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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整改报告

更新时间:2024-11-20 热度:57

扶贫整改报告

扶贫整改报告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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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好用好扶贫资金,使其真正发挥效益,直接关系到贫困地区的发展和扶贫成效,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通过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开展专项治理,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到位,防止和严查贪污、挪用、截留、克扣扶贫资金行为,促进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章更加完善、管理使用程序更加规范、管理使用机制更加健全,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二、开展专项治理的范围和方式

(一)范围。根据省扶贫专项资金监管工作协调小组的工作计划,今年开展对20__年、20__年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的专项检查,突出抓好“造福工程”,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残疾人资金等重点资金、重点项目、重要环节的检查监督。

(二)方式。以县为单位,采取“四个结合”开展专项治理。一是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二是项目检查与资金检查相结合;三是监督检查与加强整改相结合;四是总结经验教训与完善管理相结合。

三、开展专项治理的时间安排

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从20__年7月开始,到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动员阶段。时间为7月。认真组织学习省、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本县(市、区)及部门的专项治理方案,做好组织动员和宣传工作,明确专项治理任务和要求,认真抓好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把扶贫资金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实施检查阶段。时间为8月至10月。检查方式:一是自查自纠。由县(市、区)老区与扶贫办牵头,组织纠风、审计、财政、发改、民宗、残联等部门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检点,开展自查,并以部门为单位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中存在的问题要有整改措施,并对今后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提出建议意见。要求在10月上旬将自查报告分别报市对应部门及县(市、区)老区与扶贫办。县(市、区)老区与扶贫办负责专项治理情况汇总工作,并于10月中旬将汇总报告报市老区与扶贫办。二是联合抽查,由市老区与扶贫办、纠风办、审计局、财政局、发改委、民宗局、残联联合组成检查组,对各县(市、区)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抽查,并形成书面检查报告。三是迎接省扶贫专项资金监管工作协调小组的检查。市财政局、发改委、民宗局、残联等单位对20__、20__年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要进行认真总结,10月下旬将总结材料报市老区与扶贫办,市老区与扶贫办将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汇报材料,并牵头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时间为11月至12月。市、县(市、区)相关部门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立即整改,同时提出加强和完善扶贫资金监管的措施办法,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四、开展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市、县(市、区)相关部门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和部署,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项治理工作班子。具体检查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可以充分利用各部门自身监督检查力量,更要发挥审计部门的作用。

(二)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相互配合,落实责任,共同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老区与扶贫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本次专项治理行动,协调其他部门统一行动,组织开展重点抽查。总结分析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经验,研究提出加强和完善监管措施的建议意见。

纠风部门负责对各有关主管部门在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查促纠,针对危害资金安全的突出问题,查处贪污、挪用、截留、克扣扶贫资金的行为。

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检查扶贫资金是否符合投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以工代赈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治理,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民族工作部门负责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治理,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扶贫整改报告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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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对扶贫资金绩效审计重视不够

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的支出管理,保证每一笔财政扶贫资金均能得到合理运用是财政扶贫资金审计的目的之一。目前,大多数审计部门就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重要性缺乏深入认识,因而也大大影响了绩效审计力度。现阶段,虽然资金管理愈加细化与严格,但仍需进一步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的绩效审计工作。

(二)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

现阶段,我国的绩效审计水平依然不高,还未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对其做出规定,其中较为突出的便是扶贫资金的绩效审计。绩效审计和传统审计在实践中侧重点各有不同,对传统审计而言,事项是否合规、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是其更为关注的,而绩效审计则将重点放在了经济性、效率性以及效果性上。所以,应对绩效审计的相关法规和政策性文件予以完善,避免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情况在绩效审计中发生。

(三)审计的深度和力度还不够

首先是轻事前、事中的绩效监控,而对事后结果评价过于重视。事后审计是现行绩效审计最为常用的一种方法,但是却很难取得那些真实、详细和完整的第一手资料,如项目立项、资金分配以及执行过程等,如此一来,事前和事中的绩效情况上,并没有真正体现有效的审计监督,而事前尽早防范、事中及时纠正的作用也流于形式。其次是轻政策与制度绩效,重资金与项目绩效。审计人员在查找效益低下问题时总是习惯于从资金管理使用与项目建设实施中入手,而没有对政策与制度层面在设计与执行中存在的影响绩效的问题展开分析与探讨,需知这些均是导致问题产生的根本因素。最后是轻社会与生态效益评价,而重经济效益评价。不论是社会效益还是生态效益并非都是直接体现的,其显现的时间非常长,量化考核非常难,审计人员因为受到多方原因的制约(取证困难、技术方法与手段有限),所以往往便会避难就易,将关注的重点放在经济效益指标上,而对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有所忽略,致使绩效审计的力度与深度受到影响。

(四)未充分公开审计结果

现阶段,我国正在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三公经费公开等一系列重大举措,但就扶贫资金审计而言,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第一,从审计实践情况看,公开的大多是审计结果,审计报告相对公开较少,且在内容和范围上有所选择。第二,由于地方审计机关属于地方政府的行政序列,受当地政府直接领导,审计结果是否公告、审计报告披露程度等不同程度地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第三,审计建议执行存在难度。目前,对于审计报告中的具体问题,政府部门等被审计单位绝大多数都能整改纠正到位,但是对于涉及完善政策制度、提高资金绩效等方面的审计建议,被审计单位执行起来存在难度,这其中既有政府部门体系的原因,也包括其他原因,使得更加侧重于提出审计建议的绩效审计开展情况不理想。

二、推进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建议

(一)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在支持我国扶贫工作,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所以,各级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人员首先应加强对扶贫资金绩效审计重要性的认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实现共同富裕进程中,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扮演着重要角色。其次,审计人员还应认识到,对扶贫资金开展绩效审计有助于优化配置资源。最后,提高政府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效率的必经之路就是?ψ銎蹲式鹂?展绩效审计,其目的在于以扶贫资金的绩效审计促进政府部门资金使用效率的提升,并以此促进政府政务公开。

(二)完善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是保证审计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条件之一,因此,应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相关制度建设。同时,还应在审计过程中科学制订扶贫资金绩效审计方案。现阶段,为了切实提高政府绩效审计法律地位,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无法可依、无规可循的局面得到有效改善,还应对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相关的法律做进一步完善,在对绩效审计法律手段予以明确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绩效审计规范体系。既要对审计机关在扶贫资金绩效问题的问责权力上做出明确规定,还应明确扶贫资金绩效审计法律责任的认定标准与类型。另外,扶贫资金审计机关的法律责任也应包含在明确范围内,从顶层设计的角度不断发展和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进而建立和完善财政资金绩效审计体系。

(三)开展绩效审计监督和评价

第一,同样重视事前预测与事中监督两个环节,将审计在整个运用扶贫资金的过程中体现出来,针对各项资金的使用目的和使用情况要做到仔细观察,找出运用资金时存在的各种问题,并事先提出在实施项目时有可能出现的问题,便于尽早处理。

第二,在利用与运作资金上,应更多地站在政府政策和当地整体的大环境方面考虑,政府的相关政策和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到财政性资金的具体运用,使之无法取得较高的效益,绩效审计应基于这一出发点,提出更切合实际、更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审计建议。

第三,关注项目远期收益,对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见效的项目进行评价。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各级审计机关对扶贫资金投入的经济效益较为关注,因此需要审计机关将关注的重点放在长远的社会效益与环境利益上,立体化、全面化衡量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在衡量扶贫项目方案上力求做到全面、准确。

(四)提高审计结果利用水平

首先,需提高审计报告质量,真实完整地反映审计结果,加强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在审计内容和审计报告中的比重,全面反映政府机构运用扶贫资金的具体情况,提出切实可行、针对性强的审计建议和整改措施。同时,需加强审计结果运用,而在这一过程中,需注重方式方法的多样化,即加强同上级部门、纪委以及其他相关监管部门的沟通交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以更好地实行审计意见,并及时解决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其次,由审计署定期汇总梳理各级审计机关全年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结果,并进行深度分析,将普遍性、典型性与倾向性的问题归纳出来,对产生问题的原因展开深入剖析,尽可能从多个方面提出合理有效的审计建议,如体制、机制以及制度层面,以专题报告的形式,反映年度扶贫资金绩效审计汇总结果,并就工作成果展开评价。

扶贫整改报告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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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存在问题及原因

本人跨村包保的甘家岭村甘瑞(未脱贫户)的《扶贫手册》无2020年帮扶规划和帮扶过程记录。出现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两点:

一是客观方面的原因。受新冠疫情出行管控的影响,今年2至3月未能开展入户走访,但本人每月都主动电话联系包保户,了解其生活状况及身体健康状况。4月2日至3日单位组织集体入户时,甘家岭村甘瑞及其家人未在家。4月9日,因本人父亲突发意外事故,病情危重需要做手术,本人请假在医院照料一个月,无法抽空再去入户开展扶贫工作。5月中旬本人又去了水坪片区开展“走、访、评”工作,未能入户开展扶贫工作。由于以上种种客观原因,导致截止到5月底,本人仍未能完善甘瑞的《扶贫手册》。二是主观方面的原因。主要是在2020年对扶贫工作积极性有所下滑,工作主动性不够,从而对扶贫工作没能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把自己的工作重心放到精准扶贫工作中来。心里认为自己的包保户已经脱贫的要么收入稳定,要么有政策救济和亲友照顾,不会返贫,新纳入的贫困户年轻力壮有劳力,只要电话联系了解到了他们的收入稳定,身体健康就不急着完善扶贫档案。

