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操作负伤待遇案规程
一、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尤其针对因违章操作导致的工伤事故,旨在明确处理流程和责任划分。
1.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减少违章操作引发的工伤事故。
2. 规范工伤事故处理程序,确保受伤员工得到及时、公正的待遇。
3. 维护公司正常运营秩序,防止因事故处理不当引发的纠纷。
三、违章操作认定
1.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未穿戴必要防护装备的行为。
2. 在未经培训或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情况下擅自操作设备。
3. 工作时间饮酒或服用影响判断力的药物。
4. 其他违反公司安全规定的行为。
四、事故报告
1. 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2. 填写《违章操作负伤事故报告表》,详细记录事故经过、伤者情况及初步原因分析。
五、伤者救助
1. 立即拨打急救电话,组织现场急救,确保伤者生命安全。
2. 安排专人陪同伤者前往医院,协助办理就医手续。
六、事故调查
1. 由安全管理部门主导,相关部门配合,对事故进行详细调查。
2. 收集证据,访谈目击者,分析事故原因,确定责任归属。
七、责任追究
1. 根据调查结果,对违章操作者进行教育、警告、罚款等处罚。
2. 如涉及管理疏漏,将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问责。
八、伤者待遇
1. 按照国家和地方工伤保险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和工伤待遇。
2. 提供必要的康复支持和心理疏导,帮助伤者尽快恢复。
九、预防措施
1. 加强安全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
2. 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强化违章操作的惩处力度。
1. 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尊重事实,公平公正。
2. 所有涉及事故的记录、报告需妥善保存,以备后续查阅。
本规程旨在保障员工权益,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全体员工需严格遵守,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在实际操作中,应结合具体情况进行灵活运用,确保规程的有效执行。
李某为某厂电工,1997年5月因一车间突然停电,李某被安排去抢修,他在未关闭电路总闸的情况下即检修电路,在检修过程中不慎触电倒地,造成颈椎骨折,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但高位截瘫,经鉴定为一级伤残。单位为李某支付了医疗费,但其他工伤待遇以李某违章操作为由拒绝支付。
〖评析〗
本案李某违反规定未关闭总闸即进行操作,其行为是违章行为,但是李某不能算是蓄意违章。《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 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第九条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五)蓄意违章……”
李某的违章在主观方面是过失行为,因此单位认定李某不属于工伤不妥,应给李某支付工伤待遇。李某可以在知道单位不按工伤给予支付待遇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在仲裁。并注意收集劳动合同书、医院的疾病证明、伤残登记等级鉴定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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