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驾驶前准备
1. 检查车辆:确保车辆各项设备完好,包括刹车、灯光、转向、油量、轮胎等。
2. 确认证件:携带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及车辆相关保险证明。
3. 了解路况:提前查看天气预报,了解路线状况,规划好行车路线。
二、驾驶过程中
1. 系好安全带:无论是驾驶员还是乘客,上车即系安全带。
2. 保持专注:避免使用手机、吃喝或其他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3. 适当休息:长途驾驶每两小时停车休息一次,防止疲劳驾驶。
4. 保持安全距离:与前车保持至少两秒的安全行车距离。
5. 规范变道:使用转向灯示意,确认安全后方可变道。
三、应对紧急情况
1. 突发事件:遇紧急情况,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尽快安全停车。
2. 车辆故障:在安全地方停车,设置警示标志,联系救援服务。
四、交通规则遵守
1. 遵守限速:根据道路条件和交通标志,遵守规定的速度限制。
2. 遵守交通信号:红灯停,绿灯行,黄灯需谨慎。
3. 不酒后驾车:任何情况下,都不应酒后驾驶。
五、特殊天气驾驶
1. 雨雪天:降低车速,增大刹车距离,使用雾灯或近光灯。
2. 夜间驾驶:使用远光灯,遇来车时切换为近光灯。
1. 执行以上规程的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对违反规程的行为进行记录,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考核。
3. 公司应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4. 驾驶员应接受年度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的复训,通过考核后方可继续驾驶。
1. 驾驶前应检查哪些车辆设备?(多选) a. 刹车系统 b. 灯光 c. 转向 d. 油量 e. 轮胎 答案:a, b, c, d, e
2. 在什么情况下应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答案:遇紧急情况或车辆故障时。
3. 长途驾驶每多少小时应停车休息一次? 答案:每两小时。
4. 夜间驾驶时,何时应切换为近光灯? 答案:遇到对面来车时。
5. 遇到雨雪天气,驾驶速度应该如何调整? 答案:应降低车速,增大刹车距离。
第1篇 厂区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汽车驾驶员
1.汽车驾驶员须经专门训练,经交通监理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执照后,方可独立驾驶车辆。
2.开车前严禁饮酒,行车和加油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
3.行车前必须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完好,严禁带病出车。
4. 汽车在起步出入工厂、车间大门、倒车、调头、拐弯、过十字路口时,应鸣号减速靠右行。通过交又路口时应“一慢、二看、三通过”。交会车时,要做到礼让“三先”。
5. 汽车在厂区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km;进出厂门、车间、库房时建不得超过lokm;车间、库房内时建不得超过5km。
6.在厂内和车间内行驶,只准走规定的道路,不准从传送带,工程脚手架和低垂的电线下通过。
7.在厂内过铁道时,要减速瞭望,确认无火车通过时,有槽杆放下时要按次序停车,离火车道30m内不准调头、倒车、更不准超车。
8.在用起重设备装卸时,驾驶员必须离开驾驶室,不准在吊装时检查,修理车辆。
9.车辆装戴不得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数量。
10.装载不可解体货物的体积超过规定、装运易燃易爆物品时,须经厂有关部门批准,指派专人押车,按指定的路线,时间要求行驶,并悬挂明星的安全标志。
11. 货车载人时,严禁超过规定人数。
12.装载货物必须均衡平稳,捆扎牢固,车厢侧板,后栏
扳要美好拴牢,货物长度超过后栏板时,不得遭栏号牌、转向灯、尾灯和自动灯。装载散状、橱状或掖态贷物时不得散落、飞扬或漏滴车外。
13.装运炽热货物时,必须使用专用的柴油货车运输。
机动翻斗车驾驶员
1.严格按照额定装载量装载,严禁超载行驶,翻斗车只能装运沙石,泥土,砖头并不得超出斗边。
2.翻斗车的驾驶员坐旁设座位者只承一人,驾驶员应向其交待安全事项,其他部位严禁乘人。
3.行车无灯光设施,不准在晚上开动,“三照”不全不准开上国家公路。
4.在坡坎、岩边倾卸货物时,应先设保险枕,并应慢速靠近,严防滑跑翻车。
叉车驾驶员