二、整改内容

对本人跨村包保的甘家岭村甘瑞(未脱贫户)及时完善《扶贫手册》,并同时对其余4户脱贫户进行再次入户走访,进一步了解其生产生活状况,在政策范围内力所能及的为其解决一些面临的实际困难,确保未脱贫户早日脱贫,已脱贫

户实现增收,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扶贫整改报告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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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存在问题

一是关于“驻村工作队管理不严,有的县驻村干部纪律松散、脱岗空岗、职责不清,有的驻村干部对扶贫政策不熟悉。有的农户反映不知道本村有工作队”问题;二是关于“帮扶责任人作用发挥不到位。有的帮扶责任人,特别是省市部门帮扶贵任人,结对帮扶以走访慰问、送钱送物为主,缺乏有效的帮扶举措”问题。

二、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扶贫政策和干部驻村管理办法以及驻村干部工作纪律等文件进行再学习再培训。通过再学习再培训,让以第一书记为首的驻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熟练掌握扶贫政策和各项工作纪律,始终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继续坚持以民为先,视百姓为衣食父母,把群众的利益,群众的呼声,群众的需要,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以群众满意为根本点,以解决问题为着力点,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搞好工作,全力以赴做好驻村扶贫帮扶工作。

二是严格落实《河北省扶贫脱贫驻村干部管理办法》、《关于严明驻村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的七条规定》等制度文件,厘清驻村干部责任,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督促驻村干部严守驻村纪律,坚持在岗履职,县公司领导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落实“每月走访贫困户,每两个月走访常驻非贫困户”要求,深入了解群众需求,解决实际困难,增进与群众之间的感情,提升群众的知晓度和认可度。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中央、省、市、县关于做好新形势下驻村扶贫帮扶工作要求,大力开展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总结和运用好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不断创新群众工作方式,提高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从群众最关心、最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入手,围绕群众生产生活、热点难点问题、民生工程、农村建设、社会管理等方方面面开展工作,抓好为民办实事好事的承诺及办理工作,切实解决老百姓在衣、食、住、行、用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加大扶贫驻村工作队培训学习力度,加大宣讲重点宣传关于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新思想、新观点、新理论、新要求及扶贫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宣传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政策措施、同时将大力宣传在助力脱贫攻坚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通过树立群众身边的脱贫致富榜样,积极扩大影响,动员和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攻坚。

三、整改后取得的效果

2019年,******分公司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安排,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帮扶工作,以驻村工作队为主要力量,严格按照省市县各级政府的扶贫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扶贫驻村等相关指示精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领导带头落实党员干部驻村帮扶制度。****分公司支部班子始终把落实党员干部进村入户直接联系群众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研究部署,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的领导。单位领导、党员干部充分发挥表率带动作用,带头学习党员干部扶贫群众制度,带头研究党员干部扶贫群众方法,带头开展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推动了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通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生活会等形式,集中学习群众工作有关书籍、重要文件和有关领导同志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重要讲话,畅谈学习体会,认真对照检查,提出做好群众工作的措施和办法,为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提供了思想保证。

二是带头深入扶贫村联系点,班子成员带头深入挂钩联系点,带头落实好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任务的同时,加强对基层开展随机抽查,了解扶贫村帮扶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贫困村做好基层各项工作。

扶贫整改报告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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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项目实施情况

按照“南召县花生新品种和地膜覆盖技术示范推广基地实施方案”至目前经过我县农技中心的精心筹划和统一部署,完成和正在完成内容如下。

(一)、引进、发放花生新品种

至2月底,已引进河南省农科院经济作物研究所选育的花生品种:远杂9012、远杂9307、花育20等4万余公斤,与19日发放到320户贫困农户手中。

(二)、购进农膜4.17吨,与2月10日发放到贫困农户手中。

(三)、技术培训

1、至目前已印发“花生高产栽培技术手册”5000份;发放花生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挂图5000份。

2、已举行技术培训3期,培训内容包括:整地、土壤处理、花生的晒果、剥果及肥料的合理施用。计划于 4月7日 举行花生的播种、覆膜、化除等的技术培训。

二、资金应用情况

目前已支付资金30万元,用于支付部分花生种子款,剩余款项正在办理支付手续。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部分贫困户劳动力缺乏,科技意识不强,因此对缺乏劳动力农户进行相应的帮扶,对科技意识不强的贫困户,要重点座谈、重点培训,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

扶贫项目自查报告范文二:

根据市扶贫办《2019年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细则 》的要求,我们对2019年的扶贫开发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领导重视情况

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年初,调整充实了全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工作力量。并把扶贫开发工作摆上了政府的工作日程,做到定期研究部署,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县政府两次召开常务会议和县长协调会议,对2019年扶贫开发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为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确定成立了扶贫办,扶贫办为正科级单位,编制4人,按照要求,县里匹配资金5万元已拨到专户上。

二、关于贫困人口减少情况

我县2019年贫困人口18969人,到2019年11月15日,贫困人口为17069人,比上年下降10.2%。

三、关于整村推进战略实施情况

为推进整村战略的实施,共帮助两个重点村协调信用社小额扶贫贷款132万元。在项目立项上,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做到了立项准确,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同时,我们积极推进项目实施,目前,已购进黄牛266头,占应购进的50.8%。畜牧综合服务站实行房屋置换,现已达到使用状态。

四、关于资金管理情况

我们与县财政局密切配合,对扶贫资金严格按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要求,做到了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全年财政扶贫资金86.6万元全部到位,没有出现滞拨、挤占和挪用现象。

五、关于帮扶工作情况

我县成立了扶贫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社会力量做好帮扶工作。县主管领导先后两次到省直帮扶单位汇报情况,争取到支持。与市直各帮扶部门经常保持联系,主动沟通情况,共同做好帮扶工作。组织县直部门积极开展帮扶工作。到2019年12月15日统计,省、市、县各项帮扶共折合人民币296万元。

六、关于扶贫办工作情况

扶贫办自成立以来,我们组织全办人员积极学习扶贫业务,努力做好扶贫工作,积极为县委、县政府当好参谋和助手,全年共提出建议6条,被采纳4条,得到县领导的好评。在情况反馈上,做到了与市扶贫办勤请示、勤汇报,主动争取指导,并做到报表及时,汇报准确无误。我们对扶贫工作档案进行了全面归档立卷,档案管理规范有序。

七、其它工作

我们对2019年重点村收尾工作进行了督促落实,现已完成全部工作。全年没有发生因扶贫工作造成上访。同时,对两批重点村全面开展了村屯规划工作,达到了街道拓宽,道路平整,街道树木整齐划一。

扶贫项目自查报告范文三:

按红府办发电,〔〕7号文件要求,现将乡整村推进、产业发展、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管理(分值40分,自评分39分,故扣1分,扣分原因为没有按原计划时间完成项目进度)

在项目村选点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选择项目点,每个项目点严格按要求制定了村级规划并执行了公告公示制度。每个项目都有项目实施计划,并按计划时间完成了项目进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制定了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项目实施完工后,由乡政府负责人组织人员检查验收,并严格执行了项目工程决算。工程验收合格后,乡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维护管理制度,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每个项目的计划、实施、验收、管理制度等工作,都建档立卡,资料完整。

二、资金管理(分值30分,自评分30分)

为切实加强我乡扶贫项目资金的管理,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为了保障资金落到实处,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有完善的会计核算制度,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度,由县财政局对扶贫项目资金设立专户管理,专人专款专用,切实保障资金有效利用。报账单据真实、合法、有效,无资金截留挪用情况发生,资金按规定时间落实到项目。现将整村推进、产业发展、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汇报如下:

1、整村推进项目:

省级第一批扶贫重点村整村推进项目我乡安排了车普村委会格咪自然村和妥赊村委会的海党自然村,省级补助15万元。其中:车普村委会格咪自然村乡村公路修缮30000.00元,村内道路硬化45000.00元,人饮工程40000.00元,科技培训5000.00元,厕所30000.00元。已用金额:乡村公路修缮30000.00元,村内道路硬化45000.00元,人饮工程40000.00元,科技培训5000.00元,厕所30000.00元。

妥赊村委会的海党自然村,省级补助15万元,其中:乡村公路修缮40000.00元,村内道路硬化45000.00元,人饮工程40000.00元,科技培训5000.00元,厕所0.00元。已用金额:乡村公路40000.00元,村内道路硬化45000.00元,人饮工程40000.00元,科技培训5000.00元,厕所0.00元。

省级第二批扶贫重点村整村推进项目我乡安排了妥赊村委会羊街新寨子一组、羊街新寨二组。羊街新寨一组省级补助15万元。其中:村内道路硬化60000.00元,排污沟55000.00元,低产田地改造5000.00元,经济林果30000.00元。已用金额:村内道路硬化60000.00元,排污沟55000.00元,低产田地改造5000.00元,经济林果30000.00元。

