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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法制支部工作计划

更新时间:2024-11-20 热度:78

税务局法制支部工作计划

税务局法制支部工作计划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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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来,我局始终以创建文明单位和“树地税新风、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工作总思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努力为我县经济做出最大的贡献。我局组织税收收入情况:2001年组织收入7537万元、2002年组织收入7405万元、2003年组织收入5600万元,三年共组织收入20542万元,为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目前,我局已获得自治区级“青年文明号”、自治区级“卫生红旗单位”、自治区级“控烟先进单位”、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自治州级“花园式单位”等光荣称号。

几年来,我局始终坚持从本局实际出发,把精神文明工作贯穿于整个税收工作中,结合新形势、探索新经验,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新方法,即以人为本,造就一流领导班子;以廉为本,展示一流地税形象;以法为本,创造一流税收业绩;以情为本,营造一流税干家园;以严为本,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一、以人为本,营造一流领导班子

我局领导班子不仅在物质文明建设上是一个团结、务实、开拓、进取的领导班子,在精神文明建设上也是一个善组织、会领导、能创新、敢改革的领导班子,他们能团结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日常工作中,局领导班子团结一心,遇事相互商量,工作中相互支持,相互尊重,既有分工,又有合作,齐抓共管;在群众面前党性强,作风正,不,真正做到勤政廉洁,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稳步向前。我局领导班子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始终坚持“四个转变”和“四知”,即工作方法由经验型向科学型转变、单一型向综合型转变、单项说教型向多种载体型转变、灌输型向交流型转变,对自己的干部要做到:知道他们在哪里、知道他们在想什么、知道他们有什么困难、知道他们在干什么,真正把思想政治工作延伸到干部职工工作和生活中,使思想政治工作成为促进税收改革和发展的推动力和催化剂。

这几年来我局领导班子非常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思想政治工作的计划、目标和相关措施:

1、在上级党组和县委的领导下,不断提高认识,明确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方向;

2、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做到五个到位,即认识到位、领导亲自抓到位、制度到位、管理到位、投入到位,全局上下形成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3、深入抓好宣传动员、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共中央、邓小平、关于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确保思想政治工作的顺利发展;

二、以法为本,创造一流税收业绩

分设以来,我局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强化管理职能,加大稽查力度,落实管理办法,严格目标管理考核和征管质量考核,按照州地税局制定的“积极稳妥、先进试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借鉴其他县(市)局的先进经验,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1、强化管理、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

随着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局进行了机构调整,人员变动,成立了管理科,专门负责税务管理。按照所辖区域划分片区,将管理科人员划分为两个片区组责任到人进行税收控管,并制定了严格的片区管理制度,不定期对管理人员进行考核监督。考核结果与奖金、公务员考评挂钩,并定期轮岗。在片区管理的同时,对纳税人进行户籍登记,采取边登记、边清查的“地毯式”普查,全面掌握了纳税人的基本资料。

2、加强税法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我局始终按照上级安排,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税法宣传活动。通过开展一系列的税收板报竞赛、税收知识竞赛及“税收宣传文艺晚会”等活动,增强了税法的普及性,进一步提高了纳税人自觉纳税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纳税环境。

3、加强管理、依法治税,落实上级的各项征管办法

我局认真开展了执法检查工作、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认定及个人所得税代扣证书的发放工作、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发票管理和检查工作、与公安部门联手检查交通运输业工作、加强建筑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零散户的税收征管工作,去年还专门开展了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通过长期有效的工作,确保了我局税收收入“颗粒归仓”。

三、以廉为本,展示一流地税形象

(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我局一直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这项工作上我局一是对全体职工进行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的教育,组织职工学习了自治区文明办编印的《社会主义道德与文明行为规范》一书,使干部职工树立了坚定的理想信念;二是进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教育,使每个干部职工树立良好职业道德意识,做到爱岗敬业;三是开展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工作,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剖析,将工作中的不足摆在桌面上,进行面对面的谈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此外我局坚持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形势教育、警示教育,使全局干部统一认识到:新世纪的税收工作中,正确的理想信念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变,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不能变,必须居安而思危、处盛而虑衰,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立,慎微、慎言、慎行,慎黩,思想上认识真、善、美,行动上杜绝假、恶、丑,坚持经常的思想改造,为地税事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做出了我们应有的贡献。

(二)民族团结教育工作

我局始终如一的狠抓民族团结工作,充分认识到,只有各民族团结友爱、和睦相处才是搞好物质文明建设的保证:

1、不断组织干部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教育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倡导各民族间亲密友爱,共同进步。这几年来,我局一直把每年的民族教育月活动作为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契机,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作为学习的重点,学习了江总书记在视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学习在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中,加强对民族团结教育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事迹的表彰、宣传工作。

2、我局始终坚持做好民族团结工作,局领导坚持每年定期探望少数民族退休干部及家庭贫困干部。每当遇有民族干部的婚、丧等事,需要单位出面、帮忙的,领导均给予安排,工作不忙的时候,领导还亲自参加。后来不管是哪个民族,只要有病、婚、丧等事,组织上都给予温暖和关心,虽说是一两百元的慰问品,但也表达了组织的一片心意。用实际行动体现了我们互尊互爱,友好相处的各民族大团结局面。

3、这几年来,我局利用自己的师资举办了职工业务培训、计算机操作培训、汉语培训、企业所得税培训、干部职业道德培训等各类培训班30余期,培训人数达600人次。

(三)党支部建设工作

我局党支部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在完成税收任务的同时,狠抓了党建工作。我局非常重视对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把每周五下午确定为党员思想政治学习日,学习中,做到有考勤、有目标、有记录、有计划、有落实;其次,我局党支部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和规定,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保证为党的机体内输送新鲜纯净血液,以增强党的战斗力,我局党支部现有党员8名,预备党员2名。

为了增强廉政建设反腐败的力度,我局充实加强了廉政建设的领导和机构建设,由局长亲自担任廉政纠风领导小组组长,配备了专职纪检干部。我局还制定了廉政纠风规章,每年年初局里均与每一位科所长签订了廉政纠风责任书,在充分发挥内部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的基础上,还从社会上聘请廉政建设行风义务监督评议员,同时向所属企业、个体户征求意见,并通过召开座谈会和明查暗访等形式,广泛向纳税人征询意见,摸清我局税务干部的廉政状况,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保证廉政建设工作全方位开展。

(四)行风建设和干部纪律整顿工作

社会主义思想道德集中体现着精神文明的性质和方向。结合地税工作实际,我局广泛进行“三德”、“三义”、“三观”、“三个代表”的教育,确立远大理想,确定税务干部的人生追求、奋斗目标和价值取向,使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在我局进一步发展:

1、不断对全局干部进行税务职业道德教育

通过教育使全局干部职工明确税务职业道德的内容和要求,深刻领会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目的和意义,强化了干部职工的公仆意识,转变了工作作风,树立了良好的地税形象,同时发动群众“查、找、摆”,针对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选准切入点,逐项整改。我局从看得见、摸得着的三项基础工作入手,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如推行“服务承诺”、文明办税“八公开”、文明用语、杜绝服务忌语,着装挂牌上岗,文明服务、岗位练兵等一系列的活动,即内强了素质又外塑了形象;

2、突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杜绝“吃、拿、卡、要、报”等行业不正之风

在这项工作中,我局明确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人,一级向一级负责,并根据税务行业特点,结合税收征管改革,杜绝“吃、拿、卡、要”、扭转“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发生,以整顿服务态度“生、硬、冷”为突破口,在全局开展纠风塑形活动,同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廉洁自律,领导干部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

3、加强纪律整顿、评比最佳、最差办税员

我局加强了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切实改变了不良作风,解决了干部职工中存在的工作作风飘浮、爱岗不敬业的问题,同时在全局开展评比最佳、最差办税员、评比文明科室、争当税务系统青年标兵的活动,通过这些活动,激发了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激情,形成了人人争当优秀的工作局面。

四、以情为本,营造一流税干家园

我局本着“服务经济、服务基层、服务纳税人”的原则,围绕实现税收职能、完成税收任务,重点在改善办公条件、征管设施、办税环境等方面下功夫,发扬白手起家,自己动手建家园的精神,完成了办公楼、住宅楼建设,添置了必备的征管车辆、通讯工具以及计算机装备,建立办税服务厅,为组织收入任务、纳税人办税创造了良好的物质环境,确保了地税收入的完成,实现了从经济到税收的良性循环。我局投资30余万元,与全地区地税系统联网,新款征管软件即将投入使用、办公自动化软件也已试用行,网络信息化建设也正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先后投资15余万元,购买了配套的办公桌椅、微机,保证了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五、以严为本,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一)各项制度落实工作

我局在税收征管方面,我们建立了诸如发票审核、个体定税阳光操作、一级稽查、税收征管、减免税集体审批等包涵各个征管环节和各个征管要素的制度体系;在办税服务方面,我们建立了服务承诺、办税办事公开、举报投诉查处等包涵各项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的制度体系;在勤政廉政方面,建立了班子议事、工作督查、两权监督、党风廉政责任分解、征管责任追究等工作内容和追究办法的制度体系;在干部教育管理方面,建立了包括竞争上岗、工作考勤、绩效考核、学习培训等内容的制度体系;在内务管理方面,建立了包括集体采购、经费审批、公文处理、小区管理等内容的制度体系。这些制度的完善和执行,形成依法治税的保障机制、征管责任落实的追究机制、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工作绩效的考核机制,消除了内部管理隐患。我局先后制定并不断完善了《且末县地方税务局工作制度》、《遵纪守法十条规定》、《且末县地方税务局票证管理制度》、《且末县地方税务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等,用制度约束人的行为,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使我局的各项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避免工作上的盲目性。我局确定年初为各项制度落实年,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税收工作岗位考核办法、片区管理办法及税法责任过错追究制,通过落实各项制度为税收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二)社会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促进社会安定和两个文明建设,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与各科室签订了责任书,层层落实制度及措施,建立健全防暴、防盗、防火等防护措施,实行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坚持税收工作和综合治理工作两手抓。截止目前,我局未发生一起违法案件。我局综合治理工作多年来一直被县综治委评为先进单位。

