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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水规程10篇

更新时间:2024-05-15

防治水规程

有哪些

防治水规程是指一套针对水资源保护、管理与防治水灾的规范性文件,它涵盖了从水源保护、水污染控制到洪水预警等多个环节。具体来说,这些规程主要包括:

1. 水源地保护措施:确保水源不受污染,包括设立保护区,限制可能产生污染的活动。

2. 水质监测与管理:定期进行水质检测,制定和执行相应的水质标准。

3. 防洪规划:设计和实施防洪工程,如堤坝、水库和排水系统,以减少洪水风险。

4. 水资源分配与调度:合理分配水资源,兼顾生活、农业、工业等各领域需求。

5. 废水处理与排放:设定废水排放标准,规定企业必须达到的处理水平。

6. 水生态修复:恢复受损的水生态系统,维护生物多样性。

7. 水灾应急预案:制定应对突发水灾的预案,提高灾害响应能力。

标准

防治水规程的标准通常由国家或地方的环境保护部门、水利部门等制定,参照国际通用准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这些标准包括:

1. 水质标准:明确各类水体(如饮用水、灌溉水、工业用水)的允许污染物浓度。

2. 防洪标准:设定防洪工程的设计参数,如堤坝高度、水库容量等。

3. 废水处理标准:规定废水处理设施的技术要求和出水水质指标。

4. 水源地保护等级:根据水源的重要性和敏感性,划分不同的保护级别。

5. 水资源管理指标:如用水效率、节水目标等,用于评估水资源利用的可持续性。

是什么意思

防治水规程的意义在于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防止水污染,减轻水灾影响,维护水生态健康。这意味着:

1. 对水资源的全面管理:从源头保护到终端利用,全过程监管,确保水资源的安全与充足。

2. 保障公共安全:通过防洪规划和应急预案,降低洪水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威胁。

3. 促进绿色发展:鼓励高效用水,减少废水排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4. 维护生态平衡:通过修复水生态系统,保护生物多样性,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防治水规程的执行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共同参与,通过科学的规划、严格的监管和广泛的教育,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管理和有效利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享受水带来的便利时,保护好这一宝贵的自然资源,为后代留下清洁、安全的水资源。

防治水规程范文

第1篇 地测防治水技术规程实施细则技术规定

一、实施细则

(一)测量部分

1、中腰线标定及时、准确、无责任工程事故。

1)巷道开工通知单要提前3天发送地测部门。

2)重要巷道的开门应有标定工作设计图。

3)巷道开口时须对作为起算数据的上一级导线(点)进行检测。

2、3000米以上贯通测量应有设计、审批、总结,贯通测量精度符合规程规定或工程要求。

3、坚持巷道开门、贯通、停头、复工、停采及工程进度等通知单制度

4、贯通通知单应提前(岩巷20-30米,煤巷30-40米)发送施工单位、矿分管领导及技术、安全、通风等单位。

5、煤矿必备的图纸

(1)井田区域地形图(1:2000或1:5000)

(2)工业广场平面图(1:500或1:1000)

(3)采掘工程平面图(1:1000或1:2000)

(4)井上下对照图(1:1000或1:5000)

(5)主要保安煤柱图(1:1000或1:2000)

(6)井筒断面图(1:200或1:500)

(7)井底车场平面图(1:200或1:500)

(8)矿井水文地质图(1:2000)

(9)矿井综合柱状图(1:2000)

6、矿图内容、精度符合要求,图上符号、线条符合《煤矿地质测量图例》要求,并且每月填绘一次。

7、各种防水、建筑物保护煤柱设计合理,并有设计,有批文,如有水害威胁而不需留设煤柱的,应标有探水警戒线。

(二)地质部分

(1)矿井必须具备精查或最终地质勘探报告、补充勘探报告、储量复核地质报告,并且经过验收,结论明确,能够指导生产。

(2)地测部门必须按规定时间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

(3)必须有由设计部门提供的经总工程师批准的“委托书”。

(4)“三书”必须做到文字、原始资料、图纸数字相符,内容达到要求。

(5)地质预报做到月有月报,年有年报,必要时有临时预报。

(6)预报内容准确无误,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安全生产。

(7)水情水害预报应包括周分析、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

(8)预报内容齐全,描述准确、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

(9)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安全生产,不出现误报、漏报现象。

(10)建立水文观测系统,并按规定时间定期观测。

(11)防治水工程有方案设计并按规定程序审批。

(12)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对不清楚地段要进行探放水,并有设计和措施。

(13)每月进行一次防治水隐患排查,并有书面分析记录。

(14)矿井范围内钻孔经过注浆封堵处理,达到防治水要求,对封闭不良钻孔要建立台帐,揭露时要制定专门探放水措施。

(15)对井田范围内小窑进行调查、分析、记录在案。并和相邻矿井建立资料交换制度。

(16)水文地质原始资料建立台帐保管安全可靠,有目录、有索引。

(17)坚持防治水安全检查,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二、技术补充规定

随着矿井采深的延伸,地质情况逐渐复杂,地质测量、防治水工作任务日益艰巨。为切实加强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明确责任,严格落实有关地测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防止重大水灾及贯通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现将我矿区在地测防治水方面的管理规定要求如下,望各部门严格遵守:

