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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检查情况总结

更新时间:2024-11-20 热度:12

卫生检查情况总结

卫生检查情况总结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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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年上半年稽查科在所新一届领导班子的领导下,在全科卫生监督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已圆满完成了上半年度的工作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稽查科目前管辖的是天一广场、城隍庙、鼓楼步行街、南站四个区域的所有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经营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1)天一广场区域:现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82户,年检82户;公共场所经营单位23户,年检23户。参加监督检查65人次,监督检查510户次,监督覆盖面100%。

(2)城隍庙区域:现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56户,年检56户。公共场所经营单位16户,年检16户。参加监督检查58人次,监督检查365户次,监督覆盖面100%。

(3)鼓楼步行街区域:现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94户,年检94户。公共场所经营单位25户,年检25户。参加监督检查67人次,监督检查624户次,监督覆盖面100%。

(4)南站区域:现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73户,年检73户。公共场所经营单位35户,年检35户。参加监督检查78人次,监督检查865户次,监督覆盖面100%。

稽查科上半年对上述区域共完成25份行政处罚案件的查处,罚款总金额为38400元。

二、完成主要工作

(一)、内部日常管理

1、卫生许可证年检复核工作

年检食品卫生许可证305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99户。

2、相对人年检信息网络管理

对食品、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名单进行电脑化管理。对这些单位档案以街道片区、行业小类为要素单位全部录入电脑中,实现了智能管理功能,提高了电脑档案可利用率。

(二)、参与专项整顿检查

1、上半年,为创建省示范文明城区,在所里统一部署下开展了以五小行业为重点的卫生系列检查,卫生监督人员不辞辛苦,争分夺秒,加班加点地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督促落实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的亮证上墙工作以及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保洁工作并对美发美容业经营单位要求每天的消毒工作要进行登记,并能出示消毒记录。另外对食品、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内、外场所卫生也作为重点进行监督检查,使辖区内的卫生状况有了明显的改观。

2、针对白天不经营的酒吧、ktv等文化娱乐场所平时监督不够到位的情况,稽查科组织了两次专项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共计检查了32家次,总体情况较好,对有违反卫生法规的情况都提出了整改意见。

3、根据目标责任书的职责划分,稽查科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卫生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上半年我科共出动人次,处理了起的投诉举报案件,并都能把处理结果及时回复投诉举报人和办公室。

4、稽查科3次出动6人次协助分所处理辖区内的重点、难点卫生问题。

5、上半年稽查科在所的安排下还参加了元旦、春节及五一黄金周的卫生专项检查;查处各类违禁食品如:铁皮枫斗(石斛)类保健食品专项检查和查处违法添加药物的蓝依人—真郎牌生力胶囊;粽子卫生专项检查等。另外还2次参加了对地下加工场的依法取缔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食品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如无证快餐摊、地下食品工场等在短期内难以取缔。这一方面与卫生监督力量不足有关,另一方面跟工商等有关部门配合不够,环保因素及市民卫生意识不强有关。

2.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现象时有发生,这与经营单位卫生法律意识淡薄,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等因素有关。

四、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及对策。

1.进一步加大卫生执法力度。对以上存在问题,进行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涉及多个部门的,应由政府牵头,进行综合治理。继续加强食物中毒防治工作,确保辖区内无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卫生检查情况总结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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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全面掌握我市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情况,继续保持土地、矿产执法高压态势,严格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问题,切实维护土地、矿产利用开发和管理秩序。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严重地区的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督促整改。严格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第1号令,以下简称1号令)对违法严重地区的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实施问责。

(二)工作依据

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工作依据是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省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和《规范》规定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政策要求深入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规定与《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通知》内容为准。

二、检查内容

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内容为年度我市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本年未批先建”和“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二次调查统一时点数据库中作为建设用地的“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部级核查中提出的新增建设用地疑问图斑;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三、检查范围和工作职责

(一)检查范围

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涉及我市12个县(区)和高新区管委会。

(二)工作职责

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部署要求,市政府组织实施全市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对各县(区)和高新区管委会的卫片图斑核查、数据统计、案件查处、督查整改等工作进行指导,开展督察、验收、警示约谈和问责等工作;配合省政府按照国土资源部的安排部署,对我市的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指导、督查、验收、警示约谈和问责工作。

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联合督察组分阶段对我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组织对我市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开展验收评估。

国土资源部及省国土资源厅组成联合督察组对我市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开展督查、验收和警示约谈、问责。

四、工作步骤

我市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月12日召开全市会议,安排部署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清理,督查整改阶段。月13日至月2日,组织各县(区)、高新管委会开展图斑核查,坚持边核查、边清理、边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对所有违法违规问题做到依法立案、查处、处理、整改到位。完成图斑实地核查、内业核实、报表填写、案卷组卷、成果归档、初步成果上报工作。月1日前,各县(区)、高新管委会将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初步成果数据上报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月2日前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汇总我市初核数据后报省。

