出审批意见。需要专家论证的,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九、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必须严密可靠,作业棚、防护棚、临边防护栏杆等安全防护设施宜做到定型化、标准化和工具化。

十、要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动火审批制度。加强可燃易燃材料和采用新材料新工艺的管理,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第三章 工程质量管理

第八条 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认真履行质量管理职责。

一、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报监理、建设单位。

二、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三、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四、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五、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

六、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九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依照法律、法规 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积极主动对施工质量实施严格监理。

一、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投标文件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

二、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三、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第十条 勘察设计单位要按要求出席建设单位召开的有关会议。勘察单位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建设工程设计,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设计单位应当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第四章 监督管理与奖惩

第十一条 ___对口支援新疆工作指挥部每月召开一次通报会,对援疆项目施工安全及工程质量情况进行通报。___援疆项目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安全小组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开展不定期督导检查,每月进行大检查不少于一次,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汇总。各援疆项目工程建设组要加强本援疆项目质量安全的日常管理,定期召开监理例会,及时掌握工程动态,每周组织全面检查不少于一次,对发现的问题要按照“三定”原则及时整改,并作好书面记录,及时整理归档。援疆项目各责任主体还要积极协调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采用联合检查、申请监督指导等多种形式自觉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依法监管。

第十二条 积极鼓励援疆项目开展达标创优活动,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达到优良以上标准、获得省(自治区)级以上荣誉的的项目按合同约定给予奖励。

第十三条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于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责令暂时停工,立即整改,并向有关责任单位处以1000--5000元罚款;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严肃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与法律法规及山东、新疆规定相矛盾的地方,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5篇 房屋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探讨

1、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滑坡的原因分析

近年来,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据建设部统计,2002年施工死亡人数1297人,仅次于交通和煤矿。2002年6月28日,河南省郑州市一项“重点工程”,因违法分包,施工企业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升降机冒顶、脱轨,造成5人死亡,1人重伤。检查组在黑龙江省检查期间,该省发生了两起严重质量安全事故。7月24日,北安市和平小学扩建教学楼发生楼体坍塌,造成死亡16人,伤6人;7月23日,哈尔滨香坊区一幢居民住宅楼阳台坠落,造成死亡3人,伤3人。 从检查情况看,建筑各方主体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质量安全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管理薄弱,甚至违法违规的现象。有的建设单位压工期、压造价;有的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不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偷工减料,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防护投入不足,造成工程质量安全隐患。

2、 要增强质量意识,提高房屋施工人员素质

工程质量监督是一项集法律、技术、经济和行政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作,属行政和技术的监督执法。因此,监督队伍素质的高低,执法能力的强弱是搞好工程质量监督的基础。要振兴建筑业,必须提高监督队伍的质量意识。监督机构是工程质量认证的专门部门,它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人员的素质涵盖参与施工活动的人群的决策能力、管理能力、经营能力、控制能力、作业能力及道德品质等诸多方面。人员素质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目标的成败,是工程质量高低、优劣的决定性因素。因此,控制工程质量首先要从严格人员准人和提高人员素质抓起。无论是决策、管理者,还是技术操作者,都应该是有“资格”的行家。在新的形势下,培养提高监督人员的素质,建立监督机构的内部考核机制,充分发挥监督站的地位和作用,是我们提高整个建筑业质量意识,解决处理质量问题的关键所在。

3、 房屋建筑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要求企业建立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

iso9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即是这样一种质保体系。在该体系中有与施工过程有关的《质量计划》、《原材料采购》、《施工过程》、《检验、试验》等活动的质量控制程序,这些程序的有效运行将使整个施工过程得以控制,并且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的原则就是“预防为主”。也就是说该系统使工程质量控制有良好的可预见性,这样就可以更可靠地保证工程施工质量。首先,要建立这样一个质保体系最重要的是使其有效运行,所以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树立强烈的质量责任意识,这样才能严格执行质量体系标准,做好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其次,贯彻 iso9000 系列标准,建立和运行质量保证体系,要注重实际效果,把功夫下在贯彻落实上,决不能搞花架子,搞形式。要不断改进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再者,从工程调研和任务承接;施工准备;材料采购;施工生产;试验与检验;建筑产品功能试验;施工交验;回访用户与保修这 8 个环节完善和改进质量体系结构,并使之有效控制运行,旨在严密控制建筑产品质量的提高。

4、 积极采用科技成果,努力提高施工技术水平是创造优质量工程重要条件

施工质量控制与技术因素息息相关,技术因素除了人员的技术素质外,还包括装备、信息、检验和检测技术等。国家建设部《技术政策》中指出:“要树立建筑产品观念,各个环节要重视建筑最终产品的质量和功能的改进,通过技术进步,实现产品和施工工艺的更新换代”。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体现在施工生产活动的全过程.技术进步的作用,最终体现在产品质量上.为了工程质量,要重视新技术,新工艺的先进性,适用性.在施工的全过程要建立符合技术要求的工艺流程,质量标准,操作规程,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不断地改进和提高施工技术以及工艺水平,确保工程质量.

加强房屋建筑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做好事前质量控制,事中质量控制和事后质量控制

5.1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定后,由项目经理部建立起完善的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和严密的质量保证体系以及质量责任制,紧紧地抓住制定质量计划,质量计划的实施和质量计划(目标)的实现这三个环节,要求项目部各部门各负其责,担负起质量管理的责任,以各自的工作质量来保证整体工程质量。工程施工测量控制是事前质量控制的一项基础工作,也是施工准备阶段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首先要做好基准点、基准线、标高、施工测量控制网的复核、复测工作,并如实填报抄测记录,以减少重复劳动。为了在工程施工前能发现和减少图纸的差错,并且能事先消灭图纸中的质量隐患,在项目质量计划编制前,应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持熟悉图纸并会同相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工作。在图纸会审过程中及时与设计人和发包人进行讨论、协商、解决,并作好图纸会审记录。项目经理必须使分包工程及采购工作处于受状态并有计划地进行。项目经理部应在施工准备阶段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质量知识、专业知识、安全知识、管理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5.2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凡由项目经理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向参加施工的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书面交底,并签署技术交底文件作为指导施工的技术依据。在施工过程中,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有关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及设计变更要求,应在实施前向各工种施工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在项目开工前应编制测量控制方案,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同时将测量控制方案、红线桩的效核结果、水准点的引测结果报项目经理部查验认可后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对红线桩、水准点、工程测量控制桩等采取妥善保护,严禁擅自移动。建筑物轴线、标高及关键部位应由专业测量人员测量、质检员检查、技术负责人复核,填报“测量记录及“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由监理工程师签认,确保测量工作的质量。材料控制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创造正常施工的条件,也是实现造价控制和进度控制的前提。

5.1.1企业对材料供应人的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评审,应采用招标“择优选廉的方式,选择材料供应商,并建立材料供应档案。

5.1.2企业应建立材料运输、储存管理制度,避免材料损失、变质。进入现场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应分类标明其来源、加工过程、安装交付后的分部和场所。

5.1.3.企业应加强对材料质量的检查验收,把紧报检、准用关,确保材料、成品、构配件的质量。

5.1.4企业应根据施工现场条件、结构模式、机械设备性能,施工工艺和方法、施工组织与管理、技术经济等因素,使现场的施工机械合理配备,配套使用,充分发挥机械的效能。制定计量器具的使用,保管,维修,检验等规定,要求计量人员严格按此规定执行,以确保产品所必需的计量器具符合规定要求。工序质量直接影响施工项目的整体质量,因此必须严格控制工序质量。设置质量控制点,是对质量进行预控的有效措施。工程变更应按规定程序处理,首先由变更方向监理工程师(或业主)申请。监理工程师与相关方研究做出变更决定后,发布变更通知,然后组织实施。

5.1.5工程施工时把好材料验收关,不使用有害含量超标和淘汰的材料。施工所使用的材料作好防污染控制。工程竣工时检测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检测不合格的不允许使用。建筑产品或半成品保护应采用护、包、盖、封等措施妥善保护。

5.3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

单位工程竣工后,必须进行最终检验和实验。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应按编制竣工资料的要求收集整理材料、设备、构件的质量合格证明材料,各种材料的实验检验资料、隐蔽工程记录、施工记录等质量记录。其整理归档按c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规定执行。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的技术、质量、生产等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检验评定。对查出的施工质量缺陷应予以纠正,并且应在纠正后再次验证以证实其符合性。确认工程质量符合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后,向发包人、监理部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各方主体参与的竣工初验、验收程序。与承包人签定“质量保修书,使用说明书。

进入21世纪以来,人们对质量要求越来越高,质量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质量是我们建筑业的生命,只要我们重视它,按质量要求严格控制它,就能建造出高质量、高水准的工程,从而回报社会和服务社会。

施工现场是人流、物流、信息流的汇集地,也是建筑业最终形成的场所。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施工生产的组织和实施、技术质量管理的实施、检查、复核和监督、物料进场、检验、试验和使用管理等,构成了施工现场管理系统。为了加强项目施工现场质量控制,明确各地施工阶段质量控制重点,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过程中确立事前质量控制,事中质量控制和事后质量控制三个阶段。事前质量控制,是指在正式施工前,是以整个项目施工现场为对象而进行的各项施工准备。准备的基本内容包括:施工技术准备;施工物质准备;施工组织准备;现场准备(主要是施工现场“五通一平”)。事中质量控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的质量控制。即全面控制施工过程,其具体措施是:质量控制有对策;施工项目有方案;技术保证有交底;图纸会审有记录;配制材料有试验;隐蔽工程有验收;计量器具校正有复核;设计变更有手续;钢筋代换在制度;质量处理有复查;成品保护有措施;行使质控有否决;质量文件有档案。事后质量控制,是指在工程项目完成施工过程形成产品的质量控制。准备竣工验收资料,按规定的质量评定标准,对已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质量评定。

