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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工程安全技术规程汇编(15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15

模板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模板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一、前言

模板工程是建筑施工中的关键环节,其安全性直接影响到整个工程的质量和人员的生命安全。本规程旨在为模板工程的安全施工提供明确的操作指南,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材料选择与检查

1. 模板材料应选用优质、耐用的木材或钢材,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无明显变形、腐朽或裂纹。

2. 模板连接件应牢固可靠,不得使用有磨损、锈蚀的配件。

3. 模板支撑体系需选用经过检验合格的钢材,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三、模板设计与制作

1. 模板设计应遵循结构稳定性原则,确保模板有足够的承载力和刚度。

2. 制作模板时,尺寸精度要高,接缝应严密,避免混凝土浇筑时发生渗漏。

3. 设计时要考虑模板的拆装便捷性,避免因复杂结构导致的安全风险。

四、施工准备

1. 施工前,对模板进行详细检查,确认无破损、松动等问题。

2. 确定模板支撑系统的布置,确保其稳定性,防止倾覆。

3. 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明确操作流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五、模板安装

1. 安装模板时,确保地面稳定,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2. 模板应逐层、逐片安装,每安装一片都要进行固定,防止滑落。

3. 支撑系统要按设计要求逐步加固,避免一次性加载过重。

六、混凝土浇筑

1. 浇筑过程中,密切监控模板的变形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控制浇筑速度,避免产生过大冲击力导致模板损坏。

3. 混凝土初凝后,应及时进行养护,防止因干缩引起模板开裂。

七、模板拆除

1. 拆除模板应在混凝土达到足够强度后进行,遵循先支后拆、先非承重后承重的原则。

2. 拆除时,作业人员应佩戴防护装备,确保自身安全。

3. 拆下的模板应及时清理,修复损坏部分,以便重复使用。

八、安全管理

1. 现场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限制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

2.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3. 建立应急预案,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

九、维护与保养

1. 模板使用后应及时清理,避免残留物影响下次使用。

2. 存放模板时,应防潮、防晒,避免材料老化。

3. 定期对模板进行保养,延长其使用寿命。

十、结语

模板工程的安全技术规程是保障施工安全的基础,每个参与人员都应严格遵守。只有通过规范的操作,我们才能确保模板工程的安全,为建筑项目的成功奠定坚实基础。

标准

1. gb 50204-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 jgj 162-2008《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

3. jgj 134-2010《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4. jgj 130-20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以上规程需结合具体工程实际情况,参照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执行。

模板工程安全技术规程范文

第1篇 模板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1.安装模板应该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本道工序模板未固定之前,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模板的支柱必须支撑在牢靠处,底部用模板垫牢,不准使用脆性材料铺垫。

2.当下层楼板未达到规定强度要求的情况下,支设上层模板时,下层的模板支柱不能提前拆除。为保证模板的稳定性,除按照规定加设立柱外,还应在沿立柱的纵向和横向加设水平支撑和剪刀撑。

3.支模时,上下层立柱应在同一垂直线上,使其受力合理。当模板高度在4m以上时,施工人员应在操作平台作业;不足4m的,可在高凳上作业。不准站在模板上、钢筋上操作或在梁底模板上行走,更不能从模板的支撑杆上上下攀登。

4.绑扎钢筋或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在操作平台上作业,施工人员上下必须在斜道上行走,不得在钢筋骨架上工作或上下攀登。浇注离地面2m以上的框架、过梁、雨罩、小平台砼上,应在操作平台上作业,不得站在模板和支撑杆上作业。

5.大模板堆放要有固定的堆放架,必须成对、面对面存放,防止碰撞或大风刮倒。大模板的拆除工作,应注意模板的稳定性,防止碰撞。模板拆除前,必须确认砼强度达到要求,经工地负责人批准,方可进行拆除。拆除模板时应按照规定的顺序进行,并有专人指挥。高处拆除的模板和支撑,不准乱仍。拆除现场要有专人负责监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禁止拆模人员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作业,防止发生人员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拆除钢模板时不准采用大面积撬落的方法,防止伤人和损坏物料。模板拆下后应及时清理,分类堆放。不能留有悬空模板,防止突然落下伤人。

第2篇 管道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管道工程操作人员应经专门训练,掌握本专业技术知识,操作技能和安全操作规程。

2.操作人员在操作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机具是否牢固,安全设施是否配套,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施工。

3.超过3.5m以上的及承重的架子,须由专业人员搭设牢固,操作前应经过检查验收,符合安全要求方可使用,验收后不准随意拆改,不准支搭探头板。

4.凡不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人,应经体格检查,证明合格者,方可投入高空作业。

5.在脚手架上工作时,对所用的工具、配件必须放置稳妥,传送工具、配件,应用工具袋、吊笼等吊运递送,不得上下投掷,禁止在吊物下方接料或站人。

6.在同一垂直面内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隔离层,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7.安装工作使用的梯子,应轻便坚固,并用优质材料制成。横档间距不大于30cm,不得缺档,梯子立柱两端应用螺栓或铁丝拧紧,长度超过3m时,中间应加一道紧固螺拴。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梯子,禁止使用。

8.梯子的使用必须搁置稳固,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顶端应与建筑物靠牢,梯脚应设置防滑措施。