月10日前,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对县(区)自查清理和查处整改情况开展督查、核查工作,确定警示约谈单位,开展警示约谈,并于月20日前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月日前,根据检查结果,确定一批直接查处、挂牌督办、公开曝光的典型案件,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月10日前省国土资源厅根据市上报结果和实际掌握情况,确定报国土资源部典型案件名单。月1日前国土资源部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督查工作。

第三阶段:验收评估阶段。月30日前,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完成对所辖县(区)及高新区管委会的验收评估工作。月1日前,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完成对我市卫片执法检查验收评估。月1日前,国土资源部联合验收组根据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评估结果和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分析结果,对全省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情况进行验收评估。

第四阶段:成果上报阶段。月1日前,各县(区)及高新区管委会将图斑核查与整改查处结果、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纸质一式三份),经各县(区)和高新区管委会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同意后上报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违法图斑核查情况、整改查处及落实情况具体信息使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通过网络上报),经市卫片领导小组审核汇总后报省。月31日前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有关报表和报告汇总,经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上报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审核后上报国土资源部。

第五阶段:分级问责阶段。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依照部省两级关于卫片执法检查有关问责的部署要求,配合落实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比例超过1%和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核查不实,整改查处不到位的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区分责任,向县(区)人民政府提出整改意见;根据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排序,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土地违法用地严重地方政府联合启动问责,市政府也将按照行政管理权限对土地违法用地严重的县(区)政府联合启动问责。国土资源部根据验收后的图斑核查和整改查处结果、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结果,分别进行综合排序,确定警示约谈和启动问责对象,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和启动问责工作。

五、督查、验收方法

(一)督查检查方法

督查检查工作采取在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下进行。在督查期间,通过1233举报电话和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接受群众举报监督。对督查中发现存在虚报瞒报数据、伪造审批文件或现场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据1号令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核查验收方法

检查验收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市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对所辖县(区)和高新管委会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报请省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对全市进行验收。验收采取查、看、听的方式进行。一是查看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文字(包括政府领导讲话、批示,阶段工作总结、报表、简报、宣传材料)、音像、影像、卷宗等资料;二是根据资料查阅情况确定现场抽查图斑,验收抽查的县(区)比例原则不少于30%,对验收的县(区)抽查地块原则不少于卫片检查图斑总数的30%;三是听取验收县(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自查、整改查处工作情况汇报。四是随机召开相关人员座谈会,了解其它相关工作。

六、组织领导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部门联合机制

年度卫片执法检查首次纳入矿产执法,并且依据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启动问责,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工作流程发生较大变化。各级都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讲政治、讲大局,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把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作为遏制土地矿产违法行为,维护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利用及开发秩序良机的高度来认识,及时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纪检监察、国土资源、公安、司法、发改、规划、住建、交通、水利、农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加强监督检查,统筹协调,合理分工,掌握进度,及时协调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为了加强对全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二)多措并举,争取主动,确保执法检查质量

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任务艰巨,情况复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早谋划、早介入、早查处、早整改,采取多种措施,争取工作主动权。一是及时摸清底数。不等不靠,主动出击,认真判断,谨慎甄别,按照讲法律、讲政策、讲性质、讲界限、讲时间、讲区别的原则,正确把握政策,图斑定性准确;二是认真研究用足用活现有政策。及时研究农林水电、交通建设、石油天然气、灾后重建、矿产资源等方面法律法规,为切实解决有关问题提供法律法规依据;三是抓紧上报审批,努力降低违法比例。对排查的符合临时用地、先行用地、农业产业设施用地、灾后重建用地及矿产开采、勘查政策的实际情况,在依法处理到位后,按照审批权限,区别情况,依法依规抓紧组织上报审批。

(三)严格执法,狠抓案件查处和整改工作

各级对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分析,认真梳理,逐一提出整改意见,建立相应工作预防机制,对于上级部门指出的问题要及时予以整改纠正,对于未及时整改纠正,给本地或全市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市土地卫矿产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从重、从快、严肃处理。对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部门、单位领导的责任,问题严重的要追究当地政府领导的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要把查处整改作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和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主要手段,强化措施,边查边改,主动整改。整改工作必须达到“处理到位、追究到位、移送到位、落实到位”的标准。各级都要严格执法执纪,对依法应当拆除或没收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要坚决予以拆除没收,对于该复耕的违法占地,要坚决予以复耕,卫片执法检查中涉及的案件立案率要达到100%,结案率要达到9%以上。

