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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规程11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改造规程

有哪些

改造规程涉及的方面广泛,主要涵盖以下几个关键点:

1. 项目评估:确定改造的必要性,分析改造成本与预期收益。

2. 设计规划:依据改造目标,制定详细的改造方案,包括设计图纸和施工计划。

3. 材料选择:选用符合标准的材料,确保改造质量和安全性。

4. 施工流程:设定合理的施工步骤,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控制。

5. 安全管理:制定安全措施,预防施工期间的事故风险。

6. 监督与验收:设立监督机制,确保改造过程合规,并在完成后进行验收。

7. 后期维护:规划改造后的维护工作,保证设施的长期运行。

标准

改造规程的标准主要依据以下几项原则:

1. 法规遵守:所有改造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

2. 安全优先:在改造过程中,安全始终是首要考虑的因素,任何决策都应以保障人员安全为前提。

3. 质量控制:确保改造工程的质量达到或超过原有设施的标准,提高其功能性和耐用性。

4. 环保节能:提倡绿色改造,选择环保材料,优化能源利用,降低运营成本。

5. 用户体验:改造应考虑用户需求,提升使用便利性和舒适性。

6. 可持续性:改造应考虑到设施的长远发展,避免短期改造带来的长期问题。

是什么意思

改造规程的意义在于规范和指导各类改造项目,确保改造过程的高效、安全和合规。它不仅仅是技术性的操作指南,更是企业管理和决策的重要参考。通过严格的改造规程,企业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浪费,提高资源利用率,同时提升员工的工作环境和客户满意度。规程的执行有助于预防潜在风险,避免因改造不当导致的损失,确保企业的稳定运营和持续改进。在实践中,改造规程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调整,以适应不断变化的业务需求和技术进步。

改造规程范文

第1篇 起重设备改造通用工艺规程

起重设备的改造,首先,要按照国家起重设备的设计规范和安装、维修规范,进行编制改造工艺。改造工艺必须按以下步骤实施:

1、 对起重设备需要改造的部位由技术人员、技师和有经验的工人,共同研究讨论,提出改造方案,经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进行。

2、 根据改造方案由技术人员绘制出改造部件的全部图纸,并附验算书,必须符合国家起重机械设计和安装规范的安全技术条件要求。

3、 论证其改造工艺的可行性,组织起重机械技术人员,技师和有经验的工人师傅及领导,进行研究讨论图纸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且是否完全符合国家对起重机械设计规范的安全技术要求,安装拆卸是否方便合理,能否符合起重机械的安装工艺。

4、 在改造方案及图纸设计研究讨论通过后,由技术人员编制出施工方案、技术交底以及加工零部件的工艺流程。对外构件的采购,严格执行货比三家的原则,选择质量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供货单位进行购买。

5、 按设计要求和安装工艺进行安装,安装完后,由质量、技术检测部门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2篇 花园绿化改造占用开挖工作规程

花园绿化改造、占用、开挖工作规程

1.目的

保证小区绿化改造、占用、开挖工作规范有序,有效维护绿化环境。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各管理处绿化改造、占用、开挖工作。

3.职责

3.1分公司总经理负责重大(费用2000至5000元)绿化改造、占用、开挖方案审批。

3.2管理处主任负责绿化改造方案的审核并组织实施审批费用在2000元以下的绿化改造方案。

3.3环境主管根据小区内绿化物的长势及其他因素提出绿化改造方案。

4.内容

4.1绿化改造方案的确定

4.1.1环境主管根据绿化养护及绿化生长情况,提出绿化改造方案,送交管理处主任审核。

4.1.2管理处主任根据小区的具体情况,对绿化改造方案进行审核,重大改造项目应提交总经理审批,一般少量植物(或草皮)的更换,可由管理处直接安排绿化工进行。

4.2委托施工

4.2.1重大的绿化改造工程,应委托专业绿化工程供方承担,具体按《供方评审及控制程序》进行。

4.2.2总经理审批后,绿化改造工程方案按《采购及分包控制程序》执行,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与供方签订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4.3施工监理

4.3.1环境主管根据合同负责施工监理,记录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填写《交接问题处理单》(gpp75-06._-f5),原件交供方并限期整改,复印件留存备查。

4.3.2环境主管对供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检查,根据跟踪检查结果,决定认可或要求其返工。