9.人在梯子上时禁止移动梯子,更不得两人或数人同时站在同一梯子上工作。

10.梯子靠在管子上时,其上端应用挂钩或用绳索栓住,否则应设人扶持,扶持人须站在梯子的两侧或外侧,并注意上部人员作业,严防落物伤人。

11.人字梯应高度适宜,顶端缝(绞)链要牢固可靠,中部以下应设开度拉链,最高两档不得站人工作。

1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服,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13.安装工程使用的套丝机等,操作前应检查传动部分的防护设备及电线接头绝缘情况是否良好,经试车运转正常后方可进行作业。

14.管道、零件及设备使用小车搬运时,要放稳或捆牢,人力抬运时要检查扛绳承受能力,抬起高度离地不宜超过30cm,起落必须相互照应。

15.安装使用的各种机械在检修、停电、间歇或下班时,必须拉开电闸拉断电源,闸箱必须加锁,箱内应保持清洁,不准存放杂物。

16.安装时使用各种电气设备,必须严格遵守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则的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17.使用套丝机套管扣或锯管子操作时,管子长度超过1.5m者,悬空一端应有支架支持,更换锯管时必须停车操作。

18.套丝锯管机应有熟练工人操作,并经常维修保养,不得“带病”使用。

19.使用锯弓切断管子时,两人拉送不得用力过猛,防止锯条折断伤人。

20.在使用管钳或活动搬手时,应根据工作物件的大小使用相应规格的工具。严禁采取使用小管钳或小活动搬手在把手上加长套管的办法进行操作。

21.安装顶棚下的吊托管,应注意架子、跳板是否牢靠平稳,安装顶棚内吊托管,要铺搭板子,不允许直接踩踏木板,龙骨或板条操作。

22.管道试压应使用经过校验符合标准的压力表,操作时要分级缓慢升压,停泵稳压后方可进行检查,非操作人员不得在盲板、法兰、焊口、丝口等处停留。

23.管子除锈时,禁止将管子直接压在钢刷轮上进行除锈应装设有管予凹心的滚运支架,以防管子滑移伤人。

24在楼层安装散热器时的堆放要注意安全,严禁在楼板上集中或超高堆码,以免超过楼板承载能力发生意外。

第3篇 定向井工程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定向井工程施工人员须按相关要求,劳保穿戴齐全才能进入井场施工;

2、定向井工程师应与井队队长或工程师联系,安排电工按照安全用电标准进行绞车、操作间和野营房的接线并测试,保证用电安全;

3、进入施工现场应及时进行我方工具设备的检查、测试或调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生产运行部或项目部汇报;

4、现场施工人员要求持有效证件上岗;

5、定向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对发现的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工程施工人员在现场施工时严禁脱岗乱岗;

6、有线随钻和绞车测斜施工时,绞车房内应准备电缆切割钳或钢丝切割钳,便于井喷失控时采取紧急切断电缆或钢丝的措施;

7、施工全过程应做好防火、防触电、防滑倒、防坠落、防物体打击、防盗、防洪等与公司及自身安全密切相关的工作,安全标识应清楚;

8、井场内、操作间内禁止吸烟,应定期检查安全设施,确保灭火器、逃生门、应急灯、急救箱等安全设施能正常可用;

9、对于涉及人身安全的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和放射源,必须按要求存放、保管与使用;

10、对于海上平台作业,由于存在高风险,施工人员必须持“五小证”上岗,相关具体安全措施执行《海上定向井技术服务安全管理办法》;

11、在作业现场,应组织成员参加井队组织的防喷演习,并在日报中记录;为了有效应对现场突发事件,施工人员要了解我方和钻井方的现场应急资源和应急程序;

12、完钻以后,按工序将定向井专用工具、钻具等安全甩放至易于回收的位置并清点,必须对专用工具、钻具等进行清洗、保养,公母接头必须带上护丝;

13、定向井完工后专用工具、钻具需要转运离开井场时要安全进行装卸作业,杜绝设备、人员伤害及交通事故的发生;

14、专用工具、钻具等在运输前必须将其安置妥当并固定到位,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工具、钻具丢失或损坏;

15、项目部基地待命人员,没有项目部同意,严禁外出,确需外出时注意防恐和反恐。

第4篇 外保温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1 总 则

1.0.1为加强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建筑外墙保温工程的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外墙保温工程特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房屋建筑外墙保温工程施工。

1.0.3 外墙保温工程施工,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及本省法律、法规及现行相关标准、规程、规范的规定。

2 术 语

! |- q( o) v/ f1 b# f2.0.1可燃保温材料( o, k6 u j3 8 g# n

指应用于外保温系统中,燃烧性能低于《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t8624-2006)规定的d级的模塑聚苯板、挤塑聚苯板和聚氨酯类等有机高分子保温材料。

1 {1 z: o q# /) v0 d2.0.2防火构造

具有提高外墙保温系统防火性能、阻止火焰蔓延功能的防火保护构造措施的总称。

8 e! y! q_ s$ t6 p(条文说明:当前防火保护构造措施包括:挡火梁、防火分仓、防火隔离带以及防火覆面层等防火构造措施。)

6 j$ @3 d4 ] _& _( ~. / `2.0.3防火界面层

涂覆在可燃保温材料表面提高其界面粘结能力并阻断火焰对保温层攻击的的过渡层。

2.0.4 点火性

在有火源或火种的条件下,材料是否能够被点燃或引起燃烧材料自身的燃烧性能要求。

2.0.5 保温装饰板1 s& z j- o; i8 y e8 `/ k$ _% m

外表面带有装饰面层的预制复合保温板材。

3 一般规定

3.0.1 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工程建设各方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文件。