按照部省部署要求,我市将选择不少于宗土地矿产典型案件进行“四公开”,并上报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分级负责,分片包干,确保检查成效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责任,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各类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确保检查取得实效。一是实行分级负责,分片包干制。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分别对各县(区)及高新管委会进行分片包干,确保全市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区)要逐级对本辖区进行划分,明确包干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严格把关,努力推动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依法依规顺利开展。二是严格程序,确保检查成果真实、准确。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全程跟踪指导,督查检查,汇总上报有关报表及报告。各县(区)及高新管委会国土资源部门上报的各类统计报表,电子数据与纸质文件必须一致,纸质文件由填报人、主管局长、局长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经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市国土资源部门成立专门的审核小组,加强对上报的报表及报告的审核把关,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总责,对于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的一票否决,不予验收通过,并作为确定警示约谈依据之一,在全市通报批评,追究有关人员行政工作责任。

(五)严明法纪,严肃约谈问责

各县(区)、高新管委会对通过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土地违法问题,要核实一宗,整改查处一宗。对符合1号令第三条规定的问责有关条件的,要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由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及时向监察机关提出问责建议。对应查处但有关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依法查处的,要严格按照1号令第十六条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凡是未依法查处到位的,一律不得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未依法处理到位即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按非法批地处理。

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案件,凡未依法查处到位的,一律不得办理审批手续;未依法处理到位即办理审批手续的按非法批地、批矿处理。市国土资源局、市监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依据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分清责任,明确事实,对符合1号令第三条规定问责条件的,要严肃开展警示约谈,限期整改,联合启动问责。市政府决定将卫片执法工作纳入对各县区政府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实行责任追究,确保此项工作取得成效。

(六)加强培训指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

月中旬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部省培训的基础上,通过实地帮教、技术操作指导、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县(区)国土资源部门业务骨干和分管领导的培训。

各县(区)、高新管委会要严格按要求做好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逐级上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和相关数据;要建立卫片执法检查周报制度,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开展,于每周三1时前将本行政区域内卫片执法检查开展情况上报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间进度完成工作的,将予以通报批评,直至责任追究。

卫生检查情况总结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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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全区医疗卫生系统检点为: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放射品、生物等)和交通车辆、特种设备、消防设施等。

三、检查内容

本次区医疗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各医疗卫生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情况。

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强化安全专项治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清晰、是否落实,是否做到监管工作全覆盖,专项整治是否取得实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情况是大检查的重中之重。

1.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前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重点检查整改情况。

2.医疗安全。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加强医疗安全和质量管理,健全医疗安全和质量管理组织,落实责任制,完善医疗安全和质量管理的核心制度,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对在用医疗仪器、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强化对医疗安全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人群密集区域的管理,消除医疗安全隐患。加强对患者的疏导和安全管理,加大对病房的安全巡视力度。定期对职工开展医疗安全教育,增强依法从业意识和责任心,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病人就医安全。

3.特种设备和重点部位。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科研使用的各类放射性、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储存,以及各类电气设备、电源线路的安全使用维护。要根据区安监、质监、消防、电力等部门的具体工作要求,检查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等特种设备以及配电房、电梯等各类生产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等情况,特别是在公众聚集场所和重要活动场所使用的上述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年检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相应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

4.消防安全检查。对门急诊、病房、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及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部位,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检查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泵、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和完好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5.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对本单位司机和广大职工的安全驾驶教育,强化对所属车辆的安全管理,认真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禁病车上路,严防超员、超速、疲劳驾驶、无证无照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6.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做好防洪物资、队伍、应急预案的准备工作,加强值班监控,落实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工作机制。

四、检查安排

本次全区医疗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在规定期限内,按时间节点和检查要求,各单位要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中旬至7月30日,各单位按照区政府部署和本通知要求,抓好组织发动,认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督促检查阶段。8月1日—8月31日,区卫生局将成立5个督查组对各单位落实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全程督导。联系各单位的局领导,要对联系单位安全检查的落实情况和进展情况进行专题督查、督办(局领导联系单位见附件)。

(三)“回头看”阶段。9月1日—9月30日,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回头看,再排查、再督查、再整改,全面总结,巩固整改成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大检查工作的责任感。各医疗卫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加强领导,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取得实效。区卫生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全区医疗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要求,制定本单位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领导机构、工作职责、工作措施、时间进度安排等,确保大检查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成效明显。

(三)落实责任,强化追究。各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要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全面落实整改到位。凡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到位,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要追究单位有关人员的责任。

卫生检查情况总结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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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创建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切实保障青少年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专项检查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政府有关部门配合、共同组织实施;

(二)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综合检查;

