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管理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组成部分:
1. 安全管理:确保隧道内人员和设备的安全,预防和应对各类事故。
2. 运营维护: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隧道设施,保证其正常运行。
3. 照明与通风:维持隧道内的适宜光照和空气流通,保障行车安全。
4. 交通控制:制定和执行交通管理策略,如限速、分流、应急响应等。
5. 应急处理:建立应急预案,快速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
6. 环境保护:控制噪声、排放和其他环境影响,遵守环保法规。
7. 数据记录与报告:定期收集、分析数据,提交管理报告。
隧道管理规程模板如下:
1. 引言:
- 规程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 相关法规和标准引用
2. 组织架构与职责:
- 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 工作人员角色与责任
3. 安全管理:
- 安全政策与程序
- 培训与教育
- 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估
4. 运营维护:
- 设施检查标准与频率
- 维修与保养计划
- 应急设备配置与检查
5. 照明与通风:
- 设计标准与运行参数
- 检测与调整机制
6. 交通控制:
- 日常交通管理
- 特殊情况下的交通指挥
- 交通信息发布
7. 应急处理:
- 应急预案制定
- 应急演练与评估
- 紧急事件响应流程
8. 环境保护:
- 环保措施与监测
- 排放控制与噪音管理
9. 数据记录与报告:
- 数据收集与分析方法
- 报告格式与提交周期
10. 附则: - 修改与更新规程的程序 - 相关表格和记录样本
隧道管理规程应符合以下标准:
1.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相关标准,如iso 31000风险管理框架。
2. 国家及地方隧道运营管理法规,如公路隧道运营管理规定。
3. 行业协会标准,如中国公路学会发布的隧道运营技术规程。
4. 地方环境保护法规,确保环境影响最小化。
5. 国际和国内交通工程的照明与通风设计规范。
隧道管理规程的制定和实施应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考虑隧道的地理、气候、交通流量等因素,确保规程的实用性和有效性。应定期对规程进行审查和修订,以适应技术和法规的变化。
第1篇 高速公路隧道工程安全管理体系规程
高速公路隧道工程安全管理体系
(一)安全目标:
1、杜绝因工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严防重大爆炸、火灾、坍塌和交通事故;
3、年重伤率、轻伤率分别控制在5%以下。
(二)安全管理机构
为了加强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增强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根据发包人的要求,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建立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他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健全安全管理网络。
项目经理成立安全监察部,配备专职安全监察人员,各施工作业队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班组设兼职安全环保人员。设立治安防火保卫系统,配备治安防火保卫专业管理人员。
以施工队为单位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举办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技能训练、演习。在安全管理机构的领导下,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火、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具体工作。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见附图。
(三)主要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制度:工人在上岗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掌握必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对重点岗位的生产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制度、施工纪律进行培训和考核。
2、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从事特种作业如:起重工、电气焊工、电工、场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等,必须严格经过培训考试合格,获取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才能上岗。
3、安全检查制度: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登记、整改制度。要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
4、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实行项目部安全工程师给施工队进行安全交底,施工队安全员给工班长、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的二级负责制。
5、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气设备要有可靠的保护接地。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洞内外用电必须有专职电工负责,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维修电气设备,严禁私自接线。
6、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进入现场前进行查验。使用机械坚持两定三包即定人、定机、包使用、包保管、包保养。
7、人员进出洞登记制度:进洞人员必须进行逐次、逐员、全额清点登记,建立人员进洞登记薄,专人负责。项目部要对工地所有人员建立个人档案,要有年龄、籍贯、性别、身份证号等详细记录。
8、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规定,发生事故必须立即上报,不得隐瞒。
(四)安全管理要点
1、施工用电管理
(1)制订用电安全操作规程、用电安装规程、用电运行管理规程和电气维修检查制度,作好记录。
(2)施工现场的输电线须按要求架设,不可随地拖拉,各类电箱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3)电气设备及输电线路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技术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行。
