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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设备操作规程3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燃油设备操作规程

有哪些

燃油设备操作规程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设备检查与维护

2. 燃油的储存与输送

3. 设备启动与运行

4. 故障识别与应急处理

5. 安全操作与环境保护

标准

1. 设备检查与维护:定期进行设备的全面检查,确保所有部件正常运转,及时更换磨损件,并按照制造商的建议进行保养。

2. 燃油的储存与输送:存储燃油应遵守安全规定,避免泄漏,确保容器密封良好。输送燃油时,应使用专用管道,避免产生火花或静电。

3. 设备启动与运行:启动前确认燃油供应充足,运行中密切关注设备运行状态,避免超负荷工作。

4. 故障识别与应急处理:熟悉设备常见故障及应对措施,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停机并按规程处理,必要时寻求专业人员协助。

5. 安全操作与环境保护: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排放废气要符合环保标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是什么意思

1. 设备检查与维护:意味着每次使用前后,都需要对燃油设备进行常规检查,以确保其功能完好,延长设备寿命。

2. 燃油的储存与输送:强调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必须重视安全,防止燃油泄漏引发事故,同时确保输送过程中的安全操作。

3. 设备启动与运行:意味着操作员需要了解设备的正常运行参数,遇到异常情况能够迅速做出反应。

4. 故障识别与应急处理:要求操作员具备基本的故障诊断能力,知道何时停止设备并采取正确的应急措施。

5. 安全操作与环境保护:意味着在使用燃油设备时,要始终将人员安全和环境保护放在首位,遵守相关法规,减少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以上燃油设备操作规程旨在保障设备的稳定运行,保证生产安全,同时也注重环境保护,确保企业运营的可持续性。每位操作员都应熟悉并严格遵守这些规程,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燃油设备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燃油设备运行和检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一般注意安全事项

①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油区设计和施工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74—2002《石油库设计规范》及有关规定。油区投入生产前应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②发电厂内应划定油区。油区周围应设置围墙,其高度不低于2m,并挂有“严禁烟火”等明显的警告标示牌,动火要办动火工作票。锅炉房内的油母管检修时,按寿命管理要求应加强检查;

运行中巡回检查路线应包括各炉油母管段和支线。

③油区应制定油区出入制度。非值班人员进入油区应进行登记,不得携带手持式电动工具(如电吹风、电动剃须刀等),关闭随身携带的无线通信设备(如手机等),交出火种,触摸消除人体静电装置去除静电,禁止穿钉有铁掌的鞋子和容易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服装进入油区。禁止电瓶车进入油区,进入油区的机动车应加装防火罩(阻火器)

④油区的一切电气、通信设施(如开关刀闸、照明灯、电动机、电铃、电话、自启动仪表接点等)均应为防爆型。电力线路应是暗线或电缆。不准有架空线。

⑤油区内应保持清洁,无杂草,无油污,不准储存其他易燃物品和杂物,不准搭建临时建筑。防火堤内禁止植树种草,消防道路与防火堤之间不宜种树。油区内绿化,不应妨碍消防操作。

⑥油区内应有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应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并经常处在完好的备用状态。

⑦油区周围应有消防车行驶的通道,并经常保持畅通。

⑧各类管沟在进入油泵房、油罐区防火堤处,应设隔断墙,管道穿越处应采用非燃烧材料严密填实。油泵房内及油罐区内禁止安装临时性或不符合要求的设备和敷设临时管道,不得采用皮带传

动装置,以免产生静电引起火灾。

⑨卸油区及油罐区应有避雷装置和接地装置。油罐接地线和电气设备接地线应分别装设。输油管应有明显的接地点油管道法兰应用金属导体跨接牢固。每年雷雨季节前应认真检查,并测量接地电阻。

⑩油区内一切电气设备的维修,都应停电进行。

(2)卸供油工作

①卸油站台应有足够的照明。冬季应清扫冰雪,并采取必要的防滑措施。

②油车、油船卸油加温时,原油一般不超过45℃,柴油一般不超过50℃,重油一般不超过80℃。

③卸油用蒸汽的温度,应考虑到加热部件外壁附着物不致有引起着火的可能,蒸汽管道外部保温应完整,无附着物,以免引起火灾。

④油车油船卸油时,禁止将箍有铁丝的胶皮管或铁管接头伸入仓口或油口。在正常作业状态时,卸油管道安全流速不应大于4.5m/s

⑤打开油车上盖时,禁止用铁器敲打。开启上盖时要轻开,人应站在侧面。上下油车应检查梯子、扶手、平台是否牢固,防止滑倒。卸油沟的盖板应完整,卸油口应加盖,卸完油后应盖严。

⑥卸油区内铁道应用双道绝缘与外部铁道隔绝。油区内铁路轨道应互相用金属导体跨接牢固,并有良好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5ω。

