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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卫生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厂卫生管理制度

有哪些

厂卫生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的关键环节,旨在维护生产环境的清洁,保障员工健康,提升产品质量。以下是厂卫生管理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

1. 清洁标准:明确各区域的清洁频率、方式及验收标准,包括生产车间、仓储区域、员工休息室等。

2. 垃圾处理:规定废弃物分类、储存、运输和处理流程,确保符合环保要求。

3. 卫生设施:确保洗手间、食堂等公共区域的卫生设施完善,定期检查维护。

4. 个人卫生:强调员工的个人卫生习惯,如佩戴防护装备、定期洗手等。

5. 食品卫生:对于提供员工餐的工厂,需遵守食品卫生法规,保证食品安全。

6. 定期检查:设立卫生检查机制,定期对全厂进行卫生评估。

7. 应急处理:制定卫生应急方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8. 培训教育: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卫生意识。

上墙

为了确保所有员工都能理解和遵守卫生制度,以下内容应上墙公示:

1. 清洁标准和流程图:清晰明了地展示各个区域的清洁标准和步骤。

2. 员工卫生守则:简明扼要列出员工应遵守的个人卫生规则。

3. 应急联系方式:在显眼位置列出卫生突发事件的联系人和电话。

4. 卫生检查结果:公布每次卫生检查的结果,以示透明。

5. 垃圾分类指南:提供易于理解的垃圾分类图示。

6. 食品安全政策:强调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列出相关法规和工厂的执行措施。

7. 卫生培训日程:公布下一次卫生培训的时间和地点。

重要性和意义

厂卫生管理制度的实施具有深远影响:

1. 提高生产效率:干净整洁的环境可以减少设备故障,提高生产效率。

2. 保障员工健康:良好的卫生条件有助于预防职业病,降低员工缺勤率。

3. 保证产品质量:卫生管理直接关系到产品的质量,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4. 符合法规要求:遵守相关卫生法规,避免法律风险和罚款。

5. 提升企业形象:良好的卫生管理对外展示企业的专业性和责任感,提升品牌形象。

6. 促进企业文化:卫生制度的执行强化团队协作,培养员工的卫生习惯,形成积极的企业文化。

厂卫生管理制度是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石,不仅关乎员工福祉,也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声誉。通过持续改进和严格执行,我们可以营造一个既安全又高效的生产环境。

厂卫生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工厂生活卫生管理制度

工厂生活卫生管理制度

(一) 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是洁净舒适环境的保障,幽美舒适的生活环境,是顺利生产的前提,愿盟诚同仁认真遵守并执行以下生活卫生管理制度:

1、 禁止用饮用水机里的水洗餐具、冲凉或它用;

2、 用餐时要按先后顺序进行,不得插队、拥挤、不得代人打饭菜,不得在用餐时大声喧哗;

3、 吃多少打多少,打了应吃完,不得随意浪费、乱倒饭菜;

4、 用餐后必须保持餐桌、餐凳及地面之清洁;

5、 非厨房人员,不得进入厨房打饭菜或拿取食物;

6、 严禁私拿饭菜或公物出厂,严禁带公司物品到宿舍,违者以偷窃论处;

7、 物品出厂时,须开物品放行条,并自觉上交给保安检查;

8、 严禁带非本厂人员进厂住宿,保安人员将不定时检查,如有违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9、 晚上12:00以后,不得再大声讲话或到处游荡,加班较晚的同事脚步要放轻,禁止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要有公德心;

10、 严禁进入异性宿舍,违者记过论处;

11、 不得私自乱拿或乱动他人东西,不得窃取公司或他人财物;

12、 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离开宿舍时要随手 电灯、风扇、空调等设备;

13、 严禁在宿舍私装电源插座,禁止使用电炉、电热管等耗电量大的设施,如发生意外事故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14、 严禁把垃圾倒在走廊、楼梯与公共区域,垃圾应倒在指定在垃圾桶内,上厕所要冲洗;

15、 严禁从楼上往下倒水或扔垃圾,违者记过论处;

16、 宿舍地面须保持干净,衣服、鞋等日常用品须摆放整齐不得在墙上、门、窗上乱帖、乱挂、乱写;

17、 爱护宿舍门、窗、玻璃、风扇、空调等装置,损坏照价赔偿;

18、 严禁在公司范围内聚众赌博、酗酒闹事,违者开除论处;

19、 严禁带酒瓶、非法刀具、铜管及管制工具入厂,一经发现开除论处;

20、 对防碍保安工作、威胁、辱骂、 保安及管理人员者轻者开除,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2篇 公司工厂卫生管理制度

公司(工厂)卫生管理制度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公司各部门、工地办公室的办公室、会议室、微机室、厕所、花坛、绿地及走廊、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各类座套干净整洁;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花坛、绿地内无杂草、杂物。

三、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责任制,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公共卫生清理实行区域负责,区域划分为:南办公室走廊大门以东办公室负责,走廊大门以西财务部负责;院子以走廊大门中心界定东西,以局西办公楼门洞中心界定南北,大门以东南部及东南角花坛由办公室负责,大门以西南部由财务部负责,大门以东北部及东北角花坛由城建资产部负责,大门以北部及花坛由投资发展部和项目技术部负责。市场营销部负责门前三包。文苑小区工地办公室的卫生保洁分别由投资发展部和项目技术部负责。

四、责任区卫生清理每周集中进行一次,日常保洁每月由办公室牵头进行卫生检查评比。

五、各部门要认真对待卫生清理和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积极主动地搞好卫生清理,不得因卫生清理不达标而影响公司的整体评分。

