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房地产企业财务部销售管理办法
房地产公司财务部销售管理办法
第一条 销售部门的各项销售活动,除及时结清款项外,均应签订销售合同,并将签字生效的合同副本提交财务部一份,作为发票审核和货款结算的依据。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同时将定期将窗口表、销售进度表以及房产局等管理部门测绘结果报财务备案。
第二条 销售专用发票或专用收据由财务部统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购并登记保管。
开票员领用时应办理领用登记手续,发票、收据开完后应及时交销,以旧换新。财务部应在一个星期内将已开发票的存根联与入账记录进行核查。
严禁开票员私自购买发票及收据,不得打白纸条收款。
第三条 缴款 客户交纳定金、房款一律于当日存入银行,任何人都不得坐支或挪用、借用销售款。
开票:小定可以开具公司自制的收据,大定必须开具税务机关专用收据。开发产品的销售在未结清价款前不能开具正式发票,或者只能就收到的价款部份开具正式发票。收据换发票的必须将原收据收回。开票时必须填写开票人、收款人及日期。一般不得开具红字发票。
第四条 __公司所属各公司的各种销售折扣政策须报__公司批准后执行,同时将批准后的折扣政策报__公司财务部备案。
第五条 销售折扣由销售部门提出,公司主管领导签字批准,财务部门核对无误后入账。
销售折扣、折让需要办理退款的,客户还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收款收据。如因测绘面积与原销售面积差异需要办理退款的,参照上述程序办理。
第六条 财务部门应根据销售计划等资料,加强与销售部门的工作联系,随时掌握收款进度及应收账款的变化情况,督促应收账款的催收,加速货款回笼。
第七条 销售分析:
(一)销售分析应分别由营销部门和财务部门按月进行。
(二)营销部门侧重分析销售计划的执行情况、价格变动情况。
(三)财务部门侧重分析销售收入和销售利润的完成情况,并对影响销售利润的各种因素做出分析,提出改进建议。
第2篇 (代理公司)房地产售楼部销售管理办法
房地产(代理公司)售楼部销售管理办法
1.销控管理办法
1.1销控由现场销售主管负责,每阶段推出销控单位项目部与甲方沟通甲方财务、现场销售经理各执一份。
1.2售楼部所有房源由销售主管统一管理。
1.3现场销售主管负责录入更新、更改销控,除销售主管外,其余人员非经乙方项目总监授权,均不能录入更新、更改销控。销售主管在录入销控时应包括成交日期、成交客户或预留单位客户姓名、销售人员或预留单位跟进人姓名。
1.4销控管理员在录入销控时应严肃认真,做到公开、公正、不得私自截留单位,任何变更均须在销控上注明变更的时间、原因。
1.5每天上班前售楼部由销售主管和售楼员核对销控。
1.6售楼员每成交新单位必须与主管核对房源,预防房源二次成交。售楼员与客户签署合同需由主管审核、确认合同内容、房号无误
1.7客户到财务付款时,财务需审核确认销控无误。甲方现场经理盖章时审核,凭协议做销控。
1.8销售主管在每天营业时间结束前与甲方公司驻场财务及销售经理核对销控及资料(包括售出单位、定金金额、客户身份等),经核实后上报乙方项目经理,即使当天没有售出单位也要汇报。
2.预留单位管理办法
2.1单位预留仅限于甲方公司特别照顾的关系户。
2.2甲方现场销售经理填写'内部保留单位确认表'明确预留的具体单位及预留时间,依次报甲方公司营销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2.3甲方总经理签名确认后,把该'内部保留确认表'发至乙方销管部复印备案,原件递交乙方现场销售主管调整销控。
2.4销售现场应尽最大可能按已备案的'内部保留单位确认表'为甲方公司关系户解决认购问题。
2.5'内部保留单位确认表'具有时间限制。若预留期限少于三天,由甲方现场销售经理审批;若预留期限超过超过三天,少于两周,由甲方现场销售经理初审通过后,报甲方公司营销副总经理审批;若预留期限超过两周,由甲方现场销售经理初审通过后,依次报甲方营销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预留单位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
2.6若超过'内部保留单位确认表'上所列明的预留期限,客户仍未前来办理认购手续,则'内部保留单位确认表'上所预留的单位不再保留。
2.7若预留客户解除预留单位,甲方现场销售经理应及时填写'解除内部保留单位通知书'交给乙方销售部通知销售现场更改销控表。
2.8若预留客户更改预留单位,甲方现场销售经理应及时填写'更改内部保留单位通知书',然后按照'内部保留单位确认表'的审批程序,依次审批,审批通过后交给乙方现场销售主管知会并更新销控。
3.客户欠款催缴办法
3.1销售人员根据客户签订的《认购书》内容核查客户缴款情况,在距离客户缴款期三天前,销售人员要根据查核的结果对客户执行'提醒计划',即对已缴款客户要提醒其换取首期收据和签约的地址、时间,并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如未缴款,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缴款并签署合同。