4.4验收接管

4.4.1绿化改造工程施工完毕后,养护期三个月后,环境主管可通知供方提交验收申请。

4.4.2管理处主任根据供方提出的验收申请移交时间,并通知供方。

4.4.3验收合格后,双方验收人员在《房屋及公共设施验收记录表》(gpp75-06._-f3),予以签字即接收。

4.4.4若验收未能通过,由环境主管记录存在问题交供方整改直至合格,方可接管。

4.4.5绿化改造工程验收接管后,由管理处负责日常养护管理。

4.5绿化带/道路、占用或开挖

4.5.1绿化带/道路占用或开挖申请

4.5.1当外单位或公司职能部门需要占用、开挖辖区绿化带时,管理处应要求其填写《临时占用、开挖申请表》。环境主管接到申请表后,一个工作日提出意见并交管理处主任审阅,报物业公司工程部审核是否对地下管网(线)有影响,重大占用或开挖工程应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4.5.1.2环境主管负责跟进审批手续,申请获准后,环境主管通知施工单位交纳施工押金。重大项目由管理处主任与施工单位签订占用、开挖协议。

4.5.1.3 开挖或占用施工期,环境主管要每检查一次,以防施工单位扩大占用、开挖范围或损坏周围公共设施。

4.5.1.4开挖或占用施工完毕,环境主管监督施工单位恢复绿化带/道路原状,验收合格后才可退回押金。

4.5.2绿化带/道路毁坏处理

对未批准擅自占用、开挖的业户或施工单位,环境主管应责令业户或施工单位停止施工,要求其按4.6.1办理手续.对造成的损坏,要求其采取补救措施或交纳补偿费用,并按<业户违例处理程序>处理.

第3篇 小区绿化改造占用开挖工作规程

小区绿化改造、占用、开挖工作规程

1.0目的

保证小区绿化改造、占用、开挖工作规范有序,有效维护绿化环境。

2.0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zz城绿化改造、占用、开挖工作。

3.0职责

物业服务中心经理负责绿化改造方案的审核并组织实施

经理助理根据小区内绿化物的长势及其他因素提出绿化改造方案。

4.0内容

序号项目内容

1绿化改造方案的确定1)经理助理根据绿化养护及绿化生长情况,提出绿化改造方案,送交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审核。

2)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根据小区的具体情况,对绿化改造方案进行审核,并按《采购及分包控制规程》进行审批,一般少量植物(或草皮)的更换,可由管理处直接安排绿化工进行。

2委托施工1)重大的绿化改造工程,应委托专业绿化工程供方承担。

2)总经理审批后,绿化改造工程方案交公司物流中心选择分包方。

3施工监理1)绿化班长实施苗木种植全过程的现场监督及质量控制。

2)对出现以下问题,绿化班长有权拒绝苗木进场及栽植:

a)苗木规格、树形严重不符合设计要求的;

b)苗木受损害程度严重,对苗木存活及种植效果有重大影响的;

c)病虫害特别严重的;

d)苗木种植穴未按要求开挖及未有施放基肥的;

e)虽施有基肥,但基肥质量差,含有毒、有污染物质,对苗木今后生长有严重影响的。

3)绿化班长填写好《绿化养护记录》和《花木更换登记表》,并将存在问题及时上报经理助理。

4验收接管竣工初验1)施工单位在苗木全部种植完毕后,向物业服务中心提交报告及初验申请。

2)施工单位应同时递交工程绿化设计图、工程竣工图等相关资料,

3)经理助理、绿化班长会同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核实工程竣工情况,并做好相应记录。

4)在初验过程中应着重注意以下事项:

a)苗木种植种类、数量、位置是否与图纸相符;

b)苗木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c)苗木生长情况及保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d)施工场地是否按要求清理干净;

e)所有绿化植物是否确实种植完毕,符合设计要求。

5)对于没有上述问题的,经理助理签署初验意见,正式进入养护期。

养护期满复验1)施工单位在养护期满过后,填写养护期间自检情况报告及养护期满复验申请报告,申请复验。

2)物业服务中心经理、经理助理、绿化班长会同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检验苗木养护情况。

