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中学冬季校园安全管理规定
中学冬季校园安全管理规定
1、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
2、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3、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等。
4、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5、教室、宿舍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6、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取暖,如:电炉子、电热毯、电暖气。
7、离开教室、宿舍时及时 饮水机电源。
8、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准触摸电器开关。
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9、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
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3、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14、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禁止学生在校外租房住宿,已经在校外住宿者,班主任尽力劝其返校住宿。
不听劝告在外住宿者,班主任需与家长签订冬季安全协议。
15、教室门的钥匙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值日生随时关锁好。
16、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17、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能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应该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8、学生身边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多余的钱一定要加密码存入银行,存折要妥善保管。
19、学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晒时,个人注意看管,干后及时收回宿舍,严禁放在室外过夜。
20、学生不提倡佩戴金银手饰、手机、寻呼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21、宿舍里有存放物资的橱、箱、包,一律加锁存放到个人位置上,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资。
22、使用密码箱的同学,个人密码应严加保密,不得轻意告诉他人。
23、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24、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不允许学生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25、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法律、政治上一律平等。
27、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28、班主任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特别是防拥挤踩踏的安全意识教育。
29、最近社会治安状况较差,在绿源路及大桥河堤上,频繁出现敲诈,强抢学生财物等事件,要求各班主任教育学生提高防范意识,做好自我防备,不要到人烟稀少的地方去,放学后结伴而行,走路尽量向有行人的地方走,遇到敲诈勒索事件时,在确保生命安全的情况下,及时报警或寻求周围群众的援助。
30、继续加强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
要求各班主任继续加强学生的防控意识教育;
严格落实晨检、午检制度;
信息报告制度。
第2篇 中学学校加强外来人员出入校园管理规定
中学(学校)关于加强外来人员出入校园管理的规定
为加强我校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规定:
1.各部门联系的维修、安装、送货人员,需由各部门提前通知门卫和安全办,门卫核实登记后才能放行。
2.年级或部门召集的家长会、家长委员会会议等,须预先通知安全办,并配合门卫登记、检查、核实。
3.部门受上级委托组织的活动涉及到外校人员参加的,须预先通知安全办。
4.在校内住宿的教职员工家属,必须配合门卫的工作,接受询问、登记、检查,临时住宿者,需报安全办批准并备案,以确保安全。
5.已毕业学生回校看望老师的,须由该老师确认并到门口迎接方可放行。
6.体育组组织的比赛涉及校外人员的,必须预先通知安全办和门卫。原则上校外人员到校内打球的,需由校领导批准,并报安全办。
7.门卫必须严格执行门岗制度,询问登记核实后方可放行。
以上规定,希望各部门配合,严格执行,以保校园平安。
第3篇 e中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中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和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了保持学生宿舍安全、整洁、舒适的育人环境,培养社会所需的合格人才,必须有严格的纪律和统一的管理,下面带来中学生宿舍管理规定范文,欢迎阅读。
中学生宿舍管理规定【1】
1、为维护学校的治安秩序,保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学生宿舍必须以校为单位组织好学生安全值班、负责管理好各系各门栋的宿舍安全。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水器等电热器具;严禁私接电线、改装电路、安装插座;禁止在蚊帐内点蜡烛..为维护学校的治安秩序,保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2、学生宿舍必须以校为单位组织好学生安全值班、负责管理好各系各门栋的宿舍安全。
