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理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部分:
1. 故障识别:确定设备或系统的异常表现,通过观察、听觉检查、数据分析等方式进行初步诊断。
2. 安全措施:确保在维修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包括停机、断电、挂警示牌等步骤。
3. 维修工具和材料:列出所需工具和替换零件清单,确保准备工作充分。
4. 维修步骤:详细描述每个修理步骤,包括拆卸、检查、更换、调整等操作。
5. 测试和验证:完成维修后,对设备进行功能测试,确认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6. 记录和报告:记录维修过程和结果,必要时提交维修报告。
修理规程应遵循以下标准:
- 明确性:每个步骤都应清晰、具体,避免模糊表述,确保任何技能水平的操作员都能理解。 - 完整性:涵盖从故障识别到修复的全过程,无遗漏环节。 - 实用性:规程需基于实际情况制定,考虑现场环境、资源限制等因素。 - 可更新性:随着设备和技术的发展,规程应及时更新以保持有效性。 - 安全优先:在所有步骤中,安全措施必须始终处于首位。
修理规程的意义在于提供一套标准化的维修流程,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减少因错误操作导致的二次损坏。它不仅指导技术人员正确处理故障,也为企业提供了故障管理的框架,提升工作效率,降低维修成本。规程的存在还有助于知识传承,新员工可以通过规程快速熟悉工作流程,确保服务质量和人员安全。良好的维修记录有助于追踪设备历史,预测潜在问题,预防未来故障的发生。
修理规程的执行需要严格的监督和评估,以确保其在实践中得到正确应用。管理者应定期审查规程的有效性,收集反馈,不断优化和完善,使之成为企业设备管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日常工作中,每位员工都应将遵守修理规程视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生产安全的重要职责。
第1篇 液压支架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液压支架修理工上岗操作的基本要求
(一)上岗资格
1、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必须熟悉《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中的液压支架检修质量标准。
2、熟知液压支架的结构、性能、传动系统、动作原理,能独立工作。
3、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检修工检修维护液压支架时的基本要求与技术标准。
1、液压支架检修工应当熟悉液压支架检修的四检制度。按照四检标准及规定权限检修设备。
对采掘设备的维修、保养实行“班检”、“日检”、“周检”、“月检”,这是一项对设备强制检修的有效措施,称为“四检”制。
2、液压支架的日常检修通常放在日检上,通常在检修班上进行,并由液压支架检修工来完成。
3、检修前要注意检修工作环境,开始前先检查工作面区段的顶帮支护等情况,有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只有在确认安全可靠的情况下,方可开始作业。
4、大的零部件检修时,要制定专项检修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贯彻落实到人。
5、当检修地点20m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6、检修支架前应采取可靠的稳固措施,检修中所使用的起重吊具应安全可靠。
7、地面检修在设备上进行切割、焊接时,要避开易燃、易爆物,或提前做好防护措施。
8、解体时禁止用大锤直接敲击各连接销轴及各液压部件,以防变形损坏。
10、对解体后的部件进行一次冲洗,表面不允许有污物。
11、整架组装时应按照顺序组装,各部件应无缺件、无错装,紧固件应齐全牢固。
12、支架液压系统的各种阀、液压缸不准在井下拆卸和调整,不允许随意更换液压系统的管路连接件。在拆卸和更换安全阀、测压阀及高压软管时,应在各有关液压缸卸载后进行。
13、向工作面地点运送的各种软管、阀、液压缸等液压部件的管路连接部分,都必须使用专用堵头堵塞。
14、液压件装配时,在密封及配合面上应涂少量油脂,以防擦伤相应表面,并保证运动灵活。
15、支架液压系统的各种阀、液压缸不准在井下拆卸和调整,不允许随意更换液压系统的管路连接件。若阀或液压缸有故障时,要由专人用质量合格的同型号阀或液压缸进行整体更换。
16、在拆卸或更换安全阀、测压阀及高压软管时,应在各有关液压缸卸载后进行。
17、更换管、阀、缸体、销轴等支架的承载件卸载时,必须采取防降落、冒顶、片帮的安全技术措施。
18、液压件装配时,必须用乳化液冲洗干净,并注意有关零部件互相配合的密封面,防止因碰伤或损坏而影响使用。
