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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工程管理制度6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施工方工程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施工方工程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组成部分:

1. 工程项目管理:涵盖项目的启动、规划、执行、监控和收尾,确保每个阶段都符合质量、安全和进度要求。

2. 质量控制:设定质量标准,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工程达到预设的建筑规范和客户满意度。

3. 安全管理:制定安全规程,进行安全培训,预防和应对各类安全事故。

4. 人力资源管理:包括员工招聘、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确保团队稳定和高效。

5. 成本控制:对工程预算进行精细化管理,防止超支,提高经济效益。

6. 供应链管理:优化材料采购、物流和库存,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7. 信息沟通:建立有效的内部沟通和对外报告机制,保证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流程

1. 项目启动:签订合同后,组建项目团队,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

2. 规划阶段:根据设计方案,细化工程任务,分配资源,确定施工顺序。

3. 执行阶段:按照计划施工,进行质量、安全、进度的日常监控。

4. 监控与调整:定期进行项目评审,发现问题及时调整,确保项目按期推进。

5. 完工验收:工程完成后,组织验收,处理遗留问题,提交竣工资料。

6. 后期服务:提供保修期内的服务,维护客户关系。

重要性和意义

施工方工程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企业的发展和项目的成功至关重要:

1. 提升效率:明确的流程和职责划分,有助于减少工作延误,提高工作效率。

2. 保障质量:严格的质控体系确保工程品质,提升企业声誉。

3. 防范风险:通过安全管理,降低事故风险,保障人员安全,减少损失。

4. 控制成本:有效的人力和供应链管理,能降低成本,提高利润空间。

5. 增强协作:良好的信息沟通,促进团队协作,提高项目执行的协调性。

6. 客户满意:按时交付高质量的工程,满足客户需求,有助于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施工方工程管理制度是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立足和发展的基石,它不仅关乎企业的经济效益,更关乎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品牌形象。只有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才能确保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为企业赢得更多的商业机会和市场认可。

施工方工程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项目工程施工方案编制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与管理制度

施工方案的编制是特大型工程总施工组织设计的继续和补充,是施工组织总设计在工程技术措施上的具体化,是指导施工生产的重要文件。通过编制施工方案,对设计图纸要求、现场自然条件、施工机械设备、施工人员等各方面的因素进行全面考虑,确定投入的施工力量、施工顺序、进度计划、材料数量、重点部位工序的施工方法等,用以指导施工生产、完成工程项目。

施工方案根据总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针对具体项目做更加具体的安排,对工程细部做更为详细的反映,并采取针对性的施工技术措施。

(一)施工方案的编制与管理程序

施工方案及管理程序,原则是由所在区域的施工单位或承担该分项任务的分包商负责编制,经zz公司项目部部审查后,报监理批准实施。

1.编制依据

(1)设计图或深化设计;

(2)总施工组织设计;

(3)总包对该分项的指令性意见及相关专业的协调要求;

(4)现场的实际条件;

(5)城市环保、环卫规定;

(6)相关的专业规范。

2.编制内容

(1)工程概况及图纸依据;

(2)施工部署;

(3)工序顺序;

(4)主要分项工程的施工工艺(尽可能用图示说明);

(5)施工进度安排;

(6)设备机械选型与布置;

(7)验收标准、质量措施、安全防火要求;

(8)环保、成品保护措施等。

3.编制管理程序

根据分项工程性质的不同,分三类情况:

(1)重要的结构部位的施工方案,由承担施工的单位根据zz公司项目部进度要求和现场条件提出方案编制初稿,然后由zz公司项目部总工主持,有生产主管及工程综合部参加,会同承担施工的二级公司的相应成员进行方案研讨和完善补充,统一思想后,由编制单位打印成文,正式上报zz公司项目部,由工程综合部履行审核手续后,报总工程师审批。当上报的材料没有达到方案研讨的要求,或者对一些关键部位的做法仍不够合理时,zz公司项目部可以再组织一次方案研讨,直至达到最佳效果,由原单位修改补充后再行上报。

(2)量大面广的同类专业分项,采取先由各单位分别编制各自的方案,由zz公司项目部工程综合部组织参施单位相关人员共同研讨确定最佳方案,并由zz公司项目部指定一家进行汇总修改形成统一的单项方案,再上报zz公司项目部批复。批准后的专业分项方案在个分部通用。

(3)对专业性较强的单项方案由分包商编制,报zz公司项目部审批,达到符合施工实际并得到总承包与分包,分包与分包相统一,使施工管理达到最佳效果。

(三)方案的审批管理

施工方案由分包单位编制打印正式文本报zz公司项目部总工审核后,再由工程综合部向监理填报方案报审表,经监理批复同意后,方可施工。监理审批表由工程综合部登记存档,并复印下发。各分包施工单位必须按审批意见进行施工。

