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一、个人防护装备的穿戴
1. 工作前确保穿着适当的防护服,如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防护手套、安全鞋等。
2. 不得将长发披散,应束起或戴安全头盔。
3. 确保防护设备功能完好,破损或失效的设备应及时更换。
二、工作场所的安全检查
1. 进入工作区域前,检查场地是否整洁,无杂物乱放。
2. 检查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无异常噪音或异味。
3. 确认紧急出口和消防设施畅通无阻。
三、操作设备的规程
1. 了解并熟悉所操作设备的操作手册,未经培训不得擅自操作。
2. 设备启动前,确认周围无人靠近,避免意外伤害。
3. 操作过程中,遵守设备安全警示,禁止超负荷使用。
四、危险化学品的处理
1. 使用化学品时,佩戴专用防护装备,如防化手套、面罩。
2. 严格遵守化学品存储规定,避免混合存放。
3. 废弃化学品应按照指定方式妥善处理。
五、应急响应措施
1. 熟知应急预案,定期参与应急演练。
2. 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程序,保护自身安全并通知他人。
3. 不得擅自处理超出自身能力范围的紧急情况。
一般安全操作规程的设立旨在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其重要意义在于:
1. 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使他们明白安全是工作的首要条件。
2. 减少因操作不当导致的设备损坏,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3. 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
4. 通过规范操作,降低企业风险,维护企业声誉。
1. 安全规程并非一成不变,应根据工作环境和设备更新进行适时调整。
2. 员工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以保持对最新规程的了解。
3. 对违反安全规程的行为,应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4. 遇到不确定的情况,及时向主管或安全人员求助,切勿自行决定。
5. 在执行规程时,要兼顾灵活性和原则性,既要严格执行,也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应对。
以上规程旨在提供一个基本的安全操作框架,但具体实施时还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完善。每个人都是自己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让我们共同营造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
第1篇 手木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1、木工用具应妥善存放在工具箱内,不得随地摆放。
2、清除工作场地的尖、刃物件。检查所用工具是否良好,木料是否有节疤,钉子、铁丝附着其上,如有则先行清除并采取措施。
3、工作场所要注意防火,应熟悉消防器材的存放地点和使用方法。禁止明火作业和吸烟。熬胶地点应单独设置在工作区外,离木料、木屑至少5米。木屑、刨花、碎片要及时清理。配电板、箱附近禁止放木制品或木屑等易燃物。
4、木制品及坯料要堆放稳妥整齐。
5、使用电动工具应遵守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6、登高作业应经审批,并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7、采用起重设备应遵守相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第2篇 施工现场电气作业的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1、电气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⑴ 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有不适应症者,不得参加该项工作。体检应每两年检查一次。
⑵ 电气工作人员应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严格遵守各项电气工作安全操作规程。经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⑶ 电气工作人员应学会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⑷ 严禁电气工作人员酒后进行作业。
⑸ 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有关电气作业工具、机具、仪器、仪表的正确操作、使用和保管办法、确保完好,并在规定的安全校验周期内。
2、在确知带电体无电并做好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用手触摸或进行检修,因故停止工作而在恢复之前,应认真检查其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合理。
3、接近带电导体时,应按规定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和用具,并站在安全距离外,接近旋转装置时,应扣好工作服等。严禁戴手套操作。
4、电气高空作业应满足以下要求:
⑴ 工作前应对电杆根部进行细致检查,同时严格检查其工用具和防护用具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⑵ 登高作业除随身携带个人必用的工具和传递用绳索外,不准再随身携带其他物件上下。传递物件时,应用绳索,严禁上下抛掷。