羊街新寨二组,省级补助15万元,其中:村内道路硬化50000.00元,排污沟35000.00元,低产田地改造5000.00元,经济林果30000.00元,卫生公厕30000.00元,已用金额:村内道路硬化30000.00元,排污沟30000.00元,低产田地改造5000.00元,经济林果30000.00元,厕所30000.00元,资金余额:25000.00元。

三、综合效益(分值30分,自评分30分)

一系列整村推进、产业发展、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的实施,改善了村民居住环境,产业发展得到了大力支持,劳动者都有一技之长,大大减轻了就业压力。总体来说,农民的生产生活水平得到提高,人民群众对扶贫工作非常满意。据不完全统计,贫困人口减少比上年减少1400余人。,共在村委会自然村进行了6次科技培训,参加人数900余人。

通过自查自评,今年我乡扶贫工作,自评得99分,请上级扶贫检查组给予考评。

扶贫项目自查报告范文四:

根据**区扶贫办隆扶发〔2019〕34号文件及隆扶联发〔2019〕27号文件精神,结合**乡实际,**乡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对**乡国家和各级安排的财政扶贫资金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为进一步管理好和使用好扶贫资金,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效益起到了良好的作用。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意义

国家和各级投入农村的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主要是解决贫困地区的发展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的问题,对于贫困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财政扶贫资金事关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管好用好财政扶贫资金,使其发挥最大效益,真正把财政扶贫资金用在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上,使更多的贫困群众走上脱贫致富道路,共享公共财政的阳光。为此**乡扶贫领导小组高度重视财政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切实明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重要作用,确保专款专用,把每一分钱都按规定花在刀刃上,力求发挥最大效益。

二、明确责任,强化管理

在财政扶贫资金及项目的管理上,**乡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都有明确的分工,有具体的财务管理和项目监管人员,每个项目的申报和实施,都是按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有序进行,在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上都是按专项资金的要求管理,即按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的要求进行管理,扶贫资金严格用于财政扶贫项目,及时拨付财政扶贫资金和进行项目报账,没有因为滞留资金而导致项目实施进度延缓和效益低下的情况发生,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没有发现**乡违反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和扶贫项目立项、审批的程序,也没有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扶贫资金的现象。2019年至2019年间,国家和各级投入**乡重点扶持项目共有26个,资金3,900,000万元,共涉及12个村民委员会26个自然村。**乡财政扶贫资金由于管理完善、监控得力,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运行安全有效。

三、强化服务意识、建廉政高效队伍

各级财政扶贫资金,是中央和地方为解决三农问题,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增加贫困群众收入、解决和巩固温饱成果,也是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财政扶贫的每个环节都体现着党和国家对贫困地区的温暖,**乡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在扶贫项目及资金的管理上,都相应地建立了廉政制度,并结合云南省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有关规定,扶贫领导小组成员自觉接受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执行政策的水平,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让上级放心。

扶贫项目自查报告范文五:

根据省扶贫办《关于对全省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安排意见》(陕扶办发[20xx]48号)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贯彻意见,并印发了《关于对20xx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执行和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对全市2019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自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县区完成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办组成4个检查组,分别由办领导带队,于8月20日-29日,对全市2019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以听取县区工作汇报、实地查看建设项目、查阅档案资料和帐务、走访贫困户等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和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计划下达情况

20xx年省上共下达我市财政扶贫资金计划项目192个,财政扶贫资金18610.955万元,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村55个,财政扶贫资金5300万元;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1个,财政扶贫资金365万元;扶贫移民搬迁9790户36273人,财政扶贫资金6280万元;移民基础设施项目49个,财政扶贫资金835万元;产业直补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480万元;灾后重建项目3个,财政扶贫资金84万元;互助资金项目34个,财政扶贫资金585万元;绩效考评奖励项目5个,财政扶贫资金270万元;实用技术培训项目12个,财政扶贫资金278万元;残疾人扶贫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12万元;洋县公益项目1个,财政扶贫资金1500万元;小额贷款贴息资金530万元,项目贷款贴息资金596.925万元;“雨露计划”培训经费771.53万元,洋县试点49万元;贫困大学生资助819人,财政扶贫资金343.5万元;“两项制度衔接”经费104万元(市县62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扶贫项目管理费227万元。全市2019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按照中省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全部下达到县区。

二、资金使用及报帐情况

截止今年7月底,全市共拨付使用财政扶贫资金15781.3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84.8%,完成报帐12301.12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66.1%。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使用资金3864万元,占72.9%,报帐2830.29万元,占53.4%;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334万元,占91.5%,报帐324万元,占88.8%;移民搬迁使用资金6280万元,占100%,报帐4365.5万元,占69.5%;移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618万元,占74%,报帐410万元,占49.1%;产业直补到户443.73万元,占92.4%,报帐443.73万元,占92.4%;灾后重建项目使用资金84万元,报帐84万元,分别占100%;互助资金项目到村585万元,占100%,报帐455万元,占77.8%;绩效考评奖励项目使用资金226万元,占83.7%,报帐215万元,占79.6%;实用技术培训使用资金245.21万元,占88.2%,报帐242.91万元,占87.4%;小额贷款贴息511.75万元,占96.6%,报帐511.75万元,占96.6%;项目贷款贴息556.73万元,占93.3%,报帐556.73万元,占93.3%;残疾人项目使用资金10万元,占83.3%,报帐10万元,占83.3%;洋县公益项目使用资金715万元,占47.7%,报帐560万元,占37.3%;“雨露计划”培训费使用612.12万元,报账612.12万元,分别占79.3%;洋县试点使用、报帐49万元,分别占100%;贫困大学生资助343.5万元,报帐343.5万元,分别占100%;“两项制度衔接”使用资金98万元(市县56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报帐98万元,分别占94.2%;扶贫项目管理费使用205.3万元,占90.4%,报帐189.6万元,占83.5%。

三、项目建设成效

全市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共新修和改扩建村组道路233.46公里,其中硬化水泥路105.8公里,建桥68座,建人畜饮水工程31处,解决安全饮水7856人,改造农电线路93.5公里,解决用电困难3350人,新修基本农田491亩,建河堤4586米;实施农户改厨2222户,改厕1822户,改圈1404户,粉刷房屋3452户,硬化庭院1892户,建沼气池593口,建村“两委”活动室11个,卫生室15个,文化广场7个;建集中移民安置点182个,实施扶贫移民搬迁10022万户37203人,新建房屋31341间;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25个,项目覆盖农户4.99万户,小额信贷扶持贫困户6685户;建村级互助资金协会34个,发展会员2735户;产业开发扶持贫困户新建产业大棚47个,发展经济园林6789亩,干鲜果10411亩,蔬菜2470亩,中药材5107亩,食用菌287万袋,牲畜1.95万头;实施农村科技实用技术培训13.2万人次,雨露计划培训就业3406人,资助贫困大学生人819人。2019年,全市实现贫困人口脱贫8.12万人。

四、主要措施

1、严格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一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和“县级报帐制管理制度”。在实施扶贫开发项目中,严格按照省市批准下达的扶贫项目计划拨付使用资金,坚决杜绝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扣减项目资金等现象发生。

2、认真抓好资金安全教育。有效利用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县区扶贫办主任会议和市县各类扶贫项目资金检查、项目验收等时机,广泛宣传中省扶贫政策,加强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及监管教育,明确扶贫资金用途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浪费扶贫资金,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认真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金。

3、坚持扶贫项目择优选定。在确定年度扶贫开发项目中,市县严格按照中省有关政策及要求,坚持瞄准贫困原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按照参与式方法,严把项目审定、申报关。在项目村确定上,通过公平、公开竞选,择优选定村级班子战斗力强、群众积极性高、开发条件相对成熟的村,并优先启动建设,坚决杜绝人情关系“定项目”或“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生,确保扶贫项目符合村情民意,资金投向合理,有效调动了项目村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4、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要求县区及项目镇村在项目实施前后,必须将项目名称、扶持对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通过市县政府信息网站、扶贫信息网站及镇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或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公开、公示。所有扶贫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必须有群众代表参与规划、参与决策、参与管理,项目知晓率达到90%以上,确保了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与决策管理等各项制度的落实。

5、严格扶贫项目资金检查和审计。认真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报帐制”、“审计制”和“跟踪检查”等管理制度,要求县、镇、村必须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报帐必须持有正规票据,由项目镇严格把关审核,报县扶贫办审定签字后,再报县财政局进行报帐核销。市县扶贫办和财政局,定期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今年7-8月,市审计局用1个多月时间,对全市2019、2019两个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市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顺利通过了市级专项审计。同时,坚持每年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视察监督;市县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每年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联合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有效防止了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省上下达年度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时间较晚,加之个别县区扶贫办与财政局沟通联系不紧密,特别是扶贫部门缺乏工作主动性,致使部分扶贫项目资金拨付到位不及时;二是个别县在申报项目计划时,对项目可行性调查不够,造成上级项目计划下达后难以实施而被动调整和重新报批计划,直接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三是个别县区对整村推进等项目建设指导督促力度不够,项目进度迟缓,已建成项目资金结算报帐进度慢,项目管护责任不到位,总结不及时,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不完善;四是个别县区、镇对互助资金项目村监管不够,政策宣传不到位,致使项目村入会率、借款率低,个别协会对群众借款把关不严,将互助资金用于建房、子女上学等,违背了互助资金用于扶持农户发展产业的政策要求;五是个别镇村对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公示制度落实的还不够好,群众知晓率尚待进一步提高;六是个别县镇扶贫办财务人员变动频繁,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有限,加之培训工作跟不上,使县镇财务资料管理尚不太规范。