六、卫生检查评比结果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内容。

第3篇 某某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厂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各车间在厂长、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

三、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标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四、依法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审查认可、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认可等程序。

五、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各车间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七、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八、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九、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十、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十一、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分队,落实职责,以利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第4篇 g工厂卫生管理制度

1.0目的

通过对生产设备控制,提高生产效率及设备使用率,以确保品质、延长其使用寿命。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生产设备的检修、保养和安装过程的控制。

3.0职责

3.1生产负责人

a)负责编制设备定期维护保养计划。

b)监督和检查各车间定期维护保养情况。

c)负责在用设备的统一调配管理,提出设备的购置计划。

3.2生产车间

a)负责生产设备维护保养;

b)维护生产现场必要的工作环境。

4.0工作程序

4.1使用部门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计划:

a)操作者在使用前要验证设备是否完好,遵守操作规程,做好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b)操作者应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生产科(车间)应检查各车间的设备维护保养情况,并作记录,对发现问题或有怀疑的设备,应立刻停止使用,通知技术人员及时排除故障,确保设备持续稳定的运行能力。

4.2各岗位操作人员应与所从事的活动相适应,须经培训或采取有效措施以满足这些要求,应经生产科(车间)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3各车间应注意工作环境,以满足生产的需要。

4.4各部提出购置生产/服务设备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新购设备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交生产车间使用,并纳入生产设备一览表中受控,设备资料由生产科(车间)建档,报办公室备案.

4.5生产设备报废由生产科(车间)提出,质量负责人组织确认后报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报废手续,办完报废手续后,即从生产设备一览表中将该设备删除。

4.6应保存每台设备的记录,建立设备档案,其内容包括

a.设备名称

b.制造厂名称、设备型号、测量范围、精度等级

c.设备接收日期和投入使用日期

d.目前放置的地点

e.接收时状态(新旧或改装过)

g.检定或自校记录

h.维护的详细情况或注意事项

i.损坏.故障或修理的记录

第5篇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

(一)

一、目的:

为规范生产车间的现场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车间的日常卫生清理、维护和管理工作

三、 管理要求:

3.1 、车间卫生要求

3.1.1 、每班生产结束后,必须彻底将生产设备、工器具、地面、墙壁、排水沟等打扫干净,所用物品摆放整齐,车间内不得堆放杂物,保持一个卫生、干净、整洁的环境。生产过程中不间断随时清扫、整理。

3.1.2 、车间内所有的门窗、玻璃、窗台应随时保持清洁干净,每星期彻底清扫车间卫生。

3.1.3 、车间应每天用水喷洒1次,以清洁空气。

3.1.4 、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物品带入车间,严禁在车间内吃零食、吸烟,不得随地吐痰、闲聊、打斗、大声喧哗、玩手机、翻阅书报画册。

3.1.5 、车间整洁、无杂物、空气新鲜、地面洁净、无积水、设备无油污、无粉尘。

3.1.6 、车间内不得堆放废弃物,装溶液用的桶必须加盖。

3.1.7 、工作时落地原料必须及时清扫妥善处理。

3.1.8 、生产车间所有的窗必须安装纱窗,防止蚊、蝇等进入现场,纱窗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或更换,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准打开纱窗。

3.1.9 、工作中产生的垃圾,必须放入车间内的临时存放袋、箱中,每天上午、下午

(下班前)二次将生产区域的垃圾清理出车间。

3.1.1 0、未用的原料、辅料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3.1.1

1、 各种半成品用转运箱、输送平板及垃圾箱保持清洁。

3.1.1

2、 产品包装

(塑料包装袋、产品标签和纸板箱)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车间应做到:

a、地面清洁、无灰尘、无垃圾、无污迹、无积水、无死角。

b、墙壁

(角)和天花板清洁、无污染、无蛛网、无死角。

c、门窗明亮干净、无积灰、无污迹、无蛛网。

d、照明灯具保持清洁,无灰尘积压。

e、桌凳保持干净,物品堆放整齐。

f、水池及地下水道清洁、排水畅通、无阻塞现象。

g、车间四周责任区内清洁、无垃圾、无烟蒂。

h、设备、线路每周进行一次日常保养,含清洁清理的内容,做到表面目视无灰尘、油渍、污渍等异物。

i、工具、容器、模具、搬运工具等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并保持其清洁。

3.2 、人员卫生管理的要求

3.2.1 、未经允许,非生产人员一律不得私自进入车间。

3.2.2 、进入车间人员

(包括车间管理人员)穿戴整齐,执行三不进制度,即:“不穿工作服、不穿工作鞋、不戴工作帽一律不得进入车间”。

3.2.3 、新入职的车间员工必须到正规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并经卫生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在职员工每年必须进行一次体检。

3.2.4 、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3.2.5 、着装正确,头发不外露,衣帽整洁干净,做到勤洗勤换。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

(二)

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地面无垃圾、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无浮尘,摆放整齐; 每日下班清理设备。

卫生间管理是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文明素质的综合体现,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 公司男、女卫生间管理由办公室及车间人员负责。

二、 卫生间必须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及时报修。

三、 全天保洁,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烟头,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四、 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五、 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对故意损坏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

第6篇 食品厂原辅料卫生管理制度(二)

食品厂原辅料的卫生管理制度(二)

1. 目的

为了确保生产用原料的卫生质量得合理的控制,确保原辅料的卫生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并能够满足生产的需要。

2. 适用范围

采购、运输、验收及贮存的原辅料。

3. 职责

3.1采购人员负责对原辅料的采购,不定期要求供应商对原辅料送样至当地卫生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并要相关检测报告。