⑶ 登高作业时应使用安全带和电工安全帽。安全带应系在电杆及牢固构件上,不准系在横担木上。作业点下面两米范围内不准站人。
⑷ 遇六级以上大风、雷雨、浓雾、冰雹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霜冻、雨、雪天气进行高空作业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⑸ 不宜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参加高空电气作业。
5、在停电或部分停电现场进行检修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⑴ 工作前应对所需检修的设备或线路进行停电、放电、验电和短路接地。
⑵ 对于准备进行检修的电气设备,除应将一次测电源完全断开外,还应检查有关变压器等有无二次测应急发电机组倒送电的可能性。
⑶ 断开施工用电设备上的电源时,至少应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除应断开断路器或自动空气开并外,还必须断开隔离开关。
⑷ 断开电源时,应将电源回路的动力和操作熔断器熔芯取下,并应将就地操作把手拆除,收好或加锁。
⑸ 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设备的操作把手上,均应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⑹ 工作地点四周的带电设备,应设遮拦或拉绳,并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在工作地点应挂“在此工作”标示牌,并由专人监护,防止误入带电压域而触电。
⑺ 在工作未结束前,禁止任何人员任意移动或拆除遮拦、地线标示牌及其他安全设施。
⑻ 在设备停电或线路切断电源之后,应经检验确无电压,方可装设接地线,接好地线方可进行工作。施工现场高压10kv的验电与工作接地应有两人以上进行。
⑼ 验电时,应使用合适的验电器。如指示有电、则不可在该设备或线路上进行工作。使用验电器前,应在确知的带电体上试验,证明验电器良好,方可使用。高压10kv验电时,应戴好绝缘手套。
⑽ 对停电设备或线路验明确无电压后,应立即将三相短路接地。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或线路的各方面均应装设接地线。接地线应明显,并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
⑾ 接地应用可携型软裸铜地线或隔离开关的接地刀闸。地线截面不得小于25mm2。装拆地线应使用绝缘棒、戴绝缘手套。接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设备端;拆线时,顺序相反。
⑿ 停电设备或线路恢复送电前,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无异状后,然后会同有关人员共同检查。确认工作人员是否确已离开现场,地线是否确已完全拆除,以上均应按工作票的要求进行。严禁采用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在线路和设备上进行任何工作。
⒀ 工作负责人带领工作人员进现场分配工作时,应详细交待工作任务和周围环境,并分别交待必须注意的安全事项。
⒁ 工作因故间断时,检修人员必须撤离现场,设置的安全设施必须保留;恢复工作时,必须认真检查,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继续工作。
6、 结合我局、分公司目前施工现场施工供电的具体情况,在施工现场各高压电源(一般均为10kv)侧均须进行一些简单的工作,如检修、接线等,所有这些工作不得带电作业。
7、低压400v及以下带电作业的安全措施
⑴ 必须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且监护人原则上不准参与其工作。
⑵ 工作人员应按规定使用和穿戴绝缘良好并在有效验周期内合格的防护用品和工用具,站在干燥的绝缘垫上,邻近相导电部分应尽量用绝缘板隔开,并且要确保对地的安全净距。
⑶ 工作人员工作时严禁同时接触两相或接触相线与地线,严禁带负荷连接和分离异线。
⑷ 断线时先断相线,再断零线或地线;接线时的顺序应与此相反。
⑸ 传递物件时,工作人员必须首先脱离电源,辅助人员也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在上杆工作时,应在上杆前分清相线与地线,严禁使用金属尺或小卷裸线等。
⑹ 带电拆装熔断器时,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必要时使用夹钳,严禁带负荷安拆大电流的熔断器芯子。
8、使用喷灯时的安全措施。
⑴ 使用喷灯时应按其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但使用前应详细检查有无漏油、漏气等缺陷,使用的油料是否合适。使用柴油和煤油做燃料的不得用汽油代替。使用中需要加燃油时,必须灭火、放气,并冷却后进行。严禁在明火附近对喷灯加油或拆卸。
⑵ 严禁在带电导线,带电设备、变压器、油开关及易燃物附近地点点燃或使用喷灯;喷灯火焰距带电体的距离应在1kv以下不少于1米,10kv及以下不少于1.5米。
⑶ 喷灯内压力不可过高。如长时间连续使用温度过高时,应暂停、间歇、待降温后再继续使用。
⑷ 喷灯用毕,应先灭火泄压,待完全冷却后方可放入工具箱。
9、小型机械及工具的用电安全措施
⑴ 电动机具使用前,应检查绝缘是否良好,开关是否灵活有效和方便操作。绝缘电阻一般不应低于0.5兆欧。当休息和下班时或使用中突然停电时,均应拉开电动机具电源侧开关。
⑵ 电动工具、机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和熟悉其操作知识的人员操作,且不得超铭牌使用。使用中如发生异常,应立即停电检查。更换刀具、钻具时,应有效断开电源开关,并应防止被他人接通电源。