3.2对于到期未能付款的客户,销售人员要将该类客户列表上报销售主管,并对客户进行电话提醒,足订客户逾期十五天,临订客户逾期24小时,由相关人员按照《客户挞定流程》办理挞定手续并通知客户,若客户要求延迟,售楼员认为确需延迟的按'特殊申请流程'办理。
3.3关于客户签署合同后欠款的催缴,甲方财务人员应通过现场销售经理督促乙方销售主管和销售人员,根据合同规定的缴款日期,在规定的最后日期前三天对客户欠款情况执行'提醒计划'。如客户逾期未付,甲方财务人员要在逾期的第一天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客户,并连续三天将欠款和罚息的金额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客户。
3.4已签署合同的客户欠款超过七天时,甲方财务人员应将客户欠款情况通知甲方现场销售经理,由甲方现场销售经理通知甲方委托的律师,由律师发具有法律效力的律师信。逾期超过一个月的客户,甲方现场销售经理应将客户名单上报甲方总经理,依照甲方规定采取法律途径解决。
3.5客户如在逾期后前来缴款,甲方财务人员应依照客户逾期天数收取罚息,如客户要求免除罚息,应填写《特殊申请》报请甲方总经理批准后方可。
4.项目结束操作细则
4.1乙方需于项目结束前一个月预先知会甲方,并开始准备交接事宜。
4.2乙方销售主管负责整理所有项目资料、物品及客户资料,并列出资料及物品交接清单。
4.3乙方销售主管负责与甲方现场销售经理及物业管理公司进行交接。
4.4乙方项目经理负责与甲方相关人员核对资料,经甲方相关人员核对无误后于清单上签名确认。
4.5所有资料及物品交接完毕后,乙方于一周内撤出甲方所提供场地,并将场地及甲方提供的办公品完好交回甲方,由甲方相关人员确认后签收。
4.6剩余未结算部分佣金,由乙方提供明细表,经甲方确认无误后,于乙方撤场后一个月内转入乙方账户。
5.客户挞订管理办法
5.1客户认购鸿泰溪城物业时,允许其支付不少于2000元人民币作为临定,暂时保留单位,但约定保留时间不能超过三天(72小时)。
5.2对于已到约定补订日期的临订客户,乙方现场销售主管须督促相关销售人员及时跟进。销售人员应在临近约定时间前一天提醒客户交款日期、到期未交,应第二次提醒客户按约定期限交款,视情况放宽一天作为最后交款期限。
5.3超过约定补订日期一天半(36小时)后,相关销售人员须填写'挞订通知书',交给乙方现场销售主管初审后由甲方现场销售经理审批。
5.4乙方现场销售主管凭'挞定通知书'对该单位作挞定处理,并更新销控。此时,挞定流程结束。
5.5挞定流程结束后,现场销售主管须把'挞定通知书'复印一份存档处理,原件客户联经财务中心盖章后寄发给客户,财务联交财务中心记账。
5.6对于已到约定签约日期的齐订客户,乙方现场销售主管须及时督促。销售人员及时跟进。销售人员应在临近约定签约日期前两天提醒客户签约日期,到期未签,应第二次提醒客户按约定期限签约,并设法了解客户不能按期签约原因及可能最早签约时间,视情况最多放宽七天作为最后签约期限,此后,再作第三次提醒。
5.7超过放宽约定签约日期十天后,销售人员应及时通知乙方销售部派出客户经理及时跟进,若超过放宽约定签约日期十五天客户仍未前来签约,客户经理须填写'客户跟进记录表'和'挞定通知书',交给乙方项目总监审批后送交乙方现场销售主管,现场销售主管凭'挞定通知书'对该单位更新销控。此时,挞定流程结束。
5.8挞定流程结束后,现场销售主管须把'挞定
通知书'复印一份存档处理,原件客户联经财务中心盖章后寄给客户,财务联交财务中心记账。
5.9甲方财务每月统计上月挞定总额,并计算出乙方挞定提成。
6.客户特殊申请管理办法
6.1客户特殊申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6.1.1申请延期付款、延期签约;
6.1.2申请转名、加名、减名、转单位;
6.1.3申请额外优惠折扣;
6.1.4申请更改付款方式;
6.1.5申请更改装修标准;
6.1.6申请工程修改;
6.1.7其他申请。
对于以上申请,仅限于未签署买卖合同的客户申请,已签署买卖合同的客户原则
上一概不受理。
6.2申请延期付款、延期签约
6.2.1对于提出申请延期付款、延期签约的客户,到期前申请的,由相关销售员跟进;到期后申请的,由乙方销售部客户经理跟进。
6.2.2跟进人员应了解客户延期付款、延期签约的原因,若原因不充分,应给予拒绝;若客户延期付款、延期签约的原因充分,则由跟进人员帮助客户填写'客户特殊要求申请表'申请延期付款或延期签约。并在'客户特殊要求申请表'上注明客户要求延期付款或延期签约定的原因,依次交给甲方现场销售经理、财务中心工作人员审批;若延期超过半个月的需加报甲方营销副总经理审批,超过一个月,需另加报甲方总经理审批。
6.2.3'客户特殊要求申请表'获批复后,由跟进人员把'客户特殊要求申请表'的客户联及跟进部门联分别交给客户及甲方财务中心。
6.2.4客户凭'客户特殊要求申请表',在约定的日期前来办理有关手续。
6.3申请转名、加名、减名、转单位
6.3.1对于提出转名、加名、减名、转单位的客户,由销售人员跟进。
6.3.2关于优惠权证转名、加名、减名。非直系亲属,优惠权证一律只允许最多一次免费转名、加名、减名。
6.3.3关于认购书转名、加名、减名.
