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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燃油规程

有哪些

燃油规程

一、燃油的存储与管理

1. 燃油的入库检查:确保燃油品质符合标准,记录其来源和批次。

2. 储存设施:设置专用的燃油储存罐,定期检查其密封性及防腐性能。

3. 安全措施:配备消防设备,制定应急处理预案,防止泄漏和火灾发生。

二、燃油的运输与配送

1. 运输车辆:使用专用车辆,定期维护,确保运输安全。

2. 装卸操作:遵守操作规程,避免碰撞、溢出或污染。

3. 记录追踪:跟踪燃油从储存到使用的全过程,确保准确无误。

三、燃油的使用监控

1. 消耗记录:每日记录燃油消耗量,分析使用效率。

2. 设备维护:定期对燃油系统进行清洁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质量检测:定期取样检测燃油质量,及时发现问题。

标准

四、燃油品质标准

1. 含硫量:参照国家或行业标准,限制燃油含硫量以减少排放污染。

2. 闪点与凝点:确保燃油在工作环境温度下保持流动性和安全性。

3. 水分与杂质:控制在允许范围内,防止对设备造成损害。

五、操作规程标准

1. 安全操作:遵守osha(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或类似机构的安全规定。

2. 训练与认证:操作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并获得相关证书。

3. 维护规程:依据制造商建议进行设备维护,确保燃油系统的高效运行。

六、环境保护标准

1. 废弃物处理:按照环保法规处理废弃燃油和过滤废渣。

2. 排放控制:实施尾气处理措施,减少有害物质排放。

3. 节能减排:鼓励使用低硫、低碳的环保燃油。

是什么意思

七、燃油规程的意义

1. 保障安全:通过严格的存储、运输和使用规程,降低风险,保护人员和设备安全。

2. 提升效率:通过对燃油的监控和管理,优化设备运行,提高能源利用率。

3. 环保合规:遵循环保标准,减少环境污染,履行社会责任。

总结,燃油规程旨在确保企业燃油管理的规范化、安全化和环保化,以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平衡。管理者应理解并执行这些规程,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以适应不断变化的业务需求和环保要求。

燃油规程范文

第1篇 燃油(气)蒸汽锅炉安全操作规程2

〈二〉、升压过程:

1、点火成功后,一般把负荷选择开关置“手动……..小火”状态约10分钟,热态炉除外。

2、启动时要注意控制温度支缓慢上升,并使锅炉各受热面温升均匀,当放空阀中冒出蒸汽时,关闭放空气阀开始升压。

3、当汽压升至0.05mpa~0.1mpa时,应冲洗和检查锅炉的水位表。

4、当汽压升至0.15mpa~0.2mpa时,检查安全阀是否泄漏,并通过压力表三通旋塞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同时检查压力表是否能回到零。

5、当汽压升至0.2~0.25mpa时,对锅炉进行一次排污。排污时锅炉水位应在最高允许水位,排污后要检查排污关闭后是否严密。

6、当汽压升至0.3mpa时,要全面检查锅炉受元件的紧固件,如人孔、头孔、手孔各个法兰的螺栓是否松动,并进行一次热拧紧(不准使用加长套筒的扳手)。

7、当只有一台锅炉供汽时,该炉压力升至60%时,开始暖管。

8、当有二台及以上锅炉供汽时合用一根蒸汽母管时,该炉压力升至低于蒸汽 管系统压力0.1mpa时,可进行并炉。

9、当汽压升至锅炉工作压力时,再冲洗一次水位表,按要求对安全阀进行调整,(如已经校验好的安全阀则试跳一次),并记录好安全阀的开始压力,回座压力。

10、调试压力控制器,使之发挥作用(如报警、大小转换、停炉等),以证明其是否灵敏,然后再按规是调整好。

〈三〉供汽

1、当达到送汽压力时,应先减低火力。

2、开启送汽阀,注意要动作缓慢,并注意疏水和暖管,以防“水击”。

3、送汽阀开到最大位置后应回半圈。 三、运行管理及安全操作;

〈一〉司炉人员的职责;

1、保持汽压、水位和燃烧正常,保证用汽量的需要;

2、检查和保持各安全附件、控制仪表灵敏、可靠。

3、检查和保持管道、阀们、人手孔等处无泄漏,各种铺机设备运行正常。

4、保持锅炉房整洁,填写好运行记录。

〈二〉正常运行管理

1、燃烧调整;

正常燃烧时,炉膛中稳定,呈白橙色,,火焰光亮清晰,有轻微隆隆声。如果火焰暗红、伴有火星和黑烟等均表示燃烧有问题,应及时调整油气量和风量。

燃油锅炉燃油火焰分析见下表

油嘴着火情况 原因分析 处理和调整

火焰呈白橙色、光亮清晰 油风配合良好,调风器正常 燃烧良好

火焰暗红1.雾化片质量不好或孔径过大2风量不足3.油压太低或太高4.重油锅炉温太低。

1、换雾化片

2、加风量

3、调整油压(调整回油量)

4、提高重油温度

火焰紊乱

1、风油配合不良

2、油嘴角度与位置不当

1、调整风量

2、调整油嘴角度与位置

着火不稳定

1、油嘴与调风器位置配合不良

2、油嘴质量不好

3、油中含水过多

4、油质油压波动

1、调整油嘴与调风器位置

2、更换油嘴

3、疏水

4、提高油质,稳定油压

火焰中放兰色火花

1、调风器位置不当

2、油嘴周围结焦

3、油嘴孔径过大或接触处漏油

1、调整调风器位置

2、清焦

3、检查更换油嘴

火焰中有火星和和黑烟

1、油嘴和调风器位置不当

2、油嘴周围结焦

3、风量不足

4、炉膛温度太低

1、调整油嘴、调风器位置

2、清焦

3、增加风量

4、不应长时间低负荷运行

火焰中有黑丝条

1、油嘴质量不好,局部堵塞或雾化片未压紧

2、风量不足

1、清洗更换油嘴

2、增加风量

2、烟管清灰

当排烟温度升高,说明烟管积灰、妨碍传热,应及时清灰.烟管清灰时,应停止运行,钢洗刷从前端或后端通烟管.清灰后注意把炉门,烟箱门关闭严密.

3、定期排污:

(1)排污前先将炉水调至高至正常水位,排污要在低负荷时进行.

(2)排污时先开一次阀 (靠近锅炉的)再慢开二次阀.尤其是冬天温度低时、更要小心.如发生水击,排污管剧烈震动等情况应立即停止排污.