六、整改措施

1.认真搞好整改工作。结合这次扶贫专项资金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市办检查组采取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纠正的办法,对项目实施单位提出严格要求,并分别在县区检查反馈会议上提出了整改意见。8月31日,李彦海主任组织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对县区及项目单位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以市办名义下发了《通报》,要求县区针对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各级扶贫部门,特别是扶贫办主要领导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指导、监督、监管责任,不断完善和健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运作程序,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效益。

2.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一是要加强对扶贫开发项目的指导和监管,督促县区和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加快整村推进等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村推进项目计划任务。二是督促县区不断完善和规范项目资金报账资料,加快项目资金核销、拨付和报账进度,确保项目建设有续推进。三是加大互助资金政策宣传,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规范资金用途及运作程序,强化管理措施,努力提高项目村的入会率和借款率。

3.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二是不断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对县区扶贫目标考评范围。三是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四是有效发挥财政、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与绩效考评、反腐倡廉及部门任务、责任、权力有机结合,强化资金检查、监督和审计,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运行。

扶贫整改报告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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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镇人民政府:

为认真做好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2019年度中央和省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结合《来安县脱贫攻坚整改方案》反馈问题,立即制定整改方案,主动认领存在问题,集中精力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情况

(一)关于“攻坚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了对扶贫论述的学习。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科学指南,我镇制定了学习计划,切实做到逢会必学,今年以来,共组织学习扶贫论述8次;二是深入推进五级书记遍访工作,压实推进五级书记抓扶贫的政治责任

(二)关于“扶贫标准把握不精准”问题。一是确保贫困户识别退出精准,仔细核对农户“两不愁三保障”相关情况,认真执行识别及退出程序,做到贫困户识别退出“一户不漏一户不错”,2018年以来,我村共新识别贫困户3户,2018年脱贫8户13人,2019年拟脱贫4户8人;二是落实动态调整常态化工作,切实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有进有出,避免漏评、错评现象发生,同时加强对省办、国办的数据核查和信息维护,确保系统信息的准确性和更新的及时性;三是开展帮扶干部业务培训工作,压实帮扶责任,提升整体工作水平。今年以来共开展两次针对全村的帮扶干部业务培训工作。四是开展村档户档自查工作,全面核对贫困户基本情况,对信息不准确的做到及时更改,并再次核对省办、国办、扶贫手册等基础信息,保持信息的一致性。

(三)关于“三保障工作不够扎实”问题。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工作,通过上门入户宣传、政策上墙等方式,让贫困户知晓危房改造、教育、医疗、饮水安全等方面的基本政策。二是严格危房改造申报、审核程序,按照危房改造住房建设标准引导贫困户建设经济适用的房屋,2019年以来共有5户贫困户享受了危房改造政策。三是对贫困户饮水安全及供水情况进行摸排,针对长期以井水为饮用水的贫困户,组织人员上门采水送至疾控中心检测,确保水质安全,同时联系水利局安装通水管道,让贫困户喝上放心水。截至目前,我村已为5户贫困户送检了水样。四是配合医疗部门做好慢性病报销医药目录的完善工作,并积极引导贫困户购买在报销范围内的替代药物,对患重病需大量医药费的又无法报销的贫困户,帮助其申报社会救助。

(四)关于“政策措施落实有偏差”问题。一是因地制宜推进产业扶贫量质并重,并在省办系统内标注有条件发展产业的贫困户,严格在规定范围内因户施策实施产业扶贫项目。2019年以来共申报了四批次特色种养业补助。二是深入推进“四带一自”产业模式,鼓励有条件的贫困户精准选择扶贫产业,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吸纳就业等方式进行帮扶,发挥其引领带动作用,带动更多贫困户通过发展扶贫产业实现稳定增收脱贫。三是进一步加强就业指导服务,新安镇会同县人社局组织开展了养殖技能等扶贫培训,我村共有5人次参加了培训。四是配合县扶贫办、财政局做好“户贷企用”贷款收回工作,做好清收善后工作,及时化解贫困群众因分红减少产生的不良情绪,同时针对具有发展生产意愿且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做到“应贷尽贷”。

(五)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时有发生”问题。一是坚持对中央、省委巡视及省、市、县暗访发现问题做到全面排查整改,确保整改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二是对巡视发现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对能立刻整改的问题切实做到立行立改,需要时间整改的,制定整改时限,确保在时限内整改完成。三是完善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对村档、户档的管理及更新,同时按照省扶贫办的要求精简档案资料,规范贫困户信息采集工作。四是配合镇纪检部门对扶贫领域问题案件进行自查自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及扶贫领域警示教育学习。

(六)关于“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加强入库项目审查,确保入库项目精准,指导各村(社区)做好项目库建设及档案资料整理工作。二是配合做好与医疗卫生部门的信息交换、比对与共享工作,推动健康脱贫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三是进一步规范资金支付程序,及时更新“一卡通”账户,完善审核、公告公示机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支付严谨合规。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立足问题,紧抓整改。认真对照反馈问题,立足整改方案,针对问题症结,扎实整改,并举一反三,全面夯实全镇脱贫攻坚工作薄弱环节,不断提升脱贫攻坚工作质量和成效。

(二)夯实基础,确保精准。严格按照“不落一人、不漏一项、不错一处”要求,对村档、户档材料进行全面自查,同时组织帮扶干部,逐一校对贫困户各类信息,规范填写扶贫手册等资料,确保信息采集表、信息一览表、明白单、扶贫手册与贫困户实际一致。

(三)压实责任,强化问责。进一步压实帮扶人主体责任,推动整改问题解决,提高精准帮扶水平,同时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对整改工作措施不力、贻误落实,甚至推诿扯皮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扶贫整改报告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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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5月份市“十大工程”暗访及“双向调度”评价反馈问题整改的通知》,涉及文旅局整改问题一项:旅游带动脱贫存在短板。接到反馈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对接整改。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整改成效

1、年初,与人社局、财政(金融)局、扶贫办、林业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制定了《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行动的通知》,涉及旅游扶贫有5条具体的帮扶措施:一是实施乡村旅游“四级联建”工程;二是推进a级旅游村创建活动;三是发展旅游新业态;四是开发特色旅游商品;五是组织参加旅游扶贫培训工作。目前各项工作均在稳步推进。

2、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带动全区农村贫困人口3人脱贫,6人增收:鲍冲湖社区未脱贫户1户3人、龙华村贫困户6人已就业,本月已提前完成市局下达的旅游扶贫带动3人脱贫的任务。区级12人通过乡村旅游带动增收任务已完成一半,其余6人正在完善相关资料,预计7月份完成全部12人增收任务。

3、结合25个节庆活动,推广农特产品亮相节庆活动,助力消费扶贫:结合五横郁金香节举办了“欢乐扶贫购”消费扶贫体验活动,梨花节,镇漫步节以及中国旅游日活动现场都设立了消费扶贫农产品专区,借节庆之契机,以贫困户农特产品为媒,旅游消费搭梁,打造“旅游+购物”扶贫产业链,增加贫困村和贫困户销售收入额近14万元。

4、继续完善2个省级以上旅游扶贫重点村“八个一工程”建设工作;目前镇鹿山村省级重点贫困村正在积极申报2a级旅游村,材料正在完善中。

5、常态化结对帮扶。深入学习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论述,定期组织包保干部走访贫困户。为提高贫困群众对疫情防控政策的知晓率,我单位积极与帮扶村(社区)主动对接,积极开展帮扶工作,及时了解贫困群众身体状况、家庭情况和合理诉求。了解掌握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持续开展“帮就业、解民忧”集中走访帮扶活动。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持续推进乡村旅游“四级联建”工程。一个特色村(社区)已通过市级初评,正在上报请省专家测评;两个休闲旅游示范点已通过市测评。

2、为进一步推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配合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开展“专项行动”。制定了旅游扶贫产业提质行动重点任务清单。结合即将开展的杨梅采摘节、葡萄采摘节等旅游节庆活动,继续开设农产品促销专柜,促进村(社区)及贫困户增收。

扶贫整改报告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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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改情况:

(一)政治站位情况。三县人社部门都能够坚持从政治上认识和解决问题,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了领导带头、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都昌县就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以来已召开9次调度工作会,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长兼任县就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亲自督促各乡镇党委书记,要求高度重视,做好对接,高质量报送材料;彭泽县层层传导压力,3月4日召开了全县乡(场、区)分管领导和人社所所长工作会议,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明确了整改任务;湖口县召开三级干部巡察整改大会、扶贫开发专项会和市派领导干部脱贫攻坚调度会三个大会高位推动巡查整改工作。