⑦火车机车与油罐车之间至少有两节隔车,才允许取送油车。

在油区作业时,机车烟囱应扣好防火纱网并不准开动送风器和清炉渣。行驶速度应小于5km/h,不准急刹车,挂钩要缓慢。车体不准跨在铁道绝缘段上停留,避免电流由车体进入卸油线。

8工作人员应待机车与油罐车脱钩离开后,方可登上油罐车开始卸油工作。

⑨在卸油中如遇雷雨开掘或附近发生火灾,应立即停止卸油作业。

⑩油船卸油时,应可靠接地,输油软管也应接地。

①油船靠岸后,禁止无关船只靠近。

卸油过程中,值班人员应经常巡视,防止跑、冒、漏油。

(3)燃油的储存管理

①地面和半地下油罐周围应建有符合要求的防火堤(墙)。防火堤(墙)应保持坚实完整,不得挖洞、开孔。如工作需要在防火堤上挖洞、开孔,应采取临时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单位消防部门批准。在工作后应及时修复。金属油罐应有淋水装置。

②油罐的顶部应装有呼吸阀或透气孔。储存轻柴油、汽油、煤油、原油的油罐应装呼吸阀;储存重柴油、燃料油、润滑油的油罐应装透气孔和阻火器。运行人员应定期检查。

a呼吸阀应保持灵活好用。

b阻火器的铜丝网应保持清洁。

③油罐侧油孔应用有色金属制成。油位计的浮标同绳子接触的部位应用铜料制成。运行人员应使用铜制工具或专用防爆工具操作。

④用电气仪表测量油罐油温时,禁止将电气接点暴露于燃油及燃油气体内,以免产生火花引发事故。

⑤油泵房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及时排除可燃气体。

⑥燃油温度应严加监视,防止超温。进入油罐的蒸汽加热温度应低于油品的自燃点,且不应越过250℃。

(4)燃油设备的检修

①燃油设备检修开工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和运行值班人员应共同将被检修设备与运行系统事先隔离,在与系统、油罐、卸油沟连接处加装堵板,并对被检修设备进行有效的冲洗和换气,测定设备冲洗换气后的气体浓度(气体浓度限额可根据现场条件制定)禁止对燃油设备及油管道采用明火办法测验其可燃性。

②油区检修应尽量使用有色金属制成的工具,如使用铁制工具时,应采取防止产生火花的措施,例如涂黄油、加铜垫等。

③油区检修用的临时动力和照明的电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源应设置在油区外面

b.横过通道的电线,应采取防止被轧断的措施;

c.全部动力线或照明线均应有可靠的绝缘及防爆性能;

d禁止把临时电线跨越或架设在有油或热体管道设备上;

e禁止把临时电线引入未经可靠的冲洗、隔绝和通风的容器内部;

f.用手电筒照明应使用塑料防爆手电筒;

g所有临时电线在检修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拆除。

④燃油设备检修需要动火时,应办理动火工作票。

⑤在油区进行电、气焊作业时,电、气焊设备均应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准使用漏电、漏气的设备。火线和接地线均应完整、牢固,禁止用铁棒等物代替接地线和固定接地点。电焊机的接地线应接在被焊接的设备上,接地点应靠近焊接处,并采用双线接地,不准采用远距离接地回路。

⑥在燃油管道上和通向油罐(油池、油沟)的其他管道上(包括空管道)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绝措施,靠油罐(油池、油沟)一侧的管路法兰应拆开通大气,并用绝缘物分隔,冲净管内积油,放尽余气。

⑦在油罐内进行检修工作,应按照本规程的规定执行。禁止使用汽油或其他可燃、易燃液体清洗油垢。在油罐内进行明火作业时,应将通向油罐的所有管路系统隔绝拆开管路法兰通大气。油罐内部应冲洗干净,经分析化验合格,并进行良好的通风。还应制定动火安全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批准。

8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或从油库、过滤器、油加热器中清理出来的余渣应及时处理,不得在油区内保留,余渣的处理方式应确保不引起火灾和环境污染为准。

第2篇 燃油、燃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燃油锅炉操作规程

(一)司炉工人必须操作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登记检验合格的锅炉。

(二)独立操作的司炉工人须持有司炉操作证,且你符合操作炉型和类别要求。

(三)锅炉点火前应做到锅炉体、燃烧机和其他辅机、所有附件、阀门、给水、供油系统电路和电控部门等检查,并确认正常。

(四)打开放空气阀门,向锅内进水(可用排水的方法检查水位的控制,报警系统工作是否正常)水位略低于正常水位。

(五)用“手动”启动风机,吹扫炉膛,将控制系统调至“自动”位置,然后按下“启动”开关,锅炉就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吹扫--点火--燃烧(大火或小火)--暂时停炉。如点火程序有故障,可继续手动风机吹扫,再重新点火,如点火三次不成功,须停止点火和供油,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才能重新点火。