(3)排污时应严格监视水位.本着勤排、少排、均匀排的原则,每班至少排污一次.对所有排污管须轮流进行排污.排污结束后,应检查排污阀关闭是否严密.

4、定期清洗油过滤器和燃烧器喷嘴,指示灯和点火棒等.

5、定期试验和检验各安全附件、保护连锁装置,保持灵敏、可靠.

(1)定期冲洗压力表存小弯管,校核压力表指示是否准确,试验压力控制器是否灵敏准确,调低压力值,看调节大小火与超压连锁是否动作).

(2)定期手动排放安全阀,防止安全阀的阀芯、阀座粘住.

(3)每班至少冲洗一次水位表,定期试验自动进水与低水位报警和连锁是否正常.

第2篇 燃油锅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司炉工人必须操作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给使用登记的锅炉。

二、独立操作的司炉工人须持有司炉操作证,且你符合操作炉型和类别要求。

三、锅炉点火前应做到锅炉体、燃烧仙和其他辅机、所有附件、阀门、给水、供油系统电路和电控部门等检查,并确认正常。

四、打开放空气阀门,向锅内进水(可用排水的方法检查水位的控制,报警系统工作是否正常)水位略低于正常水位。

五、用“手动”启动风机,吹扫炉膛,将控制系统调至“自动”位置,然后按下“启动”开关,锅炉就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吹扫――点火――燃烧(大火或小火)――暂时停炉。如点火程序有故障,可继续手动风机吹扫,再重新点火,如点火三次不成功,须停止点火和供油,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才能重新点火。

六、当锅内压力升至稍大于大气压,空气阀有蒸汽昌出时,便可关闭空气阀。

七、锅炉升压过程,要按规定的要求做好检查及各项操作,确认正常后才能进行供汽或并炉。

八、正常运行后,应经常调整供油、送风和给水(全自动锅炉除外),保持水位和气压稳定,适应负荷需要,保证供汽。

九、运行中每小时应进行巡视检查一次,并规定做好各项记录,签姓名确认。

十、每班应进行冲洗水位表及排污各一次,安全阀排汽试验,压力表冲洗存水弯管和各项安全保护装置校验应按规定的要求进行,并如实填写记录,签姓名认可。

十一、正常停炉时要先停止供油,稍后停止送风,保持水位高于正常水位。

十二、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炉:

1、水位降到下极限以下仍不熄火和自动给水;

2、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3、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4、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5、水位表、安全阀和压力调节器全部失效;

6、设置在汽空间的压力表全部失效;

7、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8、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9、其它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第3篇 燃油、燃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燃油锅炉操作规程

(一)司炉工人必须操作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登记检验合格的锅炉。

(二)独立操作的司炉工人须持有司炉操作证,且你符合操作炉型和类别要求。

(三)锅炉点火前应做到锅炉体、燃烧机和其他辅机、所有附件、阀门、给水、供油系统电路和电控部门等检查,并确认正常。

(四)打开放空气阀门,向锅内进水(可用排水的方法检查水位的控制,报警系统工作是否正常)水位略低于正常水位。

(五)用“手动”启动风机,吹扫炉膛,将控制系统调至“自动”位置,然后按下“启动”开关,锅炉就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吹扫--点火--燃烧(大火或小火)--暂时停炉。如点火程序有故障,可继续手动风机吹扫,再重新点火,如点火三次不成功,须停止点火和供油,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才能重新点火。

(六)当锅内压力升至稍大于大气压,空气阀有蒸汽昌出时,便可关闭空气阀。

(七)锅炉升压过程,要按规定的要求做好检查及各项操作,确认正常后才能进行供汽或并炉。

(八)正常运行后,应经常调整供油、送风和给水(全自动锅炉除外),保持水位和气压稳定,适应负荷需要,保证供汽。

(九)运行中每小时应进行巡视检查一次,并规定做好各项记录,签姓名确认。

(十)每班应进行冲洗水位表及排污各一次,安全阀排汽试验,压力表冲洗存水弯管和各项安全保护装置校验应按规定的要求进行,并如实填写记录,签姓名认可。

(十一)正常停炉时要先停止供油,稍后停止送风,保持水位高于正常水位。

(十二)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炉:

1、水位降到下极限以下仍不熄火和自动给水;

2、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3、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4、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5、水位表、安全阀和压力调节器全部失效;

6、设置在汽空间的压力表全部失效;

7、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8、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9、其它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二、燃气锅炉操作规程

(一)凡操作锅炉的人员必须熟知所操作锅炉的性能和有关安全知识,持证上岗。非本岗人员严禁操作。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交接班应将设备及运

行的安全情况进行交底。交接班时要检查锅炉是否完好。

(二)锅炉及安全附件应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三)锅炉运行前应具备的条件和检查项目:

1.检查天然气压力是否正常,天然气过滤是否正常通气,燃烧时油泵及过滤器应能正常过油,打开天然气供气阀门燃油时应打开供油阀门;

2.检查水泵是否正常,并打开给水系统各部位阀门、风门,手动位置时烟道应在打开的位置,应将电控柜上泵选择开关选择在适当的位置;

3.检查安全附件应处在正常的位置上,水位表、压力表应处在开的位置上;

4.各操作部位应有良好的照明设施;

5.除氧器能正常运行;

6.软化水设备能正常运行,软化水应符和gb1576的标准,软水箱内水位正常,水泵运行无故障。

(四)开机

1.接通电控柜的电源总开光,检查各部位是否正常、故障是否有信号,如果无信号应采取相应措施或检查修理,排除故障;

2.燃烧器进入自动清扫、点火、部分负荷、全负荷运行状态;

3.在升至一定压力时,应进行定期排污一次,如蒸汽锅炉冲洗水位表一次,并检查炉内水位;

(五)炉水控制指标:

1.炉水碱度 6~26mmol/l

2.炉水含氧量 ≤0.1mg/l

3.给水硬度 ≤0.03mmol/l

4.炉水ph值 10~12

(六)正常停炉:

1.关闭锅炉运行开关

2.关闭天燃气阀门

3.锅筒内压力降低

4.锅筒内水位处于高水位

5.检查排污阀是否关闭严密

6.关闭锅炉上水泵阀门

7.关闭电源总开关

(七)事故停炉:

1.当发现锅炉本体产生异常现象,安全控制装置失灵应按动紧急断开钮,停止锅炉运行;

2.锅炉给水泵损坏,调解装置失灵,应按动紧急断开钮,停止锅炉运行;