1.技术员每月要对地测科提交工作小结内容包括:本月施工范围内防治水工作开展情况,排水设备选用情况及排水设备的安置位置,头面出水情况,区域内揭露构造断层情况,煤岩层产状及相对位置、巷道中腰线及激光导向仪使用情况等,每月月底前交到地测科,并会同地测科共同分析总结本月施工区域水文地质概况及次月地测防治水方面工作重点。

2、各类巷道开工前,技术人员要提前一个月向地测科申请编写各类地质说明书。

3.由于矿井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复杂,需掘进技术员协助地质人员搞好重点岩巷、煤巷的地质调查工作,地质技术员应了解岩层变化、地质构造、煤层等情况;当岩巷掘进时,必须配合地质人员对巷道进行编录,杜绝漏编构造、标志层、煤线等情况,当煤巷与预想误差较大时,必须重点关注煤层产状变化,及时反馈信息。

4.掘进技术员要参照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了解施工巷道水文地质情况。巷道施工中遇见出水现象或有出水预兆,要及时通知调度室和地测科,出现突水现象,未进行及时汇报造成突水事故的,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矿有关规定执行。

5.掘进技术员要掌握所施工的巷道和工作面具备的排水能力,对施工巷道前方的水文地质和对施工区域的排水现状要清楚,所在巷道按照要求配备排水设备,备用水泵按照要求处于备用状态,水沟必须按照要求及时施工,出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下发通报处理。

6.掘进班组要积极配合地测科进行探放工作,短探工作定期探煤厚(每30米探一次),与地测科结合,提前做好人员安排等工作,对超前探工作不予配合,造成超前探工作无法进行或物探效果失真的,按矿有关规定执行。

7.探放水组负责探放水任务,跟班副矿长要对本矿所管理的探放水牌板进行监督,对超前探要掌握和控制,除超前距30m外,施工巷道应提前至少40m通知地测科,以便地测科及时安排超前钻探或物探。

8.掘进班组所施工的巷道,需要有明确的计划,并有生产科或地测科下发的书面通知,严禁未经允许私自施工。施工时要严格按照地测科和生产科设计要求。

9.施工时掘进技术员必须在现场做好巷道开口准备工作,提前一天通知地测科准备情况,并积极配合测量人员进行现场开口中腰线标定等工作,测量部门接业务联系通知单后给线,掘进队在现场应积极配合测量工作,确保施工工作面达到放线条件,如有问题应现场提出。

10.严格执行巷道中腰线日常技术员检查制度,巷道开口位置及中、腰线标定后,地测科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单位下发,施工队严格按照通知单有关数据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所有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测量业务通知单数据执行。

11.技术人员要随时对中、腰线进行检查,成型巷道中、腰线要及时标记。每班工作前,跟班副矿长、班组长都要对施工中、腰线进行校核并延至迎头,对上一班中、腰线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本班中、腰线进行标定。对每班不检校中、腰线及不按线施工的,按矿有关规定处理。

12.使用激光指向仪的班组应每班对激光光斑进行检查,无误后方可使用,相关参考数据必须严格按照地测提供施工联系通知单的有关数据执行。

13.技术员积极主动向地测科汇报进尺以方便及时给线,掘进队应认真对照设计图,技术员积极主动上报进尺情况,在巷道需要拐弯及给线时,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地测科,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区队负全部责任。

14.技术员对巷道贯通距离要实时掌握,技术员每天汇报一次贯通剩余距离,并按照贯通措施的要求探透,并向地测科汇报。

16.地测科下发的施工联系通知单是各科室施工的重要依据,各科室要妥善保管、存档。

盘县柏果镇麦地煤矿

2022年3月22日

第2篇 采煤工作面专项防治水措施规程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切实抓好矿井防治水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特根据我矿实际重新编制采煤工作面防治水措施及水害预警程序。我公司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一、建立健全防治水领导机构

1、成立了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

组 长: 朱文举

副 组 长: 吴松立 秦国军 赵云龙 郭银录 王卫平

成 员: 秦铁军 陈宇飞 秦同伟 李宗民 王有辰

赵道 王朝峰 贾书锋

防治水专职副总工程师:陈宇飞

专设防治水办公司,吴松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划分

(1)防治水机构负责所属负责矿井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矿井水害防治各项技术的规定制度等。审批水害防治工程设计措施及水害防治经费使用。

