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电规程是指在工业生产、科研实验、日常生活中,为预防静电危害而制定的一系列操作规则和管理措施。这些规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静电敏感设备的处理:涉及静电敏感元件的生产线需采取防静电措施,如佩戴防静电手环、使用防静电工作台等。
2. 工作环境控制:保持适宜的湿度和温度,以减少静电的产生和积累。
3. 物料处理:对易产生静电的物料进行特殊包装,如使用防静电袋。
4. 设备接地:确保所有设备都正确接地,以导出静电。
5. 员工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静电防护知识的培训,提高其防静电意识。
6. 检测与监控:建立静电监测系统,定期检查静电防护设施的有效性。
静电规程的制定应参照以下国际和行业标准:
1. ansi/esd s20.20: 这是美国静电放电协会制定的防静电控制系统标准,适用于电子行业。
2. iec 61340-5-1: 国际电工委员会的标准,规定了电子电气产品制造中的静电防护要求。
3. jis z 8011: 日本的防静电标准,适用于电子产品制造。
4. gb/t 12158-2006: 中国国家标准,规定了防止静电危害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要求。
静电规程的含义在于通过规范化的操作流程和管理策略,降低静电对人员安全和产品质量的影响。这意味着企业需要理解静电的危害,比如可能导致电子元件损坏、爆炸或火灾,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静电规程的实施意味着从设备选型、操作流程、人员培训到环境控制等环节都要全面考虑静电防护,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与高效。静电规程的执行也反映了企业对质量和安全的重视程度,是提升企业形象和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1篇 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程
第一条为减少静电危害,保证安全生产,特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 制度适用全厂对易燃、可燃液体的装卸、输送、调合、采样、检尺、测温及设备清洗等,易燃、可燃液体贮罐(槽)车、汽车罐(槽)车,鹤管以及设备、管线等,防止人体带静电作业。
本制度不适用于雷电及杂散电流的防护,固体、气体、粉尘的防静电。
第三条 要防止易燃、可燃液体的静电危害,必须消除静电引燃的条件:
1、有静电电荷的产生。
2、有是以产生引燃性放电的静电电荷的积聚。
3、有合适的火花间隙,使积聚的电荷以引燃的火花形式放电;
4、在火花间隙中必须有可燃性液体的蒸气-空气的混合物。
第四条 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对贮存易燃、可燃液体的分类,如下表所列。
进入贮罐和槽车对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其电阻率等于或少于108欧姆.米者不受本规定约束。
第五条 甲、乙类液体进入贮罐和槽车时,初速不得大于1米/秒,当入口管浸没200毫米后可提高流速,最高不得超出6米/秒。
甲、乙类液体含水、含杂质以及两种以上油品混送时的初流速亦不得超过1米/秒。
甲、乙类液体经过添加抗静电剂,专门静电消除器,报警仪同时具备的流速可按6米/秒。
当液体输送管线上装有过滤器时,甲、乙类液体输送自过滤器至装料之间应有30秒的缓和时间,如满足不了缓和时间,可配置缓和器和采取其它防静电措施。流速的限制见下表。
第六条 贮罐装入易燃,可燃液体时,必须做到:
1、严禁从贮罐上部注入甲、乙类液体。
2、罐内液体必须进行充分脱水后,方可进料。
3、禁止对装过汽油等高挥发性产品的油罐切换注入低挥发性油品。
4、在贮罐变更注入油品时,必须进行惰性气体置换,置换后测定空气中的油体浓度,使之符合安全规定范围。
5、对于难以进行惰性气体置换的桶、槽等容器,必须严格控制流速和静电接地。
第七条 油品调和的规定:
1、严禁用压缩空气进行甲、乙类油品的调合。
2、丙类油品的调合,其中有一个单体组分属于甲、乙类油品时,也不准用压缩空气进行调合。
3、丙a类油品用压缩空气调合时,必须控制风压不大于0.343mpa,并注意油品调合温度应控制在低于该油品闪点20℃。
第八条 甲、乙类液体的检尺、测温、采样规定:
1、液体进入贮罐,给一定的静电时间,方可进行检尺测温、采样作业,但浮顶罐浮船(盘)已接触油面或装有检尺、检尺井的贮罐,不受上述静置时间的限制。
2、不准使用两种不同材质(指导电性能不同的材质,如金属器具和尼龙绳索)的检尺、测温、采样工具进行作业。
3、凡是用金属材质制成的测温盒和采样器,必须使用导电性材质的绳索,并与罐体进行可靠接地。
4、对固定顶油罐或浮顶油罐在未浮起之前,进行液体测温和测样时,不得猛拉快提,上提速度不大于0.5米/秒,下落速度不大于1米/秒。
5、铁路罐(槽)车和汽罐(槽)车的检尺和测温,必须在装完且静置2分钟后进行。
6、工作人员在检尺、测温和采样前,必须消除人体所带静电。
7、贮罐在收油过程中,会聚积大量静电荷,应逐步采用自动检尺,测温和采样设备。
第九条 铁路罐(槽)车装卸规定:
1、液体装车鹤管应逐步采用液下密闭装车设施。
2、铁路罐(槽)车浸没装油速度应满足下式关系:
vd≤0.8
式中v-油品流速,米/秒
d-输油管径,米。
3、鹤管应插入罐(槽)车底部,距罐(槽)车底部不大于200毫米为宜。
第十条 汽车罐(槽)车装卸规定。
1、汽车罐(槽)车在进行装卸作业之前,必须将车体接地。
2、装卸操作完毕,要经过表3规定的静置时间,才能进行提升鹤管,拆除接地线等作业。
3、汽车罐车浸没装油速度应满足下式关系:
vd≤0.5
第十一条 小型容器盛装易燃液体规定:
1、不宜使用绝缘材料的桶盛装易燃液体。
2、禁止用绝缘体吊挂容器盛装易燃液体。
3、金属制桶盛装易燃液体前,桶体、漏斗和注油管嘴必须接地。
4、桶罐注油品,宜采用导电胶管(电阻值<10欧姆)。
第十二条 为防止人体带静电产生电击或放电,可引起可燃性物质着火,爆炸等事故的发生,必须消除人体静电。
第十三条使人体所带静电安全地泄漏于大地,在o区爆炸危险场所新建装置一定按规范要求设计、施工、验收。宜将地面做成导电性地面,其电阻率应在10欧姆左右为宜。
贮罐梯子进门处,应在已接地的金属扶栏上留出1米长的裸金属面,做为手握接地体。
第十四条 防止人体带电,着装时注意:
1、在爆炸危险场所不准穿宜产生静电的服装和鞋靴。
2、在爆炸危险场所不准脱衣服、鞋靴、不准梳头。
3、除雨天在积水场所进行作业时穿着橡胶雨衣和高腰胶靴外,均不得在爆炸危险场所穿用。
4、人工清洗油罐和洗刷槽车时,必须穿着防静电工作服和防静电雨衣,导电胶靴。
第十五条 清洗设备、器具的几不准:
1、不准使用汽油、苯类等易燃溶剂进行设备器具的清洗。
2、使用液体喷洗溶器时,压力不得大于0.981mpa。
3、不准使用压缩空气进行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管线的清扫。
4、采样器的清洗,必须用所要采样的同类油品进行清洗,清洗用过的和剩余的样品不准倒回罐内。
5、在易燃、易爆场所不准使用化纤材质制作的拖布、抹布来拖擦物体和地面。
6、不准在一个容器内同时采用人工和机械两种方法清洗。
第十六条 接地是防静电的最基本的措施,主要是将设备管道等金属导体与大地进行电气上的连接,使金属导体上的静电泄入大地,使与大地接近同电位,但必须做到:
1、在“接地连接”的各导体之间,接触应牢固可靠,确保电气通路的完好性。
2、如接地连结系统有断裂点,在从事恢复性工作前,应确保断裂点周围的环境内没有易燃、易爆物质。
3、在对接地连接系统的维护工作中,应重点检查螺栓紧固接点,及时更换腐蚀了的垫片。
4、静电接地系统的电阻值应符合本制度的规定。
5、每年应对各固定设备的接地电阻进行一次测量,并建立测量数据档案,如果被测设备电阻值不符合规定,立即检修。
6、在能产生静电的场合,移动设备(工具)的接地线装拆工作应该:
①在操作或移动之前,将接地线装设好。
②当操作完了,必须经过规定的静置时间,方可拆除接地线。
③装拆接地线的连接点位置应离开易燃、易爆危险部位,也不应在装卸作业的下风向。
7、如对设备、管道等进行局部检修,会造成有关物体静点连接回路断路时,应事先做好临时性接地,检修后应及时复原,并重新测定接地电阻值。
第十七条 下列场所或情况,必须做静电接地:
1、易燃、易爆危险场所。
2、生产装置上所带有的静电会危害生产或人体遭受静电电击时。
第十八条 下列情况不需要另做静电接地:
1、当金属导体已与防雷保护、电气保护接地系统有可靠联接时,就不要另做静电接地。
2、当金属导体间有紧密的机械连接,在任何情况下,金属接触面都有足够的静电导电性时,可不另做静电跨接。
第十九条 静电接地连接系统总泄漏电阻值应不大于10欧姆,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0欧姆。
静电接地连接系统的金属(包括带电金属体本身)已与其它用途的接地网共用时,接地的电阻值可由其它用途的接地要求来确定。
第二十条 接地连接必须依照下述方法:
1、接地连接的支、干线与接地等处,应采用焊接法或用螺栓紧固法相连接;
