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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信号规程

有哪些

信号规程,顾名思义,是通信领域中规定信号传输、处理和理解的一系列规则和标准。它涵盖了信号的产生、编码、解码、传输、接收等多个环节,旨在确保信息在复杂环境中准确、高效、安全地传递。具体来说,信号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信号类型:如模拟信号和数字信号,各有其独特的处理方式和应用场景。

2. 信号编码:包括二进制编码、ascii编码等,用于将信息转化为可传输的电信号。

3. 信号调制:如幅度调制、频率调制等,改变信号的某些特性以适应不同的传输介质。

4. 信道分配:在多用户环境中,如何公平合理地分配通信资源,避免干扰。

5. 信号同步:确保发送端和接收端的信号节奏一致,保证信息正确解码。

6. 错误检测与纠正:通过校验码等手段,检测并修复在传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错误。

标准

信号规程的制定往往基于一系列国际和行业标准,这些标准为信号传输提供了统一的框架和指导。例如:

1. ieee 802.11(wi-fi):定义了无线局域网的通信协议,包括信号编码、传输速率等。

2. eia/tia-232(rs-232):定义了串行通信接口,规范了信号电平、速率、连接器等。

3. itu-t g.709(otn):光传送网的标准,规定了光信号的封装、复用、映射等。

4. 3gpp:为移动通信系统如4g、5g制定了详细的规范,包括信号处理、网络架构等。

5. tcp/ip协议栈:互联网的基础,定义了从物理层到应用层的数据传输规则。

是什么意思

信号规程的含义,简单来说,就是一套确保信息准确无误、高效可靠传输的规则体系。它是通信技术的灵魂,为设备间的互联互通提供了基础。无论是简单的电话通话,还是复杂的互联网数据传输,背后都离不开信号规程的支撑。

在实际操作中,遵循信号规程意味着我们需要确保通信设备按照预设的规则进行信号的生成、编码、调制、传输和解码。这不仅涉及到硬件的设计,如天线、线路、芯片等,也包括软件的开发,如通信协议、信号处理算法等。还需要考虑环境因素,如电磁干扰、信号衰减等,并通过错误检测与纠正机制来保障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信号规程是通信领域的基石,它决定了信息传输的效率、稳定性和安全性。对于企业管理者而言,理解和掌握信号规程的基本原理,有助于更好地规划和管理企业的通信基础设施,以应对日益增长的数据传输需求。

信号规程范文

第1篇 信号工:技术操作规程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熟知主井装、卸载设备、信号设施的性能、结构和工作原理。

2、接班时必须试验舌板闭锁、满仓信号保护灵敏可靠。

3、每次动罐前,先将大钩放下,舌板收回,当动罐信号发出后,绝对不允许随意更改信号,如遇特殊情况时,应先打停点,并确认绞车不动后,再进行处理。如箕斗未停稳或不到位时,不准放出舌板或提起大钩。

4、提煤时,要做到目接目送,运行中要视、听集中,发觉异常即打停点并汇报,待查明处理后,方可提升。

5、信号规定:

一点停,二点快提,三点快下,四点慢提,五点慢下,均以主罐为主。

6、当检查罐道或吊运特殊物件时,井上、下信号工应首先互相联系好,并向绞车司机交待清施工任务,按规定速度运行。

7、正常情况下,只准使用主信号系统,只有当主用信号系统发生故障时。才准使用备用信号系统,同时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修复,修复后,立即恢复使用主信号系统。

8、信号发出后,不得离开岗位,并应密切监视提升容器及信号显示系统的运行情况,如发现运行与发出信号不符等异常现象,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查明原因处理后,方可重新发送信号。

9、发出开车信号后,一般不得随意废除本信号,特殊情况需要改变时,须先发送停车信号后再发送其它种类信号。

不安全隐患及防范措施

1、为了避免压舌板影响生产,严禁突击提煤,必须待大钩、舌板完全收回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

2、井下信号工装煤必须用定重装置,严禁甩保护关闭定重装煤,避免装重斗、装多或向老坑内直接放货影响生产。

第2篇 指挥信号操作规程

在进行构件、设备安装吊装作业时,应设专人负责指挥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工作。操作人员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按指挥人员的各种信号进行操作。信号必须事先统一规定,工作中不得任意变更。指挥信号有以下三种。

一、手势。手势往往与口笛相配合使用。

二、口笛(哨)。口笛往往与手势或旗号相配合使用。

1、吹两短声,表示起吊。

2、吹三短声,表示下落。

3、吹一长声,表示停止。

三、旗号:

