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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电管理规程4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停电管理规程

有哪些

停电管理规程是确保电力系统稳定运行、保障用户安全用电的重要规范,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内容:

1. 停电计划制定:根据设备维护、检修、改造等工作需求,合理规划停电时间、范围和顺序。

2. 停电通知与协调:提前向受影响的用户发布停电通知,同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

3. 安全措施实施:确保停电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包括设置警示标识、断开电源、验电、接地等步骤。

4. 紧急停电处理:对于突发故障导致的停电,需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尽快恢复供电。

5. 送电与恢复:完成工作后,按照规定程序逐步恢复送电,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6. 后续跟踪与反馈:对停电事件进行记录、分析,以改进管理流程。

模板

1. 制定停电计划

- 分析工作需求

- 确定停电时间

- 划定停电区域

- 评估影响程度

2. 发布停电通知

- 编制通知内容

- 选定通知方式

- 确定通知时间

- 跟踪通知反馈

3. 安全措施执行

- 断开电源

- 验电确认

- 接地保护

- 设置安全警示

4. 紧急停电响应

- 判断故障性质

- 启动应急方案

- 快速隔离故障

- 临时供电安排

5. 恢复送电

- 检查设备状态

- 逐步恢复供电

- 监测系统稳定性

6. 事件总结与改进

- 记录停电详情

- 分析问题原因

- 提出改进建议

- 更新管理流程

标准

1. 规程的科学性:停电管理规程应基于电力系统的运行原理和技术标准,确保操作的科学性和安全性。

2. 准确性:所有涉及的时间、地点、人员和设备信息必须准确无误,避免因信息错误导致的管理混乱。

3. 及时性:停电通知应及时发送,紧急响应机制应快速启动,以减少停电对用户的影响。

4. 全面性:规程应涵盖停电管理的全过程,从计划到恢复,无遗漏、无死角。

5. 可操作性:每个步骤都应明确具体的操作方法和责任人,便于执行和监督。

6. 反馈机制:停电事件的总结和改进环节是规程持续优化的关键,需确保反馈渠道畅通,改进措施落地。

通过以上规范,停电管理将更加有序、高效,从而提升电力服务质量和用户满意度。

停电管理规程范文

第1篇 矿井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管理规程

(一)局部通风机停风后采取措施

井下所有利用局部通风机供风地点,凡出现局部通风机停风必须按下列要求执行。

1. 所有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工作,施工队跟班队干、现场瓦斯检查员负责将现场所有人员全部撤出独头巷道,切断巷道内的所有电源,将闭锁开关把手打到零位及上锁。

2. 跟头瓦斯检查员、施工队跟班队干负责在独头巷道口设置栅栏、警标,并由施工队安排专人进行警戒,禁止任何人员进入停风区。瓦斯检查员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确认停电原因:

(1)若为局部故障跳电,则立即安排施工队电工查找原因并进行处理;

(2)若为采区跳电造成,则由瓦斯检查员负责看守局部通风机,矿调度室通知机电队(机运部)安排专人查找原因并进行处理,处理结束后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3)若为局部通风机故障,则由通风队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更换;

(4)若为主要通风机停风,则严格按主要通风机停风规定执行。

3. 经瓦斯检查员现场确认停风时间较长且具备导风的地点,由跟班队干派人与瓦斯检查员一起,立即将风筒改导风向碛头供风(说明:对部分具备采用风门风窗导风条件的地点,由通风队在铺设风筒期间提前在风窗上设好导风风筒圈,确保停风后能立即进行导风、供风)。

4. 人员撤出后,施工队跟班队干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并安排专人守候电话,矿调度室立即通知矿值班领导和相关部门。

(二)局部通风机恢复供风措施

1. 局部通风机开关送电前,瓦斯检查员需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开关附近1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经检查瓦斯浓度不超过0.5%后,方可由施工队跟班队干同跟头瓦斯检查员一起逐步深入碛头检查瓦斯、二氧化碳,瓦斯检查员走在前,跟班队干在后,两人相距距离3~5m,若:

(1)发现停风区瓦斯浓度≥1.5%,则必须立即退出,恢复好栅栏严禁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汇报,在制定专门措施后由矿救护队和通风防突部、安全监察部人员一起严格按措施进行瓦斯排放工作。

