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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护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05-15

支护规程

有哪些

在矿山开采作业中,支护规程是保障工人安全、维护矿井稳定的重要指导文件。这些规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关键部分:

1. 支护类型的选择:根据地质条件、开采深度和巷道尺寸,选择合适的支护方式,如锚杆支护、喷射混凝土、液压支架等。

2. 支护设计:确定支护材料的规格、数量,以及支护的布置方式和间距。

3. 施工程序:详细说明支护施工的步骤和注意事项,包括钻孔、安装锚杆、喷射混凝土等操作。

4. 安全规定:列出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则,如佩戴防护装备、监测气体、避免火花等。

5. 维护与检查:规定定期检查支护结构的完好性,及时修复损坏的支护。

标准

支护规程的标准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国家和行业标准:参照国家矿山安全法规和行业技术标准,确保规程的合规性。

2. 工程实践:结合矿井的具体情况,如地质构造、开采历史等因素,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程。

3. 安全系数:规程应保证支护系统的安全系数高于规定的最低标准,以预防潜在风险。

4. 效率与成本: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优化施工流程,降低材料消耗,提高工作效率。

5. 技术更新:定期更新规程,引入新的支护技术和设备,提升支护效果。

是什么意思

支护规程的含义在于为矿山作业提供一套完整的、科学的操作指南。它不仅是技术性的,涵盖了从设计到施工的各个环节,而且是安全管理的一部分,强调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规程的意义在于通过标准化作业,减少因支护不当导致的事故,保护矿工的生命安全,同时也保证了矿山的长期稳定运营。每个矿山企业都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并严格执行符合自身特点的支护规程。

支护规程范文

第1篇 掘进砌碹支护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掘进砌碹支护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掘进砌碹支护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砌碹支护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2条 砌碹支护工必须掌握作业规程中规定的支护形式、支护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等。 二、安全规定 第3条 刷帮、挑顶前,应先检查支架和顶帮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独头巷道进行刷帮挑顶时,在施工段以里不得有人工作。 第4条 拆除临时支架,应由外向里依次进行。每次拆除的长度和数量不得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拆除支架时,无关人员应撤至安全地点。 第5条 临时棚腿撤除后,应立即进行挖底槽和砌墙工作。分段碹墙砌完后,按作业规程规定的距离拆除顺巷抬棚和原有支架棚梁,按碹拱尺寸检查,并处理好拱部荒断面,如有掉顶危险,须在墙顶壁后牢固地架设墙上小棚。小棚拆除后,以穿棒护顶,穿棒的一端插入碹茬,另一端在未撤的临近小棚梁上。 第6条 基础槽应挖到实底。如基础下是煤层或软岩层时,基础必须加深、加宽;底鼓严重时,应加砌底拱。基础加大或底拱施工,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第7条 砌碹用砂浆配合比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砌筑时,砂浆要均匀饱满,无干瞎缝,严禁干垒。 第8条 用料石砌碹时,严禁使用半石,严禁料石横放。 第9条 架设碹胎的工作,应由碹头向里依次进行,第一架碹胎应稳在老碹下,两碹胎间距不应大于1米,相邻碹胎之间必须用拉杆连接。严禁将碹胎直接稳定在工作平台上。 第10条 采用浇筑混凝土碹时,要先清理模板上的矸石杂物,检查钢筋排列数量、直径、规格和位置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第11条 回收碹胎的时间,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回收碹胎必须使用长柄工具,严禁用动力机械回收。 三、操作顺序 第12条 砌墙架工字钢梁支护操作顺序: 检查处理工作地点的安全隐患→临时支护→挖底槽砌基础→砌墙→上钢梁,背顶→检查质量,清理现场。 第13条 砌拱开碹操作顺序: 执行上条1~4款一搭工作台一支碹胎、砌碹或混凝土浇灌→封顶与合拢门→拆碹胎与模板→检查质量,清理现场。 四、正常操作 第14条 挖地槽砌基础。 1.按中、腰线和设计尺寸确定地槽位置和深度,并作出标记。按设计要求挖好地槽。 2.砌基础前,根据中腰线检查地槽位置和深度,并定上基础边线和上平线。 3.按设计要求砌筑好基础。 第15条 砌料石墙。 1.敲帮问顶,清除浮矸,清洗基础面。 2.砌墙时,必须将料石摆正放平,不平时,应用碎石垫平、垫稳。在倾斜巷道,料石大面缝口应和巷道的坡度一致。 3.新碹与旧碹的接茬处,必须清除煤矸等杂物,并用水冲洗干净。 第16条 浇筑混凝土墙。 1.敲帮问顶,清除浮矸,清洗基础面。支模板。 2.浇筑混凝土墙,随浇筑随捣固,并随时对模板进行加固。 第17条 支碹胎。 1.支碹胎前先检查巷道顶板安全情况,脚手架或操作台的稳固情况、碹胎规格、质量情况。 2.用水冲洗碹胎与模板。 3.按碹胎间距支设腿子木,并支稳支牢。 4.支碹胎并固定。 第18条 砌拱。 1.砌碹拱时,必须从两侧起拱线向中心对封,使碹胎受力均匀,严禁非对称砌封。 2.随砌拱随铺好碹板。要随砌随充填。 第19条 封项及合拢门。 1.料石碹封顶时,碹拱砌到最后三层料石时,将碹板全部放好,然后由里向外依次安放拱顶料石,直到封顶结束。 2.料石碹合拢门时,一般只留正中一层碹石,先将封项铁板插入碹板上,然后依次托上料石,用咬子石塞紧,罐满灰浆。 第20条 拆碹胎和模板。 1.拆除碹胎、模板应由外向里依次进行,并禁止有人在拆碹胎附近逗留。 2.回胎人员站在安全一侧,并预先清理好退路。 3.回胎后,将贴在碹壁上的悬板、模板全部拆掉。 4.拆下来的碹胎、碹板、模板、撑木等,应及时清理,拔掉铁钉,并码放整齐。上下山回胎前,应设挡板,回胎时人站在上方。

第2篇 砼混凝土支护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支护工到达工作现场后,必须先做好照明,敲帮问顶,并把浮石清理干净,同时洒水,把炮烟吹净,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对使用的工具如:锤子、斧子要严格检查,不允许使用掉头工具。

3、在使用壳子板前,必须要先把壳子板清理干净,对变形的壳子板要整形后方可使用。

4、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确保支护厚度和巷道净断面。

5、支护过程中必须使用搅拌机、震动棒,确保支护质量。

6、连续支护时必须现场交接班,交接清楚后下班人员才可离去。

7、在支护过程中要经常观察和静听岩石的变化,如发现异常响声及岩块掉落时,要马上停工处理,无法排除时要迅速组织人员有序撤离作业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等险情排除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8、作业完毕后必须把作业场地打扫干净,把搅拌机、震动棒、壳子板清理干净后整齐摆放在指定地点。