6.3.3.1销售人员帮助客户填写'客户特殊要求申请表'申请转名、加名、减名交给乙方现场销售主管审批并做好相关记录后依次交给乙方现场销售经理、乙方项目总监审批。
6.3.3.2直系亲属(指法律规定有血缘关系的直系亲属)间免手续费转名、加名、减名,办理时应填写特殊申请表,并附户口本等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由乙方现场销售经理审批。
6.3.3.3非直系亲属间转名、加名、减名超过免费一次以上,若客户同意缴纳手续费,由乙方现场销售经理审批。若客户申请减免转名、加名、减名、转单位手续费,应提出具体理由,由乙方现场销售经理审查通过后,上报乙方项目总监审批。
6.3.3.4'客户特殊要求申请表'获批复后,由销售员通知客户前来重新签署认购书,同时把'客户特殊要求申请表'的客户联及跟进部门联分别交给客户及财务中心。
6.3.3.5客户回来办理手续时,销售人员须指引客户凭经审批通过的'客户特殊要求中请表'到财务中心交纳相关手续费。
6.3.3.6交纳相关手续费后,销售人员须协助客户重新填写新的认购书,并收回旧认购书,由客服助理存档。
6.3.4关于签署认购书后,在签署合同时转名、加名、减名。客户可自由免费加名,但一律不允许转名、减名。
6.3.5关于转单位:
6.3.5.1销售人员帮助客户填写'客户特殊要求申请表'申请转单位,交给销售助理,由销售助理做好相关记录后交给销售主管。
6.3.5.2若客户同意支付转单位手续费,由乙方现场销售主管审批;若客户申请减免转单位手续费,须另上报乙方项目总监审批。
6.3.5.3'客户特殊要求申请表'获批复后,由销售员通知客户前来重新签署认购书,同时把'客户特殊要求申请表'的客户联及跟进部门联分别交给客户及甲方驻场财务中心。
6.3.5.4客户回来办理手续时,销售人员须指引客户凭经审批通过的'客户特殊要求申请表'到财务中心交纳相关手续费。
6.3.5.5销售人员重新填写'认购单位纸',并在上面注明由'_栋_单位转至_栋_单位',由销控管理员更新销控。
6.3.5.6交纳相关手续费后,销售人员须协助客户重新填写新的认购书,并收回旧认购书,由销售主管存档。
6.3.6修改认购书时,新认购书上的成交日期应与旧认购书上的成交日期保持一致。
6.4申请额外优惠折扣
6.4.1对于提出申请额外优惠折扣的一般客户,仅限于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受理额外优惠折扣的申请:
6.4.1.1一次购买三个单位以上的团体购房;
6.4.1.2甲方公司关系户(含甲方员工),由甲方跟进。
6.4.2相关跟进人员须帮助客户填写'客户特殊要求申请表'申请特殊优惠,交给甲方营销策划部经理审核以后报营销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审批。
6.4.3若客户申请的特殊优惠在甲方营销副总经理权力审批范围以内,由营销副总经理视情况审批。
6.4.4若客户申请的特殊优惠在甲方营销副总经理权力审批范围以外(即超出正常折扣),由甲方营销副总审查通过后,报甲方总经理审批。
6.4.5客户特殊优惠申请获审批通过后,相关跟进人员须按获批申请的折扣帮助客户填写认购书。对于一般客户,由销售人员帮助填写认购书;对于公司关系户及员工,由甲方现场销售经理帮助填写认购书。
6.4.6最后由销售主管回收旧认购书,存档。
6.4.7修改认购书时,新认购书上的成交日期应与旧认购书上的成交日期保持一致。
6.5申请更改付款方式
6.5.1对于提出更改付款方式的客户,由销售人员跟进。
6.5.2销售人员帮助客户填写'客户特殊要求申请表'申请更改付款方式,交给销售主管做好相关记录后交给乙方现场销售经理审批。
6.5.3'客户特殊要求申请表'获批复后,由销售员通知客户前来重新签署认购书,同时把'客户特殊要求申请表'的客户联及跟进部门联分别交给客户及财务中心。
6.5.4销售人员须协助客户重新填写新的认购书,并收回旧认购书,由销售主管存档。
6.5.5修改认购书时,新认购书上的成交日期应与旧认购书上的成交日期保持一致。
6.6申请工程修改
6.6.1对于提出申请工程修改的客户,由乙方销售部客户经理跟进。
6.6.2客户经理
应了解客户工程修改的内容及原因,若原因不充分,应给于拒绝:若客户工程修改的原因充分,则由客户经理按客户修改要求拟出草图交给甲方现场销售经理与甲方工程部联络,若工程修改可行,则由甲方现场销售经理通知客户经理帮助客户填写'客户特殊要求申请表'申请工程修改,并在'客户特殊要求申请表'后附图纸,由客户签名确认经甲方现场销售经理交甲方工程部经理初审。
6.6.3甲方工程部经理初审通过后,上报甲方公司主管工程的副总经理审批。
6.6.4甲方公司主管工程副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把该申请单转交至项目工程部。
6.6.5项目工程部应审核该变更是否对建筑物结构、外立面、使用功能等构成影响,工程修改中若涉及水、电等方面要与设计院沟通,然后由项目工程部出具修改方案及图纸,经甲方现场销售经理交客户经理。
6.6.6客户经理联系客户,让客户对项目工程部审核修改后的图纸签名确认并交项目工程部,由项目工程部将确认后的图纸转交建设总包单位合同预算部。
6.6.7建总合同预算部核算修改工程费用并出具'装修核算表',经甲方交客户经理.