3.当电力燃料方面出现问题时应采取按动急断开钮;

4.当有危害锅炉或人身安全现象时均应采取紧急停炉;

(八)临时停电注意事项:

1.迅速关闭主蒸汽阀、防止锅筒失水;

2.关闭电源总开关和天然气阀门;

3.关闭锅炉表面排污阀门防止锅炉出现其它故障;

4.关闭除氧器供气阀门;

5.按正常停炉顺序,检查锅炉燃料,汽、水阀门是否符合停炉要求。

(九)燃气供应不足时的注意事项:

1.迅速与天然气调度取得联系问清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可行的措施;

2.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

3.随时观察燃烧情况,火焰正常为麦黄色。

三、燃气灶具安全操作规程

(一)使用燃气前,检查所有的灶具燃气阀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如关闭,可打开总阀门。

(二)检查各灶具的点火系统及火种是否完好,如有故障,应立即排除,否则不可使用。

(三)用后要及时关闭所有灶具的阀门,并安排一名值班人员,负责检查各灶具的阀门关闭情况,而后关闭燃气总阀门。

(四)定期检查管道、阀门是否漏气,如有异常及时处置,处置有困难的要及时向燃气专业部门报修。

第4篇 燃油加油机安全操作规程

1.设备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

2.使用油枪时,要避免用油枪的注油管敲击受油容器、按压开关等不正确操作,这种操作可能损坏油管根部,造成漏油。要定期检查,拧紧注油管上的止动螺丝,防止注油管根部松动、损坏。

3.油罐内应定期清洗、保持油的清洁。

4.定期清理油气分离器内的滤网。

5.每周检查渗漏(视油孔、胶管、胶管接头、波纹管接头、泵进油孔、流量计进出口有无漏油,如有应立即修理、;排气管头有无渗漏,如有应立即修理;铅封安全是否可靠。滤网要检查清理或更换。

6.定期清理加油机,清理时要先切断电源,打开门板清除机内污物。外表清洗不如许用汽油、煤油等可燃性溶液;定期检查流量计是否准确;定期检查三角带松动情况;

7.半年检查油枪操作灵活性,不灵活可用硅润滑脂润滑;泵流量是否正常;门锁是否灵活。

第5篇 燃油蒸汽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一)烘炉

第一条对新建或大修炉墙后的锅炉,必须进行烘炉。

第二条烘炉前:

1、安装、检修完毕,将现场清理干净;

2、备好烘炉燃料、工具及照明设施;

3、将炉膛清扫干净;

4、敷设热电偶,具体要求:

(1)在炉膛2/3深度处;

(2)接点嵌在砖缝内10mm;

(3)在其上压一块耐火砖;

(4)可用直径0.5-1mm的镍铬镍硅热偶丝;

(5)自后墙引出,热偶丝应用瓷管套好;

5、具备点火条件;

6、各排水阀、取样器阀门全关闭;

第三条烘炉时:

1、开始时,不得用烈火烘烤,以免炉墙失水太快而产生裂缝;

2、初期利用自然通风,控制各风门挡板,以利燃烧和烘干尾部炉墙,必要时起动风机强制通风;

3、烘炉时温度要缓慢升高,严禁急速变化、灭火或断火,火焰需分布均匀;

4、锅炉水位保持在正常水位线;

5、水位计由原来正常水位的1/3升到2/3时,各排污阀排污一次;

6、锅炉出口烟道的排烟温度在烘炉期内,不允许超过160℃,总的烘炉时间约为48—60小时;

7、烘炉温度到第一次恒温时,每班定期排污一次,加强水循环,使各部受热均匀,对水位表每月进行一次冲洗工作;8、冬季烘炉时,要采取防冻措施,要保持锅炉房内室温在5℃以上。

(二)煮炉

第一条煮炉前:

1、锅炉辅机、燃料系统、软化水系统、给水系统均要试运行。

2、确认热工仪表、声光信号、永久照明、通讯联络及消防设施等均安装完毕,处于良好状态。

3、检查喷燃器、锅炉防爆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4、检查上、下锅炉筒联接的锈垢情况,以确定煮炉时的加药量;

5、准备好煮炉的药品,现场清扫干净。

6、烘炉后,锅炉应在工作压力下进行一次水压试验,若烘炉、煮炉连续进行时,则此水压试验可改在煮炉后检查完毕进行;7、通知化验人员准备好化验用器具和药品。

8、拆除烘炉热电偶,安装好炉膛热电偶,封好炉膛人孔。

第二条煮炉用药量的确定

根据对锅炉污垢程度鉴定,可分下列三类锅炉:

第一类:新锅炉自出厂到安装完毕不超过一年,且只有较薄铁锈;

第二类:锅炉自出厂存放超过一年,且有较厚铁锈;

第三类:拆迁锅炉,除铁锈外,尚有水垢。

2、煮炉加药量按炉类的不同,其加药量见下表:

加药量(千克/吨水)

药物名称第一类锅炉第二类锅炉第三类锅炉

氢氧化钠(naoh)233456

磷酸三钠(na3po4)232356

3、药品要求

(1)纯度为100%;

(2)准备药量为加药量的1.251.5倍;

(3)水垢铁锈特厚时,药量要增加50100%;

(4)用药量按锅炉最高水位计算(正常10t,最高水位按+100mm计,加0.521t);

(5)加药溶液应搅拌均匀,其浓度为20%,严禁固体药物直接入炉;

(6)加药时,保持最低水位,所用药品一次加完,然后提高水位至水位线。

第三条煮炉

1、煮炉用合格的软化水,只投入一只水位计,其余备用;

2、煮炉水位必须保持接近最高水位;

3、不允许碱水进入蒸汽过热器;

4、关闭一只水位表备用,同时切除电极或双色水位表、水位报警器、水位自动调节器;

5、应保持高水位;

6、每隔3-4小时以及排污前后1小时各化验一次;

7、炉水碱度不得低于58毫克当量/升,低于此浓度应补充加药;

8、煮炉应作好记录。

9、完毕后一般应停炉检查情况。

第四条煮炉后:

1、将锅筒等处的人孔打开,进行锅炉内部(包括锅炉内部装置)的清洗,并检查排污阀有否堵塞卡死现象;

2、检查锅筒内壁的清洁程度,擦去附着物后,金属表面应无残存的锈斑和油垢时,认为煮炉合格;