(六)当锅内压力升至稍大于大气压,空气阀有蒸汽昌出时,便可关闭空气阀。

(七)锅炉升压过程,要按规定的要求做好检查及各项操作,确认正常后才能进行供汽或并炉。

(八)正常运行后,应经常调整供油、送风和给水(全自动锅炉除外),保持水位和气压稳定,适应负荷需要,保证供汽。

(九)运行中每小时应进行巡视检查一次,并规定做好各项记录,签姓名确认。

(十)每班应进行冲洗水位表及排污各一次,安全阀排汽试验,压力表冲洗存水弯管和各项安全保护装置校验应按规定的要求进行,并如实填写记录,签姓名认可。

(十一)正常停炉时要先停止供油,稍后停止送风,保持水位高于正常水位。

(十二)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炉:

1、水位降到下极限以下仍不熄火和自动给水;

2、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3、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4、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5、水位表、安全阀和压力调节器全部失效;

6、设置在汽空间的压力表全部失效;

7、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8、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9、其它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二、燃气锅炉操作规程

(一)凡操作锅炉的人员必须熟知所操作锅炉的性能和有关安全知识,持证上岗。非本岗人员严禁操作。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交接班应将设备及运

行的安全情况进行交底。交接班时要检查锅炉是否完好。

(二)锅炉及安全附件应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三)锅炉运行前应具备的条件和检查项目:

1.检查天然气压力是否正常,天然气过滤是否正常通气,燃烧时油泵及过滤器应能正常过油,打开天然气供气阀门燃油时应打开供油阀门;

2.检查水泵是否正常,并打开给水系统各部位阀门、风门,手动位置时烟道应在打开的位置,应将电控柜上泵选择开关选择在适当的位置;

3.检查安全附件应处在正常的位置上,水位表、压力表应处在开的位置上;

4.各操作部位应有良好的照明设施;

5.除氧器能正常运行;

6.软化水设备能正常运行,软化水应符和gb1576的标准,软水箱内水位正常,水泵运行无故障。

(四)开机

1.接通电控柜的电源总开光,检查各部位是否正常、故障是否有信号,如果无信号应采取相应措施或检查修理,排除故障;

2.燃烧器进入自动清扫、点火、部分负荷、全负荷运行状态;

3.在升至一定压力时,应进行定期排污一次,如蒸汽锅炉冲洗水位表一次,并检查炉内水位;

(五)炉水控制指标:

1.炉水碱度 6~26mmol/l

2.炉水含氧量 ≤0.1mg/l

3.给水硬度 ≤0.03mmol/l

4.炉水ph值 10~12

(六)正常停炉:

1.关闭锅炉运行开关

2.关闭天燃气阀门

3.锅筒内压力降低

4.锅筒内水位处于高水位

5.检查排污阀是否关闭严密

6.关闭锅炉上水泵阀门

7.关闭电源总开关

(七)事故停炉:

1.当发现锅炉本体产生异常现象,安全控制装置失灵应按动紧急断开钮,停止锅炉运行;

2.锅炉给水泵损坏,调解装置失灵,应按动紧急断开钮,停止锅炉运行;

3.当电力燃料方面出现问题时应采取按动急断开钮;

4.当有危害锅炉或人身安全现象时均应采取紧急停炉;

(八)临时停电注意事项:

1.迅速关闭主蒸汽阀、防止锅筒失水;

2.关闭电源总开关和天然气阀门;

3.关闭锅炉表面排污阀门防止锅炉出现其它故障;

4.关闭除氧器供气阀门;

5.按正常停炉顺序,检查锅炉燃料,汽、水阀门是否符合停炉要求。

(九)燃气供应不足时的注意事项:

1.迅速与天然气调度取得联系问清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可行的措施;

2.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

3.随时观察燃烧情况,火焰正常为麦黄色。

三、燃气灶具安全操作规程

(一)使用燃气前,检查所有的灶具燃气阀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如关闭,可打开总阀门。

(二)检查各灶具的点火系统及火种是否完好,如有故障,应立即排除,否则不可使用。

(三)用后要及时关闭所有灶具的阀门,并安排一名值班人员,负责检查各灶具的阀门关闭情况,而后关闭燃气总阀门。

(四)定期检查管道、阀门是否漏气,如有异常及时处置,处置有困难的要及时向燃气专业部门报修。

第3篇 燃油燃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燃油锅炉操作规程

(一)司炉工人必须操作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登记检验合格的锅炉。

(二)独立操作的司炉工人须持有司炉操作证,且你符合操作炉型和类别要求。

(三)锅炉点火前应做到锅炉体、燃烧机和其他辅机、所有附件、阀门、给水、供油系统电路和电控部门等检查,并确认正常。

(四)打开放空气阀门,向锅内进水(可用排水的方法检查水位的控制,报警系统工作是否正常)水位略低于正常水位。

(五)用“手动”启动风机,吹扫炉膛,将控制系统调至“自动”位置,然后按下“启动”开关,锅炉就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吹扫--点火--燃烧(大火或小火)--暂时停炉。如点火程序有故障,可继续手动风机吹扫,再重新点火,如点火三次不成功,须停止点火和供油,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才能重新点火。

