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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安全操作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塔式安全操作规程

内容

一、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前准备

1. 检查设备:在每次作业前,操作员应全面检查塔式起重机,确保所有部件完好无损,包括钢丝绳、吊钩、滑轮、制动器等。

2. 环境评估:确认作业区域无潜在危险,如高压线、地下设施、障碍物等,并确保地面坚实平整。

3. 设备校准:检查塔机的水平度,必要时进行调整,确保其工作稳定性。

4. 操作证书:操作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塔式起重机操作证书,且熟悉设备的操作手册。

二、塔式起重机操作过程

1. 启动与停止:启动前鸣笛示意,缓慢平稳地操作控制器;作业完毕后,先松开负载,再逐步降低速度直至完全停机。

2. 负载控制:始终保持负载在视线范围内,避免过载,遵循“轻起、稳行、慢放”的原则。

3. 信号指挥:与地面指挥员保持良好沟通,严格按照信号指令操作。

4. 应急处理:遇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操作,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塔式起重机日常维护

1. 清洁保养:定期清洁设备,防止积尘、油脂等影响设备性能。

2. 润滑检查:定期检查各润滑点,保证润滑系统正常。

3. 定期检查:按制造商建议进行定期维护检查,及时更换磨损部件。

标准

1. 符合gb/t 5031-2008《塔式起重机》国家标准,确保设备安全、高效运行。

2. 遵守《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及地方相关规定,确保作业安全。

3. 实施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设备维护和操作流程规范化。

考试题及答案

1. 问:塔式起重机操作前需要检查哪些内容?

答:需要检查设备部件、作业环境、设备水平度以及操作员的资格证书。

2. 问:在塔机操作过程中,如何处理异常情况?

答:遇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3. 问:塔式起重机的日常维护包括哪些环节?

答:包括设备清洁、润滑检查以及定期的专业维护检查。

4. 问:塔式起重机操作时,如何确保负载的安全?

答:始终保持负载在视线范围内,避免过载,遵循“轻起、稳行、慢放”的操作原则,并与地面指挥员保持良好沟通。

塔式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驾驶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上岗。应掌握本工种职业卫生安全知识和防护技能,对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卫生措施有基本了解。

2、起重机械驾驶员在生产现场区域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防尘口罩、耳塞等劳动防护用品。

3、按时巡回检查操作机械的运行情况,不得随意拆卸和检修机械,发现问题及时找专业人员修理。

4、起重机械驾驶室应设置空调或风扇,若操作室内温度达到37°c以上,严禁进行机械操作。同时,操作者应准备含盐饮料(含盐量为0.1%~0.2%)。

5、作业人员应进行严格的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有高血压、恐高症、癫痫、晕厥史、梅尼埃病、心脏病及心电图明显异常(心律失常)、四肢骨关节及运动功能障碍等职业禁忌症的从业人员禁止从事高处作业。

6、妇女月经期间禁忌从事gb/t3608规定的第ⅱ级(含ⅱ级)以上的作业,怀孕期间禁忌从事高处作业。

7、作业场所的噪声强度超过卫生标准时,应采用隔声、消声措施或缩短每个工作班的接触噪声时间。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后,其作业场所的噪声强度仍超过规定的卫生标准值时,应采取个体防护。

8、对生产现场经常性进行检查,及时消除现场中跑、冒、滴、漏现象,做到文明、清洁生产,降低职业危害。

9、作业人员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健康体检。

第2篇 塔式起重机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

四川尚高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63820部队

分项工程名称

作业部位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施工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2、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基础平直无沉陷,鱼尾板连接螺栓及钉无松动,并应清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器并向上固定好。

3、起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2)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3)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4)主要部件连接螺栓无松动;

5)钢丝绳磨损情况及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6)供电电缆无破损;

4、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5、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6、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7、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受柄扳到零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8、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1m,行走轮不得小于2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转的控制开关。

9、动臂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行走可同时进行,变幅应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变幅。

10、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1、提升重物伴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2、对于无中央集电环及起升机构不安装在回转部分的起重机,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13、装有上、下两套操作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

14、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15、采用涡流制动调节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档或慢就位速度作业。

16、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随风转动。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落下并与塔身结构锁紧在一起。

17、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

18、起重机载人专用电梯严禁超员,其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当起重机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电梯停用时,应降至塔身底部位置,不得长时间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第3篇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3

1. 20遇有下列情况时,应暂停吊装作业:

(1) 遇有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和施工作业面有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强风影响安全施工时。