6、 抓好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的控制

6.1审核有关技术文件、报告或报表。对技术文件、报告、报表的审核,是项目经理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控制的重要手段。(2)现场质量检查。①现场质量检查的内容:开工前检查; 工序交接检查;隐蔽工程检查;停工后复工前的检查;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应经检查认可,签署验收记录后,才许进行下一工程项目施工;成品保护检查。此外,还应经常深入现场,对施工操作质量进行巡视检查。必要时,还应进行跟班或追踪检查。②现场质量检查的方法。现场进行质量检查的方法有观察法、测量法和试验法三种。观察法是根据质量标准进行外观目测、手感检查和运用工具进行音感检查。对于难以看到或光线较暗的部位,则可采用镜子反射或灯光照射的方法进行检查。测量法是通过现场实测数据和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所规定的允许偏差对照,来判别质量是否合格。试验检查是指必须通过试验手段,才能对质量进行判断的检查方法。如对桩或地基的静载试验,确定其承载力;对钢结构进行稳定性试验,确定是否产生失稳现象;对钢筋对焊接头进行拉力试验,检验焊接的质量等。

7、 建设好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现场管理制度包括质量责任制度、技术复核制度、现场会议制度、施工过程控制制度、现场质量检验制度、质量统计报表制度、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等。

7.1质量责任制度。

人是工程施工的操作者、组织者和指挥者。人既是控制的动力又是控制的对象;人是质量的创造者,也是不合格产品、失误和工程质量事故的制造者。因此,在整个现场质量管理的过程中,应该以人为中心,建立质量责任制,明确从事各项质量管理活动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对工程项目所需的资源和人员资格做出规定。

7.2技术复核制度。包括建立严格的技术管理体系和做好施工过程技术控制。

7.3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失误,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不合格,施工工艺、施工方法错误,施工组织、指挥不当等责任过失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或造成工程倒塌、报废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都是工程质量事故。 

建立和执行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是指在质量事故发生后由有关人员进行质量事故的识别和评审,分析产生质量事故的原因,并制定处理质量事故的措施,经相应责任部门审核批准后进行处理,并经相关部门复核验收。

8、常见的质量问题及其分析

住宅工程施工中经常会发生如混凝土构件裂缝、屋面渗漏、卫生间、厨房地面渗漏等常见的质量问题,对建筑工程质量的危害很大。本文从实践中,对住宅工程施工中的质量进行分析,并提出防治措施。

8.1.1混凝土构件裂缝

混凝土构件产生裂缝是一种常见的质量问题。如:混凝土干缩裂缝。混凝土表面水分蒸发快,表面收缩变形,出现拉应力,引起混凝土表面开裂。混凝土构件堆放时, 支承垫木不在一条垂直线上,产生拉应力,或运输时受到剧烈的颠簸,从而产生构件裂缝。

8.1.2抗震构造柱断条或烂根

因没有将柱底部残留砂浆、碎砖等杂物彻底清除,振捣不实或跑浆,构造柱位置及节点处理不当,而产生断条或烂根。构造柱应设置在墙体的内侧,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

8.1.3屋面渗漏

渗漏部位一般在山墙、檐口、变形缝处。产生的原因一般为:泛水高度不够,局部积水,细部处理未按规范要求执行,施工粗糙等。如温度的变化使防水层遭到破坏,或由于水蒸气的压力,使卷材起鼓、起泡,破裂后造成渗漏。屋面防水工程应由专业防水队伍施工,施工中应严格按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要求施工。

8.1.4地面起砂、起壳

地面起砂、起壳常见的因素:配合比不当,水灰比过大;水泥标号低;基层表面未清理干净,或有积水,未按规定留设施工缝;水泥浆结合层粘结力差, 地面施工中受冻,或洒水养护的时间过早或过迟等。

8.1.5通气孔堵塞

因操作中碎砖、砂浆等杂物掉落烟道内,砌筑质量不好,把关不严,造成通气孔堵塞。施工中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烟道必须进行逐个检查验收。

8.1.6卫生间、厨房地面渗漏

常见原因:有水房间地面的防水层作法不正确,施工质量不好,管根、柱根防水处理不细。住户进户后改修,防水层、防水构造受破坏。措施: 严格按设计要求及规定施工。保证有水房间地面标高低于其它室内地面标高20mm。卫生间、厨房等有防水要求房间的地面应铺设防水层。防水层铺设完毕后应作蓄水检验(深度为20~30mm),24小时内无渗漏为合格。安装卫生器应预埋准确,杜绝乱刨、乱砸,以防破坏防水层。

8.1.7铝合金门窗质量低劣

产生原因:盲目选用低质廉价的铝合金型材,片面追求低造价,偷工减料。设计图纸简单,只注明铝合金窗,无任何技术要求。施工单位素质低。措施:门窗必须采用经管理部门认证、推荐使用的合格产品。应让有安装资质的单位施工。铝合金门窗设计无要求时门窗框与洞口之间伸缩缝应采用矿棉条或玻璃棉毡条分层填塞。塑料门窗框与洞口之间的缝隙应采用苯板保温材料填塞,内外侧均设密封胶缝。

8.8墙体结露、涂料霉变

原因:施工期间墙内潮气未充分释放出来,墙体未干透,管理不善,使用不当等。措施:严格按节点处理详图的规范要求施工,保证墙体的砂浆饱满度,工程完工后作好通风,尽快晾干墙体。内墙应采用防霉变涂料,涂料使用前须经反复检测,确认质量合格方可使用。

8.2防治措施

8.2.1完善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

设计图纸质量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实践证明,很多质量问题的形成都和设计有关。由于设计人员未按规范设计、施工重要部位缺少详细图纸、缺少实际经验等因素造成设计水平低下,造成质量问题。因此,完善设计图纸,尽量找出改进处,是设计人员的职责所在。

8.2.2严把原材料质量进口关

“工程质量,人命关天”。质量检测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原材料的质量,狠抓原材料的质量进口关。用于建筑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达不到设计要求和产品的质量标准, 会给工程质量埋下巨大隐患。在生产过程中,一定要对采用的原材料检验质量,全部符合技术指标方可采用。水泥、砂、石子性能指标必须达到规范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对原材料的质量要经常检测,还要求质量控制人员随时掌握其含量的变化规律,并制定相应的对策。总之,要从原材料进口处把握质量关。

8.2.3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管理力度

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管理力度。实行许可证制度,考核合格的,才允许进入建筑市场承接业务。施工单位必须正确处理好质量与价格的关系,必须首先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标准,再求经济效益。

8.2.4施工单位高质量施工

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过程进行严格的全程管理。若参与工程施工的管理项目员、技术员、操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未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会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在工程施工中,应以“预防为主”,加强巡视检查,对违章操作及时纠正,防患于未然。在工序质量自检的基础上,进行交接检查必须坚持上道工序合格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原则。

8.2.5加强监理单位的监督职能,把好工程质量关

监理单位要协助施工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如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计划和应对困难的技术措施,事先提出有关施工工艺方面的具体要求,设立质量监控点。发现渗漏等隐患时,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复查,做好整改记录。坚持上道工序未经检查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可先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再由监理单位到现场会同施工单位检验。总之,监理要有强烈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做良心工程,并努力学习有关法律,加强法律观念。

以上是本人对住宅工程质量分析与防治措施的初浅看法。有不当之处,请同行指正。希望能抛砖引玉,大家共同来解决施工中的难题。

9、施工项目质量问题的特点

施工项目质量问题具有复杂性、严重性、可变性和多发性的特点。

9.1.1复杂性

施工项目质量问题的复杂性,主要表现在引发质量问题的因素复杂,从而增加了对质量问题的性质、危害的分析、判断和处理的复杂性。例如建筑物的倒塌,可能是未认真进行地质勘察,地基的容许承载力与持力层不符;也可能是未处理好不均匀地基,产生过大的不均匀沉降;或是盲目套用图纸,结构方案不正确,计算简图与实际受力不符;或是荷载取值过小,内力分析有误,结构的刚度、强度、稳定性差;或是施工偷工减料、不按图施工、施工质量低劣;或是建筑材料及制品不合格,擅自代用材料等原因所造成。由此可见,即使同一性质的质量问题,原因有时截然不同。所以,在处理质量问题时,必须深入地进行调查研究,针对其质量问题的特征作具体分析。

9.1.2严重性

施工项目质量问题,轻者影响施工顺利进行,拖延工期,增加工程费用;重者,给工程留下隐患,成为危房,影响安全使用或不能使用;更严重的是引起建筑物倒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据统计,我国1983一1984年平均每四天半就发生一次房屋倒塌事故。某地有一栋六层的住宅楼,在主体施工过程中,现浇圈梁,轴线偏移了9.5cm,圈梁上面的楼板搭接长度不足3cm,造成6层楼板一直砸到底,当场砸死了11人。这血的教训,值得深思,对工程质量问题决不能掉以轻心,务必及时妥善处理,以确保建筑物的安全使用。

9.1.3可变性

许多工程质量问题,还将随着时间不断发展变化。例如,钢筋混凝土结构出现的裂缝将随着环境湿度、温度的变化而变化,或随着荷载的大小和持荷时间而变化;建筑物的倾斜,将随着附加弯矩的增加和地基的沉降而变化;混合结构墙体的裂缝也会随着温度应力和地基的沉降量而变化;甚至有的细微裂缝,也可以发展成构件断裂或结构物倒塌等重大事故。所以,在分析、处理工程质量问题时,一定要特别重视质量事故的可变性,应及时采取可靠的措施,以免事故进一步恶化。

9.1.4多发性

施工项目中有些质量问题,就象 常见病、多发病一样经常发生,而成为质量通病,如屋面、卫生间漏水;抹灰层开裂、脱落;地面起砂、空鼓;排水管道堵塞;预制构件裂缝等。另有一些同类型的质量问题,往往一再重复发生,如雨蓬的倾覆,悬挑梁、板的断裂,混凝土强度不足等。因此,吸取多发性事故的教训,认真总结经验,是避免事故重演的有效措施。

9.2.施工项目质量问题分析

施工项目质量问题表现的形式多种多样,诸如建筑结构的错位、变形、倾斜、倒塌、破坏、开裂、渗水、漏水、刚度差、强度不足、断面尺寸不准等等,但究其原因,可归纳如下:

9.2.1.违背建设程序

如不经可行性论证,不作调查分析就拍板定案;没有搞清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就仓促开工;无证设计,无图施工;任意修改设计,不按图纸施工;工程竣工不进行试车运转、不经验收就交付使用等盲干现象,致使不少工程项目留有严重隐患,房屋倒塌事故也常有发生。

