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掘进前准备:
- 地质勘探:全面了解工作面地质构造,识别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 设备检查:确保掘进机、通风设备、照明设施等处于良好状态。
- 安全培训:所有参与人员需接受安全规程培训,明确各自职责。
2. 掘进作业:
- 开始掘进:根据地质条件选择合适的掘进方法,如钻爆法、掘进机法等。
- 支护作业:及时跟进支护,防止巷道坍塌。
- 照明与通风:保持工作面良好的照明和通风条件。
3. 掘进后处理:
- 清理工作面:清除掘进产生的废弃物,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 安全检查:每次作业结束后进行安全检查,修复潜在隐患。
执行掘进操作规程旨在确保地下工程的高效、安全进行,减少因操作不当导致的事故风险。通过规范的作业流程,可以提高施工效率,降低资源浪费,同时保护工人生命安全,维护企业声誉,保障项目顺利进行。
1. 操作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
2. 掘进过程中遇到异常情况,如瓦斯超标、涌水、断顶等,应立即停止作业,启动应急预案。
3. 不得擅自更改掘进方向或深度,必须严格遵循设计图纸进行作业。
4. 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联络支援。
5. 定期对掘进设备进行保养和检修,防止因设备故障引发事故。
6. 工作交接时,要详细记录当前工作状态和潜在问题,确保信息传递无误。
7.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隐患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消除。
以上规定旨在提高掘进作业的安全性和效率,但实际操作中仍需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每个工作人员都应理解并遵守规程,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
第1篇 掘进操作规程
1、每班工作前和放炮前后,严格招待敲帮问顶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随时注意井帮的情况,随时找出浮矸活石。在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井筒施工作业规程,违反规程规定时,禁止掘进。
2、认真学习《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图纸,明确掌握规格尺寸,熟悉爆破图表,合理布置炮眼,采用光面爆破。
3、掘进人员必须熟悉井下基本知识,矿井有关技术资料、井下机电设备、电缆、线用途,安全出口撤离线路。
4、打眼注意事项:
⑴ 打眼前工作面必须找平,清除虚矸到实底,有水时先挖好水窝。
⑵ 打眼前准备好一切需用的工具,并防掉矸伤人。
⑶ 打眼前应除找空帮松动部份的矸石,严防掉矸伤人。
⑷ 先在工作面用中心直线找好中心位置,按爆破图表突出眼位,然后进行打眼工作,必要时放边线控制,互相嗌核。
⑸ 打眼时应先送水后开风,停钻时应先停水后停风。
5、炮眼允许误差
⑴ 中心眼不超过50m/m.
⑵ 炮眼圈径不得超过设计规定±50m/m,各圈炮眼间距不得超过设计规定±100m/m。
⑶ 炮眼深度,个别不得超过设计规定的±100m/m,各孔孔应打在同一水平上。
⑷ 炮眼周围应采取堆围黄泥堰措施,防止岩粉浆回灌,应将孔内岩粉吹净,以防夹矸,堵眼而造成废眼。
6、炮眼全部打完后,必须把眼吹净岩粉,并立即用木塞紧紧塞住或立即装入火药。
7、不准顺岩石裂隙打眼,不准残眼打眼,不准与废眼打透。
出矸注意事项:
1、放炮之后经安全检查,对工作面围岩进行挖找,处理好浮矸活石,处理完毕后方可开始出矸。
2、为便于抓岩机抓矸,大块岩石必须用风镐或大破碎。
3、矸石装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⑴ 用作装矸时的吊桶严禁乘人。
⑵ 装载高度至少低于吊桶边沿200m/m,吊桶外表附着物必须随时清除。
4、抓岩机抓矸时,严格招待抓岩机操作规程》。
5、抓岩机抓矸时,应以扒子集拢矸石,铺助抓岩机有效工作,充分提高抓岩机的效率。
6、装矸时应注意清理未响的炸药雷管,下班时专桶提出交库。
第2篇 掘进机检修维护工操作规程
1、一般规定
1.1机电维修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
1.2掘进机检修工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电气设备防爆标准(gb3836)》有关规定。
1.3熟知矿井巷道布置,了解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熟悉在灾害情况下的停电顺序及人员撤离路线。
2、作业前的准备
2.1备齐维修工具、备品、备件及有关维修资料和图纸。
2.2进人工作面后,首先观察周围环境,掘进机周围有无杂物,顶板是否完整,棚子是否牢固,如有危棚应进行汇报处理。瓦斯、通风情况是否正常,确保工作区域安全。
2.3将掘进机退离迎头5m外,截割头落地。
2.4试运转,开动油泵对各升降部位、回转部位进行试验,看其是否灵活,油泵有无异常声音。检查胶带、刮板链板紧度是否适宜,各旋钮是否灵敏可靠。
2.5断开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和磁力启动器的隔离开关。严禁其他人员在截割臂和转载桥下方停留或作业。
3、掘进机检修(维护)工操作规程
3.1在减速器注油时,先将上面的测油螺丝拧下来,一方面便于检查所需要的油量,另一方面便于注油能排出空气。
3.2在截割头注油时应多次旋转、润滑,使油脂从曲径贰密封里向外流出为止。
3.3给油箱、减速器注油时,应使用滤网漏斗。
3.5给各润滑部位注油,润滑剂使用规定的油质应定质定量进行,并保持清洁、卫生。
3.6检查各液压管路的接头是否紧固,有无渗漏现象,胶带有无挤压和损坏。油管破损,接头渗油应及时更换和处理,更换油管时应先卸压,以防压力油伤人及油管打人。
3.7更换液压元件应保证接口清洁。螺纹连接时应注意使用合适的拧紧力矩。所有液压元件的进出油口必须带防尘帽(盖),接口不能损坏和进入杂物。
3.8液压系统、喷雾系统、安全阀、节流阀、减压器等;必须按照使用维修说明规定的程序进行维修。并将其调整到规定的压力值。
3.9打开喷雾开关,观察喷雾情况,内喷雾水压力不小于3mpa,外喷雾水压力不小于1.5mpa。
3.10检查炮头刀齿完好情况,发现短缺或缺合金钢丝的必须立即更换。更换刀齿前先将炮头升至合适高度,然后停电并闭锁开关。更换刀齿时,必须用专用工具,带涨圈的用涨钳卸下涨圈,把坏齿取出,安上新刀齿,用涨圈固定好,带销的用销铆固定好。
3.11检查和试验各系统的保护和监控元件,确保正常作业。检查电机的运转和温度,闭锁信号装置,安全保护装置均应正常完好。检查电气系统防爆性能必须良好,绝无失爆情况,隔爆面要严加保护,不得损伤或上漆,应涂一层薄油,以防腐蚀。
3.12电气箱、主令箱和低压配电箱应随掘进机进行定期检查和清理,各电器元器件,触头、接插件连接部分,接触要良好。
4、注意事项:
4.1外露旋转部位附近注油要停机、停电进行、边手动旋转边注油,不准开机运转时注油。
4.2截割臂放下,并断电后方可进行工作。
第3篇 掘进钻眼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在掘进工作面从事掘进钻眼工作的人员。
二、上岗条件
第2条钻眼工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3条钻眼工必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熟悉工作面的炮眼布置,爆破说明书、支护方式等有关技术规定;掌握钻眼机具的结构、性能和使用方法;钻眼机具在工作中出现故障时,应能立即检修或更换。
三、安全规定
第4条必须坚持湿式钻眼。在遇水膨胀的岩层中掘进不能采用湿式钻眼时,可采用干式钻眼,但必须采取防尘措施,并使用个体防尘保护用品。
第5条严禁钻眼与装药平行作业或在残眼内钻眼。
第6条钻眼前首先检查钻眼地点的安全情况,敲帮问顶、加固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第7条钻眼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监护顶帮安全,并注意观察钻进情况。
第8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钻眼,处理后方可作业。
1、掘进工作面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或局部积聚瓦斯浓度达到2%时,以及其他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
2、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工作面风量达不到作业规程规定或风筒口距离工作面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 3、供水管内无水,防尘设施不齐全或防尘设施损坏、失效时。
4、工作面拒爆、残爆没有处理完毕时(处理瞎炮时除处)。
5、有煤和瓦斯突出征兆时。
6、工作面有透水预兆(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异状)时。
7、在有冲击地压的煤层中打眼时,如发现炮眼内煤岩粉量增大,正常供水状态下,煤岩粉排不出来,卡钎、爆孔、钝钻、煤炮频繁、支架变形、底鼓等严重冲击地压预兆时。
8、掘进工作面应清理的浮煤、浮矸没清理干净或积水没有排除时。
9、钻孔突然与采空区或旧巷相透时。
10、其他不安全隐患未排除时。
第9条发现有煤岩变松、片帮、来压或钻孔中有压力水、水量突然增大,或出现有害气体涌出等异常现象时,必须停止钻眼,切断电源,钻杆不要拔出,并向有关部门及进汇报,听侯处理。工作人员应立即撤至安全地点。
第10条钻眼中,发现有钻头合金片脱落、钻杆弯曲或中心孔不导水时,必须及时更换钻头或钻杆。
第11条在倾角较大的上山工作面钻眼时,应设置牢固可靠的脚手架或工作台,必要时工作人员宜配戴保险带。巷道中须设置挡板,防止人员滑下和煤岩滚动伤人,并将电缆及风、水管固定好。
第12条严格按标定的眼位和爆破说明书规定的炮眼角度、深度、个数进行钻眼。凡出现掏槽眼相互钻透或不合格的炮眼,必须重新钻眼。
第13条钻眼时要随时注意煤岩帮、顶板,发现有片帮、冒顶危险时,必须立即停钻处理。
第14条钻眼中,出现粉尘飞扬时要停止钻进,检查水管是否有水,钻头、钻杆中心孔是否畅通,处理后再钻眼。
第15条在钻眼过程中,发现钻眼机具的零部件、设施等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停钻处理。
第16条钻眼时,钻杆不要上下、左右摆动,以保持钻进方向;钻杆下方不要站人,以免钻杆拆断伤人。
第17条在向下掘进的倾斜巷道工作面钻底眼时,钻杆拔出后,应及时用物体把眼口堵好,防止煤岩粉把炮眼堵塞。
第18条大断面巷道施工,必须搭设牢固可靠的工作台,或者采用台阶工作面施工、蹬碴钻眼等措施。
第19条掘进接近采空区、旧巷及巷道贯通等特殊地段,必须按作业规程中规定的特殊措施进行钻眼。
第20条电钻必须有“ma”标志。入井前应由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检查其防爆性能,确认防爆性能良好,方准入井使用。
第21条使用电钻时,必须设有并使用检漏、短路、过负荷、远距离起动和停机、自动停电等综合保护装置。