3.2质检人员负责对每批进货的原辅料进行外观及理化检验。

3.3生产车间负责对原辅料的堆放、贮存管理工作。

4. 工作程序

4.1原辅料的采购

4.1.1采购人员在对原辅料采购前,应要求供应商出具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后,方可对每批原辅料进行采购活动,对于小贩供应商应先送样至厂质量监督部进行相关卫生质量指标的检测,合格后方可采购。

a) 对大豆要求供应商至少有1次地方监督部门的检测报告.

b) 对于包装辅料,要求供应商每年至少有1次生产厂卫生检验报告。

4.1.2采购人员应具有简易鉴别原辅料卫生质量的知识技能,即对将要采购的原辅料应不予以采购。

4.1.3采购人员应对供应商作出要求:用来盛装原辅料的包装和容器其材质应无毒,不受污染,干净、卫生,符合卫生要求。对特殊原辅料要求其包装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

4.1.4重复使用的包装物或容器,其结构应易于清洗及消毒。对污染有如机油等有毒物质的包装物或容器应禁止退回供应商作重复使用,用厂内作报废料予以报废。

4.2原辅料的运输

4.2.1运输工具应具有防雨、防尘设施,并符合卫生要求。

4.2.2运输过程要防止交叉污染,不能与有毒物品一同运载。

4.2.3搬运操作应轻拿轻放,尽量避免原辅料的损伤及其包装物的损伤

a) 对未加工的土产品原料的搬运操作要尽量减少损伤,以免原料在贮存期间因此而发生霉变、腐烂的异常。

b) 对密封要求严格的原辅料,不能损伤包装物。对已穿孔的原辅料包装物,应即采取有效密封措施或给予优先使用。

4.3原辅料的进货检查

4.3.1每批原料采购回来后,进仓前,仓管员应第一时间通知质人员到现场;

4.3.2检验员应按照《原材料验收标准》有关规定对原辅料进行感官司鉴定及抽样操作。

4.3.3检验员应及时将样品送到化验室进行理化指标的检测;

4.3.4化验员收到样品后应及时对样品按《原材料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如一个小后方进行检验的样品,应做一定的保护措施。

4.4原材料的贮存

4.4.1仓管员要按照环境管理制度对仓库定期清扫,消毒及通风换气,班组领完原辅料后要及时清洁,使仓库地面保持清洁、卫生。

4.4.2仓库要按相关制度进行防鼠、防虫工作,同时配合厂部进行定期鼠灭火早工作。但禁止在仓库及其周围用剧毒药品进行灭鼠及灭虫。

4..4.3原辅料的堆放要按照产品码放规定进行安置堆放,应离地墙与层顶保持一定距离,堆与堆之间要有适当距离,要做一先进出的原则,发防贮存期间过久而使原辅料变异而影响其使用性能。对已过保质期的原辅料,仓和员应通知质检人员进行抽样查,并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4.45仓管员按照主要原材料贮存期间管理规定对原辅料进行管理,要定期通知原料进货检验员对库存主要原辅料进行感官检查及抽样检查。

4.5加工用水的控制依照生产用水卫生质量控制程序进行。

4.5不合格品

5.0相关文件及记录

5.1《原材料验收标准》

5.2《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第7篇 工厂生产设施设备卫生管理制度

工厂生产设施、设备卫生管理制度

1.0目的

通过对生产设备控制,提高生产效率及设备使用率,以确保品质、延长其使用寿命。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生产设备的检修、保养和安装过程的控制。

3.0职责

3.1生产负责人

a)负责编制设备定期维护保养计划。

b)监督和检查各车间定期维护保养情况。

c)负责在用设备的统一调配管理,提出设备的购置计划。

3.2生产车间

a)负责生产设备维护保养;

b)维护生产现场必要的工作环境。

4.0工作程序

4.1使用部门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计划:

a)操作者在使用前要验证设备是否完好,遵守操作规程,做好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b)操作者应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生产科(车间)应检查各车间的设备

维护保养情况,并作记录,对发现问题或有怀疑的设备,应立刻停止使用,通知技术人员及时排除故障,确保设备持续稳定的运行能力。

4.2各岗位操作人员应与所从事的活动相适应,须经培训或采取有效措施以满足这些要求,应经生产科(车间)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3各车间应注意工作环境,以满足生产的需要。

4.4各部提出购置生产/服务设备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新购设备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交生产车间使用,并纳入生产设备一览表中受控,设备资料由生产科(车间)建档,报办公室备案.

4.5生产设备报废由生产科(车间)提出,质量负责人组织确认后报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报废手续,办完报废手续后,即从生产设备一览表中将该设备删除。

4.6应保存每台设备的记录,建立设备档案,其内容包括

a.设备名称

b.制造厂名称、设备型号、测量范围、精度等级

c.设备接收日期和投入使用日期

d.目前放置的地点

e.接收时状态(新旧或改装过)

g.检定或自校记录

h.维护的详细情况或注意事项

i.损坏.故障或修理的记录

第8篇 某工厂生产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工厂生产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1.生产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合格者方能上岗。

2.生产人员进入车间前,须穿戴整洁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口罩等防护用品后方可上岗。

3.生产人员进入车间前要提前开紫外线灯消毒60分钟后关闭,经洗手消毒。即先用肥皂洗手,再经消毒水浸泡3-5分钟方可进行操作。

4.包装、生产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不准长发外露,不准留长指甲、涂指甲油。

5.生产人员严禁携带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进入生产岗位。禁止在生产区域内吸烟、吃零食不厌精、随地吐痰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生产人员要临时外出或上厕所等,必须脱去工作衣帽,待再次进入车间内需要重复上述卫生消毒程序才能上岗。