3)合格苗木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a)乔灌木长势良好,没有枯枝、黄叶、残叶现象;

b)乔灌木种植位置适当,高低错落有致,外形美观,造型、修剪合理;

c)乔灌木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d)枝叶无病虫害,无蛀干害虫;

e)乔木保护措施得当,有护树架,无倒伏、摇动现象;

f)无裸露土面,草坪及地被植物无杂草或杂草率小于5棵/m2;

g)施工场地无残留垃圾、余土。

4)不合格苗木及枯死、生长不良苗木限在一周内补种整改完毕。新补种部分,要从补种工作完毕起重新计算养护期。

5)对检验合格苗木及绿化项目签署复验意见及接管意见。

5绿化带/道路、占用或开挖绿化带/道路占用或开挖申请1)当外单位或公司职能部门需要占用、开挖辖区绿化带时,物业服务中心应要求其填写《临时占用、开挖申请表》。经理助理接到申请表后,及时让工程主任审核是否对地下管网(线)有影响,一个工作日提出意见并交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审阅,重大占用或开挖工程应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2)经理助理负责跟进审批手续,申请获准后,经理助理通知施工单位交纳施工押金。重大项目由物业服务中心经理与施工单位签订占用、开挖协议。

3)开挖或占用施工期,经理助理要每天检查一次,以防施工单位扩大占用、开挖范围或损坏周围公共设施。

4)开挖或占用施工完毕,经理助理监督施工单位恢复绿化带/道路原状,验收合格后才可退回押金。

绿化带/道路毁坏处理对未批准擅自占用、开挖的业户或施工单位,经理助理应责令业户或施工单位停止施工,要求其对造成的损坏采取补救措施或交纳补偿费用,并按《住户违章处理作业规程》处理。

6验收后的资料整理将下列资料及相关记录加以整理并归档:

a)绿化工程合同;

b)绿化工程设计图;

c)绿化工程竣工图。

5.0记录

5.1《临时占用、开挖申请表》

5.2交接问题处理单

5.3《绿化养护记录》

5.4《花木更换登记表》

第4篇 物业项目绿化改造占用开挖工作规程

物业项目绿化改造、占用、开挖工作规程

1.目的:保证管理项目绿化改造、占用、开挖工作规范有序,有效维护绿化环境。

2.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各服务中心绿化改造、占用、开挖工作。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重大绿化改造、占用、开挖方案审批。

3.2服务中心经理负责绿化改造方案的审核并组织实施绿化改造方案。

3.3环境主管根据管理项目内绿化物的长势及其他因素提出绿化改造方案。

4.内容:

4.1绿化改造方案的确定:

4.1.1环境主管根据绿化养护及绿化生长情况,提出绿化改造方案,送交服务中心经理审核。

4.1.2服务中心经理根据管理项目的具体情况,对绿化改造方案进行审核,重大改造项目应提交总经理审批,一般少量植物(或草皮)的更换,可由服务中心直接安排绿化工进行。

4.2委托施工:

4.2.1重大的绿化改造工程,应委托专业绿化工程供方承担。

4.2.2总经理审批后,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与供方签订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4.3施工监理:

4.3.1环境主管根据合同负责施工监理,记录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填写《交接问题处理单》,原件交供方并限期整改,复印件留存备查。

4.3.2环境主管对供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检查,根据跟踪检查结果,决定认可或要求其返工。

4.4验收接管:

4.4.1绿化改造工程施工完毕后,养护期三个月后,环境主管可通知供方提交验收申请。

4.4.2服务中心经理根据供方提出的验收申请移交时间,并通知供方。

4.4.3验收合格后,双方验收人员在《房屋及公共设施验收记录表》,予以签字即接收。

4.4.4若验收未能通过,由环境主管记录存在问题交供方整改直至合格,方可接管。

4.4.5绿化改造工程验收接管后,由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养护管理。

4.5绿化带/道路、占用或开挖:

4.5.1绿化带/道路占用或开挖申请:

4.5.1当外单位或公司职能部门需要占用、开挖辖区绿化带时,服务中心应要求其填写《临时占用、开挖申请表》。环境主管接到申请表后,一个工作日提出意见,报工程部审核,并交服务中心经理审阅,是否对地下管网(线)有影响,重大占用或开挖工程应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4.5.1.2环境主管负责跟进审批手续,申请获准后,环境主管通知施工单位交纳施工押金。重大项目由服务中心经理与施工单位签订占用、开挖协议。

4.5.1.3 开挖或占用施工期,环境主管要每检查一次,以防施工单位扩大占用、开挖范围或损坏周围公共设施。

4.5.1.4开挖或占用施工完毕,环境主管监督施工单位恢复绿化带/道路原状,验收合格后才可退回押金。

4.5.2绿化带/道路毁坏处理:

对未批准擅自占用、开挖的业户或租户或施工单位,环境主管应责令业户或租户或施工单位停止施工,要求其按4.6.1办理手续.对造成的损坏,要求其采取补救措施或交纳补偿费用,并按《业户或租户违例处理程序》处理。

5.记录:《临时占用、开挖申请表》由服务中心保存一年

6.附件:《临时占用、开挖申请表》

第5篇 某某村改造项目安全管理规程

为确保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目标的实现,使各级管理人员、施工班组能较好地履行各自的权力和义务,必须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工伤事故处理制度等各项制度,认真制定并落实安全活动计划,有计划组织安全生产竞赛,将本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推进一个新台阶。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公司有关指示和决定,以身作则抓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对违纪、违制、违章等现象,予以制止、批评、教育或处分。对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面、具体的直接责任。

2)建立健全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3)支持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妨碍工作、无理刁难者,进行严肃处理。

4)协调好各级管理人员之间班组之间的安全生产配合关系,当发现不协调时,应及时做出决定,责成有关人员执行。

5)教育管理人员各班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利用各种形式,包括树立典型等,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使施工现场人人关心安全、事事注意安全。

6)要深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隐患及时组织处理;对违章作业,应予制止和进行批评教育。

7)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组织抢救,迅速上报,并保护好现场。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主持的对伤亡事故调查与分析;协调好各方关系,提出事故报告,接受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处罚,认真总结教训。

8)接受上级单位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向上级报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情况。

9)要计划好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支出,专款专用。

2、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执行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方针,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列为主要内容,有权调动各方面力量,以确保安全生产。

2)组织编制单位工程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实施情况,对查出问题,进行处理。

3)主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针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综合各种意见,作出决定。

4)教育工长、施工员、技术员、班组长和专、兼职安全工作人员严格履行职责,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有批评、表扬权。

5)教育职工认真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制度,对不听劝告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对屡教不改者有权给予开除。

6)组织好安全教育和教育培训;制止未经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上岗操作。

7)按计划合理使用安全措施经费,确保安全措施和劳动保护的落实。

8)组织落实安全月、安全周、安全日活动,按上级要求拟定活动计划、安排活动内容和时间。

9)深入施工现场,发现隐患及时组织处理;停止违章作业者的工作。

10)发生伤亡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时,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待各方面妥善后,经批准方可继续施工,同时参加事故的调查与处理,研究提出防范措施,以防止事故重复出现。

11)对专(兼)职安全工作人员的业务进行指导、帮助,为他们顺利开展工作打通渠道。

12)对分包单位、承包合同要明确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合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制止其施工。

3、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提出施工工程的安全技术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对计划项目、内容、措施、时间、执行人,有权作出安排和进行调整,经常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有权处理计划执行中存在的各种技术问题。

2)研究解决治理工业伤害,预防职业病、改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防寒、防署、防雨等方面的安全技术问题,对决定的问题有检查、监督权。

3)针对性的抓好职工安全技术教育,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协助项目经理抓好三级安全教育和对特殊工种的技术培训工作。

5)有针对性的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对交底不清、不深、不透等情况,要组织补课。

6)参与伤亡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与分析。

4、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做好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每个分部工程开工前,向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做好交底卡(或记录)。

2)对安全设施、机具、设备等,组织事先检查,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方可使用。

3)教育职工遵守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4)参加工人班组的班前活动,对其活动情况予以帮助、指导。

5)配合作好三级安全教育及特殊工种的培训。

6)落实安全月、安全周、安全日活动计划,提出活动情况小结。

7)对安全措施不当、环境不良、条件不利等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在未消除不安全因素之前,要停止施工。

8)深入施工现场、查出隐患,制止违章。

9)如发生事故,要参加抢救,立即上报,并保护现场,待各方面处理妥善后,经批准方可继续施工。同时参加事故调查与处理。

5、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带领全班组工人,模范地遵守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规章制度,执行总公司、公司、工程处的有关决定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和违章指令,确保安全生产。

2)班前开好安全生产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对本班组的作业环境、机具、设备、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处理。

3)组织本班组工人进行安全生产自检自查、互检互查,遇有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个人解决不了的,应立即报告,不得隐瞒。

