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旨在确保吊车作业的安全进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吊车操作前的检查与准备
2. 安全操作流程与注意事项
3. 紧急情况应对措施
4. 维护保养与定期检查
5. 培训与资质要求
6. 事故预防与报告
1. 操作前检查与准备
- 检查吊车各部件是否完好,如钢丝绳、吊钩、制动系统等。
- 确保工作区域无安全隐患,如地面平整,周围无阻碍物。
- 核实负载重量,不得超过吊车的最大允许载荷。
- 检查吊车操作系统是否正常,包括仪表、信号设备等。
2. 安全操作流程
- 启动吊车前,鸣笛示意,提醒周围人员。
- 平稳起吊,避免突然加速或急停。
- 保持视线清晰,避免盲区作业,必要时应有专人指挥。
- 载荷下落时,缓慢平稳,避免冲击。
3. 紧急情况应对
- 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安全措施。
- 遇到电源故障,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维修人员。
- 如吊物失控,应迅速避让,同时启动应急装置。
4. 维护保养
- 定期进行吊车全面检查,及时更换磨损部件。
- 操作后清洁吊车,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 定期润滑,确保机械部件运转顺畅。
5. 培训与资质
- 所有吊车操作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
- 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提升操作技能和风险意识。
6. 事故预防与报告
-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违章操作。
- 发生事故时,立即报告并记录,分析原因,防止重演。
本规程每年至少复审一次,以确保其与最新的安全标准和行业实践保持一致。复审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 法规及行业标准更新 - 新技术与设备的引入 - 工作环境变化 - 历史事故教训
复审过程中,应由安全管理团队主导,征求操作员意见,确保规程的实用性和有效性。任何修改均需书面记录,并对所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请所有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本规程,共同营造安全的工作环境。安全至上,预防为先,确保每一项吊车作业都能顺利、安全地完成。
第1篇 吊车安全作业操作规程
1、起重机司机
(1)起重机司机专门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
(2)进行起重作业前,起重机司机必须检查各部装置是否正常,钢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定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灵敏,严禁起重机各工作部件带病运行。
(3)起重机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继续工作。
(4)起重机只能垂直吊起载荷,严禁拖拽尚未离地的载荷,要避免侧载。
(5)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严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6)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其保持安全距离。雨雾天气时安全距离应加大至1.5倍以上。起重机在输电线路下通过时,必须将吊臂放下。
(7)起重机严禁超载使用,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重物,必须服从专人的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的总起重量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最大起重量的80%。
(8)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缆拉断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变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钩降至最低位置时,卷扬滚筒上的钢缆应至少保留3匝以上。
(9)工作时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在吊有载荷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吊臂的变幅,绝对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换操作杆。
(10)起重机在工作时,严禁进行检修和调整。
(11)停工或休息时,不准将吊物悬挂在空中。
(12)工作完毕,吊钩和吊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并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
2、指挥人员
(1)指挥信号要事先向起重机司机交待清楚,如遇操作过程中看不清指挥信号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
(2)指挥手势要清晰,信号要明确,不准带手套指挥。
(3)起吊物件,应先检查捆缚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衬垫,吊位重心要准确,不许物件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4)在所吊物件就位固定前,起重机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5)当起重机司机因物件超重拒绝起吊时,指挥人员应采取措施,设法减轻起重机超重负荷,严禁强化指挥起重机超负荷作业。