(2) 起重机发生漏电现象。

(3) 钢丝绳严重磨损,达到报废标准(见钢丝绳报废标准见)。

(4) 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或显示不准确。

2. 21司机必须经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时严禁手携工具物品。

2. 22严禁由塔机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或便溺。

2. 23冬季在塔机操作室取暖时,应采取防触电和火灾的措施。

2. 24凡有电梯的塔式起重机,必须遵守电梯的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严禁超载和违反操作程序。

2. 25多机作业时,应避免两台或两台以上塔式起重机在回转半径内重叠作业。特殊情况,需要重叠作业时,必须保证臂杆的垂直安全距离和起吊物料时相互之间的安全距离,并有可靠安全技术措施经主管技术领导批准后方可施工。

2. 26动臂式起重机在重物吊离地面后起重、回转、行走三种动作可以同时进行,但变幅只能单独进行,严禁带载变幅。允许带载变幅的起重机,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不得变幅。

2. 27起升卷扬不安装在旋转部分的起重机,在起重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2. 28装有机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机,在多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的额定负荷,对超负荷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2. 29弯轨路基必须符合规定,起重机拐弯时应在外轨面上撒上沙子,内轨轨面及两翼涂上润滑脂。配重箱应转至拐弯外轮的方向。严禁在弯道上进行吊装作业或吊重物转弯。

第4篇 塔式及龙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 行驶轨道的铺设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 安全装置(设施)应齐全可靠。

三、 工作前应检查机械、轨道确认无异常情况。松开夹轨器并向上固定好。

四、 根据指挥信号进行操作。

五、 运行中,无关人员不得上下扶梯。

六、 两机同轨、轨道交叉(或平行)时,两机间应保持3—5米的距离。

七、 工作完毕后,起重机应停于轨道中部,各控制器拔到零位,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异常天气及台风季节必须采取可靠的防风措施。塔式起重机伸臂应转至顺风方向。

第5篇 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

1,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照原厂规定进行,并制订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组)在队(组)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值不得超过3/1000 .

3,起重机必须安装行走,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对有升降式驾驶室的起重机,断绳保护必须可靠.

4,作业前重点检查:

(l)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正常;

(2)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

(3)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4)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5)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5,检查电源电压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本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6,空载运转和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刹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确后,方可作业.

7,操作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达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稳,严禁急开急停.

8,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到端点或起重机行车接近轨道端部时,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1m,起重机距轨道端部不得小于2m.

9,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第6篇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4

三. 停机后检查

3. 1塔式起重机停止操作后,必须选择塔式起重机回转时无障碍物和轨道中间合适的位置及臂顺风向停机,并锁紧全部的夹轨器。

3. 2凡是回转机构带有常闭或制动装置的塔式起重机,在停止操作后,司机必须搬开手柄,松开制动,以便起重机能在大风吹动下顺风向转动。

3. 3应将吊钩起升到距起重壁最小距离不大于5m位置,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在未采取可靠措施时,不得采用任何方法,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第7篇 塔式起重机固定式安全操作规程

1. 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照原厂规定进行,并制订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组)在队(组)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偏差值不得超过3/1000。

3.起重机专用的临时配电箱,宜设置在塔吊附近,电源开关应合乎规定要求。电缆卷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缆。

4.起重机必须安装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

5.起重机的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6.作业前重点检查:

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各齿轮箱、液压油箱位应符合标准;

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7.起重机在中波无线电厂广播发射天线附近施工时,凡与起重机接触的作业人员,均应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

8.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9.空载运转,检查回转、起重、变幅等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10.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11.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端部时,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是1m。

12.提升重量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3.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4.装有机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机,在每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时的允许载荷,对超载荷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15.将每个控制开关拨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16.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如遇八级大风时,应另拉缆风绳与地锚或建筑物固定。

17.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带安全带。

第8篇 塔式起重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塔式起重机作业。

2 主要内容

2.1下列人员不得操作塔式起重机。

2.1.1无操作合格证及非本机组人员。

2.1.2高血压和冠心病患者。

2.1.3上班前八小时内喝过酒者。

2.2在工作开始前,必须做到:

2.2.1从交班司机处接收塔式起重机工作日志,了解前一班的工作情况。

2.2.2检查塔式起重机轨道铺设情况、轨道端部大车行程限位器碰杆、缓冲止挡器及轨道接地的完好情况。清除轨道上积存的垃圾、冰渣和其它有碍塔式起重机安全行车的障碍物。