2、在设备或管道的金属体的一定位置上设有专用的接地连端板,在“端板”与接地支线之间,加挠性跨线用螺栓坚固法连接。
3、对移动式设备及工具类可应用电池夹头,鳄式夹钳、专用连接夹头,碟形螺栓等连接器械与接地支、干线相连接。
4、设备、管道用金属法兰连接时,其接触电阻不大于10欧姆,可以认为接触面之间的足够的静电导电通性,在一般情况下,可不另装跨接线。
5、接地对象不是金属体时,应在接地物上装设紧密结合的金属体再进行接地,此种“间接接地处”要避免受机械振动、摩擦和拉压等损害。
第二十一条 设备、管道上静电接地连接点位置的选择;
1、不受外力伤害。
2、便于检查维修。
3、便于与接地干线相连。
4、不妨碍操作。
5、不易形成和积聚危险性混合物的地方。
对设置供接地用的接地连端板的要求:
1、设备外壳(包括设备支座、耳座)裸露而预留出的金属表面。
2、设备、管道上的金属螺栓连接部位。
3、焊于设备、管道外壳或支座上的接地端板(或螺栓)其材质应与被焊母材相同,端板截面应不小于40×3毫米,设备有保温层,该端板应伸出保温层外60毫米。
第二十二条 对接地干线和接地体的具体要求:
1、装置区的电气保护接地干线,可作为静电接地的干线使用,而设备、管道的静电接地线不得利用电气设备专用的零线。
2、当没有电气保护接地干线可利用时,应专门设计和安装静电接地干线和接地体。
3、静电接地干线在装置内应呈环状布置,不同标高的接地干线之间应有两处相连,每一装置区(包括装卸栈台)的相对侧的适当位置最少各设一组独立的接地体,并与干线相连接。
4、静电接地干线可接到其它用途的接地板上去,但不得与一类防雷保护的接地板共用,其间距应符合防雷规范。
5、立设备及室外管道的接地点,应根据需要设置接地体。
6、接地干线和接地体所用材料可按表4选择。
7、雷电引流线不得用于静电接地。
第二十三条 对接地支线和跨接线的选择:
1、“接地支线”和“跨接线”应使用有足够机械强度,且能耐腐蚀的金属导体。
2、固定设备的接地支线可选用截面不小于∮6毫米的圆钢,截面不大于12×4毫米的扁钢或截面不小于4毫米的多股铜芯电线。大型移动设备选用截面不小于10毫米的铜芯软绞线或橡套铜芯电缆。一般移动设备选用截面不小于4毫米的多股铜芯电线作接地连线。
3、振动和频繁移动的器件,应选用截面不小于4毫米的可挠铜芯绞线作接地连线。
第二十四条 罐、塔等固定设备接地时,应考虑如下情况:
1、如罐塔等固定设备的金属壳体已作防雷接地,则此设备可不要另做静电的接地连接。
2、罐、塔等孤立设备的金属体用螺栓固定于混凝土基础上,或有一部分埋设于地下,当其接地电阻小于100欧姆时,不要再为防静电而另作接地体。
3、在装置区的静电接地干线,应设专用接地体或将静电接地线接到其它用途的接地极上(一类防雷设施除外)。
4、罐、塔等设备原则上要求在多个部位上进行重复接地、接地端板位置不应装在物料进出口附近。
5、贮存易燃液体的浮动式金属罐顶,应用挠性跨接线与罐体相接,不应少于两处,跨接线须选用截面不小于25毫米。
6、凡使用称重式计量仪表的贮罐、上罐及伸入罐内的管位均应用金属导管,并安装牢固,罐内钟罩应做接地连接。
7、贮罐的采样点应与罐体相跨接,在取样操作台上设置接地端板,以便取样器导电绳索、检尺工具接地用,接地端板位置在操作口的上风向,可在操作口两侧各设一处,以便操作前根据风向决定风向点。
8、贮罐等内壁需涂漆时,应涂比所装介质电导率大的漆。
第二十五条 对管网系统的接地要求:
1、装置区内的管道可通过与工艺设备的金属外壳的接地取得接地的条件。
2、管网内的泵、过滤器、缓冲器等应设置接地连接点。
3、管网在进出装置区或室外直线管道每隔100米左右处,应与接地干线或专设的接地体连接。
4、在平行金属管道的可利用管架上焊接连接端板,进行静电挠性跨接,亦可利用固定支座进行跨接接地。
5、型钢管架可做为接地连接系统的导体使用,可在上边焊接端板或钻孔(∮11)以便跨接连线。
6、跨接连线选用多股6毫米25×4扁钢、长度为管间距加适当裕度不小于100毫米,屏蔽线选多股10毫米裸铜软绞线,跨接螺栓为m10
7、工艺管道与伴热管间除利用绑扎用金属丝作跨接外,伴热管进汽口及回水口应与工艺管道支座相跨接。
8、金属管已装设阴极保护的区段,不应再作静电接地。
第二十六条 装卸栈台接地系统:
1、易燃、可燃液体的铁路装卸区的管道、设备支架、建构筑物的金属体和铁路钢轨应连接成电气通路并接地。
2、铁路钢轨的轨端跨接和接地连线应参照铁道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移动设备也要实施接地措施:
1、用于储运易燃、可燃液体的中、小型移动设备均应实施防静电接地。
2、铁路罐(槽)车和铁路钢轨应连接成电气通路并接地,各个铁路罐(槽)车应按有关规定定期测试接地良好状况。
