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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维修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机械维修规程

有哪些

在机械维修规程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安全规定:确保维修过程中人员安全,包括佩戴防护装备、遵守操作流程、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等。

2. 维修程序:详细描述设备检查、故障诊断、部件更换及调试的具体步骤。

3. 工具与材料:列出所需工具清单,以及合格的备件和材料标准。

4. 维护保养:规定日常清洁、润滑、紧固等维护任务。

5. 记录与报告:记录每次维修的详情,定期提交维修报告。

标准

1. 安全规定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安全法规,确保零事故率。

2. 维修程序应基于制造商提供的手册和指南,结合实践经验制定,确保修复质量和效率。

3. 工具与材料的标准需符合设备制造商的要求,保证维修质量。

4. 维护保养标准应根据设备使用状况和制造商建议,定期进行,防止设备过早老化。

5. 记录与报告要详实、准确,以便追溯故障原因,优化维护策略。

是什么意思

机械维修规程的含义在于提供一套标准化的操作流程,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人员的安全。这意味着:

1. 安全规定不仅是对员工的生命安全负责,也是防止因操作不当导致设备损坏。

2. 维修程序旨在规范化工作,减少错误,提高维修效率,降低停机时间。

3. 工具与材料标准是为了确保维修质量,避免因使用不合格配件导致的问题复发。

4. 维护保养标准是预防性的措施,延长设备寿命,减少突发故障的可能性。

5. 记录与报告则用于监控设备状态,持续改进维修策略,为设备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

机械维修规程是一套系统的指导原则,旨在通过标准化的流程和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机械设备的高效、安全运行,同时也为企业的生产活动提供稳定的支持。在执行规程时,每位员工都应理解并严格遵守,以实现最佳的设备性能和生产效率。

机械维修规程范文

第1篇 机械维修工岗位操作规程

1、机械维修工必须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职工岗位安全行为准则》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

2、机械维修工必须经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3、机械维修工上岗要求

3.1机械维修工上岗作业前要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不准穿长衣、散衣、严禁穿高跟鞋。

3.2机械维修工上岗前要清楚当班任务,施工方法、安全措施和工艺过程,准备好工作中使用的工具材料等一切用具。

3.3工作前必须检查所用工具,起吊设备的可靠性,严禁超负荷带病运转。。

3.4较大维修项目,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统一指挥,设安全负责人,监督检查,互相配合。

3.5机械维修工夜间巡检须带照明灯,禁止班前饮酒。

4、检修机械设备必须先办理停电手续,并在操作开关上挂警告牌,同时设备机旁按盒的现场开关打到“检修”位置;检修结束后,及时办理送电手续,并通知有关人员。

5、检修人员如因工作需要,进入设备内部检修时,必须设专人在外监护,必要时还应将断电装置加锁,一切工作准备完成后,方可进入设备内进行检修工作。

6、设备检修完工后,应清理工作现场,不得将杂物或工具遗留在设备内,经检查确认无错后,方可通知有关人员送电试车。

7、高空作业要求

7.1公司规定:离地面1.5米以上为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均应按此要求执行。

7.2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手脚残病,深度近视等,其它不适宜高空作业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7.3登高作业前,应先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若有不符合要求,应禁止使用或拒绝登高作业。

7.4高空作业时,站立处必须牢固、可靠;要穿软底鞋,不许穿拖鞋、硬底鞋和塑料鞋,以防滑倒或摔下。

7.5高空作业时,要戴安全帽和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并栓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不能栓在有尖锐棱角的物件上,以免被其割断造成事故 。

7.6高空作业时,要把所需要用的材料、工具放进工具包内,不应把工具、器材放在工作点边缘,传递物件应用吊绳,防止下落伤人,严禁上下抛掷工具、器材,不允许向地下抛东西。

7.7进行高空作业时,特别要注意 周围环境,如电缆、电线,各种机械设备,管道、支架等,如有危害工作人员安全现象,应立即排除或停止工作。

7.8使用梯子登高时,梯子中间不得缺层,并应牢固 地支撑在墙柱上,梯角要有防滑措施,靠放斜度不小于30°度,使用人字梯必须挂牢挂钩。

7.9遇到六级以上大风和大雨时,禁止露天高空作业,若因抢修需要,必须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8、使用电焊的一般要求(具体按《电气焊、割工安全操作巡检规程》执行)

8.1使用电焊时,必须戴好电焊帽、电焊手套、绝缘鞋、检查电焊线绝缘是否可靠。

8.2电焊机接地线及电焊工作回路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的物品上,也不准接在管道和设备上,不准借设备接地(零)线做焊接回线,焊接工作回路应接触良好,机壳接地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9、使用用气焊(割)的一般要求(具体按《电气焊、割工安全操作巡检规程》执行)

9.1使用气焊(割)时,必须对焊(割)炬进行检查。

9.2氧气瓶与乙炔瓶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米,并应远离火源10米以外。

9.3气瓶放在阴凉地方,不得烈日暴晒,注意防火,瓶身不得沾染油脂、沥青等。

9.4搬运时应轻拿轻放。

9.5检查压力表时,应站在侧面,正面不许有人。

10、检修起重工作要求

10.1起重工作前,应认真检查工作场地,以及所用工具,设备的性能是否良好、可靠。

10.2多人操作时,应由一人负责指挥,起重工均应熟悉各种手势,信号旗语等。

10.3根据物体重量、体积、形状等,采用适当的吊运方法和选用适当工具设备,不许斜吊,不许吊固定或掩埋不明物件,不许超负荷吊装以及超负荷使用各类起重工具。

10.4起重物下面严禁有人停留或通过,起重物上严禁有人站立或人与物一起吊运。

10.5严禁将电缆桥架作为起重支承点,不得随意在钢梁、设备及楼板上焊接吊环和打吊孔,必要时,要经过有关部门同意,经计算后,方可进行,吊环要焊接牢固可靠。

10.6厂房内吊装孔、每层之间,必须有可靠的信号联系装置和自动装置,各吊装孔,必须有牢固盖板或栏杆,临时吊装孔眼,必须设置临时栏杆和盖板,并加醒目标志,以防行人跌落。