1、红绿旗上举,表示开车。

2、红绿旗下指,表示停车。

3、绿旗向上、下,表示起升、降落吊钩。

4、绿旗左右摆动,表示停止吊钩动作。

5、红旗向上、下,表示起重臂起升、下降。

6、红旗左右摆动,表示起重臂杆停止动作。

7、两旗卷起指向左、右,表示起重臂向右左转。

8、两旗交叉,表示工作完毕。

第3篇 矿山短波收发信号机安全操作规程

1. 要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无线电通讯保密制度和通讯守则。认真执行无线电通讯规范。

2. 要选择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并经过一个星期培训的人员担任报务工作。报务员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

3. 无线电通讯要建立独立的通讯机房,工作人员要有方便的操作位置。

4. 机房内要保持清洁,通风良好。机器要安装平稳,其位置要离开墙壁或其他设施不少于0.2米。

5. 机器安装位置既要离开热源,更不能阳光直射。不准将机器安装在潮湿或湿度过大的地方,其工作环境的相对湿度不准超过80%。使用环境温度应在-10~+60℃。

6. 机器安装位置必须离开运行中的电子仪器、高压电缆、发电机20米以外。离开磁性物质10米以外。以防开机后对电台产生不良影响。

7. 使用双极天线,发射极向方位应对准主要通讯台站,其方向角最大不准超过45°。

8. 天线架设要有开阔的天线场地。天线要远离高大建筑物、金属构筑物和其他天线网,要离开高压电网60米以外。

9.天线馈线要垂直引向机房,不准任意接长馈线,不能出现纹联和开路。馈线接触墙壁要有良好的绝缘。

10. 电台所用地线,要使用尽可能短和粗的金属导线,从机器到地表的导线长度,一般不应超过2米。接地_ 端要与埋在地下的金属板有牢固的焊接,极板潜埋深度不少

于1.2米,地面要经常保持湿润。

11. 通讯机安装完毕后,必须认真检查主机与天线调谐器、电源、地线、天线与单双变换器连接是否可靠。天线、地线不能开路。

12. 使用交流电源电压应在200伏至240伏范围内,稳压电源开启后,电表所指示输出电压应为13.8伏,否则不能开机。

13.收发信号机在开机通讯前,应按下列规定调整各开关和旋钮

(1)音频增益、静噪旋钮,反时针旋到头;

(2)射频增益、射频功率旋钮,顺时针旋到最大;

(3)音调、话筒增益、通带调谐旋钮在中央位置;

(4)限波器、滤波器开关,在抬起位置;

(5)调谐速率开关,波段开关,声控发射、语言压缩、噪声抑制、声控增益、声控延时开关,在关闭位置;

(6)自动增益控制在慢的位置。

14. 使用收发机用话务与对方联系,不论是接收还是发射,心须使用上边带或下边带的工作方式。

15. 首先开启稳压电源,同时观察电表是否输出电压为13.8 伏。然后,开启主机电源,两秒钟后,频率指示器应当点亮。

16.第16条按下功能开关,准确选择单边带工作方式。全国救护无线电通讯网的所有无线电台,一律使用下边带方式进行工作。

17. 首先使用波段选择开关,选择所用波段,然后,关上波段开关。打开频率速度开关,准确选择所用频率,然后关上。两开关不能同时开启选择频率。

18. 调整静噪、射频增益旋钮,使接收指示灯点亮。顺时针转动音频增益旋钮,以得到一个舒适的电频。电表指针应在10分贝左右。

19. 在进行发射工作前,必须启动天线调谐器进行调谐。电表开关置于“驻波比”位置上,同时观察电表在发射功率100瓦时,驻波比读数不得大于2。

20. 将电表开关置于“输出功率”位置上,调整发射功率。利用收发开关选择发射方式,以正常声音讲话,电表指针应摆动,同时,发射指示灯应点亮。

21. 更换频率进行联络,必须重新启动天线调谐器进行调谐。在发射信号过程中,严禁启动天线调谐器进行调谐。

22. 发射功率达不到100 瓦,驻波比又大于2的失配情况下,不准进行发射。

23.在同一地点,两台通讯机不能同时进行发射,不能在8公里范围以内,接收大功率电台发射的信号。

24. 开机后不准拔掉或插上话筒,在发射时不准调整不应调试的旋钮或开关。

第4篇 塔吊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协议书

1、信号指挥工佩戴“信号指挥”标志或特殊标志,安全帽、安全带、指挥旗、口哨俱备,并正确配合使用。

2、熟悉起重机机械的基本性能,向其中司机及挂钩人员进行旗语手势,声响信号的交底约定。

3、必须了解调运物件重量、堆放位置、其它固定物的连接和掩埋情况等,确定吊点、吊装方法的具体事宜。

4、检查吊索具的磨损情况,有达“报废”标准情况之一的立即更换,尚未达标准却又磨损程度轻的,必须降低其允许使用范围。

5、检查吊索具、容器等是否符合要求,发现吊具有变形、扭曲、开焊、裂缝等情况必须及时处理,否则停止使用。

6、吊装作业人员。信号指挥必须集中精力,按规定要求操作,时刻注意塔机的运转、吊装情况。

7、坚持“十不吊”原则,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8、信号指挥人员要站立得当,旗语或手势明显准确,哨声清晰洪亮,与旗语手势配合协调一致,上下信号密切联系,应当清楚地注视吊物起、运转、就为的全过程。