为做好我局计划生育工作,我局将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党支部和局领导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向职工宣传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要求青年职工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几年来我局无计划外生育现象。

六、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绩

这几年来,我局上下一心、坚定信念、艰苦奋斗,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做好税收工作的不竭之源,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

税务局法制支部工作计划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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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攻坚克难、应势而动,税务工作稳中趋进

2020年,病毒突袭而至,疫情来势汹汹。受疫情影响,经济整体下行,征税收费压力大,目标任务完成难度较大。面对困难,全局上下戮力同心、稳扎稳打,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激发昂扬斗志,破难题、促发展,坚决落实“六稳”“六保”任务、不折不扣落细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一)夯基础、强党建,从严治党全面深化。区局党委始终把牢“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理念,强化政治担当,把治党带队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放在心上、映在税上,不断强化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为做好各项税收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障。一是重实效,扛牢扛实主体责任。按时间节点召开区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及上半年从严治党形势分析会,结合区局实际,制发《市区税务局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细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落实落细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党委委员的职责分工,确保知责明责尽责。召开党委会24次研究工作部署,进一步压实党委书记、党委委员及各部门抓党建的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敢于担当,对标省局党委下沉巡察发现问题回头看、全面从严治党专项检查回头看的具体要求,全面自查,抓好整改,所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高标准,抓实抓强党建基础。紧紧围绕基层党建“三化”要求,以党的基层阵地资源整合为突破口,按照“八有七化”标准打造3个党员活动室,在第一税务分局统一标准创建龚全珍工作室,建立主题教育展板、党建文化廊道等党建文化阵地,让党建文化涵养初心使命,让基层与群众的“活水”提升支部活力;坚持以“六好支部”为导向,不断规范和落实“”、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党务公开等制度,深入推进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三是严要求,做紧做密思想建设。围绕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历次全会精神,今年共组织了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9次,进一步夯实了思想基础和组织基础。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回头看和“守纪律、转作风、提质效”党纪政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多形式、全方位抓好干部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学思践悟中增强干部职工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支部为平台,结合职务与职级并行、分级分类管理等重点工作,全年共开展各类谈心谈话300余人次,准确把握干部的学习情况和思想状况,有力推动干部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干部队伍进一步融合,干事创业热情进一步高涨。

(二)履主责、抓主业,服务大局蹄疾步稳。积极应对疫情和减税降费带来的减收影响,把牢工作原则,对标任务目标,细化举措,挖潜增收,全力组织税收收入。一是深耕细作,抓好组织收入。提高分析预测及时性,按月召开收入形势研判会,不定期开展经济税源调研,按季、月、季度、半年、年度开展预测分析,牢牢掌握税源状态。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重点房地产建安企业税源调查与清算,摸清家底,理清陈欠,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适当采取限制性供应发票、冻结企业部分资产等措施,督促企业及时清缴欠税,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收入规划核算考核,强化收入质量管控与收入目标的跟踪管理,做到征管力度不放松、风险防控不放松,建立了发改、住建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强化税收征管,杜绝跑冒滴漏。截止今年10月,区局共入库税款9.13亿元,其中支库入库税款8.41亿元,信江支库入库税款0.72亿元,受疫情、减税降费政策以及虚开风险等多方面因素影响,相较去年累计同期的减少2.05亿元,同比下降18.32%。二是升级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扎实做好疫情期间延期申报及延期缴纳税款工作,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在做好常规纳税服务的同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渠道,现场办理采取直通办、容缺办、预约办、错峰办等方式快速办理。尽量化解大厅人员过于集中带来的疫情隐患。制发《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2020年纳税人满意度工作实施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对标省局预调查反映的问题,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划片包干制度,总局调查开展以来,我们建立了日调度、日通报制度,全员参与,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实现了三个全覆盖。按照省局、市局“好差评”要求,及时修订了办税服务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将好差评列入的评先评优一票否决。自5月份开展“好差评”工作以来,区局每月业务量平均5000余人次,评价率达100%。三是精诚合作,打好社保非税攻坚战。着力构建“政府主责、税务主动、部门协作”的联动机制,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社保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与区财政局、社保局一道,深入企业、乡镇、社区开展摸底调查,选派业务骨干到区社保、医保征收大厅跟班作业。截至今年10月,残废人就业保障金入库76.8万元,工会经费入库38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人数123048人,缴费金额3411.89万元,完成已经核定人数(127151人)的96.77%。

(三)高站位、多举措,减税降费量质并举。一是系统谋划,凝聚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党委的统揽作用,多次召开党委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深化全局对减税降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执行“一把手抓总、其他局领导分片包干、税收管理员责任到户”的责任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形成上下联动良好工作格局;做到强化沟通,聚力推动。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减税降费工作,强化与财政、人民银行等单位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各方参与配合,聚合力推动减税降费工作实施,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二是宣传开路,营造浓厚氛围。成立税务宣传志愿者组,深入社区、学校、商场、机关进行宣传,给群众零距离讲解新政策。疫情期间,携手邮政,组织开展第2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及时将疫情防控优惠政策“大礼包”寄送到广大纳税人手中,开展纳税人线上培5场次,累计辅导纳税人、缴费人4000余户次。进一步扩大了宣传辐射面,做大粉丝圈,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各项税费减免政策红利。三是难处落手,补齐工作短板。坚持问题导向,从难处落手,科学研判,多方求解,疏通政策落实堵点,补足工作短板。为解决纳税人支持防护救治、公益捐赠信息难以掌握或者掌握滞后的难题,主动走出去,与相关部门、企业点对点接洽,全面摸排企业捐赠情况,确保企业尽享优惠政策;协办召开市减税降费评估会,与纳税人代表、相关部门开展座谈,面对面问需问计,了解各方对于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建议和期许,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实行销号整改;深入重点税源企业开展上门服务、现场办公,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全年共走访企业500余户次。截至今年10月,区局累计新增减税降费4345万元,其中:一是2020年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1914万元;二是2019年年中出台政策在今年翘尾新增减税降费2431万元。

(四)促改革、防风险,征管质效稳中提升。在科学分类税源和涉税事项基础上,进一步夯实征管基础、堵塞征管漏洞、降低征管风险,税费征管效能显著提高。一是数据维护,夯实征管基础。累计更正税费种、双定、操作人员等基础数据问题8批次498条次。核实修正人员与实名系统不一致情况16批次共900余条。推进总局数据质量更正13类461条。核实上海特派办下发的疑点数据共计1175条。开展征管数据分析,加强数据运用,梳理并及时堵塞征管漏洞。压缩注销办税时长,落实符合条件的即办注销,今年至今,累计即办注销635户,占全部注销718户的88.4%。着力提升两个“申报”率,我局平均申报率超98%,网报率超99%,在全市保持排列前列。全面铺开征管资料电子化工作,征管资料分类管理在全市走在前列。二是问题导向,强化风险防控。充分调配区局人力资源,组建区局税收管理风险应对专业化团队,从内部查找税收执法风险点,向税源管理部门提出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建议,尽最大可能防止税收执法风险的发生。探索建立监督执纪团队,将业务能手、支部纪律委员纳入,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及税收重点工作落实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管理质效,降低税收“两权”风险。开展虚抵清理。通过异常凭证认定、向下游税务机关发协查函,由接受发票的企业及时终止进项抵扣或进项转出,最大限度减少税款损失,据统计截止目前,涉案企业未抵扣或已进项转出税额共计19351万元。三是强化部署,推进分类分级改革。聚焦上级分级分类改革部署,围绕推动“事前审核向事中事后监管、固定管户向分级分类管户、无差别管理向风险管理、经验管理向大数据管理”的“四个转变”改革目标,积极谋划,统筹推进。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业务部门、人事股、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分类分级改革领导小组,制发《区局分级分类改革工作方案》,层层压实责任,推进分级分离改革工作平稳有序,确保干部队伍整体稳定。

(五)严执纪、强监督,正风肃纪驰而不息。一是着眼全员强教育。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回头看和“守纪律、转作风、提质效”党纪政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多形式、全方位抓好干部的学习教育。结合职级晋升、减税降费、一岗双责等重点工作,适时开展了谈心谈话,目前已实现谈话全覆盖,建立廉政教育微课堂微信群,及时推送廉政知识和案例通报,紧盯“节日腐败”和“”反弹,适时开展节前廉政提醒。陈芒案发生后,我们及时组织了全员警示教育。当前已成立陈芒案剖析小组,由纪检组牵头,抽调了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对陈芒案产生的主要原因,以及税收执法权监督和行业税收管理存在的漏洞进行全面分析,下步将组织开展案件剖析大会,以身边人身边事强化警示成效。二是着眼预防抓监督。持续挺纪于前,严格落实政治监督,紧盯领导干部和关键少数。注重预防,强化重要岗位、重要节点、重要人员的日常监督。采取明察暗访、实地检查、入户走访、电话抽查等方式,先后围绕减税降费、疫情防控、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职级晋升等重点工作实施了开展了3轮监督检查。针对市局纪检组“一案双查”处理意见,对5名干部给予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和调离税收执法岗位的组织处理。三是着眼长效重机制。谋求长效长治,结合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和省局党委下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针对税务两权运行完善了一系列制度。行政管理方面,进一步完善了食堂、政府采购、公务接待、固定资产、财务、公车、考勤、请休假等20余项制度。党建方面出台了12项工作制度。今年以来建立了党委定期听取涉税风险防范专题汇报制度,制定出台了《发票内部管理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了发票管理。