(六)当锅内压力升至稍大于大气压,空气阀有蒸汽昌出时,便可关闭空气阀。

(七)锅炉升压过程,要按规定的要求做好检查及各项操作,确认正常后才能进行供汽或并炉。

(八)正常运行后,应经常调整供油、送风和给水(全自动锅炉除外),保持水位和气压稳定,适应负荷需要,保证供汽。

(九)运行中每小时应进行巡视检查一次,并规定做好各项记录,签姓名确认。

(十)每班应进行冲洗水位表及排污各一次,安全阀排汽试验,压力表冲洗存水弯管和各项安全保护装置校验应按规定的要求进行,并如实填写记录,签姓名认可。

(十一)正常停炉时要先停止供油,稍后停止送风,保持水位高于正常水位。

(十二)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炉:

1、水位降到下极限以下仍不熄火和自动给水;

2、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3、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4、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5、水位表、安全阀和压力调节器全部失效;

6、设置在汽空间的压力表全部失效;

7、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8、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9、其它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二、燃气锅炉操作规程

(一)凡操作锅炉的人员必须熟知所操作锅炉的性能和有关安全知识,持证上岗。非本岗人员严禁操作。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交接班应将设备及运

行的安全情况进行交底。交接班时要检查锅炉是否完好。

(二)锅炉及安全附件应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三)锅炉运行前应具备的条件和检查项目:

1.检查天然气压力是否正常,天然气过滤是否正常通气,燃烧时油泵及过滤器应能正常过油,打开天然气供气阀门燃油时应打开供油阀门;

2.检查水泵是否正常,并打开给水系统各部位阀门、风门,手动位置时烟道应在打开的位置,应将电控柜上泵选择开关选择在适当的位置;

3.检查安全附件应处在正常的位置上,水位表、压力表应处在开的位置上;

4.各操作部位应有良好的照明设施;

5.除氧器能正常运行;

6.软化水设备能正常运行,软化水应符和gb1576的标准,软水箱内水位正常,水泵运行无故障。

(四)开机

1.接通电控柜的电源总开光,检查各部位是否正常、故障是否有信号,如果无信号应采取相应措施或检查修理,排除故障;

2.燃烧器进入自动清扫、点火、部分负荷、全负荷运行状态;

3.在升至一定压力时,应进行定期排污一次,如蒸汽锅炉冲洗水位表一次,并检查炉内水位;

(五)炉水控制指标:

1.炉水碱度 6~26mmol/l

2.炉水含氧量 ≤0.1mg/l

3.给水硬度 ≤0.03mmol/l

4.炉水ph值 10~12

(六)正常停炉:

1.关闭锅炉运行开关

2.关闭天燃气阀门

3.锅筒内压力降低

4.锅筒内水位处于高水位

5.检查排污阀是否关闭严密

6.关闭锅炉上水泵阀门

7.关闭电源总开关

(七)事故停炉:

1.当发现锅炉本体产生异常现象,安全控制装置失灵应按动紧急断开钮,停止锅炉运行;

2.锅炉给水泵损坏,调解装置失灵,应按动紧急断开钮,停止锅炉运行;

3.当电力燃料方面出现问题时应采取按动急断开钮;

4.当有危害锅炉或人身安全现象时均应采取紧急停炉;

(八)临时停电注意事项:

1.迅速关闭主蒸汽阀、防止锅筒失水;

2.关闭电源总开关和天然气阀门;

3.关闭锅炉表面排污阀门防止锅炉出现其它故障;

4.关闭除氧器供气阀门;

5.按正常停炉顺序,检查锅炉燃料,汽、水阀门是否符合停炉要求。

(九)燃气供应不足时的注意事项:

1.迅速与天然气调度取得联系问清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可行的措施;

2.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

3.随时观察燃烧情况,火焰正常为麦黄色。

三、燃气灶具安全操作规程

(一)使用燃气前,检查所有的灶具燃气阀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如关闭,可打开总阀门。

(二)检查各灶具的点火系统及火种是否完好,如有故障,应立即排除,否则不可使用。

(三)用后要及时关闭所有灶具的阀门,并安排一名值班人员,负责检查各灶具的阀门关闭情况,而后关闭燃气总阀门。

(四)定期检查管道、阀门是否漏气,如有异常及时处置,处置有困难的要及时向燃气专业部门报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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