(四)编制施工方案时应注意的问题

1.要紧密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对于地处市内繁华地段的工程必须加强环保、环卫、安全等文明施工的管理。特别是环保、交通运输方面要进行细致调查研究,选择合理的施工措施。

2.对设计图纸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提出修改意见,报zz公司工程综合部与设计单位协定,以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3.在计划安排上要充分估计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留有余地。各分部分项工程或工种交叉部位必须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合理的可行方案,并在计划安排上充分考虑材料的采购、进场的期限。

4.施工方案的编制与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推广相结合,最大限度地应用到施工生产中去。

第2篇 较大危险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承建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项目经理部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 项目经理部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由公司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五条 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第六条 每个单位工程开工前30天,由专业工程处界定及编制专项方案,并报送项目经理部。

第七条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公司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参加专家论证会人员:

(一)专家组成员;

(二)公司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公司总工程师、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八条 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第九条 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一)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二)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第十条 项目经理部收到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后,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组织技术、质量、安全专业人员进行会审,提出指导性意见,三天内反馈到专业工程处。专业工程处在接到指导性意见后,立即对施工方案加以修改、完善,再次报送项目经理部总工审查,审查完毕立即报公司专家组。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公司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

第十一条 公司专家组收到项目经理部专项方案后,立即组织专家组进行会审,提出指导性意见,10天内反馈到项目经理部。

第十二条 项目经理部在接到专家组的指导性意见后,对施工方案加以修改、完善,一周内再次报送审核批准。

第十三条 项目经理部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重新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公司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十四条 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十五条 项目经理部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第十六条 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经理部、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第十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按专业类别建立专家库。专家名单应当予以公示。

第十八条 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二)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工程质保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3篇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承建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项目经理部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 项目经理部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由公司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五条 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第六条 每个单位工程开工前30天,由专业工程处界定及编制专项方案,并报送项目经理部。

第七条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公司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参加专家论证会人员:

(一)专家组成员;

(二)公司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公司总工程师、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八条 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第九条 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一)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二)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第十条 项目经理部收到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后,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组织技术、质量、安全专业人员进行会审,提出指导性意见,三天内反馈到专业工程处。专业工程处在接到指导性意见后,立即对施工方案加以修改、完善,再次报送项目经理部总工审查,审查完毕立即报公司专家组。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公司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

第十一条 公司专家组收到项目经理部专项方案后,立即组织专家组进行会审,提出指导性意见,10天内反馈到项目经理部。

第十二条 项目经理部在接到专家组的指导性意见后,对施工方案加以修改、完善,一周内再次报送审核批准。

第十三条 项目经理部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重新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公司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十四条 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十五条 项目经理部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第十六条 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经理部、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第十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按专业类别建立专家库。专家名单应当予以公示。

第十八条 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二)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工程质保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4篇 电网建设工程施工方案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电网建设工程的安全、高效,提高电网建设安全施工水平,加强和规范施工风险的评估管理,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结合广东电网公司电网建设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电网公司新建、扩建和改造的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施工方案的安全风险评估。1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施工方案的安全风险评估参照此办法进行。具体规定由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2依据和参照文件

2.1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南方电网计[2004]27号

2.2中国南方电网公司 《电网建设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三欣”标准评价体系》

2.3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

2.4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3定义

3.1输变电工程――指220千伏及以上新建、扩建和改造的输电线路工程和变电站工程。

3.2运行管理部门――指承担诸如电力、公路、铁路、航道、通信等各种设备、设施、物业管理等的有关部门。

3.3建设单位――指受广东电网公司(业主)委托的承担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建设的相关部门。

3.4涉及电网运行安全的施工――指在电力生产设备附近或在带电区域内施工、与运行设备有关联或因施工改变运行方式的施工。

3.5施工方案――指为指导工程项目或施工项目、作业活动按预定目标实施的书面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措施、作业指导书等。

4职责

4.1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各类施工项目的施工方案,评估施工方案的安全风险等级,提出处理措施。

4.2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4.3各建设单位负责对已经监理单位审查的涉及电网运行安全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查或批准,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或者由建设单位通知有关部门,监理单位组织方案审查会,经各方通过的方案,由监理批准实施。)

对不涉及电网运行安全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经监理单位审查后,报建设单位备案。

4.4建设单位对严重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或安全风险等级评为5级的施工方案报省公司工程建设部,由省公司工程建设部组织有关部门审查和协调,并报省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5省公司运行管理部门、其他相关部门参与工程管理部门组织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风险评估,为最终批准的施工方案所需的资源提供支持和配合。