4)掌握本班组成员的思想动态和身体反常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应对策,包括调离危险作业部位。

5)主持班组安全活动,进行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教育,查出不安全因素,增添防范措施,总结安全生产经验,表扬先进,督促后进。

6)充分发挥班组安全员的积极作用,支持他们履行职责;抓好安全员报告。保护好事故现场。

第6篇 低浓度瓦斯输送安全技术措施瓦斯抽采泵站改造期间安全保障规程

一、情况说明:

由于我矿现井下有部分瓦斯抽采支管浓度在30%以下,为保障在低浓度瓦斯管路传输安全保障系统在安装完毕前各巷道瓦斯抽采的安全运行,特制定以下安全保障措施。

二、安全保障措施:

1、加经常对井下各瓦斯抽采管路(干管、支管)进行检查,确保各管路连接处(法兰盘、软连接)无跑风漏气现象,要保证各抽采管路无破口,无腐蚀。如果发现管路存在跑风漏气时要及时进行处理。

2、瓦斯观测人员每天要对井下个瓦斯抽采支管路的瓦斯浓度、抽采负压、压差做详细观测并记录。

3、加强对瓦斯抽放管路在线监测的管理,井下各支管在线监测数据必须与实际数据相近,出现问题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校正,保证在线监测各项数据要真实有效。

4、通风调度人员每班必须及时对瓦斯抽放在线监测的各项参数(抽采支管温度、抽采负压、瓦斯抽采浓度)进行查看发现问题时及时汇报有关领导。

5、钻孔施工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施工地点必须配备沙箱和灭火器,并在施工地点下风侧5米范围内悬挂便携式瓦斯传感器和一氧化碳传感器,瓦斯浓度超过0.8%或一氧化碳浓度超过24ppm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6、要定期对井下各巷道的支护完好情况进行检查,防止巷道片帮、顶板活矸掉落砸坏管路。

7、对井下各巷道支管的阀门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阀门(不能关闭、打开、起不到控制作用)要及时进行更换,保证阀门的有效性。

三、整改方案:

与重庆煤科院合作,已编制完成低浓度瓦斯管道输送保障系统的初步设计,根据双柳矿低浓度瓦斯传输安全保障设施试用情况,由集团公司统一安排,预计2022年底完成安装。

第7篇 公共设施改造维护维修工作规程

1目的

确保及时更新、改造、维护维修公共设施,保证其适时适量增容和正常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管理处管理的公共设施的改造及维护维修。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审批《年度公共设施改造及维护维修工作计划》。

3.2管理处主任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评估公共设施改造及维护维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3分管主管负责监控和验收公共设施改造及维护维修工作质量。

4.程序

4.1定义

4.1.1公共设施的抢修:是指损坏的公共设施,已经严重影响到业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或其正常生活,必须对其即时进行的维修。

4.1.2外委:指委托工程部以外的单位进行的改造及维护维修。

4.1.3内委:指委托工程部进行的改造及维护维修。

4.1.4自修:指管理处维修人员自行进行的改造及维护维修。

4.2小区公共设施的确认

《公共设施一览表》由管理处主任指定人员制作,小区公共设施可包括如下内容:

a.供电、供水设施:包括变配电所、应急(备用)发电机、地下水池、天面天池等。

b.路灯、公共通道灯、草地灯、射灯、地下车库照明灯。

c.区内休闲娱乐设施,包括养鱼池、喷泉水池、瀑布(含控制装置)、休闲桌、椅、滑梯、秋千等。

d.消防设施,包括室内、外消火栓、消防喷淋、消防报警装置等。

e.公共天线、公共电信线路、电话dp箱、有线电视接线箱。

f.卫生设施,包括垃圾桶、果皮箱、化粪池。

g.公共防盗设施,包括对讲报警系统、红外线报警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治安岗亭。

h.道路及道路设施,包括路面、汽车道闸。

i.停车场及设施,包括自行车、摩托车停车场、地面停车场、地下停车场(含排水泵及自动控制装置)、道路标识系统。

j.电梯(含机房)、大堂空调、大堂设施。

k.其他公共设施,包括燃气管道及阀门、雨水、污水、井盖、草地喷灌、电表箱、水表箱、区内标识、天面隔热层。

4.3年度公共设施改造及维护维修计划(以下简称年度计划)的制定

4.3.1每年12月30日前管理处主任组织相关分管主管根据公共设施运行情况、日常的巡视检查情况、定期保养情况、维修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评估公共设施改造、维护维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拟制下年度公共设施改造、维护维修计划报总经理审批。提出该计划时可考虑如下内容:

a.需要增加的公共设施。

b.需要更新、改造的公共设施。

c.需要增容的公共设施。

d.需要进行维护维修的公共设施。

e.进行增加、更新、改造、增容及维护维修的时间和周期。

f.其他有关事项。

4.3.2总经理在次年1月30日前审批完毕年度计划。必要时,总经理可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讨论年度计划。