9.2.2.工程地质勘察原因

未认真进行地质勘察,提供地质资料、数据有误;地质勘察时,钻孔间距太大,不能全面反映地基的实际情况,如当基岩地面起伏变化较大时,软土层厚薄相差亦甚大;地质勘察钻孔深度不够,没有查清地下软土层、滑坡、墓穴、孔洞等地层构造;地质勘察报告不详细、不准确等,均会导致采用错误的基础方案,造成地基不均匀沉降、失稳,使上部结构及墙体开裂、破坏、倒塌。

9.2.3.末加固处理好地基

对软弱土、冲填土、杂填士、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岩层出露、溶岩、土洞等不均匀地基未进行加固处理或处理不当,均是导致重大质量问题的原因。必须根据不同地基的工程特性,按照地基处理应与上部结构相结合,使其共同工作的原则,从地基处理、设计措施、结构措施、防水措拖、施工措施等方面综合考虑治理。

9.2.4.设计计算问题

设计考虑不周,结构构造不合理,计算简图不正确,计算荷载取值过小,内力分析有误,沉降缝及伸缩缝设置不当,悬挑结构未进行抗倾覆验算等,都是诱发质量问题的隐患。

9.2.5.建筑材料及制品不合格

诸如:钢筋物理力学性能不符合标准,水泥受潮、过期、结块、安定性不良,砂石级 配不合理、有害物含量过多,混凝土配合比不准,外加剂性能、掺量不符合要求时,均会影响混凝土强度、和易性、密实性、抗渗性,导致混凝土结构强度不足、裂缝、渗漏、蜂窝、露筋等质量问题;预制构件断面尺寸不准,支承锚固长度不足,未可靠建立预应力值,钢筋漏放、错位,板面开裂等,必然会出现断裂、垮塌。

9.2.6.施工和管理问题

许多工程质量问题,往往是由施工和管理所造成。例如:

(1)不熟悉图纸,盲目施工,图纸未经会审,仓促施工;未经监理、设计部门同意,擅自修改设计。

(2)不按图施工。把铰接作成刚接,把简支梁作成连续梁,抗裂结构用光圆钢筋代替变形钢筋等,致使结构裂缝破坏;挡土墙不按图设滤水层,留排水孔,致使土压力增大,造成挡土墙倾覆。

(3)不按有关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如现浇混凝土结构不按规定的位置和方法任意留设施工缝;不按规定的强度拆除模板;砌体不按组砌形式砌筑,留直槎不加拉结条,在小于lm宽的窗间墙上留设脚手眼等。

(4)不按有关操作规程施工。如用插入式振捣器捣实混凝土时,不按插点均布、快插慢拔、上下抽动、层层扣搭的操作方法,致使混凝士振捣不实;整体性差;又如,砖砌体包心砌筑,上下通缝,灰浆不均匀饱满,游丁走缝,不横平竖直等都是导致砖墙、砖柱破坏、倒塌的主要原因。

(5)缺乏基本结构知识,施工蛮干。如将钢筋混凝土预制梁倒放安装;将悬臂梁的受拉钢筋放在受压区;结构构件吊点选择不合理,不了解结构使用受力和吊装受力的状态;施工中在楼面超载堆放构件和材料等,均将给质量和安全造成严重的后果。

(6)施工管理紊乱,施工方案考虑不周,施工顺序错误。技术组织措施不当,技术交底不清,违章作业。不重视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等等,都是导致质量问题的祸根。

9.2.7.自然条件影响

施工项目周期长、露天作业多,受自然条件影响大,温度、湿度、日照、雷电、供水、大风、暴雨等都能造成重大的质量事故,施工中应特别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预防。

9.2.8.建筑结构使用问题

建筑物使用不当,亦易造成质量间题。如不经校核、验算,就在原有建筑物上任意加层;使用荷载超过原设计的容许荷载;任意开槽、打洞、削弱承重结构的截面等。

9.3施工项目质量问题分析、处理的目的及程序

9.3.1施工项目质量问题分析、处理的目的

施工项目质量问题分析、处理的主要目的是:

(1)正确分析和妥善处理所发生的质量问题,以创造正常的施工条件;

(2)保证建巯物、构筑物的安全使用,减少事故的损失;

(3)总结经验教训,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4)了解结构实际工作状态,为正确选择结构计算简图、构造设计,修订规范、规程和有关技术措施提供依据。

9.3.2施工项目质量问题分析处理的程序

施工项目质量问题分析、处理的程序,一般可按图4-1所示进行。

事故发生后,应及时组织调查处理。调查的主要目的,是要确定事故的范围、性质、影响和原因等,通过调查为事故的分析与处理提供依据,一定要力求全面、准确、客观。调查结果,要整理撰写成事故调查报告,其内容包括:1.工程概况,重点介绍事故有关部分的工程情况;2.事故情况,事故发生时间、性质、现状及发展变化的情况;3.是否需要采取临时应急防护措施;4.事故调查中的数据、资料;5.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6.事故涉及人员与主要责任者的情况等。

事故的原因分析,要建立在事故情况调查的基础上,避免情况不明就主观分析推断事故的原因。尤其是有此事故,其原因错综复杂,往往涉及到勘察、设计、施工、材质、使用管理等几方面,只有对调查提供的数据、资料进行详细分析后,才能去伪存真,找到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事故的处理要建工在原因分析的基础上,对有此事故时认识不清时,只要事故不致产生严重的恶化,可以继续观察一段时间,做进一步调查分析,不要急于求成:以免造以同一 事故多次处理的不良后果。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是: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建筑功能和使用要求,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施工方便。在事故处理中,还必须加强质量检查和验收。对每一个质量事故,无论是否需要处理都要经过分析,作出明确的结论。

(三)质量问题不作处理的论证

施工项目的质量问题,并非都要处理,即使有些质量缺陷,虽已超出了国家标准及规范要求,但也可以针对工程的具体情况,经过分析、论证,作出勿需处理的结论。总之,对质量问题的处理,也要实事求是,既不能掩饰,也不能扩大,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延误工期。

勿需作处理的质量问题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不影响结构安全,生产工艺和使用要求。例如,有的建筑物在施工中发生了错位,若要纠正,困难较大,或将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经分析论证,只要不影响工艺和使用要求,可以不作处理。

(2)检验中的质量问题,经论证后可不作处理。例如,混凝土试块强度偏低,而实际混凝土强度,经测试论证已达到要求,就可不作处理。

(3)某些轻微的质量缺陷,通过后续工序可以弥补的,可不处理。例如,混凝土墙板出现了轻微的蜂窝、麻面,而该缺陷可通过后续工序抹灰、喷涂、刷白筹进行弥补,则勿需对墙板的缺陷进行处理。

(4)对出现的质量问题,经复核验算,仍能满足设计要求者,可不作处理。例如,结构断面被削弱后,仍能满足设计的承载能力,但这种做法实际上在挖设计的潜力,因此需要特别慎重。

(四)质量问题处理的鉴定

质量问题处理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是否留有隐患,需要通过检查验收来作出结论,事故处理质量检查验收,心需严格按施工验收规范中有关规定进行;必要时,还要通过实测、实量,荷载试验,取样试压,仪表检测等方法来获取可靠的数据。这样,才可能对事故作出明确的处理结论。

事故处理结论的内容有以下几种:

(1)事故已排除,可以继续施工;

(2)隐患已经消除,结构安全可靠;

(3)经修补处理后,完全满足使用要求;

(4)基本满足使用要求,但附有限制条件,如限制使用荷载,限制使用条件等;

(5)对耐久性影响的结论;

(6)对建筑外观影响的结论;

(7)对事故责任的结论等。

此外,对一时难以作出结论的事故,还应进一步提出观测检查的要求。

事故处理后,还必须提交完整的事故处理报告,其内容包括:事故调查的原始资料、测试数据,事故的原因分析、论证;事故处理的依据;事故处理方案、方法及技术措施;检查验收记录;事故勿需处理的论证;以及事故处理结论等。

第6篇 深基坑高大模板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预防深基坑与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发生施工质量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广东省建设工程高支撑模板系统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适用范围

(一)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包括基坑支护、降水、土方开挖等内容。

(二)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 ,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三、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与审查

(一)承接深基坑与高大模板工程的施工单位应组织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根据设计文件和技术设计要求,结合工程的实际,编制深基坑与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二)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支护、支撑系统的结构设计(包括结构选型及其计算依据;结构变形、位移和沉降观测的允许值以及临界状态报警值;结构设计的安全有效使用期)。

2、施工工艺要求,施工程序和施工进度安排。

3、对设计要求及施工现场情况的监测控制措施。

4、各阶段施工安全措施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措施。

(三)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后应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签字。

(四)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

1、施工单位应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2、专家组由勘察、设计(注册结构工程师)、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在佛山市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审查专家库中选取,但不能选择本工程相关企业的专家。专家名单可在佛山市建设局网站()上查阅。若根据工程需要选取市专家库以外的专家,施工单位应向市建设局提出申请。

3、专家组的人员组成及论证审查会的召开时间,应通知建设、监理单位和区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情况应同时通知市质量、安全监督站:

(1)地下室两层以上(含两层)的深基坑;

(2)高大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12m(含12m)。

4、施工单位应在论证会3天前将专项方案及相关资料送达各论证专家及质量、安全监督站。

5、专家审查时,应由专家选出专家组的组长,并由组长主持专家论证会。专家组讨论确定审查结论时,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应离场回避。

6、专家组必须对审查的专项施工方案提出书面意见,填写专家审查表格(附表1) <佛建工[2006]21号附件1.doc>,并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

(五)施工单位应根据专家组的论证审查意见,对已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整理完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

(六)专家组及成员应当依据有关技术标准认真履行审查职责,对审查的专项施工方案负相应的审查责任,但不代替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承担的质量和安全责任。

四、建设单位的责任

(一)建设单位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深基坑与高大模板工程的管理。

(二)深基坑施工前,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深基坑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监理和监测单位,对邻近建(构)筑物的现状进行周密的调查、测绘或摄像,并作好详细记录。必要时应有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安全鉴定。