(二)传达学习情况。三县人社部门均能够及时召开有关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听取巡视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江西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工作反馈会议精神、刘奇书记在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会上整改工作动员讲话、刘奇书记及易炼红省长在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林彬杨书记及谢一平市长在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扩大)暨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市人社局就业扶贫专项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学习情况和学习内容能够在县就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县人社局、县就业局会议记录本中反映。

(三)组织领导情况。三县人社部门及时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均结合实际按时制定了《整改方案》,按照《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并细化整改措施。在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上的整改措施,大体上能做到“对症下药”、“有的放矢”。三县均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或县人社局局长为组长的就业扶贫工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置办公室,列出整改任务清单,细化了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

(四)整改进展情况。三县人社部门能够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全面排查梳理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对照《整改方案》要求,坚持立说立行、立行立改,确保开好头、起好步;对关键性问题能够打通重要节点,对普遍性问题也能加强建章立制,结合整改工作建立健全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数据汇总:

(一)扶贫车间:都昌县截至2018年底已建就业扶贫车间87家(其中运营正常的72家,经营困难的1家,有名无实的14家),3个深度贫困村各有1家扶贫车间,2018年已对其中42家发放补贴,补贴金额23.9万元,3月12日前,将对符合用工条件、运营正常却暂未发放补贴的20家进行发放,11家因用工还没有满6个月,所以暂不能发放补贴,2019年3月,新增上报安置贫困户就业的拟认定为扶贫车间有47家(先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备案,待稳定用工6个月后,对符合条件的车间按实际符合条件的用工人数发放补贴,同步认定为扶贫车间);彭泽县对已建26家就业扶贫车间进一步全面梳,目前有21家就业扶贫车间正常运行,有4家扶贫车间因未吸纳贫困劳动力或贫困劳动力就业时间每年仅20天-40天,有1家扶贫车间因窑炉到了使用寿命,元月份进行拆除重建,需要半年时间左右,2017年补贴扶贫车间14家,补贴金额15.5万元,2018年补贴扶贫车间20家,补贴金额17.6万元;湖口县对已建的31家扶贫车间摸底后发现,到目前为止正常运转的有20家,存在困难9家,面临关闭的有2家,2018年对其中5家扶贫车间发放了共计3.7万元补贴。

(二)培训情况:都昌县辖24个乡镇,316个行政村,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63481人,其中贫困劳动力(16-60周岁)23291人,贫困劳动力中现有未就业人数1192人。2017年共培训199人次,发放补贴9.43万元,2018年共培训2048人次,其中户籍地为深度贫困村的96人次,共发放补贴33.57万元,两年共计发放生活补贴10.37万元。根据此次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经摸底,2019年全县在家贫困劳动力调查人数2551人,愿意参加培训的1071人(其中:经营类14人,服装类27人,电商类21人,农业类851人,家政类61人,其它类97人),今年2月27日开办第一期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提升班已对96名贫困劳动力进行培训;彭泽县辖19个乡(场、区)镇,150个行政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共17611人,贫困劳动力7834人,其中未就业813人。2017年培训人数620人次,发放补贴9.3万元,生活补贴2.01万元,2018年培训47人次,发放补贴1.39万元,生活补贴0.61万元。根据此次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经摸底,2019年全县在家贫困劳动力调查人数813人,愿意参加培训的195人(其中:经营类23人,服装类21人,电商类19人,农业类40人,家政类33人,其它类59人);湖口县辖14个乡镇,147个行政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共9427人,贫困劳动力5530人,其中未就业537人。2017-2018年共培训917人次,发放补贴11.5万元,生活补贴3.87万元。根据此次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经摸底,2019年全县在家贫困劳动力调查人数1993人,愿意参加培训的153人(其中:经营类3人,电商类2人,农业类23人,家政类9人,其它类116人)。

(三)交通补贴发放:都昌县全年对190人次发放交通补贴,发放金额9.18万元,发放范围仅限于大港土目源、和合双峰、土塘冯梓桥三个深度贫困村和蔡岭镇,其中省外174人,补贴8.7万元,省内16人,补贴0.48万元;彭泽县较2018年10月督察时发放人数有大幅提升,范围覆盖全县所有乡镇,全年对487人次发放23.35万元交通补贴,其中省外437人,补贴21.85万元,省内50人,补贴1.5万元;湖口县2018年仅对15人发放交通补贴,其中省外13人补贴0.65万元,省内2人补贴0.06万元,合计补贴0.71万元。

(四)扶贫专岗:都昌县2018年开发扶贫专岗5073个,其中就业部门371个,发放资金234.8万元;彭泽县就业部门2017、2018两年分别开发扶贫专岗287个、305个,分别发放资金175.03万元和92.26万元;湖口县共计开发626个扶贫专岗,发放资金416万元,其中就业部门332个,发放资金336万元。

(五)政策宣传:三个县均印制了就业政策宣传小册,多渠道建立就业信息平台。都昌县同电视台建立了宣传报道小组,采访创业典型,出版《返乡创业人员事迹材料》书籍,创办《创业都昌人》栏目;彭泽县正在探索将彭泽二套开辟成《就业》频道,全天候滚动播放就业扶贫政策及园区就业岗位信息。

(六)保障扶贫和人才扶贫:三个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均落实了县级财政代缴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政策,做到了贫困人员应保尽保。均开发了三支一扶“扶贫”岗位。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扶贫车间方面:1.人社部门及乡镇人社所对扶贫车间跟踪管理对接服务力度不够,缺乏对扶贫车间具体工作的指导,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到,部分扶贫车间台账很不完善,有些扶贫车间只有贫困劳动力花名册,缺少其他相关材料;2.奖补政策兑现比例低,2018年度都昌87家、彭泽26家、湖口31家扶贫车间中已申领奖补的分别为42家、20家、5家,补贴政策落实到位比例分别为48.3%、76.9%、16.1%,有部分符合申请奖补条件的扶贫车间未享受相关补贴;3.吸纳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功能未能充分发挥,有相当一部分有充分就业岗位的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人数仅有2-3个,且用工不稳定。原因分析:1.对新政策了解把握不够,对扶贫车间的认定和补贴标准不清晰;2.主管部门对专项资金使用较为审慎,奖补资金申请材料较繁杂;3.人社部门对扶贫车间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对扶贫车间指导帮扶工作的主动性;4.有相当部分不符合申请奖补条件的扶贫车间未及时撤销。

(二)职业培训方面:1.贫困劳动力参与职业培训人数少,都昌、彭泽、湖口三县2017、2018两年贫困劳动力参与职业培训人数分别为2247人次、667人次、917人次,占贫困劳动力总数比例很低;2.贫困劳动力有职业培训意愿人数少,通过摸底,2019年愿意参加职业培训贫困劳动力占在家贫困劳动力调查人数比例,都昌、彭泽、湖口三县分别为41.98%、23.98%和7.68%。原因分析:1.对贫困劳动力职业培训动员宣传力度不足,未能精准针对每一个有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力提供相关政策宣传;2.原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实用性,往往只是按部就班完成培训任务,对贫困劳动力实际培训需求把握不到位,培训课程没有吸引力。

(三)交通补贴方面:都昌县有外出就业贫困劳动力6633人,交通补贴仅针对县内三个深度贫困村和蔡岭镇的190名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发放,湖口县的312名外出就业贫困劳动力中仅有15名享受了交通补贴,在随机电话核实的外出贫困劳动力中询问中发现,也有部分并不了解相关政策。原因分析:1.政策宣传不精准细致,外出贫困劳动力对具体政策知晓率不高;2.有些人社部门因考虑就业专项扶贫资金的承受能力,对此项工作有保守心态,相关工作开展不积极主动。

(四)资金拨付台账方面:三县均未形成专门的2019就业扶贫资金使用安排,仅有大概预算总数。都昌县在各台账中有资金专项拨付总表和凭证,但没有专门台账;彭泽县没有专门台账,台账单列清晰但缺少汇总;湖口县有专门台账,但未成册。原因分析:1.对就业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重视程度不足;2.各部门各股室间沟通协作不够,业务台账和资金台账未能有效结合管理。

四、意见建议

(一)扶贫车间方面:1.加大力度跟踪管理服务,人社部门和乡镇人社所应主动上门对接扶贫车间,对扶贫车间具体情况做到心中有数;2.对已建的扶贫车间加强管理,派专人帮助其尽快完善相关台账资料,并加强与扶贫车间管理人员的交流沟通和政策宣传,为其招工稳工、技能培训、产业发展提供引导和帮助,引导和鼓励他们多承担社会责任,吸纳更多贫困劳动力;3.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标准新政策,积极落实扶贫车间奖补政策,适当精简补贴资金的申请材料;4.对积极性不高、招纳贫困劳动力少的扶贫车间应积极对接服务和管理,对运营存在困难的扶贫车间主动想办法,在做好自身业务工作的同时,与其他有关部门沟通协作,解决扶贫车间运营中存在的订单不足、资金缺乏等难题;5.对确不符合现行政策标准的有名无实的原已认定的扶贫车间,及时撤销。

(二)职业培训方面:1.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要做到精准摸底,一个不漏,掌握具体培训需求,做到“底数清,方向明”;2.人社部门和乡镇人社所加大对接力度,上门入户,精准到人,做好宣传引导,增强贫困劳动力的就业意识和培训意识;3.创新培训方式和培训内容,根据地方资源优势和产业特点,因乡施策,因材施教,制订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注重时效性,开展多样性培训,做到应培尽培。