4.4年度计划的实施

4.4.1总经理批准的年度计划由管理处主任安排分管主管实施,因环境变化而引起的年度计划中公共设施改造、维修项目变更时亦需经总经理审批。

4.4.2各分管主管实施年度计划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a.按计划规定的时间和周期开工、完工。

b.外委项目和原材料的采购,应按《供方评审及控制程序》、《采购及分包控制程序》进行。

c.一般情况下的维修工作由管理处安排自修,在管理处不能自修或涉及项目工程量大、技术难度高的由管理处主任决定委托工程部维修,对外委托项目应通过工程部认可后,方可委托外修或委托工程部代理委托并进行项目监理(注:分公司可直接外委,外委项目由分公司负责人认可)。

d.对委托工程部维修的项目应向工程部提交《工程部维修委托单》,对于预算价格超过500元的项目还需提交《工程立项呈批表》报工程部认可,呈总经理审批。

e.管理处自修的项目需填写《维修单》报管理处主任审批。

f..对于预算价超过500元的自修、外委项目,需提交《工程立项呈批表》交总经理审批。(说明:分公司的由分公司负责人审批)

g.施工用水、用电和开挖、占用公共用地(道路)时,须负责办理报批手续。

h.对施工过程进行监控。

i.遇有疑难问题,及时报告管理处主任。

j.按设计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竣工验收,做好验收记录。

4.5计划外改造、维修(含抢修)项目

4.5.1根据日常巡视检查、业户投诉记录、业户访问记录等情况分析提出的改造、维修项目按条款4.4.2相关规定办理。

4.5.2 内、外委项目的评审按《服务要求确定及评审程序》有关规定办理。

4.5.3内、外委项目施工过程监控

4.5.3.1管理处应严格按照签定的协议或合同条款监控受托方施工,对不符合协议或合同条款的施工及时提请受托方整改,直至符合要求。

4.5.3.2对施工项目,管理处分管主管每天至少巡视一次,对重要改造、维修项目应适当加巡视频率,巡视检查情况记录于相应的巡视检查记录表上。

4.5.4对施工完毕的工程由管理处按设计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竣工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4.5.5公共设施的抢修

4.5.5.1管理处主任当班时,由主任组织实施抢修;管理处主任不在时,由分管主管组织实施抢修。

4.5.5.2必要时,抢修负责人可向上级报告抢修情况或请求帮助。

4.5.5.3管理处所有人力、财力、物力应优先满足抢修的需要。

4.5.5.4抢修完毕,管理处主任应向总经理报告抢修情况,包括:

a.事故原因;

b.损失情况;

c.抢修结果;

d.抢修费用;

e.纠正和预防措施。

4.6除抢修外,公共设施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由分管主管书面通知并监督施工单位处理。

4.7 注意事项

4.7.1对于涉及高空、明火、带电作业的情况,施工方案必须明确安全保障措施,分管主管在施工前应协同施工单位对施工的安全措施进行评估,在确保措施具有安全有效的情况下方可动工,否则,管理处应拒绝施工单位施工。

4.7.2在施工过程中,分管主管应加强巡视检查,特别是涉及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方面应予特别巡视,检查记录在相应的巡视检查记录表。

5.记录

5.1最新的《年度公共设施改造及维护维修工作计划》和《公共设施一览表》由部门兼职资料员保存。

5.2《维修单》和《工程立项呈批表》由部门兼职资料员保存二年。

6.附件

6.1 《公共设施一览表》

6.2 《工程立项呈批表 》

6.3 《年度公共设施改造及维护维修工作计划》

第8篇 暖气改造工程签证规程

暖气改造工程签证

暖气试压中发现办公楼暖气室内管网漏点多,管道腐蚀严重,为确保办公楼冬季正常取暖,学院决定改造办公楼暖气管道,由后勤管理处交于后勤中心与教学楼、学生公寓暖气改造工程同时施工。