3、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水器等电热器具;严禁私接电线、改装电路、安装插座;禁止在蚊帐内点蜡烛或点灯;禁止在宿舍内生火做饭;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危险物品进入学生宿舍。
4、凡本校人员出入学生宿舍一律凭校徽、有效证件出入,非本校人员必须验证登记,经同意后方可入内,不得在楼内留宿,有特殊情况确需留宿的,须经所在院系和保卫处同意后方可留宿。
5、宿舍按时开关大门,宿舍关门后因特殊情况要进出的,应向门卫出示证件或证明,经门卫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进出。
6、学生各种情况离校期间,其宿舍由各院系安排学生看守;学生不得擅自跨院系、跨宿舍居住;任何人不准侵占和借居毕业生离校后闲置宿舍,各院系在管理上应相互配合。
7、不准在宿舍墙上张贴各类海报、广告、启事和其它未经学校允许的张贴物;学生不得在宿舍区内搞任何经商活动;门卫应禁止小商贩进入宿舍区。
8、学生应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现金及时存入银行并设置密码;房内无人时必须关窗锁门;携带贵重物品出门自觉接受门卫的检查和登记。
9、提高警惕,严防各类案件发生,发现案情或险情,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现象,要及时报告并主动配合,提供线索,见义勇为,消除隐患。
10、门卫应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完成本职工作。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1、本规定由校保卫处负责解释和执行。
12、本规定公布之日起生效。
中学生宿舍管理规定【2】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和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了保持学生宿舍安全、整洁、舒适的育人环境,培养社会所需的合格人才,必须有严格的纪律和统一的管理。为了适应后勤服务社会化的需要,学生宿舍由学校后勤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为此,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凡住宿的学生必须遵守和执行。
一、组织管理
1、学生宿舍的管理主要负责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学生宿舍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加强宿舍全面管理,培养广大学生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的良好习惯,确保宿舍安全。给学生提供一个清洁、安静、舒适、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使同学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把学生宿舍的管理建设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范畴。2、成立学生宿舍管理领导小组,设组长一人(主要责任人),副组长、组员若干,寝室设室长一人。
主要职责是协助学校和学生宿舍执行宿舍管理规章制度,维护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协助搞好寝室清洁卫生和治安消防工作,组织学生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评比宿舍管理优质服务人员的活动及其他校园文化建设活动。
二、学生住宿管理
1、学生入校后应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和分配的寝室住宿,不得随意调换转让。如有特殊情况确要调换寝室,经学校同意后,统一安排调整。
2、学生按规定进出宿舍,并自觉接受门卫值班员的检查。非本宿舍人员,未经值班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
3、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宿舍。男同志到女生宿舍会客一律在值班室接待(教师因工作需要除外,但需办理登记手续)。
4、携物(贵重物品)外出,须持室长签字证明,并经值班人员检查确认无疑后方能外出。学生应当积极配合值班人员工作,不准无理取闹。
5、学生一律不准私自留客住宿。一般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其他校外人员,如遇特殊情况确需留宿者,应报学校保卫处批准,并在学生宿舍进行留宿登记。否则,一经查实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6、不准在宿舍内起哄、打架斗殴,停放自行车,。违者,将视情节和态度予以批评教育,直至行政处分。
7、提高警惕,防火防盗。不准在宿舍内燃烧纸屑、杂物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准使用任何违章电器,违者将进行批评教育,造成重大损害的还将交与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8、爱护室内公物。室内的一切设施均由该室的全体同学使用、管理,不得随意搬动、损坏、丢失。床、桌、凳、柜、锁、门窗、玻璃、灯具等公物应当爱护,如有人为损坏、丢失必须按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
9、爱清洁、讲卫生,坚持每日轮流值班制度。起床后按室内同一方向叠好被子,整理好床铺和其它用具,清扫出垃圾,不准往厕所、盥洗间、楼道、楼下乱泼污水,乱丢鞋袜、纸屑等一切杂物。
10、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午休和晚上熄灯后,禁止高声喧哗、打闹、歌唱、放音乐、弹乐器、洗衣物、打电话等,不得影响他人休息。严禁晚上熄灯后在寝室点蜡烛。