3.0.2 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安全由总承包和分包单位共同负责。总承包单位对外墙保温工程施工的防火安全负全责,并制定管理制度,各分包单位具体落实,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外墙保温工程施工的防火安全,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3.0.3 施工单位应落实外墙保温工程施工防火安全责任制,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工作。配备或指定防火工作人员,负责外墙保温施工期间的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监理单位应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后,方可实施。

3.0.4 施工单位应根据外墙保温工程特点编制施工方案,方案应包括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

3.0.5 外墙保温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应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进行见证取样复检。其燃烧性能应满足设计文件要求,并应有材料燃烧性能等级检测报告。

3.0.6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对相关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培训,做好技术交底。

3.0.7 施工单位应对外墙保温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

4 施工准备

4.0.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必须综合考虑防火要求,明确划分出易燃保温材料存贮区和禁火作业区;

4.0.1施工现场入口处、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以及易燃保温材料存贮区等部位,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0.3外墙保温施工现场要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宽度应不小于4米。临时消防车道要确保畅通,在临时消防车道上禁止堆物、堆料或停放车辆。

4.0.4 既有建筑外墙保温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建筑物内业主进行安全提示,设置安全通道和安全警示标志,公示施工作业时间和防火要求。

4.0.5 外墙保温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的阻燃式密目安全网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进行进场见证取样复试。

4.0.6 外墙保温工程施工作业部位,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确保其适用、有效。

4.0.7 进入施工现场的保温材料,应做到包装及外观质量完好,燃烧性能等级、耐火极限、防火性能型式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书等技术文件齐全,并符合防火设计要求。材料核查检验时要认真填写进场验收记录。

4.0.8 保温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应在建设或监理单位的监督下,进行见证取样检验。见证取样检验结果应符合《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t8624-2006)和《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氧指数法》(gb/t2406-1993)的要求。

5 施工组织

5.0.1施工单位在施工前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防火知识教育培训,施工作业人员要掌握和了解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和火灾应急处理措施,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

5.0.2 施工单位应加强保温材料的堆放管理,施工现场和保温材料应分区设置。保温材料堆放地周围应设置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安全警示牌和消防警示标志,明确专人负责管理。施工建筑物内严禁堆存保温材料。保温材料露天堆放时,堆放场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堆放场四周应由不燃性材料围挡;

2 堆放场应为禁火区域,其周围10m范围内及上空不得有明火作业,并应有显著标识;

3 堆放场附近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4 堆放场所应配备种类适应的灭火器、砂箱或其他灭火工具;

5 堆放场内材料应采用不燃性材料完全覆盖;

6 可燃保温材料不应长期在现场存放。

5.0.3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使用明火及电、气焊作业审批制度,并严格履行施工现场动火申请审批手续。夜间作业使用的照明设施,应采取防火安全隔离措施。

5.0.4 实施电焊、气焊切割作业时,必须对作业的周围和下方实施防护遮挡,焊渣应有容器接装。幕墙的支撑构件和空调机等设施的支撑构件,其电焊等工序应在保温材料铺设前进行,确需在保温材料铺设后进行的,应在电焊部位的周围采用防火毯等防火保护措施。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风力4级以上严禁明火作业。

5.0.5 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区域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必须确认明火作业所涉及区域内的可燃类保温材料已覆盖了抹面层或界面层。严禁在未做防火界面层的保温材料上进行电气焊接和其它明火作业。

5.0.6 外墙保温工程施工作业时,其防火构造措施应与保温层同时作业。施工作业各区段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做到边固定保温材料边涂抹防护层,尽量缩短保温材料裸露的时间。

5.0.7 喷涂聚氨酯保温材料,必须在喷涂后24h内进行防火界面砂浆处理,防火界面砂浆处理后的保温层防火性能应符合有关防火规范的要求。保温层施工时没有防火界面层或装饰层的保温层不得超过2层楼高,也不得大于6米,裸露时间不得超过2天。

5.0.8 大模板内置外保温系统在结构混凝土施工时,若保温板未事先作好防火保护界面,应在外墙混凝土拆模后及时对保温层表面进行防护层处理。未进行防护层处理的外裸保温层不得超过2层楼高,也不得大于6米,裸露时间不得超过2天。

5.0.9 外墙保温工程施工期间如遇公休日及节假日,应对已安装的裸露保温墙面进行界面覆盖处理,并将作业区内剩余的保温材料按要求集中堆放管理,放假前对外墙保温工程进行检查,确保无裸露的外保温墙和板材露天堆放。

5.0.10施工期间应随时清理废弃保温材料,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料,要及时收集清理集中销毁,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

5.0.10 遇六级以上大风、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要停止作业。

6 成品保护

6.0.1 已成型的保温墙体如需动火施工必须有动火证明专人监督并划定保护范围,采取严格保护措施,防止由于施工不慎对墙体造成破坏。

6.0.2 工程施工所用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保温材料或导线穿越保温材料时,应采取隔热措施予以分隔。

6.0.3外墙保温工程完工后,相毗邻的竖井、凹槽、平台等,不应堆放可燃物。应与外墙火源、热源等火灾危险源应与外墙、屋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应加强对火源、热源的管理。