3、汽车罐(槽)车车体应设有接地连接端板、该端板和罐(槽)体应连接成电气通路,同时,汽车罐(槽)车不宜采用金属链条接地线,而采用140200欧姆的导电拖地带。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标准不符时,可按国家标准执行。
第2篇 静电喷塑作业工艺规程
静电喷塑工艺规程
一、准备
把箱体和箱盖配装完毕,焊接件焊好。
二、清理
1、去除油污,箱体内表面用sb-1a型喷砂机清理成银白色。
2、箱体外表面用铜丝轮清理干净。
3、用毛刷扫除工件表面尘埃。当工件表面要求平整时,焊缝及不平处用香蕉水清洗后刮上导电腻子。
三、喷粉
用np-10型喷粉设备在箱体内表面均匀喷涂纯环氧型粉末涂料。
四、热固
工件经喷粉后送入自制烘箱,加热至160℃,保温10~15分钟,工件出烘箱。
五、喷粉
用np-10型喷粉设备在箱体内外表面均匀喷涂树脂/环氧型粉末涂料。
六、热固
工件经喷粉后送入自制烘箱,加热至160℃,保温10~15分钟,工件出烘箱后对露出金属颜色的地方进行补喷,再进烘箱保温短暂时间。再出烘箱后,需经过30分钟以上才能触摸工件表面。
七、修补
对箱体内表面有气孔、沙眼等缺陷的地方用粉末和丙酮的混合物进行修补,直至合格。
八、检验
按工艺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mt334-93煤矿铅酸蓄电池防爆特殊型电源装置通用技术条件检验。
第3篇 静电喷涂操作规程
1.升降机液压泵启动前,先把手动卸荷阀转向卸荷位置,后开液压泵,待空气排完后,把手动卸荷阀转向关闭位置,再将工作压力调到20kg/cm2。
2.动升降杆,根据工件喷漆需要调整行程档铁。
3.动喷盘气压和输漆泵,油的浓度不要太厚。
4.动高压静电发生器必须按要求使用。
4.1高压静电发生器电压为200v±10v,频率为50hz。
4.2仪器外壳必须单独接地,不得把电源中性线代作仪器的接地线。
4.3在高压输入端内应注放107液态硅橡胶。注入量以高压电缆线插入后不外溢不宜,并应经常保存规定的注入量,否则不能开启高压。
4.4高压电缆必须使用syv型,并保持清洁,径向不能有微小的破裂。
4.5高压电缆与高压输出柱内的限流电阻的接触必须绝对可靠良好,否则会引起打火和损坏另部件。
4.6在仪器的1.5m半经周围内应保持干燥通风清洁,不准有任何异电物质的存在。
4.7严禁直接在高档位时,开启此仪器。
4.8如发现机内打火,应立即关闭检查与维修。
4.9若遇仪器自动跳闸,应关机检查喷涂设备的技术工作状况,待故障排除后方可开启高压。
4.10开启高压后,严禁将高压电缆输出与大地及任何物体碰撞。
4.11调换熔丝,必须按照仪器上的标值安放,不得任何改变熔值。
5.工作结束或中途调漆或修理,必须先关漆源把高压静电发生器指针调至零位,切断电源,关闭气源、升降机。
6.进喷房工作时,一定要等喷头残留高压静电放掉后(高压静电源关闭5分钟后)可进入喷房。
7.保养喷头,喷盘时,不准用带静电的化纤布揩除外表和导线的溶剂。
8.做好结束后设备保养和喷房清洁整理工作。
9.定期消除吊具及喷房积漆,以免接地不良,引起跳火。
第4篇 静电喷漆悬链送料工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驱动机构运转及润滑状况是否正常,悬链各环节及吊具紧固状况是否良好。
2悬链运行中,不得对运转机件擦拭和调整松紧。
3上下工件或吊具要轻拿轻放,搁置平稳。
4登高检查,修理时,无遮拦的地方一定要系安全带,并遵守高空作业安全规程。
5定期检查机械磨损情况,更换损坏的零件。
6悬链运行时,不准横跨输送线作物料传递。不准从挂有物件的悬链下面通过,不准攀登悬链或乘坐吊篮。
7高空悬链运输线要装安全拦网。
第5篇 静电喷涂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者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后方可上岗。
2、上岗前正确穿戴工作服、工作鞋眼镜等防护用品。
3、喷涂前,检查全部设备,如电气线路的接头,喷枪的安装以及接地是否良好。
4、进出喷粉室必须清扫鞋底。
5、喷涂操作必须按顺序进行:首先启动空气压缩机;启动干燥机;放开干燥系统前总气阀;启动回收风机;加装喷涂粉末;打开喷涂机电源;调节供粉系统参数和静电参数;然后方可进行喷涂。
6、喷涂时禁止喷枪对准他人或自己身体的任何部位,避免静电伤人。
7、 喷涂后的工件,不得用手和物件摸、碰。
8、不得用有油、有汗的手或物体去摸、擦拭预处理待喷的工件。
9、固化好的工件未冷却前,不得用有汗、有油、有污的手或工件去摸、擦。
10、工作完毕关闭电源、气源。下班之前关闭空压螺杆机并对储气罐进行放水。
第6篇 静电安全检查规程
为生产过程中为防止静电引起火灾爆炸和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乙炔工厂安全生产,必须加强对静电设施措施进行安全检查。