10.7严禁工作人员随吊装物和吊钩一起上下吊运,吊装孔下严禁行人。

10.8严禁在运行管道、带电运转设备、机械设备以及不坚固的建筑物或其它物体上固定滑轮、葫芦、巻扬机等作为起重物的承力点。

10.9各种起重工具都要符合规格,经常检查,定期检修,维护电动葫芦 ,检修后,必须作超载20%的试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10.10各种设备的起重吨位,必须明确、清楚,以及信号装置、安全自动装置等 ,必须灵活可靠。

10.11各种起重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 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建立设备档案,各零部件不得随意拆卸,更换,必须更换时,应经公司主管部门同意。

10.12吊钩、吊环禁止补焊,有下列情况应予更换:

10.12.1表面有裂纹、破口。

10.12.2危险断面及钩环变形。

10.12.3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高度10%。

10.13自动起重机应符合劳动部、机械部(起重机 械安全规程)和技术要求。

10.14钢丝绳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报废:

10.14.1钢丝绳烧坏或断一股。

10.14.2钢丝绳表面钢丝被 腐蚀,达到40%(直径)以上。

10.14.3受过死角擦扭,部分受压变形。

10.14.4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的断丝根数达到下列数值的:

①安全系数在6以下的为钢丝总数的10% 。

②安全系数在6以上的为钢丝总数的1.3% 。

11、检修工作中,拆下的零部件应妥善放置,不得丢失,检修机械零部件的结合面时,应将吊起部件部份整稳,手不得伸入其间,检查设备内部,应用行灯或手电筒,不得用明火照明,检查容易倾倒的部件时,必须支撑牢固。

12、检修工作中,使用扳手时,扳手与螺帽接触部份,不得粘有油脂,接触紧密,不可在扳手上加套筒用力,也不可用扳手当锤使用。

13、检修工作中,要注意周围人员及自身安全,防止因挥动工具,造成工具脱落、工件及铁屑飞溅,造成伤害;消除铁屑、杂物必须用工具,严禁用手拉、嘴吹。两人以上一起作业要注意协助、配合。

14、检修工作中,使用大锤、斧头前要检查手柄、锤头是否牢固,抡大锤、斧头,正面严禁站人。

15、检修工作中,使用凿子前,应清除工件和凿子毛刺,如对面有人,必须注意人身安全;清除铁屑、铁锈灰尘时,禁止用嘴吹或压缩气体(氧气)吹。

16、检修工作中,锉锯、弯曲、校正工件和管道时,必须夹装牢固。紧固导管及零件时,只准一手用力,另一手攀住固定物。

17、检修工作中,裁铁板、敲榔头时,人不可对面站立,使用的工件、管件要放置合理。

18、检修工作中,使用电动工具时,应检查电线绝缘情况及漏电保护装置。

19、检修工作中,用柴油洗零件时周围5米内不准有明火,现场禁止吸烟、乱扔油布、乱倒废油, 清洗过的废油要及时处理,以免发生或在事故。

20、检修有液体压力、气体压力或带电的设备时,必须先卸压断电再检修,禁止带压(电)检修。

21、进入金属容器或潮湿环境工作时,必须使用12v以下低压电源照明;其它地方必须使用36v以下低压电源照明。

22、进入料仓内部工作时,应检查料仓内料位情况并系好安全带,同时与巡检岗位联系好,禁止进料,必须设专人监护。具体按《清仓(库)安全操作巡检规程》执行。

23、进入高温、高风速设备内部前,必须确认温度,风速下降到适宜程度后方可进入内部进行检查、检修。

24、进入设备内检修时,要先检查设备是否有不安全因素再进入;在设备内动用电气焊(割)工具时,要对电气焊(割)工具进行严格检查,同时要开采取强制通风机措施,防止触电、中毒事故发生。

25、检修斗提时,必须确认逆止器工作可靠,料斗内无存料,以免发生飞车;检修斗式提升机内板链、链斗等部位时,不得将身体部位伸到机壳内部。

26、检修风机时,必须将风机阀门关闭,同时用绳子将风叶固定,防止风机风叶回转伤人。

27、检修螺杆式空气压缩机时,一定将机内压缩空气卸完后再检修,禁止带压检修。

28、检修中如需要进行设备盘车,须设专人监护、指挥下进行。

29、检修中需要现场试车时,检修项目负责人必须与该设备的停电负责人联系送电,现场启动设备必须经过班长允许,上下工序联系好,现场巡检工确认后,方可现场试车;如需中控试车,中控操作员必须得到检修项目负责人、停送电负责人和现场操作巡检工的确认后方可中控试车。

30、设备检修后必须进行试车,试车设备正常后方可确认该设备检修工作完成。

31、设备检修后,必须试用紧停开关,拉线是否灵活、可靠。必须恢复设备的安全防护、保护装置,必须对其安全防护、保护装置进行测试,确保安全防护、保护装置安全、可靠、灵敏。

32、设备没有停稳,严禁在设备上或进入设备内部检查。

33、检修时严禁在皮带或机壳上行走、坐卧、休息。

34、检修完设备后,对润滑油质、油量进行检查。

35、上下交叉作业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如不能采取防护措施,上面检修人员,应避让下面检修人员,以防落物伤人。

