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规程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涵盖了各种记录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
1. 生产记录:详细记载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参数、步骤及异常情况。
2. 质量检验记录:记录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检测结果,确保符合标准和客户要求。
3. 销售记录:跟踪销售业绩,包括订单、发货、退货和客户反馈。
4. 财务记录:记录企业的收入、支出、资产和负债状况。
5. 人力资源记录:涵盖员工信息、考勤、绩效评估和培训记录。
6. 安全记录:涉及工作场所的安全检查、事故报告和预防措施。
这些记录必须遵循以下标准:
1. 准确性:所有记录必须真实无误,反映实际情况。
2. 及时性:记录应立即完成,避免信息失真或遗漏。
3. 完整性:涵盖所有相关细节,避免信息断片。
4. 保密性:敏感信息应妥善保管,限制访问权限。
5. 一致性:记录格式统一,便于检索和分析。
6. 可追溯性:记录应有明确的时间戳和责任人,方便追踪和审核。
记录规程的意义在于:
1. 管理依据:为企业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指导业务发展。
2. 法规合规:满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法律风险。
3. 质量控制:通过记录追踪产品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改进。
4. 效率提升:规范化的记录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重复劳动。
5. 风险防范:记录可以帮助识别潜在问题,提前采取预防措施。
6. 内部审计:为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提供凭证,确保公正公平。
执行良好的记录规程是企业稳健运营的基础,它不仅反映了企业的专业水平,也是保障企业持续改进、实现长期发展目标的重要工具。在实际操作中,每个部门都应根据自身特点制定详细的记录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审查和更新,以适应不断变化的业务环境。员工需接受培训,理解和遵守记录规程,确保其有效实施。
第1篇 公司品质记录控制规程
公司品质记录控制规程(七)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确保各项品质记录能得以有效管理,便于品质问题的发现,解决与预防,并具有可追溯性,特制定本规章。
1.2适用范围
品质体系管理之各项记录与报告均适用本规章。
1.3权责单位
(1)品管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管理规定
2.1品质记录的设计
(1)本公司正式记录各项品质状况之表单,由品管部负责设计,其他单位针对本部门之品质状况另行设计菲正式表单,不受本规章约束。
(2)每份品质记录表单表设计时,应有表单名称,以阐述表单之核心用途,并有利于不同表单之标识。
(3)每份品质记录表单均应有编号。其编号原则为:
□□□□-b□□
(a)第1~4码表示表单所属制度编号。
(b)“b”表示表单简称。
(c)后两位编码表示该表单之流水号,用01-99表示。
(4)表单内容一般包括下列项目:
(a)项目。
(b)发生时间。
(c)发生地点。
(d)具体内容(数据或符合表示)。
(e)责任人员或相关人员。
(f)记录人及记录时间。
(g)审核人及审核时间。
2.2记录表单的填写
(1)品质记录表单必须用蓝色笔或黑色笔填写,不可使用铅笔填写。
(2)填写字迹应工整、清晰、易于阅读。
(3)填写错误处不可使用修正液修改,而应直接在错误处划线后,再于其旁填写正确内容,并签署修改人名字以示负责。
(4)品质记录应有记录人及审核人的签名,并同时签注日期,以便追溯。
(5)品质记录应如实、认真填写,不可弄虚作假。
2.3品质记录的存档
(1)品质记录应根据相关制度(文件)之规定流程,进行必要的呈阅、审核、转发等作业。
(2)记录部门及收文部门的均应妥为保存品质记录,便于追溯。
(3)原则上每一类记录(即表单编号相同者)应存放于同一份档案夹,并在档案夹外面予以标注记录名称。
(4)各部门应依据方便寻找之原则编制各档案的编号与索引,并归档。
(5)品质记录依记录量多寡,以月、季或年为一周期作档案整理,分为现用档及保管档。
(6)现用档表示记录内容为近期之品质记录,经常需查阅,以活动档案或其他方便查阅的形式存于办公现场。