四、操作准备
第22条钻眼前应准备好所使用的钻具,如风钻、煤电钻、钻杆、钻头等。钻杆要直,水针孔要正,钻头应锋利,并要完整无损。
第23条压风管、供水管、电源须接送到掘进工作面附近,保证风、水、电使用方便、正常和安全。
第24条进入工作地点之前,必须对施工地点进行敲帮问顶工作,有危岩、悬煤矸时,要及时处理;钻眼必须在临时支护掩护下或在支护完整条件下进行。
第25条打眼前要做到“三紧”、“两不要”:即袖口、领口、衣角紧;不要戴手套,不要把毛巾露在衣领外。
第26条钻眼前对风钻要进行如下检查:
1、风钻接风、水管前,检查管口内是否有脏、杂物;如有时要用风、水吹冲干净。检查风、水管路是否完好畅通,接头是否连接牢固。
2、零部件是否齐全,螺钉是否紧固,水针是否合格。
3、注油器内要装满油脂,油脂要清洁,并调节好油阀及进行试运转。
4、钻杆是否平直,钻头安装是否牢固,钻杆中心孔和钻头出水孔等是否畅通,钎尾是否合格。
5、运转声音是否正常,各操作把手是否灵活可靠,有无漏风、漏水现象,钻架的升降是否灵活。
6、打深眼时,要配齐长短套钎及相应钻头
以上情况都达到完好要求时,才准许钻眼。
第4篇 掘进运输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工作准备
1、熟悉掘进碛头的煤(渣)运输方式和运输路线。如果是采掘混合运输时,还须了解协调配合的有关规定。
2、掘进车辆使用前,检查其车箱完好,车门闭合及车辆润滑情况。
3、了解掘进碛头的作业规程,据实制定当班的排矸运渣作业计划。配合支护工完成支护材料的备料运输。
4、准备好掏扒、撮箕、口哨等工具用品,在班组长或钻眼工的带领下进入作业现场。
5、认真检查掘进碛头附近40cm内的支护完整情况,发现异常时提请班组长处理。
6、清理井巷轨道两旁有可能妨碍排矸运输的杂物用品。并对可能阻塞的水沟采取掩护措施。
(二)排矸作业
1、除临时轨道落后碛头5m以上和断面积在6m2以上的掘进碛头以外,原则上采用自掏、自运、自卸的单人掏渣作业方式。
2、炮烟未散和班长未处理完碛头安全事项时,禁止入内掏渣。
3、进行装药作业时,碛头上5m以内禁止掏渣。
4、禁止对向掏渣和2m以内前后掏渣。
5、因距离远需传递接渣时,只能相互手上交接,禁止抛渣传递。
6、矸石渣车的装满系数按矿井规定办理。
7、原则上要求从后向前沿着巷道底板和轨道进行清理掏渣,防止跑底渣。
8、水沟侧的渣子必须掏至沟底,发现跑坡时,要报告班组长处理。
9、在掘进区内推车,要用矿灯连续观察前方路况并慢速前进。发现前方有人工作或通行时,必须连续鸣哨并随时准备停车。
10、掘进渣车只能停放在指定地点,禁止把渣车停在矿井的运输主干线上。
11、如果在爆破过程中出现不完全爆破(含残炮、瞎炮),在掏渣时要清理回收未引爆的雷管、炸药。
12、半煤岩掘时,应当分爆、分装和分运,每次岩渣必须掏尽,掏煤炭时要注意分选混入煤中的岩矸。
(三)工作结束
1、清理掘进区内的井巷和运输巷道,保持巷道整洁和运输畅通。
2、清理排水沟,悬挂好因掘进而位移的电缆、风筒。
3、清理个人工具用品,跟随班组长出井。
第5篇 掘进质量验收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上岗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考试合格,具备本工种岗位操作资格证书。
第2条 认真学习“作业规程”的有关内容,熟练掌握掘进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有关计量器具的使用、操作与维护,熟悉掘进施工工艺,具有一定的现场施工经验及自保、互保的意识和能力。
第3条 质量验收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遵循“检查上道工序,保证本道工序,服务下道工序”的工序管理原则,认真做好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的质量监督、检查。
第4条 质量验收工对各种检测数据要认真记录、及时整理,对于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安排整改,并做好复查工作。
第5条 验收工作应与现场施工负责人一起进行,以便确认和安排整改。
第6条 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对现场安全状况、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现场材料、工具、设备的使用状况以及其他重要事项,要交待清楚。
二、准备工作
第7条 作业环境安全检查:
1.按照由外向里、先顶后帮的原则,认真检查工作范围内的支护状况,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用长柄工具清理顶帮及迎头的活矸、危岩。
2.通风状况良好,各种安全设施齐全,设备灵敏、可靠。
3.用于登高作业的梯子或脚手架,其敷设必须牢固可靠。
第8条 工具材料及中腰线检查、准备:
1.备齐各种计量器具及其他工具材料,对计量器具进行校核,保证计量准确和满足使用要求。
2.对施工地点的中、腰线标志点进行校核、延线。使用激光指向的施工地点,要对激光指向仪的工作状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验收操作
第9条 一般步骤:
1.确定验收基准线:根据设计要求及现场情况,按照巷道中心线与施工中心线、拱基线与腰线的关系,确定验收基准线并做好标记。
2.画巷道轮廓线:根据巷道断面图及施工大样图,画好施工巷道轮廓线。
3.验收:根据验收基准线和巷道轮廓线,按照“作业规程”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逐项进行检查、验收,对不合格项目安排整改并做好记录。
第10条 验收基准线确定方法:
1.采用激光指向的掘进工作面:根据施工巷道的中腰线与激光点中心位置关系确定。
2.无激光指向的掘进工作面:
(1)采用人工看线确定巷道施工中心线,根据施工中心线与巷道中心线的位置关系确定巷道中心线,并做好标记。
(2)采用坡度规(或其他量测工具)分别由两帮腰线标志点,按设计坡度向迎头延伸腰线,根据施工腰线与验收基准腰线的关系,确定验收基准腰线并做好标记。坡度规延腰线时线要拉紧,取正反两次标志点的中间位置。
第11条 半圆拱巷道工作面积矸过多无法找出半圆拱中心位置时,可以采用平弦法确定积矸上部半圆拱轮廓线。
1.巷道中心线可以按第10条第1、2款的有关要求确定。
2.将原1m腰线或拱基线,换算提高到超过矸石堆积高度作为施工腰线并延到迎头,以确定半圆拱拱顶高度并做好标记。
3.结合1.和2.确定拱顶中心位置。
4.根据施工大样图中各弦线位置与弦长的数据关系,从拱顶向下依次确定弦线的端点位置并做好标记。
5.将确定的弦线端点用平滑曲线进行连接,即得出拱部巷道轮廓线。
第12条 质量验收:
1.支护材料的规格、质量、数量、位置、顺序等是否符合要求。
2.掘进毛断面质量:光爆眼痕率、超挖和欠挖尺寸、迎头断面平整度、循环进尺、最大控顶距等是否符合要求。
3.临时支护质量:前探梁的数量、规格、位置、吊环状况、背帮接顶质量及迎头空顶距是否符合要求。
4.巷道支护质量:净宽、净高及中腰线,架棚巷道的前倾后仰、迎山角,撑木和垫板的位置与数量,背帮接顶质量,柱窝深度,棚距、扭距、支架梁水平、棚梁接口等是否符合要求。
5.锚喷质量:锚杆(索)间排距、角度、位置、外露长度、预紧力、拉拔力,托板压网质量、金属网铺设搭接、混凝土厚度、表面平整度、基础深度等是否符合要求。
6.炮眼角度、深度、位置等是否符合爆破图表要求。
7.水沟、轨道质量。
8.风水管路、电缆吊挂、卫生清理、材料码放等是否符合要求。
9.其他验收项目是否符合要求。
第13条 注意事项:
1.量测巷道几何尺寸时,必须垂直巷道中、腰线。
2.使用坡度规(或其他仪表)量测坡度或角度时,必须将坡度规正反方向量测两次取两次的平均数值。
3.量测架棚巷道的三角线时,其量测基准点必须在巷道中心线位置上。
4.现场测试锚杆(或锚索)的拉拔力时,必须由专人扶住与锚杆(或锚索)连接的张拉装置,张拉时人员应躲至安全地点。
四、数据处理
第14条 根据现场验收记录表的内容要求,如实填写各种量测数据,不得遗漏或弄虚作假。
第15条 质量验收工上井后,必须将各种验收记录及时送交有关人员进行统计处理。
第16条 各种验收记录必须妥善保管,以便作为奖惩和质量评定的依据。
第6篇 李沟矿业掘进爆破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李沟矿业掘进爆破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本煤矿在掘进工作面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
上岗条件
第2条 爆破工作人员必须依法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获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爆破工必须是专职的。
第3条 爆破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条文的规定。
安全规定
第4条 接触爆破材料的人员应穿棉布或其他抗静电衣服,严禁穿化纤衣服。
第5条 下井前要领取符合规定的发爆器和爆破母线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爆器材不准下井使用;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必须严格执行爆破器材领退等管理制度。
第6条 在煤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煤层中,专职爆破工的工作必须固定在一个工作面。
第7条 使用爆破材料的规定。
1、炸药: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有煤矿安全标志的煤矿许用炸药,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低瓦斯矿井的岩石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一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⑵低瓦斯矿井的煤层掘进工作面、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⑶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⑷严禁使用黑火药、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
⑸在同一次装药爆破工作面,严禁装入两种不同性质的炸药。
2、雷管:在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
⑴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⑵不同厂家生产的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
⑶不得使用导爆管或普通导爆索,严禁使用火雷管。
3、发爆器:必须统一管理、发放,定期校验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能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
第8条 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实行“三人连锁爆破”和“三保险”制度。