(2)发现停风区瓦斯浓度≥1%且<1.5%,则经汇报请示矿调度室同意后,由瓦斯检查员同跟班队干一起,按放炮岗哨(若岩巷掘进头放炮岗哨在独头内,则必须将岗哨站到第一合流点以外的进风侧)进行布岗、撤人、断电后,采用局部通风机“三通分风法”限量排放瓦斯,排放瓦斯时必须严格控制三通分风量,确保其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第一合流点岩巷头瓦斯不超过0.5%、煤巷头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分别不超过 0.8%、1.3%,严禁“一风吹”。

(3)发现停风区瓦斯浓度<1%时,则请示矿调度室同意后,由瓦斯检查员开启局部通风机。

2. 待停风区瓦斯排放完毕,当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第一合流点岩巷头瓦斯不超过0.5%,煤巷头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分别不超过 0.8%后,由瓦斯检查员对巷道进行全面检查确认通风系统稳定,无瓦斯、二氧化碳超限积聚,向矿调度室汇报确认后方可撤岗,送闭锁电源,恢复作业。

第2篇 停电、限电、临时用电管理规程

1 目的

为加强小区的用电管理,确保电力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程。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小区停电、限电、临时用电的管理。

3 职责

3.1 小区维修电工负责按用电规程实施停电、限电和临时用电的操作。

3.2 小区维修组长负责停电、限电和临时用电的组织和管理。

3.3 维修中心负责对小区停电、限电及临时用电的监督和管理,必要时提供技术和资源的支持。

3.4 管理处负责及时向业主通报停电、限电,并做好及时停电、限电时的安全防范和必要的便民服务工作。

4 操作规程

4.1 停电情况的处理

4.1.1 有自用配电房的小区,在发生停电时,按《供配电设备运行操作规程》进行处理。

4.1.2 配电房为公配的小区,在发生突然停电时,如果是全线停电,则应立即联系供电局进行抢修;如果为小区内部的局部停电,则应由维修人员逐步检查小区内部的供配电设施,确定故障,修复后恢复供电。如自身无法修复的,则报请工程技术部同意后,请供电局进行抢修。

4.1.3 发生停电以后,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工程部、管理处、维修中心负责人,由管理处主任负责组织停电区域的安保工作,防止突发事件。

4.1.4 发生停电事故后,值班人员应逐一检查电梯是否关人,如有人被困的,按《电梯困人紧急救援规程》进行操作。

4.2 限电情况的处理

4.2.1 小区接到供电局通知需要限电之后,管理处应及时将限电时间、限电范围等予以公布。提醒居民做好准备。

4.2.2 在预定停电时间前,由维修人员负责关闭停电区域的电梯。

4.2.3 如限电发生在夜间,管理处主任应事先制定安保方案,做好停电区域的警戒工作。

4.2.4 限电期间,管理处应安排人员值班,作好解释、说服工作。

4.2.5 恢复供电后,维修人员应逐一开启电梯、水泵。

4.3 临时用电的管理

4.3.1 临时用电的审批

4.3.1.1 业主或单位需要在小区内部临时用电的,必须填写《临时用电审批表》,经维修组主管、管理处主任、工程技术部经理签字同意之后方可用电。

4.3.1.2 临时用电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合格的电工上岗证,并按用电量的多少、时间长短预付用电费用押金。

4.3.2 架设临时用电线路时,必须有维修维修人员在场

临时线路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 临时线路应装有供电局检验合格的三线四制电度计量表,按符合大小、长度选择导线、漏电总开关。用电量不得超过总负荷的20%。临时用电线路附近,必须有警示标志;

b) 临时线路必须是三线四制,另外加一条可靠的保护接地,每分支用电线路必须安装不超过10a的可靠空气开关,不得使用金属导线代替保险丝;

c) 线路不得随地拖动,移动线路必须用多股橡质软电缆;

d) 移动照明、潮湿环境、地下通道线路必须使用安全电压,不听劝阻者停止供电。

5 相关文件

《供配电设备运行操作规程》

《电梯困人紧急救援规程》

6 记录

《临时用电审批表》

第3篇 停电限电临时用电管理规程

1 目的

为加强小区的用电管理,确保电力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程。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小区停电、限电、临时用电的管理。

3 职责

3.1 小区维修电工负责按用电规程实施停电、限电和临时用电的操作。

3.2 小区维修组长负责停电、限电和临时用电的组织和管理。

3.3 维修中心负责对小区停电、限电及临时用电的监督和管理,必要时提供技术和资源的支持。

3.4 管理处负责及时向业主通报停电、限电,并做好及时停电、限电时的安全防范和必要的便民服务工作。

4 操作规程

4.1 停电情况的处理

4.1.1 有自用配电房的小区,在发生停电时,按《供配电设备运行操作规程》进行处理。

4.1.2 配电房为公配的小区,在发生突然停电时,如果是全线停电,则应立即联系供电局进行抢修;如果为小区内部的局部停电,则应由维修人员逐步检查小区内部的供配电设施,确定故障,修复后恢复供电。如自身无法修复的,则报请工程技术部同意后,请供电局进行抢修。