(7)保管档表示记录内容为较早之品质记录,一般以固定档案的方式置放于橱柜或其他易于保管之处。
(8)需借阅、调用品质记录时,必须向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登记,重要之记录须经部门主管核准。
2.4品质记录之防护
(1)纸张型之品质记录应注意防水、防潮、防霉。
(2)若为传真件(使用热感应纸)类记录,应用普通纸影印保存。
(3)若为电子媒体之储存介面时,应放于干燥处,避免高温、日晒及电磁干扰。
2.5记录保存期限
各种品质记录均应妥为保存,最低期限规定如下:
(1)财务类记录应保存五年以上。
(2)工程类记录应保存三年以上。
(3)生产类记录应保存两年以上。
(4)人事类记录应保存两年以上。
(5)其他类记录应保存一年以上。
具体期限视记录重要性而分别订定。
3.附件
[附件]hb06-1《档案索引》
第2篇 质量记录的管理程序规程
质量记录的管理程序
1.目的
明确质量记录收集、传递、标识、归档、查阅、保管和处理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质量体系文件涉及的质量记录的管理。
3.职责
3.1iso9000工作小组建立并保存质量记录清单。
3.2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质量记录的标识、整理、归档、查阅、保管和处理。
4.相关文件
4.1质量手册4.16质量记录
4.2iso9002标准4.16质量记录
5.工作程序
5.1质量记录编号方法为:qr-程序文件编号-质量记录序号-版号,例如某一质量记录编号为:qr-6.2-01-a,qr为质量记录英文缩写,6.2为程序文件序号,01为质量记录序号,a为该质量记录的版号。
5.2iso9000工作小组建立并保存公司质量记录清单,质量记录清单包括质量记录编号、名称、保管部门、保存期限等内容。其中一般质量记录保存一年,重要质量记录保存三年至永久。
5.3各部门应指定人员负责收集本部门质量记录,每月整理、归档。
5.4来自分承包方的质量记录由相关部门整理、归档。
5.5借阅质量记录时要办理借阅手续,填写《质量记录借阅登记表》,一般质量记录部门经理批准,重要质量记录由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办理借阅。
5.6当合同有要求时,在商定期内质量记录可提供给客户或其代表评价查阅。
5.7质量记录应储存于干燥通风的地方,并保证防火、防水、防蛀。
6.支持性文件和质量记录
6.1质量记录清单
6.2质量记录借阅登记表
第3篇 主控记录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劳保用品:上班前劳保用品必须穿戴规范齐全。
2 互保对子:明确互保对子职责,相互提醒、相互协助、相互监督。
3 安全确认:安全指示或指令明确,安全信息清楚、准确,沟通协调到位,确认到位。
4.1 按天车安全使用规程,指挥天车吊铁水罐,使用对讲机时不得遥控指挥并且讲明所用行车号及动作。
4.2 用龙门钩挂铁水罐时,必须全部挂住耳轴后方可指挥天车起吊。
4.3 倒罐兑铁水时必须对准后按“小流→大流”控制,不得过猛,防止铁水兑出罐外。
4.4 所使用取样工具和扒渣板等必须保证干燥。
4.6 操作地面、操作平台应保持干燥。
4.7 压缩空气压力不能过大,控制在能看见铁水翻动即可。
4.8 清理铁水罐残渣、残铁时,人要站稳后方可作业。
4.9 铁水预处罐兑装铁水时,液面距罐上沿距离不得小于300mm。
4.10铁水跟踪人员在监督高炉取样时,必须随时注意高炉出铁场的情况,不得正对出铁口,不得横跨出铁沟,同时,应遵守铁厂人员的安全提示,防止发生伤害。
4.12 铁水到厂后,在天车起吊前必须确认龙门钩均挂入铁水罐耳轴内,否则不得起吊。
4.13大罐兑铁前必须首先确认周围无人员、确认铁罐无结盖。如遇结盖必须用氧气烧开后,方可向包内兑铁,防止兑铁时铁水突然冲破渣盖大喷,造成设备及人身伤害事故。
4.14 使用氧气吹铁包透气砖及铁罐结盖时,必须先确认耐压胶管无漏气,严禁手握钢管与胶管接头处,避免回火伤人,且手套不得有油污。
4.19扒渣前必须确认脱硫车及渣车轨道内无严禁积水,如遇有积水必须处理后,方可进行扒渣操作。
4.20 扒渣前确认渣盆干燥且积渣不得过高。
4.21铁包准备到位进行扒渣时,应严格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防止发生挤压事故:先将吹氩管接好(接吹氩管时,操作人员要远离渣盆,防止被渣盆挤伤),待人员离开后再起动铁水罐车进行对位,最后进行扒渣操作。
4.22扒渣过程中非操作人员远离现场,禁止进入操作室,禁止人员站在扒渣机前、后臂旋转范围内。
4.23 每班必须检查确认:85t铁包、铁包的耳轴、耳轴套、耳轴挡板完好,吊环无脱焊,磨损程度在可用范围内;耐材侵蚀在可用范围内;龙门钩及其它吊具完好可用;液压系统管路(包括胶管和钢管)无松动、漏油现象。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处理。