2、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1)实施严格的机械安全管理和使用制度。确认机械状况良好能安全运行时,再投入使用。加强对设备的检查、保养、维修。保证安全装置完备、灵敏、可靠,确保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转。
(2)操作人员必须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佩带个人劳防用品,作到持证上岗。
(3)机具设备和车辆在施工使用过程中,定期维修和保养。
3、安全标志、标牌
在本工程现场周边配备、架立并维护一切必要而合适的标志牌,为过往车辆、行人提供安全和方便。
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相关规范作业,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及以后运营中的安全。
(五)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1、安全生产承诺制
为了保证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文明生产,项目部可向发包人做出预留安全保证金的承诺,其具体考核内容和方法如下:
(1)全面完成发包人分解给项目部各项安全文明生产控制指标。
(2)在生产过程中杜绝发生人为责任死亡、重伤事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核定指标之内。
(3)杜绝发生人为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和机械设备的事故。
(4)杜绝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5)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98%以上,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事故隐患也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保证不因此发生事故,待具备整改条件时及时整改。
(6)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2、实行安全生产补偿金和抵押金制
项目部对内部职工全面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在采用这种办法时充分考虑到各施工单位生产作业环境和条件,测定出风险补偿金和安全生产抵押金数额,根据核定给各单位的事故分解控制指标,同时核定补偿金和抵押金数额,针对各类考核指标,统一制订奖惩标准,对达到考核指标的责任单位返还予留风险抵押金,并发给安全风险补偿金。对于突破考核指标的责任单位,扣除全部风险抵押金,不发给风险补偿金。还要按奖惩规定给事故责任单位一定数额经济罚款,罚款可用来改善作业条件的经费和奖励对安全工作有特殊贡献人员,利用这种办法可以充分调动全员安全生产意识,还可使补偿金变为职工辛勤劳动所得。无论是考核指标和经济奖惩都十分清晰合理,充分体现出安全风险补偿金的调节作用和风险抵押金的约束力,又能维护安全生产考核的严肃性。从而把罚款为主转移到奖励为主,不断增加激励因素和改善安全检查管理手段。
3、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制度
采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来强化各施工作业队,加强安全管理,防止班组出现生产障碍和其它事故,是一项较成熟有效的办法。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同作业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按考核内容要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后,明确责、权、利的关系,作业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再同下属作业班组签定安全责任书,这样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网络,使每级领导直至每个作业职工都充分感到所承担的压力和义务,能有效地克服只求生产进度,忽视安全工作的倾向,使全体职工能进一步的认识到,安全生产就是最大的经济效益。
4、安全生产奖惩制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所遵循的原则是以责论处和重奖重罚,制定的制度应合理、合法。在奖惩时要分级管理,实行一级管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对于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避免生产过程发生事故的有功集体和个人,其奖励可分为表扬、一次性发放奖金、授予荣誉称号和表扬、记功、发奖金、增加工资,对于忽视安全生产不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工作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盲目施工、野蛮施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集体、个人都将给予处罚。处罚办法可分为:行政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
看、开除、下岗、解除劳动合同。对发生事故的集体及个人,当年取消评选先进资格。通过落实安全奖惩制度来不断增加安全监察的约束力,从根本上体现出安全工作一票否决权。
5、安全生产教育制
安全教育的内容、形式和方法:
安全思想意识教育。就是通过说教训练清除人们头脑中那些不正确判断思想,而灌输新的正确思想、愿望和安全行动,树立人们的安全意识。方针政策教育。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教育,并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通过各种教育方式使全体职工掌握、了解各项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的内涵,并得以贯彻落实,执行,安全生产才有保证。
劳动纪律教育。主要是使全体职工懂得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对安全的重要性,加强劳动纪律教育,不仅是提高单位管理水平、合理组织劳动,提高劳动生产效率的重要条件,也是减少或避免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保障安全生产的必要前提。多年实践证明,重视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就有保证,反之安全生产就难以实现。