(2)应急抢险指挥部全权负责矿井应急抢险工作,完善应急救援方案,发布抢险救援命令。根据抢险需要合理需要的人、才、物等资源。组织抢险救援工作。

(3)现场抢险组是按照救援方案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4)领导组各成员

总 经 理:是本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矿井防治水工作全面负责。

各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工作,对分管范围内职责负责。

三、矿井水害的类型及易发突水事故的地点的分析

1、矿井水害的类型

造成我矿井水害的主要水源有大气降水、地下水和老空水。其中地下水按其储水空隙特征又分为孔隙水、裂隙水和岩溶水。根据水源分类,矿井水害分为: (1)、地表水害、(2)、老窑水水害(3)、孔隙水水害、(4)、裂隙水水害、(5)、灰岩水水害等

2、矿井水害事故易发生的地点

我矿井下易发生突水事故的地点是矿井正常生产的采煤、掘进工作面。在生产过程中与地表水、地下水或老空水沟通时,就会发生突水事故。

(1)采煤工作面向前推进,采空区顶板自然垮落,自下而上形成了垮落带、导水裂隙带和弯曲下沉带。垮落带及裂隙带遇到强含水层或老空区、老窑、老巷道积水,水会沿裂隙带空隙流入井下,造成突水事故。若导水裂缝带高度到达地表,与地表的季节性河流、塌陷坑贯通,也会造成突水事故。

(2)采煤工作面遇到封孔质量不好的钻孔,穿透含水岩层的钻孔在采煤过程中采取的防范措施不力,也会造成透水事故。

四、矿井发生突水事故的预兆

(1)煤层发潮、发暗。

(2)巷道壁或煤壁“挂汗”。

(3)工作面温度降低,煤壁发凉。

(4)煤壁“挂红”。

(5)发出水叫声。

(6)出现雾气。

(7)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

(8)顶板来压,淋水加大。

(9)出现压力水流(或称水线)。

(10)打钻时发觉钻孔底松软或钻孔查水流出卜说明接近透水区。

每次突水前都会全部些现,有时可能发现一个或几个,极个别情况甚至不出现。因此,必须密切注意,认真分析。

五、矿井水害防治的主要措施

防治矿井水灾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应查明矿区和矿井的水文地质情况,地测科编制中长期防治水害规划和年度防治水害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有准确的井上下对照图、地形地质图。要建立地表移动塌陷观测站,测出本矿的地表移动数据。井下采掘工作面与地面河流、沟渠等的位置关系。

1.防治地表水害的措施

(1)留设防水煤柱。矿井井田范围有季节性河流,对矿井有危害,有透水的可能,而且不可能排干,可留设防水煤柱。

(2)沟渠改道。沟渠压在煤层及岩层露头部分,对采矿有透水的威胁,为此对地面山沟泄洪区进行改道。

(3)积水排干。对于塌陷区存在积水,只要有突水可能就必须将积水排干方能生产,且在生产过程中要定期查看地面积水。

2.防治井下水害的措施

井下水害包括老窑水、采空区积水、老巷道水、钻孔水、断层水、陷落柱水、石灰岩溶洞水等。

1 、老窑水的防治

(1)现经调查周围矿井及小窑开采采空区积水情况已查明,并绘制了图纸和相关的资料。

(2)根据查清已有老窑的图纸和资料。认真分析判断。

(3)在探放水时,如有透水征兆,不能起钻,要尽快汇报处理险情。

(4)在探放水时要安装水泵和排水管路,清理好水仓,以保证万一探出水之后不会影响生产或导致事故发生。

2、矿井采空区积水和老巷道积水的防治

地测科测量填图要及时准确,不能漏填,采煤工作面回采时,采空区积水和老巷道对生产有威胁,要打钻把水疏干。掘进工作面需要掘透老巷道时,一定要先把老巷道水排干后,才能掘透老巷道。

3、 钻孔水防治

钻孔水害防治措施是:地测科先查清钻孔的平面所在位置即与现采掘工作面的相对位量,然后查清钻孔的封孔质量。如果钻孔穿透富水层,封孔质量不好,为确保安全需请专业队伍用钻机重新封孔。或者可以留保安煤柱保护钻孔。

六、突水事故的应急预防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

1、发现突水预兆时的应急措施

当井下出现突水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并立即报告调度室,发出警报。

2、水源的判断方法

(1)老窑水的特点是积水时间长,水量补给较差,一般属于“死水”,鉴别时,有以下特征:1)用手指搓动,有滑润的感觉;②用鼻闻有腐臭味,有时夹杂着臭鸡蛋气味;③用舌尝可感觉到水发腥,有臭味;④仔细观察,会发现水的透明度较低,水中有腐朽物悬浮或沉淀。