(三)集中检查与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

三、检查范围和重点

专项检查范围是各类学校食堂及校内其他餐饮、单位、小卖部,自备水及二次供水设施(包括学生饮水供应设施),传染病防治工作。专项检点是农村地区学校及*年发生食物中毒、饮用水污染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暴发事件的单位。可结合卫生部*年国家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中关于食品卫生、饮用水和游泳场馆卫生检查的相关要求进行。

四、检查目标

发现和消除食物中毒、饮用水污染、传染病疫情暴发隐患;加强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使之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建立有效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促进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水平的提高。

五、检查的步骤和时间安排

专项检查工作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准备。时间为4个月份。

卫生、教育行政部门要大力宣传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检查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学校自查自纠。时间为5月上旬至7月初。

各类学校对校内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状况进行全面自查,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查找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卫生管理制度,按要求将校内食品卫生、饮用水、传染病防治管理状况上报卫生局和教育局。

第三阶段:集中检查。时间为9月份至10月份。

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围绕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等重点开展检查工作,包括学校承包食堂管理(承包食堂的准入制度和承包者资质,学校承包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中的职责等),食品采购、贮存、加工、消毒各环节的管理,学校消除引发食物中毒、食源性传染病传播隐患措施,学校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供餐、供水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

第四阶段:工作总结。时间为11月份。

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11月2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及检查汇总表

卫生检查情况总结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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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依法做好传染病防治及医院感染监督工作,切实履行传染病防治监督职责,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促进传染病防治及医院感染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监督检查。

三、检查对象

(一)医疗机构: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县直各医疗机构、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县卫生局负责辖区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一)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医疗废物处置、艾滋病防治、消毒剂使用等情况,详见表1。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疫情监测、疫情信息报告管理、疫情调查处理、医疗废物处置等情况,详见表2。

表格使用:每个受检查的医疗机构填写附表1;受检查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填写附表2。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09年4月)为动员部署阶段。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2009年4月—7月)为组织实施阶段。卫生监督所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开展监督检查。

第三阶段(2009年9月)为总结阶段。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卫生监督所要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于2009年9月15日前将附表3和工作总结书面上报市卫生监督所,同时报卫生局疾基妇股备案。

县卫生监督所联系人:张昌华

卫生局疾基妇股联系人:李国燕

六、为确保传染病防治及医院感染卫生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完成,特成立传染病防治及医院感染卫生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卫生监督工作组:

传染病防治及医院感染卫生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彭映春县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彭玲艳县卫生局副局长

张昌华卫生监督所所长

成员:李国燕县卫生局疾基妇股股长

王章良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李文良卫生监督所干部

卫生监督工作组设在卫生监督所,由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

六、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传染病防治及医院感染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配合,突出重点,严格按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辖区内的监督检查。

(二)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纠正,依法严肃查处。

卫生检查情况总结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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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查对象及依据

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对象,是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中的疑似违法图斑;年度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对象,是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本次执法检查以国土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和本通知为依据;《规范》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二、工作目标

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评估各地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状况,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督促整改;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以下简称15号令)对违法用地严重的县级以上政府主要领导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28日-3月12日)。召开全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动员部署大会,成立全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做好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通知。各县(市)、区政府召开动员会议,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负责工作的部署、实施和检查督导。各相关部门围绕各自承担工作,对此项工作分别进行周密安排,健全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二)先期整改阶段(3月13日-4月30日)。4月30日前,国土资源部向各地传发土地和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在传发前,各地要对土地变更调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进行整改查处。期间,省政府将根据国土资源部的卫片数据,用省内“约谈”计算方法核算出各地违法占地占用耕地与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比例,进行全省排名,将比例超过全省平均值50%的列入约谈范围,并对排名靠前的县级人民政府进行约谈。

(三)数据核查、整改和查处(5月1日-6月10日)。各地根据土地和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核查土地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按照要求逐一判别图斑性质,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整改。根据核查结果,填写《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对立案查处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填写《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6月10日,各县(市)、区向市国土资源局初报数据成果。

数据填报、统计、排序的县级行政单元与土地变更调查县级行政单元一致,并将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予以设定。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上线应用后,任何地方不得再提出更改要求。

(四)督查审核阶段(6月11日-7月31日)。6月15日前,省国土资源厅组成督查组,对各地实地核查、整改和查处工作进行督查。6月20日前,市局对各县(市)、区初报数据进行审核后上报省国土资源厅;6月30日前,省国土资源厅审核后向国土资源部发送。7月31日前,国土资源部将审核意见下发各地并要求整改纠正。

(五)数据修改验收阶段(8月1日-9月25日)。8月5日前,各地根据省、部督查情况和审核意见整改纠正后,逐级上报数据成果。上报数据须经本级政府审核同意后,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向市局提交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8月13日前,省级完成验收工作;9月15日前,国土资源部完成验收工作。