(六)重关怀、深融合,队伍建设成效喜人。一是健全完善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好绩效管理“风向标”“指挥棒”作用,持续优化改进组织绩效考评规则和指标体系,推动工作落实。按照好干部标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序推进干部选任工作,合理用好各年龄段干部,形成老中青相结合的梯次配备。全面推行数字人事,全局干部职工共录入每日工作清单数据2.6万余条,完成定期工作自评1000余次,并将数字人事工作记录情况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考量,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坚持以文化人,以关怀暖人,积极营造温馨和谐“家”氛围。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在“春节”“五四青年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都会组织开展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系列文体活动,彰显节日人文关怀,增强向心力。相继成立了羽毛球、乒乓球、摄影等10余个兴趣小组,营造快乐工作生活氛围,强化健身房、书画室、气排球场等硬件设施建设,为干部职工业余时间培养高雅爱好、陶冶情操、运动健身创造条件。丰富了广大干部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有效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归属感。三是以学习带“强”队伍。坚持把业务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健全网络在线学习、干部实践锻炼、师资培养使用的干部培训机制,加大学习型税务机关的创建力度,推进干部业务能力建设。强化内化培训,聚焦减税降费新政策有计划地开展政策内部培训10余次,以学促“内功”提升。积极参加总局、省局及市局的各项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鼓励干部自学成才,在2019年全市“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竞赛活动中,区局荣膺全市税务系统业务比武竞赛团体一等奖,7位同志在单人竞赛中,成绩优异,名列前茅。

(七)抓统筹、同部署,其他工作协调推进。一是政务服务有条不紊。积极主动加强与省、市局对口科(处)室和地方党委政府的联系,确保了各项工作指示、会议精神得到及时传达、部署和落实。积极配合省市局要求开展专题宣传,《日报》、人民网、中国网等省级媒体上稿40余篇,市级及以下媒体上稿40余篇,信息宣传工作走在全市系统前列。严格会议计划管理,组织召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及各类专题会议30余次。二是强化综治和舆情应对。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汇报制度,“两会”及节假日期间对隐患舆情、记录按日汇报,集中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突出治安问题活动。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在日常税收管理工作中的线索摸排,遏制黑恶势力发展蔓延的势头,打击税务领域黑恶势力,为纯净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政治生态环境和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三是规范财务管理。合理安排收支预算,按期完成2019年预算执行进度,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继续推进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完成了资产划转和资产移交。坚持以“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做到严格执行采购达标范围,严格执行采购计划,严格执行采购流程,集中利用政采云网站规范采购事宜,确保政府采购合规、优质。进一步完善区局财务报销管理制度,明确报销内部审批程序,保证各项支出按规定渠道、范围和标准如实列支。四是抓好后勤管理工作。结合区局实际,落实人员保障,确实抓好后勤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办公用品领购、聘用人员加班、公车使用、节能减排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以制度明确、管控到位、理据充分,来规范后勤管理工作。坚持突出重点,强化食堂管理。以制度上墙、24小时留样、严格食品采购、人员持证上岗等举措,倾力打造“干净、安全、放心”食堂,夯实干部职工生活保障。

二、科学研判、抚躬自查,工作开展进中存忧

(一)组织收入后劲不足。当前区税源结构以现代服务业为主,纳税人以小规模纳税人为主,现代服务业以建安房地产、物流和设备租赁为主,物流和设备租赁两个风险行业税收占税收规模的50%,受疫情影响和行业税收管理的不断规范,风险行业的税收将出现大幅下降。后期税源不足,难以完成政府年初下达的税收任务。

(二)税收执法风险仍然居高。一是新业态的出现给管理提出了新要求。有的行业管理要求税收管理员具备相当的专业能力,如数据经济,对业务真实性的审核要求很高,部分管理员对数据经济知识的缺失可能将带来执法风险。二是行业税收管理规范还没有形成,管理规范相对滞后也会带来执法风险。

(三)队伍建设问题依然存在。一是干部队伍老龄化。目前区局平均年龄45.3岁,其中50岁以上46人,35岁以下仅20人。基层分局39人,平均年龄达到47岁,机关股室人员少任务重和基层分局干部年龄大素质不齐,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质效。二是职级晋升职数有限问题。核定的职级职数太少,矛盾较为突出。以四级主办为例,区局核定四级主办职数13名,现有四级主办30名,目前一级行政执法员18名。受职数限制的影响,年轻干部晋升空间较小。

三、聚焦部署、主动谋事,努力使2021年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尽管组织收入压力持续加大,矛盾重重,但我们仍然会把牢信心和决心,继续不忘初心,主动作为,奋力前行。2021年,区局的工作思路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聚焦落实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突出一个引领(党建引领)、聚焦一个中心(组织收入)、狠抓两项核心业务(税收征管、纳税服务)、做好两篇风险防范文章(外防执法风险、内防干部廉政风险)、抓好三种管理(日常管理、绩效管理、文化管理),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努力完成各项税收工作任务,为新时代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而不懈奋斗。

一是突出一个引领,即“强党建”。落实落细党建工作措施,把“强党建”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持续凝聚班子力量、凝聚干部人心、提升干部素质。严格贯彻落实《全国税务系统党的建设工作规范》,着力提升基层党建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做强做优基层党支部,全力打造党建工作品牌。落实好“党建+”工作要求,促进党建业务相融合,不断增强党组织的组织力和政治力。

二是聚焦一个中心,即“抓收入”(含减税费)。把牢税收主业,积极履行税收职能,继续抓好组织收入这一中心工作,做到税源监控不放松、征管力度不放松、风险防控不放松,努力实现税收收入助推地方经济高质量增长,确保完成全年组织收入预期目标。继续认真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正确处理好“减”和“收”的关系,坚持一手抓减税降费落地生根,一手抓组织收入稳步推进,确保实现“减负”、“收入”两不误。

三是狠抓两项核心任务,即“促改革”、“优服务”。严格按照省局下发的《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实施办法》(赣税发〔2020〕141号),对标市局关于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改革的具体部署,有序推进区局分级分类征管改革工作。严格按照部门职责专业化的要求,明确各部门涉税事项管理职责,合理划分业务边界,做到职责清晰、分工明确、衔接顺畅,确保改革在及时落地。继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和政务服务好差评等工作,持续加强优质办税服务厅建设,进一步加大前台人员业务培训力度,着力提升一线人员综合业务和服务能力,尽快适应纳税人和缴费人不断增长的服务需求,持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获得感。

税务局法制支部工作计划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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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费金征收管理,促进费金收入快速增长

以征收社保费为重点的费金征管是我局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作为此项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我一是加强协调,解决征管环境问题。年初下达费金计划任务前,组织基层所干部全面开展费源摸底,科学预测费源,向党政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提出了客观合理的费金征收计划;加强政策业务协调,建立了定期政策业务沟通机制,及时反馈执行情况并随时答复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二是规范管理,解决征管基础问题。通过年初召开的费金任务专项会议,将各项费金任务下达到各征收单位,进入区局收入进度报表;严格规范政策执行管理,共组织召开了3次收费业务会议,对各种费金政策进行学习,界定政策执行标准,统一操作规程,并组织了费金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规范票款安全管理,制定并下发了一系列收费票证管理制度,所有收费票据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集中缴销,定期报解,票款分离,严格执行收费资金收支两条线制度,所有收费收入必须通过制定专用账户划缴,严禁各基层所设立收费资金账户,防止征收单位截留收费资金。三是重点突破,解决征管瓶颈问题。积极主动,理顺关系,以谦虚谨慎的态度加强与财政、国库、社保部门的联系沟通,通过各种渠道向缴费单位宣传解释社保费相关政策和工作流程;大胆创新社保费征收流程,从费金征收任务的接受、分解、征收、入库到报表编制,进行了严格规范,责任明确,衔接到位,较好地解决了各部门相互推诿和入库率低的问题。四是考核到位,解决保障机制问题。重点建立了收费收入管理同每月、每季和年度的考核,与干部相关待遇挂钩,同奖同罚,确保均衡入库。全年共组织费金收入完成3510万元,创历史新高;其中社保费收入2629万元,为全年计划的105%,实现了开门红。

二、加强经费管理,确保我局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一方面是大胆创新,全面实行经费包干制。招待费和车辆费用是非常敏感、难以控管的事情。我根据区局实际,反复测算,向局党组提出了按不同岗位实行各科室所经费包干制度,超出不补,较好地减少了各项开支,也减少了工作矛盾。另一方面是坚持财务制度,严格经费项目开支。对经费收入实行集中统管,将各个渠道的资金都纳入计财部门管理。对各征收单位的房屋租金收入、利息收入等及时全额上缴区局,严禁坐支,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在票据审核中,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对各类报销的凭据、凭证,从是否符合财务开支规定范围,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填写规范等方面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支出,较好地规范了经费支出范围和手续,避免了不规范的支出。

三、树立精细化理念,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在税收管理实践中,我牢固树立税收管理精细化、科学化的理念,一是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工作。20*年是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工作的第一年,我将此项工作例为全局一季度的重点工作,并向区政府写出了专题报告,以区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全区共有200户完成自行申报纳税手续。二是切实加强矿产行业的税收管理。继续推行和完善“依托税费统征、实现税源控管、完善日常管理、强化税务稽查、规范征纳秩序”的征管模式,进一步规范了税收秩序,保证了税款的足额征收,全年矿产业共入库地方各税1250万元,同比增长20%。三是规范房地产税收管理。一方面通过加强开发项目的户籍管理,对全区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普查登记,建立管理档案,全面掌握企业的经营情况,杜绝虚假申报。另一方面从严界定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对核算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实行核定征收,预征所得税,严格规范了全区房地产税收管理秩序。四是建立税收执法预警机制。为找准规范执法的着力点,今年我局建立了税收执法预警机制。即在税务强制执行措施前,组织人员到纳税户中进行预警走访,尽量避免强制执行措施带来的征纳矛盾。通过对3户纳税人的实践,收到良好效果。五是建立部门信息交换机制。我们与国税部门建立了信息交换机制,加强了部门间相互协作、征管信息共享,全面掌握了纳税定额变化情况以及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进一步落实了征管信息的准确和完整,有效地提升了区局的征管质量。六是做好“税库银”横向联网的推广工作。我们通过组织纳税人召开“电子申报纳税”工作动员会,与50户纳税人签订了《横向联网三方协议》,目前,我局电子申报纳税业务已正常运行,50户电子申报纳税户全部顺利实行网上申报纳税。