第3篇 锚杆支护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各类煤矿在掘进工作面从事锚杆支护作业的人员。

第2条 锚杆支护基本支护形式是指巷道单体锚杆支护、锚网支护、锚网带(梁)支护。其他支护形式参照基本支护形式执行。

上岗条件

第3条 锚杆支护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4条 锚杆支护工必须掌握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巷道断面、支护形式和支护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等;熟练使用作业工具,并能进行检查和保养。

安全规定

第5条 在支护前和支护过程中要敲帮问顶,及时摘除危岩悬矸。

1. 应由两名有经验的人员担任这项工作,一人敲帮问顶,一人观察顶板和退路。敲帮问顶人员应站在安全地点,观察人应站在找顶人的侧后面,并保证退路畅通。

2. 敲帮问顶应从有完好支护的地点开始,由外向里,先顶部后两帮依次进行,敲帮问顶范围内严禁其他人员进入。

3. 用长把工具敲帮问顶时,应防止煤矸顺杆而下伤人。

4. 顶帮遇到大块断裂煤矸或煤矸离层时。应首先设置临时支护,保证安全后,再顺着裂隙、层理敲帮问顶,不得强挖硬刨。

第6条 严禁空顶作业,临时支护要紧跟工作面,其支护形式、规格、数量、使用方法必需在作业规程中规定。放炮前最大空顶距不大于锚杆排距,放炮后最大空顶距不大于锚杆排距+循环进度。

第7条 煤巷两帮打锚杆前用手镐刷至硬煤,并保持煤帮平整。

第8条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支护材料:

1. 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锚杆和配套材料及严重锈蚀、变形、弯曲、径缩的锚杆杆体。

2. 过期失效、凝结的锚固剂。

3. 网格偏大、强度偏低、变形严重的金属网。

第9条 锚杆眼的直径、间距、排距、深度、方向(与岩面的夹角)等,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1. 使用全螺纹钢等强锚杆,锚孔深度应保证锚杆外露长度30---50毫米。

2. 巷帮使用管缝式锚杆时,锚杆眼深度与锚杆长度相同。

3. 对角度不符合要求的锚杆眼,严禁安装锚杆。

第10条 安装锚杆时,必须使托盘(或托梁、钢带)紧贴岩面,未接触部分必须楔紧垫实,不得松动。

第11条 锚杆支护巷道必须配备锚杆检测工具,锚杆安装后,对每根锚杆进行预紧力检测,不合格的锚杆要立即上紧;对锚杆锚固力进行抽查,不合格的锚杆必须重新补打。

第12条 当工作面遇断层、构造时,必须补充专门措施,加强支护。

第13条 要随打眼随安装锚杆。

第14条 锚杆的安装顺序:应从顶部向两侧进行,两帮锚杆先安装上部、后安装下部。铺设、联接金属网时,铺设顺序、搭接及联接长度要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铺网时要把网张紧。

第15条 锚杆必须按规定作拉力试验。煤巷必须进行顶板离层监测,并用记录牌板显示。

第16条 巷道支护高度超过2.5米,或在倾角较大的上下山进行支护施工,应有工作台。

操作准备

第17条 操作前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 备齐锚杆、网、钢带等支护材料和施工机具。

2. 检查施工所需风、水、电。

3. 执行掘进钻眼工第22.23.24.25.26.27条的规定。

4. 检查锚杆、锚固剂等支护材料是否合格。

5. 按中腰线检查巷道荒断面的规格、质量,处理好不合格的部位。

操作顺序

第18条 锚杆支护工必须按以下顺序进行操作:

1. 敲帮问顶,处理危岩悬矸。

2. 进行临时支护。

3. 打锚杆眼。

4. 安装锚杆、网、钢带(梁)。

5. 检查、整改支护质量,清理施工现场。

正常操作

第19条 敲帮问顶,处理危岩悬矸。

第20条 及时按照作业规程规定进行临时支护:

第21条 打锚杆眼:

1. 敲帮问顶,检查工作面围岩和临时支护情况。

2. 确定眼位,做出标志。

3. 在钎杆上做好眼深标记。

4. 用煤电钻、风钻或锚杆钻机打眼。

(1)使用风钻打眼时,按掘进钻眼工第29---34条执行。

(2)使用煤电钻、风煤钻打眼时,按掘进钻眼工第35---39条执行。

(3)使用锚杆机打眼时,按锚索支护工第19条执行。

5. 打锚杆眼时,应从外向里进行;同排锚杆先打顶眼,后打帮眼。断面小的巷道打锚杆眼时要使用长短套钎。

第22条 锚杆(网、钢带等)安装。

1. 清理锚杆眼。

2. 检查钻孔质量,不合格的必须处理或补打。

3. 按所使用锚杆的正规操作程序及时打锚杆,压好锚盘、托板并用专用工具上紧,预紧力符合要求。

第23条 树脂锚杆安装。

1. 清锚杆眼。

2. 检查锚杆眼深度,其深度应保证锚杆外露丝长度为30---50毫米。锚杆眼的超深部分应填入炮泥或锚固剂;未达到规定深度的锚杆眼,应补钻至规定深度。

3. 检查树脂药卷,破裂、失效的药卷不准使用。

4. 将树脂药卷按照安装顺序轻轻送入眼底,用锚杆顶住药卷,利用快速搅拌器开始搅拌,直到感觉有负载时,停止锚杆旋转。树脂完全凝固后,开动快速搅拌器,带动螺母拧断剪力销,上紧螺母。在树脂药卷没有固化前,严禁移动或晃动锚杆体。

5. 全螺纹钢等强锚杆要采用左旋搅拌方式。

6. 套上托盘,上紧螺母。

第24条 水泥锚杆安装。

1. 清锚杆眼。

2. 检查锚杆眼深度、锚杆杆体及附件、锚固剂是否符合要求。

3. 将螺母及托盘安装在锚杆上,组装好备用。

4. 将水泥锚固剂浸入清洁的水中,时间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

5. 把浸泡好的锚固剂,从水中拿出,用木杆逐块轻轻推送到锚杆眼中(顶部孔每送一块轻轻捣一下)。

6. 用风钻、连接套将锚杆推入锚杆孔内。直至托盘紧贴煤岩面。

7. 安装后紧固螺母,扭矩达到设计要求。

第25条 管缝式锚杆安装。

1. 清锚杆眼。

2. 检查锚杆眼深度和直径是否合格。

3. 安装锚杆前,先装上托盘。

4. 使用风钻安装,将冲击锤一端装入锚杆尾部,另一端装入风钻钎尾套,开动风钻,开始推力要小,锚杆进入孔内500毫米后,再增加推力;在推进锚杆过程中,要始终保持锚孔和锚杆呈直线。直到托盘贴紧岩面为止。