2.2.3注意检查塔机钢结构各部件的杆件有无变形,检查螺栓连接有无松动,并及时加以紧固。

2.2.4检查电缆卷筒和集电环的完好情况。

2.2.5检查钢丝绳的固定情况,注意查看钢丝绳有无磨损和损坏。

2.2.6用试电笔检查塔式起重机金属结构部分有无漏电。

2.2.7检查音响讯号和照明装置是否工作正常。

2.2.8检查各转动部位及润滑点的润滑油量。

2.2.9检查工作机构和制动器的地脚螺栓固定情况,检查制动器的铰点和闸瓦的松紧。

2.2.10检查各控制器手轮和手柄是否处于零位。

2.2.11进行空车试运转,检查各工作机构是否工作正常;有无杂音及异响,限位开关是否有效,制动是否可靠。

2.2.12如实地填写工作日志、交接班检查结果以及所采取的保养措施。

2.3在工作中必须做到:

2.3.1必须按生产厂家技术说明书中的规定进行起吊作业,严禁超载。

2.3.2不得在的40℃以上和-20℃以下的气温条件下进行吊装作业。

2.3.3不得在风速超越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极限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2.3.4必须全神贯注,专心操作,在工作班中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2.3.5必须根据起重指挥人员的信号(笛声、旗语、手势或步话机的指令)进行操作;在开始操作之前,必须鸣铃或鸣喇叭示意,严禁单人操作,亦不得按其他人员的指挥操作。

2.3.6开始操作时,必须低速起动(一档速度起动),然后逐步加快而达到全速运行;停止前,必须逐步减速,然后慢慢停车,禁止突然制动。

2.3.7进行复合动作时,应先从单项动作开始,然后依次进行两项和三项动作的复合运行。

2.3.8若要在运行过程中改变运动方向,应先将控制器拨至零位,待运动停止后,再作反方向乓行,严禁猛然打倒车。

2.3.9禁止用吊钩运人。

2.3.10禁止斜拉和斜牵重物。

2.3.11在工作班中,禁止进行保养,维修和润滑作业。

2.3.12在工作中,未经特许的非机组人员严禁登机。

2.3.13夜班时,禁止在照明不充足的地点进行吊运作业。

2.3.14在操作中,如发现塔式起重机有故障,应立即停机进行检修,故障未经完全排除,不得继续工作。

2.3.15在进行吊运作业过程中,应注意保持吊钩与臂架结构间的最小距离。

2.3.16在平移时,应注意保持重物与其所跨越的障碍物之间的距离,一般应不小于0.5m。

2.3.17在提升重物时,吊钩与重物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0.5m。

2.3.18行程限位开关只是用来防止塔式起重机驾驶误操作而造成危险事故的保险装置。吊钩、小车或大车应在到达阴位装置碰杆所在点之前减速停车。

2.3.19在起吊重型构件时,应先试吊0.5m左右,然后落下再重新起升。

2.3.20禁止从塔式起重机上往下抛掷物件。

2.3.21当两台塔式起重机同在一条轨道上作业时或在同一个幢号工程上进行施工时。应注意保持两者的距离,两台塔机水平臂架高差应不小于5m。

2.3.22 工作过程中,如电源突然中断,或电压显著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转至零位,并拉开刀闸;此时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设法小心放松制动器闸瓦,使重物徐缓下降到地面或楼层上

2.3.23严禁故意使安全限位装置不起作用,以满足某项操作的需要。

2.3.24塔式起重机活动范围应避开高压线路,至少应不小于6m。

2.3.25操作应该力求平稳,避免冲击;在工作班中至少应停车检查一次;特别是新投入使用的机器,更应勤加检视。

2.3.26在工作班中,如有事要离开司机室时,必须切断电源。

2.3.27在工作结束时,要负责在日志上填写全日作业状况。

2.3.28工作班中突遇大风警报或者在工作班结束时,均要松开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和停止器,使塔式起重机吊臂能信风转动,对于下回转俯仰变幅压杆臂架的塔式起重机,则应将吊臂落下。

2.4工作结束后必须做到:

2.4.1轨道式塔式起重机必须驶至背风处轨道中间停放并将夹轨器夹紧钢轨;夹轨器若不夹紧,起重机就有可能被大风刮动并加速行驶而溜出轨道,甚至造成出轨倒塔事故。

2.4.2在离开驾驶室走下塔式起重机前,必须把驾驶室门窗关闭,将控制器打置零位,并切断电源。

2.4.3在离开驾驶室前,还应再一次注意检查取暖设备的电源是否已经切断,检查并清除驾驶室内存留的润滑材料和其它易燃物品。

2.4.4交班的驾驶员应负责向接班驾驶员做好交接班工作。

2.4.5塔机操作人员应相对稳定。

第9篇 塔式起重机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

四川尚高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63820部队

分项工程名称

作业部位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施工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2、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基础平直无沉陷,鱼尾板连接螺栓及钉无松动,并应清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器并向上固定好。

3、起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2)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3)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4)主要部件连接螺栓无松动;

5)钢丝绳磨损情况及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6)供电电缆无破损;

4、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5、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6、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7、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受柄扳到零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8、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1m,行走轮不得小于2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转的控制开关。

9、动臂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行走可同时进行,变幅应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变幅。

10、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1、提升重物伴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2、对于无中央集电环及起升机构不安装在回转部分的起重机,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13、装有上、下两套操作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

14、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15、采用涡流制动调节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档或慢就位速度作业。

16、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随风转动。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落下并与塔身结构锁紧在一起。

17、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

18、起重机载人专用电梯严禁超员,其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当起重机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电梯停用时,应降至塔身底部位置,不得长时间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第10篇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用塔式起重机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检验等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建筑用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

本标准不适用于汽车式、轮胎式及履带式的塔式起重机。

2引用标准

gb5972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5973钢丝绳用楔形接头

gb5975钢丝绳用压板

gb5976钢丝绳夹

gb9462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

gb10051.1起重吊钩机械性能、起重量、应力及材料

gb10672塔式起重机车轮技术条件

gb10673塔式起重机司机室技术条件

gb/t13752塔式起重机设计规范

zbj80012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

3整机

3.1起重机的工作条件应符合gb9462中的有关规定。

3.2起重机整机的抗倾翻稳定性(包括工作及非工作)应符合gb/t13752中4.3条的有关规定。

3.3起重机应保证在正常工作或开始倾翻时,平�重不位移、不脱落。当使用散粒物料作平衡重时应使用平�重箱,平衡重箱应能通畅排水,而散粒物料不掉落。

3.4起重机出厂时应在明显位置固定产品标牌及生产许可证的标志。

3.5起重机出厂时需提供的随机技术文件应符合gb9462中的有关规定。

3.6使用单位应为起重机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应包括:

a.每次启用时间及安装地点;

b.日常使用保养、维修、变更、检查和试验等记录;

c.设备、人身事故记录;

d.设备存在的问题和评价。

4结构

起重机结构件所使用的材料应符合gb/t13752中5.

4.1.1条的规定。

4.1连接

4.1.1焊接

对主要受力构件的焊缝必须进行质量检查,使其达到设计要求。

4.1.2螺栓、销轴连接

4.1.2.1起重视连接使用的螺栓及销轴材料应符合gb/t13752中5.

4.2.2条的规定。

4.1.2.2采用螺栓及销轴连接时,应满足gb9462中的有关规定及其使用要求。

4.1.2.3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时,其连接表面应清除灰尘、油漆、油迹和锈蚀。并必须使用力矩扳手或专用扳手,按装配技术要求拧紧。起重视出厂时必须配备此种扳手。

4.2梯子和护圈

4.2.1设置与水平面呈不大于65°的梯子称之斜梯。

斜梯两边应设置不低于1m高的扶手,该扶手支撑于梯级两边的竖杆上,每侧竖杆中间应用横条连接。

斜梯踏板应采用具有防滑性能的金属材料制作,踏板横向宽度不小于300mm,梯级间隔不大于300mm,斜梯的扶手间宽度不小于600mm。

4.2.2设置与水平面呈75°~90°之间的梯子称之直立梯。直立梯应满足下列条件:

a. 直立梯两撑杆间宽度不小于300mm;

b.梯级间隔为250―300mm;

c.直立梯踏杆与后面主结构腹杆间的距离不小于160mm;

d. 踏杆直径不小于16mm。

4.2.3不允许在与水平面呈65°~75°之间设置梯子。

4.2.4高于地面2m以上的直立梯应设置护圈,护圈应满足下列条件:

a. 护圈最小直径为650mm;

b. 护圈间距为700±50mm;

c.护圈侧面应用三条沿护圈圆周方向均布的板条连接;

d.对于护圈其任一点都应能承受1000n的集中载荷。

当梯子设于起重机结构内部时,梯子与结构间的距离小于1.2m,则可不设护圈。

4.3平台、走台、挡板和栏杆

4.3.1在操作、维修处应设置平台、走台、挡板和栏杆。

4.3.2离地面2m以上的平台和走台应用金属材料制作,并具有防滑性能。在使用圆孔,格孔或其它不能形成连续平面的材料时,孔或间隙的大小应不使直径为20mm的球体通过。在任何情况下,孔或间隙的面积应小于400mmz。