3、检查修复后,再进行一次工作压力的水压试验。

(三)运行试验

第一条密封性试验

(1)、在工作压力下检验人孔、阀门和管道连接法兰的蒸汽密封性;

(2)、检查安全阀门始启压力是否符合要求。

第二条冲洗蒸汽管道

1、压力不低于75%工作压力,且最低蒸汽压力不低于0.8mpa,并保持适当流量;

2、每次冲洗时间不少于15分钟,直至靶板基本合格为止。

3、要注意观察锅筒水位变化,冲洗完毕水位又会急剧下降,要求特别注意水位变化。

第三条锅炉运行试验应在额定参数下,按说明书要求进行。

(四)点火

第一条点火前的检查

1、检查炉膛内炉墙、风口、受热面管子等情况正常;

2、确认燃烧室、烟道无烟气漏出,检查防爆门关闭要严密,动作灵活;

3、检查看火孔玻璃应完好,看火门、检查门、人孔门应关严;

4、检查上锅筒,省煤器安全阀应正常,排污管畅通无阻,所有防碍动作的杂物、灰尘和锈垢必须清除;

5、检查各压力表处于完好状态。

6、检查风机进口挡板、烟道出口挡板及调风器风门传动机构应完好,启闭是否灵活检查完毕后,风机进口挡板及调风器应置于关闭位置,烟道出口挡板应开启;

7、在切断电源情况下,检查点火装置线路绝缘及各接点应可靠;

8、检查熄火保护装置线路绝缘及接点应可靠,指示灯应完好;

9、检查燃油系统应完好,电磁阀开关灵敏有效,进雾化器各油阀、蒸汽阀应关闭;

10、检查锅炉各阀门及其他附件处于正确位置;

11、雾化器应清洁完好,喷孔无堵塞现象,与固定装置接合处紧固密封,锅炉冷态启动,雾化器可调换到机械雾化器完成点火升压工作。

12、检查炉水取样设备的完善性;

13、确认风机及电气设备,情况是否正常,处于完好状态。

第二条点火前的准备

1、向锅炉注水,给水均要经除氧水质要符合《低压锅炉水质标准》。

2、当锅筒内水位上升到接近低水位时,停止进水进行检查。如水位发生变化要查明原因,予以消除,

3、锅筒注水结束即可点火。

第三条锅炉点火

1、启动风机,开启风机挡板1/3和开启调风器风门进行炉膛吹扫。

2、炉膛吹扫至烟囱不冒黑烟为止,然后关闭上只喷燃器风。

3、调整进风门,保持适当的运行压力。合上熄火保护装置电源,并确认指示灯指示应正确。

第四条点火器的使用

1、锅炉吹扫、风机运转挡板关闭后进行。点火先点燃下只喷燃器,上只喷燃器在投入运行时,由下只喷燃器引燃;

2、将开关由自动点火转为手动点火,合上电点火装置电键,并从炉后看火孔内观察是否有电火花产生,如有故障,应予消除;

3、在确认电火花能正常建立的条件下,开启点火气源截止阀,同时合上电火花电键,并从熄火保护装置及炉前看火孔观察着火情况,一旦点着,关闭点火电源;

4、若点火未着,则应立即切断气源及电火花电源,吹扫炉膛5~10分钟,然后找出原因,排除故障,重新点火。炉膛未经吹扫,严禁重复点火。

5、如第二次点火也失败时,要重新通风,找出原因,并根据点火时喷油量的大小,决定是否打开人孔检查炉底,如有积油要清除后再点火。

第五条喷燃器的点火

1、在确认点火火焰或高能火花已建立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喷燃器点火。

2、供喷燃器使用的燃料油的粘度必须<4。e(机械雾化<3.5。e)。

3、冷炉点火采用机械雾化器,用轻柴油时应启动轻油泵,保持炉前进雾化器油压力1.57—1.96mpa左右。

4、喷燃器点燃后,要立即关闭点火器,并抽出130mm左右,以免烧坏,当调整进风阀门,使火焰稳定不冒黑烟,然后进行最佳燃烧工况调整。

5、若喷燃器点火未着,要立即切断进油阀,同时关闭点火装置,打开进风门对炉膛吹扫5~10分钟,然后找出原因,排除故障,重新点火。

第六条点火后

1、锅炉自冷态起动升至额定汽压,要缓慢进行,一般为30分钟左右。

2、点火过程中,水位会稍涨高,若水位过高,可适量排出,以维持正常范围。

3、锅炉压力升到0.1mpa时冲洗水位计,冲冼过程中注意冲洗前后水位变化,脸勿正对水位计玻璃。

4、当锅炉压力升到0.15-0.2mpa时,要关闭锅筒空气阀。

5、如锅炉采用自身蒸汽加热重油,则汽压升到0.5mpa以上时,可将机械雾化器换成蒸汽雾化器继续进行升压。

6、升压过程中稍微开启省煤器出口回水阀循环冷却省煤器。

(五)锅炉运行的调整和控制

第一条为避免燃烧不良,燃烧器要尽量在50-100%负荷下运行。

第二条根据锅炉负荷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进油压力,雾化蒸汽压力,使其保持在0.5mpa左右;同时调整风压。

第三条当汽压升至额定压力后,开启自动给水和水位自控显示警报器,要随时注意锅筒水位,不允许超出最高或最低水位线。

第四条锅筒水位计每班至少冲洗一次,受热面管子及省煤器应每班进行吹灰一次。

第五条经常巡回检查锅炉机组的情况是否正常。

第六条运行中的锅炉要根据水质化验结果进行定期或连续排污,排污时要注意水位情况,防止缺水。

(六)停炉

第一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准备停炉:

1、手孔、人孔等处严重漏水,再紧螺丝无效时;

2、螺丝破裂而不能维持水位时;

3、风机轴承温度超过指标时;

4、风机挡板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时;

5、电机轴承损坏或电机温度不正常升高时。

6、锅炉运行中受压元件泄漏、炉膛严重结焦、尾部烟道内严重堵灰、受热面金属超温又无法恢复正常时,应停止锅炉的运行。

第二条停炉前3分钟切换用轻柴油清扫油枪和管线,不可用蒸汽清扫,迅速关闭喷燃器的进油阀,然后蒸汽通入油枪清扫0.5-1分钟。再关闭雾化蒸汽阀门。

第三条停用时,要关闭锅炉主汽阀停止供汽。

第四条注水至锅炉最高水位。

第五条拆卸雾化器并抽出炉外,风机则在半开度继续向炉内吹扫,直到炉内无火光,烟囱无烟冒出(约3~5分钟),关闭风机进风门。

第六条锅炉须紧急冷却抢修时,必须在停炉1小时后进行。

(七)紧急停炉

第一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1、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见边缘;