⑶ 使用电动工具时,应戴绝缘手套,在潮湿或含有酸类物质的场地上使用电动工具时,必须穿绝缘鞋,并站在干燥的绝缘垫上。移动电动工具使用时,不得用手提电线或工具的旋转部分;
⑷ 使用行灯时,必须由次级电压不超过36v的安全变压器供电。严禁使用电阻或自耦变压器供电。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应采用不高于12v的行灯;
⑸ 使用电烙铁时,应放在隔热支架上,电烙铁用完后应拔下插头,切断电源。
⑹ 在使用携带型电器前,应详细检查外壳、插头、开关、连接线和接地线是否良好;
⑺ 有金属外壳的单相电器应用三芯橡套电缆或护套线。三相电器应用四芯电缆。单相电器使用三芯插销,三相电器必须使用四芯插销。粗长的插脚和粗深的插孔应连接到单独的零线或保护地线。严禁插座内部连通;
⑻ 施工现场各用电设备(包括大型施工用电设备)和供用电线路在投入使用前,无论好坏均必须进行绝缘检测,1kv电压以下的绝缘电阻原则上应不低于0.5兆欧。否则应进行绝缘处理,只有当绝缘水平达到要求后,才能通电投入使用;
⑼ 工地上使用的固定式电动机械,应有专人维护,并随机挂好安全操作牌;
⑽ 施工现场各变配电站均应按规定配备用于能有效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器材。(注意:发生电气火灾,应首先切断电源)
第3篇 工贸制浆车间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1、设备调换三角皮带时,先切断电源,并在开关上挂好安全牌。
2、电动葫芦使用前,应检查刹车灵敏可靠性和钢丝绳挂钩等完好情况,确保使用安全。
3、电动葫芦吊物,上下操作要配合好,东西吊起后,下面人要避开,不准超重吊物,不准横拖物件,物体不准长时间悬挂在空中。
4、吊装口吊物完毕后,随手挂好防护链条。
5、进入浆池内工作前,打开排污阀用清水冲掉烂浆,停掉推进器,拔掉保险丝,挂好安全牌,使用梯子要放稳,要有人扶牢或用绳子扎牢,照明灯要用36v 以下低压灯,地滑要有防滑垫。(按防止硫化氢中毒操作要求进行)
6、清洁池壁或冲掉烂浆,人员只许站立平台上冲洗,不准站立池沿上。
7、浆池人孔口,必须有盖板盖好,不准随便拿掉。
第4篇 火电厂一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生产厂房内外应保持清洁完整。
(2)在楼板和结构上打孔或在规定地点以外安装起重滑车或堆放重物等,应事先经过本单位有关技术部门的审核许可。规定放置重物及安装滑车的地点应标以明显的标记(标出界限合荷重限度)
(3)禁止利用任何管道悬吊重物和起重滑车。
(4)生产厂房内外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应覆以与地面齐平而坚固的盖板。在检修工作中如需将盖板取下,应设临时围栏。临时的孔、洞,施工结束后,应恢复原状。
(5)所有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和平台,应装设不低于1050mm高的栏杆和不低于100mm高的护板。如在检修期间需将栏杆拆除时,应装设临时遮栏,并在检修结束时将栏杆立即
装回。临时遮栏应由上、下两道横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50~1200mm,下杆离地高度为500~600mm,并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坡度大于1:22的屋面,临时遮栏应高1500mm,并加挂安全立网。原有高度1000mm的栏杆可不作改动。
(6)所有楼梯、平台、通道、栏杆应保持完整,铁板应铺设牢固。铁板表面应有纹路以防滑跌。
(7)厂房内设备、材料的堆放应整齐、有序,标识应清楚,不妨碍通行。门口、通道、楼梯和平台等处,不准放置杂物,以免阻碍通行。电缆及管道不应敷设在经常有人通行的地板上,以免妨碍通行。地板上临时放有容易使人绊跌的物件(如钢丝绳等)时,应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地面有灰浆泥污,应及时清除,以防滑跌。
(8)生产厂房内外工作场所的常用照明,应该保证足够的亮度。在装有水位计、压力表、真空表、温度表、各种记录仪表等的
仪表盘、楼梯、通道以及所有靠近机器转动部分和高温表面等狭窄地方的照明,应光亮充足。在操作盘、重要表计(如水位计等)主要楼梯、通道等地点,应设有事故照明。此外,还应在工作地点备用相当数量的完整手电筒,以便必要时使用。
(9)生产厂房及仓库应备有必要的消防设备,例如:消火栓、水龙带、灭火器、沙箱、石棉布和其他消防工具等。消防设备应定期检查和试验,保证能随时使用。不准将消防工具移作他用。
(10)禁止在工作场所存储易燃物品,例如:汽油煤油、酒精等。运行中所需少量的润滑油和日常需用的油壶、油枪,应存放在指定地点的储藏室内。
(11)生产厂房应备有带盖的铁箱,以便放置擦拭材料(抹布和棉纱头等),用过的擦拭材料应另放在废棉纱箱内,定期清除。
(12)所有高温的管道、容器等设备上都应有保温,保温层应保证完整。当室内温度达到25℃时,保温层表面的温度一般不宜超过50℃。
(13)在油管的法兰盘和阀门周围,如敷设有热管道或其他热体,为了防止漏油而引起火灾,应在这些热体保温层外表再包上铁皮。不论在检修和运行中,如有油漏到保温层上,应将保温层更换。油管的法兰盘连接。在热体附近的法兰盘,应装金属罩壳。禁止使用塑料垫或胶皮垫。油管的法兰和阀门以及轴承、调速系统等应保持严密不漏油。如有漏油现象,应及时修好;漏油应及时拭净,不应留在地面上。
(14)生产厂房内外的电缆,在进入控制室、电缆夹层、控制柜、开关柜等处的电缆孔洞,应用防火材料严密封闭。
(15)生产厂房的取暖用热源,应有专人管理。使用压力应符合取暖设备的要求。如用较高压力的热源时,应装有减压装置,并装安全阀
(16)寒冷地区的厂房、烟囱、水塔等处的冰溜子,若有掉落伤人的危险时,应及时清除。如不能清除,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厂房屋面板上不许堆放物件,对积灰、积雪、积冰应及时清除。厂房建筑物顶的排汽门、水门、管道应无漏汽、漏水而形成大量积冰的可能,以防压垮房顶而发生事故。
(17)厂房应定期检查,厂房的结构应无倾斜、裂纹、风化、下塌的现象,门窗应完整无损。