19、处理单架故障时,要关闭本架的断路阀;处理总管路故障时,要停开泵站,不允许带压作业。
20、组装密封件时,应注意检查密封唇口是否完好,加工件上有无锐角或毛刺,并注意密封圈与挡圈的安装方向必须正确。
21、管路快速接头使用的u形卡的规格、质量必须合格,严禁单孔使用或其他物件代替。
22、收尾时清点工具及剩余的材料、备件和更换下来的零部件,并妥善保管。
23、井下检修完毕后,必须将液压支架认真动作试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使用。
24、地面检修完毕,要根据标准对试验结果作出结论,写出试验报告,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5、井下检修时卸载的立柱、千斤顶要重新承载。
26、检修完工后,各液压操作手把要打到零位。
二、液压支架检修工现场操作与工种配合要求
1、安装和检修机械时,工作者的手严禁放在齿轮和容易转动的部位;拆卸大型机械时,身体不许站在机械重力的下方或斜倒方向,以防伤人。
2、更换大件,必须做到:
(1)有专人负责。
(2)维护好顶板。
(3)起吊和移动大件时,所有人员都必须站在安全地点。
(4)起吊绳索必须为5t导链及7分钢丝绳制作的新绳套,保证完好、牢固可靠、符合要求;严禁用导链的其重链代替绳套使用。
3、更换液压支架阀组与液压元件时,必须停止本架供液,并释放残压,拆换高压管时,一手握紧高压管,一手将u型卡拆除;若不可靠,可用铁丝把高压管接头栓牢在固定件上。
4、检修完机械,要将检修的机械认真检查一遍,各部位螺栓紧固,确定没有问题后,方可对所检修的设备试运行。
5、检修支架或换件需关闭进液阀时,操作人员负责通知关闭和开启进液阀,并将设备闭锁。
第2篇 作业指导书车辆修理钳工安全规程
作业指导书/车辆修理钳工安全规程
1. 工作前检查起重设备,以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 修理车辆底盘部分时,特别是拆装轮胎时,必须顶稳千斤顶,并垫稳木枕或铁凳。
3. 修理翻斗车、铲吊车时、必须垫好枕木撑好撑架。
4. 试车启动前,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情况,在运转时检查故障,须随时注意旋转部份以防打伤头手。
5. 凡需进行试车,必须由持执照人员驾驶,试刹车时,必须思想集中,注意车前行人、堆物并看清后有无车辆。无驾驶执照的修理人员,不准开动各种车辆,只准原地发动。
6. 试高压火花时,不准在加注机油入口处和加汽油场所试验以防失火或爆炸。
7. 油路系统发生故障时,汽油不准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软管直接注入化油器发动引擎。
8. 车辆进行试车时严禁带人,驾驶室两旁不准站人,车未停妥严禁上下。
9. 凡在夜晚或天色暗淡视线不佳情况下,在厂内外途中修理抛锚车辆时,不准用明火照明。
10. 车辆须气割烧焊动用明火时,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11. 电瓶车试车或驾驶电瓶车,必须经组长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3篇 修理装配钳工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危险源(或危害因素)分析
1、磨屑飞溅、铁屑飞溅、防护用品使用不当、防护装置缺损造成机械伤害。
2、等高作业造成的坠物伤害。
3、扁铲、手锤上有油污、扳手飞逸、锤头的飞逸等造成的物体打击。
4、电气绝缘破损、电器漏电造成的电气伤害。
5、作业人员操作失误、违章作业造成的人员伤害。
6、吊具缺陷造成的起重伤害
二、依据标准
《钳工类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相关标准。
三、作业要求
除遵守《钳工类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有关规定外,必须遵守本规程。
工具保管工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危险源(或危害因素)分析
1、触电
1.1人体直接接触到设备的带电部位、电源等造成触电事故。
1.2安全用具缺陷或失效。
2、物体打击
2.1搬运、发放工具操作失误造成刺伤、戳伤或砸伤。
2.2工具摆放缺陷阱脱落砸伤
二、依据标准
1、《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1992。
2、《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要求》gb13960--1992。
3、《气动工具一般的安全要求》gb17957-2000。
4、《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3883.-2000。
第4篇 电工仪表修理安全操作规程
1、穿戴好防护用品。