7.生产人员班后对车间内的设备、工具、计量器具、案板必须每日进行消毒、清洗。工作完毕后,彻底清洗消毒工作场地。

第9篇 a水泥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某水泥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设置职业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将预防职业病方面所需的安全投入纳入年度生产和资金计划,提留专项资金,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要给予资金保证。

3、加强防尘措施。采取密闭、通风、防尘的办法减少和杜绝作业工人接触粉尘的机会,加强对司机室的防护,做好运输过程中的防尘。

4、为工人配备符合标准的防护用具,为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和劳保用品,并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的购买、验收、发放、使用、更换和报废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5、职工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要制定本公司的防治计划、实施方案,并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做好完善、保管工作

6、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职工,给予适当的岗位津贴

7、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8、在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的同时,应将其所从事的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对方,并在劳动合同中注明。

9、公司在录用有职业危害岗位工作的职工之前,需对方提供指定的卫生部门出具的体检证明,要录用者做专项职业健康检查,即岗前检查。

10、不得安排未经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的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职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职业。

11、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害岗位职工和从有害岗位调到一般岗位的职工,在终止合同或调离前要进行有害岗位离岗前健康检查.

12、职业健康检查必须到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和相关资料由各公司建档保管,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职工。

13、在设备大、中修时,要同时将改进和检修劳动防护及职业病防护装置列入各项设备检修之中。

14、公司要定期对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监测并记录结果在案,并要在做好职业卫生监测的同时要建立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管理制度和检查纪录。

15、公司职业病防治专职或兼职人员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定期与认证的职业卫生部门取得联系,组织人员进行体检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

16、对从事有职业危害岗位的职工建立健全有关个人的健康监护档案,主要包括:职业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对于离退休或调离职业危害岗位职工的健康监护档案要封存保管,保存期限一年。

17、职工在离岗或退职后,有权索取个人的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管理人要如实提供。

第10篇 某工厂生产工人员健康卫生控制管理制度

工厂生产工人员健康卫生控制管理制度

1.目的

防止直接接触食品的员工对食品造成污染。

2.适用范围

生产科(车间)员工的健康及个人卫生状况的控制。

3.职责

办公室负责对员工的健康及卫生状况进行监控。

4.程序

4.1员工健康

4.1.1由办公室对每个员工建立一份健康档

4.1.2生产车间的加工个人、管理人员每年一次由办公室部组织体检,并出具健康证明。新入厂员工必须取得健康证后才能上岗。

4.1.3经市(区)卫生防疫站体检或主管人员检查,发现有或可能有疾病、传染病、外伤(如切伤、烫伤)、开放性溃疡及其他任何可能对食品、食品接触面或包装材料造成污染的员工,都要立即调离生产岗位,直到恢复健康或符合条件为止。

4.1.4对新入厂的员工进行培训,要特别强调在以后的生产过程中如果生病或受伤、或是传染病(肠道疾病、肝炎疾病等)者有接触,都必须立即通知生产主管人员。

4.15所有管理人员都有监督了解个人身体健康状况的责任,在观察到或被告知有可能污染生产工序的个人生病或受伤的情况下,生产主管人员可以要求其离开生产线,并记录在《每日卫生检查记录》中。

4.2个人卫生状况

4.2.1由办公室按照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个人卫生和食品安全的教育培训,新进厂员工要集中进行系统的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培训和考试效果要记录。

4.2.2工作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帽、鞋,袖口要扣严,勿使内衣外露,工作帽要将头发完全罩住,防止头发等夹杂物落入食品中拆包和封口工序要戴口罩。

4.2.3与食品接触的从业人员要勤理发、洗澡,不得蓄留指甲、涂指甲油及佩戴饰物等。

4.2.4工作人员手部应经常保持清洁,并于进入加工厂前、上卫生间后手部受污染时,须即清洁洗手。

4.2.5工作人员的个人衣物及物品应放置在更衣室,不得带入工作间。

4.2.6工作期间严禁大声喧哗、吸烟、咀嚼及饮食等行为。

4.2.7上厕所时,要换帽换鞋,遵守卫生间使用制度。

第11篇 工厂生活卫生管理制度(1)

工厂生活卫生管理制度(一)

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是洁净舒适环境的保障,幽美舒适的生活环境,是顺利生产的前提,愿盟诚同仁认真遵守并执行以下生活卫生管理制度:

1、禁止用饮用水机里的水洗餐具、冲凉或它用;

2、用餐时要按先后顺序进行,不得插队、拥挤、不得代人打饭菜,不得在用餐时大声喧哗;

3、吃多少打多少,打了应吃完,不得随意浪费、乱倒饭菜;

4、用餐后必须保持餐桌、餐凳及地面之清洁;

5、非厨房人员,不得进入厨房打饭菜或拿取食物;

6、严禁私拿饭菜或公物出厂,严禁带公司物品到宿舍,违者以偷窃论处;

7、物品出厂时,须开物品放行条,并自觉上交给保安检查;

8、严禁带非本厂人员进厂住宿,保安人员将不定时检查,如有违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9、晚上12:00以后,不得再大声讲话或到处游荡,加班较晚的同事脚步要放轻,禁止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要有公德心;

10、严禁进入异性宿舍,违者记过论处;

11、不得私自乱拿或乱动他人东西,不得窃取公司或他人财物;

