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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司机操作规程3篇

更新时间:2024-05-13

行车司机操作规程

有哪些

1. 检查与准备:

- 在启动行车前,检查设备完好,包括刹车、吊钩、钢丝绳、限位装置等。

- 确保行车周围无阻碍物,地面稳固,无积水或滑腻状况。

2. 启动与运行:

- 按照指定程序启动行车,缓慢进行试运转,确认各部位运行正常。

- 操作时保持专注,避免分心,遵循“一看、二慢、三起吊”的原则。

3. 起吊与降落:

- 起吊前确认负载重量在行车允许范围内,严禁超载。

- 使用合适的吊具,捆绑牢固,防止负载滑脱。

- 平稳起吊,避免突然加速或急停,保持负载稳定。

4. 行走与转向:

- 在行车行走过程中,注意观察周围环境,避免碰撞障碍物。

- 转向时应缓慢平稳,避免急剧动作导致负载摇摆。

5. 停止与关闭:

- 完成作业后,将行车停放在指定位置,吊钩升至最高,断开电源。

- 填写操作记录,报告任何异常情况。

注意事项

1. 司机应接受专业培训,持有有效操作证书,熟知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

2. 操作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等个人防护装备,遵守现场安全规定。

3. 遇到突发情况,如设备故障、异常声响等,应立即停止操作,采取应急措施,并报告上级。

4. 严禁在酒后、疲劳、身体不适或服用影响判断力药物的情况下操作行车。

5. 与地面工作人员保持良好沟通,确保手势信号清晰明确,避免误解。

6. 注意定期保养和检查,及时排除设备隐患,保证行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本规程旨在提供基本的操作指导,具体情况还需结合现场实际和专业判断。行车司机应始终保持警惕,以安全为首要任务,确保作业顺利进行。

行车司机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钢材库行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 行车司机专门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非司机人员不得操作,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司机酒后及患病时,不得进行操作。

2 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并向上固定好,重点检查各转动机构应正常,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3 进行吊装作业前,行车司机必须应进行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器、防护装置等,检查行车各部装置是否正常,钢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行车制定器(刹车)及小车制定器(刹车)、各类限位开关、机械传动、液压装置、电器电路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灵敏,严禁行车各工作部件带病运行。

4 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5 雨、雪天起吊,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6 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超荷载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7 行车或小车快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避免惯性带来不必要的碰撞和挤压。

8 行车司机必须与地面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电铃。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继续工作。

9 行车只能垂直吊起载荷,严禁斜拖斜拽尚未离地的载荷,避免损坏小车。行车起吊、小车移动和行车移动不能同时进行,行车和小车移动时应在载荷吊起并平衡稳定后再进行移动。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严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10 起吊重物时绑扎应平稳、牢固,不准斜拉斜吊物品,不准抽吊交错挤压物品,不准起吊埋在土里或冻粘在地上的物品,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料和物件必须用帛笼或钢丝绳绑固后方可起吊。

11 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心必须移至规定位置。起吊时,应先起吊至30-40cm高,若发现起吊绳索着力位置不在平衡重心,货物发生偏移,应立即落下,并及时和地面人员联系,待绳索移至平衡重心处后再行起吊。

12 行车司机必须按规定着装(公司下发工作服),不得穿裙装或奇装异服,不得穿高跟鞋或拖鞋,操作行车时必须集中精力,规范操作,严禁在工作时做任何与操作无关的事宜,不得打接电话、看报纸、吃零食。

13 在雪、雨、雾天气时或晚上光线不好时,行车司机要谨慎操作,任何操作前应按响电铃给地面指挥提示和警示,起吊速度和行车速度都要比正常情况慢一挡或两挡,看清或完全明了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若光线实在太差,行车司机有权拒绝起吊。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雷雨天,应停止作业

14 行车严禁超负荷起吊,起吊物件的重量一般不得超过行车所允许的最大起吊重量的80%。

15 行车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缆拉断、小车损坏或跨樑变形。在吊钩降至最低位置时,小车卷扬滚筒上的钢缆应至少保留3匝以上。

16 行车不得在吊有载荷的情况下停机或行车司机离开驾驶台,若是停工或休息或其他原因行车司机离开驾驶台时,应把载荷放下并卸去,不准长时间将吊物悬挂在空中。

17 工作完毕,吊钩和吊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并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吊钩、小车应移到横梁根部,应须向风源,放松回转制动器,卡紧轨钳,切断电源。