2、仪表工应熟知所操作和使用的仪表,以及有关的电气和有毒液、气体的安全知识。
3、各种仪表,要按照其使用说明、性能进行合理使用、维护。并根据有关规定送上一级计量机关校验。
4、在使用电位差计时,蓄电量要足。成套使用时,注意接线之间良好绝缘,以及测量交流电压时,线不可接错。
5、使用直流稳压器要预热三十分钟,其负荷电流最大不能超过150ma,最小不能低于50ma。
6、使用的电动工具,电气设备,外壳接地应有严格的绝缘措施。严禁用导线不加插头直接插入插座。
7、不准在仪表室周围安放对仪表灵敏产生干扰的设备、线路和管道等。
8、保持工作场地清洁,空气流通。
第5篇 电机车修理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窄轨电机车修理工必须经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才能从事本工作。
第2条 修理工必须穿戴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操作。
第3条 修理工作必须在机车停止运行状态下进行。检修一般在机车库内进行,临时小故障处理可在运行线路上进行,但要采取措施,防止其它车辆冲撞检修车辆及检修人员。
第4条 被检修的机车停稳后,要用止轮器、木楔等将车稳住,架线机车落下集电器,拉开总开关,切断机车架线电源。蓄电池机车要拨开电池插销。
第5条 修理电器设备时,要切断电源后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再行作业。
并下蓄电池机车的电气设备只允许在车库内打开检修。
二、工作准备
第6条 必须仔细检查各种起吊、搬运、装卸用工具、机具、绳索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防护品以及量具、仪器、仪表等,必须齐全、完好,并备齐所需材料配件。
三、检修作业
第7条 拆装电机、减速箱、轮对、电源箱等重大部件时,应使用起重设备,并由专人指挥,起吊所用工、机具必须合乎要求,严禁在起重物下行走站立。
利用千斤顶升起重物件时必须注意使物体的重心作用在支点的中心范围之内,避免工件歪倒伤人。
第8条 修理人员工作位置应能防止因操作不当或操作失控时,工件、工具对自身或他人的伤害。
第9条 使用手锤、手钳、螺丝刀等手工工具时,应遵守其使用要求。
第10条 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手电钻、手砂轮)应当注意电机外壳必须接地,并按其使用要求使用。
第11条 工件钻孔时应用夹具夹紧工件,严禁用手持工件钻孔。
第12条 电焊、气焊、喷灯焊接工作,要严格按照焊接措施操作,由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人员承担,并持证上岗。
第13条 操作大型专用机床要由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进行操作。
第14条 拆卸轴承时应使用退卸器,不能用退卸器的,可以用铜棒平衡敲打。安装轴承时,应先将轴承在75℃~100℃的油中加热10~15分钟再行装配。
第15条 部件的拆装应按顺序进行。拆卸下来的零件应当加以标记,并用煤油清洗干净(轴承清洗后要用细白布擦拭干净)。清洗轴承箱、齿轮箱后,必须检查,防止留有杂物。
第16条 磨损超限未经修复的零件不得使用。轴与轴孔磨损后允许采用涂镀、电镀式喷涂工艺修复,在满足强度要求的条件下.也可以镶套处理,但不得用电焊修补。键槽之间不得加垫,平键槽磨损后,轮、轴、键槽允许同时加宽5%。装配轴承时轴径不得冲麻面。
第17条 热装轮箍时,必须注意保护轮毂、轴及齿轮不受热。热装轮毂用小锤敲击声音稍脆为合格,声音沙哑为松动,不得装车使用。
第18条 整流子面受损需要车削时.每次吃刀深度不得大于0.1毫米。
第19条 同一台电机应用相同规格型号的炭刷。新炭刷装配前必须在整流子上或与其相同的圆柱面上用细砂纸打磨吻合。
第20条 炭刷压力的调整与集电弓接触压力的调整都应使用弹簧秤称或用其它方法测定。
第21条 防爆电气设备应符合gb3836.2-83的有关规定。
第22条 必须注意保护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面。防爆面可以化学处理或定期涂防腐油脂,不得涂油漆。
第23条 机车检修质量必须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按规定进行试运转,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部位需重新检修试验,直至合格为止。
四、收尾工作
第24条 检修机车经试运转合格后,要填写检修记录,写明检修日期、检修部位、检修人、验收人等有关内容。
第25条 工作结束后要清理工作场地,做到文明整洁;离开工作现场时要切断有关风、水、电源。
五、有关说明
第26条 本规程只作为矿用窄轨 14吨以下电机车修理工操作依据。检修质量标准按《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执行。
