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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领导责任
(1)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负全面领导责任,主抓直管,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把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防止和纠正“七个有之”和“五个有的”,切实做到“五个必须”。
(3)坚持“三个统一”,坚决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上级党委、纪检监察组以及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提出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性任务安排。
(4)坚决贯彻落实重要批示精神,从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惩治x业腐败,努力形成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5)坚决落实党中央对x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正确处理全面从严治党和经营发展稳定大局的关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公司党委关于公司转型发展的战略部署。
(6)主动担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至少每半年召开1次党委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7)认真指导检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本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本级纪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汇报和下级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分析研判形势,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8)抓好责任分解,公开晒责,提请党员干部监督,督促抓好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下一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考核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9)严格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或纪检监察组,下同)请示报告重要情况、突发情况、重大风险问题和重大决策,每年12月底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提交本年度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书面报告,同时接受下一级党委的书面报告;按规定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学习贯彻落实重要会议精神、班子成员分工及调整、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及移交问题线索处置等情况。
(10)坚持“强企必先强党建”原则,加强党委班子建设,选好用好管好一把手。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整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为基层党务干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完善教育、管理、服务党员的长效机制。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11)开展廉政教育。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党委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治本作用。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夯实廉洁从业、实干担当的思想基础,改良公司政治生态。
2、选人用人责任
(12)树立鲜明的重实干重实绩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建设有理想、有信念、能吃苦、能战斗的优秀干部队伍。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完善干部考核体系,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健全尽职有为免责制度,充分调动基层积极性。
(13)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严肃选人用人纪律。根据要求组织开展干部选拨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依规追究责任并督促整改。
3、作风建设责任
(14)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坚决贯彻上级党委和公司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坚持不懈抓节点、抓查处、抓曝光。配套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15)有针对性地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坚决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空泛表态、敷衍塞责、应景造势、出工不出力等不良作风,严肃查处掩盖风险、责任挂账、业绩不实等突出问题。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对“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时刻防范,对侵害职工利益的问题坚决整治,着力打造优良作风。
4、监督管理责任
(16)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修复和净化政治生态。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明晰党组织议事规则,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禁专权滥权、随意拍板。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决抵制拉拉扯扯、吹吹拍拍等歪风邪气,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干干净净的业务关系、清清白白的社会关系。
(17)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查找党内监督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认真落实《关于经营活动中防止利益输送有关规定的通知》,重拳治理利益输送问题。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18)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制度,切实解决监督执纪“宽松软”问题,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19)按照从严、常在、常态的要求抓好监督工作,严格执行述职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提醒、函询、诫勉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深化拓展日常监督的深度广度。
(20)加强和完善对巡视工作的领导,把巡视与净化政治生态、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围绕贯彻重大x业方针政策、上级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公司重点工作,开展常态化、全覆盖式的巡视巡察。按规定向上一级巡视巡察机构报备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报告工作。加强巡视整改,对移交问题线索逐一落实,及时公开整改情况。
(21)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或者履职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22)加强对同级纪委和所辖范围内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检查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
5、支持推动责任
(23)自觉服从上级纪委监督,主动接受同级纪委监督,积极支持同级纪委按党章规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落实“三个为主”,深化纪委“三转”,推进各级纪委书记专职化,逐步单设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关心纪检监察干部成长。
(24)领导和支持纪委纪律审查工作。严格履行党委在查办党员干部违纪案件中的职责,定期了解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和纪律审查情况,协调解决纪律审查中的重要问题,提供人力物力保障。
6、表率责任
(25)充分发挥以上率下作用。党委班子成员带头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带头接受党内监督,带头践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学习宣传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带头培养良好家风。
(二)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12项)
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强化政治担当,牢固树立抓从严治党是本职、抓不好从严治党是失职、不抓从严治党是渎职的观念,履行好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抓班子、带队伍、管门户、做表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取得实效。
1、持之以恒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创新学习方式,解决实际问题。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每年至少安排1次专项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条规主题学习。每年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主题讲1次党课。
2、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上级党委、纪检监察组以及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3、按照公司党委安排部署,抓好专题警示教育、教育反思、自查排查、整改提高等各阶段工作。
4、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5、积极承担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每年不少于2次主持召开党委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对党委肩负的主体责任各项任务靠前指挥、具体主抓,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6、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和对上级的请示报告、纪律审查报告、专项工作、述责述德述廉等请示或报告进行把关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7、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下一级党委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认真落实廉政谈话、检查考核等制度,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工作动态和干部群众的评价反映,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要求。