安全知识教育。主要包括:一般生产技术知识、一般安全常识、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要掌握安全知识,就必须同时掌握相应的生产技术知识,了解单位的基本生产概况,生产技术过程,作业方法或工艺流程,与生产技术过程和作业方法相适应的各种机具、设备的构造质量、规格性能,操作技能和使用方法,还要使职工了解掌握本单位危险作业区域及其生产中使用的有毒有害原材料,可能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防护常识和消防规章制度、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伤亡事故报告方法等。
专业安全技术教育。是指对某一工种的岗位职工,必须具备的专业安全知识专门教育。使岗位职工熟悉了解掌握单位根据有关专业制定各种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安全技能教育。主要对职工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安全防护技能、安全避险技能、安全救护技能、安全应急技能技术知识的教育。这种教育以班组为基础,依赖有优秀技能经验的实践者做监督的保证。
(六)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纵向到基层班组、作业工人,横向到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和职能部门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
1、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1)贯彻落实国家、行业、上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
(2)明确本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支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3)履行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理配置人力、物资、设备、资金等要素,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工地建设。
(4)正确处理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把安全工作贯穿于施工生产全过程。
(5)经常听取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总结推广科学管理经验。
(6)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7)组织制定本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虚报和故意拖延不报。
2、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其安全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决议,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措施计划等。
(2)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职能部门职责履行情况。
(3)指导业务部门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领导开展重大事件应急响应工作。
(4)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3、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其安全生产责任是:
(1)组织识别重大危险源,编制、审定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施工、防护措施,对其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安全可靠性负责。
(2)主持项目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使用中的设施、设备,按规定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工程部安全职责
(1)负责参与重难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风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技术方案的编制、审核工作,提出方案优化意见和建议。
(2)参与大型非标设备的设计检算和验收工作。
5、设备物资部安全职责
(1)负责起重设备、施工机械车辆、压力容器、变配电设备及电力线路的验收工作。
(2)负责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用品进行检查,保证采购使用合格产品。
6、办公室和医务室,负责职工健康检查,指导防尘、防毒等卫生工作。
7、财务部,负责对项目安全生产经费计划进行审查,确保安全生产经费及时、足额投入。
8、施工队队长的安全生产责任
(1)了解掌握职工健康状况,合理组织劳动力,对有禁忌病的职工、有禁忌的工作岗位,不得安排其从事相关作业活动。
(2)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停止施工,组织事故抢险,防止事故扩大,按程序立即上报。
9、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
(1)带领班组员工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制止三违行为。
(2)作业前,要对拟用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
10、操作工人的安全职责
(1)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按规定佩带个体防护用品。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2)作业前要对工具、机械、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向领导报告。
第2篇 隧道供配电安全管理规程
第一章目的
为切实保证供配电工作的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
第二章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隧道机电设备所属供配电系统设备的运行及修理。
第三章职责
站长职责:负责供配电安全的监督管理。
电工职责:负责供配电系统的安全操作和维护管理。
安全员职责:负责供配电系统合格人员的安全学习培训。
第四章内容
1.0总则
1.1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1.1.1高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20v以上者;
1.1.2低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20v及以下者。
1.2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2.1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