第2篇 桥式吊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凡使用桥式吊车的操作者,应具有上岗证,并严格执行本操作
规程所规定的内容。
1.工作前
1. 1开车前检查电源供电情况,是否有检修断电情况。各手柄是否放在准确位置。
1.2断开总开关,检查抱闸联轴节、旋转件、吊钩、钢丝绳等是否正常,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灵敏。
1.3吊车上不许留有工具或其它物品,以免掉下伤人。
1.4按规定注油点进行注油润滑,空载运行无异常方可开车。
1.5接电前,司机必须将所有控制手柄转至零位,关好控制室门。
1.6吊车每次开动前,司机必须发出开车警告信号(电铃)。
2工作中
2. 1桥式吊车侧面应挂上标明吊车的最大起重吨位。
2. 2吊车工作时禁止任何人停留在驾驶室外的任何部位。
2. 3吊车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
2. 4吊车无负荷运转时,吊钩必须升起超过2米的高度。
2. 5吊车有负荷运转时,重物必须升起、应超过运行线路最高障碍物0.5 米的高度口。
2. 6禁止吊运或升起人员。
2. 7按检修计划规定,对吊车进行定期安全技术检查。
2. 8吊车司机应与起重工密切配合,听从起重工的指挥。
3工作后
3. 1吊车工作完毕后、将吊钩升起上面的位置,使控制器在零位,断开电源开关,将门锁好。
3. 2吊车司机在离开吊车时,吊车应停放在规定的停放点上。
第3篇 炉前吊车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1) 炉前吊车必须专人负责操作,严格遵守操作牌制度,凭牌交接班,无牌禁止操作和检修。
(2) 接班后对吊车所属机电设备必须按规定的内容、部位和标准进行全面检查,并要求对查出问题进行记录并处理。
(3)起重作业要严格贯彻执行公司颁布的有关规定,不许超负荷运行,不准横拉斜拽,不准吊重量不清的重物。
(4) 所用的吊具必须安全良好,重物必须绑扎牢固。
(5)出铁时禁止使用炉前吊车,要求将其停放在远离铁口部位。
(6)吊车作业时,司机与指挥人员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认联系信号,不得轻意乱动。
(7)吊车运行必须有专人指挥,严禁多人指挥。吊车重物下禁止有人工作或逗留。
(8)禁止搭乘吊车重物上下或从吊物下行走。
(9)吊车使用后应停放在指定地点,切断电源,取下操作牌,锁好门锁后离开。
(10)安全设施不齐全时应及时找维护人员检修,未经处理不准使用。
(11)炉前吊车作业时不准在吊车上从事检修或检查,未经司机允许不准上下车,更不准在大车轨道两侧行走。
第4篇 吊车起重安装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1.吊车操作者必须持有特种设备使用操作证上岗作业,按《设备管理规定》中岗前安全教育、三好、四会、五项纪律的培训及考核,方可上岗作业。
2.吊车人员正确穿戴劳保用品,酒后禁止吊运工作。
3.操作前对吊车进行空载运行试验,各限位开关、紧急开关、制动器应灵验可靠。
4.起重安装前检查大车、小车及路轨周围,确认无人及无障碍物时才可闭合主电源。电源电压应在330v以上。 5.当吊物起升后,一般以高出地面最高障碍物0.5米为宜,吊物从安全通道吊运,禁止从人头或设备上面通过。
6.吊车正常运转过程中不得使用限位开关、紧急开关及反接制动停车。
7.吊车在起吊重物时,钢索用渐进的方式拉紧。
8.吊车严禁吊挂的荷重超过额定工作负荷,在悬吊物上进行焊接操作。
9.吊车在运行中,发生异常故障,应放下所吊物件,拉下闸刀开关,报告领导组织检修;不得在运行中进行维修。
10.严禁司机操纵起重机与同跨起重机碰撞,同一轨道各起重机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米。
11.上下班前后,必须做好相关点检保养工作,保持设备清洁完整。
第5篇 吊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2、熟悉吊车的的技术特征及起吊指挥信号。
3、司机开车前,要严格检查吊车各部件是否灵敏可靠,经试车正常后,方可使用。
4、驾驶室内只准司机一人乘座,且精力集中,密切注视指挥人员的指挥。
5、吊车动车前必须发出警告信号,随时观察起吊范围内的情况,发现非作业人员入内立即停车。
6、吊运物件时必先试吊,确认捆绑牢固再正式起吊。
7、指挥信号不明或视线不清拒绝起吊。
8、司机应做到起吊稳、运行稳、停车稳、物件放置稳,防止吊件游摆,翻滚。
9、遇六级大风、大雨等恶劣气候,应停止起吊作业;大风时,采取措施将吊车固定牢靠。
10、工作完毕后将吊钩、小车、大车固定到准确位置,所有控制手柄打回零位,关闭电源。
11、下班前认真检查吊车,对存在问题及检查情况进行记录。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1、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起吊运送过程中,所使用的起吊工具如绳扣、工具等意外折断或开焊,造成工件歪斜或掉落伤人。
2、吊运物件下方5米范围内严禁有人作业或逗留,尽量避免在固定设备上方运送重物,吊运过程中尽量低空作业。
第6篇 工贸企业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司机
1.1起重机司机专门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严 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
1.2进行起重作业前,起重机司机必须检查各部装置是否正常,钢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定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灵敏,严禁起重机各 工作部件带病运行。
1.3起重机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 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 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 继续工作。