1.又车在厂区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lokm,进出车间、库房时遵不得超过5km,车间、库房内时速不得超过3km;进出车间,库房和行驶在人多的交又路口时必须减速和呜喇叭,随时作好停车准备。
2.驾驶员不许将车辆交给随车人员或其他人员驾驶。
3.不准超载使用车辆,所运部件要装牢固,以免在行驶中滑落,在运大部件或精密部件时要低速行驶,防止肇事。
4.在行车途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电瓶叉车除驾驶员外,不许其他人乘车。
铲车驾驶员
1.经专门训练,并经考试合格发给执照后,方准单独操作。
2.车辆不准超载使用。铲工件时,铲件升起高度不得超过全车高度的2/3,运行时铲件离地不得大于0.5m,吊杆必须向后倾斜10~15°。
3.当铲车的铲斗往汽车上卸物件时,必须将铲斗上升到距车箱0.7m,然后缓慢移动,并将大架向前倾斜3°,才可卸物件。
4.禁止铲埋在地下的物件或用铲齿拨移物件。
5.工怍完毕后,将车停在指定的地点,熄灭发动机,将铲斗放下,切断发动机电源,电瓶铲车必须拉掉电闸。
6.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准吸烟,钦食闲谈。
7.出车前,应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严禁带病出车。
8.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行驶中如遇不良条件应减速慢行,在厂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
车辆修理钳工
1.工作前检查起重设备,以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修理车辆底盘部分时,特别是拆卸轮胎时,必须顶稳千斤顶,并垫稳木枕或铁凳。
3.修理翻斗车、铲车时必须垫好枕木撑好撑架。
4.试高压火花时不准在加注机油入口处和加汽油场所试验,以防失火或爆炸。
5. 油路系统发生故障时,汽油不准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软管直接注入化油器发动引擎。
6.凡在夜晚或天色暗淡视线不佳的情况下,在厂内外途中修理抛锚车辆时,不准用明火照明。
7.车辆需气割烧焊动用明火时,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8.试车启动前,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情况。在运转时检查故障,须随时注意旋转部分以防打伤头手。
第2篇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了解机械性能、构造、保养规程,熟悉操作方法并经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
2起动前应检查发动机机油油位,液压油和燃油箱的油位,水箱水位。检查各润滑点的润滑情况,联结部位的紧固情况,履带的张紧情况。
3起动后水温表、油压表等工作正常,设备应无异常的振动、噪声、气味。
4夜间工作时,应有充分的照明设备。
5在确认发动机、传动部分、液压装置、作业部位,制动部分情况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
6工作时应了解作业区内的线路、电缆、光缆、水管等设施,以免造成损坏。
7操作时应力求平衡、准确、不得过猛、过急,不许超负荷作业。
8应停放在坚实、平坦、安全的地方,禁止停在可能塌方或受洪水威胁的地方。
9停放就位后铲斗、挖斗应落地。
10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3篇 挖掘机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履带式液压挖掘机的操作工,必须经过专项培训,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领取操作证后,方准驾驶。
2、操作液压挖掘机时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3、不准将挖掘机交给没有操作证的人员操作。
4、操作挖掘机时,必须精力充沛、思想集中、禁止吸烟、饮食、闲谈及其他有影响安全行车的行为;严禁酒后操作挖掘机。
5、操作挖掘机时,除当班操作工外,不准其他人员站或坐在机体上。
6、挖掘机的发动机运转时禁止任何人进入回转范围。
7、在上下挖掘机时,必须面对设备并使用台阶及扶手,始终采用三点式上下法,不能跳跃。
8、不能在非用于攀登的表面上攀登。
9、挖掘机行驶中要遵守转弯三项规定(减速、鸣号、靠右行),会车时要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上下坡时不准曲线行驶。
10、保持挖掘机的外观整洁,加强设备例行保养,及时消除隐患和故障,不开存在安全隐患及故障的设备,确保操作安全。
11、利用动臂把车体支起时,严禁钻进底盘下面工作。必要时应用枕木垫牢后方才进行作业。