(18)生产厂房装设的电梯,在使用前应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取得合格证并制定安全使用规定和定期检验维护制度。电梯应有取得特种工操作证的专责人员负责维护管理。电梯的安全闭锁装置、自动装置机械部分、信号照明等有缺陷时应停止使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高空摔跌等伤亡事故的发生。
(19)各生产场所应有逃生路线的标示;这是现代企业应急救援的需求,必须认真做好。
(20)使用可燃物品(如乙炔、氢气、油类、瓦斯等)的人员,应熟悉这些材料的特性及防火防爆规定。
(21)工作人员的工作服不准有可能被转动的机器绞住的部分;工作时应穿着工作服,衣服和袖口应扣好;禁止戴围巾和穿长衣服。禁止工作服使用尼龙、化纤或棉、化纤混纺的衣料制作,以防工作服遇火燃烧加重烧伤程度。工作人员进入生产现场禁止穿拖鞋、凉鞋、高跟鞋,禁止女工穿裙子进入生产现场工作。辫子、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做接触高温物体的工作时,应戴手套和穿专用的防护工作服。
(22)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检修班组除外),应正确佩戴安全帽。
(23)运行和检修人员巡检过程中,身体不得碰及转动部件,保持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
第5篇 矿山一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电气设备要有可熔保险器和自动开关,电动工具必须采取保护性接地措施,必须有性能良好的绝缘;
2、机器设备的安全规程,避免使用中意外发生伤亡情况,这些机器就要有防护装置,制定设备操作规程,交接班责任制,机器设备维修记录等;
3、工作地点的安全措施,保持工作地点整洁,便于工人操作;
4、工作日期间禁止饮酒、违章作业;
5、把老虎口工作人员出现卡住时必须扎安全带;
6、凡进入矿山作业的车辆禁止带病工作。
第6篇 生产操作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为确保安全无事故,除遵守公司和本厂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外,需遵守如下规定:
1.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启动设备必须遵从调度室或其他专业部门统一指挥。在确认操作牌齐全、信号或手势可靠准确后,由操作人员示警,待确认全线设备和人员无误后方可启动。
2.进行设备检查、测量、换辊、启车、试车、停机检修、处理故障等多人作业时,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协调作业。严禁乱指挥。必须挂牌作业。
3.设备检修,处理事故后要清理现场杂物,保证工作地面和安全通道畅通。
4.凡停机检修及处理事故时,必须换取停电牌,操作牌、并设专人监护,
5. 清理地沟、地坑时,周围设备应停止运转,上面不准作业,并应实行挂牌作业和设专人监护,以防落物伤人或误操作;清理地沟、地坑时,必须确认工作区域有照明,无其它危害人身健康气体,通风良好,确认站位安全。
6.严禁往地沟、地坑内乱扔废钢、铁丝等杂物以防伤人或造成开车打火等事故。
7.轧制作业时,不得靠近高压水幕墙,和运输辊道,以防止击伤或钢板头部跑偏伤人。生产检查人员需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8.禁止横跨辊道和运输链,确因工作需要应站在辊道和运输链上工作时,必须事先和操作人员联系,确认停机且无隐患后方可工作。进入现场必须走安全桥和安全通道,(红钢通过时,不准走安全桥)。
9.测厚仪工作时,所有人员不得在放射源区域内逗留,在换辊或处理故障时需关闭射线光源,并将探头退回到非工作位置。
10.禁止用撬棍拨正在行走的钢坯,必须拨正时,需与操作人员联系,停止运行后再拨正。
11.操作台上禁止坐人,操作室内严禁堆放各类杂物,必须保证台面上清洁。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操作室,室内严禁吸烟。吸烟者必须到 指定位置吸烟。
12.操作工因工作需要必须离开操作台时,应将设备开关打到零位。并停电挂牌,然后将操作台锁好,并向有关人员汇报。
13.检查现场应有专人指挥,需位于轧辊转向相反的方向,轧机爬行速度下检查,检查时必须用手电或安全电压照明,不准用手或其他工具触摸转动的轧辊。
14.测量辊缝及侧导板时,必须停机。轧机调平时,应于出口侧放入铜棒轧机不得转动,确认工作部位无油污、无滑动转动等隐患,否则需要排除隐患后方可作业。
15.使用大锤时先检查锤头、锤把是否安装牢固,打锤时不准戴手套,并要避免脱手和锤头脱落伤人或损坏设备。使用扳手要确认咬紧方可用力,使用橇棍要选好支点,确认工作区域内安全。
16.使用吊车、气割、电焊等设备工具时,必须遵守与其有关的使用安全规程,并应持证作业。
17.吊运轧辊时,钢丝绳必须挂在安全可靠的位置上,指吊人员由专人负责并应站在安全部位指挥。
18.处理卡钢等故障,需从机架间吊出废品时,周围不准站人。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并注意保护设备;吊运废板时,距离钢板7米以内不准站人,吊动红热态的钢板(坯)要用钢链或专用吊具,禁止使用用钢丝绳直接吊运。
第7篇 内燃机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一)严格按照机械说明书的规定,认真维护和操作。发挥机械效能,完成各项规定的定量指标,努力降低消耗。
(二)操作前应对整个机械设备进行“十检查”方可开机;
1、检查个人防护用品,工具是否穿戴齐全。
2、检查燃油、润滑油、冷却水、防冻液是否符合规定标准。
3、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坚固件传动机构销子、底脚螺丝是否牢固可靠。
4、检查电泵、电机、电气设备、仪表、保险丝是否完好。启动后有无杂声及漏电现象。
5、检查机、泵、管、带周围有无障碍物及皮带般螺丝是否牢固。