8、全面领会和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立足抓早抓小,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廉洁自律,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规范做好新提任干部、分管条线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工作。
9、主动接受和支持同级纪委对本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积极支持纪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按规定办理的请示报告事项,支持同级纪委对发生问题的下一级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执纪问责,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
10、对下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检查考核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及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或者履职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11、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重大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如实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党内一定范围内主动公开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每年向上级党委、纪委、同级党委报告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本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等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
12、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等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党委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和个人廉洁从业情况纳入对照检查重要内容;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党委其他班子成员责任(10项)
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负领导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
1、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按照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上级党委、纪检监察组及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立足职责,主动担当,协助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把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推进,坚决防止只抓业务不带队伍的问题。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主动靠前指挥、具体主抓、履职尽责。
3、督促指导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制定有效管用措施,促进权力规范运行,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每年至少在分管部门范围内上1次党课。
5、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每年至少约谈1次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时掌握廉政风险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及时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党委、纪委报告。
6、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履行责任不到位的,及时约谈相关人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
7、主动接受同级纪委监督,对发生在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问题及时发现、主动揭露,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执纪问责,协调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帮助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8、严肃党内组织生活,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9、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令行禁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如实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10、认真总结汇报责任落实情况,每年底围绕个人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认真撰写述责述德述廉报告,全面准确地向上级纪委和所在党委报告有关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
(四)党委工作部门责任(36项)
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机关党委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支撑,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按照党委统一部署,既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又协助配合落实好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相关责任。
1、党委办公室责任(7项)
(1)负责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协助党委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综合协调党委交办的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相关事项。
(2)协助党委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协助党委做好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工作。负责起草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和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工作。
(3)协助党委在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发挥作用。
(4)落实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分解落实责任,加强督办检查。组织安排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活动和重要会议,协调落实有关事项。
(5)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等重大问题、重大事项的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6)负责党务公开工作。
(7)负责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记实管理和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2、党委组织部门责任(12项)
(1)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及时了解思想、工作、生活状况,提出加强教育管理监督的意见建议并抓好落实。
(2)协助党委在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发挥作用。
(3)严格执行并监督检查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情况,指导所管理的党组织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
(4)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防止和杜绝违规干预、突击提拔、带病提拔、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任人唯亲等问题,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5)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完善考核机制,强化干部问责,及时向党委提出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的意见。
(6)严格落实《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动议审查、任前把关、责任追究等重点环节,切实防止“带病提拔”。
(7)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按照上级党委激励担当尽职免责意见,建立健全尽职有为免责制度。
(8)加强对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员培训的重要内容,会同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对新提拔重用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9)调查处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问题,受理关于对党员干部监督方面的举报并组织调查处理,对于组织工作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反映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党委报告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工作。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干部进行组织处理。
(11)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纳入年度考核,并加强考核结果运用。组织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12)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负责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3、党委宣传部门责任(7项)
(1)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纳入党委宣传工作总体部署,列入年度宣传工作要点,提出明确要求。
(2)协助党委在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方面发挥作用。
(3)将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列入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并负责组织和督导学习。
(4)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动态、制度和成果的宣传报道,宣传正反两方面典型,弘扬廉政勤政精神。
(5)深入开展具有××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挖掘廉政文化资源,扶持廉政文化精品创作。