1.2.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熟悉本岗位的电气结构原理和实际操作,并经考试合格;
1.2.3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1.2.4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止。
2.0高压设备工作
2.1值班工作
2.1.1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应有实际工作经验。
2.1.2单独值班人员不得从事修理工作。
2.1.3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安全距离。
2.2巡检
2.2.1巡回检查是保证设备正常安全运行的有效制度。对发现重大缺
陷或防止事故的发生者,应给予奖励;因巡查不周所致事故者
追究责任。
3.0倒闸操作
3.1倒闸操作
倒闸操作必须在遵守“供配电室倒闸操作规范”的前提下进行。
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有运行、热备用、冷备用和检修四种不同的运行状态,要将电气设备由一种状态转换到另一种状态,就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倒闸操作。所谓倒闸操作就是拉开或合上某些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其中包括拉开或合上相应的直流操作回路,改变继电器保护装置或自动定位,拆除或安装临时接地线,以及检查设备的绝缘等。倒闸操作是值班员的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为了不致发生误操作,对当值运行人员和电气设备有规定的要求。
3.1.1对运行操作人员的要求
a)经考试合格并持有电工安全操作证,并经单位批准的操作人和监护人;
b)进行操作期间严肃认真工作,保证正确操作;
c)处理故障时,不要惊慌失措,以免扩大故障范围或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d)送电范围内的设备在投入前,必须检查其上有无接地线、工具、擦布等物。
e)当闭锁装置拒绝动作时,应对设备进行检查,并分析原因。
3.1.2对电气设备的要求
a)现场一次、二次设备要有明显的标志,包括命名、编号、铭牌、转动方向、切换位置的指示以及区别电气相别的颜色。
b)要配备与现场设备标志和运行方式相符合的一次系统模拟图。继电保护和二次设备还应有二次回路的展开图。
c)要有合格的操作工具、安全用具和设施(包括放置接地线的专用装置)等。
3.1.3倒闸操作的基本原则
要本着先断低压后断高压,先断负荷开关后断隔离刀闸,先断分散低压负荷开关后断集中总负荷开关,最后断开高压总开关
的原则逐一进行(在此原则下,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供配电室
倒闸操作规范”进行)。
3.2在运用中的高压设备上工作的安全措施分类
3.2.1全部停电的工作是指室内外高压设备全部停电和邻近的高压室的门全部锁闭。
3.2.2部分停电的工作是指高压设备部分停电或虽全部停电,但邻近高压室的门未全部锁闭。
3.2.3不停电的工作是指:
工作本身不需要停电和没有触及导电部分的危险者;
许可在带电设备外壳上或导电部分上进行的工作。
3.3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必须遵守下列各项:
3.3.1至少两人在一起工作;
3.2.2完成保证工作人员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4.0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下列安全技术措施:
5.4.1停、送电
停送电必须按照“停送电操作规范”执行。
6.4.2工作地点:
4.2.1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至工作地点的断路器或隔离开关的操作把手上,要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4.2.2室内部分停电工作,在相邻带电间隔及对侧门上挂“止步、高压危险!”、在工作地点挂“在此工作”等标示牌;
a)室外部份停电工作,应将工作地点与带电部分用绳子隔开,在围栏上挂适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志牌,在附近带电开关或带电部分构架上挂“在此工作”标志牌,可以攀登的构架上挂“从此上下”标志牌;
b)凡禁止类、警告类标示牌均应在停电以后悬挂;凡准许类标示牌均应在装好接地线以后悬挂;
c)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移动或拆除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
5.0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5.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时,为了保证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5.2配电室人员对工作要认真做好审核,严禁不验电接地,进行违章作
业。具体规定如下:
5.2.1凡到配电室工作都必须持有操作证;
5.2.2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考核合格;
5.2.3工作票签发人必须对下列3项安全负责:
工作的必要性;
工作内容是否安全;
3)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及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5.2.4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应负责检查工作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执行工作中随时检查工作人员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
5.2.5值班人员应负责审查工作的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及符合现场条件,并正确执行。
5.2.6值班人员在完成工作上安全技术措施后应会同工作领导和工作负责人检查安全措施是否做好,经双方检查无误后,即为正式许可工作。
5.2.7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变更或拆除已布置好的安全措施;值班人员如发现工作人员违反安全工作规程或任何危及工作人员安全的情况,应立即指出、制止。对不听劝告者有权停止工作。
5.2.8全部工作终结后,工作班应仔细清扫,整理工作地点,值班人员在接到工作负责人关于工作终结及清理完毕,工作班人员已全部撤出的通知后,应立即检查现场。
5.2.9值班人员在完成下列工作后,经双方认定,工作方可结束:
检查接地线是否全部拆除;
拆除临时遮栏,警告标示牌。
6.0在低压回路上的工作
低压回路停电的工作的安全措施:
6.1在操作手柄上挂“禁止合闸”的标示牌;
6.2工作前必须验电。
7.0在二次回路上的工作
7.1与导电部分的距离小于安全距离时应停电工作。
7.2检查高压电动机和起动装置的继电器和仪表,需将高压设备停电。
7.3所有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二次侧有永久性的、可靠的保护接