在验收通过后10日内,经本级政府审核同意后,各地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察系统向市国土资源局报送最终数据结果、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数据报表。

(六)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国土资源部将分别根据各地年度土地和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及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进行分类排序,确定警示约谈、启动责任追究对象,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工作。

四、政策界限

(一)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有关政策。

1.检查(监测)时段。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与土地变更调查相衔接,疑似违法图斑全国检查(监测)时段统一为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

2.消除违法状态地块。年6月30日前,违法用地已经整改查处,依法对人、对事做出处理并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或已经拆除复耕到位,消除违法状态,所涉及的耕地面积,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将不再执行此项政策)

拆除复耕到位情况,由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组织认定,须出具证明文件,并将拆除前和拆除复耕后的实地照片一并以纸质归档备查。

3.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为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一系列政策和目标要求,增加土地有效供应,保障民生,在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尚未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

4.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用地。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违法占用耕地的面积计入所在市、县政府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在实施问责追究时,根据县(市)、区政府在用地监管和报批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区别对待。同时根据个案情况,依法追究违法用地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责任。

5.违法用地符合规划认定。各地在认定违法用地是否符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体实施行政处罚时,要考虑规划修编因素,做好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批准的,以新规划为依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尚未批准的,规划大纲已经审核通过,建设项目已纳入大纲的,以审核通过的规划大纲为依据。除上述两种情况外,以违法用地发生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

6.试点地区有关用地适用政策。对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城乡建设增减挂钩试点、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和矿业用地等试点地区,在判定试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合法性时,按相应的试点政策判定,在《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用地手续栏目中填报有关批准手续,同时在试点类型栏目中标注相应试点类型和批准试点的文件号。

7.取消实地伪变化填报选项。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传发的疑似违法图斑是经变更调查已经认定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核查后不得认定为实地伪变化。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中取消实地伪变化填报选项。

(二)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有关政策。

1.合法、违法、伪变化图斑的判定标准。合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是指矿业权人持有合法有效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并在勘查许可证、开采许可证的权限范围内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合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涉及的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为合法图斑。对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矿业权人依法办理延续登记且登记机关受理的,涉及的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为合法图斑。

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是指未取得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擅自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涉及的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为违法图斑。

伪变化图斑是指图斑中心点坐标及其周边一定范围内,在年期间,未发生过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活动。

2.违法勘查开采行为的处理方式。对于违法勘查开采行为,采取立案、非立案处理、不处理三种处理方式。符合立案条件的,须立案处理;通过政府组织、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对违法勘查开采行为进行综合整治的,为非立案处理;不处理是指对历史遗留的开采痕迹,停采多年已经自然恢复,无需处理。非立案处理、不处理须说明情况并附相关材料。

五、成果报送

(一)纸质报送内容。

各地报送的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成果包括工作情况报告及《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分类汇总统计表》、《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矿产卫片图斑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和《军用土地登记表》(以机要件单独上报)。

(二)数据填报要求。

各地须使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系统,通过网络填报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各类数据。上报的各类数据统计报表,纸质文件须与电子数据一致。纸质文件由填表人和审核人签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经本级政府审核同意,由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后逐级上报。纸质报告及相关数据报表一式3份,电子版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市国土资源局电子邮箱。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主管副市长为副组长,主管秘书长及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务必提高认识,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将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立即启动部署。各县(市)、区政府为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解决问题。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石字〔〕7号)文件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领导有力、目标明确、机构建全、职责清晰,确保整改成效,确保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零约谈”、“零问责”。

(二)要按期完成卫片执法检查整改任务。

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区要按照相关要求,准确把握政策,认真开展核查和整改工作,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认真进行整改。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对违纪政纪的,坚决处理到位;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对应拆除的违法用地,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拆除并恢复耕种;对符合办理用地手续条件又能安排用地指标的违法用地,依法处理到位后补办用地手续,确保6月30日前全部整改落实到位。5月31日前,市政府组成联合督导检查组,进行不少于三轮次的督导检查,对各县(市)、区拆除复耕、整改查处到位情况督导检查。6月初,市政府对拆除复耕、整改查处不到位的县(市)、区进行约谈、问责。

卫生检查情况总结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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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点内容

传染病预检分诊、疫情报告、医院感染、消毒隔离、医疗废物、污水处理、实验室生物安全等工作开展情况。

二、检查范围

全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等。

三、检查方法

采取分级管理、市区联动、市级督导、通报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检查。

(一)市卫生局组成检查组负责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市中心血站、市急救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检查,其中省注册、局直属医疗机构、市中心血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必查单位,其它医疗机构随机抽查;负责对各区(市)卫生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随机抽查各区(市)区属综合医院1个,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其他医疗机构1个;对各区(市)卫生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分、考核和通报。