(6)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舆情信息汇集、分析、预警和处置机制,加强舆论引导,营造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网络舆论环境,防范声誉风险,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7)加强意识形态管理工作,督促所管理的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和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4、机关党委责任(10项)
(1)负责督促机关各党支部落实党委交办的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相关事项。
(2)组织机关各党支部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根据党委安排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结合机关各党支部实际,抓好廉政文化建设。
(3)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4)领导、检查机关各党支部工作,协调公司党委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
(5)加强对机关党员的监督管理,配合机关各部门,做好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6)督促机关各部门转变工作作风,重点整治机关病和衙门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7)领导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机关各支部定期开好组织生活会;对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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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按照《中共台前县纪委2020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2020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如下: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部署要求,督促医院党组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医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并结合医院监督执纪工作实际,向党总支提出合理的工作建议。
二、协助医院党总支落实主体责任
积极协助医院党总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时提醒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履行好责任区域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好“一岗双责”。根据县纪委的决策部署,加强调查研究,向医院党组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根据医院2020年的工作任务安排,医院监察室将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目标责任书合并制定,并组织医院领导班子和各科室层层签订。加强对医院各科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全院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向党总支汇报监督责任履行情况。
三、维护党的各项纪律
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加强对医院党组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医院党组作出的决定、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等问题,坚决克服医院各级党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严肃医院工作纪律,坚决查处侵害患者和职工利益等突出问题。
四、加强对医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医院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中督导和年底考核工作,对各科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进行监督检查,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党员干部民主评价、评优评先、职称晋升、选拔任用等的重要依据。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并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科室和主要负责人严肃问责。
五、深化医院行业作风建设
持之以恒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市、县委市、县政府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围绕医院的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开展监督检查,从严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通报曝光典型事件。针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突出问题系列专项治理。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完善医院廉洁风险防控机制,重点查找风险点,制订防控措施,筑牢制度防线。
六、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置力度
进一步加大问题线索的处置力度。坚持依纪、依法、依规处理。严格按照监督执纪规则的要求处置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的线索,及时向医院党组和县纪委报告问题线索的查办情况。健全投诉举报件调查处理机制,认真调查处理举报和投诉的问题。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和“一案双究”机制,既严肃查处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有关科室相关领导的责任。
七、加强党内监督,严格履行监督职责
协助医院党组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解,督促医院党组落实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督促医院院长、党委书记落实“五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并实行向同级党委成员提醒告知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共同营造良好的医院发展环境。医院纪委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及时了解全院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切实提升履行监督责任的工作成效。
八、聚集主责主业,严肃执纪问责
切实落实“三转”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推动纪检监察干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作为监督的重点,主动履职尽责不懈怠,把监督责任落实、落小、落细,推动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杜绝侵害人民群众的医疗不正之风。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用严肃问责警示教育全院党员干部。
九、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
把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作为常态性工作,加强对医院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对发现的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加强诫勉谈话工作,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十、突出监督重点,持续纠正“四风”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委实施意见的监督检查。为把八项规定精神落细、落小、落实在服务患者的实践中,医院党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的八条意见》,医院纪委将严格督促该意见的落实情况。围绕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突出元旦、春节、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廉政提醒和监督检查,加大惩戒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坚持廉政谈话。对医院开展的重大活动、个人职务升迁、岗位变动等情况要对分管的科室负责人、工作人员、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并做好记录。
十一、开展专项治理,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积极配合县纪委和县卫健委开展的各种专项治理活动,针对医疗服务行业中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专题督导检查,对问题反映比较集中、比较典型的重点开展调查,进行集中治理,对存在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严肃问责。
十二、加强医院的廉政文化建设,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
加强对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反腐倡廉决策部署和实践成果的宣传,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宣传教育,用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引导医院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落实。大力开展警示教育,用典型案例警示、提醒、教育党员干部,形成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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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精神,推进监察职能向街道延伸试点工作向“最后一米”延伸,进一步加强对村、社区、驻地基层单位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督,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草滩街道拟组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员队伍。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纪检监察监督员主要从草滩街道下属各村、社区和非公党组织中推荐产生。
二、推荐条件
(一)中共党员,年龄18—55岁之间,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职责行为能力。
(二)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
(三)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公道正派。
(四)热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热爱纪检检察监督员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在街道纪工委监察组领导下,对所监督村、社区、基层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协助和督促村、社区、基层单位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党员及公职人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法律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行使职权等情况。广泛收集本地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并及时向街道纪工委监察组报告。