“一炮三检”制度:即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必须检查爆破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超过15时,严禁装药爆破。
“三人连锁爆破”制度:即爆破前,爆破工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亲自派专人警戒,并将爆破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由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煤尘浓度合格后,将爆破牌交给爆破工,爆破工吹哨后爆破,爆破后三牌各归原主。
“三保险”制度:即站岗、设置警标、吹哨。
第9条 在有瓦斯或有煤尘爆炸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并应采用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第10条 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的掘进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时,若采用反向起爆,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11条 用爆破方法贯通井巷时,必须严格遵守作业规程有关规定。
第12条 严禁糊炮、明炮和短母线爆破。
操作准备
第13条 爆破材料的运送。
1、井筒内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送。
(2)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炸材料。
(3)禁止将爆炸材料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他巷道内。
2、由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2)爆炸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撞冲、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严禁将电雷管和炸药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3)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携带爆炸材料人员沿井筒上下。
(4)严禁用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等运输爆炸材料。
第14条 爆破材料的存放。
1、爆破材料运送到工作地点后,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严禁乱扔、乱放。
2、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及通风良好的地点,并应放在挂有电缆、电线巷道的另一侧。
3、爆炸材料箱要加锁,钥匙由爆破工随身携带。
4、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5、爆破前需准备好够全断面一次爆破用的引药和炮泥以及装满水的水炮泥,并整齐放置在符合规定的地点。
6、准备好炮棍、岩(煤)粉掏勺及发爆器具等。
7、检查发爆器与爆破母线。发爆器要完好可靠,电压符合要求;爆破母线长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并无断头、明接头和短路,绝缘包皮有破损处时应进行处理。
第15条 装配起爆药卷。
1、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2、装配起爆药卷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3、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防止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4、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5、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第16条 严禁使用不通电和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操作顺序
第17条 爆破工必须按下列顺序进行操作:
1、装配引药。
2、检查瓦斯。
3、装药。
4、封泥。
5、检查瓦斯。
6、敷设爆破母线。
7、警戒。
8、爆破。
9、爆破后检查瓦斯、支护。
10、处理拒爆、残爆。
正常操作
第18条 装药前
1、必须对工作面附近20米范围内进行瓦斯检查,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2、必须对爆破地点附近20米内支架进行加固,保证支架齐全、完好。
3、用掏勺将炮眼内的煤(岩)粉清除干净。
4、对掘进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装药:
(1)掘进工作面空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支架损坏,架设不牢,支护不齐全。
(2)爆破地点20米以内,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阻塞巷道断面三分之一以上时。
(3)装药地点20米以内煤尘堆积飞扬时。
(4)装药地点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
(5)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炮眼出现塌陷、裂缝,有压力水,瓦斯突增等。
(6)工作面风量不足或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
(7)炮眼内煤(岩)粉末清除干净时。
(8)炮眼深度、角度、位置等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时。
(9)装药地点有片帮、冒顶危险时。
(10)发现瞎炮未处理时。
第19条 装药。
1、必须按照作业规程爆破说明书规定的各号炮眼装药量、起爆方式进行装药。各炮眼的雷管段号要与爆破说明书规定的起爆顺序相符合。
2、装药时要一手拉脚线,一手拿木制或竹制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眼底,用力要均匀,使药卷紧密相接。药包装完后要将两脚线末端扭结。
3、根据现场实际采用不同的起爆方式。正向起爆的引药最后装,引药及所有药卷的聚能穴都朝向眼底;反向起爆是先装引药,引药及所有药卷的聚能穴都朝向眼外。
4、无论采用何种起爆方式。引药都应装在全部药卷的一端,不得将引药夹在两药卷中间。
5、硬化的硝酸铵类炸药,在使用前应用手揉松,使其不成块状。但不得将药包纸或防潮剂损坏。禁止使用硬化到不能用手揉松的硝酸铵类炸药,并须交回爆破材料库。
第20条 封泥。
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1、装填炮泥时,一手拉脚线,一手拿炮棍推填炮泥,用力轻轻捣实。
2、封泥的装填顺序是:先紧靠药卷填上5毫米的水炮泥,然后装填水炮泥一至数个,在水炮泥的外端再填塞炮泥。
3、装填水炮泥不要用力过大,以防压破。装填水炮泥外端的炮泥时,先将炮泥贴紧在眼壁上,然后轻轻捣实。
第21条 炮眼封泥量的规定:
1、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米,但必须封满炮泥。
2、炮眼深度为0.6~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3、炮眼深度超过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米。
4、炮眼深度超过2.5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米。
5、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米。
6、工作面有2个或2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米,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米。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米。
第22条 敷设爆破母线。
1、爆破母线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绝缘双线。
2、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作回路。
3、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悬挂在巷道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时,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等线的下方,并应保持0.3米以上的间距。
4、爆破母线必须由里向外敷设。其两端头在与脚线、
发爆器连接前必须扭结短路。
5、爆破母线的敷设长度要符合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6、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必须随用随悬挂,以免发生误接;严禁使用固定母线放炮。
第23条 联线方式与接线。
1、各炮眼电雷管脚线的联接方式应按照作业规程爆破说明书的规定采用串联、并联或串并联方式,电雷管脚线与母线的连接必须由爆破工操作。
2、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空,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
第24条 在连线爆破前,必须在距工作面20米范围内进行第二次瓦斯检查。在瓦斯含量符合规定时,方准连线爆破。否则必须采取处理措施。
第25条 警戒。
1、必须有专人在作业规程规定的各警戒岗点担任警戒。
2、各警戒岗点除站岗人员外,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等标志。
3、爆破前工作面人员都要撤至作业规程规定的安全地点。
第26条 爆破。
1、母线与脚线连接后,爆破工必须最后退出工作面,并沿途检查爆破母线是否符合要求。
2、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
3、爆破工撤至发爆地点后,随即发出第一次爆破信号。
4、爆破工接到班组长的爆破命令后,将母线与发爆器相接,并将发爆器钥匙插入发爆器,转至充电位置。
5、第二次发出爆破信号,至少再过5秒,发爆器指示灯亮稳定后,将发爆器手把转回放电位置,电雷管起爆。
6、电雷管起爆后,拔出钥匙将母线从发爆器接线柱上摘下,并扭结短路;拔出放炮器钥匙。
7、放炮母线不得有明接头。
8、爆破时使用爆破喷雾,爆破后对爆破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洒水降尘。