5. 打紧倒楔。

第26条 水力膨胀锚杆的安装。

1. 检查注液器内密封圈是否良好,若有异常立即替换。

2. 将钻孔周围围岩找平。

3. 将锚杆插入注液器内后,转动一个角度使之机械闭锁。

4. 用安装棒将锚杆送入钻孔中,使下端托盘紧贴岩面。

5. 操纵水泵阀门,使锚杆充满膨胀,直至调压阀自动卸压。

6. 锚杆锚固后,关闭操纵阀门,撤下安装棒。

收尾工作

第27条 支护完毕后,检查所有锚杆的预紧力,不合格的及时上紧。

第4篇 架棚支护工作业操作规程

1.施工中不得使用下列支护材料及支架:

(1)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支护材料。

(2)腐朽、劈裂、折断、过度弯曲的坑木。

(3)璐筋、折断、缺损的混凝土棚。

(4)严重锈蚀或变形的金属支架。

2.施工时,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规定采用前探梁支护或其他临时支护形式,严禁空顶作业。其支护材料、结构形式、质量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3.支护过程中,必须对工作地点的电缆、风筒、风管、水管及机电设备妥善加以保护,不得损坏。

4.严禁将棚腿架设在浮煤浮矸上。

5.放炮崩倒、崩坏的支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修复支架前,应先找掉危石、活矸,做好临时支护;扶棚或更换支架,应从外向里逐架依次进行。

6.在倾斜巷道内架棚,必须有一定的迎山角,迎山角值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支架必须迎山有力,严禁支架退山。

7.架棚巷道支架之间必须安设牢固的拉杆或撑木。工作面10 米内应敷设防倒器或采取其他防止放炮崩倒支架的措施。

8.对工程质量必须坚持班检和抽检制度,隐蔽工程要填写“隐蔽工程记录”单。

9.在压力大的巷道架设对棚时,对棚应一次施工,不准采用补棚的方法,以免对棚高低不平,受力不均。

10.巷道支护高度超过2 米,或在倾角大于30 °的上山进行支护施工,应有脚手架或搭设工作平台。

11.架棚后应对以下项目进行检查,不合格时应进行处理。

(1)梁和柱腿接口处是否严密吻合;

(2)混凝土支架是否按要求放置木垫板;

(3)梁、腿接口处及棚腿两端至中线的距离;

(4)腰线至棚梁及轨面的距离;

(5)支架有无歪扭迈步,前倾后仰现象;

(6)支架帮、顶是否按规定背紧、背牢。

12.背帮背顶材料要紧贴围岩,不得松动或空帮空顶。顶部和两帮的背板应与巷道中线或腰线平行,其数量和位置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梁腿接口处的两肩必须加楔打紧,背板两头必须超过梁(柱)中心。

13.底板是软岩(煤)时,要采取防止柱腿钻底的措施。在柱腿下加垫块时,其规格、材质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14.采用人工上梁时,必须手托棚梁,稳抬稳放,不要将手伸入柱梁接口处;采用机械上梁时,棚梁在机具上应放置平稳,操作人员不得站在吊升梁的下方作业。

15.架设梯形金属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混用不同规格、型号的金属支架,棚腿无钢板底座的不得使用。

(2)严格按中、腰线施工,要做到高矮一致、两帮整齐。

(3)柱腿要靠紧梁上的挡块,不准打砸梁上焊接的扁钢或矿工钢挡块。

(4)梁、腿接口处不吻合时,应调整梁腿倾斜度和方向,严禁在缝口处打入木楔。

(5)按作业规程规定背帮背顶,并用木楔刹紧,前后棚之间,必须上紧拉钩和打上撑木。

(6)固定好前探梁及防倒器。

16.在井下加工梯形木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用量具准确度量棚梁和柱腿的尺寸。

①柱腿用料时,要将料的粗端在上,超长的坑木只准截去细端。

②按作业规程中规定的接口方式和规格量、画好勒口线,柱口和梁口的深度不得大于料径的1/4 。

③用弯料时,必须保证料的弓背朝向巷道顶帮。

(2)锯砍棚料时的注意事项:

①锯砍棚料时,应将木料放平稳,不许发生滚动。

②砍料时,要注意附近人员和行人的安全,斧头和斧把不能碰在障碍物上。

③砍料人不得将脚伸到砍料处近旁。

④及时清除粘连在斧头上的木屑,注意木料上的木节、钉子,避免砍滑伤人。

⑤锯、砍料的地点,应避开风、水管路和电缆。

17.架设混凝土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混凝土支架接口处,要垫经防腐处理木板或可塑性材料。

(2)找正支架时,不准用大锤直接敲打支架;必须敲打时,应垫上木块等可塑性材料,保护支架不被损坏。

(3)混凝土支架巷道一般应采用预制水泥板背顶背帮,梁柱不准直接与顶、帮接触。

(4)在煤层和软岩巷道中,混凝土支架紧跟工作面时,必须采取防炮崩的加固措施,确保不崩倒、崩坏混凝土支架。

18.架设拱形棚应遵守下列规定:

(1)拱梁两端与柱腿搭接吻合后,可先在两侧各上一只卡缆,然后背紧帮、顶,再用中、腰线检查支架支护质量,合格后即可将卡缆上齐。卡缆拧紧扭矩不得小于150 牛•米。

(2)u 型钢搭接处严禁使用单卡缆。其搭接长度、卡缆中心距均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误差不得超过10 %。

19.架设无腿拱型支架时,应先根据设计要求打好生根梁孔,再安设生根梁桩,并浇注混凝土稳固,7 天后才可上梁。

20.施工前,要备齐支护材料和施工工具以及用于临时支护的前探梁和处理冒顶的应急材料。

21.检查支架质量,严禁混用不同规格,不同型号的金属支架,不得使用中间焊接的棚头,棚头与棚腿之间必须有防错位装置。

22.支护前和支护过程中,要经常敲帮问顶,用长柄工具及时处理危岩、活石。

23.支护前,应按中腰线检查巷道毛断面的规格质量,处理好不合格部位。

24.上、下山架棚时,必须先停止车辆运行。架棚地点下方不得有人行走或逗留,上山架棚地点下方设好挡矸卡子。

25.施工前,要掩护好风、水、电等管、线设施;施工设备要安放到规定地点。

26.架棚支护应按下列顺序操作:

(1)备齐工具和支护材料。

(2)排除隐患。

(3)移前探梁、架棚梁、接顶。

(4)将中腰线延长至架棚位置。

(5)挖腿窝。

(6)立棚腿。

(7)背顶背帮。

(8)使好撑木、拉杆、联棚器等稳固装置。

(9)检查架棚质量,清理现场。

27.梯形棚架设。

(1)安全检查,排除不安全隐患:

①放炮前加固工作面10 米之内的支架。

②放炮后由外向里逐棚检查、整修。

(2)做好临时支护:

①使用铰接式前探梁时,铰接顶梁要与棚距相匹配。放炮后在工作面最前一架棚头上安好吊梁器,使用好铰接顶梁插上水平销,并上好需要架设的棚头,调整好中腰线和扭矩,并背实顶板,棚梁前方空顶区用方木背实。铰接顶梁不少于10 架,交替前移使用,并做到每梁必饺。