第6篇 矿人车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2、 必须熟悉矿(人)车的性能、构造原理、量具及施工设备的正确使用。
3、 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和机械有关作业规程。
4、 检修矿车、人车应在专用场地或车间内进行,如需现场作业时,应做好防撞车措施。
5、 要将检修用的材料、工具准备齐全,确保安全、可靠。维修质量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
6、 现场检查人车时,要与机车司机及司旗联系好,同意后方可作业。
7、 装卸车轮要用专用机具和工具,装卸时禁止敲打。装卸大件时要放稳摆正防止脱落伤人。
8、人工装卸轴承时,要用软金属或垫有木片。人工对车辆整型时,手锤前方禁止站人,严防飞锤或掉渣飞溅伤人。
9、 起吊作业时,应按照《起重工操作规程〉执行。
10、检修作业结束后。要按完好标准检查验收,试车时,要在安全地段进行。并做好记录。
11、施工结束后,清理施工现场,达到标准。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检修中重物下落、倾倒、工具操作不当等伤人。
2、 起吊作业时,应按照起重工操作规程做好检查和安全防范工作。
3、 试车时,要与机车司机说明检修情况,并在安全地段进行。
4、 人工对车辆整型时,手锤前方禁止站人,严防飞锤或掉渣飞溅伤人。
5、 支车作业时,必须平稳可靠,以防滑落或偏倒伤人。
第7篇 内燃修理工安全技术规程范本
1、必须遵守矿山一般安全规程。
2、工作前,必须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符合要求,并摆放到指定地点。
3、使用通用设备、工具必须遵守其安全规程。
4、安装和拆卸发动机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20公斤以上的工件应使用起重设备或两人搬运,搬运时,应步调一致,互相联系好,做好呼唤应答。
5、使用翻转架时,必须将发动机固定可靠,旋转半径范围内禁止有人作业或停留。
6、使用起重设备时,必须由有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指挥操作,选择好适当的吊具,绑挂牢靠,与天车工紧密配合,互相联系好,做好呼唤应答。
7、修理现场禁止吸烟及动用明火,使用的汽油、柴油、洗油等易燃物品必须远离火源10米以上。
8、专用照明或手持行灯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9、待安装或拆卸下的备件必须放到指定地点放置稳妥。
10、在外面修车时,必须选择平坦、坚实、无冰雪的地面,将车辆车轮掩牢。
11、发动机运转时,禁止修理人员触碰运转的机件,禁止驾驶员离开司机室。
12、两人以上作业时,必须确定一名主修负责指挥及安全监护,监护人员禁止擅自离开,必须离开时,必须指定另一人负责指挥及监护。
13、试车时,必须由驾驶员操作车辆,禁止修理人员启动发动机或驾驶车辆,车前必须悬挂标志牌,修理人员禁止站在机械盖板平台的栏杆处,不得超过两人。
14、进行发动机测功时,必须将发动机的各部螺栓固定牢靠,转动部位必须装设安全防护罩。
15、发动机启动进行测功时,禁止触碰发动机及排烟管。
16、测试过程中,注意观察,发现异常应立即熄火检查。
17、进行清洗作业时,必须检查清洗机等设备、工具是否符合使用要求,必须选择好站立地点站稳,防止滑倒。
18、工作结束后,必须将作业现场清扫干净,做好文明生产。
第8篇 炉门修理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起放炉门时,应监视其周围3米内不准站人。
3、在机焦两侧工作时,必须与推焦车、拦焦车司机联系好,并注意车辆行驶,注意安全。
4、严禁在备车轨道上逗留。
5、炉门大修或狗患砖槽时,应互相配合工作,严防采脚砸伤或扭伤。
6、吊落炉门时,两人必须紧密配合,严禁将钢丝绳拉断,造成事故。
第9篇 矿车修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矿车修理工应由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未经考试合格,不得独立从事修理作业,助手和学徒工可在合格的正式修理工指导下从事有关操作。
2、矿车修理工必须熟悉矿车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熟悉本工作所使用的工具、设备的性能及使用方法,熟知矿车检修质量标准和完好标准。
3、所有矿车都应编号,并建立检查、检修记录薄,并注明矿车的型号、编号、检查、检修日期,检查检修人以及检查检修内容和存在问题。
4、机械设备运转中,禁止人员接触转动部位,处理故障时必须在停止运转的情况下进行。
5、多人工作的场地,要分工明确,统一指挥,行动一致,但不得平行作业。
6、有关车、钳、锻、铆、焊、起重等工作,应由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并分别遵守有关工种的操作规程。