(二)按照街道纪工委监察组安排,及时向所监督村、社区、基层单位传达中央和省、市、区及街道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文件和精神,开展党风廉政宣传。
(三)参加村、社区“两委”会议,对重要决策事项、经费使用、党务政务公开、服务群众事项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事项进行监督、发表意见。
(四)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反映村、社区、驻地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违纪违法问题情况的,及时陪同反映人向街道纪工委监察组报告。
(五)经街道纪工委监察组批准并报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备案,可以查阅、复制、调取所监督村、社区、驻地单位有关文件、账目、会议记录和工作资料等。
(六)协助街道纪工委监察组开展调查工作。
(七)完成街道纪工委监察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日常管理
(一)纪检监察监督员对街道纪工委监察组负责并报告工作,受街道纪工委监察组领导。
(二)纪检监察监督员每月向街道纪工委监察组报告履职情况,遇重大事项和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
(三)街道纪工委监察组负责纪检监察监督员的考核工作。日常考核根据阶段性工作任务、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述职述廉情况进行评价。定期考核在日常考核基础上,每半年进行一次,确定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考核为基本称职以上发放一定数额的工作补贴,考核结果报区纪委监委备案。
(四)纪检监察监督员因履行职责受到打击报复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纪依法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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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参加定期的集中纪律教育学习活动以及纪检部门举办的有关学习培训,全面了解和掌握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保持政治头脑清晰,工作方向明确,处事公正客观同时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和自我约束能力,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在部门内部的落实情况。
一、强化责任落实
作为支部纪检委员,我始终将协助支部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根本,尽职尽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职能,责无旁贷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以落实监督责任的实际举措和成效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
2019年,综合党支部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首要责任,坚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按照省、市公司关于反腐倡廉相关工作部署,结合综合部实际,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到业务工作全过程,用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促进业务工作的真抓实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人心,下半年,对党风廉政建设每个季度工作进行了盘点梳理,进一步明确每一项工作安排、落实相关责任人。
二、强化监督执行
2019年以来,综合部支部结合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全面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一是加强对重大规定、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按照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在重大节假日如元旦、五一、中秋、国庆前,提前发文对执行八项规定精神进行提醒。在制度执行方面,进一步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通过修订车辆管理制度规范,将监督责任、问责管理、嵌入式风险点三项纳入管理制度中去。
二是规范标准管理,强化制度执行。(一)会议接待方面,严格执行省、市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严格遵照执行重大节假日期间及前后三个工作日一般不安排业务招待,特殊情况提前向纪检监察室报备后执行。对外业务招待活动的陪同人数严格按照业务对口要求掌握,食堂内部接待采取部门申请,综合部统一审核、安排。修订了《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5.4》,更新了市公司领导人员关于外事、商务接待宴请标准。同时更新了监督、检查和问责以及本办法涉及的廉洁风险点及防控要求。(二)公务用车方面,根据《公司车辆运行管理规范4.1》,继续完善用车派车流程、用车审批流程管理、车辆费用管理、车辆定点维修管理、车辆安全管理等;从制度建设入手,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标准化地管好、用好车辆。加强公务和生产用车日常管理:尤其是在预算、派车审批方面,实行单车核算,严格管控。(三)办公用房方面,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标准调整工作,组织不定时抽查测量,坚决严格地执行集团及省公司对办公用房面积的要求。
三是加强内部检查。严肃执行八项规定精神要求, 加强内部纪律,定期稽核检查,建立内部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学习强调。完善相关问责机制,加强压力传导,将风险防控工作嵌入工作职责之中,认真落实好监督责任,避免出现 “主观不履责”、“主管不检查”、“责任不落实”的情况。2019年,根据工作安排,综合部组织开展了围绕车辆使用、办公用房、办公家具、办公设备、通信费、会议费等开展自查,核实各专业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安排整改落实。每季度组织开展了业务招待费自查及整改工作,同时由综合部组织开展了业务招待费专项复核检查。每月全量保存车辆gps行车轨迹记录存档,结合油卡签领及单车运行核算,确保无私自加油等违规违纪情况。每月车辆运行情况月报,通报车辆使用、运行成本管控、存在问题及整改结果等。每个季度组织区县车辆管理员开展全市的车辆运行情况交叉检查,以查代训,以查代改,切实保证车辆使用合规便捷。定期以走访方式对三级经理以上领导人员办公用房、办公家具进行检查。涉及组织机构调整新增部门领导办公用房,由综合部经理带队进行面积测量,禁止超规格、超面积配置办公室。
四是开展车辆油料专项检查。综合部组织对全市车辆进行车辆油费专项检查,目的在于用车合规、降本增效。
检查通过现场检查+台账资料检查核实方式,对全市车辆进行全量检查。现场核查了全市生产车及公务车“一车一卡” 油卡的集中签领登记表、油卡签领核算单次加油油耗、每月平均油耗与指导油耗对比、每月的油费稽核、油卡交易明细车辆gps行驶公里数与加油量等情况,末发现行程不合规、加油频次容量标号异常、异常时间行驶等情况。
五是落实嵌入式风险防控工作。2019年,按省公司相关文件要求,及时组织对部门采购、后勤、战略、综合领域四个线条廉洁风险点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并组织更新。
组织全员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制度嵌入的通知》,并对嵌入各领域风险点进行了自查,共形成检查底稿120份;对员工所在岗位的风险点、管控措施掌握情况进行了考试,并通报了考试得分情况。对综合部嵌入式廉洁风险防控点执行情况和嵌入式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机制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一是针对内部嵌入式风险防控制度执行情况的全面自查,组织部门员工对照岗位实际按季度开展自查,各中心按季度组织开展嵌入式廉洁防控全面自查,把握关键防控点,每个季度形成检查底稿90份;二是对重点领域的专项自查,对可能存在风险的重点领域如办公用房、车辆使用方面开展针对性专项自查,及时修订风险防控点,守住廉洁风险防线。
五是严格 “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综合部依据民主集中制原则、科学决策原则、依法决策原则以及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合作相结合的原则进行,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问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要求,充分听取各方意见,领导及其成员在研究决定“三重一大”问题中正确履行职责,严格遵循决策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形成共识,达到高度集中,不存在领导个人专断现象,每项决策都形成了会议纪要,健全和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议事程序,规避经营风险,强化领导班子决策程序。
三、强化警示教育
根据公司廉洁教育学习中,综合部党支部狠抓员工思想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和干部员工及时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将反腐倡廉观念深入员工心中。
1、组织全员学习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文件,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工作。
一是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部署,要求相关人员了解主体责任相关内容,落实整治好侵害客户和员工利益问题的防范措施,做好执行和监督,努力推动公司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是结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情况调研收集意见和建议,对创新、会议和车辆方面的嵌入式风险防控进行再梳理和自查,将防控深入各生产细节。
三是强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创新方面,聚焦生产难点、痛点开展创新工作。截止目前,累计收到各级部门员工报送金点子74条,创新提案117条,将纳入后期创新工作推进。流程优化方面,围绕工作热点、难点,按照“需求收集-流程优化-最佳实践推广”闭环管控要求,以问题为导向,多渠道、多方式收集一线堵点,解决、跟进流程优化工作。截止10月,全市累计优化项目21个。会议精简方面,强化“无会周”制度执行。
2、开展反腐警示案例学习和嵌入式风险学习和检查。
综合部组织部门全体员工开展一次廉洁风险防控恳谈会,梳理各专业线条廉洁风险控制点,查找风险防控盲区,完善风险防控措施。
本次恳谈对部门涉及的所有风险点进行了全部梳理,对重点风险点管控流程进行了剖析,针对性的完善需求申报,核实审批,执行跟踪,检查通报等各环节管控。
会上强调,部门全体员工要用好嵌入式风险防控模块,规范开展嵌入式风险点自查工作,严格落实按嵌入式风险点防控措施,逐项对照做好自查样本留痕,夯实日常对各风险防控点的基础管控,确保嵌入式风险防控工作出实效。
综合部组织部门全体员工,开展案例剖析察实情”主题教育及嵌入式风险防控专题学习和考试。一是开展“案例剖析察实情”主题教育,会上组织学习2019年第11期案例,主要是涉及违规收受财物问题,要求各中心、各岗位针对案例描述内容,引以为戒。二是组织学习《公司党组关于持续深化嵌入式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帮助员工充分领会嵌入式风险防控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促进嵌入式风险防控工作的具体实施。
综合部组织部门全体员工,召开反腐案例和嵌入式风险专题学习培训会,并对部门近期纪检相关工作进行了强调。