地。
7.4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7.4.1严禁将二次侧开路;
7.4.2短路二次回路时,严禁用导线缠绕,必须用短路片或短路线。
7.5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应采取下列措施:
7.5.1严禁短路或接地;
7.5.2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应装有专用的开关或熔断器;
7.5.3二次回路通电试验时,为防止二次侧向一次侧反送电,除应将二次回路断开外,还应取下一次的保险或断开开关。
7.6保护装置二次回路变动时,应严防寄生回路的存在。
7.7电气安全用具的试验标准
对安全用具除了要正确的使用和保管外,还应定期进行试验。对电气绝缘安全用具试验规定见附件1.0“气绝缘安全用具试验规定表”。
8.0使用安全工具及分类:
8.1基本安全工具
这类安全工具的绝缘足以承受电气设备的工作电压,操作人员必须采用之后,才允许带电操作。例如,操作隔离开关的绝缘棒及用来装拆熔断器的绝缘夹钳等。
8.2辅助安全用具
这类安全用具的绝缘不足以安全地承受电气设备的工作电压,但是操作时使用它,使人身安全可有进一步的保障,例如,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地毯、高压验电器、低压试电笔、临时接地线、警告牌等。常用的安全工具有绝缘棒、绝缘钳,验电笔等。
9.0配电室防止恶性事故措施
9.1防止误操作事故
9.1.1操作前,在模拟图上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操作;操作前,应全面检查待操作设备;操作隔离刀闸应注意开关必须在断开位置;
9.1.3严格执行监护制。不准一个人单独进行操作,一个操作任务在执行中,不得更换监护人或操作人;
9.1.4在整个操作过程中,必须思想集中,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9.2防止带接地线合闸事故
9.2.1装设接地线必须严格执行“电气工作票”制度,交接班时必须
交待清楚;
9.2.2送电前必须检查接地及检查人员自已装的接地线,短路线是否折除;
9.2.3带有接地刀闸的隔离刀闸操作时,必须认真检查,将要操作的把手是否正确。
9.3防鼠,防鸟害事故
9.3.1堵塞高压室与外相通的沟洞,加防鼠门;
9.3.2高压室控制室门窗要关好;
9.3.3堵好小动物进入端子、机构箱的洞;
9.3.4做好灭鼠工作。
9.4防止人身触电事故
9.4.1巡视设备时,禁止打开开关柜,保证对带电部份的安全距离。
9.4.2检修时在设备上进行清洁、维护、等工作时,必须填写“电气工作票”,并做好安全措施。
9.4.3当检修、试验、清洁工作同时进行时,为了防止误触试验电压,清洁维护工作的负责人应与试验负责人密切联系,并设必要的监护人,变更工作地点时,应通知试验负责人。
9.4.4在配电室内外搬运长物体,如梯子、金属材料等,注意只能平抬。
9.4.5具有大电容的设备,如电力电缆、补偿电容、中性点不接地的主变压器,停电后必须放电。
9.4.6在临近10kv的设备上工作,应使设备接地,防止接触感应电压触电。
9.4.7电炉、电钻等低压电器设备,引线应有插头或开关,绝缘必须良好,开关插头等损坏者要及时更换。
9.4.8安全用具应定期试验,妥善保管。
9.4.9用绝缘棒拉合刀闸或经机构传动拉合刀闸或开关,均应戴绝缘手套。有雷电时,禁止操作。
9.5防止高空摔跌事故
9.5.1凡更换灯泡,攀蹬构架,必须注意安全,使用梯子应有专人扶好,检查梯子是否牢固。
9.5.2在隔离刀闸上工作,分合操作前,操作人应与上面工作人联系好。
9.5.3高空工作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工具材料要放在稳妥的地方,以防坠落伤人;地面上的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9.6防止其它人身事故的安全措施
9.6.1开关检修中,开关用手动或电动合闸,均要联系好。实行重复联系制,防止跳、合闸误伤人。
9.6.2在检修工作中使用工具,防止坠落在带电部份,引起短路,要用绝缘板隔离。
9.6.3设备事故停电时,在未拉开有关隔离开关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或带电部分,以防突然来电。
9.7与工作无关的人员严禁进入配电室,保证其安全运行;
10.0配电室的故障处理
10.1配电室的所有操作,必须严格执行操作制度。并且只能由持有“电工操作证”的人员进行操作,非配电室值班人员不得到配电室操作开关。
10.2非值班人员未经许可一律不得进入配电室。
10.3自己检修配电室的电气线路和设备需要停电时,必须由检修组负 责人到相应配电室填写“停送电申请表”和“电气工作票”,值班 室操作人员方可进行停电,当该项检修工作结束,需恢复供电时,严禁在检修中预约时间供电,严禁电话通知恢复供电(特殊情况除外)。
10.4值班人员接到停送电申请时,必须由值班人员核对“停送申请表”和相关的“电气工作票”,核对无误后才能按照“停送电操作规范”进行操作。操作10kv以上开关时,一人监护,一人操作,操作完毕检查无误后记录下操作时间。
10.5由于供电系统原因停电后的恢复供电,各配电室值班人员可不通知用电单位,即可恢复供电,在停电期间,配电室或用电单位检修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时,仍必须按常规办理“停送电申请表”,
并填写“电气工作票”。
10.6当发现电气设备或供电设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故障时,可用电话通知相应配电室紧急停电,但事后由值班员向有关部门报告。配电室高压开关或低压馈电回路开关故障跳闸后,配电室值班员记录下故障信息,同时对配电室内的故障开关进行详细的检查,如有属于本配电室设备的故障,迅速把故障报告主管领导,若能做简单处理就能恢复送电,则应迅速处理,以最快速度恢复供电,
对于故障较大或一时不能查清原因的,则要求迅速派人支援,并报告相关部门领导,由其协调处理;当只是某一回路故障时,需通知有关人员对故障线路进行彻底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
如果检查后故障点还确定不了时,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可进行第二次试送电,一旦保护再次动作跳闸,就不再送电,直到排除故障为止。
第3篇 某隧道供配电安全管理规程
第一章目的
为切实保证供配电工作的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
第二章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隧道机电设备所属供配电系统设备的运行及修理。
第三章职责
站长职责:负责供配电安全的监督管理。
电工职责:负责供配电系统的安全操作和维护管理。
安全员职责:负责供配电系统合格人员的安全学习培训。
第四章内容
1.0总则
1.1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1.1.1高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20v以上者;
1.1.2低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20v及以下者。
1.2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2.1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