扶贫整改报告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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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毕加索爱茶花女”为你整理了这篇扶贫办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为认真落实察右前旗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意见和建议,根据《察右前旗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的反馈意见》(前党巡办发〔2019〕21号)文件要求,我办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对照问题立行立改,截止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够深入。学习5次跨省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ー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全面、不到位。多数党组织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未进行专题研讨。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开展补课、积极开展学习教育工作。通过组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全面深入系统学习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自治区、市、旗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原原本本学习在6次跨省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切实提升干部对政策的把握能力,始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制定旗扶贫开发办公室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3次,确保学懂弄明扶贫政策。

三是把推动脱贫攻坚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实践载体,通过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和“三会一课”等方式,进一步压实贯彻落实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的政治责任,切实做到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并用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刻将党建促脱贫融入到学习中,用运到实践中。

进展情况:一是截至目前,我办学习五年6次跨省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4次。二是截至目前,共学习主题党日开展12次、中心组学习20次、集中学习20次、两学一做12次,共计64次学习,基本达到每月不少于5次。三是截至目前,我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中心组学习9次、集中学习研讨7次、领导班子讲党课4次,并在12月9日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党支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生活会,切实做到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已完成整改)

二、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有差距。一是是精准识别把关不严,乌拉哈乡保丰村陈石焕,2015年12月回村居住不足半年,2016年3月将其识别为贫困户;老圈沟乡富河村王进忠,在2016年识别时已享受低保,且常年不在本村居住,属简单将低保人口纳入贫困户情况。二是对贫困户主要致贫原因认定不准确。土镇种地槽村王太和为低保家庭,其女2014年享受了4万元教育资助补贴,2016年却按因学致贫被识别为贫困户.三是精准识别程序不规范。三岔口乡、平地泉镇识别个别贫困户未严格按照“两公示公告”程序进行,存在贫困户提交申请当日下达告知书和村公示、乡(镇)批复时间与旗级公告时间为同一天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建档立卡常态化动态管理工作方案》要求,抽组各行业部门骨干,配合乡镇重点摸排漏评、错退、错评等问题,从2019年第二季度开始,每季度开展1次精准识别工作。二是旗扶贫办积极与相关行业部门开展信息比对,充分运用市办每季度下发的各行业部门扶贫信息比对结果,对比对结果进行逐户逐人核实,及时更正信息。三是由旗扶贫办牵头,通过扶贫信息系统的查询、统计、监测、评价等功能,运用国务院扶贫办数据质量评估规则和自治区大数据平台数据稽核功能,结合上级反馈的疑点数据情况,对扶贫数据进行日常监测,对信息数据存在的错误、空项、漏项、不符合逻辑等问题及时核实整改。四是通过自治区大数据平台及时将建档立卡贫困户数据进行比对,逐户核对档案记载的基础信息,确保记载内容真实、准确、规范,对信息不符及时做好更正补充,切实提高扶贫数据质量。五是针对扶贫对象精准识别“把关不够严”的问题,对仅因子女考上大学、家里有病人就被识别、简单将低保人口纳入的贫困户进行核查。

进展情况:一是根据《乌兰察布市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数据信息采集核查核准工作实施方案》(乌脱贫组办发〔2019〕15号)、《察右前旗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数据信息采集核查核准工作实施方案》(前扶组发〔2019〕120号)精神和市委、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全旗严格按照农户申请、政策宣传、摸底研判、信息比对、民主评议、民主表决、公示公告等程序进行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全旗新识别30户65人,脱贫1435户3115人,其中:标注脱贫(不再享受政策)288户748人,人口自然变更已脱贫增加183人、减少141人、未脱贫减少6人,边缘户521户933人,标注脱贫监测户450户942人。二是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各乡镇审核后将拟新识别、自然增加和边缘户初选名单上报旗扶贫办进行数据比对,第一批共计276条,第二批共计905条。通过与各行业部门数据信息对比,目前共反馈到我办65条异常数据。三是11月27日通过自治区大数据平台数据稽核功能查询出69项870条疑点数据,11月29日市扶贫办运用国务院扶贫办数据质量评估规则下发了28项3630条疑点数据,经研究决定后将9个乡镇扶贫站长召集回旗扶贫办利用3天时间集中培训清洗,已全部整改完成。四是通过自治区大数据平台数据稽核功能行业部门预警数据,将预警数据总览和11月份预警数据提示的异常信息,旗扶贫办安排专人对所有预警数据进行核实整改,已全部完成。五是针对扶贫对象精准识别“把关不够严”的问题,对仅因子女考上大学、家里有病人就被识别、简单将低保人口纳入的贫困户,我旗扶贫办联合相关部门,成立四个督导组对全旗9个乡镇进行督导,紧扣精准识别把关不够严问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动员驻村工作队、村两委成员、帮扶责任人,逐户摸底排查、进行认真核实、分析研判,共动员扶贫干部人员1435人。①全旗“仅因子女考上大学就被识别为贫困户”共核查522户,符合贫困户识别标准519户,不符合贫困户识别标准,拟清退3户;②全旗“仅因家里有病人就被识别为贫困户”共核查1262户,符合贫困户识别标准1257户,不符合贫困户识别标准,拟清退5户;③全旗“简单将低保人口纳入贫困户”共核查2191户,符合贫困户识别标准2190户,不符合贫困户识别标准,拟清退1户。共清退9户22人。(已完成整改)

扶贫整改报告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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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市两级专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2018年8月8日——9日,全市脱贫攻坚集中整治“回头看”督查组对我旗进行专项督查,9月21日——23日,自治区脱贫攻坚专项督查组对我旗进行专项督查,督查工作结束后,区、市专项督查组向我旗反馈了督查情况。对照市专项督查组反馈的19个问题(共性问题12个,个性问题7个),区专项督查组反馈的5个方面7个问题。(由我办牵头整改落实的任务9个)。全市脱贫攻坚集中整治“回头看”督查组反馈我旗问题清单涉及共性问题12个、个性问题7个,自治区专项督查组反馈我旗问题清单涉及5个方面7个问题,我旗针对区、市两级反馈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归类,共梳理出6个方面26个问题,并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了整改时限。现将我旗具体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责任落实方面

1、层层压实责任不够,县级行业扶贫部门作用发挥不够,对乡镇工作未能形成很好的帮助。村“两委”换届后,新任书记对脱贫攻坚政策掌握不够,没有形成有效的工作思路。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关于认真做好脱贫攻坚领域各项考评工作的通知》(乌驻村办发〔2018〕24号)文件要求,对各脱贫攻坚重点行业扶贫部门(单位)针对责任落实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考评,并将考评结果由旗驻村办上报市驻村办。二是16个脱贫攻坚专项工作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在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各类问题,并及时督促行业扶贫部门协调帮助解决。三是严格按照旗驻村办下发的《关于对全旗现任嘎查村“两委”班子进行脱贫攻坚政策培训的通知》要求,各苏木乡镇组织嘎查村“两委”班子相继开展了脱贫攻坚政策培训。同时,选派4名嘎查村党支部书记参加自治区组织的“万名嘎查村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安排嘎查村“两委”班子干部参加市级集中轮训,对全旗嘎查村“两委”干部开展脱贫攻坚应知应会知识培训2次。

牵头领导:吉雅图、郭奭频

牵头部门:旗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责任部门:旗驻村办,各苏木乡镇(场)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已完成整改

2、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档案更新不及时。

整改进展情况:旗扶贫办通过全国扶贫开发监管评价子系统共导出全旗建档立卡贫困户疑点数据4174条,其中:确实存在的疑点数据为3167条,各苏木乡镇(场)扶贫工作站针对异常信息数据开展了逐村、逐户排查核对工作,并及时进行更新录入。

牵头领导:邢刚

牵头部门:旗扶贫办

责任部门:各苏木乡镇(场)党委、政府、扶贫工作站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3、历次检查、督查、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不彻底、不认真,如国家扶贫开发系统中的数据异常较多,户档案、户手册中的基础信息不准确,虽经几轮整改,但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借助9月底调整包扶单位,优化驻村第一书记及帮扶责任人这个有利时机,结合新一轮动态调整工作,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帮扶责任人全力配合乡镇、村“两委”对辖区内常住户,一般户,特别是住土房户、危房户等重点人群进行全覆盖走村入户大排查。同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户档案、明白卡、贫困户手册认真进行核实核对,发现的逻辑性错误进行了及时更正。二是旗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与旗委、政府两办督查室抽调专人组成工作组,对各苏木乡镇(场)建档立卡贫困户“一本、一卡、一册”基础信息整改完善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确保历次检查、督查等发现的问题一次性整改到位。截止目前,共更正建档立卡贫困户疑点数据包括医保、退休、工商投资人等七大项3167条。