(2)断层水一般通道较远,补给较充分,多属“活水”。水无涩味而发甜,如果在岩巷中遇到断层水,水呈黄色,有时在岩缝中可见到淤泥。

(3)含水层水一般都具有很高的压力,水量充足。水中无涩臭味,水色发黄,有泥沙流出。

(4)如是石灰岩溶洞中的积水涌出,水呈黄鱼或灰色,有时带有臭味。

(5)地表水一旦涌入地下,其水量很大,破坏力极强。水中混有大量的泥沙,有时还会夹带许多动植物或其他杂物。在一般情况下,水中无其他异味。

3、发生突水事故时的应急措施

1、自身安全防护

井下发生突水事故时,在现场及附近地点的工作人员应首先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1)在突水迅猛、水流急速的情况下,现场人员应立即避开出水口和泄水流,躲避到硐室内、拐弯巷道或其他安全地点。如果情况紧急时,可抓牢顶梁、立柱或其他固定物体,防止被涌水扛倒或冲走。

(2)如是老空水涌出,使所在地点的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增高时,现场职工应立即佩戴好隔离式自救器或压缩氧自救器在未确定所在地点的空气成分能否保证人员的生命安全时,禁止任何人随意摘掉自救器的口具和鼻夹。

2、迅速汇报

突水事故发生后,现场及附近地点工作的人员,在脱离危险后,应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观察和判断突水的地点,涌水的程度,现场被困人员的情况等,并立即向矿井调度室报告,同时,应尽可能利用电话通知其他可能受到威胁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及时通知撤离。

3、积极妥善的组织现场抢救

(1)突永初期,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应在现场领导和老工人的组织带领下,利用现有的人力和物力,迅速进行抢救工作。如突水地点周围围岩坚硬、涌水量不大,可组织力量就地取材,加固工作面,尽快堵住出水点。

(2)在水源情况不明,涌水凶猛、顶帮松散的情况下,决不可强行封堵出水口,以免引起工作面大面积突水,造成人员伤亡,扩大灾情。

(3)对于受伤的矿工,应迅速抢救搬运到安全地点,立即进行急救处理。

(4)必须注意井下发生突水事故后,决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在不佩戴防护器具的情况下冒险进入灾区。

4、现场组织撤离

如因涌水来势凶猛、现场无法抢救或者将危及人员安全时,应迅速组织起来,沿着规定的避灾路线和安全通道撤退道巷道制高点或地面。

在行动中,应注意下列事项:

(1)撤离前:应设法将撤退的行动路线和目的地告知矿井领导人。

(2)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迅速撤往突水地点以上的巷道,尽量避免进入突水点附近及下方的独头巷道。

(3)行进中,应靠近巷道一侧,抓牢支架或其他固定物体,尽量避开压力水头和泄水主流,并注意防止被水中滚动的矸石和木料撞伤。

(4)如因突水后破坏了巷道中的照明和指路牌,迷失了行进的方向时,遇险人员朝着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5)在撤退沿途和所经过的巷道交岔口,应留设指示行进方向的明显标志,以提示救援人员的注意。

(6)撤退巷道如果是竖井,人员需要从梯子间上下时,应保持好秩序,不要慌乱和争抢。行动中,手要抓牢,脚要蹬稳,切实注意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7)撤退中,如因冒顶或积水造成巷道堵塞,可寻找其他安全通道撤出。在唯一的出口堵塞无法撤退时,应组织好灾区避灾,等待救援人员的营救,严禁盲目潜水等冒险行为。

5、避灾自救

(1)应迅速进入预先构筑的避难硐室或快速建造的临时避难硐室。必要时,可设置挡墙或防护板,防止涌水、煤矸和有害气体的侵入。

(2)进入避难硐室前,应在硐室外留设文字、衣物、矿灯等明显标志,以便于救援人员及时发现,进行营救。

作业环境条件的变化,按照本矿和本作业区域制定的预警预防措施进行响应。矿井水害发生前不能测出一个或几个物理量来预示即将出现突水事故,但《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了必须要立即报告的几种情况,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汇报并进行处置。

其他未尽事宜严格《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执行。

郑州登电阳城煤业有限公司

2022年1月

第3篇 煤矿防治水安全技术规程措施

1.相关部门必须做好工作面的探放水工作,防止含水层或与工作面相邻老空积水在煤层开采过程中突然涌水,发生水害事故。

2.探放水打钻钻进时,如发现煤矿安全规程291条中的预兆时,必须停止钻进,严格按照291条的规定执行。

3.定期观察地表塌陷区塌陷情况,对容易积水的地方必须填平填实或采取排水措施,防止积水渗入井下。

4.地表裂缝和塌陷地点必须填塞,防止地表水沿裂缝流入井下。填塞裂缝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防止人员陷入塌陷坑内。