9、信号指挥者应当站在有利于保护自身安全,又能正常指挥作业的有效位置。

10、吊物起吊200~300mm时,应停钩检查,待妥当后再行调运。

11、吊物悬空运转后突发异常时,指挥者应迅速视情况而定,紧急告知危险部位人员撤离,指挥塔吊司机将重物慢慢放下,排除险情后,再行起吊。

12、吊运中若突然停电或机械故障,重物不准长时间悬挂高空,应想办法将重物落放到稳妥的位置并垫好。

13、吊物时,严禁超低空从人的头顶位置越过,要保证吊物与人的头顶最小的安全距离不小于1m。

安全部负责人:年月日

信号工:年月日

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第5篇 竖井中段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本规程适用于各中段信号工:

1.若罐笼在该中段,需要上、下人员、物料,选择提升类型:人员、炸药、大件设备、抢险救灾等,相应的指示灯亮;提升一般物料,不需要选择;

2.选择去向,即去几中段,按下按钮,指示灯亮,

3.发允许开车信号,指示灯亮,电铃响,该信号直发井口;

4.若罐笼不在该中段,需要罐时,按“呼罐”按钮,当罐到该中段后,再按1、2, 3项方法进行操作;

5.危急情况下,按“紧急停车”按钮,且自锁,指示灯一直亮,电铃一直响,车停后,再按下解锁;在正常情况下,禁止按该按钮;

6.需调罐时,先通知司机将开关选择正常“慢动”位置,并选择上、下方向,再按下“上调罐”或“下调罐”按钮,等车动时松手,车到所需位置,按下“停止”按钮,等车停时松手;

7.注意事项:发允许开车信号前,先看一看罐帘门是否关好,摇台是否抬起,安全门是否关闭,否则不允许发开车信号,罐笼不在该中段,摇台必须在抬起位置。

二、本规程适用于主要生产中段信号工

1.若罐笼在该中段,需要上下人员、物料,选择提升类型,人员、炸药、大件设备、抢灾,相应的指示灯亮,提升一般物料,不需要选择;

2.选择允许中段按下按钮,指示灯亮;

3.发开车信号,该信号直发司机台和所有中段,指示灯亮,电铃响;

4.若罐笼在该中段,其余中段需要罐时,其中段的信号工会按“呼罐”按钮,在该中段的呼罐指示灯会分别指示,该中段信号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允许中段,发开车信号;

5.若罐笼不在该中段,所在中段的信号工会选择提升类型和去向,在该中段会指示出来,该中段信号工根据去向选择允许中段,发开车信号;

6.危急情况下,按“紧急停车”按钮,且自锁,指示灯一直亮,电铃一直响,罐停后,再按下解锁,在正常情况,禁止按该按钮;

7.需调罐时,先通知司机将开关选择正常“慢动”位置,需上调时,按下“上调罐”按钮,等罐动时松手,罐到所需位置,按下 “停止”按钮,等车停时松手,需下调罐时,按下“下调罐”按钮,等车动时松手,罐到所需位置,按下“停止”按钮,车停时松手;

8.注意事项:发开车信号前,先看一看罐笼门是否关好,摇台是否抬起,安全门是否关闭,否则不允许发开车信号。

第6篇 回柱绞车司机(看滑轮工、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回柱绞车司机必须熟悉本工作面作业规程和顶板控制方法,做到“三懂”(懂构造、懂性能、懂原理),“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维护、会处理故障),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二、安全规定

第2条 回柱绞车司机要和回柱放顶工、看滑轮工、信号工密切配合,搞好回柱放顶工作。

第3条 回柱绞车司机与回柱放顶工的联系,必须使用电铃信号装置(或合用光电信号),信号规定如下:

一次长铃――停车;

连续二次铃――开车;

连续三次铃――倒车松绳。

电铃线不许明接,防爆铃盒不准打开。在操作过程中,一律听从信号指挥。听不清信号,不准开车。开车时,绞车附近人员要及时躲开。

第4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停车:

1.绞车移动时;

2.导轮移动或看守导轮人发出信号时;

3.其他不安全情况或听见有人喊停车时;

4.绞车附近、绞车与导轮间有人时;

5.钢丝绳钩头距绞车或导轮1.5米时。

第5条 滑轮及滑轮柱子要符合下列规定:

1.滑轮支柱小头直径不小于200毫米,使用时大头向下,小头向上;

2.滑轮柱子顶端要有柱窝,深度不小于500毫米,顶板破碎要加深柱窝,窝底加垫帽;底柱窝深不小于100毫米,底板破碎或松软要穿铁鞋;

3.滑轮柱与底板成60°-75°角。方向视两绳的合力方向而定;

4.滑轮必须拴在滑轮柱的下部,最高不得超过底板0.5米,上边缘必须与绞车滚筒成一直线;

5.滑轮底部应用半圆木或木板垫平,防止回柱时上下摆动;

6.拴滑轮的钢丝绳必须为直径不小于18毫米的新绳,不得使用旧钢丝绳;

7.滑轮的位置,要保证钢丝绳的一端对绞车中心,另一端和回柱方向成直线;

8.滑轮的滑动销子、轮夹、轮轴必须齐全,滑轮沟槽直径最小要大于钢丝绳直径的1/4;

9.在滑轮靠工作面一侧,应加打一对支柱,防止断绳伤人及拉倒工作面支柱。

第6条 工作时,必须集中精力,按信号操作。开车时不得远离绞车,必须站在护身柱后方。

三、操作准备

第7条 备齐小锤、长柄工具等工具,油壶、螺丝等备品配件。

第8条 检查绞车附近的顶帮、巷道位置是否支护完整牢固、安全,有无杂物堆积影响操作。

第9条 检查绞车安装是否牢固,压柱、戗柱是否牢靠;钢丝绳在滚筒上固定是否牢固,排绳是否整齐,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是否超过原钢丝绳总断面面积的10%。

第10条 检查电气设备是否摆设稳固适宜,操作方便。

第11条 检查绞车设备各部件、螺栓、垫圈、护罩等是否齐全牢固,常用闸是否灵活,减速箱和轴承的油质是否合格,油量是否充足。

第12条 检查信号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四、操作顺序

第13条 回柱绞车工操作顺序:

试车→正式运行(下放主绳→停车→拉绳→停车→下放主绳……)→停车→工作结束。

五、正常操作

第14条 先进行2-3次的正反车试转,并与回柱工用信号联系,试验其准确性。

第15条 集中精力,听取信号,按回柱信号进行开车、停车、倒车等操作。

第16条 正常情况停车时,应断电后用机械闸停车,不准打反车停车。电动机、轴承温度达65℃时,要停车找出原因,等温度下降后方准开车。

第17条 看滑轮工应在滑轮柱上方0.5米外靠采空区侧工作;松主绳时,在滑轮下方钢丝绳外侧密切配合向下给绳,以防咬绳;

第18条 看滑轮工必须用哨子与回柱绞车司机联络,发现滑轮卡绳、柱子松动、咬绳、销子松动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吹哨停车。

第19条 不论开车或停车,看滑轮工都必须集中精力,目注工作范围动态,严禁打盹或离开岗位。运行时,滑轮内侧不准人员停留或通过。

第20条 信号工(打点工)必须听从回柱工的指挥,精力集中,密切注意钢丝绳运行方向,当发现钢丝绳运行方向有误时,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并重新发出正确的信号。发信号要迅速、准确。

第21条 信号工始终要和回柱位置保持5-8米距离,随回柱位置推延而改变工作位置,并收盘好电缆;调整工作位置时,应手持信号装置,不得悬提信号线,以免损坏信号线接头,造成事故。

第22条 发现有卡绳时,按以下要求操作:

1.在回柱工、看滑轮工等协助下取出卡住的钢丝绳;

2.用橇棍或其他工具剔拨撬起卡住的钢丝绳,必要时可辅以人力撩绳;

3.将钢丝绳拉展后,用绳头的大钩(或卡子)拴(卡)在牢固支柱上再开倒车,使卡住的钢丝绳松开;

4.开倒车处理卡绳时,如钢丝绳拉到绞车滚筒边绳子仍未松开,应停车,以免损坏,折断钢丝绳;

第23条 开倒车处理卡绳事故时,现场其他人员都必须退到安全地点。

第24条 回柱工作结束后,把钢丝绳全部缠在滚筒上,把开关把手打在断电位置,锁紧闭锁螺栓,切断电源。

六、移设回柱绞车的操作

第25条 移回柱绞车前,要选择顶板、支架完好,无淋水,空间宽敞、有利于安设和回柱工作的地点,安设好牢固的牵引柱,并清理好绞车移动的通道。

第26条 移回柱绞车时应至少两人操作。拴好牵引绳,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后,发出开车信号。移动时要慢速牵引,严密注视牵引柱的牢固性和被移动的绞车是否碰撞、挤压巷道支架、电缆或其他设施,绞车开关电缆是否拉紧,发现问题立即停车,处理好后再移动。