四、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履行方面

在工作中,自己首先做到思想上力求过硬,一是慎欲,“无欲则刚”。二是慎权,杜绝“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错误思想,正确处理好权与法、权与责、权与利的关系,坚持依法治税。三是慎微,“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不应该做的哪怕再小也不能去做,应该做的哪怕再小的也要去做。我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做到不以税谋私、不,依法办事、严格按照公务员'五要十不准'准则办事,严格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和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始终以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来约束自己,从未参与任何违纪活动。

五、存在的问题:

税务局法制支部工作计划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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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算治理及执行方面

合理支配出入预算,严格预算治理,尽力完成201x年预算执行进度。在201x年国地税征管革新之际按要求维持原经费渠道不变,保留两套核算体系,使用原银行账户、印鉴。为搞好这项工作,依据我局的成长实际,在现有条件下,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掘客潜力,增强与地方财政部门的陈诉请示沟通,确保201x年地方财政保障力度不减、政策性增支因素足额支配,本着"以收定支,量入为出,包管重点,统筹一般"的原则,使我局预算加倍切合实际,利于操作,施展其在财务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在做好预算治理工作的同时抓好预算执行进度,进行量化治理,逐月量化落实,合理划分过渡期间国税、地税各项支出,包管预算执行实时、平衡。每月进行预算执行阐发,实时反馈和办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兼顾盘活存量资金,进步预算执行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1x年,我局中财拔款预算执行总进度为100%,地方财政拨款全口径执行率全年不低于90%。

二、固定资产治理及采购方面

1、增强对固定资产的治理。固定资产是开展税收业务及其它运动的紧张物质条件,开展资产清查更是推进国地税征管体制革新的一项紧张根基工作,是确保国有资产平安完整、整体接管划转和税务机构正常运转的紧张举措。由于其种类繁多,规格不一,为确保对原国税、地税实际占有使用的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挂号造册,真实反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状况,财务治理股在201x年革新前后先后对各项资产完成了三次清理,对清查中发明的如房屋产权证缺氨扇特殊问题更是数次进行阐发研讨并提请上会研究,能整改的已经按规定要求实时整改,最终形成了国地税征管体制革新资产清查工作报表及国地税资产移交清册,为接下来的资产划转和资产移交打下了稳固的根基。

2、在日常采购工作中,仍然严格执行201x年预算,严格执行采购达标范围,严格执行采购计划,严格执行采购流程,确保采购材料齐全。严格依照采购的要求规范执行操作法度模范,依据市局绩效治理工作的要求实时、精确报送采购计划及执行环境,没有因人为差错而扣分的现象。另外按省局要求实时精确完成上报了车辆报废事宜。

三、规范财务治理,严格依照规章制度进行财务核算

1、严格执行财经规律,进一步完善我局财务治理各项制度,挂牌后,我局结合实际,依据省局及市局过渡期间财务工作要求及财务治理法子等订定了《国家税务总局达州市xx区税务局关于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革新财务工作实施的看护》、《国家税务总局达州市xx区税务局差旅费治理法子》、《国家税务总局达州市xx区税务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革新过渡期间财务报销治理法子》等制度法子明确了岗位工作职责、经费支出审批权限,明确原国税、地税两套核算体系执行统一的内部审批法度模范,包管各项支出按规定渠道、范围和标准如实列支。同时,积极指点各分局报账人员熟悉财务报账流程,严格增强财务审核把关,严格报销时限,防止各项支出跨年度报销,有效地杜绝了税务经费开支的随意性和铺张挥霍。

2、依照省局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革新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局事业单位车改规划审核统一要求,10月—12月区局完成了事业单位车改工作实施规划及相关附件材料的编制上报工作,并通过了市局、省局的层层审核。

3、为确保201x年税务系统国库集中付出工作有序运行,依据税务总局财务工作要求和财政部零余额账户和基础账户治理有关规定,我局高度看重银行账户变化相关事宜,有序地开展了原地税局各分局及机关账户销户工作,在办公室解决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后,第一光阴到开户银行解决银行账户单位名称变化事宜,并实时在网络版财务软件资金监控模块-系统治理菜单中自行改动基础账户名称,包管了资金监控模块的顺利运行。在11月15日,我局已将基础账户名称变化完成并可以正常使用后,完成填写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名称变化表(同行变化)》表,并扫描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报送省局,由省局报送总局转财政部批复,成为第一批次变化零余额账户的单位。

税务局法制支部工作计划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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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局在各级文明办的指导和上级组织的支持与帮助下,稽查局领导班子非常重视文明创建活动,反复学习和对照创建标准,围绕以稽查工作为中心,以文明创建为契机,不断提*部员工的素质,提高管理水平和执法水平。现在又通过 1so9001 质量体系的认证,严格规范执法,规范操作流程。通过大量的制度建设,促进可持续的蓬勃向上和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五年来我局连续被福建省地税局评为 “ 先进集体 ” ,对全省的稽查工作模范示范作用明显。 几年来,我们在抓业务工作的同时,坚持抓好精神文明建设,通过抓干部队伍,建规章制度,凝聚力工程建设等,树立了地税稽查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充分体现了依法治税。以德治队、科学管理、优质服务的思想,受到了各级领导和群众的好评,现将我局文明创建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周密 为使创建活动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局长室把活动计划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统一思想,层层落实:一抓组织,定规划。制定创建文明单位规划是创建工作的基础,我局成立领导小组,实施 “ 一把手工程 ” ,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负责细细抓,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二抓合力,争支持。 各级领导的支持和指导是工作的关键,我们取得创建成绩与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密不可分。文明办和市局多次到我局指导工作,帮助我们完善提高,从而形成合力,提高了创建水平。三抓重点,分步走。分步实施是实现目标的有效途径,我们按照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把创建活动分为调查动员、夯实基础,整改提高等阶段,形成重点突破,渐序推进,全面提高,力求实施,使创建工作顺利持续进行。 二、以人为本,提高认识 明确 “ 什么是现代化财税人 ” ,如何塑造现代化财税人的形象,是全局干部必须思考的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讨论活动,鼓励和支持*教育,逐步提*部文化层次,为建设一支符合时代要求的地税稽查队伍,我局着眼于长远发展,本着普及大专,发展本科, 重点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方针,鼓励各位同志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从而提*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平时,不时请市局的业务骨干和莆田税校教授上课,及时增长和更新知识。 三、认真抓好大要案稽查,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 实践证明,新税制的建立和实施,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各种税务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偷税现象还十分普遍,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税收秩序,只有强化税务稽查,加大执法力度才能保证新税制贯彻实施,狠抓大要案始终是稽查工作的 “ 重头戏 ” ,因此,我们结合我市地税稽查工作的实际,不断地摸索和完善 “ 准、快、深、狠 ” 大要案的办案思想和方法,切实履行税务稽查职责,加大稽查力度,重点抓好大要案的查处工作。 2004 年共查处各类税务违法案件 201 件,补税罚款合计 1925 万元,处罚率 88.07% ,公告率 100% ,增强了地税稽查的威慑力,维护了税法尊严,圆满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四、规范执法,注重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一是工作制度化。依法查处是我们工作的一项基本要求,在做好稽查的同时,我局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按照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制定了《税务综合选案作业指导书》、《涉税举报案件管理作业指导书》、《税务稽查作业指导书》、《税务 稽查审理作业指导书》、《税务稽查执行作业指导书》、《税务稽查审理复查作业指导书》、《税务稽查案卷管理作业指导书》等,使各项工作有严格的操作程序,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违章

税务局法制支部工作计划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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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局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是依照税收法规、税收程序和行政管理组织结构而设计的。例如,有三个不同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支持税收征管工作,因为不同种类纳税人适用不同征收程序,有着不同的要求和操作程序。并且,各地的硬件和软件也有所不同,因为不同税务服务中心和地区税务部门,可能获得不同产品,即使同样产品,使用方法也有所细微差别。另外,有许多特别的程序和系统,以适应税法特别的规定,到目前为止有800多次因为税法修改而导致计算机程序的修改。

建设规划

在收入局,税务信息化十分重视两个问题,一是如何建设税务信息化的问题,另一个是如何利用信息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问题。1998年,美国国会批准了收入局改组革新法案(irs restructuring and reform act of1998),收入局经科学应用国际公司(saic)策划,由分区域税收管理的大框架组织结构,改革成为了直接面向纳税人税收管理的大框架组织结构。

目前,收入局下属的业务单位按照纳税人类型分为工资和投资收入司、小企业和自我经营企业司、大中型企业司、免税组织和政府实体司等四个部门,分别负责不同类别纳税人的征收管理。职能单位有犯罪调查司、复议司、纳税人辩护支持服务司等部门。服务单位有纳税服务中心、信息服务中心等。

随着收入局组织结构改革,业务系统也在变革调整,因此必须更新信息技术系统来适应这种变革更新。况且,信息技术系统已经严重落后,也需要更新和集成。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收入局制定了耗资100亿美元的信息化建设15年规划,建立一个面向纳税人高效服务,税收征管高效公平的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其中10个核心信息管理子系统如下:纳税人服务系统、电子申报系统(近期建成)、大型数据库管理系统、图像识别处理系统、小企业稽查管理系统、大企业审计管理系统、综合电子服务系统(战略)、综合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税收统计信息系统、综合财务管理系统。