7 安全管理

7.0.1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应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外墙保温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应对下列内容进行说明:

1.周边环境影响分析;

2.交叉作业情况分析;

3.施工危险源分析;

4.火灾易发部位分析;

5.施工辅助设施、安全防护设施主要技术指标;

6.施工材料、围挡材料主要阻燃指标;

7.安全技术措施;

8.消防设施设计;

9.消防安全措施;

10.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其他安全生产有关内容。

7.0.2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培训,制定防火应急救援预案。对高层建筑和既有建筑施工现场应组织开展灭火救援、应急疏散的演练。

7.0.3 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人应向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说明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

7.0.4 施工现场进行电焊、气焊作业的人员应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作业。动火应做到没有动火证不动火,安全措施没落实不动火,监护人不在场不动火的“三不”原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禁止动用明火作业:

1 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

2 在动火审批的范围内未履行审批手续;

3 操作工不了解动用明火作业现场周围情况;

4 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冷却、隔音、隔热的部位,在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

5 作业现场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未做彻底清理或未采取有效安全的措施;

6 作业现场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

7 交叉施工作业中,动用明火对其他施工设备和人员安全构成威胁;

8 散落的火星对毗连或邻近建(构)筑物安全构成威胁;

9 五级(含五级)以上风力时,应停止室外动火作业;

10 按有关规定必须禁止动用明火。

7.0.5 做好机械设备运转记录和维修保养记录,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和酒后操作。

7.0.6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加强临时用电施工管理。临时用电施工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作业。

7.0.7 施工现场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救援演练,做好演练记录。施工现场发生火灾,应立即报警,启动防火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施救,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 安全监理

8.0.1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条文规定和设计要求。

8.02 监理单位应核验施工单位编制的防火措施、成品保护方案是否符合本规程要求。

8.0.3 监理单位应编制外墙保温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执行。

8.0.4 安全监理应检查以下防火内容:

1 检查外墙保温工程的设计文件、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的设计要求等;

2对进场的外墙保温材料按相关规定进行书面、外观检查,检查其燃烧指数、氧指数等指标是否符合图纸要求并抽取样品见证取样送检,并做好进场检验报告、数量、进场批次、合格证及燃烧性能检验报告等验收记录。

3 检查施工单位防火检查记录;

4 检查施工现场动火审批记录;

5 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规定对施工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

6 检查保温材料的堆放、存储、保管是否有符合防火要求;

7 检查分项工程完工后,成品保护措施是否到位。

8.0.5 在施工阶段发现施工单位未按核验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现场,或选用的保温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立即督促整改,情况严重的应下发工程暂停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9 防火验收

9.0.1 外墙保温工程防火安全验收,其分项工程及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的规定,验收内容和资料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9.0.2 外墙保温工程防火安全验收,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等有关人员进行。

9.0.3 外墙保温工程防火安全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外墙保温工程防火设计、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设计要求、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等;

2 外墙保温材料的进场验收记录,包括所用外墙保温材料的清单、数量、进场批次、合格证及燃烧性能检验报告;

3 进场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见证取样检验报告;

4 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施工防火验收记录。

9.0.4 防火安全验收时,可按本规程附录a外墙保温工程施工防火安全验收记录填写。

9.0.5 当外墙保温工程施工的有关资料经审查全部合格,现场检查或抽样检测结果全部合格,防火安全验收方为合格。

10 资料管理

10.0.1 外墙保温工程施工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施工设计图纸及其他技术文件齐全;

2 专业施工队伍资质和施工现场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3 外墙保温工程安全防火设计审核文件、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设计要求、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齐全;

4 外墙保温材料清单、数量、批次、合格证及防火性能检验报告等进场验收记录完整;

5 进场外墙保温材料安全防火性能复检报告、外墙保温验收表格齐全。

第5篇 轻质隔墙与玻璃安装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轻质隔墙工程

①施工现场必须结合实际情况设置隔墙材料储藏间,并派专人看管,禁止他人随意挪用。

②隔墙安装前必须先清理好操作现场,特别是地面,保证搬运通道畅通,防止搬运人员绊倒和撞到他人。

③搬运时设专人在旁边监护,非安装人员不得在搬运通道和安装现场停留。

4现场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搬运时可戴手套,防止刮伤。

⑤推拉式活动隔墙安装后,应该推拉平稳、灵活、无噪声,不得有弹跳卡阻现象。

⑥板材隔墙和骨架隔墙安装后,应该平整、牢固、不得有倾斜、摇晃等现象。

⑦玻璃隔断安装后应平整、牢固,密封胶与玻璃、玻璃槽口的边缘应黏结牢固,不得有松动现象。

8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设专人洒水、打扫,不能有扬尘污染环境。

(2)玻璃安装工程

1进入施工现场应戴好安全帽。搬运玻璃时,应戴上手套,玻璃应立放紧靠。高空装配及擦玻璃时,必须穿软底鞋,系安全带,以保证安全操作。

②截割玻璃,应在指定场所进行。截下的边角料应集中投入木箱,及时处理。截下的玻璃条及碎块,不得乱抛,应集中收集在木箱中。大批量玻璃截割时,要有固定的工作室。

3安装玻璃时应带工具袋。木门窗玻璃安装时,严禁将钉子含在口内进行操作。同一垂直面上不得上下交叉作业。玻璃未固定前,不得歇工和休息,以防工具或玻璃掉落伤人。

④安装门窗或割断玻璃时,不得将梯子靠在门扇上或玻璃框上操作。脚手架、脚手板、吊篮、长梯、高登等,应认真检查是否牢固,绑扎有无松动,梯脚有无防滑护套,人字梯中间有无拉绳,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操作。