(四)深基坑开挖或支护施工完成后,因建设资金等问题可能造成其长期暴露或超过支护设计安全期而危及周边环境安全的,建设单位应主动回填,并承担因未能及时回填而发生安全事故的相应责任。

(五)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单项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六)建设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技术标准,降低工程质量;不得指定或随意减少监测项目,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五、施工单位的责任

(一)应严格依照经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和国家(省)有关规定进行组织施工。

(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或其委托人、项目经理应参加深基坑和高大模板的验收,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填写附表6备查)。混凝土浇灌前,施工单位应将验收记录送达质量和安全监督站的项目监督负责人,并告知浇灌时间。

(三)高大模板工程在浇灌混凝土时,项目经理应委派专人全过程在现场监控支撑体系的安全。另外,项目经理至少要在正浇灌混凝土的楼面上带班检查一次,并形成检查记录,检查记录由监理员签名见证(填写附表5 <佛建工[2006]21号附件5.doc>备查)。

(四)应就有关的安全施工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双方签字确认。

(五)应及时有效地对工程进行监测,并应详细记录。

(六)应有针对性地根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措施组织演练。

(七)各项目部应把深基坑、高大模板工程作为本工程的重大危险源在工地明显位置进行公示。

六、监理单位的责任

(一)应根据规范要求、设计文件、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组论证审查意见等有关资料文件,根据工程实际提出监理意见,对该专项方案编写监理纲要和实施细则。

(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其委托人、总监应参加深基坑和高大模板的验收,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填写附表6 <佛建工[2006]21号附件6.doc>备查)。

(三)高大模板工程在浇灌混凝土时,总监应委派专人全过程在现场监控支撑体系的安全。另外,总监至少要在正浇灌混凝土的楼面上带班检查一次,并形成检查记录(填写附表5备查)。

(四)工程出现险情或发生安全事故时,应下达暂停令,协助施工单位启动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措施,并向建设主管等有关部门报告。

七、监督管理

(一)各区建设局负责区域内各项深基坑、高大模板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区建设局应根据本办法并结合地区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督促各方落实责任,实行严格管理,并把本地区深基坑、高大模板工程作为重大危险源予以公示。

(二)各区要建立信息快报制度,按规定程序具备开工条件的所有深基坑与高大模板工程,必须在10天内由各区安监站综合信息上报至区建设局和市安监站(附表2) <佛建工[2006]21号附件2.doc>。

(三)各区建设局应将深基坑、高大模板工程作为本地区的重大危险源予以公示。

(四)深基坑与高大模板工程实行专项登记制度,开工前由施工单位向质量、安全监督站办理登记(附表3) <佛建工[2006]21号附件3.doc>。登记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专家审查论证后整理完善的专项施工方案;

2、专家组审查论证的书面意见和专家审查表(附表1)。

(五)各区的质量监督站与安全监督站对深基坑及高大模板均应落实监督责任,实行重点监督。

1、各区质量监督站应将专项施工方案中的结构设计及专家审查论证、基坑支护工程的质量检测和验收、基坑开挖各阶段的验收、基坑变形控制观测、高大模板及其支架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等列为重点监督内容。

2、各区安全监督站应将经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中有关安全施工技术监控措施的落实、基坑工程的施工准备评价和达标评价、高大模板专项工程安全检查评分和分项验收等列为重点监督内容,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全面汇总后每月(10日前)向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报告(附表4) <佛建工[2006]21号附件4.doc>。

3、质量监督和施工安全监督站负责深基坑与高大模板工程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所监督的深基坑与高大模板工程应有针对性地编制监督计划,并在开工前对项目经理、总监等人员进行监督交底,对本办法要求重点监督的内容要形成监督记录。

4、经常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对深基坑工程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高大模板工程验收时监督负责人必须到场监督。

(六)市建设局委托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不定期地对各区内正在施工的深基坑与高大模板工程进行巡查,监督检查各质量监督和施工安全监督站、建设、施工及监理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并将巡查情况向市建设局报告。

(七)市建设局对各区实施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把本市深基坑、高大模板工程的情况在网站上予以公示。

八、罚则

各有关单位未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质量及安全生产责任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企业和责任人的责任。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佛山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第7篇 浅议管道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措施管理与控制

在市政道路建设过程中,管道施工作为地下设施建设的重中之重,特别需要加强质量和安全管理的环节,如果在管理和控制过程中处理不当或监管不力,很可能产生道路竣工后造成漏水塌陷和变形的不良后果。在管道施工中还要对安全措施的管理与控制做到未雨绸缪,保证做好前期的准备与中期的监督及后期的防护工作,确保能够辨识管道施工危险源及将发生率降到最低程度。

针对管道工程施工中的相关关键控制点,本文管理施工中质量、安全措施的管理与控制浅议如下:

1.根据设计给定的规划桩,用经纬仪测量雨污水管道中心线检查井的位置。放线时应以雨污水管道起始点检查井的位置作为管道位置控制点,在曲线段首先计算出曲线的要素,再确定管线位置,检查井位置做好栓桩记录。沿管线位置引设临时水准点,做好记录,并加以保护,沿管线每80m设置临时水准点,并进行经常闭合校合。挖土采用人机配合法施工,当挖掘机挖至槽底时应预留20cm的原状土,使用人工清底,如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监理和设计联系,商议解决办法。挖土采用人机配合法施工,当挖掘机挖至槽底时应预留20cm的原状土,采用人工清底,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与监理和设计联系,商议解决办法。非压力管道开槽时,堆土距槽边1.5m以外,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压力管道开槽时,土甩到槽上口lom以外。符合要求的土用于回填,其余的土用运输车外运。吊车下管时一侧堆土,一侧走车。沟槽应达到质量标准:沟底标高允许偏差0~15mm,宽度每侧不小于设计规定,坡度不陡于设计规定。为便于施工操作和减少软基沉降,承插口管道砂石基础下超挖换填矿渣,其中(φ600以下管道换填300mm厚;(φ1000以下换填350mm厚;(φ1000以上换填400mm厚。要求矿渣粒径不大于50mm,应以级配为准,含20%以上黏土。如遇局部地区软弱,酌情加抛大块片石进行处理。同槽施工时,深槽一侧按设计要求挖至换填槽底,浅槽一侧如形不成台阶的,一并挖除,能形成不小于管基宽度的平台时,可以保留。施工时,先铺设较深的管道,当回填矿渣高程与相邻近管道高程相同时,再安装相邻管道。砂石基础施工前,应复核高程(+0.125m)且槽底无积水和软泥。铺设时防止砂石进入集水井。砂石平基及管座石子不得与管皮接触,管底必须与平基紧密接触。砂及砂石基出要夯实,控制密实度90%。平基厚度满足设计及施工规范的要求,允许偏差为±15mm。

2.铺设前应检查沟底标高、底宽、回填土厚度是否达到施工标准;管材、管件、胶圈、黏合剂的质量是否合格。管道铺设采用预留沉降量的处理方法,即管道铺设时的高程控制为:设计标高+0.125m等于铺设标高。管道的一般铺设过程包括下管、稳管、安装、部分回填、试压、全部回填。根据管径的不同,分别采用不同吨位的吊车下管,下管应注意以下事项:下管时,吊车沿沟槽行驶时,距沟边应间隔im的距离,以避免沟壁坍塌。吊车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作业,在架空线路附近作业时,其安全距离应符合当地电业管理部门的规定。下管时派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机械吊装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指挥信号,驾驶员必须听从信号进行操作。搬(套)管子应找好重心,平吊轻放,不得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起吊及搬运管材、配件时,管材承插口工作面应采取保护措施。在起吊作业区内,任何人不得在吊钩或被起吊的重物下面通过或站立。管节入沟槽时,不得与槽壁支撑及槽下的管道相互碰撞,沟槽运管不得扰动天然土。

3.采用闭水试验检验。闭水试验必须在回填土之前进行,并应在管道、沟渠浸泡72h后进行,闭水试验的水位是试验管段上游管内顶以上2m,如小于2m时闭水试验的水位可至井口为止,对渗水量的测定时间不小于2h。d700以上管道每3段抽检1段,试验不合格者全线闭水试验;d700mm以下管道,每井段全部检验。闭水试验必须在回填土回填之前且无积水情况下进行。闭水试验必须在管道安装完成后,各项技术指标经检验均合格的前提下进行。全部预留孔应封堵,且不得渗水。管道两端堵板承载力经核算应大于水压力合力,且应封堵严密不渗水。对渗水量的测定时间不少于2h。

4.管道与检查井接口采用直接砌筑的方法,但要采用短节相边,在入井段双侧管外壁加一橡胶圈入井壁,以后用防水砂浆双侧塞填孔隙,减轻管与井不均匀沉降的影响。凡遇新旧管道,由于沉降造成铺管需调高时,通常旧井接管处不调整标高;旧管接井时,允许井内调整标高,即两管标高不同,但必须控制上游管比下游高。为便于管理和管道疏通,在污水接户支管井、干管人路口前一个井和倒虹吸处以及雨水接户支管倒虹接入的检查井设沉泥斗,深度50cm。新砌成的检查井,其各个方面的强度都未达到最佳,若提前碾压将被破坏,可在井盖上方铺设盖板或避免重型车辆碾压,直到达到规定要求。对已砌好的检查井做好栓桩,为以后的筑路做准备。

5.管道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以预防为主,认真贯彻《施工、生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加强预控预测,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监督检查各项制度,由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检查该工程,查隐患、查事故苗头、查规程执行情况,并及时总结和组织监督整改。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在施工前由班组长(技术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班前由班组长或安全检查员进行交底并落实安全措施。安全员长驻现场,跟踪现场监督安全规程及各项制度的实施落实。指导进行安全防护和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召开每周一次的安全分析总结会,总结工作,分析事故苗头和隐患交流经验。每周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组织安全检查巡视,检查安全工作的安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

6.管道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沟槽的开挖,应视土质情况放好边坡。较深的沟槽应分层开挖。按规定弃土,以防止出现塌方。机械挖土要防止挖掘臂触碰高压电缆。采用人工往管沟槽下管时,使用的绳索和地桩必须牢固可靠,两端放绳速度应一致,沟内不得有人。