12、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离开宿舍时要随手关闭电灯、风扇、空调等设备;

13、严禁在宿舍私装电源插座,禁止使用电炉、电热管等耗电量大的设施,如发生意外事故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14、严禁把垃圾倒在走廊、楼梯与公共区域,垃圾应倒在指定在垃圾桶内,上厕所要冲洗;

15、严禁从楼上往下倒水或扔垃圾,违者记过论处;

16、宿舍地面须保持干净,衣服、鞋等日常用品须摆放整齐不得在墙上、门、窗上乱帖、乱挂、乱写;

17、爱护宿舍门、窗、玻璃、风扇、空调等装置,损坏照价赔偿;

18、严禁在公司范围内聚众赌博、酗酒闹事,违者开除论处;

19、严禁带酒瓶、非法刀具、铜管及管制工具入厂,一经发现开除论处;

20、对防碍保安工作、威胁、辱骂、欧打保安及管理人员者轻者开除,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12篇 食品厂原辅料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厂原辅料的卫生管理制度

(二)

1. 目的为了确保生产用原料的卫生质量得合理的控制,确保原辅料的卫生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并能够满足生产的需要。

2. 适用范围采购、运输、验收及贮存的原辅料。

3. 职责

3.1 采购人员负责对原辅料的采购,不定期要求供应商对原辅料送样至当地卫生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并要相关检测报告。

3.2 质检人员负责对每批进货的原辅料进行外观及理化检验。

3.3 生产车间负责对原辅料的堆放、贮存管理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原辅料的采购

4.1.1 采购人员在对原辅料采购前,应要求供应商出具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后,方可对每批原辅料进行采购活动,对于小贩供应商应先送样至厂质量监督部进行相关卫生质量指标的检测,合格后方可采购。a) 对大豆要求供应商至少有1次地方监督部门的检测报告.b) 对于包装辅料,要求供应商每年至少有1次生产厂卫生检验报告。

4.1.2 采购人员应具有简易鉴别原辅料卫生质量的知识技能,即对将要采购的原辅料应不予以采购。

4.1.3 采购人员应对供应商作出要求:用来盛装原辅料的包装和容器其材质应无毒,不受污染,干净、卫生,符合卫生要求。对特殊原辅料要求其包装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

4.1.4 重复使用的包装物或容器,其结构应易于清洗及消毒。对污染有如机油等有毒物质的包装物或容器应禁止退回供应商作重复使用,用厂内作报废料予以报废。

4.2 原辅料的运输

4.2.1 运输工具应具有防雨、防尘设施,并符合卫生要求。

4.2.2 运输过程要防止交叉污染,不能与有毒物品一同运载。

4.2.3 搬运操作应轻拿轻放,尽量避免原辅料的损伤及其包装物的损伤a) 对未加工的土产品原料的搬运操作要尽量减少损伤,以免原料在贮存期间因此而发生霉变、腐烂的异常。b) 对密封要求严格的原辅料,不能损伤包装物。对已穿孔的原辅料包装物,应即采取有效密封措施或给予优先使用。

4.3 原辅料的进货检查

4.3.1 每批原料采购回来后,进仓前,仓管员应第一时间通知质人员到现场;

4.3.2 检验员应按照《原材料验收标准》有关规定对原辅料进行感官司鉴定及抽样操作。

4.3.3 检验员应及时将样品送到化验室进行理化指标的检测;

4.3.4 化验员收到样品后应及时对样品按《原材料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如一个小后方进行检验的样品,应做一定的保护措施。

4.4 原材料的贮存

4.4.1 仓管员要按照环境管理制度对仓库定期清扫,消毒及通风换气,班组领完原辅料后要及时清洁,使仓库地面保持清洁、卫生。

4.4.2 仓库要按相关制度进行防鼠、防虫工作,同时配合厂部进行定期鼠灭火早工作。但禁止在仓库及其周围用剧毒药品进行灭鼠及灭虫。

4. .

4.3 原辅料的堆放要按照产品码放规定进行安置堆放,应离地墙与层顶保持一定距离,堆与堆之间要有适当距离,要做一先进出的原则,发防贮存期间过久而使原辅料变异而影响其使用性能。对已过保质期的原辅料,仓和员应通知质检人员进行抽样查,并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4.4 5仓管员按照主要原材料贮存期间管理规定对原辅料进行管理,要定期通知原料进货检验员对库存主要原辅料进行感官检查及抽样检查。

4.5 加工用水的控制依照生产用水卫生质量控制程序进行。

4.5 不合格品

5. 0相关文件及记录

5.1 《原材料验收标准》

5.2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管理站制度

第13篇 电厂安全文明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在全厂营造和保持一个整洁、卫生、文明的生产环境,提高全厂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生产现场设备环境的清洁卫生状况,体现企业的管理水平,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形象的反映,也是企业员工基本素质的集中体现。

第三条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管辖区域安全文明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将所辖卫生区域进一步细化分工,落实到班组、岗位,做到设备环境卫生责任到人。

第二章 各部门卫生区域划分

为明确全厂各部门卫生区域,保证安全文明生产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安监部在厂部2010年1月21日召开运行部、检修部、保洁队等单位进行卫生区域划分的基础上,于2022年3月对卫生区域划分做了进一步的细化修订。

第四条 汽机部分:

(一)运行专业:

1、汽机厂房零米所有门、窗台、卫生。玻璃

2、汽机管辖范围内的所有转机卫生(含电机),汽机房各层电缆桥架卫生。

3、操作箱、配电箱、事故按钮和消防箱、灭火器等所有设备、器材外部卫生。

4、汽机8米平台所有设备卫生,汽机冷油器、汽机主厂房房顶卫生。

5、循环泵坑、循环泵入口水井、主厂房4.5管道间、4.5米加热器和油箱平台、滤油器,十二米平台、疏水扩容器和疏水箱、零米减温器和分汽缸,低位水箱和换热站设备、地面和门窗卫生。

6、汽机房零米至8米以下,12米平台等处钢梯、栏杆卫生;汽机房内3米以下灯具卫生。

(二)检修专业:

1、化水多介质、过滤器、阴阳床、混床顶部卫生

2、汽机主厂房及所辖范围内所有管道、阀门卫生。

3、汽机高中低压加热器和轴封加热器、主油箱、凝汽器、除氧器和连排扩容器及附属管道阀门卫生;除氧器平台照明灯具卫生。

4、汽机主厂房行车卫生;锅炉8米固定端14.5米#1机来汽门平台。

5、机力塔平台、楼梯、栏杆、管道卫生。

第五条 锅炉部分:

(一) 运行专业:

1、锅炉零米层门窗玻璃卫生(包括窗台)。

2、冷渣机、给煤机、返料风机(含隔音罩)、一、二级链斗机(含电机)卫生;一、二次风机和引风机(含电机)卫生。

3、锅炉专业辖区内配电箱、操作箱、就地事故按钮、检修配电箱等所有电气设备外部卫生。

4、燃油库地面卫生,燃油罐、燃油泵房设备、地面窗户卫生。

5、锅炉八米平台上方2米范围内管道阀门卫生,吹灰控制盘外部卫生。

6、启动锅炉房内所有设备、地面环境卫生。

(二)检修专业:

1、定排扩容器和空压机储气罐卫生。

2、锅炉主厂房8米以下及8米平台上方2米范围以外的所有汽(气)、水、风、烟、油等管道阀门卫生。

3、锅炉本体卫生(含各层平台、钢梯和电缆桥架、灯具)。

4、电除尘顶部平台、所有振打装置、零米仓泵间设备管道卫生,气化风机间所有设备管道卫生。

5、电除尘4.5米灰斗间设备卫生。

第六条 电气部分:

(一)运行专业:

1、0.4kv配电间、6kv配电间、化学变、输煤变、三号皮带配电室、除灰配电室、孤网高低压配电室设备外部和地面卫生。

2、#1、2发电机4.5米出线室、厂用分支和 pt间及空冷室,主厂房4.5米电缆夹层间、电子间内(含室外空调)、蓄电池室,柴油机房和柴油机及柴油罐、配电间等处设备外部和地面卫生。(护栏内所有地面、道路都包括在内)

3、35kv开关场内地面卫生,汽机a排墙外主变、厂高变区域环境卫生。

4、电气所辖区域内所有消防箱和灭火器及3米以下的照明灯具卫生。

(二)电气检修:

1、35kv升压站所有电气设备卫生。

2、起备变卫生,全厂所有厂用变压器、开关柜、配电屏(箱)、操作箱、就地事故按钮内部卫生。

3、输煤系统设备各控制箱、开关箱内部卫生。

4、距地面3米以上的照明灯具清擦。

第七条 化水运行专业:

1、化水间地面、门窗、设备、管道阀门、槽罐和转机(含电机)全部卫生。

2、生、消泵房、工业泵房、综合泵房地面、门窗、设备管道卫生,转机(含电机)操作箱、配电箱外部卫生。

3、锅炉8米平台东侧化学4个房间内门窗、地面、设备、管道阀门卫生、配电箱等所有电气设备外部卫生。

4、酸碱间地面、门窗、酸碱罐、计量箱、管道、卸酸、碱泵的卫生。

5、化学设备区域内所有消防设备器材卫生和3米以下照明灯具卫生。

6、化水楼一层制样机间、二层所用房间地面、设备设施、门窗卫生。

第八条 热工部分

1、工程师站内设备环境卫生、电子间盘柜内部卫生,集控室大屏幕内外卫生,生产现场所有热工盘柜、参数测点、探头、变送器、执行器、阀门电动头、接线端子箱内外卫生。

2、生产现场所有电动阀门、风门等的控制装置卫生,现场所有气动门、插板等的控制、传动装置卫生。

3、锅炉吹灰系统控制箱内部卫生。

4、全厂dcs系统所用电脑主机和接线卫生。

第九条 燃除运行专业:

1、1、2、3号皮带配电箱、操作箱、开关箱等所有电气设备外部卫生。

2、1、2、3号皮带地面、墙、窗户玻璃卫生,电缆桥架卫生。

3、燃除所属范围所有转机(含电机)暖汽和回水装置以及除尘设备卫生。

4、破碎机间、煤泥池间卫生,#2带头部西侧门外屋顶平台卫生。

4、除灰系统地面、墙、窗户及玻璃所有设备卫生。

5、空压机房内外设备系统以及地面和门窗卫生。(包括#5、#6空压机房内地面和门窗卫生)