5.严禁在各种防隔水煤柱中采掘,不得开采已留设的防水煤柱。

6.地测部门必须做好水文地质预报,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施工单位必须做好疏排水和防水工作。

7.开采过程中遇到煤矿安全规程266条规定的突水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8.工作面必须在风、机两巷建立疏排水系统,及时将工作面涌水、积水排出。

9.排水系统使用的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疏电线路,必须经常检查和维护,保证排水系统能够正常运转。

10.施工单位必须在机巷迎头准备一台37千瓦的备用水泵,当工作面涌水超过正常涌水时能将涌水排出工作面。备用水泵必须完好。

第4篇 防治水措施打煤块安全规程

1、本采面主要为大顶水和底板承压水。在风巷、机巷低凹积水处按涌水量要求做出相应的水泵窝,满足最大排水量100m3/h,并安设相匹配的排水泵及排水管路。

2、在采面过探明的6个涌水异常区和断层构造时,要根据地测部门的预报打超前探放钻孔,进行超前排放。

(1)打探放水钻孔前,工作面上、下出口的电话要完好,提前挖好排水沟和临时水仓,安排好撤人路线,并规定撤人的报警信号。

(2)打钻时必须由安全员在现场值班,检查空气成分,发现有害气体超过规定,立即停电撤人,并向调度室汇报,采取相应措施。

(3)探放水时设专人打钻,打钻工要熟悉探放水措施,探水孔的位置、方向、角度、钻眼深度与数目,熟悉附近的地理位置并且责任心强。

(4)在打钻过程中,如发现煤岩变松或沿钻杆向外流水,超过正常打钻供水量时,必须立即停钻,但不得移动或拔出钻杆,派人监视水情,并报告矿调度室。如果情况紧急,必须首先立即通知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撤离,并采取应急措施。

(5)放水时要估计积水量,设专人监护做好记录,做到有计划的放水,遇到水量突然变大时,必须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及时进行处理。

3、回采过程中注意采面淋水、滴水变化情况,当涌出量增大时,要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组织好排水工作。

4、工作面停产检修前要将机巷、风巷积水排净,并关闭机巷、风巷供水阀门。

5、为防治大顶水和底板水涌出,采面回采前必须在机巷配备不小于100m3/h的水泵及8寸排水管路。在回采过程中要注意观察大顶水和底板裂隙出水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并组织好排水工作。

6、回采前必须挖好排水沟,水泵窝等排水设施。回采期间,每班设专人负责排水、清挖水泵窝、水沟和维护水泵及排水管路,保证排水系统畅通。

7、一旦工作面涌水量增大,出现透水预兆时,所有人员要保持冷静,在跟班干部的带领下,按避灾路线迅速撤离险区,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现场情况。

8、该采面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水灾避灾路线。

9、工作面透水前,一般有如下征兆:

(1)煤壁发潮、发暗,如挖去一层还是发潮就说明附近有积水。

(2)煤壁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

(3)巷道压力增大,淋水增大,底板鼓起,有渗水。

(4)出现压力水流。

(5)有水叫声出现,如嘶嘶声或空洞泄水声。

(6)有硫化氢、二氧化碳或瓦斯气体出现。

(7)煤壁出现“挂红”现象,酸味大,有臭鸡蛋味。

10、有突水预兆时,立即停止作业,查明现场情况,确定无突水危险时,方能作业。

11、采煤区、地测科必须经常深入现场,做好水文预报,及时了解探放水情况,落实、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

12、当工作面发生突水时会有部分淤煤随水流出,需要在机巷里段低凹处挖一沉淀池,将水沉淀后排入机巷水泵窝。必须经常组织人员清挖水沟和沉淀池,保证水流畅通。

13、工作面开始回采特别是顶板初次来压期间,安排专人分三班连续对工作面进行观测,发现异常或突水预兆立即停止回采,并及时向调度室及有关领导汇报。

14、工作面一旦发生突水或涌水量大于100m3/h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向调度室汇报,及时采取各种有效防治措施,情况紧急时,必须及时撤出受水害威胁地点的所有工作人员。

二、打煤块安全措施

1、正常情况下,打煤块工站在电缆槽外人行道侧,不停机,用大锤随着大煤块移动,连续快速打击,限制大煤块到达机头位置,必要时停机打煤块,以防大块顶、碰机头电缆和超前支护梁柱。