牵头领导:各包联苏木乡镇(场)旗级领导

牵头部门:旗脱贫指挥部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苏木乡镇(场)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2、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系统填报不及时,健康扶贫工作台账有逻辑错误。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针对动态系统填报不及时问题,组织召开专题研究会议,会议决定在今后工作中贫困人口报销将实行“一卡式”结算,贫困人口与医保部门直接按90%报销比例结算,由医保局先垫付资金,之后与民政局、大地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再行结算,以保证贫困患者能够及时报销,同时也保证数据能够及时上传。二是针对健康扶贫工作台账逻辑错误的问题,我局决定在今后工作中及时与当地扶贫办进行数据对接,同时进行逐户核查,确保将每名贫困患者都纳入台账,并享受到健康扶贫的优惠政策。

牵头领导:阿拉塔

牵头部门:旗卫计局

责任部门:旗医保局、民政局,大地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二)精准识别、退出方面

1、动态调整及档案建设方面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非贫困户开展拉网式核实调查工作不扎实,已经开展的准确率不高。

整改进展情况:苏木乡镇按照要求召开动员会,对此项工作进行详细安排,对所有的常住户进行认真细致的入户摸底调查,人员从嘎查干部、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员及帮扶干部中抽组,每个小组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对调查摸底对象逐户开展调查工作。坚持“谁组织、谁摸底、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从精准识别到精准退出的责任倒查问责机制。各调查组入户调查内容要征得被调查农牧户认可,调查组成员、驻村第一书记和嘎查支部书记在调查登记表上签字,确保了准确率。

牵头领导:各包联苏木乡镇(场)旗级领导

牵头部门:旗扶贫办

责任部门:各苏木乡镇(场)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10月31日前完成

——动态调整分析研判程序颠倒、不规范、不细致、不认真,缩小动态调整分析研判范围。评议会议记录不规范,评议会议参加人数较少,群众知晓度不高。

整改进展情况:10月11日,我旗召开了2018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安排部署培训会,会上旗扶贫办主任张满元就贫困户、贫困村识别、退出程序做了详细的解读,会后,各苏木乡镇(场)也分别召开了动态管理调整专题会议;10月19日,旗驻村办召开了全旗扶贫干部培训班,业务指导组就动态管理贫困户、贫困村的识别退出程序再次开展了集中培训,并就近期各乡镇反馈的问题进行了逐一解读

牵头领导:各包联苏木乡镇(场)旗级领导

牵头部门:旗扶贫办

责任部门:各苏木乡镇(场)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已完成整改

——建档立卡动态调整分类处理佐证材料不充足,大多数清退户、稳脱户的特殊档案没有建立,部分已经建立的特殊档案证据单一、说服力不强。部门信息比对核实工作不扎实,核实资料不完整、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旗扶贫办各副主任深入各包联苏木乡镇嘎查村,就贫困人口再核查工作开展了指导检查工作,特别是清退户、标注稳定脱贫户的佐证,逐户逐人进行了分析研判,对佐证材料不充分、说服力不强的,再次入户核实,规范档案

牵头领导:各包联苏木乡镇(场)旗级领导

牵头部门:旗扶贫办

责任部门:旗财政局、工商质监局、民政局、残联、医保局、卫计局、公安局、房管局、交警大队,各苏木乡镇(场)党委、政府、扶贫工作站

完成时限:已完成整改

2、致贫原因识别不精准,账实不一。个别户明白卡上写的致贫原因是自身发展动力不足,但系统标注因病、因灾。

整改进展情况:苏木乡镇扶贫工作站将贫困户致贫原因不符的反馈到各嘎查,各嘎查驻村工作队、“两委”班子成员、帮扶责任人已经对贫困户“一本、一卡、一册”信息进行认真比对,逐户核实了解情况,已对逻辑不一致的信息进行了更正,做到贫困人口数据线上和线下相一致。

牵头领导:各包联苏木乡镇(场)旗级领导

牵头部门:旗扶贫办

责任部门:各苏木乡镇(场)党委、政府、扶贫工作站

完成时限:已完成整改

(三)精准施策方面

1、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落实不到位。

——个别贫困户搬迁后续产业落实未公示,产业选择与贫困户意愿不一致。

整改进展情况:发改局已派督查人员赴各乡镇苏木对后续产业落实情况开展督查,要求各地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方案,在所有项目实施前要入户发放调查问卷,宣传产业发展思路,并召集村两委,搬迁户代表座谈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后续产业的发展,同时在实施项目的过程中按照公示要求及时对贫困户后续产业落实情况进行公示。以确保产业选择与贫困户意愿基本一致。

牵头领导:邢刚、巴旗发改局

图吉日嘎拉

牵头部门:责任部门:旗扶贫办、农牧业局,各苏木乡镇(场)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已完成整改

——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进度缓慢,部分旧房拆除力度不够,存在建新未拆旧的问题,如果按照现在的建设进度,部分搬迁户年内入住有困难。

整改进展情况:发改委于10月中旬,选派工作人员组成督查组,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进度进行督查,同时加快资金拨付力度,以资金促进度,只要手续齐全,随时拨付工程资金。各安置点工程进度不继加快,到目前,除个别安置点正在加紧施工,大多数安置点已完成住房的建设任务,50%的安置点通了水,高压电。初步具备入住条件。

牵头领导:邢刚

牵头部门:旗发改局

责任部门:各苏木乡镇(场)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10月底前完成

——易地搬迁档案不规范,没有搬迁协议。

整改进展情况:发改局安排专人到各乡镇苏木,对搬迁户档案填写进行指导,查漏补缺,规范,完善易地搬迁档案。特别要求补齐了搬迁协议。

牵头领导:邢刚

牵头部门:旗发改局

责任部门:各苏木乡镇(场)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2、危房改造方面。——危房改造进度缓慢,部分贫困户危房改造已列入计划。截至目前未交付使用,个别甚至还未正式开工。危房改造工程建设存在建新未拆旧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截至目前未交付使用,个别甚至还未正式开工。危房改造工程建设存在建新未拆旧的问题。我局于6月4日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和村镇科长任组长的两个危改督查组,不定期深入农牧区进行进度督查和技术指导,实行每周一调度制度,推进危改工作顺利实施。截至目前,我局承担的“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户数为1142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397户,已全部开工,已完工1131户。“非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户数为585户,开工430户,已完工395户,现对已完工的工程正组织验收。在实施危改工程前,已与农户签定了建新拆旧协议,新房建成验收入住,将拆除旧房。

牵头领导:刘进涛

牵头部门:旗建设局

责任部门:各苏木乡镇(场)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10月底前完成

——农村房屋普查鉴定工作不全面,危房改造不彻底。很多农户的房子还未鉴定,有的虽然鉴定,但还未出据鉴定结果,农户家中未存放房屋鉴定书的现象比较普遍;有些鉴定为c、d级的房子,未制定改造计划,未签订改造协议,没有住房普查档案,住房普查评定档案无照片,多数嘎査村没有建立农户住房台账。

整改进展情况:按照市住建委、旗委、政府的要求,旗建设局从3月6日开始,开展危房评定工作,于5月20日结束,5月21日将评定结果全部下发到苏木乡镇。对于a、b类安全房屋,结合全旗住房普查工作,经培训后委托苏木乡镇进行了评定,并由质监站盖章确认。对于一些评定结果存有疑议的,特别是过去维修过的房屋,靠我局的技术力量难以准确评定。为保证评定的准确性,经我局请示旗委、政府同意,对这部分难以评定的房屋聘请第三方进行了鉴定。经与内蒙古工业大学实验中心协商,达成了鉴定协议。由实验中心派出10名专业技术人员,我旗从建设局、规划局、城投公司抽调10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10个鉴定组,于7月31日—8月26日分赴14个苏木乡镇开展了鉴定工作。排查了1993户,其中402户出具了《四子王旗房屋状况调查表》(结果为a、b类房屋)。我局于8月27日、28日利用两天的时间将鉴定结果下发到了苏木乡镇,要求完善苏木乡镇、嘎查村危房鉴定档案,并将鉴定结果下发到农牧户。鉴定为c、d级的房子,已制定了改造计划,签订了改造协议,10月20日,旗建设局召集苏木乡镇(场)分管领导、危改办负责人召开“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专项督查脱贫攻坚反馈意见”房屋评定工作问题整改培训会。制定了《四子王旗农村牧区房屋“住房安全”性评定台账》模板,局质监站长就台账的填写进行了详解。我局于10月22日起,参加了全旗脱贫攻坚专项督查,对苏木乡镇危房改造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就房屋安全性评定工作、乡村两级住房评定台账和评定表入户工作进行了督查,并下发了整改意见,现在各苏木乡镇正在整改落实。

牵头领导:刘进涛

牵头部门:旗建设局

责任部门:各苏木乡镇(场)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10月31日前完成

3、个别已脱贫户仍然存在饮水困难。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在牧区实施储水窖项目,解决牧区的安全饮水问题。二是旗水利局进一步对农区水源不足的地区全面进行排查,通过实施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解决农区安全饮水问题。目前红格尔苏木海卜子嘎查(10户五保户)的饮水困难问题现正在新村施工,年底前解决。大黑河乡的红旗滩8户(1户贫困户)整村缺水,现正在勘测设计水源地,已列入2019年饮水安全项目准备实施,其他乡镇饮水问题均已解决。随着地下水位的不断下降,将来还有其他村庄可能会出现饮水困难问题,我局将不间断进行调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为农牧民解决饮水困难问题。