6.6.8客户经理再次联系客户,让客户对'装修核算表'进行签名确认。
6.6.9客户签署买卖合同后,客户经理带领客人持已确认的'装修核算表'到财务中心交更改款。
6.6.10客户交完工程更改款后,客服助理将财务注明已收款的'装修核算表'转交项目工程部。
6.6.11项目工程部收到财务注明已收款的'装修核算表'后发单给建总工程管理部开始修改。
6.7其他申请
若超出以上范围的申请,原则上销售环节不予审批,特殊情况由乙方项目总监审
查通过后,依次报甲方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6.8相关纪录
附:《客户特殊要求申请表》
客户签约和收楼管理办法
7.1 客户签约流程
7.1.1 销售人员按时提醒客户按照规定时间交款,客户凭认购书交清首期和和首期税费等相关费用后,凭甲方驻场财务中心收据到销售中心签约处与相关销售员签署购房合同。
7.1.2 销售员在签署合同时,应先核查客户资料是否齐全,首期收据是否完整核查齐全后方可与客户签署合同。
7.1.3 对于合同内容,销售员应严格按照甲方营销策划部提供的样本签署,如有改动,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改动。若改动内容简单,甲方现场销售经理在报营销副总同意后可先通知改动后补办书面通知。
7.1.4 对于合同改动的内容,销售主管应将改动的内容报甲方现场销售经理咨询甲方公司总经理和甲方法律顾问同意后方可改动,并将每次改动内容存底。
7.1.5 销售主管对于修改的意见进行汇总,在适当的时候可以依照现行法律法规、行规、政府规定等对现行合同提出修改意见,修改时需经甲方相关部门会审后,报甲方总经理签署后方可执行。
7.1.6 销售员在合同签署完毕后,应先给销售主管复核后再将合同交甲方现场销售经理审核,甲方现场销售经理如发现需要修改的合同,可直接退回销售员重签,无问题合同交与驻场财务中心审核。
7.1.7 财务中心人员核对合同首期款是否到帐,付款情况是否符合公司规定等对相应的财务情况进行审核,如无异议,交由甲方行政部盖章。如有异议,退回销售员改正。
7.1.8 财务人员将盖好章的合同交销售主管。销售主管将合同分类,买卖合同交房管局鉴证,贷款合同交银行办理审批手续,合同复印件存档。
7.1.9 律师楼在规定时间内,将买卖合同鉴证完毕后,将合同分类,一类为一次性付款合同,此类合同归档,一类为银行贷款合同,此类合同交房管局抵押办证科,办理抵押手续,手续完毕后,交银行归档,甲方归档合同交甲方现场销售经理。
7.2 相关文件:
《商品房买卖合同》
7.3 相关记录
7.3.1 客户特殊申请表
第3篇 产成品出厂销售管理办法
一、 阳极铜销售管理办法
1、销售部门销售阳极铜时购买方必须预付与购买数量价值相当的
货款,发货数量的价值不高于预付款额。
2、根据销售部门的申请,成品库组织发货,质检部门、合同购买
方安排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计量、采样、出样、制样,样品一式三份,一份交质检部门化验,一份交对方,一份双方共同签字封口作为仲裁样品放公司质检部门保存,保存期为三到六个月。
3、双方共同采样的计价“元素”的分析结果在国家标准允差范围内,质检部门才能开出“进出厂物料检测单”作为最终结帐依据。若双方超差,则按合同约定的具有国家认定资质的单位进行仲裁,仲裁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4、质检部门将“进出厂物料检测单”送交财务、销售部门,他们以此为依据计算销售金额并开具发票。
二、 硫酸的销售管理办法
1、市场行情较好销售部门在销售硫酸时,购买方必须予付与发货数量价值量相当的货款。
2、根据销售部门的书面申请,成品库和质检部门组织发货、计量,对不符合客户质量要求的硫酸不能出厂。
3、购买方检验后如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时,质检部门必须及时到对方单位进行复检,双方如再有争议,则在具有国家认定资质的单位进行仲裁,仲裁结果作为判定质量的依据。如不符合质量要求,则请示公司领导,由领导商定后酌情处理,公司将追究质检部门的责任。
4、财务以计量单为依据计算销售金额并开发票,若价值量大于予付款,经办人依旧合同将余款及时回笼,否则追究其责任。
第4篇 房地产交易评估公司现场销售管理办法
房地产交易评估公司销售现场管理办法
一、客户管理规定
01、接待:接待客户顺序由各分行经理按现场具体情况自行安排,若出现盘源、客源的归属问题,则由分行经理或营销部经理确定。
02、登记:业务员必须在销售软件和客户登记本上记录所接的客户并做好跟踪记录,不得因跟进工作不足而造成客户流失。客户登记必须是以客户姓名、联系电话为确认依据,否则无效。有效客户登记之间如有冲突,以时间先后为准,若有特殊情况,由分行经理或营销部经理确定。
03、员工离开公司,客源登记本必须退回公司。
二、盘源管理规定
01、录盘:业务员接到盘源当天必须及时将盘源资料真实、详尽的录入到系统中。
02、接盘:每人每周必须接到6个以上盘源(以录入系统为准),每周由分行经理检查一次,少一条扣rmb2元。
03、看盘:每人每天必须到现场看两个以上盘源,并在盘源跟踪中体现,每天由分行经理检查一次,少一条扣rmb2元。
04、跟盘:每人每天必须跟踪10条以上盘源,每天由分行经理检查一次,少一条扣rmb2元;无效盘源跟踪一条同样rmb2元;若发现虚假盘源跟踪则每条扣rmb5元。
注:具体操作:
a、若'待租'状态盘源中有已经出租的,一定问清楚月租金及租期以及是否有其他物业出租、售并做盘源跟踪后,用'业主自租'的方式转到'已租'状态中;若有业主说不租了或其它原因则做盘源跟踪后统一报到分行经理或分行负责人处以'删除'方式转到'无效状态'中;
b、若'待售'状态盘源中有已经出售的,一定问清详细情况(包括售价、代理中介以及是否有其他物业出租、售等)并做盘源跟踪后,用'业主自售'的方式转到'已售'状态中;若有业主说不卖了或其它原因则跟踪后统一报到分行经理或分行负责人处以'删除'方式转到'无效状态'中。