6、检查轮胎气压是否达到标准。每班开车前,对各运转齿轮、轴承、盘司油眼,主平面架、吊车、吊钩滑轮等必须加油放可开车。
7、检查电路有无搭铁、短路现象,各接头处是否牢固。
8、检查刹车及安全部位是否灵敏可靠。
9、检查各零部件安全防护装置、工具是否完好无缺。
10、在启动前应检查各操作手柄、踏板是否处于空档位置。启动后, 待水温、油压等各仪表读数正常后,方可投入运行。
(三)工作中对机械、电气设备要做到五注意:
1.注意电机有无过热和其他不正常现象。
2.注意刹车是否灵敏可靠。
3.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有无杂声、有无异常气味。
4.机械运转方向有无他人站立。
5.工作时,思想注意力要集中,掌握操作技能。
(四)机械在运行中,如发现危急情况(严重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任何人呼吁都必须立即停机抢救。
(五)如发生机械或人身事故,首先抢救受伤人员,并保护好现场,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
(六)机械在运行中,一般不得加燃油、润滑油、检查和排除故障,预防意外事故发生。如需要加油检查时,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七)机械在运行中如发现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机查明原因,设法排除,在没有查明原因及排除故障前,不得盲目开机。
(八)工作完毕(下班后),对机械、随机附属装置、工具等要认真检查清理,做到整洁无损、无缺,但不得到其他任何机械设备上拆卸零部件。
(九)在恶劣天气下,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燃油、润滑油应根据天气气候进行更换。
(十)对机械设备,机房要保持清沽,严禁火种。燃料油要妥善保管好,废油不得随地乱倒,交由仓库回收。
(十一)机械运转时,不得随意离开岗位,要密切注意机械、仪表有无异常现象,不得超载运行或违规操作。
(十二)严禁酒后开机,认真填写好运行记录。
(十三)维修、保养好机械设备,解剖各部总成时要密切注意零件的性能,按顺序拆装,要正确使用专用工具及操作方法。
(十四)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第8篇 汽车修理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应检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好。施工时工具必须摆放整齐,不得随地乱放,工作后应将工具清点检查并擦干净,按要求放入工具车或工具箱内。
2、拆装零部件时,必须使用合适工具或专用工具,不得大力蛮干,不得用硬物手锤直接敲击零件。所有零件拆卸后要按顺序摆放整齐,不得随地堆放。
3、废油应倒入指定废油桶收集,不得随地倒流或倒入排水沟内,防止废油污染。
4、修理作业时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座位以及地毯,并保持修理车辆的整洁。车间内不准吸烟。
5、用千斤顶进行底盘作业时,必须选择平坦、坚实场地并用角木将前后轮塞稳,然后用安全凳按车型规定支撑点将车辆支撑稳固。严禁单纯用千斤顶顶起车辆在车底作业。
6、地面指挥车辆行驶,移位时,不得站在车辆正前方与后方,并注意周围障碍物。
第9篇 汽车维修业的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一、不准赤脚或穿拖鞋、高跟鞋和裙子上班。留长发者要戴工作帽。
二、在进行工作时禁止吸烟。
三、工作时要集中精神,不准说笑、打闹。
四、使用一切机械工具及电气设备,必须遵守其安全操作规程,并要爱护使用。
五、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带保用品,不准光着膀子进行工作。
六、严禁无驾驶证人员开动一切车辆。
七、严禁开动与驾驶证规定不相符的车辆。
八、未经领导批准,非操作者不得随便动用机床等设备。
九、工作场所、车辆旁、工作台、通道应经常保持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十、严禁一切低燃点油、气、醇与照明设施及带电的线路接触。
第10篇 煤气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一、加热炉区安全通则:
1.在辊道上、钢坯上面不准站立、行走或工作。
2.煤气区域禁止吸烟,在进行煤气导入和放散时,该区域严禁动火及吊车作业。
3.进入煤气区域必须2人以上,应佩带co报警器,进入煤气泄漏区域必须佩带空气呼吸器。
4.严禁在加热炉区域内用汽油清洗烧嘴或其他用途作业。
5.过辊道时必须走安全跨桥,严禁跨越辊道。
6.加热炉内检修照明电压必须低于36v,检修结束必须确认炉内无人后才能封堵炉门。
7.无关人员严禁在煤气区域逗留,严禁乱动阀门开关和按钮。
8.进入炉区行走必须注意头上和脚下障碍。
二、煤气总则:
1.严格执行冶金部和公司颁发的煤气安全规程和规定。
2.凡接触煤气设备操作、维护、检修及管理人员应学习本规程有关条例,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工作。
3.凡接触煤气设备的非直接操作人员,必须经煤气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工作。
4.为确保煤气设备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夜间工作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36v电源、二层平台处)。
5.煤气设备的低压或co报警器,由煤气专业人员管理,要定期进行灵敏度检验。
6.煤气设备严禁用铁器敲打,以保证设备完好并防止产生火花引起煤气泄漏或爆炸(包括煤气管路)。
7.煤气设备的改建和大中修等完工后,要经煤气负责人和热工技术人员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有关技术文件要存档备案。