(二)各区(市)卫生局结合辖区实际,制订辖区具体检查方案,组织卫生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并对辖区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其中,一级医院、妇幼保健院、镇卫生院、疾控机构为必查单位,其他医疗机构随机抽查,数量不少于监管总数的50%。

四、时间安排:

1、检查时间:5月20日—6月30日;

2、督导时间:7月5日—7月12日

五、人员安排

市卫生局组织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市内四区卫生局卫生监督人员进行检查和督导,分为两个检查督导组。

第一组:

组长:

成员:

第二组:

组长:

成员: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传染病防治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健康的大事。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本着对社会、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明确责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组织好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传染病防治各项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二)依法行政,加大力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检查中一旦发现违法行为要认真做好现场记录,依法立案,严肃查处,并严格按照市局下发的《关于加强全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记分管理工作的通知》(青卫监督字〔2010〕7号)文件要求依法记分。

卫生检查情况总结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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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思想认识逐年提高

随着国家环保新政的进一步落实,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了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同时,和谐优美新xx的建设又决定了环境卫生工作对于我镇发展的重要性。我镇今年出台了考核文件,根据考核拨付每个村最高2万元的奖励。各村对于环境卫生工作的思想认识不断提高,重视程度不断加强,卫生保洁已成为各村的日常工作和重要工作。

二、队伍建设日趋合理

保洁工作由过去的突击性清理到现在的日常保洁、长效保洁,各村都成立了由村主任领导,专人负责的爱国卫生管理小组。成立了专门的保洁队伍,共配备保洁人员42名,分片落实保洁责任,各自然村保洁队伍100%覆盖,做到了垃圾日产日清。

三、制度机制逐步完善

到目前,全镇各村都已建立了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公约,并建立了保洁人员的考核责任制,实行动态管理。xx村将长效保洁工作通过招标的形式落实,规范了村与保洁人员之间的职责与权利,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一些村还建立了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以及例会制度,通过随机的抽查,互相监督、查找不足,通过例会,交流经验、推动工作。

四、工作方法日益科学

3年来的卫生保洁工作,从零开始,逐步探索,无论是保洁人员还是负责同志,都有了各自好的经验和方法,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使工作成效日益显著。如xx村每月初的定期抽查,在每月1至3号的一天,集中全村的保洁人员,由负责同志选择任意一个片,共同监督检查,并及时召开讨论会,总结和分享经验、查找各自不足。又如xx村同xx村交界处,以前一直是卫生死角,堆满了陈年垃圾,通过两村协调,以半年为时段进行分工,落实了责任,使该地段环境大为改观。

同时,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村与村之间的差距还是较大,有个别村的道路垃圾和河道漂浮物较多,村里对保洁人员的监督力度有待加强。主要也有以下几方面:

一、思想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我们还有一些干部和群众,对环境卫生工作存在轻视或者误解的问题。认为环境卫生只要清理掉垃圾中转站的垃圾就可以了,或者认为这项工作只需要隔一些时段进行突击性地毯式清理,就算完成了任务。这些都是对环境卫生工作的错误认识。因此,下阶段,我们将继续加大对有关同志的培训和交流,通过有线电视、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环卫工作的舆论宣传,号召全镇人民从我做起,保持村容整洁,维护环境卫生。

二、报酬支付还需进一步制度化,资金投入可具更大灵活性。我们目前对于保洁人员的报酬支付,基本上根据各自的工作范围、服务人数、垃圾数量、工作成效,由负责同志主观判断。此法不够精确,也难以起到事前激励的作用。建议各村今后在支付额度上进一步量化,确定一个具体的标准,激发保洁人员的工作热情。在此次检查中,我们也了解到不少保洁人员对于一些补助资金的要求,比如除草剂购买的补贴,希望进一步加大。对于此类要求,我们应该根据市场物价,适当灵活加大补贴额度,以提高保洁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证保洁目标的顺利实现。

卫生检查情况总结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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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作为一个农业大省,农村人口众多,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的日益加剧,农村饮水卫生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水污染事件时有发生,因此,开展农村饮用水卫生调查,进一步摸清我省农村饮用水卫生现状,为政府制定相关的农村饮用水卫生策略提供科学依据十分必要。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1.1.1 调查县的选择在充分考虑代表性的原则下,根据地理位置和行政区划,从全省132个县(区)的调查总体中按照人口比例分层(同时考虑经济水平和地理地貌等因素)全省共计设置24个县(区)作为监测网点,覆盖了全省地理范围,涵盖了全省不同类型水质情况。