12、挖掘机正铲作业时,除松散土外,其作业面应不超过本机性能规定的最大挖掘高度和深度;反铲作业时,挖掘机履带距工作面边缘至少保持0。5米的安全距离,如遇到松散土质则应视具体情况增加安全距离。
第4篇 高空作业车驾驶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目的
规范高空作业车安全操作,确保安全生产。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高空作业车司机。
3 内容
3.1 高空作业车属于特种作业车辆,高空作业车驾驶员必须经专业理论和驾驶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市劳动局签发的高空作业车驾驶证方可驾驶高空作业车,有其他机动车辆驾驶证的人员一律不准驾驶。
3.2 驾驶员在驾车前应认真了解使用说明,熟练掌握高空作业车性能和操作方法。
3.3 操作前,应对高空作业车各系统进行认真的检查,若发现故障必须进行必要的维修。
3.4 开车前应注意观察周围环境情况,确认无人员及障碍物,确保车辆有足够的活动范围,并鸣笛起步。
3.5 应空载动作各部位,以检查各部位动作的准确性、各制动系统的灵敏性以及排除液压系统中留存的空气,防止作业中产生振动或“爬行”。
3.6 因高空作业车车型不一,开关位置不同,高空作业车驾驶员相互替车前,必须先熟悉性能后方可从事作业。
3.7 为安全和有效操作,高空作业车应就位于坚硬的地面上,不要停在松软或不平的地面。
3.8 进入高空作业车作业平台内要栓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帽带,不准将安全带系在工作平台以外的构件上,若有不符合规定者,司机有权拒绝开车。
3.9 操作控制手柄应平稳,不可用力过猛,高空作业车禁止两人同时操作。
3.10 在工作平台内不准架设梯子或放置垫物加高作业,更不允许用长板等物伸出平台外增加幅度,防止倾翻。
3.11 高空作业车在岸边或驳船上对水上船舶作业时,工作平台外侧距离作业面应不小于400毫米,高空作业车司机必须在工作平台内进行操作,并不得将发动机关闭,随时调整工作平台与船舶的相对位置,以防碰撞。
3.12 高空作业车在驳船上作业时,必须将高空作业车停放在驳船中心位置,并且用拉力足够的钢丝绳封牢,不得移动。
3.13 高空作业车严禁在岸边或驳船上对水上没有系好缆绳的船舶进行作业。
3.14 高空作业车在驳船上作业时,当海面风力或浪涌较大,高空作业车工作平台摆动超过300毫米或驳船与水上船舶相对移动超过±300毫米时,均应停止工作。
3.15 高空作业车在作业中发现有异常响声或现象,应马上停止作业,查找原因,严禁带病作业。
3.16 工作平台严禁超重超员,并不得用平台载运重物或较重的工具、设备,不准在工作臂或工作平台上挂钩子或绳子来向上提升物品。
3.17 平台、臂杆等应与电线、通讯电缆等保持适当间距,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3.18 进行长距离行走以及伸臂状态行走时,应锁紧回转机构,不应同时进行高速行走和变幅操作。
3.19 高空作业车在行驶或调头时,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及地面环境。
3.20 高空作业车必须在作业面风力不大于7级(含7级)、地面平整坚实且地面水平倾斜度前后不超过5度,左右不超过3度的条件下允许正常工作,作业中当倾斜报警响时,应立即回收臂杆,然后回移车辆,调整车位,直到报警消除。
3.21 对于轮距可调的高空作业车,应根据作业范围的大小来调整轮距,在进行伸臂操作时,应随时注意“作业范围限制装置”指示灯是否报警,不准超过规定范围进行伸臂作业,防止倾翻。
3.22 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安全装置,报警器线路或改动控制线路。
3.23 作业完毕后应将臂杆回缩后落至低位,关闭发动机,锁好车门。
第5篇 塔形吊车驾驶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行走式塔形吊车功课前,应将轨钳齿及,断根轨道上停滞物,拧好夹板螺丝
二、行走式塔机功课时,应将驾驶室窗子打开,注意批示旌旗灯号
三、行走式塔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早降低速度停车
四、功课完毕后,塔形吊车应停放在轨道中部,臂杆不应太高,应顺向风源、卡紧轨钳、堵截电源
五、操作职员在吊运物件时,均衡重必须移动至划定位置
六、操作职员在举行塔机反转辗转、变幅、行走和吊勾起落等动作前,应鸣声表示意思
七、塔形吊车操作和批示职员必须密切共同,批示职员必须认识所批示塔形吊车的机能,操作职员应严酷按批示旌旗灯号执行,如旌旗灯号不清或者纰缪时,操作职员可拒绝执行
八、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者滂沱、大雪、大雾等很坏气候时,应停止功课
九、塔形吊车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定器以及各类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掩护装配,必须齐全完备,活络可靠