7.管道进行压力试验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管道压力试验压力应缓慢地提升,停泵稳压后方可进行检查。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对着盲板、堵头等处站立。处理管道泄漏等缺陷必须在泄压后进行,严禁带压处理。吊装设备和索具等使用前应经安全管理者检查确认后方可使用,起吊时要坚持“十不吊”,坚持先试吊再正式起吊。管道吊装时要由专人指挥,统一口径、统一行动,并与吊车司机配合密切。高空吊装大件要冷静沉着,发现问题要采取果断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黑夜工作必须有良好的照明。无论在施工作业或者在冲洗、试压前进行周密、严格的技术方案、安全措施,做好交底记录,对于试压点专人专责,同时组织好通讯联络指令及工具。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要堆放整齐、通路畅通、举止文明、定期考核、推行标准化作业,共创文明工地,把文明施工工作为考核,工程质量和综合考评的一个指标。在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办理签证、审批手续后,应按报批的施工方案审批要求认真遵章作业,干净收场,保障交通顺畅,环保整洁。在施工中,要逐项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如有变化,需经建设单位工程师批准,报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备查,并重新组织交底。工作前要认真检查工具、机具和作业环境及各种安全设施,经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施工用的设备、构件、施工用料、工程用料要堆放整齐、稳妥,防止倒塌伤人,同时要控制堆放高度和距离。

综上所述,通过管道工程实践施工中对质量和安全相关的关键控制点加强管理和控制,对确保工程总体质量、工期和安全及效益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施工中必须采取“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原则,采用先进的施工设备、先进的施工方法和科学的管理手段,严格控制每道施工工序,认真把好每道关,这样才能保证实现工程的最优化。

第8篇 隧道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隧道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明确施工安全质量责任,细化安全质量管理控制措施,有效预防安全质量事故,确保隧道工程施工安全质量,项目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隧道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构建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长效管理机制。

第三条 隧道工程安全质量目标

1、隧道工程安全目标:杜绝因公死亡事故、杜绝严重塌方事故、杜绝爆炸事故、杜绝爆破物品丢失事故。

2、隧道工程质量目标:洞身开挖完整,无欠挖,锚杆、小导管、管棚、钢拱架、喷射混凝土厚度、强度等符合设计及《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 洞身衬砌钢筋、衬砌厚度、强度满足设计及《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衬砌背后无空洞及不密实现象,衬砌表面色泽均匀、曲线圆顺,整改轮廓清晰。砼接茬处无较大错台、跑模现象,表面无蜂窝麻面,内实外美。 正洞和设备洞室衬砌不渗水,道床不积水,洞身范围内无湿渍。 水沟流水坡面平顺,水流通畅,不积淤堵塞。泄水孔排水通畅无堵塞。 洞门及附属工程符合设计及《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

第二章 施工安全控制

第四条 分级督办制度。

1、隧道由项目经理或常务副经理、项目总工为包保领导;相应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按职责划分进行包保。

2、项目经理部每15天对重难点隧道安全监控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找出原因,制定措施,迅速消除安全生产不利因素;保持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并建立隧道动态管理档案;对隧道安全实行动态监管。

第五条 日常检查制度

项目经理部根据责任分工,建立隧道工程安全日常检查制度。并建立专门的《隧道施工安全检查记录簿》。

1、项目经理部每月不少于一次对隧道施工进行重点检查,并将检查和处理的情况及时填写《隧道施工安全检查记录簿》。

2、项目经理部分管领导每月不少于二次对隧道施工进行重点检查,并将检查和处理的情况及时填写《隧道施工安全检查记录簿》。

3、项目经理部安质部建立隧道工程安全管理台账,每月不少于四次对隧道施工进行重点检查。并将检查和处理的情况及时填写《隧道施工安全检查记录簿》。

第六条 检查的重点和处理措施

1、隧道安全的检查重点:设计开挖方案的实施情况、爆破控制、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初期支护,二次衬砌、仰拱施工,跟进进度和施工质量、地质情况是否与设计相符、隧道的监测和通风、施工用电、火工品管理、应急预案及演练、安全员履行职责情况等。

2、对检查出的问题在现场填发整改通知单,做好检查记录,提出处理和整改要求,并指定专人负责追踪落实整改情况。

第七条 定期通报制度

项目经理部要每月对隧道工程安全情况进行通报,主要内容为上月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办法、措施,下月隧道工程安全工作的重点及要求。

第八条 超前地质预测预报

超前地质预测预报是预防各类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有效手段,各工区必须将超前地质预测预报纳入正常施工工序,做到先探后掘,不探不掘,规避地质灾害风险。

1、超前地质预测预报工作由项目经理部的统一领导和组织,按照投标承诺和隧道施工需要配齐超前地质预报设备。

2、制定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实施性方案,成立专业地质预测预报队伍,严格按照设计地质要求实施超前地质预测预报。

3、专业地质人员每循环应对掌子面围岩进行详细的描述和记录,并做出掌子面地质素描图,地质工程师应对围岩进行准确判断。

4、对松散地层、浅埋地段、断层破碎带、富水及可能产生岩爆地段等不良地质地段,应采用地质预报系统、地质雷达、红外线探测仪中的一种或几种综合方法,进行综合地质预报,同时采用超前水平钻探和超前水平炮孔方法进行精确预报围岩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5、地质描述与超前预报成果采取日常检验批验收与专题报告相结合的资料收集模式进行管理。地质工程师每天采集地质素描、进行分析和汇总,并向项目技术负责人汇报,每周进行汇总,报项目经理部工程部,同时提报监理单位核备,每两周向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提供情况说明和图件,并提供分段成果报告。

6、对地质条件与设计变化较大、可能产生地质灾害或影响隧道施工安全的地段,断层、节理密集带,富水地段,不同岩性接触带等,所做的地质超前预报,要及时将专题预报成果交付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动态设计。情况紧急时,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7、项目经理部工程部、安质部负责隧道超前地质预测预报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工作,重点检查超前地质预报人员和设备的配备、预报方案的实施和质量、隧道施工现场安全控制等情况。

第九条 现场安全管理要点

1、各工区在隧道洞口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专职负责施工安全监控工作,规范做好施工情况记录。隧道洞口应设置安全监控室,安排专人负责进出入洞人员的登记挂牌工作,严格执行出入洞人员登记制度。

2、软弱围岩隧道ⅳ、ⅴ级地段采用台阶法施工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⑴上台阶每循环开挖支护进尺ⅴ级围岩不应大于1榀钢架间距;ⅳ级围岩不得大于2榀钢架间距。

⑵边墙每循环开挖支护进尺不得大于2榀钢架间距。

⑶仰拱开挖前必须完成钢架锁脚锚杆(管)每循环开挖进尺不得大于3m。

⑷隧道开挖后初期支护应及时施作并封闭成环,ⅳ、ⅴ级围岩封闭位置距掌子面不得大于40m。

3、洞内支护坚持“随挖随支护”的原则。软弱围岩隧道ⅳ、ⅴ级围岩初期支护封闭位置距离掌子面不得大于40m。钢拱架架立时不得置于虚渣或松动石上,软弱围岩地段基底夯实加设垫板或加设垫块夯紧。

4、软弱围岩隧道ⅳ、ⅴ级围岩仰拱施做应紧跟,仰拱距开挖面距离宜控制在40m以内。二次衬砌应及时施作,二次衬砌距掌子面距离ⅳ级不得大于90m,ⅴ级围岩不得大于70m。

5、隧道施工现场必须符合通风、照明、粉尘和有害气体控制等作业环境标准,,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按规定配备到位。对隧道要进行专项通风设计,配足通风设备。对富水段、反坡施工段要认真做好抽排水工作,严禁洞内长时间积水。

6、隧道施工现场应规范配备报警、救援、逃生等设施,严格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对作业人员进行逃生教育。

7、各工区要加强火工品管理。严格按照火工品管、用的相关规定,做好爆炸物品的采购、运输、储存、领发料及爆破操作过程中的管理;各工区经理必须每月、安质部负责人必须每半月对炸药库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8、隧道施工采用的大型机械设备进场前必须检验合格,确保使用功能、安全可靠、状态良好。

9、做好洞内交通组织。洞内运输车辆限速行驶,作业地段车速一般每小时小于10公里,严禁超车。在衬砌台车(或作业台架)作业地段应设置慢行、警示标志。中心水沟检查井要及时设置盖板或明显的警示标志。

10、各种电气设备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安全隔离、安全警戒设施。电线路严禁搭靠或固定在易导电的金属上。各种机械、金属设备上所有照明及易发生电击危险场所的照明和行灯应使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潮湿环境下行灯必须低于12v,并应有绝缘良好的手柄和护罩。

11、严格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对存在以下安全隐患之一的要立即整顿:

(1)隧道衬砌滞后距离超标:

①仰拱初支及仰拱距掌子面距离,ⅳ、ⅴ级及以上围岩不超过40m。

②二次衬砌距掌子面距离,ⅳ级围岩不超过90m,ⅴ级围岩超过70m。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

(3)专职安全人员不到位或未按规定履行职责。

第三章隧道施工质量控制

第十条 洞口及缓冲结构施工质量控制

1、隧道洞口的边、仰坡应自上而下逐级分层开挖,并及时按照设计坡度进行一次性刷坡到位,开挖后应按照施工设计图及时施作边、仰坡加固支护,以确保边仰坡的稳定。

2、隧道洞口土石方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设置临时环向天沟,且与洞口外排水系统连接畅通,临时天沟可采用浆砌片石砌筑或立模现浇混凝土,以截断山体地表水冲刷洞口边仰坡。

3、隧道进洞后,待洞口浅埋地段二衬结构衬砌后,应尽快施作洞口缓冲结构,以确保洞口边仰坡的稳定。 

(1)、 洞口缓冲回填时,回填料粒径应满足规范要求,分层对称填筑,每层密实度满足设计要求或规范要求。 

(2)、洞口缓冲回填完成后,应及时按照施工设计图要求规范施作天沟等永久排水设施。

第十一条 洞身开挖质量控制

1、应严格按照设计工法组织施工,开挖方法与围岩级别相匹配,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施工工法。