上述各系统中,电子申报系统是近期目标,其具体规划是在2003年前使所有的申报准备工作通过电子手段完成。1999年收入局局长charleso.rossotti向国会财政委员会汇报时,称信息技术在推动收入局现代化和完成国会要求在2007年底前实现80%个人电子纳税的目标等方面将起到关键作用,但是收入局需要解决资金、培训和技术问题。当年12月,国会批准从5.06亿美元信息技术资金账户支出3500万美元给美国国内收入局进行技术更新。之后,收入局与计算机科学技术公司(csc)以及一组顶尖技术专家和咨询顾问签订了一个协议,来管理和协调对irs核心业务系统的建立,实施税务信息化建设。

2001年,为进一步推动信息化建设步伐,收入局设立了新的副局长职位,主管信息化建设,聘请有着信息技术背景的john reece担任副局长兼任首席信息官,由于john reece长期在企业工作,有业务和技术整合工作经验,所以被寄予厚望。

截至目前,收入局与以计算机科学技术公司为首的八家公司签订了合同,其中科学应用国际公司(saic)提供核心数据库系统的总体框架、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工作,达到卡内基梅隆系统工程研究中心三级资格水平;northropgrumman公司(纳斯达克上市公司)负责更新图像识别处理系统,该系统从1993年开始已经处理了8.5亿份图像及表格,该公司还将负责以后的程序修改及技术更新。为推进电子申报系统建设,加强纳税人服务系统,收入局加强了网站建设服务,在目前已经十分成功的网页上增加更多的内容,以提高信息服务的质量,例如提供近10年的税表、文献;提供在线表格,纳税人可以直接下载使用,提供纳税人经常性问题及回答,给纳税人指导;充分发挥e―mail功能,给纳税人提供新闻信息。较好的纳税服务,较大地促进了电子申报率的提高,由1998年的20%上升到2002年的35.8%。

建设经验和问题

从美国国内收入局信息化建设及初步成效等来看,有以下几点经验值得借鉴:

首先,国会、财政部、收入局等高度重视,是信息化建设成功的关键。收入局信息化建设是联邦政府各部门中最大的项目,国会财政委员会亲自过问方案制定、资金预算及实施情况,并要求按期递交实施情况报告,听取有关汇报。

其次,信息化建设中业务系统整合是信息技术实施的前提。工作实践中,随着业务工作的改变,信息技术也必须相应地改变。收入局首先完成了组织结构重组,伴随着业务系统的重新整合工作,继而提出了信息化建设规划。新设立的业务系统整合办公室在主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副局长的领导下,实施组织机构进一步重组工作,整合核心税收业务,提出业务系统整合方案,全面实现面向纳税人的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重组工作。

第三,强调利用信息化建设提高为纳税人和其它业务部门的服务功能。收入局一方面加强信息技术部门建设,信息技术人员招聘、培养、使用、福利待遇得到进一步加强,信息建设经费得到有效保障,另一方面对信息建设部门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有效管理、利用信息资源,给纳税人提供高质、高效服务,给其他税务部门提供高质、高效服务,把其他业务部门当作自己客户对待。

第四,加强内部各部门之间、内部与外部协调配合,借助“外力”,推动信息化建设进程。一是业务系统整合办公室与其它业务部门协调配合,整合核心税收业务,提出业务需求方案;二是业务系统整合办公室和信息技术部门配合,共同研究制定信息技术实施方案;三是收入局与外部各大公司合作,充分发挥公司在业务和技术系统集成方面的经验和优势,借助“外力”,推动信息化建设进程。

税务局法制支部工作计划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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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工作制度……………………………………第01页

(一)总 则……………………………………第01页

(二)决 策……………………………………第01页

(三)资金管理…………………………………第02页

(四)工作程序…………………………………第02页

(五)监 督……………………………………第06页

二、机关事务管理制度…………………………第06页

(六)机关财务管理……………………………第06页

(七)会 议……………………………………第08页

(八)学 习……………………………………第09页

(九)作 息……………………………………第10页

(十)公文处理…………………………………第11页

(十一)安全保卫………………………………第11页

(十二)环境卫生………………………………第12页

(十三)小汽车使用管理………………………第13页

(十四)引资争资………………………………第14页

(十五)其 他…………………………………第15页

三、廉洁自律制度………………………………第15页

文明公约………………………………………第17页

一、工 作 制 度

(一)、总则

第1条 为了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按照科学、民主、公开、规范、合法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在全盘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对全盘工作负总责,且行使最后决策权。

第3条 实行在局长领导下的层级管理制。分管副局长对局长负责,股长对分管局领导负责,副股长对股长负责,办事员按工作分工,对直管领导负责。

第4条 按照既分工又合作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全体员工有责任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分工以外的临时性工作。

(二)、决策

第5条 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局长)或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全体党组成员组成,必要时相关股室负责人列席。主要议题包括传达落实上级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

研究全局工作规划和重大改革及工作方案,研究财政预决算草案,交流通报全面工作进度和财政经济情况,研究机构人事变动及调整,向上级推荐干部,决定对局属各单位和个人的奖惩,研究机关事务管理中的重要事项,研究党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研究其它须由党组决定的事项。

第6条 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副局长召集,各股室(局,中心,下同)正职以上干部参加,根据需要扩大到其他有关人员。分管负责人主持召开的分工范围内的会议可以自行决定。局务会议主要议题包括传达落实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制定财政预算草案、财政模拟决算;布署安排各项工作,通报工作进度,讲评阶段性工作;执行局党组的决议;研究制定财政资金的筹集、调度、分配、使用方案;研究起草相关财政政策、改革方案;研究财政管理的办法;其他须由局务会研究的事项。

(三)、资金管理

第7条 对已列入财政支出预算的资金由相关股室负责人审核把关,局分管负责人签字拨付。

第8条 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和国债资金、财源建设资金、建设单位缴存的基建资金、单位列入政府采购的商品、劳务的采购资金和单位缴存的预算外资金在扣除调剂资金后应返还单位的资金、罚没收入按规定应返还单位的办案补助资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中的工资性支出、低保资金、医保资金的固定性支出由股室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分管负责人签字拨付。相关业务股室和局分管负责人应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并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透支。

第9条 社保资金、低保资金、医保资金、房改资金、粮食风险资金、价格调剂资金、扶贫帮困资金、防洪保安资金等其它资金的拨付必须由局分管副局长报经局长、市政府主管领导审批。

第10条 财政预备费的动用须由局务会议制定方案,由局长把关报经市人大或主管副市长审批。其它任何人无权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动用财政预算资金。

第11条 财政资金调度由预算股提出方案,经分管局长审核后,由局长签字拨付。

第12条 所有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各种专项资金、基金的筹集、征缴、存储、分配、拨付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进行,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截留、挪用和不按制度拨付,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在这一系列过程中搞任何形式的和场外交易。

第13条 以局或局直属单位(包括二级法人)的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贷款(借款)、担保或以财产抵押贷款(借款)必须由局长(法人代表)签字同意。

(四)、工作程序

第14条 预、决算编报程序。年初由预算股提出预算口径,经局务会议并报市政府批准。行财、农财、社保、农税及非税收入管理等单位负责各口预算收支编制,预算股负责审核、汇总。年度预算报经市政府、人大逐级审批通过后,财政局正式行文下达。各业务股室每月定期与预算股核对收、支指标数,属于会计集中核算单位的收支数,由会计管理中心每月负责与各业务股室对帐。年终决算以前,预算股与各业务股室各项预算指标必须全部核对清楚,决算数各业务股室应以预算股数据为准。年终各业务股室负责收集、整理、编制、录入、审核各口决算报表和编报财务分析,预算股汇总编制年度财政决算报表,企财(统评)股汇总编制全市财务决算报表。

第15条 单位预算内资金的拨付程序。每月月初,各股室根据单位提出的用款计划,按综合预算收支挂钩和平均进度经审核后,在未超出预算拨款计划进度的前提下,开具“用款计划审批表”送预算股,预算股根据各股室的用款计划拨付。个别单位需超预算进度计划拨款的需经分管局长在单位用款计划表上签字批准,并在次月抵扣。

第16条 上级专项资金的拨付程序。预算股收到上级专项指标通知单后,经局长同意,将专项指标通知到各有关业务股室建立台帐,业务股室根据使用单位用款计划,经审核报分管局长审批后送预算股拨付。凡上级有文件精神规定要求业务股室设立专项资金专户的,由业务股室根据专项资金指标,开具用款计划由预算股将专项资金直接拨入有关业务股室开设的专项资金银行专户上。业务股室要根据项目单位的申报,按项目建设进度,经主管局长审批后核拨资金,实施项目管理。

第17条 农税收支结算程序。农业税由各乡镇(场)解入农税收入过渡户,再由农税局全额缴入金库;预算股按正税的规定比例列农业税灾、社、减免款退库,拨入农税过渡户,再由农税局提出分配方案,经局领导并报市政府批准拨付到各乡镇(场)。乡镇(场)和单位征收的农业特产税、契税、耕地占用税,解入农税收入过渡帐户,农税局全额解入金库,所需征收经费列入年初预算。本级提留的农业税征收经费和乡财政经费,由预算股按规定的比例拨入农税局帐户;上级追加农税系统的专项资金,不管是否带帽,一律由预算股按预算追加指标拨入农税局。凡需安排到乡镇财政(农税)所的经费,按年初计划和具体情况由农税局提出方案,经局务会审定后,并由分管农税的局长签字后拨付。

第18条 罚没收入的入库和办案经费补助返还程序。罚没收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征收股室必须及时督促执罚执收单位将罚没收入按月足额缴入金库。罚没收入的办案补助的返还,凡是纳入综合预算管理的单位由征收股室提供完成任务进度表,由办案单位填写办案补助表,由对口股室根据综合预算加盖股室公章和股室负责人签名后,送预算股拨付;未纳入综合预算管理的单位,其办案经费补助由征收股室根据年初确定的比例,报经主管局长审批后交预算股拨付;对超任务计划的单位,年终由对口股室与征收股室根据单位的实际和当年财力情况提出方案,经局务会议并报政府主管领导批准后交预算股拨付。