2、当大煤块体积过大时,必须停止运输机并停电闭锁,在确认周围无危险后,使用大锤将其打碎。

3、如果进入溜槽内打煤块,必须先停止刮板输送机运转并闭锁,对煤壁进行敲帮问顶,挑掉活煤活矸;若煤壁片帮较严重时,必须先挑掉护顶,确保安全情况下作业。

4、运输机或转载机司机必须在打煤块工工作完毕并发出开机命令后方可开机。

5、打煤块时严禁在运行的运输机或转载机上作业。

第5篇 煤矿防治水的安全技术规程措施

1.相关部门必须做好工作面的探放水工作,防止含水层或与工作面相邻老空积水在煤层开采过程中突然涌水,发生水害事故。

2.探放水打钻钻进时,如发现煤矿安全规程291条中的预兆时,必须停止钻进,严格按照291条的规定执行。

3.定期观察地表塌陷区塌陷情况,对容易积水的地方必须填平填实或采取排水措施,防止积水渗入井下。

4.地表裂缝和塌陷地点必须填塞,防止地表水沿裂缝流入井下。填塞裂缝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防止人员陷入塌陷坑内。

5.严禁在各种防隔水煤柱中采掘,不得开采已留设的防水煤柱。

6.地测部门必须做好水文地质预报,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施工单位必须做好疏排水和防水工作。

7.开采过程中遇到煤矿安全规程266条规定的突水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8.工作面必须在风、机两巷建立疏排水系统,及时将工作面涌水、积水排出。

9.排水系统使用的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疏电线路,必须经常检查和维护,保证排水系统能够正常运转。

10.施工单位必须在机巷迎头准备一台37千瓦的备用水泵,当工作面涌水超过正常涌水时能将涌水排出工作面。备用水泵必须完好。

第6篇 井下防治水措施规程

矿井采掘活动总会直接或间接破坏含水层,引起地下水涌人矿坑。井下防水的目的是防止矿坑突水,尽量减少矿坑涌水量。井下防治水的主要措施如下。

(1)超前探放水是指在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地段施工井巷时,先于掘进,在坑内钻探以查明工作面前方水情。“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是井下生产中必须坚持的原则。

(2)留设防水煤(矿)柱是在煤(矿)体与含水层(带)接触地段,为防止井巷或采空空间突水危害,留设一定宽度(或高度)的煤(矿)体不采,以堵截水源流入矿井。

(3)构筑水闸门(墙)水闸门(墙)是大水矿山为预防突水淹井、将水害控制在一定范围内而构筑的特殊闸门(墙),是一种重要的井下堵截水措施。水闸门(墙)分为临时陛的和永久性的。

(4)注浆堵水注浆堵水是指将注浆材料(水泥、水玻璃、化学材料以及黏土、砂、砾石等)制成浆液,压入地下预定位置,使其扩张固结、硬化,起到堵水截流,加固岩层和消除水患的作用。注浆堵水是防治矿井水害的有效手段之一,当前国内外已广泛应用于井筒开凿及成井后的注浆、截源堵水、减少矿坑涌水量、封堵充水通道恢复被淹矿井或采区、巷道注浆保障井巷穿越含水层(带)等。

第7篇 防治水监控防范措施规程

为突出煤矿安全生产,促进防治水工作,防止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矿井和职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此防治水监控防范措施:

一、煤矿必须有负责防治水工作的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主要负责人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解决防治水所需的人、财、物等;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防治水工作的技术管理。

二、煤矿必须配齐满足防治水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水文地质类型简单矿井配备不少于1名,中等及以上矿井不少于2名。所配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

三、煤矿必须加强矿井防治水基础工作。各种原始记录、台帐、卡片等齐全、准确;图纸资料完善可靠、填绘及时;做好矿井水情水害的分析和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满足矿井生产安全需要。

四、煤矿必须抓好水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水患排查,对排查出的水患必须制定防治措施,做到项目、资金、措施、时间、人员、责任六落实。

五、矿井必须具备完善的排水系统,排水能力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有突水危险的矿井和区域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水闸门等防水隔离设施,实现分区隔离。隔离设施必须安排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防水闸门每年必须由分管负责人组织两次关闭试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煤矿必须加强对古空、老空、采空区积水情况的探查和管理,加强对邻矿古空、老空及废弃老窑情况的调查分析;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每年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复查核实,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加强与邻矿之间的关系协调,按安全互保协议要求搞好图纸交换,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制度。

七、煤矿必须严格执行防治水审批管理制度。受上覆岩层水或地表水威胁的矿井,必须按照矿井设计和矿井地质报告的规定留设防隔水煤(岩)柱,未经省煤炭管理部门批准,严禁擅自提高开采上限。受承压水威胁的矿井,开采前必须查清水文地质条件,编制治理方案和防范措施,按管理权限报批后组织实施。