2、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3、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4、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泵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5、压力表、水位表或安全阀、排污阀全部失效;

6、锅炉元件损坏,危及人身设备安全。

7、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8、其他异常情况需停炉时。

第二条操作程序:

1、关闭油枪油阀和主油阀,停止向锅炉供燃料油;

2、关闭主给水阀、主蒸汽阀和连续排污阀;

3、对空排汽阀向外排汽,如发生爆管事故时,可以不开;

4、停止鼓、引风机,但锅炉有的受压元件已经损坏(如水冷壁管或对流管爆破)在炉膛内喷出大蒸汽水混合物时,不得停风机,应将风机挡板开至最大,以便尽快排出炉膛内的水蒸汽;

5、锅炉严重缺水事故停机时,严禁向锅炉给水;

6、在事故停炉时,除缺水、满水事故外,均应保持锅炉正常水位,停炉后还可向锅炉给水和排污,以降低锅炉压力。

7、事故停炉后,应立即报告,如实介绍事故发生前后的情况,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第6篇 燃油泵房防火措施规程

1、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油区,凡学习参观人员,应有接洽单位或干部派专人陪同,并得到发单运行部领导同意才允许进入油区。

2、 油区为禁火区域,严禁吸烟,进入油区前应将火种放在火种箱内,否则经查出予以处罚。

3、 严禁穿钉有铁掌的鞋和容易产生静电火花的纤维服装进入油区,严禁区用明火烘烤冻凝的油品管阀,不准在油区烤晒衣服,堆放柴草。

4、 油区应保持清洁,无杂草,无油污,不堆放易燃、爆炸物品,不准堆放杂物,不准乱拉电线和搭建临时建筑物。

5、 在油区使用的工具必须是撞击不产生火花的工具或采取使之不产生火花的措施。

6、 地上油罐应设防火堤,不得留孔、空穴,因工作需要挖开的,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恢复。

7、 油泵房的地下穿墙管道和电缆孔洞应严密封闭,泵房应设机械通风装置。

8、 油罐及管道需动火前,应办理动火工作票,采取蒸汽吹扫,排污清洗和隔绝措施并进行测爆试验,各种安全程序完成后方可动火,动火时应设专人监护。

9、 油泵房后储油罐应设在独立的实体墙院内。

10. 距油区实体墙10米以内不许有明火,如必须动火,就办理动火工作票,并作好防火安全措施。

11. 油泵房不许开长明灯。(白天就应把灯关闭)

12. 没有采取防火措施的机动车,不得进入油区,在油区内行车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严禁急刹车。

13.油区内一切电气设备的维修,都必须停电进行。检修完毕临时电线必须立即拆除。

14.冬季投入油罐拌热和夏季要监视好油温,不得超过45℃。

15.在泄油中如遇雷雨天气或附近发生火灾,应立即停止泄油作业。

16.消防设施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查、试验和更换。

聊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电运行部

第7篇 小型燃油热水锅炉安全操作规程试用

1.司炉工必须持有司炉操作证,且符合操作炉型和类别要求。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 锅炉房内及油箱周围严禁烟火,油箱间门要常开通风。

3. 启炉前要检查油管、油箱、油泵、截门有无漏油,确认油箱油位正常。

4. 当锅炉开启后,若发现不升温,要立即停机,检查锅炉是否缺水。

5. 锅炉运行中应经常检查油管、油箱、油泵、截门有无漏油,压力表(水、油)、温度表是否正常。

6.加热淋浴水前,检查冷水箱是否注满水、油位、给油管道是否正常;确认安全正常后方可点火。

7. 循环泵开启后,检查系统压力应稳定,发现异常要采取补水等措施。

8. 系统运行中要随时检查,发现无水要立即停机。在加热淋浴水过程中冷水水箱必须有水。

9. 在加热淋浴水过程中,当发现循环泵异常时,要立即停机检查。

10. 发现锅炉燃烧机、循环泵异常,要立即停机。遇到特殊情况,要立即切断燃烧机电源,并及时汇报。

11. 经常观察回水水箱水位及水泵出水压力显示,若发现缺水及压力异常现象,及时查找原因。若不能排除故障,要立即停机并及时汇报。

12. 每班必须排污一次。锅炉水质处理系统按规定操作。

13. 燃烧机故障指示灯亮时,要立即汇报,禁止司炉工擅自处理。

第8篇 燃油设备运行和检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一般注意安全事项

①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油区设计和施工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74—2002《石油库设计规范》及有关规定。油区投入生产前应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②发电厂内应划定油区。油区周围应设置围墙,其高度不低于2m,并挂有“严禁烟火”等明显的警告标示牌,动火要办动火工作票。锅炉房内的油母管检修时,按寿命管理要求应加强检查;

运行中巡回检查路线应包括各炉油母管段和支线。

③油区应制定油区出入制度。非值班人员进入油区应进行登记,不得携带手持式电动工具(如电吹风、电动剃须刀等),关闭随身携带的无线通信设备(如手机等),交出火种,触摸消除人体静电装置去除静电,禁止穿钉有铁掌的鞋子和容易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服装进入油区。禁止电瓶车进入油区,进入油区的机动车应加装防火罩(阻火器)

④油区的一切电气、通信设施(如开关刀闸、照明灯、电动机、电铃、电话、自启动仪表接点等)均应为防爆型。电力线路应是暗线或电缆。不准有架空线。

⑤油区内应保持清洁,无杂草,无油污,不准储存其他易燃物品和杂物,不准搭建临时建筑。防火堤内禁止植树种草,消防道路与防火堤之间不宜种树。油区内绿化,不应妨碍消防操作。

⑥油区内应有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应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并经常处在完好的备用状态。

⑦油区周围应有消防车行驶的通道,并经常保持畅通。

⑧各类管沟在进入油泵房、油罐区防火堤处,应设隔断墙,管道穿越处应采用非燃烧材料严密填实。油泵房内及油罐区内禁止安装临时性或不符合要求的设备和敷设临时管道,不得采用皮带传

动装置,以免产生静电引起火灾。

⑨卸油区及油罐区应有避雷装置和接地装置。油罐接地线和电气设备接地线应分别装设。输油管应有明显的接地点油管道法兰应用金属导体跨接牢固。每年雷雨季节前应认真检查,并测量接地电阻。