5管理内容与方法

5.1在输变电工程建设施工中,所有施工活动都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凡重大施工项目和重要施工项目、危险及特殊作业项目、恶劣气候及恶劣条件下的施工作业项目,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和电网安全运行的其他施工项目(见《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附录a和附录b),必须编制含有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的施工方案,并对施工方案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

5.2施工方案安全风险评估是评价当施工方案失败或不能按预期目标实施的可能性和其后果的严重性。施工方案安全风险等级根据预计的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来划分,见表一、表二。

表一事故严重程度评估表

事故严重等级

事故后果

参考标准

轻微

人员轻伤事故

施工机械一般损坏

电力生产设备故障

周边其他非电力设施损坏

10万元以上

一般

人员重伤事故

劳动部(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文《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

施工机械严重损坏

电力生产设备故障

周边其他非电力设施损坏,损失一般

50万元以上

严重

人员死亡事故

施工机械重大损坏

电力生产设备事故

周边其他非电力设施损坏,损失重大

100万元以上

严重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1、区域电网解列

2、负荷损失10万千瓦时以上。

表二风险等级评估表

事故的可能性

事故的严重程度

极不可能

不可能

可能

轻微

1级

2级

3级

一般

2级

3级

4级

严重

3级

4级

5级

注:1级-可忽略风险2级-可容许风险3级-中度风险4级-重大风险5级-不可接受风险

5.3施工方案安全风险评估对事故的可能性,必须考虑施工时的气候条件、作业环境条件(如夜间施工等),对人为失误、不可抗力、其他意外及紧急等情况应考虑在内。

5.4施工单位对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风险评估

5.4.1施工方案编制前必须识别现场风险源(危险点)、施工项目涉及的相关方对施工项目安全的需求、工期要求。

现场风险源的识别:包括过去、现在和将来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

5.4.2施工方案选择应综合考虑现有的施工技术水平、资源能力水平和相关方对安全施工的需求和工程建设目标要求。

5.4.3施工方案编制必须识别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可能对电网设备、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增加的新的风险,并提出相应控制措施或应急措施。

5.4.4在审批施工方案时,应把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各方需求均衡的方案作为优先方案。

5.4.5施工方案的风险等级水平评定为4级(重大风险)及以上时,应重新选择和评估新的施工方案,如确没有更安全的施工方案,经监理审查后,分别报请相关的运行管理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协调解决。

5.5监理单位对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审查

5.5.1监理单位应对所有的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查,重点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的合理性、完整性和客观性。

5.5.2监理单位应对重要项目安全施工技术措施,从“人(施工单位资质、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施工人员熟练技能、精神状态等)、机(机械设备、电源设备等完好率、可靠度等)、料(供货商资质、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进场复测报告等)、法(施工方案、工艺、作业指导书、规章制度、安全措施、流程等)、环(地质、气候、雨季、台风、夜间施工、周围不安全因素等)”(4m1e)五个方面评估。

5.5.3经监理单位审查后的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凡涉及运行安全的,施工单位必须报送建设单位备案,需有关部门协调的还要进行协调,其中安全风险等级评定为4级(重大风险)或5级(不可接受风险)的,施工单位还必须报请建设单位和有关单位审查和批准方可施工;对不涉及运行安全的,经监理审批后报送建设单位备案。

5.6各级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对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审批

5.6.1工程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运行等有关部门对涉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和电网运行安全的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查。(或由监理组织,建设单位召集,协调意见后监理批准。)

5.6.2根据工程特点(工程项目的物点、性能、工程进行的条件、内外环境等),对安全风险项目进行定性分析确定,找出施工实施中有可能对人身及电网安全影响最大的风险项目,对其发生的后果进行定性分析。

5.6.3以确保人身、电网安全为前提,进行风险成本及风险处理成本评价,确立是否可以接受风险,进行权衡。

5.6.4施工方案的安全风险等级评定为5级(不可接受风险)的,建设单位还必须报请省公司工程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和批准。

5.6.5规避安全风险,一般采用以下方法:

5.6.5.1对严重危害人身及电网安全的方案,予以否决,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另行编制新的方案,重新报审。

5.6.5.2要求运行等相关部门提供充分条件,制订相应的预案,降低安全风险等级至3级及以下后再批准方案实施。

6附录

6.1附录一:《评估流程图》

6.2附录二:《施工方案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审批流转单》(表1、表2、表3)

第5篇 工程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1)施工方案包括: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工程重点部位施工方案、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关键工序施工方案、季节性施工方案。

2)方案责任人:编制人:专业负责人;审核人:项目负责人;

审批:公司总工。

3)管理流程:

根据施组、规范等

形成

形成

4)编制施工方案应遵循以下原则:

(1)总原则:各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在施工前至少10天编制审批完,

(2)满足施工工艺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有关规定。

(3)要与选择的施工机械、劳力及流水段划分相协调。

(4)在满足质量、进度的前提下,选取多种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优化选用。

(5)使施工方案具有严肃性、指导性、针对性、可操作性。

(6)安全施工措施必须贯彻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进行科学预测,并做好预防措施。

5)方案编制内容:

(1)工程概况:只写与本方案有关的工程概况;

(2)施工准备:包括材料、机具准备;人员、劳力准备;技术准备;其它准备。

(3)作业条件:包括前道工序、测量的验收情况、现场的水电等条件、人员上岗条件、其它条件。

(4)主要施工工艺;必须具有可操作性。

(5)质量验收标准;包括各种检验、试验等的要求。

(6)保证措施:包括质量保证措施、成品保护措施等。

(7)其它注意事项:包括安全注意事项、环保注意事项等。

5)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完后,由专业负责人组织项目、施工队工程技术人员对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讨论,讨论通过并审批后,报监理审批,并办理相关技术资料。

6)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经审批、发放后,专业负责人组织项目、施工队进行施工方案交底。对分项工程的施工工艺、质量标准、机具、人员等进行详细的规定,并对方案中的不合理之处进行优化、修改,确认并交完底后即作为强直性文件执行,任何人不得私自随意更改。

7)在方案执行过程中,设计或现场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影响方案的正常执行时,由项目专业负责人及时进行修改,并按正常手续进行审批后执行。

8)对不按方案落实或私自更改方案的,造成损失的,根据具体情况对当事人另进行一定的处罚。

(1)方案编制不合理且未进行及时变更和办理审批手续,对施工造成影响的,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2)因方案内容不完善,造成施工无据可依的、对施工造成影响的,对相关责

(3)任人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4)对方案未按要求的时间进行编制,对施工造成影响的,对施组编制人员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第6篇 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

一、为规范工程局所属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管理,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

二、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局及所属公司承揽的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管理。

三、本办法所称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是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高度超过 8m,或搭设跨度超过 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 20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四、局、公司、分公司技术部门负责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五、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工程实际,编制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

六、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编制说明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二)工程概况:高大模板工程特点、施工平面及立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具体明确支模区域、支模标高、高度、支模范围内的梁截面尺寸、跨度、板厚、支撑的地基情况等。

(三)施工计划: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等。

(四)施工工艺技术: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基础处理、主要搭设方法、工艺要求、材料的力学性能指标、构造设置以及检查、验收要求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及混凝土浇筑区域管理人员组织机构、施工技术措施、模板安装和拆除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应急救援预案,模板支撑系统在搭设、钢筋安装、混凝土浇捣过程中及混凝土终凝前后模板支撑体系位移的监测监控措施等。

(六)劳动力计划:包括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等。

(七)计算书:验算项目及计算内容包括模板、模板支撑系统的主要结构强度和截面特征及各项荷载设计值及荷载组合,梁、板模板支撑系统的强度和刚度计算,梁板下立杆稳定性计算,立杆基础承载力验算,支撑系统支撑层承载力验算,转换层下支撑层承载力验算等。每项计算列出计算简图和截面构造大样图,注明材料尺寸、规格、纵横支撑间距。

(八)附图:包括支模区域立杆、纵横水平杆平面布置图,支撑系统立面图、剖面图,水平剪刀撑布置平面图及竖向剪刀撑布置投影图,梁板支模大样图,支撑体系监测平面布置图及连墙件布设位置及节点大样图等。

七、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完后,必须报本单位技术部门,由技术部门组织有关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评审并组织外部专家论证。

八、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的评审、论证按 2009年《中建六局有限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以下人员应参加专家论证会:

(一)专家组成员;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四)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九、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评审、论证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方案是否依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施工条件编制;方案、构造、计算是否完整、可行;

(二)方案计算书、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情况。

十、项目经理部要及时根据专家的论证意见修改专项施工方案,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签字,报监理单位审批。方案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其授权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十一、项目经理应组织生产人员严格按批准后的专项方案组织实施。方案实施前,项目技术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应当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十二、各单位要建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工程报告制度。凡涉及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项目,实施前必须就本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工程概况、工程计划开始及完成日期等情况向公司(分公司)、工程局技术、安全、项目管理等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实施完毕后,项目经理部应就实施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报告公司(分公司)、工程局技术、安全、项目管理等部门。

十三、各单位要建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备案制度。经论证批准实施的方案应报本单位技术部门、项目管理部门、安

全部门备案,备案资料包括专项施工方案及其评审、审批记录,专家论证意见等资料。项目经理部要自留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资料存档。

《施工方工程管理制度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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