十、塔形吊车功课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逗留和路程经过过程,严禁用塔形吊车吊运职员
十一、操作职员必须认识塔形吊车的机能,不得超负荷和吊起不明重量的物体
十二、严禁使用塔形吊车举行斜拉、斜吊和吊起地下埋设或者固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注的砼购件或者模型板,必须全数松动后方可吊起
十三、吊起重物时应包扎均衡、安稳,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者吊挂零星物件吊起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者钢丝绳包扎安稳包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度
十四、塔形吊车在雨雪气候事情时,应先颠末试吊,证实制动器活络可靠后方可举行功课 十五、塔形吊车驾驶员天天要做好交交班记载
十五、操作职员必须持证上岗 。
第6篇 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公安部、交通部《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规则》。
2.汽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训练,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执照后,方可独立驾驶车辆。实习驾驶员除持有实习驾驶证外,应有正式司机随车驾驶。严禁无证驾驶。
3.开车前严禁饮酒,行车、加油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
4.行车前必须检查刹车、方向机、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严禁带病出车。
5.汽车在起步,出入工厂、车间大门、倒车、调头、拐弯、过十字路口时,应鸣号、减速、靠右行;通过交叉路口时,应“一慢、而看、三通过”;交会车时,要做到礼让“三先”(先让、先慢、先停)。
6.汽车在厂区内行驶,宽9米以上的干道上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一般情况时不得超过0公里;进出厂门、车间、库房,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车间、库房内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7.在车间、库房及露天施工工地行驶时,要密切注意周围环境和人员动向,并应鸣号、低速慢行,随时作好停车准备。
8.严禁超重、超长(车身前后2米)、超宽(车身左右0.2米)、超高(从地面算起4米)装运。装载物品要捆绑稳固牢靠,载货汽车不准搭乘无关人员。
9.停车时要选择适当地点,不准乱停乱放。停车后应将钥匙取下,拉紧手刹车制动器。
10.货车载入时,严禁超过规定人数。汽车开动时,应待人员上下稳定,关门起步。严禁抢上跳下。脚踏板、保险杠严禁站人。
11.在厂内和车间行驶时,只准走规定的道路。不准从传送带、工程脚手架和低垂的电线下通过。
12.在厂内过铁道时要减速了望,确认无火车时再通过。有横杆放下时,要按次停车;离火车道30米内不准调头、倒车,更不准超车。
13.再用起重设备装卸车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不准在这时检查、修理车辆。
第7篇 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一般要求
1.1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车辆必须证、照齐全,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严禁酒后开车,严禁过渡疲劳时开车。不准擅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1.2出车前,驾驶员应对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具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1.3车辆发动前应将变速杆放到空档位置,并拉紧手刹车。
1.4发动后应检查各种仪表、方向机构、制动器、灯光等是否灵敏可靠,并确认周围无障碍物后,方可鸣号起步。
1.5车辆在道路上行驶,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一节、第二节相关规定。
1.6汽车涉水和通过漫水桥时应事先查明行车路线,并需有人引车;如水深超过排气管时,不得强行通过;严禁熄火。
1.7在坡道上被迫熄火停车,应拉紧手制动器,下坡挂倒档,上坡挂前进档,并将前后轮用三角木楔牢。