第27条 绞车移到位后,将开关打到零位,再打好压柱和戗柱。四根压柱要与顶、底板垂直;两根戗柱打在绞车前面两侧,与底板呈600~75o角。各柱下头均需打在绞车底盘上,上头支在顶板柱窝内,当顶板破碎或为复合顶时,应加柱帽,底板松软要下底梁。

第28条 安装绞车要保证其平、正、牢。经试车,确认绞车稳固无问题后,方可使用。

七、收尾工作

第29条 收拾好工具,向接班人、班组长汇报运转情况、出现的故障、存在的问题等。按规定填写回柱绞车工作日志。

第7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起重工(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

1. 一 般 规 定

1. 1起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1. 2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1. 3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1. 4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入监护。

1. 5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

1 .6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方向作业时,必须保持表30.1.6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表30.6.1 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见表

1. 7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必须具备下列操作能力:

(1) 起重机司机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所操纵的起重机的构造和技术性能。

②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制度。

③起重量、变幅、起升速度与机械稳定性的关系。

④钢丝绳的类型、鉴别、保养与安全系数的选择。

⑤一般仪表的使用及电气设备常见故障的排除。

⑥钢丝绳接头的穿结(卡接、插接)。

⑦吊装构件重量计算。

⑧操作中能及时发现或判断各机构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⑨制动器突然失效能作紧急处理。

(2) 指挥信号工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应掌握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机进行检查。能熟练地运用手势、旗语、哨声和通讯设备。

②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结构施工图,能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工艺要求指挥起吊、就位构件、材料和设备等。

③掌握常用材料的重要和吊运就位方法及构件重心位置,并能计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

④正确地使用吊具、索具,编插各种规格的钢丝绳。

⑤有防止构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变形的知识。

⑥掌握起重机最大起重量和各种高度、幅度时的起重量,熟知吊装、起重有关知识。

⑦具备指挥单机、双机或多机作业的指挥能力。

⑧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等。

(3) 挂钩工必须相对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必须服从指挥信号的指挥。

②熟练运用手势、旗语、哨声的使用。

③熟悉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工作性能。

④熟悉常用材料重量,构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⑤熟悉构件的装卸、运输、堆放的有关知识。

⑥能正确使用吊、索具和各种构件的拴挂方法。

1. 8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1. 9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1. 10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2.基 本 操 作

2. 1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2. 2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护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2. 3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2. 4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2. 5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2. 6吊挂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2) 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3) 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4) 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2. 7捆绑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捆绑必须牢固。

(2) 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

(3) 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2. 8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2. 9长期不用的超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验、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2. 10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3. 三角架(三木搭)吊装

3. 1作业前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选用机具、吊具、绳索及配套材料。

3. 2作业前应将作业场地整平、压实。三角架(三木搭)底部应支垫牢固。

3. 3三角架顶端绑扎绳以上伸出长度不得小于60cm,捆绑点以下三杆长度应相等并用钢丝绳连接牢固,底部三脚距离相等,且为架高的1/3至2/3。相邻两杆用排木连接,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5m。

3. 4吊装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试吊时应检查各部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

3. 5移动三角架时必须设专人指挥,由三人以上操作。

4. 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4. 1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 2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

4. 3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备必须和拍子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实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4. 4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4. 5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调整就位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4. 6超长型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1/4,并应采取防护倾覆措施。

4. 7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5. 吊 索 具

5. 1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5. 2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5. 3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5. 4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

5. 5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5.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1) 在一个节距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2) 出现拧钮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3) 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4) 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5. 7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第8篇 斜井把钩信号工操作规程

第1条把钩信号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2条开工前把钩信号工应详细检查电话、信号、保险梯、保险绳及连接装置是否安全灵敏可靠。

第3条行驶车辆在斜井内,要严格执行“开车不行人,行人不开车”制度。

第4条在传递信号时,把钩信号工应集中精力,按信号种类准确无误的发送信号,上车场把钩信号工要做好二级传递,及时将底车场发送的信号传递给2.5米绞车房,开车时信号不清,应认为无效,必须听第二次发信号听清后方准发信号。

第5条上车场下车时把钩信号工发信号是从上车场信号房至2.5米绞车房,并打信号通知下车场信号把钩工准备下车,下车场上车时把钩信号工发信号是从下车场至上车场再由上车场至2.5米绞车房,信号使用规定为“一”声停止运转,“二”声提车,“三”声下车。