②使用吊梁式前探梁时,放炮后将前探梁前移至工作面固定牢固,上好需要架设的棚头,调整好中腰线,并背实顶板,棚梁前方空顶区用方木背实。

(3)挖腿窝:先量取棚距,按中线和下宽定腿窝位置,按腰线确定其深度。控制好顶帮后,再把腿窝挖至设计深度。挖腿窝时,须由专人监护。

(4)立棚腿:竖上棚腿,调整好扎角,并稳固好棚腿。

(5)合棚梁:前探梁上的棚头与棚腿合口,先合一头后,再合另一头。禁止人员在下方逗留或通过。

(6)合口后将支架找正,压肩初步固定。

(7)检查支架的架设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后,再背顶背帮,楔紧打牢,并按设计位置使好撑木、拉杆、联棚器等稳固装置。

28. 在顶板完整、压力不大的梯形棚支护巷道架设抬棚时,应按下列顺序施工:

(1)在老棚梁下先打好临时点柱,点柱的位置不得有碍抬棚的架设。

(2)摘掉原支架的柱腿,根据中、腰线找好抬棚柱窝的位置,并挖至设计深度。

(3)按架设梯形棚的要求立棚腿、上抬棚梁。

(4)将原支架依次换成插梁,最靠边的两根插梁应插在抬棚梁、腿接口处。更换插梁不准从中间向两翼进行。

(5)背好顶、帮,打进木楔。

(6)上好抬棚卡子。

(7)采取可靠措施,使抬棚腿生根。

29.在顶板不完整、压力大的梯形棚支护巷道架设抬棚。

(1)将原支架逐棚换成插梁,在插梁下打好托棚。所有插梁都应保持在同一水平上。

(2)架设主抬棚,抬住已替好的插梁。

(3)撤除托棚。

(4)逐架拆除原支架并调整插梁,背实顶帮。

(5)架设辅助抬棚。

(6)上好抬棚卡子。

(7)采取可靠措施,使抬棚腿生根。

第5篇 巷道掘进支护工操作规程

(一)、支护前先准备好前探梁和处理冒顶的应急材料。

(二)、支护前和支护过程中,要经常敲帮问顶,用长柄工具及时处理危岩、活石。

(三)、支护前,应按中腰线检查巷道毛断面的规格质量,处理好不合格部位。

(四)、施工前,要掩护好风、水、电、等管、线设施安放到规定地点。

(五)、架棚及锚网支护应按下列顺序操作:

1、将中、腰线延长到位置。

2、按巷道设计净宽或梯形棚底宽值,用中线分至两侧,找出柱窝位置。

3、挖柱窝至设计深度,清到实底。

4、立柱腿并支撑稳定。

5、上顶梁,背齐、背紧顶帮,打紧楔子。

(六)、固定好前探梁及防倒器。

第6篇 超前支护工、端头支护工职业危害岗位操作规程

第一节 适用范围

第一条 本章适用于公司综采工作面超前及上下出口的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节 上岗条件

第二条 超前支护工及端头支护工必须熟悉掌握喷雾控制系统和作业规程,经公司培训中心培训时,必须培训职业危害防治相关知识,上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4学时,在岗期间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学时,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

第三节 安全规定

第三条 回风巷必须安装两道风流净化水幕,第一道风流净化水幕距工作面不大于30m,第二道距第一道不大于50m,并保持完好。

第四条 喷雾效果必须覆盖全断面。

第五条 上、下顺槽每天必须清扫或冲洗煤尘,清除堆积的浮煤并做好记录,井下各点粉尘厚度不超过2mm,长度不超过5m,设备上粉尘厚度不超过2mm。

第六条 替超前施工中,必须对施工地点进行洒水湿化。

第七条 风流净化水幕不准缺失,喷雾设施保持完好,喷雾管路不准有跑、冒、滴、漏等现象,喷雾效果必须符合要求。

第八条 喷雾管路要吊挂整齐,不能有埋、压、挤和扭折现象,避免影响喷雾效果及压力。

第九条 采煤机运转时,必须打开风流净化水幕进行喷雾降尘。

第十条 采煤机割煤时,员工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第十一条 在产生噪声的作业地点,在不影响安全的情况下,佩戴耳塞。

第四节 操作顺序

第十二条 开工前要认真检查喷雾装置及防尘帘是否完好,喷雾管路是否有跑、冒、滴、漏等现象,喷雾效果是否符合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第十三条 将上下出口及超前部位的浮煤浮尘清理干净。

第十四条 采煤机割煤时,开启风流净化水幕。

第十五条 采煤机割煤产生粉尘或噪声时,劳动者佩戴防尘口罩或耳塞。

第十六条 班中采煤机停止割煤时,关闭风流净化水幕,同时摘下防尘口罩或耳塞。

第十七条 本班工作结束后,将上下出口及超前部位附近的浮煤清扫干净,然后关闭风流净化水幕,并检查个体防护用品是否完好。

第十八条 换班时,和接班人员说清当班遗留问题。

第7篇 喷浆支护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喷浆支护工必须掌握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巷道断面、支护形式和支护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等,熟练使用作业工具,并能进行检查和保养。

二、喷浆机转动时,严禁手或工具进入喷浆机内。

三、喷射混凝土注意事项

1、一次喷射混凝土厚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分次喷射,但复喷时间间隔不得超过2小时,否则应用高压水冲洗受喷面。

2、遇有超挖或裂缝低凹处,应先补喷平整,然后再正常喷射。

3、严禁将喷头对准人员。

4、喷射过程中,如发生堵塞、停风或停电等故障,应立即关闭水门,将喷头向下放置,以防水流如输料关内;处理堵塞时,采取敲击法疏通料管,喷枪口前方及其附近严禁有人。

5、在喷射过程中,喷浆机压力表突然上升或下降,摆动异常时,应立即停机检查。

6、喷浆时严格执行除尘及降尘措施,喷射人员要佩带防尘口罩、乳胶手套和眼镜。

7、喷射工作结束后,喷层在7天内每班洒水一次,7天后,煤天洒水一次,持续养护28天。

8、喷射混凝土的骨料应在地面拌允。

9、金属网连接扣距、联网铁丝规格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10、定期进行混凝土强度检测,对不合格的地段必须进行补强支护。