4.3.3平台和走台宽度应不小于500mm,并能承受3000n的移动集中载荷。在边缘应设置不小于150mm高的挡板。

4.3.4离地面2m以上的平台及走台应设置防止操作人员有跌落危险的手扶栏杆。手扶栏杆的高度应不低于1m,并能承受1000n的水平移动集中载荷。在栏杆一半高度处应设置中间手扶围秆。

4.3.5除快装塔式起重视外,当梯子高度超过10m时应设置休息小平台。

4.3.5.1梯子的第一个休息小平台应设置在不超过10m的高度处,以后每隔6―8m设置一个。

4.3.5.2当梯子的终端与小平台连接时

第11篇 塔式起重机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⑴、起重机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应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⑵、起重机的轨道基础两旁、混凝土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应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⑶、起重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⑷、起重机拆装前,应按照出厂有关规定,编制拆装作业方法、质量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拆装作业技术方案,并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

⑸、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大风、浓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⑹、指挥人员应熟悉拆装作业方案,遵守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使用明确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所有参与拆装作业的人员,都应听从指挥,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有错误时,应停止作业,待联系清楚后再进行。

⑺、拆装人员在进入工作现场时,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当发现异常情况或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映,不得自行其是,应防止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

⑻、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的结构,应使用原厂制造的连接螺栓,自制螺栓应有质量合格的试验证明,否则不得使用。连接螺栓时,应采用扭矩扳手或专用扳手,并应按装配技术要求拧紧。

⑼、在拆装作业过程中,当遇天气剧变、突然停电、机械故障等意外情况,短时间不能继续作业时,必须使已拆装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固定牢靠,经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停止作业。

⑽、安装起重机时,必须将大车行走缓冲止挡器和限位开关碰块安装牢固可靠,并应将各部位的栏杆、平台、扶杆、护圈等安全防护装置装齐。

⑾、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整机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各机构动作应正确、平稳、无异响,制动可靠,各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和基础平面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00,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应填写检验记录,经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⑿、起重机塔身升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第12篇 塔式起重机内爬升: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起重机内爬升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内爬升作业应在白天进行。风力在五级及以上时,应停止作业;

2)内爬升时,应加强机上与机下之间的联系以及上部楼层与下部楼层之间的联系,遇有故障及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爬升;

3)内爬升过程中,严禁进行起重机的起升、回转、变幅等各项动作;

4)起重机爬升到指定楼层后,应立即拔出塔身底座的支承梁或支腿,通过内爬升框架固定在楼板上,并应顶紧导向装置或用楔块塞紧;

5)内爬升塔式起重机的固定间隔不宜小于3个楼层;

6)对固定内爬升框架的楼层楼板,在楼板下面应增设支柱做临时加固。搁置起重机底座支承梁的楼层下方两层楼板,也应设置支柱做临时加固;

7)每次内爬升完毕后,楼板上遗留下来的开孔,应立即采用钢筋混凝土封闭;

8)起重机完成内爬升作业后,应检查内爬升框架的固定、底座支承梁的紧固以及楼板临时支撑的稳固等,确认可靠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

2.每月或连续大雨后,应及时对轨道基础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轨距偏差,钢轨顶面的倾斜度,轨道基础的弹性沉陷,钢轨的不直度及轨道的通过性能等。对混凝土基础,应检查其是否有不均匀的沉降。

3.应保持起重机上所有安全装置灵敏有效,如发现失灵的安全装置,应及时修复或更换。所有安全装置调整后,应加封(火漆或铅封)固定,严禁擅自调整。

4.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电源电路中应装设错相及断相保护装置及紧急断电开关,电缆卷筒应灵活有效,不得拖缆。

5.起重机在无线电台、电视台或其他强电磁波发射天线附近施工时,与吊钩接触的作业人员,应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并应在吊钩上挂接临时放电装置。

6.当同一施工地点有两台以上起重机时,应保持两机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重物)距离不得小于2m。

第13篇 塔式起重机(固定式)安全操作规程

1. 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照原厂规定进行,并制订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组)在队(组)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偏差值不得超过3/1000。