36、从高处往下清理物料时,要有人监护,必须设防护栏或拉警戒绳。

37、冬季长期停机时,要切断循环水并将设备内部的水吹净,以防冻坏。

38、听到启动铃声后,现场人员立即撤离到安全地方。

39、检修完后,必须由检修项目技术负责人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

第2篇 井下机械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上岗条件

第1条 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2条 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关系。

第3条 熟悉所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能独立工作。

安全规定

第4条 上班前严禁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第5条 所用维修工具、起吊设施、绳索等应符合安全要求。

第6条 吊挂支撑物应牢固,在吊、运物件时,应随时注意检查顶板支护安全情况,检查周围应无其他不安全因素,禁止在不安全的情况下工作。

第7条 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第8条 在斜巷进行维修作业时,上部车场各出口处,应设警示标志。

第9条 在倾角大于15°的地点检修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平行作业时,应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10条 维修工在进行检修工作时,不得少于2人,在维修时应与司机配好。

第11条 需要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操作准备

第12条 下井前,要由维修工作负责人向有关人员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13条 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齐全、完好,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修和维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

第14条 对所维修的设备要停电、闭锁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第15条 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

第16条 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

正常操作

第17条 维修工对所负责的设备维护检查时应注意:

1.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紧固。

2.润滑系统中的油嘴、油路应畅通,接头及密封处不漏油,油质、油量应符合规定。

3.转动部位的防护罩或防护栏应齐全、可靠。

4.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可靠。

5.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6.机械传动系统中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转正常。

7.减速箱,轴承温升正常。

8.液压系统中的连接件、油管、液压阀、千斤顶等应无渗漏、无缺损、无变形。

9.相关设备的搭接关系应合适,附属设备应齐全完好。

10.液力耦合器的液质、液量、易熔塞、防爆片应符合规定。

11.输送带接头可靠并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12.各项保护应齐全可靠,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试输送机应检查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

13.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

第18条 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入煤矸、粉尘、淋水或其他异物等。注意保护设备的防爆结合面,以免受损伤。注意保护好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入机器内。

第19条 处理刮板输送机漂链时,应停止本机。调整中部槽平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搬或用撬棍别正在运行中的刮板链。

第20条 进行缩短、延长中部槽作业时,链头应固定,应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保护罩。

第21条 处理机头或机尾故障、紧链、接链后,启动试车前,人员必须离开机头、机尾,严禁在机头、机尾上部伸头察看。

第22条 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中间架的悬挂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第23条 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传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因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第24条 在更换输送带和做输送带接头等时,应远离转动部位&米以外作业;如确需点动开车并拉动输送带时,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和在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脚蹬踩输送带。

第25条 试车前必须与司机联系并通知周围相关人员后,方可送电由司机操作试车。

收尾工作

第26条 检修结束后,认真清理检修现场。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第27条 维修工应会同司机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就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做好检修记录。

第3篇 机械维修操作规程

一. 检修机械设备时应选择适当种类和规格的工具,严禁用套筒延长工具手柄长度或用重物敲击工具手柄,以免损坏工具或设备。

二. 检修较复杂的设备或零部件,拆卸前应做好标记,以保证装配时能顺利复原。

三. 用锤敲打机械部件时必须垫上木块、铜棒等软质物品,轻轻敲打,并注意受力部位及尽量受力平衡。

四. 因锈蚀等原因造成拆卸困难时,可浸入柴油待几小时后再拆,或事先加入适量的机油或用温差法进行拆卸。

五. 在移动电焊机、切割机等电气工具时,要先切断电源,不允许拖拉电源线来搬移电器。

六. 使用台虎钳夹持工件的尺寸必须和台虎钳规格相称,不可用钢管接长摇柄,或用锤敲击摇柄施加过大的夹紧力。

七. 钻孔操作时不可戴手套,调节好台钻的速度,工件及钻头必须夹紧,孔将钻穿时应减小用力;切屑应在停车时用毛刷清除,严禁用嘴吹或用手、棉纱清除切屑。

八. 使用三角架应绑扎牢靠,不准倾斜;起吊重物时应先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进行吊运,吊运重物尽可能不要离地面太高。

九. 使用手锤、大锤、錾子等工具时,锤头和錾顶不准淬火,不准有裂纹和毛刺。如有飞边卷棘等应及时处理,使錾顶略带球面形,以保证锤击力容易通过錾子中心线。不使锤子滑落伤手。

十. 使用大锤时,必须前后上下、左右,在大锤运动范围内严禁站人,不许用大锤打小锤,也不许用小锤打大锤。

十一. 焊接锅炉承压部件,管道及承压容器等设备的焊工,必须按照锅监察规程(焊工考试部分)的要求,经过基本考试和补充考试合格,并始有合格证,始可允许工作。

十二. 用电焊焊接工件或设备时,应选用合适的焊条及对应大小的电流值;必须穿戴工作服及戴手套、戴遮光面罩,以防灼伤眼睛;电焊机外壳和接地线必须良好接地。

十三. 在金属容器内进行焊接工作时必须有人监护,使用的照明灯具应用12~36v的安全灯。

十四. 不准在带有压力的设备上或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在特殊情况下需在带压和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十五. 进行焊接工作时,必须设有防止金属熔渣飞溅掉落引起火灾的措施以及防止烫伤、触电、爆炸等措施。焊接人员离开现场前,必须进行检查,现场应无火场留下。

十六. 电焊工作所用的导线,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皮线。如有接头时,则应连接牢固,并包有可靠的绝缘。

十七. 电焊工离开工场所时,必须把电源切断。

十八. 氧气瓶在使用时应尽可能垂直立放,一般不允许水平放置使用,因为水平放置会把瓶内的蚀锈带入减压器,使减压器受损。

十九. 使用乙炔瓶时,禁止把乙炔瓶卧放使用。必须装上乙炔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减压器的位置应高出瓶阀出口。