05、洗盘:逢偶数月份的1至10日进行一次全面的洗盘工作,所有'待租、待售'的盘源由各盘源所有人自行负责逐一跟踪并逐一在系统中做好盘源跟踪记录,各分行经理每偶数月份11日进行洗盘结果检查,若还有盘源没有该月1至10日的跟踪,每条罚款rmb2元。
三、折扣管理规定
01、我公司相关业务佣金(包括按揭手续费)一律按佣金收费标准进行收取,所有业务员不得私自答应或暗示客户任何程度的佣金折扣。
02、若遇特殊情况,并且折扣控制在8折以内的,必须先填写《佣金折扣申请表》,经分行经理签字批准。
03、若折扣超过8折,同样必须先填写《佣金折扣申请表》,并且须经分行经理及营销部经理签字确认。
04、若遇上类似有介绍费、合作单等其它佣金没有全额回收情况的,一律按上述第2、3条执行。
05、《佣金折扣申请表》必须附在相关合同后面由分行经理整理后转交财务部备案及准确核算业绩。
06、若业务员不按上述规定收取佣金,私自答应客户任何程度的折扣,则由当事人补足差额。
四、下订管理规定
01、业务员确定客户有意向购买或承租我公司代理的物业时,必须事先知会分行经理,经同意后可收取客户的诚意金,诚意金最长保留该盘源24小时(特殊情况由分行经理和营销部经理商讨决定)。
02、任何已下订的盘源要联系业主、看房、二次下订、谈价格等任何与业主接触的行为必须先知会营销部经理,由营销部经理统一协调。
03、若24小时内未转定的,则遵循按顺序由后往前补的原则来确定购买客户(特殊情况由分行经理和营销部经理商讨决定)。
04、24小时内若客户反悔,经分铺经理、营销部经理同意后全额退还诚意金;若收取客户定金后交易未能正常进行,定金按相关协议书或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五、广告制作规定
01、消息报广告盘源由各分行经理自行安排人员挑选。
02、消息报上的私人广告电话号码登为制作该期广告的业务员电话。
03、在选定广告盘源之前必须逐个打电话给该盘源业主或上门拜访,确认情况并尽量砍低售价并告知业主我公司为其物业做本期广告。
04、每周各分行负责选广告盘源的业务员必须在周四pm6:00之前将本周广告盘源用邮件发到小洪处统筹安排,分行经理负责审核监督。
05、各分行若有特殊广告盘源必须在周五前的例会通知到每位业务员并由广告制作人以邮件形式知会其它分行同事以便统一口径。
六、纪律及处罚规定
01、上班、开会迟到、早退在十分钟以内者,扣除薪金10元;迟到、早退超过十分钟者,扣除薪金20元;超过一小时者,扣除当日薪金。严禁不打卡、不签到或虚假签到、代打卡,一经发现,均扣除当事人2日薪金。
02、员工在现场工作时必须佩带工作牌,违者每次罚款5元。
03、上班及开会时间不按规定着装,每次罚款10元。
04、各分行不按时(4、5、6、7、8、9月份pm19:00;10、11、12、1、2、3月份pm18:00)开关招牌灯、开关门,分行经理罚款20元。
05、分行经理不在每月5日前交考勤表,罚款20元。
06、严禁与客户争吵或当客户面争吵,违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辞退。
07、客户投诉,经查实,视情节处以10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08、公司职员在am9:00
第5篇 房产经纪车位销售管理办法
房产经纪公司车位销售的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__房地产经纪公司车位销售的管理,提高车位的销售率,调动销售人员的积极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车位销售指标以车位的销售金额为计算标准。
二、车位的销售计划按年度销售计划分摊至各月,并将销售任务下发至销售人员。车
位的销售额与住宅等销售额相加后作为月度销售任务。
三、车位销售指标与每月销售任务一并作为考核内容。
四、车位销售的佣金计提方式与住宅销售佣金的计提方式相同,销售代表按其累计
销售回款完成率2‰-4‰计提佣金,销售主管及销售经理按其累计销售回款完成率0.3‰-0.5‰计提佣金。
五、车位销售佣金的计提标准按车位销售款全部到帐为准,当月计入销售额,佣金于
次月计发。
六、在销售过程中,只要销售任务总额达到相应标准,则可按相应的佣金计提比例进
行提佣。
七、提佣细则同《业绩考核与销售佣金管理办法》中的原则。
第6篇 销售管理奖惩办法范文
为加强对销售人员及销售业绩的管理,公司都制定出怎样的销售奖惩制度呢以下是一份销售管理奖惩办法,可供参考。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为对营业绩效加以品评、改进,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绩效考核工作不是一种单纯的数字统计工作,而是对于原始资料加以综合性统计、分析、研究的工作。
第三条绩效考核工作不是针对个人的统计工作,而是与其他单位或团体不可分割的整体性统计工作。
第二节绩效统计
第四条本公司对业务人员个人的销售绩效要加以统计,其应统计项目如下:
一、固定顾客订货数量的统计:
(一)推销订货数量的统计——指各业务员访问顾客时所接受的订货。
(二)信电订货数量的统计——指各业务员所辖区域顾客来电或信的订货数量。
二、新拓展客户订货数量的统计——即非固定(或非原有)客户的订货。
三、销售出货物被退回数量的统计:
(一)因业务问题被退货的统计——指生产能力不足,无法按时送货而造成的退货。
(二)因品质问题被退货的统计——指因产品品质不良而且造成的退货。
(三)因误期问题被退货的统计——指未按客户指定日期送货而造成的退货。
四、折让金额的统计。
五、销售货物作废的统计——指业务员已开出“销售清单”并已登记入统计表,但在未送货前又取消订单的数量统计。
六、销售货物优待款额的统计——指佣金款额的统计。
七、实际销售额的统计——即客户的订货累计额扣除退货、折让、作废、优待之后的统计。