1.8车辆通过泥泞路面时,应保持低速行驶,不得急刹车。
1.9在冰雪路面上行驶时,应装防滑链条,下坡时不得滑行,并用低速档控制速度,禁止急刹车。
1.10车辆陷入坑内,如用车牵引,应有专人指挥,互相配合。
2、载重汽车的安全操作
2.1气制动的汽车,严禁气压低于2.5mpa时起步,若停放在坡道上,气压低于4mpa时,不得滑行发动。
2.2货车不准载客。货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时,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2.3装载构件和其他货物时,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箱locm,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4m,长度前后共不得超过车身2m,超出部分不得触地,并应摆放平稳,捆扎牢固,如装运异形特殊物件,应备专用搁架。
2.4运输超宽、超高和超长的设备和构件,除严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外,还必须事先研究妥善的运输方法,订出安全措施。
2.5装运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晶时,应遵守有关安全行车规定。
3、自卸汽车的安全操作
3.1发动后,应检试倾卸液压机构。
3.2配合挖土机装料时,自卸汽车就位后,拉紧手刹车。如挖斗必须超过驾驶室顶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
3.3卸料时,应选好地形,并检视上空和周围有无电线,障碍物以及行人。卸料后,车斗应及时复原,不得边走边落。
3.4向坑洼地卸料时,必须和坑边保持适当安全距离,防止边坡坍塌。
3.5检修倾卸装置时,应撑牢车箱,以防车箱突然下落伤人。
3.6自卸汽车的车箱内严禁载人
4、平板拖车的安全操作
4.1出车前要将刹车气管接头、电线插头插接好。钢板支架、拖挂装置安全防护网要符合要求。
4.2装卸大型物件时,要先察看路线,制定运输方案。
4.3装卸车时要停放在坚实平坦、周围无障碍物的地方,拖车应刹车,车轮应楔紧。
4.4搭设跳板与地面的夹角一般应不大于15度。
4.5重车下坡和转弯应减速慢行。下坡应提前换档,不得中途换档。
4.6用后绞盘装卸物件,车子必须制动住,并楔紧车轮。
5、机动翻斗车的安全操作
5.1向坑槽或混凝土集料斗内卸料时,应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和设置档墩,以防翻车。
5.2车上严禁带人。转弯时应减速,注意来往行人。
第8篇 铲车、翻斗车、推土机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训练,并经有关部门考核批准,发给合格证件,方准单独操作,严禁无证驾驶。实习司机除持有实习证外,必须有正式司机随车带教。
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3.车辆发动前,应检查刹车、方向机、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严禁带病出车。
4.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行驶中如遇不良条件,应减速慢行。在厂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出入厂门、车间、库房门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车间、库房内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5.车辆不准超载使用。铲工件时,铲件升起高度不得超过全车高度的2/3。运行时铲件离地高度不得大于0.5米。
6.车辆在运行中和尚未停妥时,严禁任何人上下车和扒车、跳车。除司机室和拖车,车辆的其它部位严禁乘人。翻斗车驾驶室有人乘坐时,司机须向其讲清搬杆作用,防止误碰油压搬杆造成事故。
7.推土机在有坡的地面行驶时,上坡坡度不应大于25°,下坡坡度不应大于35°并严禁在超过10°的坡度上横向行驶。
8.推土机发生故障时,不准停在斜坡上进行检修。
9.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车辆刹稳并摘档熄火。铲车的铲脚和推土机的刀片应放落地面。
第9篇 工贸企业机动翻斗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按照额定装载量装载,严禁超载行驶,翻斗车只能装运沙石,泥土,砖头并不得超出斗边。
2.翻斗车的驾驶员坐旁设座位者只承一人,驾驶员应向其交待安全事项,其他部位严禁乘人。
3.行车无灯光设施,不准在晚上开动,“三照”不全不准开上国家公路。
4.在坡坎、岩边倾卸货物时,应先设保险枕,并应慢速靠近,严防滑跑翻车。