2、严格控制隧道超欠挖,洞身、隧底轮廓、中线、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围岩完整、石质坚硬时,允许岩石个别突出部分侵入衬砌不大于5cm;拱脚和墙脚以上1.0m范围内严禁欠挖。

3、仰拱开挖

严格的控制仰拱开挖的长度、仰拱支护和衬砌厚度,并按 “挖机清底→人工铁铲清理”程序彻底清理仰拱基底残余虚碴或松散层等,严格检查验收程序,加强仰拱施工的过程监控,防止仰拱底部出现虚碴而出现运营安全质量隐患。

4、爆破质量考核奖惩规定

(1)为了更好地在施工区域内控制爆破质量,充分调动全体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参与隧道爆破质量控制的积极性,提升隧道质量管理水平和成本控制水平。根据集团公司项目经理部《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本标段施工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2)隧道爆破考核依据《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相关规定。

(3)隧道爆破质量考核由项目经理部分管领导、工程部、安质部组成项目经理部爆破质量考核小组,负责对道爆破情况进行考核。施工队有关人员组成配合小组,协助项目经理部爆破考核小组完成现场考核工作。

(4)考核办法:实行不定期检查考核制度

(5)奖惩办法:

①每月未达到进度标准的处罚10000元。

②若一个工区连续三个月进度未达到标准的,除按本条第1款处罚外,另加处罚20000元,并责令该施工队整改。

第十二条 洞身超前支护施工质量控制

1、超前长管棚施工质量控制

超前长管棚的规格型号、管径、壁厚、长度,或打设角度、布设间距,或搭接长度、注浆等均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超前小导管施工质量控制

超前小导管的规格型号、管径、壁厚、长度,或打设角度、布设间距,或搭接长度、注浆等均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第十三条 洞身初支期护施工质量控制

1、锚杆施工质量控制

拱部、边墙锚杆的规格、直径、长度、间距、角度等均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隧道开挖后,应及时初喷混凝土封闭围岩,并及早施作拱部、边墙锚杆。拱部、边墙锚杆端部应设置锚垫板,锚垫板应与岩石密贴。

2、钢筋网施工质量控制 

(1)、钢筋网的钢筋规格、直径、间距、焊接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钢筋网应在初喷混凝土后铺挂,使其与喷射混凝土形成一体。

(3)、钢筋网搭接长度应为1--2个网格,并与锚杆有效连接,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得小于3cm。

3、钢架施工质量控制 

(1)、钢架加工后的结构尺寸、形状应符合设计要求,经试拼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钢架应置于牢固的岩面上,严禁置于虚碴或松散层上,安装时要求上下垂直、间距均匀且符合设计要求,及时打设锁脚锚杆,中、下台阶开挖后应及时施作钢架,防止上台阶钢架长时间悬空,格栅钢架地段,其底部应设置支承槽钢,以确保格栅均匀受力,防止不均匀沉降。 

(3)、沿钢架外缘每隔2m用钢楔或混凝土预制块楔紧,钢架应全部被喷射混凝土覆盖,其保护层厚度不得小于3cm。

4、喷射混凝土施工质量控制 

(1)、喷射混凝土必须采用湿喷工艺组织施工,禁止采用干喷施工工艺。 

(2)、初喷混凝土应在开挖后进行,厚度不小于4cm。初喷混凝土喷射时应先填平岩面较大凹洼处,初喷面应大致顺。 

(3)、复喷混凝土应在钢筋网及钢架安装后及时进行,应及时复喷至设计厚度。 

(4)、喷射作业应分段、自下而上连续进行,喷射角度应与受喷面垂直,喷嘴与受喷面的距离宜为1.5--2.0m。 

(5)、喷射作业应变换喷嘴角度和与受喷面的距离,将钢架、钢筋网背后喷填密实,必要时应在钢架和初期支护后注浆充填。 

(6)、渗漏水处治,小股水或裂隙渗漏水用岩面注浆或导管引排后再喷射混凝土,大股涌水采用注浆堵水后再喷射混凝土,大面积潮湿岩面采用粘结性强的混凝土喷射,可通过添加外加剂、掺和料改善混凝土性能。

第十四条 防排水施工质量控制

1、基面处理

防水施工前应检查开挖断面净空尺寸,埋设钢筋头设置喷射砼厚度标志,局部超挖处打设锚杆和挂设钢筋网进行复喷,清除危岩及松散岩层,用高压水或高压风冲洗或吹净受喷面,钢筋网、注浆管头、锚杆等凸出部位先切断后用锤铆平,再用砂浆抹平。

2、土工布铺设 

(1)、土工布采用带热塑性圆垫圈(暗钉圈)的射钉固定,拱部0.5--0.8m,边墙0.8--1.0m,呈梅花型排列,左右上下成行固定 

(2)、土工布搭接宽度不小于50mm,一般仅设环向接缝,长度不够时设轴向接缝应确保上部(靠近拱部的一张)应用下部(靠近底部的一张)缓冲层压紧,并使缓冲层与喷射混凝土表面密贴,铺设的缓冲层应平顺、无隆起、无褶皱。

3、防水板铺设

(1)、防水板从下向上环向铺设,下部防水板必须压入上部防水板。

(2)、防水板采用热合器固定,使防水板融化后与塑料热垫圈粘结牢固。 

(3)、在凹凸较大及拱顶的基面上加密固定点。 

(4)、采用热焊机双焊缝焊接,两幅防水板焊接搭接宽度不小于15cm,单条焊缝有效焊缝宽度不小于15mm,采用充气法检查。 

(5)、铺设防水板的基层应平整,搭接宽度应符合要求,防水板的接缝应与二衬端头错开0.5m以上。 

(6)、钢筋焊接作业时设临时挡板防止机械损伤和电火花灼伤防水板。 

(7)、防水板铺设无烤焦、焊穿、假焊和漏焊,焊缝连续,表面平整光滑,无波形断面。

4、排水盲管安装。 

(1)、初支与二衬间设单壁打孔波纹管,边墙外侧防水板底端纵向设双壁打孔波纹管,直接与侧沟相连通。 

(2)、环向、纵向、横向排水盲管采用变径三通连接牢固,预留的泄水孔内应距二衬施工缝距离不得小于30cm,二衬施工缝两侧泄水孔的位置、标高应一致。 

(3)、用土工布包裹盲管,用扎丝捆好,用管卡固定。 

(4)、预留的泄水孔应防止出现倒坡、施工缝两侧标高不一、未设置变径三通连接管、堵塞等病害出现。 

(5)、地下水丰富地段,在喷射混凝土间埋设排水半管或线型排水板,形成暗埋、永久式排水通道系统,将水引排至纵向排水管或通过盲沟引入排水沟排出。

5、止水带安装 。

(1)、橡胶止水带接头采用热硫化连接方式,搭接长度不小于10cm,粘结缝宽不小于50mm。

(2)、止水带采用热焊连接,接缝平整,不得有裂口和脱胶,止水带中心线与施工缝中心重合,无扭曲现象。 

(3)、沿衬砌环线每隔0.5--1.0m在端头模板上钻ф12mm钢筋孔,将钢筋卡穿过挡头模板,内侧卡紧止水带的一半,另一半止水带平靠在挡头上,待混凝土凝固后拆除挡头板,将止水带拉直,然后弯曲钢筋使其卡紧止水带。 

(4)、止水带端头设置背托钢筋通过穿板铁丝将钢筋卡与其连接牢固。

第十五条 二次衬砌施工质量控制

1、仰拱填充不得与仰拱同时浇筑,仰拱顶面应高于填充面,防止填充混凝土侵入二衬;仰拱与矮边墙整体立模浇筑,矮边墙应预留接茬钢筋,埋入深度和露出长度均不小于钢筋直径的15倍,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使用光面钢筋时两端应设置半圆形标准弯钩,使用带肋钢筋时可不设弯钩,矮边墙顶应规范埋设纵向止水带。

2、二衬应在围岩和初支变形趋于稳定后进行施作[即隧道周边变形速率明显下降并趋于缓和;或施作二衬前的累计位移值达极限位移值的80%以上],二衬钢筋搭接必须采用机械连接,其接头设置、钢筋安装质量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钢筋外侧应设置不小于4个/m2同标号混凝土垫块[梅花型布置],钢筋保护层厚度为5cm。

3、采用注浆导管法(预留注浆孔法、纵向预留管道法)或防水板焊接注浆底座法进行拱顶回填注浆,拱顶回填注浆在二衬混凝土强度达到100%后施作。

第十六条 接口施工质量控制

1、槽道安装应精确定位,台车就位前、后应仔细复核其安装位置和加固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浇筑二衬混凝土。

2、台车就位后,应仔细检查槽道的嵌入误差和加固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浇筑二衬混凝土。

3、台车移动前,应派专人检查槽道固定螺栓是否已拆除,固定螺栓未拆除前不得随意移动二衬台车。

4、轻拿轻放、侧位堆放槽道,禁止放置重物;槽道固定时,应防止电焊烧伤等。

5、综合接地钢筋应与二衬内钢筋焊接牢固,其焊接长度符合设计要求,不得采用点焊。

第十七条 监控量测施工质量控制 。

1、ⅲ级围岩不得大于30m--50m、ⅳ级围岩不得大于10m--30m、ⅴ级围岩不得大于5m--10m,监控量测点必须及时埋设,开挖支护后12h内读取初始数据;监控量测点设置标识牌,标示里程、设点时间、责任人等相关信息。

2、量测频率应符合规范要求[位移速度≥5mm/d时,2次/d;位移速度在1--5mm/d时,1次/d;位移速度在0.5--1mm/d时,1次/2--3d;位移速度<0.5mm/d时,1次/7d],及时对数据进行分析,指导施工;拱顶下沉、水平收敛速率达5mm/d或位移累计达100mm时,应暂停掘进,并及时分析原因,采取处理措施。

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八条 奖励

按《项目经理部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奖励执行。

第十九条 处罚

1、洞口工程 

(1)、若发现隧道洞口边仰坡工程未自上而下逐级开挖支护,未及时完成洞口边仰坡加固、防护及排水工程之任一项时,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该队施工处罚5000元。 