第五条凡个人销售出货物被退回者,若这批货物是上个月份的订货(或送货),而在下个月份被退回,其被退回数量,应从本月份(或下月份)该业务员的销售实绩中加以扣除,或者追回与该被退回数量相对应的绩效奖金。
第六条对业务员个人销售的损失和收益应加以统计,即对个人销售毛利加以统计,其统计项目分别如下:
一、个人销售成本价值的统计:
(一)制订各产品的边际成本(即边际价格)以及推销成本。
(二)销售费用的统计——即工资津贴、机车保养、油料、旅差费等费用的统计。
(三)其他费用的统计——即如交际、赠送以及其他费用,运费亦应列入其中。
第七条对业务员个人销售货物收入款额的实绩加以统计,其统计项目分列如下:
一、本月应收货款的统计(含本月月底之前应收未收的所有款项)。
二、本月实收货款的统计(含期票)。
三、期票利息损益的统计。
第八条对业务员个人销售货物的净利润值应加以统计,即统计销售毛利扣除期票损益后的价值。
第九条本公司的销售绩效应分为月份及年度两种加以统计,其统计项目分列如下:
一、实际销售货物总额的统计。
二、销售货物退回总额的统计。
三、分区域、分业务销售货物总额的统计。
第三节绩效统计图表
第十条销售部门对于销售人员的工作绩效加经统计后,对绩效应列成图表,以提供给经营者,使其了解经营状况。
第十一条对业务人员工作绩效的统计图表种类规定如下:
一、绩效统计图:
(一)个人绩效统计比较图:(如图一)。
(二)经销商、联络处绩效统计比较图(如图一)。
二、每月绩效累计比较图:
(一)业务员每月绩效统计比较图(如图二)。
(二)经销商、联络处绩效比较图(如图二)。
第十二条销售部门应以销售净额为主,对于销售成长率应列成图表,其图表类别规定如下:
一、销售总额成长一览表(如图表三)。
二、各产品销售额成长一览表(如图表三)。
三、分行业销售总额成长一览表。
第四节绩效评价
第十三条本公司对销售部门应订立销售目标,并制订销售人员的工作方针、原则。
第十四条销售部门对销售人员应订立个人月标准销售额,其规定内容如下表:
第十五条对销售目标的完成率也应加以计算,其规定如下表:
第十六条对销售净值指数的计算规定如下:
第十七条对销售收入款额指数的规定如下:
第十八条对收款期票损益指数计算,按发货之日起的六十天为原则,其计算规定如下:
第二十二条为奖励绩效优良的人员,以提高业务人员工作的的热情,增进公司的销售绩效并配合各种制度的实施,对绩效优良人员要酌情发给奖金。
第二十三条对绩效优良人员奖金的发放,除按本公司奖惩管理办法规定外,应按本节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对绩效优良人员奖金的发放规定如下:
第二十五条对奖金的发放规定如下:
一、月别(分成绩及名次两种)奖金于次月发放工资时一并发与。
二、年别奖金于年度结算后发给。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四条所说的年别奖金同年终奖金无关。
第五节绩效统计表
第二十七条销售部门要定期填具统计表,呈报主管人员作为经营的参考,统计表的种类如下:
一、月份个人销售绩效统计表。(表一)
二、月份组别销售绩效统计表。(表二)
三、年度业务成绩及费用考核表。(表三)
四、销售额季节变动指数计算表。(表四)
五、产品构成分析图表。(表五)
六、销售管理费分解表。(表六)
七、顾客类别回收分析表。(表七)
八、销售总利润增减分析表。(表八)
九、销售总利润增减计算表。(表九)
十、销售成本构成图表。(表十)
第7篇 房地产售楼部销售管理办法
房地产(代理公司)售楼部销售管理办法
1.销控管理办法
1.1 销控由现场销售主管负责,每阶段推出销控单位项目部与甲方沟通甲方财务、现场销售经理各执一份。
1.2 售楼部所有房源由销售主管统一管理。
1.3 现场销售主管负责录入更新、更改销控,除销售主管外,其余人员非经乙方项目总监授权,均不能录入更新、更改销控。销售主管在录入销控时应包括成交日期、成交客户或预留单位客户姓名、销售人员或预留单位跟进人姓名。
1.4 销控管理员在录入销控时应严肃认真,做到公开、公正、不得私自截留单位,任何变更均须在销控上注明变更的时间、原因。
1.5 每天上班前售楼部由销售主管和售楼员核对销控。
1.6 售楼员每成交新单位必须与主管核对房源,预防房源二次成交。售楼员与客户签署合同需由主管审核、确认合同内容、房号无误
1.7 客户到财务付款时,财务需审核确认销控无误。甲方现场经理盖章时审核,凭协议做销控。
1.8 销售主管在每天营业时间结束前与甲方公司驻场财务及销售经理核对销控及资料(包括售出单位、定金金额、客户身份等),经核实后上报乙方项目经理,即使当天没有售出单位也要汇报。
2. 预留单位管理办法
2.1 单位预留仅限于甲方公司特别照顾的关系户。
2.2 甲方现场销售经理填写'内部保留单位确认表'明确预留的具体单位及预留时间,依次报甲方公司营销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2.3 甲方总经理签名确认后,把该'内部保留确认表'发至乙方销管部复印备案,原件递交乙方现场销售主管调整销控。
2.4 销售现场应尽最大可能按已备案的'内部保留单位确认表'为甲方公司关系户解决认购问题。
2.5 '内部保留单位确认表'具有时间限制。若预留期限少于三天,由甲方现场销售经理审批;若预留期限超过超过三天,少于两周,由甲方现场销售经理初审通过后,报甲方公司营销副总经理审批;若预留期限超过两周,由甲方现场销售经理初审通过后,依次报甲方营销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预留单位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
2.6 若超过'内部保留单位确认表'上所列明的预留期限,客户仍未前来办理认购手续,则'内部保留单位确认表'上所预留的单位不再保留。
2.7 若预留客户解除预留单位,甲方现场销售经理应及时填写'解除内部保留单位通知书'交给乙方销售部通知销售现场更改销控表。