1.4起重机只能垂直吊起载荷,严禁拖拽尚未离地的载荷,要避免侧载。
1.5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 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严禁 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1.6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其保持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范围 内,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雨雾天气时安全距离应加大至1.5倍以 上。起重机在输电线路下通过时,必须将吊臂放下。
1.7起重机严禁超载使用,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重物,必须服从专 人的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 的总起重量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 所允许最大起重量的80%。
1.8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 钢缆拉断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变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钩降至最低位置时,卷扬 滚筒上的钢缆应至少保留3匝以上。
1.9工作时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在吊有载荷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 吊臂的变幅,绝对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换操作杆。
1.10起重机在工作时,严禁进行检修和调整。
1.11停工或休息时,不准将吊物悬挂在空中。
1.12工作完毕,吊钩和吊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并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 中位。
2.指挥人员
2.1指挥信号要事先向起重机司机交待清楚,如遇操作过程中看不清指挥信 号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
2.2指挥手势要清晰,信号要明确,不准带手套指挥。
2.3起吊物件,应先检查捆缚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衬垫, 吊位重心要准确,不许物件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2.4在所吊物件就位固定前,起重机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 力或起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2.5当起重机司机因物件超重拒绝起吊时,指挥人员应采取措施,设法减轻起重机超重负荷,严禁强化指挥起重机超负荷作业。
第7篇 小型吊车及汽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作业人员必须持操作证上岗。风力五级以上应暂停工作。
2.吊车吊臂与高压线应保持下列距离:电压少于1000伏者距离大于2米;电压由2000伏至20000伏者距离大于4.5米。
3.必须打支腿作业。打支腿后回转支承处应水平,其倾斜度不得大于10。
4.支腿与支承面必须垂下,支腿与地面间应铺垫80mm厚的硬木板。
5.起重机吊重作业中,不准扳动支腿手柄,如果要调整支腿,一定要先将所吊重物放落地面。
6.在作业前应检查吊机安全保护装置及钢丝绳、吊钩等吊具,均应保持完好,起动后应空载运转,检查各部件工作是否正常。必须按吊车起重特性表所规定起重量及吊距范围内操作。严禁超负荷作业。
7.当实际起重接近起重表所规定的起重量时,吊臂只能向后方起吊,左右回转不准超过450c。
8.当场地比较松软时,必须进行试吊(吊重离地高不大于30cm),检查各支腿有无松动或下陷,如发现有变动,不可起吊。
9.吊钩(或提升滑轮组)提升时与吊臂头部距离应少于0.5米。吊钩下降至最低点时,卷筒应保留3圈以上的钢丝绳。
10.当起重机以最大仰角作业时,卸载时,应先将重物放下地面并保持钢丝绳拉紧状态,然后将吊臂放低一些再摘吊(防止吊机向后倾复)。
11.吊重后变幅应在起重表规定范围内,并尽量缓慢进行。
12.负荷在空中,司机不准离开驾驶室,吊臂下不准站人和通过。
13.吊重作业时应有起重工(路桥工程为桥工或已培训专职人员)负责指挥,在作业现场有其它人员操作时,当起吊及放下时必须发出信号,作业难度较大的吊装作业,必须由有关人员先做好吊装方案,在作业过程中派专人观察起重机安全状态。
第8篇 起重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2)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3)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4)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5)起重机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b.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c.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d.各连接件无松动;