11、寒暑假期间学生原则上回家休息(宿舍封闭维修),个别留校者的住宿必须服从统一安排,不得随意搬动。
12、宿舍大门夜间实行关门制度。晚上熄灯后10分钟关闭宿舍大门。遇到特殊情况,应事先向值班人员说明情况。熄灯后进出宿舍者应作严格登记,宿管人员定期将名单报送宿舍管理领导小组。
三、卫生管理
1、宿舍的公共区域由学生宿舍服务员负责打扫;寝室由学生负责打扫。
2、宿管人员坚持环境区域、过道、楼梯、盥洗间、厕所每天打扫两次,冲洗一次的制度。并随时保持阴沟畅通,做到地面无垃圾、无堆积物,墙面无蜘蛛网。每月用除垢剂定时清洁盥洗间、厕所,保持盥洗间、厕所的清洁状态。
3、学生寝室坚持每日轮流值日清扫卫生的制度。做到室内地面干净,墙壁、屋顶无蜘蛛网,桌面整洁、东西摆放整齐。
4、宿舍领导小组每周五定期检查一次,学生宿舍每月检查两次。每月评比一次,检查、评比结果纳入“文明寝室”的评比活动中,并专栏公布。
全体同学都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律和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团结同学服从管理与教育,积极支持和维护宿舍的纪律秩序、治安消防、清洁卫生。维护自身利益,做好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中学生宿舍管理规定【3】
为进一步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强对学生的生活管理,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寝室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宿舍管理水平,制定如下规定:
一、宿舍内外必须保持整洁,要求做到:
1、各寝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
2、学生起床后必须整理好自己的床铺,叠好被子,统一安放,床单要拉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齐。被褥要经常洗涤,保持清洁。
3、各种物品要保持清洁,摆放整齐美观,肥皂盒、热水瓶、毛巾、牙刷、杯子、书、鞋子等,按线状排列。
4、不准向窗外倒水或乱抛果壳、纸屑。
5、人人重视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走廊、楼梯等做到不堆积垃圾、无纸屑、无果壳、无痰迹。厕所、盥洗室保持整洁,水槽里不倒杂物。
6、不准在宿舍里就餐。(病员除外)
二、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课及自习不得回宿舍。特殊情况需要回寝,必须有学生科批条。
三、节约用水,水龙头用后立即关好;室内一切设备不得擅自拆装或随意搬到室外;开窗时要挂好窗钩,假日、节日最后离开宿舍时必须关好门窗、电灯,门要上锁;爱护公共财产,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四、学生必须按舍务教师安排的寝室与铺位就寝,未经学校舍务教师同意,不得自行调换寝室与铺位。
五、学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宿舍管理教师的同意,不得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客人。
六、学生携带大件物品出校,须凭宿舍管理人员签发的出门条。
七、学生贵重物品(含钱、包)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寝室内,防止失窃。
八、宿舍内不得烧煤油炉,点煤油灯,不准私接电源和使用电器,以防失火。
九、男女同学不得随意进入对方宿舍。住宿生一般不能请宿假。如遇特殊情况需回家,凭家长请假单事先向班主任老师和学生科请假,并报舍务老师备案。各寝室长在每晚就寝前点名,将缺席名单交舍务老师,节假日应按学校规定准时回校归宿。
十、住宿同学要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决不允许老生欺负新生。新生也要尊重老生,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十一、学生宿舍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部分,布置要美观大方,体现思想性、知识性和艺术性的和谐统一。
学生在宿舍出现违纪的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4篇 海天中学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
高级中学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二)
全体学生应自觉接受消防安全管理员对学生宿舍防火检查,并遵守下列防火事项:
1.宿舍生管、管理员、楼层长、寝室长和学生要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识、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救火、会组织人员疏散。
2.学生宿舍内的消各类灭火器均属宿舍消防设施,严禁非消防用途使用宿舍内消防设施。
3.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不得使用各种家用电器,不得乱接乱拉电源线和私接电源保险,严禁使用电炉。
4.不得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酒精炉。
5.不得卧床吸烟,严禁点蜡烛学习。
6.严禁学生在宿舍存放、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电热锅、电热杯、热得快、电吹风、电夹板等禁用电器,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私拉电线。
7.楼梯、走廊和阳台等部位应当保持畅通,不得擅自封闭,不得堆放各种物品。
8.发现他人违章用火、用电或损坏消防设施及器材的,要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9、了解消防知识,掌握简易的灭火方法,发生火灾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在确认不会伤害到自己时,使用灭火器扑救初起火焰。