7、 操作电力设备,严禁带负荷停送电。
8、 操作起吊、运走设备时,一定要看清周围有关障碍,看清操作按钮(开关),防止弄错,重物下及运行前方严禁站人。
9、 操作运转设备时,当发现异声、异状等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运转,进行处理。
10、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及穿戴好其它防护用品。
11、工作前应按当班任务准备好所需工具、材料、配件等。
二、检查、修理应当遵守的规定
12、修理工按规定在车场进行“列检”工作时,要设置明显的“列检”标志,列检人员要注意来往车辆。在列检中发现需要修理的矿车应摘掉修理。
13、矿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修理:
①碰头损坏或缺少,碰头弹簧损坏,螺丝断裂,松动。
②矿车底盘变形超限,底梁开裂或铆固件松动。
③轮轴弯曲变形,轮对摆动超限或不转动(俗称死轮)
④矿车箱体有裂纹、破损或变形超限。
⑤连接器磨损超限或断裂,防脱装置损坏。
⑥连接螺栓、销轴等零件损坏或缺少。
14、修理矿车,地面应在专用场地或车间内进行,井下应在专用巷道或峒室内进行。
15、凡必须在运转线路上修理矿车时,应按矿领导批准的安全措施进行施工。
16、矿车轮对轴承应注入适量的润滑油脂,经常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每半年内至少注油一次,每一年内必须清洗检查一次,凡损坏的轴承,弹性挡圈等零件必须及时更换。
17、矿车整形前,应对矿车进行检查,箱体内确无杂物,方可启动整形机慢慢下放于车箱内进行整形。人工整形时,手锤前方禁止站人,严防飞锤伤人。
18、在拆装矿车碰头时,要使用专用工具,人员不得站在碰头正面,防止弹簧伤人。
19、装卸车轮要用专用工具或退轮机、装轮机,禁止敲打,并注意保护零件不受损坏或丢失,在装卡工件时,要放稳摆正,固定牢靠,防止滑脱伤人。
20、拆卸轴承时,应使用退卸器,安装轴承时应事先放在75~85℃的油中加热,最高不超过100℃,加热10~15分钟后再行装配。
10、人工拆卸、装配轴承时,要选用铜棒、铝棒等软金属平稳击轴承,使其慢慢卸下或装配好。防止损坏轴承及轴头。
11、凡中修、大修矿车时,应首先检查矿车状况,确定检修部位,内容及检修方法程序。
12、矿车修理人员,应持本人检查、检修情况、存在问题详细记录在检查、检修薄内。
13、工作结束后应将工具、材料、零件、配件分类存放整齐,切断电源并闭锁。清理工作场地,打扫环境卫生。
14、凡修理后的矿车必须按完好标准验收,大修后的矿车按检修质量标准组织验收。
15、必须按矿车编号将验收日期、验收结果、验收人员记录在矿车台账上。
16、修理后的矿车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准投入使用。
第10篇 车辆修理钳工安全规程怎么写
1. 工作前检查起重设备,以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 修理车辆底盘部分时,特别是拆装轮胎时,必须顶稳千斤顶,并垫稳木枕或铁凳。
3. 修理翻斗车、铲吊车时、必须垫好枕木撑好撑架。
4. 试车启动前,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情况,在运转时检查故障,须随时注意旋转部份以防打伤头手。
5. 凡需进行试车,必须由持执照人员驾驶,试刹车时,必须思想集中,注意车前行人、堆物并看清后有无车辆。无驾驶执照的修理人员,不准开动各种车辆,只准原地发动。
6. 试高压火花时,不准在加注机油入口处和加汽油场所试验以防失火或爆炸。
7. 油路系统发生故障时,汽油不准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软管直接注入化油器发动引擎。
8. 车辆进行试车时严禁带人,驾驶室两旁不准站人,车未停妥严禁上下。
9. 凡在夜晚或天色暗淡视线不佳情况下,在厂内外途中修理抛锚车辆时,不准用明火照明。
10. 车辆须气割烧焊动用明火时,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11. 电瓶车试车或驾驶电瓶车,必须经组长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11篇 防爆电气设备修理工: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在煤矿地面从事防爆电气设备修理工作的修理工。
二、上岗条件
第2条防爆电器修理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3条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煤矿电气防爆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4条熟悉所维修设备性能,结构和原理,能独立工作,学徒工不得单独从事防爆设备的修理工作。
三、安全规定