二十. 使用焊、割炬前应将皮管内的空气排除,然后分别开启氧气瓶和乙炔阀门,畅通后才能点火试焊。

二十一. 为保证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连续运行,必须定期进行加油,按时巡检,保持经常的检查维护,及时排除故障。

第4篇 单位工程机械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单位工程机械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生产基本规定》。

2.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3.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方向操作时应错开。

4.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及废油脂,必须指定地点存放。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丢。

5.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应及时处理,剔铲工件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板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方向上不准有人。

6.用台钳夹工件,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7.机械解体,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机构者要卡死。

8.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

9.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

10.架空试车,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准在车辆前方站立。

11.检修有毒、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或设备时,应先严格清洗,经检查合格,并打开空气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内操作,必须通风良好,外面应有人监护。

12.检修中的机械,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标志示警,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得发动或转动。检修中,不准将手伸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孔。

13.试车时应随时注意各种仪表、声响等,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

第5篇 机械维修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1、机械维修作业人员应当熟悉生产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性能,具备熟练的机械设备维修技能。

2、机械维修、保养作业前按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3、认真检查机械设备,供用电设备的安全状况,检查工具器材的灵敏状况。

4、机械(电气)设备的维修、保养作业必须坚持停电关机挂牌作业,维修、保养后必须试运行正常后再交付使用。

5、维修时选配的零(部)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合格标准件,维修作业前,必须认真查找,分析故障原因,采用有针对性的技术对策,维修安装的零部件,必须安全可靠。

6、作业过程中,不得图省事方便,敷衍塞责。

7、作业过程中如涉及特种作业步骤,务必请相关专业且有操作资质的同事配合完成。

8、维修、保养中拆卸机械传(转)动部位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安装还原且达到牢固可靠的安全要求。

9、遵章守纪,不准酒后上岗,疲劳上班,不离脱岗,不打闹、嘻戏,不违章作业,拒绝任何违章指挥作业。

10、机修间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分开10米存放。

第6篇 机械维修工作业安全操作要点规程

机械维修工作业安全操作要点(规程)

(1)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操作时应错开。

(2)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和废油脂应在指定地点存放,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丢。

(3)机械解体时,应使用支架架稳垫实,回转机构要卡死。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

(4)架空试车时,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准在车辆前方站立。

(5)检修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设备时,应严格清洗,确保良好通风和设人监护。

(6)试车时应随时注意各种仪表的工作情况和响声等,发现异常时立即停车。

第7篇 矿山工程机械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矿山工程机械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节 工程机械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凡是从事电工工作人员,必须熟知本规程,并要严格执行,不得违反。

第二条 新工人、徒工不得单独操作,工作时要有技工在旁指导。

第三条 凡电工必须无禁忌性疾病,并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

第四条 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不许穿背心或赤脚工作。

第五条 更换工程机械设备水温传感器时,不准在发动机处于高温状态下操作,应在发动机冷却后工作。

第六条 安装蓄电池时,应将接线柱卡子拧紧,不能有虚接的现象,否则会损坏蓄电池。

第七条 在设备上使用电焊时,应断开设备电源总开关。

第八条 处理卡特小松工程设备的电子监控系统故障时,必须熟悉图纸,不准盲目拆卸,以防酿成重大事故。

第九条 特殊情况需要搭接勾火时,必须注意两台设备蓄电池极性的一致,搭接点接触良好,否则容易损坏蓄电池。

第十条 维修检查设备时,应挂“有人作业,禁止操作”的警示牌。

第十一条 工作完毕后,打扫场地,收拾工具,填好交接班日记。

第二节 工程机械维修钳工操作规程

第一条 严格执行《设备维修钳工安全操作通用规程》。

第二条 凡钳工必须遵守本规程的各项规定,不得违反。

第三条 非技工不得单独作业,徒工操作时必须有技工在旁指导。

第四条 工作前必须穿戴好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背心和短裤或赤脚工作。

第五条 必须检查工作场地的安全情况,周围如有危险或妨碍工作时应处理后再工作。

第六条 保养或维修推土机时,严禁铲刀和松土器将推土机支起,而人钻到底盘下工作。特殊情况需要时,驾驶室必须有专人监护,将铲刀控制阀与松土器操纵阀锁死。

第七条 车上、车下同时工作时,必须互相照应,以免工具掉下伤人。

第八条 凡经淬火的零件或工具,不得互相敲打,装卸机件时,不得用锤直接敲打,需垫铜板或木块。

第九条 使用电钻、台钻等,不得戴手套。

第十条 装卸砂轮时,不准用锤硬打,使用砂轮时要戴防护眼镜。

第十一条 在使用千斤顶时,应先观察好物件的状态和地面情况,注意平衡,必要时垫好枕木,以防止千斤顶滑落造成事故。

第十二条 在坡道上修理装载机等轮式设备时,必须用枕木支好轮胎,以免溜车。

第十三条 轮式设备出现故障,需要拖车时,必需解除停车制动,并启动应急转向。

第十四条 设备检修时必须将铲刀(或铲斗)放置在底处,并且确认相关液压系统卸压;如果必须举斗(或铲刀)检修,必须进行可靠支护,方可作业;在测试液压系统时,必须要配有专人指挥与司机配合进行。

第十五条 在设备转向铰接区作业时,必须锁止转向,防止挤伤;吊装时必须安装转向锁止杆,以防倾翻设备。

第十六条 工作完毕后,打扫场地,收拾好工具,填好交接班日记。

第三节 推土机履带缓冲涨紧装置检修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清洗车体后, 选择平坦、硬实的安全场地,发动机熄火,给上停车制动。