第27条 验炮: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特殊操作
第28条 拒爆、残爆处理。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使用瞬发电雷管时,至少等5分钟;使用延期电雷管时,至少等15分钟),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0.3米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收尾工作
第29条 爆破结束后爆破工要报告班组长,由班组长解除警戒岗哨后,其他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第30条 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放完,遇有特殊情况时,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第31条 放完炮后,应将爆破母线、发爆器等收拾整理好。
第32条 清点剩余电雷管、炸药,填好消退单,在核清领取数量与使用及剩余的数量相符后,经班组长签字,当班剩余材料要交回爆破材料库。严禁私藏爆破器材。
第33条 完工后,要将发爆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等交回规定的存放处。
第7篇 掘进机司机操作规程范本
一、一般规定
第1条司机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并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2条司机必须熟悉机器的结构、性能、动作原理,能严格按操作规程准确、熟练地操作机器,懂得设备的一般维护保养和故障处理知识。
第3条司机必须坚持使用掘进机上所有的安全闭锁和保护装置,不得擅自改动或甩掉不用,不能随意调整液压系统、雾化系统各部的压力。
第4条各种电气设备控制开关的操作手柄、按钮、指示仪表等要妥善保护,防止损坏、丢失。
第5条司机除应会熟练操作机器外,还应对其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在发现掘进机有故障时,应积极配合维修人员进行处理,不能处理时,要立即向班队长汇报。
第6条机器必须配备正副两名司机,正司机负责操作,副司机负责监护。司机必须精神集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委托无证人员操作。
第7条在掘进机停止工作、检修及交接班时,必须断开机器上的隔离开关,并将顺槽供电开关打到停电位置。检修时还应在顺槽供电开关上挂停电牌。
第8条司机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填写交接班日志,对机器运转情况和存在问题要向接班司机交待清楚。
二、开机前准备工作
第9条接班后,司机应配合班组长认真检查工作面围岩和支护、通风、瓦斯及掘进机周围情况,保证工作区域安全、整洁和无障碍物。
第10条开机前,对机器必须进行以下检查:
1.各操纵手把和按钮应齐全,灵活、可靠。
2.机械、电气、液压系统,安全保护装置应正常可靠,零部件应完整无缺,各部连接螺丝应齐全、紧固。
3.电气系统各联接装置的电缆卡子应齐全牢固,电缆吊挂整齐,无破损、挤压。
4,液压管路、雾化系统管路的管接头应无破损、泄漏,防护装置应齐全可靠。将所用延长的电缆、水管沿工作面准备好,悬吊整齐,拖拉在掘进机后方的电缆和水管长度不得超过10米。
5.减速器液压油箱的油位、油量应适当,无渗漏现象,并按技术要求给机器注油、润滑。
6.转载胶带机应确保完好,托辊齐全。
7.切割头截齿、齿座应完好,发现有掉齿或严重磨损不能使用的,必须断开掘进机电气控制回路开关,打开隔离开关,切断掘进机供电电源,并在顺槽开关箱上挂停电牌后再进行更换。
8.装载爬爪、链轮要完好。刮板链垂度应合适,无断裂丢销现象,刮板齐全无损,应拧紧防松螺帽,防止刮板松动。转载机的胶带和接口无破裂,胶带松紧程度适当。
9.履带、履带板、销轴、链轮保持完好,按规定调整好履带的松紧度。
10.水雾化(喷雾)装置系统、冷却装置、照明应良好。
水质、水压、流量应符合规定,喷水管路、喷嘴应畅通。
第11条经检查确认机器正常并在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准合上电源总开关,按操作程序进行空载试运转,禁止带负荷起动。
三、掘进机操作
第12条开机前必须发出报警信号,合上隔离开关,按机器技术操作规定顺序起动。一般起动顺序是:液压泵→胶带转载机→刮板输送机(装载机) →截割部。
第13条按规程要求进行切割工作,根据不同性质的煤岩,确定最佳的截割方式。
第14条岩石易破碎的,应在巷道断面顶部开始掘进;断面为半煤岩,应在煤岩结合处的煤层开始掘进。司机要按正确的截割循环方式操作,并注意下列事项:
1.掘进半煤岩巷道时,应先截煤,后截割岩石,即按先软后硬的程序。
2.一般情况下,应从工作面下部开始截割,首先切底掏槽。
3.切割必须考虑煤岩的层理,截割头应沿层理方向移动不应横断层理。
4.切割全煤,应先四面刷帮,再破碎中间部分。
5.对于硬煤,采取自上而下的截割程序。
6.对较破碎的顶板,应采取留顶煤或截割断面周围的方法。
第15条截割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岩石硬度大于掘进机切割能力时,应停止使用掘进机,并采取其它措施。
2.根据煤岩的软硬程度掌握好机器推进速度,避免发生
截割电机过载和压刮板输送机等现象,切割时应放下铲板。如果落煤量大而造成过载时,司机必须立即停车,将掘进机退出,进行处理。严禁点动开车处理,以免烧毁电动机或损坏液压马达。
3.截割头必须在旋转状况下,才能截割煤岩。截割头不许带负荷起动,推进速度不宜太大,禁止超负荷运转。
4.截割头在最低工作位置时,禁止将铲板抬起。截割部与铲板间距不得小于300毫米,严禁截割头与铲板相碰。截割上部煤岩时应防止截齿触网、触梁。
5.司机应经常注意清底及清理机体两侧的浮煤(岩),扫底时应一刀压一刀,以免出现硬坎,防止履带前进时越垫越高。
6.煤岩块度超过机器龙门的宽度和高度时,必须先行破碎后方可装运。
7.当油缸行至终止时,应立即放开手柄,避免溢流阀长时溢流;造成系统发热。
8.掘进机向前掏槽时,不准使切割臂处于左、右极限位置。
9.装载机、转载机及后配套运输设备不准超负荷运转。
10.注意机械各部、减速器和电机声响以及压力变化情况,压力表的指示出现问题时应立即停机检查。
11.风量不足、除尘设施不齐不准作业。
12.截割电机长期工作后,不要立即停冷却水,应等电机冷却数分钟后再关闭水路。
13,发现危急情况,必须用紧急停止开关切断电源,待查明事故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开机。
第16条截割头变速时,应首先切断截割电机电源,当
其转速几乎为零时方可操作变速器手柄进行变速。严禁在高速运转时变速。
第17条司机工作时精神要集中,开机要平稳,看好方向线,并听从迎头人员指挥。前进时将铲板落下,后退时将铲板抬起。发现有冒顶预兆或危及人员安全时,应立即停车,切断电源。
四、收尾工作
第18条按规定操作顺序停机后,应将掘进机退到安全地点,并将装载铲板放在底板上,截割头缩回,切割臂放于底板上,关闭水门,吊挂好电缆和水管。
第19条清除机器上的煤块和粉尘,不许有浮煤留在铲板上。
第20条在淋水大的工作面,应将帆器垫高,确保电机不被淹没。在角度大的上,下山工作面停机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第21条将所有操作阀、按钮置于零位,放松离合器,切断电源,关好供水开关。
第22条全面检查掘进机各部件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有问题时应记录在册。
第8篇 掘进机检修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本工种适用于掘进机的检修作业。
2、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掘进机的检修工种。
3、在对掘进机进行检查、维护作业时,首先要认真对煤墙、顶板的支护情况进行安全确认,严格执行顶板管理相关规定。
二、上岗条件
1、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上岗合格证的人担任,持证上岗。
2、熟悉本岗位的机械设备性能、结构原理、供电系统、信号联络方式,掌握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故障处理技能。
3、服从班组分工,按时完成任务,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三、操作
1、检修时,应在周围环境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并设专人进行监护,不准单人从事检修工作。
2、当检修现场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时,严禁送电试机;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及时汇报。
3、检修人员应配齐需用的工具,如起吊用具、仪器、仪表、清洗油等用品,当日检修所需的材料、备件的数量要充足。
4、检修负责人应向全体检修人员讲清检修内容、人员分工明确、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5、检修前要将掘进机及相关设备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司机及相关环节的人员进行联系。
6、应及时清理掘进机上的煤尘,工作地点周围应洒水灭尘。
7、检修人员工作服、工具及零件要清洁。
8、如检修地点坡度较大,检修前除原有设施外,还要另设可靠的临时防滑安全固定装置。
9、液压件需带入井下时,应有防污染措施。
10、需进行起吊工作时,起重工具及连接环、销必须完好,安全性能可靠,连接必须牢固。
11、拆装时,重要部位、加工表面应使用铜棒作业。
12、拆卸生锈或使用了防松胶的部位时,事先应用松动剂或经震动处理后再进行。
13、对常用工具无法或难以拆除的部位和零部件要使用专用工具,严禁破坏性拆除。
14、拆下的零部件及使用的工具应放在专用箱内,不准随地乱放,以防污染、丢失或落入机体内部。
15、更换的零部件必须是合格产品,不准代用。
16、安装骨架密封时应使用导向装置,防止翻唇。
17、主要紧固件应使用力矩扳手。重要结合面及紧固螺栓应按要求使用防松胶。
18、更换油时,必须清洗油箱,注入油箱的油必须经过过滤。
19、掘进机电气部分的检修按电气设备检修操作规程进行。
20、恢复送电前,检修人员必须撤离运转部位,并向相关人员发出开机的通知及开机信号后,方可送电,并由掘进机司机按规定开机。
21、检修完毕,必须经全面检查后方可整理工具,清理卫生。
22、进行全面试机,观察是否有异常。
23、清点工具及剩余的材料、备件,将更换下来的零部件升井,并做好详细记录。
第9篇 掘进机司机技术操作规程
(1)必须熟悉掘进机的性能及构造原理,通晓本操作规程,按完好标准维护保养掘进机,懂得掘进基本知识和本工作面作业规程,经过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持证上岗,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开机。
(2)电动机开关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3)不准强行切割硬岩,遇到硬岩时,退出机子10米,用放炮的方法前进.