一、技术要求和内容
溶解乙炔设备及工艺管道必须采取有效的防静电接地保护措施。厂区应按防雷接地标准要求设置避雷系统。各装置设备和管道的静电接地点和跨接点必须牢固好用,管道的每对法兰或螺纹电阻不得超过0.03ω,当超过时应有跨接导线。导静电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oω,并与防静电接地网联接,确保导除静电。
应定期对岗位场所操作人员进行包括防静电知识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严禁未取得岗位操作证和本年度安全考试核不合格的人员上岗操作。工作人员必须穿纯棉或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严禁在岗位上穿脱衣裤。进入厂区的所有人员首先应触摸导除静电的扶手,导除人体所带的静电后方可进入。
二、静电安全检查时间要求
静电安全检查以生产岗位场所自查为主,每天至少检查一次;车间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全厂每年至少抽查两次;重点岗位场所要增加检查次数,确保安全生产。
三、发现问题的处理
检查结果不合格的如总泄漏电阻和接地电阻大于要求值时,必须及时处理,查明原因立即加以解决;如一时难以解决或本岗位不能解决的,应立即向上级汇报并作临时应急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7篇 静电防护注意事项规程
一、静电防护的基本原则
a、抑制静电荷的积聚;
b、迅速、安全、有效地消除已经产生的静电荷。
二、防静电工作区场地
1、地面材料
a、禁止直接使用木质地板或铺设毛、麻、化纤地毯及普通地板革。
b、应该选用由静电导体材料构成的地面,如防静电活动地板或在普通地面上铺设防静电地垫,并有效接地。
c、允许使用经特殊处理过的水磨石地面,如事先敷设地线网、渗碳或在地面喷涂抗静电剂等。
2、接地
a、防静电系统必须有独立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一般应小于10ω,埋设与检测方法应符合gbj 97的要求。
b、防静电地线不得接在电源零线上,不得与防雷地线共用。
c、使用三相五线制供电,其大地线可以作为防静电地线(但零线、地线不得混接)。
d、接地主干线截面积应不小于100mm2;支干线截面积应不小于6mm2;设备和工作台的接地线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1.25mm2的多股敷塑导线,接地线颜色以黄绿色线为宜。
e、接地主干线的连接方式应采用钎焊。
f、防静电设备连接端子应确保接触可靠,易装拆,允许使用各种夹式连接器,如锷鱼夹、插头座等。
3、天花板材料
天花板材料应选用抗静电型材料制品,一般情况下允许使用石膏板制品,禁止使用普通塑料制品。
4、墙壁面料
墙壁面料应使用抗静电型墙纸,一般情况下允许使用石膏涂料或石灰涂料墙面,禁止使用普通
墙纸及塑料墙纸。
5、湿度控制
a、防静电工作区的环境相对湿度以不低于50%为宜。
b、在不对产品造成有害影响前提下,允许使用增湿设备喷洒制剂或水,以增加环境湿度。
c、计算机房的湿度应符合gb 2887中的有关规定,类似的机房也应符合此规定。
6、区域界限
防静电工作区应标明区域界限,并在明显处悬挂警示标志,警示标志应符合gjb1649规定,工作区入口处应配置离子化空气风浴设备。
7、电荷源
四、防静电工作服的使用及管理
防静电工作区内禁止使用及接触易产生静电荷的电荷源(如下表)。
类 别
电 荷 源
工作台表面
油漆或浸漆表面,普通塑料贴面,普通乙烯及树脂表面
地板
塑料及普通地板革,抛光打蜡木地板。普通乙烯树脂
工作服,帽,鞋
普通涤纶,合成纤维及尼龙面料,塑料及普通胶底鞋
操作工具及设备
普通塑料盒,架,瓶,盘用品及纸制品,普通泡沫及一般移动工具,压缩机,喷射设备,蒸发设备等
三、电子产品防静电设施
1、静电安全工作台
a、静电安全工作台是防静电工作区的基本组成部分,它由工作台、防静电桌垫、腕带接头和接大地线等组成。
b、防静电桌垫上应不少于两个腕带接头,一个供操作人员使用,另一个供技术人员,检验人员或其它人员使用。
c、必要时,静电安全工作台上应配备离子风静电消除器。
d、静电安全工作台上不允许堆放塑料盒(片)、橡皮、纸板、玻璃等易产生静电的杂物,图纸资料等应装入防静电文件袋内。
2、防静电腕带
直接接触静电敏感器件的人员均应戴防静电腕带,腕带应与人体皮肤有良好接触,腕带必须对人体无刺激、无过敏影响,腕带系统对地电阻值应在106~108ω范围内。
3、防静电容器