8.每季用肥皂水检查一次煤气压力、流量导管及接头处的煤气泄漏情况,发现泄漏及时处理。
9.煤气设备的严密性检验、应用压缩空气进行,严禁用水压试验。新用或检修后的煤气设备都要进行泄漏试验。
10.煤气设备有缺陷时,操作人员应立即报告班、作业长、煤气负责人、安全员及调度,立即采取安全处理措施。
11.如发生煤气中毒、爆炸、起火事故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并挂煤气急救电话、火警电话,同时报与调度室。不准冒险抢救,煤气泄漏用co报警仪事后进行检查。
12.在煤气区,不准有明火和易燃物等,以免引起火灾。如需在煤气设备上动火,必须取得安全动火证后方可进行。
13.无关人员不许在煤气区域逗留。严禁在隐蔽不通风的地方休息,特别是煤气管道和转动机械及炉体附近(炉底层和二层平台)。
14.凡在第一类、第二类煤气危险区工作,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有煤气救护人员在场。
(2)参加工作人员必须带氧气呼吸器,并经煤气知识考试合格。
(3)必须有经批准的煤气危险区工作计划和许可证方可施工。
15.煤气危险区工作计划和许可证的办理,必须是在三天前由作业区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安全科、保卫部煤气负责人签字同意,厂领导批准后执行。
16.加热炉系统煤气危险区划分:
一类危险区:
(1)带煤气拆装盲板、更换流量孔板。
(2)带煤气处理大小开闭器和处理煤气设备。
(3)煤气管道排水口,烟道内部及煤气爆发试验。
二类危险区:
(1)渣道的检修及送煤气操作。
(2)停煤气后的清扫煤气设备。
(3)煤气开闭器的开、关及煤气仪表附近。
(4)煤气水封闭。
三类危险区:
(1)炉内、炉顶及周围。
(2)烧咀的煤气阀的开关。
(3)煤气管道及附属设备附近。
三.煤气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1.使用煤气人员必须进行煤气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懂得煤气设备操作、煤气爆炸、煤气中毒和火灾处理等技术知识,经考试合格后才能工作,否则不准使用煤气。
2.煤气的使用由专人负责,非操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动用炉内、外的所有阀门。
3.正常使用的煤气设备和阀门,要经常检查,如发现煤气管道有裂纹和法兰盘、开闭器等漏煤气时,要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4.发现泄漏煤气时,谨防人员中毒。凡发现煤气着火时,应迅速排除或用石棉被盖好附近的易燃易爆物品。凡着火地点威胁着电源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5.混合煤气压力低于2500pa时,不得放煤气入炉。
6.放煤气入炉前,经爆发试验,连续三次合格后,方可送煤气。取样方法步骤必须遵守《操作规程》。
7.置换煤气时(吹扫或引气过程中),严禁在煤气设施上拴拉电焊机二次线。煤气设施周围40米内严禁火源。
8.煤气设备发生事故,原因不明时,不准送煤气。
9.点炉前,应将烟道闸板打开,起动引风机排除烟道及炉内可能泄漏的煤气。
10.点燃煤气时,必须先点火后开煤气阀门,并且要小开阀门,点燃后,再由小往大调整,两人以上操作。
11.点火时,如第一次没点着,不许继续点火,必须将残余煤气排除,再按第10条重新点火。
12.点燃后正常使用煤气时,不要把阀门开得过大,以防煤气大量流出,不能充分燃烧,造成中毒或爆炸。
13.当煤气压力降到3000pa时,应立即组织做停炉处理。
14.用完煤气要关闭好阀门。如长期停炉,要进行吹扫,将煤气吹扫干净,并加堵盲板,以免漏出煤气引起爆炸和中毒。
15.停烧咀时,要先关煤气阀门,后关风阀。
第11篇 工贸企业造纸车间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1、上班时,衣裤袋内不准放零星杂物,检查衣裤钮扣是否牢固,钥匙串不得挂在腰带上。
2、机架上部和横穿走台上,在运转时不准堆放任何杂物和工具,更不准烘烤衣物。
3、需要进入传动面工作时,进出要循安全途径,不得任意攀登、钻身、跨越。
4、在运转部位操作不准带手套。
5、修理传动时,岗位工不得离开本岗位,待接到修理完毕的通知后,方可开车运转。
6、各岗位需临时配合工作时,应执行所属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7、一切工具使用前,必须检查,用后必须放回原处,特别是停车后,应收齐工具才能开车。
8、使用行车前,应检查刹车灵敏可靠性和钢丝绳、铁扁担吊钩皮完好情况,按正常程序操作。禁止升降和行走二个动作同时进行。
9、更换备品或处理临时性故障停车,应切断电源,挂上警告牌,必须谁挂谁摘。
10、注意通道上面危险标志和警示牌,不准冒险进入危险区域。
第12篇 起重作业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一、对新安装的、经过大修或改变重要性能的起重机械,在使用前必须都应当按照起重机性能试验的有关规定进行吊重试验。
二、起重机每班作业前应先作无负荷的升降、旋转、变幅,前后左右的运行以及制动器、限位装置的安全性能试验,如设备有故障,应排除后才能正式作业。
三、起重机司机与信号员应按各种规定的手势或信号进行联络。作业中,司机应与信号员密切配合,服从信号员的指挥。但在起重作业发生危险时,无论是谁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司机应立即停车。
四、司机在得到信号员发出的起吊信号后,必须先鸣信号后起重。起吊时重物应先离地面试吊,当确认重物挂牢、制动性能良好和起重机稳定后在继续起吊。
五、起吊重物时,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禁止吊钩钢丝绳在倾斜状态下去拖动被吊的重物。在吊钩已挂上但被吊重物尚未提起时,禁止起重机移动位置或作旋转运动。禁止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下或重量不明的物品。