(4)检查准备
○1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后开机前先进行例行的巡视和开机前的检查工作,全面检查巷道的变化及其支护等的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班长和有关人员汇报,妥善处理.
○2将操作台上的急停按钮置于拉出位置.
○3将支护开关置于运行位置.
○4将故障检测开关置于运行位置.
○5将油泵起动开关和切割起动开关置于零位置.
○6将各阀的操作手柄均置于中间位置.
(5)操作:
○1接通前级馈电开关电源,将电器箱上的换相隔离开关置于运行位置(换相隔离开关与其上方的急停按钮具有机械连锁,必须先按动急停按钮,再搬动开关手柄),用专用工具将操作箱上的电源开关置于通位置,此时照明灯和操作箱的电源指示绿灯亮.
○2打铃预警,通知前方所有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在铃声停止后30秒内启动油泵电机然后顺序开动胶带转载机和装运机构.
○3停机
(a)停止运行可以通过转动相应电机操作开关到停止位置即可.
(b)急停时,可按下操作箱上的急停按钮,或者按下电气箱上的急停按钮或者按下掘进机司机侧急停按钮来实现.
(6)使用注意事项:
○1截割头必须在旋转情况下才能向煤(岩)壁钻进.
○2截割头不许带载起动,当截割头已钻在煤或岩壁里时不许起动截割电机.
○3截割头工作时,必须打开降尘系统.
○4行走机子时,必须将起重油缸收起,抬起装载铲板.
○5截割头在掏柱窝时,禁止抬起铲板.
○6大块煤卡龙门时,须进行人工破碎,不能用刮板机强拉.
○7机器在工作过程中,若遇到不正常的音响应立即停车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才能开车.
○8液压系统和降尘系统的压力不准随意调高,若需调整时须由专职人员进行.
○9机器加油时须用洁净的容器,避免油质污染,造成元件损坏.
○10油箱的油温若超过70癈时,须停机查明原因处理,待降温后再开机工作.
○11当发现液压系统压力值严重波动,溢流阀经常开启,系统产生噪音和严重发热时,应立即停车检查.
○12当油缸行至终止时,应迅速放开操作手柄,防止溢流阀长期溢流造成系统发热.
○13截割部在工作时,若遇闷车现象,应立即停机,以防止切割电机长期过载.
○14
截割电机经长时运转后停机时,不要马上关闭冷却水,而应等到电机再冷却数分钟后再关闭水路.
○15遇下述情况不得开机:
(a)巷道断水,喷雾,冷却系统不能工作时.
(b)油箱油位低于油标指示范围时.
(c)截齿损坏5把以上时;
(d)截割电机与减速箱联接等重要坚固螺栓松动时;
(e)电气闭锁和防爆性能遭到破坏时.
○16每班工作前,必须进行下列各种检查:
(a)截齿是否完整,齿座有无脱焊现象,固定螺钉或挡圈是否完全,更换损坏或磨损严重的刀齿:
(b)各重要联接环节,特别是下述部位的联接及紧固螺栓,若有松动,必须拧紧.
a.截割电机与行量减速器及行星减速成器与工作臂之间的联接螺栓.
b.回转底座与主机架之间的联接螺栓.
c.泵站电机的固定螺栓.
(c)检查刮板板链的松紧程度,若链条太松,紧链时要注意保持两根链条的松紧一致,使刮板不偏斜:
(d)检查行走履带是否太松,若太松应张紧后再使用,防止履带脱轨.
(e)检查降尘系统的软管,喷嘴,接头等是否完好,若喷嘴堵塞,必须及时疏通或更换:
○17经常检查油箱油位,油量不足时须及时加油,不得将不同的牌号的油混用:
○18机器使用一段时间以后,应将油箱底部的放水孔螺堵打开,将积水放掉.
○19经常检查液压系统各环节有无漏油,u形卡是否牢固,油管是否损坏等现象,如有应及时处理.
○20必须按要求定期对机器的各部位进行润滑;
○21经常检查各轴承部位的温度是否太高(不能超过于70度) ,手动盘车看转动是否灵活,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汇报.
○22经常检查转载皮带机的完好情况.
○23尽量不要点动电动机.
○24每班掘进前先完成倒行的巡视和静态检查后,将机子空载开起来,听听减速箱声音,操作各手把看看各部动作是否灵活.
○25当操作者离开司机席时,必须将操作箱上的急停按钮推进去,并用工具将电源开关打到断位置,如需进行支护工作,支护开关须置于支护位置.
第10篇 开拓、掘进工作面值班电工操作规程
1、值班电工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详细了解上一班各用电设备的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遗留问题。
2、值班电工接班后,首先检查风电闭锁是否可靠,确保风电闭锁正常使用。
3、工作面所有电器设备,班班必须检查其防爆性能和各种保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工作面所设置的设备,在当班正式生产之前必须台台空载试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正常生产。
5、开、掘工作面推进后不准带电搬迁电器设备和电缆。
6、电缆的铺设,设备的安装要符合要求,对设备的过流、短路、漏电、接地保护要灵敏可靠,严禁短接甩掉不用。
7、检修供电设备,严禁带电操作,停送电要实行挂牌留名和专人看守。
8、所有电器设备严禁明火操作,使用普通仪表检测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批准。
9、严格禁止甩掉局扇风电闭锁,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
10、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局扇因故障或计划停风后再启动时,首先要让专职瓦检员检查有害气体浓度,以防不测。
第11篇 掘进质量验收工技术操作指导规程
一、 一般规定
1、上岗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考试合格,具备本工种岗位操作资格证书上。
2、认真学习“作业规程”的有关内容,熟悉掌握掘进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有关计量器具的使用、操作与维护产,熟悉掘进施工工艺,具有一定的现场施工经验及自保、互保的意识和能力。
3、质量验收工要有调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遵循“检查上道工序,保证本道工序,服务下道工序”的工序管理原则。认真做好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的质量监督、检查。
4、质量验收工对各种检测数据要认真记录、及时整理、对于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安排整改,并做好复查工作。
5、验收工作应与现场施工负责人一起进行,以便确认和安排整改。
6、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对现场安全状况、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现场材料主、工具、设备的使用状况以及其他重要事项,要交待清楚。
二、准备工作
(一)作业环境安全检查
1、按照由外向里、先顶后帮的原则,认真检查工作范围内的支护状况,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用长柄工具找掉顶帮及迎头的活矸、危岩。
2、通风状况良好,各种安全设施齐全,设备灵敏、可靠。
3、用于登高作业的梯子或脚手架,其敷设必须牢固可靠。
(二)工具材料及中腰线检查、准备
1、备齐各种计量器具及其他材料,对计量器具进行校核,保证计量准确和满足使用要求。
2、对施工地点的中、腰线标志点进行校核、延线。使用激光指向的施工地点,要对激光指向仪的工作状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验收操作
(一)一般步骤
1、确定验收基准线:根据设计要求及现场情况,按照巷道中心线与施工中心线、拱基线与腰线的关系,确定验收基准线并做好标记。
2、画巷道轮廓线:根据巷道断面图及施工大样图,画好施工巷道轮廓线。
3、验收:根据验收基准线和巷道轮廓线,按照“作业规程”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逐项进行检查、验收,对不合格项目安排赖以并做好记录。
(二)验收基准线确定方法
1、采用激光指向的掘进工作面:根据施工巷道的中腰线与激光点中心位置关系确定。
2、无激光指向的掘进工作面:
(1)采用人工看线确定巷道施工中心线,根据施工中心线与巷道中心线的位置关系确定巷道中心线,并做好标记。
(2)采用坡度规(或其他量测工具)分别由两帮腰线标志点,按设计坡度向迎头延接腰线,根据施工腰线与验收基准腰线的关系,确定验收基准腰线并做好标记。坡度规延腰线时线要拉紧,取正反两次标志点的中间位置。
(三)半圆拱巷道工作面积矸过多无法找出半圆拱中心位置时,可以采用平弦法确定积矸上部半圆拱轮廓线。
1、巷道中心线可以按验收基准线确定方法的有关规定确定。
2、将原1m腰线拱基线,换算提高到超过矸石堆积调度作为施工腰线并延到迎头,以确定半圆拱顶高度并做好标记。
3、结合1、2确定拱顶中心位置。
4、根据施工在样图中各弦线位置与弦长的数据关系,从拱道轮廓线。
(5)将确定的弦线端点用平滑曲线进行连接,即得出拱部巷道轮廓线。
(四)质量验收
1、支护材料的规格、质量、数量、位置、顺序等是否符合要求。
2、掘进毛断面质量:光爆眼痕率、超挖和欠挖尺寸、迎头断面平整度循环进尺、最大控顶距等是否符合要求。
3、临时支护质量:前探梁的数量、规格、位置、吊环状况、背帮接顶质量及迎头空顶距是否符合要求。
4、巷道支护质量:净宽、净高及中腰线,架棚巷道的前化倾后仰、迎山角、撑木和和垫板的位置与数量,背帮接顶质量,柱窝深度,棚距、扭距、支架梁水平、棚梁接口等是否符合要求。
5、锚喷质量:锚杆(索)间排距、角度、位置、外露长度、预紧力、拉拔力,托盘压网质量、金属网铺设搭接、混凝土厚度、表面平整度、基础深度等是否符合要求。
6、炮眼角度、深度、位置等是否符合爆破图表要求。
7、水沟、轨道质量。
8、风水管路、电缆吊挂、卫生清理、材料码放等是否符合要求。
9、其他验收项目是否符合要求。
(五)注意事项
1、量测巷道几何尺寸时,必须垂直巷道中、腰线。
2、使用坡度规(或其他仪表)理测坡度或角度时,必须将坡度规正反方向量测两次的平均数值。
3、量测架棚巷道的三角线时,其量测基准点必须在巷道跑遍线位置上。
4、现场测试锚杆(或锚索)的拉拔力时,必须由专人扶住与锚杆(或锚索)连接的胀拉装置,胀拉时人员应躲至安全地点。
四、数据处理