第19条 财政统发工资审批程序。工资中心年初汇总编制年度统发工资预决算,根据各业务股室核定的人员和工资额,建立个人工资档案;按月编制工资用款计划交预算股办理拨款,及时向银行提供工资数据库及数据文档;按规定的代扣项目,将代扣的个人工资性扣款划入相应账户。预算股年初汇总编制年度工资总预算,按核定的收入比例,将资金及时划入“工资资金专户”。各业务股室分别负责各对口单位的人员和工资预算及异动情况审核,编制对口单位年度工资预算,核定其人员及工资额,及时报工资中心。

属新增到财政统发工资的人员,经市编制人事部门审批后,由各对口股室登记、核定,再由工资中心整理汇总填列“新增统发人员工资录入卡”,每月经分管局长、局长并报市主管领导审批后,按程序追加预算,再列入统发。对确定发放的政策性调整工资,经市人事局审批后,由对口业务股室审核汇总后交工资中心,工资中心汇总填列“统发人员增资录入卡”送分管局长审批后,登录单位人员工资台帐列入统发。

第20条

; 政府采购中心工作程序。年初,各业务股室负责初审各采购单位上报的年度采购计划,交采购中心复审汇总编制全市政府采购计划,再报主管局长批准,采购中心组织实施招标采购。凡经批准使用预算内资金购买物资、设备以及服务的项目,有关业务股室应将采购资金直接拨入采购中心资金专户;经批准使用预算外资金购买物资、设备以及服务的项目,采购中心和有关业务股室应督促单位在采购实施前一周内将资金划入采购中心资金专户。

会议和接待经费归口采购中心管理。采购中心年初制定会议接待实施方案,并始终参与制定和审核经费开支,定期做好与接待处的结算工作,向主管领导和预算股报送会议接待费开支情况。预算股按年初确定的包干办法,将会议接待费及时拨入采购中心专户。

第21条 预算外资金管理程序。预算外资金缴存:单位收取的预算外资金,填开“缴款单“直接缴存非税局在各专业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专户。缴款单除银行和单位留存外,分别交非税局和对口业务股室各一联。纳入集中会计核算的,非税局应及时开具资金结算单,连同收据记帐联退还会计核算中心进行帐务处理。

预算外资金拨付:用款单位向对口业务股室申报预算外资金用款计划,填开“审批单”;根据其收入缴存情况和核定的拨款比率,业务股室初审,非税局复审并开出“拨款书”予以拨款。

对帐:每月初,非税局编制“预算外资金余额表”交各业务股室或会计管理中心,各业务股室和会计管理中心应及时核对各单位帐户余额,年终决算数非税局数为准。

票据领用:行政执法单位凡需领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基金收据、罚没款等票据的必须持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财政部门核发的“委托收费证”以及合法的执罚收费文件,由单位财务或会计管理中心统一到非税局或农税局领取。所收票款应按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同步、收缴分离的管理办法及时解缴。续领收据的必须将上次使用完的票据存根交回销号,经核对无误方可领购新的收据,纳入“大厅收费”的执收单位,统一使用湖南省财政厅监制的《湖南省收费基金缴款凭证》电脑票,统一由政务公开中心领取,再由中心分发到银行,单位不再领取手工票据。

第22条 财政监督检查程序。监督股为财政监督检查牵头单位,负责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确定监督检查方式。凡财政部门组织的检查,应由监督股和相关业务股室提出计划,成立检查组,统筹安排检查事项,统一编制有关文书。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应对查出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写出检查报告,由被检查单位签章。对检查组提交的检查报告,依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违纪事实,报局长或主管局长审核后下达处理决定;对违纪金额小、情节轻微的问题,经批准可当场作出处理决定。对查出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应按程序分别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五)、监督

第23条 全局的全体员工既是各项财政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执行者,同时又是监督者,对于违反财政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每一位员工都可向自己的上一级乃至局长反映。全体员工不仅自己要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同时有权拒绝执行违反规章制度的指令。对于违规操作人员,一经发现,不论何种情况,按其所在岗位职责追究相应责任。

税务局法制支部工作计划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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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市国家税务局系统(以下简称江门市国税系统)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明确职责范围,提高采购效率,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和《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市国税系统政府采购是指我市国家税务局系统的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其他配套资金),采购国务院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称总局)制定的《国家税务局系统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省国家税务局制定的《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第三条全市国税系统的采购人是指具有预算单位资格的全市各级国家税务局。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各级国家税务局的政府采购工作实行内部统一管理,市级由财务部门全面负责政府采购工作,各市(区)国家税务局由办公室负责政府采购工作。

(一)市局财务部门主管市局机关的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全市国税系统政府采购业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二)各市(区)国家税务局的政府采购工作归口办公室管理,确定本单位各部门的工作职责。

第五条市局政府采购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实施办法、操作规程;

(二)编制、审核、汇总、报送全市国税系统的政府采购预算;

(三)编制、审核、汇总、报送全市国税系统的政府采购实施计划;

(四)组织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工作,依法签订和履行政府采购合同;

(五)按规定权限或经授权对全市国税系统的政府采购活动实施管理,指导和监督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

(六)审核、报送规定的审批或备案文件、执行情况和信息统计表。

(七)总局、省局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各市(区)国家税务局政府采购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实施办法、操作规程;

(二)编制、审核、报送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

(三)编制、审核、报送本单位政府采购实施计划;

(四)组织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工作,依法签订和履行政府采购合同;

(五)按规定权限或经授权对本级政府采购活动实施管理,指导和监督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

(六)审核、报送规定的审批或备案文件、执行情况和信息统计报表;

(七)市局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国税系统的政府采购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度,应当设立综合管理岗位、项目操作岗位、审核监督岗位、合同执行岗位等四个政府采购岗位。、

(一)综合管理岗位职责:拟定政府采购规章制度,界定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界定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分散采购项目,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办理备案和审批事项,拟定质疑答复意见等。

(二)项目操作岗位职责: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项目招标、谈判、询价的具体业务,拟制政府采购合同等。

(三)审核监督岗位职责:审核采购合同,管理采购文件,检查所属单位的政府采购活动等。

(四)合同执行岗位职责:办理合同验收、采购资金的支付与结算手续,编报采购信息报表等。

综合管理岗位、合同执行岗位实行专岗专人配置,政府采购项目操作岗位据工作量实行一岗多人配置。市局配置专人负责政府采购工作,各市(区)国家税务局可实行专人管理或兼职管理。

第八条市局和各市(区)国家税务局应根据本单位政府购工作的实际需要,设立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和采购工作组,建立政府采购内部运行机制。

第九条国税系统的采购人自行组织项目采购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确定项目的采购方式,并组建项目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项目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的组成和职责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政府采购组织形式

第十条国税系统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分为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

(一)政府集中采购,是指国税系统的采购人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的采购活动。

市局财务部门根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确定当年度本系统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明确划分市局与各市(区)国家税务局的执行范围。

(二)部门集中采购,是指省局统一组织实施《国家税务局系统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部门集中采目录》内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分散采购,也称单位自行采购,是指国税系统的采购人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国家税务局系统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单项或批量采购3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工程40万元)以上项目的采购活动。

1.采购限额标准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规定执行;

2.分散采购的实施办法,由各级国税局采购人制定;

3.分散采购可以委托当地政府的集中采购机构或财政部、省级人民政府认定资格的政府采购机构采购。实行委托采购的,应当与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协议,依法确定委托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全市国税系统的政府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由市局根据当年度国税系统集中采购项目,通过组织招标、定点采购、跟标采购、协议供货以及授权采购的方式实施。

(一)国税系统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等采购方式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信息公布、在线交易和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二)授权采购是指全市国税系统的采购人采购《政府集中采录》、《国家税务局系统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广东省国务局系统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在取得总局、省局授权后组织实施的采购活动。

以总局、省局文件方式进行授权,或通过采购人填报《国家税务局系统集中采购项目授权采购审批表》方式进行授权。

第四章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管理

第十二条全市国税系统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经财政部授权,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适用条件和标准,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三章有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全市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应当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执行。

第十四条各级国家税务局组织实施的采购项目,预算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而需要采取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逐级上报总局核准后执行。

第十五条招标采购、谈判采购、询价采购的程序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全市国税系统的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建立内部采购工作程序,主要内容包括:

(一)政府采购事项内部决策程序

1.政府采购领导小组

2.政府采购工作组

3.集中采购部门

(二)政府采购事项内部协调程序

(三)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程序

(四)政府采购项目操作程序(流程)

1.采购项目立项审比程序

2.业务需求提交程序

3.技术方案提交程序

4.采购方式确定程序

5.公开招标采购程序

6.邀请招标采购程序

7.废标处理程序

8.竞争性谈判采购程序

9.单一来源采购程序

10.询价采购程序

11.委托机构采购程序

12.合同审核及付款程序

13.验收程序

14.质量问题处理程序

15.询问处理程序

16.质疑处理程序

17.回避申请处理程序

18.信息公告程序

第五章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管理

第十七条国税系统的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预算实施政府采购,未列入政府采购预算、未办理预算调整或未追加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得实施采购。

第十八条国税系统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部门预算时,应当将该财政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预算在预算表中单列,按程序和预算编制要求逐级上报。

第十九条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表时,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确定;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按照《国家税务局系统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确定;分散采购项目由各级国税部门的采购人确定。

第二十条国税系统的采购人应当根据财政部、总局或上级国税机关下达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审核、汇总、报送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包括政府集中采购实施计划、部门集采购实施计划、分散采购实施计划。