1.1.2 水质调查点的确定每个调查县(市、区)按比例(不同的水源类型、不同供水方式)及地理位址(东、南、西、北、中)至少选择10个水质调查监测点,全省总计255个监测点。

1.1.3 饮用水检测指标 必测项目:色度、浑浊度、ph、总硬度、铁、锰、砷、氟化物、硝酸盐氮、氯化物、硫酸盐、耗氧量、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

1.1.4 评价标准水质检验结果按照《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结合现场调查结果评价。

1.1.5 调查内容饮用水及水质情况、监测县基本情况、饮用水基本情况、饮用水污染事件。

1.2 调查及检测方法

1.2.1 饮用水检验方法:采用《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1.2.2 饮用水情况调查方法:填写统一设计的农村饮用水调查表。

1.3 质量控制

1.3.1 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加强了对本次项目调查的领导和组织实施。

1.3.2 省、市、县均逐级对调查人员进行了严格的培训,下发培训教材,使参与调查的专业人员充分理解调查内容和掌握调查方法,确保调查数据的科学性和真实性。

1.3.3 为保证实验室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对24个水质监测网点进行了盲样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确定7个市代表区作为水质检测机构,并同时作为市级对县级的技术指导单位,以进一步提高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1.3.4 组织专家对调查点现场督导和检查,进行了5%随机抽样复核,存的问题及时给予解决并要求整改。对上报的监测数据进行认真的审核,发现问题及时修改。

2 结果

黑龙江省面积45.4万平方公里,人口3823万人。全省辖13个市(地),132个县区(66个县、66个区)。本次调查24个调查点共计人口8291720人,其中农村人口4677062人,农村总户数1352791户,共有乡镇221个,行政村2501个,农民年人均收入3672元,gdp平均227730万元,财政总收入平均23244万元;十五期间新建水厂977个,其中国债投资793个。

2.1 同水源类型情况 水源按不同水源类型可分为地面水和地下水,以地面水为饮用水源的人口109269人,占43.9%。其中以饮用江河人口占30.1%,饮用沟塘水人口最小为0.3%。以地下水为饮用水源的人口2574083,占56.1%,其中饮用深井水的占33.9%,饮用泉水的占31.5%,饮用浅井水的占35.6%。

2.2 饮用水情况 此次调查点的农村人口4677062人。24个县水厂数量为2967个,集中式供水覆盖人口为2021887人,占总人口的43.22%,覆盖村数为2054个行政村:分散式供水覆盖人口为2655175人,占总人数的56.78%,覆盖村数为2198个行政村。2.3集中式供水不同水处理方式情况 此次调查饮用集中式供水的总人数:2021887人,水处理方式为完全处理的水厂数是48个,占1.62%,覆盖人口228927人,占总人口数的4.79%,覆盖村数为147个,占总村数的7.16%;处理方式为未处理的水厂数为2683个,占总水厂数的88.91%,覆盖人口1444441人,占总人口数的78.02%,覆盖村数1621个,占总村数的78.92%。

3 结论

3.1 农村水源污染严重,水质合格率较低 水质分析检测结果显示,水质的总体合格率为43.92%;其中地面水合格率(65.15%)高于地下水(36.51%)。究其原因主要是本次调查的24个县,以地下水为饮用水源的占56.1%,其中以饮用浅井水的人口所占比例最高(35.60%.)。此次调查的监测指标中,大肠菌群超标最为严重,不合格率高达44.31%。

3.2 未经过消毒处理的饮用水比例较高难以确保饮水安全本次调查24个县,集中式供水水厂2697个,其中完全处理的自来水厂占1.62%,部分处理的自来水厂占9.47%,未处理的自来水厂占88.91%;仅有48个的自来水厂经过消毒处理;绝大多数农村饮水都是乡、村级自来水厂,由于规模小,设备简陋。管理混乱,难以保证水质的卫生安全,而大部分的乡镇水厂在建设时消毒设施与供水设施不是同步进行,因此水厂投产后只是解决了“方便水”的问题,并没有解决安全和卫生问题,这也是造成我省农村乡镇自来水的微生物指标合格率较低的主要原因。

4 建议

4.1 政府加大农村饮用水设施的投入,提高集中式供水普及率,使水质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使广大农民饮用上方便安全的卫生水。

卫生检查情况总结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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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全区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进行健康检查,倡导全社会尊老、爱老新风尚;了解65岁以上人群的健康状况,做到无病早预防,疾病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为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老年人的健康档案;掌握老年人疾病谱的分布特点和变化趋势奠定基础。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辖区范围内65岁以上城乡常住居民(含在当地居住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口者),均可自愿参加免费健康检查。

(二)项目内容

1、健康检查项目服务包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中的《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区65岁以上老年人基本健康检查项目服务包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常规物理体检(一般状况、脏器功能、查体);