1、现场验收记录表的内容要求,如实填写各种量测数据,不得遗漏或弄虚作假
2、质量验收工上井后,必须将各种验收记录及时送交有关人员进行统计处理。
3、各种验收记录必须妥善保管,以便作为奖惩和质量评定的依据。
第12篇 掘进木支护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工作准备
1、熟悉作业碛头的支护说明书或向值班领导了解作业地点的支护技术要求。
2、按支护要求检查支护材料的准备情况,特别是坑木的材径、长短和排材、笆片的质量、数量。
3、准备好斧头、啄子等操作工具。
4、清理作业碛头附近20m内的巷道环境,整理好作业区内的设备、材料和物品。带电物体和运转设备(含风筒)要特别注意保护。
5、开始作业前认真检查碛头上临时支护和永久支护的完善可靠情况及作业地点附近顶帮危岩的暴露情况,发现异常时,应立即进行处理。只有在确知不会危及支护安全之后,方能开始支护作业。
6、若与钻眼作业平行作业时,应事先商妥有关的安全配合事项。
(二)支护作业
1、正确选定木支护型式
50度以上可用“厂”字型(俗称磨啄厢),位于交岔口的支护应因地制宜地采用抬棚等支护型式。
2、按作业规程规定的厢距和支撑斜角挖好柱窝。柱窝应保护“飞脉”(即支撑斜角)和插入边墙内,其窝深必须超过水沟深度0.15m以上。若柱窝置于底板硬岩之上,必须用啄子、尖钻之类的工具硬凿不小于3cm深度的柱窝。
直线段内的上下柱窝原则上应布置在与井巷走向相垂直的方向线上,弯道上的上下柱窝连线也应垂直于该点的走向线。
3、按支护规格和柱窝深浅砍好棚腿。加工腿柱时应将坑木的大头搭放在横木上,让其滚动静停,以选定“柱脸”面。柱脸高度一般不超过5cm,深度控制在2cm以内。腿柱顶端应砍成与支撑角一致的向后倾斜的铅垂面,以利与横梁相结合。
4、按支护规格和两腿柱净宽加工好横梁。横梁与腿柱的结合面选择方法与腿柱正脸面的选择方法相同。梁的“吞口”深度应稍大于腿柱的柱脸高度,并向梁柱方向按支撑角度内斜,梁的平面(与柱帽结合面)应保持平整,长短与柱帽直径相宜。
梁的加工关键是保持两端平面基本水平,其“吞口”深度与相对应的腿柱脸高相宜,否则出现结合部不吻合的毛病。
5、上梁前排除梁上方可能存在的障碍,然后先上一端,另一端的腿柱从梁头侧面倾斜插入,楔打就位。最理想的支架的横梁经抬、楔、打、撑之后才就位的支架。为达此目的,横梁的净空尺寸应比实际尺寸约长12cm,并且使后贯入的那条腿柱有可能倾斜插入的活动余地。
6、木支架的横梁就位后应选择梁柱的结合部位为楔紧加固的最佳位置。只有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可将木楔加工梁、柱的中间位置。
7、上好排材和笆片,保证别满墙帮。
8、在有危岩的地点架设永久支架时,应待永久支架施工完成并充填满顶帮之后才能撤除临时支架。若需先行撤除时,应从原有支架开始架设前探支架。前探支架所用材料直径必须大于5cm,长度大于两厢距,密度能承受危岩荷载。
9、在空顶地点架设永久支架时,应在横梁顶部架设木垛接顶。有困难时,可在横梁之上横铺方木然后在方木上打点柱接顶。用岩石充填接顶帮时,应保证不致漏棚。
10、新架设的支架允许整个支架向碛头方向稍倾斜一点,距作业碛头最近的部分支架应用木架、排材等进行连接固定,防止放炮冲击移位。
(三)工作结束
1、清理作业场地范围内未用完的坑木材料和木墩、木渣和废弃物品,不得妨碍其余掘进工种的安全操作。
2、整理移动过的电气、机械设备,保证物归原处和正常使用。
3、清理水沟,保持水流畅通。
4、清理轨道,保持运输畅通。
5、清理作业工具用品出井。
第13篇 掘进胶带输送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操作皮带机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操作皮带机必须掌握设备性能、结构原理、操作与维护方法及有关安全规定。
3.胶带输送机应装置防止胶带跑偏、驱动滚筒打滑、纵向撕裂和溜槽堵塞等保护装置。上行胶带输送机应装置逆止器,下行胶带应装置防止超速的安全保护装置。
4.胶带输送机沿线要设置紧急连锁停车装置。
5.在驱动、传动和自动拉紧装置的旋转部位周围,要设置防护装置。
二、操作程序
1.开机前检查
(1)检查托辊转动是否灵活,若有损坏,及时更换,皮带扣有无损坏,皮带张紧是否适度。
(2)检查各部轴承、减速器的润滑情况,要及时注油。
(3)紧固螺栓是否松动,拉线开关、跑偏开关等其它皮带各种保护装置是否动作可靠,严禁甩掉保护。
(4)皮带机制动器装置是否有效。
(5)检查安全设施是否有效。
(6)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充足、有效。
(7)检查信号系统是否可靠、畅通、清晰。
(8)检查胶带机各部清扫器是否有效。
(9)检查溜槽、挡煤皮是否完好。
2.启动
(1)启动前观察开关是否闭锁,皮带上及周围是否有检修人员和异物。
(2)开机时必须发出开机预警信号,方可起动胶带机。
(3)随时注意运转过程中机械发出的声音是否正常,检查电动机温升不应高于70℃,轴承温度不高于60℃。
3.停车
(1)按下停止按钮,停机。
(2)正常情况下,不准带负荷停车,如遇紧急情况(皮带撕裂等)需停车时,可立即按就地按钮或拉绳。
三、注意事项
1.严禁用胶带输送机运送工具、材料、设备和人员。
2.胶带与滚筒打滑时,严禁在输送机与滚筒间楔木板和缠绕杂物。
3.停机后清扫各部,保持周围清洁,文明生产。
4.清扫滚筒和托辊时,胶带输送机必须停机上锁,并有专人监护;清扫工作完毕后解锁送电,并通知有关人员。
第14篇 掘进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爆破工必须依法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获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爆破工必须是专职的。
爆破工必须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条文的规定。
二、安全规定
(一)、接触爆破材料的人员应穿棉布或其他抗静电衣服,严禁穿化纤衣服。
下井前要领取符合规定的发爆器和爆破母线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爆器材不准下井使用;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必须严格执行爆破器材领退等管理制度。
在煤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煤层中,专职爆破工的工作必须固定在一个工作面。
(二)、使用爆破材料的规定
1.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有煤矿安全标志的煤矿许用炸药,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低瓦斯矿井的岩石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一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2)低瓦斯矿井的煤层掘进工作面、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3)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4)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含水炸药。
(5)严禁使用黑火药、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
(6)在同一次装药爆破工作面,严禁装入两种不同性质的炸药。
2.雷管:在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
(1)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2)不同厂家生产的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
(3)不得使用导爆管或普通导爆索,严禁使用火雷管。
3.发爆器:必须统一管理、发放,定期校验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能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
(三)、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实行“三人连锁爆破”和“三保险”制度。
“一炮三检”制度:即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必须检查爆破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装药爆破。
“三人连锁爆破”制度:即爆破前,爆破工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亲自派专人警戒,并将爆破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由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煤尘浓度合格后,将爆破牌交给爆破工。爆破工吹哨后爆破,爆破后三牌各归原主。
“三保险”制度:即站岗、设置警标、吹哨。
(四)、在有瓦斯或有煤尘爆炸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并应采用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在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的掘进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时,若采用反向起爆,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用爆破方法贯通井巷时,必须严格遵守作业规程有关规定。
(五)、严禁糊炮、明炮和短母线爆破。
(六)、在高瓦斯或煤(岩)与瓦斯突出以及有冲击地压的掘进工作面爆破,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特殊安全措施。
三、操作前准备
(一)、爆破材料的运送
1.井筒内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