第10篇 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是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证件,无证人员禁止驾驶。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遵守《运转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中的相关部分。驾驶车辆前严禁喝酒,行车途中不得吸烟、打手机。
使用前严格对车辆的启动、运行、转向、灯光和制动系统进行检查,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装卸物料时,翻斗的锁止机构开启、锁止要灵活可靠。
车辆起步前观察四周,先鸣笛后起步。坡道上或路面不良时,一律一档起步。下坡时不得高速行驶,禁止脱档高速滑行,尽量避免急刹车。狭窄环境中行驶要注意四周的安全,转弯时不得碰撞它物。
行车速度:厂区内不得超过10公里/时;转弯、路面不良、路上人员较多时不得超过5公里/时;车间内不得超过3公里/时。
车辆载物宽度两侧不得超过车厢0.2米,长度不得超过车厢0.3米,高度不得挡住驾驶员的视线。装载散装物料时不得有散落。在危险地带卸料时,要在危险处设置安全挡板,车辆要提前减速,行驶到安全挡板处倒料,不得超越界限。
粘结在翻斗内壁上的物料不易倒出时,要用人工刮出。禁止利用高速行驶制动的惯性卸料。卸料后必须将翻斗复位后再行驶。
驾驶员不得将车辆转借或交给无证人员驾驶,否则,导致的事故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不得在坡度大于25度的路面上行驶。不得从传送带、脚手架和低垂的电线下通过。冬季行驶时,要注意车辆防滑。不能保证安全行驶时,不得行驶。严禁超载、超速行驶。车内只能乘坐一人,严禁超员。
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厂区)内行驶。不得脱线行驶。因脱线行驶造成事故的,由决定人员负全部责任。
装载机驾驶员参照本规程执行。
第11篇 驾驶员安全行车规程(5)
驾驶员安全行车规程(五)
1、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做到安全行车。
2、严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严禁酒后开车。
3、对车辆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保养,保证车辆经常处于良好状况。
4、情况不明开车要慢,视线不好要慢,起步、会车、停车要慢,通过交叉口、狭道、险坡或繁华地段要慢。行车中要注意:防行人(或骑车人、小孩等)突然横穿马路。防雨雾路滑。防超会车辆或障碍时抢道。
5、要掌握车辆技术状况,要掌握道路情况,要掌握气候影响与风向,要掌握地区变化,要掌握车、马、行人、乘客动态和车内各种可能发生情况。
6、注意了解当次半载什么物件、到达地、装卸地、运距、道路等情况,携带好派车单位有关证件。注意了解车辆技术状况,检查传动系、制动系、方向系、灯光照明等有前安全的主要部件是否齐全可靠,必要时予以调整,注意检查货物的包装捆扎是否牢固,重量中心是否恰当,危险品装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注意检查车门和栏板是否关好、扣牢,车辆四周和车下有无人畜或其它障碍物,对乘员进行安全常识的宣传。注意保持车辆清洁和牌号字迹明显携带随车工具附件。注意在到达中途停车过夜时作好安全停放,并保管好未卸的货物。
7、人、货装载不符合交通规则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开车。车辆制动失效,转向失灵,轮胎气压不足尚未搞好前不开车。夜间出车无大灯、指示灯、刹车灯不开车。遇水漫路面或桥梁,未摸清情况不开车。通过铁路火车,临近和路闸,不放行时不开车。车辆有严重机件故障未排除,有可能发生机械、行车事故不开车。
8、在执行任务时,因事临时离开岗位要锁好车门,拉上手闸,采取防滑措施,不准将车交无执照人驾驶。
9、载运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必须经公安机关批准,领取“准运证”,悬挂危险品标志,按指定的路线、时间行驶,并必须有专人押运,不得搭乘其它人员。
第12篇 危险品运输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从事运输危险品的驾驶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牢固树立对国家企业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责任性。
2、从事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必须持有公安消防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危险运输证”