6、燃除设备区域内所有消防设备器材和3米以下照明灯具卫生。

第十条 汽车队

1、车库、小油库、值班室、地面、门窗、墙面卫生,3米以下的照明灯具卫生。

2、所有车辆卫生,维修工器具卫生,配电箱、照明箱、开关箱外部卫生。

3、柴油机房外的输油泵和车辆加油机卫生。

第十条 保洁队区域

1、汽机0米、8米平台卫生,汽机主厂房和锅炉主厂房8米层门窗玻璃卫生(包括窗台)。

2、锅炉房0米、8米平台卫生,引风机房地面卫生及区域内门窗玻璃卫生。

3、汽机固定端和扩建端0米至33米楼梯、走道、扶手、墙面窗户卫生。

4、16米除氧间平台卫生,8米扩建端会议室内地面门窗卫生。

5、仓泵房0米、4.5米和气化风机房地面、窗户玻璃卫生。

6、主厂房卫生间、化水卫生间内部卫生。

7、化水会议室、厂部值班室内地面、门窗灯具卫生,化水楼梯间窗户。

8、厂区道路清扫,厂区所有空地杂草、杂物清理。

9、柴油机房、孤网院内地面卫生。

10、#1、2炉#1、2级链斗机地坑内地面、设备外部卫生。

11、锅炉给煤机出料阀下部卫生。

第十一条 后勤卫生区域:

1、公寓楼楼梯、门窗玻璃、卫生间、走廊(含暖气)、楼顶以及门前通道卫生,图书室和库房卫生。

2板房院内、卫生间和各娱乐室以及浴池内门窗玻璃地面卫生。

3员工餐厅、厨房、库房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制水间卫生(包括门窗

玻璃)。

4、食堂、公寓楼、平房、板房和浴池周边10米内卫生。

第十二条 其他:

1、各部门、机关各部室办公室内部、地面、门窗玻璃卫生由各部门自行清扫和保持。

2、化水车间东侧钢梯、门和检修部值班室内部卫生由检修部负责。

3、厂区前门卫值班室及周边卫生由保卫科负责(院外以办公楼前墙和西山墙为界,院内值班室周围三米以内)。后门卫值班室及边墙外道路卫生。

4、地磅房内外卫生由供应科负责。

5、煤场燃煤的堆放整理由供应科负责。

6、仓库内部卫生和材料的归类存放院内卫生以及院外,西至煤场防尘网,南至仓库后墙为界的区域卫生由供应科负责。

7、全厂各处消防器材、灭火器材由摆放处所卫生区域管理部门负责保管、清擦。

8、厂区柴油加油机房的卫生由供应科负责。

9、车队检修室及门前卫生(北至东西路,西至南北路)由车队负责。

第三章 对设备环境文明卫生的基本要求

第十三条 按照不同设备系统所处的环境,卫生清扫清理和保持的难易程度以及不同设备对环境卫生的不同要求,制定有差别的设备系统环境卫生基本要求。

第十四条 对集控室、电子设备间、工程师站和孤网控制室的卫生基本要求是:地面、墙面设备内外无浮尘、无水渍和油渍,操作工具和安全用具定置要求摆放整齐,操作台、桌面、资料记录柜内外清洁,物品摆放有序。

第十五条 对汽机主厂房和化水间(含化水管辖的各泵站)、楼梯间、燃除控制室、电气高低压厂用段,蓄电池室、发电机pt室、厂用分支室、4.5米电缆夹层卫生的基本要求是:地面无积水、油,设备系统表面无灰尘和油污,门窗清洁无积灰,楼梯扶手、平台、栏杆无灰尘,电气盘柜内无积灰。

第十六条 对锅炉0米、8米以上各层平台(含钢梯)和引风机间、空压机间、气化风机间卫生的基本要求是:地面无积水、积油和积灰(渣),设备系统见本色、无明显积灰,电气盘柜内无积尘。

第十七条 对锅炉8米(含8米以上2米范围)的卫生基本要求是:地面无灰尘、无水(油)渍,设备系统无灰尘见本色,电气盘柜内无灰尘。

第十八条 对燃除输煤系统、干灰系统的卫生基本要求是:地面无积煤、积水和积油,设备系统表面无明显煤粉,电缆桥架上无明显煤粉,电气盘柜内无明显煤灰。

第十九条 对办公室、值班室、门卫室的卫生基本要求是:地面无灰尘、水渍,办公桌、椅、柜内外清洁,资料和物品摆放整齐有序,门窗无灰尘。

第二十条 对厂区内所有室外设备系统的卫生基本要求是:设备表面无明显灰尘油垢,电气盘柜内无积灰。

第二十一条 对厂区道路、场地的卫生基本要求是:道路整洁,地面无杂物杂草,无垃圾、无卫生死角。

第二十二条 上述规定仅仅是对厂区各处文明卫生的基本要求,各部门可根据所辖范围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更加具体明晰的卫生标准,但不得低于上述基本要求。

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可根据所辖区域卫生状况的差异,对不同的设备系统和环境卫生规定清扫、擦拭间隔,如随时清扫、每班清扫、每日清扫、每周清扫、每月清扫等,并落实到班组和个人,做到勤检查、勤督促、勤考核。总的原则应该是:通过清扫或擦拭能达到基本要求,通过检查考核能长期保持基本要求。

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五条 文明生产反映了一个企业的工作作风和人员整体素质、代表了电厂的整体形象,为了在全厂建立一个文明卫生的生产环境,并能做到长期保持,必须有一个检查、考核的长效机制。

第二十六条 各部门对自己管辖的设备系统环境卫生区域应做到勤检查、勤整治、勤考核,以保持良好的卫生面貌。全厂安全文明卫生实行定期检查与临时抽查相结合的办法,除每周六下午的安全大检查外,安监部平时在生产现场巡视检查中随时抽查各处文明卫生的保持情况,并于每周安全大检查情况中进行通报。