八、煤矿必须按有关规定留足矿井边界隔离煤柱,不得擅自采动破坏;变更边界煤柱,必须编制专门设计报省煤炭管理部门批准。严禁危及相邻矿井安全的泄水、贯通巷道等行为。

九、煤矿每年雨季前必须对本单位的“雨季三防”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排查,对主要排水系统进行联合试运转。受雨季降水影响或威胁的矿井,必须制定专门的防治措施。井口和工业广场场地高程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的,必须有防、堵、疏、排措施。

十、煤矿企业必须加大对防治水工程的资金投入。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必须每年组织有关人员编制防治水工程计划,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列入安全技措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8篇 《煤矿安全规程》对矿井防治水的主要规定

1、煤矿企业应查明矿区和矿井的水文地质条件,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

煤矿企业必须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年限、积水情况。

2、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必须针对主要含水层(段)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水害预测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查、探、防、堵、截、排”等综合防治措施。

3、煤矿企业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雨季受水威胁的矿井,应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并应组织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

4、煤矿企业必须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渗漏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

5、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必须留防水煤柱。矿井以断层分界时,必须在断层两侧留有防水煤柱。已经互相连通的矿井,必须在连通的地方构筑足够强度的防水墙。

防水煤柱的尺寸,应根据相邻矿井的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围岩性质、开采方法以及岩层移动规律等因素,在矿井设计中规定。按照《矿井水文地性规程》规定,在水淹区或在积水区下掘进时,巷道与水体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不得小于巷道高度的10倍,防水煤岩柱的尺寸不得小于导水裂隙带的最大高度与保护层厚度之和,一般应大于30倍采厚。

6、矿井必须作好水害分析预报,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探水或接近积水地区掘进前或排放被水淹井巷的积水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

探水眼的布置的超前距离,应根据水头高低、煤(岩)层厚度和硬度以及安全措施等在探放水设计中具体规定。

正确确定探水线,探水线就是探水的起点,应根据积水区的位置、范围、水文地质条件及资料的可靠程度,以及采空区、巷道受矿山压力的破坏情况等因素来确定探水线。

第9篇 地测防治水技术规程实施细则和技术补充规定

一、实施细则

(一)测量部分

1、中腰线标定及时、准确、无责任工程事故。

1)巷道开工通知单要提前3天发送地测部门。

2)重要巷道的开门应有标定工作设计图。

3)巷道开口时须对作为起算数据的上一级导线(点)进行检测。

2、3000米以上贯通测量应有设计、审批、总结,贯通测量精度符合规程规定或工程要求。

3、坚持巷道开门、贯通、停头、复工、停采及工程进度等通知单制度

4、贯通通知单应提前(岩巷20-30米,煤巷30-40米)发送施工单位、矿分管领导及技术、安全、通风等单位。

5、煤矿必备的图纸

(1)井田区域地形图(1:2000或1:5000)

(2)工业广场平面图(1:500或1:1000)

(3)采掘工程平面图(1:1000或1:2000)

(4)井上下对照图(1:1000或1:5000)

(5)主要保安煤柱图(1:1000或1:2000)

(6)井筒断面图(1:200或1:500)

(7)井底车场平面图(1:200或1:500)

(8)矿井水文地质图(1:2000)

(9)矿井综合柱状图(1:2000)

6、矿图内容、精度符合要求,图上符号、线条符合《煤矿地质测量图例》要求,并且每月填绘一次。

7、各种防水、建筑物保护煤柱设计合理,并有设计,有批文,如有水害威胁而不需留设煤柱的,应标有探水警戒线。

(二)地质部分

(1)矿井必须具备精查或最终地质勘探报告、补充勘探报告、储量复核地质报告,并且经过验收,结论明确,能够指导生产。

(2)地测部门必须按规定时间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

(3)必须有由设计部门提供的经总工程师批准的“委托书”。

(4)“三书”必须做到文字、原始资料、图纸数字相符,内容达到要求。

(5)地质预报做到月有月报,年有年报,必要时有临时预报。

(6)预报内容准确无误,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安全生产。

(7)水情水害预报应包括周分析、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

(8)预报内容齐全,描述准确、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

(9)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安全生产,不出现误报、漏报现象。

(10)建立水文观测系统,并按规定时间定期观测。

(11)防治水工程有方案设计并按规定程序审批。

(12)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对不清楚地段要进行探放水,并有设计和措施。

(13)每月进行一次防治水隐患排查,并有书面分析记录。

(14)矿井范围内钻孔经过注浆封堵处理,达到防治水要求,对封闭不良钻孔要建立台帐,揭露时要制定专门探放水措施。

(15)对井田范围内小窑进行调查、分析、记录在案。并和相邻矿井建立资料交换制度。

第10篇 煤矿井下防治水规程

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必须留防水煤柱。矿井以断层分界时,必须在断层两侧留有防水煤柱。

防水煤柱的尺寸,应根据相邻矿井的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围岩性质、开采方法以及岩层移动规律等因素,在矿井设计中规定。