⑩油区内一切电气设备的维修,都应停电进行。

(2)卸供油工作

①卸油站台应有足够的照明。冬季应清扫冰雪,并采取必要的防滑措施。

②油车、油船卸油加温时,原油一般不超过45℃,柴油一般不超过50℃,重油一般不超过80℃。

③卸油用蒸汽的温度,应考虑到加热部件外壁附着物不致有引起着火的可能,蒸汽管道外部保温应完整,无附着物,以免引起火灾。

④油车油船卸油时,禁止将箍有铁丝的胶皮管或铁管接头伸入仓口或油口。在正常作业状态时,卸油管道安全流速不应大于4.5m/s

⑤打开油车上盖时,禁止用铁器敲打。开启上盖时要轻开,人应站在侧面。上下油车应检查梯子、扶手、平台是否牢固,防止滑倒。卸油沟的盖板应完整,卸油口应加盖,卸完油后应盖严。

⑥卸油区内铁道应用双道绝缘与外部铁道隔绝。油区内铁路轨道应互相用金属导体跨接牢固,并有良好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5ω。

⑦火车机车与油罐车之间至少有两节隔车,才允许取送油车。

在油区作业时,机车烟囱应扣好防火纱网并不准开动送风器和清炉渣。行驶速度应小于5km/h,不准急刹车,挂钩要缓慢。车体不准跨在铁道绝缘段上停留,避免电流由车体进入卸油线。

8工作人员应待机车与油罐车脱钩离开后,方可登上油罐车开始卸油工作。

⑨在卸油中如遇雷雨开掘或附近发生火灾,应立即停止卸油作业。

⑩油船卸油时,应可靠接地,输油软管也应接地。

①油船靠岸后,禁止无关船只靠近。

卸油过程中,值班人员应经常巡视,防止跑、冒、漏油。

(3)燃油的储存管理

①地面和半地下油罐周围应建有符合要求的防火堤(墙)。防火堤(墙)应保持坚实完整,不得挖洞、开孔。如工作需要在防火堤上挖洞、开孔,应采取临时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单位消防部门批准。在工作后应及时修复。金属油罐应有淋水装置。

②油罐的顶部应装有呼吸阀或透气孔。储存轻柴油、汽油、煤油、原油的油罐应装呼吸阀;储存重柴油、燃料油、润滑油的油罐应装透气孔和阻火器。运行人员应定期检查。

a呼吸阀应保持灵活好用。

b阻火器的铜丝网应保持清洁。

③油罐侧油孔应用有色金属制成。油位计的浮标同绳子接触的部位应用铜料制成。运行人员应使用铜制工具或专用防爆工具操作。

④用电气仪表测量油罐油温时,禁止将电气接点暴露于燃油及燃油气体内,以免产生火花引发事故。

⑤油泵房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及时排除可燃气体。

⑥燃油温度应严加监视,防止超温。进入油罐的蒸汽加热温度应低于油品的自燃点,且不应越过250℃。

(4)燃油设备的检修

①燃油设备检修开工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和运行值班人员应共同将被检修设备与运行系统事先隔离,在与系统、油罐、卸油沟连接处加装堵板,并对被检修设备进行有效的冲洗和换气,测定设备冲洗换气后的气体浓度(气体浓度限额可根据现场条件制定)禁止对燃油设备及油管道采用明火办法测验其可燃性。

②油区检修应尽量使用有色金属制成的工具,如使用铁制工具时,应采取防止产生火花的措施,例如涂黄油、加铜垫等。

③油区检修用的临时动力和照明的电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源应设置在油区外面

b.横过通道的电线,应采取防止被轧断的措施;

c.全部动力线或照明线均应有可靠的绝缘及防爆性能;

d禁止把临时电线跨越或架设在有油或热体管道设备上;

e禁止把临时电线引入未经可靠的冲洗、隔绝和通风的容器内部;

f.用手电筒照明应使用塑料防爆手电筒;

g所有临时电线在检修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拆除。

④燃油设备检修需要动火时,应办理动火工作票。

⑤在油区进行电、气焊作业时,电、气焊设备均应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准使用漏电、漏气的设备。火线和接地线均应完整、牢固,禁止用铁棒等物代替接地线和固定接地点。电焊机的接地线应接在被焊接的设备上,接地点应靠近焊接处,并采用双线接地,不准采用远距离接地回路。

⑥在燃油管道上和通向油罐(油池、油沟)的其他管道上(包括空管道)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绝措施,靠油罐(油池、油沟)一侧的管路法兰应拆开通大气,并用绝缘物分隔,冲净管内积油,放尽余气。

⑦在油罐内进行检修工作,应按照本规程的规定执行。禁止使用汽油或其他可燃、易燃液体清洗油垢。在油罐内进行明火作业时,应将通向油罐的所有管路系统隔绝拆开管路法兰通大气。油罐内部应冲洗干净,经分析化验合格,并进行良好的通风。还应制定动火安全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批准。

8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或从油库、过滤器、油加热器中清理出来的余渣应及时处理,不得在油区内保留,余渣的处理方式应确保不引起火灾和环境污染为准。

第9篇 小型燃油蒸汽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严格执行《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启炉前:

1、要按操作规范的要求将各种阀门及电源开关置于正确位置。

2、检查水位计、安全阀、排污阀、管路及各种仪表是否完好。

3、检查软水箱和油箱的水、油位是否正常。

第三条锅炉运行中:

1、开关阀门要戴好防护手套。

2、要认真巡查油管、油箱、油泵、阀门有无漏油现象,发现漏油要及时处理。

3、要经常检查软水箱和油箱的水、油位。如水、油位到下限时,要及时补水、加油。

4、当系统压力升至0.05mpa时,方可开启主气阀及分气缸阀门供汽。主气阀要缓慢开启。

5、检查管路和阀门有无漏水、漏汽现象,如有漏水、漏汽及时处理。

6、水位计与锅炉连接的阀门,在锅炉运行中必须处于常开状态。

第四条供汽结束停炉时,要先关闭燃烧器电源和补水电源,然后关闭补水阀门。

第五条遇有下列情况,要立即停止锅炉运行,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

1、看不清水位标志。

2、锅炉漏水。

3、锅炉补水设备失效。

4、水位计、安全阀、排污阀、压力表损坏或失灵。

5、锅炉炉墙有裂缝或锅炉钢架烧红。

6、锅炉燃烧器故障。

第六条每班必须排污一次,排污后要检查排污阀是否有泄漏。

第七条经常检查防爆风机、防爆灯、阻火透气帽是否完好。

第八条油箱间、操作间的轴流风机要常开。

第九条根据水质化验结果及时加盐。

第十条锅炉房、油箱间和操作间内严禁烟火。

第10篇 小型燃油热水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严格执行《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锅炉房内及油罐周围严禁烟火,油泵间轴流风机要常开。