在电子设备研制生产过程中,一切贮存、周转ssd的容器(元器件袋、转运箱、印制板架、元器件存放盒等)应具备静电防护性能。不允许使用金属和普通塑料容器。必要时,存放部件用的周转箱应接地。
4、离子风静电消除器
消除绝缘材料表面的静电荷应使用离子风静电消除器。
5、防静电工作服
a、进入防静电工作区或接触ssd的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工作服面料应符合gb 12022规定。
b、在相对湿度大于50%的环境中,防静电工作服允许选用纯棉制品。
6、防静电工作鞋
进入防静电工作区或接触ssd的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鞋,防静电工作鞋应符合gb 4385的有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允许穿普通鞋,但应同时使用导电鞋束或脚跟带。
7、防静电运输车
转运ssd或含有ssd的整、部件时,应采用有防静电性能的运输车。
第8篇 防爆、防雷、接地静电安全操作规程
1、防爆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排列整齐,周围要保持清洁,严禁存放有影响安全运行,检修作业的杂物。
2、在防爆厂房内严禁明敷绝缘导线,电缆进入室内时,必须剥去麻被。
3、在防爆厂房内更换灯泡时,必须切除电源,不得带电更换灯泡(夜间不得更换灯泡)换灯泡后,防爆、防尘灯具的外壳应固定好,保持应有严密程度。
4、防爆电机用钢管配线必须进入防爆接线盒内,并做好可靠接地。
5、所有避雷器应于每年冬季拆除,按规定进行试验,次年雷雨季节前(3月15日前)投入运行。
6、避雷针及引下线每年检查一次,并做好接地电阻测试,引下线损坏原直径的20%须更换,引下线每一年刷沥青漆一次(由动力车间负责)。
7、防静电必须根据工艺设备、物料的有关要求作好防静电措施,并可靠接地,正常时间不得任意拆除。
8、接地电阻在全年任何时间不由不应大于下列数值:
(1)、电气设备接地电阻值≤4欧。
(2)、避雷针及引下线接地电阻值≤10欧。
(3)、防静电设施接地电阻值≤100欧。
(4)、测试结果要有记录,以备查。
第9篇 超高压静电收尘器操作规程
一、设备操作使用:
1、设备开机前必须检查高压进线、控制线路是否完好。进线瓷瓶和绝缘吊挂上粉尘必须清扫干净,高压室绝对无人员,才能送电开机。
2、接通电源,人为地将输出调节旋钮置于中间位置,合上控制箱上开关,红灯亮,约3秒钟后绿灯亮,说明非零位启动保护,延时启动等环节工作正常。再断开开关,恢复输出调节旋钮于零位,重新启动。
3、合上电源约3秒种,工作指示灯亮,顺时针方向慢慢旋转输出调节旋钮位置,此时电流表、电压表的指示应缓慢上升,直至收尘筒出口处不冒烟为止,此时的电压表、电流表值即是正常运行的电压、电流值。
4、开机前,应将输出调节旋钮回复到零位,即输出电压、电流指示值为零时,才能开机(因为在有高压输出的情况下关断电源,将给变压器带来有害的电压冲击)。
5、在有高压输出的情况下,严禁插拨控制箱上五芯电缆插头,否则将有被高压电击伤的危险。
二、设备的维护:
1、硅高压整流器处于含尘环境运行,设备表面必然积尘,必须经常维护,保持控制箱和硅高压整流器的清洁。
2、当二次电流指示偏小,应及时振打电晕线和收尘筒体积灰。
3、设备运行时,人员不可接触高压部位。进入高压室检查或清理高压整流器的积灰时,必须关断电源,并将高压输出充分对地放电。
4、为保证设备长期稳定运行,对负高压进线绝缘管、电晕线两头悬挂绝缘件要经常清灰检查。
5、接地线必须连接可靠,接地电阻小于4ω。
第10篇 防爆防雷接地静电安全操作规程
1、防爆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排列整齐,周围要保持清洁,严禁存放有影响安全运行,检修作业的杂物。
2、在防爆厂房内严禁明敷绝缘导线,电缆进入室内时,必须剥去麻被。
3、在防爆厂房内更换灯泡时,必须切除电源,不得带电更换灯泡(夜间不得更换灯泡)换灯泡后,防爆、防尘灯具的外壳应固定好,保持应有严密程度。
4、防爆电机用钢管配线必须进入防爆接线盒内,并做好可靠接地。
5、所有避雷器应于每年冬季拆除,按规定进行试验,次年雷雨季节前(3月15日前)投入运行。
6、避雷针及引下线每年检查一次,并做好接地电阻测试,引下线损坏原直径的20%须更换,引下线每一年刷沥青漆一次(由动力车间负责)。
7、防静电必须根据工艺设备、物料的有关要求作好防静电措施,并可靠接地,正常时间不得任意拆除。
8、接地电阻在全年任何时间不由不应大于下列数值:
(1)、电气设备接地电阻值≤4欧。
(2)、避雷针及引下线接地电阻值≤10欧。
(3)、防静电设施接地电阻值≤100欧。
(4)、测试结果要有记录,以备查。
第11篇 粉末静电喷塑线安全操作规程