凡违反本制度有关规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并视情节给予处分或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5篇 初级中学公物使用及管理规定-2
初级中学公物使用及管理规定(2)
1.凡学校的公物如:桌椅、门窗、玻璃、黑板、风扇、水电设备、照明设备、摄像音响设备、电教仪备、计算机、教学用具、体育器材、卫生器材、图书、资料、校园花草树木等都要倍加爱护,妥善管理。
2.凡是学校的公物,一律按部门分类编号登记入册,并建立使用登记制度。各班级、办公室公物需有专人签名负责管理使用。
3.凡教室课桌椅、各办公室的桌椅、办公用品及必须的劳动工具都由总务处按需要在学期开学时发给。课桌椅、办公室桌椅,按班按室按号登记入册,由使用负责人签名领用。
4.凡损坏公物者,按价赔偿。故意损坏者,追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原因不明者,由损坏公物的集体赔偿。
5.凡属自然损耗的用具(如扫帚、拖把、黑板擦等)原则上一学期发放一次。
6.室内禁止一切球类活动,以免损坏公物,弄脏墙壁。
zz初级中学总务处
二
第6篇 中学校园安全管理规定(3)
中学校园安全管理规定(三)
为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规定,切实加强我校的安全保卫上作,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利益,确保我校良好的内部治安秩序,努力创建安全文明单位,按照“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依靠群众,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门卫管理规定
第一条学校大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部位,全校所有师生员工都有义务维护学校大门的良好秩序,出入校门必须自觉遵守门卫管理制度,服从门卫管理,需要时接受门卫查询。
第二条执勤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模范维护校门秩序,着装整洁,服务热情,做到文明执勤,礼貌执勤。
第三条学校大门早6:00开门,晚23:00关门,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适当延长关门时间,须经学校同意。关门以后,有特殊情况需出入校门的人员必须出示能表明真实身份的有效证件,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出入校门。
第四条出入学校必须从大门顺序通行,严禁爬墙、翻门出入,违者,门卫执勤人员有权留置,并交由政治处值班教师处理。
第五条外来人员(除已由有关部门通知门卫外)进入学校,均须出示能表明真实身份的有效证件,并经执勤人员同意后方可,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要办理登记手续。
第六条学生上课或晚自习时间原则上不会客。拒绝收购废旧物品、推销产品的人员进入学校。部门或教职工确需出售废旧物品,应征得门卫同意后方可将收购人员带入学校。
第七条自行车进出校门,必须下车推行,违者,批评教育,态度恶劣者,执勤人员有权留置,并交由保卫处值班干部处理。机动车辆进出校门须减速慢行,避让行人,禁止在校园内鸣喇叭。
第八条携带大型、大宗设备器材、建筑材料、成件行李物品离校者,须凭学校有关部门开据并盖章的书面证明方能放行。需要时门卫执勤人员有权检查带出的物品,被被检查人员必须予以配合。
第二章交通管理规定
第九条凡进入校内的机动车辆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在指定地点依次有序停放。
第十条禁止与学校无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车辆进入学校,也不准晚上到校园停放。
第十一条严禁装载有易燃、易爆、有毒和放射性物品的车辆、非校内施工的大型车辆进人学校。如确因教学需要,须经学校批准,并有可靠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在学校举行重大活动或大规模考试期间,如发生原行车路线、停车位置需要变动的,所有车辆都必须服从执勤人员的指挥、管理。
第十三条进入校内的摩托车、自行车要按规定停放在停车棚内,严禁随意乱停乱放。严禁校园内自行车带人骑行。
第三章外来流动人员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外来流动人员系指户籍和工作关系均不在我校管理范围,但因某种原因在我校校园内暂住、寄住或从业的人员。如施工人员、学校产业承租经营人员、有关部门聘用的临时工、教职工聘用的家庭服务人员、学生食堂经营人员以及租(借)用教职工私有住房人员等。
第十五条外来流动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治安管理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主动维护学校育人环境,服从相关主管部门和学校保卫部门的管理。严禁从事违纪、违法和犯罪活动。
第十六条凡外来流动人员原则上只能在与其工作、居住相关的范围内活动,不得随意在学校教学区、生活区逗留,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第四章治安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渭南市下吉中学学生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学生集体宿舍内,不准留宿外来人员,如有违反,将按有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妥善保管好公家、私人财物,加强防范意识,如发现偷盗行为,要及时报学校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不准在校园内任何地方寻衅滋事、起哄闹事、打架斗殴;不准以任何方式扰乱学校秩序和侵犯他人人身权利;严禁在校园内任何地方酗酒、赌博。
第二十一条未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不准收购废旧物品人员、推销人员、职业介绍人员擅自进入学校教学区和生活区,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第二十二条必须自觉维护学校的公共设施设备,遵守公共秩序,爱护环境卫生,爱护花草、树木。