第6条凡是上车场,下车场的保险梯和挡车器要经常关闭,放车时才能打开。

第7条当车辆进入车场时,要将车挡死后停稳后方可进行摘钩。摘挂钩时要在大巷或宽敞处,以免发生意外。

第8条每钩车挂好后,必须详细检查各处连接装置,三环链或40型链子连接是否牢固可靠,保险绳是否挂好,确定无问题时,才能进入躲避洞内发开车信号。

第9条每钩车的挂车数,上、下物料时1次只准挂4个车,上、下长管子时1次只准挂1个车,上、下超重、超宽、超高、超长物料时,按专项措施执行。

第10条升降车辆和物料时,严禁蹬车或行走人员。

第11条发开车信号及车辆开始运行时,把钩信号工必须进入躲避洞或安全地点。

第12条发生掉道事故时,上车场把钩信号工必须与下车场把钩信号工及2.5米绞车房司机联系好,将绞车停稳锁住,拉紧余绳。

第13条离发生掉道事故地点近的把钩信号工到现场进行详细检查,并联系进行处理。

第14条现场处理掉道事故时,人员必须站在两侧和上方,首先掩好车,检查各处的连接装置是否松动失效,如有失效必须先处理好后,再行处理掉道事故。

第15条在处理掉道事故时,下车场人员不得在车场内同时进行任何工作,以免发生意外。

第16条掉道事故处理好后,将人员全部撤出,清理干净工具和杂物后,上、下把钩信号工联系好开慢车将车辆运至目的地。

第9篇 井上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颁发的岗位操作证,方能上岗操作。

二、上岗前严禁喝酒。

三、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人员向接班人讲清本班作业情况和下一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或井下工作情况及井下人员情况,并认真做好交接班原始记录。

四、工作前要认真检查信号的各种装置和开关,是否良好,如有问题应立即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工作。

五、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集中精力听清各种信号的用途,未听清信号用途,不准发出任何示意的信号。

六、工作时不得随意与人交谈、看书、看报。

七、发出信号要准确,清楚。

八、工作时不准私自离开信号室操作台。

九、夜间工作要有足够的照明,照明不好不准上操作台工作。

十、要经常保持信号台清洁和室内卫生整洁,做好文明生产。

第10篇 信号工操作规程

1、井下所有信号必须通过井口信号站中转,由井口信号工转发至绞车房和各稳车。

2、井口信号以红光显示,井口及提升机构信号必须为声光显示。井口至吊盘、转水站、绞车房还应分别设电话,以便作复杂联系。通讯装置必须保持完好畅通。

3、双提升必须设置两套信号操作系统,互不干扰,并由两个信号工单独操作,以免混淆。

4、信号语言系统应清楚明了,不易混淆,显呈规律性,便于记忆。信号工及操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各信号战火为、信号标志愿军必须统一,须发前应反复对,不得有误。

5、信号工应由责任心强,有经验,业务熟悉老练,反应快的同志担任。上岗前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操作。

6、信号工工作期间,必须保持良好的身体和精神状态,工作时坚守岗位,精力集中,认真负责,不得擅自离职,带情绪上班或严重睡眠不足。

7、进班后,应先检查信号装置有无故障,配合机修检查滑架及吊桶钩头连接装置,发现总是及时汇报,处理好后,才能操作。班中信号出总是不得自行修理或带故障操作,必须与信号接收点联系好,通知电工处理,出现其他问题也应及时汇报处理。

8、井口信号室设有大抓紧急断电开关,信号工班前应检查其动作是否可靠。工作过程应经常注意观察大抓运行情况,发现不正常运行或接到井口紧急断电信号,立即操作紧急断电开关。

9、信号工发送信号应及时、准确、清楚,如连续发出时,每次应有五至十秒间隙。但连续发出最多不超过三次,对方发来的信号听不清,不得转发。

井口信号在绞车房及各稳车发点前,必须得井下或翻矸平台的清楚回点,否则禁止转发,吊桶运送长材料、设备及其它必须慢速的情况必须使用慢点,上下人员采用上下专用信号。

10、吊桶接近井口,各盘口及工作面及起落吊挂时各信号工应目送目接,手不离信号器,发现异状,立即停点,待查明原因,问题处理好后,才能继续操作。井口信号工在吊桶全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大绳及稳绳的善,如摆动大,立即打停点,待罐稳后,方能提升。

11、吊桶提升前,未接到把钩工通知,吊挂起落前未得到现场指挥人员的通知,信号工不得发送信号。起落吊挂时,必须先按规定发预备点,使操作人员及井上下看护人员作好准备后,才能发升降点。

12、吊桶下降至工作面五至十米时,必须自动停车,此信号工时井底应迅速通知其他人员引起注意并避开提升位置后,才能发点下落吊桶。

13、上下人员时,信号工必须事先发出联系信号,得到回声后才能进行。

14、向下运送炸药,机械或不带滑架运行时,一律使用慢点并电话通知绞车房和各盘面。

15、井口设施不准遮挡信号并观察各提升悬吊绳及井口设备设施视线,其他任何人不得在信号室逗留或从事干扰信号工的工作,在吊桶运行和吊挂起落时,任何人不得与信号工闲谈或联系事宜,以免分散精力,造成事故。