⑤在高处安装玻璃应将玻璃放置平稳,垂直下方禁止通行。

安装屋顶采光玻璃,应铺设脚手板或其他安全措施。

6门窗玻璃安装后,应随手挂好风钩或插上销锁锁住窗扇,防止刮风损坏玻璃,并将多余玻璃、材料、工具清理入库。

7.玻璃安装时,操作人员应对门窗口及窗台抹灰和其他装饰项目加以保护。门窗玻璃安装完毕后应有专人看管维护,检查门窗关启情况。

8拆除外脚手架、挑梁脚手架和活动吊篮架时,应有预防玻璃被污染及破损的保护措施。

9大块玻璃安装完毕后,应在1.6m左右高处,粘贴彩色醒目标志,以免误撞损坏玻璃。对于面积较大、价格昂贵的特种玻璃,应有妥善保护措施。

⑩安装完毕后所剩下的残余破碎玻璃应及时清扫和集中堆放,并要尽快处理,以避免玻璃碎屑扎伤人。

第6篇 基础灌浆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²  水泥灌浆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水泥灌浆应遵守下列安全技术要求:

(1)灌浆前,应对机械、管路系统进行认真检查,并进行10~20min该灌注段最大灌浆压力的耐压试验。

(2)高压调节阀应设置防护设施,灌浆中应有专人控制高压阀门并监视压力指针摆动,避免压力突升或突降。压力表应经常核对,超出误差允许范围的不应使用。

(3)处理搅浆机故障时,传动皮带应卸下。

(4)对曲轴箱和缸体进行检修时,严禁一手伸进试探、另一手同时转动工作轴,更不应两人同时进行此动作。

(5)搅浆人员应正确穿戴防尘保护用品。

²  孔内事故处理的安全技术要求

孔内事故处理应遵守下列安全技术要求:

(1)事故发生后,应将孔深、钻具位置、钻具规格、种类和数量、所用打捞工具及处理情况等详细填入当班报表。

(2)使用打吊锤处理事故应由专人统一指挥,吊锤处于悬挂状况打吊锤时,周围不应有人,不应在钻机立轴上打吊锤。

(3)用千斤顶处理事故时场地应平整坚实,千斤顶应安放平稳,并将卡瓦及千斤顶绑在机架上,以免顶断钻具时卡瓦飞出伤人。

(4)使用管钳或链钳扳动事故钻具时,严禁在钳把回转范围内站人,也不应用两把钳子进行前后反转。掌握限制钳者,应站在安全位置。

第7篇 木构件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一、在坡度大于25度的屋面上操作,应有防滑梯、护身栏杆等防护措施。

二、木屋架应在地面拼装。必须在上面拼装的应连续进行,中断时应设临时支撑。屋架就位后,应及时安装脊檩、拉杆或临时支撑。吊运材料所用索具必须良好,绑扎要牢固。

三、在没有望板的屋面上安装石棉瓦,应在屋架下弦设安全网或其它安全设施。并使用有防滑条的脚手板,钩挂牢固后方可操作。禁止在石棉瓦上行走。

四、安装二层楼以上外墙窗扇,如外面无脚手架或安全网,应挂好安全带。安装窗扇中的固定扇,必须钉牢固。

五、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六、钉房檐板,必须站在脚手架上,禁止在屋面上探身操作。

第8篇 砌石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应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熟悉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进入施工现场应戴安全帽,操作人员应正确佩戴劳保用品,严禁砌筑施工人员徒手进行施工。

(2)施工人员在进行高空作业之前,应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查明是否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其他不宜进行高空作业的疾病,经医院证明合格者,方可进行作业。

(3)砌筑施工时,脚手架上堆放的材料不应超过设计荷载,应做到随砌随运。

(4)非机械设备操作人员,不应使用机械设备。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应安全可靠、性能良好,同时设有限位保险装置。

(5)运输石料、混凝土预制块、砂浆及其他材料至工作面时,脚手架应安装牢固,马道应设防滑条及扶手栏杆。采用两人抬运的方式运输材料时,使用的马道坡度角不宜大于30°、宽度不宜小于80cm;采用四人联合抬运的方式时宽度不宜小于120cm;采用单人以背、扛的方式运输材料时,使用的马道坡度角不宜大于45°、宽度不宜小于60cm。

(6)堆放材料应离开坑、槽、沟边沿1m以上,堆放高度不应大于1.5m;往坑、槽、沟内运送石料及其他材料时,应采用溜槽或吊运的方法,其卸料点周围严禁站人。

(7)进行高空作业时,作业层(面)的周围应进行安全防护,设置防护栏杆及张挂安全网。在坑、槽、沟、洞口等处,应设置防护盖板或防护围栏,并设置警示标志,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8)吊运砌块前应检查专用吊具的安全可靠程度,性能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应注意重心位置,严禁用起重扒杆拖运砌块,不应起吊有破裂、脱落、危险的砌块。严禁起重扒杆从砌筑施工人员的上空回转;若必须从砌筑区或施工人员的上空回转时,应暂停砌筑施工,施工人员应暂时离开起重扒杆回转的危险区域。