第二十三条不得任意撕毁、覆盖、涂抹由学校发布的,正在发生效力的布告、通告、公示、通知等;不得在校内任意张贴、书写、推销宣传品。
第二十四条全校师生员工及各类外来流动人员均有义务维护学校正常秩序,支持学校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不得无理取闹或妨碍执勤人员执行公务。
第二十五条学校安全部门对搞好校园安全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管理;执勤人员既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敢于管理,又要文明执勤,尊重他人,热情服务。
第五章刀具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为维护学校治安秩序,保护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内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学校对以下刀具实行严格管理: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如跳刀、伸缩弹簧刀、弹簧发射小刀、弹簧直跳匕首)、牛角刀以及其它相类似的单刃尖刀、双刃尖刀、三棱刀和体长八公分以上的各种尖刀。
第二十七条禁止学生把实行严格管理的刀具带入学校。一经发现,学生工作管理部门或安全保卫部门即予以收缴。对不服从管理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造成人身伤害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对触犯刑律的按照国家看关法律规定依法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学校政治处负责组织实施并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7篇 中学学生档案管理规定(5)
中学学生档案管理规定(五)
一、z中学学生档案的构成,应包含以下材料
(一)《z中学学生档案袋》1个
(二)《z中学学生登记卡》1份
(三)《学生考勤纪律操行评定表》每学期1张,共6份
(四)高中会考合格证(毕业证)复印件1份
(五)学生各学期评优获奖证书复印件
(六)其他有关材料
二、表格填写规范要求
(一)档案袋封面及所有表格必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二)书写规范,字迹清晰工整,无涂改
(三)所有表格必须填完,不留空格
(四)《档案袋》《登记卡》上的编号填写该生学籍证号
(五)此档案为学生在校期间的成长记录,各项数据及相关内容要求真实准确,评语能较客观地反映学生在校表现
三、《学生登记卡》填写规范要求
(一)本表各项内容填写须完整,没有相关内容的填“无”,粘贴1寸免冠照片
(二)学生如有转班须注明班级,如270班---275班,哪年毕业即填写哪一届
(三)“本人简历”一栏从小学填起
(四)“家庭成员”一栏填写直系亲属
(五)“家庭经济状况”一栏要如实填写,说明具体状况及原因
(六)“学业成绩”一栏每学期期末由班主任组织班委如实填写
(七)“考勤情况统计”一栏在毕业前整档时填写三年合计数据
(八)“获奖情况统计”一栏依年次填写主要的、级别高的获奖荣誉
(九)“学校审查意见”一栏在毕业前整档时统一填写“同意班主任鉴定意见”(或加盖蓝章)并加盖学校公章。日期统一填写当年“ 六月三十日 ”
(十)本表填写盖章后,须按学号顺序整理成册,附加学生名单上交德育处
四、《学生考勤纪律操行评定表》填写规范要求
(一)此表每学期一张,期末前发放
(二)“考勤操行”一栏要由班主任组织班委统计核实后如实填写
(三)“自我鉴定”一栏由学生本人填写,不少于120字
(四)“操行评语”一栏由班主任填写并签名,班主任对该生思想、纪律考勤、学习生活及体美劳等方面的表现作出评价,要求客观真实,不少于120字
(五)“获奖记录”一栏由班主任组织班委统计该生各项评优获奖项目,如实填写,并由该生把证书复印件装入档案袋
(六)“处分记录”一栏无违纪处分的填“无”
(七)每张表填完后,由班主任收齐统一加盖德育处公章方有效
五、注意事项
(一)各班学生档案由班主任负责整理和管理,做到档案跟人走,该生转哪个班,该生档案即由班主任负责转交到这个班
(二)向学生讲清楚,此档案将跟随自己终生,一定要慎重对待,认真填写
(三)每学期都应按时完成,及时装入学生档案袋
(四)本档案是学生高考录取高等院校唯一提档材料,务必保管好
(五)档案若有遗失须补办,必须经德育处同意后由原任班主任具体办理
(六)学生档案管理作为班主任工作内容之一,纳入工作考核
六、毕业存档、提档
(一)高三学生毕业离校之前,由班主任全部检查无错漏后,将全班《学生登记表》进行复印,加附一张学生名单,按学号顺序装订成册,交德育处待学生录取高校逐一填写“毕业去向”后转存学校档案室
(二)班主任将全班学生档案各项材料逐一进行整理、复查,确定无错漏,全部规范合格后,装入各自档案袋,密封并在袋口粘合处加盖德育处公章;加附一张学生名单,将学生档案袋按学号顺序排列捆扎好,在学生离校前交存德育处
(三)学生毕业后,凭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必须亲自到德育处填表、签名,经核实后方可提取本人档案袋,他人不得代领
(四)学生提档时间一般从每年8月下旬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z中学德育处
二
第8篇 柏西中学宿舍管理暂行规定
e中学宿舍管理暂行规定
教工、学生宿舍是学校的固定资产,也是教工、学生生活起居和工作学习的地方,为了保障教工、学生宿舍的切身利益,加强对教工、学生宿舍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工宿舍
1、集体宿舍(含午休室)仅限经批准的教工居住,任何人不准带亲友居住,若无特殊情况,一学期不居住者,取消其居住权。
2、集体宿舍(含午休室)每间居住人数由总务处论定,在不满员的情况下,居住者不得拒绝总务处新安排的教工居住,在学校的住房需要进行调整时,居住者应服从总务处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拒绝。
3、教工宿舍结构的牢固是住房安全的保障,住户不得任意改变或损坏房屋整体结构。住户需对居室进行装修,应在不损坏主体结构的前提下方可施工,并且由此引起的险情和事故由个人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含经济上、法律上责任)。