信号室附近燥音不得干扰信号工作。

16、井口信号取暖严禁烟火。

17、信号工应适当掌握井盖门的开启时间,以距井口三十米至四十米开启为宜,不应过多提前。除吊桶出入井口,下第一罐人员,工作面放炮,起落吊挂时及其他特殊情况外,不得打开井盖门,交接班后,用红漆或小绳子在提升绳标出井底、吊盘、固定盘的位置,以便掌握吊桶升降位置。

18、每班起落吊盘后,负责通知绞车司机在深度批示器上作好标志。

第11篇 斜井口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2、 必须了解提升设备、设施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完好标准。严格执行“行人不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

3、 施工前检查待吊运车辆的连接装置、保险装置、捆绑情况。钢丝绳勾头以及钩头20米以内的钢丝绳否完好、可靠。

4、 对信号装置及“一坡三档”进行检查试验,确认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5、 要检查斜巷内有无障碍和人员作业,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6、 待吊运车辆过变坡点呈悬挂状态时打开挡车器,发出快车信号,待车辆通过挡车器后立即关闭挡车器。

7、 车辆运行时,要严密注视车辆,做到目接目送,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吊运。

8、 收到信号不明确时,不得发出信号,必须查明原因,重新发送。

9、 严禁车辆未停稳就进行摘挂钩,严禁蹬绳操作。

10、施工完毕后,与绞车司机联系,把勾头存放在规定地点。信号转换绿灯。

11、特殊设备、材料及超高、超宽、超长、超重车辆,都必须按专项措施执行。

12、清理施工现场,达到标准。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处理掉道车、跑车等事故伤人。

2、 严格按措施施工,杜绝违章作业。

3、 严禁车辆未停稳就进行摘挂钩,严禁蹬绳操作。

4、 特殊设备、材料及超高、超宽、超长、超重车辆,都必须按专项措施执行。

第12篇 信号工安全规程

1、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2、发信号要准确无误,要严格实行在岗位交接班和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对信号装置、罐笼钢丝绳、罐笼及安全门、井口安全门和照明、阻车器等一切设备、设施要维护保养好,使其安全可靠。严格执行乘罐制度,维护井口乘罐秩序,注意检查进罐材料是否捆好。监督乘罐人员严格遵守乘罐制度,对信号室内外的安全、卫生保卫工作负责。

3、工作时不准睡岗,不准与他人打闹谈笑,不准游动打信号,不准在信号失灵时叫司机开机。不准自己打信号自己乘罐(若无人接班时,要先用电话联系好,才准自打信号自乘罐)。有人在井筒、罐笼内或井底处理故障时,严禁发开机信号,要做好井口的安全监督,不准向井内丢东西。

4、对违反乘罐的人和事,有权制止,对运送材料、设备不符合安全乘罐要求的有权不发信号提升,在井口乱堆放材料、设备、杂物有权制止,罐笼不在本岗位井口位置上,而又不清楚其停放情况者,不许发号提放。

第13篇 绞车信号工:操作规程

1、信号工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信号工必须熟悉本岗位提升设备及信号设施等情况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集中精力,按照操作规程准确无误地发送信号

3、接班后应首先与绞车司机及其它信号工联系好,仔细检查有关信号设备、设施是否正常,待一切安全可靠后方可正式操作。

4、应主动与把钩工密切配合,当把钩工向信号工发出发送信号指令后,要监视乘人和装罐等情况,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发送信号。

5、信号发出后,不得离开信号室,并密切监视提升容器、钢丝绳、钩头及信号显示系统的运行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查明原因处理后,方可重新发送信号。对于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汇报工区或有关部门。

6、发出信号后,一般不得随意废除本信号,特殊情况需要改变时,必须先发出停车信号后再发送其它种类信号。

7、正常情况下,只准使用主用信号系统,只有当主用信号发生故障时,方可使用备用信号系统,同时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修复,修复后立即恢复使用主信号系统。

8、运送特殊物料、或火工用品时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14篇 主井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1.设专人操作,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非信号工不得擅自操作(电、钳工试车不在此限)。

2.接班时,要认真仔细检查所使用的设备、信号装置、操作按纽等是否齐全、完好。并且试验一次,确保声光信号具备、动作可靠。

3.信号操作:

主井信号以主罐(南侧)为主。

(1)正常信号:主罐升--- 二短点

主罐降--- 三短点

(2)对罐信号: 主罐升--- 二长点

主罐降--- 三长点

(3)停车信号: 一长点

(4)特殊情况信号工应用电话与绞车司机联系清楚。

4.设备操作:

主井装栽设备具有自动和手动操作系统。

(1)手动操作:

①当需要提煤时,信号工必须与绞车司机联系清楚,再根据箕斗位置、闸门关闭信号,按下给煤机启动按纽,给煤机给煤,到量后自动停车。

②箕斗到位时,井壁信号灯亮,按下电机(泵站)启动按纽,电机运转,按下闸门升起按纽,闸门升起装栽。

③空载指示灯亮后,按下闸门降按纽,闸门关闭、灯亮,发出提升信号。按下电机停按纽,停止电机运转。

④箕斗离开后,井壁灯灭,按下给煤机启动按纽给煤。完成一次循环。

(2)自动操作:

①接班后需要提煤时,信号工必须先用手动操作工作一段时间(5箕斗以上),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在静止状态将转换开关拨至自动装栽位置(自动灯亮)实现自动装栽。

②自动装栽后,信号工只打信号。但信号工必须随时观察指示灯是否正常,发现异常立即将转换开关搬回手动位置进行手动操作。

③工作中因故停止提升,时间较长时,应将转换开关拨至手动位置,以防误动。下班时必须将转换开关拨至手动位置,方可离开。

④维修工在检修、维护设备时,严禁使用自动操作,必须使用手动操作。信号工必须与维修工联系清楚后再操作。应积极配合维修工完成设备检修工作。

⑤在进行特殊提升时(如提水煤等),必须使用手动操作。

⑥信号工操作中要集中精力,不允许误操作。

5.给煤机工作中,发现压磁称重仪数据无变化时,应及时停止装栽(出现死机),通知维修工处理。

6.发现定量斗超载,超载指示灯亮时,不准将斗内煤全部装入箕斗,必须分两次装入箕斗或部分放入井筒。

7.由于其它原因,造成箕斗内煤量超载时,必须配合绞车司机工作,不允许强行提升,应采取有效措施把超载重量从箕斗内挖出后再提升。

8.周末最后一个班下班时,应保持定量斗是无煤状态,必须使箕斗离开装栽位置(井壁灯灭),确保传感器不在工作。人离开时应停电。

9.在特殊情况,箕斗上必须上人员时,信号工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并与绞车司机联系清楚后,人员才能上箕斗作业。并设专人监护。信号工不得离开信号房。

10.发现设备和信号有故障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通知维修工到场进行处理。并向区值班汇报。

11.特殊情况下的运行:

在定量斗闸门不能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在征得调度室和区值班同意后,可采取给煤机直接装箕斗,但一名信号工必须在下层台观察箕斗装栽情况,并用信号指挥给煤机工作,不得超载。

第15篇 信号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严格执行《安全通则》。

第二条站场作业要随时注意来往车辆,工作中不得将工具、材料等放在钢轨上或侵入限界,禁止用手指深入销子孔。

第三条检修转辙机时,应拉开遮断器。

第四条清扫道岔时,要做好安全防护,不准用手直接清除道岔尖轨与基本轨间的异物。

第五条在铺设电缆需横过铁路或靠近铁路挖坑、挖沟时,应与养路工区取得联系,注意地下设施,做好防护,防止坍塌。挖出的土石不得侵入限界;坑、沟不得敝口过夜,必要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六条在高柱信号机上作业,应使用安全带,禁止上下同时作业。不得将工具、材料放在设备、设施上,不准上下抛掷工具、材料。列车或流动机械通过时,停止在该道两侧信号机上工作。雷雨或暴风时不得在高柱信号机上作业。

第七条对带电信号设备进行维修时,必须双人作业。使用绝缘良好的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

第八条对高于36v电压的信号设备进行带电维修时,不得同时接触导电和接地部分,未脱离导电部分时,不得与站在地面的人员接触或传递工具、材料。

第九条检修整流设备时,必须关闭电源。对滤波电容器进行人工放电后,方可进行工作。

第十条电源屏的电流互感器不准开路使用。

第十一条在处理故障及进行检修时,严禁封连各种电气设备的接点甩开联锁装置。

第十二条必须保持继电器室、微机室、电源屏室内清洁、无灰尘,通风良好。严禁存放易燃品。

第十三条禁止用汽油、酒精等易燃液体清洗设备的接触点。

第十四条在竖立、拆除信号机或进行安装、更换作业时,要做好施工前的准备,指定专人负责。作业完毕,要会同线路值班员试验无误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五条搬运笨重物品时,要合理组织人力,设专人指挥。

第十六条更换信号微机联锁设备各种电路板、卡时,必须先断电,并采取防静电措施。

第十七条使用常用机具时,执行常用机具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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