4.1.3 发生停电以后,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工程部、管理处、维修中心负责人,由管理处主任负责组织停电区域的安保工作,防止突发事件。

4.1.4 发生停电事故后,值班人员应逐一检查电梯是否关人,如有人被困的,按《电梯困人紧急救援规程》进行操作。

4.2 限电情况的处理

4.2.1 小区接到供电局通知需要限电之后,管理处应及时将限电时间、限电范围等予以公布。提醒居民做好准备。

4.2.2 在预定停电时间前,由维修人员负责关闭停电区域的电梯。

4.2.3 如限电发生在夜间,管理处主任应事先制定安保方案,做好停电区域的警戒工作。

4.2.4 限电期间,管理处应安排人员值班,作好解释、说服工作。

4.2.5 恢复供电后,维修人员应逐一开启电梯、水泵。

4.3 临时用电的管理

4.3.1 临时用电的审批

4.3.1.1 业主或单位需要在小区内部临时用电的,必须填写《临时用电审批表》,经维修组主管、管理处主任、工程技术部经理签字同意之后方可用电。

4.3.1.2 临时用电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合格的电工上岗证,并按用电量的多少、时间长短预付用电费用押金。

4.3.2 架设临时用电线路时,必须有维修维修人员在场

临时线路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 临时线路应装有供电局检验合格的三线四制电度计量表,按符合大小、长度选择导线、漏电总开关。用电量不得超过总负荷的20%。临时用电线路附近,必须有警示标志;

b) 临时线路必须是三线四制,另外加一条可靠的保护接地,每分支用电线路必须安装不超过10a的可靠空气开关,不得使用金属导线代替保险丝;

c) 线路不得随地拖动,移动线路必须用多股橡质软电缆;

d) 移动照明、潮湿环境、地下通道线路必须使用安全电压,不听劝阻者停止供电。

5 相关文件

《供配电设备运行操作规程》

《电梯困人紧急救援规程》

6 记录

《临时用电审批表》

第4篇 停水停电管理工作规程

1.0目的:保证停电、停水、停气能及时通知客户及相关部门,使客户尽量少受影响。

2.0范围:物业管理处内部

3.0职责:

3.1客服中心负责通知小区内的客户及相关单位;

3.2客服中心负责通知管理处各部门;

3.3实行首问负责制。

4.0对于停水、停电事宜方法与过程控制:

4.1小区范围内停水(电)

4.1.1市政计划停水(电)

4.1.1.1如事先接到自来水公司(供电局)的通知,在接收通知时应要询问清楚停水(电)原因及停水(电)时间。

4.1.1.2在接到通知后如是即时停水(电)的,则要即时通知相关部门及客户。

4.1.1.3在接到通知后如不是即时停水(电)的,则要在半小时内通知到维修部,且要在停水(电)前一天在小区公告栏中贴出通知。

4.1.2公司计划停水(电)

4.1.2.1计划内停水:小区内需要保养、检修水电相关设施需停水(电)的,维修部需有书面并提前两天报告至客服中心说明停水(电)原因、[[停水(电)时间及受影响的小区范围。并应注意停水(电)时应选择客户用水量较少时间进行,且停水(电)时间一般不超过4小时。

4.1.2.2 计划外停水(电):因特殊情况对水(电)设施的抢修工作,维修部需及时知会客户服务中心并报告受影响的范围及预计修复时间。

4.1.2.3客服中心在接到计划内停水(电)时,应提前一天通知到客户及相关单位。

4.1.2.4客服中心在接到计划外停水(电)时,应做好对引起投诉的解释工作。

4.1.2.5非紧急情况,应在住户及部门做好相关准备后,工程部方可停水(电)进行抢修工作。

4.2当小区在没有事先通知发生停水(电)情况时,首问人应及时知会维修部检查。

4.2.1 维修部检查确认无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恢复供应水(电)。

4.2.2 维修部检查确认设施正常属市政停水(电)的,应及时知会客户服务中心按(4.1.1.2)执行。

4.2.3 维修部检查后确认设施无法正常使用的,应按(4.1.2.2)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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