(一)政府集中采购实施计划,是指国税系统的采购人根据财政部、总局或上级国税机关下达的政府采购预算,将本级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按照项目构成、使用单位、采购数量、技术规格、使用时间等内容编制的具体采购实施计划。

(二)部门集中采购实施计划,是指国税系统的采购人根据财政部、总局或上级国税机关下达的政府采购预算,将本级属于《国家税务局系统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按照项目构成、使用单位、采购数量、技术规格、使用时间等内容编制的具体采购施计划。

(三)分散采购实施计划,是指国税系统的采购人根据财政部、局或上级国税机关下达的政府采购预算,将本级属于分散采购项目,按照项目构成、使用单位、采购数量、技术规格、使用时间等内容编制的具体采购实施计划。

第二十一条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编制。

(一)总局在统一布置预算“一上”时,明确《政府采购预算表》、《政府采购预算表》(政府集中采购部分)、《政府采购预表》(总局部门集中采购部分)、《政府采购预算表》(各市分散采购部分)的编报口径。

(二)市局在汇总本系统预算“二上”后,根据预算“二上”方案,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草案,上报省局财务管理处。

(三)各级国家税务局的采购人应当自接到上级国税机关下的预算后,组织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编报工作。

第六章备案和审批管理

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备案和审批管理,是指总局、省局、市局对本级国税系统的采购人按规定以文件形式报送备案、审批的有关政府采购文件或采购活动事项,依法予以备案或审批的管理行为。

第二十三条下列事项应当由市局转报省局备案:

(一)市局制定的本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实施办法、操作规程;

(二)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执行情况;

(三)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情况;

(四)按规定需要备案的项目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的组成情况;

(五)总局、省局规定的其他需要备案的事项。

第二十四条下列事项应当报市局备案:

(一)县级以上市(区)国家税务局制定的本级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实施办法、操作规程;

(二)市局规定的其他需要备案的事项。

第二十五条下列事项应当由市局转报省局审批:

(一)特殊情况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项目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

(二)因特殊情况需要采购非本国货物、服务或工程的;

(三)需要审批的授权采购;

(四)总局、省局规定的其他需要审批的事项。

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及档案管理

第二十六条政府采购合同(包括采购协议,下同),由各级国税系统采购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原则上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订立政府采购合同时,应当明确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办法。

第二十八条国税系统的采购人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单位,按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资金支付。

第二十九条国税系统的采购人应当加强政府采购基础管理工作,建立采购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第八章评审专家使用管理

第三十条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中评审专家的产生,应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评审专家应当主要从《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产生。

第三十一条国税系统的采购人按照采购项目的实际需要,聘请评审专家参加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的,按照以下程序产生:

(一)从财政部建立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产生;

(二)从地方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产生;

(三)对特殊项目所需税务业务专家,从《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地方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评审专家库中无法抽取生的,可从《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产生;

(四)按照上述办法仍然无法产生的,由采购人确定。

第三十二条国税系统的采购人从《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地方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评审专家库以外聘请、产生评审专家的,应当在评标、谈判、询价工作完成后七个工作日内逐级上报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备案。

第九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财政部是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四条市局根据规定的权限对我市国税系统的采购人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第三十五条市局对我市国税系统的采购人下列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一)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的执行情况;

(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国家税务局系统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的执行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情况;

(四)政府采购组织机构、岗位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五)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情况;

(六)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编制情况;

(七)政府采购信息的情况;

(八)对供应商质疑的处理情况;

(九)政府采购合同的执行情况;

(十)政府采购备案或审批事项的落实情况和总局、省局授权事项的落实情况。

(十一)市局规定的其他事项。

税务局法制支部工作计划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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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召开全市地税系统计财工作会议,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省地税计财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全市地税系统计财工作,明确下一步工作任务与目标,交流各地工作经验,努力实现计财工作更快更好地发展。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省地税计财工作会议主要精神

8月16—17日上午,全省地税计财工作会议在南昌召开,各设区市局、省局直属单位分管计财工作的领导、计财科长、部分县局代表和省局计财处全体同志共30多人参加会议,省局李安泽副局长、余木来副局长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_要求,各级地税计财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计财工作的认识,增强做好新时期计财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当好领导参谋,当好部门“管家”;要深化税收分析,加强对各类数据的综合分析运用,促进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要健全、完善经费管理制度,做好经费筹集、管理、使用工作,为地税部门的正常运转提供保障;要配齐配强计财工作人员,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计财队伍自身业务素质。

余木来副局长的讲话分三个部分:一是科学全面概括了近几年全省地税计财工作并给予了肯定,主要体现在:改进税收计划管理,服务组织收入的能力不断增强;强化计统基础工作,会统票核算水平显著提高;理顺省以下地税经费管理体制,新体制稳步实施;统筹兼顾,推进其他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分析了当前全省地税计财工作面临的形势。三是确定了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全省计财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总体思路是:认真落实新时期税收工作指导思想,按照“六个坚持”的工作理念,围绕“一个目标”(以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提高经费规范化管理水平为主要目标),加快“两个转变”(计统工作由数据核算向数据分析应用转变、经费管理由本级管理向系统管理转变),实现“四个提高”(提高税收分析水平、提高数据质量、提高经费管理水平、提高计财队伍素质),推动全省地税计财工作迈上新台阶。围绕这个思路,一要落实税收分析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税收分析水平;二要加强计统基础工作,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三要加强经费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经费管理水平;四要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计财队伍素质;五要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切实做好组织收入工作。

会议传达了全国税收计划统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了近几年全省地税计财工作经验,新余、抚州二个设区市局和修水县地税局作了经验介绍。

二、近几年我市地税计财工作回顾

近年来,全市地税计财战线广大干部职工围绕省、市局工作部署,开拓进取、扎实肯干,努力创新,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圆满完成地税中心工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注重收入计划的科学性,提高税收分析的前瞻性,有力促进了地税收入的顺利完成

近年来,各单位计财部门从实际经济税源出发,认真贯彻依法治税的原则,不断总结完善税收计划编制和分析预测经验。在计划编制方面,我们对收入水份始终保持挤压态势,调整计划指标,使税收计划不断接近税源;在税收分析方面,建立了按月预测、按月分析的工作机制,逐步提高了预测分析水平;在组织收入方面,牢牢把握组织收入原则,总结和探索组织收入的规律,做到不预收税款、不引税、买卖税款,严格收入预算级次,每年开展了税收票证执法监察和税收质量执法检查,及时查找征管漏洞,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增收举措,为收入数量与质量的同步提高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如20__年,我们依据税源普查情况,分税种进行分析测算,分解落实收入计划,建立了税源分类监控台账和“一总四细”的总控管台账,采取了一旬一调度、一月一通报、一年一考评的办法抓收入促进度。20__年,重点抓好了税源测算监控和重点企业税收日常调度,认真分析宏观调控政策和地方税制改革对地方税源和地税收入增长的影响,建立了非即期分析制度和收入情况直报制度,实行了领导分工挂片抓收入。开展了税收收入质量检查,确保了税收收入真实可靠。20__年,我们严格遵循从经济到税收的原则,更加实事求是分解税收计划,认真分析经济与政策因素对地税收入的影响,及时掌握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行业、重点税源户税收变化情况,建立科学监控体系,建立实施分行业、分户联系制,使组织收入更具主动性。今年,市局明确提出不以收入论英雄,组织收入不得与奖金挂钩,收入计划只分解到分局,不下达到乡镇,从机制上杜绝做假。特别强调对转引税款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这些措施有力促进了地税收入的顺利完成,20__-20__年,全市地税收入分别实现增幅17.8、27.4、23.6的高增长,今年1-7月完成地税收入81436万元,同比增长17.9,占年计划58.2。

(二)提高会统核算准确性,强化票证管理规范性,逐步夯实了计统基础工作

20__年,全系统开展了税收会计核算改革,选择了2个单位开展集中核算试点工作,从税收会计核算原始凭证开始到税收报表的每一个环节落实到单位和个人;组织开展了地方税收减免税普查工作。20__年,组织开展了欠税清理核查工作,清理了改制企业呆死账,录入了欠缴呆账税金等历史数据,提高了税收会计的效率和质量;启用了会统核算模块,全面实行了机开票;做好了旧版税票的清理和新版税票的发放;以县、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为单位进行集中核算,取消了基层分局(所)的会统核算职能,精简了会计核算主体,提高了会统报表的时效,优化了会统算流程。结合实际,还制定印发了《__市税收会计核算操作规程》和《__市地税系统税收票证管理工作规范》,完善了税收会计核算考核办法和原始凭证传递制度;编制了1994年-20__年税收会计统计资料,我市税收会计、统计、电快报在全省报表评比中都获得名次,为税收分析决策提供了及时、丰富、准确的数据。

(三)保持经费体制改革稳定性,维护经费管理严肃性,有效发挥了

财务管理的职能作用一是认真执行了地税经费管理体制改革各项制度。积极加强了与当地党、政领导、财政部门协调,完成了基本经费上划基数的核定工作,切实做好各项经费的落实、拨付工作,对全市挂钩经费进行了全面结算,对各县(市、区)的经费体制落实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统计,全市没有发生挂钩经费拖欠情况,确保了挂钩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为今后的经费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今年1-7月份共下拨县(市、区)基本经费2831万元。二是加强了经费规范化管理。制定下发了《__市地税局财务预算管理办法》,并结合规范化建设工作,印发了预算外专项经费安排、机关财务核算管理等4个d、e类作业指导书及15个表证单书,健全了内部监督与制约机制。三是规范了市本级会计核算行为,对市局5个直属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对20__年的经费预算进行了编制、审核,并提交市局局长办公会研究下发执行。四是加强了经费使用管理。严格按规定执行经费管理制度,严格审核各项开支标准,坚持节约、透明原则,把有限经费用在刀刃上。认真做好了03-05年、06-07年基层办公用房建设的计划编制、审核、资金筹措和使用管理工作。积极做好了信息化建设资金的测算管理和筹集工作,保证了信息化建设的资金需要。