4、产权或使用权不归学校的教工用房,学校不负责维修和改建。如需学校代维修或改建,应缴交工料费。
5、校园内空地均属国家资产,任何人不准搭盖临时设施或简易房舍。违者,限时拆除并承担一切费用。
6、教工宿舍的租金标准按市房改文件执行。
7、教工宿舍的土木、水电维修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学生宿舍
1、凡申请住宿的学生,在接到学校的住房安排通知单后,应按指定的序号和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转借、转让和调换,不得留他人住宿。
2、住宿学生应自学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设施,节约用水用电。
3、宿舍内要做到寝具、洁具摆设规范、整齐、建立卫生值日制度,确保室内外环境整洁。
4、住宿生因故不能回宿舍,应向寝室长请假并说明原因、时间、去向。
5、住宿生应按标准、按时缴纳有关费用,否则按放弃处理。
6、若因工作需要,需调整宿舍,住宿生要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和调整。
三、教工宿舍水、电维修管理规定
1、凡在室内安装的水电设施、若有损坏、老化等原因,一律由用户负责维修,费用自理。
2、室外的水电设施,如各户水电表、闸门、总闸阀、路灯开关等公用设施,各户不能擅自打开总表闸阀,不能在路灯上接火,如属自然损坏、由学校维修、拆换。如属人为损坏,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照价赔偿。
3、住户室内卫生间堵塞,由用户自己疏通,费用自理。室外排粪管道、化粪池、下水道堵塞,由学校负责疏通、修理。
4、分单元安装住户的水电表,学校按照用户水电表上的实数收取费用。总务处实行定期(每月一次)查表,不定期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偷水、电者,根据情节轻重报经校领导批准给予不同程度的罚款(具体见水电管理暂行规定)。
5、公共场所水电要节约使用,随手关龙头、关电、室内装有水表的教工,一律在住房里用水,不得在学校公用龙头上用水。
6、住户要爱护公共财产,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由此造成的事故和险情,要追究当事人经济、法律责任。
第9篇 中学寒假期间开放运动场管理规定应急预案
中学在寒假期间开放运动场的管理规定及应急预案
一、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了让我校学生在寒假期间能正常参加体育锻炼,增强学生的身体素质,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
(二)开放时间:1月20日至2月19日每天早上9:00――11:00
(三)开放对象:我校在读学生
(四)开放场地:学校篮球场、学校塑胶跑道。
(五)管理人员职责:
1、值班领导职责:(1)值班领导要按规定准时回校进行值班,检查保安、清洁工的上岗情况;(2)经常巡视校园,发现异常情况的要及时处理;(3)经常到篮球场、塑胶跑道巡视,制止学生的一些危险行为;(4)如遇学生出现事故的要第一时间给予处理;(5)如有学生因运动造成重大损伤的,要第一时间打电话通知家长、通知120进行抢救并及时通知__校长、__副校长及__主任;(6)每天早上11:00清场后短信向校长报平安。
2、前门保安职责:(1)负责学生入校登记,指挥学生统一摆放自行车,同时防止外来人员进入我校滋事;(2)经常检视监控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可及时通知当天值日行政、东门保安联合处理。
3、东门保安职责:(1)负责东门及周边的管理,寒假期间不开放东门;(2)不定时巡视东门及校内周边的情况;(3)如学生有运动损伤马上联系值班领导进行处理。
(六)对学生的要求:
1、凡回校进行体育运动的同学必须佩戴本人学生卡并在正门保安处登记,并留下能及时联系父母的电话。
2、听从保安指挥摆放车辆。
3、在校运动期间不允许进入行政楼、综合楼及教学楼二楼或以上楼层,不能进入体育馆,运动范围是学校室外篮球场及塑胶跑道。
4、听众保安、值班领导的管理。
5、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开放运动场的,要听从保安劝告及时离开学校回家。
二、应急预案
(一)成立寒假期间开放室场管理小组
1、组长:z,电话:1__16(统筹寒假期间开放室场的相关事项,协助当天值班领导处理突发事件)
2、副组长:z常务副组长,电话:13___33(负责落实保安、清洁工上岗、协助组长、当天值班领导处理突发事件)
z,电话:1__19(负责值班安排及提醒值班领导按时回校值班)
z,电话:13__19(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如遇恶劣天气负责通知家长及学生,协助组长、常务副组长和当天值班领导处理突发事情)。
3、组员:当天值班领导、当天值班保安[具体职责见管理规定中的第(五)]
(二)突发事件处理
1、如遇恶劣天气不适宜参加体育锻炼的,在校门口贴告示告知学生由于天气原因不适宜进行体育锻炼,前门保安对已回校的学生要及时劝告其回家。
2、如学生在运动过程中造成受伤的:轻伤者要求其到前门保安处进行处理(前门保安处放置消毒药水、纱布、止血贴等应急药品);如遇重大受伤的,第一时间打电话通知家长到校协助处理,并征求家长意见是否要120协助急救,如学生伤势严重且可能造成生命危险的,可第一时间通知120再通知家长;然后通知校长、许主任事情经过及处理情况。
3、如有学生在运动过程中发生冲突的,值班领导要及时处理,并对其进行教育,防止其事后再发生冲突,同时知会家长要求其再次对子女进行教育。如有学生不服从管理的,可通知保安协助处理。并勒令这些学生当天起不准再回校参加运动(打电话告知家长)
z中学
2022-1-19
第10篇 中学学生宿舍内务卫生安全管理规定
中学学生宿舍内务卫生安全管理规定
1、宿舍内应保持整洁,被褥和衣物摆放整齐、有序;门窗玻璃要保持干净、明亮;墙上不得乱写乱画乱贴;设备要按规定摆放,不得随意挪动。
2、各宿舍选一名舍长,每排选一名排长,协助老师做好宿舍的管理工作。各宿舍每天有一名同学轮流值日,负责打扫室内及门前卫生。公寓值班室老师要积极支持和协助总务处,每周对各宿舍进行一次卫生大检查,好的宿舍通报表扬并给予物质鼓励,差的宿舍通报批评。
3、各宿舍清扫的垃圾及杂物,必须倒在指定的垃圾筐内,严禁随地乱扔乱倒乱泼垃圾、杂物及脏水。
4、晾晒衣物需在指定的地点,严禁乱拉铁丝和绳子。
5、提倡不在宿舍内吸烟,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有助健康。