第三条启炉前要检查油管、油箱、油泵、截门有无漏油,确认日用油箱油位正常。

第四条当锅炉开启后,若发现不升温,要立即停机,检查锅炉是否缺水。

第五条锅炉运行中应经常检查油管、油箱、油泵、截门有无漏油,压力表(水、油)、温度表是否正常。

第六条锅炉供暖系统运行前,要将出、回水截门打开,检查泄压水箱水位是否在高低水位刻度之间。加热淋浴水前,要将出、回水截门关闭,将冷水箱注满。

第七条循环泵开启后,检查系统压力应稳定在0.3mpa,发现异常要采取补水等措施。

第八条系统运行中泄压水箱必须有水,工作中要随时检查,发现无水要立即停机。在加热淋浴水过程中冷水水箱必须有水。

第九条在加热淋浴水与供暖系统循环切换过程中,当发现压力异常时,要开启主出水管道上方的排气阀,直至压力稳定。

第十条发现锅炉燃烧机、循环泵异常,要立即停机。遇到特殊情况,要立即切断燃烧机电源,并及时汇报。

第十一条经常观察回水水箱水位及水泵出水压力显示,若发现缺水及压力异常现象,及时查找原因。若不能排除故障,要立即停机并及时汇报。

第十二条每班必须排污一次。

第十三条燃烧机故障指示灯亮时,要立即汇报,禁止司炉工擅自处理。

第11篇 燃油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司炉工在操作前应检查锅炉燃油系统是否良好,安全装置是否有效。

2.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燃煤锅炉”安全运行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二、锅炉系统

1.冷炉升火前,应检查炉内有无积油,检查喷嘴和配风器。如有问题,应处理完善后再行升火。

2.锅炉升火前,应起动引风机和鼓风机,保持炉膛负压为49~98千帕,炉膛和烟道通风要进行5分钟以上,排除可燃气体,以防点火时发生爆炸。

3.点火时,应先给火后给油,开油阀时应先小开,着火后再开风门,然后调节。若喷油后不能立即着火,应迅速关闭油阀,停止喷油。待查明原因,通风5~10分钟,将炉内的可燃油气排出后再行点火。

4.当锅炉点火后,待水温达到40~50℃时,才能启动循环水泵。

5.升火过程中,司炉人员要加强监视,发现熄火要及时处理,以防炉膛爆炸。

6.点燃后,要注意调节火焰中心,不得偏斜或过高,应在炉膛内居中,且分布均匀。

7.停炉时,应防止急剧降温。在停止供油后,应先停鼓风机,后停引风机,然后关闭烟,风道挡板。

8.事故停炉时,应立即关闭油阀,停止供油。

9.认真做好设备仪表的维护保养工作,经常保持各处整齐干净。发现漏水、漏汽、漏油及不卫生情况不交班。

三、供水系统

1.水质合格,且当分汽缸压力低于0.3兆帕时,应补充软化水,直至0.5兆帕时停止补充水。水质不合格时,不能补水。严禁补充自来水。

2.每天试用备用绐水系统一次,保证停电时能可靠地供水。

四、供油系统

1.在阀门开关位置正常,油泵用手能自由转动,油路通畅,油温在60~80℃的情况下,允许启动油泵,在油泵及管路凝固的情况下严禁启动。

2.油泵起动前应先开溢流阀,待油泵上油后,再缓慢调节溢流阀达到所需压力。一般控制在588~784千帕左右。严禁在溢流阀关闭时起动油泵,以保证供油系统不漏油。

3.油泵每班轮换一次。泵前过滤器,每星期清洗冲刷一次。炉前过滤器每班转动一次,每星期清洗一次。

4.炉前油温应控制在80℃以上,最好超过100℃,80℃以下为不合格燃烧。

5.仪表阀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开启旁通阀。

6.为了防止炉前燃料油凝结,在送油前应用蒸气加热并吹扫管道。

7.停炉后,应立即用蒸气吹扫炉子油管道,以防存油凝结。

五、鼓风系统

1.每4小时轮换1次鼓风机,并根据燃烧情况,合理调节压力、风量。

第12篇 燃油反射炉热处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燃油反射炉热处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确定炉前操作负责人。遵守一般热处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2.点火前,应检查风管、油管、油嘴、油温、风压、气压及测温仪表是否正常。

3.点火时先关小风门,微开油门,用点火棒引燃油嘴后再开风门,并调整油门和风门大小使之充分燃烧。严禁“风压油”。停炉时,先关小风门,再关闭油门;熄火后,再关风门。

4.点火及工件进出炉时,炉门前面不得站人。

5.工作中应经常按规范调整油量。

6.按规定装量要求装炉,不得超高、超宽。工件正火喷雾冷却时,不得向台车上大量注水。

7.台车开动前应检查工件是否放置平稳,轨道附近有无障碍物,牵引机构是否正常。

8.油料应妥善存放。

9.工作完毕应切断气源,油源,清理工作场地。

第13篇 燃油反射炉热处理安全操作规程

1.确定炉前操作负责人。遵守一般热处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2.点火前,应检查风管、油管、油嘴、油温、风压、气压及测温仪表是否正常。

3.点火时先关小风门,微开油门,用点火棒引燃油嘴后再开风门,并调整油门和风门大小使之充分燃烧。严禁“风压油”。停炉时,先关小风门,再关闭油门;熄火后,再关风门。

4.点火及工件进出炉时,炉门前面不得站人。

5.工作中应经常按规范调整油量。

6.按规定装量要求装炉,不得超高、超宽。工件正火喷雾冷却时,不得向台车上大量注水。

7.台车开动前应检查工件是否放置平稳,轨道附近有无障碍物,牵引机构是否正常。

8.油料应妥善存放。

9.工作完毕应切断气源,油源,清理工作场地。

第14篇 液化石油气站cwns0.35-85/60燃油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使用前要认真检查锅炉设备及附加设备的阀门是否按规定开关。