上岗操作设备的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由生产部门组织培训)
一、工作前
1、操作工必须按安全规定着装,女工必须将头发盘于头上
2、操作前操作者必须熟悉本设备的结构和性能及安全注意事项
3、每班应按照设备点检表要求进行点检,并做好开/关机记录
4、检查悬挂输送机润滑装置是否有油,轴承应加高温润滑油脂,链条每周要加高温润滑油
5、检查工件是否可靠接地(即工件和挂架应接触良好)
6、检查各种调节阀是否清洁,且必须可调
7、检查各管道联结是否良好,张紧系统是否灵活、可靠
8、检查空气系统能否保证施工工作要求,即无油、无水、无异物
9、调速电机变速旋钮在每次开车时,必须缓慢加速至工作速度,停车时必须缓慢旋至零位
二、工作中
1、开启烘道电源,设定加温温度至工艺规定值
2、先开启传动链条,再启动喷涂室、喷涂机、升降机,进行喷涂作业
3、喷枪在整个施工或间隙中,必须采用专用挂钩挂放,严禁随处搁放
4、要经常观察喷涂流水线各段的运行情况及控制室表仪所指示的温度、电流、电压等数值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调整
5、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若发现烘道内打火,工件脱落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关断电源,待故障排除后再投入工作
6、保持工作场地清洁干净,添加粉料及移倒粉料时应避免粉料大量飞扬或撒在设备上和工作场地上,生产过程中若发生粉沫泄漏,应停机检查、堵漏
7、工作中设备如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包括维修时间、维修内容、更换零配件型号及规格)
三、工作后
1、喷涂作业停止后,再关闭喷涂机,在先后关闭集中喷室、空气净化系统、烘道,待工件到达取件工位时关闭传动链条
2、工作完毕后,切断电源,待设备各转动部位不在动作时方可作设备一级保养和“6s”工作
3、在关机时,还应准确填写关机时间、交接班记录和设备运行情况记录
四、维护保养
1、清扫燃烧器,保证燃烧器下面及其本身干净无灰,燃烧器滤芯每20天清洁一次
2、清洁挂具,保证导电、挂具每周清洁一次
3、喷涂机清洁干净,喷枪用高压气流清洁枪身及粉管,同时也要卸下枪清吹
4、每周不得少于两次,由专人负责将滤芯清理干净,安装质量由当班机修检查认可
5、每周检查一次静电导体部份的接地情况,保证接地可靠、良好
6、喷枪开关不能用力太大,以免损坏
7、减速器每年换油一次,其油标应每周检查一次,无油应添加
8、一周一次清除炉内烘道内的异物和结垢,防止过热燃烧
9、每月对各监控用传感部件进行一次测试,以检测其是否工作正常,详细记录测试结果
10、每三月对各排烟、回风筒及风机除渣一次,并保留相关除渣记录(含时间、执行人员、监察人员等)
五、安全注意事项
1、操作人员禁止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胶鞋进行操作
2、严禁喷粉枪在喷室外喷粉,严禁将带电喷枪头指向他人,喷枪头与人的距离不得小于300mm
3、禁止将喷室活动门开启过大或取掉活动门或粉料箱未盖好就进行作业
4、各种可调螺钉应注意保养,不要野蛮紧松
5、添加粉料及移倒粉料时,应尽量避免粉料大量飞扬或溢撒在设备或工作场地上
6、粉末(特别是回收粉末)必须清除杂质,须过筛
第12篇 防静电措施规程
静电最为严重的危险是引起爆炸和火灾,因此,静电安全防护主要是对爆炸和火灾的防护。这些措施对于防止静电电击和防止静电影响生产也是有效的。
1.环境危险程度控制
静电引起爆炸和火灾的条件之一是有爆炸性混合物存在。为了防止静电的危险,可采取取代易燃介质、降低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减少氧化剂含量等控制所在环境爆炸和火灾危险程度的措施。
2.工艺控制
为了有利于静电的泄漏,可采用导电性工具;为了减轻火花放电和感应带电的危险,可采用阻值为107~109ω左右的导电性工具。
3.接地
接地的作用主要是消除导体上的静电。金属导体应直接接地。为了防止火花放电,应将可能发生火花放电的间隙跨接连通起来,并予以接地。防静电接地电阻原则上不超过lmω即可;对于金属导体,为了检测方便,可要求接地电阻不超过100ω~l000 ω。对于产生和积累静电的高绝缘材料,宜通过106ω或稍大一些的电阻接地。
4.增湿
为防止大量带电,相对湿度应在50%以上;为了提高降低静电的效果,相对湿度应提高到65%~70%。增湿的方法不宜用于防止高温环境里的绝缘体上的静电。
5.抗静电添加剂