6、学生宿舍所配的各种设备,由学生自行保管使用。学生进住之前,由值班室老师把设备清单交给舍长,舍长核对无误后,代表全宿舍学生在清单上签字。
7、学生住宿以后,宿舍内所配的灯具、门窗等如发现丢失或损坏,应有值班室老师查明原因,按照丢失和损坏物品的价格由责任者赔款,如找不出责任者则由全宿舍的学生分摊赔偿。
8、学生宿舍所配的各种设备不准随意拆卸、涂抹;不得随意移动或搁置室外。
9、学生宿舍的钥匙由值班室老师统一配发,每人配一把,由学生自己保管使用。
10、学生如把房门钥匙丢失,应立即向值班室老师说明,由值班室老师负责解决,所需费用由丢失者负担。若发现私自配钥匙、换锁、撬锁,除罚款外,并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11、宿舍内严禁存放和带入易燃易爆物品,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12、宿舍内严禁燃放鞭炮,焚烧杂物。不许随地乱扔烟头,以免引起火灾。
13、根据公安部规定,住宿学生严禁存放管制刀具、配刀和枪械,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14、为保证宿舍内学生安全,宿舍内任何个人都不许生火做饭;严禁存放和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电饭锅、电炉、液化气炉等明火用具及电热设备;严禁私接电源和插座;严禁使用台灯和在床上点蜡烛。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视其情节处以罚款。
15、宿舍内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16、宿舍内的电路出现故障时,应由专门人员负责检修,无关人员不得私自乱动。
17、学生公寓是住宿学生学习、生活、休息的场所,举办各种文体活动需经公寓领导批准,并由专人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以免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
18、学生宿舍一律禁止私自留宿客人,如发现住宿学生有私自留宿他人的,留宿者与被留宿者均应罚款,并将被留宿者立即清除出公寓。
19、住宿学生要认真保管好自己的钱物、钥匙,提高警惕,严防盗窃、诈骗案件的发生,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
20、住宿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寓的作息制度,在休息时间应保持安静,晚熄灯以后不许唱歌、吵闹、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21、住宿学生要增强安全意识,时刻注意自身安全。晚间外出时,应向值班老师请假。住宿学生在公寓外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时,责任由自己承担。
22、住宿学生需严格遵守防火及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凡因违章违法造成的严重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肇事者本人负责。
23、严禁在公寓内喂养狗、猫、兔子、鸽子、鸟等各种动物,一经发现应立即将动物清除出公寓,否则没收。
第11篇 某中学用电管理规定
中学用电管理规定
随着现代化管理的需要,各种教学、生活设施设备的普及到位,加上天气炎热,在用电高峰时期,学校用电处于紧缺状态,给学校安全用电带来极大隐患。使用中,学校用电一方面紧缺,另一方面存在电力资源浪费现象。为了保证学校正常用电和安全用电,确保教学及生活用电,节约用电,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特作出如下规定,
1、有办公室杜绝开无人灯、无人电扇、无人空调。特别是下班后,最后一位教职工离开办公室的必须关闭照明用灯、电扇和空调,节约用电,以防重大灾害事故的发生。
2、所有办公室内办公电器(电脑、音箱、打印机等),在下班后,应主动切断电源.
3、办公室一律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如取暖器、微波炉电炉、电磁灶、电饭锅等。
4、各班级在课间操、体育课、音乐课、美术课、电脑课、课外活动、大会等活动离开教室时,应由专人负责(学生电教管理员)本班级电灯、电扇、饮水机、电教设备的关闭。放学时应有专人负责电灯、电扇、电教设备、空调的关闭。
5、教室在高温天气,(温度达32c0以上)下午12点可开空调,(电费由班费支)开机时门窗关闭。注意室内通风换气,注意节约用电。冬天教室严禁开空调。
6、天气晴朗时二楼及以上教室冬季9.30---3.00、夏季8:30―4:30不得开灯。
7、生活楼食堂餐厅、备餐间开饭时可开照明、电扇、空调,不开饭时不得开启。厨房、蒸饭间大功率电器设备不得同时使用,应错开使用。
8、小卖部等承租单位应在出租单位核定的用电量内安全使用,不准超负荷使用。、
9、小卖部等承租单位在房屋进行装潢、装修时如改变原电气设施及线路的,应事先与出租单位联系,经出租单位书面批准同意方可施工,严禁擅自改变原电气设备、线路或扩大用量。
10、配电间、供电箱气开关等必须保持清洁无杂物,周围1米范围内严禁堆放物品。食堂、小卖部等承租单位不准乱拉、乱接、乱装电气线路、设备。由于不符合安全用电、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引起的事故造成他方经济损失,均由肇事单位负责经济赔偿和承担事故责任。
11、总务处、政教处加强检查考核,每学期汇总,对执行情况好的班级、办公室给予奖励。电器损坏请及时上报总务处。
附件:
办公室、教室的每个空调1300w/小时×1小时×0.54元/度=0.8元,学校共有100台,合计:80元/小时
每个饮水机:625w/小时×1小时×0.505元/度=0.32元,共39台,合计:12.48元。
每台电脑:500w/小时×1小时×0.54元/度=0.27元,共50台,合计:13.5元。
每根灯管:50w/小时×1小时×0.54元/度=0.027元,仅就教室灯管数来说,共为:800根,需21元。
47.3+80(47.3_10_22=10406元)加空调80_6_22=10560
第12篇 高级中学学籍管理问题规定
高级中学关于学籍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
为全面贯彻执行省市有关中小学学籍管理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籍管理行为,现结合本校具体实际,作如下规定。
