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设备检查:对机械设备进行全面的外观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润滑系统、冷却系统、电气线路和安全防护装置。
2. 故障诊断:通过观察、听觉和仪器测试,识别设备的异常声音、温度变化或其他故障迹象。
3. 维修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修复,如更换磨损部件、调整紧固件、修复电路等。
4. 清洁保养:定期清理设备,确保无积尘、油污或其他污染物。
5. 功能测试:维修后,务必进行功能测试,确认设备运行正常。
6. 记录文档:详细记录维修过程和结果,以便后续跟踪和分析。
机械维修操作规程旨在确保机械设备的稳定运行,降低因设备故障导致的生产中断,提高工作效率。通过规范化的维修流程,可以预防潜在的安全隐患,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定期的清洁保养可以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减少不必要的维护成本,从而实现企业的经济效益最大化。
1. 执行维修前,务必断开电源,防止电击事故。
2. 使用专用工具,并确保工具完好无损,防止工具损坏引发意外。
3. 在拆卸部件时,注意标记或拍照记录原有位置,避免安装错误。
4. 润滑油脂要选用适合设备型号的产品,过量或不足都可能导致设备故障。
5. 维修过程中遇到复杂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切勿自行解决,以免加重故障。
6. 清洁时避免使用腐蚀性清洁剂,以防损伤设备表面。
7. 定期培训员工掌握基本的设备操作和简易故障排查技巧,提高自我维护能力。
8. 维修完成后,务必清理现场,保持工作区域整洁。
9. 维修记录要详实、准确,便于追踪设备历史状态和预测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
以上操作规程旨在指导日常机械维修工作,务必遵守,以确保生产安全和效率。请每位工作人员根据自身职责,严格按照规程执行,共同维护良好的生产环境。
第1篇 机械维修工人:安全操作规程
1、维修人员在维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机械维修安全技术规程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
2、维修车间主任要对维修的安全负总责,并对参加维修的人员交待好任务,交待好安全防护措施。
3、维修工作之前,必须详细检查各种工具,用具,吊具,设备的可靠性,确保使用安全。
4、凡是具有二人以上的维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5、凡是机电传动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必须切断电源,并要在开关上挂设“禁止启动,设备维修”警告牌。
6、维修中对于特殊拆卸,必须严格控制,不经领导批准,技术人员未到现场不得拆装。
7、维修临时行灯必须采用低压36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有可靠接地。
8、乙炔--氧气装置必须有回火节流器,使用时必须检查仪器、仪表、接头的可靠性和密封性。
9、使用任何设备,必须符合安全保护才能使用,严禁进行带病设备的使用。
10、进入容器工作,工作者与监护人每3分钟联系一次,监护人必须随时掌握工作者的情况,不得离开。
11、从事有可能产生危险的维修工作,不能单独一个人去做,必须两人以上进行工作。
12、离地3米以上的高空作业,维修人员必须配置安全防护措施(安全带、安全帽、防护垫等),有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癫痫病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13、遇有猛风、暴雨、雷电时,不能进行室外或高空作业。
14、夜间必须有充分的照明,才能进行维修工作。
15、起重机械的操作者、指挥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才能进行操作或指挥。
16、任何人在工作过程中感到身体不适,有权要求停止作业,送医院检查,不得带病工作。
17、任何人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危险因素或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向领导汇报,及时整改。
18、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品,如工作服、鞋、袖套、手套、安全帽等。
设 备 部
2003/1/1
第2篇 机械维修工人安全操作规程
1、维修人员在维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机械维修安全技术规程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
2、维修车间主任要对维修的安全负总责,并对参加维修的人员交待好任务,交待好安全防护措施。
3、维修工作之前,必须详细检查各种工具,用具,吊具,设备的可靠性,确保使用安全。
4、凡是具有二人以上的维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5、凡是机电传动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必须切断电源,并要在开关上挂设“禁止启动,设备维修”警告牌。
6、维修中对于特殊拆卸,必须严格控制,不经领导批准,技术人员未到现场不得拆装。
7、维修临时行灯必须采用低压36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有可靠接地。
8、乙炔--氧气装置必须有回火节流器,使用时必须检查仪器、仪表、接头的可靠性和密封性。
9、使用任何设备,必须符合安全保护才能使用,严禁进行带病设备的使用。
10、进入容器工作,工作者与监护人每3分钟联系一次,监护人必须随时掌握工作者的情况,不得离开。
11、从事有可能产生危险的维修工作,不能单独一个人去做,必须两人以上进行工作。
12、离地3米以上的高空作业,维修人员必须配置安全防护措施(安全带、安全帽、防护垫等),有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癫痫病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13、遇有猛风、暴雨、雷电时,不能进行室外或高空作业。
14、夜间必须有充分的照明,才能进行维修工作。
15、起重机械的操作者、指挥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才能进行操作或指挥。
16、任何人在工作过程中感到身体不适,有权要求停止作业,送医院检查,不得带病工作。
17、任何人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危险因素或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向领导汇报,及时整改。
18、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品,如工作服、鞋、袖套、手套、安全帽等。
设 备 部
2003/1/1
第3篇 机械维修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执行“安全通则”中各项有关安全规定。
2、设备的拆卸、装配必须按照机械设备拆卸、装配规定执行。
3、检修机械传动设备,必须办理工作票后,方可检修。
4、进行电、气焊操作时必须遵守电、气焊安全操作规程。
5、油压设备检修时,必须按油压系统安全规程执行。