四、操作准备

1、 检查施工所需的风、水、电、喷浆机是否完好,有无漏风、漏水、漏电现象。

2、 检查临时支护,清理浮煤矸,平整工作场地。

3、 按中腰线检查巷道毛断面的规格、质量,清基、挖底根,处理好不合格的部位。

4、 输料管要平直,不得有急弯,接头必须严紧,不得漏风。严禁将非抗静电的塑料管做输料管使用。

五、操作顺序

1、备齐施工机具、材料

2、安全质量检查,处理危岩悬矸

3、补喷

4、打锚杆眼、压网、联网

5、复喷

6、检查、整改支护质量,清理施工现场。

7、喷射混凝土

(1)开风,调整水量、风量,保证风压不得低于0.4兆帕。

(2)喷射手操作喷头,自上哦下冲洗岩面。

(3)送电,开喷浆机、搅拌机,上料喷浆。

(4)根据上料情况再次调整风量、水量,保证喷面无干斑、无流淌。

(5)喷射手分段自下而上先墙后拱的顺序进行喷射。

(6)喷射时喷头应尽可能垂直受喷面,夹角不的小于70°。

(7)喷头距受喷面保持0.6~1.0m。

(8)喷射时,喷头运行轨迹应呈螺旋形,按直径200~300mm,一圈压半圈的方法均匀缓慢移动。

(9)喷浆结束时,按先停料后停水、再停电、最后关风的顺序操作。

六、 收尾工作

1、喷射工作结束后,卸开喷头,清理水环和喷射机内外部的灰浆或材料,盘好风水管。

2、清理、收集回弹物,并将当班拌料用净或用做浇筑水沟的骨料。

3、喷射混凝土2小时后开始洒水养护,28天后取芯检测强度。

4、每班喷完浆后, 将控制开关手把打到零位,并闭锁,拆开喷浆机清理内外卫生,作好交接班准备。

第8篇 深基坑支护技术管理规程

深基坑工程具有技术难度高,风险大的特点。厦门市地质条件复杂,地面建筑和地下设施密集,若处理不当,极易酿成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为保证深基坑工程顺利进行,确保基坑周边建(构)筑物、道路和市政管线不受破坏,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一般规定

1.1本规定所称“深基坑”系指开挖深度超过4米(含4米)的基坑,或开挖深度少于4米,但有淤泥等软土层的基坑。所称“深基坑工程”,包括基坑开挖、基坑支护、地下水控制、基坑回填、基坑周边环境保护等内容。

1.2与深基坑工程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各个环节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完成,深基坑工程的勘察、设计与施工应严格遵守国家现行勘察、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

1.3深基坑支护设计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支护设计的单位必须是经过市建设主管部门批准认定并允许从事岩土工程设计的特征单位。

1.4深基坑支护工程必须由至少两个设计单位提出支护设计方案,并由建设单位邀请有关专家进行论证,专家组名单应报市建设主管部门审定,具体支护方案由建设主管部门会同专家组审查后确定,未经专家论证并报送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的深基坑支护工程不得组织招投标。

1.5深基坑工程施工(包括基坑支护施工、土方开挖、基坑抽排水)及深基础工程施工应由一个施工单位统一总承包,不得肢解。地下室结构施工及基坑回填也宜由该施工单位承包。

1.6深基坑工程必须纳入岩土工程质量监督体系,整个施工过程均应在严格的监理之下进行。

1.7深基坑工程应采用信息施工法,设计、施工、监理人员应及时了解和分析监测信息,对可能出现的险情应有充分的预见、周密的防范和应急的后备措施。

1.8深基坑工程的支护构件和支撑构件(含锚杆等)均不得超越红线,必须超越红线时应征得相邻地块业主的同意。

1.9建设单位应为勘察、设计单位开展工作提供相关条件,特别应提供邻近建(构)筑物的结构特征、基础类型、尺寸、埋深及与基坑的相关距离和高度,以及基坑周边道路和市政管线的有关资料。

1.10建设单位宜对深基坑工程办理建筑工程一切保险和附加第三者责任险,以减少工程风险损失。

二、深基坑工程勘察

2.1建设单位应委托勘察单位进行深基坑工程的专项勘察工作,勘察单位必须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提出勘察方案,并提请建设、设计、监理、监督等单位共同审定。

2.2主体结构设计单位应就深基坑工程的特点,对工程地质勘察的内容提出具体的要求,特别应强调做好基坑开挖范围(包括离开开挖边线3倍于基坑深度范围内)的暗沟、暗滨、暗河道、古墓和地下人防工程等的勘察,并要求提供其准确位置及范围。支护设计单位若认为勘察报告不能满足设计需要,应提出补充勘察要求。

2.3勘察报告须严格按国家规范及福建省标dbj13-07-91进行编写,特别要对基坑周边的岩土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对土层必须准确提供各周边分层土实际的c、φ值,并注明其试验方法,不能以场地勘察资料中所提供的笼统值代替。

2.4勘察单位必须做好勘察报告提交后的服务工作,参加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和施工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的讨论和研究,并及时进行必要的补充勘察工作。

三、深基坑工程设计

3.1深基坑工程设计应根据场地条件、地质条件和施工条件进行多方案比较,选取最佳设计方案,以求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方便施工和缩短工期。

3.2深基坑工程设计除必须保证基坑本身在暴露期间的安全外,还必须保证邻近建(构)筑物、道路和市政管线的安全。支护设计必须考虑地面附加荷载、地表水、地下水和邻近建(构)筑物的影响等不利因素。

3.3设计单位必须编制详细完整的支护结构设计计算书,应保证支护结构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及安全度,对支护结构周边土体要进行整体稳定性验算,并应提供不同挖土深度时支护结构的变形和顶点位移计算数值。

3.4当采用锚杆作为支护结构的弹性支承时,宜先进行必要的现场锚杆抗拔试验,取得可靠的数据,如条件不具备时,可根据在施工时实际张拉获得的数据来修正原设计。

3.5设计单位必须编制详细、完整的支护结构设计施工图,应包括:设计总说明、总平面布置图、监测元件预留(埋)平面(竖向)布置图、支护结构大样图(配筋图)、支撑系统结构大样图(配筋图)、连接节点大样图、基坑开挖剖面图、降(止、排)水设计图。

第9篇 支护安全操作规程

一般支护要求:

1、必须由熟悉坑道支护或有实际操作经验的工人来担任这项工作。

2、支架材料一般用坚硬、结实的木材,不准用腐朽或裂开的木材。

3、木材大小应根据地压大小,岩石稳固程度和断面大小来决定,但最小不得小于15厘米。木料应无弯曲、断裂等疵病。

4、支护时,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地点,细致检查顶板及两帮,将已松动浮石处理后再行支护,严禁站在浮石下方作业。支护时应一次架好,不得中途停工,以免发生危险。

支护应注意的事项:

1、棚梁和棚腿的接头形式必须根据围岩的来压方向而定。

2、在加工接头时,应不过多的削弱支架的承载能力。

3、为使连接处受力均匀,连接处应紧密结合。

4、接头的加工和架设应简单可靠。

5、为确保棚子的纵向稳定性,梁腿间的夹角为100—105°(或棚倾角75—80°)。

6、考虑到工作面爆破时不致因冲击波而使棚腿倒塌,棚梁和棚腿上的楔子的尖端应指向工作面打入。

7、棚梁和棚腿所组成的平面应垂直于巷道的轴线。

8、棚子的背板后面应用大石或其它东西充填密实,更不能有空顶现象出现,以免顶板围岩掉下产生冲载荷,打坏棚子。

9、棚梁是弯曲的木材时,支架时宜将孤背向上,以免棚梁受力后不致在中部因弯曲时梁的下部出现较大的拉应力而折断。

10、作为棚腿的木柱应大头向上,小头向下,这样可以增大接头的接触面积,减少作用在单位面积的压力;另外,下头小时,作用在岩石(特别是松软的)上的压强大,便于钻入岩石,小头容易变形可起到可缩性的作用;因此,有的棚腿还应削尖。

11、各棚子的间距应根据岩性情况和巷道跨距来确定,个别很不稳定的岩层中,可以架设密集式棚子;一般情况下多采用间隔式棚子,其间距约为0.5-1.5米。当遇到坑道底板较软时,必须采用框式支护。

12、倾斜坑道的棚腿必须适当向上方仰立(迎山角),角度大小视斜井开拓斜度而定,两棚子之间须加撑木撑子。

13、靠近工作面的支架应用扒钉、撑木进行加固,以防放炮震垮或崩坏。

14、在稳固的岩层中掘进巷道时,可以不支护,但巷道的顶部最好凿成拱形,这样有利于巷道的稳定。

第10篇 支护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施工期间,现场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各部位支护定期检查;不良地质地段,安全员随时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修整加固。

(2)拱架拱脚必须安装在实地上,悬空的必须将拱脚垫实,并用锁脚锚杆固定拱脚。

(3)洞内水平坑道与辅助坑道连接处,应加强支护或及早进行永久衬砌。

(4)当发现已喷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时,应立即会同技术人员分析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

(5)喷射混凝土尚未达到一定强度即趋失稳的围岩,喷锚后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以及发生突变的围岩,应用钢架支撑进行支护。

(6)对开挖后自稳程度很差的围岩采用超前锚杆和挂网喷混凝土的办法临时支护。

(7)施工中需要短期停工,应将支护直抵工作面。

(8)应把喷层的异常裂缝作为主要安全检查内容之一。经常进行观察与检查,并作为施工危险信号引起警惕,尤其是全断面开挖的拱圈,拱顶部分不得因高、难而省略检查。

(9)喷射混凝土时,工作面应加强通风,作业人员必须个人防护,喷射手应佩戴防护面罩、防水披肩、防护眼镜、防护口罩、乳胶手套。

(10)向锚杆孔压注砂浆,压力应不大于0.2升mpa,注浆管喷咀,严禁对人放置。在未打开风阀前不得搬动或关启封盖。

第11篇 端头支护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端头支护工应熟悉采煤面顶底板特征、作业规程规定的顶板控制方式、端头支护形式和支护参数,掌握支柱与顶梁的特性和使用方法。

二、安全规定

第2条 在进行支护前,必须在已有的完好支护保护下,用长把工具敲帮问顶,摘除悬矸危岩和松动的煤帮。

第3条 随时观察工作面动态,发现异常现象(如:巨大的震顶声、大量支柱卸荷或钻底严重、顶板来压显现强烈或出现台阶下沉现象等),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离所有人员,待顶板稳定后,由班组长按规定处理。

第4条 按作业规程的规定进行铺、联网。联网时不得出现空联。

第5条 顶梁前的余网量不得小于0.3米。

第6条 支护时,严禁使用失效和损坏的支柱、顶梁和柱鞋。

第7条 顶梁与顶板应紧密接触。若顶板不平或局部冒顶时,必须用木料穿实。

第8条 不准将支柱打在浮煤(矸)上,坚硬底板要刨柱窝、见麻面;底板松软时,支柱必须穿鞋。

第9条 支柱必须支设牢固、迎山有力;不准在支柱上打重楔,严禁给支柱带双柱帽。

第10条 必须根据支护高度的变化,选用相应高度的支柱。选用1.0米以上的摩擦式金属支柱和单体液压支柱时,支设最大高度应小于支柱设计最大高度的0.1米,最小高度应大于支柱设计最小高度的0.2米,选用其他支柱时,严禁超高支设。

第11条 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

第12条 不准站在输送机上或跨着输送机进行支护。

第13条 调整顶梁、架设支柱时,其下方5米内不得有人。

第14条 临时支柱的位置应不妨碍架设基本支柱;基本支柱架设好前,不准回撤临时支柱。

第15条 平行作业的距离必须符合规定。支柱与回柱间的间隔距离不得小于15米,其他的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当支护工序与其他工序发生脱节时,支护工有权要求暂停或减缓其他工序,优先进行支护。

第16条 在采煤面架设摩擦式金属支柱时,必须使用液压升柱器,保证支柱初撑力不小于50kn;架设单体液压支柱时,要掌握好注液用力与时间,保证支柱的初撑力其柱径为100毫米的不小于90千牛、柱径为80毫米的不小于60千牛。

第17条 切口内的支护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支柱初撑力达到第16条要求。严禁在切口内空顶作业。

第18条 采用长钢(板)梁支护的,长梁要交替前移,不得齐头并进。

第19条 采用双楔顶梁支护的,双楔要成对使用齐全,反向插入打紧,伸出量要保持一致,伸出长度不得小于30毫米。

第20条 端头支护与巷道支护间距不得大于0.5米。

三、操作准备

第21条 备齐注液枪、卸荷手把、液压升柱器、支柱定位卡具、锨、镐、锤、斧子、锯等工具,并检查工具是否完好、牢固可靠。

第22条 检查液压管路是否完好。

第23条 检查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帮和支护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正常操作

第24条 架设四对八架长钢(板)梁操作程序

清理切口柱位→准备好支柱和背料→将移梁器挂在被移钢梁上→卸载降柱→移动梁体→背顶→补柱升紧。

第25条 移动长钢(板)梁要符合下列规定:

1.至少要有3人协同操作;

2.正常情况下,必须保持一梁三柱,移输送机时可一梁二柱,移完输送机后必须及时补齐;

3.柱爪必须卡住梁牙;

4.支柱升紧后,必须拴好防倒绳;

5.支设工作完成后,必须对支柱进行二次注液。

第26条 双楔调角定位顶梁操作程序同单体支护工第21条,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机窝爆破后要及时铺网、挂梁;

2.双楔必须齐全、打紧;

3.要自下而上回撤输送机头(尾)前一排支柱,将输送机推移到位,对号及时支设好输送机头(尾)的正规支柱。

第27条 十字铰接顶梁的操作程序同铰接顶梁。

第28条 端头与巷道接荐处采用∏型钢梁支护的,操作同端头长钢梁。

五、收尾工作

第29条 将剩余的顶梁、背顶材料等,失效和损坏的柱、梁等,各种工具分别运送到指定地点。

第30条 按规定进行交班。

第12篇 锚喷支护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煤矿在掘进工作面从事锚喷支护作业的人员。