已留设的防水煤柱需变动时,必须重新编制设计,报省级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严禁在各种防隔水煤柱中采掘。

井巷出水点的位置及其水量,有积水的井巷及采空区的积水范围、标高和积水量,必须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在水淹区域应标出探水线的位置。采掘到探水线位置时,必须探水前进。

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应及时观测井下水文变化情况,并向矿调度室报告。

水淹区积水面以下的煤岩层中的采掘工作,应在排除积水以后进行;如果无法排除积水,必须编制设计,按管理权限报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

在有水或未固结的灌浆区、有淤泥的废弃井巷、岩石洞穴附近采掘时,必须执行本规程第二百六十条、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定。

开采水淹区域下的废弃防水煤柱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并按管理权限报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井田内有与河流、湖泊、溶洞、含水层等有水力联系的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时,必须查出其确切位置,并按规定留设防水煤(岩)柱。

巷道必须穿过上述构造时,必须探水前进。如果前方有水,应超前预注浆封堵加固,必要时预先建筑防水闸门或采取其他防治水措施。

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矿井必须作好采区、工作面水文地质探查工作,选用物探、钻探、化探和水文地质实验等手段查明构造发育情况及其导水性,主要含水层厚度、岩性、水质、水压以及隔水层岩性和厚度等。

煤层顶板有含水层和水体存在时,应当观测“三带”发育高度。当导水裂隙带范围内的含水层或老空积水影响安全开采时,必须超前探放水并建立疏排水系统。

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能承受的水头值大于实际水头值时,可以“带水压开采”,但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按管理权限报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能承受的水头值小于实际水头值时,开采前必须采取下列措施,并按管理权限报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一)采取疏水降压的方法,把承压含水层的水头值降到隔水层能承受的安全水头值以下,并制订安全措施。

(二)承压含水层不具备疏水降压条件时,必须采取建筑防水闸门、注浆加固底板、留设防水煤柱、增加抗灾强排能力等防水措施。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当开拓到设计水平,只有在建成防、排水系统后,方可开始向有突水危险地区开拓掘进。

煤系底部有强岩溶承压含水层时,主要运输巷和主要回风巷必须布置在不受水威胁的层位中,并以石门分区隔离开采。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有突水淹井危险的矿井,必须在井底车场周围设置防水闸门。在其他有突水危险的地区,只有在其附近设置防水闸门后,方可掘进。

防水闸门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防水闸门必须采用定型设计。

(二)防水闸门的施工及其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闸门和闸门硐室不得漏水。

(三)防水闸门硐室前、后两端,应分别砌筑不小于5m的混凝土护碹,碹后用混凝土填实,不得空帮、空顶。防水闸门硐室和护碹必须采用高标号水泥进行注浆加固,注浆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四)防水闸门来水一侧15~25m处,应加设1道挡物篦子门。防水闸门与篦子门之间,不得停放车辆或堆放杂物。来水时先关篦子门,后关防水闸门。如果采用双向防水闸门,应在两侧各设1道篦子门。

(五)通过防水闸门的轨道、电机车架空线、带式输送机等必须灵活易拆;通过防水闸门墙体的各种管路和安设在闸门外侧的闸阀的耐压能力,都必须与防水闸门所设计压力相一致;电缆、管道通过防水闸门墙体时,必须用堵头和阀门封堵严密,不得漏水。

(六)防水闸门必须安设观测水压的装置,并有放水管和放水闸阀。

(七)防水闸门竣工后,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验收;对新掘进巷道内建筑的防水闸门,必须进行注水耐压试验,水闸门内巷道的长度不得大于15m,试验的压力不得低于设计水压,其稳压时间应在24h以上,试压时应有专门安全措施。

防水闸门必须灵活可靠,并保证每年进行2次关闭试验,其中1次应在雨季前进行,关闭闸门所用的工具和零配件必须专人保管,专门地点存放,不得挪用丢失。

井筒穿过含水层段的井壁结构应采用防水混凝土或设置隔水层。

井巷揭穿含水层、地质构造带前,必须编制探放水和注浆堵水设计。

井巷揭露的主要出水点或地段,必须进行水温、水量、水质等地下水动态和松散含水层涌水含砂量综合观测和分析,防止滞后突水。

立井基岩段施工应遵循快速、打干井的原则,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单层涌水量小于10m3/h的含水层段,应强行穿过。

(二)单层涌水量大于10m3/h的含水层段,应预注浆堵水。

(三)单层涌水量大于10m3/h,且含水层层数多,层段又较集中的地段,应进行地面预注浆。

(四)单层涌水量大于10m3/h,但含水层层数少,或层段分散的地段,应进行工作面预注浆或短探、短注、短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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