6、进行起重、搬运时必须按起重搬运安全规程执行。
7、进入设备内部或容器内部检修,必须有人监护,必要时要戴防毒面具或口罩。
8、设备的开停,必须按设备的操作规程执行。
9、集体操作时,要紧密配合,互相关照,统一指挥。
第4篇 机械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
机械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三)
1.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2.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应及时处理,剔铲工作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扳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方向上不准友人。
3.用台钳夹工件,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4.机械解体,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结构者要卡死。
5.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
6.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
7.检修有毒、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或设备时,应先严格清洗,经检查合格,并打开空气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内操作,必须通风良好,外面应有人监护。
8.检修机械时,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标志示警,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检修中,不准将手深进齿轮箱或用找正对孔。
9.试车时,应随时注意各种仪表、声响等,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
第5篇 运输机械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工作前必须穿好工作服,方可工作。
二、一切工具使用前必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得迁就使用。
三、一切木把的工具,必须将把安牢,不准用卷边、缺角的大小锤,木把断裂要及时更换。
四、使用大锤前必须看锤把是否牢固可靠,在操作时要查看周围是否有人,无人时再抡,严禁打锤时戴手套。
五、电焊、气割时,操作场地应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物品,氧气瓶、乙炔瓶,要距明火10米以上。氧气瓶距乙炔瓶间距要5米以上,严禁吸烟。
六、严禁用搬子代替手捶使用。
七、使用老虎钳子,手指要离开钳子口,上下活时轻上轻下,拧紧或松动不要过猛,以防碰伤和撞伤。
八、在原煤车间、原煤皮带走廊、原煤给煤机、浮选机、油库使用电焊、气焊时,必须严格兑现洗煤厂烧焊报告中的规定。
九、检修给煤机、运输机等设备时,要做到熟悉设备性能及原理,拆装设备时,要按先拆后装的顺序作业,加热装配时,要注意油温、准备好取件工具,严防伤人,拆卸部件要先检查工具是否安全可靠。
十、检修完工后,要彻底清理现场地上工具、材料等物品,确认完全清理干净后,汇报调度,方可开车。
第6篇 机械维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进入作业区域维修设备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并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作业对使用的工具、必须进行检查(如大锤、手锤把是否牢固)防止脱落伤人。
3、无论对机械设备检查或修理首先必须停电停机,待进行设备完全停止运转后方可进行。
4、高空维修、安装设备时必须系好安全带、选择好有利位置,严禁将拆下的零部件螺丝等往下抛扔,在拆很紧的螺帽时要注意周围情况,防止失重滑跤造成事故。
5、砂轮机操作时,站位要正确,手持工件缓慢接近砂轮,不准用力过猛进行撞击,工作完成立即切断电源。
6、砂轮机防护罩和夹板结构和安装要符合安装规定,砂轮应定期检查,当砂轮不圆、过薄或磨损过多,工作面离夹板边缘不是 25mm时必须立即更换。
7、电、气焊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电、气焊安全使用要求。
8、在焊接作业中,要穿戴好防护用品,避免弧光、有害气体和烟尘的危害。
9、电焊作业要注意电焊机工作电流不得超过相应暂载规定的许用电流,焊机应放在散热、通风地方。
10、气焊、气割操作前,要严格检查所用的工具,发现问题及时下修理或更换。
11、气焊、气割作业时应戴皮手套,不能用油手套或不带手套,离开工作时,必须关气源阀门。
12、焊割工必须遵守“十不焊割”的规定。
“十不焊割”内容:
1)焊割工无操作证,又没有持有操作证的焊割师傅在场指导,不得焊割。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作业,未经批准,并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不得擅自焊割。
3)不了解作业现场及周围情况,不能盲目焊割。
4)不了解焊割物内部情况,不能焊割。
5)盛装过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各种容器,未经彻底清洗,不能焊割。
6)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层的部位及设备,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7)有压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能焊割。
8)附近有易爆物品,在未彻底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能焊割。
9)作业部位与单位接触,在未弄清对外单位有否影响,或明知危险而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时,不能焊割。
10)焊割作业场所附近有与明火相抵触的工种,不能焊割。
第7篇 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11)
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十一)
1、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2、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方向操作时应错开。
3、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应及时处理,剔铲工件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板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方向上不准有人。
4、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及废油脂,必须指定地点存放。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丢。
5、用台钳夹工件,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6、机械解件,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机构者要卡死。