2.8 若预留客户更改预留单位,甲方现场销售经理应及时填写'更改内部保留单位通知书',然后按照'内部保留单位确认表'的审批程序,依次审批,审批通过后交给乙方现场销售主管知会并更新销控。
3.客户欠款催缴办法
3.1 销售人员根据客户签订的《认购书》内容核查客户缴款情况,在距离客户缴款期三天前,销售人员要根据查核的结果对客户执行'提醒计划',即对已缴款客户要提醒其换取首期收据和签约的地址、时间,并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如未缴款,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缴款并签署合同。
3.2 对于到期未能付款的客户,销售人员要将该类客户列表上报销售主管,并对客户进行电话提醒,足订客户逾期十五天,临订客户逾期24小时,由相关人员按照《客户挞定流程》办理挞定手续并通知客户,若客户要求延迟,售楼员认为确需延迟的按'特殊申请流程'办理。
3.3 关于客户签署合同后欠款的催缴,甲方财务人员应通过现场销售经理督促乙方销售主管和销售人员,根据合同规定的缴款日期,在规定的最后日期前三天对客户欠款情况执行'提醒计划'。如客户逾期未付,甲方财务人员要在逾期的第一天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客户,并连续三天将欠款和罚息的金额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客户。
3.4 已签署合同的客户欠款超过七天时,甲方财务人员应将客户欠款情况通知甲方现场销售经理,由甲方现场销售经理通知甲方委托的律师,由律师发具有法律效力的律师信。逾期超过一个月的客户,甲方现场销售经理应将客户名单上报甲方总经理,依照甲方规定采取法律途径解决。
3.5 客户如在逾期后前来缴款,甲方财务人员应依照客户逾期天数收取罚息,如客户要求免除罚息,应填写《特殊申请》报请甲方总经理批准后方可。
4. 项目结束操作细则
4.1 乙方需于项目结束前一个月预先知会甲方,并开始准备交接事宜。
4.2 乙方销售主管负责整理所有项目资料、物品及客户资料,并列出资料及物品交接清单。
4.3 乙方销售主管负责与甲方现场销售经理及物业管理公司进行交接。
4.4 乙方项目经理负责与甲方相关人员核对资料,经甲方相关人员核对无误后于清单上签名确认。
4.5 所有资料及物品交接完毕后,乙方于一周内撤出甲方所提供场地,并将场地及甲方提供的办公品完好交回甲方,由甲方相关人员确认后签收。
4.6 剩余未结算部分佣金,由乙方提供明细表,经甲方确认无误后,于乙方撤场后一个月内转入乙方账户。
5. 客户挞订管理办法
5.1 客户认购鸿泰溪城物业时,允许其支付不少于 元人民币作为临定,暂时保留单位,但约定保留时间不能超过三天(72小时)。
5.2 对于已到约定补订日期的临订客户,乙方现场销售主管须督促相关销售人员及时跟进。销售人员应在临近约定时间前一天提醒客户交款日期、到期未交,应第二次提醒客户按约定期限交款,视情况放宽一天作为最后交款期限。
5.3 超过约定补订日期一天半(36小时)后,相关销售人员须填写'挞订通知书',交给乙方现场销售主管初审后由甲方现场销售经理审批。
5.4 乙方现场销售主管凭'挞定通知书'对该单位作挞定处理,并更新销控。此时,挞定流程结束。
5.5 挞定流程结束后,现场销售主管须把'挞定通知书'复印一份存档处理,原件客户联经财务中心盖章后寄发给客户,财务联交财务中心记账。
5.6 对于已到约定签约日期的齐订客户,乙方现场销售主管须及时督促。销售人员及时跟进。销售人员应在临近约定签约日期前两天提醒客户签约日期,到期未签,应第二次提醒客户按约定期限签约,并设法了解客户不能按期签约原因及可能最早签约时间,视情况最多放宽七天作为最后签约期限,此后,再作第三次提醒。
5.7 超过放宽约定签约日期十天后,销售人员应及时通知乙方销售部派出客户经理及时跟进,若超过放宽约定签约日期十五天客户仍未前来签约,客户经理须填写'客户跟进记录表'和'挞定通知书',交给乙方项目总监审批后送交乙方现场销售主管,现场销售主管凭'挞定通知书'对该单位更新销控。此时,挞定流程结束。
5.8 挞定流程结束后,现场销售主管须把'挞定通知书'复印一份存档处理,原件客户联经财务中心盖章后寄给客户,财务联交财务中心记账。
5.9 甲方财务每月统计上月挞定总额,并计算出乙方挞定提成。
6. 客户特殊申请管理办法
6.1 客户特殊申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6.1.1 申请延期付款、延期签约;
6.1.2 申请转名、加名、减名、转单位;
6.1.3 申请额外优惠折扣;
6.1.4 申请更改付款方式;
6.1.5 申请更改装修标准;
6.1.6 申请工程修改;
6.1.7 其他申请。对于以上申请,仅限于未签署买卖合同的客户申请,已签署买卖合同的客户原则上一概不受理。
6.2 申请延期付款、延期签约
6.2.1 对于提出申请延期付款、延期签约的客户,到期前申请的,由相关销售员跟进;到期后申请的,由乙方销售部客户经理跟进。
6.2.2 跟进人员应了解客户延期付款、延期签约的原因,若原因不充分,应给予拒绝;若客户延期付款、延期签约的原因充分,则由跟进人员帮助客户填写'客户特殊要求申请表'申请延期付款或延期签约。并在'客户特殊要求申请表'上注明客户要求延期付款或延期签约定的原因,依次交给甲方现场销售经理、财务中心工作人员审批;若延期超过半个月的需加报甲方营销副总经理审批,超过一个月,需另加报甲方总经理审批。
6.2.3 '客户特殊要求申请表'获批复后,由跟进人员把'客户特殊要求申请表'的客户联及跟进部门联分别交给客户及甲方财务中心。
6.2.4 客户凭'客户特殊要求申请表',在约定的日期前来办理有关手续。
6.3 申请转名、加名、减名、转单位
6.3.1 对于提出转名、加名、减名、转单位的客户,由销售人员跟进。
6.3.2 关于优惠权证转名、加名、减名。非直系亲属,优惠权证一律只允许最多一次免费转名、加名、减名。
6.3.3 关于认购书转名、加名、减名.
6.3 .