第二十七条 在安监部组织的检查或抽查中,发现某一区域卫生状况出现滑坡或死角,通知卫生区域所在部门于24小时内整改,并在周检查情况中通报批评;对未按时完成整改的情况予以考核,每次每处罚款50元,考核至部门提供的责任专业或班组;当月同一专业或班组卫生区域出现2次及以上达不到基本要求的情况,在前一次考核标准的基础上增加50元的标准予以考核,同时考核部门或专业负责人50-100元。

第二十八条 由于设备运行中故障或泄漏直接导致某一处积煤、积灰或积渣等未能达到卫生基本要求,值班人员应将情况记录在值班日志中,专业应组织力量于24小时内予以清理达到要求,上述情况免于考核。

第二十九条 设备发生泄漏,检修部应在接到运行通知后立即组织消除,如无特殊情况,应在一昼夜内处理完毕;遇有客观条件不具备时应在每日早会上说明情况,否则考核检修部每次50元。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安监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当生产现场情况发生变化,本制度某些内容不适应实际情况时,安监部应及时对本制度进行补充、修订,经主管厂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于发布之日起实行。

安监部

2010年10月21日

第14篇 公司厂房卫生管理制度

制造公司厂房卫生管理制度

1、根据公司现有房屋建筑的《厂房分布图》定期进行排查,做好防盗、防漏工作,对出现的问题及时修理,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以及机器设备和存放物质的安全。

2、大力开展卫生宣传工作。树立,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新风尚,形成人人自觉讲卫生的良好习惯。

3、不乱扔果皮,纸屑,烟头,不乱倒垃圾,禁止随地吐痰,自觉遵守制度,保持环境整洁,优美。

4、禁止在车间,仓库等处吸烟,不准在工作台吃零食首次批评,再次罚款拾元。

5、行政办工场所每天必须安排值日,保持清洁卫生。

6、各生产车间必须做到工具用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堆放整齐有序,并保持通道畅通,工作场所也必须保持整洁,每天上班前必须清理卫生,保持整洁干净。

7、门口通道,自行车栅。公司内大操场,各层楼梯,走廊,厕所等由专职卫生员负责,每天必须按规定时间打扫,并保持整洁干净。

8、保持公司内墙壁、门窗等公共设施的清洁美观,不准乱涂乱画和张贴。

9、施工和维修人员工作完毕时必须将现场清理干净,不用或拆下的材料收集到指定地点或垃圾桶内,不得随地抛弃。

10、使用或维修带污染性的油类、油渣、颜料、烟灰、粉类等应采取预防措施以保持环境整洁。

第15篇 水泥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水泥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目的和依据

1.1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2 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3、定义

3.1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2 职业病: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疾病。

4、机构设置

公司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各车间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安管办为职业卫生的日常管理机构。

5、职责

5.1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职责:

5.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5.1.2审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5.2安管办职责:

5.2.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5.2.2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卫生部门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5.2.3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企业劳动卫生档案的建立工作;

5.2.4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5.2.5负责在职员工职业病档案的归档工作。

5.2.6会同人力资源部门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5.3人力资源部门

5.3.1负责新入厂员工上岗前的健康查体和员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体工作。

5.3.2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5.4各单位(各车间、部门、合作合资公司)职责

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工作。

6、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6.1安管办根据公司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时如实地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接受监督。

6.2申报的主要内容有: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7、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管理制度;

7.1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7.1.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力;

7.1.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力;

7.1.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力;

7.1.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力;

7.1.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力;

7.1.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权力;

7.1.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权力。

7.2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

7.2.1 预防措施

7.2.1.1对存在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进行卫生预评价。卫生预评价的全过程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设计阶段的卫生审查,施工过程中的卫生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中对卫生防护设施效果的监测和评价。

7.2.1.2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有防尘防毒设施,实行“三同时”管理,即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产使用。

7.2.1.3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尘、防毒、防噪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逐步消除尘、毒、噪危害。

7.2.1.4进入有毒有害岗位作业人员,必须事先进行防毒知识教育,掌握有毒物质的毒性、中毒急救互救知识、防护器材的使用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2.2生产过程中的控制

7.2.2.1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

7.2.2.2对作业场所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7.2.2.3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

7.2.2.4若改变产品原材料或工艺流程,可能使尘毒等危害增加者,要采取可靠的预防性措施,按照变更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

7.2.2.5防尘防毒设施,必须加强维修管理,确保完好和有效运转。

7.2.2.6对尘毒危害严重、测定超过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应当及时给予有效的治理。有害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并对其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防护效果,确保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7.2.2.7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防噪声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噪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7.2.2.8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7.2.2.9为接触尘、毒、噪等有害

因素的员工配备适宜有效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使用。

7.2.2.10在具有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或化学烧伤危险的场所应设冲洗设施。

7.2.3 职业卫生管理

7.2.3.1 必须贯彻执行有关保护妇女的劳动法规,安排工作要充分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

7.2.3.2对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工作场所各种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7.2.3.3对疑似职业病的员工需要上报职防机构诊治的,由安管办和人力资源部提供职业接触史和现场职业卫生情况,到具有职业病诊疗资格的职防部门进行检查、诊断。

7.2.3.4对接触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医学监护,包括上岗前的健康检查、在岗时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离岗及退休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没有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不得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7.2.3.5工作场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该场所的员工进行应急职业性健康检查,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7.2.3.6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要制定出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专兼职安全卫生管理人员严格监督岗位操作人员按章操作。

7.2.3.7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应设置有毒有害因素告示牌,注明岗位名称、有毒有害因素名称、国家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监测结果、预防措施等。

7.2.3.8除按要求对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进行报告外,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书面现场调查报告书,报告书内应有分析、有结论、有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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