牵头领导:巴图吉日嘎拉

牵头部门:旗水利局

责任部门:各苏木乡镇(场)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4、嘎查村集体经济方面。

——嘎查村集体经济管理不规范,虽开设银行账户,但未设专账管理集体经济收入。

整改进展情况:《嘎查村集体经济收益管理使用办法》初稿正在旗委组织部内讨论,近期将出台。

牵头领导:郭奭频

牵头部门:旗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各苏木乡镇(场)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完成

——集体经济薄弱。集体经济项目雷同,低水平重复建设,部分工程为了凑数,没有实际效益。

整改进展情况:全旗嘎查村集体经济按照“三个一批,九种模式”的原则分类施策,年底前实现目标任务要求。

牵头领导:郭奭频

牵头部门:旗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各苏木乡镇(场)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12月底前取得成果

5、产业扶贫项目不精准,与贫困户意愿不一致;项目落实迟、进度慢,补贴资金兑现不够及时;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产业扶贫没有建立台账,带动贫困户数量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2018年“菜单式”项目,农牧业局配合扶贫办按照“菜单式”项目验收办法抽验,已兑现补贴资金373.6万元。对无稳定帮扶措施的贫困户,通过母羊银行、公益性岗位等帮扶措施进行全覆盖。目前赛诺公司已为库伦图镇马鞍桥村委会、东八号韭菜沟、大黑河乡罗罗图、忽鸡图乡堂村、庙后共发放210只受孕母羊,共计52户。7月开始签订“京蒙帮扶”高效肉羊养殖项目资产托管收益公益性岗位协议,共18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每年直接受益4200元。为此10月30日市农牧业局在旗举办肉羊健康高效养殖综合技术培训班,本次培训班是落实京蒙对口帮扶和协作人才专项培训计划的一次重要培训活动。 农牧业局分别督促指导龙头企业、合作社、养殖大户、家庭农牧场完善产业扶贫台账,针对各个产业扶贫项目分类统计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花户及产业扶贫效益,并要求享受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项目补贴资金的合作社至少带动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牵头领导:邢刚、巴图吉日嘎拉

牵头部门:旗扶贫办、农牧业局

责任部门:各苏木乡镇场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10月31日前完成

6、农村物流滞后,电商扶贫作用发挥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2018年4月开始筹备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的申报工作,5月24月通过自治区竞争性评选,8月30月,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申报成功,政府旗长赵利国与自治区商务厅、市商务局签订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责任书。项目专项资金1500万元现已拔付到市财政局。待项目资金到位后,及时推进全面实施电商扶贫方案,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牵头领导:巴图

牵头部门:旗经信商务局

责任部门:各苏木乡镇(场)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7、金融扶贫工作不实,货款推荐率和贷款获得率不高,金融机构参与度不高,未全面执行免担保、免抵押政策。

整改进展情况:2018年制定出台了金融扶贫实施方案和小额信贷实施方案,按照政府主导,政府市场有机结合,金融机构跟进服务,政银企农多方联动的思路,针对精准扶贫户的不同类型和贷款需求,不断创新金融扶贫措施,确保金融扶贫工程落到实处。通过政府财政向金融机构注入风险抵押金的办法,向贫困户提供扶贫小额信贷。从2017年7月1日到2018年9月末,金融机构共向全旗精准贫困户发放小额信贷544户2587.1万元。同时我办会同旗扶贫办对金融机构未按小额信贷政策放款多收的利息进行了清退,涉及95户,退息6.2万元,使小额信贷贷款真正达到“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抵押免担保、财政贴息和县建风险补偿金”的政策要求。

牵头领导:邢刚

牵头部门:旗金融办

责任部门:旗扶贫办、驻旗各金融机构、各苏木乡镇场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完成

8、社会保障兜底方面,社会保障兜底方面未配套临时救助资金。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民政局脱贫攻坚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由副局长担任的专职副组长,专门负责问题整改,制定了工作方案,列出了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进行了立行立改。二是制定并出台了特别救助金制度,进一步细化了临时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加大临时救助资金的筹集力度,拓宽临时救助资金筹集范围,三是已经向政府提出资金配套申请,同时将怀柔对口帮扶的部分资金也作为临时救助资金列支,目前已下拨各苏木乡镇(场)临时救助资金100万元。

牵头领导:巴图吉日嘎拉

牵头部门:旗民政局

责任部门:旗民政局

完成时限:已完成整改

(四)精准帮扶方面

1、个别帮扶责任人没有有效具体帮扶措施。通过入户访谈、查阅帮扶工作记录,帮扶责任人入户基本以了解情况为主,没有实质、有效的帮扶措施。

整改进展情况:印发了《关于调整机关企事业单位帮扶苏木乡镇及干部帮扶贫困户的通知》,明确了帮扶责任人职责,同时利用“党建直通车”对全旗帮扶责任人就扶贫政策、措施及业务进行了培训。

牵头领导:吉雅图、邢刚、郭奭频

牵头部门:旗驻村办

责任部门:各帮扶单位、各苏木乡镇(场)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10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2、京蒙对口帮扶方面。——京蒙对口帮扶项目实施进度慢,档案资料不健全,佐证材料不完整。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京蒙扶贫协作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召开调度会,听取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并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及时进行协调解决,确保京蒙对口帮扶项目实施的有序开展。二是京蒙扶贫协作专项工作组要不定期的对京蒙对口帮扶项目的档案和佐证材料进行检查,严格按照京蒙对口帮扶档案管理要求进行规范。三是旗扶贫办及项目实施单位要进一步查漏补缺,及时梳理完善各类档案。

牵头领导:吉雅图、邢刚、陈亚涛

牵头部门:旗扶贫办

责任部门:旗财政局、发改局、教科体局、卫计局、农牧业局、民政局、就业局、经信商务局、水利局、文旅新广局,吉生太镇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中泰牧业肉羊高效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已经完成80%,但是没有进行招投标。

整改进展情况:2017年中泰牧业项目单位已经提交放弃项目申请,经政府批复后项目准备变更为防灾抗灾饲草料项目。

牵头领导:吉雅图、邢刚、陈亚涛

牵头部门:旗发改局

责任部门:旗发改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10月31日前完成

(五)项目库建设方面

1、旗政府门户网站项目库公告附件清单错误,应为相关项目清单。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扶贫办提供相关项目清单,旗政府门户网站办及时更正项目库公告附件中的项目清单。二是旗政府门户网站办今后要安排专人严把上传文件的一致性,确保不再出现逻辑性的错误。

牵头领导:邢刚

牵头部门:旗扶贫办

责任部门:旗扶贫办

完成时限:已完成整改

2、项目库建设重视不够。部分旗县未严格履行村申报、乡审核、县审批和三公示一公告程序;项目库总体建设进度比较慢,影响了项目的实施和资金的拨付;多数已入库的项目不完善,未达到经论证、有可研、可实施的程度。项目库村级项目申报、公示环节佐证材料不足、佐证材料相互矛盾。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规范项目库建设程序,项目前期入库时,以行政村为单位申请上报,乡镇审核、旗审定、严格按照《四子王旗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实施方案》“三公示一公告”程序审批入库。二是按照《乌兰察布市加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和完善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旗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及时对项目库建设工作做了安排部署,由旗扶贫办牵头,会同发改、财政、农林牧水等相关涉农单位和各苏木乡镇,加快推进项目库建设,目前,2018-2020年扶贫项目嘎查村申报、苏木乡镇审核已完成,已于6月30日前全部录入国办系统。三是苏木乡镇(场)对各嘎查村上报的扶贫项目认真进行审核,对项目可行性、合规性、实效性进行论证评审,合格后报旗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把关,由旗扶贫办组织人员录入项目信息,项目信息录入完成后,将项目库予以公告。四是旗扶贫办要进一步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协助各苏木乡镇(场)规范完善项目库村级档案材料。

牵头领导:邢刚

牵头部门:旗扶贫办

责任部门:各苏木乡镇场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六)资金管理方面

扶贫资金拨付不及时,使用管理不规范,使用效率不高,滞留额度较大。2017年产业发展项目个别乡镇补贴发放不及时。2018年因工程进度原因存在部分资金延压。扶贫资金落实的过程中旗县部门间的配合协调不畅通。

整改进展情况:今年以来,上级共分三批下达我旗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74万元,截止9月21日,自治区脱贫攻坚专项督查,已拨付5894.1万元,占76%,尚有1889.9万元,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正在拨付中。未拨付资金指标是2018年5月28日正式下达旗财政,这批资金总额5332万元,包括减贫目标任务奖励资金2043万元,扶贫发展资金3289万元。按照年初资金使用安排,延压资金与其他涉农部门资金整合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建设,并制定《四子王旗整合财政涉农涉牧资金实施方案》,方案得到区、市两级扶贫业务部门批复。主要建设项目为贫困村道路连接线、村内公共厕所安全饮水提升改造,项目正在实施中。自治区督查发现这问题后,旗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到2018年10月8日,资金全部拨付到项目实施主管单位,根据工程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施工单位。今后,我们将切实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加快项目建设进程,确保扶贫资金再不出现滞留、延压问题。

牵头领导:邢刚

牵头部门:旗财政局

责任部门:旗扶贫办,各苏木乡镇(场)党委、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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