7、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
8、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
9、架空试车,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准在车辆前方站立。
10、检修中的机械,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示警标志,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机械。检修中,不准将手伸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位对孔。
第8篇 井下机械维修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井下机械维修工(以下简称维修工)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及液压基础操作知识,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
2.维修工必须熟知自己的职责范围,熟练掌握所维修设备的技术性能、完好标准、检修工艺和检修质量标准,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配合关系。
3.下井前,要由维修工作负责人向有关人员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完好、齐全,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修和维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并备好专用停电牌。
4.维修工在进行检修工作时,不得少于2人,在维修时应与司机配合好。
5.不允许在井下拆检的设备、部件等,必须及时升井检修。
6.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
7.在倾角大于150的地点检修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
二、操作前的准备
8.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处理故障时,要确认故障的部位和性质。
9.在检修现场,检修负责人要讲清工作内容、步骤、分工和安全措施,清点所带材料、备件,应符合维修需要。
10.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需吊挂起重装备的支撑物应牢固,检查周围有无其它不安全因素,如有问题,应处理后方可作业。
11.对所维修的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司机或周围相关环节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三、操作
12.维修工对所负责的设备维护检查时应注意:
⑴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可靠。
⑵润滑系统中的油嘴、油路应畅通、接头及密封处不漏油,油质、油量应符合规定。
⑶转动部位的防护罩应齐全、可靠。
⑷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可靠。
⑸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⑹机械传动系统中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行正常。
⑺减速箱、轴承温升正常。
⑻液压系统中的连接件、油管、液压阀、千斤顶等应无渗漏、无缺损、无变形;
⑼相关设备的搭接关系应合适,附属设备应齐全完好;
⑽液力偶合器的液质、液量、易熔塞、防爆片应符合规定;
⑾输送带接头可靠并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⑿上、下运输送带应检查防逆止装置,各项保护应齐全可靠;
⒀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
13.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入煤矸、粉尘、淋水或其它异物等;注意保护设备的防爆面结合面,以免受损伤;注意保护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入机器内。
14.在吊运物件时,必须检查周围环境,检查吊梁、吊具、绳套、滑轮、千斤顶起重设施和用具,应符合安全要求。
15.处理刮板输送机浮链时,应停止本机。调整中部槽平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搬或用撬棍别运行中的刮板链。
16.进行缩短、延长中部槽作业时,链头应固定,应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保护罩。
17.处理机头或机尾故障、紧链、接链后,起动试车前,人员必须离开机头、机尾,严禁在机头、机尾上部伸头察看。
18.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中间架的悬挂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19.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转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需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20.在更换输送带和输送带接头时,应远离转动部位5米以外作业,如需点动开车并拉动输送机时,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和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脚蹬踩输送机。
21.需要在井下焊接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和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四、收尾工作
23.维修工应会同司机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就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做好检修记录。
24.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25.认真清理检修现场。
第9篇 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10)
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十)
1. 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2. 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应及时处理,剔铲工作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扳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方向上不准友人。
3. 用台钳夹工件,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4. 机械解体,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结构者要卡死。