(9)当现场风力达到6级及以上,或因刮风使砌块和混凝土预制构件不能安全就位时,机械设备应停止吊装作业,施工人员应停止施工并撤离现场。在台风、暴风雨之后应检查各种设施和周围环境,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施工。

(10)砌体中的落地灰及碎砌块应及时清理,装车或装袋进行运输,严禁采用抛掷的方法进行清理。应经常清理道路上的零星材料和杂物,使运输道路畅通无阻。

(11)严禁作业人员乘运输材料的吊运机械进出工作面,不应向正在施工的作业人员或作业区域投掷物体。

(12)搬运石料时应检查搬运工具及绳索是否牢固,抬运石料时应采用双绳系牢。

(13)用铁锤修整石料时,应先检查铁锤有无破裂,锤柄是否牢固。击锤时要按石纹走向落锤,锤口要平,落锤要准,同时要查看附近有无危及他人安全的隐患,然后落锤。

(14)不宜在干砌、浆砌石墙身顶面或脚手架上整修石材,应防止振动墙体而影响安全或石片掉下伤人。制作镶面石、规格料石和解小料石等石材应在宽敞的平地上进行。

第9篇 临时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般规定

一、临时供电及照明线路的架设与设备安装.应符合铁道部现行的《铁路电力施工技术安全规则》有关规定。

二、电力施工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体格检查合格;

2. 具有电力专业知识,熟悉电力施工技术安全规则并经考试合格;

3. 能处理触电紧急救护。

三、每一用电单位应安装独立的总开关和熔丝。每幢办公房屋、车间、仓库、宿舍等应安装单元开关和熔丝。

四、遇有雷电、暴风雨、雪等不良气候时,应停止室外工作。

临时供电

一、临时发、配、变电站应设围栏(墙)防护。并设立标志。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二、发电站内的排气管必须引出机房外面。排放口应避开作业区,其附近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三、电站动力设备与所需燃料应隔离存放,设专人管理。防火间距应符合规定。

四、电站使用的安全工具和压力容器应定期检查。在使用新工具和劳动保护用品前,必须按规定的电压等级进行试验。

五、在电力设备上工作,必须采取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1. 工作票制度;

2. 工作许可制度;

3. 工作监护制度;

4. 工作间断、工地转移和工作终结制度。

六、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以下安全措施:

1. 确认已切断电源;

2. 检查施工设备上有无电压;

3. 装设短路接地线;

4. 在工作地点悬挂标示牌、装设围栏。

以上安全措施,应由值班人员执行。对无人值班的电力设备(包括电线路)应由工作票上指定的专人执行。

七、停电作业的线路与另一带电线路相交叉或接近(包括同杆架设),在工作时可能与带电线路的导线接近至下表的安全距离以内时,带电线路应停电并予以接地。

邻近或交叉其它电力线工作时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6~10

1.0

35

2.5

八、 需在带电的杆塔上或带电设备附近作业时,工作人员的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如小于下表的规定时,必须停电作业。

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之间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6~10

0.7

35

1.0

九、短路接地线与作业设之间不应装设开关和熔断器。在分段母线上作业时,应对分段母线分别验电并接地封线。

接地线应用多股软铜线,截面不得小于25mm2,接地线应使用专用线夹固定在导线上。

十、外线工作应遵守铁道部现行的《铁路电力施工规范》有关规定。

临时照明

一、室内照明配线应用瓷夹固定,严禁将电线拴在铁扒钉、铁线钉或其它导电的金属物件上,或将电线捆扎在一起,并严禁就地拉线。

二、施工工地、车间、仓库、办公室、宿舍等,应按设计规定安装照明。不得随意变动。必须增加或拆改时,应由电工进行。

三、电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并应用缘绝胶布包扎好。

四、线路各种配件如瓷瓶、瓷夹、瓷管、瓷熔断器、灯头等有破裂情况者不得使用。

五、 熔丝的容量必须按用电负荷量装设,严禁以其它金属丝代用。

六、普通照明灯不得当作移动式手提作业灯使用。

七、工地投光灯安装位置应选择在不妨碍工作的适当地点,并避免眩光。支架应牢固,必要时应设防护。

八、定期检查用电安全,及时更换老化破损电线。

第10篇 砌体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砌筑砂浆工程要点

①砂浆搅拌机械必须符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462005)的有关规定,施工中应定期对其进行检查、维修,保证机械使用安全。

②落地砂浆应及时回收,回收时不得夹有杂物,并应及时运至拌和地点,掺入新砂浆中拌和使用。

③现场建立健全的安全环保责任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④现场各施工面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正确。

(2)砌块砌体工程要点

①吊放砌块前应检查吊索及钢丝绳的安全可靠程度,不灵活或性能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堆放在楼层上的砌块重量,不得超过楼板允许承载力。

②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安全可靠,性能良好,同时设有限位保险装置。机械设备用电必须符合“三相五线制”及三级保护的规定。

③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等,作业层的周围必须进行封闭围护,同时设置防护栏及张挂安全网。