一是组织开展了反腐案例学习,对2019年中央第六巡视组对公司进行巡视发现的部分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进行了学习,重点宣贯公车私用和违规接受供应商宴请案例,要求全体员工引以为戒,工作中要严于律己。二是组织开展各领域嵌入式风险防控知识专题培训,要求各中心、各岗位要加强嵌入式风险点自查工作,严格按嵌入式风险点防控措施,逐项对照做好自查样本留痕。三是组织对员工嵌入式廉洁风险总体情况、风险防控工作计划和个人管控的风险点进行考试,确保培训效果。
综合部组织部门全体员工,召开反腐案例和嵌入式风险专题学习培训会,并对部门近期纪检相关工作进行了强调。
一是组织开展了反腐案例学习,对员工案件通报及节日廉洁提示进行了学习,要求员工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自觉学法、懂法、守法。二是组织开展各领域嵌入式风险防控知识专题培训,要求结合近期工作重点,加强枢纽、办公区日常出入管理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各中心、各岗位要严格按嵌入式风险点防控措施,逐项对照做好自查样本留痕。三是要求员工在节日来临前做好自身廉洁风险防控,强化拒腐反腐的能力。
3、强化案例警示教育实效
为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按照纪检监察室的要求,一是专题组织部门主管人员及关键岗位员工开展廉洁警醒教育。同时分阶段组织全员开展案例学习,以案警醒身边人。二是组织开展“以案说纪”讨论,强化部门反腐倡廉教育,切实做好岗位廉洁风险防控。三是将“身边的案例”结合公司实际管理要求,以案说法,以案正纪,以发生在身边的反腐倡廉实际案例提醒员工遵守八项规定,管住手管住嘴管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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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两个责任”的基本内涵、具体内容和辩证关系,促进党组和纪检组认真履行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目标任务
主要是建立健全“三个体系”,一是以明确党组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为重点,着力健全制度机制,形成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二是突出纪律监督责任,形成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监督责任落实体系;三是以完善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形成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两个责任”问责追究体系。
三、责任内容
(一)党组主体责任
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承担的主体责任包括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1、党组领导班子责任。党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集体责任。
(1)统筹谋划部署。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民政工作总体布局,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通过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推动责任落实。
(2)完善工作机制。调整充实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依据责任分工,调度督促各职能股室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3)选好管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对重要岗位、关键岗位人员轮岗交流,完善干部考评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4)深化作风建设。以落实“八项规定”为重点,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贯彻“三严三实”要求,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大兴“求实、务实、朴实”之风,积极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务实型、创新型、廉洁型”民政建设,不断巩固和发展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
(5)维护群众权益。深入开展“正风肃纪”、“还利于民”等专项行动。加强对民政专项资金、民生项目建设的执法监察和纠风治乱工作,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强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健全直接服务群众相关制度,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6)加强党内监督。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好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诫勉谈话、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重要工作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党内监督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7)加强廉政教育。把反腐倡廉列入干部培训教育重要内容,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加强反面警示教育,剖析民政系统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增强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意识。
(8)加强源头治理。深入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9)打造阳光民政。继续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积极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0)严格责任考核。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开展干部职工述职述廉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11)坚决反对腐败。支持和强化纪检组开展反腐败工作,及时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
2、党组书记责任。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
(1)履行领导职责。积极推进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四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强化组织推动。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并结合实际做到专门研究、责任分解、明确职责。每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至少进行两次。
(3)加强教育监管。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局干部职工教育监管,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
(4)严格廉洁自律。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以身作则,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作廉洁从政的表率。
3、领导班子成员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1)落实分管职责。党组成员要抓好分管股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到民政业务工作中,对分管股室(单位)坚持做到“五个一”:年初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汇报;年中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分析;年底带队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每年对分管股室(单位)负责人进行一次廉政谈话;每年向党组上报一份述廉报告。
(2)加强日常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对分管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3)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二)明确纪检组监督责任
局纪检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履行监督职责。
1、加强组织协调。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助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协调解决本单位反腐败工作事项,及时向局党组和县纪委报告反腐败工作情况,督促检查本单位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
2、严格纪律监督。坚决维护《》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放在首位,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3、深化作风督查。认真落实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有关规定,加大执纪力度,改进检查方式,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典型案件,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
4、严格执法执纪。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切实把上级要求转化为干部职工的行为准则,确保执行畅通、落实有力。
5、强化责任追究。完善责任追究办法,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对出现严重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失职渎职、等问题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实施责任追究。
6、严肃查办案件。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加大问责力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制度。
7、强化制度监督。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大诫勉谈话力度,防止小错酿成大过。严格执行任前考廉制度,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四、强化措施
(一)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党组和纪检组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与责任对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任务分解、年终工作总结报告等具体责任行为进行审阅,提出审阅意见并签名,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和追责的依据。
(二)建立联合预防机制。由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牵头,积极与检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联系,及时分析民政系统出现的苗头性的问题,抓早、抓小,采取措施,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防微杜渐。