5. 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
6. 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
7. 检修有毒、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或设备时,应先严格清洗,经检查合格,并打开空气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内操作,必须通风良好,外面应有人监护。
8. 检修机械时,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标志示警,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检修中,不准将手深进齿轮箱或用找正对孔。
9. 试车时,应随时注意各种仪表、声响等,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
第10篇 设备机械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1. 严禁吊起重物时进行起重机械检查和维修。
2. 严禁无资质维修特种设备。
3. 特种设备维修后必须按规定委托资质检验机构检验。
4. 严禁未经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批准,擅自拆改特种设备。
5. 设备修理过程中必须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6. 拆卸弹簧时,必须集中注意力,防止弹簧意外弹出
7. 维修过程中必须设置维修警示标识和围栏。
8. 针对切断的任何动力源,必须悬挂“有人作业,严禁操作,操作人仅限: ”标识牌;
9. 维修区域无关人员必须及时清场,严禁无关人员滞留在维修现场。
10. 严禁未经授权,从事只有设备厂家授权人员完成的维修工作。
11. 严禁未经允许擅自拆除设备零部件。
12. 维修过程中,严禁使用不符合设备厂家规定的备用件。
13. 维修过程中,严禁擅自改变设备的结构或功能。
14. 设备内修理前必须切断一切动力源(电气、空压等)。
15. 设备维修过程中必须固定可动部位,防止可动部位的意外动作。
16. 设备维修过程有必须释放余压、余气。
17. 设备维修过程中,必须悬挂“不得搬动开关,设备正在维修”提示性标识牌。
18. 严禁单人从事设备的检查、修理作业,必须双人配合。
19. 检查、维修后,开机试运行前,必须确认全员安全。
20. 进行机械动作检修时,必须确认设备内部已没有人员。
21. 作业工具工作端必须可靠接触待维修部位,防止工具意外失去有效支撑。
22. 严桂在未卸压的状态下拆卸压力管路。
23. 燃气管路维修前,必须关闭燃气总阀,并执行有效放散。
24. 紧固动作时,必须对称、均匀用力。
25. 严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工具。
26. 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有效接地并采取绝缘措施。
27. 严禁带手套钻孔、打锤。
28. 严禁用手拿、嘴吹的方式清理碎屑。
29. 借助提升装置作业时,必须对提升装置作保护与标识。
30. 借助登高装置作业时,必须对登高装置作保护与标识。
31. 临时用电作业时,必须执行临时用电许可制度。
32. 登高作业时,必须执行登高许可制度。
33. 动火作业时,必须执行动火作业许可制度。
34. 机电同步作业时,必须执行电工负责送电试运行。
35. 拆除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后,起动设备时,必须及时复原。
36. 维修结束后,紧固件必须有效紧固。
第11篇 井下机械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上岗条件
第1条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2条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关系。
第3条熟悉所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能独立工作。
安全规定
第4条上班前严禁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第5条所用维修工具、起吊设施、绳索等应符合安全要求。
第6条吊挂支撑物应牢固,在吊、运物件时,应随时注意检查顶板支护安全情况,检查周围应无其他不安全因素,禁止在不安全的情况下工作。
第7条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第8条在斜巷进行维修作业时,上部车场各出口处,应设警示标志。
第9条在倾角大于15°的地点检修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平行作业时,应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10条维修工在进行检修工作时,不得少于2人,在维修时应与司机配好。
第11条需要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操作准备
第12条下井前,要由维修工作负责人向有关人员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13条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齐全、完好,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修和维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
第14条对所维修的设备要停电、闭锁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第15条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
第16条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
正常操作
第17条维修工对所负责的设备维护检查时应注意:
1.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紧固。
2.润滑系统中的油嘴、油路应畅通,接头及密封处不漏油,油质、油量应符合规定。
3.转动部位的防护罩或防护栏应齐全、可靠。
4.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可靠。
5.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6.机械传动系统中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转正常。
7.减速箱,轴承温升正常。
8.液压系统中的连接件、油管、液压阀、千斤顶等应无渗漏、无缺损、无变形。
9.相关设备的搭接关系应合适,附属设备应齐全完好。
10.液力耦合器的液质、液量、易熔塞、防爆片应符合规定。
11.输送带接头可靠并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12.各项保护应齐全可靠,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试输送机应检查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
13.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