第二条 释放液压系统压力,把操作控制手柄放在中间位置并锁死后,拆卸推土铲。拆卸时注意支护好铲刀推臂,防止挤手、砸脚。

第三条

释放缓冲油缸压力,放油阀松动时,最多不能超过一圈。人员应站在拆缷口侧面,防止油缸内压力过大使放油阀弹出伤人。待维修负责人确认履带链完全松弛,油缸内压力完全释放后,方可拆卸履带。

第四条 拆卸履带接口螺栓时,先把接口对在车体驱动轮侧距地50厘米处,用枕木进行支护,防止接口脱开和履带板掉下砸脚。用专用工具拆卸接口螺栓。

第五条 松链条时车体前不允许有人,防止缓冲装置缸筒断裂时,弹簧弹出伤人。

第六条 拆卸缓冲缸筒固定部件和缸筒时。应注意正确使用工器具,吊取缓冲缸筒时注意平衡,吊绳必须系在吊装孔上。

第七条 拆卸缓冲弹簧时,用专用压力机拆卸。(由机修车间负责制作)。

第八条 装配缓冲弹簧时,必须在专用卡具上进行,装配时必须严格按维修手册技术标准要求的间隙和扭矩进行操作。维修负责人确定缓冲弹簧固定好后,方可压装,防止弹簧弹出伤人。

第四节 土机底护板拆装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在拆装推土机底护板时,首先将设备停放在平坦、硬实的安全场地,将铲刀及松土器置于地表,操作手柄置于浮动位置,维修负责人确认安全后,发动机熄火,关闭总电源开关。

第二条 专用工装支护好底护板,维修负责人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准拧松固定螺栓,人员撤到安全位置后,由专人缓慢放下护板,撤离车底部。护板螺栓松开后,严禁有人在护板下方做任何工作。

第三条 安装底护板,选择地面平坦、硬实的安全场地,把底护板放在专用工装上,在维修负责人指挥下,将底护板支护到合理位置,并将安装孔位置对正,拧紧固定螺栓。

第五节 推土机刀片更换操作规程

第一条 推土机停放在平坦、硬实的安全场地上。

第二条 将铲刀举升至最高点,用枕木将两侧推臂支撑牢固,将推土机熄火,防止铲刀下落,造成人员伤亡。

第三条 清理铲刀片固定螺栓上的泥土和遮盖物。

第四条 使用专用工具松开螺母并取下,每片刀片上预留2两条螺栓以防刀片掉下。

第五条 起动设备将枕木移开,将铲刀放置于离地20cm后将推土机熄火。取下剩余螺栓,将刀片与铲刀母体分离。在此过程中要注意不得将脚放于刀片下方,以防砸伤。

第六条 将新刀片安装于铲刀母体上,并将所有螺栓安装到位,预拧紧螺母。

第七条 再起动设备将铲刀举升至最高点,用枕木将两侧推臂支撑牢固,将推土机熄火,用专用工具将螺栓螺母紧固。

第八条 起动设备将枕木移开,把铲刀落至地面。

第六节 工程设备液压系统检修规程

第一条 将设备停放在平坦、硬实的安全场地上,给上停车制动,把工作装置放置到地面,然后将操作手柄放在中间位置,并锁死。熄火后挂上“有人作业,禁止操作”警示牌。

第二条 将所检修的液压部位清洗干净。

第三条 检修前,必须确认系统内压力已全部释放,并且温度降到40℃以下,方可作业。

第四条 需要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如果人员所站位置有油污,必须清理干净,防止打滑摔伤。

第五条 拆卸液压控制阀时,同时松动所有压缩弹簧的固定螺栓或螺母,让弹簧回复到自由长度,人员严禁站在可能发生弹簧等零件弹射的方向,以免造成人员伤害。对有预紧力的液压阀,要到专用卡具上去拆缷。

第六条 更换各类油缸时,检修负责人要确定安全工作位置,有高空拆卸时,一定要有安全防范措施。拆装销类零件时,严禁用手触摸销孔。需要启动操纵所检修设备时,要由维修负责人指挥,防止误操作。

第七节 推土机四轮一带拆装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设备停放在平坦、硬实的安全场地,将发动机熄火,司机撤出驾驶室。用吊车吊起并支护好设备(支车架高度前部150cm,后部130cm),用专用的锁定片固定支重轮架,释放张紧油缸压力,放松链条。

第二条 确认设备支护稳妥后,由专职司机起动设备,挂低速挡,在小油门状态下,分别缓慢转动左右履带,将链条接口转到后导向轮距地面约50cm处,发动机熄火,关闭电源开关,司机撤出驾驶室。

第三条 用枕木或千斤顶支好链条接口处下方履带板,松开接口螺栓,移开接口履带板,移出枕木或千斤顶,待人员撤至两侧安全位置后,司机起动发动机,挂低速倒档缓慢退出链条。

第四条 使用专用工具支好支重轮,拆下支重轮压盖,拆出支重轮。

第五条 用吊车吊好导向轮吊具,夹住导向轮,拆下导向轮及压盖。

第六条 维修人员严禁从履带架下方穿行。安装支重轮时,严禁把腿伸进履带架下。

第七条 在使用专用工具将支重轮、导向轮安装到位后,按规定扭矩拧紧压盖螺栓。

第八条 安装链条时,清理场地,由专职司机驾驶装载机翻转链条,使轨道面朝上,将链条接口带螺纹一端摆放在履带架正下方,轨道与支重轮导槽相对,链条伸出前导向轮约120 cm。

第九条 将钢丝绳(长度大于20m,直径在16mm以上)一端系在链条前端第一个链销上,另一端挂在装载机斗齿上,此时,严禁人员站立在推土机履带架的前后位置,以防止钢丝绳和链条松脱伤人。检查确认可靠后,由维修负责人指挥,启动装载机,调整铲斗高度,挂倒档,缓慢牵拉链条到驱动轮,确保至少有3个链销挂于驱动轮槽中。启动推土机,由专职司机操纵,挂倒档使驱动轮缓慢旋转带动链条到后导向轮中心处,将推土机熄火,司机撤出驾驶室。将钢丝绳摘下,装载机撤到安全位置。