④楼层内的预留孔洞、电梯口、楼梯口必须进行保护,采取栏杆搭设的方法进行围护,预留洞口采取加盖的方法进行围护。

⑤砌体中的落地灰及碎块应及时清理成堆,装车或装袋运输,严禁从楼上或架子上抛下。

⑥吊装砌块和构件时应注意重心位置,禁止用起重拔杆拖运砌块,不得起吊有破裂、脱落、危险的砌块。

⑦起重拔杆回转时,严禁将砌块停留在操作人员上空或在空中整修、加工砌块。

⑧安装砌块时,不准站在墙上操作和在墙上设置受力支撑、缆绳等,在施工过程中,对稳定性较差的窗间墙独立柱应加稳定支撑。

⑨因刮风,使砌块和构件在空中摆动不能停稳时,应停止吊装作业。

(3)石砌体工程要点

①操作人员应戴安全帽和帆布手套。

②搬运石块应检查搬运工具及绳索是否牢固,抬石头应用双绳。

③在架子上凿石应注意打凿方向,避免飞石伤人。

④砌筑时,脚手架上堆石不宜过多,应随砌随运。

⑤用锤打石时,应先检查铁锤有无裂纹,锤柄是否牢固,打锤要按照石纹走向落锤,锤口要平,落锤要准,同时要看清附近情况有无危险,然后落锤,以免伤人。

⑥不准在墙顶或脚手架上修改石材,以免振动墙体影响质量或石片掉下伤人。

⑦石块不得往下掷。运石上下时,脚手板要钉装牢固,并钉装防滑条及扶手栏杆。

8堆放材料必须离开槽、坑、沟边沿1以外,堆放高度不得高于0.5m。往槽、坑、沟内运石料及其他物质时,应用溜槽或吊运,下方严禁有人停留。

⑨墙身砌体高度超过地坪1.2m以上时,应搭设脚手架。

⑩砌石用的脚手架和防护栏板应经检查验收,方可使用,施工中不得随意拆除或改动。

(4)填充墙砌体工程

①砌体施工脚手架要搭设牢固。

②外墙施工时,必须有外墙防护及施工脚手架,墙与脚手架间的间隙应封闭,防止高处坠物伤人。

③严禁站在墙上做划线、吊线、清扫墙面支设模板等施工作业。

④在脚手架上,堆放普通砖不得超过2层。

⑤操作时精力要集中,不得嬉笑打闹,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⑥现场实行封闭化施工,有效控制噪声、扬尘、废物、废水等排放。

第11篇 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制度规程

(一)、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公布的劳动保护立法和各项安全技术标准为依据,根据公司年度施工生产的任务,各项工程施工的特点确定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针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未能及时解决的问题以及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所应采取的措施,做到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

(二)、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范围包括:

⒈起重机械上的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过卷扬退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等),为了安全而进行的改装。

⒉各种运转机械上的安全起动和迅速停车设备。

⒊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机械和设备。

⒋电气设备安装防止触漏电的设施(包括标准配电箱)。

⒌为安全而安设低电压照明设备。

⒍在原有设备简陋,全部操作过程不能机构化的情况下,对个别繁重费力或危险的起重,搬运工作所采取的辅助机械化设备。

⒎在生产区域内危险处所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

⒏在工人可能到达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设的防护装置。

⒐在生产区域内,工人经常过往的地点,为安全而设置的通道及便桥。

⒑消除尘及各种有害物质而设置的吸尘设备及防尘设施。

⒒为减轻或消除工作中的噪音及震动的设施。

⒓机械、电气设备等传动部的防护装置。

⒔为保持空气清洁或使温湿度合乎劳动保护安全而安设的通气换气装置。

⒕工作场所的休息室,用膳室及食物加热设备。

⒖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参改书,刊物、宣传画、标语等。

⒗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⒘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所需的工具、仪器。

⒙女工卫生室及其设备。

㈢、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由公司安全科在工程开工时依据工程、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经公司经理批准后由相关部门执行。

㈣、安全技术措施的重大项目由公司组织实施,一般项目均由基层各部门负责实施,安全科负责定期检查实施情况。

㈤、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费用和使用材料,都应切实保证。

第12篇 高喷灌浆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喷射灌浆应遵守下列安全技术规定:

(1)喷射灌浆前应对高压泵、空压机、高喷台车等机械和供水、供风、供浆管路系统进行检查。下喷射管前,宜进行试喷和3~5min管路耐压试验。对高压控制阀门宜安设防护罩。

(2)在喷射灌浆过程中,出现压力突降或骤增、孔口回浆变稀或变浓、回浆量过大、过小或不返浆等异常情况时,应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3)喷射灌浆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监测高压压力表,防止压力突升或突降。

(4)下喷射管时,应采用胶带缠绕或注入水、浆等措施防止喷嘴堵塞。遇有严重阻滞现象,应起出喷射管进行扫孔,不允许强下。

(5)高压泵、空压机气罐上的安全阀应确保在额定压力下立即动作,应定期校验安全阀,校验后不应随意调整。

(6)单孔高喷灌浆结束后,应尽快用水泥浆液回灌孔口部位,防止地下空洞给人身安全和交通造成威胁。

第13篇 单位工程抹灰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单位工程抹灰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生产基本规定》。

2.室内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属支架应搭设平稳牢固,脚手板跨度大于2米。架上堆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在同一跨度内不应超过两人。

