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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生产管理制度3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基建生产管理制度

有哪些

基建生产管理制度

基建生产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涵盖了项目策划、设计、施工、质量控制、安全监管、成本管理等多个环节。以下是基建生产管理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

1. 项目立项与审批制度:确保每个基建项目的合法性和必要性,通过严谨的立项审查,保证资源的有效分配。

2. 设计管理规定:规范设计流程,保证设计方案的科学性、经济性和可行性,同时满足法规要求。

3. 施工管理规程:明确施工过程中的职责分工、进度控制、质量标准和安全规定,确保施工的有序进行。

4. 质量与安全管理条例:强化质量意识,落实安全责任,预防和处理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

5. 成本控制制度:监控工程预算,实施成本核算,有效控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6. 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签订、履行和变更,保障企业权益,防范法律风险。

7. 信息与文档管理规定:确保基建项目的资料完整、准确,便于后期的查询和审计。

8. 竣工验收与交付程序:制定严格的验收标准,确保基建项目达到预期目标,并顺利交付使用。

流程

基建生产管理的流程大致如下:

1. 项目策划:根据企业战略,识别需求,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

2. 项目立项:提交项目申请,通过审批后正式立项。

3. 设计阶段:委托设计单位,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通过评审后进入施工准备。

4. 施工准备:确定承包商,签订合同,进行场地准备和技术交底。

5. 施工阶段:按照施工计划进行,定期进行质量、安全检查,调整进度。

6. 质量与安全管理: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和安全规定,处理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7. 成本控制:实时监控成本,进行成本分析,采取措施控制超支。

8. 工程变更:对工程变更进行审批,确保变更不影响质量和安全。

9. 竣工验收:完成工程后,组织各方进行验收,确保符合设计和合同要求。

10. 交付使用:验收合格后,将基建项目移交给使用部门,进行维护和运营。

目录内容

1. 引言

2. 基建生产管理制度概述 2.1 制度目标 2.2 制度适用范围

3. 项目立项与审批 3.1 立项流程 3.2 审批标准

4. 设计管理 4.1 设计流程 4.2 设计变更管理

5. 施工管理 5.1 施工组织设计 5.2 进度控制 5.3 质量控制 5.4 安全管理

6. 成本与合同管理 6.1 成本估算与控制 6.2 合同签订与执行

7. 信息与文档管理 7.1 信息收集与更新 7.2 文档归档与存取

8. 竣工验收与交付 8.1 验收标准 8.2 交付程序

9. 制度执行与监督 9.1 执行责任 9.2 监督机制

10. 制度修订与更新 10.1 制度评估 10.2 制度修订程序

以上基建生产管理制度旨在为企业的基建活动提供清晰的指导,确保项目高效、安全、经济地进行。在实践中,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时调整,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和企业需求。

基建生产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基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学院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基建部门代表学院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主要有:

1、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2、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3、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4、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5、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6、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1)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2)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3)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4)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5)实施爆破作业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三、定期对基建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区域进行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意见,抓好落实。

四、对出现责任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对施工现场发生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应依照《工程建设重大事入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

五、认真做好安全监督记录,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

第2篇 大学基建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根据徐政发[2002]59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徐政发[2002]58号《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和校行政要求,为确保建筑物施工阶段的安全生产,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加强对全处职工安全职工生产教育,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提高思想认识,树立质量、安全生产第一意识。

二、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处长对全处安全生产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由分管处长负责,甲方驻工地代表对建筑物建设阶段的安全负责,计划科科长对甲供设备的安全使用负责,处秘书对处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的安全负责。

三、每月对全处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区域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抓好落实。各责任人应经常性地对所负责的安全生命生产区域进行检查、监督。

四、对出现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协助调查和处理工作,努力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五、做好检查监督记录,每学期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得好的同志进行表扬奖励。

第3篇 某大学基建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根据徐政发[2002]59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徐政发[2002]58号《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和校行政要求,为确保建筑物施工阶段的安全生产,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加强对全处职工安全职工生产教育,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提高思想认识,树立质量、安全生产第一意识。

二、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处长对全处安全生产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由分管处长负责,甲方驻工地代表对建筑物建设阶段的安全负责,计划科科长对甲供设备的安全使用负责,处秘书对处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的安全负责。

三、每月对全处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区域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抓好落实。各责任人应经常性地对所负责的安全生命生产区域进行检查、监督。

四、对出现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协助调查和处理工作,努力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五、做好检查监督记录,每学期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得好的同志进行表扬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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