(2)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送。
(3)在装有爆炸材料的罐笼或吊桶内,除爆破工或护送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
(4)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炸材料。
(5)禁止将爆炸材料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他巷道内。
2.由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2)爆炸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撞冲、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严禁将电雷管和炸药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3)携带爆炸材料上、下井时,在每层罐笼内搭乘的携带爆炸材料的人员不得超过4人,其他人员不得同罐上下。
(4)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携带爆炸材料人员沿井筒上下。
(5)严禁用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等运输爆炸材料。
(二)、爆破材料的存放
1.爆破材料运送到工作地点后,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严禁乱扔、乱放。
2.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及通风良好的地点,并应放在挂有电缆、电线巷道的另一侧。
3.爆炸材料箱要加锁,钥匙由爆破工随身携带。
4.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5.爆破前需准备好够全断面一次爆破用的引药和炮泥以及装满水的水炮泥,并整齐放置在符合规定的地点。
6.准备好炮棍、岩(煤)粉掏勺及发爆器具等。
7.检查发爆器与爆破母线。发爆器要完好可靠,电压符合要求;爆破母线长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并无断头、明接头和短路,绝缘包皮有破损处时应进行处理。
(三)、装配起爆药卷
1.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螬脚线将电雷管抽出,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2.装配起爆药卷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3.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防止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4.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5.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6.严禁使用不通电和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四、操作顺序
爆破工必须按下列顺序进行操作:
1.装配引药。
2.检查瓦斯。
3.装药。
4.封泥。
5.检查瓦斯。
6.敷设爆破母线。
7.警戒。
8.爆破。
9.爆破后检查瓦斯、支护。
10.处理拒爆、残爆。
五、正常操作
(一)、装药前
1.必须对工作面附近20米范围内进行瓦斯检查, 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2.必须对爆破地点附近10米内支架进行加固,保证支架齐全、完好。
3.用压风或掏勺将炮眼内的煤(岩)粉清除干净。
4.对掘进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装药:
(1)掘进工作面空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吱架损坏,架设不牢。支护不齐全。
(2)爆破地点20米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阻塞巷道断面三分之一以上时。
(3)装药地点20米以内煤尘堆积飞扬时。
(4)装药地点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5)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炮眼出现塌陷、裂缝,有压力水,瓦斯突增等。
(6)工作面风量不足或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
(7)炮眼内煤(岩)粉末清除干净时。
(8)炮眼深度、角度、位置等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时。
(9)装药地点有片帮、冒顶危险时。
(10)发现瞎炮未处理时。
(二)、装药
1.必须按照作业规程爆破说明书规定的各号炮眼装药量、起爆方式进行装药。各炮眼的雷管段号要与爆破说明书规定的起暴顺序相符合。
2.装药时要一手拉脚线,一手拿木制或竹制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眼底。用力要均匀,使药卷紧密相接。药包装完后要将两脚线末端扭结。
3.根据现场实际采用不同的起爆方式。正向起爆的引药最后装,引药及所有药卷的聚能穴都指向眼底;反向起爆是先装引药,引药及所有药卷的聚能穴都指向眼口。
4.无论采用何种起爆方式,引药都应装在全部药卷的一端,不得将引药夹在两药卷中间。
5.硬化的硝酸铵类炸药,在使用前应用手揉松,使其不成块状。但不得将药包纸或防潮剂损坏。禁止使用硬化到不能用手揉松的硝酸铵类炸药,并须交回爆破材料库。
(三)、封泥。
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1.装填炮泥时,一手拉脚线,一手拿炮棍推填炮泥,用力轻轻捣实。
2.封泥的装填顺序是:先紧靠药卷填上30―40毫米的炮泥,然后装填水炮泥一至数个,在水炮泥的外端再填塞炮泥。
3.装填水炮泥不要用力过大,以防压破,装填水炮泥外端的炮泥时,先将炮泥贴紧在眼壁上,然后轻轻捣实。
(四)、炮眼封泥量的规定:
1.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米,但必须封满炮泥。
2.炮眼深度为0.6~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3.炮眼深度超过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米。
4.炮眼深度超过2.5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米。
5.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米。
6.工作面有2个或2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米,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米,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米。
(五)、敷设爆破母线
1.爆破母线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绝缘双线。
2.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作回路。
3.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悬挂在巷道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倜时,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等线的下方。并应保持0.3米以上的问距。
4.爆破母线必须由里向外敷设。其两靖头在与脚线、发爆器连接前必须扭结短路。
5.爆破母线的敷设长度要符合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6.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必须随用随悬挂,以免发生误接;严禁使用固定母线放炮。
第15篇 掘进开拓电检修维修工操作规程
1、一般规定
1.1机电维修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
1.2机电维修工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电气设备防爆标准(gb3836)》有关规定。
1.3机电维修工应熟知矿井巷道布置,了解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熟悉在灾害情况下的停电顺序及人员撤离路线。
2、作业前的准备
2.1机电维修工入井前应检查、清点应带的工具、仪表、零部件、材料,检查验电器是否保持良好状态。携带绝缘靴和绝缘手套,绝缘用具必须经过耐压试验并且合格,方可使用。
2.2机电维修工必须熟悉所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电气设备和电缆线路的主要技术特征以及电缆分布情况。
2.3供电干线需停电维修时,事先必须申请,由矿有关领导批准,并通知有关单位和矿调度所。
3、机电维修工操作规范
3.1机电维修工在工作面正常生产时,应对电气设备及机械部件进行巡回检查。检查主要为以下几方面:
(1)对所辖电气设备进行全面防爆,完好检查,检查进线电源接头有无松动,发热现象。
(2)检查电气设备连接螺栓、螺帽、弹簧垫是否齐全、紧固、锈蚀。
(3)各种仪表、指示灯是否正确指示。
(4)各按钮、插槽是否完好,动作灵敏可靠。
(5)接地装置是否完好,并符合规定。
(6)检查操作机构、闭锁机构是否灵活、完好。
(7)漏电保护动作灵敏可靠,过载和短路等整定值是否正确。
(8)检查各开关、电机、五小电气设备大小喇叭嘴,单手正拧不松动啮合不低于6扣,挡板、挡圈合格。