3.起重机专用的临时配电箱,宜设置在塔吊附近,电源开关应合乎规定要求。电缆卷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缆。

4.起重机必须安装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

5.起重机的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6.作业前重点检查:

1)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2)各齿轮箱、液压油箱位应符合标准;

3)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4)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5)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7.起重机在中波无线电厂广播发射天线附近施工时,凡与起重机接触的作业人员,均应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

8.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9.空载运转,检查回转、起重、变幅等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10.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11.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端部时,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是1m。

12.提升重量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3.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4.装有机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机,在每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时的允许载荷,对超载荷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15.将每个控制开关拨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16.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如遇八级大风时,应另拉缆风绳与地锚或建筑物固定。

17.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带安全带。

第14篇 固定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经考试合格并持有效设备操作证者,方准进行操作特检合格的塔式起重机。操作者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交接班等制度。

二、作业前的检查事项

1.机械结构的外观及各回转机构正常,各减速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标准,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无松动,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供电电缆应无破损,电气设备接地或接零符合要求。

2.起重机在中波无线电广播发射天线附近施工时,凡与起重机接触的作业人员,均应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

3.检查电源电压应在380±20%v范围内,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触头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4.空载运转,检查回转、起重、变幅的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三、作业中安全注意事项

1.操纵各控制器应依次逐级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以防发生设备倾覆事故。

2.吊起的重物严禁自由落下,落下重物时,只允许在重物距离就位地位1~2米高处用手刹或短时间按压脚踏刹车,缓慢下降。

3.提升重物后平移时,应高出起跨越障碍物0.5m以上。

4.两台起重机在同一工作场所作业时,两机之间任何接近部位距离不得小于5米。

四、作业后安全注意事项

1.工作后,起重臂应转到顺风位置,松开回转制动器;吊钓上升到距起重臂顶端2~3米处,将每个扩展开关拨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检查、清扫设备,做好日常保养工作,达到整齐、清洁、安全,锁闭操纵室,下机后切断总电源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2.遇八级大风时,要用拉缆绳与地锚或建筑物固定,保证安全 。

3.任何人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和维修时,必须佩带安全带。

4.认真填写设备运转、交接班和维修、检查记录。

第15篇 塔式起重机拆装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起重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起重机拆装前,应按照出厂有关规定,编制拆装作业方法、质量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拆装作业技术方案,并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

3.拆装作业前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路基和轨道铺设或混凝土基础应符合技术要求;

2)对所拆装起重机的各机构、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构和钢丝绳、吊钩、吊具以及电气设备、线路等进行检查,使隐患排除于拆装作业之前;

3)对自升塔式起重机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缸和油管、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顶升撑脚(爬爪)等进行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4)对采用旋转塔身法所用的主副地锚架、起落塔身卷扬钢丝绳以及起升机构制动系统等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5)对拆装人员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等进行检查,不合格者立即更换;

6)检查拆装作业中配备的起重机、运输汽车等辅助机械应状况良好,技术性能应保证拆装作业的需要;

7)拆装现场电源电压、运输道路、作业场地等应具备拆装作业条件;

8)安全监督岗的设置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已达到要求。

4.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大风、浓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5.指挥人员应熟悉拆装作业方案,遵守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使用明确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所有参与拆装作业的人员,都应听从指挥,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有错误时,应停止作业,待联系清楚后再进行。

6.拆装人员在进入工作现场时,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当发现异常情况或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映,不得自行其是,应防止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

7.在拆装上回转、小车变幅的起重臂时,应根据出厂说明书的拆装要求进行,并应保持起重机的平衡。

8.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的结构,应使用原厂制造的连接螺栓,自制螺栓应有质量合格的试验证明,否则不得使用。连接螺栓时,应采用扭矩扳手或专用扳手,并应按装配技术要求拧紧。

9.在拆装作业过程中,当遇天气剧变、突然停电、机械故障等意外情况,短时间不能继续作业时,必须使已拆装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固定牢靠,经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停止作业。

10.安装起重机时,必须将大车行走缓冲止挡器和限位开关碰块安装牢固可靠,并应将各部位的栏杆、平台、扶杆、护圈等安全防护装置装齐。

11.在拆除因损坏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用正常方法拆卸的起重机时,必须按照技术部门批准的安全拆卸方案进行。

12.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整机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各机构动作应正确、平稳、无异响,制动可靠,各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和基础平面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oo,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应填写检验记录,经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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