六、重物起吊、旋转时,速度要均匀平稳,以免重物在空中摆动发生危险。在放下重物时,速度不要太快,以防重物突然下落而损坏。吊长、大型重物时应有专人拉溜绳。防止因重物摆动,造成事故。
七、起重机严禁超过本机额定起重量工作。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件重物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应保持相等,其重物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额定起重量总和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重量的分配、每机分担的重量不能超过额定起重量的80%。
八、起重机吊运重物时,不能从人头上越过,也不要吊着重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在特殊情况下,如需要暂时停留,应发出信号,通知一切人员不要在重物下面站立或通过。
九、起重机在工作时,所有人员尽量避免站在起重臂回转索及区域内。起重臂下严禁站人。装吊人员在挂钩后应及时站到安全地区。禁止在吊运重物上站人或对调挂着的重物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将重物放下垫号,并将起重臂、吊钩及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刹住。若加工时间较长,应将重物放稳,起重机摘钩。吊着重物时司机和信号员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在停工或休息时,严禁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十、当起重机运行时,禁止人员上下,从事检修工作或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等部位。
十一、吊运金属溶液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时,应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司机要连续发出信号,通知无关人员离开现场。
十二、起重机在吊重作业中禁止起落起重臂,在特殊情况下,应严格按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在起重臂起落稳妥前变换操纵杆。
十三、起重机在吊装高处的重物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杨过限将钢丝绳拉断或起重臂后翻。在起重臂达到最大仰角和吊钩在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应至少保留3圈以上。
十四、起重机的工作地点,应有足够的工作场所和夜间照明设备。起重机与附近的设备、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使其在运行时不会发生碰撞。
十五、起重机作业时,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能起吊:
1、信号不清时;
2、重量不明时;
3、所吊重物离开吊点有一段距离需斜拉时;
4、所吊重物超过起重机的起重能力时;
5、重物捆绑不牢及起吊后不稳时;
6、露天作业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及大雾等恶劣天气时;
7、夜间作业没有足够的照明时;
8、钢丝绳严重磨损,出现断股时。
十六、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作业,在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以免碰撞。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作业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小距离不小于表二规定:
表一
输电线路电压(千伏) | 1 | 1~20 | 35~110 | 154 | 220 |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米) | 1.5 | 2 | 4 | 5 | 6 |
垂直安全距离(米) | 1.5 | 1.5 | 2.5 | 2.5 | 2.5 |
十七、起重机的电器、内燃发动机或锅炉部分的安全技术要求,应严格遵照动力机械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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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 齿轮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1、车前检查各手轮、手柄、按钮位置是否正常,开空车检查各运动部份,润滑、冷却系统是否正常。
2、搭配挂轮时,一定要切断总电源。齿轮之间啮合间隙要适当。挂轮搭配好应先在不接触工件时进行试验,手柄用完要及时取下,两人操纵一台机床时,应协调―致。不得同时搭配挂轮和开电门。
3、加工第一只工件先要手动慢进给进行试切。工作台上不得放置工具。
4、装卸和测量工件、变速、换刀、紧螺丝必须停车。
5、操作多台机床时,必须严格进行巡回检查。无人看管的床子必须停止切削。
6、机床转动时,不准将手伸入刀具与工件之间进行检查。不准用棉纱擦工件和设备,人身不得接触旋转部分。
7、切削时要关好防护罩,防止冷却油飞溅,完工工件放入油盘,地上的油渍应随时清除,防止滑跌。
第14篇 电气设备一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 电气设备必须有专职电工进行检修或专职电工的指导下进行工作,但修理前必须切断电源,禁止修理带电的电气设备。