3.不准在门窗、暖气片、洗脸池等器物上搭设脚手板。阳台部位粉刷,外侧必须挂设安全网。严禁踩踏脚手架的护身栏杆和阳台栏板上进行操作。

4.机械喷灰喷涂应戴防护用品,压力表、安全阀应灵敏可靠,输浆管各部接口应拧紧卡牢。管路摆放顺直,避免折弯。

5.输浆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超压和管道堵塞,应卸压检修。

6.贴面使用预制件、大理石、磁砖等,应堆放整齐平稳,边用边运。安装要稳拿稳放,待灌浆凝固稳定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撑。

7.使用磨石机,应戴绝缘手套穿胶靴,电源线不得破皮漏电,金刚砂块安装必须牢固,经试运转正常,方可操作。

第14篇 门式钢管脚手架支撑模板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一般安全要求

①模板支撑的基础必须平整严实,并做好排水,回填土必须分层回填,逐层夯实。

②当模板支撑架设在钢筋混凝土楼板、挑台等结构上部时,应对该结构强度进行验算。

③可调底座调节螺杆伸出长度不宜超过200mm,当超过200mm时,一榀门架承载力设计值应根据调底座调节螺杆伸出长度进行修正;伸出长度为300mm时,应乘以修正系数0.90,超过300mm时,应乘以修正系数0.80。模板支撑架的高度调整宜以采用可调顶托为主。

④模板支撑构造的设计,宜让立杆直接传递载荷。当载荷作用于门架横杆时,门架的承载能力应乘以折减系数,当载荷对称作用于立杆与加强杆范围时,应取0.90。当载荷对称作用在加强杆顶部时,应取0.70。当载荷集中作用于横杆中间时,应取0.30

(2)模板支撑施工

①模板支撑在安装前应在楼面或地面弹出门架的纵横方向位置线并进行抄平。

②门架、调节架及可调托座应根据支撑高度设置,支撑架底部可采用固定底座及木楔调整标高。

③用于梁模板支撑的门架,可采用平行或垂直于梁轴线的布置方式。垂直于梁轴线布置时,门架两侧应设置交叉支撑。平行于梁轴线设置时,两门架应采用交叉支撑或梁底模小楞连接牢固。

④门架用于楼板模板支撑时,门架间距与门架跨距应由计算和构造要求规定,水平加固杆应在周边顶层,底层及中间每5列、5排通长连续设置,并应采用扣件与门架立杆扣牢。楼板模板支撑较高时(大于10m),门架设置剪刀撑应在外侧周边和内部每隔15m间距连续设置到顶,剪刀撑宽度不应大于4个跨距或间距,斜杆与地面倾角宜为45°~60°。

⑤门架用于整体式平台模板时,门架立杆、调节架应设置锁臂,模板系统与门架支撑应做满足吊运要求的可靠连接。

⑥搭设模板支撑时,施工操作层应铺设脚手板,操作工人应系安全带。

(3)模板支撑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①不得使用严重变形、损伤和锈蚀的门架及其配件。

②可调底座、顶托应采用防止砂浆、水泥浆等污物填塞螺纹的措施。

③不得采用使门架产生偏心载荷的混凝土浇筑顺序,采用泵送混凝土时,应随浇随捣随平整,混凝土不得堆积在泵送管路出口处。

④应避免装卸物对模板支撑产生偏心、振动和冲击。

⑤交叉支撑、水平加固杆、剪刀撑不得随意拆卸,因施工需要临时局部拆卸时,施工完毕后应立即恢复。

第15篇 单位工程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单位工程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生产基本规定》。

一般要求: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检验。

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5.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灭火放气。

6.配制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胶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

7.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电缆胶。高空浇注时,下方不得有人。

8.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设备及内线安装:

9.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10.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11.剔槽打眼时,锤头不得松动,铲子应无卷边、裂纹、戴好防护眼镜。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12.人力弯管器弯管,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

13.管子煨弯砂子必须烘干,装砂架子搭设牢固,并设栏杆。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上下要错开。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

14.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力勾眼,穿导线时,应互相配合防止挤手。

15.安装照明线路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过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外线及电缆工程:

16.电杆用小车搬运,应捆绑卡牢。人抬时,动作一致,电杆不得离地过高。

17.人工立杆,所用叉木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衡。机械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杆时坑内不得有人,基坑夯实后,方准拆去叉木或拖拉绳。

18.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直径八分之一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登杆。

19.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拴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20.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21.紧线用的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

22.架线时在线路的每2-3公里处,应接地一次,送电前必须拆除,如遇雷雨,停止工作。

23.电缆盘上的电缆端头,应绑扎牢固。放线架、千斤顶应设置平稳,线盘应缓慢转动,防止脱杠或倾倒。电缆设至拐弯处,应站在外侧操作。木盘上钉子应拔掉或打弯。

电气调整:

24.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须接地。被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人看守或加锁。并对仪表、接线等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25.电气设备或材料作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匀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压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26.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示牌,防止误合闸。

27.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雷电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28.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运行。

29.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

安全放电。

施工现场变配电及维修:

30.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31.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电压(千伏)距离(米)

6以下0.35

10-350.60

440.90

60-1101.50

32.交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止工作时:

(1)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2)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用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收。

(3)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4)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5)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多股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6)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33.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在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34.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或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35.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代替保险丝(片)。

36.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米。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37.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相线和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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