工作内容:

1、拆除室内暖气并联立管,改为串联,dn25立管、dn20平管,安装系统阀门。

2、拆除一层门厅回水管,改为高架回水管。

3、冲洗室内暖气主管道、散热器移至卫生间,冲洗检修后安装。

4、办公室内装修,厕所隔断拆除,暖气安装好后恢复。

5、新安装部位试压后刷银粉漆两遍。

其它事项按教学楼、学生公寓暖气改造工程合同执行。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9篇 公共设施改造及维护维修工作规程

1目的

确保及时更新、改造、维护维修公共设施,保证其适时适量增容和正常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管理处管理的公共设施的改造及维护维修。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审批《年度公共设施改造及维护维修工作计划》。

3.2管理处主任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评估公共设施改造及维护维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3分管主管负责监控和验收公共设施改造及维护维修工作质量。

4.程序

4.1定义

4.1.1公共设施的抢修:是指损坏的公共设施,已经严重影响到业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或其正常生活,必须对其即时进行的维修。

4.1.2外委:指委托工程部以外的单位进行的改造及维护维修。

4.1.3内委:指委托工程部进行的改造及维护维修。

4.1.4自修:指管理处维修人员自行进行的改造及维护维修。

4.2小区公共设施的确认

《公共设施一览表》由管理处主任指定人员制作,小区公共设施可包括如下内容:

a.供电、供水设施:包括变配电所、应急(备用)发电机、地下水池、天面天池等。

b.路灯、公共通道灯、草地灯、射灯、地下车库照明灯。

c.区内休闲娱乐设施,包括养鱼池、喷泉水池、瀑布(含控制装置)、休闲桌、椅、滑梯、秋千等。

d.消防设施,包括室内、外消火栓、消防喷淋、消防报警装置等。

e.公共天线、公共电信线路、电话dp箱、有线电视接线箱。

f.卫生设施,包括垃圾桶、果皮箱、化粪池。

g.公共防盗设施,包括对讲报警系统、红外线报警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治安岗亭。

h.道路及道路设施,包括路面、汽车道闸。

i.停车场及设施,包括自行车、摩托车停车场、地面停车场、地下停车场(含排水泵及自动控制装置)、道路标识系统。

j.电梯(含机房)、大堂空调、大堂设施。

k.其他公共设施,包括燃气管道及阀门、雨水、污水、井盖、草地喷灌、电表箱、水表箱、区内标识、天面隔热层。

4.3年度公共设施改造及维护维修计划(以下简称年度计划)的制定

4.3.1每年12月30日前管理处主任组织相关分管主管根据公共设施运行情况、日常的巡视检查情况、定期保养情况、维修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评估公共设施改造、维护维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拟制下年度公共设施改造、维护维修计划报总经理审批。提出该计划时可考虑如下内容:

a.需要增加的公共设施。

b.需要更新、改造的公共设施。

c.需要增容的公共设施。

d.需要进行维护维修的公共设施。

e.进行增加、更新、改造、增容及维护维修的时间和周期。

f.其他有关事项。

4.3.2总经理在次年1月30日前审批完毕年度计划。必要时,总经理可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讨论年度计划。

4.4年度计划的实施

4.4.1总经理批准的年度计划由管理处主任安排分管主管实施,因环境变化而引起的年度计划中公共设施改造、维修项目变更时亦需经总经理审批。

4.4.2各分管主管实施年度计划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a.按计划规定的时间和周期开工、完工。

b.外委项目和原材料的采购,应按《供方评审及控制程序》、《采购及分包控制程序》进行。

c.一般情况下的维修工作由管理处安排自修,在管理处不能自修或涉及项目工程量大、技术难度高的由管理处主任决定委托工程部维修,对外委托项目应通过工程部认可后,方可委托外修或委托工程部代理委托并进行项目监理(注:分公司可直接外委,外委项目由分公司负责人认可)。

d.对委托工程部维修的项目应向工程部提交《工程部维修委托单》,对于预算价格超过500元的项目还需提交《工程立项呈批表》报工程部认可,呈总经理审批。

e.管理处自修的项目需填写《维修单》报管理处主任审批。

f..对于预算价超过500元的自修、外委项目,需提交《工程立项呈批表》交总经理审批。(说明:分公司的由分公司负责人审批)