第十条 用吊车吊起推土机,撤出支车架,缓慢落车,使设备两侧履带架准确放到履带上。

第十一条 将履带后端用吊车吊起,用千斤顶支住,调整高度,使之准确地与前端对合,安装接口履带板,按规定扭矩拧紧接口螺栓,将千斤顶撤出。

第8篇 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2、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方向操作时应错开。

3、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应及时处理,剔铲工件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板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方向上不准有人。

4、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及废油脂,必须指定地点存放。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丢。

5、用台钳夹工件,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6、机械解件,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机构者要卡死。

7、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

8、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

9、架空试车,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准在车辆前方站立。

10、检修中的机械,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示警标志,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机械。检修中,不准将手伸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位对孔。

第9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机械维修工

第一节 机 械 修 理

第1条 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第2条 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方向操作时应错开。

第3条 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及废油脂,必须指定地点存放。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丢。

第4条 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应及时处理,剔铲工件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扳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主向上不准有人。

第5条 用台钳夹工件,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第6条 机械解体,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机构者要卡死。

第7条 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

第8条 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

第9条 架空试车,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准在车辆前方站立。

第10条 检修有毒、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或设备时,应先严格清洗,经检查合格,并打开空气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内操作,必须通风良好外面应有人监护。

第11条 检修中的机械,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标志示警,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检修中,不准将手抻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孔。

第12条 试车时应随时注意各种仪表、声响等,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

第二节 化学热处理

第13条 使用盐溶炉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工具、夹具、工件等入炉必须预热焙干,严禁有水分的物质进入炉内,炉口要加盖。

2. 加盐时必须预热焙干,少量逐步加入。

3. 盐炉内溶盐不得超过容积的3/4,体积较大的工件入炉时应切断电源,防止工件与电极相碰。

4. 翻修或长期停用的盐炉,必须烘干后,才能使用。

5. 盐炉要经常保持通风装置良好,不准把头伸进排气罩内。

6. 溶解硝盐(kno3,nano3)加热温度不准超过550℃,以免引起爆炸和燃烧。硝盐着火必须用干砂覆盖,禁止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

7. 硝盐不准与有机物及其他盐类混装。

8. 严禁人体直接接触氰化物和氰化处理过的零件,凡氰化处理所用工夹具及零件等须用硫酸亚铁进行除毒。

第14条 操作电炉时,开关炉门和装卸工件必须切断电源,发现漏电应停止使用。禁止将湿工件送入炉内加热,炉内的氧化铁要经常清理,以防炉丝短路。

第15条 油炉必须有密封盖,当油炉着火时应立即紧闭炉盖。

第16条 淬火油槽应放在离炉1~2米处,要有盖子,工作完毕后应将盖子盖好,淬火油温一般不超过80℃(等温淬火除外)。

第17条 氮化和气体渗碳应遵守下列规定:

1. 认真检查氮化炉和气体渗碳炉及管道等处的密封,严禁漏气。

2. 严防氮化时氨分解的氢自燃,要将炉内废气妥善引出,如发现氮化包内压力突然增高,立即切断电源,将氮化包吊出,尽量加大氨压及流量,把包内危险气体排出。

3. 气体渗碳过程中应将炉内可燃气体引出。

4. 氮化包在处理6~8次后应进行退氮一次,氮化包和渗碳包应经常检查外部氮化及漏气情况。

第18条 工作场所禁止喝水饮食。剧毒品要有专人负责领用保管和处理。

第三节 高频热处理

第19条 高频炉运行前必须进行预送。送入高压前必须将移用器调至零点,输入电压不许超过1.35万伏。

第20条 加热前要调整偶合线圈,阳极电流、槽路电流不得超过规范的要求。

第21条 高频发生器必须设置金属屏蔽。严禁将设备开口铁路部分连成闭合线路。

第22条 高频电炉严禁空载运转。淬火工件禁止接触感应圈。

第23条 工作完毕,应切断电源。

第四节 喷 镀

第24条 贮气罐、氧气瓶和乙炔罐三者不应同放一处,如因场地狭小可采取档板隔离。

第25条 作业时,应听从持枪者指挥,禁止喷枪头对人。

第26条 喷镀面粗化处理和使用电加热喷镀时,必须戴绝缘手套,并遵守安全用电规定。

第27条 喷镀曲轴必须配置平衡铁,转速要慢。

第五节 电 镀

第28条 电镀间应单独设置,通风良好。镀槽应配有抽风罩和吸风机。酸性镀槽和氰化镀槽不准合用。

第29条 工作间严禁存放食品、饮食、吸烟。

第30条 使用酸碱应戴防护眼镜和耐酸碱手套,配制电解液应将酸缓缓倒入水中,并不断搅拌。严禁将水倒入酸中。

第31条 镀铬时,手、脸和鼻腔内要涂护肤剂。镀铬液溅到身上后,应立即清洗。有外伤和皮肤病患者,禁止从事镀铬作业。

第32条 使用氰化物时,其存放、称量、配置应有专人负责。氰化物与酸不准接触,接触氰化物的零件、容器、镀槽应及时除毒。

第33条 工作间断时,应漱洗口腔、鼻孔及皮肤裸露部分。

第34条 未经处理的镀液,不准任意排放。

第六节 铸 造

第35条 开炉前,试风两分钟,排除风道内的可燃气体,冲天炉出渣口应有罩。

第36条 操作中禁止袒胸露臂。打开风眼正面不准有人。

第37条 应用潮湿的泥团堵炉眼。如遇跑铁水应用干砂覆盖,禁止浇水。

第38条 向炉内投料前,应先清除原料中的封闭管子、冰雪块等物品。

第39条 开炉中因故停风,应立即打开各进风口,以免炉内燃气倒灌。

第40条 打炉时,炉前应铺干砂,炉中剩余铁水和熔渣必须清出。

第41条 清理冲天炉内部时,上面要挂防护网。

第42条 使用捣固机时,风箱和风锤必须完好。禁止对人开风门。

第43条 扣箱、翻箱动作要慢要稳,翻箱时应站在侧面,合箱时手不能放在分型面上。合箱后压上足够的压箱铁或用卡子卡紧。

第44条 浇铸前必须清除妨碍通行和操作的障碍物。所使用的铁水包、坩埚和勺子必须预热干燥。

第45条 铁水包盛量要适当,抬包要平稳、慢行、步调一致。一旦铁水溅出,应平稳放下,严禁扔包。

第46条 用吊车运铁水,必须有专人指挥。钢丝绳、链子不得打结,吊勾要挂好,吊包离地不超过2米。

第47条 喷砂清砂要穿好防护用品,身体不要裸露。

第七节 轮 胎 修 理

第48条 轮胎解体前要将内胎空气放尽。装胎打气时,要检查胎身有否裂痕,钢圈小压条是否确实卡入圈槽内,并将弹簧钢板片穿钢圈孔眼内,以防打气时压条崩出伤人。

第49条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钢圈。

第50条 磨胎机应有吸尘装置。

第51条 硫化间应通风良好,硫化时应经常检查蒸汽和空气压力及水位。如水位降低到最低容许限度以下,应把炉火压小,使硫化器冷却,禁止加水。

第52条 紧硫化模必须均匀,模子未紧好以前,禁止向汽囊内充压,放汽入模应缓慢,不可突然过大。气压必须根据压力表来测定,不准猜测。

第10篇 机械维修工的安全操作规程(3)

机械维修工的安全操作规程(三)

一、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二、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方向操作时应错开.

三、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应及时处理,剔铲工件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板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方向上不准有人.

四、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及废油脂,必须指定地点存放.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丢.

五、用台钳夹工件,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六、机械解件,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机构者要卡死.

七、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

八、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

九、架空试车,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准在车辆前方站立.

十、检修中的机械,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示警标志,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机械.检修中,不准将手伸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位对孔.

第11篇 井下机械维修工操作规程(4)

井下机械维修工操作规程(四)

一、一般规定

1.井下机械维修工(以下简称维修工)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及液压基础操作知识,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

2.维修工必须熟知自己的职责范围,熟练掌握所维修设备的技术性能、完好标准、检修工艺和检修质量标准,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配合关系。

3.下井前,要由维修工作负责人向有关人员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完好、齐全,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修和维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并备好专用停电牌。

4.维修工在进行检修工作时,不得少于2人,在维修时应与司机配合好。

5.不允许在井下拆检的设备、部件等,必须及时升井检修。

6.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

7.在倾角大于150的地点检修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

二、操作前的准备

8.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处理故障时,要确认故障的部位和性质。

9.在检修现场,检修负责人要讲清工作内容、步骤、分工和安全措施,清点所带材料、备件,应符合维修需要。

10.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需吊挂起重装备的支撑物应牢固,检查周围有无其它不安全因素,如有问题,应处理后方可作业。

11.对所维修的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司机或周围相关环节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三、操作

12.维修工对所负责的设备维护检查时应注意:

⑴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可靠。

⑵润滑系统中的油嘴、油路应畅通、接头及密封处不漏油,油质、油量应符合规定。

⑶转动部位的防护罩应齐全、可靠。

⑷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可靠。

⑸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⑹机械传动系统中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行正常。

⑺减速箱、轴承温升正常。

⑻液压系统中的连接件、油管、液压阀、千斤顶等应无渗漏、无缺损、无变形;

⑼相关设备的搭接关系应合适,附属设备应齐全完好;

⑽液力偶合器的液质、液量、易熔塞、防爆片应符合规定;

⑾输送带接头可靠并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⑿上、下运输送带应检查防逆止装置,各项保护应齐全可靠;

⒀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

13.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入煤矸、粉尘、淋水或其它异物等;注意保护设备的防爆面结合面,以免受损伤;注意保护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入机器内。

14.在吊运物件时,必须检查周围环境,检查吊梁、吊具、绳套、滑轮、千斤顶起重设施和用具,应符合安全要求。

15.处理刮板输送机浮链时,应停止本机。调整中部槽平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搬或用撬棍别运行中的刮板链。

16.进行缩短、延长中部槽作业时,链头应固定,应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保护罩。

17.处理机头或机尾故障、紧链、接链后,起动试车前,人员必须离开机头、机尾,严禁在机头、机尾上部伸头察看。

18.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中间架的悬挂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19.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转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需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20.在更换输送带和输送带接头时,应远离转动部位5米以外作业,如需点动开车并拉动输送机时,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和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脚蹬踩输送机。

21.需要在井下焊接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和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四、收尾工作

23.维修工应会同司机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就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做好检修记录。

24.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25.认真清理检修现场。

第12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机械施工机械维修工

第一节 机 械 修 理

第1条 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第2条 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方向操作时应错开。

第3条 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及废油脂,必须指定地点存放。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丢。

第4条 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应及时处理,剔铲工件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扳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主向上不准有人。

第5条 用台钳夹工件,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第6条 机械解体,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机构者要卡死。

第7条 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

第8条 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

第9条 架空试车,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准在车辆前方站立。

第10条 检修有毒、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或设备时,应先严格清洗,经检查合格,并打开空气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内操作,必须通风良好外面应有人监护。