(三)实行责任报告制度。实行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局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每年年中和年末分两次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局纪检组也要每年年中、年末以书面形式,向局党组和县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四)完善廉政谈话制度。建立党组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制度,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把廉政谈话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述职述廉、任职前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必经程序,提醒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责任。
(五)完善纪检约谈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多、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违纪违法案件较多的股室(单位),由纪检组长进行约谈,提出严肃批评,并责令整改到位。同时,听取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六)完善督查考核制度。落实主体责任要做到“五个到位”:一是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部署、过问、协调、督办要到位;二是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两手抓、两手硬”要到位;三是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要到位;四是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要到位;五是对腐败案件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要到位。落实监督责任要做到“四个到位”:一是贯彻中央有关决策部署要到位;二是办案力度要到位;三是落实“抓早抓小”要求要到位;四是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要求要到位。
五、加强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党组要把落实“两个责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好一级。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要经常研究、督查、推进和考核“两个责任”的落实情况。纪检组要及时向党组汇报上级纪委的有关要求,切实解决落实“两个责任”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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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 近年来,深化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改革,在确能定职,统一名称和管理方面,各地进行了有效地探索实践,本文通过研究成都市的具体做法和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提出深化改革的几点思考。
论文关键词 纪检监察 管理体制 机构设置
成都市深化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改革,以党的十八大关于“健全纪检监察体制,完善派驻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履行监督职责”的精神和要求为指导,通过健全和创新派驻(出)机构设置、完善机制制度、壮大工作力量、强化监督职能,切实提高纪检监察管理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和制度化水平。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规范机构设置,实现纪检监察组织全覆盖
派驻(出)机构设置以“覆盖全域、设置规范、职能互补”为原则。一是统一派驻(出)机构名称,明确类别。成都市纪委、监察局把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织分为5类:纪委、监察局双派驻机构,在政府工作部门以及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和受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部门(单位),由纪委、监察局同时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纪委、监察局单派驻机构,规定在党委工作部门、人大、政协办公厅、法院、检察院、群团组织等部门(单位)派驻纪检组,在设立党委的政府工作部门派驻监察室;市纪委派出机构,实际部门(单位)纪委、监察室和市级部门(单位)机关纪委。成都市派驻(出)机构的名称统一,分类明确,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二是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织实现全覆盖。按照市纪委统一要求,如在成都市本级派驻纪检监察机构80个(其中:双派驻53个,单派驻26个,派出机构1个。);都江堰市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织81个;崇州市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58个。全市各级部门(单位)纪检监察组织网络全面建成,实现了全覆盖。
(二)理顺隶属关系,实现组织领导一体化
成都市深化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改革以实现派驻(出)机构的统一管理为重点,建立健全了统一管理派驻(出)机构的组织领导体系。在《中共成都市纪委、成都市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工作办法(试行)》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市纪委、监察局实施对派驻(出)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派驻(出)机构向市纪委和监察局负责并报告工作制度。
(三)明确工作任务,实现职能职责规范化
成都市深化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改革,以强化派驻(出)机构的纪检、监察职能,细化工作内容、严明工作程序,最大程度发挥惩治和预防腐败效能为目的。一是明确派驻(出)机构工作职责。按照《关于健全和完善市级部门(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结合部门(单位)的不同性质,明确规定市纪委、市监察局双派驻机构、单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和市直机关纪工委的主要职能任务,既抓住了部门(单位)的不同特点,又强化了派驻(出)机构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针对性。二是细化工作内容,严控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成都市深化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改革以探究制定派驻(出)机构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具体化和程序化为重点,把派驻(出)机构工作分为监督检查、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案件处理、宣传教育五类,细化为二十六项具体内容。另外,还规定了派驻(出)机构通过参加、列席驻在部门(单位)会议、听取专题汇报、组织专项调研、专项监察、明察暗访、工作巡查或向市纪委、监察局报告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四)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为解决力量分散、力量不均、派驻(出)机构作用发挥有限等问题,成都市纪委通过建立片区协作机制,统一调配力量抓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查办案件工作。一是成立组织协调机构。委局机关成立派驻(出)机构工作室,统一管理派驻(出)机构业务工作,强化日常工作联系。二是实行工作报告制度。派驻(出)机构每半年向市纪委监察局报告工作,重要情况和问题应及时请示、报告。派驻(出)机构负责人向市纪委监察局专项工作述职和年度述职。三是建立协作制度。按照“加强管理、整合力量”的原则,分片建立5个派驻机构协作组,由市纪委常委分工负责指导,委局第一至五纪检监察室分片联系,加强对派驻(出)机构的业务指导,推行片区协作办案、交叉检查等工作机制,解决了派驻(出)机构力量薄弱和不便监督的问题。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驻在部门(单位)认识不到位,纪检监察工作难开展
在对崇州市、都江堰市部分派驻(出)纪检组长的座谈中,集中反映了一些部门(单位)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担给派驻(出)机构,导致派驻(出)机构主业难开展,监督职能难发挥。这主要是因为部门(单位)“一把手”及班子成员把本属于“一岗双责”内容的本职工作与派驻(出)机构的纪检监察职能混淆不清,存在部门(单位)“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意识不强以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等现象。
(二)派驻(出)机构干部参与部门业务尺度难把握,监督不深入
按派驻(出)纪检组长不再分配与履行监督职责相冲突的部门(单位)业务工作的相关规定,派驻纪检组长分担部门(单位)的业务工作会大量减少,能更好地履行纪检监督的本职工作,避免了过去派驻(出)纪检组长因分担部门业务工作过多,出现“不务正业”,监督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但是,在监督方式和途径极为有限的情况下,纪检组长如果把握不好参与部门(单位)业务工作的尺度和分寸,不能深入部门(单位)中心工作,抓好抓住关键环节,不正确处理好服务与监督关系、分工与履行监督职能关系,有效参与和有效监督的关系,就较容易面临监督缺位,监督重点不突出、不深入等问题。
(三)派驻(出)机构干部与部门(单位)存在“依附”关系,有“被部门化”的可能
根据《关于健全和完善市级部门(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成委办〔2013〕20号)要求,在派驻(出)机构干部的工资关系、后勤保障等方面,各区(市)县具体做法不一,青羊区纪委只把党(团)组织关系、群团关系交由部门(单位)负责管理,在最大程度上保证了派驻(出)机构干部开展工作的独立性。调研中发现,纪委只保留了派驻(出)机构干部的人事关系,工资、后勤保障、工作经费等都纳入所驻部门(单位)预算,由单位(部门)负责管理。另外,由于市上还没有关于合理解决纪检干部退休问题的一些机制制度安排,纪检监察干部担心留在派驻部门(单位)退休,顾虑因素难以消除。
(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滞后,纪检监察力量不足
目前,全市各级派驻(出)机构都面临纪检组长配备不齐,工作人员少,教育培训滞后等突出问题。在调研中,了解到存在的主要原因:一是各区(市)县由于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增加与编制严重不足的矛盾突出;二是新进的一些系统外干部,由于缺少纪检监察工作经历和经验,需要通过加大培训力度,才能有效提升他们的履职能力;三是所驻部门(单位)行业差异大,对派驻(出)机构干部的专业知识和行业风险点把控能力有更高的要求。
三、深化派出纪检监察组织管理创新的几点思考
针对目前成都市深化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改革依然面临的问题,并结合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在继续深化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需着力于以下几项重点工作的创新。
(一)着力进一步强化驻在部门“一把手”的“一岗双责”,提升领导班子成员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为明确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派驻(出)机构纪检监察监督职能关系,不断强化所驻部门(单位)“一把手”的“一岗双责”意识,突出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的主体责任意识。需要进一步探索以《各级纪委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职能告知书》、《部门(单位)领导班子严格接受纪检监察监督承诺书》等书面通知、协约方式或者以区(市)县纪委统一召开专题会议,切实提升所驻部门“一把手”的“一岗双责”意识和领导班子自觉接受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意识。