18 司机必须认真做好起重机的使用、维修、保养和交接班的记录工作,定期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做好设备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行车在检修和调整时,严禁进行工作;行车在工作时,严禁进行检修和调整。

行车司机要坚持起重机械“十不吊”原则。

第2篇 人行车司机操作规程

一、人行车司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熟悉人行车的构造、性能,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上岗。

二、在每次开车前,必须得到把钩工允许或得到开车指令后才可发同开车信号。发出的信号必须准确、清晰,开车信号发出后,严禁人员再上下车。

三、人行车司机必须坐在规定的司机座位上,任何人不得与司机并坐一起。

四、严格按规定信号发点,时刻做好发出停车信号的准备,以备出现意外时及时发出停车信号。

五、当人行车行近停车位置时,必须做好发出停车信号的准备,以便及时准确停车。

六、在运行中,出现飞车或人行车掉道等危险情况时,必须启动手动落闸机构,使人行车制动,同时发出停车信号。

七、人行车停车摘钩时,必须停放牢靠、放稳。

第3篇 行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2条 必须熟悉所使用行车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各种保护原理及检查方法,会按完好标准进行日常的维护和保养,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

第3条 应每处体检一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较重的关节炎、癫痫、耳聋及视力较差者,不适应本工种。

二、安全规定

第4条 班前不准喝酒,严格执行工种岗位责任制,坚守工作岗位,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5条 行车司机必须听众挂钩人员的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第6条 行车司机必须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

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

4、吊挂重物直接加工;

5、歪拉斜挂;

6、工件上站人,工件有浮动或有活动物件;

7、氧气、乙炔等具有爆炸性物件;

8、带棱角缺口工件未垫好;

9、埋在地下的物件;

10、违章指挥。

第7条 吊运零星小物件,必须使用吊篮、吊头等工具,吊运两件以上物件,要保持平衡,不使其相互碰撞。

第8条 行车升起重物或放下钩子时,司机不得离开控制室。

第9条 行车检修时,必须先拉下总开关,并挂上“有人作业,禁止送电”的警告牌,行车司机未经检修人员允许,不得起动行车。

条10条 明确行车空载运行时,吊钩要离开地面3m以上,有障碍物时,钩头到少应超过障碍物0.5米以上。

第11条 每班应检查行车的自动跳闸装置。

第12条 严格按本规程作业,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三、操作准备

第13条 开车前仔细检查各零部件是否松动,开关是否灵活,各机械部分及电路部分是否符合规定。

第14条 检查调速手柄是否均在“零”位。了解电源电压是否正常、三相电流是否平衡。

四、操作顺序

第15条 从固定的扶手梯子进入控制室—关好端梁门及舱口门—将所有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合了保护盘刀闸开关,按启运按钮,接通主电路—操作前检查完好—接受地面人员指挥开始作业。

五、正常操作

第16条 行车司机从固定的扶手梯子进入控制室.

第17条 将端梁门及舱盖关好,并将所有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第18条 合上保护盘的刀闸开关,按起动按钮,把主电路接通。

第19条 检查各种保护是否正常,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第20条 作业前先鸣铃示警,确认地面人员远离行车行走路线和被吊物件时方可开车。

第21条 操纵行车,动作要平衡、准确,起动时由低速档逐渐移到高速档,保证行车均匀加速起动,停止时,由高速档逐渐移到低速档,保证行车均匀减速停止。

第22条 行车空载运行时,先把吊钩升到至少要超过1人的高度,方可行车。

第23条 起吊重物时,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m进行试吊,确认可靠无问题后方可吊运。

第24条 行车运行过程中,不可突然改变方向,并禁止同时开动两种以上动作。

第25条 吊运物件时,先把物件吊至超出运行路线上最高障碍物0.5m的高度以上,选择好安全运行路线,鸣铃示警后方可开车。

第26条 吊运物件过程中,要保证钢丝绳和地面始终垂直,并不得有摇摆现象。

第27条 被吊重物不宜长时间悬挂,以免造成断绳或伤人事故。

第28条 除紧急情况外,不得对电动机采用逆转制动。

第29条 吊动作业中,司机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先鸣铃,待情况允许后方可继续作业:

1、工件将要提升、下降,起动大小车时;

2、工伯接近人员时;

3、工件从可见度差的地方通过时。

六、收尾工作

第30条 工作完毕后,各控制开关处于“零”位,锁好电源开关。

第31条 向组长汇报运行情况及操作中发现的问题,以便使行车每天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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