第5条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时不得做与本职工期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第6条防爆电气设备修理过程中,通电试验时,必须不少于两人协同工作,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禁带电作业。
第7条检修用配件和零部件应采用符合标准规定的合格品,不得使用没有合法生产手续,未经试验、检验的自制产品作为配件。
第8条防爆电气设备经修理后达不到防爆要求的,严禁下井使用。
第9条修理前准备好必要的材料、配件、工具、测试仪器及其他用具。
第10条在起、拉、吊、运防爆电气设备前,应对使用的器具进行检查。
第11条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前,必须对防爆设备的完好程度,防爆壳体扩防爆面进行全面检查,详细记录检查情况。
第12条对防爆设备脏污、锈蚀部分和油漆脱落部分进行清理。
五、正常操作
第13条严格实行不定期检修制度,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应定期升井到地面进行大修。
第14条拆装防爆电气设备时,应用专用工具,恶霸禁野蛮拆装和违章操作。
第15条防爆电气设备拆开后,防爆面要妥善放置保管。对不符合防爆要求的,必须进行处理,对沾污或部有可处理损伤的防爆面,经处理后的粗糙度和防爆间隙应符合防爆标准的规定,防爆面应进行钝化处理并涂防锈油。
第16条对损伤的触头、接点、线圈、消弧罩等零部件修理后应达到检修质量标准要求,保证安全使用,对无法修复的各种零各件必须更换。
第17条选熔片、保护装置的整定应与电气设备性能一致,严禁用保险丝代替熔片。
第18条修理电气设备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了位序和标记;所换的组件必须是校验合格的,固定要牢固,接线要合理。
第19条经修理后的防爆电气设备的机械传动部分应动作灵活,刀闸、主回路动静触头和辅助接点接触符合规定要求,内部接线牢固、无松动,电气保护动作灵敏可靠。
第20条防爆电气设备修完装盖前,必须详细检查防爆腔。应无遗留的线头,零件等杂物,保持防爆设备主防爆腔和各个接线盒防爆腔内清洁杂物。
第21条对防爆电气设备涂刷防锈漆和防护漆时,不得沾污防爆面。
第22条按规定项目对设备防爆性能进行检查试验,并记录主要参数,达到规定要求的,要找出原因,重新修理并试验,直至合格为止,电气试验合格后,出具产品检修证书,签字盖章入库存放。
第23条实行防爆电气设备检修责任制,谁检修、谁负责,严格按防爆设备检修标准认真检查。
第24条对修理后仍不能保证安全使用或严重损坏无法修理的电气设备,应予以报废,做好报废标记后送指定地点。
六、收尾工作
第25条每台防爆电气设备完成检修工作后应整理检修记录及试验报告。
第26条防爆电气设备应编号管理,建立修理档案。修理档案应注明检修设备编号、型号、检修日期、检修内容、更换的主要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整定值、选用保险片(丝)的额定通过电流值等项内容、试验情况和检修人的签字等式逻辑项内容。
第27条清点工具,仪表、材料,清扫工作环境卫生,电气设备停好电后方可离开工作场所。
第12篇 齿轨车修理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英国112kw亨斯莱特防爆齿轨车修理工,其它车型须按相关规定及产品说明书要求执行。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3条 必须熟悉齿轨车的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掌握修理工作中使用的设备、仪器、仪表和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按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三、安全规定
第4条 修理工作必须在机车停止运行状态下进行。严禁在斜巷上检修,应在机车库内进行,临时故障处理不得占用主要运输线路。照明不良情况下,机车两头应放置红灯警示,两端警示范围距离不少于40米。
第5条 被检修机车停稳后,换向置空档,安全踏板抬起,以切断机械传动和气路、液压系统,保证维修人员安全。
第6条 每月必须对机车进行斜巷紧急制动试验。
第7条 作业时必须穿戴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8条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四、操作准备
第9条 必须仔细检查各种工机具、绳索、仪器、仪表以及防护用品等,材料配件、车用水、乳化液、各种油脂必须符合要求。
五、正常操作
第10条 拆装减速箱、发动机等大件时,应使用完好的起重设备,并由专人指挥,严禁在起重物下站立行走。
第11条 修理人员工作位置应能防止因操作不当或操作失控时工件、工具对自身或他人的伤害。