第11条 检修中的机械,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标志示警,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检修中,不准将手抻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孔。

第12条 试车时应随时注意各种仪表、声响等,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

第二节 化学热处理

第13条 使用盐溶炉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工具、夹具、工件等入炉必须预热焙干,严禁有水分的物质进入炉内,炉口要加盖。

2. 加盐时必须预热焙干,少量逐步加入。

3. 盐炉内溶盐不得超过容积的3/4,体积较大的工件入炉时应切断电源,防止工件与电极相碰。

4. 翻修或长期停用的盐炉,必须烘干后,才能使用。

5. 盐炉要经常保持通风装置良好,不准把头伸进排气罩内。

6. 溶解硝盐(kno3,nano3)加热温度不准超过550℃,以免引起爆炸和燃烧。硝盐着火必须用干砂覆盖,禁止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

7. 硝盐不准与有机物及其他盐类混装。

8. 严禁人体直接接触氰化物和氰化处理过的零件,凡氰化处理所用工夹具及零件等须用硫酸亚铁进行除毒。

第14条 操作电炉时,开关炉门和装卸工件必须切断电源,发现漏电应停止使用。禁止将湿工件送入炉内加热,炉内的氧化铁要经常清理,以防炉丝短路。

第15条 油炉必须有密封盖,当油炉着火时应立即紧闭炉盖。

第16条 淬火油槽应放在离炉1~2米处,要有盖子,工作完毕后应将盖子盖好,淬火油温一般不超过80℃(等温淬火除外)。

第17条 氮化和气体渗碳应遵守下列规定:

1. 认真检查氮化炉和气体渗碳炉及管道等处的密封,严禁漏气。

2. 严防氮化时氨分解的氢自燃,要将炉内废气妥善引出,如发现氮化包内压力突然增高,立即切断电源,将氮化包吊出,尽量加大氨压及流量,把包内危险气体排出。

3. 气体渗碳过程中应将炉内可燃气体引出。

4. 氮化包在处理6~8次后应进行退氮一次,氮化包和渗碳包应经常检查外部氮化及漏气情况。

第18条 工作场所禁止喝水饮食。剧毒品要有专人负责领用保管和处理。

第三节 高频热处理

第19条 高频炉运行前必须进行预送。送入高压前必须将移用器调至零点,输入电压不许超过1.35万伏。

第20条 加热前要调整偶合线圈,阳极电流、槽路电流不得超过规范的要求。

第13篇 机械维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进入作业区域维修设备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并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作业对使用的工具、必须进行检查(如大锤、手锤把是否牢固)防止脱落伤人。

3、无论对机械设备检查或修理首先必须停电停机,待进行设备完全停止运转后方可进行。

4、高空维修、安装设备时必须系好安全带、选择好有利位置,严禁将拆下的零部件螺丝等往下抛扔,在拆很紧的螺帽时要注意周围情况,防止失重滑跤造成事故。

5、砂轮机操作时,站位要正确,手持工件缓慢接近砂轮,不准用力过猛进行撞击,工作完成立即切断电源。

6、砂轮机防护罩和夹板结构和安装要符合安装规定,砂轮应定期检查,当砂轮不圆、过薄或磨损过多,工作面离夹板边缘不是 25mm时必须立即更换。

7、电、气焊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电、气焊安全使用要求。

8、在焊接作业中,要穿戴好防护用品,避免弧光、有害气体和烟尘的危害。

9、电焊作业要注意电焊机工作电流不得超过相应暂载规定的许用电流,焊机应放在散热、通风地方。

10、气焊、气割操作前,要严格检查所用的工具,发现问题及时下修理或更换。

11、气焊、气割作业时应戴皮手套,不能用油手套或不带手套,离开工作时,必须关气源阀门。

12、焊割工必须遵守“十不焊割”的规定。

“十不焊割”内容:

1)焊割工无操作证,又没有持有操作证的焊割师傅在场指导,不得焊割。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作业,未经批准,并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不得擅自焊割。

3)不了解作业现场及周围情况,不能盲目焊割。

4)不了解焊割物内部情况,不能焊割。

5)盛装过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各种容器,未经彻底清洗,不能焊割。

6)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层的部位及设备,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7)有压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能焊割。

8)附近有易爆物品,在未彻底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能焊割。

9)作业部位与单位接触,在未弄清对外单位有否影响,或明知危险而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时,不能焊割。

10)焊割作业场所附近有与明火相抵触的工种,不能焊割。

第14篇 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1)

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一)

一、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二、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方向朝着时应错开。

三、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及废油渣及废油、棉纱不得随地乱丢,必须在指定地点存放。

四、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应及时处理;剔铲工件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板找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不准戴手套;大锤甩转方向不准有人。

五、用台钳夹工作,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出钳口最大行程三分之二。机械解体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机构的要卡牢。

六、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支撑牢固。使用千斤顶时,须用直立垫稳。

七、检修机械前必须先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应挂有正在修理,禁止合闸开动标志。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检修时,不准将手伸进齿轮箱或用找指找正对孔。

八、严禁未拉闸断电,擅自检修机械设备或机具。

九、设备检修后应先接零接地,后接电源,未接零接地前,禁止送电试机。

第15篇 工厂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2、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方向操作时应错开。

3、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及废油脂,必须指定地点存放。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丢。

4、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及时处理,剔铲工件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扳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方向上下不准有人。

5、用台钳夹工件,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6、机械解体,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机构折要卡死。

7、修理机械,应先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

8、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

9、架空试车,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准在车辆前方站立。

10、检修有毒、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或设备时,应先严格清洗,经检查合格,并打开空气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内操作,必须通风良好外面应有人监护。

11、检修中的机械,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标志示警,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检修中,不准将手伸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孔。

12、试车时应随时注意各种仪表、声响等,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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