二、上岗条件

第2条锚喷支护工、喷浆机司机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3条锚喷支护工必须掌握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巷道断面、支护形式和支护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等;熟练使用作业工具,并能进行检查和保养。

第4条喷浆机司机要掌握喷浆机和拌料机的构造、性能原理。并懂得一般性的故障处理及维修、保养方面的常识,熟练的掌握喷浆技术。

三、安全规定

第5条执行锚杆支护工有关条款的安全规定

第6条不得使用凝结、失效的水泥及速凝剂,以及含泥量超过规定的砂子和石子。

第7条支护过程中必须对支护地点的电缆、风水管线、风筒及机电设备进行保护。

第8条喷射混凝土前,必须对锚杆、金属网质量进行检查,确保达到规程要求。

第9条巷道过断层、破碎带及过老空等特殊地段时,必须加强临时支护,并派专人负责观察顶板。

第10条喷浆机运转时,严禁手或工具进入喷浆机内。

第11条喷射混凝土注意事项。

1.一次喷射混凝土厚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分次进行,原则一次喷厚不超过6-10公分。复喷间隔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h,否则应用高压水冲洗受喷面,才能进行复喷。

2.遇有超挖或裂缝低凹处,应先喷补平整,然后再正常喷射。

3.严禁将喷头对准人员。

4.喷射过程中,如发生堵塞、停风或停电等故障时,应立即关闭水门,将喷头向下放置,以防水流入输料管内;处理堵管时,采用敲击法疏通料管,喷枪口前方及其附近严禁有人。

5.在喷射过程中,喷浆机压力表突然上升或下降,摆动异常时,应立即停机检查。

6.喷浆时严格执行除尘及降尘措施,上料及喷射人员要佩戴防尘口罩、乳胶手套和眼镜。

7.喷射工作结束后,喷层在7天以内,每班洒水一次,7天以后,每天洒水一次,持续养护28天。

第12条喷射混凝土的骨料应在合适的地点拌匀。

第13条采用锚网喷作业时,金属网联网扣距、联网铁丝规格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第14条定期进行混凝土强度检测,对不合格的地段必须进行补强支护

四、操作准备

第15条锚喷支护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备齐锚杆、网、钢带等支护材料和施工机具。

2.检查施工所需风、水、电。

3.执行掘进钻眼工相关规定。

4.检查锚杆、锚固剂、水泥等支护材料是否合格。

5.检查临时支护,清理浮煤矸,平整施工场地。

6.按中腰线检查巷道荒断面的规格、质量,处理好不合格的部位。

7.根据中腰线确定锚杆眼的眼位,做出明确标记。

第16条喷浆前的准备工作。

1.检查风水管、风水管连接是否符合规程规定、电缆是否完好,有无漏风、漏水、漏电现象。

2.检查喷浆机是否完好,并送电空载试运转,紧固好摩擦板,防止漏风。

3. 检查锚杆安装和金属网铺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输料管路要平直,不得有急弯,接头必须严紧,不得漏风。严禁将非抗静电的塑料管做输料管使用。

5.喷浆前,按中、腰线,检查巷道断面尺寸,清基、挖地槽,并安设喷厚标志。

6.有明显涌水点时,打孔埋设导管导水。

五、操作顺序

第17条锚(网)

1.备齐施工机具、

2.安全质量检查,

3.初喷。

4.打锚杆眼。

5.安装锚杆、压网、联网。

6.复喷。

7.检查、整改支护质量,清理施工现场。

六、正常操作

第18条爆破作业:爆破后处理工作面危岩悬矸立即进行初喷等临时支护。过断层破碎带时,应使用金属前探梁作临时支护。

第19条打锚杆眼执行锚杆支护工的规定。

第20条安装锚杆分别执行锚杆支护工的规定。

第21条喷射混凝土:

1.配、拌料。

(1)利用筛子检查粗、细骨料配比是否符合要求。

(2)检查骨料含水率是否合格。

(3)按设计配比把水泥和骨料送人拌料机,上料要均匀。

(4)检查拌好的潮料含水率,要求能用手握成团,松开手似散非散,吹无烟

(5)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的掺入量在喷射机上料口均匀加入速凝剂。

2.喷射。

(1)开水,调整水量、风量,保持水压比风压大0.1m[pa。

(2)喷射手操作喷头,自上而下冲洗岩面。

(3)送电,开喷浆机、拌料机,上料喷浆。

(4)根据上料情况再次调整风、水量,保证喷面无干斑,无流淌。

(5)喷射手分段按自下而上先墙后拱的顺序进行喷射。

(6)喷射时喷头尽可能垂直于受喷面,夹角不得小于70。

(7)喷头距受喷面保持0.6~lm。

(8)喷射时,喷头运行轨迹应呈螺旋形,按直径200~300mm,一圆压半圆的方法均匀缓慢移动。

(9)应配两人,一人持喷头喷射,一人辅助照明并负责联络,观察顶帮安全和喷射质量。

3.停机。

喷浆结束时,按先停料、后停电、再停风、最后关水的顺序操作。

七、收尾工作

第22条喷射工作结束后,卸开喷头,清理水环和喷射机内外部的灰浆或材料,盘好风水管。

第23条清理、收集回弹物,并将当班拌料用净或用作浇筑水沟的骨料

第24条喷射混凝土2h后开始洒水养护,28天后按规定检测强度。

第25条每班喷完浆后,将控制开关手把置于零位,并闭锁,拆开喷浆机清理内外卫生,做好交接班准备工作。

第13篇 锚索支护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各类煤矿在掘进工作面从事锚索支护作业的人员。

上岗条件

第2条  锚索支护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3条  锚索支护工必须掌握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巷道断面、支护形式和支护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等;熟练使用作业工具,并能进行检查和保养。

安全规定

第4条  锚索支护工要热悉锚索支护原理,锚索结构及主要技术参数;熟悉作业地点环境,能够热练使用支护工具,熟悉锚杆机性能、结构和工作原理,并能排除一般故障,并做好使用前后的检查和保养。

第5条  锚索支护材料要符合施工措施的规定。

第6条  采用树脂锚固时,最小锚固长度要≥1。5米。

第7条  单根锚索设计锚固力应大于200千牛。

第8条  检查施工地点支护状况,严防片帮、冒顶伤人。在有架空线巷道内作业时,要先停电。

第9条  打锚索眼时,要注意观察钻进情况,有异常时,必须迅速闪开,防止断钎伤人,钻机#米以内不得有闲杂人员。

第10条  锚索张拉预紧力应控制在80---100千牛,锚索安装48小时后,如发现预紧力下降,必须及时补拉。张拉时如发现锚固不合格,必须补打合格的锚索。

第11条  服务年限10年以上锚索需注浆防锈。采用425号普通硅酸盐水泥,注纯水泥浆,水灰比为0。45---0。5。注浆压力0。5---1兆帕。如钻孔漏浆,需反复注浆,每次注浆间隔约6小时,也可隔天注浆。