(二)着力理顺工作关系,继续深化派出机关对派驻(出)机构的组织领导
继续深化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健全和完善市级部门(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并根据“派驻机构与市纪委监察局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所有派驻机构直接接受市纪委监察局的领导,直接向市纪委监察局负责并报告工作”的制度安排。进一步完善派驻(出)机构干部的工资关系和工作关系管理,实行工资和工作经费财政专列制度;创新派驻(出)机构与派出机关的联系,请示、报告形式;为强化派出机关对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的联系、业务指导,需进一步强化派驻(出)机构写作组的协调职能,统一管理派驻(出)机构业务工作;建立结对联系、分类指导制度,推行交叉检查、片区协作办案等工作机制,加强工作配合,整合办案力量。
(三)着力细化工作职责和厘清工作界面,确保全面履职
根据成都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的《中共成都市纪委、成都市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工作办法(试行)》,对派驻(出)机构的职能职责有明确详尽的规定。区(市)县要根据文件要求,细化内容,尽快制定出台相应文件,并通过由区(市)县纪委、监察局统一组织学习、发放相关资料、以签署派驻(出)纪检组长全面履职责任书等方式,进一步落实派驻(出)机构的职能职责,确保全面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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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在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位领导、同志的支持帮助下,我能较好的履行纪检干部工作职责,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汇报如下:
一、讲政治守规矩,提高个人政治素质
自己在平常的工作和学习中不断加强素质修养,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完善自我。
(一)坚持政治学习,培养政治素养。我始终把学习当作一种常态,深入学习贯彻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群众学、向领导同事学。积极参与深入学习精神,认真钻研业务知识,并广泛学习管理学知识,使自己的思想观念更加成熟,工作思路更加清晰。
(二)执行政治纪律。我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执行政治纪律不含糊,态度坚决明朗。坚决执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和我院的重大决策部署,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实事求是,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始终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
二、转变作风,廉洁自律,誓做合格党员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对待工作认真负责、份内份外工作,热情对待,不敷衍塞责;办事公道正派,不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不利用职权为自己办事,坚持按原则办事;廉洁自律,洁身自好、遵守纪律,不进入娱乐场所,不持有会员卡,不收受红包礼品;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工作作风扎实,密切联系群众,以身作则,带头工作。以一个合格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生活俭朴,勤俭节约,不计得失。
三、理论联系实际,认真履职,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好党风廉政建设
(1)深入开展了“严守纪律,严明规矩”专项治理工作,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完成了各个阶段的专项治理工作。
(2)积极开展治理小金库工作,按照学院要求完成治理工作任务。
(3)坚持规范管理,不断推进党务、院务和信息公开工作,在招生考试、学生评先推优等工作中推行“阳光工程”,自觉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
(4) 从自身做起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在工作和生活中,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任务
(5)按照市委和学院要求认真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接受组织监督。
(二)强化服务意识,做好服务工作。
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很繁杂,只有通过不断学习,把握工作方向,执行好学院各项重要方针政策,与学院党委保持高度一致,才能实现效益的最大化。办公室很多事务性的工作都与老师往来较多,因此在工作中我对自己的要求是,强化服务意识,做到:礼貌、耐心、细心、诚心,并灵活掌握办事的尺度,对临时性的急件,要特事特办,实实在在为教师和学生做事。
(1)为学院教师向后勤维修处上报教研室需要维修的办公用品8次
(2)为学院学生向后勤维修处上报学生教室需要维修的物品31次
(3)确保学院省级文明单位验收、专业人才培养的重新制定、国家创新行动项目、党员教育实践活动等重大事件的工作顺利进行,为广大教职工和学生领取办公用品和劳动工具26次
(三)强化奉献意识,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甘于奉献,诚实敬业是办公室的必备素质。办公室工作往往没有规律性,经常加班加点,没有无私奉献,是难以胜任办公室工作的。
(1)当好学院领导的助手。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贯彻落实学院会议工作的精神,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的计划和安排,从而使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通知转发学院通知82条。
(2)做好教职工的考勤登记管理工作。学院办公室负责教职工的考勤,学院办公室每月向院人事处报全学院教职工的考勤情况。
(3)做好文书档案的规范和管理工作。及时有序地处理上级各种文件、通知的收转工作和分类归档整理。
(4)加强文字材料的加工工作,提高办公室的文字处理和服务能力。负责撰写学院各类综合材料,协助学院领导针对重要工作部署以学院名义的通知、公示等,起草工作报告、总结、计划等。
(5)加强学院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学校和学院两级网站,对我学院重大事件及时的进行宣传和推介。
四、认识存在不足,制定下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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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的监督责任既是赋予的权力,又是纪委的重要职责,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紧紧围绕“三转”要求,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强化使命担当,让监督责任落地生根。但实际工作中,基层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时,还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王歧山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报告中把纪委的工作职责简要表述为“监督、执纪、问责”6个字,这也是各级纪委履行赋予的职责。但基层纪委在履行监督职责时为什么会存在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呢?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基层纪委没有厘清自己的主责脉络,弄清权力和责任的边界线。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什么工作需纪委牵头组织,什么工作仅需纪委配合协调,比较难把握,往往是根据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指示或纪委自身的理解来实施,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性做法。
(二)党政主要领导过分依赖。有的党政主要领导除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都推给纪委去做,由纪委大包大揽而外,有时还把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也明确要求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处理,过分相信与依赖纪委,认识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误区。导致纪委工作常常出现“越位”的情况。
(三)有的基层纪委不敢大胆履职。由于体制原因,各级纪委工作上要服从于同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经费开支要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导致基层纪委对于同级党委不敢监督,怕大胆工作伤及情面,得罪领导,心存畏惧,不敢履职,特别是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导致监督责任没有落实到位。其次,有的纪检干部只求平稳,不愿履职,把纪检岗位当作个人升迁的跳板,对本职工作漠不关心,“主业、副业”严重倒置,敷衍塞责,不负责任,工作推一下,动一下,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其三,有的纪检干部业务不通,不能履职,对工作无所用心,心中无数,知识结构单一,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难以适应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治腐趋势,导致监督责任难以落实到位。
(一)提高履行监督责任的思想认识。履行好监督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是基础,要组织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自觉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履行好监督责任,强化作风督查是切入点和突破点。要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县委十不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落实力度。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同时从“”问题延伸下去,抓好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文风会风建设,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
(三)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是重中之重,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敢于亮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充分整合资源,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同法院、公安、检察院以及审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探索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片区(系统)协作办案模式,重点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涉及民生资金项目落实的案件以及发生在农村基层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冶病树拔烂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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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河南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共河南理工大学委员会党内监督责任清单》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文法学院党内监督责任清单如下。