(9)检查电气设备附近巷道的安全情况,安装地点有无淋水,如不能避开淋水时,应妥善遮盖。
(10)检查电缆的悬挂及连接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明接头和破皮现象。
(11)检查电机:倾听电机运行声音是否正常。有无超温异常现象,注意电机风扇护罩处有无煤矸堆积,堵塞风道。
(12)检查主要设备:观察胶带、输送机联轴节是否工作正常,发现漏水、渗油、超温、声音异常要配合司机及时处理。
3.2机电维修工维修电气操作如下:
(1)气设备的电源,拉开隔离开关插槽,并闭锁,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标志牌。
(2)断开与所检修电气设备相关设备的电源,防止向被检修的设备送电,检修高压设备时,必须执行工作制度,切断前一级开关电源后再进行工作。
(3)停电后用与验电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进行验电,验电时,绝缘棒的验电部位应逐渐接近导体,听其有无放电声音,确定线路是否有电压,验电顺序为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低层,后验高层。
(4)对所要检修的电气设备进行详细的外观检查,确定设备的故障点,按组装的相反顺序拆卸损坏部件及相关部件。需要在电气设备放置机架上作业时,要站坐平稳。
(5)检修开关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位序和标记,要保护好隔爆面,当开关腔内有煤尘、水汽、金属屑、棉纱等异物时,检修中要认真清理,检修完毕后,必须将隔爆面用干净棉纱沾松节油擦净,有锈迹时应用砂布打平打亮,然后均匀涂抹一层凡士林油。
(6)关上开关门,将闭锁机构锁定,紧固螺栓时要对称,均匀用力,并压平弹簧垫。
(7)当检修完毕后,必须利用机壳上的试验开关,对保护电路,控制电路,信号电路及各种保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试行。
(8)送电顺序,取下”有人工作,严禁送电”标志牌→解除高压开关闭锁→合上高压开关隔离→合上高压开关真空断路器→解除低压开关闭锁→合上低压总开关隔离→合上总开关真空断路器→解除分开关闭锁→合上分开关真空开关→挂送电标志牌,停电顺序与之相反。
(9)高低压送电前,必须确认送电线路及开关无人作业,送电空试开关,各仪表指示是否正常,送电时动作要快速、准确,严禁动作过猛,以防损坏设备。空试无误后,带负荷运转注意各电气参数变化和运行声响。
3.3电气设备的测试与维修;
(1)摇测接地电阻,用摇表测试接地电阻,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测得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每一移动和手持式电气设备同接地网之间的保护接地电缆芯线,电阻值都不超过1ω,当接地电阻值达不到要求时,应检查处理接。接地连接导线和接地连接及螺栓,必要时,重新装设,更换接地极,使其阻值符合要求。
(2)检查局部接地极。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mm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也可用直径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成,管上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并垂直全部埋人地下;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lm的两根钢管制成,每根管子上应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两根钢管相距不得小于5m并联后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得小于0.75m。
(3)连接主接地的接地母线应用截面不小于50mm2铜线;或截面不小于100mm2的镀锌铁线或截面不小于100mm2、厚度不小于4mm的扁钢。
(4)电气设备的外壳同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应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截面不小于100mm2,厚度不小于4mm的扁钢。
(5)高低压开关的继电保护整定值,按机电部门下达的整定值通知单整定,并填写“继电保护整定牌” 粘于各开关腔内侧。
3.4移动变电站的维修:
(1)检修移动变电站时,检查各部连接螺钉、螺栓是否松动,电气元件、指示灯、仪表等是否松动,检查各种保护装置、闭锁装置是否齐全可靠,馈电开关上各种仪表和指示灯是否正常,试验各按钮是否灵活,操作机构是否可靠,线路是否有故障,过载和短路等整定值是否正确。
(2)移动变电站的操作程序是先合高压负荷开关,后合低压馈电开关,再进行漏电保护检查、网路电容电流补偿和按钮检查(1140v漏电装置每天必须进行一次漏电跳闸试验)。
(3)移动变电站退出运行的程序是先切除负荷,再断低压馈电开关,最后断开高压负荷开关。
3.5组合电气列车的维修:
(1)对在开关外部进行试验的设备按操作程序,认真试验其过载、短路、漏电等保护性能。
(2)试验时左手按住试验按钮,右手将隔离开关手把打至试验位置,然后左手转动试验旋钮置于不同位置,根据接触器吸合和释放声及指示灯转换情况判断保护是否正常。如保护性能良好,方可送电。发现问题,及时查明故障原因,进行处理,无法处理时,要立即汇报,以便采取其他补偿措施。
3.6磁力启动器维修:
(1)检修磁力启动器时,先检查各部螺栓是否齐全、紧固,是否符合完好标准,检查过负荷、短路、漏电等保护装置是否完好。检查过载和短路等整定值是否合理。检查接地装置是否完好。
(2)当检修完毕后,必须利用机壳上的试验开关对启动器的保护电路、控制电路、信号电路及各种保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认启动器一切正常后,方可试运行。
(3)当发生过载、短路、漏电和真空接触器、真空接触头漏电等事故时,必须将事故排除。
3.7馈电开关维护:馈电开关各转动轴及摩擦部分,必须定期涂加润滑油,外壳隔爆面应防止碰撞损伤和锈蚀,馈电开关发生短路电流后,应对触头和灭弧罩进行检查,并修锉平整。如果触头和灭弧罩烧损严重,应进行更换。
3.8电机和电缆的维修:
(1)维修电机先要清除电机上的煤粉及周围杂物,保持清洁,检查盖板、接线盒、防爆面等各部位的紧固螺栓,垫圈是否齐全、完好、坚固,防爆性能是否良好,保持电缆与进线嘴固定牢固,接线良好,对采煤机水冷电机其冷却水路是否畅通,冷却水压力和流量是否符合规定。
(2)双电机驱动设备维修。对双电机驱动设备的启动开关应认真检查其联运性是否良好。检查方法可采用接近开关外壳听其动作声音来判断。如对声音有怀疑,可先将第二台开关停电,点动按钮试验第一台开关手把打至试验位置,第二台开关手把打在运行位置,点动按钮试验第二台开关。根据试验结果判定联动性,发现联运不可靠时,要按规定进行处理。
(3)电缆应悬挂整齐,不得落地和浸水,使用中的电缆不准堆放或盘圈,工作面中的电缆要在电缆槽中保护好(拖拽中要注意检查维护),同时,应定期检测电缆的绝缘电阻值。连接电缆和电气设备进出线时,严禁出现不合格接头和失爆现象。
(4)主要设备的电缆检查。检查采煤拖移电缆夹是否齐全,连接是否良好、电缆拖移是否顺利,有无拌、卡、压及煤矸冲压现象;检查输送机下部槽中电缆敷设是否整齐,有无脱落出槽现象,移架推溜时有无挤坏电缆危险;检查各转载点操作电缆,信号电缆是否吊挂整齐,长度适宜,电缆有无明接头和破皮等现象。
3.9电子组件故障及过载处理:
(1)子组件出现故障后,维修要小心谨慎,先弄清电路的原理,再根据故障情况分析原因,不得随意拆卸。
(2)过载处理:电机过载时,开关或变电站过载指示灯亮,此时检查电机温升是否过高,必须查清过载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如电机温升过高,应等电机冷却后,按动开关复位按钮重新送电开机,然后观察运行情况,分析原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3.10一般故障排除:因控制系统故障造成开关不动作,开关指示灯不显示故障状态此时可将开关手把打至试验位置,转动试验旋钮分别检查控制系统各部分,然后打开开关大盖进行检修。
3.11漏电顶闸处理:开关或变电站漏电指示灯亮,此时可按动复位按钮重新送电,然后分别启动支路所控制的电机,根据情况确定故障范围,然后将故障支路停电,打开开关接线腔和电机接线腔,将线头甩开,分别摇测电机绕组、电缆各相对地绝缘值,逐步缩小故障范围,确定故障地点,采取措施及时处理汇报。
3.12短路顶闸故障处理:发生短路故障后,开关或变电站短路指示灯亮,同时短路点一般会受到明显损坏,此时应立即停电闭锁开关变电站,检查短路点破坏情况,分析短路原因并向上汇报。短路原因排除后,必须认真检查开关和变电站接触器主触头是否烧坏,根据损坏程度采用打磨或更换方法进行处理后,方可送电。
4、机电维修工操作注意事项:
4.1电气设备检修必须在支护良好,周围环境瓦斯深度在1%以下时工作,电气作业应不少于2人,1人监护,1人作业。
4.2采区电工在特殊情况下,可对采区变电所内高压电气设备进行停、送电的操作,但不得擅自打开电气设备维修。
4.3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4.4禁止用强送电的方法查找故障。
4.5送电时坚持“谁停电,谁送电”原则,禁止不联系盲目送电。有两组以上人员在同一供电系统上工作时,要分别挂停电专用牌,要互相联系无误后方可送电,严禁约定时间送电。
4.6在恢复送电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送电,开动局部通风机。
4.7保护整定值不得随意调整。
4.8严禁甩掉漏电保护装置。
4.9打开馈电开关门检修时,应将高压开关停电闭锁,并验电、放电。
4.10漏电保护检查。通过低压侧检测对地绝缘的电阻值,绝缘值低于规定值时,应及时向上级汇报;按下试验按钮,漏电保护装置应立即动作,使馈电开关跳闸断电,并通过信号灯显示,然后按动复位按钮,重新按操作要求送上电;如漏电保护装置不动作,应立即停电检修,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4.11检修启动器必须先停电,严禁带电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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