3、运输化学、危险物品要事先掌握了解货物的性能和消防、消毒等措施,对包装容器、工具和防护设备要认真检查,严禁危险品漏、散和车辆带病运行。
4、在运输、停靠危险区域时,不准吸烟和使用明火。
5、凡危险品的盛装容器,发现有渗漏、破损等现象,在耒经改装和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之前,易引起氧化分解、自燃或爆炸现象,应立即采取自救,向领导、厂方、当地消防部门报告,尽快妥善处理解决。
6、易燃危险品在炎热的季节应在上午10时前,下午3时后运输。
7、严禁将有抵触性能的危险物品混装在一起运输,各种机动车进入危险品库区、场地时,应在消声器上装卸阻火器后,方能进入。
8、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停在人员稠密、集镇、交通要道、居住区等地主,不准将载有危险品的车辆停放在本单位车间、场内。如确因装卸不及、停车或过夜修理等,应向领导或负责值班人员报告,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9、危险物品运输的车辆,应及时进行清洗、消毒处理,在清洗、消毒时,应注意危险物品的性质,掌握清洗、消毒方法知识,防止污染、交叉反应或引起中毒等事故。
10、凡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需过渡口时,应自觉报告渡口管理部门,遵守渡口管理规定,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应严格遵守公安消防部门指定的路线行驶。
11、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应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急救药品,黄色三角旗或危险品运输车辆标志等。
12、危险品运输驾驶员除遵守上述安全操作规程之外,还需遵守汽车驾驶员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13篇 支架搬运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 一般规定
1、 驾驶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 驾驶员必须熟悉掌握车辆结构、原理及维护保养基本常识。
3、 驾驶员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穿戴齐全。
4、 驾驶员必须熟悉行车路线及路面状况。
二、 车辆启动前的准备工作
1、 检查车辆外观,察看车身、机体、轮胎有无变形、损坏部位,如有异常及时汇报进行处理。
2、 检查灭火器是否齐全、完好。
3、 检查液压油位(68#抗磨液压油),油位应保持在油位表“高”和“低”标志之间。
4、 检查发动机机油位(10w-30),油位应保持在油尺“高”和“低”标志之间。
5、 检查传动箱油位(90#齿轮油),油位应保持在油尺“高”和“低”标志之间。
6、 检查前后桥油位(90#齿轮油),打开检油堵,目测油位应保持在桥的中间位置。
7、 检查燃油箱油位(-35#轻柴油),油位应保持在油表读数为满箱位置。
8、 检查冷却水位,水位加满为准(注意此系统有时有压力开盖时防止喷溅伤人)。
9、 检查空气净化显示,当显示红色时,过滤网堵死,取出空气滤芯进行清洁或及时更换。
10、 检查v型带张紧力度,用大拇指能按下带15mm左右为合适。
11、 检查启动压力表读数是否在2200psi以上,低于此值时,用手动加压泵加压。
三、 车辆的启动及启动后的具体检查项目
1、 打开燃油排气开关,排除燃油系统内的空气。
2、 将锁柄操作手把打到启动位置,用手动机油加压泵,给发动机安全保护系统加压直到压力表读数为70psi时,方可启动。
3、 推动启动扭,踩下加速挡板,直到发动机启动后,立即松开启动按扭,放松加速踏板。
4、 如果启动失败,则重复以上步骤,若无法启动及时汇报进行处理。
5、 检查变速箱齿轮箱油位(8#液力传动油),油位应保持在油尺“高”和“低”标志之间。
6、 检查灯光换向器,选择方向,车辆行驶方向应前有白灯后有红灯。
7、 检查手脚制动、方向器及各操作阀杆,如有异常及时汇报进行处理。
8、 检查全车仪表读数是否正常,液压油、变速箱、油温最高为85℃;冷却水温最高为98℃度;尾气排放温度最高为70℃;发动机油压力最小为70psi;刹车压力为1500-2000psi;变矩器工作压力为200-300psi,如有异常及时汇报进行处理。
四、 车辆的运行及注意事项
1、 车辆初驶,踩下脚制动,选择行驶方向,将变速杆移到一挡位置,锁柄操作手把打到运行位置,松开急停闸,踩下加速踏板以增大发动机转速,同时松开脚闸,使车辆缓慢起步。
2、 车辆在运行中需加速时,松开加速踏板,将变速杆移到所需要挡位,再加速。
3、 车辆下坡时,必须选用低速挡行驶,使发动机低速运转,有必要时选用脚制动。
4、 车辆行驶中,如需改变行驶方向时,必须先停车后换向。
5、 车辆卸工件操作绞车时,应先松链后落铲板。操作完毕后及时将绞车链收回。