(2)血常规、尿常规、粪常规、空腹血糖(末梢血);

(3)心电图、腹部b超(肝、胆、脾、双肾,女性包括子宫与附件,男性包括膀胱与前列腺)、胸部透视;

(4)询问(包括生活行为习惯、现存健康问题、住院治疗情况及用药情况);

(5)由主检医师完成健康评价,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开出健康教育处方。

2、健康检查实施单位。

以镇办为单位,组织镇办卫生院(乙级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为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安排健康检查,以预约集中体检为主。

3、工作流程。

(1)宣传。各镇办、宣传部门、健康检查单位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居民了解项目的惠民政策,主动积极参与。

(2)登记与告知。各镇办协助做好人员摸底、登记工作。由健康检查单位会同镇办、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对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居民进行登记造册,并发放《告老年同志的一封信》,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对每一位65岁以上的老年人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表》,并发放《健康检查通知单》。每一位体检老人凭健康检查通知单、身份证和个人基本信息表,按规定时间到相应的单位进行健康检查。接受健康检查的老年人,必须有家人陪同前往。

(3)健康检查。健康检查单位核对受检人员身份后,收取身份证复印件、通知单,填写健康检查表,按要求实施健康检查。对需要进一步检查及治疗的老年人,需征得本人自愿。对于要求进一步检查及治疗所产生的费用,凡参加新农合或医疗保险的人员,按相关规定报销,其他费用自理。

(4)建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要结合此次健康检查结果,按照卫生部《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和《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规范建立65岁以上老年人的健康档案,并逐步向电子化管理过渡。

(5)反馈。健康检查结束后,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主检医师出具健康检查报告单,反馈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的健康教育和健康指导。

(6)汇总。各健康检查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将健康检查工作的进度按月上报区卫生局,区卫生局汇总上报区政府和市卫生局,为全区健康检查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提供决策依据。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为做好此次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项目,区政府成立了区城乡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副区长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协副主席、卫生局局长同志担任,成员由区宣传、卫生、财政等部门和各镇办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爱卫办主任、卫生局副局长同志担任,办公室负责全区健康体检活动的计划、组织、实施和督导。

(二)相关部门职责

1、由宣传部牵头,各镇办、老龄委、老干局、卫生局要协助做好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的宣传工作,动员广大老年人积极参与健康体检。

2、区卫生局制定下发具体的实施方案,制定全区65岁以上老年人基本健康检查项目服务包,统一印制健康检查表和健康档案,对参与健康检查的人员进行业务技术培训,督导各健康检查单位规范开展健康检查工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设备、人员不能满足健康检查要求的,由区卫生局统筹协调辖区医疗力量加以解决。

3、区财政局要及时、足额拨付体检、建档费用,确保健康体检工作顺利进行。

4、各镇办负责开展健康体检项目有关宣传工作,村委会、居委会要配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和村卫生室的人员开展健康体检项目调查、告知工作,并协助组织居民、村民及时进行健康体检。

5、各镇办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健康检查项目的具体实施单位,一定要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开展健康检查工作。甲级、乙级镇办卫生院承担本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检查工作。镇办卫生院认定为丙级的,由邻近镇办甲级、乙级镇办卫生院指导、协助进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本社区65岁以上居民的健康体检任务。社区卫生服务站不能承担的区域,由卫生局重新划片,与其他医疗机构共同完成。

各单位要合理设计告知程序、便捷健康检查流程、人性化健康检查环境,统一健康检查方法、标准和要求,高效、高质量的开展健康检查工作。要将健康检查与健康档案的建立与完善、老年人的健康管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有机结合起来。镇办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组织相关人员对健康检查结果进行审核,出具健康检查评估报告,及时反馈给被检查者,并有针对性的进行健康教育,做好相关记录。对发现的高危人群、慢性病患者,要纳入相应病种的规范化管理。对可疑的慢性疾病、传染病、肿瘤等疾病患者,转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确诊,并及时随访掌握诊断结果;对已出现转诊症状的,须及时转上级医院。各健康检查单位要按月汇总上报居民健康检查情况,及时分析评估辖区老年人群健康状况以及影响老年人健康的分类因素,有针对性制订辖区老年人群疾病谱干预工作方案。

(三)经费保障

1、健康检查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列支。

2、对凡参与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所做工作将给予相应的报酬。

3、各医疗机构在体检时认真核对体检者身份(查验身份证),保证资金全部用于老年人健康检查,真正惠及广大65岁以上老年人。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以及健康检查对象的有关情况要随时接受卫生、财政、发改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并要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资金,坚决禁止假冒虚报数字、套取项目资金,以上现象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四、项目执行时间

年10月1日开始,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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