4.24 如遇吊运铁水及其它物品经过时,地面人员必须主动避让。
4.25扒渣机平台前铁包兑铁时必须喊开周围人员,严禁平台上站人。
4.26 渣车工在渣场换渣盆时,确认好站位,检查好吊具,避免天车工起吊时伤人。
4.27大包及小包下线小修时,转包前必须确认包内无残余铁水,防止铁包转出打包后倒包时铁水流出放炮伤人。包内有残余铁水时必须在线处理后才可判下小修。
5 天车安全使用
5.1 指挥天车时,必须站在天车操作室前下方左右两侧较明显位置,指挥手势必须清楚,需要手扶吊物、钩绳时,起落应坚持确认、点动。不需手扶钩绳,安全距离应在1.5米以外,天车实际观察不到用车人员所站位置或手势不清,不准动天车。
5.2 不得指挥违规及相互争车。
5.3 吊挂不牢固,地面有危险,必须待问题解决后方能指挥天车开车。
5.4 指挥人员在无法用手势表达意图,或司机不能辨认手势时,可用哨声指挥。
5.5 非天车司机一律不准上车操作。
5.6 指挥天车时,要仔细观察周围环境,欲进先思退,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待险情排除后,方可指挥动车。
5.7 用车人员必须熟悉吊具、工具、钢丝绳最大允许负荷及报废标准,对所有吊具全面检查,确认负荷;钢丝绳、起重链条、龙门钩、夹钳等有缺陷或磨损超标,要及时更换修理,不准凑合使用。
5.8 指挥人员发车的指挥信号必须清晰、准确,执行厂部统一指挥信号,同一时间内,一台天车只允许一人指挥。
5.9 天车吊重,需要手扶链条、钢丝绳或吊环时,应用手掌推,不许用手抓,防止挤伤。
5.10 二人以上挂钩(绳)时应由一人指挥,并问清他人是否挂好,待所有人回答挂好后,并站在安全距离1.5米以外,才能指挥起吊。
5.11天车吊运时用车人员要在前方领航,提醒地面人员主动避让,严禁吊物从人头或重要设备上越过;严禁用吊物推转地面设施;严禁在吊物上站人或操作。
5.12 吊运高温液体或大型物件,确认挂好后,所有人员撤离3米以外方可指挥起吊,经检查确认稳妥后,方可吊运。
5.13 指挥信号
a) 手势信号:
要主钩:右手单臂平伸与肩平,握拳大拇指伸出,表示要主钩。
要副钩:右手单臂平伸与肩平,握拳小拇指伸出,表示要副钩。
吊钩上升:手臂伸向侧前上方,高于肩部,掌心向上摆动。
吊钩下降:手臂伸向侧前下方,与身体夹角约为300,掌心向下摆动。
吊钩水平移动:手臂向上伸直与肩平,五指并拢手心朝外,指向运动方向。
吊钩微微上升:手臂伸出与肩平,手心朝上,以手腕为轴,重复向上摆动。
吊钩微微下降:手臂向前下方,与身体夹角约为300,手心朝下,以手腕为轴,重复向下摆动。
指示降落地点:五指伸直,指出应降落的位置。
b) 哨声信号:
“上升”:二短声。
“下降”:三短声。
“微动”:断续短声。
“紧急停止”:急促长声。
第4篇 输电部运行班班组管理记录规程
记录名称
规定
会议记录
检查记录
政治学习、民主生活、工会活动记录
经济责任考核记录
工作日志
qc小组活动记录
××供电局职工考勤台帐
××供电局班组建设等级申报表
××供电局班组建设等级班组申报表
××供电局合理化建议书
群众护线员工作电话纪录簿
消防器材检查登记卡
消防安全自检月报表
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年度消防器材、设施维修、更换统计表
消防器材设施记录
年度电气设备监视、测量计划
绝缘棒(杆)试验报告单
绝缘手套试验报告单
绝缘鞋试验报告单
验电器试验报告单
年度输电线路污区概况
××供电局携带型试验仪表清册
群众护线员管理台账
技术资料借用记录
第5篇 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交底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
工种
交底日期
交底人签字
被交底工种负责人签名
交底内容
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对起重机的机械性能、构造、操纵、调整、维护和故障的排除方法作详细了解,并进行一定的训练后取得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2.不得超载使用及吊运人员,回转不得未停稳急转反方向;
3.严禁用起重机斜拖重物或拔除与地面相邻物品;
4.禁止在起重机工作时,进行调整和维修,发现起重机异常时及时停车,先放下重物,切断电源,待查出原因和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工作;
5.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和按铃示警后,才能开始工作;
6.非本机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在机上停留;
7.起重机必须有良好的接地,防止雷击,遇有雷雨严禁在底架附近停留;