1.2.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熟悉本岗位的电气结构原理和实际操作,并经考试合格;
1.2.3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1.2.4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止。
2.0高压设备工作
2.1值班工作
2.1.1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应有实际工作经验。
2.1.2单独值班人员不得从事修理工作。
2.1.3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安全距离。
2.2巡检
2.2.1巡回检查是保证设备正常安全运行的有效制度。对发现重大缺
陷或防止事故的发生者,应给予奖励;因巡查不周所致事故者
追究责任。
3.0倒闸操作
3.1倒闸操作
倒闸操作必须在遵守“供配电室倒闸操作规范”的前提下进行。
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有运行、热备用、冷备用和检修四种不同的运行状态,要将电气设备由一种状态转换到另一种状态,就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倒闸操作。所谓倒闸操作就是拉开或合上某些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其中包括拉开或合上相应的直流操作回路,改变继电器保护装置或自动定位,拆除或安装临时接地线,以及检查设备的绝缘等。倒闸操作是值班员的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为了不致发生误操作,对当值运行人员和电气设备有规定的要求。
3.1.1对运行操作人员的要求
a)经考试合格并持有电工安全操作证,并经单位批准的操作人和监护人;
b)进行操作期间严肃认真工作,保证正确操作;
c)处理故障时,不要惊慌失措,以免扩大故障范围或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d)送电范围内的设备在投入前,必须检查其上有无接地线、工具、擦布等物。
e)当闭锁装置拒绝动作时,应对设备进行检查,并分析原因。
3.1.2对电气设备的要求
a)现场一次、二次设备要有明显的标志,包括命名、编号、铭牌、转动方向、切换位置的指示以及区别电气相别的颜色。
b)要配备与现场设备标志和运行方式相符合的一次系统模拟图。继电保护和二次设备还应有二次回路的展开图。
c)要有合格的操作工具、安全用具和设施(包括放置接地线的专用装置)等。
3.1.3倒闸操作的基本原则
要本着先断低压后断高压,先断负荷开关后断隔离刀闸,先断分散低压负荷开关后断集中总负荷开关,最后断开高压总开关
的原则逐一进行(在此原则下,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供配电室
倒闸操作规范”进行)。
3.2在运用中的高压设备上工作的安全措施分类
3.2.1全部停电的工作是指室内外高压设备全部停电和邻近的高压室的门全部锁闭。
3.2.2部分停电的工作是指高压设备部分停电或虽全部停电,但邻近高压室的门未全部锁闭。
3.2.3不停电的工作是指:
工作本身不需要停电和没有触及导电部分的危险者;
许可在带电设备外壳上或导电部分上进行的工作。
3.3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必须遵守下列各项:
3.3.1至少两人在一起工作;
3.2.2完成保证工作人员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4.0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下列安全技术措施:
5.4.1停、送电
停送电必须按照“停送电操作规范”执行。
6.4.2工作地点:
4.2.1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至工作地点的断路器或隔离开关的操作把手上,要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4.2.2室内部分停电工作,在相邻带电间隔及对侧门上挂“止步、高压危险!”、在工作地点挂“在此工作”等标示牌;
a)室外部份停电工作,应将工作地点与带电部分用绳子隔开,在围栏上挂适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志牌,在附近带电开关或带电部分构架上挂“在此工作”标志牌,可以攀登的构架上挂“从此上下”标志牌;
b)凡禁止类、警告类标示牌均应在停电以后悬挂;凡准许类标示牌均应在装好接地线以后悬挂;
c)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移动或拆除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
5.0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5.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时,为了保证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5.2配电室人员对工作要认真做好审核,严禁不验电接地,进行违章作
业。具体规定如下:
5.2.1凡到配电室工作都必须持有操作证;
5.2.2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考核合格;
5.2.3工作票签发人必须对下列3项安全负责:
工作的必要性;
工作内容是否安全;
3)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及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5.2.4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应负责检查工作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执行工作中随时检查工作人员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
5.2.5值班人员应负责审查工作的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及符合现场条件,并正确执行。
5.2.6值班人员在完成工作上安全技术措施后应会同工作领导和工作负责人检查安全措施是否做好,经双方检查无误后,即为正式许可工作。
5.2.7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变更或拆除已布置好的安全措施;值班人员如发现工作人员违反安全工作规程或任何危及工作人员安全的情况,应立即指出、制止。对不听劝告者有权停止工作。
5.2.8全部工作终结后,工作班应仔细清扫,整理工作地点,值班人员在接到工作负责人关于工作终结及清理完毕,工作班人员已全部撤出的通知后,应立即检查现场。
5.2.9值班人员在完成下列工作后,经双方认定,工作方可结束:
检查接地线是否全部拆除;
拆除临时遮栏,警告标示牌。
6.0在低压回路上的工作
低压回路停电的工作的安全措施:
6.1在操作手柄上挂“禁止合闸”的标示牌;
6.2工作前必须验电。
7.0在二次回路上的工作
7.1与导电部分的距离小于安全距离时应停电工作。
7.2检查高压电动机和起动装置的继电器和仪表,需将高压设备停电。