第12条  巷道支护高度超过3米,或在倾角较大的上下山进行支护施工,必须有脚手架或搭设工作平台。

第13条  钢铰线旋向应与搅拌工具旋转方向相反。

操作准备

第14条  施工前,要备齐钢绞线、锚固剂、托盘、锚具等支护材料和锚杆打眼机、套钎、锚索专用驱动头、张拉油缸、高压油泵、液压剪、注浆泵等专用机具以及常用工具。

第15条  准备好施工所需风、水、电。

第16条  锚杆钻机打眼前进行以下检查:

1. 检查所有操作控制开关,所有开关都应处在“关闭”位置。

2. 检查油雾器工作状态,确保油雾器充满良好的润滑油。

3 .清洁风水软管,检查其长度及与锚杆机连接情况。

4 .检查锚杆机是否完好。

5. 检查是否漏水,及时更换水密封。

6. 安装钻杆前检查钻头是否锋利,检查钻杆中孔是否畅通,严禁使用弯曲的钻杆打眼。

第17条  张拉锚索前,检查张拉油缸、油泵各油路接头是否松动。

操作顺序

第18条  锚索支护工必须按以下顺序进行操作:

1. 备齐机具及有关材料。

2. 检查并处理工作地点的隐患。

3 .检查施工所需风、水、电。

4. 打锚索钻孔及注浆孔。

5. 组装锚索。

6. 安装、锚固锚索。

7. 张拉锚索。

8. 注水泥浆。

9. 清理现场。

正常操作

第19条  打锚索眼

1. 敲帮问顶,检查施工地点围岩和支护情况。

2. 根据锚孔设计位置要求,确定眼位,并做出标志。

3. 检查和准备好锚杆钻机、钻具、电缆及风水管路。

4. 必须采取湿式打眼。

5. 竖起钻机把初始钻杆插到钻杆接头内,观察围岩,定好眼位,使锚杆机和钻杆处于正确位置。钻机开眼时,要扶稳钻机,先升气腿,使钻头顶住岩面,确保开眼位置正确。

6. 开钻。操作者站立在操作臂长度以外,分腿站立保持平衡。先开水,后开风。开始钻眼时,用低转速,随着钻孔深度的增大,调整到合适转速,直到初始锚孔钻进到位。

(1)在软岩条件下,锚杆机用高转速钻进,要调整支腿推力,防止糊眼。

(2)在硬岩条件下,锚杆机用低转速钻进,要缓慢增加支腿推力。

7. 退钻机,接钻杆,完成最终钻孔。.

8. 锚索眼必须与巷道面垂直,眼深误差为±50毫米,偏差为±150毫米。

9.  锚索打眼完后,先关水,再停风。

10. 按要求打注浆孔。

第20条  组装锚索。按设计长度截取钢绞线,用钢刷除去钢绞线表面浮锈,锚索不注浆时在自由段涂防锈油脂。

第21条  安装、锚固锚索

1. 检查锚索眼及注浆孔质量,不合格的及时处理。

2. 把锚索末端套上专用驱动头、拧上导向管并卡牢。

3. 将树脂药卷用钢绞线送入锚索孔底,使用两块以上树脂药卷时,按超快、快、中速顺序自上而下排列。

4. 用锚杆打眼机进行搅拌,将专用驱动头尾部六方插入锚杆机上,一人扶住机头,一人操作锚杆机;边推进边搅拌,前半程用慢速后半程用快速,旋转约40秒。

5. 停止搅拌,但继续保持锚杆机的推力约1分钟后,缩下锚杆机。

第22条  树脂锚固剂凝固1小时后进行张拉和顶紧上托盘工作。

1. 卸下专用驱动头和导向管,装上托盘、锚具,并将其托至紧贴顶板的位置,把张拉油缸套在锚索上,使张拉油缸和锚索同轴,挂好安全链,人员撤开,张拉油缸前不得有人。

2. 开泵进行张拉并注意观察压力表读数,分级张拉,分级方式为0---30千牛---60千牛---90千牛---130千牛。达到设计预紧力或油缸行程结束时,迅速换向回程。

3.卸下张拉油缸,用液压剪截下锚索外露部分。

第23条  锚索注浆防锈。从注浆孔用排气注浆法,把锚孔剩余段一次灌注。

第14篇 支护工: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 液压支架工必须熟悉液压支架的性能和构造原理及液压控制系统,通晓操作规程,能够按完好标准维护保养液压支架,懂得顶板管理方法和本工作面作业规程,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 生产作业中要严格执行矿制定的各项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3 作业人员要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不用。

4 在作业过程中要爱护劳动防护用品,按规定要求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不得使用损坏、到期和不能起到防护作用的防护用品。

5 作业人员进入工作面前要先确认ch4、co、粉尘的浓度以及风量,符合规定时才能进入。

6 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通风,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7 严禁干采、干掘作业,采煤机、凿岩机作业时必须采用湿式作业。

8 作业过程中若发现职业危害要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作业现场,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理措施进行救援。并及时上报安全管理科备案。

第15篇 基坑支护安全操作规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十大纪律。

2、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准擅自修改。

3、基坑开挖前,应先检查了解地质、水文、道路、附近建筑物、民房等状况,做好记录,开挖过程经常观测变化情况,发现异常,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4、作业前要全面检查开挖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禁带“病”运行,基坑现场排水、降水、集水措施是否落实。

5、作业中应坚持由上而下分层开挖,先放坡先支护后开挖的原则,不准碰损边坡或碰撞支撑系统或护壁桩,防止坍塌,未支护前不准超挖。

6、基坑周边严禁超荷载堆土、堆放材料设备,不得搭设临时工棚设施。

7、基坑抽水用潜水泵和电源电线应绝缘良好,接线正常,符合三相五线制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抽水时坑内作业人员应返回地面,不得有人在坑内边抽水边作业,移动泵机必须先拉闸切断电源。

8、汽车运土、装截机铲土时,应有人指挥,遵守现场交通道标志和指令,严禁在基坑周边行走运载车辆。

9、基坑开挖过程,应按设计要求,及时配合做好锚杆拉固工作。

10、基坑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坑底应及时满封闭,及时进行基础施工,防止基坑暴露时间过长。

11、开挖过程,如需石方爆破,应制定包括药量计算的专项安全作业方案,报公安部门审批后才准施爆,并严格按有关爆破器材规定运输、领用、存放和管理(包括遵守爆破作业安全规程)。

12、夜间作业应配有足够照明,基坑内应采用36伏以下安全电压。

13、深基坑内应有通风、防尘、防毒和防火措施。

14、作业人要必须沿专用斜道上下基坑。

15、补充内容:(1)作业前不许喝酒、作业时不准打闹;开挖时要注意道路通信电缆的保护。(2)挖土机与人工同时作业时,若距离在10米内,必 须 在 有 监 护人的条件下才可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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