6、 特种车辆行车速度规定:大巷内重载时不超10km/h,空载时不超20km/h;进入作业地点后,重载时不超5km/h,空载时不超10km/h。912_载重不得超过20 t,912de载重不得超过8t,912e载重不得超过8t。
五、 车辆的停车
1、 将换向手柄打到空档位置,使用脚制停车,锁柄手把选择在启动位置,关闭手闸,铲板落地。
2、 使发动机怠速运转几分钟,使发动机温度下降后。将锁柄移到停止位置,若15秒后发动机仍然运转时,及时汇报进行处理。
3、 轻轻摆动转向器,释放转向压力。
4、 停车后必须对车辆进行详细检查并清扫车辆卫生。
5、 填写运行记录。
六、车辆的作业方法及注意事项
(一)作业方法
1、 装车时铲板对正所装物件。
2、 运输过程中注意保护巷道内的辅助设施。
3、 运输过程中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规定。
4、 卸车时司机必须提前确定卸车地点是否具备卸车条件,不得野蛮或随意卸车。
5、 卸车必须在专人指挥下进行,在设备没有摆放稳固前,禁止任何人员进入设备倾倒半径内。
6、 在装车、卸车及对位物件时,一定要听从指挥人员指挥,信号不明,不得行车作业。
(二)注意事项
1、 车辆的运行速度必须根据道路状况及视线情况而定,条件不好时不得使用高速档。
2、 车辆的增速必须先由低到高,不得高速档起步。
3、 车辆禁止超载行驶,下坡时禁止空挡滑行,必须使用二档或一档慢行,防止刹车失灵跑车或空档长时间滑行刹车而导致刹车轮毂高温。
4、 车辆的减速必须先制动减速再减档,禁止直接减档。
5、 牵引车辆时必须由三人进行,两人操作,一人指挥。
6、 装车运输时必须选择专用捆绑链,禁止使用破损、有裂痕的捆绑用具。
第14篇 汽车驾驶员热力运行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汽车驾驶员须经专门训练,经交通监理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执照后,方可独立驾驶车辆。
2.开车前严禁饮酒,行车和加油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
3.行车前必须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完好,严禁带病出车。
4. 汽车在起步出入工厂、车间大门、倒车、调头、拐弯、过十字路口时,应鸣号减速靠右行。通过交又路口时应“一慢、二看、三通过”。交会车时,要做到礼让“三先”。
5. 汽车在厂区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km;进出厂门、车间、库房时建不得超过lokm;车间、库房内时建不得超过5km。
6.在厂内和车间内行驶,只准走规定的道路,不准从传送带,工程脚手架和低垂的电线下通过。
7.在厂内过铁道时,要减速瞭望,确认无火车通过时,有槽杆放下时要按次序停车,离火车道30m内不准调头、倒车、更不准超车。
8.在用起重设备装卸时,驾驶员必须离开驾驶室,不准在吊装时检查,修理车辆。
9.车辆装戴不得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数量。
10.装载不可解体货物的体积超过规定、装运易燃易爆物品时,须经厂有关部门批准,指派专人押车,按指定的路线,时间要求行驶,并悬挂明星的安全标志。
11. 货车载人时,严禁超过规定人数。
12.装载货物必须均衡平稳,捆扎牢固,车厢侧板,后栏
扳要美好拴牢,货物长度超过后栏板时,不得遭栏号牌、转向灯、尾灯和自动灯。装载散状、橱状或掖态贷物时不得散落、飞扬或漏滴车外。
13.装运炽热货物时,必须使用专用的柴油货车运输。
第15篇 吊车驾驶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操作规程和矿规矿法。
2、出车前应严格检查起重部位的可靠性,钢丝绳、吊杆是否有损伤,制动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并灵敏可靠,严禁带病运行。
3、吊车在行驶中,严禁在斜坡上横向运行,起吊货物前,应选择好作业地点,在松软地面作业时,必须将地面垫牢、压实,使车身固定平稳支撑牢固,严禁无支撑作业。
4、起吊作业时,司机必须与起重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应鸣笛,不清楚时停止作业。
5、作业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作业,在低压线下作业应保持规定距离。
6、起吊时,严禁超载使用,如用两台吊车同时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起吊重量不得超过两车允许起重量总和的百分之七十五。
7、严禁利用起重机载人升降,不得将吊物悬在空中休息,夜间作业时要有充足的照明,除驾驶室外,任何部位严禁乘人。
8、大风天气不能吊装面积大、重量轻的物件。
9、作业中严格执行“十不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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