二、 电源电压必须与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相同。供电变压器的容量必须满足该机械设备的要求,并应按规定配备电动机的起动装置。所用保险丝必须符合规定,严禁用铜丝代替。
三、 电动机驱动的机械设备,在运行中移动时,应由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的人员挪移电缆,并防止电缆擦损,如无专人负责电缆时应由操作人员负责照顾,以免损坏而导致触电事故。
四、 电气装置如遇跳闸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不得强行胡乱合闸。
五、 启动后,应检视各电气仪表,并待电流表指示针稳定和正常后,才允许正式工作。
六、 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规定,不应低于每伏1000欧姆(如对地220伏绝缘电阻应不小于0.22兆欧);如发现有断路等问题,应及时排除。
七、 如遇漏电失火时,应先切断电源,用四氯化碳和干粉灭火器进行扑灭,禁止用水及其他液体灭火器泼浇。
八、 如遇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用人工呼吸法,作紧急救治,但在未切断电源之前,禁止与触电者接触,以免再发生触电。
九、 所有电气设备应接地良好;不得借用避雷器地线作接地线。电气部分不应有漏电现象。
十、 电气设备的所有连接桩头应紧固,并须作经常检查,如发现松动,须先切断电源,再行处理。
十一、 各种机械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接地和接零的保护装置;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但在一个供电系统上,不得同时接地又接零。
十二、 各种机械设备的电闸箱内,必须保持清洁干燥,不准存放任何东西,并应配备有安全锁,未经本机操作人员和有关人员的允许,其他人员不准随意开箱合线路总闸或分段线路闸,以防造成事故。
十三、 用水清洗电动施工机械时,不得将水冲到电气设备上去,以免导线和电气设备受潮,发生事故。
十四、 电气设备应存放在干燥处,在施工现场上,各种电器设备应由妥善的防雨、防潮设施。
十五、 工作中如遇停电,应立即将电源开关拉开;并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十六、 如需修理和保养机械时不仅要切断电源、拨下保险丝,还应在电闸箱上加锁,同时挂上“机车修理,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如需合闸时,必须与检修人员联系妥当后,再行合闸,以确保生产安全。
十七、 负荷开关与隔离开关必须按顺序操作,即送电时先上隔离开关,再上负荷开关;断电时先断负荷开关,再断隔离开关。
十八、 工作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并锁闸箱门。
第15篇 焊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1、电焊、气焊工均为特殊工种,身体检查合格,并经专业安全技术学习、训练和考试合格,颁发《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能独立操作。
2、焊接场地,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应备有消防器材,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
3、操作场地10米内,不应储存油类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有易燃易爆气体产生的器皿管线)。临时工地若有此类物品而又必须在此操作时,应通知消防部门和技安部门到现场检查,采取临时性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操作。
4、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包括打渣)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眼镜或面罩。仰面焊接应扣紧衣领,扎紧袖口,戴好防火帽。
5、对受压容器、密闭容器、各种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作进行操作时,必须事先进行检查,并经过冲洗除掉有毒、有害、易然易爆物质,解除容器及管道压力,消除容器密闭状态(敞开口、旋开盖),再进行工作。
6、在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工件时,必须留有出气孔。在容器内焊接,外面必须设人监护,并有良好通风措施,照明电压应采用12v。禁止在已做油漆或喷涂过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7、电焊机接地零线及电焊工作回线都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的物品上。也不准接在管道和机床设备上。工作回线应绝缘良好,机壳接地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8、在有易燃,易爆物的车间、场所或煤气管附近焊接时,必须取得消防部门的同意并与煤气站联系好。工作时应采取严格措施防止火星飞溅,引起火灾。
9、高空作业应系安全带,采取防护设施并不准将工作回线缠在身上,地面应有人监护。
10、工作完毕,应检查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源才能离开。
11、助手必须懂得电焊、气焊的安全常识。操作者必须注意助手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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