e.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6)起重机启动前,应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手制动器应锁死,并应按正确步骤启动内燃机。启动后,应怠速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接合液压泵,待压力达到规定值,油温超过30℃时,方可开始作业。
(7)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8)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调整。
(9)应根据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并应估计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适当空间。
(10)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11)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进行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12)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变幅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
(13)汽车式起重机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
(14)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时,载荷不得超过该工况下额定起重量的20%,并应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应逐渐减速,不得使用紧急制动。
(15)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时,应使用低速档。
(16)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
(17)重物在空中需要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
(18)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
(19)起重机带载回转时,操作应平稳,避免急剧回转或停止,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
(20)当轮胎式起重机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出厂规定,重物离地面不得超过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
(21)作业后,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挂牢;应将车架尾部两撑杆分别撑在尾部下方的支座内,并用螺母固定;应将阻止机身旋转的销式制动器插人销孔,并将取力器操纵手柄放在脱开位置,最后应锁住起重操纵室门。
(22)行驶前,应检查并确认各支腿的收存无松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行驶时水温应在80~90℃范围内,水温未达到80℃时,不得高速行驶。
(23)行驶时应保持中速,不得紧急制动,过铁道口或起伏路面时应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倒车时应有人监护。
(24)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第9篇 吊车指挥工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能从事指挥工作。
2、应熟悉所指挥的吊车、索具的性能,负载量,绑挂等情况。不准超载和违反安全规章。
3、发出的指挥信号必须清晰、准确,而且要干脆、利落。应站在司机能看清指挥信号的安全位置上,当跟随吊物运行时,应避开人员或障碍物。
4、不能看清司机和吊物时,必须增加中间指挥人员。当发现错传信号时,应立即发出停止信号。
5、吊物降落时,必须确认摆放区域的安全。当多人绑挂同一物件时必须互相紧密配合,确认无误,方可由一人指挥。
6、同时用两台起重设备吊运同一物件时,应用两手分别指挥各台起重机,以确保同步吊运。
7、在吊运接近满负荷重物时,应先用“微动”信号指挥,待物件离开地面100--200mm稳妥后,再进行正常工作。
第10篇 履带式吊车安全环保作业操作规程
1、经考试合格并持有设备操作证者方准进行操作,操作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交接班等制度,吊车工作时应置于坚硬水平地面。
2、开始工作前必须检查仪表、水、油、制动、保险等是否完好,并须经过试运转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能工作。
3、作业中禁止在斜坡地带着重物回转臂杆,在满负荷时禁止同时进行操作两种动作,更不得行走或升降臂杆。
4、吊车头尾回转范围一米以内应无障碍物,大件重物的起吊角度应大于75°。
5、行驶时回转盘、动臂杆、吊钩都应制动。
6、散装物件应检查其是否绑扎牢固,货物超重时不能起吊,埋在地下的物件不能起吊,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能起吊,雷雨、强风天气不能起吊,指挥吊车信号不明了不能起吊。
7、吊物上不能站人,吊机工作范围内不得站人。
8、吊物边沿锋利无保护措施时不能起吊。
9、钢丝绳应符合规定,按规定进行润滑,并每隔15天要清扫涂油一次。
10、工作后应检查、清扫设备,作好日常保养工作,并将各种操作手柄置于空挡位置,锁闭门窗,做到整齐、清洁、安全,冬季气温过低时应放尽冷却水。
第11篇 车间龙门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1、 吊车工应了解或掌握龙门吊车的性能。
2、 开车前,吊车工就应检查吊车及轨道的各部位零件有无不正常现象,螺丝有无松动等。