抗静电添加剂是化学药剂。在容易产生静电的高绝缘材料中加入抗静电添加剂之后,能降低材料的体积电阻辛或表面电阻率以加速静电的泄露,消除静电的危险。
6.静电中和器
静电中和器又称静电消除器。静电中和器是能产生电子和离子的装置。由于产生了电子和离子,物料上的静电电荷得到异性电荷的中和,从而消除静电的危险。静电中和器主要用来消除非导体上的静电。
7.加强静电安全管理
静电安全管理包括制订关联静电安全操作规程、制订静电安全指标、静电安全教育、静电检测管理等内容。
第13篇 静电喷漆工安全操作规程
静电喷漆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1.喷漆前检查全部设备,如电气线路的接头,喷枪的安装以及接地线是否良好。
2.喷漆前,应先开烘干炉升温预热,打开喷漆室抽风机。
3.高压电缆应与其它电力线应保持500毫米以上的距离,以防击穿放电。
4.将高压发生器各开关全部扳到关的位置,然后扳高压发生器上的总电源开关:先扳220伏电压的电源开关,绿灯亮后再扳开380伏电压的电源开关30分钟,此时启动高压按钮,红灯亮后,逐步调升电压到80~90千伏。
5.在静电喷漆时,操作者不得离开工作地点,不准随意接近电喷枪。
6.静电喷漆室内严禁明火、吸烟。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喷漆室周围,应备有消防设备。
7.禁止在强电场内传递物件。在工作时,操作者不要接触绝缘物及用品。 8.喷杯与工件的距离不得小于150毫米。
9.在加漆、换漆、观察工件漆面、喷枪有噪音、电气设备出故障或工作完毕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用接地棒放电。
10.易燃物必须有专人管理,防火用品要经常检查,以防失效。
第14篇 防静电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设备运到现场后,需待机房防静电设施完善后才能开箱验收。
第二条 机架(或印制电路板组件)上套的静电防护罩,待机架安装在固定位置连接好静电地线后,方可拆除。
第三条 必须使用防静电工具。
第四条 在机架上插拔印制电路板组件或连接电缆线时,应戴防静电手腕皮带。手腕带接地端插入机架上防静电塞孔内,腕带和皮肤应可靠接触。腕带的泄漏电阻值应该在1105ω至1107ω范围内。
第五条 备用印刷电路板组件和维护用的元器件必须在机架上或防静电屏蔽柜(袋)内存放。
第六条 需要运回厂家或维护中心的待修印刷电路板组件,必须装入防静电屏蔽袋(箱)内,再加上外包装,并有防静电标注,才能运回。
第七条 机房内的图纸、文件、资料、书籍必须存放在防静电屏蔽柜(袋)内,使用时,需远离静电敏感器件。
第八条 外来人员(包括外来参观人员和管理人员)进入机房在未经允许或未戴防静电腕表的情况下,不得触摸和插拔印制电路板组件,也不得触摸其它元器件、备板备件等。
第15篇 静电安全检查规程范本
为生产过程中为防止静电引起火灾爆炸和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乙炔工厂安全生产,必须加强对静电设施措施进行安全检查。
一、技术要求和内容
溶解乙炔设备及工艺管道必须采取有效的防静电接地保护措施。厂区应按防雷接地标准要求设置避雷系统。各装置设备和管道的静电接地点和跨接点必须牢固好用,管道的每对法兰或螺纹电阻不得超过0.03ω,当超过时应有跨接导线。导静电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oω,并与防静电接地网联接,确保导除静电。
应定期对岗位场所操作人员进行包括防静电知识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严禁未取得岗位操作证和本年度安全考试核不合格的人员上岗操作。工作人员必须穿纯棉或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严禁在岗位上穿脱衣裤。进入厂区的所有人员首先应触摸导除静电的扶手,导除人体所带的静电后方可进入。
二、静电安全检查时间要求
静电安全检查以生产岗位场所自查为主,每天至少检查一次;车间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全厂每年至少抽查两次;重点岗位场所要增加检查次数,确保安全生产。
三、发现问题的处理
检查结果不合格的如总泄漏电阻和接地电阻大于要求值时,必须及时处理,查明原因立即加以解决;如一时难以解决或本岗位不能解决的,应立即向上级汇报并作临时应急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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