(2)、若发现隧道洞口未按设计完成超前支护后进行正洞施工,或洞口段未及时形成封闭成环,或采用长台阶施工之任一项时,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该队施工处罚5000元。

2、超前地质预报 

(1)、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的责任主体为项目分部,若发现超前地质预报未配备专业人员组织实施时,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该队处罚1万元。 

(2)、若发现岩溶及富水破碎断层地段未采用以水平钻探为主的综合超前地质预测预报,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该队处罚5000元。

(3)、隧道开挖时未按规定每循环施做超长炮孔的,责令整改,并给予该队处罚5000元。

3、隧道开挖

隧道软弱围岩ⅳ、ⅴ级围岩地段采用三台阶法施工时:

(1)、若发现上台阶每循环开挖支护进尺ⅴ级围岩大于1榀钢架,ⅳ级围岩大于2榀钢架时,责令停止掘进,立即进行钢架和锚喷施工,并给予该队处罚5000元。 

(2)、若发现边墙每循环开挖支护进尺大于2榀时,责令停止掘进,立即进行钢架施工,并给予该队处罚 2000元。 

(3)、若发现仰拱开挖前未完成钢架锁脚锚杆(管)时,责令停止掘进,立即补打锁脚锚杆(管),并给予该队处罚2000元。 

(4)、若发现隧道开挖后初期支护未及时封闭成环,或ⅳ、ⅴ级围岩封闭位置距掌子面距离大于40m之任一项时,责令停止掘进,立即施作未封闭地段的初期支护,并给予该队处罚 5000元。

4、初期支护 

(1)、ⅳ、ⅴ级围岩隧道采用三台阶法施工时,若发现未设置锁脚锚杆(管)等控制拱(墙)脚位移的措施,或ⅴ级围岩隧道采用三台阶法施工时,未设置横向支撑,采用型钢,纵向每2榀设1处、或无临时支撑之任一项时,责令停止掘进,立即进行锁脚锚杆(管)、横向支撑或临时仰拱施作,并给予该队处罚 2000元。 

(2)、格栅、型钢拱架10m范围内间距超标的,责令整改,及时在超标地段增设格栅、型钢拱架,加强支护,并给予该队处罚2000元。 

(3)、若发现钢架背后、初支端头、台阶接头有空洞,或钢架背后、初支端头、台阶接头采用木板、石棉瓦或其他材料进行挡喷或加填片石之任一项时,责令立即整改,并给予该队处罚5000元。 

(4)、若发现初期支护喷射面的平整度和设计厚度不符合设计要求,或钢架间未喷射平整而形成肋排之任一项时,责令立即整改,并给予该队处罚2000元。 

(5)、喷射混凝土必须采用湿喷工艺,若发现采用干喷机或干湿两用设备进行喷射作业时, 给予该队处罚2000元。

5、监控量测 

(1)、若发现隧道监控量测未配置专业人员或未经培训后上岗,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该队处罚5000元。 

(2)、若发现隧道拱顶下沉和净空变化的量测断面间距,ⅳ级围岩大于10m、ⅴ级围岩大于5m和未及时上报数据的,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该队处罚5000元。 

(3)、若发现隧道浅埋地段,地表未设置监测网实施监测时,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该队处罚2000元。 

(4)、若发现隧道拱顶下沉、水平收敛率达5mm/d或位移累计达100mm,未暂停施工、或未及时分析原因、或未采取处理措施之任一项时,责令停工整改,并给予该队处罚2000元。

6、二次初砌 

(1)、仰拱未及时施作,仰拱距离掌子面ⅳ、ⅴ级围岩超过40m,责令停止掘进,立即施作仰拱,并给予该队处罚 2000元。 

(2)、二衬未及时施作,二衬距离掌子面ⅳ级围岩超过90m,ⅴ级围岩超过70m时,责令停止掘进,立即施作二衬,并给予该队处罚,2000元。

7、项目经理部对上述要求每月检查不少于有一次,对违反规定施工的,每次按上述规定处罚,罚金在当期工程计量支付中予以扣除。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隧道工程安全管理补充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项目经理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道隧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省道215线瓦九路a5标项目经理部

2022年10月4日

第9篇 建筑工程冬季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措施

各分公司工程部、各施工项目部:

目前天气已进入冬季,大多数工程已进入年终紧张施工的关键时期,各项目部必须高度重视并提前做好冬期的施工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做好冬期施工方案及审批工作,根据实际气候情况并结合各个工程的具体状况,切实制订冬期施工各项控制措施,将人员、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等方面尽早落实到位,做到防患于未然。

根据《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97)1.0.3条规定:冬期施工期限划分原则是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d稳定低于5℃(或气温降低到0℃时),即进入冬期施工;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d高于5℃时解除冬期施工。为确保冬期施工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生产,集团公司要求各各分公司工程部、各施工项目部认真贯彻落实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 总体要求

各分公司工程部、各施工项目部要认真学习《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有关规定,做好冬期施工质量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进行冬期施工质量控制要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重视注意事项。针对冬期施工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做到冬期施工目标明确,思想重视,措施到位。

二、 把好冬期施工质量关

1、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的规定,针对冬季的季节特点和各项目的具体实际,做好冬期施工质量技术交底,密切关注气候变化,灵活安排施工进度和不同工种工作,并按照《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规定的冬期施工划分原则,确定冬期施工时间和期限,采取相应的施工技术措施。

2、要充分做好冬季施工技术、物资准备,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草包、麻袋、塑料薄膜、外加剂等防冻保暖物资和遮挡材料。

3、加强对冬季施工所用外加剂等材料的监控和管理。对结构有腐蚀的氯盐类和易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外加剂严禁使用,要依照《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对掺入量进行计算,专人管理,使用已校验的计量器具做好计量和记录。对工程所使用材料和外加剂必须复试合格方可使用。

4、重点加强混凝土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防止气温骤降引发质量事故。做好混凝土外加剂的选配、试验和混凝土的浇筑养护工作,加强对大体积混凝土的温度控制,做好同条件养护试件和标准养护试件管理。模板和保温层,应在混凝土达到要求强度并冷却到5℃后方可拆除。当混凝土与外界温差大于20℃时,拆模后的混凝土表面,应临时覆盖,使其缓慢冷却。

5、做好深基坑工程、钢筋工程、砌体工程、装饰工程的冬季施工质量管理,原则上砌体工程、粉刷工程在气温降低到0℃及以下情况时避免施工。如必须进行时,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相关要求,落实各项工序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三、加强冬期施工安全管理

冬季施工期间是安全事故多发阶段,项目部务必遵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履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冬季施工的特点,落实各项保证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冬期施工安全。 要求各施工项目部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加强防高空坠落的管理

施工现场要完善建筑物临边、屋面临边及预留洞口、电梯井口、楼梯临边等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施工现场搭设的防护棚、防护栏杆等防护设施,必须按照标准要求完好、牢固、有效。同时要在防护设施周边设置醒目的预防高空坠落的安全警示牌;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距离过大,超出规范要求的,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登高作业人员必须配戴防滑鞋、防护手套等防滑、防冻措施,并按要求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遇到雨雪等恶劣天气时,要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严禁雨雪和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作业;对施工现场脚手架、安全防护设施的拆除,要实行严格的内部审批制度,不得随意拆除。

2、强化起重机械的管理

重点做好设备的检测、维修和保养,确保各种安全装置、限位装置有效可靠;要做好塔机、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设备基础的检查监控,提高设备的防冻、防风及防坍塌的能力;施工现场使用的起重机械必须要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警示牌,严格执行验收和检查制度。

3、强化深基坑施工安全的管理

要加强对基坑壁的支护监控管理,设置观测点,随时观测边坡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化,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发生坍塌事故;基坑周边必须进行有效防护,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基坑周边要设置堆放物料的限重牌,严禁堆放大量的物料。

4、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冬季气候干燥,风力大,易发生火灾事故,要重点做好作业区、生活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仓库、配电设施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实行重点防范、重点监控,排除火灾隐患。要合理有效地配置灭火消防器材;实行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并设动火监护人,实行现场监护,施工现场保证有足够的安全通道、防火间距。落实专人进行检查验收管理,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5、加强对结构安全施工的控制

对冬期施工的混凝土结构(尤其是大跨度结构及悬挑结构),必须按规范要求严格控制冬季拆模时间,做好拆模试块。冬期砼强度增长速度慢,严禁超前拆模,避免造成由于砼强度不够而引起的质量、安全事故。

集团工程部

2022年11月9日

第10篇 夏季高温期间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监理交底

工程名称:编号:b32—

事由

关于加强夏季高温期间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的监理交底

签收人姓名及时间

致:

目前已进入夏季高温施工,在质量管理、施工安全方面应按季节性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扎实有效地做好项目安全、内部质量管理工作,从而确保夏季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为此,本项目监理部特作以下监理交底,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夏季施工的质量控制要点及措施:

1、砌砖体、砌块砌体工程

(1)高温季节砂浆应随拌随用,当气温超过30℃时,水泥砂浆必须在拌成后的2h内用完,混合砂浆必须在3h内使用完毕。灰槽中的砂浆应及时清理干净,隔日的砂浆不得再用。

(2)基础在砌砖前应先检查基底的清理情况,砂浆、杂物等要清除干净,基底若为砼垫层或砖砌体,应事先浇水湿润。

(3)砖在砌筑前一天就应浇水湿润,砖的含水率宜控制在10%-15%,严禁干砖上墙。

(4)砌砖工程采用铺浆法砌筑时,当气温超过30℃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500mm。否则因气温高,砂浆失水快,会影响砂浆与砖的粘结强度。

(5)施工时所用的小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产品齡期不应小于28天。要加强材料的进场把关,防止砌体后期的收缩开裂。

(6)小砌块砌筑时,在天气干燥炎热的情况下,可提前洒水湿润小砌块;对轻骨料混凝土小砌块,可提前浇水湿润。小砌块表面有浮水时,不得施工。

(7)填充墙砌体砌筑前块材应提前2天浇水湿润;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时,应向砌筑面适量浇水。

2、混凝土浇筑工程

对高温环境下影响混凝土的因素应进行预测分析,同时加强对天气预报的收听工作,从以下几个方面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抓好落实。