8.遇到大雨、大雪、大雾和六级以上风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将吊钩转到顺风方向,停止工作(行走塔吊要锁紧夹轨器);
9.有两台以上起重机同时施工,应采取措施,避免起重机相撞或与建筑物碰撞;
10.结构或另部件有影响安全施工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钢丝绳损坏达到报废标准时等等,应立即停止工作,排除故障后,方可操作;
11.起重机停止使用后注意事项:
a.把各控制器手柄置于另位,拉开闸刀开关,切断电源;
b.不得把重物悬挂在空中,吊钩起升至最大高度,小车开至最小幅度处;
c.如操作行走塔机工作完毕后,应开到轨道中间位置停放,并夹紧夹轨器,起重臂应转至平行轨道方向;
d.关好配电箱并上锁,锁好驾驶室门。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本表一式二联,一联留存,另一联交班组保存。
第6篇 工程监理资料日常性检查记录规程
工程监理资料日常性检查记录
序号 内容 基本要求 检查情况
1、机械设备
台帐
① 检查进场的机械设备是否报验;
② 检查易地安装的大型机械设备在使用前是否得到机械检测部门的检验和认定;
③ 检查现场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和拆除方案是否上报和审批;安装和拆除单位专项承包合同、资质是否上报;
④ 司机、指挥等特殊人员上岗证书是否上报和审批;
⑤ 是否定期组织进行机械设备专项安全检查;
⑥ 机械设备进出场是否在监理日记中详细记录。
2、原材料(包括监理平行检测)台帐
① 原材料进场计划及检测试验计划是否上报和审批;
② 原材料进场是否全部都进行了报验,包括监理的质保资料审查、见证取样复试、检查验收等情况;是否在监理日记中详细记录;
3、原材料(包括监理平行检测)台帐
③ 监理平行检测情况(按合同约定的抽检比例);
④ 原材料抽检的试验检测报告及统计台帐;
⑤ 监理平行检测报告及统计台帐;
⑥ 现场检测情况,如商品混凝土现场坍落度测试、泥浆比重等;
⑦ 试块和试件留置情况(按规范和设计要求);
⑧ 针对原材料专项巡视检查情况;现场标养室定期专项检查情况;
⑨ 针对复试不合格原材料的处理等。
4、工程测量
台帐
① 测量仪器设备、测量人员报审情况;
② 交桩记录及复测记录;定期复测记录;
③ 控制桩及水准点测放及复测记录;定期复测记录;
④ 施工放线测量记录及复测记录(是否全面、完整和准确);
⑤ 分部工程或单位工程检查验收前对成品结构的轴线、标高、净空等进行的测量和量测记录;
⑥ 沉降观测记录(定期上报);
⑦ 竣工测量量测记录。
5、施工监测
台帐
① 施工监测方案是否上报和审批(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必要时组织评审);
② 监测单位资质、资格审查;
③ 监测资料定期上报以及审查等情况(资料的及时性、规范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④ 监测预警或报警的处置及定期组织召开监测专题会议等。
6、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及回复单
①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是否根据必要性开具,是否存在该开未开或不该开而开等情况;
②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文词是否规范,签署是否规范;
③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闭合情况,是否按规定的期限完成整改、是否全部按要求完成整改、对整改是否进行全面复查;
④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开具和闭合是否在日记中记载等。
7、监理工作联系单
① 监理工作联系单是否根据必要性开具,是否存在该开未开或不该开而开等情况;
② 监理工作联系单的文词是否规范,签署是否规范;
③ 监理工作联系单的闭合情况,所提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如何解决等;
④ 监理工作联系单开具和闭合是否在日记中记载等。
8、工序(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① 工序(隐蔽工程)是否按程序和规定进行报验;监理是否按规定及时组织进行检测验收;
② 是否存在未经报验和未经监理合格验收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情况;
③ 对工序(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存在的问题,是否在检查验收单中载明,要求现场整改或限期完成整改的指令及复查等情况
