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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有哪些(5篇)

更新时间:2024-07-28

起重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有哪些

起重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有哪些

篇1

汽车、轮胎式起重机是一种广泛应用于建筑工地、港口、仓库等场所的重型机械设备。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备检查

- 在启动前,必须进行全面的设备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刹车系统、吊钩、钢丝绳、液压系统及轮胎状况。

2. 操作前准备

- 确保操作员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书,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程序。

- 检查工作区域,清除障碍物,确保作业安全距离。

3. 操作过程

- 操作时应保持稳定速度,避免急加速或急刹车。

- 起吊物品时,需确认负载重量不超过起重机额定载荷,合理分配吊点。

4. 应急措施

- 遇到突发情况,如设备故障或危险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启动应急预案。

5. 日常维护

- 定期进行设备保养,及时更换磨损部件,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6. 通信协调

- 在多人协同作业时,必须使用标准手势或通讯设备进行有效沟通。

篇2

1. 操作前检查

2. 起重作业流程

3. 设备维护保养

4. 紧急情况应对

5. 个人防护装备穿戴

6. 安全规章制度遵守

篇3

起重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岗位职责

1. 操作员应熟悉起重机的构造、性能和操作方法。

2. 定期检查设备,确保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3. 执行吊装作业时,遵守安全规定,防止事故发生。

4. 协同其他工作人员,确保作业顺利进行。

二、操作前准备

1. 检查起重机各部件是否完好,钢丝绳、吊钩、制动装置等无明显损坏。

2. 确认作业区域无障碍物,地面稳固,适合起重机作业。

3. 了解吊装物品的重量、尺寸及重心位置,选择合适的吊具和吊点。

三、操作过程

1. 启动起重机前,鸣笛示意,提醒周围人员注意。

2. 慢速起升,平稳移动,避免急停急转。

3. 保持视线清晰,确保吊装物品全程在视线范围内。

4. 下降物品时,应缓慢稳定,避免突然下落。

四、应急处理

1. 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操作,报告上级并采取相应措施。

2. 如遇突发停电,应按紧急停车按钮,确保设备安全。

五、作业后维护

1. 关闭电源,清理现场,做好设备保养。

2. 填写操作记录,记录当天作业情况和设备状况。

篇4

桥式、龙门式起重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设备检查与准备

1. 操作前,确保起重机各部件完好无损,特别是钢丝绳、吊钩、行走轮、制动器等关键部位。

2. 检查电源线路是否正常,接地线是否牢固,防止触电事故。

3. 确认操作手柄、开关及指示仪表功能正常,无破损或失灵现象。

二、操作过程

1. 启动起重机前,鸣笛示意,提醒周围人员注意。

2. 起吊物品时,应缓慢平稳,严禁超载,保持货物平衡,避免突然起降造成冲击。

3. 行走过程中,保持视线清晰,随时注意周围环境,避免碰撞其他设备或人员。

4. 停止作业时,将起重机停在指定位置,关闭电源,拉紧手刹,悬挂警示标志。

三、应急处理

1. 如遇设备故障,立即停止操作,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

2. 发现异常情况如吊物松动、钢丝绳断裂等,应迅速采取措施,避免危险发生。

篇5

汽车轮胎式起重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备检查:在每次作业前,操作员需对起重机进行全面检查,包括轮胎、刹车系统、吊臂、钢丝绳、吊钩及各种安全装置的完好性。

2. 作业准备:确认工作区域无潜在危险,如地下电缆、燃气管道等,并设置警示标志,确保人员安全。

3. 操作流程:遵循“慢速、平稳、准确”的原则,启动、行驶、起升、旋转、变幅等动作要平稳进行,避免突然加速或急停。

4. 负载评估:根据货物重量和尺寸选择合适的吊具,确保不超过起重机的最大允许负载。

5. 安全距离:保持与周围障碍物的安全距离,避免碰撞事故。

6. 应急处理:熟知应急预案,如设备故障、突发情况下的紧急停车和疏散程序。

汽车轮胎式起重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1、岗位安全责任

1.1 负责日常例行保养,进行检查、维修、调整、紧固,并做好记录。

1.2负责在起重工作中的人员和机械安全及操作半径内安全防护。

1.3 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实施作业。

2、岗位任职条件

2.1机长、班长和主要工种的工人必须接受过良好的专业安全技术及技能培训

2.2持证上岗。

3、上岗作业准备

3.1接受安全技术交底,清楚其内容。

3.2检查各安全保护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各连接件无松动;轮胎气压符合规定等。

3.3配专人观察起升卷筒和滑轮有无乱绳、掉槽、卡死现象,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

4、操作规程

4.1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4.2 起重机启动前,应将各操作杆放在空档位置,手制动器应锁死,并应按照jgj 33-2001第3.2节的有关规定启动内燃机。启动后,应怠速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接合液压泵,待压力达到规定值,油温超过30℃时,方可开始作业。

4.3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200(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4.4 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调整。

4.5应根据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并应估计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适当的空间。

4.6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4.7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进行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4.8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变幅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

4.9 汽车式起重机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

4.10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时,载荷不得超过该工况下额定起重量的20%,并应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逐渐减速,不得使用紧急制动。

4.11 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时,应使用低速档。

4.12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

4.13 重物在空中需要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

4.14 起吊重物达到额定重量的90%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

4.15起重机带载回转时,操作应平稳,避免急剧回转或停止,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

4.16 当轮胎式起重机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出厂规定,重物离地面,不得超过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

4.17 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4.18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4.19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4.20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4.21在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4.22作业后,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挂牢;应将车架尾部两撑杆分别撑在尾部下方的支座内,并用螺母固定;应将阻止机身旋转的销式制动器插入销孔,并将取力器操纵手柄放在脱开位置,最后应锁住起重操纵室门。

4.23行驶前,应检查并确认各支腿的收存无松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行驶时水温应在80℃~90℃范围内,水温未达到80℃时,不得高速行驶。

4.24 行驶时应保持中速,不得紧急制动,过铁道口或起伏路面时应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应有人监护。

4.25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5、其他注意事项

5.1起重机使用条件必须符合zb j80 003的规定。

5.2 起重机必须定期保养,严禁带病作业。

5.3 在输电线附近或电磁波感应较强地区作业时,起重机应设置接近输电线警报器或有防电磁波感应措施。其起重臂、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重物等,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表l的规定。 表1 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输电线电压v (kv)。

表1)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

输电线路电压v(kv)

<1

1~35

≥60

最小距离(m)

1.5

3

0.01(v-50)+3

5.4 起重机不得在暗沟、地下管道、防空洞等上面作业。

5.5 严禁超载作业。不准斜拉斜吊物品,不准抽吊交错挤压的物品,不准起吊埋在土里或冻粘在地上的物品。

5.6 一般情况下不允许用两台或两台以上的起重机同时起吊一个重物。特殊情况下需要使用的应符合gb 6067—85中5.1.2.3的规定。

5.7 严禁带载重力下降。

5.8 起重机工作时风力不得超过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值。

5.9 用支腿起重作业前,必须按说明书的要求牢固可靠地打好支腿。

5.10 起重机作业时,转台上不得站人。汽车起重机行驶时,车上操纵室禁止坐人。

5.11 起重作业时,起重臂下严禁站人,在重物上有人时不准起吊重物。

5.12 起重机在维修保养时应停机。在检查油量或添加燃油时,不得吸烟或用明火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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