3、铁轨上有无其它物品影响吊车行走,如有及时清理。
4、检查各减速机油箱的油位是否正常,各加油部位是否有油。
5、检查电气设备是否正常。
6、检查起吊的钢丝绳是否有毛刺及断股等。
7、起吊重物不允许超过限定起重量,吊车的钢丝绳应垂直吊起重物,而不应倾斜一定角度。
8、起吊重物及小车行走时,车速不应过快,应缓慢运行,而且起吊的重物不应在设备及人头上行走。
9、露天吊车雷雨天停止工作
第12篇 起重工吊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 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2、 熟悉吊车的的技术特征及起吊指挥信号。
3、 司机开车前,要严格检查吊车各部件是否灵敏可靠,经试车正常后,方可使用。
4、 驾驶室内只准司机一人乘座,且精力集中,密切注视指挥人员的指挥。
5、 吊车动车前必须发出警告信号,随时观察起吊范围内的情况,发现非作业人员入内立即停车。
6、 吊运物件时必先试吊,确认捆绑牢固再正式起吊。
7、 指挥信号不明或视线不清拒绝起吊。
8、 司机应做到起吊稳、运行稳、停车稳、物件放置稳,防止吊件游摆,翻滚。
9、 遇六级大风、大雨等恶劣气候,应停止起吊作业;大风时,采取措施将吊车固定牢靠。
10、工作完毕后将吊钩、小车、大车固定到准确位置,所有控制手柄打回零位,关闭电源。
11、下班前认真检查吊车,对存在问题及检查情况进行记录。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1、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起吊运送过程中,所使用的起吊工具如绳扣、工具等意外折断或开焊,造成工件歪斜或掉落伤人。
2、 吊运物件下方5米范围内严禁有人作业或逗留,尽量避免在固定设备上方运送重物,吊运过程中尽量低空作业。
第13篇 吊车的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司机
1.1起重机只能垂直吊起载荷,严禁拖拽尚未离地的载荷,要避免侧载。
1.2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严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1.3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其保持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范围内,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雨雾天气时安全距离应加大至1.5倍以上。起重机在输电线路下通过时,必须将吊臂放下。
1.4起重机严禁超载使用,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重物,必须服从专人的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的总起重量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最大起重量的80%。
1.5起重机司机专门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
1.6进行起重作业前,起重机司机必须检查各部装置是否正常,钢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定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灵敏,严禁起重机各工作部件带病运行。
1.7起重机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继续工作。
1.8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缆拉断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变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钩降至最低位置时,卷扬滚筒上的钢缆应至少保留3匝以上。
1.9工作时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在吊有载荷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吊臂的变幅,绝对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换操作杆。
1.10起重机在工作时,严禁进行检修和调整。
1.11停工或休息时,不准将吊物悬挂在空中。
1.12工作完毕,吊钩和吊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并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
2指挥人员
2.1起吊物件,应先检查捆缚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衬垫,吊位重心要准确,不许物件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2.2在所吊物件就位固定前,起重机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2.3当起重机司机因物件超重拒绝起吊时,指挥人员应采取措施,设法减轻起重机超重负荷,严禁强化指挥起重机超负荷作业。
2.4指挥信号要事先向起重机司机交待清楚,如遇操作过程中看不清指挥信号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
2.5指挥手势要清晰,信号要明确,不准带手套指挥。
第14篇 履带式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1、机械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操作中要集中思想,不准说笑,非操作人员禁止开机。
2、每日作业前对机械各部进行认真检查。