一、目标要求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做到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党内监督的责任主体及责任内容
(一)学院党委党内监督责任
院党委负责学院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与安全稳定工作,承担学院改革发展稳定责任,履行以下主要监督职责:
1. 领导党内监督工作,按照党章党规和学校党委部署要求,制定学院党内监督制度和班子成员、基层党支部监督责任清单并抓好督促检查,促进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
2.加强对纪检委员和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定期听取纪检委员工作报告,检查其工作开展情况。
3.对党委委员、系(室)和基层党支部及成员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严重的向校党委汇报。
4.支持配合教代会代表巡视、审计等工作,依据工作权限对反馈的问题认真查处和彻底整改,并严格责任追究。
5.组织签订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开展责任考核,每年底向校党委、校纪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6.对校党委、校纪委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监督。
(二)党委书记党内监督责任
学院党委书记是学院党内监督的第一责任人,履行以下主要监督职责:
1.传达学习学校党委关于加强党内监督的部署要求,主持制定学院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健全监督体系。
2.召开党委委员会议,听取学院领导班子工作汇报,检查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3.对院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指出,督促其履行“一岗双责”、廉洁自律。
4.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守党的纪律,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5 落实工作报告制度,向校党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年终按时报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报告。
6. 带头做好述责述廉述学,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身作则,廉洁自律,管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到严格要求,严格管理。
(三)纪检委员责任
纪检委员在上级纪委和学院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全面落实监督责任。
1.根据上级精神和决策部署,结合学院实际,向学院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
2.在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委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学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
3.协助院党委组织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党风党纪教育,积极组织参与相关部门开展的法治文化、廉政文化、红色文化活动。
4.加强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情况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以及学校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6.搜集师生对学院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有关诉求,对在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和隐患积极排查化解,重要的信访隐患要及时向院党委汇报。
7.协助院党委抓好反腐败工作,坚持抓早抓小,防止问题发展。协助校纪委查办案件,发现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报告院党委。
8.完成校纪委和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学院党委班子成员责任
院党委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内监督负主要领导责任,履行以下主要监督职责:
1.把党内监督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中,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从严治党工作情况。
2.指导分管支部(系、室)制定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加强风险防控。
3.加强分管支部(系室)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督促分管支部(系室)及其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廉洁自律,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及时向院党委报告问题线索。
4.定期对分管支部(系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定期向学院党委汇报分管领域内的全面从严党情况。
5.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守党的纪律,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五)党支部书记责任
党支部在所在系(室、班级)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履行以下监督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院党委的决议决定。
2.履行党内监督责任,每年至少向学院党委报告1次全情况,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依纪依规对违法乱纪党员进行处理。
3.维护党的纪律,对学院党委及领导班子进行监督,了解党员、群众对党的工作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并及时向学院党委反映情况。发现党员违反纪律问题及时教育或者处理,问题严重的应当向学院党委报告。
4.带头做好述责述廉,以身作则,廉洁自律,管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到严格要求,严格管理。
5.完成学院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党员党内监督责任
1. 加强对学院党委及领导班子的民主监督,及时向学院党委反映群众意见和诉求。
2. 在学院党员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组织和任何党员,揭露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问题。
3. 参加组织开展的评议领导干部活动,勇于触及矛盾问题、指出缺点错误,对错误言行敢于较真、敢于斗争。
4. 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坚决反对一切派别活动和小集团活动,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三、严格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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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分管的内设科室综合性工作多,处理外界关系多,新任职的科长多,因此,在一年的工作中,我力争做到领好路、把好关,靠前指挥。今年举办了“让人民满意”活动和“七.一”2次表彰会、庆“三.八”和庆“八.一”2次座谈会、机关建设和法制工作3次现场会、参加了篮球和乒乓球2次比赛,全年大型活动共10余次,在每次在组织、筹备过程中,我都和主办科室的同志一道落实每一个细节,确保不出纰漏;为抓好行风建设,我和监察室的同志一起深入基层单位和业户当中,搞暗访、搞测评,检查了全市一半以上的基层分局(所),走访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400余户,加大了督促、推动的力度;在《工商行政管理规范》、《党建工作规范》以及《干部培训大纲》的制定过程中,我和几个科室的同志共同研究,定题目、定内容,力争做到全面、完善。
二、创新求实,探索分管工作的新路数
内设科室的工作必须与上级的、与全局的工作重心相适应,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以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求得更好的工作效果。今年,按照上级要求,我们重点在建设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方面研究推出了一些新举措,主要表现在社会监督和法制监督两个方面。在社会监督方面,实行了“便民服务监督联系卡”制度,通过年检办照窗口向企业和业户发放便民服务监督联系卡8000张,便于群众反映问题、解决问题,扩大了社会监督范围。同时,在全市率先创新社会监督形式,从原有的社会监督员中选聘了16名行风督察员,赋予了3项特殊权力,包括对工商人员公务活动的监督权;对发现的违纪人员有暂停职务的建议权;对正在实施的违纪行为有当场责令停止和限期整改权等,提升了社会监督的力度。在内部法制监督方面,探索实行了“首席办案员”制度,增强了基层办案人员的法律责任意识,提高了执法办案的准确性和积极性,到目前,没有一起软环境方面的投诉举报案件和行政败诉案件。
三、精益求精,推动分管工作上水平
一年来,我以“高标准、重实效、站排头”为工作目标,在局党组的支持和帮助和同志们的努力下,分管的工作得以顺利完成,在一些方面有成果、有位次。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在省委的阶段检查中代表市进行了汇报,受到省委的高度赞扬。另外,还在市介绍了经验;在机关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市直机关党工委在我局召开了创建学习型机关现场会;在法制工作方面,我局代表全市行政执法机关迎接了省司法局和省法制局的“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和依法行政验收,市在我局召开了全市“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现场会;在基层工作方面,全系统又有41个基层分局(所)通过了省局的达标验收,达标率达到了100%。
四、自强自律,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一年里,我在完成繁杂工作的同时,注重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我准备了有关书籍,学习自己所急需的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在研究工作、查处案件过程中,认真听取并尊重同志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到集思广益,把工作安排得细致周密。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我不敢有丝毫懈怠,千方百计地把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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