第18条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入煤矸、粉尘、淋水或其他异物等。注意保护设备的防爆结合面,以免受损伤。注意保护好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入机器内。
第19条处理刮板输送机漂链时,应停止本机。调整中部槽平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搬或用撬棍别正在运行中的刮板链。
第20条进行缩短、延长中部槽作业时,链头应固定,应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保护罩。
第21条处理机头或机尾故障、紧链、接链后,启动试车前,人员必须离开机头、机尾,严禁在机头、机尾上部伸头察看。
第22条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中间架的悬挂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第23条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传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因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第24条在更换输送带和做输送带接头等时,应远离转动部位&米以外作业;如确需点动开车并拉动输送带时,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和在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脚蹬踩输送带。
第25条试车前必须与司机联系并通知周围相关人员后,方可送电由司机操作试车。
收尾工作
第26条检修结束后,认真清理检修现场。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第27条维修工应会同司机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就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做好检修记录。
第12篇 机械维修操作规程
一. 检修机械设备时应选择适当种类和规格的工具,严禁用套筒延长工具手柄长度或用重物敲击工具手柄,以免损坏工具或设备。
二. 检修较复杂的设备或零部件,拆卸前应做好标记,以保证装配时能顺利复原。
三. 用锤敲打机械部件时必须垫上木块、铜棒等软质物品,轻轻敲打,并注意受力部位及尽量受力平衡。
四. 因锈蚀等原因造成拆卸困难时,可浸入柴油待几小时后再拆,或事先加入适量的机油或用温差法进行拆卸。
五. 在移动电焊机、切割机等电气工具时,要先切断电源,不允许拖拉电源线来搬移电器。
六. 使用台虎钳夹持工件的尺寸必须和台虎钳规格相称,不可用钢管接长摇柄,或用锤敲击摇柄施加过大的夹紧力。
七. 钻孔操作时不可戴手套,调节好台钻的速度,工件及钻头必须夹紧,孔将钻穿时应减小用力;切屑应在停车时用毛刷清除,严禁用嘴吹或用手、棉纱清除切屑。
八. 使用三角架应绑扎牢靠,不准倾斜;起吊重物时应先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进行吊运,吊运重物尽可能不要离地面太高。
九. 使用手锤、大锤、錾子等工具时,锤头和錾顶不准淬火,不准有裂纹和毛刺。如有飞边卷棘等应及时处理,使錾顶略带球面形,以保证锤击力容易通过錾子中心线。不使锤子滑落伤手。
十. 使用大锤时,必须前后上下、左右,在大锤运动范围内严禁站人,不许用大锤打小锤,也不许用小锤打大锤。
十一. 焊接锅炉承压部件,管道及承压容器等设备的焊工,必须按照锅监察规程(焊工考试部分)的要求,经过基本考试和补充考试合格,并始有合格证,始可允许工作。
十二. 用电焊焊接工件或设备时,应选用合适的焊条及对应大小的电流值;必须穿戴工作服及戴手套、戴遮光面罩,以防灼伤眼睛;电焊机外壳和接地线必须良好接地。
十三. 在金属容器内进行焊接工作时必须有人监护,使用的照明灯具应用12~36v的安全灯。
十四. 不准在带有压力的设备上或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在特殊情况下需在带压和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十五. 进行焊接工作时,必须设有防止金属熔渣飞溅掉落引起火灾的措施以及防止烫伤、触电、爆炸等措施。焊接人员离开现场前,必须进行检查,现场应无火场留下。
十六. 电焊工作所用的导线,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皮线。如有接头时,则应连接牢固,并包有可靠的绝缘。
十七. 电焊工离开工场所时,必须把电源切断。
十八. 氧气瓶在使用时应尽可能垂直立放,一般不允许水平放置使用,因为水平放置会把瓶内的蚀锈带入减压器,使减压器受损。
十九. 使用乙炔瓶时,禁止把乙炔瓶卧放使用。必须装上乙炔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减压器的位置应高出瓶阀出口。
二十. 使用焊、割炬前应将皮管内的空气排除,然后分别开启氧气瓶和乙炔阀门,畅通后才能点火试焊。
二十一. 为保证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连续运行,必须定期进行加油,按时巡检,保持经常的检查维护,及时排除故障。
第13篇 井下机械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1、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关系;
3、熟悉所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能独立工作。
二、安全规定
1、上班前严禁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2、所用维修工具、起吊设施、绳索等应符合安全要求。
3、吊挂支撑物应牢固,在吊、运物件时,应随时注意检查顶板支护安全情况,检查周围应无其他不安全因素,禁止在不安全的情况下工作。
4、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5、在斜巷进行维修作业时.上部车场各出口处,应设警示标志。
6、在倾角大于15。的地点检修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平行作业时,应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
7、维修工在进行检修工作时,不得少于2人,在维修时应与司机配合好。
8、需要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三、操作准备
1下井前,要由维修工作负责人向有关人员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
2、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齐全、完好,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修和维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
3、对所维修的设备要停电、闭锁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4、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
5、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
四、正常操作
1、维修工对所负责的设备维护检查时应注意:
(1)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紧固。