(1)原料中的水泥选用是否合理,骨料是否有防止升温措施,外加剂(缓凝剂等)是否选用合理并已被认证的合格产品。对现场拌制的高强度等级砼,尤其要加强对砂、石、水泥等原材料质量的进场控制。

(2)砼配合比是否考虑夏季施工坍落度损失大的措施。对使用商品砼的工程应加强对坍落度等指标的检测工作。

(3)砼浇筑方案是否合理,浇筑速度是否适当。尽量避免在日最高气温时浇筑砼。在高温干燥季节,晚间浇筑砼受风和温度的影响相对较小,且可在接近日出时终凝,而此时的相对湿度较高,因而早期干燥和开裂的可能性最小。浇筑砼应精心计划,砼应连续、快速的浇筑。砼表面如有泌水时,要及时进行修整。

根据具体气候条件,发现砼有塑性收缩开裂的可能性时,应采取措施(如喷洒养护剂等),以控制砼表面的水分蒸发。砼表面水分蒸发速度如超过0.5kg/(m2/h)时就可能出现塑性收缩裂缝;当超过1.0kg/(m2/h)就需要采取适当措施,如冷却砼,向表面喷水或采用防风措施等,以降低表面蒸发速度。

(4)砼养护条件是否有保证(如覆盖材料是否已进场;数量是否满足要求;养护是否已定人定位;养护用水的质量、数量是否满足要求等)。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在12小时内必须对其进行覆盖保湿养护。施工现场应派专人负责浇水,其中柱、梁可采用包裹草包、麻袋等养护,楼面、屋面现浇梁、板浇筑完后应及时进行覆盖养护,以防止混凝土暴晒暴裂,影响质量。

(5)项目施工经理部应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砼同条件试块的规范养护和防护工作,做好每日气温的及时记录,注意现场养护时间和累计日平均温度不要超过规范规定的要求。

(6)注意施工环境气温的控制,一般宜在气温30℃以下施工,可通过调整班次来避开高温时段,尽量安排在每天的早、晚施工。

3、防水工程

(1)对进场后已经过复检合格的建筑(防水)材料,要做好保管工作。对遇高温易燃易爆和不允许曝晒、超高堆放或堆压的材料,要严格按规定存放,严禁出现不符合存放要求的现象。

(2)当气温超过35℃或风力超过5级的大风天气,均不得进行防水施工作业。

4、装饰装修工程

(1)木材的选料

含水率须符合要求,夏季木材的含水率一般较高,所以木材进场后应放置几天后再使用,不合格的木材易引起门、窗等变形。所有饰面板及清油门套线等进入工地后要先封油,防止受潮。木制品(门、窗等)的缝隙要适当减少一点(约1 mm),以免在气温降低时缝隙变大。

(2)材料的保管和运输

为了避免材料受潮或温度不一而引起变形、变色,从而影响工程质量,应注意以下几点:在运输过程中应做保护,避免阳光直照或雨水淋湿;材料堆放地点应尽量避开潮湿和靠窗户边,注意支垫离地10cm以上;板材类上面一层应稍加铺压。

(3)抹灰、饰面砖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①抹灰工程应注意检查处理基层上的残余砂浆、灰尘、污垢和油渍,除必须进行“毛化处理”外,还应特别注意基层面必须充分淋水湿透。(一般应在抹灰前一天进行,一天浇水两遍,砖墙渗水深度宜达8-10mm)。

②饰面砖粘贴前应将墙体进行适度湿润;适当延长饰面砖的浸泡时间;在水泥凝固前应勤浇水养护;雨期施工应采取防雨措施,在水泥初凝前应防止雨水冲淋。夏天,由于材料较之平常更为干燥,所以对于地砖、瓷砖等需要经过泡水处理的材料,要延长泡水处理的时间,使之充分接近饱和状态。这样,就可避免在粘接时由于吸水与水泥粘接不牢固,而产生空鼓、脱落的现象。

(4)墙面砖缝的抗渗

可在水泥砂浆内拌入抗渗剂,墙面砖必须严格按说明要求浸水处理,在室温高于30℃或阳光照透的房间,铺贴前宜用水泥浆封底,铺贴后增加养护。

(5)涂料处理要明察秋毫

对于内墙涂料的处理,因为受夏季炎热天气影响,应特别注意其稳定性和粘接强度以及初期的干燥抗裂性。这时采取的方法是:仔细观察细微处,并详细做时间记录,再作比较。

(6)控制好凝结时间

在处理类似石膏的材料时,应该严格控制凝结时间。因为在高温干燥天气,石膏的成型更不易控制,所以应严格控制凝结时间,使之达到标准抗压、抗拉强度和细度要求。

(7)注意尺寸的热胀冷缩

在塑钢门窗、推拉门的测量和安装时,在尺寸安排上要注意热胀冷缩。因为塑钢属于受气温影响较大的材料,如果在尺寸安排上过于紧凑,到了冬季会因气温降低而出现缝隙、变形,所以尺寸上应该略有富余。

(8)铺装地板讲究紧凑

在铺装地板时,缝隙应较以往安排得更加紧密,以避免在气温降低时缝隙变大而影响美观。地板与墙的接缝处,可用地板压条而形成过渡,如此,不仅处理好了墙与地板缝隙过大的弊端,也起到了美观的作用。

二、夏季安全施工的控制内容及措施

1、加强夏季高温施工的安全管理。

项目施工经理部要高度重视安全施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层层分解和落实安全生产的管理目标,特别是要把安全生产的责任、岗位要求、操作规程落实到每道工序、每个环节、每个班组、每个工人。做到班前检查、班中巡检和班后督查相结合,确保安全保证体系有效运作,坚决克服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按上级有关文件作指导,以现行相关规范、标准为准绳,毫不松懈、狠抓工作落实。

2、加强对基础工程和地下工程的管理。

对明挖的基坑、管沟、挡土墙护坡等工程,要加强监测,用监测指导施工,处理好临时支护和永久结构的关系,特别是临时支护施工组织措施必须严格按批准的方案执行,不能偷工减料,发现隐患或与原勘探不符的地层,需修改施工方案的,必须按原程序运作,不能光凭经验办事,更不能随意“拍脑袋”,同时做好通风、排水、毒气测试、照明等方面的工作,有效抑制多发性事故,坚决杜绝坍塌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3、加强对工地围墙的管理。

围墙要按照有关要求砌筑,保证牢固。施工现场临时设施与围墙应保持安全距离,物料禁止靠墙堆放,防止围墙倒塌对人员造成伤害。在台风雷雨季节,对工地围墙要注意观测,发现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加固,及时撤离周围人员和物资,并在有可能发生倒塌的围墙周围设立安全警戒线,保护行人安全。

4、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

项目施工经理部应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对各种施工辅助设施如脚手架、卸料平台和模板支架要确保整体稳定。遇有六级以上强风,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杜绝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同时对模板、材料的堆放,架空线路的管理也应加强。项目施工经理部具体可组织开展以下工作:(1)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所有脚手架,特别要检查其稳定性、牢固性、与墙拉结情况及脚手板是否满铺,安全网是否满挂,扫地杆、围护栏杆是否到位;检查模板支撑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应按施工方案配足模板和支撑,根据拆模试块严格控制拆模时间。梅雨季节刚过,要及时对各种支架,特别是脚手架和底层模板支撑,要防止基座下土质因受水浸渍而下陷,一旦发生要立即进行加固处理;施工机电设备因大风大雨受潮、淹水,容易造成导电而发生安全事故,水电施工人员对此应重点检查。(2)应认真检查临边、洞口的围护情况及各出入口、通道、工地固定作业场所防护棚的搭设安全情况,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的事故发生。(3)施工临时用电要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检查,对不符合之处和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到位,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4)夏季暴风雨、雷电天气较多,天气时晴时雨、变幻无穷时不应在高耸、旷野中施工,以避免雷击造成人员伤亡。对所有的临时设施和施工机电设备的防雷接地进行安全可靠性检查,如塔吊、井架、脚手架等。(5)夏季台风较多,墙体砌筑应与构造柱浇筑同时完成,砌筑高度最好不超过1.8米,构造柱混凝土的浇筑应同时跟上并立即浇筑完,严禁高度超过1.8米以上的单片墙长期悬空置放,以免被突如其来的大风吹倒而造成质量安全事故。(6)加强天气预报的收听工作,对灾害性天气做到有备无患。

5、加强对垂直运输机械的管理。

在台风雷雨季节,对高耸的垂直运输设备必须严格按相关规范、规程落实设备的使用和管理,特别是设备的基础、附墙装置必须符合要求,低井字架尽量做附墙,增加井字架的稳固性,不做附墙的,除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做好缆风、地锚外,要采取另外的加固措施,严禁自由高度超过规范的要求,严防机毁人亡事故。

6、加强对起重吊装工程的内部管理

起重吊装工程要重视安全投入,严格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实施,加强现场管理,对施工现场应划出警戒区,要有专人指挥,优选吊装设备,按科学的吊装顺序和合理的作业时间施工,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7、重视夏季施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夏季施工,因天气炎热,现场施工人员体力消耗较大,为此必须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各项目施工经理部应严格按照文明施工管理的要求,做好食堂、宿舍等生活设施的建设,配备必要的设施和制订相应的措施以落实防暑降温工作,如发放清凉油等防暑药品。为防止气温高、施工人员失水多而发生中暑,可准备盐开水或大麦茶等,备足解渴茶水;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避高温,充分利用早、晚时间进行施工,可在中昼高温时间进行休息或进行室内施工;安排工作要照顾老弱病残人员,尽量不安排在高空、高温下工作。加班加点必须符合相关规定,确保工人休息好、饮食卫生,杜_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和因工人健康或疲劳原因导致的事故发生。

总之,务请项目施工经理部必须严格按照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坚持安全三级教育制度和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扎扎实实搞好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工作,不得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不得违章指挥及强令冒险作业;不得违章作业和随意蛮干,从而确保施工安全。

全文到此结束,共5页。

抄送(建设单位):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日期:

注:本联系单分为对建设单位联系单(b31)、对承包单位联系单(b32)、对设计单位联系单(b33)。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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