(四)增强目标考核操作性,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了地税工作水平

20__年,按照省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根据市局工作重点,我们增加了部份考核内容,修订了一些指标,调整了工作目标考核的侧重点,并量化细化各项指标,增强可操作性。20__年开始,对市直属单位实行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每年年初开展考核、评比、通报、表彰等工作,在考核中,一方面,与公务员的考核工作结合起来,将考核内容全面分解到科室,落实到责任人,加大了责任追究,达到以考核促工作的目的。另一方面,将目标考核与执法检查、职能科室的专项检查有效的结合起来,尽量减少检查次数,保证基层单位集中精力抓好组织收入和征管改革工作,有利于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促进了工作水平提高。

回顾过去的工作,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计财工作有了明显的进步。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局党组对计财工作的高度重视,离不开全市各级地税部门对计财工作的大力配合与支持,也与全市地税计财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艰苦努力和辛勤工作分不开。在这里,我向同志们表示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但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的困难与不足。一是收入预测水平有待提高。对税源事前监控不足,税源预测缺乏广度和深度,往往是事后发现问题,不可避免地造成税源失控,税款流失,收入进度不均衡。二是税收分析层面单一,缺乏高度和深度,内容匮乏。没有建立起有效的税收分析工作机制,与相关部门没有建立信息共享,影响了分析整体效能的发挥。三是税收票证管理在思想上有所松懈,票证填写不规范,影响了税收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少部分单位存在税款缴库不及时积压税款现象。四是少数单位经费管理体制与省局规定不符,未按规定实施经费管理制度办法。五是计财干部总体素质不高,特别是经费管理的调控监管能力和税收分析、预测能力不高,不能随时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

三、今后一段时期全市地税计财工作主要任务

省局余木来副局长在全省地税计财工作会议上从全国、全省、全系统全面分析了当前计财工作面临的形势,重点分析了经费管理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他特别提出,地税部门必须始终坚持依法治税,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大力组织地税收入,认真落实各项地方税收政策,充分发挥筹集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调节分配的职能作用。随着地税征管业务软件成功上线,计财部门要充分利用省级集中处理的数据信息,实现数据共享,加强对各类数据的综合分析运用,以促进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同时全省地税系统经费管理面临的形势、任务和要求较以往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各项财务活动统一纳入系统财务核算和监督,经费管理的重点将从过去注重收入的管理转向注重预算管理、资产的管理和资金使用效益。因此,迫切需要我们尽快从观念、制度、方法、措施上进行全新的转变,树立系统上下“一盘棋”的思想,将经费管理由单纯的本级管理转向系统管理,用新思路、新办法解决目前工作中面临的情况和问题。

(一)充分认识税收预测分析的重要性,为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做好服务

税收收入预测分析是现阶段全市计财工作的薄弱环节,在今年上半年全省目标管理考核中,我们在这个项目的扣分达到1分,列全省倒数第一,形势十分严竣。收入预测不准确其实就是税源调查不准确,在税源调查中,各地不够重视,不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以至情况不明,心中无数。从目前税收分析的现状来看,分析的内容狭窄、方法单一,多侧重于对事后静态信息的分析、评价上,缺乏对纳税人经营活动的全部信息进行事前、事中动态监控,与有关部门信息交换滞后,影响了税收分析的质量;从事税收分析工作的专业人才紧缺,影响了税收分析的深度和准确性;凡此种种,导致税收分析缺乏前瞻性和预见性,难以有效指导组织收入工作。因此,各地计财部门要全面认识税收分析在税收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将税收分析的主要目标切实转移到为加强征管服务,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组织收入上来。

要做好税收分析工作,写出一份高质量的税收分析报告,应该注意以下几点:一要加强事前分析。要将税收分析环节前移,积极开展税源分析,将应征数纳入到税收分析中来。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利润和税负率等指标的分析,对企业财务核算和纳税申报质量进行评判。要加强工商、统计及行业主管部门等外部独立数据与纳税人申报数据的比对分析;要分行业、分税种加强对税基的研究,特别要加强对房地产业税收的分析管理,推进营业税、所得税等主要税种的纳税能力估算,努力减少税收流失。二要加强事中分析。对有相关关系的各类税收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发现企业财务核算、纳税申报中的异常情况以及税款征收中的问题。充分利用征管信息系统数据、税收会统核算数据、重点税源监控数据和企业财务等数据,开展税收分析,及时、有效地发现税款申报征收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税收管理。三要加强事后分析。要加强税收增幅与经济增幅的税收弹性对比分析,对税收增长与经济增长是否协调做出判断,剖析原因,进一步查找影响税源和税收变化的因素,从中发现征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要

加强税收规模与经济规模的对比税负分析,要进行地区、税种和行业的宏观税负分析,利用微观经济和税收数据开展针对企业层面的微观税负分析,找出管理上的漏洞。(二)提高数据质量,为税收分析决策奠定坚实的基础

数据的质量直接决定着统计分析的广度、深度,进而影响领导做出正确的决策。各级地税计财部门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扩大数据来源,提高数据质量,为提高税收分析工作奠定基础。要加强与统计局、发改委及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联系,取得行业、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利润等相关指标,与企业申报数据进行比对,研究企业真实的税源状况。在数据应用方面,计财部门要会同征管、信息中心等部门加强对数据采集、加工、传输、维护、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和监控,禁止人为调整数据,严禁收入串库、混库现象发生,从制度上加强数据的质量控制、审核,减少人为原因造成的差错。要充分利用征管业务软件中的数据,利用各种先进分析工具,借助各方力量,逐步建立适用于常规收入分析、宏观税收分析和微观税收分析、涵盖各个税种、主要税目以及主要行业的实用税收分析预测模型。

(三)严格规范经费管理,为顺利开展地税工作提供坚强的后盾

第一,要严格加强经费预算管理。要进一步抓好经费管理体制的落实到位,保证经费收入来源。各单位各项经费收入支出年初要统一纳入经费预算管理,年终进行决算,未列入预算的支出项目一律不得开支,年末对预算执行情况要进行全面检查。要求在经费预算编制上要优先保证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的开支,保证基层征收一线的经费需要,然后再安排专项支出和基建支出。第二,严格加强财务核算管理。要认真执行经费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执行经费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建立健全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和内部审计,严把经费支出关,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第三,严格加强资金资产管理。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现金管理的规定,加强内部控制,要按照规定开设、使用和管理银行存款账户,做到专户专用,单位内部非独立核算部门一律不得开设账户。要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9月份的全系统组织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按照市局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各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清查工作要做到全面彻底准确,清查工作结束后,要按规范化程序规定审批,并进行账务处理。各单位要借此次财产清查之机,全面掌握全系统固定资产情况,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认真做好信息化建设资金筹集工作,目前有个别县信息化资金出现收支倒挂,要按照省局要求抓好落实。

(四)切实做好组织收入工作,为完成全年收入计划做出更大的贡献

今年前7个月,全市累计组织地税收入81436万元,剔除广丰卷烟购销公司因体制性因素减收57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18174万元,增长28.7,各级地税部门要冷静分析思考收入增长的原因,挖掘增收潜力,找出薄弱环节,密切关注组织收入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总体态势,科学判断地税增长趋势,进一步加强收入预测工作,强化组织收入措施,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同时,各级地税部门要坚定不移地坚持组织收入原则,正确处理好规范执法与组织收入的关系,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实事求是组织收入,坚决防止有税不收、人为调节收入进度和违规批准缓税,坚决杜绝寅吃卵粮,收过头税现象的发生,坚决防止“引税”、“买税”、“卖税”和收入掺水分现象的反弹。

(五)提高计财队伍综合素质,为地税事业持续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税务局法制支部工作计划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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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大财政税收工作力度,不断壮大镇财政实力。

1、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各项税收政策宣传力度,让依法纳税的观念逐步深入人心。

2、规范财政支出,确保财政增收。在日常支出时,加大对税务发票审核力度,以税务发票为支出要件,以支出促征收,加大对国税、地税部门支持力度。

3、关于契税。财政部门主动为集镇开发及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献计献策,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促使我镇的集镇建设及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合法、规范、健康地发展。同时在镇村领导的支持下,摸清税源,依法征收。

4、积极争取、计生、民政、公安等政府非税执收部门的支持,让所有收费都纳入大厅,大力组织政府非税收入,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做到应收尽收,及时入库,专款专用。

(二)进一步做好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工作。

1、强化便民服务的意识,充分发挥财政服务大厅的“窗口”效应,坚持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耐心的服务。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建立来访群众接待责任制。提高办事效率,坚决做到“事有所办、办有所果”,让群众满意、领导放心、同志们舒心。

2、加强对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存折卡到户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村组干部或他人代领农民补贴存折,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代领补贴资金,实行取款有身份证明制度,确保财政补贴农民政策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推进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加强乡财县管工作。

1、加大财政预算资金管理力度。xx年财政预算经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后,不再调整,确保人员工资,及民政、救灾、优抚等法定支出。压缩一般消费性支出,限制招待费入帐,确保上级各项专项支出,坚持做到拨款有预算,支出有计划。

2、规范财政支出日常管理工作。实行借款备用全审核制度,对于无计划、无明确内容的借款,拒绝付款;继续加强对支出原据的审核工作,对于票据不规范、手续不健全、开支不明确、内容不真实的凭证,一律拒付。

3、强化对前期借款冲帐工作,对于前期借款未冲账的,应先行冲帐后,才能付款。以后开支尽量减少借款,严禁白条入帐,坚决做到支出有据,报帐及时。

(四)从财政部门本职业务出发,全心全意,力所能及地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安排的各项中心工作。

(五)规范财政所日常管理工作。

1、争取县财政局和镇党委、镇政府的支持,逐步改善办公条件,提高福利待遇,调动全体财政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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