(2)润滑系统中的油嘴、油路应畅通,接头及密封处不漏油,油质、油量应符合规定。
(3)转动部位的防护罩或防护栏应齐全、可靠。
(4)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可靠。
(5)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6)机械传动系统中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转正常。
(7)减速箱,轴承温升正常。
(8)液压系统中的连接件、油管、液压阀、千斤顶等应无渗漏、无缺损、无变形。
(9)相关设备的搭接关系应合适,附属设备应齐全完好。
(10)液力耦合器的液质、液量、易熔塞、防爆片应符合规定。
(11)输送带接头可靠并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12)各项保护应齐全可靠,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应检查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
{13)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
2、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人煤矸、粉尘、淋水或其他异物等。注意保护设备的防爆结合面:以免受损伤。注意保护好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人机器内。
3、处理刮板输送机漂链时,应停止本机。调整中部槽平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搬或用撬棍别正在运行中的刮板链。
4、进行缩短、延长中部槽作业时,链头应固定,应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保护罩。
5、处理机头或机尾故障、紧链、接链后,启动试车前,人员必须离开机头、机尾,严禁在机头、机尾上部伸头察看。
6、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中间架的悬挂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7、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传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因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8、在更换输送带和做输送带接头等时,应远离转动部位5米以外作业;如确需点动开车并拉动输送带时,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和在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脚蹬踩输送带。
9、试车前必须与司机联系并通知周围相关人员后,方可送电由司机操作试车。
五、收尾工作
1、检修结束后,认真清理检修现场。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2、维修工应会同司机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就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做检修记录。
第14篇 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1)
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一)
一、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二、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方向朝着时应错开。
三、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及废油渣及废油、棉纱不得随地乱丢,必须在指定地点存放。
四、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应及时处理;剔铲工件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板找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不准戴手套;大锤甩转方向不准有人。
五、用台钳夹工作,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出钳口最大行程三分之二。机械解体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机构的要卡牢。
六、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支撑牢固。使用千斤顶时,须用直立垫稳。
七、检修机械前必须先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应挂有正在修理,禁止合闸开动标志。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检修时,不准将手伸进齿轮箱或用找指找正对孔。
八、严禁未拉闸断电,擅自检修机械设备或机具。
九、设备检修后应先接零接地,后接电源,未接零接地前,禁止送电试机。
第15篇 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2、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方向操作时应错开。
3、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应及时处理,剔铲工件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板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方向上不准有人。
4、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及废油脂,必须指定地点存放。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丢。
5、用台钳夹工件,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6、机械解件,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机构者要卡死。
7、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
8、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
9、架空试车,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准在车辆前方站立。
10、检修中的机械,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示警标志,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机械。检修中,不准将手伸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位对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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