7.3所有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二次侧有永久性的、可靠的保护接
地。
7.4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7.4.1严禁将二次侧开路;
7.4.2短路二次回路时,严禁用导线缠绕,必须用短路片或短路线。
7.5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应采取下列措施:
7.5.1严禁短路或接地;
7.5.2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应装有专用的开关或熔断器;
7.5.3二次回路通电试验时,为防止二次侧向一次侧反送电,除应将二次回路断开外,还应取下一次的保险或断开开关。
7.6保护装置二次回路变动时,应严防寄生回路的存在。
7.7电气安全用具的试验标准
对安全用具除了要正确的使用和保管外,还应定期进行试验。对电气绝缘安全用具试验规定见附件1.0“气绝缘安全用具试验规定表”。
8.0使用安全工具及分类:
8.1基本安全工具
这类安全工具的绝缘足以承受电气设备的工作电压,操作人员必须采用之后,才允许带电操作。例如,操作隔离开关的绝缘棒及用来装拆熔断器的绝缘夹钳等。
8.2辅助安全用具
这类安全用具的绝缘不足以安全地承受电气设备的工作电压,但是操作时使用它,使人身安全可有进一步的保障,例如,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地毯、高压验电器、低压试电笔、临时接地线、警告牌等。常用的安全工具有绝缘棒、绝缘钳,验电笔等。
9.0配电室防止恶性事故措施
9.1防止误操作事故
9.1.1操作前,在模拟图上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操作;操作前,应全面检查待操作设备;操作隔离刀闸应注意开关必须在断开位置;
9.1.3严格执行监护制。不准一个人单独进行操作,一个操作任务在执行中,不得更换监护人或操作人;
9.1.4在整个操作过程中,必须思想集中,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9.2防止带接地线合闸事故
9.2.1装设接地线必须严格执行“电气工作票”制度,交接班时必须
交待清楚;
9.2.2送电前必须检查接地及检查人员自已装的接地线,短路线是否折除;
9.2.3带有接地刀闸的隔离刀闸操作时,必须认真检查,将要操作的把手是否正确。
9.3防鼠,防鸟害事故
9.3.1堵塞高压室与外相通的沟洞,加防鼠门;
9.3.2高压室控制室门窗要关好;
9.3.3堵好小动物进入端子、机构箱的洞;
9.3.4做好灭鼠工作。
9.4防止人身触电事故
9.4.1巡视设备时,禁止打开开关柜,保证对带电部份的安全距离。
9.4.2检修时在设备上进行清洁、维护、等工作时,必须填写“电气工作票”,并做好安全措施。
9.4.3当检修、试验、清洁工作同时进行时,为了防止误触试验电压,清洁维护工作的负责人应与试验负责人密切联系,并设必要的监护人,变更工作地点时,应通知试验负责人。
9.4.4在配电室内外搬运长物体,如梯子、金属材料等,注意只能平抬。
9.4.5具有大电容的设备,如电力电缆、补偿电容、中性点不接地的主变压器,停电后必须放电。
9.4.6在临近10kv的设备上工作,应使设备接地,防止接触感应电压触电。
9.4.7电炉、电钻等低压电器设备,引线应有插头或开关,绝缘必须良好,开关插头等损坏者要及时更换。
9.4.8安全用具应定期试验,妥善保管。
9.4.9用绝缘棒拉合刀闸或经机构传动拉合刀闸或开关,均应戴绝缘手套。有雷电时,禁止操作。
9.5防止高空摔跌事故
9.5.1凡更换灯泡,攀蹬构架,必须注意安全,使用梯子应有专人扶好,检查梯子是否牢固。
9.5.2在隔离刀闸上工作,分合操作前,操作人应与上面工作人联系好。
9.5.3高空工作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工具材料要放在稳妥的地方,以防坠落伤人;地面上的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9.6防止其它人身事故的安全措施
9.6.1开关检修中,开关用手动或电动合闸,均要联系好。实行重复联系制,防止跳、合闸误伤人。
9.6.2在检修工作中使用工具,防止坠落在带电部份,引起短路,要用绝缘板隔离。
9.6.3设备事故停电时,在未拉开有关隔离开关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或带电部分,以防突然来电。
9.7与工作无关的人员严禁进入配电室,保证其安全运行;
10.0配电室的故障处理
10.1配电室的所有操作,必须严格执行操作制度。并且只能由持有“电工操作证”的人员进行操作,非配电室值班人员不得到配电室操作开关。
10.2非值班人员未经许可一律不得进入配电室。
10.3自己检修配电室的电气线路和设备需要停电时,必须由检修组负 责人到相应配电室填写“停送电申请表”和“电气工作票”,值班 室操作人员方可进行停电,当该项检修工作结束,需恢复供电时,严禁在检修中预约时间供电,严禁电话通知恢复供电(特殊情况除外)。
10.4值班人员接到停送电申请时,必须由值班人员核对“停送申请表”和相关的“电气工作票”,核对无误后才能按照“停送电操作规范”进行操作。操作10kv以上开关时,一人监护,一人操作,操作完毕检查无误后记录下操作时间。
10.5由于供电系统原因停电后的恢复供电,各配电室值班人员可不通知用电单位,即可恢复供电,在停电期间,配电室或用电单位检修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时,仍必须按常规办理“停送电申请表”,
并填写“电气工作票”。
10.6当发现电气设备或供电设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故障时,可用电话通知相应配电室紧急停电,但事后由值班员向有关部门报告。配电室高压开关或低压馈电回路开关故障跳闸后,配电室值班员记录下故障信息,同时对配电室内的故障开关进行详细的检查,如有属于本配电室设备的故障,迅速把故障报告主管领导,若能做简单处理就能恢复送电,则应迅速处理,以最快速度恢复供电,
对于故障较大或一时不能查清原因的,则要求迅速派人支援,并报告相关部门领导,由其协调处理;当只是某一回路故障时,需通知有关人员对故障线路进行彻底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
如果检查后故障点还确定不了时,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可进行第二次试送电,一旦保护再次动作跳闸,就不再送电,直到排除故障为止。
第4篇 隧道爆破施工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措施
1.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过程
(1)爆破作业装药前应认真检查工作面有无险情及附近支护是否牢固,发现危石先排除险情或加固后方可作业。
(2)必须用高压风将炮眼的泥浆、石粉吹洗干净。
(3)刚打好的炮眼因热度高不准立即装药。
(4)不准用已冻结或分解的炸药装炮。
(5)不准使用tnt、黑色炸药等爆破后有大量有害气体的炸药。
(6)严禁在作业现场吸烟或使用火种。
(7)装药棍必须使用木质,严禁使用铁棍。
(8)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沙、泥流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水、高压水涌出时,严禁装药爆破。
(9)必须严格按照爆破设计规定的装药量装药,并按要求堵塞炮眼。
(10)严禁向炮眼内投掷装填起爆药包,应用炮棍将起爆药包轻轻推入炮眼。