第12条 拆装气路阀组时要注意轻拿轻放,做好标记,避免丢
失精密配件或组装失误,以免损伤机器;液压管路拆装同样要遵守此规定,且不得随意排放液压油;管路之间对接要正确,不得有死角、打急弯现象,以免造成油、气堵塞。
第13条 拆卸轴承时要用退卸器,不能使用时可用铜棒平行敲打,对于橡胶密封件要使用专用工具,不准用钳子等尖锐工具代替,硬行安装拆卸,以免造成气路或油路故障。
第14条 复杂部件拆卸应按顺序拆卸,有清洗要求的应清洗、检查后方可安装调整。
第15条 对“三滤”要做到经常性检查维护。
第16条 机车检修质量必须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按规定试运转,发现不合格的部件时应重新检修试验,直至合格为止。
六、收尾工作
第17条 检修机车经试运转合格后,要规范填写检修记录。
第18条 每班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切断风、水、电源,清理工作场所,做到文明施工,履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
第13篇 发动机修理安全操作规程
一、对某些精密部件(如喷油泵、调速器、联合调节器等)的检修,应由工程师或技术员指导,熟练技术人员实施。
二、拆装或紧固螺帽、螺栓等紧固件,均须使用专用工具或规格合适的扳手,不得用钳子或凿子剔动。
三、凡能用拉力器拆卸的零件,一般不准用锤击、錾子冲、撬棍撬的方法代替;非用不可时,不能直接与零件接触,应垫木块或有色软金属,以防损坏零件。
四、拆卸零件时,对定位、对号的零件,应在拆卸时做好标记,避免组装时错位,如:正时齿轮、连杆活塞等。
五、对胶质零件,不得用汽油清洗,以免腐蚀。
六、发动机总装,应严格检查和清洗零(部)件,不得将工具、器材或其他物品遗失在机体内部;总装后必须磨合和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整机装配。
第14篇 机械修理工岗位安全作业规程
1、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2、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设防护网,对面方向工作时应错开。
3、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及废油脂,必须指定地点存放。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扔。
4、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大,出现卷边裂纹时应及时处理。剔铲工件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板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方向不准有人。
5、机械解体,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机构者要卡死。
6、修理机械要选择平坦紧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
7、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和机械下面操作。
8、检修中的机械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标志,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检修中不准用手伸齿轮箱或用手找正对孔。
9、电焊作业时必须戴防护面具。
10、机器房各转动部必须设置防护罩,以免意外伤人。
11、机修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12、上班前,必须对各机械部位进行检查,检查无误后方可开机。
13、下班后对各机械部位检查是否存在不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检修。
第15篇 汽车修理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除遵守电工安全规程外,还要遵守如下规程。
1、用汽油等易燃液擦洗电机时,必须避免明火。也不准抽烟。
2、焊接电瓶板时应戴好防护眼镜。
3、在车上拆装马达线时要包好,以防搭铁。
4、配电瓶液时只准将硫酸慢慢倒入蒸馏水中。
5、充电室内严禁明火,并注意防止电线接头处发生火花,预防氢气导致火灾。
6、充电时如发现异常气味,应及时检查调整。
7、充电后并不准铁棍之类去试电星,以防爆炸。
8、充电当中如需取电瓶,就先
9、充电时将电瓶小盖打开,充好后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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