④ 是否在日记中记载等。
9、关键工序和部位验收
① 是否按程序和规定组织关键工序和关键部位的验收;参加验收各单位验收意见、签字、盖章情况;
② 检查是否漏项或遗忘(事先应明确需要检查和验收的关键工序和关键部位);
③ 是否在日记中记载等。
10、分部工程
验收
① 是否按程序和规定组织分部工程的验收;参加验收各监理单位验收意见、签字、盖章情况;
② 是否在日记中记载等。
11、单位工程竣工初步验收
① 是否按程序和规定组织单位工程初步验收;参加验收各方的检测验收情况;是否有会议纪要;
② 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编写情况;
③ 业主、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质量合格证明签署情况;
④ 参加验收各监理单位验收意见、签字、盖章情况;
⑤ 初步验收存在的问题及其整改情况(会议纪要、监理通知单及回复单)。
12、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① 是否按程序和规定参加业主组织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是否有会议纪要;
② 竣工验收存在的问题及其整改情况(会议纪要、监理通知单及回复单)。
13、备忘录
① 工程实施过程中重大事项是否完整记录;
② 上级单位、有关领导及质监安监等部门现场检查或指导工作的情况等
③ 其他认为应该记载的重大事件。
14、创建文明工地等活动
围绕创建文明工地、创建平安工地、劳动竞赛、五比竞赛、立功竞赛等系列活动,监理有效开展相应的监理工作,检查该部分资料是否完整,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15、工地例会
① 是否正常组织召开工地例会,工地例会是否卓有成效;会议纪要行文是否准确、规范完整,下发是否及时;
② 工地例会提出的问题是否在下期例会中闭合。
16、专题会议
根据工地实际情况,是否组织召开技术、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文明施工等方面的专题会议,通过专题会议专项解决重大问题。
第7篇 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交底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
工种
交底日期
交底人签字
被交底工种负责人签名
交底内容
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对起重机的机械性能、构造、操纵、调整、维护和故障的排除方法作详细了解,并进行一定的训练后取得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2.不得超载使用及吊运人员,回转不得未停稳急转反方向;
3.严禁用起重机斜拖重物或拔除与地面相邻物品;
4.禁止在起重机工作时,进行调整和维修,发现起重机异常时及时停车,先放下重物,切断电源,待查出原因和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工作;
5.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和按铃示警后,才能开始工作;
6.非本机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在机上停留;
7.起重机必须有良好的接地,防止雷击,遇有雷雨严禁在底架附近停留;
8.遇到大雨、大雪、大雾和六级以上风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将吊钩转到顺风方向,停止工作(行走塔吊要锁紧夹轨器);
9.有两台以上起重机同时施工,应采取措施,避免起重机相撞或与建筑物碰撞;
10.结构或另部件有影响安全施工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钢丝绳损坏达到报废标准时等等,应立即停止工作,排除故障后,方可操作;
11.起重机停止使用后注意事项:
a.把各控制器手柄置于另位,拉开闸刀开关,切断电源;
b.不得把重物悬挂在空中,吊钩起升至最大高度,小车开至最小幅度处;
c.如操作行走塔机工作完毕后,应开到轨道中间位置停放,并夹紧夹轨器,起重臂应转至平行轨道方向;
d.关好配电箱并上锁,锁好驾驶室门。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本表一式二联,一联留存,另一联交班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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