g.施工用水、用电和开挖、占用公共用地(道路)时,须负责办理报批手续。

h.对施工过程进行监控。

i.遇有疑难问题,及时报告管理处主任。

j.按设计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竣工验收,做好验收记录。

4.5计划外改造、维修(含抢修)项目

4.5.1根据日常巡视检查、业户投诉记录、业户访问记录等情况分析提出的改造、维修项目按条款4.4.2相关规定办理。

4.5.2 内、外委项目的评审按《服务要求确定及评审程序》有关规定办理。

4.5.3内、外委项目施工过程监控

4.5.3.1管理处应严格按照签定的协议或合同条款监控受托方施工,对不符合协议或合同条款的施工及时提请受托方整改,直至符合要求。

4.5.3.2对施工项目,管理处分管主管每天至少巡视一次,对重要改造、维修项目应适当加巡视频率,巡视检查情况记录于相应的巡视检查记录表上。

4.5.4对施工完毕的工程由管理处按设计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竣工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4.5.5公共设施的抢修

4.5.5.1管理处主任当班时,由主任组织实施抢修;管理处主任不在时,由分管主管组织实施抢修。

4.5.5.2必要时,抢修负责人可向上级报告抢修情况或请求帮助。

4.5.5.3管理处所有人力、财力、物力应优先满足抢修的需要。

4.5.5.4抢修完毕,管理处主任应向总经理报告抢修情况,包括:

a.事故原因;

b.损失情况;

c.抢修结果;

d.抢修费用;

e.纠正和预防措施。

4.6除抢修外,公共设施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由分管主管书面通知并监督施工单位处理。

4.7 注意事项

4.7.1对于涉及高空、明火、带电作业的情况,施工方案必须明确安全保障措施,分管主管在施工前应协同施工单位对施工的安全措施进行评估,在确保措施具有安全有效的情况下方可动工,否则,管理处应拒绝施工单位施工。

4.7.2在施工过程中,分管主管应加强巡视检查,特别是涉及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方面应予特别巡视,检查记录在相应的巡视检查记录表。

5.记录

5.1最新的《年度公共设施改造及维护维修工作计划》和《公共设施一览表》由部门兼职资料员保存。

5.2《维修单》和《工程立项呈批表》由部门兼职资料员保存二年。

6.附件

6.1 《公共设施一览表》

6.2 《工程立项呈批表 》

6.3 《年度公共设施改造及维护维修工作计划》

第10篇 污水处理改造土建工程安全操作规程

污水处理系统改造土建工程安全操作规程

1、参加施工的工人要熟知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2、电工、焊工、及各种机动车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且持有上岗证。

3、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距地面2m 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档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4、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负责人的同意。

5、施工现场的洞、坑、沟、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6、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

7、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材料和施工机械坑边距离,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8、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9、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地接零,并设置单一开关,还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10、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行中修理。

11、电气、仪表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运行,运转时不准清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12、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13、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14、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第11篇 流动式起重机改造通用工艺规程

流动式起重机改造前施工单位应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委外改造时,必须选择有相应级别改造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参加改造人员必须取得相应岗位的上岗资格证。

一、流动式起重机改造时,首先要按照国家起重设备的设计规范和安装、维修规范,进行编制改造工艺。改造工艺必须按以下步骤实施:

1、对起重设备需要改造的部位由技术人员、技师和有经验的工人,共同研究讨论,提出改造方案,经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进行。

2、根据改造方案由技术人员绘制出改造部件的全部图纸,并附验算书,必须符合国家起重机械设计和安装规范的安全技术条件要求。

3、论证其改造工艺的可行性,组织起重机械技术人员、技师和有经验的工人师傅及领导,进行研究讨论图纸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且是否完全符合国家对起重机械设计规范的安全技术要求,安装拆卸是否方便合理,能否符合起重机械的安装工艺。

4、在改造方案及图纸设计研究讨论通过后,由技术人员编制出施工方案、技术交底以及加工零部件的工艺流程。对外构件的采购,严格执行货比三家的原则,选择质量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供货单位进行购买。

5、按设计要求和安装工艺进行安装,安装完后,由质量、技术检测部门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试运转试验

起重机的试运转严格按照gb50278-98《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试运转应包括试运转前的检查、空负载试运转、静负荷试验和动负荷试运转。在上一步骤未合格之前,不得进行下一步骤的试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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