第二条 采暖系统补水根据系统满水时的压力表值进行补水,低于此值时系统补水,补到此值为准。

第三条 本锅炉为常压锅炉,必须由锅炉向系统抽水,禁止向锅炉打水,防止超压发生意外。

第四条 燃烧机周围要保持清洁,以免杂物进入燃烧机造成部件损坏。

第五条 严禁燃油燃烧机在不供油状态下空运行,避免损坏油泵。

第六条、做好锅炉水质处理,防止锅炉结垢,提高热效率,以延长使用寿命。

第七条、锅炉暂停使用时,要将锅炉及水循环系统内满水存放,禁止空壳存放。

第15篇 燃油燃气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为了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保障人身安全,锅炉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和本规程。

1 启动、升压、供汽

1.1 启动前的准备工作

1.1.1 内外部检查:确认锅炉本体、燃烧机、附属设备状态良好;安全附件、各阀门,仪表等作用灵活,位置正确;

1.1.2 检查线路电压是否符合要求,各种开关位置是否正常,分别启动水泵、燃烧机的风机、油泵等各种辅机的运行是否正常。

1.1.3 锅炉上水:打开排空阀,使水位上至正常水位(略低于中水位)。

1.2 启动

1.2.1 燃油燃气锅炉为程序启动,按下控制柜上的启动按钮,燃烧机风机电机进入程序启动,首先进行炉膛吹扫,时间通常为2分钟左右,然后自动点火,稳定燃烧。

1.2.2 点火完毕后根据所需要的负荷调整燃烧量,锅炉投入正常运行。

1.2.3 启动过程中,要严密监视水位变化情况,防止锅炉缺水事故或满水事故的发生。

1.3 升压

1.3.1 当汽压升到0.05-0.1mpa时,应冲洗水位表;

1.3.2 当汽压升到0.1-0.15mpa时,应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

1.3.4 当汽压升到额定工作压力时,对新安装锅炉的安全阀或检修后的安全阀都要按有关规定进行调试并铅封,对有效期内未检修的安全阀要进行排放试验。

1.4 暖管、并炉

1.4.1 为防止供汽时产生水击,供汽前应进行暖管,暖管一般在蒸汽压力升到额定压力的三分之二时进行,暖管需要的时间可根据管道长度和环境温度而定。

1.4.2两台锅炉向同一蒸汽母管供汽时,必须按规定进行并炉操作。

2 正常运行

2.1 水位

2.1.1锅炉水位表应有红线指示高、中、低水位,运行中不得超过最高安全水位或低于最低安全水位。

2.1.2 水位表每班至少冲洗一次,运行中对水位有怀疑时,应随时冲洗检查;

2.1.3 对高低水位报警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试验。

2.2 汽压

压力表应有红线指示工作压力,作到灵敏可靠,存水弯管每周至少应冲洗一次。

2.3 安全阀

安全阀应铅封完好,无泄漏;每周做一次手动(或自动)排放试验,并将始启压力、开启压力、回座压及试验时间、参加人员等记入检修记录簿,以备查。

2.4 排污

2.4.1 按锅炉水质要求水质化验人员指导下进行,每班排污1-2次,排污时间不易过长,一般不超过10分钟。

2.4.2排污应在低负荷、低汽压、高水位时进行(最好在停炉后进行),排污时应严密监视水位的变化,并注意安全;

2.4.3 多台锅炉共用一根排污总管时,禁止同时排污。

3 停炉

3.1 正常停炉

3.1.1 锅炉正常停炉时,一般应降低锅炉运行负荷后,再按下停炉开关,锅炉则按程序自动停炉。开动水泵进水至高水位,待锅炉蒸汽压力降至0.3mpa后进行冲洗水位表和排污操作,最后关闭主汽阀,切断控制柜电源,擦试设备,清理周围环境卫生;如需放水,水温应低于70℃后,方可进行。

3.2 紧急停炉

3.2.1 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1) 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最低可见边缘;

(2) 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然继续下降;

(3)锅炉水位超过水位表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4) 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5) 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6) 设置在汽空间的压力表全部失效;

(7) 锅炉元件损坏且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8) 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9) 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3.3.2 锅炉严重缺水,采取紧急停炉时,严禁向锅内给水。

4 维修保养

4.1 准备工作

4.1.1在进入锅筒内部工作前,必须用强度足够的金属堵板将连接其他运行锅炉的蒸汽、给水、排污等管道全部可靠地隔开,且将锅筒(锅壳)上的人孔和手孔打开,使空气对流一定时间。

4.1.2 在进入燃烧室工作前,应可靠地隔断油、气的来源且必须进行通风。

4.1.3 在锅筒(锅壳)及燃烧室工作时,工作电压应不超过24伏,禁止使用明火照明。锅炉外面应有人监护。

4.2 维修

4.2.1 每季度维修

(1) 清洗水泵入口滤网和油过滤器滤网。

(2) 检查水泵密封填料等。

(3) 打开人孔、手孔清洗锅炉,检查锅炉内部结垢及腐蚀情况,以便确定水处理再生周期和决定是否需要化学清洗。

(4) 清洗水位压力表、三通旋塞等,检查有无泄露情况。

(5) 检查控制箱部分是否有线路松动,并清扫积灰。

(6) 检查所有阀门是否完好,并进行清洗工作。

(7) 对转动部分的机械进行一次润滑油添加或更换润滑油。

4.2.2 每年维修

(1) 打开前后烟箱的火门,检查密封垫片及烟垢锈蚀情况,以决定是否更换和清理。

(2) 打开前烟箱时,检查燃烧器的燃烧嘴是否烧坏,以便更新。

(3) 查进水和排污管道等的腐蚀情况。

(4) 检查电机、电器、电路、电缆的绝缘情况。

(5) 检查电气仪表箱中各仪表、按钮、压力表的正确性。

4.3 保养

4.3.1 干法保养

锅炉停炉后放完锅水,将内部污垢彻底清除并冲洗干净,烘干后将直径10-30mm的块状石灰(caco3)或无水钙(cacl2)装于搪瓷盘内,再后定期(如一个月)检查和更换吸水剂。

4.3.2 湿法保养

锅炉停炉后放完锅水,将内部污垢彻底清除并冲洗干净,然后注入净水,再将配制的碱溶液(可按每吨与氢氧化钠1kg、磷酸盐0.1kg、亚硫酸钠0.25kg配制或按每吨氢氧化钠2kg、硫酸钠5kg配制)灌入锅炉内即可。

锅炉备用期较短的锅炉(如30天以内)可用湿法保养,而长期备用的锅炉和具有结冰期的地方,建议采用防腐保养为主。

《燃油规程1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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