一、校长是学校学籍管理规范化的责任人,分管副校长协助校长做好具体工作。
二、教务处是学校学籍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承办有关手续。
三、凡属省教委文件规定的正常转学(指转出)、休学、复学,由学生或学生家长出具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报分管副校长一支笔审批,审批后的一切手续由教务处承办。
四、学期中途原则上不处理转进转出问题。
五、凡要求转学、借读到本校的,学校一般不予接收,特殊情况,必须按下列程序办理:
1.学生家长向校长室提出书面申请,经校长室集体研究,校长签字同意后,到分管校长处领取登记表。(申请登记表由分管校长保存)
2.学生家长填好登记表,由分管校长签署收费意见。
3.学生家长凭登记表、学籍卡、分数卡片、转学证明及前一学期的成绩报告单到教务处编班,由教务主任填表签字。
4.学生家长凭登记表到总务处缴费,会计收费后在表格上签字盖章。
5.学生家长将缴费收据等有关材料送至教务处,由教务主任将学生送达班级。
六、登记表和其它有关材料存教务处,一学年度汇总后送档案室存档,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教育局备案。
第13篇 中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中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一、教职工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1、学校教职员工应自觉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道路畅通;
2、在正常教学时间内,未经学校同意,机动车一律不准进入校园。若因工作需要,也应错开学生课间时间,在校园内行车时,驾驶员应特别注意安全,慢速行驶,防止撞人、撞物;
3、非教学时间内,非行使公务的车辆,应事先由有关人员与门卫联系,做好登记,无特殊情况,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进入校园,若确因特殊情况,必须进入,应到门卫处备案并服从校门卫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严禁在校园内练车、学车。未经允许,出租车和外来摩托车严禁进入校园;
4、骑自行车、电瓶车的教职工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学生课间活动时间内,应扶车前行;
(2)不准将车辆停放在楼内或办公室内。要依次、整齐地摆放在停车场内。不准在车行道、人行道和其它妨碍交通的地点任意停放.
(二)学生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1、所有中小学学生不得骑摩托车、电瓶车等机动车上下学。未满十二岁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单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乘坐二轮车和三轮车必须戴安全头盔。二轮、侧三轮车摩托车后座不准附载不满十二岁的儿童,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2、学生进入校园内的自行车,必须按学校规定,分别停放到指定的车棚、场地,严禁乱停乱放;
3、车辆进棚必须自行加锁,整齐停放。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用品;
4、在校园内应推车行走,防止撞人。
第14篇 中学教室财产管理规定
中学教室财产管理规定
(1)开学前由总务处将各教室的必需物品配齐,班主任按《教室财产登记表》验收签字,登记表存放总务处。
(2)新配置的课桌椅编号,班主任把学生对号入座。
(3)班主任将课桌椅交学生保管使用,并配合学校经常检查如有损坏班主任填写维修单后交总务处先付款后修理,费用由学生支付。
(4)教室其它财产由班主任指派专人管理,负责同学要经常检查有无损坏或遗失,有则及时报告班主任,追查责任,学生个人损坏的由学生本人赔偿,无法追查责任由班级集体赔偿,先付款后修理。
(5)属自然损耗的物品由学校负责修理,对故意破坏教室财产者,加倍赔偿并给予必要的批评和纪律处分。
(6)教室门锁必须由总务处统一发给,不得任意更换,否则造成的财产损失由换锁者负责。
(7)学校每学期结束,对教室财产进行检查,管理好的班主任学校将给予一定的考核加分。
第15篇 (中学学校)进一步加强物品采购验收管理规定
中学(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物品采购验收管理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制度,完善学校物品采购验收管理制度,切实发挥好教代会民主监督的职能,经学校党委研究作出如下规定。
1、采购物品前首先由相关处室提出项目申请,经学校党委研究通过后方可购买,项目金额达二千元的要通过招标、议标程序采购。
2、参与招标、议标的教代会代表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产生。
3、招标、议标前要派教代会代表进行市场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学校主管领导。
4、采购由申购部门牵头,教代会代表参加并监督,整个招标、议标过程要公开透明,招标必须定好合同。
5、相关主管处室派人验货。验货人不得是本次采购中参与招标、议标的相同人员。验货人必须逐项核对,认真核查,并提供签字书面验收报告。
6、校纪委对招标、议标、采购、验货等整个过程全面监督,对采购验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负责调查、核实、查处。
7、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规定的物品规格、型号、厂家一致,没有数量和质量问题,校纪委监督合格,参与采购的教代会代表,验货人员方可在票据上签字,主管领导再加盖“教代会审查通过”章。
8、学校财务部门在商家所有手续完备的情况下方可与之按合同结账。
zz中学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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