(11)洞内爆破作业必须有带班领导统一指挥,并由经过专业培训且持有《爆破操作合格证》的专职爆破员担任。
(12)实施爆破前,所有人员和机械应撤离现场,安全距离为独头隧道不小于100米;相邻的上下导坑内不小于100米;双线上半断面爆破时不小于400米;双线全断面爆破时不小于500米。
(13)双向掘进的隧道两端距离在50米内时,一端爆破必须提前一个小时以书面签字形式通知另一端,在约定的时间内爆破。
(14)爆破后,必须经通风排烟15分钟后值班人员方可进入现场检查,经检查确认已排除险情后方可进洞施工。
(15)钻眼已装药一般不得平行作业。若采用钻孔台车平行钻眼,而钻孔爆破又采取了下列措施时,可不受此限制:
a.制订出操作细则,经有关领导批准;
b.由值班负责人统一指挥。
c.装药与钻孔顺序必须是自上而下进行。
d.装药与钻孔应隔开一排孔,共距离不少于2.5米。
e.装药与钻孔人员必须分区负责,且相对固定。但不得上下垂直作业。
(16)爆破器材的加工应在洞外加工房内进行,加工房应设在距洞口不少于50米的僻静地方。
(17)在隧道掘进较深时,所有领取爆破器材必须由指定人员从库房内取出送到撑子面,装炮后剩余的爆破物品,必须及时退回库房存放。
2.各类起爆方法的安全操作:
(1)导爆管是目前用于隧道爆破作业较理想的爆破器材,具有抗静电、抗杂电、抗水、抗冲击、耐火和传爆长度等特点,适用于无瓦斯隧道的爆破作业。
(2)使用导爆管起爆必须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a.导爆管使用前应随时保持封口状态,以防管内药粉受潮;
b.导爆管的连接必须牢固,防止拉脱,影响塌爆;
c.导爆管必须有段别标志,否则报废处理;
d.装起爆药包时,应先把导爆管理顺,用手扶着药包后把药包轻轻送入孔内,防止导爆管拉脱和打结;
e.填炮时应妥善保护导爆管,防止炮棍、石子撞击、砸扁或切断导爆管;
f.网路连接时必须清除导爆管上的泥污和水,并绑扎牢固,但不要拉紧,以防拉脱;
g.网路连接后还必须仔细检查有无错连漏现象,确保连接准确无误。
(3)使用火花起爆必须遵循下列安全规定:
a.导火索的长度应能确保点炮人起爆前安全撤至安全地点,同时,导火索长度最短不得少于1.2米;
b.一人点炮时超过5根或多人点炮时,必须先点燃信号索,信号索燃完时,无论点炮完毕与否,爆破工都必须立即撤离工作面;
c.火花起爆,每次每人负责点燃的根数不准超过5根;
d.爆破工必须随身携带手电筒,并设置工作照明,严禁用明火照明点炮。
3.盲炮处理
(1)炮眼和深孔中的起爆药经点或通电后,雷管和炸药全部未爆或只爆雷管而炸药未爆的现象,称职盲炮或瞎炮。
(2)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进行处理。
(3)对孔底剩药现象,采取用水冲洗和取出残药卷的方法进行处理。
(4)对只爆雷管而炸药未爆的现象,采取用木棍掏出炮泥,重新装起爆药包或聚能药包进行残爆;查出错连的炮孔网络,重新连线起爆在距盲炮不小于0.3-0.5米的地方钻平行装药起爆,用风水吹管吹洗炮孔。
4.爆破员的岗位责任制
(1)必须严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必须严格执行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目规章制度;
(3)必须严格按当天现场爆破实际需要的药量,领取爆破物品,剩余部分必须当天退回仓库;
(4)领出的爆炸物品必须妥善保管,不得乱堆、乱扔、乱放,不得转借或送人,如发现应追究当事者责任,严肃处理;
(5)服从安全监炮员的监督,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放炮或拖后放炮,则应先求得监炮员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6)在装药、加工起爆药包,点火爆破和处理盲沟时要催促无关人员撤离操作现场。在操作过程中,要按受安全监炮员的监督检查;
(7)装药和爆破前,必须检查现场警戒情况,待安全监炮员发出点炮信号后,方可点火进行爆破作业。
5.爆破员的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岗位责任制,检查作业面的安全情况,有不安全因素,要经处理后才能上班作业。
(2)炮眼打好后,必须将炮眼内的泥浆、水、碎石等处理干净,以免装药时脱节。
(3)由监炮员准备炸药和爆破材料,并将其运至作业地点。检查炮眼质量,加工起爆药包和炮眼装药,发出第一次警戒信号,任何人不得进入警戒区。(信号可用哨子、敲钟、摇铃、红旗、红灯等)。
(4)装药时要用木棒将炸药轻塞,不得用力过猛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过期和失效的爆破材料)。发出第二次预备信号,非爆破人员全部退出工作地点。
(5)放炮必须有专人指挥,起爆前要待施工人员、过路行人、车辆全部进入安全地点后,发出第三次点火信号准起爆。
(6)爆破完毕,确认药已响完,发出第四次解除信号,爆破人员方可进入,检查是否有盲炮和残药等。
(7)要仔细听清响炮个数,若有哑炮,要及时地进行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准进入作业。
6.安全员的岗位责任
(1)必须严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
(2)必须严格执行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章制度。
(3)检查焊破工对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负责审查新来工人、民工的证明,并传授和考核新来工人、民工的基本安全生产知识。
(5)严格执行放炮时间规定,放炮前做好安全检查,包括人员撤职离、警戒区域布置、警戒牌的张挂,联络信号等各项有关规定。
(6)必须对本工区使用爆炸物品,实行安全监督,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对不听劝阻的要及时报告工区领导和安保处理。
(7)要经常深入现场,对爆破工的炮眼装药,制造起爆药包,现场爆破处理盲炮,残药等实行安全监督。
(8)有权制止,并向安保部检举揭发违反爆炸物品管理规定行为的人和事,在异常情况下应停止或延期爆破,发生爆破事故,除及时抢救外,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安保部和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7.监炮员的操作规程
(1)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岗位责任制,检查作业面的安全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提出处理意见。
(2)进入工作面前必须先了解前一个班的放炮情况,放炮个数,对准备工作提出必要的要求,认为可以方可接班。
(3)监督爆破工的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如有违反可当场禁止操作,要检查好炮眼质量,方可同意装药。
(4)当发出第一次信号后马上布置警戒区域,严禁人员进入,第二次预备信号发出后要检查非爆破人员是否全部撤离,确认人员安全进入安全地点后方可发出第三次点火信号。
(5)如有盲炮及时地同爆破工一起,进行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准交班,并要对接班人讲清当班时的各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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