(1)机械安全保险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2)机械各部是否紧固润滑是否完好。
(3)发动机运转是否正常油水应加足。
(4)钢丝绳排列运行是否正常,检查中发现情况及时上报和修理,待一切正常后方可作业。
3、起吊前对所吊重物听重量做到心中有数,吊地面30-40公分试刹车正常后才能作业。
4、根据现场地面耐力不足状况,吊物前必须铺垫钢板保持机械平稳。
5、听从指挥人员指挥,做到无人指挥不吊,信号不明不吊,重量不清不吊,物件绑扎不牢不吊。
6、起重机工作前检查尾部的回转周围50cm内无障。
7、起重臂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制造厂规定。
8、起重机必须置于坚硬而水平的地面上,如地面松软不平时,应采取措施实行整平,起吊时的一切动作要以缓慢速度进行,严禁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9、收班后,切断机内电源,刹好机器并回转制动器。
第15篇 电积平台吊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岗位安全职责
1.1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2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做好班前“五项准入”及班中、离岗安全确认。
1.3熟练掌握工艺技术操作规程,按规作业。
1.4执行设备操作及维护规程,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1.5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令,对他人不安全行为违章作业要进行劝阻和制止。
1.6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除、变更岗位安全防护设施及各类保险装置。
1.7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应急演练。
1.8发现岗位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班组长,并妥善处理。
1.9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保护现场,做好记录。
1.10执行安全工作安排,接受公司、厂、车间安全检查。
1.11做好各项记录,记录清晰、真实。
2.岗位存在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应对措施
2.1岗位存在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物体打击、高空坠落、触电、火灾。
2.2应对措施
2.2.1物体打击
2.2.1.1上下吊车随时观察周围环境,防止高处物体坠落伤害。
2.2.1.2吊车上使用或传递的物件要握紧拿牢,不得在吊车上抛扔物件。
2.2.2高空坠落
2.2.2.1上下楼梯时,在指定的位置停车后抓紧安全护栏缓步上下,禁止从槽面、护栏等处下车。
2.2.2.2在吊车平台出装口边缘过道来回行走时,确认吊车停止后方可行走,手抓紧外侧防护栏杆,注意脚下打滑,防止滑倒跌落;禁止在二楼电解槽面以外(即洗板槽上方及阴极作业场上方)和吊车行走过程中在出装口边缘过道来回跨越和行走;禁止将身体部位伸出吊车护栏外侧。
2.2.2.3吊车上配备应急绳索,且要悬挂牢固。遇到突发事件使用应急绳索时,要绑捆结实,沉着冷静、缓慢着地。
2.2.3触电
2.2.3.1吊车配电箱绝缘良好,外壳接地可靠,无裸露的带电部分,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2.2.3.2禁止用湿手或戴湿手套触摸电器开关。
2.2.3.3停送电时,右手单手侧身拉合开关。作业完成后,切断吊车总电源。
2.2.4火灾
2.2.4.1吊车上配备足够数量有效灭火器材。所配备灭火器材要随时擦拭保养并检查,发现过期或陈旧更新。
2.2.4.2吊车上驾驶室不得存放遗留棉纱、机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或其它杂物。
2.2.4.3遇到初期火情扑救。火情较大无法控制时,要使用应急绳索逃离,并向班长、调度室等人员汇报,拨打火警电话报警。
3.岗位操作中禁止的行为及安全注意事项
3.1禁止班前、班中饮酒。
3.2岗前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长发放入工作帽内),妥善保管、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3.3专人指吊,持证上岗。
3.4遵守起重作业“十不吊”规定。
3.5禁止湿手或戴湿手套动用各类电气设施。
3.6禁止触摸、擦拭或跨越设备运转部位。
3.7吊车作业过程中禁止检修;停车检修时,听从检修人员指挥,做好一切配合工作。
3.8吊车运行方向轨道上或检修平台上有人时,禁止开动吊车。
3.9禁止起重机各工作部件故障运行,执行起重作业操作规程。
3.10禁止吊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故障停车时,要在吊物下方地面设置警戒区域并疏散周围人员。
3.11吊物在垂直状态下起吊或落下,吊物重量要在规定负荷内,吊物重量不明时禁止起吊。
3.12学徒工在未取证前,由师傅监护操作,禁止单独作业。
3.13吊车作业过程中,禁止驾驶人员离开驾驶室。
3.14在安全通道内行走,安全通道禁止堆放物料和其它物品。
4.岗位出现非正常情况的处理及报告程序
4.1遇到初期火情扑救,火情较大无法控制事件时使用应急绳索,要绑捆结实,沉着冷静、缓慢着地,并向班组长、中控室汇报,拨打火警电话报警。
4.2发生物体打击、高空坠落、火情等事故时,要控制好事故现场迅速通知班组长、中控室,伤者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5.岗位主要的工艺技术参数或标准
5.1 3+3吊车卷扬最大起重量:6 t
5.2 8+8吊车卷扬最大起重量:16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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