3.1 销售人员帮助客户填写'客户特殊要求申请表'申请转名、加名、减名交给乙方现场销售主管审批
第8篇 某楼盘现场销售管理办法
楼盘现场销售管理办法
本司认为销售乃一门专业工作,楼盘销售成功与否不单表现出个人能力高低,更重要是体现出团队精神,所有从事销售之业务员必须具备专业精神及态度进行销售工作,以客为尊,贯彻售前及售后服务,充分了解楼盘所有资料并掌握市场最新资讯,统一口径演绎楼盘销售卖点,全力配合整体销售策略,严格执行公司规定之规章制度,服从并尊重项目负责经理之最终决定。现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接待客户实行'轮流接待、专人全程服务的制度',销售部经理负责监督调查接待顺序,保证每个客户能得到销售员主动的接待。
1、销售现场应保持环境干净整齐,接待台资料物品摆放有序。
2、接待顺序根据签到的顺序。销售人员须按此排序表进行客户接待工作。轮到接待的销售员须携带相关售楼资料站在门口等候,其余销售人员在接待台后等候。若销售员不按顺序接待客户,遭其他销售员书面投诉,核实后第一次给予书面警告;第二次以后计入季度考核。
3、销售员如因正常工作如接待客户或其他公务不能按次序接待而导致空缺的 ,可以给予弥补。若轮到的销售员因私不在现场,则自动跳过,不另行补回。
4、每个客户由专人全程服务,无特殊情况避免一个客户由多人接待的现象。
5、不得令客户受冷遇,不论客户的外表、来访动机,销售员都要全力接待。销售员在接待第一次见面的客户必须委婉地询问客户以下两个问题:(1)您是否来过如来过,则询问`是哪位销售员接待的您若客户有来过并说出该销售人员,应及时给回该同事,若该销售员恰巧休假,则其他业务员有责任第一时间通知有关销售员,并招呼客户先坐下,有关销售员亦需及时决定找指定同事跟进或亲自跟进;若客户未能说出先前接待同事姓名、相貌特征,且现场同事无人认识该客户,则由轮值同事跟进,并于客户总登记册进行客户登记,并于排序表上登记。若有刻意隐瞒,并经证实违者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自动离职;对于既成事实的成交的情况,业绩归属第一接待者,违者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除名。
销售员有责任跟进已登记并属于其跟进的客户,促成交易。客户总登记册内
6、之客户登记以第一次签署为准,当天起计7日内,视作销售员的老客户,若于7天内客户与另一名销售员成单交易,佣金平分,但必须于当日向销售经理提出,并在认购书上签署两人的姓名(7天后视作新客户处理);对于同一客户多人接待过,以第一接待人与最后成交者为准,佣金平分;老客户带来新客户除非指明或直接找某位销售员,否则作为新客户处理(若新客户回访有老客户陪同,也视做新客户处理)。
7、排序中不能代接客户,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8、如因服务态度以外的原因遭客户投诉,现场经理查实后给予销售员书面警告,累计两次自动离职。
9、销售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正在接待的客户,而转接其他客户(客人多时,只能兼顾)。若因服务态度问题遭客户书面投诉,处理方式同上。
10、规范销售员用语,不该在客户面前说的话决不允许说。其中包括:公司内部资料,其他已成交客户资料,有损公司及同事形象的言语,与政府相关规定不符的言论。销售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在客户面前发生争执,也不得在成交后因销售员之间发生争执而向客户查核当时成交或登记的情况。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处罚,第一次给予书面警告;第二次立即除名。
11、当发现售楼资料有不清楚或错误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改正,决不能当着客户的面提出错误。
12、销售员接待客户完毕后,须送客户出售楼处,并目送客户上车离开现场方可返回,不得于客户背后谈论、辱骂或取笑客户。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13、销售员接待客户后须在《接待轮序表》上签字确认,并按顺序接听电话。
14、每个销售员都有义务做电话咨询,做好电话记录,并鼓励客户来访售楼现场,客户主动留下电话的,登记在来电登记表上,当此客户来访时,由轮值销售员按顺序跟进。
15、销售人员须定时定期如实填写相关销售工作表格。
16、销售员接待完客户,要完整填好一份客户来访登记表,以备今后查阅,否则将视作放弃该客户。
17、严禁挑选客户接待,否则将视为放弃本次接待客户的权利。若销售员正在接待客户,登记过的老客户来访则由其他销售员义务接待,该销售人员继续接待新客户,接待完毕,尽快接回老客户。
18、严禁争抢客户及破坏成交的行为。销售员不得在其他销售员接待客户的时候,主动插话或帮助介绍(除非得到邀请)。若遭到其他销售员投诉,影响成交,并经证实违者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自动离职。
19、销售员在接待其他同事的客户时不得主动递送名片,除非得到该销售员的同意。若客户主动要求,事后必须及时知会原销售员。每个销售员都有义务帮助其他销售员促成交易,在原销售员不在或繁忙的情况下,其他销售员必须协助接待。如有销售员书面投诉,核实后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给予书面批评,罚款50元;
20、请假者,视为自动放弃当日接待新客户的机会,过期不予弥补。
21、发展商公司人员的接待不计次数;老客户直接再次定房接待不计次数,其他情况一律视为有效接待。违者参照第1条处理。
22、购房认购书应由销售人员自行填写,交现场经理签字审核保管(经理不在时由主管跟进)。
23、销售员需'留单位',需通知'销控人员',销售完毕亦必须通知'销控人员',同时填写成交客户调查表,现场销售经理作为销控人员,进行当日销控及统计。
24、原则上客户定房后不予调换和退房,客户退房后,奖金、任务指标均不计。
25、换房必须经销售部经理签字生效且须交纳手续费,换房原则上可以以小换大,不可以以大换小,可以价格低换价格高的,不可以价格高的换价格低的;退房按公司规定执行。
26、销售人员应协助客户顺利完成(如交款、签合同、按揭手续、办房产证)等手续,未按期交款的,应协助财务部门催收。
27、以下客户属于老客户:与其是直系亲属的客户;以公司名义购买的该公司其他人员。
28、私人会客时间应在15分钟以内,私人电话时间应在5分钟以内,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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